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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19 12:38:14

政治参与论文

政治参与论文例1

理论假设与模型构建

动机作为行为的动力,直接推动个体活动的动力,具有激发、指引功能,并与行为特别是行为倾向具有一致性。因此,本研究将选举动机作为选举行为倾向的重要变量,并假设(H1)选举动机越强烈,对选举行为倾向影响越大。但是,任何动机和行为都是以认知作为前提和基础,其认知水平的高低也必然会影响动机,因此假设(H2)选举认知水平越高,选举动机越强烈,假设(H3)选举认知水平越高,选举行为倾向越大。此外,动机理论还认为人的需要、兴趣、爱好、价值观等都需要转化为动机后才能对活动产生动力作用。

态度作为价值观之一,也必将对行为倾向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假设(H4)选举态度与选举动机呈正相关,即选举态度越正向,越积极,选举动机越强烈。美国学者Fishbein提出了理理论(TheoryofReasonedAction,简称TRA),该理论认为,个人表现出特定行为是受个人的行为意向影响,而行为意向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个人对此行为的态度与主观规范所决定。但是由于理理论是基于理性人假设,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Ajzen加入了认知行为控制这一变量,并将其理论发展为计划行为理论(TheoryofPlanedBehavior,简称TPB),主要用来预测和了解人类的行为,后来被广泛用于社会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营销和消费等领域。计划行为理论认为,态度越正向,越积极,其行为意向就越大,反之越小[6-8],且Katz和Stotland,Rosenberg和Hovland也曾在研究中发现,人的态度是行为反映的基础[9],因此,本研究将选举态度作为影响选举行为倾向的变量之一,假设(H5)选举态度与选举行为倾向是正相关,即选举态度越正向,越积极,其选举行为倾向就越大,反之越小。此外,许多心理学家认为态度由情感、认知、意向三部分组成,学者洛开奇(M•Rokeach)甚至认为态度作为一种具有结构的复杂认知体系,是个人对于同一对象的数个相关联的信念组织[10]。由此可看出,认知作为人们心理活动产生的最初来源,对态度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假设(H6)选举认知水平对态度有正相关关系。

研究方法

(一)变量界定与问卷编制

选举认知水平是指个体对人大代表选举的了解和认识程度、理解和评价能力,在本研究中,认知水平则是对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选举的意义的认知和了解程度的测量,采用李克特量表,从完全不了解、不太了解、一般、比较了解到非常了解,分别赋值1至5分。选举态度指参与选举的主体对人大代表选举的评价和看法,表现为认可与否定程度,赞成与反对程度的状态。如是否能选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人大代表制度设计的合理性、透明度等,分为“完全不认同、少部分认同、一般、大部分认同、完全认同”5个程度,分别赋值1至5分。选举动机是指选举主体受外界刺激和内在需求综合作用产生的内在动力。本研究采用参加选举是否有自豪感和荣誉感以及参加选举的目的是为了选举出真正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或是行使自己的权利还是例行公事等。从完全不符合、少部分符合、一般、大部分符合到完全符合,分别赋值1至5分。选举行为倾向是人们对人大代表选举所预备采取的先前反应和意向,具有预备性质,它是选举行为的直接驱动力,但不等于外显行为[11]。其量表内容包含“如果条件允许是否愿意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是否会主动参加”以及“是否会选择代表自己意愿的人”,答案“是”“否”分别赋值“1”和“0”。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方法

为了保证问卷的质量,首先在电子科技大学进行小样本试测(N=60),并运用SPSS20.0对问卷进行了信度和效度检验,在此基础上根据调查学生的反馈情况进行反复调整与修正,得到了最终问卷,共28题。最终问卷在四川省5所“211工程”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四川农业大学)进行问卷调查,主要考虑到作为“211工程”大学的学生,综合素质总体更高,因而更加具代表性。我们共发放问卷750份,每所大学150份,收回701份,剔除大量未填写和真实性不足的问卷,同时采用序列均值对少量题目未填写的问卷进行缺失值处理,最终有效问卷共649份,有效率87%。样本基本情况见表1。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EquationModeling,简称SEM模型),具有同时考虑和处理多个因变量、将无法直接测量的属性纳入分析以及允许自变量和因变量含有测量误差等优点,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采用AMOS20.0进行结构方程模型,对所构建的模型进行检验假设和分析,并用SPSS20.0进行辅助分析。

模型检验与实证分析

(一)信度和效度分析

在进行模型拟合与假设检验之前,首先对问卷量表进行了信度和效度检验。采用Cronbacha来检验问卷各项的内部一致性,当Cronbacha值≥0.70时,属于高信度,0.35≤Cronbacha值<0.70是,属于尚可[12]。本问卷的信度为0.830,各项目的Cronbacha值也在0.600以上,因此问卷的可信度较高。效度采用主成份因子分析进行检验,KMO为0.793,且各因子的值也在0.6以上,同时各观测变量的因子负荷均大于0.50,且通过最大方差旋转法提取特征值,四个因子均大于1,说明问卷测量的项目比较准确的反映了选举认知水平、选举态度、选举动机和选举行为倾向这4个因子的特征。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二)模型检验与修正

本研究运用统计软件AMOS20.0对假设模型进行了检验。模型拟合度采用公认指标[13-14]来衡量。一般认为,X2/df的值应小于3,RMR和RMSEA的值应小于0.05,GFI、AGFI、IFI和CFI的值应大于0.9,且越接近1越好,PGFI和PNFI的值应大于0.05。模型拟合结果如表3(初始模型)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要求,模型拟合度良好。但在模型假设检验中,我们发现H3、H5、H6并未通过假设检验(见表4),说明选举认知水平和选举态度对选举行为的影响不显著,选举认知水平对选举态度的影响也不显著。根据简约拟合度原则,我们去掉了H3、H5、H6三条路径,得到如图2所示的修正模型。经检验,修正模型的各项拟合指标均达到了标准,且简约拟合度有所上升(见表3)。修正模型拟合标准化解如图2所示。

(三)讨论与分析

H1通过了检验假设,并且我们发现,选举动机越强烈,选举行为倾向越大,这与动机理论是相吻合的,一切需要和心理活动都要转化为动机才能真正促进人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会因确信其投票不会对投票结果产生任何影响而不愿意参加投票,但一般而言,行使公民权利所带来的满足和利益,以及不参加投票所面临的社会压力,也足以促使大多数的人们参加投票活动[15]。行为科学认为,只有当需要达到一定的强度,再加上客观条件即诱因的刺激时,两者共同作用才能最终形成人的行为,这对选举动机与选举行为倾向的关系也具有很好的解释性。

H2通过了假设检验,即选举认知水平越高,选举动机越强烈。虽然我们所调查的都是大学生,但对人大代表选举的认知却是有差别的,它会受专业、家庭背景、政治面貌等因素的影响。虽然选举认知水平对选举动机有显著的影响,但这种影响较选举态度对选举动机的影响要弱。

H3未通过假设检验,即选举认知水平对选举行为倾向的影响并不显著。所以,认知水平与选举行为倾向虽有重要联系,但这种影响并非直接的、决定性的。认知要变成行为,中间还有许多中间变量和可变变量,而选举动机在本研究中即是这个重要变量。

H4通过了假设检验,即选举态度对选举动机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这与之前的理论依据“人的需要、兴趣、爱好、价值观等都需要转化为动机后才能对活动产生动力作用”相匹配。

H5未通过假设检验,即选举态度对选举行为倾向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其原因与选举认知水平对选举行为倾向的影响有相似之处,选举态度也需要作用于动机才能对选举行为产生影响,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受到外界环境和大学生个性特征等因素影响。这是因为相比其他社会群体而言,大学生更加理想主义,更容易被外界环境所影响,当他们认为选举公正、公开、民主,能选出真正让他们满意的代表时,就会有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选举动机更加强烈;反之,如果外部政治环境较差,认为选举不公正或者被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时,就会相当消极,甚至产生抵触心理。

H6未通过假设检验,即选举认知水平对选举态度的影响并不显著。这是因为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虽然调查对象均来自“211工程”大学,但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民主意识与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不成正比,选举认知水平普遍偏低,对选举以及人大代表制度的了解程度的均值都低于3分(总分5分)。在这种状况下,大学生很容易产生从众心理,人云亦云,不认真分析也不顾是非曲直而盲目从众;同时还会受到许多固定观念的影响,导致选举认知水平对选举态度的影响不显著。

政治参与论文例2

古希腊伟大的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指出:“人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认为人天生就要过政治生活,这是人天性上的渴望。孔子曾说:“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孔子是在告诫不愿意从政的人,“在家里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就是政治,就等于从政,何必一定要立于政治舞台之上呢?”这就是说人类无论如何都逃脱不了政治为我们编织的网络,除非你甘愿做“野兽”或“神祗”。所以,罗伯特·达尔说:“无论一个人是否喜欢,实际上都不能完全置身于某种政治体系之外……政治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每个人都在某一时期以某种方式卷入某种政治体系。”现代政治学家阿伦特在反思法西斯主义时指出,正是人们丧失了公共生活才导致了法西斯的产生。所以她提出了为“复数的、而非单数的人”重建“公共领域”,通过“公共领域”参与政治生活。但是我们以为政治生活并不是随意就可以进行的,它应在政治制度设立之后,并在政治制度的导引下才能实现。可以这么说政治制度“发挥着双重的作用,它束缚和腐蚀人类的行为,但它们也提供了人类解放的途径。”所以创设一套完备的政治制度是参与政治生活的前提。

我们以为,政治制度创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政治价值是政治制度创设的起点,它反映了共同体成员普遍的利益诉求,是政治制度的最终目的,所以政治价值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政治制度的运行是否顺利,是政治制度成败的关键;其次,宪法性制度是政治制度创设的第二个层面,它是政治价值的原则性展开,它是在政治价值的指导下,将比政治价值更为具体的政治原则,通过国家根本宪法等法律体系表达出来。由于宪法的神圣和不可侵犯性,把政治价值固定在更为具体的政治制度之中,并且用强有力的威慑作用给政治价值提供了保证;最后,规范性制度是政治制度创设的第三个层面。它不仅是在宪法性制度的指导下,制定出政治生活所需的具体行动规范和秩序等,使政治制度运行起来,而且将政治价值落实在人的行动中,是政治价值得以实现的最关键一步。以下,我们将对政治制度创设的3个层面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政治价值。政治价值是政治制度创设的起点,政治制度是以政治价值为目标才展开的,所以政治价值选择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对于政治制度的认同,也就是合法性的问题。“所谓合法性,指的是社会公众对政治制度的认同和忠诚的观念,也就是社会公众对政治制度的心服口服。”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说:“没有一种统治仅仅以价值合理性为动机,竹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勿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赴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所以人们只有在基本的政治价值方面达成明确的共识,才能依止匕注行澎治制度的选择和建构。因为“价值所反映的是每个人所需求的东西,或者反映的是人们心中关于美好的衣正确事物的观念,以及人们‘应该’做什么而不是‘范要’做什么的观念。”所以,我们选择的政治价值,应该反映共同体成员的普遍利益诉求。但是如何迭择具有普遍诉求的政治价值呢?首先,我们以为不恒地域的民族由于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环境形成了其狙特的政治价值偏好,也就是传统的政治价值,它对于本民族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所以政治价值选择很有必要从传统的政治价值序列中发掘出至今仍合适宜以部分,我们称之为自生的政治价值。自生的政治价伯蕴含在人们日常生活习惯、风俗传统之中,是被一什代人甄别和传承下来的,并且是在与不同的政治价伯的竞争中保存下来的在当今仍具有鲜活生命力的部分,它直接表现为人们的行为所反映的道德意识。因而在自生的政治价值指导下设立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对业已存在于共同体成员之中的行为规范的制度化,所以这样的政治制度很容易被共同体成员所接受和认可,并且在运行中很少会遇到阻力。其次,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也在加深,传统的政治价值观念会受到不小的冲击,动治价值认同会发生变化。更加适合人类自身发展区政治价值在不同民族之间逐渐达成共识,例如人权、自由等,所以还要在外来的政治价值中选择已经本土化的部分。这里所说的本土化,不是说对于外来政治价值带有地方特色的理解,而是说外来的政治价值在共同体内传播后已经得到共同体成员认同的部分。这些被大众接受的政治价值之所以能被本土化的重要原因可以说是因为它们具有普适性。

第二,宪法性制度。宪法性制度是政治制度创设的第二个层面,它是整个政治制度的基础,因为宪法性制度上承政治价值,将抽象的政治价值内化于其中;下启规范性制度,给规范性制度的展开以指导。它连接了政治价值和规范性制度,使政治制度浑然一体。

首先,“一方面,政治制度不仅是政治价值的外在疑固形态,物化形态,另一方面,由特定的政治价值所形成的政治制度必然反过来要强化以及推动这种价值的进步、完善和发展。”而宪法性制度就是抽象的政治价值落实在现实中的第一步,那么如何将政治价值内化与宪法性制度之中呢?因为政治价值具有很强的抽象性,而且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政治价值的理解往往是不一样的,所以如何在政治生活中体现出政治价值经常令人难以把握。我们以为,第一,要从政治价值出发,发掘出更为具体的政治原则,这些政治原则是对政治价值的初步展开,要能体现出政治价值的诉求,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之后我们可以通过审慎的政治制度设计,将政治原则转换为可操作性的政治制度,这样的话政治价值就内化于政治制度其中了,这些政治制度我们称之为宪法性制度。比如我们将可以将自由看做我们要追求的政治价值,但是对于它的理解有太多的差异,单单说追求自由往往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分权制衡的政治原则去设计政治制度,通过限制政府的权力使自由免于被侵犯,也町以在宪法中设立一些具体的不可侵犯的公民权利,给人们提供追求自由的环境等。第二,要将从政治价值中分离出的政治原则添加在宪法和基本法律之中,由于宪法的神圣性和持久性给政治原则以崇高和恒久的地位,那么根据政治原则设立的政治制度也就具有了强力的保障。同时,政治价值也就获得了宪法所赋予的合法性和法的威慑作用下的强力保障。

政治参与论文例3

    政治文化指的是政治的心理层面,按照g.  a阿尔蒙德的著名定义:“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所谓政治参与,是指公民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从而充分表达自身意愿的过程,它是现代民主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政治文化的发展,它意味着社会成员在政治参与的心理方面,即人们对于政治参与生活的心理层面的各种态度,它们是内化于政治人的能力和属性,亦即人的素质在政治参与方面的内容,因此它是一种潜在的、不成文和隐性的文化。

政治文化的世俗化和参与化

    政治文化的发展集中表现在政治文化的世俗化和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形成。西方著名学者亨廷顿和阿尔蒙德等,将政治文化发展归纳为政治文化的世俗化,而根据马克思主义主体发展理论推导出的政治文化的基本内容也与所谓世俗化的内容大体一致。政治组织原本是“人类适应外在和内在环境的最重要方式”,是人类所创造的客体之一。古典美德政治赋予政治生活以最高的道德目标,神学政治将之贵族化,政治生活只是少数精英的专利,而同平民百姓、凡夫俗子毫无关系。当社会从传统向现代形态过渡,政治领域的“祛魅”使笼罩其上的神秘面纱被逐渐揭开,人们开始把政治生活看成生活方式的一种,尤其是看成谋取和保护个人利益的工具。“世俗化意味着人们的世界观、思维方式以及社会角色定位标准的深层变迁,如果说传统社会人们是以笼统的标准观察客观事物,具有浓厚的情感色彩,那么在文化世俗化的现代社会,人们能够以明确的、中立的方式观察事物,在评价和录用社会角色的过程中,现代世俗文化注重的是个人的成就,而非世袭门第。政治文化的世俗化同时也带来了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参与型政治文化意味着公民开始把自己看作现代政治生活的主体,并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地参与政治生活,他们相信自己的政治能力。在传统社会中,个人与政治国家密不可分,他们是政治社会中的组成部分,大部分个人都是消极的服从者,而不是独立的个体。资本主义时代国家与社会的分化,使个人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中的双重身份,“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现代社会的个人具有很强的独立意识并且相信自己有能力影响和改变政治生活的运行,以获得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政治结果,于是他们逐渐转变成了积极的参与者。这些都源于政治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以及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正如美国政治学家所指出的“如果说现代世界正在进行着一场政治革命的话,我们或许可以把这场革命称作‘参与革命’。在世界上所以的新兴国家中,普通民众与政治有关这一信仰—即他们在政治制度里应该是一名被卷人其中的参与者—流传甚广。那些被排斥在政治之外的广大民众集团正在要求参与政治制度。因此,如今不承认对这一目标承担义务的政治精英已寥寥无几了。”正是鉴于这种趋势的普遍性,德将这一参与型政治文化称为“世界的政治文化”。

    但是这种参与占主导的政治生活形象的变化只是在整体趋势上参与的加强,当这种政治文化的演进落实到某个政治个体时,则并不必然造成参与的结果。政治生活大体上依然存在三种不同层次的参与者,他们对政治的态度各不相同,与政治的距离也有远有近,大体而言,他们是远离政治的个体,顺从政治的个体和积极参与政治的个体。这种多元混合的参与型政治文化真实地存在于每个国家。

公民文化的类型

    阿尔蒙德和伏巴在《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中,以“政治参与”为观察和比较的重点,分析了三种不同的政治参与者文化:村民政治文化,臣民政治文化和公民政治文化。村民政治文化所描述的是传统社会中,政治领袖与宗教领袖的重叠,村民对政治体系没有明确的意识,但对共同体具有强烈的感情,但是没有形成调节他们与政治体系关系的规范和标准;臣民政治文化则是指对政治体系采取一种被动关系,只与政治体系的输出有密切关系,而没有积极的参与进去;公民政治文化存在于较为发达的社会,公民积极的参与政治生活,视自己为政治生活的积极成员,对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有明确的意识,在任何层次上都存在对政治体系的评价和批评。

    公民文化既不是传统的文化,也不是纯理性的现代工业文化,而是一种将传统和现代完全融合的文化。它是“以沟通和说服为基础的多元主义文化,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文化,是允许变革但要渐进性变革的文化”。传统成分与现代成分在政治文化中的有机结合和平衡协调,将促进政治制度的稳定与健康发展。但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一样,既可能导致政治参与,也可能导致政治不参与,例如,传统文化影响下的公民,对政治象征具有强烈的情感,他们不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而是出于这种情感的驱使而投身政治;现代文化使公民将参与政治与其他活动作理性的利益比较,也同样有可能做出不参与的抉择。因此传统与现代,参与和疏远,积极与消极同时存在于一个政治共同体中,它们之间的平衡协调,有利于政治体制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以上三种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划分只是理论上的理想模式,实际上,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政治文化中,都能发现至少三种参与者的存在,他们构成了政治参与的基本状态,并且任何一种参与者都发挥着它自身的作用。因此,任何一种政治体系的文化都是混合体,“公民文化是一种公民、臣民和村民的混合”。

    西方公民文化的演进,经历了从古希腊城邦和古罗马共和国的共和主义公民文化,到中世纪的贵族共和主义公民文化,最后发展成为个人主义基础上的现代自由主义公民文化的过程。古典城邦共和国的积极公民(“天生的政治动物”)最终被市民社会的消极公民所取代,贡斯当(b. constant)把古代希腊罗马公民的“政治自由”与现代公民的“个人自由”区分为“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从而揭示了共和主义公民文化与自由主义公民文化的基本歧异。他指出,在古代人那里,作为公民的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其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奴隶;而在现代人中,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是独立的,但其在公共事务中则仅仅是表面的和有限的主权者。因此,古代人的自由,旨在于公民中间分享社会权力;而现代人的自由,则旨在享受有保障的私人快乐。二与此类似的区分,还有伯林(i. berlin )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哈贝马斯(( j. habermas)所谓的“公域自主”与“私域自主”等等。

    每一种历史形态的公民文化都有其自身的特色,他们各自与不同时期的经济、政治、社会因素的发展状况相联系。值得注意的是,共和主义的公民文化与自由主义的公民文化在政治参与这个问题上,走向了两个相反的方向:前者建基于集体主义,强调城邦公民或者贵族精英阶层在政治生活中平等而积极地参与,而后者则更多的崇尚私人领域免于强制的自由权利,注重多元价值和制度规范。因此,二者的确具有不同的特殊困境,一是把“自由”主要理解为“政治自由”即公民参与公共政治生活,从而忽视了私人生活的自由和个人权利的保障,其危险就在于它以公共政治生活吞没了个人生活的空间,即社会生活的“过度政治化” overpoliticization;另一个困境在于个人主义带来的社会生活的“过度私人化” overprivatization,由于社会国家的巨型化,导致了人们不再相信自己有能力影响政治,在政治行为上表现为疏远和漠不关心,由于商业的发达,人们更多地忙碌于物质追求,醉心于丰富绚烂的私人生活,从而社会团结也遭受相当的危机。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有的个体天生就对政治不感兴趣,他们选择远离,选择将全部生命投入到丰富多彩的私人生活当中,哈贝马斯称这种现象为“公民的私人化症状”。由于个人获得了决定对政治生活采取何种态度的自由权利,“他们都不必然是政治动物,纵然生活在一个社会中,他们也不需要关心这个社会的政治,不需要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也不需要珍重社会的政治体制和价值观”。

社群主义与公民资格理论的挑战

    当代社群主义的兴起正是回应了自由主义的公共性危机,它常常被称为‘“自由主义的最凶恶的敌人”。其中心论断是:共同体的价值在各种自由主义的正义理论中,或者在自由主义社会的公共文化中都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他们认为就算不把对共同体的考虑置于自由和平等之前,也有必要给予同等程度的重视。自由主义也对此作出了两种回应:一是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这本身是一种对自主的信奉的撤退;另一种是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希望通过构建共同的民族身份、民族语言来形成维系公民的参与和国家的团结。参与型民主正是致力于通过对差异性的商议(即积极的政治参与形式之一)来建构社会团结的新纽带,重构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可见,当代社会的参与危机确实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重大话题,也是所有政治理论都必须正视的一个挑战。

    社群主义实际上是共和主义的积极公民传统在当代世界的回响。在政治参与问题上,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歧依然徘徊在共和主义的公民文化观与自由主义的公民文化观的二元框架之内,一个强调积极的政治参与,一个则保护私人生活的自由。社群主义一直试图论证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已经不能解释或维系共同情感、共同身份以及任何可行的政治共同体都需要的边界,不过这不但没有走出反而强化了消极公民与积极公民的二元对峙,它只是试图解释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公民观无法维系共同情感、共同身份以及任何可行的政治共同体所需要的边界。那么,两种自由是否非此即彼的关系呢?

    关于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的关系问题,贡斯当对于法国大革命期间由最初公民政治参与激情高涨到后来人人厌恶政治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他强调:第一,私人生活的自由须以政治自由为保障,如果公民们都不参与政治从而放弃有效制约公共权力,那么归根结底私人生活的自由是没有保障的;第二,一个民族的伟大素质只有其公民充分参与行使政治权力才能发展起来,因为政治自由扩大人的精神境界,提高人的思想层次,并塑造该国公民的一种群体性知性素质而奠定该民族的光荣和昌盛。因此,所谓私人生活的自由与政治参与的自由,在贡斯当看来决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重要的是要学会把两种自由结合起来。

   晚近公民资格理论的出现,就是立足于超越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的集体主义之间的对立,试图把自由主义的正义要求和共同体成员资格的要求整合在一起亡为了克服‘、公民的私人化症状”,公民共和主义内部的两大阵营:“亚里士多德式的共和主义”者坚信政治参与本身就是具有内在价值的,因而贬低私人生活的价值,但是这种观点难以被大多数人接受;另外一个阵营则承认许多人在不同程度上对政治天生就缺乏兴趣,所以要对积极公民资格的要求予以限制以便容纳那些不同的优良生活观,他们把政治参与所需要的各种基本品德看作是维系正义制度的工具性手段。他们所要求的社会公共生活以及对公民社会中对平等规范的支持都体现了自由主义的根本价值,并致力于寻求培养公民品德的苗床,比如市场、公民社会的自发机构、家庭、学校等。

    公民共和主义通过、公民资格”的理念试图把自由主义的正义要求和共同体成员资格的要求整合在一起,这也是对两种公民观的一种综合与超越。他们看到,现代民主制的健康和稳定不仅依赖于基本制度和正义.而且依赖于民主制下的公民的素质和态度—譬如:他们为了促进公共利益以及为了使政治权威承担责任而参加政治活动的愿望等等。如果没有这些素质的公民的支撑,民主制将步履维艰甚至趋于动摇。如哈贝马斯所言,一只有在人民尽力支持的前提下,这样的宪政制度才有价值。

建构中国的参与型政治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市场化和民主化的演进,人们的政治观念和行为产生了深刻变化。公民自我意识在不断增强,自我价值实现意识同传统的民族整体自下而上发展的意识相结合,逐步增强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主人翁意识,更加关注国家、人民利益,也更关心政治,积极投身改革,形成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政治参与的全新格局。现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基本上也体现了世界政治文化发展的参与化趋势。

    现代公民的基本政治人格特征表现为:认同并效忠于狭小社区或政治共同体,个人作为国家或其他较大的政治共同体的一分子,具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对于政治系统与个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具有充分的感知,有较强的政治效力感。相信自己有改造或影响政治环境的能力,主动参与政治过程或介人政治活动:树立起以理性和绩能为基础的新的政治合法性观点,期望以个人的后天能力和贡献为准则而非以个人先天的背景和属性来评价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具有较强的政治行为能力,了解政治理论且有政治实践经验,富有理性和怀疑和批判精神,对公共目标以及个人利益要求合理期望、相信他人、宽容歧异、与人合作、愿意妥协,重视公共利益、遵守法律规范、不盲目猜疑、不独断专行等政治道德修养。政治现代化和政治文化世俗化是一个持久的过程,一旦在这一过程中堵养出具有上述人格特征的现代公民,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将由此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大体上存在“公民文化”所包含三种层次的参与者:第一,狭隘观念者:对政治体系所知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的公民;第二,顺从参与者,也称被动型参与者:“‘已成为政治体系组成部分的,并对政治体系施加于他们生活的影响或潜在影响有所认识的公民。”第三,积极参与者:.‘他们表现出来的是对社会的输入过程,也就是对那些促使他们介入政治的过程有一定的认识,并形成了鼓励自己利用各种参与机会的态度,也就是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去做就能够影响国家的政治事务。”

    对此有学者提出中国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培养的途径之一就是要逐渐消除狭隘观念者,积极培养顺从参与者,重视和正确引导积极参与者。存在一种否定、‘狭隘观念者”在政治参与中合法地位的倾向,并急切的希望能消除“狭隘观念者”。持此观点者认为,我们发展中国家急切地需要建立、健全民主政治,因而必然产生与这种急切相对应的担忧—恐怕公民参与性的减低,恐怕冷漠情绪的蔓延会阻碍民主的发展:但是‘这不仅与.‘公民文化”本身应有之意相悖,而且从现实性上看也是比较理想化的。或许我们只能通过某些途径调整三者的比例,至于消除某一层次,可能会破坏“公民文化”的平衡性—非参与型政治取向与参与型政治取向构成一种“平衡的政治文化”,因为其中既有“政治的积极性、参与性和理性,但他们又因为消极性、传统性和对狭隘的地方性价值的献身而得到了平衡”。另外,全民的政治参与也很难总是以制度化形式出现,因此更难控制和引导,会给政府工作带来新的难题,甚至会导致政治动乱。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参与型政治文化与西方国家参与型政治文化存在着深刻的差异,如果说西方国家的公民参与危机源自于个人主义传统,是一种因社会生活的过度私人化而导致的低参与现象;那么,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问题,则是由前现代‘臣民文化”向现代“公民文化”的转型。在具有深厚专制主义和宗法主义传统的中国社会,有“族民”、“子民”、“黎民”和“村民”而没有“公民”。建构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是中国民主化的重要步骤。由于中西政治文化的历史差异,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和直接套用西方政治理论。

政治参与论文例4

当代大学生由于面临着就业、学业的压力,部分大学生很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则表现出一定的冷漠,没有真正的理解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立场不坚定,这些对他们的政治参与产生消极影响。

部分大学生很少关注国家重要会议和法律法规,参与水平和程度仍然较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因为社会的一些阴暗面而盲目的回避政治,远离政治,缺乏明确的政治参与意识,对政治生活不参与或尽可能少参与,没有把参与政治当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2部分大学生政治参与动因复杂

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上的一些“经济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对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导致部分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动因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大学生担当学生干部和入党问题。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担当学生干部和入党是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表现,也是政治参与的体现,多数优秀大学生通过这些提升了自身的能力,使之能更好更快的适应社会;但也有部分大学生仅是为了追求个人发展,打造择业就业竞争资本的功能性手段,他们认为这样可以为自己未来的名、利、权等方面获取政治资本和实惠。这种政治参与的动因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

1.3部分大学生政治参与行为表现出被动、盲从特征

许多高校大学生的参选率虽然很高,但在政治参与行为方面却是被动、消极的。动员型参与多于自觉型参与,部分大学生的主动参政意识不够,一般是听从学校和老师的安排。例如我在本科时期曾经组织过班级学生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在选举过程中没有老师为我们详细的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也很少有同学主动去了解候选人的情况,部分同学是在相应的人名前面随心所欲地划个钩交差了事,还有的同学抱着游戏的心理,别人选谁自己就选谁。这充分表现出了当今部分大学生在政治参与行为方面是被动和消极的。

2当代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即启蒙之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子女的影响很大,父母的政治态度、价值观念等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其子女的政治态度、价值观念。在我国,多数父母重视子女学习成绩而不关心孩子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是很现实的问题,这也是由于我国应试教育体制导致的必然结果。部分大学生的家长不关心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对国家政治方面发生的大事也漠不关心,政治参与性不高,政治责任感欠缺,这也是导致当代部分大学生政治参与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

2.2学校教育体制的缺陷

当前我国学校过于强调分数、升学率,片面注重专业知识教育。在校老师不仅要教授理论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系统的、正规的、有意识和有目的培养学生的政治兴趣和政治信仰,训导学生基本政治能力。

在理论课教育方面,学校应改变教学方式。从老师在台上一味的灌输转变为引导学生自己独立思考。教师和学生之间有学习互动的时间,注重提高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培养政治参与能力,提高政治社会化程度。

2.3社会现实的因素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进行改革,大学生毕业后不再统筹分配。就业制度的改革使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大学生在进入学校的那一刻,就开始为就业做准备,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现实使功利主义在学生中普遍盛行,学生在上学期间忙于寻找增加未来求职的筹码,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参加政治活动。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西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享乐主义强烈冲击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念。社会道德出现滑坡,政府官员出现腐败现象等等,使政府形象受损,政府信任度降低,对很多社会问题的无能为力使大学生出现了一些政治冷漠现象,制约了大学生的政治参与。

2.4政治参与体制的不完善

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推动力量。校园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活动场所,大学生的与外部社会联系较少,客观上造成大学生参与政治的局限性。学校里虽然有各种学生社团组织,但政治参与渠道不多,政治职能不足,无法满足大学生参与政治的需要,政治参与的效果不明显导致了大学生政治效能感较低,参与热情不高。

3增强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对策

3.1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拓宽大学生政治参与渠道

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我国公民越来越关注国家政策、方针等政治问题,大学生作为理论素养较高的特殊群体,要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意识更加强烈。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对于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国家和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政治参与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法律化,鼓励大学生在法律的保障下主动表达个人意见,充分发挥大学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作用。

政治参与渠道的不畅通,是影响大学生政治参与范围和广度的直接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原因,大学生在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需要拓宽和完善意愿表达渠道,使不同层次的大学生找到适合自己利益表达的方式,释放内心的积郁,要求学校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积极促进自身的发展,充分发挥政治作用,合理有序的引导大学生政治参与。

社会要重视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作用。大学生可以通过、举报、信息网络等政治参与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增强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政府提供大学生表达政治愿望的机会,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极大的激发大学生的政治参与热情,积极主动的了解大学生的意见,集思广益,真正的做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学校在大学生反映的情况中把握其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更好的引导大学生合理有序的参与国家政治事务。

3.2学校进行教育改革,鼓励大学生政治参与

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是高校设立的考试必修课,课程的开设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起到的重要作用。由于课程内容重复及教学方式单调,大学生对高校开设的政治理论课不感兴趣,学校应该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法,实现教育方式的多样化,让“两课”变得“活”起来,变传统的理论灌输为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激发自主创造精神,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寻求、探索政治知识。“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了一成不变和干巴巴的教条,变成了简单的说教,脱离了群众活生生的实践,那就不会有说服力,也就会丧失生命力。”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用政治理论知识关注和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分析社会热点和学生实际,在处理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引导大学生理性思考,作出正确判断,增强政治鉴别力。

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使西方各种思潮涌入国内,人们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这种变化在大学生身上同样有所反映。学校在传授大学生政治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加强政治观教育,使大学生政治参与具有理性和方向性。大学生政治观教育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国家观、民族观、政党观、民主观、法治观、人权观等方面的教育。通过这些宣传和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深化大学生对社会政治生活的认识,增强政治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提高政治参与的自觉性。

3.3大学生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参与能力

大学生政治参与应该具备一定的参与知识和能力,首先应该全面、深入的了解现有的政治理论。努力学习掌握政治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在社会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政治参与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社会热点问题,努力培养自身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参与意识。

我国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遗存下来的传统政治文化残余对大学生产生消极影响,“子民”、“臣民”的观念深入人心,大学生应该突破顺从政治文化的影响,打破“权威奉行”的政治心理,加强自身的主体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加入到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中来。

目前高校已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系统地对大学生进行民主法制知识教育,催生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大学生了解在行使政治权利的同时,要主动担负政治参与的义务;树立大学生政治监督的意识,主动回应民主政治化和政治参与法治化的前进趋势。

当代大学生要适应国家民主政治化和政治参与法制化的发展需要,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更要提高政治素质,强化政治责任感。一个忽视政治素质锻炼、培养和提高的人是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要求大学生们勇于承担时代所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使命,自觉担负起建设国家的重任。

摘要: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祖国的未来,肩负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任,参与政治有利于大学生的社会性发展。健康、积极、稳定、理性是当代大学生政治参与呈现出的一些显著特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正确引导大学生政治参与理性、有序、健康的发展,对于大学生自身的成长和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原因及对策

参考文献

政治参与论文例5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私营经济获得巨大的发展,作为私营经济人格化代表的私营企业主队伍也初具规模,因从其财产占有方式和获取方式、财产的多寡、生活条件和消费方式、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价值观、心态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同一性,这个队伍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稳定的私营企业主阶层。[1]

一、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原因的研究

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当私营经济人格化代表的私营企业主财富积累道一定程度时,他们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活动空间逐步扩大。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参与通常为政治参与创造条件,[2]作为经济和社会地位明显提高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越来越高涨,政治诉求越来越迫切。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当代中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开始注重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政治发展目标。亚里士多德强调以人民的意愿为政治组织的基础“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参加而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3]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一个社会所达到的政治共同体水平,反映了构成该社会的各种社会势力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4]“如果一种社会势力经常游离于政治体制之外,那么政治稳定就将受到威胁”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研究政治参与问题。90年代,陶东明等人著《当代中国政治参与》一书,系统地分析了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地主体、客体及方式。2000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在执政党的正式文献中确认了“公民参与”的概念,明确提出了“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党的十六大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将“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战略之一。随着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深入必将对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结构、功能及政治价值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主体、客体、意义、态度的研究

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的逐步壮大在我国的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产生种种现象,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学者们从经济学角度、社会学角度。政治学及法学角度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讨。在这里做一个大体的归纳。

(一)在国内的研究中,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体的研究有“社会主义劳动者说”、“新生资产阶级说”这些研究都认为,改革开放之后,私营企业主对于促进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积极的作用。但也有少数的观点认为,私营企业家就是资本家,是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的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无产阶级政权中不应有他们的位置,担心私营企业主参政会侵蚀社会主义的政权。

(二)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客体的研究,即对政治参与途径、政治参与体制等的研究。这些政治参与的渠道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经有关党政部门和组织的推荐,一些较优秀的私营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或工商联等组织中任职并参与的相关政治社会活动的安排性政治参与;加入各种党派,对基层政治的积极介入和参与或建立各种社团组织等形式的非安排性、自发性的合法政治参与;党政等系统中存在的非正常和非法的间接参与。(三)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意义的研究,如张欢欢总结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说”“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说”“壮大我国社会中间阶层说”等。还有其他的研究方向,如把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多,如张厚义所著的《中国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董明《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等。

(四)还有的研究注重分析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态度及行为,关于这种研究赵丽江在其所著的《私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一书中做了总结,把目前私营企业家阶层的政治参与的行为和心态由强到弱进行了排列:进取型政治参与、功利型政治参与、无奈型政治参与、退缩型的规避性的政治参与。学者董明在其所著的《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中指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态度的一般特征为:恢复补偿性政治参与、功利型的经济性政治参与、民主型的发展性的政治参与、退缩型的规避性的政治参与。从政治参与心态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态度将是以功利型政治参与态度为主,但朝着公益型政治参与态度的方向发展。

(五)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我国的私营企业主是以怎样的方式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的,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政治参与模式的问题。公民政治参与模式是一个国家政治参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它主要由公民政治参与的心态、意识规则、行为方式、目标模式和价值取向等诸方面构成。公民政治参与模式依据国家与社会的实际不断更新,是个动态的范畴。那么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模式就是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成熟程度的标志,也是个动态的过程。

三、关于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国外学者的研究

德国政治学家托马斯·海贝勒为代表的国外学者也对我国的私营企业主阶层进行了政治学方面的研究,在其所著的《作为战略群体的企业家中国私营企业家的社会与政治功能研究》,在本书中托马斯·海贝勒将各种研究方法综合起来,具体全面地分析了中国企业家特别是私营企业家地特征及其社会政治功能。在本书中作者肯定了私营企业家阶层对我国政治所发生地作用,认为企业家有助于制度地差异化和多样化,因此可以改变制度。在此书中表明了私营企业家群体虽未形成一个阶级,但是他们已经成为一个战略群体,他们不仅对社会和政治变革过程充满了兴趣,而且正在积极主动地努力促进他们,在政治发展和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用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的理论分析了私营企业家阶层的政治参与。他的研究对我们国内对私营企业家阶层的政治参与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特别是国内对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问题从多种角度做了一定程度的研究,而且取得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模式的专门的,系统的,全面的理论论述还不多见,还有需要系统归纳和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模式中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模式研究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负面效应研究也不是很多,存在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1]邹东涛,中国私营企业主三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J],中国改革论坛网站

政治参与论文例6

一、农民政治参与的成因及依据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进行了伟大的经济体制改革,广大的农民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伴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措施全面的开展,为农村扩大农民的参政议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和不断扩大的自由度。农民政治参与是指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体之一的广大农民群众通过投票选举、上访、诉讼等形式参与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愿望,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并试图影响各级部门决策的行为。

另外,笔者认为,农民政治参与的产生除上述历史原因外,最主要还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现实条件

1、农民政治参与是建设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一般认为,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就是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过程,一个国家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越高,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政治发展程度就越高,农民人口在我国占绝大多数,他们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几乎决定着我国整个国家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的实现①。

2、农民政治参与是农民合法利益的重要保护手段。中国三农问题的不稳定,最主要的

表现之一,就是农民权益的受损②。众所周知,近年来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加大力气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伴随着农民增收,农民对政治参与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他们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要通过参与政治决策来影响决策者的意志,并且透过法律制度的管道进行自我保护,最终真正能够保障合法经济利益。

(二)法理依据

1、法的价值理论。法的价值是指法作为客体对于主体的满足以及相对于主体的绝对指向,农民问题的实质是人权问题,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保障人权,人权是一切人满足自身需求、享有人身自由、并对自身以外任何事物发生不同联系的资格和能力的总和,是社会的人的权利和人的社会的权力相互关系不断发展的统一体③。而人权又是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法就是要通过其特有的功能保障社会群体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实现法的价值,加之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所以,实现法的人权价值必然要求法律赋予农民政治参与权。

2、宪法精神。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产生于自从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占据主导地位、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和启蒙思想广泛传播的历史条件之下,资本主义宪法倡导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和权力制约理论为各国宪法所响应。我国宪法以人民为原则以根本法的形式赋予公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农民政治参与的过程就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

二、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体现

中国农民的处境困难的根本性和结构性的根源,就是,伴随着农村利益格局多元化和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小农经济格局以及人口相对于土地的资源紧张性。如果在有限的土地上,农民以小农经济型态维持一种可以满足温饱,但是却没有商业利益的小农农业经济,农民所面临的经济问题就有两个:缺乏参政和工作机会、以及缺乏现金收入④。而且,农民在政治上基本上处于无权地位,加之长期以来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心理结构具有二元性(即崇拜又畏惧权力、既逆来顺受又暴力对抗、既有平均思想又有特权观念),基于上述原因而言,农民政治参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政治参与的目的方面

广大的农民还是愿意用参政议政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的,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一直关注自身经济的发展,利用国家的各种开放政策发展农村的经济,致富奔小康。在反映的情况中,公共事务问题(如选举、教育、交通设施、土地分配、公共设施、村福利等)占到首位,经济问题占到第二位,这说明一方面中国农民的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村民把眼光放在了村里公共事务的建设上来,经济意识和经济头脑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农民依然把参与政治作为大事来做。

(二)农民政治参与的动机方面

农民政治参与的动机,乃驱动农民进行政治参与的心理力量。对此学者并无定论,但最主要的是经济动机和非经济动机,而且经济动机是最基本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集体、国家之间存在经常性的利益冲突,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过多地参与政治,这就说明农民经济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并且需求经济利益的保护机制。

(三)农民政治参与的形式方面

农民通过多种参与政治的形式来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但是农民利用的这种形式却反映出农民的参政水平。农民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还是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关注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利益,都是影响政府政策的实际结果的行为,个人的政治参与水平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民主化程度。笔者认为,农民的政治参与形式最主要的可分为制度性参与和非制度性参与,所谓制度性参与是农民依据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一些其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制度、方式和程序向国家机关、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通过国家司法机关主张诉讼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和国家事务的行为。而非制度性参与是指不符合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一些其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制度、方式和程序而进行的影响政治决策过程的活动。而中国农民的制度性参与并不顺畅,其权益受损时通常保持沉默是一个选择,但是,“愈来愈多的农民开始自己组织起来,不是设法走进制度性参与,而是走向暴力性的非制度性参与。⑤”由此,法律治理化终于发展到了没有法律的治理化,发展到了无法的治理,这种治理恰恰是以普遍存在的法为依据的,这个普遍存在的法就是原始的惩罚和原始的暴力。其实,大部分的农民并不会选择走上与政府作对的路,农民如果有办法自我组织起来,往往采取的第一步是“上访”。但由于农民的组织一方面仍然没有与外界“链接”,仍属孤立,另一方面他们在正式的政府内部没有代表或人,因此无法挑战容易勾结的官僚体系,其结果经常是上访无效,或者更不幸的是上访者惨遭逮捕或者打压。面对这种体制内参与几乎是完全不通的情形,农民在其权益被压迫、侵犯忍无可忍之下,组织起来冲击地方政府的情形便经常发生,“打着‘减负代表’的

农民领袖已经非常具有组织力和号召力,可以很有组织地将农民组织起来,其与政府的对抗已经逐渐有升高趋势,甚至出现暴力倾向。⑥”

(四)农民政治参与的其他方面

农民政治参与还存在如下问题: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程度低,参与的高指向性,参与要求与能力之间的反差大;农民掌握政治知识的整体水平仍然很低,农民政治参与态度也较低调,对政治的评价倾向于消极,农村社会分层、经济和社会地位、宗族和新闻媒体影响着政治参与,在中国农村宗族仍然是左右决策的主要力量;政治参与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看客心理、热衷实利、忽视政治是主要表现,政治参与的质量较低,主要表现在从众性参与较多、参与仅限于社区性参与或问题性参与,政治参与的有效性较低,质量不高;农村妇女在政治参与中有较强的依赖性,处于政治边缘化状态;农民工政治参与率较低,政治参与受到各种限制。

三、构建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中国农民的非制度性参与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这些非制度性参与已经不是独立偶然的事件,而是愈来愈频繁且趋向有组织的;其次,这些行为往往是因为基层政府或干部的腐败或滥权,且农民经由正式管道无法伸张和保护其受损的权益;第三,这些行为本身并无法真正改变既存的正式政治制度向良性转变,也无法形成一种稳定经常的有效参与,亦不利于形成一种“善治”,更对“发展”起不了太大的帮助;第四,农民的非制度参与有可能慢慢产生跨域的联系,但是这种联系并没有进入合法公开的参与渠道,且其与政府的对抗性会加强。

简言之,农民在制度性的政治参与管道受阻,其有内聚性、地方性的有利于公共对话和民主参与并能促进公共利益的政治参与机制没有被开发的情况下,结果形成了另一种具有破坏性的政治参与,这不仅是农民的损失,更是对整体政治秩序和民主政治的损失。因此:

(一)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是实现法治、的基本途径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方略,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具备法律条件和制度条件,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民主参与政治的体制是制度条件的重要内容,另外,普遍认为,宪法是静态的,是动态的宪法,要实现,就必须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制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目的,而这一切对于中国来说,都要依靠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的解决,否则,法律条款、民主、农民人权在农村就是缺失的,法治、也就成为了空谈。

(二)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如前所述,农民往往在通过正常渠道进行政治参与很难凑效的情况下,进行非制度性政治参与,导致一系列恶性事件、抗议和暴力对抗活动的发生,甚至违法犯罪,当然这些行为都反映出农民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但都将对农民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产生不利影响,对我国农村地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带来严重的破坏,而且,会在农民和自治组织、人民政府之间产生一些比较复杂的矛盾。所以,通过具有公开性的法律制度安排,引导农民走上制度性参与的轨道,将有利于农村社会的治理和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为农民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政治参与社会化方式

政治社会化是农民获得政治倾向和行为模式的成长过程,是人终其一生的持续活动⑦。通过政治社会化,要把一定的政治文化、态度、观念和政治规范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渗透于个体,使其由一个自然人成为政治人。为了建设高度民主的国家,使个人充分了解民主价值、掌握民主程序,具备民主操作能力,积极参与政治,主张自己的权利,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应当成为当代农民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政治社会化途径。

综上所述,构建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体制是完全有必要的,是有充分理由的,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体系要发挥他应有的功能,更需要一套程序和规则体系,而国家法律是最具强制力的规则组合,借法律之强制力为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的实践提供保障,是符合制度性政治参与实质和发展规律的。

四、构建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的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

法律本身并不能看作是静态的规章,如何使用法律,并以法律作为一个操作的工具和平台,才是法律的精髓所在。中国农民作为一个弱势团体,只有当农民变成了公民,并且透过制度的管道实现自我保护时,才能最终真正保障其权益。如果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为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体制奠定一个长久可行的基础才是当务之急,而不仅是停止对农民权利的侵害。可以说,法律在奠定工程中正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现代法精神与农民的社会生存状况和文化观念不相适应,由此导致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紧张,而克服这种困难和紧张,彻底改变乡村社会治理,改变乡村经济、政治、文化和风俗习惯,实现对乡村的全面治理,只能做一个长远的计划和蓝图,在这种状况下,成本最小的方法或者说最易实现的有效办法就是改变法律,让法律来适应农民社会生存的具体情况。笔者就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体制构建提出以下立法建议:

(一)修改现行《选举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公民公平享有政治权利

如前所述,现阶段我国农民进行政治参与的目的主要仍然是公共事务问题,善于利用并改革地方人大之选举制度,作为诱发农民合法结社之社会动员机制,提升中国农民的公民权力的意识与能力,让他们积极地参与进来,选出他们自己的代表并进入国家权力机关表达自己的意志,保证宪法赋予公民政治权利的公平享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农村人口选出人大代表的比例是城市人口选出人大代表比例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上,农村人口的公民权是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这是一种法定的不平等。当然,这种配置是有立法当初的国情,但是这种国情一方面已经有所变化,另外一方面也不能忽视此种制度性扭曲所形成的潜在歧视效果,应该修改法律,切断不平等的源头。毫无疑问,这对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改良。

(二)修改现行的《户口登记条例》,保障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和择业自由权

用“三个世界”的理论来表述他的国际观,作一个简单的类比,在中国内部,也存在着“三个世界”:大城市是第一世界,那里集中了主要的政治、经济和科技资源,左右中国命运的精英人物在那里聚集、从全国搜集的大量的财富也在那里聚集,中小城市是第二世界,广大农村则是第三世界⑧。作为中国之第三世界人的农村农民基本处于政治上无权、经济上弱势、文化上落后,其对城市的功用被定位为提供原材料和供应廉价劳动力。在社会主义中国,农民不是一种职业,甚至也不单是一种身份。职业可以改变,身份也可以调换,但现行《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刚性地限制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洛克强调的人身权,中国农民并没有充分享受。农民的迁徙和择业自由是基本的政治权和人身权,却被剥夺。农民的政治参与权何谈

行使。现在虽然有所松动,但在户口等级背后是重大的利益差别,比如就业、子女上学、住公房、吃补贴、使用公用设施等都大不一样。在这种户口利益分配机制的作用下,人们都企图实现户口等级的垂直方向跃迁。总之,现行的户口制度对农民是极为不利的,把他们限制在狭小的地块上,一代一代繁衍下去,与日益发展的现代文明始终隔着一段距离。从立宪角度看,在美国、德国和欧盟,宪法要求存在全国性的共同市场,其内部应该维持四大自由流通,即人员、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如果中国宪法当中写入这一条,其他法规包括地方保护性规定就要以宪法为准绳加以修改更正,社会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和公平地参与政治就指日可待了。

(三)改革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通过立法赋予农民更加宽阔的结社权行使渠道

村民自治是指农村社区的居民自己组织起来,以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从而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民主组织形式。随着村民自治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能力不断提高,但自治模式仍然单一,目前法律规定只能选择一种村委会模式。《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依据法条,农民完全可以成立各种专业协会完成各种职能,使农村治理结构多样化,这实际上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由农民协会来代表农民的利益与政府对话,较之与农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更为安全可控,从而更符合政府的偏好。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各种秩序框架允许农民协会的建立和存在。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9条规定,“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这条规定给农民以及农民团体提出自己候选人给予了一个合法的机会。虽然选民提出的候选人根据该法第三十条还要经过选民小组酝酿、讨论、协商而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但是至少农民和农民团体根据法律是可以提出他们认为能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候选人。在此种可能的条件下,如果农民能有自己的组织和团体,那么组织或团体的代表在选民小组协商时也应该参与协商,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其候选人不会被剔除到正式候选人名单之外,保证政治参与质量的优化。

(四)完善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立法,加快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却远离了社会保障制度。从意识形态角度说,对所有社会成员都实行平等的社会保障,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福利政策。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性,理应在社会保障方面做得更好,可十分遗憾的事,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仅限于城镇职工,广大农民却与社会保障无缘。制度排斥使得弱势群体无法达到起码的制度公正和保护,制度公正是保证社会各个领域的起点公正,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的底线,如果将主要社会群体排斥出了制度公正的视野,这至少意味着社会公正的底线出现了裂缝⑨。城镇职工工作了几十年,到了退休年龄享受退休金等社会福利保障,但农民却没有任何保障,难道农民每年上交的税费中就没有包括自己年老时的保障福利金?正因为这种忽视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以对广大农民来说,既不存在退休的问题,也不存在工作的问题,农民从小就得开始劳动,直到年迈躺到床上不能动弹为止,这种终生劳动制度是中国农民特有的现象。也正是这种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缺憾造成中国农民的对政治参与兴趣的淡化和对国家的不信任,也为他们进行非政治性制度参与提供了温床。

(五)立法规范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行为,为农民提供政治参与的对话平台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的舆论在国家法律监督体系下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成为一支重要力量,被誉为“第四种权力”。与此同时,学者们也提出了许多提高农民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质量的设想,都普遍认为大众传媒作为一条渠道在当前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中正扮演着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并通过对大众传媒双重功能的分析提出要大力发展和推进大众传媒在农民政治参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笔者认为,媒体作为一种舆论工具是“射程最远的大炮”,农民可以借助媒介来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农民可以借助媒体,来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利用舆论工具进行的政治参与活动,这是一种间接性的政治参与。伴随着我国农业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我国社会民主进程的发展,农民运用新闻媒体的力量来表达利益、反映意见将会更加普遍,因为这种参与政治的形式具有其天然的优越性,就是成本低,见效快。最主要的是国家应该把农民来信、来访、来电,向新闻媒体反映不合理现象和问题的程序和方法通过立法规范化,并出台《新闻媒体接受农民来信、来访、来电处理办法》,促使新闻媒体认真对待这些来信、来访、来电,分类处理。一些典型的和重大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选登出来,以引起社会舆论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为农民制度性政治参与打开途径。

五、结束语

由于农民没有掌握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他们的弱势地位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笔者认为,应该为农民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关键是要给农民以构建一个宪法、法律和法规保障下的制度性政治参与的制度体系,赋予农民一切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并增进对农民的人道关怀,使农民能够积极主动地通过一系列“有序的、制度性”政治参与活动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和自由。这是中国农民走出几千年来“兴亡百姓苦”的历史性怪圈的必然选择。

注释:

[①][⑦]参见袁金辉著《村民自治与农民政治素质提高》,载,2004年12月15日。

[③]参见杜金韦主编《新编警察伦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页。

[②][④][⑤][⑥]参见徐斯俭著《“有序参与”与中国农民权益保障》载《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3月4日。

[⑧]参见杨光著《“三农”问题再解析》载,2004年1月18日。

[⑨]参见曾群、魏雁滨:《关于失业与社会排斥的分析框架和原理》,参见《失业与社会排斥:一个分析框架》载《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3期。

参考文献:

1、陈吉元、陈家骥、杨勋主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

2、陆学艺:《当代中国农村与当代中国农民》,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

3、李学举、王振耀、汤晋苏:《乡镇政权的现实和改革》,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

4、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袁金辉:《当前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研究综述》载《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4期。

政治参与论文例7

Abstract:Thepoliticalparticipationofprivateentrepreneursisaspecialandimportantphenomenoninthesocietytransition.ThroughthecasestudyinDistrictL,TaizhouCity,ZhejiangProvince,thispapermakesaresearchonthepresentsituation,andpointsoutsomeproblemssuchasinactiveparticipation,relativelylowlevel,poororganizationandunfairopportunity.Finally,inthelightofsocialrightsbalance,measuresareputforwardconcerningtheestablishmentofaregularandfairpoliticalparticipationsystem.

Keywords:privateentrepreneur;politicalparticipation;expressionofinterests;rightsbalance

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既是社会转型的产物,又必将对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如何认识、引导、规范这一特殊而重要的政治现象是建设中国特色政治文明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作为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浙江省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尤为活跃。据初步统计,浙江的县(区)级人大、政协中私营企业主代表和委员已约占30%,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社会政治影响力。本文试图通过对浙江省台州市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考察,分析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问题和意义,进而提出建构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体制的对策性建议。

一、台州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

按宽泛的定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指的是参与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影响或试图影响政府公益分配的行为。参与渠道、方式与内容是呈现政治参与现状的重要方面,而这些方面又与参与主体的社会特征密切关联。

(一)私营企业主的社会特征

(1)社会来源多样化。L区的私营企业主大多受惠于改革开放政策,白手起家,通过自己的劳动经营积累原始资本,与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资本家并没有历史渊源关系。农民是L区的私营企业主最主要的社会来源,约占80%,普通职工、国家干部、无业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私营企业主与原社会群体依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仍受前身份比较大的影响。

(2)政治参与意愿强烈。参与政治的私营企业主一般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社会阅历丰富,人脉网络发达,与政府官员有较好的私人关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比较积极,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具有一定的社会动员能力。这些特征增强了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参政议政意愿强烈。根据调查,L区有7%的私营企业主愿意进入人大、政协等政治组织,仅有17%的私营企业主表示不愿意;在回答“是否支持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问题时,有11%的人表示不支持,有22%的人表示无所谓,有67%的人表示支持。

(3)政治参与动机复杂。根据调查,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动机复杂多样,有22%的人是为了为私营企业主阶层说话,有26%的人是为了寻求政府支持,促进企业发展,有10%的人是为了推进民主政治,有38%的人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其中最典型的是“功利型”动机。大多数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最终还是为了自身企业的发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头衔对他们来说主要是政治“保护伞”;其次是“民主型”,有些企业主社会责任感较强,能以公心为本阶层乃至普通百姓代言;还有一类是“补偿性”的,由于我国私营企业主长期在政治上受到不公平待遇,现在政策宽松后,有了一定经济地位的私营企业主寻求在政治上恢复性的补偿。

(4)统一的阶层意识尚未形成。L区的私营企业主在保护私有财产、建立公平竞争秩序、限制公共权力不当干预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诉求,但就总体而言,由于社会来源的多样、企业规模和实力的差异等原因,私营企业主内部分化比较严重,存在着大量利益冲突与矛盾,统一的阶层意识尚未形成,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也较小。一些中小企业抱怨地方政府喜欢做“锦上添花”的事,不帮“雪中送炭”忙。大企业跟政府关系好,要钱有钱,要地有地,中小企业说话的机会少,即使说了,分量也很轻。在调查中,我们获悉与L区相邻的一个区曾发生过中小企业主市人大代表,抗议一家大企业“圈”走了他们土地的事。在回答“最能有效表达和维护企业利益的方式”这个问题时,有29%的人认为进入人大、政协,有17%的人认为参与民间经济组织,有16%的人认为与政府官员座谈,有14%的人认为私下与官员接触,有17%的人认为与政府官员交朋友。

(二)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渠道与方式

(1)经党政部门和有关组织的推荐,进入人大、政协、工商联任职或参政议政。政府一般根据企业的实力、企业家的声望、各区域平衡等诸因素确定和分配名额。据统计,在L区二届人大20名常委中,私营企业主占3名,196名人大代表中私营企业主代表占29名,其中不包括既办企业又担任村级领导的“两栖”委员。在政协委员中,私营企业主所占的比例更高。目前L区33名政协常委中私营企业主有11名,在133名普通委员中私营企业主占了61名。另外,L区有全国政协委员1名,省政协委员1名,市政协委员29名,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均是私营企业主,29名市政协委员中有16名是私营企业主。目前工商联共有正副会长17名,理事61名,会员500多名。

(2)参加个私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社会经济组织。目前L区个私企业协会共有个体户会员4万名左右,民营企业会员3413名,民营企业会员769名,下设8个分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目前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团还有青年企业家协会、模具工业协会、电机行业协会、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网吧管理协会、印刷业协会等。据调查,私营企业主主要参加以下社会团体:6%的人参加商会,24%的人参加个体劳动者协会,22%的人参加民营企业协会;13%的人参加行业协会,还有32%的人没有加入任何组织。

(3)直接与政府官员接触或保持与政府官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与政府官员个别的接触或参与党政部门召集的座谈会表达意见。L区党委政府重视与企业的双向沟通,建立了领导干部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制度,政府有关部门经常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要求和意见。有些私营企业主往往动用种种社会资源,实现与政府官员的非正式接触。

(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内容与策略

私营企业主提交的议案提案,大致反映了他们的利益诉求和行动策略。通过对近年来L区私营企业主在人大、政协会议上议案提案的分析,关注重点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二是关注社会整体发展,反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这类内容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整治、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近年来,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成为议案提案的热点。三是关注企业发展,维护企业权益。这类内容占了议案提案及其批评建议的大多数,其中较为集中的问题和意见主要有:投资环境的改善、企业融资、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训、中小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管理,等等。

有意思的是,在访谈中发现,这些诉求的提出与参与的方式、动机、场合以及诉求的对象有密切的关联。一般来说,功利性或非正式参与的内容较多集中于企业自身发展的事项,在这种场合,私营企业主往往跟关系“铁”的官员提出私人性的甚至非法的利益和要求,有些问题即使是面上的,但一般也经过挑选或包装,实际上是与企业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正式的集体参与则较多关注社情民意,反映社会热点问题,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但是立场并非是“质询”而是“吁求”,往往只是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至于政府采取怎样的后续措施并不怎么关心。“政府的帮手”是许多私营企业主的自我角色定位,在访谈中,有些私营企业主说:“我们参政议政总不能给政府‘添乱’,有些事情政府的确是一时难以解决的,我们要做的是当好政府的助手,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具体的实际问题。”

二、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说,社会转型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是一场主要在政策执行领域中发生的基于力量博弈的利益政治战争,是私营企业主与地方官员关系性合意的建立过程。运用亲戚、朋友、同乡等私人性的关系网络资源,托庇于政治权力而非经由制度化、组织化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和整合是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重要特征。[1]因此,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存在一些问题,认清这些问题或许正是建构公平有序的参与秩序的重要前提。

(一)政治参与渠道的自主性不高

我国政治参与体制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社会监督体制、民意表达体制。但是这些组织渠道更多地体现了党委政府的意志,更多的是作为党政部门的衍生机构而存在的,这种自上而下的单向控制式的参与体制降低了民众包括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认同感和效能感。在调研中也发现,L区的私营企业主对“加入社会团体对维护利益是否有帮助”的看法不一,即使对个私协会等民间社会团体的认同度也不是很高。有19%的人认为没有帮助,有58%的人认为有点帮助,有11%的人认为很有帮助。

民间社团不能充分发挥利益聚合与表达功能的主要原因也在于自主性不高,有关政府部门视之为行政管理的衍生工具。据一些私营企业主反映,有些行业协会是政府为了方便管理或为了一项具体的目标匆匆忙忙建立起来的,一旦政府的任务完成就撒手不管、不了了之了。

(二)政治参与的目标层次较低

当前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不是为了争取政治权利,也不是为了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主要是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寻求政治“保护伞”,为自己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据一位政府官员反映,当地的一位私营企业主本不想参与政治,而身边的朋友极力劝他进入“政治圈”以捞好处,现在这名私营企业主已经是区政协委员了。也有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政治荣誉,提高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一旦获得某种政治安排后,往往不履行政治职责。据区人大、政协的有关官员反映,许多私营企业主代表忙于自己的事务,真正投入精力来参政议政的不多。这说明当前的私营企业主尚缺乏高度的政治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政治参与的组织性不强

在调研中发现,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主要还停留在个体参与阶段,参与活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组织化,而是处于一种散乱和单独行动状态,大多数私营企业主以个人身份,利用私人的人际关系网络,就个人的利益直接与个别政府官员接触,而不代表群体或阶层的整体利益,不会提出整体性的、关涉整个行业或群体利益的问题。这种个体参与容易孳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由于集体行动的资源被政府掌控,这种基于分散的个人利益的垂直参与容易造成原子化的个人,由于社会成员之间信任的缺乏,也容易破坏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提高社会交易成本,甚至助长恶性竞争之风。[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原子式的个人面临着大致相同的生活情境,大致相同的利益诉求,几乎一致的诉求对象,因此,可以预想的是,在缺乏组织的政治参与背景下,如果受到特殊的重大事件的刺激和催化,众多原子式的个体容易迅速形成非理性的集体行动冲击政治体系,因为未经协调过滤的利益诉求在特定情境下往往有激进和非理性的倾向。[3]

(四)政治参与的机会不均衡

政治参与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平参与是应有之义。但是,由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还处于个体参与阶段,由于民营企业规模实力等方面的差异,加上其他一些原因,目前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机会不均衡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一方面表现在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名额是组织安排的,选举、推荐只是走过场。一些私营企业主反映,花钱买政协委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在政治参与上存在着比较尖锐的矛盾。在访谈中,许多中小企业主抱怨他们没有有效的参政议政渠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名额基本上留给了较大的企业家,即使有机会,他们说话的分量也很轻。在回答“是否同意大企业比中小企业说话有分量”这个问题时,有35%的人表示不同意,有65%的人表示同意。

三、建构公平有序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体制

在现代社会,政治参与是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也是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实践者和重要组织者,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有助于资源、信息的沟通、交流和共享,形成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良性互动,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在社会权利均衡的视野下,建构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体制,通过理性的、程序的制度安排协调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形成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化的利益表达机制。

(一)依法行政,规范公共权力的运用

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善,公共行政尚未规范的背景下,公共权力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影响。L区的私营企业主普遍反映,近年来,当地政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了,吃、拿、要的现象基本消失了,但同时也抱怨,政府手中握有许多权力、有许多优惠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企业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许多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目的就是寻求公共权力的庇护,以免不当干预或争取政府分配的利益。这种寻求特殊主义利益的政治参与建立和拓展了政府官员和私营企业主之间的庇护关系,易引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在特殊情境下,还可能造成非理性的集体行动,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公共权力的运用是建立公平有序的参与秩序的关键。

(二)畅通政治参与渠道,增强参与体制的自主性

由于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并没有考虑私营企业主的位置,因此,现存的政治参与体制并不能有效满足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愿望和需求。应创新体制机制,畅通现有的政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体制、社会监督体制、民意表达体制的职能和功效。通过人事组织制度的改革,取消有关制度中对私营企业主的歧视性规定,吸收优秀的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更为根本的是,增强商会、个私协会等民间经济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切实发挥民间经济社会组织的职能,有效协调冲突的利益和矛盾,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民间的社会经济组织成为政治参与的重要的途径和渠道,缓解私营企业主过多的政治诉求对政治体系施加的压力。[4]

(三)提供法律程序保障,提高政治参与的公平性

在没有程序保障的情形下,说服极易变质为压服,同意也就成了曲意迎合。程序可以提供一种特殊的自由讨论、沟通的场合和方式。在这里,通过法律规范的屏障作用,社会影响力和身份差异被尽量排除,一切既定的真理标准和权能行使都被缓期执行。[5]只有在正当程序的保障下,才能体现政治参与的公平性。一方面,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权利的前提下,制定听证程序、监督程序以及责任条款等必要的法律规范,依法规范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对于私营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严格依法进行,公开透明,接受广大人民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发生。同时,对参与政治的尤其是进入人大、政协的私营企业主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其参政议政行为,督促其切实履行人大、政协代表的职责。另一方面,将沟通协商规则制度化,妥善协调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利益矛盾。在参与体制的设计中,可以适当增加中小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等组织的比例。

(四)创设各阶层平等的政治参与机会,增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合冲突的利益和观念关键在于建立一种程式化的、稳定的、配套的制度安排,使得各个阶层获得表达利益的合法渠道,且能通过某种中介机制或沟通机制,使利益和观念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私营企业主阶层作为先富群体参与政治是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但也要防止政府与私营企业主尤其是大企业家的合谋损害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造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的不和谐,最终危害社会政治的稳定。因此,政府在积极支持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同时,也应该为其他社会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阶层提供表达意见的平台和渠道,积极有效地回应各个阶层提出的合理诉求,公正行政,增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徐露辉,陈国权.社会转型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J].社会科学战线,2006(6):171176.

[2]梁波.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制约因素[J].求实,2002(5):4749.

政治参与论文例8

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既是社会转型的产物,又必将对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如何认识、引导、规范这一特殊而重要的政治现象是建设中国特色政治文明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作为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浙江省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尤为活跃。据初步统计,浙江的县(区)级人大、政协中私营企业主代表和委员已约占30%,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社会政治影响力。本文试图通过对浙江省台州市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考察,分析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问题和意义,进而提出建构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体制的对策性建议。

一、台州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

按宽泛的定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指的是参与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影响或试图影响政府公益分配的行为。参与渠道、方式与内容是呈现政治参与现状的重要方面,而这些方面又与参与主体的社会特征密切关联。

(一)私营企业主的社会特征

(1)社会来源多样化。L区的私营企业主大多受惠于改革开放政策,白手起家,通过自己的劳动经营积累原始资本,与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资本家并没有历史渊源关系。农民是L区的私营企业主最主要的社会来源,约占80%,普通职工、国家干部、无业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私营企业主与原社会群体依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仍受前身份比较大的影响。

(2)政治参与意愿强烈。参与政治的私营企业主一般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社会阅历丰富,人脉网络发达,与政府官员有较好的私人关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比较积极,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具有一定的社会动员能力。这些特征增强了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参政议政意愿强烈。根据调查,L区有7%的私营企业主愿意进入人大、政协等政治组织,仅有17%的私营企业主表示不愿意;在回答“是否支持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问题时,有11%的人表示不支持,有22%的人表示无所谓,有67%的人表示支持。

(3)政治参与动机复杂。根据调查,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动机复杂多样,有22%的人是为了为私营企业主阶层说话,有26%的人是为了寻求政府支持,促进企业发展,有10%的人是为了推进民主政治,有38%的人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其中最典型的是“功利型”动机。大多数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最终还是为了自身企业的发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头衔对他们来说主要是政治“保护伞”;其次是“民主型”,有些企业主社会责任感较强,能以公心为本阶层乃至普通百姓代言;还有一类是“补偿性”的,由于我国私营企业主长期在政治上受到不公平待遇,现在政策宽松后,有了一定经济地位的私营企业主寻求在政治上恢复性的补偿。

(4)统一的阶层意识尚未形成。L区的私营企业主在保护私有财产、建立公平竞争秩序、限制公共权力不当干预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诉求,但就总体而言,由于社会来源的多样、企业规模和实力的差异等原因,私营企业主内部分化比较严重,存在着大量利益冲突与矛盾,统一的阶层意识尚未形成,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也较小。一些中小企业抱怨地方政府喜欢做“锦上添花”的事,不帮“雪中送炭”忙。大企业跟政府关系好,要钱有钱,要地有地,中小企业说话的机会少,即使说了,分量也很轻。在调查中,我们获悉与L区相邻的一个区曾发生过中小企业主市人大代表,抗议一家大企业“圈”走了他们土地的事。在回答“最能有效表达和维护企业利益的方式”这个问题时,有29%的人认为进入人大、政协,有17%的人认为参与民间经济组织,有16%的人认为与政府官员座谈,有14%的人认为私下与官员接触,有17%的人认为与政府官员交朋友。

(二)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渠道与方式

(1)经党政部门和有关组织的推荐,进入人大、政协、工商联任职或参政议政。政府一般根据企业的实力、企业家的声望、各区域平衡等诸因素确定和分配名额。据统计,在L区二届人大20名常委中,私营企业主占3名,196名人大代表中私营企业主代表占29名,其中不包括既办企业又担任村级领导的“两栖”委员。在政协委员中,私营企业主所占的比例更高。目前L区33名政协常委中私营企业主有11名,在133名普通委员中私营企业主占了61名。另外,L区有全国政协委员1名,省政协委员1名,市政协委员29名,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均是私营企业主,29名市政协委员中有16名是私营企业主。目前工商联共有正副会长17名,理事61名,会员500多名。

(2)参加个私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社会经济组织。目前L区个私企业协会共有个体户会员4万名左右,民营企业会员3413名,民营企业会员769名,下设8个分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目前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团还有青年企业家协会、模具工业协会、电机行业协会、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网吧管理协会、印刷业协会等。据调查,私营企业主主要参加以下社会团体:6%的人参加商会,24%的人参加个体劳动者协会,22%的人参加民营企业协会;13%的人参加行业协会,还有32%的人没有加入任何组织。

(3)直接与政府官员接触或保持与政府官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与政府官员个别的接触或参与党政部门召集的座谈会表达意见。L区党委政府重视与企业的双向沟通,建立了领导干部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制度,政府有关部门经常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要求和意见。有些私营企业主往往动用种种社会资源,实现与政府官员的非正式接触。

(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内容与策略

私营企业主提交的议案提案,大致反映了他们的利益诉求和行动策略。通过对近年来L区私营企业主在人大、政协会议上议案提案的分析,关注重点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二是关注社会整体发展,反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这类内容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整治、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近年来,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成为议案提案的热点。三是关注企业发展,维护企业权益。这类内容占了议案提案及其批评建议的大多数,其中较为集中的问题和意见主要有:投资环境的改善、企业融资、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训、中小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管理,等等。

有意思的是,在访谈中发现,这些诉求的提出与参与的方式、动机、场合以及诉求的对象有密切的关联。一般来说,功利性或非正式参与的内容较多集中于企业自身发展的事项,在这种场合,私营企业主往往跟关系“铁”的官员提出私人性的甚至非法的利益和要求,有些问题即使是面上的,但一般也经过挑选或包装,实际上是与企业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正式的集体参与则较多关注社情民意,反映社会热点问题,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但是立场并非是“质询”而是“吁求”,往往只是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至于政府采取怎样的后续措施并不怎么关心。“政府的帮手”是许多私营企业主的自我角色定位,在访谈中,有些私营企业主说:“我们参政议政总不能给政府‘添乱’,有些事情政府的确是一时难以解决的,我们要做的是当好政府的助手,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具体的实际问题。”

二、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说,社会转型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是一场主要在政策执行领域中发生的基于力量博弈的利益政治战争,是私营企业主与地方官员关系性合意的建立过程。运用亲戚、朋友、同乡等私人性的关系网络资源,托庇于政治权力而非经由制度化、组织化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和整合是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重要特征。[1]因此,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存在一些问题,认清这些问题或许正是建构公平有序的参与秩序的重要前提。

(一)政治参与渠道的自主性不高

我国政治参与体制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社会监督体制、民意表达体制。但是这些组织渠道更多地体现了党委政府的意志,更多的是作为党政部门的衍生机构而存在的,这种自上而下的单向控制式的参与体制降低了民众包括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认同感和效能感。在调研中也发现,L区的私营企业主对“加入社会团体对维护利益是否有帮助”的看法不一,即使对个私协会等民间社会团体的认同度也不是很高。有19%的人认为没有帮助,有58%的人认为有点帮助,有11%的人认为很有帮助。

民间社团不能充分发挥利益聚合与表达功能的主要原因也在于自主性不高,有关政府部门视之为行政管理的衍生工具。据一些私营企业主反映,有些行业协会是政府为了方便管理或为了一项具体的目标匆匆忙忙建立起来的,一旦政府的任务完成就撒手不管、不了了之了。

(二)政治参与的目标层次较低

当前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不是为了争取政治权利,也不是为了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主要是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寻求政治“保护伞”,为自己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据一位政府官员反映,当地的一位私营企业主本不想参与政治,而身边的朋友极力劝他进入“政治圈”以捞好处,现在这名私营企业主已经是区政协委员了。也有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政治荣誉,提高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一旦获得某种政治安排后,往往不履行政治职责。据区人大、政协的有关官员反映,许多私营企业主代表忙于自己的事务,真正投入精力来参政议政的不多。这说明当前的私营企业主尚缺乏高度的政治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政治参与的组织性不强

在调研中发现,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主要还停留在个体参与阶段,参与活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组织化,而是处于一种散乱和单独行动状态,大多数私营企业主以个人身份,利用私人的人际关系网络,就个人的利益直接与个别政府官员接触,而不代表群体或阶层的整体利益,不会提出整体性的、关涉整个行业或群体利益的问题。这种个体参与容易孳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由于集体行动的资源被政府掌控,这种基于分散的个人利益的垂直参与容易造成原子化的个人,由于社会成员之间信任的缺乏,也容易破坏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提高社会交易成本,甚至助长恶性竞争之风。[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原子式的个人面临着大致相同的生活情境,大致相同的利益诉求,几乎一致的诉求对象,因此,可以预想的是,在缺乏组织的政治参与背景下,如果受到特殊的重大事件的刺激和催化,众多原子式的个体容易迅速形成非理性的集体行动冲击政治体系,因为未经协调过滤的利益诉求在特定情境下往往有激进和非理性的倾向。[3]

(四)政治参与的机会不均衡

政治参与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平参与是应有之义。但是,由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还处于个体参与阶段,由于民营企业规模实力等方面的差异,加上其他一些原因,目前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机会不均衡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一方面表现在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名额是组织安排的,选举、推荐只是走过场。一些私营企业主反映,花钱买政协委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在政治参与上存在着比较尖锐的矛盾。在访谈中,许多中小企业主抱怨他们没有有效的参政议政渠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名额基本上留给了较大的企业家,即使有机会,他们说话的分量也很轻。在回答“是否同意大企业比中小企业说话有分量”这个问题时,有35%的人表示不同意,有65%的人表示同意。

三、建构公平有序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体制

在现代社会,政治参与是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也是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实践者和重要组织者,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有助于资源、信息的沟通、交流和共享,形成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良性互动,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在社会权利均衡的视野下,建构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体制,通过理性的、程序的制度安排协调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形成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化的利益表达机制。

(一)依法行政,规范公共权力的运用

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善,公共行政尚未规范的背景下,公共权力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影响。L区的私营企业主普遍反映,近年来,当地政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了,吃、拿、要的现象基本消失了,但同时也抱怨,政府手中握有许多权力、有许多优惠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企业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许多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目的就是寻求公共权力的庇护,以免不当干预或争取政府分配的利益。这种寻求特殊主义利益的政治参与建立和拓展了政府官员和私营企业主之间的庇护关系,易引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在特殊情境下,还可能造成非理性的集体行动,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公共权力的运用是建立公平有序的参与秩序的关键。

(二)畅通政治参与渠道,增强参与体制的自主性

由于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并没有考虑私营企业主的位置,因此,现存的政治参与体制并不能有效满足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愿望和需求。应创新体制机制,畅通现有的政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体制、社会监督体制、民意表达体制的职能和功效。通过人事组织制度的改革,取消有关制度中对私营企业主的歧视性规定,吸收优秀的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更为根本的是,增强商会、个私协会等民间经济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切实发挥民间经济社会组织的职能,有效协调冲突的利益和矛盾,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民间的社会经济组织成为政治参与的重要的途径和渠道,缓解私营企业主过多的政治诉求对政治体系施加的压力。[4]

(三)提供法律程序保障,提高政治参与的公平性

在没有程序保障的情形下,说服极易变质为压服,同意也就成了曲意迎合。程序可以提供一种特殊的自由讨论、沟通的场合和方式。在这里,通过法律规范的屏障作用,社会影响力和身份差异被尽量排除,一切既定的真理标准和权能行使都被缓期执行。[5]只有在正当程序的保障下,才能体现政治参与的公平性。一方面,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权利的前提下,制定听证程序、监督程序以及责任条款等必要的法律规范,依法规范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对于私营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严格依法进行,公开透明,接受广大人民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发生。同时,对参与政治的尤其是进入人大、政协的私营企业主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其参政议政行为,督促其切实履行人大、政协代表的职责。另一方面,将沟通协商规则制度化,妥善协调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利益矛盾。在参与体制的设计中,可以适当增加中小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等组织的比例。

(四)创设各阶层平等的政治参与机会,增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合冲突的利益和观念关键在于建立一种程式化的、稳定的、配套的制度安排,使得各个阶层获得表达利益的合法渠道,且能通过某种中介机制或沟通机制,使利益和观念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私营企业主阶层作为先富群体参与政治是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但也要防止政府与私营企业主尤其是大企业家的合谋损害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造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的不和谐,最终危害社会政治的稳定。因此,政府在积极支持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同时,也应该为其他社会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阶层提供表达意见的平台和渠道,积极有效地回应各个阶层提出的合理诉求,公正行政,增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徐露辉,陈国权.社会转型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J].社会科学战线,2006(6):171176.

[2]梁波.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制约因素[J].求实,2002(5):4749.

政治参与论文例9

[基金项目] 本文为甘肃政法学院2012年度校青年科研资助项目《新农村建设中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培育》(项目编号GZF2012XQNLW32)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1-045-2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下公民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对自身的权利、责任和能力有明确认知的一种政治文化。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理性构建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在我国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在农村社会培育和构建参与型政治文化,不仅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还将对我国农村社会未来各方面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构建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构建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之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其中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而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等也被列入基本任务之中。可见,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面而综合的伟大战略工程,其目标是要推动我国农村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政治文化的建设不仅是战略本身的构成内容,同时还为其它目标的实现发挥建设性的推动作用。

首先,“管理民主”、“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意味着农村公民必须能够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领域发挥平等而有效的影响力,在民主的氛围下共同管理乡村事务。这就要求农村公民必须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要有明确的认知,而这些正是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基本涵义所在。只有在农村社会培育和构建起一种适应中国国情的参与型政治文化,才能使农村基层民主体制有效和稳定地运行下去,才能够实现我国新农村政治建设的基本目标要求。其次,参与型政治文化在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也会影响和促进农村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步。参与型政治文化要求公民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较强的规则意识和平等协作的民主精神,这将有利于在农村事务的管理中实现科学决策和制度化运作,从而保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的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构建参与型政治文化是完善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自80年代初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过80年代初的萌芽阶段、90年代的试验阶段和1998年以后的普及阶段,现已基本完成制度建设并逐渐发展成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使世世代代习惯于服从权力安排的中国农民,逐渐认识到自身权利的重要性,并逐渐学会如何在民主政治安排下参与村级事务,实现自己的利益。农民在政治认知上这一转变,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撑,农村社会首次迎来了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发展。同时,制度上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又为农民民主习惯的养成和农村民主氛围的形成提供了保障。因此,村民自治对于农村政治民主化水平的提升,是在制度与文化的相互促进中实现的,参与型政治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软环境的重要作用。

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不力、制度和规则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等,这些都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在农村社会营造出更为浓厚的民主氛围,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村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意识,在农村社会培育一种适应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民主精神,构建农村参与型政治文化,使村民自治制度真正成为农村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依托,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贡献力量。

三、构建参与型政治文化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首先,参与性政治文化的构建能够促进社会矛盾以合理和制度化的方式解决,从而有助于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理性的政治参与,而非盲目的和狂热的政治参与。这种政治文化不仅意味着公民对自身的权利和能力有明确的认知,还意味着公民必须接受和承认现有的政治规则,以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协调各自之间的利益关系。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敏感时期,同时也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多发期,农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面临着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一过程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各种利益纷争甚至的发生。如果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利益冲突事件不仅仅涉及物质资源的分配,从更长远的角度看,还涉及农村社会从干部到群众的普遍民主意识的形成,以及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习惯的养成。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构建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参与型政治文化在提升农村公民政治参与水平的同时,也会进一步促进农村民主制度的建设和民主规则的完善,从而为农村社会的稳定提供保障。在参与型政治文化下,公民对于现有的社会秩序是负有责任的。这不仅意味着公民尊重并懂得使用现有的制度和规则,而且意味着,当现有的制度和规则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时,能够以建设性的姿态、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不满,从而促成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进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农村民主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制度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农村公民更积极的政治参与和更多的利益表达,将是促民主进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推动力。参与型政治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

四、构建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推进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不仅表现在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方面,还集中地体现在政治参与领域。总体来看,农村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公民,这一方面是由制度本身所造成的,另一方面则跟农村公民的政治素质较低不无关系。至今,我国农村社会的政治文化依然带有浓厚的依附―臣属色彩,农民思想中根深蒂固的权力服从意识,使他们不愿意更多地了解和参与政治生活,加之农村教育水平的落后,都造成了农村公民政治素质与城市公民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农民虽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有一定的认识,但其认识基本停留在对一般性政治符号的了解上,对制度具体内容的了解非常匮乏,更谈不上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了。在这一基础上,城市和农村在政治发展上的差距就出现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必须要注重城乡协调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最终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农村在政治发展上必须要追赶城市,实现城乡之间的平等发展。在这方面,首先需要加强制度和法律建设,实现城乡公民在政治权利上的无差别,这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其次,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农村公民的政治素质,特别是通过学校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政治素养,提高他们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再次,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政治参与环境,维护制度和规则的权威性,在农村社会营造一种民主政治氛围,促进农村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使参与型政治文化成为农村政治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的真正发展,才能实现城乡之间在政治发展上的正真平等。因此可以说,构建参与性政治文化,不仅是推进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新农村政治建设本身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

参考文献:

[1]王乐理.政治文化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阿尔蒙德,维巴.公民文化:五国政治态度与民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3]方盛举.参与型政治文化与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J].社会科学研究,2006,(5).

政治参与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9-0109-03

近年来,随着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现象的日益普遍,学者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当代中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成果颇丰。不同学科的研究视角具有差异性,笔者拟从政治权力、社会权利、需要层次和动机、费耐尔逻辑模型和边际效用等不同学科的不同视角对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进行一个历史性的回顾,在此基础上,探讨现有文献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研究共识、不足与理论空间。

一、政治权力:政治学的研究视角

政治权力的视角是指从国家、政府的角度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行为的研究,它是政治学的研究视角。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颇多,要而言之,主要包括:

第一,运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进行的研究。王晓燕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视角,探讨了我国中小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倾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们政治参与的真实社会建构[1]。王志刚根据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理论,分析了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及社会建构,阐述了充分发挥私营企业主阶层参政议政作用,使其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健康力量的重要性[2]。

第二,运用公共选择理论进行的研究。周兴新、罗晓敏、陈舜键运用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对涉及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政府这一政治行为主体进行了理性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政府是理性的,即政府也要效用函数最大化。不仅如此,他们还应用公共选择领域中的“效用”概念思考促进政策制定的有效性,为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提供方法论基础,并且更好地发挥政治参与的作用[3]。

第三,运用政党执政理论进行的研究。朱光磊、杨立武从扩大和巩固执政党社会基础和执政资源的角度出发,认为私营企业主作为一个拥有巨大经济资源的新型阶层,在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政治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共产党作为一个具有强大政治力量和适应性的政党,必须为他们的政治参与提供制度性渠道,扩大和巩固自己执政的社会基础,这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具有深远意义[4]。

第四,运用政治参与理论进行的研究。政治参与理论主要研究政治参与主体、政治参与形态、政治参与的现状和规范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内容。在关于政治参与主体的研究中,陆学艺认为私营企业主的阶层意识在逐渐产生,但尚未产生统一的自觉的政治要求[5]。在关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客体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为,我国的政治参与结构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现存的政治参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制度化程度低、配套性差的问题;其次,从结构功能角度来看,我国政治参与体制的分化程度不高,自立性比较低,在担负着某些政治参与功能的同时,受到党政机构强有力的支配,成为党和政府用来进行政治控制和社会调控的系统[6]。在政治参与形态的研究中,成伟认为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现状为:合法性参与为主、非法性政治参与时有发生;政治参与目的层次较低;政治参与的组织性不强;政治参与的强度不高[7]。赵纪梅则进一步指出,政治参与的主体有限,受教育程度高、经济实力强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较高;政治参与的目的层次较低,利益是大多数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要驱动力;政治参与模式以制度性参与为主,非制度性参与时有发生;政治参与组织性不强,以个体参与为主;政治参与强度不高是当前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 [8]。

二、社会权利:社会学的研究视角

社会权利的视角是指从社会出发,以公民个体为分析单位,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展开的分析,这符合社会学的研究思路。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第一,运用公民身份理论分析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黄文雯运用公民身份理论分析了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合法性,认为,既然党的十六大明确了私营企业主等新生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建设者,那么我国私营企业主属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范畴,他们也就拥有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权利[9]。苏红霞、张静则更为明确地指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权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政治权利,是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法律依据[10]。

第二,运用社会分层理论分析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社会分层理论主要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特征、来源、发展过程等方面进行的分析。社会分层理论尽管不是专门研究政治参与问题的,但是其中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特性、社会流动机制和路径等研究可以为政治参与问题研究提供重要的知识背景。李路路认为,原来的国家干部、普通职工或农民、非国有单位的管理人员是私营企业主的主要社会来源[11]。王晓燕认为,对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问题“国内大多数学者仍采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为基本的分析框架”[1]。并且将中小私营企业主从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划分出来单独对其政治参与行为进行研究。

三、需要层次和动机:心理学的研究视角

第一,依据需要层次理论进行的研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分析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释框架。华正学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视角,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行为进行了新的观察和思考,认为可以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需要归纳分解为以下五个主要层次,分别为:发展经济、壮大实力的参与要求;保障权利、维护安全的参与要求;靠近组织、回归社会的参与要求;提高地位,获得尊重的参与要求;成就事业,实现自我的参与要求。同时他还把上述五个层次需要归结为物质利益追求、精神性激励、共同愿景等三个目标[12]。

第二,运用动机理论进行的研究。心理学认为,任何行为的背后都有其动机。胡绍元从动机的角度认为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动机主要表现在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等三个方面[13]。敖带芽认为,1999年修宪之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动机趋于明朗和稳定,主要是:通过政治参与维护自身利益;获得对本阶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共同的阶层意识[14]。邢乐勤等学者认为一方面私营企业主的政治需求更具有公益性和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大多数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心态是拥护党与国家政策,关心本阶层的共同利益,在经济发展有所作为的同时,也希望在政治发展中有所作为[15]。王河则更为明确地指出,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特征及其心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恢复型的补偿性政治参与,参与动机是提升政治地位,以获得心理补偿;功利型的经济性政治参与,参与动机是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及企业知名度,以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民主型的发展性政治参与,参与动机是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上升[16]。

四、费耐尔逻辑模型和边际效用:经济学的分析视角

第一,运用计量经济学的费耐尔逻辑模型(1989年,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质量研究中心费耐尔博士总结原有理论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把顾客期望、购买后的感知、购买的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组合起来,建立起一个计量经济学的逻辑模型,即费耐尔逻辑模型。进入21世纪,费耐尔逻辑模型已成为世界上很多国家最广泛采用的顾客满意度研究的理论模型)分析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满意度。华正学根据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实践的特点,结合费耐尔逻辑模型认为,政治参与进程中私营企业主满意度的理论模型主要由以下六个变量构成: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期望;私营企业主对参与质量的感知;私营企业主对参与价值的感知;私营企业主对参与的满意程度;私营企业主对参与的抱怨;私营企业主对政治系统的认同和忠诚程度。并且指出在一般情况下,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满意度与上述变量之间主要呈现以下关系: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期望影响满意度,高的期望值会使满意度下降;私营企业主对参与质量的感知与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即感知越高,满意度越高;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满意度与参与抱怨呈负相关关系,即满意度越低,抱怨就越多;反之,抱怨越多,也表明满意度越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满意度与其政治忠诚呈正相关关系,即满意度越高,私营企业主对政治系统越忠诚。同时,他还补充强调由于多变量因素的存在,在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各变量间的关系有时也是十分复杂的,并非是单一的对应关系[17]。

第二,边际效用。边际效用(指消费者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的消费量所引起的总效用的追加(或减少)。而总效用则是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消费一定量物品或劳务所获得的满足程度,它是消费一定量物品或劳务所获得的单位的加总。边际效用与总效用的关系,是研究消费的增量(或减量)所引起的总效用单位的变化。而消费量的变化所引起的效用单位的变动,就是边际效用)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运用这一概念可以为研究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热情提供一个很好的解释框架。华正学依据西方经济学的消费需求理论,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边际效用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讨。他认为在实践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热情并不是随着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加而增长,而是相反地呈现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所以当有的私营企业主初始得到政治参与机会时积极性高涨,而当组织为其安排的政治参与机会越多,政治安排角色越多,希望他更能够代表非公经济人士利益愿望的时候,反而越不积极甚至消极退缩[18]。

五、现有文献的共识、不足与理论空间

对当代中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进行研究的现有文献基本达成如下研究性共识:一是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动机的认识。研究者基本认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动机具有多层性,包括恢复型的补偿性政治参与,参与动机是提升政治地位,以获得心理补偿;功利型的经济性政治参与,参与动机是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及企业知名度,以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民主型的发展性政治参与,参与动机是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上升。二是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模式的认识。研究者基本认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主要有制度性的和非制度性的两种。三是对现存的政治参与体制存在诸多问题的认识。研究者基本认为,现存的政治参与体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一系列改革来解决。然而,现有研究还存在不足,这些不足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理论空间。

(一)现有文献的不足

毋庸置疑,现有的理论成果为进一步研究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些分析框架和有益的启示,但也存在以下的不足。

第一,研究成果没有把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问题放到宏观的政治社会背景中去,即运用政治参与理论时,并没有把政治参与的约束变量考虑进去。事实上,在中国语境下,摒除宏观的社会政治结构分析,简单套用西方经典理论往往出现解释乏力的现象。

第二,由于忽略了宏观社会政治背景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重大影响,许多研究的理论分析和理论建构主要基于理论层面的逻辑推演,尽管也掌握着大量的问卷调查和访谈材料,但是这些材料很大部分是基于理论需要、囿于分析框架剪裁后的产物,真实世界中丰富多彩的事实实际上被屏蔽了,所带来的结果是研究得出的结论尽管符合经典理论,但是往往经不起实践的检验。

第三,通观我国学术界对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问题的研究成果,我们不难发现,从历史学的角度进行的历史分析视角和比较分析视角的研究还显得十分缺乏。

(二)理论空间

一般地,理论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认识,当我们应用理论剖析具体问题时,如果理论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这样的理论便存在理论空间。就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而言,笔者认为,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理论空间至少有二:第一,可以把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问题放到宏观的政治社会背景中去,把影响和决定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约束变量纳入到政治参与理论中,从而全面考察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政治生态,并从中找出其固有规律。比如我国的传统文化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影响等。

第二,从历史学的历史和比较的视角研究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发端和发展的,至今已近三十年,进行历史地分析和研究显得十分必要。进一步研究的理论空间至少有二:一是从纵向上,对我国不同历史阶段上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特点的研究;二是从横向上对同一历史时期内不同类型的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的比较研究。不仅如此,三十年来,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发生过怎样的变迁,这种变迁的内在机理是怎样的,导致这些变迁的主体、动力、路径、目标是什么,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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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论文例11

关键词:大学生;政治参与;因子分析;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G40-0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85831(2013)04016606

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是衡量其政治民主化、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尺度。政治参与是公民直接介入国家政治、影响政治体系的行为,从公民个人的角度看,政治参与不仅是公民表达政治诉求,通过政治活动实现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而且还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方式,更是公民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作为公民的一个重要群体――大学生,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担当者,他们的政治参与状况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兴衰,影响着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政治参与。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只有深入分析研究这些因素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才能更好地引导大学生参与国家政治。

一、青年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内涵

(一)政治参与的含义

“政治参与”由现代西方政治学最先提出,对于政治参与的概念,国内外学者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

学者塞缪尔・亨延顿在《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中,对政治参与含义的理解很具代表性,他认为:“政治参与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 也就是说,政治参与是公民直接介入政治活动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从而影响政府部门决策的行为。马克思对于政治参与的理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政治参与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实现政治权利和人民民主的必要途径;第二,政治参与即普通公民参与政治事务[1]。

国内学者对政治参与的研究主要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大部分学者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或公民团体以合法手段影响或推动政治系统决策过程的活动,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政治参与

是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同时他们强调行为是一种参与,意识也是一种参与[2]。

(二)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内涵

大学生是中国政治参与主体中的特殊群体,大学生政治参与对于政治民主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大学生的政治参与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界定有所不同。本文同意一些学者的观点,认为大学生政治参与是大学生对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现状的基本了解、认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影响社会公共事务的决定及政府决策的行为,包括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行为两个方面,政治参与意识是政治参与行为实施的先导,积极的政治参与行为又能促进主体形成较高的政治参与意识,因此,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二、数据分析

2012年6月,笔者向重庆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山西省晋中学院等高校发出“大学生政治参与及其影响因素”调查问卷共700 份,收回问卷 639 份,其中有效问卷达552份,回收率达93.1%,有效问卷率达86.4%。其中男生297人,占53.8%,女生255 人,占46.2%。本科生373人,硕士生118人,博士生61人,理工类学生264人,人文社科类学生241人,艺术类学生50人。

(一)政治参与变量测量

在本次调查中,选用了9个指标(表1)测量大学生政治参与程度,分为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行为两部分,主要从“非常,比较,一般,比较不,非常不”五个维度考察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从“经常,有时,偶尔,很少,从未”五个维度考察大学生的政治参与行为,并根据所代表的参与程度各记作 5 分至 1 分,以此调查大学生的参政程度。通过 KMO and Bartlett 检验得出 KMO 系数为 0.768,Bartlett 检验的 Sig.值为 0.000。由此可以看出,这9个变量之间有着很强的相关性,适合采用因子分析方法,经过变量最大化旋转之后,共抽取出三个因子,根据每个因子所包含变量的共同特点,将其命名为“政治参与意愿因子”、“政治言论参与因子”和“政治接触参与因子”。

第一,政治参与意愿因子。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主要是指大学生对公民政治参与的认知、态度及动机等,政治参与意愿是大学生政治参与行为实施的基础,是大学生政治参与现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1)愿意参加党团代表的投票选举活动;(2)喜欢上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3)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国家政治;(4)了解政治参与的基本内涵。

第二,政治言论参与因子。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和途径,采用语言文字的形式,发表自己的政治言论,表达和宣传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见解,进而影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活动,这也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在现代社会中,政治言论参与除传统的日常交流外,更多通过大众传媒而形成政治舆论影响政府的决策。主要包括:(1)在网络上发表自己对一些政治问题的看法;(2)向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表达政治看法;(3) 日常生活中,与他人讨论政治热点问题。

第三,政治接触参与因子。政治接触通常是指公民解决个别问题,个别人或一部分人为谋求自身利益而接触并影响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活动[3]。值得注意的是,政治接触本身包括合法接触和非法接触两种,但政治参与意义上的政治接触仅仅指合法的政治接触,不包括贿赂或威胁等非法的政治接触。主要包括:(1)向学校有关部门就学校的规章制度反映意见;(2)到政府有关部门表达建议或上访。

(二)大学生政治参与影响因素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能否自愿地、主动地参与政治活动,与个人特征、家庭背景、学校教育、同辈群体、政府参与渠道的提供、大众传媒及个人政治价值观等有很大的关系,而其中个人特征和家庭背景可改变性不大,因此应主要考虑学校教育、同辈群体、大众传媒、规章制度保障和个人政治价值观因素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考虑到不同特征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有所差异,因此以性别(男=0,女=1)、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组织、学校提供的参与渠道、校园文化氛围、个体价值观、思政课教学内容满意度、同辈群体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提供的参与渠道和接触大众传媒的频率作为自变量,把政治参与意愿、政治言论参与和政治接触参与因子作为因变量,放入回归模型中,分别建立三个回归模型,以此检验11个自变量对3个因变量的影响关系(表2)。由表 2 的结果可以看出,在所建立的三个模型中,模型3的拟合度最高,可以解释 57.3%的方差,而模型1和模型2的拟合度略低。

1.性别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大学生性别与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接触参与行为没有显著性差异,说明性别对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接触行为没有什么影响,这一结论可能是因为大学生是具有一定文化的高素质人群,男女大学生都具有同样的政治参与热情,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但在政治言论参与方面,女大学生热衷于发表政治言论,这可能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女大学生更擅长于与人交流,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很多女大学生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政治言论。

2.政治面貌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通过分析,政治面貌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有显著影响,主要表现在政治接触参与方面,即党员大学生更主动地通过合法渠道向学校及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由于在校大学生中加入派的人士很少,并且在此次调查中没有涉及,所以这里的政治面貌主要分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通常,政治面貌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参与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为中共党员的大学生思想进步,对政治参与的认知水平较高,参与的积极性也大,因此,党员大学生与其他非党员大学生相比,其政治参与具有显著的差异。

3.担任学生干部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从表2可以看出,担任学生干部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其回归系数分别为0.518、0.227和0.058,即担任学生干部的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更加强烈,他们更多地参与政治言论讨论,在政治接触参与行为方面也表现得更积极、主动,这一点可能得益于他们的学生干部工作。学生干部在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高校的学生干部主要有:党支部干部、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和社团干部五大类,一般情况下,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理论知识掌握扎实,政治识辨能力和思想政治觉悟也比较高[4]。同时由于他们是学校各部门与学生之间的纽带,一方面帮助学校各部门向学生传达任务,另一方面帮助学生向相关部门反映意见,所以与普通学生相比,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与学校各部门接触。

4.参加社团组织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学生社团组织对大学生政治言论参与和政治接触参与有积极的影响,参加了学生社团的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参与政治言论方面的讨论,积极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并主动向学校及政府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建议。当前中国高校都设立了多个学生社团组织,学生社团是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意愿和满足共同的个人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它们成为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被称为高校第二课堂的引领者。高校学生社团能够把学生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学校有关部门,为大学生表达政治利益诉求搭建平台,因此,学生社团组织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有着重要影响。

5.校园文化氛围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有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言论参与两个方面,即一个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能够激发学生的政治参与意愿,鼓励学生积极的发表政治言论。校园文化是以学生为主体,以课外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以校园为主要空间,以校园精神、文明为主要特征的群体文化,其本质是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互动性和渗透性是校园文化的主要特征,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鼓励学生与同学、老师及学校领导互动交流,良好的校园文化会渗透在学生的观念、言行、举止中,帮助大学生陶冶情操、启迪心智。此外,在各种具体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大学生可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形成正确的政治价值观,提高自身的政治参与能力。因此,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政治参与程度。

6.价值观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大学生的价值观与其政治参与意愿成正相关关系,其回归系数达0.534,正确的价值观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意愿,反之,错误的价值观会造成大学生出现政治冷漠的现象。大学生的价值观是指大学生对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其中思想政治倾向是核心内容,正确的政治价值观有利提高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愿,对大学生的个体或群体行为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5]。在校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确立时期,很容易受到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影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大学生容易受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从而削弱其政治参与的意愿,或者使其政治参与的动机呈现功利性,只关注对自身有利的政治问题。

7.思政课教学内容满意度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统计结果表明,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内容的满意度与其政治言论参与成负相关关系,主要表现为对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较为不满的学生会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积极地参与政治问题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这一点与以往的研究结果有所不同,经过访谈多位学生发现,许多大学生认为学校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侧重于政治理论知识的教授,而忽略了时事热点问题的分析,学生更愿意在思政课上积极讨论热点政治问题,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并得到教师的点评和指导。由于思政课课堂无法满足学生的要求,他们就会更多地在课下通过网络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政治言论,而课堂上比较注重让学生发表政治言论的班级的学生,反而会较少在网络等媒体上发表政治观点。

8.同辈群体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同辈群体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与大学生政治言论参与成正相关关系,其回归系数为0.524,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接触参与的影响不具有显著性。从表2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同辈群体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越高,越有助于大学生主动地关注政治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政治言论,相反,如果同辈群体所承载的文化与中国所倡导的政治文化相矛盾时,会减弱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意愿,甚至出现偏激的政治参与行为。同辈群体又称同龄群体,是指在相同年龄层次上,由社会地位、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大体相同或相近的人组成的关系密切的非正式初级群体[6]。大学生离开父母步入大学校园,首先接触到的就是同辈群体,他们彼此相互依赖,交往频繁,相互影响,逐渐形成自己的亚文化,这种亚文化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和思想道德观念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同辈群体的环境会对大学生政治参与产生很大的影响。

9.政府、学校等相关部门的政治参与渠道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政府、学校等相关部门政治参与渠道的建设程度与大学生政治接触参与成正相关关系,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言论参与的影响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即多样化的政治参与渠道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程度。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是公民的政治权利,由于大学生身份地位的特殊性,我们把大学生参与学校相关事务的决策、监督和管理也纳入到大学生政治参与的范围内。政府的规章制度保障、大众传媒、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渠道,无论何时,政治参与渠道的畅通都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保障。只有拥有了畅通和多样化的政治参与渠道,才能有效吸纳大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大学生合法的利益诉求必须通过畅通的参与渠道予以表达和满足,否则就会阻碍大学生的政治参与,甚至出现不理性的政治参与行为。

10.大众传媒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

大学生接触大众传媒的频率与其政治参与的意愿和政治言论参与行为成正相关关系,尤其是对大学生政治言论参与行为影响很大,其回归系数达0.692,此次研究中绝大部分学生通过网络获得时事政治资讯,发表政治言论,因此,可以说大学生接触网络的频率对其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言论参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获取与传递信息、文化传承、舆论监督、娱乐休闲是大众传媒的主要功能,目前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宣传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主渠道。大众传媒主要有书籍、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和网络等,互联网作为新兴的媒体目前在中国尤其是在大学校园里已得到普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9.9%,中国网民数量达5.38亿,其中学生占比为 28.6%,大学生成为网民的主要群体之一。大学生更愿意在虚拟网络中参与政治,发表言论,因此网络成为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政治参与也使得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愿更加自主。

三、结论与建议

政治参与意愿、政治言论参与和政治接触参与是中国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主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在大学校园里的广泛普及,大学生更多地选择使用网络发表政治言论、表达利益、参与决策,形成了大学生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因素很多,可以概况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主要有:国家政治体制,法律体系,经济体制及其发展水平,政治文化,大众传媒,学校教育,家庭背景,同辈群体等;主观因素包括:大学生个体的价值取向、政治心理、政治性格、政治能力和行为偏好等。本文着重从参与渠道建设、学校教育、同辈群体、大众传媒、个体特征方面考察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因素。得出了性别、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社团组织、校园文化、个体价值观、思政课教学内容满意度、同辈群体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学校和政府提供的参与渠道和接触大众传媒的频率等11项对大学生政治参与具有较高统计显著性的结果。

与男生相比,女大学生更热衷于发表政治言论;作为中共党员的大学生会更多地向学校和政府提出自己的政治意见和建议;担任学生干部对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政治言论参与和政治接触参与三个因子都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参加学术社团组织的大学生在政治言论参与和政治接触参与方面更加主动、积极;校园文化氛围与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和政治言论参与成正相关关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对其政治参与意愿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对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内容感到不满的大学生反而会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发表自己的政治言论;同辈群体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与大学生政治言论参与成正相关关系;畅通和多样化的政治参与渠道有利于大学生政治参与程度的提高;大学生接触大众传媒的频率与其政治参与的意愿和政治言论参与行为成正相关关系,尤其是网络对大学生政治言论参与行为的影响很大。

近年来,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逐渐上升,政治参与行为的理性化程度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渠道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从传统的直接与政府、学校有关部门面对面的接触,向借助媒体特别是网络发表言论、表达利益和参与决策这种非面对面的政治参与方式转化,表明当代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推动了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进程。

笔者以为,提高大学生政治参与积极性,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意愿。一方面要让学生深入了解政治参与的理论知识,提升学生的政治主体意识;另一方面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教师要注重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政治言论,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创造融洽的教学氛围,努力提高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意愿。

第二,建立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政治参与氛围。要倡导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吸取传统文化的精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主旋律政治文化,培养学生的政治兴趣和政治信仰,营造和谐的政治参与氛围,为大学生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三,开展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先进性教育,发挥其带头和示范作用。要进一步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充分发挥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

第四,努力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使学生在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能够接触和了解社会,学会与人沟通,学生社团组织也要发挥自身作用,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意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为大学生理性地参与国家政治奠定基础。

第五,加强对大学生同辈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同辈群体的正面效应作用。使大学生在与同辈群体的交往过程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形成正确的政治价值观,充分发挥同辈群体的正面效应,提高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六,完善和拓宽政治参与的渠道,提供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窗口。要进一步健全政治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将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形式和途径固定下来,政府和学校要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工具,特别是利用网络,为大学生发表政治言论、表达利益、参与决策提供便捷的窗口,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作用,使之成为大学生参与国家政治的重要渠道。

第七,完善网络机制、制度管理和网络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主旋律。一方面政府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设立网上政治参与渠道,方便与大学生沟通交流;另一方面,高校要将网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之一,加强红色网站建设,弘扬主旋律,及时纠正错误言论,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

参考文献:

[1] 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汪晓寿,吴志华,项继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5.

[2]崔浩. 马克思主义政治参与观及其实践意义[J]. 邓小平理论研究,2011(08):63-64.

[3]李雪.大学生政治参与意愿和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D].华中农业大学,2009:3.

[4]叶明云.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 法制与社会,2010(05)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