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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果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05 04:15:58

公示结果报告

公示结果报告例1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一旦有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程序就因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必须终结,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由于公示催告程序不涉及票据实体问题,那么在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与当事人起诉要求解决实体问题的衔接上就可能会出现漏洞,本文仅从申报人向法院申报权利后的处理上,来分析公示催告制度的漏洞所在,以寻求合适的解决途径。

法律规定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情形有如下四种:1、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2、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的;3、公示催告申请人在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4、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申报期满后超过1个月)不申请判决的。后两种情况暂且不提,对于前两种情况,法律规定都要裁定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在终结裁定作出后,是否向支付人送达裁定出现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能向支付人送达裁定书。理由是,现在各地方银行对终结裁定送达后,原先的停止支付通知是否失效认识不一。如果停止支付通知不失效,那么向支付人送达裁定书并无不可,其票据上的款项不能被支付,当事人只能先进行诉讼确认票据权利后,才能申请付款;如果在送达终结裁定后停止支付通知失效,那么在没有确认票据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有可能该票据就会被兑付,这样不利于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向支付人送达裁定书。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应当通知支付人。法律规定应当通知支付人,就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去做。同时,不能只注意保护申请人的权利而忽视申报人的权利,申报人通常是持有票据的利害关系人,既然持有票据,那理所当然的享有票据权利,在其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就应当得到兑付。如果在票据诉讼结束后,实际权利人与取得票款的申报人不一致时,权利人可以要求申报人返还票款并赔偿损失。

第三种意见认为,可以向支付人送达裁定书,但停止支付通知并不失效。在公示催告终结裁定上,通常只写明“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和“申请人或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没有涉及停止支付通知,那么出于对票据实际权利人的保护,可以认为停止支付通知并不当然失效,待票据诉讼结束后,依据判决再行付款。

公示结果报告例2

2002年审计署并实施了《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揭开了我国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序幕。2003年,国家审计署公告了关于“非典”的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赠款物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正式确立。2008年,国务院公开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制度层面又促进了审计信息公开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审计公告制度国外研究现状

(1)美国立法型审计结果公告。美国的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服务对象即为国会,要为社会公众服务。因此,美国审计总署在向国会提交审计报告时需要向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披露。

美国的审计公告审计分为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而我国大多数审计公告停留在对于预算执行和项目执行的审计;财务和合规性审计;项目的效果审计,这三方面的审计比重达到审计总署工作量的90%。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会把相关资料移交给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决定是否要提起公诉。另外,美国审计总署还会在每年将没有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改正的单位情况进行公告。美国在审计整改方面的措施也是值得我国借鉴,对于违法的行为及时提交处理。

(2)法国司法型审计结果公告。法国于1814年颁布了审计法,使得审计独立承担监督责任,可以从根本上保障审计部门和审计工作人员的权益以及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而我国的审计机关仍然属于行政机关,只是相对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国家的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是法国审计法院的主要审计任务,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同时也可以作为单位拨款和项目选择的依据。

法国审计法院每年会将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向议会提交年度审计公共报告,并将报告在国家官方报纸上向社会公布,法国的审计公告是完全公开的。法国的的审计公告非常严格,有很强的威慑力。

(3)德国独立型审计结果公告。德国的司法、立法、执法之间相互独立,德国联邦审计院以及各州的审计院从事审计工作,处于独立地位。

德国审计公告范围主要包括联邦预算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审计、其他国有资产审计。与美国类似,审计院也会对德国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进而提供相关建议和决策依据,此外,还会提供专门的咨询意见,同时,提供意见部分人员与进行审计人员要保持独立性。

在德国,审计公告也是完全公布的。德国审计公告突出特点是审计公告会与报刊登载同时进行。在我国只是在专业网站和报刊上进行刊登,很少有非专业人员去关注,我国也可以在更加大众化的媒体上进行公布,吸引更多民众。

综上,以上国家审计机关都有很强的独立性,公众具有比较强烈的民主意识,法律法规的制定比较健全,同时拥有强大的技术与人才支撑。

三、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现状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起步较晚,政府内部监督色彩较重,在审计机关透明度问题上亟待提高,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待完善。

(1)公告范围小。如图1所示,从审计署的公告数量来看,审计署加强了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力度,2001年至2014年审计公告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但是,审计公告数量增加并不代表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发展水平,就公告数量与总体审计项目的占比来讲,我国10%的公告率远远低于美国97%的公告率。我国的低公告率大大影响了民众的知情权,其公告范围远低于社会期望。

(2)地区差异大。审计公告主要方式是在审计署网站上进行公示,没有在相关的媒体上作广泛公示,以至于公众的点击率与认知率不高。从审计署到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示制度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执行。审计署为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仅颁布了大量相关法规,而且还了许多审计结果公告。但是,地方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公告的积极性并不高,有些甚至并未实施。同时,地方的差异较大,中西部地区法制文明建设程度不同导致审计结果的公告数量和公告率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地方机关并未形成完善的审计公告制度。

(3)审计机关缺乏公示动力。许多被审计单位并不希望审计结果公示,其认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示会对其造成负面影响,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享有国家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但是,审计结果并非直接的对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他们并不是很关心审计的结果。另外,有一部分公众对于审计工作并不了解,即便对审计结果进行了公示,他们也未必会去主动查看。

(4)相关法律依据不健全。《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指出,审计机关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公开,其也可以不进行公开。目前审计署出台的四个规范性文件立法层次并不高,属于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缺乏法律强制性。

四、完善我国审计公告制度的建议

公示结果报告例3

一、 引言

就已有研究而言,美国资本市场上一系列的研究都证实了内控信息披露的信号作用机制(Watts & Zimmerman,1986;Doyle et al.,2007;Wang & Claiborne,2008;Hossain,2009)。亦即,治理程度高,经营质量好的公司倾向于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但与国外的研究结论不同,虽然我国部分研究验证了内控披露的信号机制,但也有不少结论认为披露流于形式而且缺乏明显的动机(李明辉等,2001;刘秋明,2001;方红星、孙翯,2007;杨有红、汪薇,2008)。

国内研究结论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内控信息披露上。就已有研究而言,国内有关内控自评报告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结论之间的不一致主要体现在年报披露的内控信息之中。研究样本不同所导致的动机探究结论不一致表明,虽然从总体而言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披露都具有显著的信号显示的动机,但具体信号的强弱也会因不同因素及样本而有所不同。而且就已有国内外研究结论之间的差异,也表明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号显示机制的同时,也必须结合我国国内的特殊制度背景。

鉴于此,本文将首次从披露成本低廉以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制度差异的视角,基于自愿信息披露的目的在于信号显示这一已证明的前提,探究了另一方面的内容:如果内控自评报告的信号显示动机确实存在,那么不同披露行为的信号效用是否也相同?

二、 假设提出及研究设计

1. 研究背景及研究假设。就自愿信息披露的信号理论而言,相关研究多是从治理质量以及经营状况的信号角度展开。例如,在治理质量方面,Simon和Wong(2001),Eng和Mak(2003)等人从的角度分析了股权因素对披露行为的作用,其结论表明管理层持股比例低以及国有股的存在会通过提升治理质量促进披露行为。Gul等(2004),Forker(1992),LL.Eng和Y.T.Mak(2003)等则从CEO与董事长的二职合一、独立董事比例等内部治理因素展开分析,其结论也表明治理状况好的公司会倾向于通过披露以向市场彰显有利信息。而在经营质量方面,Hossain(2009),Wang和Claiborne(2008)等的研究表明经营能力好的公司更倾向于披露较多的信息。

我国针对内控披露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分析性的研究普遍认为,我国内部控制信息的自愿披露缺乏实质内容,流于形式(李明辉等,2003;杨有红、汪薇,2008;杨有红等,2007)。实证性的研究,则基于治理质量及经营质量的传统视角,探究信息披露的信号机制,但研究结论并不一致。部分研究发现了治理水平及业绩情况与内控信息披露存在相关性(蔡吉甫,2005;林斌、饶静,2009),但也有研究表明,自愿披露行为与相关变量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方红星、孙翯,2007)。

造成国内外研究结果以及国内研究结论间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两个:

(1)按照信号理论,自愿信息披露作为信号传递的基础前提在于其成本收益的权衡。其收益包括权益及融资资本成本的降低,股价的提升及股票流动性的增强,投资者预期的改善等,而其成本则既包括公司对内部各控制流程的梳理、评价成本,又包括因披露有误或不全而遭受的事后处罚成本。与美国资本市场截然不同的是,一方面我国的监管部门以及各披露规范文件并未细致要求内控信息披露的内容及程度,现实中披露企业往往按照内控五要素依次做简单的介绍;另一方面我国投资者法制保护的建设也比较滞后,尚未有上市公司因自愿内控信息披露问题而遭受处罚,这就导致了我国内控披露成本总体上普遍过低。既然披露可以带来收益(至少不会带来损失)而本身又不需要太多成本,则可以合理预期的是,信号好及信号差的公司都有可能选择披露,从而导致信号显示作用被噪音干扰,因而国内研究无法发现相关披露动机。

(2)在我国资本市场的构成中,国有企业占了较大的部分。国有企业更为严重的双重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行政化色彩等特性都表明了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巨大制度差异。例如,内控披露规范的实施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行政推行过程,而国有企业本身就是行政干预的重要对象,在政策实施时要求起到“示范”效应。国有企业经营者出于升迁以及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考虑,更可能投入充足资金建设完善的内部控制。民营企业中大部分是家族企业(李新春,2003),其家族控制模式很大程度上已经替代了内控的作用,故而高质量的内控需求较弱。

在披露成本低廉可能导致噪音出现的前提下,考虑以上因素,国有企业随意跟风披露的可能就不会太大或者说披露动机信号被削弱的程度比较低。而民营企业自身内控建设需求本身就较低,这样披露动机就很可能收到噪音的抑制。

基于以上分析此,结合已有信号显示理论的研究结果,本文提出假设H1:

基础理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总体上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

假设H1a: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具有信号显示作用。

假设H1b:非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自评报告信号作用会受到抑制。

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除包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外,还包括另一个重要部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鉴证。鉴证行为与自评行为最大的不同在于,鉴证报告的准备成本会显著上升。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成本的上升,就会直接过滤掉跟风披露的“噪音”。也就是说,那些实际经营及治理状况并不好,但因成本不明显而选择自评披露的企业就会选择退出,从而使得鉴证报告的信号作用变得明显。而对国有企业而言,鉴证行为则可以进一步彰显其公司价值。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H2:

基础理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总体上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

假设H2a:非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

假设H2b:国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鉴证报告具有更强的信号显示作用。

进一步地,如果如上分析所述,非国有企业进行鉴证的目的在于获得原有自评报告应有的信号作用,则可以推论非国有企业的鉴证报告主要意在将披露公司从未披露公司中甄别开来,而非如国有企业鉴证报告一般,从已自评的企业中进一步脱颖而出,故而假设H2a还可以具体解释为:披露鉴证报告的非国有企业,其经营及控制质量要好于未披露自评报告的公司,但并不显著优于已自评的公司。

2. 样本选择及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本文以2007年~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择以2007年为起点,是因为我国两市对全体上市公司单独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要求正式开始于该年,2006年及以前不少公司的披露都仅限在年报中加以说明。样本截止到2009年一方面是因为本文的研究涉及大量复杂的手工搜集数据,另一方面就已有研究结论来看,我国内控披露情况多年来并未发生质的变化(方红星等,2008;田高良等,2010),政策实施前3年的分析结论具有代表意义。

样本的具体筛选过程如下:首先,本文剔除金融类以及IPO公司。按照要求,该两类公司的披露行为属于强制性。其次样本剔除了2008年、2009年的深市公司,以及2008年、2009年上交所的治理样本股公司。按照深交所及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已剔除的这些公司同样属于强制披露的范畴。经过筛选后的样本为2 563家,其中2007年1 359家,2008年604家,2009年600家。为避免异常值波动的影响,样本对连续变量在1%及99%分为做了Winsorized处理。

(2)研究变量及定义。在影响自愿披露倾向的治理质量及经营质量变量的选取上,本文参照相关国内外研究结论,选择如下变量作为价值信号的替代:

①Index:治理指数,本处使用一个多指标构成的复合指数衡量整体情况。

②Merge:并购重组(Kinney & McDaniel,1989;Doyle et al.,2007),发生并购重组赋值为1,否则为0。

③Growth:业绩增长能力(Bryan & Lilien,2005;Bronson et al.,2006),采用的是最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④Issue:是否存在增发行为,存在则赋值为1。

⑤Lev:财务状况(Dechow et al.,1996;McVay et al.,2007),以资产负债率替代。

⑥Audit:审计师及审计意见(Claiborne et al.,2008;Xiao et al.,2004),标准意见赋值为1,否则为0。

最后,本文以规模(Size)、年份(Year)、上市年龄(Age)以及是否中央控股(Central)作为控制变量。

3. 研究模型。为检验假设H1及H2,本文使用如下回归模型:

Disclosure=?琢+?茁12008+?茁22009+?茁3Index+?茁4Merge+?茁5Growth+?茁6Issue+?茁7Lev+?茁8Audit+?茁9Size+?茁10Age+?茁11Central+?着

其中的Disclosure指的是是否披露自评报告(Evalue)或是否披露鉴证报告(Evalu_A)。

为验证不同的假设,本文需要选用不同的回归样本。假设H1a的样本仅限国有企业,假设H1b的样本为非国有企业。假设H2a的样本为非国有企业,以及已自评的非国有企业,假设H2b的样本为已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国有企业。

三、 描述性统计及回归结果

1. 描述性统计。将总样本分为自评组与未自评组进行描述比较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两组变量存在显著的差异。从统计结果的均值与中位值差异来看,自愿披露的公司其治理指数均值与中位值显著的高于对照组,而且自愿披露的公司其增长率的均值也远高于不披露组(1.020 2与-0.708 6),其杠杆比率更低(0.538 5与0.797 1),而且资产规模也更大(9.479 9与9.272 6)。另外,增发的公司自愿披露的可能性更大,而聘请了四大审计师且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也同样更可能出具自评报告,merge变量的比较并不显著,但这一比较并未对其他变量同时加以控制。

2. 回归结论。对研究样本进行Logit回归检验的结果如表2所示。

从假设H1的两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①国有企业组的回归结果中,6个衡量上市公司质量的变量有4个存在显著影响,表明其自评报告的具有显著的信号显示作用;②非国有企业除Index变量外,其余的假设变量全不显著,从而表明因受到跟风披露噪音的干扰,非国有企业通过自评报告传递信号的效果受到了抑制。而且考虑到Index变量是一个不可观察的替代指数,因而投资者也难以核实披露的公司是否真的治理质量高,这又进一步使得信号显示的效果受到削弱。

从假设H2的三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由于大额鉴证成本的存在减少了跟风披露的“噪音”,鉴证报告的信号作用机制更为明显,非国有企业因噪音干扰而受到抑制的自评信号作用,会通过鉴证行为得以更好的体现。Index、Issue、Lev以及Audit等因素都与披露显著相关,这就表明鉴证行为可以更全面地传递公司价值信息。但非国有企业的鉴证报告的这种作用,却不能显著得区分于已自评的非国企,Index变量不显著,经营变量仅Lev和Audit显著,从而表明非国有企业出具鉴证报告的目的,在于与未自评的公司中区别开来。再次,对国有企业而言,虽然自评行为已能够传递公司价值的信号,但通过鉴证行为,可以使其进一步从出具自评报告的国企中脱颖而出。从而表明,比之于同类国有企业,其治理质量更高,利润增长情况更好,而且发生变革影响组织建设或带来风险的可能性更低。最后,对已自评非国有企业的回归结论表明,鉴证报告在该组的信号显示作用并不明显。其中衡量治理质量的index变量不显著,其次衡量经营质量的变量中,仅有Lev和Audit在5%和10%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对于非国企而言,内部控制鉴证的主要作用在于区分未自评的公司,而无意于区分已自评公司。

3. 稳健性检验。在以上的检验结果中,Lev变量的回归系数多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杠杆比率并不能完全作为财务状况的替代。为此,本文以是否ST替代Lev进行回归,替代后本文的结论并未改变。其次,早期上市的国有企业比例大而且“包袱”较重,从而可能扭曲年龄与披露的关系。为此,本文在回归中增加二次项变量Age2,用以模拟年龄与披露关系的抛物线型关系。结果表明各原假设的回归结果并未受影响。再次,针对Growth波动较大的特征,本文进一步将Growth在更大的分位上(5%)进行缩尾处理。处理后仅H1b回归结果中Growth变得不显著,其余变量未受影响。以上的测试结论表明本文的研究结果是稳健的。

四、 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2007年~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信息披露的信号机制这一已有研究结论,结合我国披露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分析了政策实施前3年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信号机制在不同的披露类型以及不同的披露对象中的作用。

本文的回归结果支持了原有假设,亦即: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由于披露成本低廉及企业内控建设需求不足的原因,非国有企业内控自评报告的信号作用受到了明显抑制,难以通过自评报告彰显比未自评公司更高的经营及治理质量。由于鉴证行为提高了披露成本,因而有效抑制了非国有企业中的披露噪音,使得其鉴证行为产生了显著的信号效果,但鉴证报告并不能进一步区分已自评的国有企业,从而表明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鉴证报告的主要作用就是替代自评报告,区分自评与未自评的公司价值。对国有企业而言,由于自身制度原因和内控建设的需求,其披露噪音较少,故而可以通过自评行为区分于未自评公司,并进一步通过鉴证报告从披露自评报告的同类企业中脱颖而出,彰显更高的价值信号。

研究结论表明:披露成本低廉导致的披露噪音,会使得原本就不愿披露自身缺陷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能又难以成为彰显较高经营质量的载体。而且,如果投资者仅以是否出具自评报告作为衡量价值的信号,也存在误导的风险。此时,为实现披露的目的,监管者就需要明确规定披露的内容及程度,并通过增加处罚措施来提升披露的成本,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蔡吉甫.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20):85-88.

2. 陈汉文,张宜霞.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审计研究,2008,(3):48-54.

3. 崔志娟.规范内部控制的思路与政策研究——基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机选择”视角的分析.会计研究,2011,(11):52-56.

4. 方红星,孙翯.基于沪市公司2006年报的内控信息披露研究:修正与拓展.财经问题研究,2008,(4):75-79.

5. 方红星,孙翯.强制披露规则下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基于沪市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的实证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07,(12):67-73.

公示结果报告例4

培训内容:

1、公文的概念

2、日常公文的分类

3、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

4、电子公文

5、公文范例

6、尝试写作

课程长度:6时

培训方式:讲解法+范文欣赏+模拟练习

教材内容:

引言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人类社会快步走向信息时代的今天,公文在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实施领导、处理公务、沟通信息、联系事务、传达企业决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文的写作也正在从旧模式中解放出来,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什么是公文?

所谓公文,它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公务而按规定格式制作的书面材料。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命令、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在各类企业中,所指的公文一般为商务公文,主要分为介绍报告、请示、会议纪要、工作计划要点、公司及产品介绍、信函、讲话稿、可行性报告、工作总结、市场调查报告、说明等。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大体同一般文章的写作方式相似,但是由于公文在性质、作用上及其写作要求上的不同,拟写时也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公文的拟写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 明确发文主旨

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根据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来拟写的。因此,在动笔之前,首先要弄清楚 发文的主旨,即发文的主题与目的,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1、文件的中心内容是什么?比如相关工作的改善,主要提出目前情况怎样?存在哪些问题,解决方式、需协助事项;再如请求事项,拟请上级机关答复或解决问题等。

2、根据文件内容,准备采用什么文种?比如,汇报工作情况,是写专题报告还是写情况简报;针对下级来文所反映的问题,是写一个指示或复函,还是一个带规定 性质的通知等。

3、明确文件发送范围和阅读对象。比如,向上级汇报工作,还是向有关单位推广、介绍经验;是给领导、有关部门人员阅读,还是向全体人员进行传达。

4、明确发文的具体要求。例如,是要求对方了解,还是要求对方答复,是供收文机关贯彻执行,还是参照执行、研究参考、征求意见等。

总之,发文必须明确采取什么方式,主要阐述哪些问题,具体要达到什么目的,只有对这些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够落笔起草。

二、收集有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

发文的目的和主题明确之后,就可以围绕这个主题搜集材料和进行一定的调查研究当然,这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并不是拟写每一份公文都要进行这一步工作。例如,拟写一份简短的通知、公告,一般来说不需要专门做搜集材料和调查研究工作,在明确发文主旨之后,稍加考虑就可以提笔写作了。但对于问题较为复杂,还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归纳;如拟订篇幅较长的文件,拟订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起草规章、条例、拟写工作指示等,往往都需要搜集有关材料和进行进一步调查研究工作。

怎样为拟写公文搜集材料和进行调查研究呢?一是收集和阅读有关的文字材料;二是到实际当中搜集活材料。例如,要草拟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首先需要查阅去年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以及参考有关先进企业的同类工作计划等,还要研究本部门今年所面临的形势,今年的中心任务上级要求等。

总之,收集材料及调查研究,是一个酝酿的过程,是为了掌握全面的、大量的素材了解问题的各个方面,然后经过分析思考产生一个认识的飞跃。

三、拟出提纲,安排结构

在收集材料的基础上,草拟出一个写作提纲。提纲是所要拟写的文件的内容要点,把它的主要框架勾画出来,以便正式动笔之前,对全篇做到通盘安排、胸有成竹,使写作进展顺利,尽量避免半途返工。

提纲的详略,可以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和个人的习惯、写作的熟练程度而定。篇幅不长的文件,可以大致安排一下文件的结构,先写什么问题,依次再写什么问题,主要分几层意思等。篇幅较长、比较重要的文件,往往需要拟出比较详细的提纲,包括文件共分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又分作几个问题,各个大小问题的 2

题目和要点及使用什么具体材料说明等。提纲的文字不需要很多,也不需要在文字上推敲。当然,需要集体讨论或送给领导审阅的提纲除外。

拟写提纲是一个很重要的构思过程,文件的基本观点,可以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和修改,使提纲日益完善。由两人以上分工合写的文件,更需要共同研究写作提纲,以免发生前后重复、脱节或相互矛盾的现象。

四、落笔起草、拟写正文

结构安排好后,要按照要求所列顺序,开宗明义、紧扣主题、拟写正文。写作中注意两点:

1、 要观点鲜明,用材得当。也就是说要用观点来统帅材料,使材料来为观点服务。运用材料要能说明问题,做到材料与观点统一。

在写作当中,要注意明确观点,用语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词不达意,似是而非。如果观点不明,令人不知所云。有些文件,只讲观点没有实际材料,就会使人感到抽象空洞、缺乏依据,不易信服。而只 罗列材料没有鲜明的观点,则会使人弄不清要说明什么问题,不了解发文的意图 ,特别是情况汇报、工作汇报介绍。

2、 要语句简练,交代清楚。拟写文件既要尽量节省用字、缩短篇幅、简洁通顺,又要注意交代的问题清楚明了。

五、反复检查,认真修改

初稿写出后,要认真进行修改。写文章,需要下功夫。自古以来,好文章都要经过反复修改的,写文件也同样,尤其是重要的文件,往往要经过几稿才能通过。

1、 关于主题的修改。看主题是否明确,主题论述是否集中,主题挖掘是否深刻。

2、 关于观点的修改。修改公文要考虑到观点是否正确,表达有无问题。

3、 关于材料的修改。材料是文件的基础,有了正确的观点,还要通过适当的材料表现出来。

4、 关于结构的修改。修改文件的结构,包括文件总体结构的修正,使全文更加严谨。

5、 关于语言的精练。主要是修改不通顺的语句,不规范的字及标点符号。修改工作要做到认真仔细,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几种常用的商务公文:

请示

请示是下级向上级请求决断、指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3

请示的特点

一、针对性。只有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重要决定、重要决策、人事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才可用"请示"行文。请示上级给予指示、决断或答复、批准。因而"请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呈批性。请示是有针对性的上行文,上级领导对于呈报的请示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给予明确的"批复"回文。

三、单一性。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受文领导,即使需要同时呈送其他领导,也只能用抄送形式。

四、时效性。请示是针对本单位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求得上级单位指示、批准的公文,如能及时发出,就会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请示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请示分为以下三种:

一、 请求指示性请示。

二、 请求批准性请示。

三、 请求批转性请示。

请示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请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如下:

一、 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 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书写方式:一种是有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组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如《关于*******的请示》。

2、 受文领导。每份请示只能写一个受文领导,不能多头请示。

二、 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语构成。

1、 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理由。

2、 主题。主要说明请示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

3、 结语。另起一段,其习惯用语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以上请示,呈请核准"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予以执行"。

三、 尾部,其主要结构为落款与成文时间两部分。

请示应注意的问题

一、 一文一事的原则。

二、 材料真实,不要为得到领导批准而虚构情况。

三、 理由充分,请示事项明确。

四、 语气平实、恳切,以引起上级的重视。

报告

报告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的陈述性上行公文。

“报告”是陈述性文体。写作时要以真实材料为主要内容,以概括叙述为主要的表达方式."报告"是行政公文中的上行文种,撰写“报告”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上级掌握本单位的情况,了解本单位的工作状况及要求,使上级领导能及时给予支持,为上级机关处理问题,布置工作或作出某一决策提供依据。“下情上达”是制发报告的目的。所以报告的内容要求以摆事实为主,要客观的反映具体情况,不要过多的采用议论和说明,表达方式以概括为主,语气要委婉、谦和、不宜用指令性语言。

报告的特点:

一、报告的目的为了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建议、答复等,它不直

接请求上级机关正面回答报告中的问题,所以不带请示事项,这是它与请示的重要区别之一。

二、报告中一般不提建议或意见。如果确实需要在某一领域或某些部门贯彻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可建议上级机关批转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报告一经批准,便作为批转文件的附件下发,其权威性依赖或附属于批转机关。

三、报告在内容上不像"请示"那样有"一文一事"的要求,它可在一件公文中综合报告几件事情,层次结构比较复杂。

四、报告广泛使用于下级向上级反馈信息,是沟通上下级机关纵向联系的一种重要形式。向上级及时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是下级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工作制度。

报告的种类

报告从种类与内容上分主要有:汇报性报告、答复性报告、呈报性报告、例行工作报告。

写法

报告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受文领导、正文、落款、成文时间组成,下面介绍几种报告的写法

一、 汇报性报告

汇报性报告主要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分为两类:5

1、 综合报告。这种报告是本单位工作到一定的阶段,就工作的全面情况向上级写的汇报性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成绩或问题,经验或教训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这种报告的特点全面、概括、精练。

2、 专题报告。这种报告是针对某项工作中的某个问题,向上级所写的汇报性报告。

二、 答复性报告

这种报告是针对上级或管理层所提出的问题或某些要求而写出的报告。这种报告要求问 什么答什么,不涉及询问以外的问题或情况。

三、 呈报性报告

呈报性报告主要用于下级向上级报送文件、物件随文呈报的一种报告。一般是一两句话说明报送文件或物件的根据或目的以及与文件、物件相关的事宜。

四、 例行工作报告

例行工作报告是下级向上级,因工作需要定期向上级所写的报告。如,财务报告、费用 支出报告等。

公告

公告是用于对企业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的公文。

公告的写法

公告是一种严肃、庄重的公文,它内容较为单一,篇幅较短,表达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

一、 标题。

公告标题有三种:一种是完全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二是发文机关和文种 以上两项,多用于政府机关;有的只有文种,如《公告》,标题之下,有时可依公告单独编号。

二、 正文

正文一般由主旨与说明构成。

主旨单独成段,用简短的一句话概括出此公告的主题内容。

说明写出公告依据、公告事项。结尾一般用"特此公告"作为结语。

三、 落款及日期

公告日期有的标注在标题下方,也可以注在公告结尾处。重要的公告落款处除注明发文单位外,还应标明发文地点。

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一种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的纪实性公文。它用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重要会议。

6

会议纪要通过记载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成果、会议议定事项,综合概括反映会议精神,以便使与会者统一认识,会后全面如实的进行传达组织开展工作的依据。同时"会议纪要"是可以多向行文,具有上报、下达以及同级单位进行交流的作用。

会议纪要的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写作要求如下:

一、 首部。这部分的主要项目是标题。有的会议纪要的首部还有成文时间等项目内容。会议纪要的标题通常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的。如《*****公司******会议纪要》。

二、 正文。会议纪要正文结构由前言、主体两部分组成。

1、 前言。首先概括交代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程、参加人员、会议形式以及会议主要的成果。

2、 主体。它是会议机要的核心内容,主要记载会议情况和会议结果,写作时要注意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把会议的基本精神,特别是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准确的表达清楚。对于会议上有争议的问题和不同意见,必须如实予以反映。

三、 尾部。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电子公文

随着网络化的发展,公文通过E-mail的方式批阅使传统的办公模式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但现在国内缺少实现网上公文批阅的软件,文件容易被拷贝、篡改,企业的办公方式还无法真正实现无纸化。

电子公文的写法

电子公文主要由主题、事项或附件落款组成。

一、 收件单位/人

二、 抄送单位/人

三、 主题。相当与公文的标题,如《关于***请示》、《关于****报告》。

四、 事项。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发文目的,事项等(与日常公文协作方法一致),若提供相关文件或报告等,可以附件方式发送(注明)。

公示结果报告例5

一、企业年检制度的缺陷

公司年检是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公司提交的年检材料,对公司登记的有关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公司年检是公司登记制度的监管内容之一。

中国的年检制度与西方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不同,带有浓厚的政府直接干预的色彩。尤其是年检不合规就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是不合理。因为企业通过登记就合法取得经营资格,这一行政许可不能被随意地更改,否则企业的合法经营地位就会处于不确定性的状态,对市场交易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是重大的损害。另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有限的,不可能逐一进行实质性审查,于是监督管理就变得有名无实。虽然,年检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包括走向以形式审查为主、网上办理、取消年检费等等,但是如果企业通过造假等行为很难通过年检审查出来,因此年检只是徒增手续给企业加重负担。企业年检已经成为可有可无的“鸡肋”,适时的予以放弃是实行简政放权的大势所趋。

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概念之界定

目前,各个国家对公司登记制度的监管主要有两种方式:包括登记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2006年2月24 日国家工商总局修订出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建立了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上市主体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而不再审查年度报告内容,只是提供信息平台公示年度报告情况。在2014年3月1日,工商总局消息,全国企业年检制度于今日正式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正常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三、企业报告制度的内涵分析

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是企业对自我的总结,可以提高企业的自主意识。而公示之后的公众的查阅,是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尺子来衡量企业的信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抽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罚。特别是随机抽查,更容易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资质和能力,避免年检时临时地蒙混过关。因此,公示比年检的约束力更大,效果也更加显著。

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能够促进企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需要工商部门在网上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由企业自行把登记情况、许可资质证书、资产状况等信息进行报告,并直接对社会公示,这样有利于社会监督。同时,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并非放任不管,而是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监管的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以保证企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如何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政府职能转变急需解决的问题。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以及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就是破解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

四、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

公示结果报告例6

01

通知

通知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知的种类不同,其结束语也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批转、转发性通知只要在正文说明批转或转发的文件名称和发文机关的意见等基本事项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再写结语;如果要进一步阐明发文机关的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则以“请按通知要求办理”“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研究贯彻”等为结束语。

性通知主要用于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办法、措施。正文内容写完即结束,可以不单独写结语。

指示性通知主要用于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些事项,在通知中要交代任务,提出工作原则和要求,让受文单位贯彻执行,具有强制性与行政约束力。因在内容上已有具体要求,所以不用单独写结语。

一般事务性通知主要用于告知某一事项或传达某一信息或通知有关单位或人员参加一些重要会议。如需要强调时最常用的结语是“特此通知”“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结尾处还可以再次明确通知主题或作必要的说明,如“……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有的事务性通知在正文事项写完就可结束。

02

通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表彰性通报主要用于表扬先进人物、推介先进经验。表彰性通报要表明行文机关对通报表彰对象的态度,提出表彰决定,发出号召或提出要求,常用“……决定给予 ……通报表扬,并号召向……学习”,“要求……”等结尾。

批评性通报用来批评单位或个人影响较大、典型性较强的错误或问题。结尾处要提出告诫,引申出应当吸取的经验和教训,加强整改,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或有的放矢地提出希望和要求,如“望有关部门引以为戒,防止……”;也可用“特此通报”作结。

情况通报用于传达重要精神或知照重要情况。一般在正文末尾提出指导性意见,或针对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可以不单独写结语。

03

公告、通告

公告与通告都属于周知性公文。公告的作者通常是国家领导机关,而通告的作者可以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者范围比公告广泛。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无论是知照性公告还是祈使性公告,都具有的内容重要,时限比较紧急,机关级别高的要求(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各省市人民政府及人大等,级别不够的单位只有获得授权后才能公告),所以在公告的正文之后,一般都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作为结束语,除了以此表示的是重要重大事项外,祈使性公告还有要求遵守有关规定的意思。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规定性通告是向社会有关方面公布应当遵守的事项,对公众有一定的制约性。常用“特此通告”“此告”作结。

知照性通告是向社会有关方面公布需要周知的事项,并不提出具有约束性的执行要求,只在结尾写明执行日期、要求或希望。

禁管性通告公布一些令行禁止类事项,常以“特此通告”作结语,以示强调,引起公众注意的效力。

04

报告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工作报告主要汇报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一个系统的全部工作情况或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常用用“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示”作结。

情况报告即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用来汇报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性、特殊性、突发性事件,在一定范围内带有倾向性的情况等,可用“以上报告妥否,请指示”“特此报告”“有何指示,请电告”作结。

答复报告用于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这类报告的内容要体现针对性,上级询问什么,就答复什么。答复报告结尾一般用“专此报告”。

意见、建议性报告提出建议,要求上级机关批转给下级机关的工作报告,常以“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请予批转”“如无不妥,请批转”等请求式用语作结。

报送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物件或有关材料的报告。结尾用“请审阅”“请审阅批准”“请查收”。有时报告结尾也可以省略习惯用语。

05

请示、批复

请示与批复是党政机关公文中为数不多的双向对应文种,只要下级部门有请示,上级部门就一定会有批复。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下级机关在遇到超出自己权利范围、超出自己能力范围、超出自己认识范围的事项时,都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以求获得批准、帮助。下级机关提出请示是为了使请求事项得到答复,因此在正文之后,要以期复请求语来结尾,这是请示必不可少的内容。

请求指示的请示是当下级机关对该不该办、该怎么办某件事没有把握时,就要请求上级给予指示。常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指示”,“是否妥当,请批复”作结。

请求批准的请示,如项目、方案、规划、审批指标、费用、物品等是下级机关办理公务时在物质上、权限上感到不足无法办理时,请求上级给予人、财、物方面的帮助。结尾用“特此请示”,“请批复”。

如果是情况紧急的请示,应在标题上写明“紧急请示”,在提出请求事项后,常以“专此请示,恳请批复”作结,以表明事情的紧迫性。

请示结束语必须规范、醒目。常用的还有:“妥否(可否、是否可行),请批示”、“如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以上请示,请批准”、“请予审批”、“请核批”、“特此请示”。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只要是有请示,无论是请求指示的、请求批准的,上级机关不管是否同意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都必须在审核后给请示单位一个回复。

批复常用结语为:“此复”、“特此批复”。有时也可省略,自然收尾。

06

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可用于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作为上行文,主要是对某一主要问题或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看法,呈报上级批准或批转执行;作为下行文主要是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阐明指导方针,提出具体意见;作为平行文,主要是向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提出咨询,阐明主张或征求意见,提供建议给对方作为参考。因此,意见的种类不同,则需要根据不同的内容选用适当的结束语。

如果是指导性意见、实施性意见,通常采用“以上意见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地执行”“以上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作结。

呈报性意见、建议性意见结束语一般用“以上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以上意见供参考”。

商洽性意见通常采用“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作结。

鉴定性意见通常写完主体部分的结论即可结束,不再另写结语。

07

决定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部署性、法规政策性决定由于政策性强,有明显的规定性和指导性,事项具体,要求坚决贯彻执行,结语常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处置性决定,就是处理、布置并告知具体事项的决定,其内容如表彰先进、处理问题、设置机构、安排人事等。有些表彰先进的决定要在正文的末尾发出号召,提出希望;处理问题的决定则以指出教训作结,起到警戒作用。

08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按照函的用途可分为申请函、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和告知函。

申请函在告知请求事项后要提出请求,大多采用“可否,请复函”“请予支持”“请予批准”“请核准”作结语,也可用“请大力协助为盼”“望准予……是荷”。

商洽函在提出问题或就某一问题提出协商解决办法后,常用“请研究函复”“以上意见,请予函复”“请函复”作结,以期待得到对方的答复或帮助。

询问、答复函:这是一种上下级之间或同级之间都可以使用的函。询问函一般用“特此函达”“恳请函复为盼”“请复函”“盼复”“请即复函”作结;答复函则用“此复”“专此函复”“特此函复”“谨作答复”作结。

告知函只是让对方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一般不需要答复,结尾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

09

纪要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示结果报告例7

一、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十二项工作:

1.市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怀化市工商局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怀化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采取举办电视讲话、组织在线问答、手机短信、12315电话平台等形式,印制10000余份宣传资料、年报操作指南,积极与怀化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其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群发告知短信100000余条等,多角度、全方位对年报公示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在《怀化日报》、《边城晚报》连续刊登《条例》、公告等向社会介绍,还在市区内主要街道的LED电子显示屏中滚动宣传企业年报相关要求和方式。在怀化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连续企业信息公示公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利用微信、QQ平台对年报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此外,我局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提醒和指导服务,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覆盖率。

4.举办培训大会,集中宣传。为更好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我局先后三次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培训大会。参训人员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技能。

5.开展全市系统总动员,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分别将未年报企业、个体户名单按照每人100户的任务分配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头上,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告知,取得了较好效果。

6.每周一次例会,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查找不足和商讨对策,抓好时间节点,逐步提升年报率。

7. 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向相关部门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并每半月一次年报率通报,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开展对县级局督查工作,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的专项工作督查,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对策,督促落后县级局加快进度提高年报率。

9.在工商系统各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年报公示信息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全程指导,设立三个年报公示全岗工作人员,专项处理联络员备案、年报及换照工作。

10.要求各县市区局将未年报企业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分配到工商所,协助机关做好企业年报工作。

11.督促各县市区局将专项工作及经费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全员工作意识。

12.为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后续的抽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二、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和总局《关于开展2017和2017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7〕93号)要求,2017年7月15日,全市正式开始了对已公示2017和2017年度年报的企业的随机抽查。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抽查工作见实效。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工作分工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及时召开分工部署会议。组织相关科室干部认真学习、解读抽查方案及抽查工作的目的,并详细讲解抽查工作流程,合理组织调配监管口抽查人员,安排具体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对省局随机抽查的478户企业,按照要求由市本级和各县局对抽查企业进行初审,企监科(股)、个监科负责审核,分管领导最后进行公示。

2.加强宣传,扩大抽查工作影响力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抽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抽查监管的震慑意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3.严格执行,确保抽查结果准确

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通过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被抽查企业公示的2017年、2017年的年报信息;以及企业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对企业公示的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属实等进行仔细核查。

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抽查方式主要为书面检查。企业抽查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没有审计报告的提交会计报表)、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以及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做好抽查档案规整,及时记录抽查结果。

4.注重抽查结果公示,总结抽查经验

公示结果报告例8

浅谈上行文的写作方法【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上报告、请示的写作原则、写作方法、注意事项及企业上报的上行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关键词】上行文请示报告写作上行公文是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包括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文。文种主要有:报告、请示。一、上行文的行文规则(一)不得越级行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__]23号)第九条(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第二十一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条例》规定: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二)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请示一般只写一个抄送机关,需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三)注意必要的抄送,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需要注意事项:文件在封发的过程中,为了做好保密工作,对上行文的封发要求是:只封发到文件内容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厂领导,不得向下封发。二、请示的写作方法(一)请示的定议和分类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按内容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三类:1、请求指示的请示: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了疑难问题,或是对上级的文件精神有不明了、不清楚的地方,可用请示向上级反映,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指示或解释,以便更好地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或开展某项工作。2、请求批准的请示。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有些公文需要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由于本单位的情况特殊,难以执行上级的统一规定,需要变通处理,但必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同意或认可;有些问题,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办理,如人事任免、机构的增减等。3、请求审批的请示。下级机关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在人、财、物方面遇到困难,自己无法解决,可报请上级机关审核、备案、批拨或调配使用等。如请求审批基建项目,请求贷款,请求增加人员编制等。(二)请示正文的写法。一份完整的请示,结构上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因、请示事项、结束语三部分。1、请示原因。开头先提出为什么要请示,请示的依据是什么。请示的依据可分为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两种。理论依据是指以上级的某一公文精神为依据,事实依据是指以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为依据。必要时,二者可结合起来,共同组成请示原因。请求的原因既要简要扼要,使人一目了然,又要提供足够的依据,令人信服。注意事项:请示的理由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需要,二是可能。比如:要请求列一个建设项目,就得说明对这个项目如何需要,甚至如何迫切需要,以及该项目建成后将会带来怎样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另外,还要说明上这个项目的可能性,包括地理条件、资源条件、社会条件、资金来源等。当然,有些简单事项的请示,只说明需要就可以了。2、请示事项紧接请示原因之后,具体写出请示的具体事项。请求指示的请求事项主要写遇到了什么问题,有哪几种不同意,现状如何,并要求上级机关在哪些方面或哪几个具体问题上给予明确的指示。请求批准的请求事项写准备干什么,如何干,请求上级在哪些环节上给予支持工帮助,或请求上级批准承认,或请求上级拨款、或请求上级调配相应的人力、物力等。请求批转的请求事项,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应用“意见”行文。3、结束语请示的结束语一般在请示事项之后另起一行写。常用的结束语有:“以上事项,请明示”、“特此请示,请批复”、“特此报请核批”、“以上请示,请给予审核批准”、“妥否,请批复”、“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准”等等。请示应当在成文时期下一行处表明附注,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三、报告的写作方法(一)报告的适用范围: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以及回答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时所用的一种陈述性公文。《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报告的分类1、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又称综合报告,是用于总结工作经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提出今后工作设想的一种报告。2、情况报告情况报告又称专题报告,用来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接办事项的处理情况等。情况报告侧重于写工作中某一方面的情况或问题,把事情的经过、原委、性质和对它的基本看法写清楚即可。3、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用书面语言表达调查研究结果并报送领导机关作为决策参考的一种报告。调查报告是在对客观事物进行深入、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写出来的。(三)报告的拟写报告正文由报告导语、报告内容、报告结 束语三部分构成。报告导语。报告的开头先要说明为什么要写这份报告,概述什么时候接到上级的什么公文、什么指示或什么任务,本机关的执行、办理情况及结果如何,然后用“现将报告如下”或“现将汇报于后”之类的承启用语转入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这是报告正文的主干部分。工作报告要注意写清开展某项工作的情况,包括主要过程、措施、结果、存在问题、今后打算等;情况报告要写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看法和处理意见;答复报告必须紧紧围绕上级的询问,不能顾左右而言他。报告结束语。写在报告结尾处,另起一行,空两格。常见的结束语多写“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等。(四)报告写作的注意事项1、材料要全面、可靠。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其目的是让上级机关掌握全面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下级报告中的材料往往是上级决策的重要依据,正因为台此,报告中的事实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报告中不能用“据说”“传闻”“估计”“可能”之类的材料,也不能用未经核实的材料。2、观点要明确。报告中不仅仅有材料,还要有根据材料概括出来的观点。这一点很重要,即使是情况报告,也要有对有关情况的看法,不能模棱两可,骑墙观望。四、我厂上报的上行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以往年度我厂上报的上行文中,有些上行文存在着请示事项的内容比较简单,论据不是很充分。建设性项目的请示文件中,社会效益的表述不明确或是没有说明,这样会显得上报文件的整体内容看起来比较单薄。今年上报的上行!文,基本克服了以前的不足,使文件的内容比较充实、论据充分、说服力比较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高公文的质量,充分展示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员工深厚的文化素养。

公示结果报告例9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166-02

2014年3月5日,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意味着我国当前审计结果公示力度还不够。在当前形势下推行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刻不容缓,对发挥审计“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审计结果公告的相关规定

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当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因此,关于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形式和方式都值得探讨。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性

高校审计部门在履行审计工作职责的同时,也应该接受高校教职工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对于审计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审计结果公告能够建立审计部门的威信。在高校中,审计部门作为一个辅部门,普遍存在高校领导和教职工对审计工作与审计报告重视度较低,审计工作的配合度不高。实施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能够让高校教职工全面认识、了解审计工作,而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能较大程度上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审计部门的威信。

2.审计结果公告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督。现在高校教职工的民主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也更加关注。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可以使高校各个部门、各级教职工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3.审计结果公告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的建设离不开群众的监督,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高校教职工提供了监督的窗口与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之于众,可以有效防止权力被滥用,促进高校的职能部门和学院高效地运作、部门和学院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应遵循客观公正、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审计内容与特点,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信息和审计情况进行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审计项目基本信息。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姓名、任职职务、任职时间、审计小组成员、审计时间等信息。

2.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简要描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要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履职情况,既要写明工作业绩也要列出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3.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建议。主要说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的情况,并针对上述情况提出相应整改建议。

4.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及部门的反馈意见。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公告,如果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问题也可一并进行描述。

考虑到审计结果公开的对象多为非专业出身,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也要具有一定的易懂性。以表1的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的方式

结合高校组织管理的特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的对象主要是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职工,因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结果公示。

1.校园内部网站。校园网站的校务公开是高校信息的重要平台,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关注度比较高。在执行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审批的相关程序后,可以在校务公开上及时公布审计结果,高校教职工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主要内容。同时,审计部门也可以在校务公开上定期公开被审计领导干部和部门对审计过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相关会议。高校审计部门可以定期召开全校型审计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向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介绍审计工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以及重要性等知识,并在会上通报学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通过会议的形式,让高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更加深入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推进。

3.书面文件。高校审计部门通过发送各类文件和审计信息,介绍高校审计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审计工作成果,并对近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审计部门通过书面文件的下发与传阅,不断扩大高校审计部门影响力,从而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发挥审计工作监督、服务功能。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起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风险。高校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审计风险的控制,保证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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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果报告例10

关于申报权利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虽无明确规定,但根据司法实践,申报权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权利人应当是持票人。所谓持票人,是指被催告申报权利的失票持有人,即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后,取得该票据的人。票据上的权利与票据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不能分离的;持有票据才能行使票据上的权利。所以,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必须是被催告申报权利的失票持有人。为此,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申报人出示的票据,必须同被催告的失票一致,申报才能成立。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权利的申请。

2.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申报权利一般应在公示催告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的公示催告期间为60日,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如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因故未申报权利,而在申报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同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具有同等效力。

公示结果报告例11

关于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的相关研究,国内外学者都未取得一致的意见。相关的研究文献国外虽然有一些,但我国相关的法规和证券市场的实际状况与国外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无法将国外的研究结果应用到我国。研究审计意见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长期以来一直是证券监管部门、投资者及相关的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问题。而我国对审计意见的实证研究才刚刚开始,且多以描述统计方法来分析审计意见的产生和分类。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相关监管措施的出台,研究新环境下投资者对于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有助于弄清我国审计实务现状,也能为相关的审计研究提供借鉴。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市场反应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实证研究,国外主要有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分析法两种。

最早运用超额收益法研究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是Baskin,他运用股价变动的自然对数(周数据)来衡量价格反应,探讨了违反一贯性原则保留意见的信息含量,研究发现:违反一贯性原则的财务报告书对股价变动并无明显的影响。

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法进行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Choi和Jeter,他们研究了保留审计意见披露对股票盈余反应系数的影响,研究表明:保留审计意见降低了股票价格的盈余反应系数;Ameen等以美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表明:在公布含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日期之前,即有负异常报酬产生,但在公布含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之时,市场却无明显的负面反应。

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对审计意见市场反应的研究,早期主要是结合案例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方法,后来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完善,才逐步有了审计意见市场反应的实证研究。

李增泉以上市公司1993年至1997年的审计意见为研究对象,研究表明:标准公司与非标准公司在年报公布前后有着不同的市场表现,同时,审计意见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会产生重要影响;不同类型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会引起不同的市场反应,但投资者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区分;非标准公司在年报公布前后的反常表现和连续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年报在公布日仍有一定的信息量。单鑫运用超额收益法和回归分析法对1997年年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股票市场对含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披露有显著的负反应。陈晓等运用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分析法研究了我国股票市场对1998年年报保留审计意见的反应。与以前的研究发现不同的是:市场对1998年年报保留审计意见没有明显的负反应。因此,我国资本市场对保留审计意见公告的反应并不具有一致性。陈梅花研究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对股票投资者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审计意见对股票投资者决策的影响并不显著,没有找到充分的实证证据来支持我国证券市场中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姜永杰以2000年和2001年年报中221个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作为样本,运用事件分析法,通过分析平均预测误差(AP)与平均区间预测误差(AIPE),并检验了在研究窗口的平均区间预测误差是否达到显著性水平。蔡祥认为,一般来说,在市场层面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虽然会导致显著负的超额回报,但市场反应似乎也并没有根据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差异而区别开来。郭涛等运用回归方程法研究我国股票市场对于2003年度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对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与标准审计意见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但市场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的反应不存在显著差异。郭志勇等以我国证券市场2005年和2006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表明:我国证券市场能够识别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和非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之间的差异,但不能识别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之间的差异。廖伟研究发现:我国的资本市场在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前后的较短时窗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区分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但无保留加强调意见与保留意见的市场反应没有显著的差异。邢海玲认为审计报告本身的局限性使投资者不能识别不同类型非标准审计意见。

二、审计意见市场反应的理论分析及假设提出

审计意见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两种。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四种。

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出具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揭露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大错误和舞弊行为,提高或降低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不同的审计意见向市场传递着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着区别,从而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于2010年没有否定意见,本研究不考虑否定意见,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当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但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审计人员应当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即形成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由于存在强调事项段,投资者在决策时会考虑它的影响,这会导致市场反应有别于标准无保留意见。故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1:在审计报告公布日前后较短时间内,市场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与标准审计意见的反应存在着显著差异,并且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有着强烈的负向反应。

如果审计人员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审计人员与管理层在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和财务报表的披露方面存在分歧或者是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这会导致投资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度降低,从而使其市场反应有别于标准无保留意见。因此,接下来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2:在审计报告公布日前后较短时间内,市场对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与标准审计意见的反应存在着显著差异,并且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有着强烈的负向反应。

理论上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也属于无保留意见,且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有着本质不同,市场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反应程度应低于对其他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反应程度。因此,提出第三个假设:

假设3:在审计报告公布日前后较短时间内,市场对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反应存在着差异,并且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比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有着更强烈的负向反应。

三、样本选择

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独立会计师审计报告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为对象,将年度报告公告日前后各10个交易日定为研究窗口。为了全面、准确地检验股票市场对保留审计意见的反应,本文分别采用了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分析法。

在样本选择中本文采用了以下标准:

1.选择的样本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上市的A股股票。因为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变化量ΔROEi的时候需要用到200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数据。

2.本文采用了样本对照组法,即选择一组与被出具保留意见样本净资产收益率变化符号相同、大小相近,企业资产规模相似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样本作为对照组。

按上述标准,本文共得到148个样本,其中标准审计意见样本74个,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样本55个,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样本19个。

研究数据来源:年报意见类型、年报公布日期取自巨潮资讯网站,个股历史行情数据和A股综合指数历史数据取自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和新浪财经网。

四、模型设计

(一)超额收益法模型

五、实证分析

(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标准意见市场反应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1.应用超额收益法检验

(1)对照样本标准审计意见在20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后各10天共21个交易日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计算研究样本非标准审计意见累计平均超额收益,根据其结果绘制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曲线如图1所示。

(2)为了弄清标准审计意见样本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样本之间的差异是否显著,检验了样本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均值,结果如表1所示。

为进一步考察投资者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在超额收益法的基础上再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2.应用多元回归分析法检验

(二)保留、无法表示意见和标准意见市场反应的结果及分析

1.应用超额收益法检验

(1)对照样本标准审计意见在20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后各10天共21个交易日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计算研究样本非标准审计意见累计平均超额收益,根据其结果绘制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曲线如图2所示。

(2)为了弄清标准审计意见样本与非标准审计意见样本之间的差异是否显著,检验了样本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均值,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的统计检验结果可以看出,窗口[-5,0]所对应样本累计平均超额收益通过了a=0.05显著水平的t检验,窗口[-2,+2]、[-3,+3]所对应样本累计平均超额收益都通过了a=0.10显著性水平的t检验,这表明包括审计意见在内的年报信息是有一定信息含量的。

为进一步考察投资者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在超额收益法的基础上再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2.应用多元回归分析法检验

(三)保留、无法表示意见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市场反应的结果及分析

1.应用超额收益法检验

(1)对照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样本在20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后各10天共21个交易日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计算保留和无法表示意见样本累计平均超额收益,根据其结果绘制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曲线如图3所示。

(2)为证实非标准审计意见样本与标准审计意见样本之间的差异是否显著,笔者进行了样本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均值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的统计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所有研究窗口配对样本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都没有通过a=0.10显著性水平的t检验,表明包括审计意见在内的审计年报信息不具有信息含量。

(四)总结

本文采用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分析法研究分析了我国股票市场对2010年年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结果如下:

1.在2010年审计报告公布日前后较短时间窗口内,市场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与标准审计意见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且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有强烈的负向反应,即2010年度样本的检验结果接受假设1。

2.在2010年审计报告公布日前后较短时间内,市场对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及标准审计意见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且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有强烈的负向反应,即2010年度样本的检验结果接受假设2。

3.在2010年审计报告公布日前后较短时间窗口内,市场对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反应不存在显著差异,即2010年度样本的检验结果拒绝假设3。

4.根据累计平均超额收益趋势图来看,无论是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企业还是被出具保留、无法表示意见的企业,股票市场都从年度报告披露日前7天有了明显的负向反应。

六、稳健性检验

通过上述研究分析发现,相对于标准审计意见的负向反应,各种非标准审计意见都比较明显,而不同类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之间的市场反应不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本文尝试不考虑不同类型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差异,将各种非标准审计意见合并分析,即将2010年所有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样本与相应的标准审计意见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样本为148个),结果发现审计意见的系数均为负数且大部分研究窗口结果显著,与前述“五、实证分析”中的(一)(二)分析结果基本一致。

七、研究结论

研究发现:在限定了其他变量的影响以后,我国证券市场能够识别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之间的差异,但不能识别不同类型非标准审计意见之间的差异。这说明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关注不同类型非标准审计意见,更关注不同内容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但对不同形式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则关注不足。

该研究证实了证监会与中注协面对我国审计行业诚信危机所作出的各项努力是有成效的,为日后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扩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提供了实证依据,此外还应该加强审计报告的规范性和可理解性。同时也观察到,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前市场就已经有了显著的反应,说明年报存在提前泄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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