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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自查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05 00:16:08

制度自查报告

制度自查报告例1

整顿建强党支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在端正学风方面。通过完善学习制度,强化纪律约束,树立务实学风,更加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营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良好氛围。建立和修订完善《公司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职工教育各类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

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回应群众期盼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和修订完善《四必访制度:

结婚必访、生病必访、工伤必访、丧事必访》、《关于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

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坚持廉洁从业,细化接待标准,抵制铺张浪费,营造勤俭节约良好风气。建立和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企业内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驾驶员油耗情况记录》、《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

在规范选人用人方面,公司将尽其所能的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能、发挥专长的用武之进,让他们在施展才干中实现自身价值,享有成就感。建立和修订完善《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办法》等制度。

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每项管理制度制定都是全体人员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告宣传栏。制度一经实行,将严格执行。同时我们将严格管理制度考核,违章违纪人员考核处理,均应对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有事实有依据进行处理。熟知管理制度才能遵守管理制度。我们还将加强制度宣传和学习,充分发挥职工QQ群的优势,把一些制度学习材料放到群共享中,让职工利用业余时间根据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灵活地选择学习。

通过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工作,我公司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庸、懒、散”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得到了逐步解决,全体干部员工精神状态有了新的提高,工作秩序更加科学高效,公司发展保持了良好的态势。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交待的工作,个别人员还有危难情绪多、执行力差的现象。因此,我们肯定成绩又不过高地估计成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形成的制度,一以贯之地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按照****《关于开展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xx年]10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制度缺失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我队将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将本次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专项检查工作做细、做好、做到位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工作检查。同时要求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上报和落实工作。

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全面彻底清查,大队编印了《制度汇编》共43项制度,汇集了执法业务分不四大类18项执法制度、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性制度14项和12项内部管理制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建立和完善“四大类、十八项”基本制度,使综合执法大队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

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使制度成为执法机构基本运作的规范,执法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做到执法过程职责清晰、管理规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提供制度保证。

(二)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性制度14项,从而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管理市场中有法度限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入手,以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使行政调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的相关配套制度,重点完善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案件逐级审批、重要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暂扣罚没物品管理等制度规定。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执法言行,树立和维护阳光执法形象。加强立案监督和案件检查,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法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三)、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为重点,共梳理了12项,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使大队内部运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促进文化执法内部人权、财权和事权等的规范管理。

制度自查报告例2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 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制度自查报告例3

通过重点对“四项经费”自查,具体情况是:

公务接待费方面: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制度规定,重点从公务接待范围、标准、陪餐人数等方面,采取逐笔逐笔的检查和核对,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随意接待、超标准、超陪餐人员现象发生。每次接待都有正式公函及电话记录。                    

差旅费方面: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及局机关关于差旅费管理的制度,从严审核出差事由、出差人数、出差天数、强化源头控制。全年没有违规报销差旅费的现象。

制度自查报告例4

一、加强制度建设。

我公司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近年来,结合公司实际,先后制定《党委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办法》《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具体规定,使企业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水平、预防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公司对“三重一大”项目在作出正式决策前,始终坚持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并安排各有关部门做好会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其中XX部负责对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

XX部负责对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XX部负责做好重要人事任免的推荐、考察工作;XX办公室负责对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好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工会负责组织做好对有关事项的职代会审议工作;纪委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进行问责。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互相协作,有效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三、坚持民主决策。

公司领导班子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公司基建工程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研判。在公司内部形成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四、规范权力运行。

近年来,公司在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改建搬迁、成立建设新店、对外合作、业务招标、基层党组织设置、评选年度先进、审议工作报告以及选拔、任用、调整、免职中层干部等工作中,均通过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决策。特别是在组织实施投资购地、改造开发等重大项目过程中,公司领导班子坚守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组织职代会审议,并及时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我公司在此次自查中未发现任何违反内控制度的行为。

在今后工作中,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感。

制度自查报告例5

3月25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李景池传达了通知精神,认为整改落实的前提是把自查工作做好,查深、查透、查细、查真,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上,李局长对扎实高效的落实好这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完成这项工作,确保成效;二是要端正态度,要把这次自查活动作为检测日常工作、查漏补缺的大好契机,牢牢抓住,充分利用,提高我局工作水平;三是要切实负责,相关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把这次整改抓好、抓实;四是要搞好配合,股站之间要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这项任务。

同时,局党组印发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到这次自查工作中来,互相监督,共同查摆漏洞,务求工作实效。

制度自查报告例6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4月21日收到县教育局转发县财政局转发驻马店市财政局的通知后,我校及时成立了以财务负责人董付山为组长,刘冬梅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时间

2020年4月21日至5月31日。

三、自查方式

自查小组成员参照《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逐条对照,采取账簿报表查阅和单据抽查等方式。

四、自查结果

(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工作情况

我中心学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专职会计及记账人员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现有财务负责人1人,总务1人,记账1人。各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都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会计核算工作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账外账,不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建立会计帐册,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记帐凭证的内容、填制方法、基本要求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启用、登记会计帐薄,会计帐薄的结帐。更正错误的方法符合规定,做到了帐证、帐实相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薄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了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签字手续齐全。

(三)、会计档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四)、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方面

我中心学校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为目的。为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定了《**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会计工作人员职责》等工作制度,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明确了会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初步建立并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管理及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在新形势下还需进一步完善。

2、会计工作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

3、财务人员专业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制度自查报告例7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以规范执法,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4.规范执法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党委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

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制度自查报告例8

(一)突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制作了5000份三项制度的宣传资料,全方位宣传三项制度的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及扶助金额等,让广大群众知晓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带来的实惠。二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充分利用“送政务服务到乡村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5.31世界无烟日”、“6.26”国际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宣传活动日深入开展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电话抽查和进村入户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三项制度政策咨询,确保知晓率100%。

(二)加强审批,规范录入。一是由乡镇对奖扶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每年随机抽取30%申请对象进行抽查审批,对审批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坚决进行取缔。二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宣传、调查、复核、公示、评议、审核、审批、网上录入等工作,以及个人信息和工作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避免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资金管理、发放情况。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管理;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及时足额下达专项资金,主动督促发放机构及时打卡发放,确保“三项制度”资金不折不扣及时发放到位。2020年全县共1524人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扶助金额146.304万元;84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扶助金额73.152万元;少生快富163户,奖励金额48.9万元。共计发放以上三项资金268.35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宣传过程中存在有宣传不到位现象,高山、半山的群众知晓率较低,造成有些群众不知道政策没有进行申报。

(二)养老护理难,有时候夫妻同时住院,处于举目无亲的无助境地中,面临着无人办理正常医疗住院手续和术后无人照料等难题。他们述到“我们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是我们走访调研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如何养老就医和日常照料是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

制度自查报告例9

一、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学习动员

2、各社及时召开了职工大会,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使大家明确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同时对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纠

1、按照《xxx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信用社干部员工对照自己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对履职情况做出了自我评价,对执行制度的薄弱环节和违规违制行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联社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了稽核监察部。

3、各社对照四川省银监局《2005-2006年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省联社《2005年7月-200x年3月各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所列示问题,自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力。联社虽然制定了《强制休假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员编制紧张、工作量大等因素,导致执行力度不够。

(二)未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四双制度”等内控制度。

(三)结算帐户管理不规范,开户资料收集不完善。

(五)对帐频率不符合要求,对帐率未达到100%。部分信用社单位存款账户未坚持按月对帐。

(六)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人员密码、抹账等未及时登记,计算机人员交接存在交接内容不完整等现象。

(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贷前调查不深入,二是贷后检查滞后。

(八)信贷档案资料不齐。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对全县xxx个法人社,xxx个营业网点自查发现的问题,为认真开展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县信用社制度执行力,增强各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杜绝屡查屡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联社将组织力量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按制度执行年要求,对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尽快补充完善,特别是会计、出纳、信贷等要害业务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

制度自查报告例10

按照县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由纪昆局长任组长,罗丽梅、叶红斌、黄金瑶、田家余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刘本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钟礼武同志负责做好日常事务。同时,把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主管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各自抓,股室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力实施该项工作。

二、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本着与县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同步的原则,我局借助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利用集体学习的活动对我局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行动员,不仅总结了2008年“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也对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强化领导,分工负责;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明确目标,认真实施。四是创新实践,促进工作;五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4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讨论通过了我局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各股室根据实际,遵循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职位。使全局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

三、扎实工作,抓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实施

制度自查报告例11

(一)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我区全面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对全区清产核资工作制定计划和提出指导意见。各镇人民政府也分别制定了各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对各村、社,股份经济合作社清产核资工作制定计划和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屯纪字〔2012〕22号),并经过后期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以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不良资产及债务核销处置办法,对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价值评估方式以及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的移交办法均提出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建立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

经系统核实我区辖内各镇清产核资数据已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数据并进行校验;区农业农村局已按时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再审核、再校验、再上报等工作。

(二)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结合实际,早在2012年8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区城市化区域村集体财产股份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股改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同时印发示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培训材料,当年即批复成立1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材料均报送备案。2013年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进股份合作社改革工作。2019年7月全面实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区、镇两级政府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员名册等登记备案制度,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的整理与归档。

目前我区46个村(居)全面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和编制成员名册工作,已经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员名册已全部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归档。

(三)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2年我区在全省率先启动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股改工作。截至去年年底,全区46个村居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共清产核资集体总资产3.42亿元,股份量化净资产5.48亿元,惠及农民股东53767人,分红达721万元,股改成果初步显现。为进一步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度建设,我区于2019年率先制定下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指导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做好《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

截止目前我区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完成股权量化,到集体成员且所有村(社)均建立集体资产股权台账。

(四)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权能。

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统一制定全区股权证书样式,并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做好《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按照提取公积金不低于10%、公益金不低于10%、村级组织履职公益经费不低于10%的净收益分配原则,统筹协调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继承、转让等规定,实行“确股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生不增、死不减”的管理原则,允许股权在本社内部继承、转让和赠与,保障成员股东享有的基本权益。

我区全面实现所有村(社)向成员发放集体资产股权证书;2019年共有6个村(社)实现集体资产收益分红(不含福利性分配),占全区46个村(社)的10.8%。

(五)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2018年我区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率先开展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步换届工作,实现了35个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股份合作社负责人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了党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领导。2019年7月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流程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凭组织登记证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手续,真正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等相关工作要求;9月份区委农办印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指导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做好《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2020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全面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巩固村党组织、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机制,同时启动探索村民自治事务与经济事务相分离工作,于4月出台《区关于推行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居)民委员会账务分离工作的通知》,委托新中大软件公司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套,开展独立的经济业务核算。

目前全区10个城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居委会事务与股份经济合作社事务分离工作。36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村委会工作职责、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职责、股东代表大会工作职责、董事会工作职责、监事会工作职责以及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村委会自治事务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事务初步得到分离。截止到上半年已为39家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预计8月份全面完成全区所有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工作,

(六)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屯办〔2019〕46号),对我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出指导意见,形成了“区级统筹、镇级组织、村级实施“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月结制和财务月公开制,在全区推广使用“三资公开”网络监督平台,凝聚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完成全区农村交易服务体系搭建工作,组织农村集体产权按要求全部进场交易,最终实现市、区、镇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

2019年度各村(居)实现经营性收入1819.46万元,其中10—30万元的村16个,30—50万元的村11个,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9个,比上年增加3个,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全面消除10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目标。

(七)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屯纪字〔2012〕2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屯农〔2016〕187号),对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以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不良资产及债务核销处置办法,对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价值评估方式以及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的移交办法均提出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建立起农村集体资产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我区已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按照集体资产类别,指导督促全区46个村(居)建立集体资产台账,确保集体资产记录及时准确、条目清晰,实现科学化,常态化管理。

目前我区以对8个村农村集体财务开展抽查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以及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八)具体工作举措。

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始终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推进,区委书记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也相应成立了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村股改工作指导组,具体工作由镇级农经站承担。

自2012年8月全区股改工作动员会后,区、镇、村利用宣传车、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编发《区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培训资料300多册、发放《致广大农户的一封信》14000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80余幅,区股改工作得以快速推进。2015年全省股改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我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16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政府作了农村股改工作交流发言。梁卫国副省长、农业部、省委政策调研室、省农委领导,先后对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区先行先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区农村股改工作经验交流文章先后在省政府《信息参考》省农委《皖农要情》刊载,并被梁卫国副省长肯定性批示,多次被日报、卫视、市电视台报道。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未额外增加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

今年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纳入全区双园创争擂台比武工作以来,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9个部门成立评比工作小组,每季度对村开展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进行督查和验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建议。同时针对登记赋码等股改工作收集的档案,将按照区档案管理制定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整理后,整体移交区档案局归档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城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城市区划调整被拆分,社员居住分散,相应基层党组织也未成立,加之董事会成员报酬无法兑现,致使社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我区原村委会实行的福利分配方式较普遍,未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进行分红,对村集体资产处置和征地款提留等,村民往往要求“一分了之”,致使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存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