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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素质
第一,有用人之德之道。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企业经营者之间用人之道的一种较量。卓越的企业是由卓越的人才构成,一切竞争的实质都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经营者必须彻底解决思想,牢固树立远见卓识的人才意识,提高识人用人艺术,以生产力为标准去选拔人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要在市场竞争中发现和选用能力挽狂澜的“领头雁”。用人不避嫌,要有“弃仇而纳”的用人气魄、胆识和胸怀。现代管理学认为:“只有无用的管理,没有无用的人才”。所以,企业经营者应把如何用人、管人放在企业管理的重要位置上,明确“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道理,顺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大胆起用一批具有市场意识、懂市场规律、敢于到市场大潮中拼搏的开拓性人才。第二,有公共关系之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形象起着关键作用。企业经营者为企业形象的化身而展露在职工和社会关系之中。与上级、同事、下属以及客户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至关重要。企业与社会是一个整体,经营者突出的应该是“我们”,而不“我”。所以,经营者不仅需要在企业内部充分发挥个人魅力并知人善任,而且更应善于“公关”和社交,与外界人士融洽相处,注重公共关系。公关中,企业经营者应具有企业家的头脑,外交家的风度,军事家的胆略,宣传家的技巧,演说家的口才,以奠定企业坚实的公共关系基础,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第三,有稳定人心之术。稳定人心的管理是当今一门新课题。从实践来看,企业经营者必须具备两点:一是清廉自律,管人先管己。“公生明,廉生威”应是企业经营者的座右铭。应保持清廉的自身形象,赢得职工爱戴,增强管理的说服力。二是肝胆相照。经营者应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要与工人、下级同呼吸、共命运,共同树立“企业兴旺我光荣,企业衰败我耻辱”的思想,使企业的整体效应得到更好的发挥。
2经营素质
第一,以“智”克“愚”。经营者的“智”在于独具慧眼。要在强手如林、信息纷纭、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求得生存和发展,经营者就要具有较高的智能和运筹帷幄之谋,善于发现对手的弱点,并设法“击败”对手。同时要善于扬长避短,保持自身优势,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智能的养成,重要的是靠后天艰苦的学习,在实践中锤炼。具体来讲,要多掌握销售理论和相关知识、如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等;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要大胆谋划新、奇、活的营销方略,做到“天天都有新感觉”,让消费者置身于新鲜的营销气氛之中,感悟到企业经营者智慧结晶的芳香;要勇于实践,不断在业务操作中摸索积累增长才干。第二,以“勇”攻“敌”。企业经营者的“勇”在于独辟蹊径。商品经济的本质就是竞争,市场中的每一项经营活动都具有风险性和挑战性。在竞争中大胆开展对竞争对手的调查,了解竞争对手的经济实力、企业规模、职工素质、市场经济、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等基本情况,掌握竞争对手的售货渠道、价格水平、推销方式等经营策略;合理地运用各种营销组合方法,合理地配置资源,找到一条最佳效益的方法,或战胜对手,扩大阵地;或坚持到底,争取优势;或携手协作,同舟共济;或激流勇退,另辟蹊径。当营销工作一帆风顺、门庭若市、兴旺发达时,应以更大的勇气向新的目标冲刺。当营销工作处于被动、劣势地位时,不能怨天尤人,坐以待毙,而是要沉着应付,主动出击,以变应变,积极调整营销策略,以其独到的促销手段扭转局面,以求“东山再起”,再度辉煌;当争得销售市场时,还应多方面收集市场信息,分析、预测商品走势,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潜在市场”,从而成为拓宽营销市场的开路先锋,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腾飞。
作者:马丽丽姜艳周海生单位:徐州市泉山区农业水利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福玉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提高企业会计管理质量的几点措施
虽然会计管理工作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下面通过几方面内容来详细说明。
(一)加强对高素质的专业会计人员的培养
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会计人员是工作的主体,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也直接影响着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会计工作也有了实质的变化,从以往的会计工作演变成了新型的会计管理工作,这也就要求会计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从而更好的适应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因此,企业需要不断的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养,不仅要在上岗前进行培训,在工作的过程中也要通过相应的培训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也是会计工作人员所必须掌握的重要技能,只有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全面培养,才能够更好的发挥会计人员的能力,这也是建设高素质会计管理团队的基础条件。除此之外,对会计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更好的建设好会计管理的队伍,这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建设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有效的会计制度并严格遵守会计准则
会计管理工作也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标准,只有严格按照制度标准来进行工作,才能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因此对于财务工作人员来说,首先要清楚认识到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并且严格遵守会计准则,这对于加强企业的经济安全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在培养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同时,还要对会计人员的财务制度观念进行相应的考核,并且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程序,从而使会计人员在更加健康、阳光的环境下工作,这样也有效的提高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安全性。
(三)要利用现代新的科学技术进行会计管理,以现代化促进会计管理的有效性
一是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的行为主体目标存在差异,技术从研发生产到推广应用等各个环节的主体目标不一致导致了农业技术的供给和需求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二是农业技术供给与需求的信息反馈机制不足,信息反馈机制存在明显的落后,阻碍了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研究,进一步阻碍了新技术的推广和扩散。三是信息通道不顺畅,导致了科研机构不能及时掌握农民群众对技术的需求变化,从而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
2.现行的农技推广体系限制了其走向市场化
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但现行的农技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还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阴影,与计划经济时期的组织结构相适应。随着广大农民非农业收入比例的增加,农民采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更加先进,尤其是先进的田间耕作技术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原农技推广体系的功能发挥就逐渐弱化,农技推广工作的效率逐渐降低。同时,农业收入与农业技术研发创新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农业收入却没有与农技推广进度、普及率、服务质量以及推广效益挂钩,现行的农技推广体制也没有充分体现出激励作用。
3.农技推广与科学教育分离
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农科研发、教育与农技推广是统一的、大一体的推广体系,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密切联系,最终为促进农业生产服务。但长期以来,各自为政,形成各自的工作倾向,缺乏合作意识,制约了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进程。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技推广工作的成功经验,综合我国的农技推广实际情况,我省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农业教育体系
建立农业教育体系的目的是为了切实提高基层农民群众和其他农村居民的文化素养,通过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院校以及地方性的农民培训基地,积极培养农业科研、开发和应用型人才;也可通过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中、短期培训,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群众传授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产品。
2.建设农业科研体系
建设农业科学研究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探索出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农业科学技术,从而降低农民群众的劳动强度。农业科研机构作为地方的一个公益性的非政府的组织机构,通过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凭借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基层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相应的推广工作,让科学技术为农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支撑。
3.建设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农技推广体系
由于我省农技推广和农业发展的特殊性以及农技推广工作的经济特点,政府应该在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积极解决好政府下属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对组织结构不断进行优化,提高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效率,确保将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政府部门还应该保证农技推广组织有充足的工作经费,真正解决其后顾之忧。
4.建设以当地企业为载体的农技推广体系
涉农科技企业,可以凭借自己的技术和设备优势在基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并凭借自身的营销体系实现科研、开发、推广、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一体化经营。通过这种体系的建设,让涉农科技企业成为农业科学技术创新的主体之一,促进企业不断加强面向市场化的研究和开发,并最终形成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从而大大增强农业创新科技的有效供给。企业在进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过程中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模式。可以通过购置科技新成果,将其转化为实际的科技产品;可与农业科研机构、教育单位合办、合作发展。
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新思路
生态文明教育是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全民教育。对全民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使其树立科学的生态观。这种教育不仅仅局限于学校,更主要的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使生态文明意识真正成为每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一)从孩子抓起,建立起全覆盖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建立从幼儿、中学到大学的生态教育体系。在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生态意识的培养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幼儿是祖国的未来,21世纪的主人,体现环保的言行习惯首先应从娃娃抓起。萌发幼儿环保意识,喜爱优美的环境和动植物,厌恶破坏环境的行为。使幼儿的自我意识逐渐转化为自觉的行为,良好的习惯会伴随孩子的成长,对自身、家庭和社会具有深远的影响。另外环保意识在中小学中仍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小学生每星期应该有一堂生动有趣的环保课,如让学生自己动手做垃圾分类,观看垃圾回收工厂电视,领略垃圾变废为宝的神奇。中学更要注重感受和参与,如在花园制作农肥,培育植物,到农村体验,通过课程教育和亲身体验使环保真正渗透进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同时,将生态文明教育扩展至全社会。借助各种媒介、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来形成普及生态知识、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意识和氛围,建构起社会全覆盖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二)培养全社会生态危机的忧患意识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因为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个人的欲求、意志和计划之上的,自诞生之日起,就走入了对增长无限制追求的困境,市场经济一方面在推动文明的进程,另一方面也蕴含着自我否定,自我毁灭的因素,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其负面效应越来越危害人类的生存和延续,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类面临有史以来最严峻的考验,虽然找到了经济高速增长模式,但它却带来了很多难以化解的矛盾。因此我们必须在技术层面、政策层面、文化层面和人格层面培养全社会的忧患意识。如营造社会氛围、完善相关的生态法律、倡导生态消费和低碳生活等。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从全面和协调发展角度去考察发展的问题,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发展自己的同时满足人和自然的和谐。
二、经济发展对文化的影响
(1)经济发展为文化发展奠定了丰富的物质基础。
文化的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产物。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种资源与产品的供给、人才的培养投入等等。
(2)经济发展支撑了文化的发展。
文化的发展以社会消费存在并在增长为前提。消费需求促进了文化活动的扩大与广泛传播,这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形式。
(3)经济发展的格局决定了文化发展的方向与格局。
不同的经济水平、迥异的发展方向、有差别的投入导致了文化发展的规模与方向的不一致。
三、文化发展对经济的制衡与指导
(1)与经济发展速度不一致的文化模式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历史表明,落后的文化水平将会极大的阻碍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不能体现社会群体利益、愿望的文化形式将难以有助于价值标准、道德风尚、行为规范的确立,不利于形成适应经济发展的文化氛围与理念。而先进的文化理念将有助于引导企业文化健康正常的发展,有助于为企业的发展方向指明正确的方针和路线。
(2)经济的发展决定了其在达到一定规模时需要相应的体质与准则的约束。
而文化的发展则有助于体制的建立与行为规则确立,同时也有助于群体对体质与规则的认同。
四、市场经济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契合点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相同的文化理念将有助于经济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趋于多元化的今天,企业文化认同感将极大的影响该企业经济发展趋势。企业文化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而由此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了经济利益的提升。同时,企业文化工作的基本思想就是引导帮助企业员工树立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以达到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企业文化工作的对象是职工群众,因此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企业员工的主人公意识和地位。通过循循诱导的方式促使员工的思想统一、工作目标一致。因此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将企业中不同的个人团结起来将对企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价值观念、道德品质、精神状态、思维方式等方面引导职工,促进文化意识的统一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通过适当的经济投入,加强区域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扩大职工对现代文明的接触范围,引导人们的经济观念与经济行为,将对经济行为与规范的形成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2)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企业文化模式的好坏就在于能不通过实践的验证。企业文化建设在企业建设中能否很好地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检验的最佳方式就是关注该文化是否促进了该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文化变化和发展的需求,是企业内部为了满足各个部门成员对企业的精神需求,而建立起来的特殊的价值体系,该体系有着完整、协调、始终处于变化中的特征。不完善将会对企业生存、发展起阻碍和腐蚀作用,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畸态。任何企业文化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如果企业文化不适应企业的发展趋势或发展规模,那就要改变现有的企业文化,创建新的企业文化以满足企业的发展趋势和规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始终处于变动之中,过去优秀的企业文化未必适合于当下或者未来,因此抱残守缺是绝不可取的,我们必须不断地超越过去,展望未来,建立完善的企业文化体制。企业要用优秀的企业文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不绝的动力,为企业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专业化的维检队伍能够保障检修技术稳定、不断创新发展和提高检修效率,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为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稳定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1.2全面推行“点检定修制”和减员增效的需要
推行“点检定修制”,就是要对公司主体生产设备进行系统考虑,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使整个系统充分发挥潜能;专业管理,加强协作是提高维检岗位劳动效率的主要方式。
1.3设备维修不断市场化的需要
市场经济下,不断改进设备管理模式与机制,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建立专业化管理模式,使设备维修与生产实现管理形式分开,在服务好生产的同时,进而推行维检市场化。
1.4建立流程性组织机构的需要
维检工的劳动组织方式是:采取集中管理,分组作业,维护和检修人员既有分工又可相互调剂。作业中需密切配合与协作,互保安全。这种组织方式为加强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了可行性。以现代企业制度来重新认识设备管理,在管理理念方面:企业越来越重视成本和效率,通过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流程改造等提高运行效率。对于小组织、抢修式的检修模式,强调职能化,而忽视全局性、流程性,必然引起整个组织的流程不顺畅和效能发挥不充分,专业化管理易于实现流程化组织,使工作规律化、有序化、可控化。
1.5传统设备管理模式改造的需要
设备的传统管理模式是按产线分段管理和分工运行机制,各分工团体趋向独立化,协作化难度增加,企业内部机制性和结构性存在着深层次矛盾突出、管理障碍增加和工效低下的情况。专业化管理模式的建立就是打破分化,增强协作,进一步挖掘设备管理的潜力和激发设备管理的活力。
2探索建立新的维修模式,促进设备管理模式改革
2.1方案思路
参照国内外先进企业“点检定修制”经验,结合公司内部设备维修管理模式和深化体制改革的现状,加强顶层设计,确定改革总体方案思路:在公司层面确定“点检定修”的设备维修专业化管理模式,在专业维检单位建立责、权、利考核方式,在确保人员思想稳定和设备管理稳定的前提下,推动设备维检专业化管理模式的建立,加强维检协作,挖掘设备管理的潜力、激发设备管理的活力,实现为公司创效的目标。根据生产单位的工艺要求及设备维护检修方式的需求,把维修人员分工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在空间和时间上统筹考虑,重新高效组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一个新的设备维修专业化管理模式和相关运行机制。建立将检修计划执行率、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等考核指标,并与所服务生产单位的产品产量、质量及设备实用状况等指标进行挂钩核算,确保建立责、权、利对等的考核方式。
2.2新的设备维护检修模式
在组织机构实现扁平化要求下,形成“一个中心、一个体系、两个组合、三种机制”维护检修新模式。一个中心:设备维护检修中心,统一管理各检修部或分公司各项任务安排与监督事宜。包括:工作安排、人员组织、资材供应、员工人事管理和奖金分配等的集中管理,具有统一协调的管理功能。一个体系:提高维护人员处理事故故障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设备事故故障停机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需要建立突发故障抢修调度体系。由中心调度统一协调和指挥,以设备事故区的区域调度和区域维护班为主体,临近区域调度和维护班组根据需要及时支援,达到快速实施抢修的要求。以调度指挥为中心,所构建的设备抢修“110”抢修服务体系,就是要在整合了各检修队伍的基础上,突出设备检修管理的一体化,最终保障设备维护抢修高质量完成,实现速度、质量、成本最优的目标。两个组合:设备维护的区域化组合和检修工作的专业化组合。设备维护的区域化组合,就是要促进区域临近的班组之间能够迅速组成相互帮助的整体队伍,根据生产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缩短设备停机时间,本着维护人员对设备熟悉、维护故障处理到位很快的原则,形成互相合作的区域设备维护统一组合。抛弃传统管理模式下各个维护检修组织“单打独斗”的作业方式,每个设备维护检修组织不仅是为某一台套设备维护,而是形成一个设备维护组织单元主要承担某一套设备并兼顾承担临近区域或相关的若干台套设备的维护检修,达到充分利用每个设备维护组织的力量,提高整体组织的合力。同时,在有特殊工作要求或特殊技能要求的设备区域建立维护检修快速反应队伍。根据各生产单位设备检修特点和实际需要,建立适应公司需求的各种专业化检修队伍。各个设备维护的区域化组合和检修工作的专业化组合都必须实现相当的机动性,可根据各生产线设备检修需要,按照调度中心安排,随时参与生产线之间、维护检修区域之间的应急抢修和联合检修。为保障维检中心高效运行,必须配套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机制。
1)跨区域检修作业机制:为了提高跨区域作业积极性和高质量完成委托项目,建立三项保障原则:第一,在制定检修项目计划时,根据项目设备的专业要求,任务性质,技术难易程度,工程量大小等来确定相应专业检修队伍;第二,针对跨区域应急检修项目的检修时间长、工作量大、作业环境差、技术较复杂等情况,采取集中抽调优势队伍以达到快速高效的工作要求;第三,确立保证质量和保证时间的指导思想,针对项目委托、项目准备、项目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委托区域队伍对出现的技术质量疑义必须做到快速回访处理,否则委托业务奖金不予兑现。
2)检修工时机制:为避免设备维修人员工效低下和职工间盲目攀比心理,挖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潜能,编制《检修工时定额标准》,把职工在设备维修工作中复杂的有形和无形劳动进行量化,用工时记载劳动成果量,再把量化后的工时与奖金关联分配,进行统一考核,实现公平公正、按劳分配,进而提高职工的积极性。
3)兼工种作业机制:根据人力资源调研统计结果,为提高每个班组独立作战能力,从挖掘员工个体的潜能出发考虑,使得单个职工的作战能力进一步提高,就必须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职工,实现兼工种作业化,在工种之间调剂劳动力余缺,充分利用劳动力。需要进一步补充的工作措施有:第一,有针对性地实施岗位技能培训和岗位安全教育;第二,进一步优化人员和工种设置,优化维修人员之间、维修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维修人员与工具之间的关系,持续优化组织形式,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实施设备维修专业化管理模式可达到的效果
1)促使实现公司管理流程再造面对分散管理时,各单位都在喊人少、职工累,而实际上总体人员松散、工时利用率低、劳动效率低下,通过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可以使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强度逐渐降低。
2)实现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和促进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在经过在新机制下的磨合,维修队伍实现人员逐步稳定,工作效率提高而且设备安全稳定,实现经济运行,设备事故故障停机率同比逐渐降低。
3)维修效率显著提高,维修成本显著降低工时利用率明显提高,公司主要生产单位修理费逐年下降,设备管理费用减少,降低了企业经营生产的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4)促使“点检定修制”进一步深化实现全公司设备的点检定修工作实行统一的原则、统一的标准安排人员和确定职责,合理统筹安排各系统的检修任务、时间,避免各系统设备生产与检修相互影响,建立合理的点检、检修与生产协作机制,以及解决相关的内部管理矛盾。
一、引言
在1998年以前,中国的棉花加工企业仍旧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因为棉花市场尚未放开,而生产和价格都由国家进行控制,并且收购和销售环节由供销社统一经营。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从1999年开始,棉花流通领域开始出现松动。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一放、二分、三加强,走产业化经营路子”的改革思路,从而使得新的棉花流通体制基本确立。
国家相继放开棉花市场,为棉花流通开辟了新的道路,棉花加工企业更是异军突起。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凡符合《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资格认定的国内各类企业,均可从事棉花收购。棉花市场放开后,棉花加工企业根据市场合理安排自身的生产与经营,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由于国有企业占据资金、设备以及技术和人员方面的优势,规模迅速膨胀,依靠其雄厚的实力,很快赢得了市场;同时,打破了棉花经营中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现多渠道经营和有序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棉花生产、流通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私营加工业的成长带来了发展空间。目前,棉花加工企业已经从计划经济进入到市场经济时代,现在市场上具备棉花收购资格认定的企业有8000家,但据棉花协会不完全统计,实际存在的收购企业达1.8万家。
放开棉花购销的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几十年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形成的棉花加工行业体系被彻底打破,一种新型的、具有活力的棉花加工新格局、新机制将会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棉花加工企业如何适应新形势,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棉花加工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放开棉花购销渠道后,我国仍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凡符合《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资质认定的国内各类企业都可以从事棉花收购、加工业务。因此,供销社棉花加工企业要抓住深化市场化改革的机遇,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广采博览,以新的姿态迎接国际、国内市场的挑战。
(1)棉花加工企业的机遇。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棉花加工业将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这正是涉足国际市场的有利时机。只有依靠科技进步、发挥集团优势,做到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才能以优质的、低廉的棉花产品扩大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从而促进我国棉花生产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同时,放开棉花购销渠道,更有利于棉花加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社会经济实力充实自己、发展自己。
(2)棉花加工企业面临的挑战。首先是来自国内的挑战。放开棉花购销渠道以后,棉花加工企业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非棉花企业会通过各种方式涉足棉花加工行业,使加工能力已经过剩的现有棉花加工企业受到严重威胁,新一轮的结构调整在所难免。对此,棉花加工企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其次是来自国际的冲击。“入世”以后,国外一些棉花财团,会通过多种途径渗透到中国的棉花加工行业。他们有可能不惜代价,占领中国棉花市场,直接挑战中国的棉花产业。一场“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景象可能会在棉花加工行业发生,并最终达到平衡,形成新的格局。
三、市场经济背景下棉花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棉花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棉花加工企业的实力与规模仍然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国内和国际棉花市场。
(一)重复性投资严重,原料供应紧缺,造成企业开工不足,设备闲置。由于市场的放开,棉花加工企业经济效益尤为可观,一些小型棉花加工企业纷纷上马,棉花加工能力急剧扩大,虽然当地许多棉贩每年都会从相邻棉区购进大量棉花,但仍然不能满足当地棉花加工企业的生产需要,企业普遍存在着开工不足和设备闲置的问题。
(二)技术装备落后。由于我们国家棉花市场长期没有放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棉花加工企业缺少进行技术革新的动力,所以,长期以来棉花加工企业的设备存在老化想象,不能够适应提高生产率的要求,这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棉花加工企业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不规范。国家放开棉花市场,只是不再由政府直接进行统购统销,改为许可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棉花加工企业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工商、计划、经贸等五部门核发的《棉花收购与加工资格认定证书》,但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这部分无证企业给予一定的保护政策,使得新上无证棉花加工企业越来越多。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新上棉花加工企业并没有棉花加工许可证。
四、市场化条件下棉花加工企业发展壮大的对策
针对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棉花加工企业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目前棉花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应当引起重视:
在影视动画场景设计中主观色彩的运用,是从事动画场景设计教学的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大千世界、五彩缤纷,我们在动画场景设计实践中应把握对象最本质的色调,理性地筛选刻画对象的色彩关系,使动画场景设计去伪存真,去杂存精,使动画场景设计作品得到质的升华。
人类对色彩的体验,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积累和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审美情趣,渗透了诸多对色彩感受和解读的主观因素。在中国,用白色悼念亡者,用红色乞求避邪,用黄色象征权贵,这已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人们对色彩的这些感受和运用,既有社会文化因素,也是由其本能所决定的,是生理机能的客观反应。人们对主观色彩的感受和解读,自然会反映到动画场景设计之中,这就是我们对动画场景设计色彩提炼的意义所在。尽管有些人对色彩感觉不太敏锐,但在动画场景设计作业中,同样能画出较为丰富的色彩来,全凭主观色彩意识的分析和判断,将动画场景设计对象的色彩关系跃然纸上。
一、主观色彩在动画场景设计中的作用
动画场景设计中的主观色彩意识,属于自我认知方面的范畴,跟“客观”相对应。它依据对实际景物的反复观察体验,形成自己的主观意识感觉。倘若我们改变以往的观察方法,以我们自己的思维去理解色彩的自然属性,将会发现色彩具有变幻莫测的魅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将色彩的客观属性、变成自己的主观色彩呈现在动画场景设计之中。当主观色彩在你的思维中逐步升级,动画场景设计将不属于肉眼观察的客观物体。而是设计师经营的色彩王国。不然,设计师就成了摄影机和照像机。因为有了主观意识的发挥和存在,才会使许多设计师同画一个景物时色彩的感觉绝然不同。设计师通过反复观察自然景物形成主观意识。进而又通过主观意识对自然景观予以调整改造,这是存在决定意识又由意识反作用于存在的具体体现。
动画场景设计中主观色彩意识的形成,应通过观察训练和写生训练进行培养。从生理上讲,人眼的视网膜吸收可见光,视神经把视觉的信息输送到大脑,产生了物体的光色反映。在户外,有时客观条件不能满足画面的需要,这时主观色彩意识就会大放异彩,它运用创作人在大脑中掌握的色彩常识及生活阅历的积累,重构画面的合理性和完美性,将景物色彩进行重组和甄选,促成写生画面的尽善尽美。对色调及光源和暗面进行合理调整,使其主题突出,画面整体而有生气,形成画面的视觉趣味中心,达到传递美感享受的艺术效果。学习者自我训练敏锐的辨析复杂景物能力,以及用冷暖色彩的处理方法调整色彩的能力训练,以达到主观意识的养成。崇山峻岭、白浪与沙滩,江河湖海、绿树青草、田园风光、都市民风、作为动画场景设计艺术,无论是写生或是创作,它与摄影最大的区别,画家的眼睛独具一种比照相机镜头更丰富的艺术功能,这就必然地体现了设计者的主观色彩意念因素。
总之,在各种光照环境下,观察和研究自然界千变万化的色彩现象及景物,体验解读光照和色彩神奇的变幻规律,形成动画场景设计色彩表现的主观色彩意识。要意识到自然景观的形与色是不可能原封照样搬上画面的,教师需要指导学生运用主观色彩意识去取舍。
在整个训练中应注意并克服色彩纯度太低所造成的灰画面,和过纯而造成的色彩过生,颜色跳跃,面画太花等弊端。要求对客观对象完全理解和正确判断,用主观色彩意识去大胆实践。需要强调的是,理解和掌握色彩关系及共变化规律至关重要,它能使我们在完成每一幅动画场景设计时得心应手、酣畅淋漓,有了这方面的基本功,就能表现出动画场景的空间、质感,使欣赏者的视线停留在优美的画面上,感受空气的流动。
二、色彩运用影视动画场景设计中常见的问题
1、局部色彩与整体色彩关系的对立
一部音乐作品要有它的节奏和主旋律,一幅美术作品在色彩上要有色彩基调,这些旋律与基调是表达作品的主题,体现作者创造意念的重要因素。这种叫作旋律和基调的东西,赋予作者创造意念的重要因素。同样,一部电影作品,也要有它的色彩基调(现在,中外一些电影导演喜欢拍摄黑白影片,黑白,也是一部电影的色彩基调,也是电影色彩语言的组成部分。)纵观中外优秀影片,对色彩基调的整体把握,是一部影片风格与类型,时代感与品格形成的基本前提。影片色调的整体关系,一是指它的统一,使一部影片有协调统一的色彩基调。二是讲它的对比,在对比中形成影片的色彩基调。三是电影色彩的整体运动,在运动中构成既对比又统一的整体色彩关系。中国电影色彩整体与局部关系的问题,还表现在创作镜头画面色彩的变化对某一个场景空间色彩,某一个镜头画面色彩的关心,而忽视了场景和场景之间、道具服装同场景之间、画面和画面之间的整体色彩运动关系。没有通过色彩的对比与和谐、场景空间的疏于密、画面运动的实与虚等变化所形成的统一与对比,达到影片整体的色彩关系。中国电影的问题当然是多方面的,色彩实其中不可忽略的问题之一。我们应从电影色彩的各个方面诸如空间环境色彩的语言的角度处理这些具体的色彩问题。使这些局部构成电影色彩的整体关系,而不是孤立、琐碎的某一种什么东西。
人物造型色彩与空间环境色彩关系的孤立:人物与环境是电影造型的最基本内容,是构成故事影片的基本单元。因此,人物造型的色彩与环境色彩的关系,在人物一出现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而空间环境色彩的关系上是孤立的、没有联系的,因为我们的编导们太注重情节、故事的是否合理,而往往忽视银幕色彩所形成的视觉、空间构成关系的有机理性。没有通过人物服装、化妆色彩与空间环境色彩的对比与和谐关系,明确地表现出在他所构建的银幕空间关系里,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既矛盾又统一的微妙关系。
色彩与人物内心情感世界的无缘;色彩是体现人的内心情感、心理、情绪和人的精神世界的外在显现,反过来,现实世界的色彩对人的内心情感、心理和情绪也有着潜在、微妙的影像。当代中国电影则过多地停留在表现事件、故事、表演、时间的报告文学式表层线索上,而较少地去表现人、精神、空间的情感的时侯,不知道现实色彩(光色、形色)反映人的内心世界,只有过于激动的肢体语言来强化气氛,是事倍而功半的。只用运用好主观色彩才能使我们所做的场景设计发挥得更好,更精。:
二、财政与金融整合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
在对“三农”、建设新农业和小康社会建设有利的基础上,要具有宏观的战略全局和一定的前瞻眼光,要敢于进行开拓,积极的采取各项措施对财政和金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突破。首先对整合工作展开试点,在试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对整合方案中存在的错误进行及时的修正,令整合方案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将成功的经验进行大力的推广。遵守以下几点原则:
(一)要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整合过程中要以财政支农为基础,因为财政支农资金是财政同金融支农的重要准备。因此,需要将财政支农同金融支农作为重要的战略内容,要意识到整合是财政支农的必然趋势。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一定要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可偏离金融发展的特点轨道。
(二)将财政的支农资金作为先导,将金融支农资金设为金融发展的主力由于财政支农资金规模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如无偿性。因此,在对其进行整合时,要体现金融机构的主体性,政府部门应作为辅助的角色,切不可在整合的过程中过于强势,要保障金融机构在支农整合中的主导地位,令金融机构在政府部门的配合和监督下对支农项目进行审查工作和日常项目的管理工作。在到达这一目标,政府部门需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筛选,并同金融机构确定政府在扶持工作中的扶持额度及投资预算等。
(三)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多层次整合对开发性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深度的整合,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作为投资项目的先导,作为吸引盈利性金融资金投入的引子,由于财政资金可以对信贷资金担保或补偿,能对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的发挥提供帮助,然后对非开发性财政支农资金与金融机构进行整合,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从中提供结算服务。
(四)要以支农项目为整合的平台要设立明确的资金使用目标,这是成本、收益核算的主要工作。同时需要体现金融机构在资金贷款方面的优势。以支农项目为整合的平台,能够引到市场进入合理的竞争机制,利用招标的方式筛选出支农贷款机构、期限和利率的最佳组合。政府应给予一定的配合,定期组织一些商业性投标项目,综合评比出信用、实力最强的商家,中标的金融机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展开支农业务,根据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保证和补充。
三、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的整合方式的介绍
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我们也逐渐意识到若分开对财政支农和金融支农进行改革,那么将会面临很大困难,若以宏观的整合为主导,对两者进行管理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财政支农同农民金融培训整合的介绍当前的农村金融困境是供求双方不平衡造成结果,针对这一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提高广大农民的金融意识和对资源的利用能力。有关的文献表明,金融支农的基础工作是能给广大的农民增长智慧,令其对现代的金融有宏观的认识,同时学会对金融资源进行合理的运用。具体的整合措施如下:要求专业的金融机构对农民进行具体的培训,政府可以用专项的资金进行拨款,并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二)财政支农同商业性金融支农的整合介绍将两者结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农业投入创造出更大的收益,但由于彼此间在运营的原则、机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财政支农资金具有担保性和补偿性,属于公益性支出,同金融体系获利性烦人商业支出提供一定的担保。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同时也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盈利能力,适当的增加对“三农”资金的投入,可增加其盈利能力,从而实现政府、商业金融上的双赢局面。
(三)金融机构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整合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目标设为农村政策性的金融,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整合补贴或补偿,不仅有助于促进农信社的发展,还可以增强政策金融的支农力度,对财政支农的工作效率有提高作用,从而实现多领域的“双赢”局面。
(四)注重财政机构同农村增量金融机构的配合将财政支农同农村金融进行增量的整合,可对农村金融增量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整合作用。可将一部分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中,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令社会更多农村新生组织顺利的发展。
四、实施整合的整体配套机制
一、市场经济国家对政府与市场的定位
政府对市场的作用到底有哪些,这个问题即使在市场经济国家也是有争论的,对政府扮演的角色有不同理解的。
市场经济国家即使有一个固定的市场制度和一个对政府权利在宪法上有一个基本划定的法律制度,它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认识也并不一致。有两种观点比较突出。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应保持在一种最弱意义上,政府以不违反个人权利的方式产生和存在,它得出的结论是肯定的,并认为一种最弱意义、最少管事的国家是能够在道德上得到证明的。国家是否还能管更多的事即管比防止暴力、偷窃、欺诈和强制履行契约更多的事,回答是否定的,国家不能管更多的事,而只能到此为止,再管就要侵犯到个人的权利,因而在道德上就是不可证明的[1]。所谓最弱意义的国家,也就是一种管事最少的国家,最低限度的国家,国家意义弱但又还是国家的国家,除了保护之外、再无其他功能的国家,这在古典的自由主义中表述为守夜人式的国家[2]。国家不能因某种目的———哪怕就为扩大个人权利的目的———而为它的某一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辩解[3]。另一种观点认为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是必要的和多方面的。市场的运行经常是不完善的和有问题的,如垄断、与社会道德相冲突、经济的外部性、市场的不完全、分配上的不平等问题。这些问题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是保障市场正常动作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市场狭小、市场不完全的等市场运作不灵的情况下,政府应该较大范围地替代市场的作用来实现一国经济的发展。
这两种观点都有其制度的背景,也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出现过。在自由市场经济时期,人们比较认同第一种观点。随着垄断的出现、国际市场的相互分割使市场的运行产生问题,第二种观点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应该看到,政府与市场都是有其缺陷的,也各有其优势。用政府代替市场在市场运作不灵时是必需的,但这种代替也会带来问题。在七十年代之后,对市场的强调重新得以恢复,GATT和WTO的工作使国际市场的效率得以再现。但是要恢复到第一种观点所认同的状态,已不可能。市场经济国家都在肯定二者的同时,寻求二者的一种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的平衡。
其实这种平衡在市场经济的早期就存在了。在1870年以前,英国政府就已经在履行别的一些职能了,如创设对私人产业进行检查的制度、由公共机构来提供公共服务。早在16世纪末,社会就接受了这样的一个原则,即没有工作能力的穷人应由政府出资来维持生存[4]。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这种平衡关系的规模越来越大,需要一个专门的法律部门来进行调整。“由于对社会法的要求,私法与公法、民法与行政法、契约与法律之间的僵死划分已越来越趋于动摇,这二类法律逐渐不可分地渗透融合,从而生出了一个全新的法律领域,它既不是私法,也不是公法,而是崭新的第三类,即经济法。”[5]
尽管在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形式,理由各种各样,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尽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但是,基本的市场法律制度却是相同的,政府与市场的基本的权力划分是固定的,这是我们理解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法的干预功能的一个制度背景。政府保护市场的基本职能是固定的,只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经济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解释。市场经济国家中对政府与市场的划分主要集中在对政府的社会性和市场效率的认识上。这正如西方学者哈耶克所说,“一个功能显著的市场经济,有时以国家采取行动为前提的,有一些政府行动对于增进市场经济的作用而言,极为助益,而且市场经济还能容受更多的政府行动,只要它们是那类符合有效市场的行动,但是,对于那些与自由制度赖以为基础的原则相冲突的政府行动,必须加以完全排除,否则,自由制度将无从运行。”“重要的是政府活动的质,而不是量。”[6]
市场经济国家制度的建立是在对私人权利的保护、对国家权利的限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提出对市场的干预。这与我国的情况是不一致的。而我国的情况正好与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相反,我们的政府与市场是一体的,这是我们原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因此没有必要谈到所谓政府干预问题,它对经济的影响力已经很大了。因此,我国的经济法理论与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理论的制度背景是不一样的。这也使我国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与市场经济国家的不一样,我国的经济法理论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干预理论肯定会有不同的地方。比如,政府干预市场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1)市场失效,(2)市场幼稚,(3)市场不完善,(4)市场具有弱点。这几个方面都是政府实现其社会职能的地方,市场经济国家主要原因是市场失效和市场固有的弱,而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市场幼稚和不完善,市场幼稚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帮助,而市场的不完善则需要政府职能的转换,即从竞争市场中逐步退出。由于市场处于成长之中,政府作为原有体制中的计划者和营理者无处不在,面临着职能的转换,政府的重心不在于干预,而在于职能的转换。这是我国的经济法理论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地方。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市场的幼稚与不完善这二个方面是矛盾的,这也决定了我国的政府与市场平衡的复杂性。
二、我国的政府与市场的划分
我国的政府改革是一种对传统的“全能政府”的改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政府的全能性要向社会性转化。什么是社会性呢?就是说,政府的管理模式与市场的竞争模式从根本上是不同的,政府的管理是一种行政管理的模式,是一种依据行政法和上级机关的授权而进行自己职能的运用,对行政机关的作用的评判是上级机关作出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而市场的竞争模式正好相反,市场主体的存在价值是它在市场上是能赢利的,也就是说对市场主体的存在价值的评判是市场方面作出的;市场主体的动作动力来自市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要从行政管理模式中解放出来,否则就没有出路的原因。政府即使参与经济也是在竞争市场之外,或是以市场主体的身分来参与到竞争市场之中,或是在市场不完善的地方,或是在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市场是第一位的。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服务。这是市场经济的共性,也就是政府的社会性。
但是政府的全能性向社会性转换是如何来实现的呢?
我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特点在于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是在政府推动下来实现体制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一是市场发育的不完善、市场制度未建立。这种制度不仅仅是一种法律条文的规定,而应当是整个社会的实体运作的制度。这里面是有原因的,在原有的计划体制下,大量的国营企业,作为经济的主体和主导力量,它和政府是一体的,但是在体制转换中,这部分企业如何转换市场角色与行政管理的模式,却一直是我们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市场中,国有企业仍同政府有着直接的关系,企业的融资、运作、包括破产都不是按市场规则来运作的。政府在市场中的行政管理模式仍非常明显。这是我国市场发育不完善的一个重要表现。大量的市场规则在此不能适用。表现在法律上,就是欠缺一个与民法规则的运作相对应的所谓“市民社会”。二是市场发展的长期性。市场的发展是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体制上转换了,经济中就可以实现转换。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是俄罗斯的“休克疗法”,虽然制度变革了,但是市场的运作还是很成问题。大量的资本不是按实际价值向市场转换,而是按权力进行分配。对这样的分配,市场要进行长期的消化之后才能进行符合市场经济的运作。我们应该看到,从计划到市场,单单从经济上看也是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是与市场经济国家一样的政府干预的问题,而是政府如何从全能转换到其社会性职能上来的问题,是政府与市场如何协调的问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不可能是“一刀切”的关系,而是在不同领域、不同时期都会不相同的一个“弯弯曲曲”的关系,这种关系如果不用法律的规则来进行确定,很可能会由于惯性的作用而互相影响,从而保持政府的“全能性”。这在我们的经济中已经显示出来了。中央的改革到地方常会出现扭曲,地方保护主义的趋势愈来愈强烈。其实这是中央政府的改革下来之后,地方政府的职能不能局部消退所造成的。社会是个系统,是相互影响的,权力也是如此。部分权力的缩小会由于其他权力没有变动而保持其实际的影响力,而且它的效力在法律未规定时是待定的,在法律上不能称其为违法。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构成了我国经济法所要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也决定了我国的经济法不同于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理论,我们不可能把我们的经济法理论放在国家干预的领域,而是应放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就是要放在政府如何在经济稳定发展,在我们的渐进式改革的思路下来完成政府职能的转换,同时又能使在政府完成职能转换的地方实现市场力量的填充。否则,政府职能的转换肯定是不能实现的。
应该看到,我国的经济法在实现着宪法的部分功能,因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究其实质,应该在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它是由一国的基本制度所规定的,而不是由部门法来规定的。我国的情况之所以会如此,是由我国是一个转型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我国的转型是一种渐近式的模式所决定的。转型意味着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转变,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转变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由于这一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基本制度层面上的确定是很难的,当然,我们也可以进行这种制度的设想,但要设计出具体的权力排列方式和具体的规则形式并使之有效力,我想我们的理智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层次,要知道,这种改革是破天荒的,谁也没有做过。这就意味着,在基本制度层面上我们没有政府与市场的权力的基本划分,这意味着在法律上,政府可以是全能的,也可以是社会性的,但由于政府原来是全能的,因此政府很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原来的路子。
对于政府的这种状况,按完整的市场经济对政府的权力进行要求显然是不现实的。政府在社会性的功能之外还承担着更多的职能,而传统的全能性的职能又与我们的改革方向不符合,政府的职能在理论上是不明确的,这样,政府的职能在法律上因缺乏基本法的规定,其权力的解释就存在困难,政府主要的法律依据是经济法,因此,经济法的体系化就显得特别重要。
WTO的加入在法律上给我们国家的经济法注入了大量的内容,WTO是国际法律,是对国家的一种义务约束。国际法是一种“软法”,所谓的“软法”,一方面它是一个缺乏体系性的东西,即使是WTO法律文件,作为迄今为止最为庞杂的国际经济法律文件,也不是包罗万象的,正如我们在上面所指出的,它在许多方面是欠缺的。这个国际经济法律体系是不完整的,一个不完整的体系在解释上肯定会产生歧义。因为即使一个完整的体系,也可能由于法律用语、理智的局限性、以及经济现实的变化而产生许多不确定性的东西。WTO是个发展的体系,乌拉圭回合之后国际经济谈判工作也正在酝酿之中。“软法”表现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它相对于国内法是一个不完整的法律体系,即国家既是立法者,又是司法者;同时也可能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这也是为什么发展中国家要参加到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中去的原因。中国要在未来世界经济舞台上有发言权,要成为世界经济强国、经济大国,就必须尽早地加入WTO这一多边国际经济组织。这样中国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占绝大多数的WTO内,就会像在联合国内一样具有重要影响力。否则,如果被排除在WTO之外,不仅影响中国的在国际上的地位,也使中国无法对发展中国家发挥影响力,也无权参与制定新的国际经贸规则,将被长期排除在世界经济舞台之外。我们在关于法律正义的知识里就知道,司法者应该是中立的,而不能充当被告或是原告。另外,它的救济方式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自力性质的,国家实力的因素起很大的作用。原先GATT是个没有司法体系的临时国际经济安排,而现在的WTO设立了解决争端的专门机构,不过,争端解决的强行性在国际法中一直是个难题,是导致国际法被称为“软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随着WTO争端的增多,争端所触及利益的重要程度的增多,国际法的这一特性会暴露出来。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实力的因素是不能不考虑的。这也是为什么越是触及到大国,争议的解决就越难,这是国际法的法律性不及国内法的地方。另外,在国际法中,权利的救济往往是采用自力救济的方法,而不是像国内法那样采取公力救济的方法[7]。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性不如国内法,因为国内法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有一个权威的存在。但是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一是经济的国际化,二是经济的市场化,这两方面的共同点使遵守国际经济法所带来的利益要远远大于违反国际经济法所带来的收益。法律的遵守有了一个利益的共同基础,虽然这个基础可能会由于国际经济的变化而消失,但在可以预料的将来,这种变化似乎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为什么在中美WTO谈判之后,双方代表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即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我们国家对条约的承诺,在自己的法律的体系中增加了一个很大的经济法的内容。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国际条约的效力层次是很高的,与宪法处于同一效力层次上。也可以说它略低于宪法,因为在理论上,宪法处于一国法律的最高法律层次上,是国家的基本大法,而且国家不可能违背宪法来签定某一条约[8]。因此,在理论上可以推定一国宪法与其签定的国际条约是不冲突的,条约的效力应该讲应高于一般的法律。
WTO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经济法律的基本框架,这个法律体系尽管存在着不尽如意的地方,如它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对发展中国家的国情的考虑是存在问题的,这也是我们今后在WTO体系中应该注意的地方。但是,我们应该看到,WTO所构建的法律框架是和我们改革开放的方向是一致的,这也是为什么大量的发展中国家要加入这一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中去的原因。
在这个法律体系下,我们思考的是如何加强我国经济主体的竞争力量,在这个法律体系中有更多的事实上的权利,而不是处于被动的境地。我们要努力适应这种法律环境,积极争取这种法律环境所带来的利益,以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加强我国的竞争实力。
WTO所构建的是一种市场走向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首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意味着市场应是完整的,政府对市场不过多干预。这是加入WTO的一个制度性的前提条件。其次是政府保证不实行歧视待遇。这也就是构成WTO基本原则的多边最惠国待遇原则。第三是国民待遇,保证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我们以前对外商提供的是一种优于本国经济主体的优惠条件,是因为我们以前有所有制的区分,而且为了吸引外资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但这种体制转轨当中的做法,其实是对市场的扭曲,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病而采取的一种矫枉过正的方法。对国民待遇的理解,一方面应是对外国人提供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标准,而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对本国人提供一种平等的待遇和不低干外国人的标准。
WTO提供给我们的是一个不完善的对政府的限制,还有在许多方面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可能在WTO这样一种国际经济法律文件中进行规定。这就需要用我国的经济法来加以完善和发展。我国是一个行政权传统很强大的国家,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件长期的工作。我国司法、立法领域的行政化倾向,使我们在规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中遇到困难。但是这个问题又必须解决,否则,我们的市场化改革就可能夭折,我们的改革开放就可能停滞。形成一个含有WTO内容的经济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既然我们作出了国际法上的承诺,那么在国内法上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规定是必然的,否则,国际条约的执行就会有困难。在构建一个与我们的国际承诺相一致的经济法体系的工作方面,如何应对WTO所带来的挑战,如何利用WTO所带来的法律权利,如何在WTO所给我国的宽限期内尽快地完善我们的市场,使期限过后的开放不至于带来大的冲击,是我们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其中心问题是我们如何有效地利用政府资源,应对WTO所带来的冲击的前提是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得我国的经济竞争实体在没有政府的保护下能不断地经受国际经济的考验,并利用国际经济的广大市场来壮大自己。经济法若是实现这一目标,便是法律对现实的最大贡献。
三、结语:对经济法定位的一点思考
经济法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这在法学界历来存在着争议[9]。有的认为是国家干预性质的。这是和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理论是一致的。在市场制度的背景下,国家原来在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是守夜人的角色,但是经济垄断性的增强,以及市场经济中的固有缺陷,使得政府要担当更多的角色。很显然,这是国家对经济的一种干预,由此而进行的立法显然就属这种性质,很显然,这个理论的前提是有一个完整的市场的存在。有的认为是国家协调性质的。国家协调应该讲是一种脱胎于计划经济的产物。国家能否协调经济,在计划经济因素下,其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是我们要建立的是市场经济。所谓市场经济,对竞争的强调显然是它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在竞争市场中,政府的力量正像我们在上面的分析中所看到的,它与竞争的力量有性质的不同,在运作上也不同,在市场失灵等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场合,才会有政府力量出现的可能性。也有认为是国家调节性质的这后两种观点与前者有相似的毛病。这些观点都认为经济法是以国家为基本的权利主体,以国家权利为本位的法律体系。而这恰恰与我们国家的全能政府的地位相一致,因而与我们的改革的方向是不一致的。那么,这会造成什么影响呢?法律性质划分的意义在于揭示法律的基本价值和基本内容,给予人们一种对法律体系的直观的了解。它决定该解释理论的价值趋向,其作用是对这个理论定下一个基调,其直接效果是对法律的解释产生影响。法律的解释是一种整体的解释,这在法律解释学中是一个基本的原理。
法律,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对社会现实及其可预料的将来的一种解释。在这个前提下,对一个社会理论的正确性与合理性的检验是看它的解释与社会现实的符合程度。上面的理论可以讲是对某种社会中经济法律的一种解释,但对我国现阶段转型社会的现实及改革趋势的解释有一定的偏差。用一个形象的说法,上述的经济法理论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是一种“TO”的关系,即是进入性的、外在的。而我们现在的情况是“FROM”,我们国家现在的政府与市场是一种内生的、一体化的状况,我们的改革就是要使二者关系达到一种“FOR”的状态,即是服务性、保障性的。现阶段经济法的主题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协调问题。其实经济法对这个问题的阐释应该是一个在宪法的体系之下才会形成一个完整的解释的体系。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的转轨性质,这种理论上的要求是不现实的,这一点我们在上面的分析中已经指出来了。经济法自身要求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和价值内涵,否则,法律的解释就会出现问题,依法行政和完善市场这两个改革目标的实现也会有问题。由此可见,完善经济法的理论和经济法的规则,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制度的建设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加入WTO可能会给我们提供一个完善和发展经济法的契机,也使经济法的发展可能面临一个繁荣的新阶段。
[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乌托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3
[2][3][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4,5
[4][英]W詹宁斯法与宪法[M].北京:三联书店,1997.133
[5][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77
[6][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M]北京:三联书店,1997281
(二)非经济国家的标准确切来说,非市场经济并没有固定的含义。因为以往的WTO组织中都是由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知道后来才出现像中国这类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的加入,才将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个问题侧重出来。进而也有了判断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
(1)对于货币可以自由兑换;
(2)员工和自己的雇主可以自由商讨工资;
(3)对于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允许进入的程度;
(4)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
(5)政府对产品的微观调控程度
(6)其他影响因素事实上,WTO中任何的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可能完全做到以上六点,而中国被拒绝承认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原因却是无法完全达到以上六点要求。
二、美国替代国对中国的影响
(一)替代国的含义所谓替代国,是指当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出口时,进口国采用类比国价格来确定出口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这里的类比国在市场经济国家里则被称为“替代国”。
(二)美国对于替代国的选择标准美国大多数都会采用两点来筛选一个替代国:
(1)被选择作为替代国的国家应该与被国家属于同比国,即经济水平相当。
(2)被选择作为替代国的国家应该是“可比产品的重要生产者”
(三)替代国的不合理性
1、替代国缺乏国际依据WTO的宗旨是使国民的生活水平提高,降低失业率,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提高国民收入,使需求稳步上升。确保发展中国家乃至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中可以得到和替代国相当的利益。且WTO的最终目标是将世界打造成一个安全、富有和富有责任感的经济体系。但是对于替代国来说,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就会被认定为倾销,而市场经济的进口国家只要提出诉讼就意味着胜诉。这也完全可以说明替代国的出现与WTO的宗旨相违背。
2、替代国缺乏可预测性对于法律来说,最大的优点就是具有可预测性,人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知晓事情的后果以及预测人们相互间的行为,避免了群众的盲目性和猜测性。提高了行动的实际效果。以便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效果。但在反倾销中,替代国的选择是在后,也就是说,非市场经济国家并无法预测出自己接下来的诉讼过程,换句话说,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在出口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产品会遭到反倾销,当然就不存在预测性。
3、在替代国的选择上,市场经济国拥有很大的自由选择权美国在选择替代国的标准规定,第一,被选择作为替代国的国家应该与被国家属于同比国,即经济水平相当。第二,被选择的替代国应该是“可比产品的重要生产者”。但实际上,美国等各国往往会选择经济水平高于中国的国家,甚至是一些发达国家,并由此增加反倾销税。
三、我国对美国的反倾销政策的应对方案
(一)面对,积极应诉虽然中国的经济在不断进步,综合国力在不断地提高。但是,想让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是一个对于漫长的过程。但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在积极的贸易中,我国一定会迎来另一波。要想让此起退化,积极应诉甚至激烈的回应是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在以往,我国面对其他贸易国的,考虑着昂贵的法律申请费用,费时的辩论程序,对此类完全置之不理,因此,我国损失惨重,最后甚至被迫退出欧洲市场。
(二)绕开进口国家的反倾销我国的商品一再被,无疑就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过胜诉进而达到增加其国内投资的目的,我国也完全可以利用这点,想出不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对策,即绕开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获得市场中内资企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