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市场监管局普法

市场监管局普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1-31 15:16:25

市场监管局普法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1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自查报告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和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县法宣办的工作部署,深入广泛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全面做好普法工作,现就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内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1、深入贯彻“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要求,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印发了系统2020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其中学法次数30次,每次1.5课时;开展执法培训2次,培训执法人员120人次。着力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市场监管人员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整体认识,进一步转变监管思维,促进监管业务融合,提升监管能力。

2、运用网络平台、手机APP软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市场监管人员运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手机APP软件,学习精神、系列讲话及各种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全局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在线学习229人,其中需要考核的151人全部合格。

3、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学习《宪法》和依法治国论述、党内法规和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等,全年共组织中心组学法18次。

(二)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印发《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宪法及民法典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疫情防控宣传

疫情防控期间,全系统执法人员通过送法上门的方式,在防控工作中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餐饮等单位普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价格、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宣传,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

2、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由县食安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于2020年6月至7月期间,对全县30个乡镇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全覆盖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一些食品安全规范,对当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学法用法意识。

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安全用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张贴各类宣传海报、标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来接受民众的现场咨询,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3、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以展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图片、派发安全知识宣传画册等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及接受群众对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和民众息息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常识的咨询,现场向广大民众普及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吸引了大量民众前来咨询和参与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

2020年6月,为提高企业商户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防控能力,我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了液化气钢瓶着火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商户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4、知识产权宣传

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开展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企业宣传普及《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解答咨询40余人次。

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开辟3·15专栏,依托颍上县消保委官方网站和县主流媒体防控用品、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等系列消费警示;动员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承诺杜绝价格欺诈等行为;联合县三大通信运营商3·15公益手机短信,联合部分单位播放主题宣传图文。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3.15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200多人次。

6、宪法及民法典

借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契机,举办“弘扬宪法精神、践行依法行政”机关道德讲堂,活动内容包括宪法及民法典知识问答,普及宪法及民法典。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展台、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宣传,现场共发放宣传单册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崇尚宪法、学习法律的浓厚氛围。

印发《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发放民法典书籍、组织民法典相关知识测试的等方式加强民法典学习。通过“法律六进”“四送一服”、消费调解等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传播民法典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形式不丰富,基本依靠宣传台、标语口号、发放材料等传统宣传手段,缺少微视频、微小说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作品。

(二)普法内容枯燥乏味,普法中照本宣科,使得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更加晦涩难懂。没有结合具体案例、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法律宣传,使得普法宣传难以接受。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口分散、流动性大、群众文化素质低等因素,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普法宣传广度不足,普法对象集中在重点监管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集中在城区、集贸市场、企业、机关单位等区域,在农村经营户和消费者中,还有很大的普法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普法形式,创造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

(二)加大普法覆盖面,强化法治宣传进农村。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2

根据《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终期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市直部门“七五”普法终期总结验收内容自查评分表》要求,组织对本局“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局“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特别是2019年成立市场监管局以来,各项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推进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把工作目标明确到每个科室,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制度建设,有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普法理念贯穿始终,各项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七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10次,受到部级表彰4次。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对内对外行为

印发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确立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目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从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每年不断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市场监管局后,重新更新制定了《案件审批和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管辖及权限制度》《法制工作人员及公职律师管理制度》等30余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不断完善和规范对内对外行为,提升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素养

领导积极带头讲法治课。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邀请专家教师宣讲《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五)多渠道多形式,深化普法宣传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3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国家品药监管局将继续组织举办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有关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2021年科普宣传周时间为:5月24日—5月30日(周一至周日)。

2021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二、宣传重点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总体安排

本次宣传周围绕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国家局与省局、省局与市州局联动,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一是充分利用各大网络媒体和平台开展线上宣传;二是组织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开展“爱肤日”宣传、公益培训、实验室开放等线下活动。

四、具体活动

(一)预热阶段(5月17日-5月23日)

开展宣传预热工作。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以移动飘窗形式开辟“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便于全社会从政府官方网络平台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当地广电报刊和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有关举办科普宣传周的活动消息,开展好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

(二)宣传周期间(5月24日-5月30日)

1.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月24日在贵阳市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宣布宣传周正式启动。通过对《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讲解,发放宣传单,进一步提升社会群众科学用妆、理性用妆的意识和素养。邀请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一线监管人员等各界代表参会,增强交流互动,共同营造安全用妆的浓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共同承办)

2.开展“5.25全国爱肤日”主题活动

5月25日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为宣传主题,宣传儿童化妆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让人们深刻理解皮肤健康及美丽的重要性,让大众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护肤认识,提高公众安全使用化妆品意识,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药品评价中心承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3.开展化妆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活动

在贵阳市举办进企业、进商场活动,通过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宣传手册,互动交流,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行业秩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4.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举办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商超化妆品销售负责人参观,同时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承办)

5.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

一是与贵州省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联合在科普宣传周期间,依托动静APP开展“主播有话说”系列活动,围绕宣传重点以短视频加文字的形式科普化妆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放专家访谈视频、科普动画、动态图解等。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公众收听收看。(省药品监管局主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6.开展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选择社区、写字楼等化妆品消费者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科学护肤等公益咨询和免费义诊,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推动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正确认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省药品监管局统一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各地在开展化妆品宣传时可在《国家局2021年化妆品科普宣传要点》中选择相关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条件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药品监管局将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以“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表扬。各单位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药品监管局药化流通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

(二)省药品监管局建立“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工作联络群”,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于5月20日前及时报送联络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确保科普宣传工作畅通。

联系人:姚思思;电话:0851-86855252

 

附件:1.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要点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4

二、着力搞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局系统行政执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强化法制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构筑起健康和谐的房地产行政执法环境。局属单位还要还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积极培养依法行政,诚信服务为内核的工作新机制,通过培训积极转变职能,全力建设服务型单位,认真履行好我局市场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服务社会职能,注重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依法治理,加强行风建设。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依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落实,规范房产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市房产监察支队、局房管科、市产权交易处要配合起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市商品房合同规范使用细则》。二是大力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与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预售管理制度、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全面建立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工作,对恶意拖欠的企业进行通报、曝光和制裁,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产生新的拖欠。三是大力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严肃查处非法中介企业和中介行为。四是切实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巩固维修资金清欠成果,依法规范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和使用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健全房地产开发、中介和物业管理等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积极推行房地产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加强信用监管。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5

二、着力搞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局系统行政执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强化法制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构筑起健康和谐的房地产行政执法环境。局属单位还要还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积极培养依法行政,诚信服务为内核的工作新机制,通过培训积极转变职能,全力建设服务型单位,认真履行好我局市场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服务社会职能,注重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依法治理,加强行风建设。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依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落实,规范房产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市房产监察支队、局房管科、市产权交易处要配合起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市商品房合同规范使用细则》。二是大力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与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预售管理制度、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全面建立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工作,对恶意拖欠的企业进行通报、曝光和制裁,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产生新的拖欠。三是大力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严肃查处非法中介企业和中介行为。四是切实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巩固维修资金清欠成果,依法规范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和使用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健全房地产开发、中介和物业管理等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积极推行房地产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加强信用监管。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6

自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大力推进法制创新,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质监,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和法治质监建设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为广安质监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局七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确保七五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保证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平任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普法工作,决定七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七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局政策法规宣传科。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作为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保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绩效管理。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我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广安质监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七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每年都制定下发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广安质监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上街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搭建法制宣传的网络平台。我们在广安质监网站将我局普法工作动态及质监法律知识上网,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加强法制宣传。每年结合集中普法教育活动,制作七五普法宣传标语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0xx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月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了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了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315和9月质量月,我局认真制定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市中心地段设置气球广告标语、设立名优产品展台、展版等,为老百姓设置咨询服务台和伪劣产品识别台,电视播讲《产品质量法》,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培育了浓厚的质量法制氛围。同时,我局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到社区、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等,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还先后多次参加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33000余份、接待咨询及投诉300多人次,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强化培训,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在普法宣传教育上,坚持突出两个重点,即抓好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培训。

(一)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学法用法。我局实行一把手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将七五普法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七五普法知识教育,组织法制专题讲座,积极参加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我们坚持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年度学习计划中将普法宣传教育同政治教育、理论学习一道安排,一道抓落实。每年,财务均预算一定资金用于干部职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一是参加省、市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市学习;三是单位组织学习,干部职工自学。我局要求每一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所有执法人员每月必须坚持12天的专门学习,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结合实际,进行研讨。因此,全局上下联动,形成了自觉学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2011年以来,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刑法》、《公务员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任务。

在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对有关单位、企业、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四、加强整治,强化公开,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执法制度和规范的行政执法程序。为了更加明确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岗位责任、执法公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及评议等制度,同时我局还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制,构筑源头审批防线,将监督融于执法、审批全过程中。依制度办事,依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狠抓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每年对各县(市、区)质监局及直属执法机构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采取日常、定期检查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进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对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20xx年以来,我局所办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我们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20xx年以来,我们对本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重新审查登记,清理了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审批流程表,经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批后对外公布,并纳入市政府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接受统一管理和监督。对我局的行政权力也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网上公布。

(四)面向社会,严格要求,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形象。质量技术监督是政府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国家事务的一扇窗口,我局在各单位的办公区域内明示了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及《行政处罚程序》、《职业道德规范》、《五公开、十不准规定》等规章制度,面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20xx年以来全局无一例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行政执法人员无一例、打击报复、、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打牢基础,完善机制,确保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制度。局党组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年都安排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了集中普法培训制度。为突出学法实效,我局建立集中普法培训制度,每年都集中进行普法学习。三是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学法用法考核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二)狠抓基础工作。购买了省局以及市政府指定的普法教材《七五普法学习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等相关书籍,局机关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积极参加了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培训,较好地落实了普法工作经费,及时向上级报送普法信息,认真做好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管理做到规范有序。

我局在七五普法中期工作中虽然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的作用,为推进法治质监努力工作,为广安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6七五普法述职报告范文二

2016年以来,我局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无锡建设目标,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无锡市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有序 保障到位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十二五工作规划》、纳入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有序组织推进。

(二)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普法工作网络。局普法联络员负责与上级部门工作联系;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相应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各民宗团体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并依托全市信众骨干等队伍,织成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普法宣传网络。二是健全普法评估考核机制。每年向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民宗团体下达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年终讲评;在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和谐、模范和星级等创建考评体系中,将法制宣传纳入其中;在团体述职述学考核测评中,法制学习、实践的情况作为重要要求。开展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情况接受全局同志的监督测评。三是建立普法激励机制。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考评中,加大法制宣传考评分值;推送本局普法积极分子参加全市普法先进评选,营造普法工作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落实保障。人力保障方面,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除大力培养民宗干部普法骨干外,利用民族宗教群众工作优势,加强群众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直报点队伍、民族宗教工作村(社区)级协管员队伍、信教群众骨干队伍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这四支队伍,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排摸及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群众性宣传工作。财力保障方面,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局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每年办两期培训班、征订编发普法教材和制作宣传展板等用于普法宣传工作方面的费用支出。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普法期间,局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共约100多万元。

二、措施有力 宣传到位

(一)干部认真学法,努力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把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纳入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务员在职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公务员学法考试,并通过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学法用法执法情况;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制订年度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不少于1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五学法日活动,将专业法学习与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到实处。

在机关内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除专业法学习外,先后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公务员进行学法考试。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把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摆上工作日程,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引导民宗干部理解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深刻内涵,思考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通过不断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所增强,多年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二)丰富宣传载体,努力建设普法阵地

利用新传媒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特点,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基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纷纷利用自建网站,开设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全市247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设有法制宣传厨窗或专栏,有条件的场所还建有电子宣传屏,根据形势和工作要求,主动向信教群众和香客游人宣传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利用传统宣传载体,如现场咨询活动、培训班、宣传资料、宣传画、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等等,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局编办的《无锡民族宗教工作》简报开辟《知识窗》,定期刊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问答。

该简报每年6期,每期印发1300多份,面向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领导、部门、单位等进行宣传。七五普法期间,我市每两年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每年组织一次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20xx年到20xx年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全市共发送法律书籍、宣传材料2.5万余份、制作光盘100多张;举办培训班70余次,6400余人次参加;制作法治环保宣传袋1000只,标语、横幅2450余条;举办现场咨询、交流分享、知识竞赛、讲经活动100余场;刊出板报、专栏750余期。

(三)宣传广为覆盖,拓宽专业法普及面

1、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对象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各级民宗干部特别是镇(街道)民宗助理(统战委员、干事)、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骨干、外来少数民族穆斯林群众为重点普法对象,全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普及。

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讲座咨询。七五普法期间,每年均有多名民宗干部受邀到街道或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培训会讲课。20xx年以来,由市民宗局牵头,共组织50余次面向外来穆斯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系列讲座,市司法局、公安局、城管局、局、卫生局等9部门采取定点讲课和巡回讲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食品卫生等与外来穆斯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宣传,受教育穆斯林约有7000人次。20xx年6月,市民宗局联合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送法进场所巡回咨询宣传活动,共制作14块宣传展板,先后在新区静慧寺、滨湖华藏寺、市基督教堂、天主堂、清真寺、南禅寺和宗教团体培训班期间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回展出,观展达万余人(次)。

二是利用民宗团体集中学习会进行专题辅导。坚持每季度一次的民族宗教界集中学习会,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宗教房产拆迁政策法规等相关的专业法知识,五年中,民宗界代表人士受教育达1000余人次。

三是举办各类培训班进行法制执法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一期民宗界培训班和一期民宗干部培训班,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骨干、信教群众骨干安排了《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的配套法规等培训辅导;对近年来新任民宗干部和各乡镇(街道)民宗分管领导、统战委员(民宗助理)进行了依法行政全员轮训,采取专家授课与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解除了基层同志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些困惑,对提升一线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起到较好的作用。部分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也参加了培训学习。

2、普法宣传工作方式灵活多样

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的爱我中华青少年民族知识竞赛活动,扩大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联合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共同主办民族情 民俗风主题行活动,增进了各民族间的交流,进一步增加了无锡人民对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的了解;组织拉面店业主考察学习清真拉面示范店,引导外来穆斯林学习榜样,守法、文明经营;联合市拆迁办编印了1000多本《宗教房产拆迁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发放到市房屋拆迁系统、市民宗系统、市相关部门和市各宗教团体,为相关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

每年开展一次每月一法活动,就《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进行宣传;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广场宣传活动,开展专业法宣传社区行活动,主动与结对社区崇安区新街巷联系,组织社区骨干和部分群众进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宣传教育讲座,发放了宣传资料;结合党建结对活动,在结对社区长欣公寓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结合统战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五个周六的上午,在滨湖区美湖社区、崇安区靖海颐养苑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3、打造普法宣传优势品牌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丰富出彩。每年10月份,是我局着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及帮扶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的普及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精彩纷呈。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宗局)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安排部署。

各市(县)区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以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活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了宣传月的舆论氛围。通过《无锡日报》同心苑专栏,宣传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出租车LED广告滚动插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编印并向全市各基层单位发放《民族政策宣传册》和民族知识问答50题,进一步推进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工作。

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有的在社区、主要街道、车站等公共场合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图片展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有的开展入户宣传,向少数民族家庭发放《民族政策宣传册》,普及民族政策法规;有的走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宣传相关民族政策,加强清真食品规范管理;有的结合国庆、中秋节日召开少数民族人士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纷纷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

二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彰显特色。从20xx年开始,我局按照国宗局统一部署,于每年6月在全市宗教界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先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和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等主题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规范意识。

活动的组织体现发动广泛、氛围浓郁、有针对性、实效性、多样性的特点。在方案设计上注重结合实际,在目标要求上尊重宗教规律。以三训、三考为抓手,三训即分三层培训。市民宗局组织宪法法律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直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市(县)区民宗局组织条例规章培训,培训对象为市(县)、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市级宗教团体组织章程制度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众骨干。

三考即市民宗局、市(县)区民宗局和市级宗教团体就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开卷、闭卷、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在活动的推进中,做到四结合,即结合主题、结合工作、结合群众路线要求、结合讲经论道。特别是宗教团体和场所在开展讲经讲道活动中,用宗教的语言、用信教群众听得懂的、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信众爱国爱教、爱岗敬业、担当责任,把宗教界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受到广大信教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工作有效 推动创新

xx年以来,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20xx年、20xx年被评为市专业法宣传优胜单位和全市综治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被评为规范执法示范创建先进单位;20xx年荣获省民委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竞赛组织奖;20xx年被市政府表彰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局机关干部参与法律在我心中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获得优秀奖;一名机关干部荣获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普法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推动了民族宗教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对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七项制度》《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变更管理办法》《内控机制监督检查办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订了《行政调解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局机关工作作风投诉受理制度》,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制度内容,了解工作要求,执行工作规范,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xx年以来,连续5年组织全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宗干部开展调研活动,大家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等认真思考、建言献策,形成调研文章250多篇,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创新发展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持和工作依据。

(二)推动简政放权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托局政务网站,及时公布民族宗教工作决策事项、工作动态、权力事项、办事流程等,接受公众监督。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能下放的就下放,需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权力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形成了局行政权力清单。局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42%,审批环节压缩32%,申报材料减少29%。行政权力全部进入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运行。对局政务网站与行政权力有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了及时更新、调整和公布,兑现公开的承诺。局政务网站与无锡政务大厅链接互动,提供网上审批和预约审批服务,提供为少数民族服务一键链接,方便群众办事。

(三)推动依法管理取得突破

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的意见》,对推进民族宗教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服务重心下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地管理体制。

二是依法管理合力进一步增强。通过持续宣传,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意识、履职主动性明显提升。市建设局与我局联合出台《无锡市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我局与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安监局,对全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检查指导,推动场所完善安全措施;重大宗教活动前后,城管、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主动介入,确保安全。

我局还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餐饮服务或设立内部食堂的宗教活动场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市档案局对宗教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全市宗教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68处宗教场所中,被评为省二星级档案室14处、省三星级11处、省四星级3处,五星级1处。多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清真食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市清真食品安全。民宗、公安、安全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工作,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保障。七五普法期间,我局把推动落实基层民宗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作为工作重点,深入调研,奔走呼吁,积极协调,于20xx年促成了江阴、宜兴、滨湖三个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区设立独立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他地区民宗局局长由人大任命,确保市(县)区一级民宗部门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理顺了执法体制,落实了省编办、省民委(宗教局)《关于规范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夯实了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7

(一)提高认识明方向。“法律进机关”活动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法治实践,是加强和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途径。我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一致认为,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工商部门的灵魂和生命线,扎实有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有利于推进工商法制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在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充分协商并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周密制定了《市工商局“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该方案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学法用法等方面明确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二十项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基本上涵盖了机关普法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为确保“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二)精心组织抓开局。2010年12月22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全市系统3000多名干部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暨“法律进机关”动员大会。此次会议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市局设主会场,在县级局设分会场,对“五五”普法和“法律进机关”活动做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黄秀强同志到会作了指导讲话。此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局“五五”普法和“法律进机关”活动已全面启动,为今后4年深入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通报》中对我局这一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动“法律进机关”活动顺利开展

(一)创新载体,提高实效。我局围绕工商工作的中心任务,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在系统内掀起了学法用法的新热潮,为引导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机关整体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供了较强的法制支撑。一是在市局局域网上开辟了“法律进机关”活动园地,在市局门口设置了“法律进机关”宣传橱窗,加大了宣传力度,初步搭建了学法平台;二是为“法律进机关”活动增列了专项经费,在机关各科室建立了符合自身工作实际、门类较为齐全的法律书架,购置了“五五”普法教育个人学习笔记专用本和相关法规学习资料,确保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需要;三是督促机关干部做好学法用法笔记,撰写好学法调研文章和学法心得体会,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四是开展增强法治意识大讨论。今年3月,我局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增强“五种意识”、建设和谐工商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将增强法治意识作为大讨论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工商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系统上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明确任务,强化考核。2011年,是“五五”普法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年,根据省工商局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市工商局201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扎实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执法岗位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加强法律培训等九项主要工作任务,做到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同时,我局将“法律进机关”活动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提高了机关各科室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规范执法、依法监管的意识。

(三)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干部学法。我局把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环节来抓,起到了纲举目张的示范效应。2011年5月15日,我局专程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石佑启同志为全市系统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了题为《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制讲座,全市工商系统近2000人通过视频聆听讲座后,大为振奋,进一步增强了系统上下的法治理念,为推动我们加速向法治工商转型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湖北法治网以《市工商局举办高层次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题推广了我们的做法。7月11日,我局又邀请省局法规处叶义权处长举办了一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讲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等法制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四)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干部素质。一是推行网络培训。我局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改进“一月一法一考试”的内容,结合每月工作重点和基层执法实际,有针对性地推出食品整治、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红盾护农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19次。二是开展“点将说法”活动。在红盾信息网坚持不懈地抓好“评案说法点将台”栏目建设,将每月收集的典型案例上网点将,鼓励基层执法人员各抒己见,最后进行权威点评,以此指导基层执法。三是深化资格培训。我局对“三官一员”即行政许可岗位的“注册官”、执法办案岗位的“经济检查官”、执法监察岗位的“执法监察官”、基层执法监督岗位的“委派法制员”,实行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制度。凡学法不合格和未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形成了全体工商干部自觉学法用法的氛围。

(五)强化对外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法制意识。一是以“3.15”和“12.4”为平台,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去年“12.4”和今年“3.15”期间,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打造和谐工商”这个主题,市、县两级工商局共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6000多本,发放维权知识宣传单300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325件,解答市民咨询问题165个,提高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二是以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为对象,积极组织培训。我们采取专题培训、现场办公、实地咨询、案后回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各类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21期,参训人员达1500余人。如今年6月14日,经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特邀省工商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郭跃进同志举办了一次大型商标战略知识讲座。这次讲座主要是面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和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部分知名商标企业负责人。市委常委、副市长虞国旗同志到会讲话。举办如此大规模的商标战略知识讲座,在我市还是首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向“工业强市”和“品牌大市”跨越进行了积极的努力。三是引导农民联合创市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及时提供延伸服务,引导农民兴办瓜果蔬菜、农林水产等各类专业合作社47个,为发展我市农村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立足职能,创新机制,提高依法监管和服务水平

(一)推行两大改革,强化市场监管。一是改革收费模式,实行阳光定费。我局对个体管理费的定费和征收方式进行改革,全面推行了阳光定费,做到公开透明、科学定费、依法征缴,有力地规范了基层的行政征收行为,实现了工作重心从收费向监管的转移,推进了法治工商建设。《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湖北日报》等媒体相继予以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二是改革市场监管模式,实行网格化市场巡查。今年,我局制定并在全系统全面实施了网格化坐标式市场巡查办法,将工商所管辖区域分“格”、“格”定人、标定责。这一新型巡查办法的实施,使干部变被动接受任务为自觉履行职责。特别是将格内涉及食品安全、高危行业、失信企业等经营主体“定点”,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监管责任。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8

(一)切实加强对法制与监督工作的领导

多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与监督工作,始终坚持由局一把手直接分管。先后成立了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五五”普法等领导小组,每年年初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均明确权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明晰的责任体系,确保法制工作有序、高效运行。XX年以来,我局连续5年被市政府评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二)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改善区卫生监督所办公条件,配备执法车辆和取证工具。今年区卫生监督所配备了1台执法用车,有效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业务培训工作

我局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全部参加了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并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监督员证。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多次邀请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的领导和专家来我区讲授《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市卫生局、区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法制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水平。此外,还定期自行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年共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XX次,各类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XX次。

(四)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为开展好新一轮的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全面动员,有序实施。购买了市卫生局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印制的普法宣传材料,做到人手一份宣传培训资料。

(五)规范卫生许可管理

一是制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首问负责制》、《违反公示制处理规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行政许可投诉举报监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认真实行便民服务。为方便群众,我局将全部许可受理项目集中一个窗口对外,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适当缩短法定受理、许可时限。为解决异地办公、路途较远问题,年内组织了两次现场办公,进行现场受理、现场验收,符合条件的现场发证,服务群众XXXX多人,深受群众好评。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审核卫生许可证XXXX户(其中食品XXXX家,公共场所XXXX家)。

(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作为区创卫牵头部门和主要责任单位,我局认真对照创卫新标准,加大对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了小餐饮业整治、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同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回潮、反弹。今年以来,共取缔无证小餐饮店XXX家,规范有证小餐饮店XXX家;取缔无证“五小”店XXX家,规范有证五小”XX家,使我区食品、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较前有了明显提高,在省、市组织的多次检查验收中均顺利通过。

(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在20__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完善日常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监督人员XXX人次,出动车辆XX台次,对XX余家次医疗机构进行了查处,制作执法文书XX份,进行行政处罚XX家,罚款XXXX元。查处并取缔无《医疗机构许可证》经营户XX个,游医XX个,医托行医XX户次,未经批准义诊XX个,使用非卫技人员XX户,没收诊疗器械药品价值近XX万元。

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围绕全区重大疾病控制工作,结合国家卫生城和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督,强化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报告和应急处置情况的执法检查。三是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的情况为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是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抓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卫生工作,将城乡结合部食品卫生监管和学校食堂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饮用水等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做好节假日、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积极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我局共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XX余次,如河豚鱼、QQ瘦身减肥泡腾饮片、“醋酸减肥胶囊”等XX种食品、预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非法使用吊白块的腐竹类豆制品、农贸市场、学校食堂专项整治以及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等。全区共申报聚餐XX次XXXX桌,聚餐人数达XXXXX多人次,我局卫生监督员全部在当天到聚餐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另外,在“全国XX工作会议”、区“人大、政协”、党代会等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局派卫生监督员进驻承办会议聚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就餐者饮食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XXX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XXXX家次,立案查处XX家,已结案XX家,罚款XXXX元整。通过开展食品卫生整治活动,有效净化了我区的食品市场秩序。

此外,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监督检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共同努力,我局法制与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行政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少、取证工具落后和案件执行难等问题,>:请记住我站域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员,加强法制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9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攻坚行动,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一)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现销售环节信息全链条追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监管,落实“三全”管理制度,查处非法进口冷链食品。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备案和排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市市场监管局)

(二)落实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按要求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市卫健委牵头,市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突出问题整顿治理

(三)持续推进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耕地土壤治理保护工程,推动将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用地养地等措施;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推进涉耕地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污染粮食治理要求,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市粮食和储备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稻谷、大米及米制品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当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入库和出库的必检项目,强化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市粮食和储备局)

(四)实施农药使用减量行动,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针对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使用等突出问题,实施集中系统治理。(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鲜湿米粉、植物油、食用八角、食盐等重点食品监管,强化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塑化剂”污染防控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校长负责制,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8%,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45%以上。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45%以上。加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控

(九)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来宾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强化评估结果属地运用。(市卫健委)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扩大风险监测范围,农产品定量检测达到1.5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市农业农村局)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林产品质量监测任务。(市林业局)

(十)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完成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国抽、区抽任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市粮食和储备局)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全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好纪念建党100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发生。(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市公安局)

(十三)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除对生产经营者实施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从严从重处罚。(市市场监管局)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十四)推动智慧监管,运用“八桂冷链通”冷链食品追溯体系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大“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学校食堂的运用覆盖率。探索信息化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运用。(市市场监管局)推进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示范建设。(市农业农村局)

(十五)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实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市市场监管局)

(十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市市场监管局)

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七)持续推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加大生产主体覆盖面,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实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覆盖率达到50%。(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自查评价,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市市场监管局)

七、指导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和宣传推介,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金秀红茶地标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优化种植养殖产业布局、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养殖,不断带动特色农产品提档升级。(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一)引导相关企业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向产业园区集中发展,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改造,帮助企业解决产品标准制定、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发明申报中遇到的困难,促进蔗糖等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大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率。完成全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既定工作指标,推进餐饮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持续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市城管局)

八、不断提升食品监管能力

(二十三)做好发展规划编制。按计划开展来宾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综合保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四)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抓好基层食品执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指导企事业单位申报食品安全科技项目。(市科技局)

九、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六)组织开展全区同步的“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强化涉及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市科协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照自治区“八五”普法要求,将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市司法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开展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开展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创建活动。〔市食安办,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持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市农业农村局)

十、组织实施

(二十九)强化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数据定期共享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会商。10月底前向市食安委报告本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底前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10

2021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雅江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雅江县县级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雅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能。(各乡镇党委政府、相关县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能力

(一)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完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做好与省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县市场监管局)严把入口关,推进冷链食品道路运输运单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输物流防控,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县交通局)对冷链食品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全面推行冷库库长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评估研判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出入厂(库)检验制度;督促粮食加工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县发改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严控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持续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县发改局)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县市场监管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持续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县生态环境局)持续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残留超标。(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三)强化抽检监测与风险评估。全面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食品安全“国抽”和“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100%。(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样品量达到1 批次/千人,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完成省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任务。(县林草局)

(四)加强风险研判与应急演练。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县卫生健康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定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掌握风险点和隐患问题,有针对性的整改提升,协调处置机制和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检监联动规则。(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网络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分析研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舆情深度分析和风险研判预警。(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方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智慧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县教体局)深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证书改革。(县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县经信局)

(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推进食品饮料加工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管理人才专题培训。(县经信局)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实施“一老一小”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学校食堂规范管理;扎实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供应全面持证经营,推进养老机构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县民政局)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农贸市场等开展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抽查考核。(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加强特殊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县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持续倡导“公勺公筷、中式分餐”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食品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县经信局)深入实施“四川白酒品质提升工程”,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严格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食品安全进寺庙守护行动。以大型宗教活动为重点,着力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临时摊点、商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寺庙管理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完善场所内自供食堂和对外营业餐厅进行定期日常检查机制,确保全县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率、上墙率达100%;积极指导寺庙管理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工作预案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进寺庙活动,提高寺庙僧尼食品安全意识。(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宗教活动场所集中供餐区实施“明厨亮灶”行动,确保全县宗教活动场所集中供餐区“明厨亮灶”完成率达55%。(县民宗局)    

(四)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攻坚行动。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县文旅局)以重点旅游景区及国道318 沿线为整治重点,以食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包括冻库)、食品批发企业、超市、小食杂店、土特产经营店、宾馆、饭店、小餐馆、流动摊贩等为整治对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体服务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逗硬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护旗”系列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加大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县公安局)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进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肉及肉制品”“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食安委、县交通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林草局)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证无照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加大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事求是公布舆情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等媒介,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力度,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县委宣传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寺庙、进景区、进社区、进建筑工地、进牧区“八进”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力度,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县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普及“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卫生健康局)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县委宣传部)

                   

 

 

 

 

市场监管局普法例11

2001年是“四五”普法的启动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系统“四五”普法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我局的“四五”普法工作立足于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大局,深入开展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职工和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知识、观念和意识,提高广大工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教育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树立合法经营、守法经营的理念,大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从“四五”普法工作的始初,局党组就充分认识到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及时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法制股、监察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企业股、综合股、个私协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在局法制股设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2人,配置了电脑、通讯等必要的设备,明确了“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县府“四五”普法规划(苍委发〔2001〕49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四五”普法的决议(苍人大发〔2001〕10号)以及国家、省、市工商局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有关文件,在系统内进行广泛讨论,统一全局上下对“四五”普法工作的认识,并按照县法建办和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我局“四五”普法五年规划,将“四五”普法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安排和目标考核内容。五年来,每一年我局年初都制定当年的普法安排意见,对每一年度的普法工作都作了详细的部署和规划,并结合我局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平时的检查督促工作,在年终进行系统的总结。为使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我局还要求各基层执法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落实了具体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规划,并列入对基层单位和基层班子的年度考评。

二合建设行业特点的“四五”普法规划

制定一个好规划,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前提。根据国家“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所制定各自五”普法规划。河南、宁夏、辽宁等省建设厅还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把“四五”普法任务作了分解,具体部署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确定建设系统“四五”普法的重点。全国“四五"普法规划提出,通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实现由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各项事业管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积极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是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而提高建设行业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建设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建设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的重点是提高建设系统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素质,提高公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四五”普法中,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考试制度、学法用法与干部使用挂钩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积极推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制度。各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规定了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

三是把普法与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把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结合在一起研究制定,一手抓普法教育,一手抓加强执法、整顿规范市场。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过程中,各地都把《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投标法》以及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相关的法律知识,作为专业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重点;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必备内容;加强了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加强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三、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和制约,确保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五年来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成绩显著。

1、设立依法治理的专门机构,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领导。我局在人员、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人员设立了局法制机构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调整和充实了各基层执法办案机构的专(兼)职法制人员的力量,制定了《基层专(兼)职法制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基层专(兼)职法制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核审、把关作用,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进一步加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公示制,制定错误行政执法行为追究制、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控制幅度办法等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坚持学法考试和执证上岗制度,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亮证执法,文明、公平、公正、规范执法。

五年来,我局还花费近1万元组织购买、编印各种普法、执法和宣传资料、工具书,保证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和对外宣传、普法工作的需要。在各项工作紧张、繁重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的抽挤时间保证干部职工学习,我局每位干部职工五年来学法的时间都不少于50小时。

3、以案件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为契机,紧紧围绕以案件质量管理为中心,以基层案件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案件初审为重点,全面提升全局尤其是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制定和下发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试行)》(元工商苍[2004]3号),对全局行政执法案件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核审到执行各环节程序、质量要求、内部流程、部门职能划分等各方面标准和规范的制定,达到了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和强化办案纪律的目的。

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四分离”。按照省、市局“案件四分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经研究,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行政执法案件四分离暂行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元工商苍[2004]13号),对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立案、调查、核审、执行四分离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有力地加强了行政执法案件的内部监督和相互制约。

5、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我局执法办案和依法行政中具体的纪律规定,约束办案纪律,明确执法要求,加强廉洁自律,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工商形象。在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与综合执法检查以及坚持执法责任制与执法巡查制的同时,结合法纪教育作风整顿和“五项清理”,全年对各所、队和内部业务股室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横向和纵向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力的促进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五年来,我局行政执法案件达1000余件,无1件行政复议被改变,诉讼被撤消案件,本单位也无1件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6、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认真充分的履行职责,积极稳妥的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五年来,我局依法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食品放心工程、互联网专项整治、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成品油专项整治、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节日市场专项整治、鼠药专项整治、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等等各种专项市场整顿80余次,查处了大量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公众安全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案件,有力的维护了我县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赢得全县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通过近三年的全区上下一致努力,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已取得明显的成效,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增强”。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据统计,“四五”普法以来,区、镇两级政府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区政府今年5月专门成立了法律顾问小组,建立了法制联络员制度,明确在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要请法律顾问介入,从而实现了完全靠行政命令推动工作向靠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二)执法机关及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据统计,“四五”普法以来,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80%以上人员达到大专文化,行政执法形象进一步优化;全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数虽然增加,但是撤销行政行为的案件数不断下降;2002年区法制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经复议撤销行政案件3件,表明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近两年来,区交通局作出行政处罚16621起,其中13起行政处罚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通过普法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怎么做合法?怎么做不合法?鉴别能力增强了;在履行义务方面都能按法律规定去办,广大群众由过去的遇事找区长、镇长评公理,向现在的遇事找法律、找司法机关讨公道转变,依法自维能力增强。去年,我区盘城镇(原永丰乡)442户农民由于购买了劣质稻种导致收成大幅减产,农户在找种子销售商无果的情况下,没有去找镇长、区长,而是找农业专家进行鉴定,找法律机构进行咨询,最终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打赢了官司,顺利地拿到了50多万的赔偿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措施和手段缺乏创新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创建“最安全城市”的目标,抓重点树典型,强化制度落实,更新普法工作理念,以理念的更新引导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打开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推进我区“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抓基础,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调研力量,抓好机关、镇、村、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二)抓重点,求创新,注重实效,不断加大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

积极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力求在计划、制度、内容、实施、考核五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干部学法新思路,开辟干部学法新途径。进一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教堂”、“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大“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力度,形式多样地开展各类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构建、完善全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制宣传,力求在普法理念上有新突破,方式方法上有新形式,规范制度方面有新进展。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高全区公民的信用意识、道德意识、守法意识,全面提升社会公信力,努力营造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与信用环境。

(三)建制度,求突破,全方位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