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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08 07:14:29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1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要求,认真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深入研究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全面总结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任务,推进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规划编制工作在政府主导下进行,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过程,成为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的过程,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的认可度。

(二)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规划编制过程中既要统筹卫生计生事业的各个方面,保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又要结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集中研究一些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卫生计生发展全局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所突破。

(三)因地制宜和相互协调相结合。规划编制既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亮点,彰显个性,又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强规划衔接,使各层次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协调、形成合力。

(四)宏观规划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规划编制既要注重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宏观战略把握,又要在规划目标、具体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尽量详实具体,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相结合。规划编制的整个过程要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规划编制方法和规划内容中自始至终体现改革创新,体现“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要求,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分析客观基础和现实支撑,扎实稳妥地推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展规划三个层级构成。

(一)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配合做好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总体规划统领下,编制15个专项规划,由相关股室承担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局医改办负责);

2.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局政策法规与人事股负责);

3.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专项规划(局公共卫生股负责);

4.爱国卫生工作专项规划(局爱卫办负责);

5.卫生应急工作专项规划(局应急办负责);

6.医疗机构设置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7.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8.妇幼健康服务专项规划(局公共卫生股负责);

9.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10.中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局医政医管股负责);

11.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2.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3.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4.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规划(局计划生育综合股负责);

15.卫生计生重点项目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专项规划(局规划财务股负责)。

(三)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部门发展规划。由各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编制。

四、工作安排

(一)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根据县政府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要求,我局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与省、州、县同步进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重大问题研究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月)。由县卫生计生局印发《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相关组织和机构,开展专题研究,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规划总体思路。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准备、基本框架形成阶段(2015年1月-2015年8月)。围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规划中的重要指标、重大行动、重大项目、重要举措及政策措施,形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

第三阶段:正式规划形成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2月)。完成规划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汇报和提交审议等工作,做好单位规划、专题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最终形成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安排。由局相关股室牵头编制,报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2015年1月上旬前,相关股室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开展前期研究。二是2015年1月-3月,相关股室完成各重点专项规划初稿,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就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内容纳入局“十三五”规划中。三是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股室广泛征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做好与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衔接,按照程序报报县卫生计生局审定。

(三)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部门发展规划的工作安排。由各县级卫生计生有关单位根据州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提出,并由各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自行组织编制,报县卫生计生局审定备案。

(四)专题规划和部门规划前期调研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围绕编制“十三五”规划的专题规划和单位部门规划各项课题,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形成专题规划和单位部门规划调研材料,并于2015年1月22日前报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材料内容包括:十二五期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十二五期间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期间相关工作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等。

五、工作措施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一项系统性、创造性、开拓性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刘廷成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康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协调、督导、培训和日常事务工作。局机关和各卫生计生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要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2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回顾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手段,狠抓源头性问题,扣紧基础环节,突出重点部位,使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1、圆满完成人口计划,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2004年,我县较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县计划出生1280人,实际出生1006,完成人口出生计划的78.6%;人口出生率为6.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0‰;计划生育率为99.5%;综合性别比为99.6;二孩性别比为114.3。全县人口出生继续保持较低的生育水平。

2、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

3、新型生育文化有了新发展

结合《条例》贯彻执行,广泛深入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做为大事来抓。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知晓率达85%以上,固定性标语每村5条以上。加大了电教设备宣传力度,增加计划生育教育光盘数量,基本上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需求。开展了创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县活动。各乡镇街都有示范村社县,建立了图文并貌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开展了新型生育文艺演出活动,广大群众自编自演自导,寓教于乐,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4、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了新提高

全县各级计生部门把优质服务作为牵动全局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全程服务。切实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情”监测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每年保证上站两次,上站率要求达到95%以上。对重点人乡镇服务所做好记录,保证每季度监测一次。把对育龄妇女的服务和开展计生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监测过程中既治病又防病。对育龄妇女主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计划生育知识、预防生殖道感染知识。坚持术后随访“三沟通”制度,使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新提高。改变了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偏见,广大育龄妇女真正享受到了优质服务。

5、“双优”工作不断深化

2004年,全县创建优质服务合格村、合格委工作得到了深化。优质服务合格村达到80%,优质服务合格委达到80%。全面实行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在继续深入开展“双优”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创建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县活动。城市计生药具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果,为争创省甲级药具站,县投入16500元扩建了库房,购置了冰箱、空调等设备。保证了药具发放渠道畅通和准确无误,最大限度满足基层育龄群众的需求。

6、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变化

全县乡镇、街全部实现宽带上网,省统一开发的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使用率达100%。继续开展村活动室、服务室、技术服务所、人口学校、村协会小组、中心户等达标创建活动。将后进转化工作纳入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如:沙锅屯乡后进转化工作,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又投入近6000元制作了很有品位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并且率先在全县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去年,县

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年初,对各乡镇、街计生干部、各村社县计生主任进行了全面培训。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再次深入到各乡镇对村计生主任、中心户长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到村社县、中心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面对面指导,有效地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和中心户长的素质,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

7、依法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

04年,强化了计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把“一法三规”纳入了“四五”普法之中,对乡、村计生干部及中心户长进行了业务法规培训,按照市计生部门要求,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已经修改完毕。全县已有85%的村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城县组织开展了社县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已有80%的社县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初步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县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取得了实效。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例,其中法院已执行8例。有效地教育了非法生育者,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2004年卫生工作的回顾

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加强一批,弱化一批,转化一批”的指导思想,从2000年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行了改革,改变乡镇卫生院由全民、集体经营模式。目前,暖池塘镇、缸窑岭镇卫生院承包给社会人员经营,暖池塘镇卫生院与兴城164医院联合经营,并聘用外院高资医生搞医疗,通过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改革,两家卫生院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黄土坎乡和沙锅屯乡卫生院按照农村卫生改革工作要求进行逐步弱化,保留了乡镇防保站职能,确保了农村预防保健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进一步巩固村卫生室的建设成果。去年全面巩固农村初保成果基础上,重点对村卫生室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建设和管理,使原有的村卫生室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县40%村卫生室达到甲级,98%村卫生室达标。为对新审批村卫生室一律按甲级标准建设。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计划免疫工作程序和妇幼保健工作要求执行。

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去年集中对乡村医生进行在岗培训与测试,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知识及卫生法规的培训,全年集中培训4次,参加人员达455人次,培训率达95%。测试卫生法规一次,参加人员400余人次,及格率98%;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医学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农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2004年共有30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使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加强

三是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增强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在经常性疾病预防工作中,各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了广播、电视、板报、书画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和保健常识,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一年来,共向群众发放防治各类传染病知识小册子5000册,宣传单20000张,挂图50套,通过宣传使农民群众提高了自我防护、自我保健意识。

3、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了医疗市场规范管理

04年,我们注重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中小

超市、卖店的执法检查,对校内和周边的食品卫生实行办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针对《辽沈晚报》报道缸窑岭镇陈仗子卫生所“非法使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事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陈仗子村卫生所违法、抗法行为进行严惩,没收其违法药品和器械,取缔其行医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警示了全县各卫生院、个体诊所要依法行医和规范经营,使医疗服务场所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党政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真正做到亲自亲为。二是有些基层单位人口观念淡薄,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不及时,有时存在着挤占、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现象;三是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计划外出生、瞒漏报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还存在漏洞,农村群众生育观陈旧,仍有诊所在暗中利用“B超”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五是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缺乏协调,多头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六是农村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较低,乡镇卫生院缺少懂业务、懂技术的管理人员,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上述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摆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位置,坚持不懈地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十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总体目标,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加快农村计生卫生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卫生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以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卫生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与卫生环境。

一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今年我县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配合,严格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管理,开展专项治理,进行集中整治,公开处理和暴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起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非法行为,公示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查实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媒体暴光制度、集中整治专项严打制度,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坚持过程管理,做好跟踪随访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二胎指标两年有效制度,把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问题抓实抓好。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有利于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奖励扶助政,要抓好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保。要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

2、继续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纳入本地县总体改革工作之中,组织力量,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革工作按照省定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年内改革面要达到100%;在城市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改革,年内要达到100%;要巩固计划生育药具改革成果,认真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规范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开展“三室、一所、一校、一户、一组”的达标升级活动;组织开展乡村统计质量和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后进乡村转化工作,实行限期转化,年内转化率要达到50%以上;继续推广和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指导,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3、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努力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增加科技知识含量,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一级预防工作。今年,我县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优质服务合格村和优质服务合格委”达标活动。要加强县、乡两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要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十一五”发展规划。年内,要有20%的技术服务站所建成市级示范站所。要积极探索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和干部培训“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模式。会同民政、卫生部门在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向结婚当事人和产妇免费提供“三送”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资料、送药具、送连心卡服务。要严格依法管理,作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人员合格证的校验工作。

4、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宣传资源,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坚持依法行政,重点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兑现问题。积极争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足额预算2009年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按照省税费改革对计划生育需求项目和补助标准,做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法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指标的完成。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样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

5、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发展战略,加快建立宣传教育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同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的合作,继续开办好专题专栏节目。搭建多元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平台,在城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楼院创建活动;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三下乡”等公益活动,充分扩大新型生育文化的影响。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为国家生好娃,和谐健康幸福家”为主题,组织开展好“9.25”公开信发表25周年、中心户创建20周年纪念日等大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推广新型生育文化成果,充分扩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影响。

二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全县卫生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巩固农村卫生工作成果,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指导,解决好偏远农村人民群众的看病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为建立起农民群众群体抗大病屏障做好舆论准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医疗卫生组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今年应该着手做好开展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好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把握好相关政策;第二,要选择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乡镇村。新型农村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因此要选择经济状况好,卫生基础坚实的村作为试点村拟在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第三,要深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解决治病难的有效途径,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进行职能定位。根据《葫芦岛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葫芦岛市深化乡镇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坚持“加强一批、调整一批、转变一批”的改革发展思路,对4个乡镇的卫生院医疗布局进行调整和职能重新定位,依据职能整合卫生资源。缸窑岭镇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暖池塘镇卫生院为偏远卫生院;

沙锅屯乡和黄土坎乡卫生院为一般卫生院;新设置的九龙街道卫生院为防保型卫生院。改革农村卫生院由管理体制,逐步履行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

2、把握机遇,深化改革,做好城市卫生工作

一是探索卫生资源的整合。目前,**矿务局正面临着破产改制,企业所属医院划归地方管理的机遇,县卫生、财政、人事劳动部门要充分做好接收和重新整合地方与企业医院卫生资源的心理准备,要制定出科学的有操做性的接收方案,合理引导各分矿医院向社县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卫生院方面转化,充分利用好矿属医院的卫生医疗救护职能。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能。一是要更新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患者是上帝的思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赖;二是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制、药品价格清单制和医疗服务公示制,用合理的医疗费用取信于患者。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加强传染病房建设,不断完善职能。传染病房已于去年底竣工,应该说,传染病房的建设为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整体防治能力奠定了基础。今年要利用好剩余资金,配置必须的设备,建设好化验室,装备好病房,添置必须的防护设施;二是加强防病队伍建设,要把传染病房各科室人员调配好,全面提高各种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提高各种疫苗的接种率。

强化基础免疫工作管理,着力抓好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县的基础免疫工作,提高疫苗有效接种覆盖率。同时,要做好冷链运转工作,冷链运转工作很重要,要按各种疫苗所要求存放的温度,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全县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城市要达到98%,农村要达到95%以上。加强乡、村计划免疫队伍的管理,实行计划免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计划免疫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做好艾滋病、“非典”、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虽然我县尚未发现艾滋病病人,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没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今年,要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从心理上筑起预防艾滋病防线。要抓住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开展灭鼠工作,努力降低鼠密度,降低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病率。目前我县通过开展集中灭鼠和疫苗接种,基本上控出了出血热发病率,但我县个别村的发病率在全省还是很高的,各级党、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将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流行性出血热要控制在3/10万以下。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产妇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4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以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为目标。对机构、床位、人员、设备和经费等卫生资源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笔者认为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医疗机构的供给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不适应。二是医疗机构与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三是卫生经费的使用结构不合理。

(一)医疗机构的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地大于群众的医疗需求:从1980年到1995年全国的医生数从115•3万增加到191•8万,增加了66•3%,其中西医师的数量从44•7万增加到118•6万,增加了165•3%。县及县以上医疗的床位数1980年为119•2万张,1995年增加到205•3万张,增加了72•2%,全部医院床位(含乡镇卫生院)从1980年的198•2万张增加到1995年的283•6万张,增加了84•6万张[1],可见增加的床位数全部为县及县以上医院所有,其它医院的床位总数还减少了1•5万张。在80年代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增长速度超过了群众医疗需求的增长速度,到了90年代,在患者的门诊和住院人数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的床位和人员仍在增长,以至人均工作量和床位使用率多年来在连续下降。1985年县及县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2•7%,1992年下降为78•6%,1995年则进一步下降为66•9%,其中卫生部门为70•2%,工业及其它部门仅为59•2%[1]。卫生管理学界一般认为床位使用率以80%~85%为宜,何况我国的平均住院日较长,从这些指标分析,我国的医疗服务机构无论是结构与分布,还是人员、床位数,都明显超过了现阶段群众的实际需求,那么到底超过了多少呢?卫生部信息统计中心饶克勤、陈育德同志根据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的资料,经过分析研究认为,依照需求法测算医生数多出87•5万人,依照需要法测算多出11•6万人,依照需求法测算病床数多出101•6万张,依照需要法测算多出11•5万张[2]。(注:需要是指病情需要,需求是指在经济条件约束下实际表现出来的购买量)饶、陈使用的统计分析方法还可以再商榷,得出的数据也可以再讨论。但是我国医疗服务机构从总规模上超出群众的现实需求,已是可以明确的事实。值得提及的是,我们过去一直认为的贫困农村缺医少药也是一种脱离实际的认识,根据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对全国一百多个贫困县的实地调查,贫困农村卫生机构和人员供大于求的情况更加严重。有病不能看医生的主要原因不是缺医少药,而是经济支付能力的限制。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失灵。(注:计划失灵和计划失误不是一个概念,计划失灵是指计划机制和要达到的目的不适应所造成的错误和偏差)而且计划失灵造成的局面还比较严重。改变这种局面可以依靠两方面的办法,一是依靠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二是重新做出合理规划,并且付诸实施。在现阶段完全依靠市场是行不通的,因为医院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财政和政策生存的,经营收入少的医院可以得到较多的财政和政策性收入生存下去。因此调整卫生资源还需要有计划手段,所以区域卫生规划是调整卫生服务达到供需平衡所必需的。

(二)医疗机构与人员的结构不合理:我国正处在由第一次卫生革命向第二次卫生革命转变的时期,非传染性疾病正逐渐成为主要的卫生问题。在我国适应第二次卫生革命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还没有全面而有效地建立起来。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的一支高质量的全科医生队伍也还没有被培养出来。(目前在许多地方正在积极试点)

(三)卫生经费的使用结构不合理:其表现形式有两个,①卫生经费投向城市比较多,而投向农村比较少。在农村我们传统的把经费统统投向供方,支持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做法正在被重新考虑,目前已经逐步看清贫困农村的主要问题不是卫生机构和人员不足,而是农民的医疗购买能力太弱,有关部门正在考虑今后转为主要从需方支持医疗需求,即采取给贫困农民发放有价医疗券的形式,提高他们的医疗支付能力,同时保证这部分卫生费用的封闭运行。②卫生经费投向医疗部门的比较多,投向预防部门的比较少,这方面的文章比较多,本文就不再赘述了。以上这些问题也需要通过区域卫生规划予以调整。

二、区域卫生规划的主要内容

区域卫生规划其基本规划单位为市(地)级行政区域、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省级机构负责本省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规划不宜由(市)地配置的卫生资源。中央有关部门代表中央政府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原则[3]。区域卫生规划的主要涵义是:

(一)强化属地管理和全行业管理原则,打破现有的按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分割的卫生服务体系,依照区域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区域内的卫生资源,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属地内的所有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行为,而不是一个行业行为,以指令性计划为主,以指导性计划为辅。各级(省、地)区域卫生规划机构将会有同级政府领导挂帅,计委、财政、卫生、劳动等部门将共同参与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中的有关事务[4]。

(三)区域卫生资源将进行横向的纵向两个方向的调整,即同级卫生机构之间的调整;医疗服务资源与预防资源之间的调整;不同级别的卫生机构之间卫生资源的调整;卫生行业和非卫生行业之间的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将包括分析形势、确定问题、制定目标、决定对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监督与评价这样一些步骤或阶段。

三、医院的各级管理者应当怎样对待区域卫生规划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5

过去的一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的计生和卫生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造福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区人口环境和卫生环境的实际情况来看,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均指标提高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可持续发展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人口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核心,人类的发展又以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保障。在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标准的16项指标中,有10项涉及到人口问题。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没有较快的经济速度不行,没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不行。衡量一个地方的小康实现程度,不仅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等同人口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指标的分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口问题的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人均GDP,就是抓小康建设。正如总理所说,“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几年来,虽然我区经济增长幅度较大,GDP已比建区初期翻了几倍,但是由于我区的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经济增长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掉。如果不能合理地控制人口增长,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起码也要推迟若干年。

(二)从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物质基础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重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出现短缺,如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森林面积不足1/6,人均草原面积不足1/2,人均矿产资源也只有1/2。人口与资源协调发展问题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高增长的人口数量与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之间的反差,要真正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控制好人口增长。对于以煤炭开采为主的南票区而言,煤炭是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收入源泉,我区的煤碳资源开采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大部分地区的资源已濒临枯竭。据统计,南票区每年地方煤碳开采量在200万吨左右,这对增加地区财政收入无疑是件好事,但如果出现人口失控,加之资源状况日趋低迷,势必会出现人口过高问题,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与自然资源不断减少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全区经济振兴与繁荣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三)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在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出现的。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攀升,已从80年代的100:108.5上升到20__年的100:117.4,照这样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人口性别比失调是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人口性别比失调也制约着人口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影响未来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将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对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将造成的婚姻挤压、婚姻关系错乱、拐卖妇女、社会刑事案件增加,使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水准下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另外,由于农村性别比高于城镇,这无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且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几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为平稳,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达到127.0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 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四)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快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开展卫生医疗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其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向群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障,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人盼长寿、成年人和儿童盼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健康和卫生事业予以了高度重视。目前,为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病在我区流行和蔓延,区政府投入近30万元,在全区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从保障全区15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区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治大病更难,这是当前摆在农民面前的巨大难题。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着手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这对于我们南票区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创造性的做好卫生工作。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面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工作理念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同志指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坚持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但是,我们工作上存在的老思想、老方法仍影响着部分党政干部和计划生育卫生干部,习惯于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的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实行“换位思考”,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工作思路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注重放眼全局。各级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潮流中。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灵活运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要实现计划生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三位一体”转变;要由“死看硬守少数人”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要由过去只重工作成果向既重效果更注重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工作方法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强化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由过去依靠单纯行政制约的管理方式,向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转变。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和生产、生活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工作机制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确保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继续按照“区指导、乡(镇)街负责、村(社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专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单位负责、社区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要由过去“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突出重点,采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重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按照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抓住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重点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农村“传宗接代、老有所养”传统观念对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尽快建立起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大事、是难事,从根本上讲是全社会的认识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我们才能克难制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能病急乱投医,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孕情档案,落实孕情报告制度,要坚持孕情月检月查制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扶贫开发活动。

(二)重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异增多,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一是在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简便、高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范畴,使其享受同常住人口一样 的待遇,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是在流动人口中培育先进,宣传典型,增强婚育新风意识,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互助活动,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序流动。

(三)合理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区级医院一个,硬件设施、医护能力还很薄弱。为了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投入重治疗轻预防,资源的利用不高等问题,抓住南票矿务局破产重组有利时机,我们要借鉴其它地区改革经验,努力推进城乡卫生医疗资源调整,打破医院的隶属关系,重新整合医疗资源,探索组建城区医院,并将原来分散在各处的中小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让社区医生进入家庭,指导群众的日常保健、防病、治病等,既扩大了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医院的效益也有好转。一是通过调整、重组、完善、提高,使城区医院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医疗服务机构,使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其他县区的前列。二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探索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要把国家利益、长远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实利益统一起来,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从机制和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一定要从群众需求、部门职能和实际出发,下大力气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对独生子女或其父母上学、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要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顾。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共建平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就倾斜,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实现幸福,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动力。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计生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计生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区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安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口安全观念,不断增强人口安全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党政一把手要定期调度,有针对性地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本地区计生卫生工作的会议,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解决计生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04年12月,《辽沈晚报》报道了缸窑岭镇陈仗子村卫生所非法使用超声波诊断设备进行性别鉴定违法行为,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敲响警钟,说明我们基层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区委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自觉肩负起责任,把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计划生育卫生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打开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计卫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6

湖南省政府及卫生厅对实施世界儿童问题两个文件的要求和总理的承诺很重视,为此召开了厅长办公会,决定把此项工作与“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及今年重点进行的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我们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及《九十年代行动计划》为目标,以卫生部制定的有关妇幼卫生工作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要求为标准,以项目县为突破口,并在全省推广项目县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这样,我们决定首先摸清我省妇幼卫生的基本情况,澄清本底,然后找出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的特点及薄弱环节,确定保证措施及技术关键,进而建立监督验收制度,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规划目标的首要工作是真实掌握全省妇幼卫生状况

为核准情况,澄清本底,我们按项目县的工作方法和程序,从1991年9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对1990年妇幼卫生工作的本底调查。对这项调查,我们提出的要求与项目县的调查是一致的。我们认为进行全省基础调查很有必要:

(一)使我们不致盲目满足于报表的成绩而不思进取。

(二)找出真实的工作起点,以便衡量实施计划后的工作质量及成效。

(三)从群体上找出孕产妇死亡及婴儿死亡的真正原因。全省基础调查工作以县为单位全面铺开,完全按项目县的培训方法、调查方案和方法、抽查考核、查漏补漏、统一资料汇总等进行,全部资料正在计算机整理中。各地(市)、县均有主要领导参加,把它做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任务来布置。省卫生厅出资5万元用于印刷表格及组织技术指导组,县以上财政共为此项调查拨款27.2万元。基础调查共用经费总计150万元,动员了27118名妇幼保健人员参加;共抽样614个乡,9210个村,抽查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5.3%。从调查整理的初步数据看,与历年上报数字有较大差异,这也是事先预料到的。全省婴儿死亡率为49‘85编,县级市以上为38.80%。,农村为53.59编;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9.26/万,其中55.59%死于产科出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状况也令人优虑。全省71%的专业机构无急救用交通工具。专业机构中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仅为4.19%,大专学历的为17,09%。妇幼卫生的经费投人不足,199。年全省人均卫生经费为5.13元,妇幼卫生经费人均仅0.18元。各级专业机构设备奇缺,73.74%的村没有血压计。基础调查的数据显示我省妇幼卫生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要达到“宣言”目标的要求需做更大的努力。

三、以墓础调查的本底情况为基础,按实施方案的目标制定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八五”计划及2000年目标(略)

四、根据基础调查的情况,针对湖南妇幼卫生的薄弱环节,拟定具体保证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并认真端正业务指导思想,端正办院(所)方向。卫生厅党组决定着手改变省级妇保与儿保分割为两个机构的现状,年内整顿为统一的机构。县级妇幼卫生专业机构统一名称为妇幼保健所。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从基建开始便应具有以保健为中心的特色,房屋安排突出保健工作位置,内部机构设置不能套用医疗模式等。除了行文布置外,还代拟了各级妇幼卫生专业机构模式的建筑图纸,以保证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的服务用房。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7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生育,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以及配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外国人在本省生育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

第二十三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纳入区域卫生计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各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育龄人员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咨询以及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

第二十七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后落实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成立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政府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第二十九条 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并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指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治疗。医疗费按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职工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参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因节育手术或者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而出现医疗事故的,按国家有关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对本行政区域内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二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三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第三十四条 各级政府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奖励补助办法。在就业、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优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基本养老问题。

第三十五条 农村男方到独生女方家结婚落户,以及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户籍随女儿迁入女婿所在村并居住的,享有与所在村居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第三十六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第三十八条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交婚育证明。

第三十九条 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的居住证、就业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应及时通报给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用人单位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配合当地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私分。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第四十二条 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第四十四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政府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四十六条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开展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九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

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玩忽职守的;

(三)索取、收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三条 对不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以及兼职单位,追究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有关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 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属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

(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毁坏计划生育部门财物的;

(三)藏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

第五十六条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8

过去的一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的计生和卫生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一、深刻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造福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区人口环境和卫生环境的实际情况来看,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均指标提高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可持续发展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人口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核心,人类的发展又以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保障。在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标准的16项指标中,有10项涉及到人口问题。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没有较快的经济速度不行,没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不行。衡量一个地方的小康实现程度,不仅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等同人口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指标的分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口问题的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人均GDP,就是抓小康建设。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几年来,虽然我区经济增长幅度较大,GDP已比建区初期翻了几倍,但是由于我区的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经济增长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掉。如果不能合理地控制人口增长,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起码也要推迟若干年。

二从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在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出现的。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攀升,已从80年代的100:108.5上升到2000年的100:117.4,照这样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人口性别比失调是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人口性别比失调也制约着人口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影响未来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将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对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将造成的婚姻挤压、婚姻关系错乱、拐卖妇女、社会刑事案件增加,使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水准下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另外,由于农村性别比高于城镇,这无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且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几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为平稳,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达到127.0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四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快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开展卫生医疗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其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向群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障,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人盼长寿、成年人和儿童盼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健康和卫生事业予以了高度重视。目前,为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病在我区流行和蔓延,区政府投入近30万元,在全区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从保障全区15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区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治大病更难,这是当前摆在农民面前的巨大难题。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着手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这对于我们**区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创造性的做好卫生工作。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面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工作理念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尊重人民历史地位、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但是,我们工作上存在的老思想、老方法仍影响着部分党政干部和计生卫生干部,习惯于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实行“换位思考”,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工作思路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注重放眼全局。各级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潮流中。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灵活运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要实现计划生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三位一体”转变;要由“死看硬守少数人”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要由过去只重工作成果向既重效果更注重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工作方法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强化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由过去依靠单纯行政制约的管理方式,向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转变。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和生产、生活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工作机制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确保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继续按照“区指导、乡镇街负责、村社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专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单位负责、社区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要由过去“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重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按照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抓住重点,采取措施,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农村“传宗接代、老有所养”传统观念对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尽快建立起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大事、是难事,从根本上讲是全社会的认识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我们才能克难制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能病急乱投医,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孕情档案,落实孕情报告制度,要坚持孕情月检月查制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扶贫开发活动。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异增多,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一是在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简便、高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范畴,使其享受同常住人口一样的待遇,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是在流动人口中培育先进,宣传典型,增强婚育新风意识,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互助活动,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序流动。

三加快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区级医院一个,硬件设施、医护能力还很薄弱。为了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投入重治疗轻预防,资源的利用不高等问题,抓住**矿务局破产重组有利时机,我们要借鉴其它地区改革经验,努力推进城乡卫生医疗资源调整,打破医院的隶属关系,重新整合医疗资源,探索组建城区医院,并将原来分散在各处的中小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让社区医生进入家庭,指导群众的日常保健、防病、治病等,既扩大了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医院的效益也有好转。一是通过调整、重组、完善、提高,使城区医院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医疗服务机构,使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其他县区的前列。二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04年12月,《辽沈晚报》报道了缸窑岭镇陈仗子村卫生所非法使用超声波诊断设备进行性别鉴定违法行为,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敲响警钟,说明我们基层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区委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自觉肩负起责任,把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计划生育卫生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打开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计卫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计生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计生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安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口安全观念,不断增强人口安全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党政一把手要定期调度,有针对性地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本地区计生卫生工作的会议,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解决计生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权,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管理、基层工作、技术服务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做好计生专干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改进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要在系统内党员中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区计卫局要加强同乡镇、街的业务联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配齐配好乡镇计生和卫生专干,并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报酬,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村级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中心户长和防保人员,要大力推进村级计卫干部公推公选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合理定编,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提高技术服务队伍业务素质。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9

二、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的做法与体

1991年6月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局办公室、计财科、医政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局规划办公室,并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局和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都成立卫生规划班子,全面展开了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工作。为了制定好我市的区域卫生规划,我们结合本市的实情,以卫生部“八五”计划和2000年规划设想及“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作为制定规划的基本依据。为使区域卫生规划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调一致.我们向市政府、市计委、财政、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多次请示汇报,征求意见,以便取得这些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制定规划过程大体分为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起草规划三个阶段。19引年8月至12月为调查研究摸底阶段。一是采用印发调查表逐级填报;二是走下去,深入市、区(县)、乡(镇)各级卫生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调查内容包括机构现状、群众医疗需求、现有卫生资源利用情况、发展规划设想等等;三是请上来,召开有经验的卫生管理干部、业务技术专家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制定卫生规划的意见。以上这些调研形式,对制定规划提供了大量宝贵的基础材料。第二阶段为分析问题。在前段调查研究掌握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级各类卫生单位进行全面分析(主要分析地域特点、群众需求、业务技术人员结构、床位、地方财力、大型医疗器械和基本建设现状等),根据现实情况,找出问题与优势,分析主观与客观因素。从当地疾病谱的变化和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出发,分别确定“规划”中发展的重点、一般和调整的内容。起草规划为第三阶段。我们先起草了《淄博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纲要分,历经10个月时间,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6易其稿,于1992年4月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全市实施。“规划纲要”的印发对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从宏观上开始实行了控制,如基本建设立项、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和医院分级管理等级申报等,均按“规划纲要”原则确定。“规划纲要”是一个概略性规划,还不能涉及比较全面的、具体的管理内容,因此,在“纲要”指导下我们又制定了10个专题规划,即妇幼卫生、疾病监测与疾病预防、医院与医疗服务、急诊医疗、康复医疗、农村卫生、中医事业、药品监督与设备管理、医学科教和爱国卫生规划。在起草与出台每一个专题规划过程中,都打印分发给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并报市计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利用局办公会、专门座谈会等形式,对每个专题规划进行充分讨论与修改后定稿,到1992年日月.“淄博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包括“纲要”和10个专题规划)印发全市实施。

三、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的出台与启动实施情况

在“规划纲要”的指导下,全市各区(县)、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分别制定了规划.通过市卫生局规划办公室的统一协调,各地区各单位的规划做到条块结合、市卫生行政部门坚持宏观管好,微观放开,有i一十划地均衡发展全市卫生事业。要求各区(县)的规划由当地政府印发实施,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规划要求做到有文字规划、有规划图和规划模型(或砂型),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和市计委、规划局、卫生局盖章认可.使“规划”既有权威性又有可操作性,还可避免单位发展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今后即使单位领导人更迭,也都要执行已确定的’.规划”。截止1992年底,全市5区3县和16个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按上述要求完成规划的区(县)单位占80%以上。今年各区(县)、各单位的年度计划即是按照全市区域卫生规划总目标分期实施的具体计划.因此,可以认为,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已经开始实施了。四、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的体会

(一)首先要解放思想,统一对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的认识。在制定规划工作的开始,在我市卫生系统就有部分同志对制定规划缺乏正确的认识,对要不要搞规划,规划能否执行等问题缺乏信心。我们认为制定与推行区域卫生规划是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今后卫生事业管理发展的方向,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四方面工作之一。这是一项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措施,其本身就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由卫生主管部门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通过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卫生全行业宏观管理,提高区域范围内卫生服务的整体效能。至于规划能否执行,主要取决于领导的重视和认识的统一。因此,在卫生系统会议上,局领导多次要求各级领导要以改革的姿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规划的制定工作,并以规划指导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10

1、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补贴标准。根据《*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到*年底全县乡(镇)卫生院及十一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乡镇卫生院分院)全部达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的总体目标要求。县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年,县财政投入150万元,专门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其中风化店乡卫生院、姚官屯乡卫生院房屋面积未达标,医疗用房不足,需各投资20万元进行扩建;杜生镇卫生院、薛官屯乡卫生院、黄递铺乡卫生院、大褚村乡卫生院等需旧房改造投资50万元。每个乡(镇)卫生院设备等达标补助2.5万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1.5万元。所在地乡(镇)政府根据实际能力给予适当补贴。

2、标准化村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补贴标准。对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按照“村级和社会投入为主、县财政补助为辅”的原则,县财政对标准化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的建设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建或改造的标准化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县财政按照每间房1000元的标准(每个标准化卫生室暨计划生育服务室补贴4000元)给予补贴。*年县财政补贴120万元;*年县财政补贴60万元。乡(镇)政府根据实际能力给予适当补贴。

二、落实乡、村两级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经费

乡(镇)卫生院院长工资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列入县财政预算(平均每人每年1.8万元)。各乡(镇)卫生院的防保经费(防保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每年列入县财政预算,全年共计98万元。

县财政对承担预防保健和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工作及承担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予以每人每月50元补贴(承担预防保健和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工作每月补贴30元,承担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工作每月补贴20元),全年共计38万元,每年列入县财政预算。

一年级卫生工作计划例11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八免四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主要卫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8‰以下;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5% 。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当地居民健康状况全面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级医院100%达到综合能力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人均期望寿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5‰以下;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10%,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保持无脊灰状态。

三、进度安排

20xx年,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3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较201x年增长8%;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加强产、儿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产、儿科服务能力;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有下降。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4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较20xx年增长8%;加强产、儿科建设,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力争控制在6‰以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5% 。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60%以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卫生室、有一个合格乡村医生。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残联、相关乡镇政府〕

1.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统筹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生指导站功能定位与机构整合,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投入410万元完成38个村卫生室、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

2.稳步推进县级医院提标创等。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基础,打造国家、省、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来县外转诊率排名前10位的疾病病种所在临床专科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减轻医疗就诊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建立与现行医保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对重点 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给予救助。推动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补偿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到20xx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

(二)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相关乡镇政府〕

1.着力加快人才引进。按照核定岗位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进一步落实公招考录优惠政策,通过放宽开考比例、在医学院校建立招聘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考录、考聘成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引人自主权。大力实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力争到20xx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推进全科、专科规范化培训。到20xx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每年组织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至少各一次。并每年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力争到20xx年,实现全县县、乡医务人员轮训的全覆盖。

强化高技术人才培训。加强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培训和重点团队(学科)建设。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采取“县招乡用”“村医乡聘”“村医乡派”等方式,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到20xx年,力争实现全县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本土农村生源,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本土乡村医生,全面消除“一村一医”空白村。增加和调剂部分乡镇卫生院编制,或以备案管理方式,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

(三)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民宗局、县扶贫移民局、相关乡镇政府〕

1.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进行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对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巩固全覆盖的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成果。

2.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为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力度和对口支援力度,推动受援县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帮助受援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助产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为11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实施“两癌”检查项目;免费开展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和叶酸发放工作,畅通孕产妇和危重婴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提升妇幼儿童健康水平。

3.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的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加强病例的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争取省上每年以实物形式下发疫苗、注射器,冷链运转及免疫规划监测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麻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

4.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加强艾滋病防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经费投入,完善实验室网络建设,优化调整哨点监测布局,加强疫情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加强感染者随访管理,推动各地进一步将随访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扩大干预覆盖面,开展以免费安全套推广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建立宣传平台,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树立群众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到20xx年底,存活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到85%,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 。

(2)加强结核病防治。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结核病防治发现、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推动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积极开展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为目的的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消除麻风病运动,加大发现、治疗力度,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专业人员培训及麻风病院村能力建设,巩固基本消除麻风病成果。

(四)大力实施对口支援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全覆盖实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医院和二甲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中心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加强对援助人员的管理,适时调整援助专业,重点支持受援单位紧缺专业科目、重点专科发展。到20xx年,使每个受援县(区)级医院新增3项临床新技术,中心卫生院新增2项临床新技术。坚持预防优先原则,加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力度,提升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防病控病水平。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指导各级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建立重点工作联系点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进村入户宣传,提高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知识知晓率。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联系贫困家庭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其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

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在流入人口集中地搭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管理的联动机制。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出地监测调查,做好数据分析和开发研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