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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11 13:55:35

项目工作方案

项目工作方案例1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县工作精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获得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全面完成土地、林地征用等相关工作,确保镇至小门大桥接线公路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进村入户,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在群众的支持、拥护、配合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土地、林地征用等相关工作,确保镇至小门大桥接线公路项目如期建设,如期完成,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内容

1、2014年7月份前完成长沙村土地、林地征用工作任务

2、2014年7月份前完成仁前途村土地、林地征用工作任务。

3、2014年清明节前完成隧道入口私坟墓迁移工作任务。

4、2014年7月份前完成与环岛公路接线路面附属物补偿工作任务。

四、组织领导

1、责任单位:镇

2、牵头领导:郭海辉、郑建伟

3、具体负责人:黄孝川、林春

4、协作单位: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工作步骤

1、征前公示。土地林地征用、坟墓迁移、路面附属物补偿标准确定后,镇人民政府要将征用位置、补偿标准和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涉及的农村集体和农户。

2、现状确认。实地勘丈时,征地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被征地农户和协作单位委派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四方代表对所勘丈的面积、地类、权属等共同签字确认。

3、补偿兑现。实地勘测、登记公示及补偿兑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开展上述各项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取得各方满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项目工作方案例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客家土楼旅游资源优势,依托主要景区、景观和旅游吸引物,广泛开展农业旅游观光和农家休闲接待活动,营造浓厚的乡村旅游氛围,进一步促进我县土楼旅游业发展。

发展目标

2010年底,培育农家乐经营示范户15户,带动就业人数200人,形成一户一特色的农家乐产品,如食宿接待型、观光采摘型、生态农业型、特色餐饮型和民俗体验型等,成为“土楼人家”农家乐项目示范村。农家旅馆、饭店的年接待量要实现1万人次/年左右,综合收入100万元/年左右。

遵循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农家乐项目要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真正体现地缘、环境、景观和人文特点。农家旅店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宣传促销和进行业务指导。

(二)注重实际、科学发展的原则。发展农家旅店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基础,一切从乡村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和乡村的长远规划结合起来,和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和小康村建设结合起来,和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建设。

(三)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发展农家旅店要充分考虑永定客家土楼的景观特点、民风民俗,开发具有自己特色的农家旅店产品形式,立足特色优势开展竞争,站稳市场。

(四)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农家旅店发展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从2010年1月起至2010年5月,发展农家乐经营示范户5户;第二步,从2010年5月到2010年8月底,农家乐经营示范户将增加到10个;第三步,从2010年8月到2010年底,在原来基础上,农家乐经营示范户将增加到15个。

发展方式

1、农家乐项目由村民经营户自主投资、自主经营,政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助;

2、支持外来资金投资开发山仔下农家乐项目。

政策扶持

1、对于村内公共设施,如村道建设、环境整治、园林绿化等,由山仔下农家乐发展理事会组织实施,经核定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补助;

2、对已申报并按规定进行立面改造,能统一形象标识,依法依规经营的农家乐经营示范户,给予适当补助(参见永定县湖坑镇六联村山仔下“土楼人家”农家乐民居立面改造补助方案);

3、对已申报并符合《永定县湖坑镇六联村山仔下“土楼人家”农家乐项目标准》的农家乐经营示范户,经验收合格给予2-3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

1、组织发动阶段:2010年1月20日-2010年2月10日

主要内容:(1)成立山仔下农家乐发展理事会;(2)进行村民基本情况摸底,了解农户的主观意愿、经营理念、发展方向等;(3)经营户自愿报名,确定发展对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任务;(2)制订山仔下农家乐项目规划、环境整治方案、建筑立面改造方案和农家乐VI设计等;(3)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外出考察学习,进行全村组织发动。

2、典型扶持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5月30日

主要内容:(1)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如修整村庄道路,拆除猪圈和旱厕等);(2)组织发动村民进行建筑立面改造,重点扶持第一批经营户按照农家乐标准进行改造。

阶段目标:五一之前,经农家乐项目工作组审核验收合格后第一批农家乐经营户挂牌营业。

3、提升发展阶段:2010年5月8日-2010年底

主要内容:(1)确定第二、第三批农家乐经营户扶持对象开展农家乐项目;(2)对村庄农田和后山林地进行农业观光和生态观光开发,使农家乐项目上规模、上档次和上品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山仔下“土楼人家”农家乐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湖坑镇和土楼旅游公司抽调人员成立“土楼人家”农家乐项目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湖坑镇,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有利于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就业门路,有利于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要切实提高认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家乐旅游取得成效。

2、积极发动群众。农家乐旅游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要广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引导和鼓励有经济实力和经营头脑的群众发展农家乐旅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档次。

3、加强检查督办。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和补贴资金的落实情况,确保资金落实到农家乐旅游经营户。

经费估算

1、农家乐项目达标奖励费用:15户×3万元=45万元

2、民居立面改造补助费用:15户×1.5万元=22.5万元

项目工作方案例3

二、总体目标

坚持“围绕项目抓效能,抓好效能促项目”的理念,实现“五个突破”。即:更新思想观念,努力在项目超前谋划上取得突破;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在项目审批时效上取得突破;加快办事节奏,努力在项目推进速度上取得突破;强化监督检查,努力在项目实施规范上取得突破;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在项目保障机制上取得突破。

三、实施范围

此次活动实施范围为:全区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深化认识阶段(2月9日-2月28日)。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促使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机关效能和项目建设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此项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办法,于2月16日前报区“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分项推进、全面实施阶段(3月1日-10月31日)。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远,按照要求,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完善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严格考核,认真总结,召开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兑现奖惩。

五、工作重点

在活动中,要抓住关键阶段、突出重点,着力在第二阶段抓好以下12项工作:

1、推进项目建设。紧紧抓住扩大内需的机遇,向上全力争项目、争资金;紧紧抓住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向外奋力引项目、引资金;紧紧抓住破解难题、市场化运作,向内大力筹资金、上项目,以项目促投资增后劲,以项目保增长促发展,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以高投入拉动高增长。重点抓好“八个一批”。即:包装储备一批项目,向上争取一批项目,招商承接一批项目,开工建设一批工业产业项目,新上续建一批重点城建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基础项目,优化夯实一批农业优势项目,抓好落实一批民生工程项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区发改委、区招商局、区建设局、区经贸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委农工部等部门配合。

2、健全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在坚持和完善重点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扶持投入、考核奖励、工作经费、互利合作等保障机制。发放“重点项目办事直通卡”,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等难题。坚持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部门责任制、工作督办制、进展月报制、跟踪服务制、动态管理制、现场办公制、调度例会制,强化各级领导对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的责任和力度。此项工作由区委办牵头负责,区政府办、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配合。

3、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重大产业项目更加灵活的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区经贸委、区委农工部、区中小企业局等部门配合。

4、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区级的承接工作,在去年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精简,做到可保留可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精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进行四堂“会审”,并建立动态性的清理审核机制。此项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区政府办协调,有关涉审单位参与,区纪委(监察局)监督。

5、规范行政行为。(1)根据“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总结去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严格控制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此项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察局)配合。(2)开展对中介机构的“三清三查一规范”专项整治,即清机构、清账户、清票据,查证照、查资质、查经营,规范服务和收费。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配合。(3)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此项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6、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按照“思想精力更加集中、操作落实更加到位、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的要求,做到“四个减少、三个防止”。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应酬、检查、评比,防止形式主义、文牍主义、消极应付走过场,明改实不改,明快实不快,明减实不减,在全区上下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风气,突出解决慢作为、不作为问题,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把精力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此项工作由区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配合。

7、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载体,完善内容,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对应公开的项目建设事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进行广泛公开,制定《全区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委、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8、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作为提升机关效能的突破口,重点完成“两集中”改革、并联审批和“两横一纵”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同时推行缺席默认制、超时默认制、全程制、特事特办制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最大程度缩短办事时限。积极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9、加强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解决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买标卖标等问题。并创造条件逐步向乡镇延伸。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纪委(监察局)配合。

10、建立健全效能制度体系。(1)围绕建立我区“教育先导、制度规范、监督落实、改革统揽、整体推进、科学评价”的惩防腐败体系,建立“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保廉体系。此项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区政府法制办配合。(2)按照服务项目建设的要求,建立操作性较强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体系,重点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此项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委办、区政府办配合。

11、加大对重点项目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效能监察力度。(1)制定出台《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效能监察试行办法》,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实行效能监察,加强对预算、招投标、施工变更、验收结算等全过程监督,促进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安全、廉洁。此项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配合。(2)加强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建设,建立健全更具广泛性、代表性,上下联动的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监测点数量上再增加20%。进一步创新监测方式,拓宽监测范围,充实监测内容,全方位、多角度收集了解监测点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动态信息,充分运用好监测成果,适时进行通报,并将监测成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此项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招商局、区工商联等部门配合。

12、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敏锐把握趋势的洞察力,敢于破解难题、善于抓好落实的操作力,愿做群众工作、会做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冷静应对复杂情况、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驾驭力等四种能力为核心,重点建立教育培训、监督考评、行政创新、机关文化四大体系,全面提高各级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六、相关要求

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创建我区最优发展环境,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认识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职责。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牵头负责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配合单位要全力支持、加强协作。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将工作进行分解,做到机制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12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项目工作方案例4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中医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尤其是对社会开放的部队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等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上述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扩大或改变诊疗科目、擅自开展专项技术和引进国外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及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内容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组织结构

(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区卫生局副局长封岩

组员单位:公安分局、区人口计生委、区科委、区监察委、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区房管局、区城管大队行政负责人。

(二)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三)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区卫生局为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

(二)各成员单位

1、按照沪卫监督[]29号要求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

2、各成员单位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附表1、2、3、4一并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

3、各成员单位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阶段和年终总结工作。

(三)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

1、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培训工作;

2、针对打击非法行医薄弱环节,提出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做好部门协调、信息汇总、资料存档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将区打击非法行医情况上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区打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4、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阶段和年终总结工作;

5、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情况落实工作,要做到统一行动,责任分工,相互协助,齐抓共管。

项目工作方案例5

根据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从项目源头抓起,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实现结构节能;依靠科技,加大技改投入,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技术节能;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实现管理节能;加强宣传,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商贸和公共机构等行业节能,实现社会节能。

目标任务

2012年全县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全社会能耗增量不超过4.5万吨标准煤。

责任分解

(一)工业。贯切落实各项法规政策,切实抓好全县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要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能耗指标分解下达,并作为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评价考核内容。各企业要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组织实施能效对标,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试行“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统计计量,做到用能有计划、能耗有计量、统计有记录、考核有定额。全县年能耗5000吨以上标煤和2000吨以上标煤的企业分别强制配备2名以上和1名以上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

坚持存量调整优化和增量严格准入相结合,把好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关口,坚决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积极谋划实施节能、节水、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加快市场化推进步伐,由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才、资金、技术等瓶颈制约。2012年全县谋划实施节能重点项目7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增量控制在16300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二)建筑。制定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完善建筑节能工作制度,确保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工程5个,在建和新建建筑全部安装热计量装置。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化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闭合监管,积极推广使用地源、水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和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率占新竣工建筑的38%以上。加强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确保所有在建工程节能达标。全年建筑能耗增量控制在800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交通运输。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节能、高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车辆的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油耗的奖惩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各类新增运力,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全年交通运输能耗增量控制在700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商业和公用事业。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业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在商贸领域开展“节能标兵”评选活动;对大型商场、公用实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实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对城市道路照明、供水、排水、供热进行节能改造。全年商贸服务业能耗增量控制在3300吨标准煤,公用事业节能4000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

(五)农业和农村。加大农业农村节能推进力度和循环经济发展速度。提高新能源应用范围,加强节能型农村新民居建设;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秸秆、粪便、林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和农机设施,提高农业机械化节能降耗水平。2012年,新建户用沼气池500户,建设中型沼气工程1处,推广太阳能热水器4000平方米,更新大、中型农机具50台。全年农业农村能耗增量控制在2300吨标准煤,用电量下降6%以上。(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公共机构。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基本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机制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节能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5项,切实抓好公共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2012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电率、节水率均达到5%以上,节油率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实施节能工作问责制。结合实际,将具体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重点企业,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和绩效考核制。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完善节能工作通报、警示制度,对上半年完成任务滞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示;对前三季度完成任务滞后的单位,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对完不成全年节能目标、落实节能措施不力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其主管领导评优评先资格。(责任单位:县节能办、县统计局、县监察局)

(二)抓住关键,强化准入退出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能评能审制度,对“两高一资”、能耗高于全市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项目再生。制定全县淘汰落后产能及落后设备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行动,加大督查、考核、验收力度,确保11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引导企业早淘汰、快淘汰、多淘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三)突出重点,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分解落实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强化“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节能专业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节能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强化监管,推行会商预警机制。实行“分析、会商、调度、预警”制度。县成立了由县节能办、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的节能会商领导小组,每月对规模以上企业能耗情况进行分析、会商和调度,及时预警;每季度对全县能耗情况进行一次专题分析、会商和调度,分析全县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查找不足,研究对策,督促重点工程项目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研究。(责任单位:县节能办、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

(五)节能监察,促进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县节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市节约能源监察办法》,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机构及项目能评开展节能监察。

1、工业企业重点监察: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情况、节能宣传和培训情况、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包括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能源计量管理情况、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节能量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2、建筑领域重点监察: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交通运输领域重点监察:执行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4、公共机构重点监察: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情况。

项目工作方案例6

社区前身为国营第八五九厂生活区,该厂原为一家军工企业,三线建设单位,于年破产后成立社区管委会,移交给昌江区西郊街道管理,该生活区共有34栋平房、2栋单身宿舍、1栋农民工宿舍(四合院)和4栋老楼房均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筑的简易房,结构简易,人均居住面积小,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全,道路狭窄,治安消防隐患大,卫生环境脏、乱、差。

二、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棚改”工作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场化运作,将“棚改”工作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融入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突出重点、成片改造

“棚改”重点为:不符合城市整体规划,人居环境差,安全隐患大,影响市容市貌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改造的地块,棚户区改造做到连片开发,改造一片成型一片。

(三)统一规划、综合配套

棚户区改造力求做到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分步实施,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四)封闭运作、政策扶持

“棚改”项目的土地和资金全部实行封闭运作,专门用于项目建设,制订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化解“棚改”的资金压力,积极向中央、省、市争取优惠政策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以人为本、妥善安置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优良、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新型住宅区,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依法妥善补偿和就近安置拆迁户。

(六)依法运作、公平、公开、公正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三、运作方式

由项目部牵头,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实施房屋拆迁,先由项目部在社区内找块空地,然后设施好图纸,确定拟拆迁对象,并签订好拆迁协议,交好超补偿面积房款,房屋建好后,拆迁户搬进新居,再在拆迁后的空地上新建,直至棚户区改造完毕。

四、总体目标

棚户区拆迁、改造上的总体目标是:在年底前基本完成1.48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拆迁任务,从现在起,利用3年时间完成3.6万平方米左右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任务。

五、改造实施的任务

社区现存的棚户区面积为1.48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将建成3.6万平方米(含保留建筑面积),以多层为主的生活小区,改造投资约为亿元。其中小区基础设施投资约为2000万元。供电设施投资约为120万元,供气设施投资约为780万元,供水设施投资约为78万元,道路设施投资约为120万元,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小区绿化等投资200万元。

六、实施计划

(一)年度完成2.3万平方米的安置房建设任务,年完成0.7万平方米拆迁任务。

(二)年度完成0.78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

(三)年度完成1.3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

七、建设标准

(一)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7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

(二)新建安置房为毛坯房,由拆迁户自主装修。

(三)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建设物业用房,保证供电、供气、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四)建筑节能符合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并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五)配建物业管理公共经营性用房。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按规定配建物业管理公共经营性用房,以其经营收入专项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开支。

八、资金筹措与需要的优惠政策

(一)资金筹措

1、中央、省、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2、政府减免各项建筑规费。

(二)需要的优惠政策

1、对棚户区改造,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收益,实行封闭运作,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

2、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3、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回迁的住户,原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部分,在办理新证时,免征契税。原住房已缴房屋维修基金部分,可免缴房屋维修基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暂不征收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6、凡是国家出台的有关房地产方面的优惠政策全部适用于本棚户区改造。

九、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本棚户区改造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二是实行货币补偿。

(一)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办法

1、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按原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其中:选择多层楼房顶层和底层的(如第一层为车库的,则以第二层为底层),原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款,基它楼层按我市经济适用房楼层补差标准执行。拆迁房屋面积小,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超出面积15m2以内,按我市同期经济适用房标准购买,超出面积15m2以上,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2、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拆迁房屋产权证注明非住宅用途,按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即按原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

3、对房屋产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非住宅的房屋,拆迁时,非住宅必须同时具备持有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连续营业2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非住宅对待。

4、被拆迁人回迁面积小于拆迁面积,剩余房屋面积按评估价格给予以货币补偿。

5、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有产权证的房屋,按原面积实行“拆一还一”,达不到36平方米的由开发企业补到36平方米。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超出面积15m2以内,按我市同期经济适用房标准购买,超出面积15m2以内,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6、实行回迁安置的,按签订拆迁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择房屋,同时签订的则实行抽签确定。

(二)货币补偿办法

1、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必须出具房屋产权证照,其拆迁补偿金额按房地产评估价补偿。

2、对于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商业的房屋,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营业且连续2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非住宅房屋的评估价给予补偿。

3、对于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但经社区同意搭建的按3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

4、违章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

十、动迁方式

由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计划,由委托开发公司申请开发改造。在政府动迁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发企业负责办理拆迁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改造地块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出来后,由开发企业依法进行拆迁。

十一、相关规定

1、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由市政府审定批准。

2、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过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综合验收。对开发商品房的应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改造的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开发,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市政府批准。

项目工作方案例7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推进城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范围

县2016年城建重大工程项目(详见附件)。

三、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保障,建立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统筹推进的机制,成立住建系统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内设综合办公室,下设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市政设施及亮化建设、区域供水项目、园林绿化、保障性安居项目、老城区改造及村庄整治改造项目、区域功能性项目等7个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志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县“一主四辅”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具体指挥住建系统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2016年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同志负责综合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1、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14项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工作。同志负责牵头负责县城管网综合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金马高速出入口城市设计、特校地块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心里程”项目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等项目编制;同志牵头负责老城区人医地块、油化厂地块等城建项目推介工作。

2、市政设施及亮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21项市政工程项目及8项亮化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建设路、人民路改造工程(断面改造、路面黑色化、雨污水管道及美化亮化),新建清河路、淮河西路等3条道路工程,改造工园路、昌盛路等6条道路工程;实施路、建设路、健康路、人民路等9条污水管网工程,启动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泥干化厂建设工程,完成金莲纸业宿舍区污水管网工程。实施平安路、高宝路、育才路(大兴路-海晏路)、城南干道路灯工程(人民南路-园林南路)等路灯亮化工程。

3、区域供水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14项区域供水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城乡区域供水并网运行、二水厂一期深度处理、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建成公司中心二级化验室,规划建设城乡供水调度中心,推进乡镇二三级管网提标升级,提标改造城区老旧二次供水设施,铺设城区输水管道20千米。

4、园林绿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25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利农河B节点、三里桥北岸(小客厅)、印象雕塑工程等3项续建工程和新建金莲纸业公司氧化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绿道起点公园、淮河西路景观绿化、新建河两侧景观绿化、新建河北侧(理士人才公寓段)绿化、衡阳南路西侧景观绿化、理士大道两侧景观带工程(淮金线~上湾路)、淮河东路(竹园路~大桥)、新建河(人民路-园林路两侧)、神华大道(风华假日酒店-淮金线两侧)等22项绿化工程。

5、保障性安居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9项保障性安居项目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九里农民公寓、戴楼万顷良田安置小区、陈桥万顷良田安置小区项目续建工程,新建新都花园、徐梁三期、牌楼三期、特校地块安置小区、新华巷安置小区等项目。

6、老城区改造及村庄整治改造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同志牵头负责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即实施改造农校宿舍楼、食品公司宿舍区、富兴花园、富源机械、玻璃仪器厂宿舍、供电宿舍区、滚轮体厂宿舍楼、龙港花园、新城公寓、国土小区、教师公寓、金石人才公寓、职中宿舍区等13个老旧小区;同志牵头负责棚户区改造,即主要实施改造油化厂和闸东二期棚户区,做好新华巷棚户区改造扫尾工作;同志牵头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即实施乡镇农村危房改造600户,进行村庄环境整治全面提档升级及长效管护工作。

7、区域功能性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金马高速入口片区、城南新区、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同志配合做好县金马高速入口片区建设相关事项,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的目标定位,建好金马高速入口景观工程,会同其他部门综合开发东、西海水库;同志配合做好县城南新区建设相关事项,整体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具体负责城南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大剧院、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完成智慧城市的云计算中心、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3个子项目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前期调研、规划编制设计。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项目领导小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增强建设好重大工程项目的责任心,制定具体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限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力度。一是全力做好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争取许可、资金、核准等工作。二是组织协调好项目建设主体和相关部门各方关系,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工作情况和上级意见,需要县政府或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四是需要上级领导出面协调的重大事项,由指挥部带队汇报争取。

项目工作方案例8

1、生物治理与工程治理相结合。通过山下沟口建设拦砂坝与山上恢复植被并举的方式,从源头上解决水土流失问题。

2、生态治理与土地资源利用相结合。通过生物治理工程,逐步恢复植被,变荒地为良田,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使治理工作走出就治理而治理的被动局面,探索出全面治理废弃矿山新模式,走上良性循环的治理新路。

3、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引进造林大户(公司)进行生物治理,政府进行补助,并负责山地流转,造林大户(公司)有偿取得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和桉树,引进社会资金和技术参与治理,解决资金不足和技术不过关的问题。

二、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县稀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所界定的治理区域范围,主要包括韩坊乡、阳埠乡、大埠乡、大田乡等地的稀土废弃矿山,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恢复植被和建设拦砂坝。

三、运作方式

(一)工程治理

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拦砂坝,工程通过招投标组织实施。

(二)生物治理

1、由项目所涉及的乡镇协助项目业主(县矿管局)落实好造林大户(公司),种植果树、桉树等速生树种进行造林治理。

2、按照“一大四小”工作要求,给造林大户(公司)一定资金补助,尽快恢复植被。

四、实施步骤

(一)生物治理

1、山地流转。由项目涉及乡镇负责与山主协商,在年2月中旬完成造林治理区山地流转,林业部门协助办好山地流转手续。

2、年2月底前由矿管局负责落实造林治理项目主体,并签订治理协议,年3月中旬前完成土地平整、植树沟开挖回填、肥料施放和水保设施建设等工作,年3月底前完成定植。

3、分阶段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一是完成打穴和定植后,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初期验收。二是林木成活后进行一次全面验收,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二)工程治理项目。由县矿管局负责,年12月底前完成。

(1)由项目涉及乡镇进行申报,在年2月底前完成。

(2)县矿管局组织人员在年3月中旬前到实地察看核准,年4月底完成项目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3)年5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4)工程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分阶段验收,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六、有关要求

项目工作方案例9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档案部门作为事业单位中重要的部门之一,不仅要保持传统工作方式的优势地位,在此基础上应该拓展管理与服务的领域与方式,把项目档案管理作为档案部门最基本的工作之一,通过项目档案管理的先进性、创新性工作,为事业单位的科学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服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其实,项目档案管理就是始终把档案管理体现在与项目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并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介入档案管理环节,使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与项目同步执行,在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同时,充分发挥管理在生产实践中的效能。

1、做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意义

1.1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是事业单位的工作基础,事业单位如果需要查询资料时,档案管理工作就起到重要的作用,为事业单位查询资料提供依据,档案管理工作还是职工与单位合法权益的依据和凭证,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同时做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可以提高事业单位效率和质量,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是否能够做到科学有效,是衡量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与业务业绩的重要尺码。

1.2 做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有很多重要的意义,首先可以保障事业单位稳定长久发展的关键,如果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草草了事,就会在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中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其次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科学,可以方便领导对事业单位的整体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治理措施等等;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真实有效可以为社会各界保留一份完整的历史记录,通过事业单位的档案,可以分析单位业绩以及业务情况,以便在众多的事业单位中找到有发展前途的单位,并且适合自己事业健康发展的单位。

1.3 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的,只有不断的创新和完善才能在竞争力越来越强的社会中立足,才能将事业单位的整体业务水平真实的反映给社会各界,及时采纳有效的建议,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事业单位的业务水平和社会形象,才能使事业单位做到全面发展。

2 项目档案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中的体现

2.1 体现在合同管理中的项目档案管理

2.1.1 在合同评审前,档案工作人员利用现有的资料或通过其他渠道来获得经济技术信息资料,拟签订项目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拟合作方与本单位已合作项目的《招标书》、合同、跟踪管理记录等。这些经济技术信息资料为合同评审前的准备工作与领导的决策充当了助手作用。

2.1.2合同评审过程中,及时整理并建档保管《合同评审表》、《合同更改记录》、《顾客档案》、《合同评审会议记录》。对于《合同更改记录》,要收集齐全部文件更改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草稿;对于《顾客档案》,应关注所记录的顾客名称、地址(包括厂址、网址)、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法人代表、联系人(包括其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嗜好等个人特征)以及对成果或服务满意度的要求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2.2 体现在设计过程控制中的项目档案管理

在设计策划至设计更改后定稿的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设计过程的特点,分别内部接口和外部接口两种不同的接口关系来进行案管理,并提供服务。项目管理档案人员应注意设计工作进程,及时为专业人员提供相关的信息,查阅相关信息图件和模型并附信息解释,对调查项目所在地的情况,档案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优势,用心查询项目招标没有描述的、对调查项目设计工作不可少的详尽资料,做到把正确的信息在正确的时间里以正确的方式传递给正确的对象。

2.3 体现在项目管理控制程序中的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管理控制是对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形成、确认、交付过程的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目档案管理部门首先从制度建设上领先一步,再借助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与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才能保证项目档案的质量。

2.3.1 将先进的项目档案管理的管理理念与具体的管理方式嵌入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体系中,在行政制度体系中,各种规章制度均应规定档案室与相关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关系,明确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在单位行政工作环节中的地位与职能,还应规定档案室与相关业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关系,明确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在成果实现过程中的地位与职能。

2.3.2为保证项目档案的质量,控制和维护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档案管理人员须在规范化管理体系的支持下,指导一线作业人员运用拍照、录音录像及传真、扫描、网络传输等数码技术和网络技术与手段,及时填制、造册中间成果及记录,将各种相关文件与项目工程音像资料同步传输至档案部门。根据设计的时间安排,档案工作人员适时按照接收到的资料编目,实地或在项目组归队后,与实物资料、纸质文件核对。

3 提高事业单位项目档案管理的工作方法

推广项目档案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创新中求发展项目档案管理,是规范化管理体系的管理思想在档案管理中的体现,与传统的档案管理相比具有明显优势。

3.1 档案的接收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化

以往的档案工作者以参加项目鉴定、重要设备开箱及重要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来收集项目资料,档案的接收滞后于生产过程,而且对于接收到的资料只起“马后炮”的整理作用。而以直接介入服务与管理过程的职能、身份来指导、监督并归集档案资料,则使档案的接收过程变成主动的、动态的工作过程,其完整性、可性、系统性、可利用性自然远胜于传统工作方式下档案的接收。

3.2 档案的种类由只重文书档案向既重文书档又重科技档案、声像档案转变

在项目档案管理过程中,对项目作业过程形的各类档案资料均要求及时收集、记录、整理、定册。对一些重要的资料进行拍照、录制声像资料、刻录光盘并备份。项目档案归集时,实物资料与其对应的图片、声像料同时鉴定和保存。从档案载体的角度看,则由只收集“红头”文件向既重政府部门下发文件资料重收集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原始数据、合同、协议图纸、录音、录像带、实物等为载体的各种档案材转变。

3.3 档案服务由封闭型向超前型与渗透型转化

传统档案工作就是简单的“闭门整档、看门摊”,处于等客上门、你要我查的服务状态。项目档案管理则立足单位职能,由精通档案工作、了解本单项目作业流程、熟悉规范化管理体系的档案管理员,使档案工作协调体现在单位管理、服务的实现程、支持过程中,使项目档案管理乃至整体档案管成为内部管理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4 结束语

在知识和经济同步发展的现代社会,各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同样不甘落后,与时俱进,为促进本单位的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着,其中项目档案管理它是单位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是保证档案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基本出发点,作为一个档案管理工作者,必须大胆创新,积极思考项目档案管理的工作方法,提高项目档案的利用效率,提高档案管理的工作质量,不断促进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道路。

项目工作方案例10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免费体检、全程管理的原则,确保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工作对象

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对象为:持区辖区农业户口的居民(除0—3岁儿童、35—59岁妇女、60岁以上老人、孕产妇、低保对象、残疾人,其按《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享受有关待遇)。农民健康档案项目对象为:持区辖区农业户口的所有居民。

三、工作目标

为农民实施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分2个阶段完成:2010年4月—2011年3月,对象体检率达35%以上,农村家庭健康档案完整建档率达35%以上;2011年4月—2012年3月,对象体检率达70%以上,农村家庭档案完整建档率达70%以上。

四、工作内容及补助标准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和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项目,确保全部实现电脑信息化、系统化管理。具体内容及补助标准见附件1。

1、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分为农村学校(含幼儿园)学生体检和成人体检。农村学校(幼儿园)学生体检由各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体检小组,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对学生(4—14岁)进行健康体检;补助标准合计22元/人。成人健康体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农民(15—34岁女性和15—59岁男性)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或农业户口簿在辖区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体检;补助标准合计85元/人。

2、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项目。由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户为单位,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并进行编号保管;补助标准合计5元/户。

五、工作程序

(一)签订服务合同。由区卫生局与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范围、目标任务、服务要求、服务期限、资金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开展健康教育。由区卫生局统一制作坚固耐用的永久性宣传展板,重点宣传农民免费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的相关政策;印制卫生健康服务手册。由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深入村落社区,以户为单位免费发放,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组织参加体检。由各镇(有关街办)协调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体检安排,并落实体检场所。由各镇(有关街办)以村为单位,有计划地组织辖区农民参加体检。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按照体检安排,有序开展免费体检工作,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及时反馈体检信息,对体检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进行全程管理。

六、资金使用

(一)资金来源。区财政安排农民免费健全体检和建立家庭健康档案项目专项资金230万元。

(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使用单位要单独建帐核算,不得挤占、挪用资金,也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项目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

(三)资金支付。一是宣传经费。用于宣传资料、宣传栏、健康服务手册等制作;经费数额根据需要据实拨付,由区卫生局统筹使用。二是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和建立家庭健康档案项目工作经费。实行预拨及考核拨付制,由区财政局、卫生局年初参照各辖区人口数(见附件4)预拨项目经费15%,年中按服务工作量预拨补助经费80%,年末按服务工作量的考核结果综合核拨补助经费。项目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拨付的方式,支付给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局、区新村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及各镇(有关街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实施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有关街办)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实施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具体职责分工为:

区卫生局:负责全面组织开展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对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与管理;对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承担工作进行业务评估与指导。

区财政局:负责实施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安排专项资金;针对专项资金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区教育局:负责开展农村学校做好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的宣传;提供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场所,并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学生参加体检。

区文化广电局:负责配合做好农村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区新村办:负责把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列入各镇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各镇(有关街办):负责协助搞好健康档案、疾病防治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工作,鼓励农民在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组织农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八、考核及日常监管

(一)考核。成立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考评专家委员会,由区卫生局和财政局代表、公共卫生专家、农民代表按各占1/3的比例组成。考评专家委会员于每季度或半年,根据《区实施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工作项目考评细则》(见附件2)规定,结合所签订合同或协议提供的卫生服务项目,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考评。考评采取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由农民代表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进行打分。考评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经费的依据,达90分以上为合格,足额支付补助资金;不足90分的按比例扣减补助资金。

(二)服务监管。区卫生局严格执行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对镇卫生院(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例行的年度监督评审和日常监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以及服务供需方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加强服务行为和成本费用的监管,定期公示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农民满意度等情况,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项目工作方案例11

一、目标任务

根据鄂岸林〔2018〕1号文件精神要求,摸清范围内符合护堤护岸林建设、岸线复绿、沿线城镇村庄道路绿化美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四个方面内容的小班地块,按照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进度安排,结合造林地条件,开展2020年度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作业设计工作。

二、工作路线

内业区划--外业实地核查--确定造林绿化地块--修改并上报实施方案--开展2020年度造林作业设计

三、工作进度及责任划分

⑴内业判图(11月1日-11月15日)

利用2018年或2017年最新遥感影像,结合经开区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交通现状图,全省林地一张图、经开区城市绿地调查成果,利用ARCgis平台,按照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专项战役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内业区划可造林绿化地块。省林勘院负责。

⑵实地核查(11月15日-11月25日)

在内业判读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踏勘调查,现场确定内业区划的地块是否适宜造林绿化,核实后,形成“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可造林绿化地数据库”。

⑶造林绿化地块确认(11月20-12月10日)

可造林绿化地块调查清楚后,需与土地权利人协商,核实其是否同意将土地纳入长江两岸绿化项目建设,征得土地权利人同意后,方可确认地块纳入项目实施,形成“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实施地块数据库”。业主单位负责。

⑷修改并上报实施方案(12月10日-12月20日)

前期,向省林业厅提交了汉南区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实施方案,新的造林地块确认后,造林面积与前期实施方案会有较大的出入。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重新向省林业厅报送,及时汇报相关情况,以将增加的造林任务纳入全省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范围之内。

⑸2020年造林作业设计编制(2019年1月-2019年7月)

落实造林地块后,设计单位方可开展设计工作。

四、人员组织

项目开展后,将组织工作专班,专班由一名副院长负责,一名高工技术负责,另配3名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