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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基地申报材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8-30 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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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基地申报材料

篇1

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2020年,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引导和发掘潜力企业,截至目前,正在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家: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专利已获授权,目前正在积极组织材料,力争赶在上半年国家第一批申报成功。同时,引导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食品产业园等5家企业申报专利。

三、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成长需求,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实现2020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以上,总数达到300家以上。截至目前,实际完成对省科技厅申报的有14家,等待省厅审核批准。下一步,再陆续筛选出50-70家企业进行引导和动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

目前,我县已建成1个农业方面省级众创空间,和、两个市级众创空间及双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今年将引导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引导牧业申报省级农业星创天地,目前两个省级申报项目已完成企业对接,4月份邀请市专家组进行辅导,并按省厅申报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五、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一个是引导液压汽配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目前已通过专家实地论证,正在进行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确保5月20日前完成全部申报工作。

篇2

为贯彻落实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会精神,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落实财政资金扶持一批谋划成熟、导向明显、效益较好的产业园项目,高质量建设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中心和休闲旅游目的地,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库的函》要求,为做好2021-2022年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产业园规划范围

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包括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范围涵盖白蕉片区、白藤片区(含鹤洲北)和乾务片区;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规划范围涵盖莲洲镇莲溪片区。

二、申报对象

(一)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

申报对象为斗门区行政区域内的农牧渔业行政(事业)单位,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水产行业协会,农业科研机构,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及在斗门区市场监管设立且生产基地在该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

申报对象为斗门区行政区域内的农牧渔业行政(事业)单位,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及在斗门区市场监管设立且生产基地在该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资金使用原则

1.产业园专项资金使用按照《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非公益类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财政扶持资金。公益类项目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扶持资金。

2.财政扶持资金由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申报。非公益类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与财政扶持资金投入比例不得低于1.5:1,鼓励投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1。公益性项目以及具有公益功能项目除外。

3.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扶持资金。每个单位最多申报2个非公益类项目。

4.产业园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阁楼、停车场、路灯,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含农资、生产原料等)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对于已有市、区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纳入2021-2022年产业园项目库计划。

5.财政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具有带动村集体增加收入和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内容和条件

(一)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

1.农业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白蕉海鲈生态养殖示范基地,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基地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养殖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系统,购置监控设备和溯源标识管理设施设备等。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有较强经济实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养殖示范基地面积要求在100亩以上。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带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2.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保鲜项目(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水产品加工车间、冷库仓储和冷链运输车,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加工设备和制冷设备、冷链运输车等。

(2)申报单位为有较大的生产场地,较强的水产品加工能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注册商标、有认证、有品牌且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3.现代农业科技支撑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开展白蕉海鲈种苗培育研究、水产品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新产品研发,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包括科研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科研设备等。

(2)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较强研发和推广能力,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的渔业科技研发推广单位、渔业科技型企业等,项目实施地点在斗门区辖区范围内,项目须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对推动白蕉海鲈产业化发展,提高水产品深加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有直接推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品牌建设和营销推介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农业电商服务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电商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购置硬件设备,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农产品展销会,统一策划和宣传推介重要农产品等。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有较强实力、有一定的电商基础和运营经验、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5.联农带农深度合作示范项目(非公益类项目)

(1)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创新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和溯源管理系统建设。

(2)申报单位为有健全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加快土地流转等方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股份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联农带动深度合作新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6.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白蕉海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白蕉海鲈文化旅游和创意产业发展,包括举办白蕉海鲈文化旅游节、白蕉海鲈文化创意活动、疍家渔业文化休闲带建设等。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农业科研机构。项目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7.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重要区域、重要沿线或重要节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产业园综合环境。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

8.新型农业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返乡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创新,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项目须具有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的农技水平。

9.农业风险保险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白蕉海鲈风险保险,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白蕉海鲈价格指数风险保险投保,鼓励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申报单位为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

1. 农业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或民宿示范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园区或民宿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休闲观光设施建设,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民宿装修改造,购置生产设备等。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有较强经济实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或民宿要求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涉及土地的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国土的规划使用要求。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园区面积须达到100亩以上。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带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2. 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保鲜项目(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农产品加工车间、冷库仓储和冷链运输车,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加工设备和制冷设备、冷链运输车等。

(2)申报单位为有较大的生产场地,较强的农产品加工能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注册商标、有认证、有品牌且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3. 现代农业科技支撑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开展农业新品种培育推广,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等特色产业种苗和新品种培育,包括新品种培育基地、种苗养殖(种植)示范基地、新品种培育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和培育设备,新品种宣传推广等。

(2)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较强种苗和新品种研发培育经验,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有一定的宣传推广渠道。项目实施地点在斗门区辖区范围内。项目须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对推动种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有直接推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品牌建设和营销推介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农业电商服务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电商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购置硬件设备,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农产品展销会,统一策划和宣传推介重要农产品等。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有较强实力、有一定的电商基础和运营经验、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5. 联农带农深度合作示范项目(非公益类项目)

(1)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创新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和溯源管理系统建设。

(2)申报单位为有健全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加快土地流转等方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股份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联农带动深度合作新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6.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休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包括举办禾虫文化旅游节、乡村旅游文化节等。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项目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7.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重要区域、重要沿线或重要节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产业园综合环境。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

8.新型农业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休闲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返乡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创新,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项目须具有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的农技水平。

9.农业风险保险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台风灾害风险保险,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台风灾害风险保险投保,鼓励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增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申报单位为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按照《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逐级上报。由镇(街)农业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送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评审。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下午6点前,以项目上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申报的,概不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封面名称统一为《2021—2022年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封面(用蓝色面纸),在单位名称上加盖红色印章;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或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销售收入证明;获得“三品一标”、名牌产品、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专利、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珠海十大现代农业研发、生产示范基地证明材料;生产农产品的企业必须提供1年以上(含1年),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是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是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是收获或者捕捞的日期、收获量及产品销售等纪录,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面的实行“一票否决”。

2.胶装成册,一式5份上报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斗门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股),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42号,联系电话:2782656,联系人:罗淑娟,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发至:dmqnyncjcyg@zhuhai.gov.cn,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缺一的申报项目取消资格,对不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或申报资料错漏较多的单位,一律视为无效申报。所有与申报相关的文件资料可在斗门区政府网(doumen.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3.具体申报材料,请参照模板制定(附件)。

六、其他说明

(一)最终项目立项和项目批复资金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本指南由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21—2022年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存申报书

 

(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属性:公益类   非公益类

项目类别:工程类   采购类  其他

是否含政府采购内容: 是      否

是否纳入绩效评审:   是      否

申报财政资金额(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日期:

 

一、项目申报书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实施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项目申报单位

 

单位性质

 

5、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6、项目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渠道

金额(万元)

 

项目资金筹措

①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②自筹资金(含贷款)

 

③其它投入

 

④投资总额合计

 

 

 

7、申报依据及理由

【填写说明】

1、项目背景:项目区农业及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政策文件依据。

2、项目意义:对产业发展、农产品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民增收的作用(重点内容)。

3、项目已有的基础及准备情况。(有可研报告限500字,没有可研报告600-800字)

 

8、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填写说明】项目总投资规模,并分项列出工作(建设)内容及预算金额(限500字)。

 

二、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项目建设详细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测算依据及说明

一、财政资金补助内容

 

 

1

 

 

 

2

 

 

 

3

 

 

 

4

 

 

 

5

 

 

 

6

 

 

 

二、自筹资金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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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审核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地镇(街)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专家评估组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篇3

一、本次安排征集以下计划面上项目:

1、*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2、*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星火密集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农技培训、科技特派员、农技110、农技专家大院,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建设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培训工作;

3、*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包括出版项目;

5、*省星火计划;

6、*省火炬计划;

7、*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09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采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说明、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和申报软件。

(二)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除外)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计划处。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由各高校按照规定的申报数量限额(另行通知)统一报至我厅发展计划处。

(四)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5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厅初审;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五)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要根据2009年各计划的年度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年之前下达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二是要合理安排国家和省上申报项目的部署和配套;三是要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申报限额单位名单见附件二,未列入名单的省级部门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限报2项,其他计划合计限报3项。*年已经确定的同类项目,不再推荐上报,具体名单在*科技信息网查询。

篇4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的对象和方式

第二条专项资金使用的对象

(一)文化产业企业数量上有所发展的街道办事处;

(二)文化产业企业质量上有所发展的街道办事处;

(三)根据区政府对《关于推动区文化企业发展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创意设计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教育培训业、新闻传媒业、数字内容业、演艺娱乐业和文化中介业等方面发展较好的企业;

(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孵化器项目;

(五)具有地方传统特色及现代文化特色的文化资源实施产业化有创新发展的项目;

(六)文化产业发展中形成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七)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指导目录中所涵盖的项目;

(八)协调小组确定的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方式

(一)资金奖励:

1.根据年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在发展数量上给予街道办事处奖金奖励(见附表1)。完成计划数街道,每街道奖励5万元,完成力争数街道,每街道奖励8万元。以最高数额为限,不重复计算。

2.根据年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在发展质量上给予街道办事处奖金奖励(见附表2)。完成计划数街道,每街道奖励5万元,完成力争数街道,每街道奖励8万元。以最高数额为限,不重复计算。

(二)资金补贴:

1.企业运行质量高,当年出税数额前三名企业分别奖励8万、5万和3万元(区政府百强表彰之外的文化产业类企业)。

2.当年注册资金前三名并有相当的出税额且具有本区文化产业引领作用的企业,分别奖励8万、5万和3万元。

3.申报成国家、省、市各级文化产业行业品牌和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文化产业创意园,分别补贴10万、8万和6万元。

4.现有文化产业项目,为扩大规模或科技改造而加大投入,且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最高额度20万元。

5.对现有厂房或楼宇等进行改造,用于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形成产业集聚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补贴,最高额度20万元。

6.对享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企业或项目,按就高原则,尽量不重复享受。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专项资金每年度申报一次。

第五条申报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是区的各街道办事处。

(二)申请项目承担主体必须是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文化产业类企业法人单位。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省、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

(二)申请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由各申报单位向区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1.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经信局沟通,由区经信局根据各街道文化产业企业发展数量的实际情况,对照奖金奖励标准提出奖励意见。

2.区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发改局沟通,由区发改局根据各街道文化产业企业发展质量的实际情况,对照奖金奖励标准提出奖励意见。

3.由街道组织申请单位每年一月底前向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文化产业企业资金补贴的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

2.相关获奖证书、品牌、基地证明;

3.专业部门出具的出税证明、注册资金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三)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初步意见。

(四)区文化产业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提出的初步意见,研究讨论决定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年度具体实施意见。

第四章资金批准使用

第八条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资金批准,专款专用。区财政局根据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奖励和资金补贴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专项资金的下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资金补贴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已经下拨的引导资金,并在五年内不得申报引导资金扶持项目;

(一)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引导资金的;

篇5

1、申报全国科技先进城区

今年是国家科技部开展“2007-2008年度全国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科技局全力以赴,积极寻求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支持,同时主动与区有关单位协调,就全区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5个二级指标的12500字的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申报材料。12月底,从科技部传来好消息,我区第6次荣获“全国科技先进城区”称号。

2、申报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在省、市地震部门支持下,年初,区科技局参考了往年市局以及其他县区的申报材料,结合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特色,认真梳理,对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开展了2008年度工作总结以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编制了《区科技局2008年度防震减灾综合评比材料》,共分区情简介、行政综合管理、安全民居工程、地震应急工作等六个方面,结合照片说明以及各种档案材料,上报国家地震局参加评比。6月,国家地震局正式下文,申报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区科技局在全市三县四区中唯一荣获“国家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3、参加省科技厅开展2007-2008年度的科技局工作考评

按省科技厅要求,科技局总结了2007-2008年开展的科技工作,填写科技考核相关数据,总结尤其在通过引导自主创新、服务科技企业、创建科技平台、争取科技项目、开展科技统计等领域积极开展的工作;通过与高校、企业联系,全力探求科技成果转化之路;建立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成长发展;主动为企业服务,协助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等方面的经验。2月,经过省科技厅考评,区科技局荣获2007-2008年度全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全面推进科技工作

1、加强对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通过专利申报服务、申报政策法规宣传与协助等方法,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申报企业解决困难。2011年共有15家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已有10家通过认定,目前按新办法申报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7家。

(2)建立区专利窗口。与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建立了区专利窗口,为辖区内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快捷的专利服务,大力推动我区专利申请与保护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今年,全区申请专利817件,专利授权数为34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为120件。

(3)全力组织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按照市里统一布置,以宣传科技发展为目的,选择了六家设计单位共十个设计方案,突出新颖、体现创新思维,精心优选方案。挑选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受到广泛好评,完成了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展现科技风采的任务。

(4)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统计工作。经调查统计,我区2008年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共获得所得税减免优惠约2000万元。

2、加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服务与管理。加强服务中心管理,在孵企业安达数控公司已成功“毕业”,搬迁至自建的“安达科技产业园”,开始产业化生产,成功孵化。及时调整楼层,拿出两个楼层近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向初创型科技企业出租,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近期已成功引进怡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润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入住孵化。我局正大力宣传,积极联系引进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重点帮助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型科技型企业。

3、认真组织《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意见征求和修订工作。组织合工大、江淮、紫金制管、安凯等各高校、企业代表、专家对《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提出了30多条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意见,对《市科学进步条例》的修改制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开展了对辖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研究所等进行调研。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就建立成果转化平台、与科技企业结对互助等问题多次磋商,初步建立了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并在下一步推动企业与学院、科研小组的直接交流问题上有了较为明确的工作思路。通过努力,我局与合工大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下一步将进行企业与学院乃至科研小组的直接对接,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1、积极应对肥东梁园地震。4月6日肥东梁园发生Ms3.5有感地震,我区有震感,我局第一时间请示震情,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展开震情值班,接听来电,耐心解释,安抚群众,平息谣传,全区很快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2、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利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以“加强防震减灾意识,促进安全民居建设”和“加强震灾防御、保障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节目,于9月7日起每周五定期播出,主要介绍地震科普、防震抗震等知识以及全区科技工作动态;利用科技信息网防震减灾专栏,刊载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组织学生适时利用电化教室和课外活动,开展地震科普讲座,召开防震减灾班会。

3、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阵地建设。大圩站将观测不方便的新民村深水井调整到余墩村,并设立了《地震前兆观测知识》和《地震群测群防注意要点》标识牌;增加了三个固定的地震科普宣传栏(镇政府、余墩、晓星小学);增设两名现场兼职观测员。在市地震局的关心协调下,我区正式接收烟墩镇群测群防信息站的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4、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月,分别对市四十八中和五十六中两所被评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学校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赠送科普图书1000多册。四十八中编制了《市四十八中防震减灾工作评比材料》,参加省地震局评比。

5、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各级地震应急机构,修订完善了各级应急预案,全区应急工作基础得到较大提升;8月,启动了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区60所中小学159栋校舍进行了初步排查;区财政预拔100万启动资金,用于校舍的鉴定,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如期完成,目前正在开展校舍加固设计招投标工作;率先在芜湖路街道曙宏幼儿园成功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示范演练活动;9月,全区42所中小学和区机关大楼都进行了疏散演练。

四、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1、多形式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科普教育,着力提升城区居民科学素质。一是深入推进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义城镇农贸市场和芜湖路街道组织开展全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科技奥运”、“日全食”“防震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安排50块科普展板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和镇街村居巡展;组织50名母亲带着孩子一起参观市科技馆,开展智慧宝宝科技游;向干部及群众发放科普小册子10000份。二是开展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组织20块科普展板进校园巡展活动;组织600多名学生听取科普报告会3次;组织选手参加2011年市2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占全市(包括市属高中)获奖面的20%;第四十六中代表队在刚刚结束的2011VEX澳大利亚悉尼国际机器人公开赛中荣获了最佳能力奖和最佳编程奖。

2、加大科普投入,提升科普宣传能力。一是新增科普画廊20个、200多米,覆盖了各村居及大的住宅小区。二是在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栏目,每周五定期播出。三是购买各类科普图书2000余本,帮助社区和学校充实科普阅览室;为各村居及农技协科普宣传员征订110份2012年科技报;与市四十中联合创办机器人工作室;支持师范附小装备400多平米的科技长廊,积极打造科普示范点。

3、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科普示范活动。按照市科协的“五个一”标准(即有牌子、有组织、有场所、有阵地、有活动)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科普工作基础。目前,省科普示范社区有1家,市级科普示范单位8家,市级科普示范学校2家,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家,还有4家正在申报市级科普示范单位。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指标。按照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分解任务,增强服务,加大自主创新推进力度,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使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47家;专利授权数超过209件(发明专利达到70件)。

2、建立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体制。在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我区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措施,坚持边试行、边完善,力争2012年完成推进科技进步及自主创新体制主体框架搭建。

3、实施重点培育计划。在中小科技企业和汽车配套科技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和1-2个重要课题,选择研发力量较强的课题组,主动联系,力争与高校研究团队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快课题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自主创新培训工作。举办2-3次自主创新理论培训班,加强对企业管理团队和科技研发团队培训;联系2家以上自主研发意向强的科技企业,邀请相关专家重点指导服务。

5、加大科普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把工作重点放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四个主要人群上,加强经常性的科普工作,打造科普平台,继续做好科普之声,科普网络栏目,举办科普讲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加大争创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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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篇7

一、城南经济新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促进高邮经济发展的强劲助推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新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产业层次偏低。主导产业仍为传统产业和一般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集聚度和关联度不高,企业间上下游配套、一体化发展的产业链条还没有形成,园区经济还没有从企业的空间聚集转变为真正的产业集群;二是发展空间受限。新区土地供给困难,土地规划性质是农业用地的也不能作为工商业用途使用;三是经济外向度较低,外向型企业不多,利用国外资本、技术的能力不强;四是功能配套不全。新区的定位是“城市新区”、“工商新区”,但城市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城市功能比较单一,偏重工业化,吸引高端产业和高级人才的软硬环境欠佳,第三产业发展不充分,知识型、科技型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不发达。

二、加快新区转型升级的对策措施

以科学规划指导转型升级。根据高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区发展方向,借鉴外地城市新区提升经验,坚持工业化与城市化“双轮驱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业并举”的发展方针,加快推进从“建区”到“造城”的战略转型。科学修编符合高邮实际要求“一体两翼”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的总体规划,立足更大范围、站在更高起点、着眼更长时限,谋划更好发展;邀请国内外知名公司对新区产业策划、空间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多方论证,形成商务配套区、商住区、工业区、物流园区等功能区,避免无序布点、无序开发。同时根据发展实际,有计划地调整规划,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全面优化二产推进三产。

以特色园区培育助推转型升级。整合资源,引导特色园区建设,充分认识走“错位发展”、“特色制胜”的路子是加快新区发展的必由之路,努力构筑与开发区错位发展、互为呼应、齐头并进的发展新格局。建议打破地域局限,站在全市统筹发展的高度建设新区特色园区,要继续重点引导新区向“名、特、优”方向发展。

以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通过加快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一批科技研发中心、一批创业孵化中心、一批创业风投基金,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构建科技研发平台。新区要通过政产学合作,建成一批科研机构,共同构筑区域创新平台。二是提升创业孵化功能。以加拿大客商投资的科技孵化器为起点,积极构建从孵化到规模化生产的完整科技创新服务链条,形成新区的高科技产业集聚区。三是集聚一流科技人才。积极实施省“双创计划”、扬州“绿杨金凤引才计划”,引进一个人才,带来一个团队,带来一批项目,带活一个产业的思路。

以招商引资促进转型升级。充分依托载体创新平台,放大优势,主动出击,着力招引一批特色产业项目。一是强化产业招商。按照产业定位,坚持集聚、集群、集约,积极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强化产业集群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重点是消费品工业类项目,牢牢锁定世界500强、国字头、中字号大企业。现代服务业方面,研究出台鼓励政策,大力实施服务外包、创意设计、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新兴业态,通过一批特色产业的辐射带动,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旅游文化产业、软件产业。二是强化专业招商。进一步加强招商、谈判、捕捉信息等专业培训,全面提高招商能力。三是强化企业招商。切实把企业招商作为重要抓手,在引导企业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全面催生“葡萄串效应”,促使产业链高新化、高质化、高产化,努力把新区建设成为科技含量高、产业特色明、集聚效应好、生态环境优的转型升级示范区,为全省后发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创造经验,提供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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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体现政府基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支持重点和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科技部按照国家经济、科技总体发展需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编制了《20__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本年度指南按照国家经济、科技总体的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遵循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地可持续发展,按照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针对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创新基金将突出国家目标,围绕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宏观引导。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重视原始性创新;坚持市场导向,运用市场竞争与合作机制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效率与效益,培育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意把握国际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支持有重要商业价值、有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的产品,使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入世后技术壁垒的挑战、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体现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企业家及创新人才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关注企业家精神,创造环境、优化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潜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社会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关注对国家资源、能源的高效、合理使用,对环境的保护。

20__年度创新基金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重心前移,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促进技术转移;

支持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以直接促进、支撑、服务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支持产业积聚、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等以企业为载体市场行为的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的建设;

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发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倡导循环经济范式,支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资源的技术产品,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的技术产品。

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坚持市场导向,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本指南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由科技部另行。

没有列入《指南》的项目,企业也可以提出申请,《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企业不要申请。

申请者必须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将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审查筛选过程规范、严格,只有创新水平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方有可能获得创新基金资助。

20__年度创新基金不支持的项目在本指南各领域项目前言或项目中明确标出。申请基金项目的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中心坚决反对中介机构利用为企业准备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的过程,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高额回扣的做法。我中心不与任何一家中介机构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的业务联系,没有一家中介机构会得到我中心的特殊对待。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准备无论是由中介机构代完成或是由申请企业自己独立完成我中心都将一视同仁。

二.基金项目审批采取流水作业,链式操作,计算机管理,相互制约,所有项目均需通过专家组评审或独立评估机构的评估,经过竞争择优的程序,选取支持的项目。所有支持的项目均需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决定。申请企业一定不要轻信某些“能人”自吹与基金管理中心某人有特殊关系,项目能够得到照顾的说法。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份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材料有造假内容,查实后将会得到严厉的制裁,直至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四.基金管理中心迄今为止未组织过任何形式的收费宣传活动,也不打算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收费宣传,基金项目执行企业对此类宣传活动都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论企业做出何种决定,都不会对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产生任何影响。

五.基金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申报基金项目有关信息均应通过书面方式方能有效。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推荐单位或申请企业到中心来谈项目,如确有需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方式与我中心取得联系。

六.未被批准立项的项目,只有本项目申请企业和项目推荐单位可通过基金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因未批准立项而可能对项目申请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基金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医药

三、新材料

四、光机电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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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2014年度中国服装成长型品牌工作将进入到严苛的评审环节,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3月在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进行公示,“2014年度中国服装成长型品牌会”也将于CHIC2014期间在北京举行。(李亚静)

白马再启“服装梦”之旅

近日,以“服装梦,在路上”为主题的广州白马服装市场开业21周年庆典拉开帷幕。当地各级政府、行业协会领导,越秀集团及越秀房托领导,白马客户代表,白马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共200余人见证了这一难忘时刻。

活动颁发了白马“年度十大新锐品牌”、“年度营销创新大奖”以及“年度慈善人物”等重要奖项,举办了“白马优质品牌2014春夏新品时尚秀”,并为庆祝白马官方微信粉丝数突破2万大关举行了纪念仪式。

活动中主办方别出心裁地采取“线上”与“线下”大联欢模式,线上推出两波“把温暖带回家―白马特惠季”及“21周年庆大促销”活动;线下则在2013年12月中下旬到1月8日举办“白马品牌服饰嘉年华”,在正门广场举行动态走秀及静态展示,品牌推广与节前促销双管齐下。另外,在天河商圈及白马中庭组织“白马服装2014新春特卖汇”,以促进销量提升。

白马总经理程九洲深度解读了“服装梦”,认为白马“服装梦”的核心就是品牌梦,同时也是全体白马人共同的梦、不断探索的梦。(李亚静 朱丽秋 沈静)

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开启南北市场合作新模式

1月18日,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开业庆典仪式在西柳中国商贸城举行,海城市副市长、海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范静国,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胡衍虎等领导和嘉宾出席活动,并为进口商品馆开业揭牌。

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是两地市场首开官方投资合作的实验项目,也是首家专营义乌进口商品的东北地区总机构。2012年开始,通过两地官方领导多次互访和卓有成效的贸易对接活动,全面开创了两地区域合作的崭新局面,双方合作的义乌西柳小商品城项目成功签约落地。商品来自亚洲、欧洲、非洲等共计53个国家和地区,经营包括珠宝玉器、工艺品、食品(红酒)、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等10余大类1万余种特色商品。

西柳作为义乌的下线市场和黄金客户,长期以来为义乌商品辐射东北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本次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的开业运营,更是首开西柳市场官方投资参与市场经营的先河,迈出了市场建管会探索企业化改革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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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市长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分管线同志共同努力,科技创新工作稳步推进;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工作有新突破,取得了一定成绩。下面分六个方面汇报:

1.加强项目申报,培育科技型企业。一是申报科技项目。上半年,申报待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10项、星火项目4项;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5项;省级农业成果转化项目2项;省级面上科研项目6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强专项4项;省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项目2项。已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5项,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2项,省重大科技专项3项。二是申报新产品项目。上半年,申报待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1只;国际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2只;省级新产品26只。已批省级以上新产品9只,其中国家级2只。三是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上半年,申报待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专利示范企业4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市科技型企业35家。已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市高新技术企业3家;市科技型企业35家。四是申报各级科技机构。上半年,申报待批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家。五是申请专利。上半年,全市专利申请数734件,专利授权数124件。

2.成立技术转移中心,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2月底,成立了大学、工业大学、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五所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下发了技术转移中心基本情况并征集技术需求难题,开展*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合作等活动,并与大学进行了科技合作洽谈。上半年,巴贝、川科等2个项目与高校签约,*等3个项目拟定合作协议,一批科技需求项目正在商谈中。

3.搭建“一库三平台”,强化工作载体。起草了《市科技项目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了《市科技局科技信息库系统管理试行办法》、《市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及奖励办法》等“一库三平台”实施方案。实施企业科技联络员制度和企业科技工作不定期会商制度,走访企业563家,发放联系卡563张,回收546张。目前,全市企业科技信息库正在调试,近期可正式运行。

4.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一是申报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起草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申报材料,联系争创有关事宜。二是组织科技产品展示。在调查和协商基础上,起草了《今年中国()国际电机及配套技术设备展览会的筹备工作方案》,现已发出中国电机博览会邀请函。科技产品展示厅已实施招投标,正在抓紧建设中。三是推动纺织服装科技创新。开展纺织服装科技创新合作活动,与香港理工大学就领带花型自动识别系统软件研发,绢丝混纺面料新产品开发,音膜蚕丝布、高强度化纤布的研制达成初步合作研发意向。四是调研硅藻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通过走访企业,了解硅藻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企业、科研人员召开座谈会,讲对策意见,形成调研报告。

5.加强科普宣传和科技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今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共展出抗震救灾、科普知识宣传等展板450块次,发放科技资料2万多份,接受咨询5千多人次。二是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科技宣传。借助市内新闻媒体和“科技网”、“网上技术市场”等网络,大力宣传、普及科技知识。三是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在完成科技特派员工作统计和省科技特派员团队结对项目调研的基础上,上报我市关于省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试点申请材料。四是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和科技局干部职工进行科技业务培训2期。

6.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目前,各级生态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新成立了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3个项目列入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今年实施计划,5个项目被列入今年度市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并对有关项目进行了一次督查。“1511”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深入实施,推动了全市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总的思路:以“一库三平台”建设为载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月”活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迎检工作,抓实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市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年度执行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一库三平台”建设。一是运行好科技创新信息库。及时掌握企业科技创新动态,为开展科技创新提供决策依据。二是继续搭建技术转移中介平台。争取更多的科技资源转移、流动到,满足企业技术需求,解决技术难题。力争新建校企联姻30家,完成签约项目8-10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技术转移中心2-3家。三是继续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力争新批省级研发中心1家,市工程技术中心6家。四是以项目平台建设为载体,积极申报科技项目。争取新上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0项,专利申请、授权量增加10%以上,新批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科技型企业。

2.重点实施“科技创新月”活动。一是组织好今年中国()国际电机及配套技术设备展览会,提升我市电机产业技术层次。二是建设好科技产品展示厅。组织我市科技产品集中展示,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三是争创中国小功率电机生产基地,适时召开新闻会。四是召开科技合作恳谈会,实现高校和企业技术对接。科技创新月定在11月份。

3.攻克四个共性关键技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一是领带服饰产业上,争取与香港理工大学的领带真丝合作项目有实质性进展。二是装备制造业上,实施好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的战略合作,促进我市1千多家电机企业提档升级。三是机械制造产业上,通过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拓展新领域。四是硅藻土开发与研究上,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高硅藻土资源附加值。

篇11

这组彰显承担项目企业技术实力的“信心数字”让人为之一振,也让企业对创新基金更多了一份期待。

创新基金是我国第一个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以资助初创期和成长初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为切入点,主要支持处于种子期的技术项目。

1999年,在亚洲金融危机肆虐中国大地时,创新基金强势启动,如同一针强心剂激活了许多陷入泥潭的中小企业,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缺血”。 为给成长性较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2008年又设立了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围绕每年度国家和地方在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进行资助。

蓦然回首,在十多年的风雨兼程之路上,创新基金助力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了创业梦想,也成了它们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见证了创新基金的“魅力”,各省也竞相为所辖区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更多创新基金的支持,为中小企业架桥修路,为当地的创新体系培育源头活水。作为中部地区的创新主力,近年来,湖南创新基金的立项项目和资金迅速增长,不断刷新纪录。

2008年,全省立项112项、获得资助经费6118万元;

2009年,全省立项293项、获得资助经费18365万元;

2010年,全省立项359项、获得资助经费26230万元;

2011年,全省立项390项、获得资助经费27231万元;

2012年,全省立项436项、获得资助经费34435万元;

……

如今湖南的创新基金工作已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被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列为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实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制试点单位、创新基金项目联合评审试点单位。2012年湖南立项数和经费数均列中部第一,全国第四,仅次于浙江、上海、江苏。

在创新基金的“资”润下,湖南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扶持了一批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创新能力正在显著提高,并日渐成为促进湖南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牵引力。一些曾默默无名、蹒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跻身创业板或叩响“新三板”的大门。截至2012年,湖南共有13家企业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成功上市,40余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

创新基金如同一颗颗希望种子,在三湘大地不断迸发力量,助推湖南科技型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孕育的源源不竭的创新资源和创新动力,奏响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战略强音。

1999年,当创新基金落地湖南时,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持观望和怀疑态度,如今这股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各类创新基金项目在三湘大地“遍地开花”。作为创新基金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湖南省科技厅既见证了创新基金在湖南“由点成面、带动一片”的蝶变过程,也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寻求管理上的突破,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基金发展之路。

创新基金是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催化器”,许多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都迫切希望将创新基金收入囊中,但创新基金的经费又是有限的,如何将这块蛋糕分好成了各省案头的工作重点。湖南实施创新基金以来坚持的原则是在“放大”自身创新基金 “份额” 的同时,力求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创新基金启动以来,湖南根据国家产业发展重点,一直致力于结合本省的资源、产业和技术特色,重点在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内挖掘项目,在产业链环节上选择项目,以期“育苗造林”,打造湖南优势产业航母。2009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三大技术领域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6.21% 。近几年,这三大技术领域依旧占有巨大份额。在一大批围绕主导产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崛起后,湖南部分优势产业也在谋求新的跨越。长沙高新区因势利导,意欲打造“中国工程机械之都”,湘潭先进矿山装备产业集群2011年获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产业集群首批试点单位……

除产业支持有倾斜外,湖南在支持企业的选择上也很“挑剔”, 重点选择极具潜力的项目进行培育。

产学研合作是将科技成果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好方式,为此湖南将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作为优质资源库,每年从中推荐一部分企业作为创新基金支持的后备企业。目前,湖南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产学研合作项目已占40%以上。

此外,各级创新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员也深入各类企业摸查情况,挖掘有潜力的企业作为创新基金资助单位。株洲市科技局计划科科长成钢表示,株洲在实施创新基金工作中实行“三个不”: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未推荐的不支持、未通过现场考察的不支持、企业负责人行业信誉低的不支持。

经过严格筛选,一批企业在最需要支持的阶段脱颖而出,成为创新基金的资助对象,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和雪中送炭的放大效应。

创新基金创立之初,还处于“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尴尬境地,而湖南轰炸式的宣传打破了这种尴尬局面。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肖秋良对最初创新基金的宣传记忆犹新:专门设立长沙高新区科技兴贸与产业发展网、长沙高新区政企通短信中心、长沙高新区科技计划工作QQ群等平台,并通过信件邮寄、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为企业传递相关信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上门对创新基金指南中重点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开展劝服工作,动员企业积极申报。在一系列宣传攻势下,创新基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企业对创新基金的认识也不断加深,申报的积极性和热情也越来越高。

在提高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热情的同时,湖南又在申报工作动态、注意事项、条件、流程等方面积极地为企业释疑解惑。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05年成为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除了每年进行多场创新基金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推介活动外,还多管齐下,组织各类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以此提高企业项目申报水平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此外,中心还到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专题讲座,扩大创新基金的影响。

类似的宣传和培训在株洲也同样全面铺开,成钢告诉记者,以前是被动地等待企业申报项目,现在变被动为主动,在加大创新基金宣传力度的同时,还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在这样的互动下,科技局与企业的距离不断拉近,每年春节一过,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会主动询问相关情况。申报创新基金俨然成为了中小企业的一种“习惯性思维”,创新基金变成了企业创新的一种符号。

2009年,湖南省科技厅在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创新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为主导,联合项目组织机构、服务机构及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共同作业,构建 “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执行机构具体运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框架,形成了多层级的创新基金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基金申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很多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没有专职人员,不熟悉申报程序。为此,中心充分发挥了在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注册中的服务职能。”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服务机构有充足的工作经费,一些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还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补助。2009年,长沙高新区出台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每年向每家服务机构提供5万元基本工作经费,并以各服务机构通过管委会每年推荐上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项目15项为基数,每增加1项奖励4000元经费,同时根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金额,按3‰的标准奖励相应服务机构。”

同时,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湖南制定了《科技中介机构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服务业务的有关要求》,杜绝中介服务机构过度包装项目申报材料、采用高额提成方式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或者打着科技部门的牌子高价收费承接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创新基金申报的评审,湖南将专家评审作为重要环节,在项目评审和论证时,实行“背靠背”的专家评审方式,以此减少在项目评价上的人为干扰因素,确保申报立项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鼓励和规范双管齐下,让多方力量参与到企业申报实施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咨询、服务、评审工作中,确保了申报项目材料最大限度符合国家规范,提高了项目申报成功率。

设立创新基金的目的绝非仅依靠它本身,更大的意义在于“借鸡生蛋”,希望利用这有限的资金吸引更多其他资金,发挥 “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在湖南,这种作用正在被不断放大,政府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将自身的力量衍生成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参与的融资合力,让企业融资的雪球越滚越大。

为与国家创新基金匹配,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005年湖南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省级和地方专项资金,以地方基金的形式为中小企业增加了更多的政府力量,让企业有了更大的信心和勇气与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谈判。

“企业成功申请创新基金,再加上地方基金的支持,这本身就是对企业实力的一种认可,也让很多之前‘心动难行动’的观望金融资本敢于‘行动’起来。”肖秋良告诉记者,近年来,高新区着力建设融资平台,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支持创新基金项目。已引进各类风险投资机构28家,发现和培育更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上市资源,如今已有28家企业进入长沙市重点扶持上市企业名单。

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设立了专门课题对获得创新基金支持过的企业进行创新能力调研和评价。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此项工作,能够发现一批高成长性的项目,采取整体打包的形式向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推荐,有效发挥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方位的促进作用。

通过各种力量的整合,湖南创新基金的引导比达到了1∶15.1,真正发挥了 “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

雪中送炭、如鱼得水、锦上添花、四两拨千斤……湖南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如此评价创新基金的作用,他们把获得创新基金的支持当作一种荣誉和创业的动力。13年来,湖南省创新基金的实施成就了无数人才的创业梦想,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收获了一批领先行业的科技成果,培养了一群现代市场的“小巨人”。

在湖南一批知名高等院校里,拥有许多前沿的科技成果,但这些成果大部分待在实验室里鲜为人知。而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就像一针兴奋剂,激发了科技人员的研发热情,快速有效地实现产学研结合,让一大批科技成果成功走出实验室进入市场。

2000年,中南大学首创“学科性公司制”,并出台《中南大学技术入股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国家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政策的实施办法》,以求技术向产业转移。在中南大学前校长黄伯云眼中,“如果科研人员没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将是学校人力资源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转化和产业化,将是学校国有无形资产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实验设备不能充分利用,将是学校国有有形资产的最大流失。”

与此同时,在高校密集的长沙高新区,已建成8个孵化器,入驻企业达一千多家。肖秋良介绍,2012年长沙高新区孵化器培育的数十家企业获得了创新基金的扶持。

在海外留学人员纷纷回国创业的背景下,长沙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热情也居高不下。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博华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奥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多家由“海归”创办的企业均得到过创新基金的资助。其中,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诺生物)2012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市值近6亿元。不过在三诺生物总经理李少波心中,还有比6个亿更大、更有意义的资金——200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70万元和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80万元。“如果没有关键时刻的国家创新基金,就没有今天的6个亿。”创新基金引起归国留学人员的广泛兴趣,也增强了他们创业的信心。

借力创新基金,湖南的创新创业氛围日渐浓厚,一个个孵化基地应运而生,一项项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一位位知识分子成长为叱咤风云的年轻企业家,一家家科技型企业脱颖而出……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就是一个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成长起来的“小巨人”, “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获200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结束了该奖项连续6年空缺的历史,打破了国外长期垄断航空制动材料市场的局面。2009年,博云新材A股在深交所发行上市,成为继山河智能之后中南大学的教授所打造出的第二家上市公司。

湖南英捷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2001年成立之初,就成功申报了“粉末注射成形技术生产精密不锈钢、铁基、高比重合金异形零件”创新基金项目,50万元的“资”润就像一场及时雨,为企业注入了生命活力。2009年,“粉末注射成形制备异形、精密、复杂零部件”再获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公司成为第一批湖南省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如今,公司年产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2000余万件,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而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要面临技术风险,有着更多的生存和发展危机。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体制使其不愿向既无抵押能力、又无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技术链与市场链的断裂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必须面对 “死亡之谷”。在这一阶段,很多创业者把梦揣进兜里,流着泪告别昨天。对单一创业者来说,这可能仅是个人资金的浪费,但对众多创业者来说,这些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不仅浪费大量资金、智力资源,也挫伤了创业者的激情。

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因势设立,实现了我国企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转变——由“抓大放小”到“大小并重”,帮助困境中的企业顺利跨越“死亡之谷”。

株洲三新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新公司)在创建之初,就凭借创新基金资助才顺利渡过难关。

2000年, 10多个下岗工人在一个小车间里庆祝三新公司成立,他们只为了一个目标:自主研制出中国第一台高档水墨印刷机。2005年公司研制出了第一台伺服传动机,用软件控制系统代替齿轮传动,大大提高了印刷的精准度,2005年该产品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国内首创、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然而,当他们豪情满怀准备把成果转化为产品时,却陷入了资金短缺的绝境。

没有资金的注入,再好的成果也无法转化成产品,公司的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就在公司一筹莫展时,创新基金雪中送炭。2007年在株洲市科技局的帮助下,公司自主研发的“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获得了国家创新基金45万元的无偿资助。

2009年,公司自主研发的 “一体化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再次获得创新基金的青睐,成为第一批获批的重点项目,140万元的无偿资助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希望。

2012年公司销售收入已突破亿元大关,年销售收入15亿元的目标已写入规划。面对这喜人的成绩,三新公司副总经理孙逢翠告诉记者:“今日信心满满的三新也曾险些踏入‘死亡之谷’,要不是当年政府的大力支持,科技部门的积极引导,创新基金的扶持,公司还真走不到这一步。”

三新公司的成长经历在湖南并非个案,许多企业是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才跨越了“死亡之谷”,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湘潭科创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负责人郭定军虽有好的项目,但缺少资金,发展困难,后来企业被引入到园区发展,申报了创新基金,顺利渡过了“死亡之谷”。

2006年获立项支持的湖南中野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也已由当初的小企业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500万元、发展势头良好的现代科技企业。

长沙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有色院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成长为产值过5000万元的公司,企业规模相比立项前已增长近10倍。

……

创新基金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是对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的肯定,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创新能力。

株洲南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机电)就是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一路创新、一路前行。

自2004年成立起,公司就坚持自主创新的理念,力求产品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此,公司不断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自主创新。2007年公司自主研发的“数控涨型机”获得创新基金50万元资助,2010年“数控包带机”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再次获得150万元创新基金的扶持。“这些资金虽然不能解决研发中遇到的全部问题,但给了我们信心和底气。”在南方机电总经理朱永隆心中,公司与创新基金的关系犹如千里马与伯乐,在伯乐的鼓舞下,千里马才能快马加鞭、一展宏图。

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公司坚定了自主创新的信心,不断研制出先进实用的系列成套数控电工装备,大大提高了我国电机生产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部分产品已成功实现出口。

在创新基金的推动下,企业不仅突破了技术难关,更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目前湖南省共有13家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

2012年7月,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成为湖南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重点支持的企业中成功上市的公司之一。公司董事长罗建文说:“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了企业自身的价值。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已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

科技型中小企业“始于技术、成于资本”,创新基金相当于一根撬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杠杆, 通过杠杆效应破解了无数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创新项目的获批相当于给企业贴上绩优股的标签,这让各方观望金融资本从心动到行动,纷纷参与到创新及产业化的大循环中,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气血丰盈”。最终,企业破茧成蝶,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据统计,2011年湖南848个处于监理状态的创新基金项目共新增到位资金613642万元,其中创新基金到位38555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9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25382万元,金融机构贷款200230万元,其他资金29975万元。创新基金的注入,给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和技术创新增添了活力,有效引导了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活动中来。

13年来,创新基金的作用不仅在于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扶持大批项目,培育造就了一支懂市场、善管理、会经营的企业家队伍,一支从单纯科研转为科研开发兼经营的科技人才队伍,一支对科研开发、企业管理和市场经营有更深理解的科技中介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这对湖南未来的发展是一笔无法估量的财富。

播散希望的种子,终将收获硕果。在政府的引导下,湖南创新基金的发展已傲首中部,位居全国前列。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一大批中小企业正在做大做强。但这只是湖南发展创新基金万里的第一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要实现创新基金发展的新突破,任重而道远。

2005年前,湖南共有省科技厅、长沙高新区、株洲高新区、湘潭高新区等四个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单位,这些单位直接对国家科技部负责,拥有项目直接推荐的资格。但此后政策调整,全国只有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创新基金项目直接推荐资格,其他地区高新区的直推资格陆续被取消,逐步纳入各省科技厅统一把关。长沙高新区作为全省创新基金发展的领头羊被取消直推资格后,损失惨重。“这样的调整,让全省的创新基金项目有了数量上的限制,以前我们的立项率占全省的60%至70%,现在只有40%”。肖秋良告诉记者,“没有直推资格,就不负责项目的验收,而上级单位对地方企业和项目不够熟悉,导致项目资助缺乏针对性。”

目前,长沙高新区正着手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获直推资格而努力。

因为数量上的限制,从质上取胜成了湖南未来的着力点。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的质量,湖南各市州科技部门以及国家级高新区把申报创新基金项目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指定专人、设立专门机构做好项目和企业的筛选与申报辅导工作,并建立多层次严格把关的项目选择机制。“不仅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查,同时要加强对欲申报项目的初审,部分项目还要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湖南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要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准确把握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向很重要,为此湖南将加强对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的跟踪,从中发现一批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使申报的项目体现湖南的优势和特色。

每年,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热情很高,同时也存在不重视后续监理验收工作的现象。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湖南因未重视监理、验收工作而无法继续实施被终止的项目有76个,占立项项目总数的5%。

“企业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难免遇到挫折和失败,但过多的失败也会使信心受到打击,对创新基金也是一种流失”。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发了成钢这些一线人员的思考,也引起了省级主管部门的重视。

湖南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不再局限于简单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而是深入跟踪了解省内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要求监理服务机构深入立项企业进行现场监理,及时准确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项目监理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功率。

近几年,创新基金项目的金额不断提高,但与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如何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湖南创新基金工作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肖秋良表示,长沙高新区接下来将进一步探索科技金融改革机制,引导和鼓励银行、信用社和担保公司突破传统贷款方式的制约,逐步实现知识产权、股权、销售合同抵押以及信用保险等方式贷款投资。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形式,是推动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动机,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湖南将重点探索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此为种子基金,引导、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和创新风司。健全全省创业投资体系,把科技创业企业、创业投资、创业板连接起来,在早期发现和培育更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上市资源。同时也通过资本市场,使一大批科技企业能够快速做大做强。

湖南创新基金项目很大程度上是支柱产业的配套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土优势和特色,湖南将继续朝着这一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