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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会议纪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22 09:27:56

脱贫会议纪要

脱贫会议纪要例1

2017年7月3日以来,xx镇纪委认真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座谈会议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及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xx镇纪委坚守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为我镇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xx镇地处xx县最西端,是县内边远山区乡镇,xx镇总人口约x万人,国土面积 x平方公里,下辖x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其中xx村为“十三五”省级贫困村。全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x人,其中已脱贫x户、x人,未脱贫x户、x人。

二、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情况

(一)贯彻会议精神不懈怠。中央、省、市、县纪委扶贫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2017年7月4日,xx镇迅速召开全体镇村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并强调xx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8年3月9日,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春季攻势”行动的重要任务。

(二)出台工作方案定措施。成立xx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xx镇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等四个方面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下发《xx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一是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二是全面排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三是严格制定作风问题整改方案。

(三)惩治问责零容忍。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对未按期完成脱贫任务或在脱贫考核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被脱贫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帮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对帮扶单位和干部严重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责任。责任追究从问责直至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7月3日以来,xx镇纪委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x件,立案x件,给予党纪处分x人,运用第一种形态x人次,副科级谈话提醒x次。

(四)开展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xx镇纪委高度重视,对全镇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和治理扶贫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8年4月7日,xx镇纪委召开了镇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动员大会,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会上下发了《xx镇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登记表》、《xx镇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汇总表》。在一周时间里,xx镇x个行政村在镇纪委的牵头下,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及帮扶干部共同进村入户查阅各小组出纳的账目,并到贫困家中了解贫困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在扶贫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有无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并直接用于扶贫项目和帮扶对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通报曝光方式单一。一般只在镇政府大院和全体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曝光。没有在农村、群众身边开展警示教育,在农村的影响有限、农民群众的感知度低。

(二)监督检查不够聚焦,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不敏感,不善于抓要害,发现贫困户精准识别等脱贫攻坚中的业务和工作性问题多,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少。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一是增加通报曝光的力度,将要求村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在村部公示栏进行案例通报曝光。

二是对办理的案件要进行深层次的探究和分析,注重发现和解决源头性、根本性的问题。

 

 

脱贫会议纪要例2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7月3日,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一)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

市纪委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

同志在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

组织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风室负责人,市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委局机关副主任以上干部,各乡镇(街)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三)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部署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活动。排查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信访线索,区分办结、未办结、在办等情况,对未办结的重点信访线索由市县纪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督促限期办结。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线索处置大检查活动。成立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对全市2016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一案双查”情况进行督查,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加大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

对近期市县两级纪委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中发现的XX区X镇X村有关人员、XX县12名“第一书记”、XX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X起共X人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积极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以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基本情况

2016年至今年7月,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X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风景名胜区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条,查处问题X起,处理X人,党纪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其中,着力查处了XX区X街

外社区工作人员杜某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XX区X镇X村党支部书记X某违规收取群众费用,X县X镇X村妇女主任X某套取民政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XX县X镇农医所原所长X某骗取医疗保险基金,XX县X乡谭坊村村干部套取、私分农业补助资金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督查督办,有效传导压力。

我市紧紧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梳理出扶贫领域

项重点项目,对24项重点项目及有关资金进行多轮“拉网式”重点检查和复核复查,有效传导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市纪委机关和有关派驻机构先后派出X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单独约谈、实地踏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如,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发现的X个违规问题进行了延伸查处,收缴违规资金X元,处理党员干部X人;指导XX区开展了“人情保”、“关系保”复核复查,倒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象,共发现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线索X起,查处问题X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2人。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发现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中“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低保”等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集中的项目,组织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及时发现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民生、扶贫领域问题。如,XX区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机动式”专项巡察,追缴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

万余元,立案5起;X县通过对林业、农业系统惠民资金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X个,立案X起,移送司法机关X人。今年4月,市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对各县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风景名胜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进行了“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线索X余条。

三是突出问责追责,推动责任落实。

我市把问责作为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查处难、问责难的特点,动真碰硬,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和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尤其是“零问题、零报告”的,分级问责追责,形成了“链条式”责任追究模式。如,XX县因有关职能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失责,X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因该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假配套问题,X名县乡党员干部被问责。今年5月,市纪委机关成立X个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对各有关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情况,帮扶人员到位情况和遵守有关纪律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查处了XX经济技术开发区

某、X某等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多轮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如,XX区纪委对X镇X村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力问题,追究了村第一书记贾某、党支部书记杨某的直接责任以及乡镇驻村班子成员刘某的领导责任;XX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对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基本称职的X名第一书记,根据本人态度,县纪委约谈X人,全县通报X人并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从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用。

今年,我们对2016年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下发了《2016年全市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通报》。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批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对通报的问题,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扶贫领域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清、执纪问责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

少数基层单位党委(党组)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还没有思深悟透,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工作的举措不到位,检查工作重形式、走过场,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能力和水平还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敏锐性,查找的问题大多停留在作风不实方面,没有盯住基层办事办证和执法检查等单位,没有聚焦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发现问题渠道不多,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

二是工作责任还不够明晰。

扶贫领域问题大多涉及项目资金,但是在市级层面,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还存在脱节的问题,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对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导致情况不清,责任不明;对扶贫民生资金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特别是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大部分问题只在事后检查才发现。在乡镇层面,极少数乡镇未担负起扶贫民生资金项目监管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导致乡镇和村工作成效不佳。经过对全市各乡镇(街)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有的县区还不同程度存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问题、零报告”村(社区)。

三是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

少数部门单位重问题整改、轻问责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求及时整改,不主动提交问题线索,不愿处理人、不想问责干部,间接助长了问题滋生。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严,处理人偏轻偏软,也不进行责任倒查。各县区上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虽然不少,但执纪审查质量还不高,成案率比较低。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厘清职责、传导压力,问题导向、细化举措”的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助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开展一次专题约谈,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级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失责追究马上办、立即查。坚持刀口向内,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这一制度利器,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层层传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工作情况。

组织一次专题调研,组织市纪委班子成员对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以及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调研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履行职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归纳、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基本摸清我市当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执纪问责。

部署一次专项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线索处置大检查、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全面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的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对未办结信访线索进行包案督办;全面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规范处置办理程序;开展“一案双查”督查活动,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等。通过“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狠抓一次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办公厅刊发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脱贫攻坚督察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有关问题,一一对照,进行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对其中涉及的失职失责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市委巡察组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机动式”专项巡察中发现的X余条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倾向性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构建大工作格局。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更好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组织、宣传等多个部门的力量,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组织保障和舆论支持。同时,扶贫领域涉及的项目、资金往往点多面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时,离不开审计、财政、发改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建议省纪委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台专门的规定或意见,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构建大工作格局,形成“大合唱”局面。

二是建议强化“机动式”巡视。

脱贫会议纪要例3

2019年3月20日收到校党组关于召开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后,本人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召开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精神,深入学习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文件,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紧密结合巡视组反馈的两个方面4项个性问题4各方面28项共性问题以及**副主席在一届市委145次常委会上提出的9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反思,现将对照检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本人能够坚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待和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学习主动性不强。比如对社会兜底扶贫、医疗救助等本职岗位工作联系不紧密的政策理论的学习不够主动;工学矛盾处理不得当,把主要经历和时间放在抓学校综合改革和发展问题上,理论学习偏重于职业教育理论政策、党的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对脱贫攻坚工作,特别是教育脱贫之外的其他领域政策理论的学习时间少。

(二)工作落实方面。在教育脱贫工作中,本人能够坚持做到全面贯彻落实“三包”“两免一补”等政策,健全制度,合理规范使用“三包”经费,确保经费用到刀刃上,提升学生食堂伙食质量,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按照县级扶贫部门的认定结果, 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深入扎实做好35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智志双扶”工作,通过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使他们培养成为有文化知识、有就业技能的社会有用人才,带动家庭致富奔小康。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深入结对帮扶贫困户次数较少,与结对户拉家常、讲政策、树理想等方面的工作有所欠缺。本学期,深入结对户开展2次入户活动,送去了折合1000多元的物资,但由于语言上的障碍等多种因素,对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惠在何处、惠从何来”等方面的宣讲教育效果不太理想。二是“控辍保学”工作创新不够,措施不多,效果不理想。作为学校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本人一直把“控辍保学”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内容抓牢抓实,在学校经费预算中单列专项经费**万元,作为招生宣传、“控辍保学”工作经费,并在2018年底、2019年初深入县、乡、村、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总体效果不太满意。

(三)作风纪律方面。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 “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最前面,深入贯彻落实工作纪律、组织纪律、政治纪律、作风纪律,始终坚持“空谈误国 实干兴邦”的理念,个人纪律和干部职工纪律两手抓、两手硬。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有时与学校工作联系不大的会议和文件,存在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二是工作中缺乏创新,在教育脱贫工作中存在措施制定不精细,对驻村工作的统筹协调不到位等现象。三是对本单位驻村队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缺少监督,安排部署得多,监督问效少。

(三)主体责任方面。本人能够牢固树立“脱贫攻坚全市一盘棋,没有局外人”的思想,把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各行业、脱贫攻坚各小组有效衔接,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围绕专业学科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方面到基层开展调研次数少;二是深入单位驻村点对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调研和指导次数较少。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政策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党性修养不够深。本人始终把党的精神,特别是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学原文、悟原理,但学习得还是不够系统、不够深入,有些时候轻视了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原则和根本作用,忽视了锤炼党性修养作为必修课,持续坚持和提升的重要性。

(二)工作创新不够,缺乏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随着工作时间越久,面对学校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敢闯敢试的锐气,缺少大刀阔斧,奋力开拓的精气神。随着年龄的增长,认为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敬畏,严格遵守、不越红线,但有时也会产生松懈、麻痹思想。深刻反思自身出现的这些问题,主要还是没有严格按照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工作,对自身建设、自身要求有所放松。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安于现状,思想上放松了自己。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脱贫会议纪要例4

       二、严格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抢抓政策机遇,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道路、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做到贫困人口应进则进、应退则退。严格要求全村党员干部深入各联系贫困户,严肃群众工作纪律,用心、用力、用情扶贫,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扰民、严禁“慵懒散拖”和不作为、乱作为。

       三、定期总结。定期对贫困户评议、项目工程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把看有关扶贫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实行动态化公开,是否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贫困户评议有无优亲厚友,扶贫资金使用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放在衡量每一阶段工作成效的首要位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及时跟进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全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加强信访网络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为了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反应的问题,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村进一步健全信访网络,规范信访举报、接待制度,设立了意见箱,建立了村镇协调配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1. 一年来,村党支部虽大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有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深化,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还不够强,勤政、廉政意识不足;不作为、慢作为等歪风依然存在。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对反腐倡谦廉工作认识仍不足,民主生活会、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等制度没有健全,导致在群众当中造成不良的影响;有的党员干部,由于长期不参加党的生活,没有自觉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村党支部人少事多,而且都是工作比较繁忙,制定的制度执行监督力度还不到位。

六、下步工作打算

脱贫会议纪要例5

       二、严格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抢抓政策机遇,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道路、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做到贫困人口应进则进、应退则退。严格要求全村党员干部深入各联系贫困户,严肃群众工作纪律,用心、用力、用情扶贫,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扰民、严禁“慵懒散拖”和不作为、乱作为。

       三、定期总结。定期对贫困户评议、项目工程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把看有关扶贫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实行动态化公开,是否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贫困户评议有无优亲厚友,扶贫资金使用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放在衡量每一阶段工作成效的首要位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及时跟进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全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加强信访网络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为了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反应的问题,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村进一步健全信访网络,规范信访举报、接待制度,设立了意见箱,建立了村镇协调配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1. 一年来,村党支部虽大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有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深化,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还不够强,勤政、廉政意识不足;不作为、慢作为等歪风依然存在。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对反腐倡谦廉工作认识仍不足,民主生活会、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等制度没有健全,导致在群众当中造成不良的影响;有的党员干部,由于长期不参加党的生活,没有自觉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村党支部人少事多,而且都是工作比较繁忙,制定的制度执行监督力度还不到位。

六、下步工作打算

脱贫会议纪要例6

通江县文胜乡谭坪村党支部书记徐某在确定2015年精准扶贫对象时优亲厚友,违规将本村一家三口人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并违规扣取粮食直补资金作他用,被县纪委给予处分1年。徐某被处分只是巴中严格执行精准识别相关政策的一个典型例子。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巴中市突出群众主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廉洁扶贫放在群众全程参与的前线。在精准识别上,积极推行 “十步法”(宣传发动、普遍调查、规模控制、农户申请、群众评议、初步公示、听取意见、深度核查、民主评定、公示公告),对有争议对象通过深度核查、竞争性陈述、投票表决,由村民集体决策。在易地扶贫搬迁上,积极推行“三看三评三审”(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成本、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乡镇初审、县区复审、市级审定)。在项目建设上,积极推行“三不三议三自主”(即不办群众不受益的事、不办群众不参与的事、不办群众不愿办的事,由村“两委”提议、代表审议、村民决议,让群众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管)的群众决策机制和“五民一补”(项目民选、方案民定、工程民建、建设民管、资金民审和先建后补)的项目建管机制。在贫困对象退出上,贫困村、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通过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方按程序退出。截至目前,群众中没有一件是因政策实施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引起的。

抓作风建设,筑牢廉洁扶贫防线

2016年以来,巴中共开展明察暗访3次,共检查43个乡镇,61个村,走访348户贫困户,检查资金5289.96万元,查出问题159个,查出违纪资金2440.69万元,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移交违纪线索15条,问责处理55人。

一面从严查处,一面从源头预防,巴中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让每个干部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狠抓集中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一准则”和“两条例”,让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签字背书”制度,逐级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约谈,随时“咬耳扯袖”,警醒告诫,以六项纪律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狠抓制度健全完善,围绕决策权、审批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等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责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联系指导基层、直接服务群众、检查考评长效机制,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抓平台建设,筑牢廉洁扶贫底线

巴州区羊凤乡楼房村村主任白某,授意他人采取虚报临时救助人员方式,套取民政救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某受到查处,这还得归功于巴中市的“三大平台”。“数字化”动态管理平台,是以“智慧巴中”政务平台为基础,建立“巴中市精准扶贫数字管理系统”,融合对接国、省信息平台和市级农业信息、民政救助、残疾人帮扶等平台,同步开通手机APP移动查询终端,对“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扶贫开发工作进行条块化反映、动态化掌控、精准化研判、透明化监督、信息化管理。“立体化”指挥中心平台,是以数字管理系统为依托,市、县(区)、乡(镇)建立脱贫攻坚指挥中心,对脱贫攻坚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形成市、县(区)、乡(镇)、村整体联动、上下合力、高效有序的脱贫攻坚作战指挥系统。“定期化”阳光问廉平台,由市纪委主办的专题电视直播节目,每期节目开播前,由纪委工作人员、电视台记者暗访收集发现问题,由相关负责人现场回答,回答结果接受现场观众满意度测评。同时,建立反映问题整改清单,对曝光的问题由纪委进行回访,确保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截至目前,共开展阳光问廉2次,让一部分干部“出出汗、红红脸”,曝光了个别不作为干部。巴中通过“三大平台”建设,使全市的贫困县(区)、贫困村、贫困户的所有情况得到精准反映、精准分析、精准督查、精准指挥、精准跟踪,让扶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贪腐无处藏身,拉起了廉洁扶贫的“警戒线”。

抓群众,筑牢廉洁扶贫红线

巴州区化成镇白庙村原支部书记覃某、原一社社长何某,在征地拆迁中,采取虚报山林面积及山林附属物的方式,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违规给村社干部发误工补助,覃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巴中将涉及民生的案件快查、深查,让违法违纪的人无处躲藏,切实维护百姓的利益。巴中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在化解群众工作过程中设置廉洁扶贫不可逾越的红线。拓宽途径,建立市、县(区)、乡(镇)专门工作机构,做到层层有人接访、事事有人处理。开通了脱贫攻坚举报电话,设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扶贫局长举报电子信箱、政务公众微信号,群众可第一时间反映问题、咨询政策。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惑。尤其是涉及廉洁扶贫方面的,领导干部还对人员进行主动约访、专题接访、下基层接访。积极接访化解,对各类案件,按照属地原则,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情况,对合理诉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提出解决办法,对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其中对干部有失职、渎职等问题逾越红线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举报类案件,直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强化跟踪督办,对每一件案件建立台账,并及时交办责任单位,限时办结。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并纳入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巴州区回风乡街道八王村党支部书记户某在公开场合辱骂并殴打村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至2016年10月,共接待群众扶贫来信来访67件,已办理61件,其余6件正在办理之中,办结率91%,无积案、无越级上访和非访发生。

脱贫会议纪要例7

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对标“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以来中央、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查、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市镇(街道)村近期(2020年以来)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影响收官之战全面交账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在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工作步骤

按照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定”工作法开展清零行动。

(一)核定措施(5月15日-5月20日)。由市脱贫攻坚办全面梳理各类问题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问题整改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核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未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二)确定效果(5月21日-6月7日)。户脱贫存在的问题由所在镇(街道)牵头,组织帮扶责任人和行业部门共同确定问题整改效果,并填写《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整改验收表(到户问题)》附件1。行业部门或镇(街道)自身存在的问题,由行业部门或镇(街道)自行组织力量核实确定整改效果,并填写《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整改验收表(镇〈街道〉、部门问题)》附件2。

(三)议定成果(6月8日-6月12日)。由镇(街道)党(工)委通过会议议定本辖区户脱贫存在问题整改成果,同时议定镇(街道)村涉及问题的整改成果,全部整改到位后,报市脱贫攻坚办。行业部门问题整改成果由本行业党委(组)会议议定后,报市脱贫攻坚办。

(四)审定结果(6月13日-6月19日)。由市脱贫攻坚办组织力量随机抽查镇(街道)村户和行业问题整改情况,全部整改完成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五)认定销号(6月30日前)。审定结果经市委常委会认定通过后,问题予以清零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村和行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本单位清零行动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脱贫攻坚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调度,统筹抓好全市清零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保整改质量。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落实,形成合力,逐年逐块逐项逐条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做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整改不敷衍、不拖延,确保6月30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销号。

脱贫会议纪要例8

转导乡总户数5121户,总人口23302人,少数民族人口12167人,占总人口的53.4%。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69户5398人,占全县总贫困人口的八分之一。2016年共脱贫174户785人,2017年预脱贫351户1644人,其中前坪、王家庄、中湾3个村整村脱贫241户1199人,三湾村预脱贫18户98人, 落龙沟、转导、酒坊和大湾4个非贫困村脱贫92户347人。由于地处偏远落后山区,经济文化落后,全乡贫困人口多、面积大、程度深,老百姓“等靠要”思想严重,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政治意识方面。乡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在领导核心方面。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双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有工作站、村有工作室。

(三)在主体责任方面。乡党委政府周密部署,制定出台《转导乡2017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转导乡2017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产业项目引领脱贫目标任务。强化主动认领意识,认真梳理省市县督查单位反馈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精心制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时限要求、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精心谋化脱贫攻坚整改工作。

(四)在监督责任方面。乡纪委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对驻村工作组的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真管真严、敢管敢言、长管长严,坚决禁止出现对党组织职权范围内发生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五)在牵头抓总方面。乡精指办专人负责扶贫大数据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贫困户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为扶贫工作提供数据信息。

(六)在帮扶工作方面。省水利厅、司法厅、金融办等3 家省级单位选派12名干部帮扶6个贫困村,帮扶单位领导赴贫困村考察92人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01万元,用于大雁养殖、黄芪和青薯9号高产马铃薯种植、药材种植补偿等扶贫项目实施,慰问物资折款36.3万元,赈灾救济送温暖6万元;基础设施投入573万元,用于修建接官岭街道和水窖、新建村级文化广场、村部土地转让费、垫付贫困群众硬化路自筹款、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桥梁涵洞修建、新农村绿化等项目;文化教育投入6.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662人;帮助引进省农牧厅项目资金60万元,在王家庄村、接官岭村新建标准化养殖场12座。县卫计局等6家县级单位选派11名干部帮扶6个贫困村,帮扶单位领导赴贫困村考察35人次,慰问物资折款32万元,赈灾救济送温暖2.6万元;基础设施投入35万元,用于村部土地流转费和红合岘村户外旱厕修建项目;县农牧局举办贫困户劳务就业培训2期,共316人次。

(七)在资金落实方面。乡纪委针对产业项目扶贫、医疗扶贫、社会保障扶贫、职业培训扶贫等问题开展督查,深入村社、贫困户家中,全程监督扶贫工作各项流程,并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使用精准、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八)在干部履职方面。随机抽查驻村工作队到岗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了解第一书记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微信群,要求各成员每天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发到群里,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学习意识不强。平时忙于抓具体业务工作,对中央、省市县委精准扶贫会议精神学习不够,对脱贫攻坚政策领会不透,思想认识不深,缺乏调查研究,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倾向。例如:部分干部作风漂浮、人浮于事,责任压实不到位,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不扎实,导致基础数据不详实。在“回头看”中,发现部分村社存在识别不准、漏人漏户、数据不清、信息系统数据填报错误等现象;有些村甚至将拥有小轿车(价值超过5万元)、大型机械、年收入大于36000元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对象;乡村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相关影像资料不齐全。

(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责任意识不够强,宣传政策、帮扶认亲、收入检测等工作浮在表面,对脱贫工作思路不够宽;贫困村“两委”班子有依靠第一书记的思想,对本村老百姓引导、教育不够,贫困户依赖政策不愿脱贫,没有激发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广大干部对扶贫政策学习氛围不浓,对相关政策理解不深入。同时,对贫困户开展扶贫政策的宣传手段单一,宣传内容不丰富,致使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知晓不全。例如:部分村干部在精准识别、安排项目时优亲厚友,隐瞒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在核算收入时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现象。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村两级党组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责任意识不强,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工作布置、重点项目安排,研究分析不够深入、工作部署不够及时,对项目选择等待观望,项目资金拨付和工作推进滞后。例如:贫困户产业选择滞后,没有充分征求贫困户意见,制定脱贫产业不精准,同质化现象突出。发展家庭牧场的贫困户,棚圈闲置现象严重,建了棚圈无养殖,东拉西借,应付检查验收,项目实施见效慢。二是对脱贫攻坚督查责任落实不力,对项目资金跟踪审计、产业调整不够及时。例如:互助资金发放缓慢,互助资金12个贫困村600万元,目前发放192万元,仅占发放总资金的32%。

(四)执纪监督运用不充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对后坪村原村主任马明龙进行停职处理,对王家山村原支部书记乔玉虎进行免除党内职务处理,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中,未能充分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扶贫工作来信来访问题较多。

(五)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乡精指办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重县版系统完善,轻国家系统维护的现象,基础数据信息质量不高、动态调整更新或补录工作不及时。经关联比对发现,系统部分数据信息存在逻辑关系和填报错误。

(六)帮扶工作不力。帮扶责任人“结对认亲”流于形式,工作停留在送钱、送物、节前慰问层面,对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掌握不全面,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忽视思想引导,扶智效果不明显。例如:帮扶责任人没有及时走访贫困户,没有及时将帮扶记实本、宣讲手册、一封信等资料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导致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

    (七)扶贫资金落实进展缓慢。由于扶贫融资政策宣传不到位、五户联保手续繁琐、贫困户按期还贷困难等原因,导致互助资金和小额贷款放款进展滞后,资金使用率不高,融资效益发挥不明显。

    (八)个别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职不到位。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缺乏责任心,“挂名”不在岗、“走读”或“两头顾”,工作不深不细不实,被动应付,不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系列讲话等,立足于抓常抓细抓实,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和服务能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担当意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遵守“六大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带头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不断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修订完善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完善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的议事流程。

(二)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乡党委领导班子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近期工作,深刻查摆问题,发力整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大力支持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主业,明确监督重点,加大对精准扶贫、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惠农政策落实等民生领域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四)发挥精指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宣传,由乡精准扶贫工作站制定扶贫政策宣传方案,驻村工作队深入贫困村开展政策宣讲;对乡村干部开展扶贫政策的培训学习,促使乡村干部全面熟悉掌握扶贫政策,更好地宣传扶贫政策。做好国版县版大数据系统的维护更新,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的放矢。

(五)加大扶贫资金发放力度。召开专题会议,再安排再落实,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督导检查各贫困村的互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脱贫会议纪要例9

一、查摆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同志间谈心谈话,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查摆出问题有2个:一是对于脱贫攻坚的扶贫政策认识还不够充分,了解还不够全面。生态脱贫工作开展以来,虽然我一直在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学习,在日常帮扶工作中,也尽可能去了解一些适合我的帮扶对象的扶贫政策,但是帮扶效果仍有限,究其原因,还是我在帮扶工作中,片面强调落实上级的政策,强调实用主义,对脱贫政策认识不够充分,了解不够全面。另一个问题是对贫困户关心不够,帮扶工作本是一项考验帮扶干部耐心细心、理想信念、群众情怀的工作,我在帮扶工作中,有时会产生一些烦躁情绪,尤其面对繁重工作压力时,会时有懈怠。分析原因,还是对帮扶工作信念不足,热心不够。

对于这2个问题,我会及时整改到位。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表现

(一)思想认识及学习方面

一是深入学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有时忙于业务经常下乡,没有利用闲暇空余时间,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学习脱贫攻坚知识和各项扶贫政策,导致学习仅停留在表面上,粗浅浏览的多、深度钻研的少,没有完全做到融会贯通、入脑入心,没有完全掌握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

二是贯彻落实脱贫政策还不够精准精细。脱贫政策涵盖了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 每一项都涉及贫困户切身利益,每一项都与贫困户生产生活脱贫息息相关。在具体工作中,因对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深入细致的思考,政策理解不够透彻,有时落实脱贫政策还不够迅速,在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上还不够精准,落实政策不够及时。

  (二)攻坚责任方面

我把主要精力放在帮扶市委安排的贫困户身上,对乡镇和村子的脱贫攻坚工作关心不多,有时候就是去的时候顺便了解一下,没有仔细深入研究,更没有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刻探讨,提出有意义的脱贫攻坚措施。

同时,我对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性、严峻性认识不够到位,对存在突出问题思考研究的不够深入,还没有从深层次和从全局的高度看待脱贫攻坚工作,还没有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方面

创新举措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怎么安排怎么干,自己主动动脑思考不够,没有大胆创新工作思路、超前谋划工作,对更好做到扶智、扶志、扶德工作办法不多。

(四)任务推进方面

脱贫攻坚工作还不够扎实,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任务落实还不够到位,对贫困户关心还不够,我帮扶的贫困户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在他自己的努力下,生活上已经明显好转,但是在思想上及其他方面,我关心较少,该贫困户平时喜欢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喜欢热闹,我觉得这个与脱贫工作关系不大,一直抱着消极的态度,劝其尽量不要外出。

(五)纪律作风方面

在工作中不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在帮扶贫困户过程,强调每项工作都要留下“痕迹”,收集材料以及“扶贫工作日”等应付检查,流于形式。对领导安排的任务照抄照搬,不能很好地联系实际,思考的不够深,研究的不够透。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将从思想深处去改,从一件一件具体事去改,真改、实改,彻底改,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到帮扶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讲话精神,坚定扶贫工作信念。

以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在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陕西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充分了解掌握省市脱贫攻坚、生态脱贫精神,联系实际真正学、深入学,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上来。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真心实意帮扶贫困户。

通过对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的学习,我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才能搞好,对于贫困户,要做到生产上关心,经济上资助,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

对于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扶贫扶志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我将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扶志六法”和榆林市“6+6”扶贫扶志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党的脱贫政策,加强对中省市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脱贫的决心以及出台的相关扶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贫困户全面了解政策,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引导贫困户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懒惰思想,下一阶段,我将帮助其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扶贫措施,彻底消除其习惯贫困的思想,实现精神脱贫。

(三)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注重走形式,不下真功夫的问题,我将进一步学习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一阶段,我将继续深入基层调研,充分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和生态脱贫政策落地情况,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对于我所帮扶贫困户,我将切实解决该贫困户在生产生活、就医等方面实际困难,解决其后顾之忧。

问题不解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我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切实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工作。

以上是我个人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照检查得不够全面、深刻、还有对照检查不到位的地方,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整改。

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及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

一、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1、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艰巨性、严峻性认识不足,建议以后将该项工作当做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常抓不懈。

2、建议以后多组织几次集体学习,学习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大讲话,特别是总书记在听取中央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及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

1、***同志

脱贫会议纪要例10

**因凤凰飞临的传说而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改土归流”建县。**是部级贫困县,总人口33万,国土面积1342平方公里,下辖6镇2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5个村、11个社区。基本县情概括起来有四大特点:

三省交界“窗口县”。地处湖北西南端、武陵山区腹地,南临湘西、西接渝东,“一脚踏三省”,历来是鄂湘渝边区之要冲和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西大门”。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一水相依,一桥相连,为全国跨省最近的两个县城,两县人民融合发展、唇齿相依、亲如一家,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1年经国务院批复,两县跨省协作,共同建设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龙凤示范区),在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公交、通讯、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同城一体化,是全国第一个跨省部级经济协作示范区。

土家文化“发祥县”。全县共有26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56%(其中土家族占34%,苗族占20%),是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国务院1979年批复建立**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恢复县建制),为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原生态摆手舞之乡,原生态摆手舞多次走出国门(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展演。早在3000多年前,土家先民即在酉水河流域开疆拓土,繁衍生息,创造了古老文明和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散毛宣抚司,是土家族聚居区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相继建立七大土司(散毛司、大旺司、腊壁司、东流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其中卯洞土司有《卯洞司志》传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仙佛寺摩崖造像群始建于东晋咸康元年,距今近1700年历史,是江南最早、规模最大的摩崖石刻,宗教历史价值很高。

红色革命“老区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中国共产党**支部成立,董必武的学生、**人张昌岐任支部书记。随后,**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相继建立。先后有两万多人参加革命,三千多人壮烈牺牲,贺龙、肖克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过光辉足迹。境内至今仍保存有接龙桥、板沙界起义遗址等,红色文化影响深远,是60多年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不忘本色,“战斗英雄”“人民功臣”“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生活的地方。

自然资源“富集县”。全县平均海拔680米,地势平坦,低山平坝地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处于北纬30度,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热同季,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拥有“中华杨梅第一树”“中国金丝桐油之乡”(周恩来总理1958年4月亲授匾牌,题词“**金丝桐油,全国质量第一”)“中国藤茶第一县”(全国面积最大,**藤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名,页岩气资源储量丰富(初步探明理论储量近千亿立方米)。

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014年建档立卡时,我县贫困规模为21913户79074人,动态调整后贫困规模为20740户74047人,贫困发生率为28.05%。到2018年底,46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历年累计脱贫20617户73030人,目前留存376户1160人。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脱贫验收。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中,**群众认可度为98.57%。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尽锐出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4件,追责问责618人,通报典型案例33期88起157人。

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监督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1.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4月视察湖北后,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三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重点在强化执纪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研讨班,2019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监委不仅带头学习,还组织开展了针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检查,敦促各单位对漏学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建强驻村“尖刀班”和结对帮扶队伍。县乡村(包括省州工作队)选派1786名干部,成立188个“尖刀班”下沉驻村,组平0.98人,基本实现一组一干。“尖刀班”覆盖所有行政村,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制度。全县736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740户贫困户,平均每人帮扶2.8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扶贫政策、沟通联络感情。

2019年我县整县脱贫摘帽后,深入学习领会在重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留存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概括起来为“四个不抓巩固”。一是摘帽不摘责任抓巩固。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脱贫攻坚1号令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调度会1次,县委书记、县长作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压实从县领导到村“尖刀班”各个层面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抓巩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三是摘帽不摘帮扶抓巩固。执行“尖刀班”驻村一线作战工作机制,“尖刀班”由各级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成,严格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尖刀”作用,结对帮扶干部每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四是摘帽不摘监管抓巩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来财农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8个乡镇2018年268个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出台《**2019年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全县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力量,成立8个督查指导小组驻8个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019年1-7月来,共现场交办问题277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落实“县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遍访所有农户”的“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2个重点贫困村和1-2个贫困发生率偏高、脱贫短板较多、工作基础较弱的村。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最贫困的乡镇和村,进村入户调研500余次,下达督战令30个,督办问题171个。其他县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到所联系村,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2月1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细化了整改步骤、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2019年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制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排查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针对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县直牵头部门归类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我县共存在28个具体问题,451个个性问题,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对照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2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针对我委牵头的10个具体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共排查出个性问题25个,其中:点对点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举一反三、面上问题共23个,整改完成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监委监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组建5个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做精做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

聚焦“五级书记一起抓”,督促县管干部向县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252余人次,问责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等40人。2018年10月10日,对两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中,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建设总体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该局局长李毅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杨志远因对联系村脱贫攻坚协调督办不力,对村情不熟悉、工作不细致,对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被免职。

聚焦监督责任。2017年7月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统筹发力,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与信访举报、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线索互通、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可视频通话的“云视频远程信访”系统,开通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构筑“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体系。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2017年共清理十八大以来326件问题线索并进行核查。深入开展信访清零和“两走四见”活动,85名纪检干部与信访群众结对,2019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360个,化解信访件51件。

为找准查实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软件对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对查实问题线索区分情形问责整改。4年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53890条,查实17865条,追责问责505人,其中立案审查87人。

(三)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六条措施》,印发《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件事》,组织全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年6月,组建专班,结合整治信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县8个乡镇信访工作及乡镇纪委“两走四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印发通报1期,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上报了书面报告。二是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类问题开展暗访督查。三是每月对县委办、政府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监督,确保实现年减幅达30%—50%目标。2019年7月,对5个发文办会减幅未达标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针对每月10日“扶贫日”活动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向县脱贫攻指挥部及县委分管副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6月起取消每月“扶贫日”活动。五是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发放至全县8乡镇和95个县直单位学习。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追责问责1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典型案例21起26人。2018年重点督查了旧司镇柏杨村、翔凤镇望水村等村,公开通报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柏杨村尖刀班整改督战队发现问题不及时、翔凤镇望水村尖刀班工作作风不实等典型案例,给予柏杨村尖刀班班长(县石油公司经理)陈东风、望水村尖刀班班长(**经济开发区干部)费彬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15日举办了“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2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立案审查1人。

(四)“既沉下去,又游上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配合州委对全县8个乡镇196个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发现6大类23个方面共84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委巡察20个县直单位。

对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开展了“贫困户残疾证办理”“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监管”“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应办而未办证的残疾人687人,为71名已办证未申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申报领取“两项补贴”,清理注销残疾证399个;发现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13条;发现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1个,县纪委监委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组织6个暗访组,暗访6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45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重点查处了31个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53人。公开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期26起39人4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8起22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2起3人。

(五)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7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00件,追责问责220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73人次,其中党政务处分49人次;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409件,追责问责233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9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次,移送司法1人;2019年至今,受理问题线索104件,追责问责165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3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2019年以来,问题线索件数和问责人数相比2018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因为压力被逐渐传导下去,脱贫攻坚工作在逐步落实,干部严守纪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2018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百福司镇2012年至2014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涉及的4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0名、其他人员16名,对百福司镇原建管办主任杨飞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杨飞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六)在整县脱贫攻坚中,**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总结出部分经验,探索建立了部分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

1.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1)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至至今,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3月对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通报批评。

(2)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县财政、县审计、县住建、县扶贫办等单位定期移送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共计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3条。督促县易迁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问题、农业部门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0月,对“五个一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组织处理34人。2018年10月对县农路局局长李毅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给予免职处理;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驻村单位县烟叶公司、县建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单位履职尽责。

(3)压紧压实干部帮扶责任。督战队将帮扶责任作为重点督战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落地,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处理,2018年通报曝光帮扶责任不力问题316个。对县卫计局干部尹凤城2018年只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且贫困户认可度不高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开展同级监督

**通过深入学习州纪委关于**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的3个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出台县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1+5”工作方案,一份监督清单,让监督对象易于接受监督;五种监督方式,通过谈心谈话、议事决策意见、用好四书(工作提醒书、廉政风险预警书、“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整改建议书)、开展专项检查、请示报告,使监督方式方法实体化。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请示报告4次,发出9份工作提醒书、1份廉政风险预警书、5份整改建议书,收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13份。通过加强同级监督,有力推动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如:针对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县纪委向县委及县委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委及时研究调整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明显提质提效;根据县纪委意见,县委取消了“扶贫日”活动和二十项重点工作每月督查。同时,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形成县乡同级监督“一盘棋”格局,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恩施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同级监督,进一步巩固了扶贫领域整治监督成效,为整县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平台项目试点

脱贫会议纪要例11

**因凤凰飞临的传说而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改土归流”建县。**是部级贫困县,总人口33万,国土面积1342平方公里,下辖6镇2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5个村、11个社区。基本县情概括起来有四大特点:

三省交界“窗口县”。地处湖北西南端、武陵山区腹地,南临湘西、西接渝东,“一脚踏三省”,历来是鄂湘渝边区之要冲和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西大门”。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一水相依,一桥相连,为全国跨省最近的两个县城,两县人民融合发展、唇齿相依、亲如一家,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1年经国务院批复,两县跨省协作,共同建设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龙凤示范区),在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公交、通讯、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同城一体化,是全国第一个跨省部级经济协作示范区。

土家文化“发祥县”。全县共有26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56%(其中土家族占34%,苗族占20%),是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国务院1979年批复建立**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恢复县建制),为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原生态摆手舞之乡,原生态摆手舞多次走出国门(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展演。早在3000多年前,土家先民即在酉水河流域开疆拓土,繁衍生息,创造了古老文明和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散毛宣抚司,是土家族聚居区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相继建立七大土司(散毛司、大旺司、腊壁司、东流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其中卯洞土司有《卯洞司志》传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仙佛寺摩崖造像群始建于东晋咸康元年,距今近1700年历史,是江南最早、规模最大的摩崖石刻,宗教历史价值很高。

红色革命“老区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中国共产党**支部成立,董必武的学生、**人张昌岐任支部书记。随后,**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相继建立。先后有两万多人参加革命,三千多人壮烈牺牲,贺龙、肖克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过光辉足迹。境内至今仍保存有接龙桥、板沙界起义遗址等,红色文化影响深远,是60多年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不忘本色,“战斗英雄”“人民功臣”“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生活的地方。

自然资源“富集县”。全县平均海拔680米,地势平坦,低山平坝地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处于北纬30度,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热同季,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拥有“中华杨梅第一树”“中国金丝桐油之乡”(周恩来总理1958年4月亲授匾牌,题词“**金丝桐油,全国质量第一”)“中国藤茶第一县”(全国面积最大,**藤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名,页岩气资源储量丰富(初步探明理论储量近千亿立方米)。

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014年建档立卡时,我县贫困规模为21913户79074人,动态调整后贫困规模为20740户74047人,贫困发生率为28.05%。到2018年底,46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历年累计脱贫20617户73030人,目前留存376户1160人。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脱贫验收。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中,**群众认可度为98.57%。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尽锐出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4件,追责问责618人,通报典型案例33期88起157人。

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监督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1.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4月视察湖北后,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三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重点在强化执纪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研讨班,2019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监委不仅带头学习,还组织开展了针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检查,敦促各单位对漏学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建强驻村“尖刀班”和结对帮扶队伍。县乡村(包括省州工作队)选派1786名干部,成立188个“尖刀班”下沉驻村,组平0.98人,基本实现一组一干。“尖刀班”覆盖所有行政村,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制度。全县736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740户贫困户,平均每人帮扶2.8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扶贫政策、沟通联络感情。

2019年我县整县脱贫摘帽后,深入学习领会在重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留存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概括起来为“四个不抓巩固”。一是摘帽不摘责任抓巩固。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脱贫攻坚1号令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调度会1次,县委书记、县长作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压实从县领导到村“尖刀班”各个层面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抓巩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三是摘帽不摘帮扶抓巩固。执行“尖刀班”驻村一线作战工作机制,“尖刀班”由各级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成,严格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尖刀”作用,结对帮扶干部每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四是摘帽不摘监管抓巩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来财农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8个乡镇2018年268个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出台《**2019年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全县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力量,成立8个督查指导小组驻8个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019年1-7月来,共现场交办问题277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落实“县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遍访所有农户”的“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2个重点贫困村和1-2个贫困发生率偏高、脱贫短板较多、工作基础较弱的村。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最贫困的乡镇和村,进村入户调研500余次,下达督战令30个,督办问题171个。其他县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到所联系村,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2月1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细化了整改步骤、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2019年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制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排查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针对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县直牵头部门归类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我县共存在28个具体问题,451个个性问题,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对照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2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针对我委牵头的10个具体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共排查出个性问题25个,其中:点对点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举一反三、面上问题共23个,整改完成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监委监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组建5个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做精做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

聚焦“五级书记一起抓”,督促县管干部向县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252余人次,问责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等40人。2018年10月10日,对两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中,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建设总体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该局局长李毅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杨志远因对联系村脱贫攻坚协调督办不力,对村情不熟悉、工作不细致,对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被免职。

聚焦监督责任。2017年7月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统筹发力,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与信访举报、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线索互通、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可视频通话的“云视频远程信访”系统,开通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构筑“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体系。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2017年共清理十八大以来326件问题线索并进行核查。深入开展信访清零和“两走四见”活动,85名纪检干部与信访群众结对,2019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360个,化解信访件51件。

为找准查实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软件对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对查实问题线索区分情形问责整改。4年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53890条,查实17865条,追责问责505人,其中立案审查87人。

(三)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六条措施》,印发《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件事》,组织全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年6月,组建专班,结合整治信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县8个乡镇信访工作及乡镇纪委“两走四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印发通报1期,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上报了书面报告。二是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类问题开展暗访督查。三是每月对县委办、政府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监督,确保实现年减幅达30%—50%目标。2019年7月,对5个发文办会减幅未达标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针对每月10日“扶贫日”活动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向县脱贫攻指挥部及县委分管副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6月起取消每月“扶贫日”活动。五是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发放至全县8乡镇和95个县直单位学习。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追责问责1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典型案例21起26人。2018年重点督查了旧司镇柏杨村、翔凤镇望水村等村,公开通报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柏杨村尖刀班整改督战队发现问题不及时、翔凤镇望水村尖刀班工作作风不实等典型案例,给予柏杨村尖刀班班长(县石油公司经理)陈东风、望水村尖刀班班长(**经济开发区干部)费彬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15日举办了“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2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立案审查1人。

(四)“既沉下去,又游上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配合州委对全县8个乡镇196个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发现6大类23个方面共84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委巡察20个县直单位。

对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开展了“贫困户残疾证办理”“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监管”“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应办而未办证的残疾人687人,为71名已办证未申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申报领取“两项补贴”,清理注销残疾证399个;发现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13条;发现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1个,县纪委监委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组织6个暗访组,暗访6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45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重点查处了31个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53人。公开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期26起39人4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8起22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2起3人。

(五)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7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00件,追责问责220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73人次,其中党政务处分49人次;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409件,追责问责233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9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次,移送司法1人;2019年至今,受理问题线索104件,追责问责165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3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2019年以来,问题线索件数和问责人数相比2018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因为压力被逐渐传导下去,脱贫攻坚工作在逐步落实,干部严守纪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2018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百福司镇2012年至2014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涉及的4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0名、其他人员16名,对百福司镇原建管办主任杨飞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杨飞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六)在整县脱贫攻坚中,**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总结出部分经验,探索建立了部分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

1.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1)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至至今,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3月对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通报批评。

(2)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县财政、县审计、县住建、县扶贫办等单位定期移送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共计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3条。督促县易迁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问题、农业部门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0月,对“五个一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组织处理34人。2018年10月对县农路局局长李毅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给予免职处理;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驻村单位县烟叶公司、县建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单位履职尽责。

(3)压紧压实干部帮扶责任。督战队将帮扶责任作为重点督战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落地,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处理,2018年通报曝光帮扶责任不力问题316个。对县卫计局干部尹凤城2018年只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且贫困户认可度不高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开展同级监督

**通过深入学习州纪委关于**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的3个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出台县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1+5”工作方案,一份监督清单,让监督对象易于接受监督;五种监督方式,通过谈心谈话、议事决策意见、用好四书(工作提醒书、廉政风险预警书、“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整改建议书)、开展专项检查、请示报告,使监督方式方法实体化。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请示报告4次,发出9份工作提醒书、1份廉政风险预警书、5份整改建议书,收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13份。通过加强同级监督,有力推动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如:针对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县纪委向县委及县委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委及时研究调整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明显提质提效;根据县纪委意见,县委取消了“扶贫日”活动和二十项重点工作每月督查。同时,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形成县乡同级监督“一盘棋”格局,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恩施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同级监督,进一步巩固了扶贫领域整治监督成效,为整县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平台项目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