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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13 19:54:42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1

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成因

1.市场规制的失灵。市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下企业的经营策略仍是扩大市场份额,保证最大利润,而没有现代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以此策略接受市场的规制,最终的结果只有规制的失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不完全竞争。在食品市场上,几家独大的局面也是十分突出。在每一个领域,如农副产品、乳制品、餐饮行业等,都有一个或几个巨头在控制着市场,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市场定价方面都存在着垄断行为。而这种不完全竞争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在这些行业巨头里会形成庞大的利益链,采取各种方式攫取高额利润,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权益被忽视甚至侵害。(2)信息不对称。在经济关系中永远都存在着主被动,在商品买卖活动中,消费者无法具有与生产者相同层次的专业知识以及对商品信息的了解,而生产者所获利润全来源于消费者,他们必须利用自己的主动地位从消费者那里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权。(3)负外部性问题。生产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负面影响,由于我国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他们对此没有承担任何成本,从而加大了不规范经营的可能性,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最后所有的负面影响都由处于被动地位的消费者承担。2.政府监管失灵。市场调节由于自身的缺陷性,不可控性太大,需要政府采取各种手段从宏观上进行调控。而我国政府调控手段往往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处于失灵的状态。(1)监管体系的混乱。我国食品监管部门繁多,各个部门之间的管辖交叉竞合。我国食品监管体系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如果某个产品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疑对此有管理权,而国家质检总局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对此的惩罚权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由此看来如此混乱的监管职能分配,对食品安全现状并不会发生有效的效果。(2)上下级协调不力。在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部门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并没有做到位,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精神在下级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尤其是我国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区之间相互排挤,更加重了这种不协调性。(3)利益博弈论分析。根据法经济学原理,社会中所有现象都能在“利益”中得到解释。在利益关系中,监管者与消费者本来应该是一致的,但现实中监管者往往和生产者站在了同一立场,其原因就是监管者更可能从生产者那里得到更大的利益,而消费者并没有任何利益提供给监管者。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学生处于身体成长和智力发育的关键时期,相对于成人而言,需要更多的营养。但是,一些学生食堂提供的食物,未能有效保障学生成长所需要的营养,甚至还屡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着学生的身体健康。如在2012年3月至4月的一个月时间内,云南省镇雄县的木卓、芒部、罗坎、坡头等乡镇发生多起小学生营养餐中毒事件,不少小学生在吃了营养餐后发生腹痛、腹泻、头昏、发烧、呕吐等症状。其中4月9日,该县塘房镇中心小学——顶拉小学发生300多名学生(该校一共600多名学生)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而就在此后的第三天,云南景东县漫湾镇中小学又发生了一起营养餐毒倒近200学生的事件。笔者最近三年连续对国内个别高校食堂进行的跟踪调查显示,有不少学生认为学校食堂饮食不安全。主要原因是:可能使用劣质油(占45.7%)、可能使用问题肉(占38.4%),和可能使用劣质香料(占15.1%)。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作出这一判断的依据,我们又设计了开放性问题“您认为你们学校的食堂有可能使用问题肉的依据是什么?”,其中最主要的两大依据分别是“凭感觉,食堂卖的肉太难吃”(占54.7%),“凭直觉,很少见到食堂有很新鲜肉类”(占41.3%)。为了解决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最近国家相关部门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称《安全工作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称《安全工作通知》)和《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等,并在全国开展了以“安全、放心、营养、健康”为主题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学校食堂而言,不出事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还需要改善食堂环境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真正做到学校食堂“安全、放心、营养、健康”。一些学生食堂使用问题食品,导致学生营养不良,或潜在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生智力发育,这才是真正大的安全隐患。不仅如此,还会影响学生情绪,形成对学校的怨气和不满,影响学校稳定。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关键在于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学生参与制度。《安全工作意见》与《安全工作通知》等系列文件均规定了要建立健全与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且把“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规定。除此之外,学生参与制度是学校食堂安全治理的关键环节。该制度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立以学生为主要成员的学校食堂监管小组。具体工作主要分两部分:(1)质量检测,包括肉类、食用油的质量和蔬菜残余农药等方面的检测工作;(2)满意度评价,即进行学生对食堂伙食和服务满意度的调查,前者不定期抽检,后者每月调查一次,且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将学生满意度评价作为学校食堂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开通学生投诉渠道,且每月公布投诉情况和问题解决与整改情况。此外,还需建立严厉的惩罚制度,对食堂出现地沟油和问题肉等问题食品进行严厉惩罚,提高违法成本。最终形成一种包含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学生参与监督和满意度评价,食品质量技术检测,以及学生投诉和问题食品惩罚在内的综合性制度设计,形成强大合力。惟其如此,才能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把地沟油和问题肉等问题食品严堵在学校食堂门外,从而彻底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注水肉”治理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3

格式要求:

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

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

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6、谢辞: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8、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一律打印,采取a4纸张,页边距一律采取:上、下2.5cm,左3cm,右1.5cm,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1.25);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封面采用教务处统一规定的封面。

2、字体要求

论文所用字体要求为宋体。

3、字号

第一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第二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第三层次及以下题序和标题与第二层次同;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4、页眉及页码

毕业论文各页均加页眉,采用宋体五号宋体居中,打印“河北大学xxxx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页码从正文开始在页脚按阿拉伯数字(宋体小五号)连续编排,居中书写。

5、摘要及关键词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二字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摘”与“要”之间空两格,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三字采用小四号字黑体,顶格书写,一般为3—5个。

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字体为小四号timesnewroman。

6、目录

“目录”二字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目”与“录”之间空两格,第一级层次采用小三号宋体字,其他级层次题目采用四号宋体字。

7、正文

正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字体表示。第一级为“一”、“二”、“三”、等,第二级为“1.1”、“1.2”、“1.3”等,第三级为“1.1.1”、“1.1.2”等。

8、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要另起一页,一律放在正文后,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如×××[1]。

9、外文资料及译文

外文资料可用a4纸复印,如果打印,采用小四号timesnewroman字体,译文采用小四号宋体打印,格式参照毕业论文文本格式要求,另外,要注意毕业论文结束语是否恰当。

参考范文: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近几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两年多来,通过食品生产环节的严格准入、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生产质量的qs认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职工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年提升。但是,就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开展与深入,仍然值得我们探究。

【关键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法律制度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认识不清

对食品安全信用建设认识不高,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三方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决定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命脉,一些不法分子或个别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擅自经营。侥幸心理仍然是最大的问题,没有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二)各项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

现行食品安全信用方面的制度,只有规范性,没有奖惩性,更没有处罚及更严厉的市场退出法律效力。体制、政策、制度改革不到位,漏洞既多又大,失信的人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信用等级的确认上。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应明确规定信用等级,例如:信用优等、信用一等、二等,各等级有明确的评价体系及细则,严格确定,每提升一个档次,需要多部门,多个专家集体认证,并通过向社会公示,最终确认。目前,我国反馈机制也不够完善,各项评价指标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

2.地方信用制度的建立上。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下,各级地方政府针对各地实际,缺乏必要的,更加详细的地方性制度、规范,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同时,缺乏对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监管,只是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3.信用缺失的处罚上。在现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对信用缺失的企业的处罚还不够具体和明确,对信得过企业没有经济等明确的激励机制,对失信、违法等企业则应设立经济处罚以及更严厉的市场退出机制,使得企业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作为企业发展的有效杠杆。

二、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针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促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快速发展。

(一)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一把手”建设工程

各级政府应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政府“一把手”工程,纳入政府年终考核指标中,通过兑现考核指标,促使各级政府提高思想认识。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真正把食品安全问题落到实处。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

一是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制度规范,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二是对各企业的法律约束,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企业法人,工作人员解读各级政策法规,同时应规定企业内部每年不少于几次的学习,提高法律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三是通过媒体、报纸等各种宣传教育手段,提高职工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三)加强制度建设,以严密的规章制度规范各行业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体现在体系上,应该建立完整、详细的评价体系,各项制度,使各个企业、部门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一,创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方式办法。必要要提高并且明确食品安全信用征集的征集目的、征集核心、征集办法(如:纸质采集、社交网络采集、社会媒体问卷等)、征集意义、征集本质、征集标准、征集程序、工作人员的确定等。

第二,提高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首先要创造出关于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方面的规章制度,确定出评价的系统、相关人员的确定、评选方法等工作程序及良好的反馈机制,形成公开公平的信用评级机制。二是建立完整、系统、科学、可行性强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标准。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组织专业人士制定和实行食品企业诚信评价标准,使评价指标更加科学、覆盖面广、体系严谨。三是修缮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的类别。在评价等级中对守信等级设计各自的标准,然后对各个标准进行划分,拉开距离,再通过加大奖优罚劣的办法、对优秀的等级进行鼓励和奖励。

第三,建立健全严格的奖惩机制,增强企业违规戒备。只有在信用体系建设中,严明奖惩机制,才能不断激励企业向强发展,同时对失信企业的处罚不但要有经济方面的处罚还要有更严厉的市场退出机制及行政处罚等,通过反面教材,使大家认识到对违反信用体系建设的严重性,与此同时,对执法人员执法违法现象也应加大处理力度,从各个环节杜绝违法、失信现象的发生,从而强有力地推动食品安全信用建设。

(四)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平台

采取第三方介入的方式,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平台。将各级各类企业、人员、信用等级、市场情况等全部纳入管理平台,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信息采集、、政策法规、评价标准等内容,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管理层面”,通过信息技术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队伍建设

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坏。在企业自律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至关重要,企业只有在监管部门的不断监督与检查中,才能不断发现问题并以此解决问题,而监督执法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也就显得更加重要,因此,我们要下大力气加强基层食品监管队伍的建设。

三、结论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必须在我国宪法的总体框架内,采取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从根源抓起,用制度规范,以社会监督,从企业自律,以民生为主,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更加赋予人心。

参考文献

[1]赵然.试论我国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J].中国卫生法制,2010,18(1):12-13.

[2]虞华,陈光亚,程鑫.构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路径及政策研究[J].北方经济,2013(7):33-37.

[3]杜艳艳,郭斌梅,余文哲.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3,28(5):71-76.

[4]谭德凡.试构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核心要素[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3(8):155-158.

[5]吕普生.政府主导型复合供给:纯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的可行性选择[J].南京社会科学,2013(3):69-76.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4

食品安全是社会秩序和稳定,以及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曝光率急剧上升,引起了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本的控制,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销售的“问题食品”造成了“餐桌污染”,不仅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学界对此已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和论述,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尚没有形成体系。因此,对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引起学界对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重视,从而为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提供一种方向,为食品安全实践提供理论支持,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是迫切需要深入开展的研究。

1、学界关于食品安全概念的研究

不同学科和领域的学者们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和界定,但由于学科背景和研究旨趣的差异,食品安全概念的界定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性,如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与相对安全二种不同的概念。[1]张涛认为绝对安全是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也就是食品应绝对没有风险。[2]与此相称,相对安全指“一种食物或者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含量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确定性”。[3]1996年WHO在《加强部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食品安全被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4]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视角和理论基础决定着学者们得到不同的见解,从另一方面来说,正是这些不同的见解共同促进了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进步和完善,正如科斯所指出的那样,“分析优于定义”,从不同学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概念中包含着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公民生命健康权得到保证;二是食品不存在潜在的风险性;三是食品安全是一种制度性规定,其依据是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范围”。

2、学界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中存在问题的研究

2009年我国相继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确保公众消费安全等有着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学者们从不同方面指出食品安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偏差,并通过考察研究分析了当下制约食品安全法律实施的阻力,当然对于主要原因的分析,不同的学者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分歧,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2.1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行政执行的重要依据就是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有关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自然成为学界研究和讨论的首要问题,许多学者从法律制度建设的角度出发,依次来讨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由。

许多学者认为2009年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但由于出台较晚,存在指导作用低的弊病,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例如周峰指出“与欧盟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管理起步相对较晚。这或许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一直在致力于解决食品供应问题,所以食品安全一直未能得到重视”。[5]在此,张小勇举了个贴近实际生活的例子,对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性进行有力的论证,他指出“我国规范生猪屠宰的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但对牛、羊等食用动物屠宰还没有明确的规范,与现在的社会实际情况脱节”。[6]再者,李凯年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肉类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以致于一些定点屠宰场水平低下,私屠滥宰普遍存在,灌水注水屡禁不止”。[7]

2.2行政执法覆盖面较低

行政执法是学界关注和研究的另一个重点内容,学者们从行政执行的各个环节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提出当下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执法力度不够,行政管理的覆盖面较低,从而无法有效的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规制。

食品从最初原材料的生产到最终在市场上流通,要经过众多环节,而各个环节中都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农业作为我国的源头产业,有学者指出,我国“每年有20多万吨,一千多种农药施用于农作物,有些甚至是违禁药物;每年使用化肥4200多万吨,平均施用量超过400kg/h㎡,大大超过美国和欧盟施用225kg/h㎡的标准”。[8]显然国家的作用在这一阶段缺位,而农民不能也无力解决和考虑到这些问题。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那样,“粮食原料进入流通后,首先在粮食收购过程中,由过去国家粮站统一集中收购转变为走向市场自由收购,在收购中对质量的把握也就良莠不齐,使劣质粮食进入流通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9]进一步加剧了食品安全的问题。

2.3食品安全司法处罚力度不够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差甚远,贾敬敦认为“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法律对于出现问题的商家惩处也相当严厉”、“这样严厉的处罚使经营者就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食品的安全”。[10]如“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制假售假均属有罪,处以25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上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而“法国将假冒伪劣食品与和军火走私并列为威胁消费者生活安全的有害产品”。[11]为此,葛少锋认为“当前中国的食品安全呈恶化趋势,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惩罚力度不强可以说是一条重要原因”。[12]

3、学界对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的对策研究

有关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学者们,如向平萍、王艳林、王世洲、楠轩、程东等通过对不同地区食品安全法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调研,针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优化路径:

3.1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学界对食品安全的保障一致性的观点在于:法律法规体系是食品安全的保障,是食品安全执法、司法和维权的重要依据,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为此,学者们提出,应坚持立法先行,逐渐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使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处于法律的规范之下,并受行政、司法和社会的控制。例如程东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每个国家都需要面对和解决自己的问题,同时随着国际贸易进出口行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已经不单单是各个国家自己的问题了,应及时“调整和完善标准的内容和指标,逐步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相接轨,满足保障人民健康和贸易需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13]同时,向平萍指出“要引导公众的道德意识,例如加强对农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其在种植养殖方面合理使用农药兽药,从源头上控制、防止源头污染"。[14]

3.2建立从“从农田到餐桌”的“一条龙”监管

学者们认为,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纯控制和监督一个环节和过程就能实现的,必须从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控制。例如有学者指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高级目标,将安全和质量的要求融入到食品的生产至消费整个过程中,可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在此过程中,“生产者、加工者、运输者、销售者及消费者在确保食品的安全及质量上均要发挥重要的作用”。[15]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促进国际贸易,王艳林称中国的食品安全应以《食品安全法》为龙头,以国务院实施条例为轴心,会同各个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食品标准、地方食品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细化规则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16]达到从源头到餐桌都不留空白的效果。

3.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有些学者针对当下我国食品市场中违法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较低,不足以对其产生威慑效应,从而直接或间接的助长了违法行为的产生和滋长,促成了违法经营者的投机心理和机会主义,为此,学者们针对性的提出了应根据市场发育的实际情况,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以对违法行为产生有效的威慑。例如王世洲认为,发达国家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往往很重,其目的就是通过处罚使其倾家荡产,无法继续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或者直接禁止其终身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资格。[17]李长健进一步分析“由于企业违法经营的源头在于赢利,一旦其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成本高于所获利益,那么企业就自然会选择遵纪守法,不再生产经营不安全产品”,[18]因此,对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者要加大惩罚力度,增加对商家在食品安全方面恶意侵害消费者行为的惩罚赔偿金额。实践证明,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只有加大违法责任的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打击食品犯罪”。[19]

参考文献:

[1]蒲民等著:《美国食品安全体系特点分析》,《中国标准化》,2006年,第19一20页.

[2]张涛著:《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22页.

[3]石扬令等著:《我国食物消费分析与预测》,我国农业出版社,2004,5(30).

[4]颜景辰等著:《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政策研究》,2004,7(25).

[5]周峰著:《欧盟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2007年第10期.

[6]张小勇等著:《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对天津市消费者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4,(9):35.

[7]李凯年著:《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解决任重道远》,载《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4.

[8]《多角度审视食品安全:每年食物中毒超过20万人》,http://.cn.

[9]罗丽等著:《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卫生现状及管理对策》,载《中国公共卫生》2001.

[10]贾敬敦著:《中国食品女全态势分析》,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2.

[11]钱贵明著:《论食品安全的法律控制》,上海: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12]葛少锋著:《关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几点思考》,载《社科纵横》2002年.

[13]程东著:《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控制体系研究》,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14]向平萍著:《食品市场中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06(5).

[15]J.L.Jouve,《Principles of Food Safety Legislation》,Food Control 1998 Volume 9 Number 2-3.

[16]王艳林著:《食品安全法概论》,中国计量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页.

[17]王世洲著:《从比较刑法到功能刑法》,北京:长安出版社,2003:126一127.

[18]李长健著:《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及对策》,法治论丛.2006(3).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5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事件层出不穷,为了防止这些事件再次发生,国家也出台了新的《食品安全法》。应运着这样的局势,许多学者开始对食品安全这一话题进行研究。这一话题的研究也就必然会追究到底是谁的责任,因此教育被指证为嫌疑人之一。所以本文就小学生本身存在的问题和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措施做出了阐释。

1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食品安全知识较浅

我们在调查500名小学生当中,有的小学生对食品安全相关概念的概念较模糊,极少部分人认为食品安全并不重要。甚至很多家长都不知道相关概念,比如只有54.46%的家长知道“QS”的概念,有10.89%认为食品与健康有关系,但关系不大。。由此可见他们是多么对于这一方面的知识还有待提高。也由此可以看出他们多么容易受到是问题食品的侵害。

1.2缺乏正确的购买行为

在调查中显示,当问及一般去哪里购买食品时,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超市,有6.7%的同学选择去小卖部,还有0.84%的同学选择去路边摊购买小吃。也就是说100人当中就有6.7人会选择去小卖部购买食品,还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会去路边摊购买食物。而那些选择去路边摊和小卖部的小学生可能还没意识到这个购买地点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在问及选购过程中,你会首先注意哪方面的信息和选择哪类食品时,他们的回答都很专业,66.67%的同学都会选择绿色食品,然而事实是他们眼中的“绿色”就是颜色。只有极其少部分的同学会知道绿色食品的含义。他们在选购时,有82.18%的小学生选择了首先注意“三期”,但事实上,小学生基本都是挑自己喜欢的零食,根本不会看“三期”,甚至有的同学都不会看这些信息。

1.3维权意识较弱

问卷中提及如果遇到问题食品怎么办时,有40.67%的小学生选择自认倒霉,直接丢掉,也有一部分学生(21.80%)会去找店主换另外一份,但1.05%的同学会选择继续食用,还有39.29%的同学会到有关部门去反映这件事。也就是说接近一半的小学生对于问题食品时是无奈的、束手无策的,只能自认倒霉。

2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学校

2.1.1针对性不强我国食品安全教育还是保持原来的道路,主要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以及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但是形式比较单一,多为老师讲解,而且宣传资料多为文字资料,或者只是口头讲诉。一般图文并茂的、浅显易懂的材料比较少,很难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且老师讲解的知识也是不分年龄段的,所以时常有小朋友不理解的现象。

2.1.2学校教育体制不健全近年来,问题食品事件多次发生,不管是“三鹿奶粉”还是“地沟油”,这一件一件的食品安全隐患都直戳我们的脊梁,让我们对食品心生畏惧。所以我们的社会不得不提高防范意识,当然我们的学校也紧密联系社会时政,开展了食品安全的教育。就目前来看,重庆地区大多数学校并未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育体系中,并未开设相关课程。大多数的学校都把这些内容掺杂在了综合实践活动课中或者在朝会、少先队活动中。因此大多老师都是经验之谈,并非专业的老师,对食品安全知识并不是那么擅长。所以也就导致他们讲得较少甚至不讲的情况。

2.2家长

2.2.1家长自身的能力有限家长的文化程度也是影响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的一个重要因素。俗话说得好“家长是孩子学习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文化模式对个体的影响便成为个体以后接受教育的基础。有调查显示,在对孩子食品消费的行为方面,发现家长文化程度不同,和孩子讨论零食利弊话题的频率不同,教育孩子如何选择安全零食的频率也不同,文化程度越高,频率越高,但是总体频率不高。我们调查的304份问卷中,只有49名家长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初中及以下的占了28%左右。所以家长的文化程度较低,可能在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方面比较欠缺。

2.2.2教育频率家长对孩子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和孩子谈论食品的利弊,教孩子如何选择安全食品,教他们面对问题视频后如何维权等等。但有的家长总是以工作忙为理由,缺乏对孩子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有的家长比较有心,专门讲解,而且还找来一些相关图像资料。但据调查显示,家长对孩子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的频率不高。

2.3社会

2.3.1缺乏专门的食品安全教育机构李书国认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常识普及教育是塔基,创新型研究人才教育是塔尖,形成系统的食品安全教育体系。但在我国消费者缺乏了解相应的渠道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以前也有大量的部门都开展了相关活动,花费了财力、物力、精力,但效果甚微,这种分散作战的教育效果

2.3.2食品安全教育纸上谈兵近几年,问题食品一次又一次的拉响警报,大多数的人员开始为食品安全开始担忧,人们也开始将食品安全这一话题提到饭桌上,使其成为热门话题,加之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也表示了政府一方的决心。这也就意味着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然而在人们的口中,往往谈论的是“三聚氰胺毒奶粉”、“僵尸肉”、“地沟油”、“染色馒头”等等这些已经发生的问题食品事件,也在谈论产生这些事件的原因,还有抨击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无能与腐败。但是很少有人谈论如何防止问题食品的再度发生,更少的人会想到食品安全教育这一重大问题。食品安全教育不仅能使人们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升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辨析能力,也能够监督完善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促使食品安全稳定健康的发展。总体来说,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较多,但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研究相对较少。国民并未将纲要落实到行动上,还处于纸上谈兵或者流于形式化。

3应对措施

3.1学校

3.1.1开设专门的食品安全选修课在2001年,食品安全专业在我国首次开设,但对象是高校的学生。而作为小学生,缺乏这样一门课程。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当地的特色,开发地方课程。比如涪陵盛产榨菜,当地学校就可以以榨菜为主题,开展综合实践课程。了解榨菜种植过程,与当地榨菜生产商联系,参与制造榨菜过程,以及后续的包装等过程,学生参与整个种植、生产、包装等过程,了解相关程序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3.1.2经常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学校可以开展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活动,第一开展“食品安全月”,这段时间期间利用宣传栏、电视、广播、黑板报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比如如何购买零食,如何鉴别实物的好坏,以及宣传相关条例,比如《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等;第二开展“最爱厨房”,每周有一次课时间专供学生自己做饭,学生自己从家里带食物,由老师负责教如何做,如何鉴定食物的生熟等等;第三“食品安全我知道”的竞答游戏,在游戏中普及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态度和正确行为;第四举办“专家支招”讲座,学校请一些有关食品安全教育方面的专家,讲解简单的基础的食品相关知识。这些活动都有利于小学生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对基础的食品安全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能正确购买食品和鉴定食品的好坏并知道如何维权。

3.1.3家校合作家庭与学校是学生最主要的两个生活世界。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发挥家庭和学校各自的独特影响,还需要实现这两个生活世界的沟通与协调。同样的在食品安全方面,家长和学校也需要紧密合作。比如学校可以开展有关食品的亲子活动。在活动中学习,也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另外在学校老师教授的食品安全知识也可以传到家长群里,与家长全面互动,努力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这样家长也能正确的教育食品安全知识。

3.2家长

3.2.1拓展知识面家长的知识面和知识水平对孩子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现在有些家长只重视孩子的衣、食,不注意知识的影响,而当代孩子知识面广,求知欲强,促使大人必须用自己的文化知识引导孩子。家长只有提高自己的知识面才能有效的回答孩子提出的有关问题。家长提高知识面的方法主要是自学,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权威文章,利用网络查阅资料,常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新闻,增加食品安全知识。

3.2.2开展亲子活动家长在家里可以和孩子多交流食品安全知识,比如经常提醒孩子怎样购买食品,经常带孩子去正规场所购买食品,教孩子如何鉴别食物好坏,一起看食品食品,也开展一些列的亲子游戏,比如卡片游戏,竞答游戏。

3.3社会

3.3.1社区集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社区是居民比较集中的地方,社区不仅仅只是关注居民的生活,还应该承担起宣传的职责,为居民集中学习提供一个场所,学习的主要方式包括播放有关食品的视频,由社区的宣传人员学习深层次的食品安全知识,为大家讲解。

3.3.2落实政策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出台,被誉为“史上最严法律”,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国家首次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这一战略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再次提升。国家从法律和战略角度为我们引航,重庆市也在2016年1月20日召开了“食品安全,法制与科技同行”的论坛。既然国家在努力,市区县在努力,我们也应该努力,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实施战略,落实政策。商家在生产上严格依照国家标准选取安全的原材料,安全投放辅助剂,改善生产环境。销售商不违规作假,从正规商家进货。消费者正确选取安全食品,对于不法商家要举报,有关部们要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整治不合格厂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食品从原材料生产、加工,到储藏、运输,直至销售,只要这些环节上的的每一位参与者都能不谋取私利,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投放,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消费者也能积极举报,正确维权,那么食品质量也能得到提高,我们就不那么容易暴露于问题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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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4-0100-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质量和安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世界范围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如英国疯牛病、亚欧口蹄疫爆发、美国多次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感染暴发、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暴发、英国和中国苏丹红事件、中国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的超标使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等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了适应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新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精通食品安全与检验业务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体系中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该课程是从安全的角度研究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威胁人类健康的有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性质、作用、含量水平及其预防措施,以及食品在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等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检验问题,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食用者健康的科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现代食品安全与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使学生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了解在食品生产、开发、销售等环节中的现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理念和控制措施,掌握食品检验的新技术,拓宽视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各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现代食品检验的内容和方法在不断的扩展和更新,先进的检测手段和技术不断涌现。因此,本课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社会性和应用性。为了更好地满足新形势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高素质、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急需提高《食品安全与检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

一、《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内容的改革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以各类典型食品为对象,研究其有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性质、作用、含量水平及其预防措施,以及在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等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检验方法的一门应用性科学,内容涉及化学、食品分析、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物技术等多学科的知识。在2006年第一次开设这门课时,采用的教材为陈炳卿教授主编的、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现代食品卫生学》。由于这本教材的内容较多,本课程的学时又有限,只选取了其中部分内容,如主要食品的污染问题、各类食品的卫生问题及预防对策、食品的监督管理理论与方法等。自2009年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内容变化较多,因此对课程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和补充,如食品安全的理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可追溯体系、食品监督管理体系等内容的更新,并增加了国内外的研究进展。

《食品安全与检验》中关于检测的内容,是应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技术手段对食品中的有害成分进行分析评价。食品的检验和评价主要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及毒理学检验。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极大地促进了现代食品检测技术的发展和提高,尤其是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先进技术在食品检测领域中的应用。国内外的学者和科技工作者研究出了许多新的食品检测方法,开发出许多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在样品的前处理、试剂的使用和配制、检测过程和数据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优化,从而缩短了总的检测时间,提高了检测的精确度、灵敏度和准确度。因此,教师对食品检测技术进行了更新,如增加了快速检测技术、现代仪器分析技术、生物检测技术等,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纳入教学,丰富课程内容。将这些先进的检测技术原理和方法、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技术等加入课程内容,使学生了解食品学科前沿的新知识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对本专业深入学习和探索的热情。

二、《食品安全与检验》教学方法的改革

近年来,以问题为中心的小组讨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医学教育改革中经常被采用,但这两种新型教学方法在食品科学领域教学改革上的应用还需要摸索和尝试。其中“案例学习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选取代表性案例,启发学生积极讨论并获得正确知识的教学方法,而“小组讨论法”是旨在激发学生兴趣和创造性思维的方法。通过引入“小组讨论法”,能提升学生参与“案例学习法”教学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其主动思考,鼓励发散性和逻辑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精神。如何将二者有机结合并应用于《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教学,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在《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中,对食品安全法的部分内容采用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教学的步骤如下:首先,教师布置案例分析作业,引导学生带着问题预习并熟悉案例。将班上学生分成6~7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在组长的组织下对每人预习的案例进行讨论,最后综合整理本组成员的讨论提纲或结果,得出本组案例分析的结论,待课堂上发言。这些工作在课前完成。其次,在课堂上组长代表本组发言,其他同学可以做记录和补充,教师留些课堂时间让学生自由讨论。一方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通过讨论,问题越辩越明,彼此之间可以取长补短,学习和借鉴他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自己探究问题的能力及理解能力。此外,有利于师生互动,针对所分析的案例,学生可以就某个迷惑的问题向教师提问,或师生间讨论,通过课堂的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最后,教师对本次案例分析进行总结:总结学生的结论,并提出教师本人的结论及学习建议,及时表扬学生做得好的方面,让其获得成就感,激励学生继续努力探究。当然有的学生会不太接受这种主动学习的方式,教师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和沟通。

教师设置问题或案例应依据课程内容的需要,精选能引起学生共鸣的问题,然后进行启发式教学,给予学生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和分组讨论,强调组内合作、任务共担、资源和成果共享,从而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让学生在不断的思考和讨论中得到启发,主动地学习以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与小组讨论法有机地结合是比较适合本课程教学改革实际的一种教学方法。

三、《食品安全与检验》实践教学的改革

实践教学是《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课堂上理论知识的深入理解、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兴趣和实际动手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开展实践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食品安全检验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掌握有关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和评价方法,为将来从事食品安全控制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这是课堂理论教学所不能替代的。

由于食品的种类繁多,本课程仅针对有代表性的粮食、肉蛋乳、调味品以及饮料等典型食品开展实验研究,使学生掌握各类典型食品的主要安全问题、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影响因素的控制及如何正确评价。

原有实验课以验证性实验项目为主,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很少。原因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需要的时间长,仅利用实验课的学时较难完成;验证性实验只针对某一检测指标的知识进行实践应用,不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学生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无法继续深入探究,不能前后连贯的研究和解决一些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和创新的能力。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实践教学中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项目,开展不宜分散安排的食品分析与检验综合实习和食品工艺与质量综合实习教学实践活动,通常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假期和开学前,连续六周时间进行。在实习过程中教师提供一些选题,学生也可以提出感兴趣的题目,自行查阅文献设计方案,与教师探讨,然后开展相关安全项目的测定、综合比较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等。通过这种基于研学理念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实践教学的改革与探索,学生对感兴趣的选题开展实验探究,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了知识面,培养了学生对知识的整合能力,全面提高了实践教学效果。

四、结语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现代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新的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及控制措施,满足新形势下食品安全检验和监督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本课程在理论教学内容上及时更新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的检测技术成果,在教学方法上采用小组讨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相结合的模式,在实践教学上增加综合和设计型实验,并开设基于研学的综合实习。实践证明,学生不仅掌握了食品安全与检验的基本理论知识,也逐渐提高了独立开展实验研究的实践技能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上述的教学改革尝试还需要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和提高。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7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然而,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毒胶囊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失去信心,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降低我国国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杀手。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学者的重视,在国务院新一轮大部制改革中,改变了过去食品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监管问题,从而有望让食品从生产、流通、消费的环节实现监管上的“无缝对接”。食品安全监管上因人人监管,而导致无人监管的现象将得以杜绝。同时,此次改革也提出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这些建议的提出,以及相应法规的制定将会改善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状况。然而,现有的监管模式依旧是事后监管的模式,当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时,即使根据食品追溯体系追溯到问题源头,但损失已经发生,伤害已经无法弥补(毒奶粉事件中死亡的婴儿无法再复活)。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制度体系,改善目前食品监管中的事后监管模式,减少食品供应链中各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农田到餐桌”确保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最终确保食品的安全。

本文基于会计视角拟设置食品安全账户体系,以期通过食品安全账户体系的设置减少食品供应链中各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事前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70年代,国外就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此时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食品获取的安全性问题。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关注足够的、安全的、营养以及文化安全的食品(Vandana Shiva等)。本文所指的食品安全采用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生产、加工、储存、分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健康并且适合人消费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措施”。Arrow(1996)等提出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原理,而Antle(1995)等学者则通过应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来分析食品安全中政府监管和规制问题。由于食品安全涉及到整个食品供应链,从食品供应链角度来探讨如何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是学者们研究的一个侧重点。在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中,环境和资源是个不可或缺的因素,Altieri(2002)分析了生态农业的发展与食品安全的关系,而Reinhard等(2002)则研究了提升食品的安全性和竞争力与改善环境效率结合的问题。

我国在食品安全上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基本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食品安全体系上,主要集中在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体系的介绍和比较研究上(秦富,2003;王康英等2005),以及在我国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体制改进的研究(叶永茂,2002;于欢,2006;高艳莉,2010;高桂萍等2011)。在食品安全的政府规制、管理制度上,目前主要有两种主要的研究范式,一种是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史贤明,2002;邓明等,2005;张汉江,2008);另外一种则根据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困境的成因,政府监管与食品生产者之间的博弈,以及监管制度有效性的问题(彭述辉等,2009;何玲玲,2010;李静、黎燕玲等,2011)。从食品供应链的角度来研究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我国学者研究的侧重点。比如张云华等(2004)分析了食品供应链中行为主体间在一次博弈、重复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下的战略选择,指出在无限期的重复博弈中,由于食品供应链中行为人会达成一种合作均衡,从而可以实现食品供给的安全性。邓淑芬等(2005)则分析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安全食品生产商的损失函数,以及政府控制食品安全的策略。王艳芳等(2011)探讨了食品供应链中产品安全投入的问题。对于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危机处理机制方面,我国学者也均有涉足(姜宗亮,2004;马琳等,2005;杨玲等,张竹青等,2011)。随着对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越来越深入,我国学者开始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当前食品行业频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深层理论原因及成因(王世表等,2011)。

根据尼尔逊等对商品的分类,食品既属于经验品又属于信用品,缺乏辨别食品安全相关技术的消费者无法知道食物是否含有违规添加剂、激素、微生物群落是否合格等。而且,食材是否合格严重影响了食品是否安全。食品的这种特性,使得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既定条件下,都无法从市场前一环节获取足够的产品信息,从而造成生产供应链中不同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王世表等,2011)。已有文献侧重于应用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这种信息不对称下,生产者与监管者、生产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下文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侧重于研究如何基于会计视角设置合适的食品安全账户体系来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食品安全账户体系的设置

(一)食品安全账户的设置

根据现有账户的设置,无法从食品生产商的财务报表中得到该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笔者阅读了98家食品、饮料行业的上市公司2008—2010年的年报,从他们的财务报表中无法得出这些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投入的信息,有一些上市公司(如深深宝A)在其财务报告的董事会报告部分描述了在食品安全中所作的努力及未来展望,但披露的信息稍显概括,内容空洞,且无与食品安全投入有关的定量数据。消费者无法从这些信息中了解企业对确保食品安全所进行的投入以及包括使用原材料是否合格等的重点要信息。

本文通过设置账户来重点反映食品生产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以解决食品供应链中因信息不对称和社会虚度效应导致的安全投入不足问题。

为了反映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设置“食品安全投入”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预先提取准备用于食品安全投入方面的资金。该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按照当年净利润的一定标准提取的准备下年在食品安全方面投入的资金;贷方登记使用的食品安全投入资金。当企业从当年净利润中按一定标准提取食品安全投入资金时,应借记“食品安全投入”,贷记“利润分配——提取食品安全投入”。要注意,这里的提取标准应由国家规定为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该比例应规定为一定幅度范围,具体的标准则由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但应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提取的比例。该比例一经确定,企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需说明变更的理由。

企业为确保食品安全而购置的仪器设备和专设食品安全控制机构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账户下设置二级科目“固定资产——食品安全”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购置的与确保食品安全有关的固定资产。对于该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应与企业其他固定资产诸如生产食品的机器设备等区分开来,以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明示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上的投入,应设置“累计折旧——食品安全”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固定资产”的抵减账户,用来核算企业购置的与控制食品安全有关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如企业购置的用以检测原材料和完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质量体系的仪器设备。对于该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和折旧费用的计算,可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食品生产者要确保最终产品的安全,则其供应过程、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中应采用合格的原材料进行安全生产,对完工食品进行安全检测,最终销售。因此,为了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采用合格的原材料生产出高质量的安全食品。需要设置“检测成本”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成本费用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原材料检测和完工产品检测中的投入。其明细分类账户有两个:“检测成本——原材料”、“检测成本——完工产品”,分别用来核算企业的原材料检测费用和完工产品的检测费用。

现以企业对原材料的检测来说明企业对该账户的应用。当企业购进原材料,发生检测费用时,借记“检测成本——原材料”,贷记“食品安全投入”。

若该次检测是聘请外部检测机构,发生了现金支出,则相应的会计核算,应首先从“食品安全投入”账户中转出货币资金,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记“食品安全投入”;然后支付检测费用给外部检测机构,借记“检测成本——原材料”,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对于“检测成本——完工产品”账户在完工产品检测中的应用与原材料的检测类似。

“检测成本”账户与食品安全生产密切相关,区分安检合格和不合格的情况,对这类成本费用进行分类归集。对于安检合格的原材料和产成品所发生的检测费用,最终可以直接归属于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借记“生产成本”账户,贷记“检测成本”账户。对于安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产成品所发生的检测费用,是由于企业的管理缺陷所引起的,不能归集到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中,而应该形成企业的管理费用,由“管理费用——食品安全防控费用”来分担。借记“管理费用——食品安全防控费用”,贷记“检测成本”账户。

企业发生的除直接对原材料和完工产品进行检测的费用外,还需要支付食品安全检测人员的工薪,以及企业购置的用以确保食品安全生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对于这类无法归集到确定成本对象的费用,应设置“管理费用——食品安全防控费用”账户。该账户属于费用类账户。当企业计提确保食品安全固定资产的折旧时,借记“管理费用——食品安全防控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食品安全”,对于食品安检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则可以借记“管理费用——食品安全防控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

上述会计科目的设置,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食品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食品生产者和政府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从食品生产者的财务报告中,通过上述账户的金额可以方便得出该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中的投入和努力。一般来说,当检测成本在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越高,则说明该企业的食品安全投入越多,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企业生产的食品质量。

(二)食品安全会计的报表披露

对于食品安全会计的报表披露,从简单明了、容易操作、节约成本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可以在传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加入食品安全会计所要披露的信息即可。对于未能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的信息,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描述或说明。如“检测成本——原材料”和“检测成本——完工产品”这两个账户,无法在四张报表中反映,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单独进行说明。同时,对于“食品安全投入”的提取标准和提取比例,也应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另外,为了让相关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今后的发展,还应在报表附注中反映企业食品安全会计的政策及目标,企业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已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四、结论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市场失灵、政府管制弱化、道德因素等多个方面,归根结底是监管者和生产者、生产者和生产者、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目前的监管仅是事后监管且受监管成本的限制。因此,从制度上设置一套体系,减少食品安全中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对食品生产者进行事前监管是非常必要的。企业外部人只能从企业的财务报告中获知该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而当前的账户设置并不能提供食品生产企业有关食品安全投入方面的信息。本文运用会计学的相关知识,设置了与食品安全投入相关的若干账户以确认食品生产者在食品安全上的投入。通过这些账户的设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缓解食品生产供应链中各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对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逐级监督,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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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9-0113-03

动物性食品,又称动物源性食品,广义上是指动物肉、蛋、奶等可食性组织及其加工的产品,而在日常生活中,与健康密切相关的动物性食品则多数来源于集约化、规模化饲养条件下的畜禽[1]。肉、蛋、奶作为基本营养物质的供应源,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二英、疯牛病、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兽药残留等事件不仅给畜牧业、食品加工业造成重创,更重要的是直接危及消费者健康,影响我国整体对外形象。因此,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高等教育从职业培训式的专业教育,逐渐向全面素质化培养进行转变。当前形势下,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与生命科学相关的选修课,不仅是时代赋予高等教育的使命,更是符合社会发展对综合性人才的现实需要。《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是生命科学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该门课程以动物性食品安全为主线,概述动物性食品安全有关的基本知识点及关键技术。授课内容要点包括绪论、化学和物理性污染、生物性食物中毒、共患病、公共卫生、食品标准化、食品质量控制、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认证、食品残留分析[2]。在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理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一、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重要性

1.促进多学科交叉发展,有利于培养综合性人才。交叉学科是指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综合理论或系统学问。交叉学科并不是简单的多门学科的拼凑堆积,而是依赖于多学科内在逻辑关系且相互渗透形成的新学科[3]。21世纪是学科交叉大发展的时代,健康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直接关乎人类健康、关乎农业和工业化产业链条的可持续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涉及畜牧学、兽医学、化学、物理学、医药学、食品科学等专业的相关理论和技术方法,在教学内容上,涵盖动物健康养殖、动物性食品安全隐患因素及其检测方法、共患传染病及预防措施、动物性食品加工质量控制及标准。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有利于促进农学、工学、理学、医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利于推动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方法的产生。

2.强化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涉及动物饲养、疾病预防、动物性食品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从目前我国屡次发生的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国民对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公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薄弱;(2)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只要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得不到重视,已经发生的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尚未对公民起到足够的警醒作用;(3)动物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足;(4)动物性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尚未全面纳入通识教育体系。我国的动物性食品安全总体形势逐年趋转,但由于深层次问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仍然较多,也备受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关注。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危害严重、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进程。我国的高等教育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具备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高等院校作为实现高等教育的“载体”,在当前形势下,更应该重视学生对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知识的培养,《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强,鉴于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的特点,开设该门课程作为公选课,是非生物类高等教育培养综合性人才的重要补充,是增强国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长远规划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促进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新思路、新技术和新方法产生的有效途径。

二、《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课程设置

1.确立教学目标。结合目前国内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教学目标就是通过教学和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内外关于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的最新研究进展,掌握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通过学习,主要使学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畜禽健康养殖的生产模式;(2)掌握影响动物性食品(肉、蛋、奶)安全的理化因素;(3)掌握影响食物中毒的生物性因素;(4)掌握共患传染病病原的种类及预防措施;(5)了解动物性食品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质量控制关键点;(6)了解食品安全认证的流程;(7)了解食品残留分析的技术方法。

2.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1)优选教学内容――贴近生活,切合实际。教学内容的选择直接影响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理解、掌握和应用情况。根据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本身特点确定课程的主要讲授内容分为以下五部分:①畜禽健康养殖关键知识,包括畜禽健康养殖关键技术、无公害功能性饲用添加剂、畜禽重大疫病防控等内容;②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因素,包括理化因素(辐射、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有机化合物等),生物因素(细菌性中毒和真菌性中毒);③重大共患传染病种类及防控(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④动物性食品生产标准化,包括无公害动物性食品标准、动物性食品质量控制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等内容;⑤动物性食品残留分析技术,包括萃取技术、色谱技术、质谱技术和现代生物检测技术等内容。(2)优化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手段与互动式教学模式统一。教学方法是教师讲授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统一。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教学手段得以进一步普及,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多媒体技术借助图像、动画、声音等形式传递课程内容信息,具有丰富的表现手法和巨大的表现力,扩大直观视野,把复杂的变化过程及抽象的宏观或微观世界,以生动鲜明的直观形式展现出来[5]。对于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而言,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具有以下优势:①采用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技术,以直观的形式加深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对该门课程所涉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程度,缩短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增加单位时间内的教学容量;②采用Flas、VCD示教片演示动物性食品中共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检测方法、防控措施,无公害标准化动物性食品生产加工的操作流程,以及动物性食品残留分析检测技术等,突破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时空局限性,在有限的时间和专业背景下,以生动形象、主题鲜明的特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该门课的教学模式上,采用互动式教学。所谓互动是指教师和学生双方不是主动和被动,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6]。《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互动式教学模式就是要规避公选课教学课程中普遍存在的“教师填鸭式教学”和“学生以修学分为主的被动式听课”的问题,打破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地位的教学方式,实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地位与学生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该门课程因实用性较强,与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所采取互动式教学模式主要强调两方面:①“互”,即在传统的教师启发与学生思考之外,更加侧重于课堂中“学生提出疑问,教师思考解答”的环节。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授课所涉及的相关知识领域,将学生进行分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阅信息,集中收集问题。②“动”,即学生的动脑和动手。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增设专题讲解形式的学生讲授环节,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每次讲授时间20分钟,讲授内容围绕该门课程的教学目标,采取学生自拟题目,教师辅助指导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与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相比,开卷考试对于公选课的成绩评价更加客观,也更能反映出学生对所学课程相关知识的搜集和掌握程度。因此,《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作为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的公选课,应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试卷结构以主观题为主,形式为问答题和论述题,试题在宏观上要具有“知识点的实用性、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等特点。在考核方式上,公选课的成绩评价不能仅限于单一的试卷测试,合理的成绩评价要从整体上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就决定成绩的高低不能仅凭试卷考试,可通过能体现学生运用知识能力的小论文、专题报告、课堂提问和课外参考书学习,以及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态度、完成作业质量的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将各项成绩加权后计入学生的总成绩,可以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高等院校涉及生物类专业已逐渐开设或完善了关于食品安全或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相关的课程,符合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而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因专业本身的固有特点和学生知识背景多样性的特点,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选修课应注重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的培养,以拓展学生知识面、强化国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和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倡导的综合性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体系做了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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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9

一、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10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6 -00040-01

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生产者、销售者职业道德的丧失确是一方面,而制度的完善必然一定的客观规制作用。作为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一点即食品安全的信息制度,其立法的完善是摆在我们面前极其重要的一点。

本文对食品安全信息采取的是广义概念,指由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政府、媒体以及中介机构掌握的并依法应公示给消费者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不安全信息,质量安全信息,事实信息。

从法理上而言,一个审慎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体系,至少应当包括四个方面: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体系;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流通体系;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与公开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公众参与(监督)体系。

一、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的立法现状及问题

截至于2011年,目前中国有十余部卫生法律、30多件行政法规、200多项部门规章。相对而言,食品安全体系庞大而杂乱,对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的构建有一定的影响。

(一)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制度的不完善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作为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制度的信息采集、收集制度,即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农产品生产环节记录制度,进货环节查验记录制度等均被零碎地规定在食品安全法中,同时,我国并没有构建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信息记录追踪制度,这就说明至少信息的来源是相当不全面的。同时,收集信息制度也仅仅作为法律的“建议”而不是强制制度。这种规定由于法律强制力较低、不利于信息的统一采集和整理,势必造成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的僵局。

(二)食品安全信息溯源制度的缺失

回想每一次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都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曝光出问题之后,其问题出现在哪一个环节却需要等待所谓的“有关部门”调查多日?食品安全溯源制度的优越性之一就体现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之后,能够根据溯源信息,直接锁定某一流通环节,迅速的找到发生问题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样的制度,我国不是没有,但是却未成体系,相关的规定也是散见于在《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与反馈制度未形成体系

政府是最有力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主体。食品安全信息本身是庞杂而混乱的,同时又是瞬息万变的,从理论上来说,政府不是食品安全信息的第一手掌握者,它也永远不可能了解所有的食品安全信息,所以政府公布的信息有限。并且我国现在仍然是多头分段监管的模式。如何公布,如何在公布之后进行反馈,都是一个问题。

(四)食品安全信息公众监督机制未健全

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管,不能仅仅依赖于市场或者政府,而需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但食品安全法和条例仍存在许多不足,针对信息监管制度而言,如何实现公众对这些信息的有效掌握始终是一个极大的困扰。一旦缺失真实和有效的公众参与,信息规制也必将停留在行政垄断性的管理层面,近年来不断见诸于媒体的食品安全事故就是有力的例证。

二、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立法完善的建议

(一)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制度

想要建立长效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首先不可或缺的就是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这一点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完善:

第一,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的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信息的第一手资料人,其提供完整的食品安全信息有利于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食品安全权,同时,这也是其社会责任的要求之一。

第二,政府同时也必须承担收集尤其是整理食品安全信息的责任。作为食品消费者在交易中需要依赖以做出抉择的食品安全信息,由政府进行收集,符合政府行政理论的要求和经济学成本理论的要求。消费者的经济实力和知识能力难以进行系统化的收集工作。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首先,应建立较为系统的信息溯源制度。也就是尽量建立包括全国各个地域、各个部门、囊括食品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的溯源制度。其次,统一食品安全信息溯源所采用的方法。摒弃较原始且难以发挥时效的溯源方法,例如手环、书面记录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过渡到采用条形码、无线射频技术等现代化的技术。最后,尽量将溯源制度的建立管理等职责划分清楚,以利于溯源制度的统一化建设。

(三)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的完善包括完善公布的内容、完善公布的主体、完善公布的平台。

(1)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主体的完善建议。应明确规定食品信息的公布主体,既可以按照食品种类,也可以按照监管流程由各监管机构进行公布;更好的办法是,在各机构中形成沟通交流机制,由一个部门集中定期(例如一周一次,时间短利于消费者掌握信息的及时)公布。

(2)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方式的完善建议。政府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发行官方而全面记载食品安全信息的刊物,同时这一定期刊物也将给消费者提供稳定长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获取的渠道。同时还可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补充。例如在各级监管机关内开设食品信息的专门窗口,以及不定期的进行新闻会。

(四)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众参与机制

食品安全信息公众参与机制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消费者、社会中介组织和媒体等多方面。

第一,加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社会责任的承担。现代公司在营利和对股东利益进行分配的同时,也要承担对员工、政府、社会和环境的责任。

第二,鼓励、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信息义务的承担。一般而言,一方面,社会中介组织的路径对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的反应速度较政府路径要快,从而能更快地满足消费者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社会中介组织能提供政府路径所不具备的某些信息,并且其能够提供的信息明显要多余经营者路径所能提供的信息。

第三,充分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作用。建立起一种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督评价机制以保障公众(尤其是消费者)参与到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主动监督的过程中来尤为重要。

第四,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新闻媒体被视为“社会的守望者”、“社会的雷达”或“社会的监视器”,这说明了新闻媒体在社会监督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应更好的发挥《食品安全法》第八条所规定的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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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论文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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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Tools for Food Safety Risk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XU Xingui, PANG Peng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Chongqing 400041, China)

Abs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