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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09 17:32:34

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例1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3.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4.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首次组织聘用应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人字〔2012〕35号)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依照本意见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二、实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6.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7.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济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济人字〔2012〕64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8.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岗位工作需要,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特别优秀人员,符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经民主推荐程序,也可直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9.竞聘上岗应充分听取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具体实施时,应成立7人以上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其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对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严格竞聘程序,规范运作

10.事业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其他各类岗位的聘用,研究制定并公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11.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2)个人报名;

(3)单位聘用工作组织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争人员进行公示;

(4)采取答辩、测试、民主测评、量化赋分等方式进行竞争;

(5)专家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在推荐人选中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指导意见例2

一、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四、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的有效方法

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各地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五、高度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指导意见例3

区、县级市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切实抓好城域宽带网、有线电视网、电讯网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县级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办公自动化及业务管理网络化;通过整合政府公众服务业务,推广电子社区应用,做到便民服务;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促进电子商务进入社区,实现电子商务服务;大力推广建立覆盖社区的信息化培训推广体系,使社会和公众掌握信息技术和技能,享受便民的电子政务服务和便捷的电子商务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切实抓好现代信息基础网络建设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域网,改造有线电视网,大力发展宽带驻地网,适时、适度发展无线宽带网络,加快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智能化。

(一)依托*市互联网络交换中心,统筹协调多主体建设宽带城域网络,建设区、县级市网络交换中心和覆盖全区、县级市的宽带城域网络,其传输能力不小于1GB/S,交换能力不小于10GB/S。

(二)大力发展宽带驻地网建设,允许多种类型投资主体参与,允许采用多种技术方案,以形成一种活跃的、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满足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宽带驻地网,宽带接入家庭普及率总体要达到60%以上,将互联网连接到所有的小学、中学。

(三)加强基础通信管线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特许经营、普遍服务的建设和经营方针,综合利用地下、地上传输通道空间资源。

三、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

电子政务是信息化的龙头,具有长期性、新颖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在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上下功夫,加强协调,突出应用,加快建设,为把*建设成为全国电子政务示范城市做出贡献。

(一)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各区、县级市要对现有网络进行整合,统一到一个网络交换平台上,确保区属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互连互通,保证区级与市级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满足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各业务部门交换数据的需要。此项工作应由各区、县级市信息中心(信息办)负责,原则上不得另行建立其他业务系统专网。如果一些业务系统涉及到省、市级业务部门,可由市、区信息办共同协调。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统一域名规划,按照省信息办的要求统一数字身份认证规划。

(二)建立公共数据中心。建立数据中心是加强区、县级市政府横向信息管理、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基础。各区、县级市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自行安排建设。要在遵循国家、省电子政务建设标准的前提下,遵照我市将要出台的区、街道数据中心建设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进行规划和设计。

(三)建立统一的电子公文和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到2003年年底,区委、区政府60%以上的单位应实现网上办公;到2004年年底,区委、区政府各直属单位内部和各单位之间全部实现网上办公和网上公文流转,提高办公效率。

(四)加强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探索建立以电子政务为基础的行政体制。各区要参照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示范区建设方案(见附件),加大整合力度,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四、搞好电子社区建设

电子社区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应用的汇聚点,既是应用处理的支撑平台,又是一站式服务窗口。电子社区建设要在便民上下功夫,要在减轻基层政务工作负担上下功夫。要继续贯彻*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网络向街道(镇)、居委(村)延伸,借用各种手段服务市民的工作思路,抓好落实。

(一)推广社区管理软件和社区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以提高街道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整合各业务部门下发的业务系统,加快推广由市统一开发并免费下发使用的社区管理软件和社区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各区、县级市信息中心要与市信息中心一起负责推广的实施工作。市信息办将与各业务部门协调,共同做好下发的业务系统与社区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的接口,确保在街道只用一套社区管理软件满足所有业务系统需求,从而减轻街道工作的负担。到2004年年底,10个区80%以上的街道要安装该软件并完成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录入工作,2个县级市完成30%以上,2005年基本完成。

(二)鼓励更多的社区服务项目在综合应用平台上集成。各区、县级市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鼓励各部门将更多的社区新服务项目上网,扩大应用范围。今后下发的社区软件,应与现有软件和平台衔接。

(三)提供更完善、更多样化的服务。大力发展多种多样的服务形式,市民不仅可以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也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城市多媒体终端、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和社区信息技术培训基地办理业务,享受各种各样的免费或有偿服务。业务办理方式多样化,可以网上定制,也可以预约上门等等。

五、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是电子政务的动力和源泉。它将带来新的商机,创造新的服务岗位,有利于解决社区就业问题。各区、县级市政府应积极把握机会,加以引导,要认真落实《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采取鼓励措施,推进电子商务及相关电子技术、电子交易方式的发展和体制创新”的要求。

(一)以现有电子商务成功经验为指导。总结现在运行良好的电子商务网站、呼叫系统、拍卖系统、多媒体终端建设和应用的经验,结合社区特点加以推广。

(二)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本社区的电子商务业务扩大规模。通过服务项目互补、整合服务链、建立配送体系等手段推动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壮大本地区的电子商务力量,提供更多样的产品和服务。

(三)开拓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点。市、区信息中心要协调一致,推进在社区服务中心布设多媒体终端,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资源服务点。

六、建立培训推广体系

信息化应用重在推广,形成规模。培训先行,是信息化推进的成功经验。

(一)组织落实。要加强组织与分工,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电子政务培训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信息中心共同组织;电子社区、电子商务的培训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二)场地落实。通过建设和整合现有的博物馆、展览馆、文化活动室(包括网吧)等场所,在社区建立信息化展示推广培训基地。

(三)分类培训。要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电子政务、电子社区、电子商务的不同应用,以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企业使用者、公众使用者、信息技术人员的不同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教材,分门别类进行培训。

七、切实加强组织指导

(一)统一认识,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的协调发展。要广泛推进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应用,搞好电子政务的条块结合、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推动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使网上服务形成气候;将社区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结合起来,提高电子社区的建设与应用水平。从化市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山区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网络到乡镇、信息进村”。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各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信息化工作方案,并牵头实施。

(三)加强交流,形成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合力。各区、县级市信息中心要加强交流,形成合力,研究提出按照“条块结合、业务协同”建设思路,对省、市各业务部门下发业务应用软件进行整合的办法。各区、县级市可参考《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区级电子政务建设参考方案》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将具体情况同时报给区政府和市信息中心,共同加强协调。

(四)开拓创新,总结经验。要正视和着力解决推进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重在网络建设、基础数据建设、开展综合服务、提高应用水平上总结出新鲜经验。

附件: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区级电子政务建设参考方案

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区级电子政务建设参考方案

为贯彻国家制定的“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信息化方针,解决政府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因条块分割造成的信息孤岛问题,形成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电子政务建设新模式,制定此方案。

一、建设目标

建设以自然人、法人、地理信息和宏观经济四大数据库为核心内容的区级政府数据中心,以及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和规范的数据交换平台,组织有关业务部门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接口规范和运行管理机制,建设规范的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部门联动和一站式服务。

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电子政务模式将在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实现跨平台的系统整合。

研究和开发区级数据交换平台,出台有关区级数据交换的标准,并联同社区综合应用平台和社区信息化的有关标准,规范各业务部门延伸到街道的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接口,整合计生、民政、残联、卫生等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

(二)实现跨部门的业务整合。

市、区、街三级建设面向自然人和法人单位的一站式服务框架(包括网站和呼叫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城市体制改革、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各部门的业务并逐步进行整合,为居民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构建服务型基层政府。

(三)实现跨系统的数据整合。

建设区级政府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将分期建立自然人、法人单位、空间地理信息和宏观经济运行四大数据库。通过公共数据模型和数据交换模型,建立健全公共数据的采集、更新和使用机制,规范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采集、管理、维护和使用。

上述三个方面的突破关键在于符合国家、省、市制定的标准规范。即通过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实现跨平台的系统整合;通过业务规范和交互标准实现跨部门的业务整合;通过数据规范和共享标准实现跨系统的数据整合;通过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数据的使用和切实保证信息安全。

二、建设模式

实行自下而上、街镇起步、区级突破、市级支持、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电子政务模式。这种模式有三个方面的有利因素:

一是街道管理的业务较具体,从这里起步不易产生争论。

二是区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在一个城市承上启下,既有整合的愿望,又有一定的整合力量,依靠区一级政府有可能突破信息孤岛问题。

三是市有关部门的业务系统要经过区向街道延伸,有参与整合的积极性。

三、建设任务

(一)社区信息化建设。

1.社区管理软件。

社区管理软件面向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方面实现街道办事处的信息管理和业务处理功能,另一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前来办事的居民。并通过居民办事,实现对街道人口数据库的更新,实现前台业务受理和后台业务处理的联动。

2.社区综合应用平台。

社区综合应用平台的目标是实现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在社区一级的整合,从而实现条块结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社区综合应用平台主要包括:公共数据库、应用平台、数据网关和接口规范四个部分。

3.社区的网站和信息资源建设。

基于区信息中心公共的虚拟主机系统,建立各街道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社区服务网站,收集整理居民关心的各项办事指南以及各种服务性信息资源,不断充实各街道网络服务内容,为百姓提供信息资源服务和网上办理业务服务。整合各网站形成门户网站,遵循市门户网站的标准和要求,建立链接,定期更新和交换数据。

(二)区公共设施建设工程。

1.区网络平善与联网工程。

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与系统环境建设。建网、联网工作继续向街道(镇)、居委(村)一级深入,加强互联互通。

2.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目标是搭建一站式服务框架,方便业务部门在前台受理业务,实现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从而建立起政府面向社会和公众的统一的业务受理前台,实现业务协同和部门联动。最终目标是为社会提供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即政府部门以统一的面孔面向企业和公众。

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的一站式服务窗口,一方面向业务部门提供业务信息、政务公开等服务,另一方面向公众提供业务咨询、指引等服务,向企业提供查询业务办理结果、企业相关信息查询等服务。

公共服务中心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方式主要有:整合各业务部门和各街道/社区的网站;利用全市公共的社区服务呼叫中心、城市多媒体信息终端、短信中心等资源;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邮件等。

3.安全认证中心和容灾备份中心。

利用市信息中心建立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异地容灾备份中心的,进行认证和备份。

(三)数据中心建设。

1.运行环境建设。

在现有系统设备的基础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系统环境建设。包括机房、服务器、运行监控、数据库系统、信息资源存储、数据交换平台等。

2.信息资源建设。

信息资源建设的内容包括:

——自然人基础数据库,人口数据包括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基本信息是指每个部门都需要用到的、基本不变的数据。扩展信息是指仅由部分部门采集和使用的数据。最终目标是建立自然人的完整档案,建立全区所有人口的数据库。

——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法人单位分为企业(工商局)、行政事业单位(编办)、民办非企业组织(民政局)三大类。一期工程重点建设企业数据库。

——信息资源中心的建设应重点解决数据来源和数据一致性问题,形成公共数据的采集、更新与使用机制。

此外还包括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库(暂用统计局的数据)、政策法规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等。

3.数据交换平台。

建立区级数据交换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部署数据交换服务器和公共数据访问服务器,实现公共数据按需存取功能。满足数据交换、汇总、分发、更新通知等功能要求。建立数据中心的管理工具集,实现数据存储管理、恢复管理等功能。部署数据管理和监控工作站。

4.基于数据中心的领导综合查询与决策辅助支持系统。

面向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通过综合查询、多维分析统计等系统,可以查询各种经济指标,获取准确的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基于数据中心的行政监察系统。

面向行政职能部门,通过记录处罚政策和条文,以及共享企业与政府部门发生的奖惩、处罚等信息,实现行政综合执法,方便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工程。

实现市级各业务部门统一下发的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和区政府数据中心两级平台的有机结合。建立起条块结合的电子政务框架,为全面实施条块结合的模式积累经验。

四、落实措施

条块结合、业务协同的区级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

(一)加强领导与组织。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信息办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联合工作组,任务是组织协调、制定标准规范、检查指导、综合分析、解决问题。2003年将依据国家制订的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和六项标准,研究并出台街道和区一级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规范。各区、县级市要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区网络中心,建立区数据中心;协调各业务系统按统一平台、统一接口规范开发建设业务系统。推广社区信息化应用,包括街道、居委会的联网,软件安装、培训和使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

指导意见例4

江苏省审计厅近日召开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研究贯彻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的服务和指导。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审计机关指导的意见》,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现审计项目计划方法和审计项目授权管理“两个改进”,加强审计计划指导。二是坚持审计工作情况通报、审计业务对流、审计业务培训、审计工作联系点和审计调研等“五项制度”,加强审计业务指导。三是做好法规学习辅导、制定实施规范、项目考核评比和监督检查促进等“四项工作”,加强审计法制和规范化指导。四是采取提出指导意见、指导推广应用、帮助培训骨干和组织交流学习等“四条措施”,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指导。五是构建信息互通共享和科研协作配合“两个机制”,加强审计信息和审计科研工作指导。六是协助管好干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指导。

江苏省审计厅朱尧平厅长在会议上提出三条意见:

第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指导、服务基层的重要性。《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加强指导、服务基层,是上级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目前,基层审计机关的困难比较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比较多,工作相对薄弱。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审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上级审计机关必须加强指导,牢固确立服务基层的思想。必须十分明确,没有基层审计工作的进步,就没有全省审计工作的进步;没有基层审计事业的发展,就没有全省审计事业的发展。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和对待加强指导、服务基层的问题。

第二,要认真落实加强指导、服务基层的各项具体措施。在贯彻落实加强指导、服务基层的工作意见时,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指导与领导的关系。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在业务上具有领导关系,但是这种领导更多地是通过指导去实现的。没有工作上的悉心指导,便难以在业务上进行领导。二是指导与服务的关系。基层审计机关的困难和问题,凡是上级审计机关能解决的要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通过调查研究,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交换意见,争取他们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与基层审计机关的同志说清楚,今后继续创造解决的条件。三是分类指导与统一要求的关系。指导不是一切都统一计划和步调,也不能搞一刀切、一律化,分类指导是我们的原则。尤其是在江苏三个板块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极大、各地审计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极不相同的情况下更应该强调分类指导,强调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展工作。但分类指导也不是不能统一要求,对一些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东西、需要大家一起去做的事,没有统一要求是不行的。

第三,要把加强指导、服务基层作为改进审计机关领导作风的重要方面付诸行动。加强指导、服务基层,省厅是关键,厅领导和各处室领导都要有实际行动,都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去做。各市审计局的领导也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开展好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基层,一方面要求审计机关领导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指导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要求审计机关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方面指导工作的积极性。

指导意见例5

《意见》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同时,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在计划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共享、结果利用等关键环节的职能作用,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包括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大任中审计比重。

指导意见例6

建立工商事务指导员制度,是进一步改革创新企业监管方式与监管领域,努力提升服务水准,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一项有效举措。建立工商事务指导员制度,有利于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有利于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尽快成熟地走向市场、做大做强,为经济“第三次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商事务指导员的基本条件

工商事务指导员由所在地的各工商所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原则指派公职人员担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可担任多个企业的指导员。其基本条件是:

(一)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辖区工商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三、工商事务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每季走访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企业申报无区域名、冠取省名,扶助企业做大做强;

(三)提供企业改制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及新型出资方式、组建集团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帮助企业争创“省知名商号”;

(五)随时接受企业咨询工商事务,协调企业与工商部门的有关事务;

(六)帮助企业开展信用建设,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出谋划策;

(七)提供网上年检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八)及时向企业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免费为企业上门讲法;

(九)及时提请企业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十)解决企业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其他事务。

四、各工商所联系指导的企业范围

《实施“五个一万”工程推进民营经济新飞跃实施意见》、《实施“五个一万”工程推进民营经济新飞跃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扶持、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通知”等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

五、工商事务指导员工作纪律

工商事务指导员行为准则:

(一)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服务规范;

(二)认真负责,廉洁高效,优质服务;

(三)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工商事务指导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推诿、拖拉,刁难企业;

(三)接受企业礼金、礼物和吃请及其它行为;

(四)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六、工作步骤和方法

建立工商事务指导员制度,要与当前开展的“红盾风采·阳光工商”主题活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具体步骤和方法:

1、制定方案。各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广泛宣传建立工商事务指导员制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请各所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切合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及时确定工商事务指导员及所联系的企业,将指导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书面告知企业。同时,制订实施方案,于9月15前上报分局企业监管二科。

2、联系指导。各所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联系函等方式,经常性保持与已确定的企业联系、沟通并根据企业的要求予以指导企业办理相关工商事务,保存好有关资料。

3、认真总结。12月中旬。各所对工商事务指导员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工作的开展情况,政策措施的落实,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建议、意见以及工商部门采取的处理措施、结果等,并在12月中旬书面上报分局企业监管二科。

七、工作要求

健全与中小企业联系挂钩制度,实行“一帮一”帮扶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行工商事务指导员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

指导意见例7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战略,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先行试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

2.严格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准入标准,明确操作程序,规范公司运作。

3.明确职责、防范风险的原则。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试点企业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4.贷款“小额、分散”的原则。确保试点公司严格经营范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县域小型企业和县域经济服务。

5.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试点公司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市场化经营运作。

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域布局,推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序开展;制定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管理办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市、县(市、涉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厅、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动物卫生监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市、县(市、涉农区)试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意见。

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指导、解释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审核、变更、终止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统计小额贷款公司数据、报表。

省工商局根据工商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管理,确保合规经营。

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负责指导、协助省、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进行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省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并依法加强监管,防范小额贷款公司风险。

(二)各市政府负责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协调指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县(市、涉农区)政府试点申请方案出具审核意见。各市指定一个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防范本地小额贷款公司风险。

(三)试点县(市、涉农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并组织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防范风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试点工作程序

各市、县(市、涉农区)政府要认真选择试点对象,有条件、分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地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试点县(市、涉农区)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工作,上报试点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送省政府金融办。

(二)省政府金融办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金融办将票决意见报省政府,根据省政府意见,由省政府金融办出具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筹建的相关文件。

(三)省政府金融办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情况及资本金落实、高管人员到位等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进行审查。试点公司审查合格后,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正式开业,并持省政府金融办审批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四、试点公司运作要求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法人中选择。发起人及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资格。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二)选择合适的高管人员,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机制,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对试点公司的高管人员严格筛选,要求熟悉金融业务、有金融从业经历、具备较强的金融合规经营意识并没有不良记录。

指导意见例8

农村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号)和中央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来开展,着重把握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搞好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先后作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这些重大决策和部署,对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农村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员是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总的看,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是好的,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切实搞好农村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农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做好农村当前各项工作,构建和谐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确保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同志对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结合农村实际,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同志的重要指示,明确了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题和基本方针,以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搞好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要求,对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和做好农村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历史任务,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正确把握政策,注意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深入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紧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三农”工作实际,明确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级党组织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上来,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三农”工作实际,按照中发[**]20号文件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l.着眼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和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的解决,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明确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保护和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积极性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着眼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的解决,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从实际出发,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制定和落实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具体措施。引导农民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尊重农民意愿,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

3.着眼于管理民主和农村党组织与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素质。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改进农村党组织的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有序推进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明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党员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把握政策,注意工作方法,努力增强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同时注意借鉴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和前些年在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经验,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采取切合农村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形式主义。各地可结合农村党员的实际情况,编写通俗易懂、简明实用的学习材料。学习中,要以《中国共产程》为重点,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把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与适当学习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结合起来。学习培训的方式方法可以灵活多样。把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冬季农闲、雨雪天、晚上等时间及农民工返乡的时机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注意发挥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运用理论宣讲、形势报告、问题解答等方式,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等,要从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搞“一刀切”。

2.坚持上下联动,下决心解决突出问题。通过边学边改、边议边改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工作作风、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把解决涉及“三农”、农村党组织又无力解决的问题,同落实前两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涉及“三农”问题的整改措施结合起来,上下联动,使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

3.把握好相关政策,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康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做好理顺情绪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把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涉及农村宗族、宗教、社会治安、征地拆迁、民主选举等方面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稳妥处理。既要引导和帮助农村党员干部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又要注意关心爱护,鼓励和支持他们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党组织内部,提倡党员和党员、党员和干部、干部和干部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启发,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防止出现偏离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的现象。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以及经教育不改、拒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4.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以提高素质、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把广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妥善处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生产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科学规划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和进度,给村党组织从本村实际出发自主安排留出一定空间。

四、加强领导,下派干部,改进指导方法,精心组织实施

在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有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康有序推进,真正取得实效。

地方各级党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这些机构中适当增加涉农部门和熟悉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继续坚持和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督查制度和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区、市)和市(地、州、盟)党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巡回检查组,县(市、区)党委派出督导组,负责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面上的巡回检查和督查指导。要把领导和指导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要责任落实到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把组织实施的主要责任落实到村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继续做好培训村党支部书记和整顿、帮扶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的工作。

各级涉农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改进作风,服务基层,帮助农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

必须下派干部帮助指导农村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地方各级党委和乡镇党委要根据需要抽调一批熟悉党建工作、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驻村蹲点,进行具体指导。驻村干部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帮助指导村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驻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要全面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正确把握相关政策,实施有效指导;紧紧依靠村党组织,通过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村情民意,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好引导教育工作;积极帮助村党组织和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各项工作。

认真查找尚未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努力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应当在流入地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对他们进行“补课”,或者动员他们回流出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宣传栏,以及具有地方特色,为农村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配套经费和相关措施,切实解决部分农村党组织缺乏活动场所和经费等实际问题,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条件。要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帮助农村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调动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继续采取派出巡回检查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总结推广经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

指导意见例9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整改落实,提升我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改范围

(一)各村审计报告中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二)2011年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各村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存在问题要100%整改落实到位。

(二)对镇会计服务中心退回票据和提出整改意见要100%整改落实到位。

(三)对应收未收各业承包合同欠款收缴率达到90%以上。

(四)对各业承包合同到期和应签未签合同要按有关程序做好合同签订工作,要求签订率达到100%。

(五)对各类应收款(包括历年欠款)收回处理落实率达到80%以上。

(六)对农户建房履约保证金要扣清底子,并按建房合同有关规定,做好保证金的清退工作。

(七)村级集体出借资金,原则上不能出借,已出借未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要及时补办,并签订规范借款协议或(合同),并要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人或单位担保方可出借。

四、时间安排

3月13日至23日,集中10天时间,以村为主,联片领导加强面上指导,各联村干部参与各村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是对农村集体资产和经济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的物质权益和民利,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各村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把这一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切实加强领导,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的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各村要建立以社长为组长的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责职,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镇纪委要加大对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村级财务管理中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加大对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整改力度的监督,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指导意见例10

二、作风建设任务

1.提高思想认识,在机关作风建设上出实招。一是针对机关作风建设中的存在问题完善全办作风建设意见。认真贯彻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围绕“优质服务推进年”的工作要求,把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中反映的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在提高行政效能的基础上,做好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大文章。二是把作风建设作为硬指标纳入全办目标任务体系。为了强化本办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全办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经办领导班子研究,把作风建设“软”指标作为硬任务,列入全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与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摆上同等重要的位置。三是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作风建设考评内容。作风建设的成效要体现在完成目标任务的效能和质量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直接反映作风建设的效果,通过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评价作风建设的效果。

2.创新服务理念,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制创新。一是把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检查融入指导服务之中。把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优质服务推进年”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减少检查考核,采取单项评优和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基层检查的负担,增强具体业务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案卷评优活动和专项培训,既要落实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任务,又要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改进立法工作方式提高政府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通过完善社会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机制、市人大、市政协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规章起草工作机制和协商工作机制,完善重要立法项目实施情况后续评估机制,倾听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增强立法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三是扩大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构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新机制。推行网上受理制度、行政复议转送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设,改进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和协调办案等制度落实。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建议函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年度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学法研案制度、复议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制度。探索建立处理行政争议的协调、和解、调解机制,通过网络、媒体、信箱等形式,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制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执行力。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处室作风建设评比活动。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强化抓工作落实的力度,扎实开展好处室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等基本工作制度,加强处室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处室评议内容,更好地发挥处室评议活动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中的作用。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南京政府法制网”的功能,除实现与全市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对接外,实现依法行政数据统计信息化、网络化。增加和完善网上受理复议申请、立法征集意见、网上行政执法管理与培训等互动功能,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法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坚持落实机关作风建设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人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的责任体系。强化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工作体系。坚持把工作业绩作为检验机关作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准,把作风建设纳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实现作风建设与工作职能履行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4.大力弘扬务实为民的作风,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大力弘扬务实为民的作风。全办人员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倾听民声、关注民生和解决民忧上来。坚决反对各种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坚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要始终保持机关干部清廉务实的本色,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坚持办内事务公开。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在机关各项重大事项中坚持公开、民主,坚持公务活动清廉制度,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三是认真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开辟网上监督渠道,定期征询意见,听取群众评价,及时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落实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典型案例的分析,加强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把作风建设作为评价党员、干部素质修养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管用的评价标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开拓机关作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本办机关作风建设组织机构。办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以李恕同志为组长,徐功华同志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组员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作风建设形势分析会,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做好每月对照作风建设完成目标任务的督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在全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职能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指导意见例11

第二条社区工作坊是指经审批设立的大嫂工作坊,引导和帮扶就业困难居民在社区实现灵活就业的场所。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灵活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居民,可进入其所属社区的社区工作坊享受灵活就业服务。

第三条社区工作坊为就业困难居民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主要提供来料加工、保安、车辆寄存保管、环境卫生保洁、保绿、家政、城市公共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和用人单位后勤服务就业岗位。

第四条社区工作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经营。鼓励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本市户籍人员创办社区工作坊,社区工作坊可享受市、区的就业扶持政策。

社区工作坊负责人,积极广开货源,稳定生产,确保安全,努力扩大就业岗位,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就近灵活就业。社区工作坊必须与工作坊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书》,并统一为工作坊劳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经费向区促进就业资金中申请支付。

社区工作坊应设立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按规定配套,安全生产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相关资料应上墙公布。区安监分局负责安全员业务培训。

区劳动分局、妇联、促进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工作坊行政管理事务。

第五条建立社区工作坊应具备下列条件:

㈠有符合工作要求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㈡有符合工作要求的资金支持及稳定的货源;

㈢有符合安全生产所需的场所、设备、设施;

㈣有符合工作要求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设立社区工作坊应提供下列材料:

㈠申报《**市社区工作坊设立申请表》;

㈡场地、设备、安全生产等情况简介;

㈢社区工作坊管理制度与生产经营情况。

第七条社区工作坊申办程序

㈠设立社区工作坊,应向区劳动分局提出申请。

㈡区劳动分局受理后,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申请材料提出意见并报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审批,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第八条社区工作坊提供的灵活就业岗位应不少于30个,优先聘用就业困难人员。社区工作坊聘用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成员不少于各一人。

第九条社区工作坊应确保安全生产,与就业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符合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条件的社区工作坊,可向区税务、工商机关申请减免有关税费。

第十一条区管委会将加大对社区工作坊的扶持,把开发社区灵活就业岗位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区职能管理部门将在有需要的社区设立社区工作坊,基本解决社区有灵活就业愿望劳动者的就业问题。

第十三条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给予大力支持。

第十四条各社区、小区安排干部加强对社区工作坊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区管委会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是:

㈠区劳动分局负责政策落实及指导工作;

㈡区促进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协助区劳动分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新晨

㈢区妇联负责在开展社区妇女就业服务工作中进行指导和协调;

㈣区经贸办(中小企业办)负责并支持业务拓展及生产管理指导工作;

㈤区社会事务办负责社区建设;

㈥区地税分局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㈦区工商分局负责社区工作坊工商行政管理;

㈧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筹措;

㈨区安监分局、公安消防、建设、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给予社区工作坊政策扶持。

第十六条对社区工作坊的各项补助,按《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府办〔20**〕17号)和《区资助农民就业实施办法》(*开管办〔20**〕62号)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坊劳务人员凡达到规定的22个工作天数,可享受区管委会就业资助金;达不到规定的22个工作天数,则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就业资助金。

社区工作坊出现如下违规、违纪行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办处理。

㈠社区工作坊因管理不善,经营混乱,造成生产不稳定,出现劳务人员上访、投诉等事件,此社区工作坊必须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期间,不享受区管委会各项优惠政策。

㈡社区工作坊必须依法经营,实事求是帮扶就业困难居民。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行为,进行造假、虚报冒领,一经查实,取消社区工作坊开办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㈢社区工作坊因货源不足而造成不能稳定生产,允许社区工作坊内部临时停工,社区工作坊应提前一天到社区办理临时停工手续,社区将该工作坊临时停工情况再上报至区劳动分局。社区工作坊在临时停工期间,不享受区管委会的优惠扶持政策。社区工作坊恢复正常开工后,到社区办理正常复工手续,社区将该工作坊复工情况上报区劳动分局后可继续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