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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13 15: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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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论文

篇1

把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学生塑造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技能的社会需求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要完成合格人才的培养任务,就要做好管理、教学等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作为学校一员,笔者既承担教学任务,又承担办公室日常事务。如何协调好教学与行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是笔者个人努力的方向和关注的重点。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现代教育强调:教育为人民服务,学校为学生着想。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在提示我们,应确立和形成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并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家长、学生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作为一名现代教师,要清楚自身定位,自觉摒弃传统的“教师至上”的观念,树立“学生至上”的观念,自觉把自己定位为“保姆”“服务者”的角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热心、诚心对待广大师生。教师在关注学生学业的同时,应更为热切地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从细节入手,从小处抓起,真正去理解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让每一位学生都在学习的过程中享受到成长的快乐。急家长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把我们的工作切实做到学生、家长的心坎上,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扎实做好服务工作。如何协调好教学与行政工作?笔者觉得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要以教学工作为重心,切实提高教学服务质量。作为一名青年教师,要认识到自身在教学经验、驾驭课堂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努力查找自身问题,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做好备课、上课、辅导等教学工作。同时,主动向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教学技能突出的中青年教师学习,善于总结经验,勤于查找不足,精于提升素质,严于教导学生,切实提高讲课水平,提高育人质量。二是要做好行政工作。对于承担的行政管理工作,除精心、务实、严谨地做好工作以外,还要经常向自己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施加压力,自我提高,尽善尽美地完成工作任务。比如,遇到教学任务和行政工作冲突时,笔者总是给自己鼓劲,要求自己不能懈怠,抽时间,找空当,加班加点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协调好教学与行政事务。工作无大小,无轻重、贵贱之分,说到底,都是为了搞好服务,为了发展好学校事业。既要重视教学,又要重视行政事务。要在教学工作完成之余,保质保量地完成行政工作,做到工作中不怠工,不扯皮,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把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教学与行政事务“两不误”,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篇2

一、高校助学政策中贫困生认定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各高等院校助学政策体系中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资助政策体系各扶持帮助政策能否顺利落实到位的重要依据和依赖,因而也是高校资助工作开展的一个前提。近些年来,国家资助力度在不断扩大,资助的对象也不断调整,对贫困生的认定规则和标准自然不断发生变化。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以来,作为贯穿这一工作主线的贫困生认定标准一直缺乏较为详细的规定,对现实的操作指导性不强。这就导致在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出现主观性、随意性和不科学性的现象和情况。下面,我们就从目前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三个环节的现状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确定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其次,从困难生认定的程序来看,一般为: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后附上尽可能提供的贫困证明;二是班级调查、测评、摸底;三是辅导员组织班委评议、排队、预审;四是系部或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最后由学校贫困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建立贫困生档案。

最后,从贫困生等级的确定条件来看,一般是:一是只要学生提供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任一形式的贫困证明或在家庭经济调查表中有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低收入家庭,可初步认定为“一般困难”;在此基础上,如果能提供三级贫困证明原件,户口薄及其他贫困证明材料,可初步认定为“比较困难”;在此基础上如果还能提供其他困难证明者,如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无经济收入证明,孤儿证明或受灾证明等,可初步认定“特殊困难”。与此同时,还综合考虑学生的表现和日常消费行为等。

二、对高校助学政策中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之完善

贫困生认定是高校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是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切实保障。因此,完善高校助学政策中贫困生认定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建章立制,从宏观的角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这需要从二个层面来进行。一是从政府层面来讲,应该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贫困证明的真实性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对于认定高校贫困生工作来说应该是最可行、最准确、最有效的方法。但地方民政部门没有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收入、人口、日常开支等详细情况就盖章,使得高等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变得异常艰难。这就需要国家制定法律法规,约束生源地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地开具贫困生证明的行为。对胡乱开贫困证明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同时要求责任人在每一份贫困证明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学校进行调查与核实,这也对责任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从而保证所开出的“贫困证明”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从而从源头上杜绝“假贫困生”的出现。二是从高校层面来讲,应该要建立和完善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使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真正做到法律化、制度化。对处在一线的辅导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师德建设。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因为辅导员的失职而造成“假贫困生”的出现,要追究其辅导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应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参加评议小组的学生干部,清楚明白地向学生传达国家、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使他们按章办事,真正做到公正公平,绝不能因为怕得罪人而让非贫困学生“混水摸鱼”。对在此项工作表现不称职的学生干部,在评奖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篇3

1.引言

西方理论较多和我国政策实践的封闭系统,造成了部分大学学生和老师的迷惑,怎样学和怎么教授是一个目前仍然没有解决教学难题。公共政策分析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核心教学课程,但受学科发展和教学观念等的影响,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无趣、无为的问题,以及师生缺乏互动、教学内容单调、教学目标模糊,未能真正剖析公共政策的本质特点和来龙去脉的问题。我认为,公共政策分析教学的关键在于处理师生、理论与实践、内部与外部关系。提升公共政策分析教学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2.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改革原则分析

2.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政策科学是一门行动取向的学科,它是适应人类利用知识和方法改进政策制定系统而产生的,在实践中产生,又在实践中应用与发展,它既要指导各项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组成的实践活动,又要发现与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为实践服务。理论联系实践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不仅要联系公共政策的政府制定实践,而且要联系各地的管理实际,联系政策实践中积极方面,更要联系消极与不足方面。尤其对政策消极方面政策,要有正确观念,比如在分析“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公共政策时,既要看到这项公共政策的时代要求和社会文明进步,又要看到其执行的难以操作,需要遵循渐近决策模型的提升完善轨迹,否则学生就会陷入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困境与迷惑中去。

2.2学生主体的原则

在多数公共政策分析教学实践过程中,往往忽视学生参与的主体地位,教师大部分从抽象、宏观、理性方面去详细分析公共政策,很多学生失去学习的热情和动力,缺乏互动与交流。因此在公共政策分析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式主体教学不容忽视。为了增强教学效果,让学生成为公共政策分析教学的主人,可以进行教师为主体的讨论式教学,模拟具体公共政策分析情境教学。比如在教授公共政策制定时,可以让学生充当政府发言人,向社会某项政策信息,课后再进行交流,建立非正式互动示范式。

2.3知识与能力同步提高原则

让学生充分了解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等管理过程是公共政策分析教学的目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把传授的知识转变为活的知识和能力,是一大难点。传统的灌输式教学使得学生被迫接受知识,这样的知识实际是死的知识,即使非素质和能力有效提高,也会产生负面作用,如学生产生逆反学习心理。因此,在公共政策分析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由被动学向主动学转变,以知识为载体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公共政策分析问题的能力。力求大学生学了政策系统后,能够对政策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分析复杂的政策制定模式和执行复杂系统,为政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帮助。

3.增强公共政策教学效果的技术途径分析

3.1构建有序的课堂教学平台

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实践,紧密联系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实现教育方式、途径的立体化和多样化。在教学过程中以此原则为指导,具体要做到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重视学生的教学评价机制,做到从评价规程、评价的组织制度、评价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培训制度评价档案的管理办法、工作制度、评价的监督日常管理管理制度等。评价制度应根据各类型高校自身的实际发展需要确定方向,通过评估制度的确立实施,使得教学评估着眼于发展性评价,形成自我调节、督导体系和自我管理的监控。其次,完善教学计划,按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来设置课程、制定和完善教学计划,如增设西方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地方民族政策学、西方行政学说史等补充课程。同时对课程时间也要合理安排。建议把公共政策学放到大四第一学期,因为通过前几年的积累,学生对这门课程有学习兴趣和动机,又有相当综合的知识积累,以及足够的心智去学好。在教学中,高校教师对每学期所设的课程都要有一个基本安排,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难点、教学改革,以及教学评估机制都要以一定形式上交教研室,而教务处要采取措施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度和教学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和指导,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树立教学典型。最后,改革传统的笔试考试方式,提倡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和多元性,要把考试的选择权交给任课老师和院系部门。具体对于公共政策分析的而言说,可以采取以闭卷考试为主导的方式,毕竟笔试是最公平的考试方式,也可以采取口试方式作为补充,口试方式可以使得大学生在具体考试情境中练习、锻炼、学习和提升,进而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提高反应能力,也可以采取写学年论文的方式进行公共政策方式考试,每个学期开始就预先把论文内容、规范和所要达到目标告之学生,让学生利用实践教学机会,去政府和公共部门调研,可以抽样调查、访谈等方法完成论文。为了鼓励学生的自主创新和协作意识可以鼓励以小组形式完成论文,可以用公开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取代考试,可以根据不同级别刊物设置相应分数,鼓励学生在公共管理期刊上发表。由于不是每个学生都能达到发表文章水平,可以设置一定权重来衡量文章分数。

3.2构建实践教学平台

构建实践教学平台对于公共政策尤为重要,因为公共政策综合了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现代科学,需要有综合分析能力和工具作为支撑,以及有特色的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库。首先着力构建验证型(通过提供高度仿真的情境如视频、案例等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思考、分析,独立作出判断和决策)和探究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讨论、辩论等形式进行探究,达到澄清模糊认识和错误认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能力的目的)实践教学模式。公共政策分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绝大多数本科生和少数民族地方院校的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的把握和理解,缺乏对公共部门工作的感性认识,对学习往往茫然,缺乏动机和兴趣,加上公共政策学教学最大的瓶颈在于有特色的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因而各高校要结合地方实际建立有特色的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库,如在传授政策制定主体时候,可以具体某一地方政府某项具体的计划作为公共政策分析的对象和范例,归纳和演绎出公共政策制定的价值取向、利益主题博弈、社会敏感度等知识内容;针对元政策国家宏观的公共政策可以以独特个案为着眼点,建立一个案例库,如在分析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时,以社会保障中的盲点的福利院具体运作模式分析框架,分析此项公共政策出台的时代背景、意义、问题和对策。当然在建立案例库后,要科学分析具在教学过程中互动的教学方法,把课堂独人教授法、研讨法、小组讨论法、情景模拟法等现代有效互动教学方法结合起来,把抽象的公共政策理论寓于特色案例情境分析中,从而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又促进师生相互认可。

篇4

对于政策工具研究最早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达尔和林德布洛姆撰写的文章《论现代国家采取的政治——经济技术》中提出来的。但政策工具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荷兰的吉尔霍德委员会便得出了以下结论:政策工具知识的缺乏和不足是导致政策失败的重要原因。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和发展一门政策工具理论并将之付诸实践。这时期最有影响力的著作要数1983年胡德的《政府的工具》。到了20世纪90年代及本世纪初,政策工具的研究得到了迅速地发展。目前,它已成为了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学和政策科学研究的一个焦点主题,同时也正在成长为一个新的学科分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无非要数以下两本了: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盖伊·彼得斯和冯·尼斯潘主编的《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二是莱斯特·M·萨拉蒙主编的《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其中笔者尤其要指出《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一书,该书是1992年春在荷兰鹿特丹大学举行的政策工具研讨会上的论文集,在众多教材中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当时政策工具研究的状况,是一本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公共政策工具并做进一步研究的很好的参考书。

根据上文知道西方政策工具的真正兴起与发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那么其原因有哪些呢?笔者借鉴了陈振民等学者的著作,将原因概述为以下四点:一是政府的管理和政策的执行是很复杂的,这就导致人们对政策执行工具的反思;二是此时西方一些福利国家相继失败,政府的工作效率低下,政策时常失灵,人们产生了了解政策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案的强烈要求,而不少解决方案就存在于政策工具的理论之中;三是现代的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们开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导致他们对工具性知识的更多地追求;四是政策工具是政策科学研究领域的问题之一,政策科学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会将政策工具纳入研究重点之一。

1.2国内政策工具的发展历史及成果

在我国关于政策工具的研究是在本世纪初才慢慢被国内学者所重视的,所以说它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属于新兴研究领域,自然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有限的。据我国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文献进行检索发现,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工具专著,只有一本中文版译著,是由顾建光翻译《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一书所得,于2007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余的成果主要是教材和论文。对公共政策研究进行介绍的教材笔者所知道的主要有:张金马主编的《政策科学导论》(1992年版);张国庆主偏的《现代公共政策导论》(1997版);陈振民主编的《政策科学》(1998年版);陈振民编著的《公共政策分析》(包括2002、2003年两版);陈庆云主编的《公共政策分析》(2006);陶学荣主编的《公共政策学》(2006);郭红玲主编的《公共政策学导论》(2007);陈潭主编的《公共政策学原理》(2008);严强主编的《公共政策学》(2008)等等。其中还有一本是2006年出版的由庞诗所译的豪特利和拉米什的《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一书,其内容也有关于政策工具的介绍。至于论文也有数篇:2003年的主要是张成福的《论政府治理工具及其选择》;2004年的主要有陈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与政府管理方式》;2005年的主要有卢霞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进展》,徐程的《政府工具视角:一种审视政府治理的新途径》,王伟昌的《新“治理”范式与政府工具研究》,储亚萍的《论作为政府管理工具的合同》;2006年的主要有陈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进展》,吕志奎的《公共政策工具的选择——政策执行研究的新视角》,周奋进等的《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与行政行政制约》,余瑶的《当代中国政府工具选择刍议》,朱喜群的《论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2007年主要有杨卫玲的《公共信息;政府治理工具箱中最有效的“软工具”》;2008年姜国兵的《对公共政策工具五大主题的理论反思》,等等。

2政策工具的内涵

政策工具又称为治理工具,政府工具,国内外众多学者都对其从不同的角度做了不同的定义,表述各异。国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定义:尼德汉认为工具是“公共机构可以合法获得的统治可能性”。霍格威尔夫认为“工具是行动者能够使用或潜在地加以使用,以便达成一个或更多目标的事物”。林格林将工具定义为:“致力于影响和治理社会过程的具有相似特征的一系列政策活动”。美国学者莱斯特和斯图尔特认为政策工具是政策执行的技术。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把政府工具定义为:“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种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另一个美国学者萨拉蒙则认为工具是“一个行动者能够使用或潜在地加以使用,以便达成一个或更多目的的任何事物”。而豪利特和拉米什则指出,政策工具是政府赖以推行政策的手段,是政府在部署和贯彻政策时拥有的实际方法和手段。

国内知名学者陈振民、张成福、陶学荣、严强等等都对政策工具的内涵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认为政策工具是实现政策目标或结果的手段;有的认为政策工具指的是政府将其实质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路径和机制,是政府治理的核心,没有政策工具,便无法实现政府的目标{有的则认为政策工具是“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为解决某一社会问题或达成一定的政策目标而采用的具体手段和方式的总称”等等。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各个学者对政策工具的定义千差万别,但这些定义都体现了共同的基本属性一一公共政策主体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在达成政策目标中所采取的手段、方法和途径。结合这些定义,笔者认为政策工具是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尤其是执政党和政府部门选择的并具体加以运用以执行公共政策,达成政策目标,从而解决政策问题的途径和手段。

3政策工具的分类

3.1政策工具的分类简介

关于政策工具的分类,学者们也是由于角度不同众说纷芸,表述各异。综合起来有以下一些分类结果:荷兰经济学家科臣(另一表述为德国经济学家基尔申)最早试图对政策工具加以分类。他关注的是一系列执行经济政策从而获得最优化结果的工具。他整理出了64种工具,但是只是列举,并未作系统化的分类。美国政治学家罗威、达尔和林德布洛姆等人对这些工具进行了宽泛的分类,认为可以分为规制性工具和非规制性工具两大类。萨拉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又加上了开支性工具和非开支性工具两种类型。胡德相比较前几位学者来说提出了稍显系统化的分类框架,他认为所有的政策工具无一例外的都会使用到以下四种资源中的任一种或几种。这四种资源是信息、权威、财力和可利用的正式组织。麦克唐纳和艾莫尔则根据工具所要求达到的目标将之分为四类:命令型工具、激励型工具、能力建设型工具和系统变迁型工具。施耐德和英格拉姆等人的分类与之有些类似,他们认为政策工具可分为激励型工具、能力建设型工具、符号与规劝型工具和学习型工具四类。著名政策分析家狄龙将政策工具分为法律工具、经济工具和交流工具三类。这种分类方法在西方比较受推崇。另一种更新近的三分法是管制性工具、财政激励工具和信息转移工具。加拿大公共政策学者霍莱特和拉梅什根据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强制性工具、自愿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此种分类方法在众多方法中更具解释力、更合理,在下文,笔者将对之进行详细介绍。加拿大政策科学布鲁斯.德林和理查德.菲德也是根据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程度将政府工具分为自律型政策工具和全民所有型政策工具,前者强制程度最低,而后者强制程度最高。这种分类为政策工具分类体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做了基础性的贡献。欧文.E.休斯认为政府的干预都可以通过供应、补贴、生产和管制这四方面的经济手段得以实现。林德和彼得斯则认为政策工具是多元化的,它们可以包括命令条款、财政补助、管制规定、征税、劝戒、权威和契约。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将政策工具比作是“政府箭袋里的箭”,并将之分为以下三类:传统类工具、创新类工具和先锋类工具。E·S·萨瓦斯认为政策工具有政府服务、政府间协议、契约、特许经营、补助、市场、用户付费、志愿服务等等。

以上是西方对政策工具的大致分类情况,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国内主要的分类情况。国内学者的分类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张成福在《公共管理学》中的分类,他政府介入的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财货与服务、政府部门委托其他部门提供、签约外包、补助或补贴、抵用券、经营特许权、政府贩售特定服务、自我协助、志愿服务和市场运作。第二种是陈振民的分类,他认为政策工具可分为三大类:市场化工具、工商管理技术和社会化手段。最后一种是陶学荣的分类,他将政策工具则分为:经济性工具、行政性工具、管理性工具、政治性工具和社会性工具五类。

3.2政策工具分类的不足和困难

(1)不足。

虽然很多学者对在政策工具分类上做出了尝试,关于这方面的成果也不少,正如上文所述的那样。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政策工具的分类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分类太过于宽泛不够具体,从而不便操作。比如说林德布洛姆等人作出的分类。有的分类选用的是列举法,太过于具体。最大的弊端是难以穷尽,不科学严谨。有的分类没有相互区别、相互排斥。有的分类又太注重借鉴企业的分类了,从而有忽视“公共性”的嫌疑。有的分类对诸如谈判、说服等非正式工具没有加以重视。

(2)困难。

篇5

一、人力资源开发的公共政策属性

著名学者戴维·伊斯顿从系统的角度出发,认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权威性决定的输出,其本质是对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1]对于这里的价值,我们应作广泛意义的理解:既包括层面的价值,也包括政治学、学意义上的价值;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价值,也包括精神方面的价值。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其开发所涉及的面是相当广泛的,具有丰富的,需要资源的输入与输出。因此,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包括人力资源本身的配置)在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分配的过程,具有明显的公共政策属性,“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战略思想本身就蕴涵着丰富的公共政策涵义。当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为政府时,人力资源开发便具有了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因为政府投入的是纳税人的钱,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是其根本目的。

政府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时,必然会有倾向地分配相关公共资源,如谁将先获取?获得多少?如何获取?等等。人力资源开发的公共政策属性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于人力资源开发的资源的分配。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如何将一国现有的人口资源优势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如何使现有的人力资源在规模、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实现体质、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等的进一步等都需要政府投入相当的公共资源,这些公共资源包括人财物、时间、精力等方面的内容。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其政策取向是有偏好的,如优先发展基础还是高等教育?公共资源在城市与以及区域之间如何进行有效的分配?这一系列的都涉及到政府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二是就人力资源本身来说,作为一种活的资源,它只有通过有效的配置和利用才能切实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人力资源本身是政府公共政策分配的重要资源。因此,无论从开发人力资源的角度,还是从利用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人力资源开发本质上都是一种资源配置的过程。当人力资源开发活动与具体的组织、群体、个人相结合时,也就转化为了利益分享与社会发展的问题,也就关涉到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理念的取向问题。

二、人力资源开发的强正外部性规定了政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主体

人力资源开发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作为一种投资,具有高收益、低风险的特征。人力资源开发的收益是多样性的,社会的各方面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人力资源开发中获益,当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为政府时,它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公共产品,简单的来说,即一个人消费某一产品并不会损害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的产品,它不同于私人产品,如、公司提供的私人产品。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比较,它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的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产品是为整个社会提供的,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或分别归于由某一个人或组织来消费,如安全、秩序、国防等等。当然,依据受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将公共产品划分为全国性的和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尽管如此,公共产品的效用仍然是不可分割的,它总是向全国或某个地区的所有成员提供其效用。而私人产品的效用则具有可分割性,市场商品的效用发挥必须分割给具体的“个人”才能得以实现,并由具体的“个人”来支付相关费用。

2.消费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即一个人或组织对某一公共产品的消费,并不或妨碍其它的个人和集团同时消费该公共产品,也不会减少其他个人或组织消费该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例如,航海中的灯塔,可以为夜间航行的所有船只提供照明;而私人产品则具有排他性,当消费者为私人产品付钱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该产品或服务所带来的利益。

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这里的非竞争性是指公共产品的价值不会因其消费者的增加而减少,如路灯的照明,这表明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无须通过市场采取竞争的方式来获取。而私人产品的消费者一般必须通过市场采用出价竞争的方式来获取产品的消费权,如我们的日常生活用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获得。

7.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公共产品的提供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它追求社会效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私人产品的提供则一般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追求的是私人市场利润的最大化。

公共产品的以上四个特征是密切联系的,其中最核心的是其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它两个特征是它们的延伸。在实际生活中,完全符合以上特征的纯粹的公共产品比较少,如国防;而大量存在的是准公共产品。尽管如此,我们也完全可以根据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来区别一般的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市场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是失灵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和政府实施公共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边界范围,包括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等的提供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失灵为政府干预及其职能界定提供了边界,市场的外部性是其失灵的重要原因。外部性是指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主体(个体、企业或社会组织)之间,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对其他经济单位产生影响,而该主体又没有根据这种影响从其他主体那里获得相应的报酬或支付相应的补偿。外部效应有外部正效应与外部负效应两种形式,好的或积极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正效应或外部经济(如一个人养花种草给邻近的养蜂人带来的好处),坏的或消极的影响则被称为外部负效应或称为外部不经济(如化工厂化学物质和噪音的散布所产生的外部损耗)。当外部效应存在时,市场是无效的,无法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来调节以达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沃尔多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在经济活动产生‘外在需求’的地方,无论是受益还是损耗,由生产者满足这些需求都是不恰当的,或者说是不可从生产者那里征收的。这样市场结果将没有效率。因为这些外部受益或损耗是不进入决定生产决策的的。”[2]市场机制难以解决外部效应的问题为政府干预提供了依据,面对外部效应,政府一般是通过补贴或直接的公共部门生产来推进外部正效应的产生,并通过相关政策、措施来管制外部负效应的产生或弥补外部负效应对社会造成的损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其中,政府有效的创建公共福利系统,包括养老院、孤儿院、社会保险机构、残疾人护理中心等;公共卫生系统,包括公共防疫系统、公共保健系统、公共医疗系统等;公共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和一些特殊教育的教育经费由政府提供;公共文化事业和娱乐休闲设施,如博物馆、展览馆、馆、少年宫、公益性休闲场所以及名胜古迹和古文化遗址保护等;从事基础、前沿学科和有战略意义研究创造的科研机构等等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就人力资源开发来讲,教育和健康投入是实施人力资源开发的两种主要形式。教育是人们获取知识和增长才干的主要途径,马克思曾经说过:“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他获得劳动部门的基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3]健康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环节,世界银行在《1993年世界发展报告:投资于健康》中明确指出:“良好的健康状况既是人类发展最根本的目标,又是加快发展的手段。”马歇尔曾指出:“健康与强壮、体能、智能与道德情操……是财富的基础。而物质财富的最根本的重要性在于这样一种事实,即如果加以明智的运用,它可以增进人类的健康与强壮、体能、智能与道德情操。”[7]这道出了健康与财富间的密切关系。而公共教育资源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这些领域靠市场是很难解决的,政府必须在这些方面发挥主要功能,为人力资源开发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这尤其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国人口基数大,充分的保障基础教育和基本的公共医疗卫生是使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基础性条件,具有战略意义。此外,在人力资源开发的诸多环节,政府都应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包括政策引导、信息提供、人力资源配置与利用的宏观调控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来纠正市场的偏差。政府在提供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平、有效的提供和分配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资源是有效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基本保障。

三、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理念:公平与效率

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投资的核心主体,其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来实现的,如教育政策、公共医疗卫生政策等等。政府机制的运作不同于市场,政府作为公共权力运行的主体,政府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应坚持公平为先,在此前提下追求高效率,以增进和维护公共利益。而市场机制的运作所遵循的是市场,各经济主体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是以效率优先为导向的,追求市场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政府机制的运作应重在解决公平问题,而市场机制的运作重在解决效率问题,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主体,对公共资源的分配应坚持公平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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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07-10-31]作者:考研

(一)公平:公共资源分配的价值前提

“公平”一词涵义丰富,作为政府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作为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价值前提,可以将其理解为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合理性的分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从深层次上讲实际上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以对全的公共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有效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促进和谐利益格局的形成,进而实现社会的协调为目标指向。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之中,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必须综合考量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把握社会的整体利益格局。我们可将体现公共政策公平价值优先的合理性作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即通过公共政策的运作,为公众创造平等发展和有利于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政策环境。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一是创造机会均等的政策环境,这主要是指每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应是相同的,公众对社会各种价值、资源的获取应具有同等的机会,让人们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不能有歧视。二是创造规则一致的政策环境,这主要是指“在面前人人平等”,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法规对每个人都具有同等的效力,依法办事。三是创造收益适当的政策环境,这主要指所有人的劳动都是平等的,一切合法劳动和合法收入都应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公平不是要求绝对的平等,而是强调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进行公共资源分配时,必须同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同等对待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绝对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尽管公共权力主体可以为公众创造机会均等的政策环境,但其背后隐藏着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为“起点平等即使作为一种理想,也不真正意味着一个人在进入每一个竞争时在所有四个因素中?穴出身、运气、努力和选择?雪与其他人都平等。”[5]而且每个人在先天素质上也是有差异的,那种绝对的平等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坚持“公平”优先的价值并不是要求绝对平等。政府在对公共资源的进行分配时必须平等考量各群体的利益诉求,以公共利益为旨归,有效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尽可能地把差异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和维护社会的整体平衡。

衡量价值分配的合理性从更深的意义上讲就是要看这种价值分配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否不断满足了人们多方面的需求,是否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公平的价值观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状态,也是衡量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尺度,合理地分配社会价值,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不断发展的利益需要和发展需求,这种需要和需求的满足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政府对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来实现的,是整个社会和人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

(二)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公共资源分配的应有之义

效率作为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公共权力主体对公共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配置时,在公平价值追求的前提下应力求高效率,尤其是对有限的公共资源的配置。公共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一是考察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客观地确定政策结果并将政策结果与政策的预期目标进行比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政策目标实现的程度越高,表明政策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就越高。如对公共资源的分配,我们可以通过考察人们的文化程度、人均教育资源占有量以及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等指标来进行考量。二是考察政策投入的产出效率。政策资源投入与政策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是反映政策配置资源有效性的重要指标,阿瑟·奥肯指出:“效率意味着从一个给定的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6]一项政策即使实现了政策目标,或是较高程度地实现了政策目标,但政策投入的资源过多,造成了政策资源的无效利用和浪费,使政策资源的应有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也不能认为这种配置是高效的。三是考察社会整体效率。通过衡量公共政策对整个社会活动产生的,我们可以从整体上考察政策配置资源的状况,如政策的实施是否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是否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学家曼昆指出:“效率是资源配置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得到的总的剩余最大化的性质。”[7]社会的整体满意度是我们考察公共政策配置资源是否有效的重要尺度。学者们通常把帕累托效率作为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最高境界。对于帕累托效率,经济政策学家尼古拉·阿克塞拉作了如下表述:“从帕累托原则的概念我们可以推出帕累托最优概念。”“如果从社会状态a移动到其它状态,提高社会中某一社会成员的福利不可能不使至少一个其他成员的条件恶化,那么社会状态a就是帕累托‘最优的’。”[8]帕累托效率为考察政策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在现实的政策实践中,要使政策配置资源达到帕累托效率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是我们可以无限地去接近它。效率的标准反映了公共权力主体与公共资源之间的关系,标志着在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公共权力主体有效配置政策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并表明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水平和作用发挥的程度。

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也是公共政策实践的过程,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公共资源投入,公共资源能否得到公平、有效的配置,能否提高社会的整体人力资源水平是衡量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标准。市场机制追求的是效率优先,而政府机制应以公平价值为先,以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旨归。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时,其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利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的,其根本目标是为了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整个国家人力资源水平,增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四、公共财政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强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见效慢。教育投资、基本医疗卫生等投资都是大型的社会工程,这些工作靠市场是难以解决的,只有通过政府对公共财政、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才能更有效的解决。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开发活动,人力资源开发或人力资本投资不仅具有较高的预期收益,而且其收益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它既包括看得见的,也包括看不见的。人力资源开发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特点,如科研人员所取的攻关所表现出来的收益不仅仅是具体的个人,还有这些科研人员所在的组织;同时,科研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所形成的收益更是不可估量的,它可以使全社会受益,在国际上也可以提高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对于从事基础、前沿学科和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创造,政府在这些领域应通过公共财政为其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和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积极鼓励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效能。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一词的一般理解是:财政是个分配,以国家为分配的主体,经济资源的配置服从于国家计划,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财政”一词的涵义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的理念相适应的,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要求建立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代替企业成为了社会投资的主体,成为了社会再生产的主要构成要素。而财政则认为“财政”应是公共部门经济或公共经济,现代政府不仅是一个纯消费的单位,也是一个创造价值的生产部门,是与家庭部门和企业部门等相对应的一个重要经济部门即公共经济部门。这个部门的任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满足社会的公共服务需要,弥补市场失灵。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部门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财政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居于主导地位。相应地,致使财政的职能范围大而宽,几乎囊括了生产、投资,乃至消费的各个方面。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而不是政府。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变要求政府职能的相应变革,尤其是经济职能,要求重新界定我国财政的职能范围。因此,借鉴有关市场失灵、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理论来认识财政的性质问题具有突出意义,即国家财政应是公共财政,它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应主要对市场机制起拾遗补缺作用,公共财政所要解决的是市场不能解决或者通过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诸如提供公共产品、纠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秩序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弥补“市场失灵”,这也是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范围。我国在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关于公共财政改革的研究和讨论逐渐兴起。199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建议》明确将建立公共财政初步框架作为“十五”时期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相应的公共财政制度相配合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讲,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无疑能够为人力资源开发注入强大的动力,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

:

[1]戴维·伊斯顿.生活的系统[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美]查尔斯·沃尔多.市场或政府[M].北京:发展出版社,199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面临挑战[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5]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M].上海:三联书店,1989.

篇6

中图分类号:D33/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043-02

1 政策工具的发展历史及成果

1.1 国外政策工具的发展历史及成果

对于政策工具研究最早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达尔和林德布洛姆撰写的文章《论现代国家采取的政治――经济技术》中提出来的。但政策工具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荷兰的吉尔霍德委员会便得出了以下结论:政策工具知识的缺乏和不足是导致政策失败的重要原因。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和发展一门政策工具理论并将之付诸实践。这时期最有影响力的著作要数1983年胡德的《政府的工具》。到了20世纪90年代及本世纪初,政策工具的研究得到了迅速地发展。目前,它已成为了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学和政策科学研究的一个焦点主题,同时也正在成长为一个新的学科分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无非要数以下两本了: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盖伊・彼得斯和冯・尼斯潘主编的《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二是莱斯特・M・萨拉蒙主编的《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其中笔者尤其要指出《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一书,该书是1992年春在荷兰鹿特丹大学举行的政策工具研讨会上的论文集,在众多教材中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当时政策工具研究的状况,是一本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公共政策工具并做进一步研究的很好的参考书。

根据上文知道西方政策工具的真正兴起与发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那么其原因有哪些呢?笔者借鉴了陈振民等学者的著作,将原因概述为以下四点:一是政府的管理和政策的执行是很复杂的,这就导致人们对政策执行工具的反思;二是此时西方一些福利国家相继失败,政府的工作效率低下,政策时常失灵,人们产生了了解政策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案的强烈要求,而不少解决方案就存在于政策工具的理论之中;三是现代的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们开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导致他们对工具性知识的更多地追求;四是政策工具是政策科学研究领域的问题之一,政策科学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会将政策工具纳入研究重点之一。

1.2 国内政策工具的发展历史及成果

在我国关于政策工具的研究是在本世纪初才慢慢被国内学者所重视的,所以说它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属于新兴研究领域,自然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有限的。据我国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文献进行检索发现,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工具专著,只有一本中文版译著,是由顾建光翻译《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一书所得,于2007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余的成果主要是教材和论文。对公共政策研究进行介绍的教材笔者所知道的主要有:张金马主编的《政策科学导论》(1992年版);张国庆主偏的《现代公共政策导论》(1997版);陈振民主编的《政策科学》(1998年版);陈振民编著的《公共政策分析》(包括2002、2003年两版);陈庆云主编的《公共政策分析》(2006);陶学荣主编的《公共政策学》(2006);郭红玲主编的《公共政策学导论》(2007);陈潭主编的《公共政策学原理》(2008);严强主编的《公共政策学》(2008)等等。其中还有一本是2006年出版的由庞诗所译的豪特利和拉米什的《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一书,其内容也有关于政策工具的介绍。至于论文也有数篇:2003年的主要是张成福的《论政府治理工具及其选择》;2004年的主要有陈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与政府管理方式》;2005年的主要有卢霞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进展》,徐程的《政府工具视角:一种审视政府治理的新途径》,王伟昌的《新“治理”范式与政府工具研究》,储亚萍的《论作为政府管理工具的合同》;2006年的主要有陈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进展》,吕志奎的《公共政策工具的选择――政策执行研究的新视角》,周奋进等的《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与行政行政制约》,余瑶的《当代中国政府工具选择刍议》,朱喜群的《论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2007年主要有杨卫玲的《公共信息;政府治理工具箱中最有效的“软工具”》;2008年姜国兵的《对公共政策工具五大主题的理论反思》,等等。

2 政策工具的内涵

政策工具又称为治理工具,政府工具,国内外众多学者都对其从不同的角度做了不同的定义,表述各异。国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定义:尼德汉认为工具是“公共机构可以合法获得的统治可能性”。霍格威尔夫认为“工具是行动者能够使用或潜在地加以使用,以便达成一个或更多目标的事物”。林格林将工具定义为:“致力于影响和治理社会过程的具有相似特征的一系列政策活动”。美国学者莱斯特和斯图尔特认为政策工具是政策执行的技术。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把政府工具定义为:“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种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另一个美国学者萨拉蒙则认为工具是“一个行动者能够使用或潜在地加以使用,以便达成一个或更多目的的任何事物”。而豪利特和拉米什则指出,政策工具是政府赖以推行政策的手段,是政府在部署和贯彻政策时拥有的实际方法和手段。

国内知名学者陈振民、张成福、陶学荣、严强等等都对政策工具的内涵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认为政策工具是实现政策目标或结果的手段;有的认为政策工具指的是政府将其实质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路径和机制,是政府治理的核心,没有政策工具,便无法实现政府的目标{有的则认为政策工具是“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为解决某一社会问题或达成一定的政策目标而采用的具体手段和方式的总称”等等。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各个学者对政策工具的定义千差万别,但这些定义都体现了共同的基本属性一一公共政策主体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在达成政策目标中所采取的手段、方法和途径。结合这些定义,笔者认为政策工具是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尤其是执政党和政府部门选择的并具体加以运用以执行公共政策,达成政策目标,从而解决政策问题的途径和手段。

3 政策工具的分类

3.1 政策工具的分类简介

关于政策工具的分类,学者们也是由于角度不同众说纷芸,表述各异。综合起来有以下一些分类结果:荷兰经济学家科臣(另一表述为德国经济学家基尔申)最早试图对政策工具加以分类。他关注的是一系列执行经济政策从而获

得最优化结果的工具。他整理出了64种工具,但是只是列举,并未作系统化的分类。美国政治学家罗威、达尔和林德布洛姆等人对这些工具进行了宽泛的分类,认为可以分为规制性工具和非规制性工具两大类。萨拉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又加上了开支性工具和非开支性工具两种类型。胡德相比较前几位学者来说提出了稍显系统化的分类框架,他认为所有的政策工具无一例外的都会使用到以下四种资源中的任一种或几种。这四种资源是信息、权威、财力和可利用的正式组织。麦克唐纳和艾莫尔则根据工具所要求达到的目标将之分为四类:命令型工具、激励型工具、能力建设型工具和系统变迁型工具。施耐德和英格拉姆等人的分类与之有些类似,他们认为政策工具可分为激励型工具、能力建设型工具、符号与规劝型工具和学习型工具四类。著名政策分析家狄龙将政策工具分为法律工具、经济工具和交流工具三类。这种分类方法在西方比较受推崇。另一种更新近的三分法是管制性工具、财政激励工具和信息转移工具。加拿大公共政策学者霍莱特和拉梅什根据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强制性工具、自愿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此种分类方法在众多方法中更具解释力、更合理,在下文,笔者将对之进行详细介绍。加拿大政策科学布鲁斯.德林和理查德.菲德也是根据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程度将政府工具分为自律型政策工具和全民所有型政策工具,前者强制程度最低,而后者强制程度最高。这种分类为政策工具分类体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做了基础性的贡献。欧文.E.休斯认为政府的干预都可以通过供应、补贴、生产和管制这四方面的经济手段得以实现。林德和彼得斯则认为政策工具是多元化的,它们可以包括命令条款、财政补助、管制规定、征税、劝戒、权威和契约。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将政策工具比作是“政府箭袋里的箭”,并将之分为以下三类:传统类工具、创新类工具和先锋类工具。E・S・萨瓦斯认为政策工具有政府服务、政府间协议、契约、特许经营、补助、市场、用户付费、志愿服务等等。

以上是西方对政策工具的大致分类情况,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国内主要的分类情况。国内学者的分类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张成福在《公共管理学》中的分类,他政府介入的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财货与服务、政府部门委托其他部门提供、签约外包、补助或补贴、抵用券、经营特许权、政府贩售特定服务、自我协助、志愿服务和市场运作。第二种是陈振民的分类,他认为政策工具可分为三大类:市场化工具、工商管理技术和社会化手段。最后一种是陶学荣的分类,他将政策工具则分为:经济性工具、行政性工具、管理性工具、政治性工具和社会性工具五类。

3.2 政策工具分类的不足和困难

(1)不足。

篇7

本文从公共政策管理的视角,运用学科前沿理论,在综合分析、评判第三部门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目前第三部门的功能、困境及发展趋势,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提出了第三部门发展的路径选择,特别强调公共政策管理的作用及其体系设计。指出:第一,第三部门作为公共政策一方主体,仍需政府的监督、引导和管理;第二,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决策的主体,拥有资源优势,以及坚持公共性的政策目标和价值取向,它对暂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政策对象第三部门承担着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第三,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应符合现实需要,即有度、有序。

本文的研究成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是相当有限的,存在着不足,今后将在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第三部门的属性、产权、运作机制和制度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开拓。

关键词:第三部门,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选题动机与研究价值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民主、法治与开放的社会,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和公民共同治理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走向深入、社会转型进一步地展开,以及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第三部门正在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第三部门问题研究也由此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问题和前沿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还是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以第三部门为基石的公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第三部门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

同时,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也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作为传统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积累了大量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基于这样的资源优势以及它作为权力掌握者的优势地位,政府仍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主导力量,这也意味着政府对社会转型负有更多的责任。“一个好的和负责任的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定位,促进社会前进,同时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计划地培育公民与第三部门的自治能力,并引导、规范社会的自治活动,从而选择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会领域,实现政府有效治理基础上的社会转型。”’

但是事实上,第三部门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总体呈现弱小态势,真正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等,这些问题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是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体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因此,本论文以第三部门为研究对象,对于正确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功能,预防、缓解、消除各种社会矛盾,进而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对于推进公共管理实现社会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等,无疑都是一个极富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同时,政府仍然担负着管理社会,包括对第三部门进行合理有效监管的职责,本文选择了从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第三部门及其治理路径,这对于政府实现与第三部门的互动即以政府改革中进行的角色转换来促进第三部门的成长发育,并以第三部门的良好治理框架来推动政府加快职能的转换,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2基本思路与分析框架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美国学者列维特  (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来的,尽管从‘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硕士论文政府对第三部门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围来看,第三部门的产生由来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各个国家在对第三部门的称呼、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国学者在这类概念上也是见仁见智,他们根据自己的见解和偏好,对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称呼: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民间组织 (civilgroup)、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vo)、公民社会 (eivilsociety)、第三部门(thirdse。tor),也有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汪玉凯等)。

篇8

本文的研究成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是相当有限的,存在着不足,今后将在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第三部门的属性、产权、运作机制和制度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开拓。

关键词:第三部门,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选题动机与研究价值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民主、法治与开放的社会,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和公民共同治理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走向深入、社会转型进一步地展开,以及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第三部门正在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第三部门问题研究也由此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问题和前沿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还是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以第三部门为基石的公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第三部门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

同时,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也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作为传统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积累了大量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基于这样的资源优势以及它作为权力掌握者的优势地位,政府仍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主导力量,这也意味着政府对社会转型负有更多的责任。“一个好的和负责任的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定位,促进社会前进,同时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计划地培育公民与第三部门的自治能力,并引导、规范社会的自治活动,从而选择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会领域,实现政府有效治理基础上的社会转型。”’

但是事实上,第三部门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总体呈现弱小态势,真正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等,这些问题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是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体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因此,本论文以第三部门为研究对象,对于正确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功能,预防、缓解、消除各种社会矛盾,进而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对于推进公共管理实现社会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等,无疑都是一个极富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同时,政府仍然担负着管理社会,包括对第三部门进行合理有效监管的职责,本文选择了从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第三部门及其治理路径,这对于政府实现与第三部门的互动即以政府改革中进行的角色转换来促进第三部门的成长发育,并以第三部门的良好治理框架来推动政府加快职能的转换,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2基本思路与分析框架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美国学者列维特(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来的,尽管从‘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硕士论文政府对第三部门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围来看,第三部门的产生由来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各个国家在对第三部门的称呼、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国学者在这类概念上也是见仁见智,他们根据自己的见解和偏好,对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称呼: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民间组织(CivilGroup)、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Vo)、公民社会(eivilSociety)、第三部门(Thirdse。tor),也有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汪玉凯等)。

篇9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2-0071-03

公共政策学是教育部公共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开设的所有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的四大平台课程之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在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开设,现有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等四个专业,且公共政策课程均已在上述四个专业开设。因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是我校唯一拥有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交叉优势的学院,教学研究覆盖区域经济和公共管理两大学科,因此本文拟在此学科交叉背景下,针对《公共政策学》的课堂教学思路进行探讨,以期为公共政策课程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参考。以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Woddrow Wilson)提交关于行政研究的论文开始,美国公共行政学科方始建立。1951年美国政治学家勒纳和拉斯维尔共同主编《政策科学:视野与方法的近期发展》一书,该书第一次对政策科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内容、发展方向作了详尽的论述,被人们认做是公共政策学诞生的标志[1]。中国公共政策学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引进西方政策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已成为中国公共管理学科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极为重要且富有活力的一部分。由于在我国发展较晚,还属于一门新兴学科。总的来看,公共政策教学的专业化人才缺口较大,高校教师在公共政策教学过程中偏重理论,在关注社会公共政策现实、提出政策解决方案等方面较为欠缺,从而使这门课一定程度上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2],在课堂教学上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案例教学和社会现实的结合不够紧密。由于选择合适的案例开展教学,有助于学生从“课堂学习”到“政策实践”的转变与体验,因此案例教学也是公共政策学发源地美国的MPA、MPP教育的基本工具和方法。针对以上问题,本文试图结合我国高校公共政策学的课堂教学情况,谈谈目前存在的现状和问题。

一、当前公共政策学课堂教学主要方法

近年来,各高校《公共政策学》任课教师针对公共政策学学科的复杂性、多样性特征,加强理论研究和探讨,不断探索新教法。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济南大学等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政策课程组为例,主要采用的教学方法有[3]:

1.教材讲授法。多年来公共政策学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一般涵盖西方公共政策学介绍、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理论模型、公共政策概念、功能、类型和公共政策系统、公共政策价值、公共政策环境、公共政策的决策体制、政策议程和制定模式、政策工具以及公共政策的执行、评估、终结等分析过程。教材讲授法,一般会梳理上述基本理论。在讲授中,首先介绍公共政策学的历史起源;其次介绍公共政策所研究的理论体系;再次介绍公共政策分析过程和具体分析方法。通过教材讲授,让学生熟悉公共政策学的基本概念和发展脉络,了解公共政策的主要理论规范和一般研究方法。

2.案例教学法。在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案例教学,是公共政策学课堂教学的重要授课方式。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来加深对公共政策学原理的认知,来实现对现实问题更加规范深入的分析,这是任课教师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解决途径之一就是案例教学法。公共政策学教材内容有大段理论阐述。虽然我国公共政策研究起步较晚,但丰富的政策发展现实使得可供用以教学的公共政策案例俯拾皆是。教师可以通过实践案例,引导同学们用所学理论指导与分析实践,在实践分析中总结鲜活理论,提高公共政策实践模拟的能力,从而不断提升理论分析水平和公共政策视野。每堂课可以穿插一到两个案例。一般在上一次课结尾让学生们了解素材,然后分组、分班级或指定几个人准备,在教师讲解的基础上引导重点发言和集体讨论,其他人可以发表意见。根据教学内容逐次展开分析。逐日积累,可以整理形成案例库。一般来说,准备的同学都能充分搜集整理相关资料,阐述时能做到逻辑清晰,观点独特、立场鲜明,课堂气氛一般较为活跃。

3.时事解读法。公共政策的重要范畴之一就是国家每次召开重要会议出台的重要文件。一方面,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朝气蓬勃、对社会满腔热情、忧国忧民,关注时政、关注国家发展;另一方面,限于知识、阅历、经验,大部分学生对当前的热点政策问题一知半解、跟风赶潮,没有自己独立的观点和见解,思考问题和社会现实结合不够紧密,容易陷入“空谈误国”的群体氛围,急需老师引导。为让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把握时政动态,公共政策学课程组根据国家重大和主要会议精神,专门制作专题讲座课件,让学生了解前沿政策。在解读时事政策时,任课教师还补充讲解公共政策基本理论知识,用理论原理来解释时事政策,用当前政策来验证理论原理。

二、当前我国高校公共政策学课堂教学突出问题及创新思路

虽然可以较为深入地讲解教材、较为生动地分析案例,较为鲜活地结合时事,但综合来看,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学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理论发展滞后实践,难以和政策现实对接。公共政策学教学中,理论和实践的脱节现象较为普遍。面对丰富的政策现实案例,却常常发现难以和社会的现实政策实现无缝对接。原因在于:一是教学中的教材理论有余而实践不足。限于我国公共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公共政策学教学的历史,虽然《公共政策学》等众多高校的教材不断更新引用最新的社会政策案例,辅之以专题讲授和案例教学,但是理论为主、实践为辅的根本格局没有变,教材中大段的理论叙述和现实常有脱节现象。公共政策学的核心特征——实践应用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二是理论与现实差距巨大。讲解理论基本上是从科学性角度来阐述,把标准化、系统化、理想化作为常规思维来对学生进行引导教学。但是现实、实践又是零散、复杂、多样、丰富、变化、普遍联系的,因此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时间差距、现实差距、情况差距都很大,难以即时跟进,超前预期。

2.教学内容方法单一,难以和社会发展同步。一方面,教学内容基本上都是介绍公共政策的概念、学科对象、性质、范围,讨论公共政策的特征、类型、功能,介绍政策主客体、环境、公共决策体制和公共政策分析方法的应用等内容,且常年不变。面对不断变化的情况、质疑能力不断提升的学生、政策分析不断发展的现实,常年不变或极少改变的教学内容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政策现实。

另一方面,虽然近年已经改观很多,但公共政策研究领域重规范分析、轻实证研究、重定性分析、轻定量研究的倾向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跨学科研究、比较研究和系统分析、统计分析和历史分析等方法的运用较为欠缺。较为单一的教学和研究方法偏重于灌输理论知识,使得深入、丰富的研究方法和课程教学的结合在很大程度上脱节。

从上述问题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高校公共政策学课堂教学仍旧没有脱离照本宣科的窠臼,并没有紧紧联系丰富的政策现实实践,从根本上进行课堂教学创新。课堂教学的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怎么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在鲜活的政策现实中有所启发、有所收获,才是课堂教学的灵魂所在。

三、改变思路主要有两个方向

1.注重交叉学科知识渗透,锻炼政策仿真实施能力。公共政策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具有跨学科、边缘性、实践性的显著特征,公共政策又具有复杂性、尖锐性、普遍性、专业性、变化性和发展性等特点,公共政策学的课程内容关联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系统分析与运筹学等学科。[4]因此,交叉、综合、多学科知识的渗透和相互联系教学就显得非常必要。通过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不同学科的知识背景和学科视角,可以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公共政策的基础理论,更加深入地把握政策对象,不断增强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分析等综合创新能力。在这一方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具有天然优势。我国绝大部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公共政策的着力点都放在城市,且均以经济管理为主,通过经济管理手段推进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因此,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基础的交叉学科教学具有学科优势。在学生逐步熟悉公共政策学的基本理论框架知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课堂仿真模拟教学,通过当前我国现实政策问题的模拟和解决,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主动性,模拟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点评。

2.创新案例教学方法,还原政策发展情景脉络。从国内来看,目前公共政策学的案例教学,或者如前所述以专题讲座法形式出现,或者以典型案例形式进行,均存在着不够系统、脱离实践、单向讲解等弊端,不能真正把公共政策学的原理应用于实践而又能高于实践——即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来拿出解决现实政策问题的办法。

为实现课堂教学和现实情况的无缝对接,应给同学们以公共政策实践的机会来深入了解。这一机会可以从到公共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参访、请国家机关有关领导或相关人员讲座、通过课题研究复证公共政策产生流程等三个方面着手,不断锤炼学生的政策分析和思路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陶学荣.公共政策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王筱静.2011年MPA系列讲座——公共政策学的引进及其中国化[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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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Pierrick Le jeune:la function publique face a la culture de resultat[M].Bruylant,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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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政策执行的理论阐述。

公共政策执行是正常过程的时间环节,是将公共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现实的唯一途径。国外学者对公共政策执行的定义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如琼斯等,十分关注公共政策作为行动指南的指导作用,认为政策执行的关键问题在于政策执行机关如何采取政策行动。政策行动坚强有力、行动方法切实可行就可以较为顺利地实现政策目标,合理的政策执行行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政策决定的不足;另一类如格斯顿等,则强调执行组织机构的作用,认为既定的政策是否能够得到忠实的执行,关键在于政策执行机构在主观上是否能够充分理解政策的含义,是否愿意毫无保留地支持政策决定,在客观上是否拥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 1 ] 。

综合以上诸种界定,中国学者宁骚在《公共政策学》一书中的观点是“所谓公共政策执行就是正常政策执行主体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标,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作用于公共政策对象,使公共政策内容变为现实的行动过程”。

二、问题: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困境。

在我国农村,多数农民从事着收益低下、剩余很少的农业劳动。在收入增长缓慢的前提下,农民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疾病、养老和贫困,而疾病与养老相比,风险更大。因此,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需求是医疗保障。

目前的医疗保障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在医药价格猛涨的情形下,农民医疗费用支出急剧增加,医疗费用攀升的幅度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的幅度,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农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农村,小病经常不看,大病看不起,一旦出现大病,则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顿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极为普遍。农民对社会医疗保障的需求很大。既然农民存在着对社会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而政府原有的合作医疗体系已经解体,医疗服务的供给不复存在,那么,政府恢复和重建农村医疗保障的政策为何无法实施,达不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效果呢?[ ]

三、解释:政策行动者的视角。

本文主要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制度或政策给博弈中的行动者提供了一种激励机制,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改变行动者的行为倾向。好的或成功的制度与政策能够通过激励机制和约束条件的变化改变行动者的行为方式或倾向,从而实现政策的原有目标和预期效果。本文将根据不同的政策行动者面临的约束条件和激励机制,从不同的政策行动者相互博弈的视角解释农村医疗保障这项公共政策执行困难的原因。

1. 中央政府在财政紧张的约束条件和没有农民群体政策压力的激励机制下,对重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资源投入不足。

一项社会政策出台之后,需要具有政策资源的支持才能运作和执行。一般地讲,政策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支持。目前,农村的医保政策主要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央政府主张“举办合作医疗,要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民办公助和自愿参加的原则。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动员农民积极参加。其实,中央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严重不足。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即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它能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持久繁荣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组织生产和提供,政府也理应承担起供给的责任。那么,中央政府为什么没有为农村医疗保障这项社会政策投入配套的财政支持呢政府在财政紧张的约束条件下,用于社会保障的资源比较有限。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发展中经济向发达经济升级的过程中,政府需要解决的公共事务很多,因此,中央政府财政能力肯定存在不足的情况,许多国家都遇到财力不足的危机。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定不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公共选择,而主要是政府单方面供给公共政策的形式。作为医疗保障政策目标群体的农民对政策制定者———政府的力量是微弱的,他们没有谈判和制约的力量。在政府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中,农民缺乏进行利益表达的途径,也很少有其它途径可以实现群体的政策主张。

因此,政府在既有的财政资源约束条件下,肯定优先处理其它政策问题,而忽视甚至放弃在农村供给公共产品这种政府本应承担的职能。

2. 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政策行为同样没有为政策执行提供有效支持。

中央政府虽然决定”恢复和重建“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但是,对于资金来源,各职能部门的观点不一,它们的政策措施是相互矛盾的。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公共政策解决公共问题,但是,这些政策,尤其是各个部门出台的政策都服务于不同的政策目标,例如民政部的规定是为了重建合作医疗的目标,而农业部的政策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这两种目标都是政府在特定时期中选择的目标,因而发生政策措施的冲突与矛盾。

在中央政府较弱的政策激励机制下,很难促使更多的地方政府重视农村医疗保障。由于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和评价中,城市的社会保障远比农村的社会保障重要。因此,地方政府主要将资源和精力更多地放在城市而不是农村。

3. 作为政策行动者的农民无法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农村的医疗保障政策缺少各级政府相应的财力支持,而社会政策又不能离开经济资源而获得有效执行,因此,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的重要资金来源是向农村中的广大农民筹集。

首先,进入90年代以来,虽然中央政府采取了各种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但是农民收入增加有限,而且农民的税赋负担却非常沉重。因此,农民为合作医疗所交费用虽然从绝对值来看并不算高,但是它在农民的家庭年收人中所占的比例是大多数农民,尤其是广大的中西部农民承担不起的。?? 其次,农民不太相信建立合作医疗制度能给农民带来很大的好处。因为根据经验,农民认为在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不平等的待遇。农民没有相应的措施保障基层政府从他们其身上收走的钱,能够用于医疗保障,这些钱很可能成为基层政府又一项乱收费,最后落入干部的腰包。

根据笔者对农村医疗保障政策的相关行为者的分析,由于中央政府没有为农村的医疗保障政策投入配套和充足的经济资源,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困难也同样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动力为农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而农民个体又因收入增长缓慢、对政策的某种不信任,导致农民没有能力或不愿为农村医疗保障单独”买单“。因此,我国目前的农村医疗保障政策遇到了实施的难题,很难达到政策制定者起初所订立的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的政策目标。[论文格式]

参考文献

[ 1 ] 宁骚。 公共政策学[M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 2 ] 宋斌文,熊宇虹,张强。 我国农民医疗保障的现状与对策选择[ J ]. 调研世界2003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