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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27 12:24:01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1

本着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二、工作思路

1、确立一种意识:以学生为主体。

2、抓住三条主线:班级管理,养成教育,安全教育。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组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德育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体现评比制定表扬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评比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良好的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组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的原则。积极检查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7、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大力开展“行军礼”活动。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开展“一枝笔”随身带的活动。发挥学生写的功能,当在校园内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学生可以拿出笔来礼貌的询问来者:请问您找谁?……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写话能力,也可以感动来者,使来客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3)、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学生因为听力损伤,敲门时往往不能顾及到常人是有听力的这一客观事实,敲门声音会很大,不但影响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还给门带来一定的损坏,再说“轻敲门”也是一种礼貌,即使有急事也使自己不乱于方寸之中,学生如此,教工更应如此。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的人文环境。

(4)、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

(5)、继续开展“爱同学”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6)、开展“祭扫烈士”的爱国教育活动。

(7)、开展“助残日”的庆祝活动。

(8)、开展“六、一”儿童节的庆祝活动。

花点时间读书,那是智慧的基础;花点时间思考,那是力量的源泉;花点时间观察,那是认识世界之路;花点时间对残疾孩子微笑,那是灵魂的音乐。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2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二、工作思路

1、确立一种意识:以学生为主体。

2、抓住三条主线:班级管理,养成教育,安全教育。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组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德育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体现评比制定表扬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评比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良好的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组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的原则。积极检查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7、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大力开展“行军礼”活动。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开展“一枝笔”随身带的活动。发挥学生写的功能,当在校园内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学生可以拿出笔来礼貌的询问来者:请问您找谁?……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写话能力,也可以感动来者,使来客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3)、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学生因为听力损伤,敲门时往往不能顾及到常人是有听力的这一客观事实,敲门声音会很大,不但影响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还给门带来一定的损坏,再说“轻敲门”也是一种礼貌,即使有急事也使自己不乱于方寸之中,学生如此,教工更应如此。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的人文环境。

(4)、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

(5)、继续开展“爱同学”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6)、开展“祭扫烈士”的爱国教育活动。

(7)、开展“助残日”的庆祝活动。

(8)、开展“六、一”儿童节的庆祝活动。

花点时间读书,那是智慧的基础;花点时间思考,那是力量的源泉;花点时间观察,那是认识世界之路;花点时间对残疾孩子微笑,那是灵魂的音乐。

生活中,幸福既是物质生活的概念,又是精神生活的概念;既是享受的概念,又是创造的概念。而我却以自己能在特殊教育这片芳草地里,永远的耕耘而乐此不疲为幸福,这才是我追求幸福的完整的概念。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3

2、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竞赛活动,为教师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使更多的青年教师能力脱颖而出。

二、 工作重点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艺活动,增强体魄,塑造团队精神,展示职工团结和谐进取的精神。

三、每月活动安排

三月份 庆"三八"踢踺子比赛 时间:3月末,规则:分组每人踢2次。

四月份 健身跳绳比赛 时间:四月末,规则:分组每人跳一分钟

五月份 工会配合学校做好“助残日”活动。

六月份 游艺活动 时间: 六月末 [学生退校后]

七月份 工会组织教师旅游

九月份 举办教职工秋季运动会

十月份 庆“十一”举办乒乓球比赛 分组进行

十一月 游艺活动

十二月 庆新年联欢会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 孙 冶

组员

刘玉梅 李 森 张娅 曹士刚 唐铁庆 刘银鸽 邓颖 盛永杰

第二组

组长 麻 杰

组员 吕淑梅 张燕 孙玉环 郎凤权 吴海龙 丁华 赵丽英 李广英

第三组

组长 苗红

组员 付淑云 张宏图 王丽艳 刘宇 邱薇 刘晨 张雷 邢金玲 胡朝清

第四组

组长 李玲玲

组员 罗勇 潘勇 李敏 张黎郭崴 郭蕊 黄玉金 戴秀平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4

    在上级有关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要求为指导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突出特殊学校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聋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同时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德育工作实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培养聋哑儿童的个性特长,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的德育观念,努力开创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德育意识,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2、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和德育队伍的建设,提高德育队伍素质。完善德育评估体系,调动全体师师的育人积极性,争创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3、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将来成为新型合格的社会人而打下良好的基础。 

    4、继续突出德育和少先队的特色工作。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组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德育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体现评比制定表扬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评比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组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的原则。积极检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4、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继续大力开展“行军礼”活动。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继续开展“一枝笔”随身带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写的功能,当在校园内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学生可以拿出笔来礼貌的询问来者:请问您找谁?……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写话能力,也可以感动来者,使来客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3)、继续教育学生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学生因为听力损伤,敲门时往往不能顾及到常人是有听力的这一客观事实,敲门声音会很大,不但影响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还给门带来一定的损坏,再说“轻敲门”也是一种礼貌,即使有急事也使自己不乱于方寸之中,学生如此,教工更应如此。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的人文环境。

    (4)、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

    (5)、继续开展“爱同学”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6)、庆祝教师节。以黑板报的形式,这样可提供学生自由发挥自己的绘画、美化教室能力的机会。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5

在上级有关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要求为指导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突出特殊学校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聋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同时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德育工作实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培养聋哑儿童的个性特长,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的德育观念,努力开创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德育意识,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2、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和德育队伍的建设,提高德育队伍素质。完善德育评估体系,调动全体师师的育人积极性,争创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3、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将来成为新型合格的社会人而打下良好的基础。

4、继续突出德育和少先队的特色工作。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组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德育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体现评比制定表扬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评比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组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的原则。积极检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4、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继续大力开展“行军礼”活动。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继续开展“一枝笔”随身带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写的功能,当在校园内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学生可以拿出笔来礼貌的询问来者:请问您找谁?……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写话能力,也可以感动来者,使来客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3)、继续教育学生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学生因为听力损伤,敲门时往往不能顾及到常人是有听力的这一客观事实,敲门声音会很大,不但影响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还给门带来一定的损坏,再说“轻敲门”也是一种礼貌,即使有急事也使自己不乱于方寸之中,学生如此,教工更应如此。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的人文环境。

(4)、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

(5)、继续开展“爱同学”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6)、庆祝教师节。以黑板报的形式,这样可提供学生自由发挥自己的绘画、美化教室能力的机会。

(7)、庆祝国庆节。以展示平台的形式,给学生提供竞争、展示特长的机会。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6

1965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开启了联邦政府对高校建设、学生资助和教师培训等基本内容的系统扶持,也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国家化与政治化发展。随着后来社会、政治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该法案又经过了1972年、1978年、1982年、1986年和1998年等多次修订,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经过7年努力和14次延期2008年7月31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高等教育机会法案》,8月14日布什总统签署了该法案,《高等教育机会法》正式成为法律。[1]此次通过的美国《高等教育法》对特殊教育中教师素质提高,教师教育的问责,残疾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及国家的援助等方面有了新的规定。[2]这些新规定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通过对美国高等教育法案中关于特殊教育条款的介绍,以及对我国特殊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进一步提出了解决我国特殊教育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美国高等教育法案中关于特殊教育的条款

(一)教师素质

修正的美国高等教育法案通过了一个对高等教育合作伙伴(包括:高等教育学院、艺术和科技学院,当然其他的合作伙伴也是允许的)五年拨款计划,以此来提高具有研究生和本科学历的教师和学校管理者的素质,来满足残疾人学生和那些具有天赋的学生对教育的要求。

同时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自我评估能力和学习管理能力,发展和提高学生技能使他们在以后的高等教育和工作中能够取得成功,法案通过了对教育机构联盟长达三年的财政拨款,以此来提高初中等教育教师的科技技能,使教师符合数字化时代的要求。

为了确保目前和将来教师的素质,法案通过了竞争性拨款计划,在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机构联盟中建立关于教师教育的卓越学科基地。符合条件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有一个教师教育计划;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机会会法案的标准。

为了提高普通教师的教育工作,特殊儿童委员会对合作伙伴(合作部门包括:一个或多个培养普通教师的部门和计划;一个特殊教育部门和计划,一个在核心学术领域提供学位的部门和计划)通过了五年的教学和研究拨款,以确保教师拥有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来更有效的指导残疾人学生。

特殊儿童委员会对语言教育协会和私人教育机构提供拨款,为专业教师和在数学、自然科学方面有专长的老师创造机会为那些中学生以附属标准提供专门知识

为那些在社会急需领域工作的学生提供奖学金,这些领域包括数学、自然科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以及对那些在英语学习方面有缺陷学生提供指导的老师。通过建立早期国家儿童教育发展体系和职业体系任务组来提高早期儿童教育者的素质,并通过财政拨款来支持这样的活动。

(二)教师教育的问责

修正的高等教育机会法案要求国会要对教师教育计划和学生的表现有一个年度性的报告。在教师素质和教师教育方面对议会和民众也要有一个年度性报告。

在教师发展方面法案要求所有具有教师教育计划机构 应该设定一个年度性的目标,以加强急需领域教师的教育,这些领域包括:数学、自然科学和在英语流利性方面有缺陷的学生给予特殊的指导,同时为这些教师提供特殊保险。

同时国会也要发挥自己的职能,法案要求如果发现薄弱的教师教育计划,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那些因为未来基金而不合格的专业素质发展活动将会得到美国教育部的支持)。符合条件的计划包括传统的教师教育计划和可选择性的国家合格证书和执照。

(三)保证残疾人学生享受高素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为了保证残疾人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特殊儿童委员会为示范工程提供拨款旨在给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工作人员和管理者提供技术援助并促进素质的提高。修正法案特别强调了要提高残疾人学生的高等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学业完成率,其中包括确保残疾人学生能够从高中到高等教育顺利过度的一系列活动,并且为智障儿童创立高素质的全纳式教育过度计划和高等教育计划。

专门为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学生设立――简易课程资源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在两方面:a,评估和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障碍和系统问题及可解决得技术问题,让学生更有效及时的掌握这些教材。b,寻求一种全面的方法以确保那些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可以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及时有效的掌握教材。

另外还要建立全国性的技术中心,在优秀的有前景的社会实践工作方面为残疾人学生、他们的家庭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以提高残疾人学生的入学率和完成学业的比率。建立一个协调中心为残疾学生提供全纳式过度教育和高等教育计划。

(四)其他与残疾人教育相关的高等教育机会法案的修正

联邦家庭贷款计划,在国家需要的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具有免息资格的贷款人数量,包括在学校计划中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例如:言语病理学家、学校顾问、职业性的治疗专家和学校管理者。

联邦直接性学生助学贷款,增加在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贷款免息资格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在公共教育领域的工作,早期儿童教育包括智力启动前幼儿园教育计划和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

联邦“珀金斯”贷款声明那些在前幼儿园教育中工作的全职人员或者是获得儿童服务计划职业证书的贷款人可以免息。同时病理学家也可以享受这样的优惠政策。

在教师培训方面,授权国家性学术教育中心对教师教育计划的质量进行一项调查,以便更好的满足那些在阅读和语言掌握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其中包括有诵读困难的学生。

二、我国特殊教育中存在问题

我国特特殊教育在最近几年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一些特殊教育发展较好的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体现在:

1、目前,我国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很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很多方面存在空白。例如: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用(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教师进修制度等方面还很不规范,一些地方许多特殊教育教师根本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而经过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所培养的毕业生又有许多不能补充到特教师资队伍中去,这造成了师资的缺乏和资源的浪费。对于特殊教育这样专业化极强的领域,需要以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来明确教师的资格与规范教师的素质。[3]作为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的有力保障,对特殊教育法规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有对特殊教育的若干规定,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特殊教育法还没有形成。现行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难以适应其发展,表现出某些条款滞后于特殊教育实践,操作性不强,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2、我国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不足,学校的办学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虽然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但在国家整个教育经费投入中,对特殊学校教育的投入比重一直偏低,平均只占整个教育经费投入的0.37%左右,而且逐增长的比例极小,甚至在1999年、2004年均出现了对特殊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下滑的情况。这与某些国家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例如:韩国将教育经费中的3%拿来直接用于残疾人的教育,他们对所有的残疾人实行完全的免费教育。[4]投入的不如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3、对特殊儿童的援助不够,缺少稳定的贫困生和残疾学生入学保障机制,致使很多特殊儿童因为经济上的原因不能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

三、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启示

结合美国高等教育法案中关于特殊教育的措施及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质量和促进其更快的发展

1、积极立法。

在结合我国特殊教育的现状和我国国情前提下,借鉴先进国家特殊教育立法经验,开展立法研究,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教育法律体系。中央与省一级教育研究机构应积极开展对特殊教育立法的研究,针对残疾人教育立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研究.积极制定“特殊儿童教育促进法”、“残疾人教育法”、“公民教育权利保障法”等系列法律及其配套法规、实施细则,把“依法治教立法为教”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广。

2、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入学保障机制。

在我国,政府对贫困学生和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还不够,因此政府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用公共财政建立起稳定的贫困生和残疾学生入学保障机制,保障残疾学生及贫困生的入学机会。同时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积极支持和鼓励民间办学、社会力量办学和捐资办学。在特殊教育教材、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教育部门要在给予大力的支持。要完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保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事业。国家对民办残疾人教育的学校,应给予资金上的补助和资助。在特殊教育法中,应明确规定民办残疾人教育学校的地位,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事业。这样才能促使残疾人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3、建立持久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

作为教育体系的一部分,特殊教育因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特殊教育教师必须有着更强的专业性。这种专业性就需要制订切合实际的专业认证。专业认证是现代教育的一大特征,前提是需要制订专业标准。[5]首先,制订准入标准和职后标准,把握好特教教师的入职关和做好他们的职后专业发展。其次,要求他们不仅要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还要具有专门的资格标准。特殊教育教师不仅要具备职业道德和责任感、特殊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特殊教育教学技能,还要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爱心、事业心。在此基础之上,要尝试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制订不同类型特教教师的专业标准(聋童教师专业标准、弱智儿童教师专业标准),这将代表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1]魏建国.美国《高等教育法》修订与高等教育财政改革.北京大学教育评论,第六卷第四期。

[2]Presedent Bush Signs Legislation to Renew the Higher Education Act.省略/news/article/4996 presedent- bush -Signs-legislation-to renew-the-higher-education-act,2008-8-14.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7

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残疾孩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学前、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办学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我们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尤其是解决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共同研究制订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殊教育工作重点聚焦在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上。随着《提升计划》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2.问:特殊教育情况复杂,问题涉及面广,解决的难度大,在这种情况下研制《提升计划》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委托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中国教科院对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国际比较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1445个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组织调研组分别到北京、天津、山西、江苏、江西、广西、四川、陕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座谈会。

二是会同有关部委对特殊教育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对拟实施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研究。

三是充分吸收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特殊教育专题调研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征求了31个省(区、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了12次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了两百多名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一线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和残疾孩子家长的意见。

五是提交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会议精神,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提升计划》。

3.问:特殊教育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答:实施《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增强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三是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增强特殊教育的推动能力。

通过实施《提升计划》,预期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提升计划》提出了三大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别是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条件保障,重点是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

4.问:当前发展特殊教育首先是要提高普及水平,让更多的孩子能接受教育,《提升计划》对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通过多种形式,逐一安排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学前教育,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教育部或附属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高等教育,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5.问:特殊教育运行成本高,《提升计划》对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有哪些制度性的安排?

答:《提升计划》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做出了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目前,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100元,为普通学校的3倍左右,调整后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度调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充分体现出国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力度。

与此同时,《提升计划》中要求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此举将有助于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6.问:残疾孩子的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都较困难,《提升计划》对残疾学生资助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提升计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二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四是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

7.问:许多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招生能力还较为有限,影响和制约特教发展,《提升计划》提出要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请解释一下具体内容?

答:主要指国家支持的特殊教育两大项目:

一是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中央投资补助一批学校的建设。同时,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需求,鼓励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立孤独症教育康复部或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特殊教育学校。

二是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财政部、教育部将从2014年启动实施,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

8.问:确保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至关重要,请问《提升计划》中制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答:在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方面有四条举措:一是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二是完善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三是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四是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方面有三条举措:一是确定专业准入门槛。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二是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三是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9.问:为让残疾孩子有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提升计划》在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有哪些有力举措?

答:一是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二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10.问:《提升计划》出台后,如何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8

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各级政府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但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2.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设立特教班。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国家支持建设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在2014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开始招生。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高等教育。各地要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每年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每年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中央专项公益金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

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规划

各地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9

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这是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又一个重要行动。《提升计划》将“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与“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并列作为三大重点任务。很明显,“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解决的是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提升残疾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的则是让残疾儿童少年“上好学”的问题,让他们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

一、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是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

十以来,在论述我国今后经济增长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要更加追求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这一重要观点同样适用于指导特殊教育的工作。在满足残疾学生普遍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每节课都上得精彩,残疾学生每天都有收获。

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让残疾学生享受优质教育,是实现育人成才教育目标的根本保证。每个残疾学生都有梦,他们都希望通过接受特殊教育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开发,缺陷得到补偿,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具有适应社会的知识和能力,最终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祖国有用之才。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也正是特殊教育的目的所在。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质量,扎扎实实地促进残疾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助推他们实现自己的美好梦想。

二、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重在课程建设

学校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主阵地,而课程教学又是实施教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建立反映立德树人基本要求,体现特殊教育自身规律的课程体系及其配套教材是一项首要工作。唯有通过它,才能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全面、系统、科学、可持续的教育。我国普通教育的课程改革已经率先实施,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其课程标准和教材已经作了多方面调整,渐成体系,为编制特殊教育的课程标准和系列教材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升计划》提出要“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将课程建设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三、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强调“三个坚持”

《提升计划》还提出:“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这些措施极富针对性和特殊性,体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同步改革。课程改革的核心是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但同时要改革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的建立一定需要与其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如果拿着新书走老路,仍然采用“一刀切”的教学方法,不关注残疾学生的个别差异,势必违背课程改革的大方向。二是坚持按特殊教育自身规律和特点进行教学。即特殊教育教学要同时肩负传授文化知识、进行康复训练、培养职业能力的任务,最终使残疾学生自立自强,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享受到生活的意义。三是坚持促进融合教育。打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藩篱,积极探索建立与普通学校合作的育人机制,让残疾学生有更多样的学习机会。

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需要加强监测评估

《提升计划》提出:“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点。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应当是针对不同类型特殊教育机构、对象设计的,由具有统一性的评价指标、评价工具、评价方法等要素所构成。长期以来我们缺少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状况往往陷于自己跟自己比,或者只能用孤立的数据来简单说明,这迫切需要我们建立起一套可观察、可监测、可比较的质量评估体系,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我国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情况,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切实接受到有成效的教育,也有利于督导和改进教学。

推进教育公平的深度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肖非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是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特殊教育未来三年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提升计划》把“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列为提高普及水平的核心任务,说明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的重中之重

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约为8万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仅为71.9%,远低于普通小学的净入学率(99.5%)和初中的毛入学率(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要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作为国家的公民,毫无疑问和其他公民一样,也应当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就是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在总目标中提出“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这既是对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的重视,也是对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度实践。

二、坚持多种安置形式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我国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不断完善。在随班就读方面,从中央到地方为残疾儿童能够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制定了不少有效措施。在特殊教育学校方面,已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为残疾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打下基础。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特殊教育学校中传统的听力、视力和智力残疾学生相对减少,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类型的学生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轻度和中度残疾孩子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平均残疾程度不断加重,少数极重度适龄残疾孩子由于无法到校就读,从未接受过教育。

《提升计划》提出,“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并要求通过“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和“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措施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如此,将能发挥我国现有特殊教育办学格局的优势,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轻、中、重障碍程度的不同,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安置方式,按照“轻度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或特教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思路,有效解决目前残疾儿童中残疾类型越来越复杂、残疾程度越来越严重的难题,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

三、健全保障体系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必要条件

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目前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缺乏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不少特教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育质量不高。要解决近8万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困难多,任务重,需要国家和社会更多的投入和支持。

首先要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特殊教育资源。《提升计划》要求“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保障随班就读学生获得必要的、基础的学习条件。为保障大部分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普通学校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提升计划》明确规定“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二是要完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其形成招生能力,因此《提升计划》提出“国家支持建设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在2014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开始招生。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三是要从县级层面考虑特殊教育的资源配置问题,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保障重度残疾少年儿童“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教育。

其次是加大力度,提高特殊教育财政投入。《提升计划》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这项措施不仅将大幅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有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明确了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将大大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孩子的积极性,并为残疾孩子送教上门提供有效支持。

努力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方俊明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要求“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明确提出“积极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那么,哪些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要发展,为什么要发展和根据我国实际怎样发展,是贯彻文件时要认真领会和把握的关键点。

一、发展哪些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从现代社会对个体发展的要求来看,人的一生应该接受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等不同阶段的教育。每一教育阶段都有自身的任务和价值,对人的成长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因此,《提升计划》从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使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适时提出在三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的任务。一是要求各级政府要“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二是拓展残疾学生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三是发展残疾人的高等教育,“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

二、为什么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近些年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环境的改善,我国特殊教育发生着一系列巨大变化,逐步从以往的慈善型、福利型转变为保障型、权益型。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是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是我国学前教育整体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学前教育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和康复已经纳入国家和地方发展学前育的行动计划。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错过了时机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是效果甚微。因此,发展学前阶段的特殊教育可以改变我国已入学的学龄残疾儿童多半错过学前康复与教育最佳期的现状。同时,学前特殊教育的开展还将促进特殊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大学特殊教育是满足残疾学生日益增长的接受高层次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现在,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希望进入高中和高等院校学习,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基本素质的要求。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形成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这些都说明发展非义务阶段的特殊教育时机已经成熟。

应该看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要实现更高更宽程度的发展,必须通过继续接受非义务阶段的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所以,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所实施的更高一级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计教育、职业教育,即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成果的巩固,更是对残疾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劳动就业能力的提升,真正实现学校教育与劳动就业之间的转衔,使残疾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服务于祖国和人民。

因此,发展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这三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坚强决心,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也更符合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

三、如何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在如何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方面,《提升计划》强调了三个路径。

第一,普通教育机构与特殊教育机构要同时采取行动。《提升计划》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首先要求普通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同时要求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高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

第二,在高中阶段,强调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在高等教育阶段,要将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与加强其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时一定不能忽视职业教育,在学校设置和专业设置的比例上应该更多向职业教育方向倾斜。这种政策导向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结构的需要,也更符合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需要。

第三,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非义务教育可以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参与,公立、民办并举,实现加速发展。这样可以给残疾人及其家庭更多的选择,适应其不同层次的需求。

强化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王雁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但需要一大批规范化、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具有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能力的普通学校,而且更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专业水平较高的特殊教育教师(以下简称“特教教师”)队伍。《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要求建立健全特教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不断增强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多角度、全方位地为我国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这将为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新的契机,对于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一、完善特教教师专业结构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已形成“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特教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已达5.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3万人。但从总体上看,仍有不少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康复专业人员编制标准缺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数量尚显不足、结构仍不完善。

为此,《提升计划》对特教教师的编制和结构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求各地“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配足”指的是数量,“配齐”指的是类型,其中包括教学所需的各类学科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送教教师、康复类专业人员、残疾学生生活指导和管理人员等。这是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康复、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出的,再次强调特殊教育工作不仅需要像普通学校一样的学科教师,还需要普通学校没有的其他类型教师和专业人员。

二、构建特殊教育专业标准体系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是特教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的关键。目前,我国缺少国家层面的特教教师专业标准,尚未建立特教教师专业证书制度,这些直接影响了特教教师准入政策的完善,影响了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提升计划》提出四项举措:一是“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二是“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三是“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四是“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这些举措将进一步规范、促进特教教师专业发展,提高特殊教育专业水平。

三、加强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培养培训

针对特教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专业能力总体水平偏低的问题,《提升计划》在加强特教师范专业建设和强化职中、职后培训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提出“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这些要求将特教教师的职前专业培养、职中和职后专业培训系统整合,逐步形成专业发展路径,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畅通了渠道。

四、提高特教教师待遇

据调查,特教教师目前的工资待遇与其工作强度和付出不成正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提升计划》要求提高特教教师待遇,主要有三方面举措:一是全体特教教师的工资待遇方面,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二是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考核方面,要求“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三是对送教上门教师的补贴方面,首次提出“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政策。另外,《提升计划》对特教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还做出专门要求,强调“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上述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对特教教师的高度关心,同时也将鼓励更多与特殊教育密切相关的其它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到特教工作中。

推进中国全纳教育发展

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

邓猛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的目标。这个总体目标既表明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方向与国际特殊教育发展趋势的一致,同时要求继续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全纳教育模式,使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公平的教育,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一、随班就读是我国发展全纳教育的重要方式

全纳教育(也称为融合教育)是当今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全纳教育是基于教育公平的理念,倡导所有儿童都应该在普通学校接受高质量的、适合他们自己特点的、平等的教育和服务。全纳教育远远超出了教育的范畴,是与社会所有的公民相关的事情,与各国社会文明发展水平、人权保护、以及社会公平与正义目标的实现紧密相关。

我国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的随班就读是在全纳教育思想影响下,由我国特殊教育工作者根据我国国情探索出的对残疾学生实施特殊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以较为经济、便捷的方式使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是西方全纳教育理念与我国特殊教育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推进全纳教育的重要方式。在我国政府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的随班就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学龄残疾儿童获得了更多受教育机会,残疾儿童入学率大大提高,特殊教育体系也益完善,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结构体系。随班就读在转变社会观念、促进特教与普教融合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

努力让各类残疾孩子都有机会到普通学校平等接受教育,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公平目标、践行全纳教育理念的基本途径,是残疾儿童少年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大举措。

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文件方面,《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对随班就读进行了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各类普通学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提升计划》提出“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在实践层面,我国大部分地区以县为单位实施了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巩固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基本办学格局。近三年的数据显示,我国有一半多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三、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

总体来说,我国随班就读工作离全纳教育的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残疾少年儿童教育仍然是普及初等教育最薄弱的环节。现行的教育体制受传统的精英教育模式影响比较大,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被忽略或拒绝的情况严重,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随班就坐”与“随班混读”现象。

我国随班就读要坚持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同步发展的思路,而提升随班就读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升计划》从我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出发,围绕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体系进行了明确的、较为全面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操作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学校环境建设方面,《提升计划》提出“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旨在通过硬件建设,使普通学校实施特殊教育具有较为专业的平台;

在经费保障方面,《提升计划》要求“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学校标准进行”,即三年内实现每年6000元,此举在发展全纳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方面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将在很大程度上调动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孩子的积极性;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升计划》规定“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这些措施将有力改变以往特殊教育教师和普通教育教师各行其是的独立培养模式,缓解普通学校教师“普而不专”的问题。

在教育管理方面,《提升计划》指出“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这将保障全纳教育环境中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的权益,还能很好地实现“普特融合”的教育理念;

在教育教学方面,《提升计划》要求“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这一举措将鼓励普通学校针对残疾学生进行个别化教学等的改革,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从而促进普通学校教学方式发生整体变革。

四、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全纳教育发展道路

全纳教育最终追求的是实现个人的尊严与社会的公平公正,它为世界各国制定特殊教育的政策提供了依据与动力,而随班就读是国际上实施全纳教育理念的主要形式。我国随班就读从关注入学率到关注质量提升、从初期的实用与无奈的选择到今天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主动追求和积极探索,说明我国正在努力与国际全纳教育理论与发展趋势相适应。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尽管随班就读是国际社会的主流趋势,在残疾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但就我国具体国情和特殊教育发展现状而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这两种特殊教育安置形式还将处于齐头并进、相互支撑的发展态势,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纳教育发展道路。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水平 田志磊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其中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的一系列政策,将大大提升我国特殊教育的保障水平。

一、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特殊教育日益受到重视。总体上看,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中西部特殊教育工程新建学校正在形成招生能力,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殊教育津贴基本得到保障,教学康复设备不断完善,残疾儿童普遍得到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率持续提高,高中和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高,亟待改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尚未建立,教育质量不高;特殊教育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不少多重、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困难;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不足,无法满足特殊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待改善,其资源中心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到了一个重要的关口,巩固已经取得的成就并推动进一步的改革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的完善。因此,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支撑。

二、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上的四大政策亮点

《提升计划》强调要“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针对特殊教育发展中经费投入的问题,《提升计划》重点提出了四个政策亮点。

一是出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计划》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这一标准把我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原有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近5倍。同时,这一政策全面覆盖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即覆盖到义务教育阶段全体残疾学生,将为多种形式发展特殊教育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从经费来源的角度讲,纳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将确保中西部地区这一政策的落实。二是提高资助水平。《提升计划》在坚持原有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的政策上,强调了“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的要求,还专门针对残疾孩子家庭普遍困难的实际,特别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这一政策将为残疾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新的经费支持。三是推进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升计划》提出“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在我国还未实施高中免费教育的情况下,率先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体现了国家对残疾学生的特殊关怀。四是整合多方资助资源。《提升计划》还进一步提出“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中央专项公益金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要求。

三、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两个支撑项目

《提升计划》明确提出“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国家将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两个对特殊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项目。

第一个项目是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提升计划》要求“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满足广大残疾青少年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为他们进入社会就业、创业奠定基础。《提升计划》强调“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这将扩大具有专业背景的特教教师数量,进一步提高特教教师的专业水平。为适应越来越多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需求,《提升计划》也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

第二个项目是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提升计划》提出“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进一步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学习提供有一定质量的教育和康复训练。同时,要求“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重点是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办学条件较差、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此外,《提升计划》还提出在“医教结合”理念的引导下开展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10

长期以来,波士顿城市学校面临着师资结构不合理、教师流失严重等问题。比如,个别学科(数学、科学、特殊教育和英语语言学习者)教师短缺、教师的多样化程度较低、将近一半的新教师在工作后前3年流失。而现有的教师培养模式又暴露出种种弊端。“这些弊端意味着它们无法培养在城市学校课堂中成功任教的教师”。因此,BTR应运而生,提出自己的使命:“基于和为了波士顿公立学校系统,招募、培养教师以及进行持续的入职指导。”BTR的教师培养过程大致分为计划的管理、驻校生的招聘和选拔、指导教师的招聘和培训、驻校学年、策略性安置驻校生和毕业生、人职指导六个部分,每个方面均制定有详细的标准。

一 “波士顿教师驻校计划”的主要特征

(一)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一体化的制度设计

如上所述,BTR将教师招募、培养和人职指导视为教师完整培养过程的三个组成部分。它们前后紧密衔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不仅拓展了教师教育的内涵,而且“它将教师的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机地统合在了一起,实现了教师培养的一体化。”BTR首先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招聘程序,选拔那些有志于从事城市学校教学工作的人员作为未来教师的候选人。一般而言,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职业转换者和社区管理者最受青睐。接下来,进入职前培养阶段,即“驻校年”(Residency Year)时期。届时,BTR将未来教师安置在中小学校,并指定一名跟随指导教师(MenlorTeacher)负责驻校生的学习指导。每周驻校生要花费4天时间在指导教师的班级中进行课堂教学体验,与指导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周五,驻校生参加硕士理论课程班,学习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这种教学方式促使学生通过实践学习理论,借助理论理解实践,有机地将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融合。驻校年结束,驻校生成为城市学校的一名正式教师,继续接受BTR为其提供的3年人职指导,旨在使其尽快成长为领导型教师。BTR贯通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做法,“体现了有效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特征”,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可以说是教师教育领域的一大突破。”

(二)领导体制的一体化

与以往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管理机构相分离的管理体制不同,BTR成立了由学区、麻州大学教育学院和波士顿卓越计划三方组成的领导机构,专门负责该计划的实施。BTR是一个专门负责领导、管理该计划实施的独立机构,拥有自己的工作人员。它不仅限制麻州大学教育学院在该计划实施中的权力,“BTR的课程管理和教授是由其雇佣的工作人员来实施,合作伙伴麻州大学教育学院对其的权力是极其有限的,”而且,在与学区的关系上,BTR设计了“一脚在内,一脚在外”(one-foot-in,one-foot-out)的体制,使其独立于学区、不被干涉。作为BTR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统一规划和安排组织教师的招聘、培养和人职教育等事宜,克服了传统教师教育模式职前和职后教育机构各自为政的弊端,保证了培养的实效。

(三)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的一体化

BTR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各阶段的培养目标明确,又具有较强的衔接性。BTR的教师职前培养在层次上属于学士后的研究生教育,在性质上又是一种教师资格教育,旨在使驻校生具备一个教师的“最低限度的必要资质能力”,以便驻校生在驻校年结束后能够胜任课堂教学。在驻校年期间,跟随指导教师采用“逐渐放权的方式”,驻校生在半年后要承担50%的教学任务,驻校年结束,必须能够承担100%的课堂教学工作。同时,驻校生还要接受研究生课程学习。驻校年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州颁发的初级教师资格证书和麻州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与获得“最低限制的必要资质能力”的职前培养目的相衔接,BTR将新任教师的综合能力提高作为人职教育的主要目标,帮助学生发展成为学校领导角色所需要的技能和创建建设性团队的能力,使学生高效地“由新教师成长为著名的教师”。与教育目标相对应,BTR的职前教育课程设置主要以学科教学类课程为主,包括教学基础、教学计划制定、数学、科学、英语学科教学法、沉浸式英语、特殊教育、全纳教育以及适应多元文化教学需要的相关课程。BTR的入职教育课程主要有学科指导团队、基于学校的指导、专业学习共同体和校友网络课程等。

(四)教育场所的一体化

如前文所述,创建BTR的目的在于为城市学校培养急需的数学、科学等学科教师。为了保证驻校生毕业生能够留在这些学校工作,BTR将驻校生未来的就业学校作为职前培养和职后教育的场所,企图教会他们学区独有的教学经验、培养他们对学区的情感、提高教师的保留率。在长达1年的学习期间,他们沉浸在未来的工作学校中,学习学校长期积累的独自的课堂知识,体验学校的文化,增加对本学区环境的感情,形成适于本学区课堂教学情景的能力。据统计,有85%的驻校生毕业后选择在波士顿公立学校工作,并保持至今。

(五)教师教育者的一体化

BTR是一种由城市学区自己培养需求教师的模式,注重选择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学区学校教师担当该计划的教师。参与培养计划的教师主要有跟随指导教师、课程教师(Course Instructor)、现场主管(Site Director)、临床指导教师(Clinical Teacher Educator)四类教师。除临床指导教师外,其他教师均来自于学区的公立学校,大部分教师甚至是在岗教师。课程教师负责理论课程的教授,他们主要来自于波士顿辖区的大学和学院以及知识丰富的实践者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其中“大多数都是著名的、有经验的学区教师。”对跟随指导教师的要求是,成为一名跟随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至少3年的教学经验,熟练的教学技能、促进自己专业发展的兴趣、对教学实践的反思意识。现场主管(Site Director)由实训学校优秀的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学指导担任,大部分的现场主管仍然在职。

二 “培养期制度+新手指导期制度相衔接”的特殊教师教育模式

借鉴波士顿教师驻校计划的经验,以及结合我国特殊教师教育的现状,本人认为,“培养期制度+新手指导期制度相结合”模式可以作为我国特教教师师资培养的基本途径之一。

(一)模式的含义

第一,培养期制度,是指将招聘到的新教师集中到教育资源优质的特殊教育学校挂职学习一年。期间,采用“师徒制”的方式,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担当指导教师,专门承担新教师的学习指导任务。新教师一边跟随指导教师进行课堂体验式学习,一边参加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举行的理论课程学习。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评的新教师可以授予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并正式上岗。学习期间,新教师享受见习期教师的待遇。未合格者,解除合同。此处,本人参照了林晓鸣老师在《中国教育报》上曾提出的教师培养期制度的理念。之所以倡导建立特殊教师教育培养期制度,是因为从国际上看,它符合学士后特殊教师教育模式的理念和做法;从国内特校新任教师拥有的知识结构现状看,它有助于改善其知识结构不完善的状况。从专业背景看,我国特校目前招聘的毕业生可以分为两类:非特教专业师范生和特教专业师范生,前者一般具有精深的学科教学法知识,但很少接受过特殊教育教学的专门训练,缺少特殊教育方面的相关知识技能;相反,由于目前我国高校特教专业(本科)教学方案普遍存在着学科教学法课程欠缺的弊端,后者毕业时虽然拥有深厚的特殊教育教学的相关知识、技能,却缺少学科教学法的知识。无论哪种情况,都有碍于毕业生及时胜任特校的教学工作。通过培养期的教育,可以使新教师欠缺的知识得以补充,知识结构得以完善,促进其尽快地胜任特校教学工作。

第二,新手指导期制度,是指正式上岗教师培养制度。即为正式上岗的教师再提供3至4年的跟踪指导,使其迅速度过“新手到老教师”的转型期,成长为著名教师。

第三,“培养期制度+新手指导期制度相衔接”。是指以教师教育理念为指导,遵循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坚持阶段性、整体性和持续性的原则,开展职前和职后一体化的教育,持续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具体实施措施

“培养期制度+新手指导期制度相衔接”模式的实施,要求大学、特殊学校、地方政府和社会多方参与和合作,一般以省级为单位最佳。

1 建立一体化的特殊教师教育机构

一体化的教师教育机构是实施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载体。因为,“从内容上讲,教师培训包括培养和培训两方面”,所以,建议各省可以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作为本省的特殊师资培养和管理机构。为了保障师资培养和管理的效率,首先应当创建一个合理的管理体制。第一,为更好地利用大学教育资源,建议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于本地大学的特殊教育学院(系)。第二,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内部机构。首先,建立领导协调系统,由负责管理特殊教育的省教育厅特殊教育专干、地区(市、州)教育局特殊教育专干、地方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系)院长(系主任)组成教师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科学预测,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其次,建立专家支持系统。由大学特殊教育专家、课程专家、特校骨f教师、名校长组成专家组,负责特殊教师教育计划的制订、课程开发和课程评估等等。再次,建立特殊教师教育队伍。组建一个由特校骨干教师和大学知名教师组成的特殊教师教育团队,承担对新教师的培养任务。特别要注重选拔特校中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具有专业发展渴望的、善于传授教学知识的一线教师进入特殊教师教育队伍。最后,建立考评系统。建议实施发展性评价,对培养过程实施全程监控,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培养质量,而且可以对学生产生一种专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2 确立一体化的培养目标

教师培养“主要是指通过系统的教育使其获得教师资格,为进入教师队伍,获取教师职业认证做准备,它是教师任职的前提条件。”由于新教师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已经拥有了比较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但是,缺少特殊教育学、教学法等特殊教师教育相关知识,因此,培养期的培养日标定位于使学生了解、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技能,使其形成特殊教育教师最低限度的资质能力,能够初步胜任特校教学工作。本培养曰标的达成以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为凭证。根据教师成长规律,新手指导期的培养目标应当定位于实际教学技能的提高,帮助教师迅速度过转型期,由新手成长为领导型教师。

3 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

课程是培养目标实现的载体。根据培养期的培养目标和新教师的知识背景,培养期的课程内容可以设置两类:一是设置以特殊教育教学为主的课程体系,包括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儿童评估、各种类型特殊儿童的心理和教学法、盲文、手语、个别化教育计划制订等,其服务对象为非特教专业的毕业生。另一个是设置关于学科教学法的课程体系,比如,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及其教学法等,其服务对象为特教专业毕业生。不管哪类课程,都应当包括课堂实践教学和研讨两门课程,以加强新任教师的知识运用、转化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形成。

4 以特校课堂实践教学为主、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理论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

“通过教学来学会教学(learn how fo teach by teaching)是BTR创建的根本理由。”通过临床实践培养教师是BTR模式的基本特点。无论培养期还是新手指导期,新教师都要植根于特校的课堂,通过亲自体验来理解、运用教学知识,锻炼和形成教学能力。同时,新教师必须每周参加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理论课程学习。在理论课上,新教师在学习特殊教育教学理论的同时,还要就本周在课堂体验中遇到的问题展开研讨,寻找解决方法。在下周进行课堂体验时,他们就可以应用和验证这些方法。这种实践——理论——再实践的循环式的教学模式有助于新教师将理论和教学实践有机地融为一体,提高教师培养的科学性、实效性,使新任教师快速成长。

教师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是一个复杂、艰巨的工程,需要我们不懈地探讨、实践才能得以发展。本文只是提出了特殊教师教育一体化的一个不太成熟的思路和实施轮廓,以供各位同仁商榷。至于它的科学性、详细的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将是我进一步努力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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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工作计划例11

计划生育家庭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关怀关爱,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和义务。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政策体系建设,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关怀关爱,受到了计划生育群众的广泛欢迎,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特殊关爱,对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特殊的意义。

开展“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特殊家庭”活动,是我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关爱的又一新探索和新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强调,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是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面前,妥善解决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问题,是解决好这部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地实行计划生育。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第二,是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两个转变”,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重要举措。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正在全面实现“两个转变”,即由以往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政策体系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多年来,人口计生系统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综合改革,加快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不断创新“三结合、五关爱”活动的具体内容,提升工作水平。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是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有益举措。开展这项活动,从生产、生活、精神、医疗等多方面关怀帮助计生特殊家庭,拓展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范围,丰富了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质量,完善了服务机制,使人口计生工作更具人性化、亲情化,体现了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同时,通过制定出台优先、优惠和奖励政策,对利益导向机制形成补充,对于缓解计划生育政策和群众生育意愿的矛盾,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全面发展必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三,是继承传统美德、弘扬社会公德,提高参与者素质的有效载体。友爱、互助、施仁举善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传承下来的美德。在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中,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的投入和参与,以不同的方式、多样的方法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关怀、关爱,让计划生育家庭感到温暖,让广大群众受到教育,体现了对这种传统美德的继承,同时也弘扬了扶弱济困、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凝聚起全社会的爱心。广大青年、学生、部队官兵、社会各界人士在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的过程中,陶冶道德情操,培养社会公德,形成时代风尚,并树立起正确的荣辱观,对这些参与者的素质提高也很有益处。因此说,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的开展,使特殊家庭在接受关爱中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军队和地方青年在帮助他人时受到教育,提升思想境界,双方共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同时,做好这项工作也是贯彻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重在实现干部思想观念、政府服务和经济增长方式三个方面的较大转变。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工作是政府服务的重要内容,要下大力气抓好。

二、推广四平经验,在全省扎实开展“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特殊家庭”活动

在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中,四平市紧密结合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拓展“三结合、五关爱”、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涵,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宣传倡导、政策推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模式,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经济上扶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搭建了人口计生工作由全社会来齐抓共管的新平台,特别是计生部门和部队、共青团组织联合开展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送儿女”活动,为全省开展关爱活动创造了经验,做出了示范。据计生部门调查、掌握,全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近1万户。为进一步做好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省政府决定总结推广四平经验,在全省开展这项工作。今年4月,省人口计生委等9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特殊家庭”活动的通知》,做了具体部署。要求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使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都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做到全覆盖,不因工作失误而遗漏1户。

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主导作用。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民生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大对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的投入,全面推进活动开展。加强组织协调,调动社会各部门力量参与活动,并抓好督促落实。

二是各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发挥职能、体现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参与,促进关爱活动顺利开展。人口计生部门在活动中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系统的队伍和网络优势,全面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第一手资料,明确对象,了解需求,做好与相关部门对接工作,落实关爱对象。各级驻军部队、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做好志愿服务人员的推荐、培训和组织工作。教育、卫生、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组织也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相配合,协调动作。计生协会等非政府组织要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广大志愿者积极奉献,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合力,壮大工作队伍,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要形成制度,做好衔接。这项工作不是一时的阶段性活动,需要长期坚持;不是局部层面上的活动,要求全覆盖,不漏1户;不是简单的对接,务求综合效益;不是一项具有轰动效应的工作,需要用真心实情一家一户去做。各地要针对活动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让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制度化运作、规范化开展。着重建立健全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的组织制度、运作机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体系,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关爱活动不因时、因人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各地要为每个特殊家庭建立档案,做好帮扶记录,加强动态管理,便于沟通联系、延续帮扶和检查评估。

四是要完善内容,拓展服务。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完善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对群众在生产、生活、经济、精神、医疗、就业等方面制定更多、更具体的关怀、关爱内容,为计划生育家庭送知识、送信息、送技术、送健康、送快乐,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享受更好、更全面的扶助,使他们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幸福生活。

五是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采取送“爱心儿女”、项目对接、爱心捐助、走访慰问、组织联谊等各种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关爱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推进关爱内容的落实。同时要注重调动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局面,保证活动发动起来,坚持下去。

六是要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工作深入。要搞好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党的关怀、关爱政策深入人心,扩大关爱活动的社会影响,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要把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纳入人口计生“党政线”考核,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与绩效考评、评先选优挂钩,调动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找准部门工作与活动的对接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三、发挥关爱活动的综合作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一)完善、落实扶助政策,为关爱活动提供基础和保障。

一要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扶助政策。我省已经实施的各项扶助政策,各地要坚定不移地给予落实,确保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阳光”、“透明”。在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中,要确认对象准确无误,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发放及时到位。要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活上得到照顾,精神上得到安慰。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克服一切困难,落实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政策,取信于民。

二要重点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试点实施工作。今年我省将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人口计生部门正在调研。实施这项制度,既要基本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夫妇老有所养,又不能给他们增加过多的现实负担,确保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要探索建立长效避孕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节育并发症治疗和补助等制度。

三要积极出台各种奖励优惠政策。各地要围绕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这一重要群体,在生产、生活、精神等方面积极探索出台一些新政策,着力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各相关部门在出台改革措施和政策时,要对响应国策号召的群众,特别是对困难较大的特殊家庭给予倾斜,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和受益人群覆盖面。

(二)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