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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依据。在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过程中,会计档案形式发生巨大变化。会计核算的数据资料,不仅有纸质载体,同时表现为计算机的数据文件。会计人员的日常核算工作,以及会计档案的调阅、查询工作,都可以在计算机上完成,会计档案工作,表现出许多新特点。
第一,会计档案存在形态多样化。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不仅有传统的纸质载体,如票据、凭证、账簿、报表,又有磁性介质、光盘或优盘。不同形式的会计档案,可以互为补充和备份,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会计档案的使用更加便捷。传统的纸质会计档案数量多,占用空间大,一些资料的查询需要翻阅,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查询费时费力。网络时代,通过电子商务,能够满足日常会计信息的查询、报表分析,会计档案信息可以做到资源共享。
第三,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简单。电算化条件下的会计档案,配合电脑和软件系统,容易修正、复制,便于携带和传递。配合纸质会计档案,能够相互印证。电子会计档案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和影响,可以永久保存,解决会计档案保存的后顾之忧。
二、 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一)会计档案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会计档案是会计工作成果,是会计核算的历史资料,是记载企业发展历程的第一手资料。由于认识上的不足,会计工作只重视核算阶段,停留在对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账簿的登记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上,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重视不够,更谈不上提高会计档案的信息化水平。一些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堪忧,生命周期短,无法关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二)会计档案的软硬件建设滞后
会计档案的数字化、电子化,需要有配套的软硬件设备。会计档案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会计档案信息的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信息化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需要购置相应设施设备。一些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因财力有限,在资金投入上受到限制,舍不得支付大笔资金进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会计档案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不能与会计电算化相协调,成为会计全面的发展阻碍。
(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存在漏洞
会计档案工作是一项繁琐的工作,需要将日常大量会计数据,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拷贝(备份)存储,进行会计信息的转化,成为磁性介质,或刻录在光盘,这类信息独立于原计算机系统。在会计档案的备份、保管过程中,由于对档案信息的再利用认识不足,很容易出现损坏、被磁化、受潮、灰尘污染等情况,造成会计信息资料的安全隐患。
(四)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会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是一个不断完善、优化的过程,要依赖于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会计档案队伍,是会计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一些单位的财务人员计算机专业素质和会计电算化专业知识,不能满足信息化的需要,直接影响财务档案的现代化。由于对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带来的优越性认识不足,利用不够,会计档案工作处于混乱状态。很多单位也没有专门人员对电子会计档案进行具体管理工作,直接影响会计档案信息化步伐。
三、解决会计档案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会计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会计档案是企业重要的经济管理资料,是进行经济分析的主要依据。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严格遵守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到期销毁。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更需要提高对会计档案保管重要性认识,没有安全、完整、可靠的会计档案资料,会计信息化、网络化无从谈起,成为无水之源。相关部门加强小微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对于是否有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成为会计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加快会计档案的软硬件建设工作
会计的目标是及时准确提供会计信息,信息技术和网络时代,为会计信息的传输提供有利条件。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数据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资料,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分析、预测、决策的依据。企业要提高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大投入,配备足够的财务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全面完善会计工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三) 完善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和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会计电算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是形成会计档案的前提和基础,其收集范围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相关资料等四个部分。会计凭证除转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记账凭证外还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会计账簿包括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固定资产台账、低值易耗品台账等辅助登记备查簿。对于这些账簿要分别整理立卷,按部门保管。订本式账簿以一本为一个保管单位;活页式账簿在整理时去掉空白页,按科目顺序整理成册,装订后要加装封面、封底和扉页;计算机生成的总账、明细账等应单独组卷并加装封面和扉页,并准确认真填列各项内容。账簿装订后应依次在每页非装订线一侧上角编页号,每册账簿单独编一个流水号,编号可用号码机打印,也可用碳素或蓝黑钢笔编写;会计报表分月、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每类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表及各种附表、报表附注和决算说明等。会计报表按本单位隶属单位和月、季、年分别整理,报表附注和决算说明应与报表一并组卷装订。各类会计报表应编写页码,其方法与会计账簿相同;属于财务业务范畴其他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如经济合同、数据统计资料、财产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二、会计档案形成与保管
(一)上述会计档案均应整理装盒,并按要求填齐盒上各项内容
会计档案收集整理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月、季度财务报告(包括文字分析)3年;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会计移交清册等保管期限为15年;银行、现金日记账保管期限等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包括文字分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保管期限为永久。保管到期的会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到指定地点监销。
三、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意识淡薄,导致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
(二)会计档案资料收集不全。
(三)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四)财务档案管理不完善、不规范、不重视。
(五)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管理不同步。
四、完善会计档案工作管理的建议
(一)各单位领导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培训。《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可见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同时应依法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把增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会计人员岗前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地防范问题进而起到应有的重要作用。
(二)整理各类会计档案,认真妥善保管。对存放的手工会计档案,要及时认真细致地清理修整、妥善保管归档。会计电算化软件系统、程序及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资料,均应视同档案及时整理、保存并妥善保管归档。 为查找方便,应按照类别、保管期限分开存放。无论手工还是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都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有备份,存放在两处不同的建筑物内。采用磁性介质存贮的电算化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复制备份,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存放有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三)建立各种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制度、保管制度、查阅登记制度、保密制度、归档制度、销毁制度等。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安全保密。对实现会计电算化形成的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的保管,应打印以纸质形式便于保管,其保存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前言
会计档案为会计核算工作处理的专业资料,其映射出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具体涵盖会计凭证、账目、报表材料、信息化应用存储软件等。其属于国家档案资料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企业、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与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核心价值作用。为此,强化会计档案管理尤为重要,我们只有明晰其现实特征,针对管理阶段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方能激发会计档案优质作用,提升企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
2.会计档案特征
会计档案的形成需要应用会计核算手段,其同企事业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以及财务收支密切关联,因而需体现科学专业性。会计核算主体应用账户的设置、填写与管理凭证、记账、经营成本核算、资产清查管理与会计报表等方式,针对会计对象实施持续全面的详细登记以及管理监督。由此决定会计核算应体现实践的严密性。
3.会计档案核心作用
会计档案为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分析以及审计核查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其体现了优质的依据作用。同时会计档案还体现了一定的凭证作用,可成为单位考察评估会计事项的有效证明材料。会计档案可作为企事业单位探索经济发展、研究财政事务的优质资料,因此,可将会计档案用作某个区域或机构经济发展、财务管理的史料基础。
4.会计档案实践管理中包含的问题
目前,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档案工作中,体现了一定现实问题,即管理制度不全面。一些单位决策领导层忽略了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没有形成整体的会计档案建档、归档管理、查阅借还以及销毁体制,进一步令会计档案实践管理体现出一定的无序性。对于档案资料的装订也存在不规范性,一些企事业单位财务机构,主体由管理档案员工进行资料的装订,较易令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形成破损或丢失。再者,一些企事业单位保管会计档案欠缺妥善性,令应用寿命显著下降,没有达到管理的标准期限。
5.强化会计档案管理科学策略
5.1优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体制,完善装订立卷
为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财务机构人员,应正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依据财政部门以及档案管理机构相关精神,就实际发展状况,编制管理会计档案工作机制。应就档案的归档管理、立卷、查借归还、管理期限、销毁以及资料移交等制度进行细化明确,令其有据可依,逐步迈上科学管控的轨道。档案资料的立卷装订为管理工作的起步阶段,可为后续的优化管理夯实基础。为此,工作人员应提升责任感,依据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将会计凭证按册装订。应认真细致的核查原始会计凭证在装订粘贴过程中是否牢固,内容是否完整,每册厚度是否相同,应确保装订的完整、结实,同时体现一定的美观性。
5.2规范会计档案资料查借手续,做好移交管理
规范的会计档案管理可预防信息资料的不良丢失,因此企事业单位财务机构应创建细致全面的查借手续。内部会计人员可进行直接的借阅。而他类部门员工与外单位员工在借阅时应履行详细登记手续,填写姓名、借阅的档案信息以及时间,并签字确认。在还回会计档案之时,工作人员则应细致的检验,确认是否完好无损,有否存在涂改以及破坏资料的现象,预防会计档案流通阶段中的缺损、不完整、丢失以及泄露现象。财务部门应依据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定期移交应予以归档的会计资料到管理档案机构,不应随意进行封闭的保管。同时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会计档案资料的点收,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交接手续的办理。对会计凭证档案应按册以及序号进行逐个清点,并遵循记账要领进行账簿的全面核实。同时应核查备案资料完整性,确保账表一致、信息相符,提升会计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充实性。归档处理的各项会计档案,应遵循原卷册封袋的原则,倘若需要进行拆卷,则应联合经办人一同负责整理,明确职责分工。
5.3科学开展会计档案的综合鉴定以及销毁工作
做好会计档案的综合鉴定与销毁工作尤为重要,应依据规范原则标准,对超期档案信息进行再次评估,分析其应用价值。将不具保存效用的会计档案全面剔除销毁。实践工作中应体现良好的科学性,档案管理机构应出具鉴定意见,并联合单位会计部门构建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资料需要销毁时,应撰写销毁报告,填写审批表格,报告之中应涵盖鉴定评估档案信息的具体时间,资料销毁的总量以及简要的内容信息等,而后经手人以及负责销毁人员应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手续。当销毁报告通过审批后便可实施具体的销毁,同时档案以及财务部门应委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全、顺利、高效的操作。
6.结语
总之,会计档案资料信息量丰富,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为此我们应明确其核心作用,针对实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方能激发会计档案优质作用,提升其应用效率水平,为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建设、经济活动管理、创新探索提供科学参考依据,促进其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孟秀丽.浅谈境外机构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J].北京档案,2011(5)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20xx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如何整理会计档案
首先,掌握信息建预编表。我采取在会计档案未归档前就到会计部门咨询了解掌握当年需要移交的,会计档案中会计凭证册数、账册、报表、其他类等会计档案的详细信息后,便开始着手建立会计档案案卷目录预编目录,将其中的案卷号、保管号(保管号的起始号因为上一年度的结尾号可事先得知)、保管期限、移交人、接收人等有规律可循,可预先获知的信息先编制出来,会计凭证号码这一项预留,等待会计凭证正式归档整理时在填入。例如我以20xx年需接收归档的20xx年会计档案案卷预编目录进行效果展示详见附录1;附录2
其次,会计装具打号及封面填写。根据预先编制的会计档案案卷预编目录中会计凭证的保管号,提前用打码机在会计凭证案卷装具上打印上保管号并严格按保管号依次序排列,其中要特别注意在会计凭证案卷装具上所打的保管号应略少于实际获知的会计凭证册数10册左右,宁缺勿多目的是预防会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有出入时可预防实际归档的会计凭证册数少于已经打了号的会计凭证案卷装具数量造成会计凭证案卷装具的浪费,实际归档的会计凭证册数多于已经打了号的会计凭证案卷装具数只需加打缺额的会计凭证案卷装具便可。打完会计凭证的保管号后在将会计凭证案卷装具上的年度、凭证名称、保管期限、卷号、财务主管、经办会计、全宗等已知固定项提前填写完毕后排序整理待用。
第三,会计档案整理。在正式接收到实物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后,根据会计部门在会计凭证上编制的凭证顺序号、凭证附件号及凭证的流水号等信息对其进行统一排序整理,检查排序无误后按其先后顺序一册一填写一装入的流程进行归档。对于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先根据其会计凭证上所反映的信息,在事先打印出来的会计档案案卷预编目录凭证号码预留栏内填写记录该会计凭证的顺序号,在同时填写补充案卷装具的封皮。包括封面、封脊中的起止年月日、该月总册数、第几册、凭证张数、凭证顺序号等内容,待该册会计凭证案卷封皮全部需要补充填写的内容全部填写完,检查无误后方可将该册会计凭证装入会计凭证案卷装具内,累计装好6-10册会计凭证就及时入库,之所以填写完6-10册就入库有两个目的,一是在入库走动的过程中就当作休息调解一下久坐的身体。二是6-10册会计凭证的重量对于管理会计档案的女同志很容易就将其放入档案柜内。对于档案库内会计档案的分布,排架、摆放我结合工作实际统一规定按顺时针方向由下至上依次分布补充档案,档案柜的标引由上至下以组柜流水号+组柜纵向1至5的方式标注,会计档案内容的标识由下至上进行标注,档案柜内会计凭证由左至右先下后上摆放的原则,来规范会计档案的分布,排架、摆放。对于账册、报表等每年项目、册数均相对稳定的会计档案归档,我采取卷内对账册、报表的具体会计科目编制一个流水号的方法将其固定排列,使之条理分明,井然有序。例如:账册类1、为现金日记帐; 2、为银行存款日记帐;3、为内部存款日记帐等;报表类如:1、为20xx年一、二季度会计报表(16月);2、为20xx年三、四季度会计报表(711月);3、为20xx年12月会计报表(年报),完成会计科目固定后在对其卷内文件编张号、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会计科目固定排列效果展示详见附录2;组柜标引、标识效果展示详见附录5
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各个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电算化逐渐代替了会计手工操作,这样大大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并且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升。传统的会计管理体系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此,各个企业和事业单位需要对传统的会计管理体系进行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此项工作成为现阶段企业和事业单位重要任务之一。
一、电子会计档案的定义
会计档案在我国档案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同时也是各个企业和事业单位重要的档案资料。电子会计档案主要指使用磁性介质的形式进行存储的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电子会计档案对经济业务进行及时的记录,是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依据。电子会计档案主要有电子凭证、电子账簿、电子报表、电子文件、会计操作说明和软件以及一些电子会计核算资料。电子化会计档案具有以磁性介质进行存储、依赖计算机硬件环境、对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要求比较高、信息处理方便快捷以及兼容性的特点。
二、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第一,没有健全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因为电子会计档案对我国企业和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而言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档案管理人员对其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仍然使用传统的管理制度对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管理,这样的情况使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不能发挥其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在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上没有任何的突破,有的甚至降低了管理的效率。为此,建立健全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企业和事业单位重要的任务。
第二,电子会计档案资料缺乏完整性和正确性。现阶段,我国多数企业和事业单位已经完成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并且在建设完成后将财务会计软件系统进行了升级操作。但是,档案管理人员不能将以往的会计材料和文档进行总结和整理,一些会计资料和文档不能尽快的进行归档,从而导致电子会计档案资料缺乏完整性和正确性。
第三,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素质有待提高。目前会计电算化在企业的事业单位使用的时间尚短,一些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会计电算化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在安排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时只是进行简单的筛选,这样的情况导致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素质存在一定的问题,甚至有的管理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的工作流程和使用的技术等没有深入的了解,这样使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工作效率非常低,与此同时,企业和事业单位不能定期的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管理人员只能一直沿用传统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对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
第四,电子会计档案的材料和文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电子会计档案的材料和文档多数被记录在磁盘和光盘等介质中,如果管理人员对磁盘和光盘没有进行合理的保管,磁盘和光盘非常容易出现损坏的现象,从而导致电子会计档案的资料和文档全部或者部分丢失,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带来了一定的负面作用。除此之外,如果电子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计档案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或者没有及时的进行备份,存储在电脑上的会计档案的材料和文档容易被一些黑客盗取,这种情况使企业和事业单位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提高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措施
第一,建立完整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其一,建立完整的电子会计档案归档立卷制度,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账簿、会计报表、记账凭证、现金记账和银行存款记账等书面材料进行打印并且进行立卷归档。其二,对电子会计档案保存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建立科学的电子会计档案保存管理机制,选择质量较好的磁盘介质对电子会计档案进行备份,同时需要保证备用磁盘和存储盘独立保存,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存储介质采取一些防尘、防潮、防盗和防腐蚀的措施,对电子会计档案材料进行分类和编号;其三,对现有的电子会计档案借用制度进行完善,工作人员如果需要查阅电子会计档案时需要经过财务部门领导的批准,办理相应的借用手续。
第二,对电子会计档案的特征进行明确。如果想要最大程度的做好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管理人员需要对电子会计档案的特征有足够的认识,电子会计档案具有易变性的特征,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其一,电脑系统中的会计档案信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对其进行删除或者增加操作,并且在更改后没有任何的痕迹,这种情况使电子会计档案容易出现自动更新和修改的危险;其二,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具有不稳定性,因为其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导致会计档案信息可能会发生一些改变;其三,当一些新技术应用到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中时,信息会出现丢失和变化的可能。以上原因增加了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难度,为了最大程度减少上述情况的出现,管理人员需要对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特征进行明确,并且对各个特征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防范,从而让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可以顺利的进行,并且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三,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内容进行明确。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内容进行明确是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出现了一套新式的会计资料档案,新式的会计资料档案主要有:存储在电脑硬盘中的会计数据、磁性介质和光盘中存储的会计数据以及电脑打印的书面会计数据,会计数据主要有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等,与此同时需要将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和定点开发软件相结合会计软件的整套开发文档资料和会计软件程序等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和管理,从而使电子会计档案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除此之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电子会计档案资料的来源必须真实可靠,为了保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管理人员需要对电子会计档案的来源进行严格的把关,并且对电子会计档案材料的形成、管理和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记录,确保电子会计档案完整、准确。
第四,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增强电子会计档案风险意识。电子会计档案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和可操作性,电子会计档案材料在归档完成和后期管理时,会出现意外删除和感染病毒等风险,所以必须要引进和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会计电算化产生后传统的会计核算被计算机取代,电子会计档案的材料会存储在计算机的磁盘中,如果发生火灾和窃取的情况,电子会计档案的材料非常容易丢失,为了减少上述现象发生,我国企业和事业单位需要强化电子会计档案风险管理意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防范。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其一,对电子会计档案的数据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对数据材料进行及时的备份,在进行备份时需要对光盘的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其质量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根据所有的电子会计档案归档的时间对其进行编号,在每年的年末对本年的电子会计档案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类,并且需要明确标明数据的内容和时间;其二,做好电子会计档案的保存工作,电子档案室需要满足防尘、防磁、防水、防潮和防震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在电子会计档案室内安装监控设备和防盗设备,如果出现任何异常时在第一时间发出提示。
四、结束语
上述文章对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说明,并且对提高电子会计档案管理提出了一些措施,希望对我国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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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庆东.传统会计档案与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比较研究[J].兰台世界,2014(2):60-61.
[3]胡薇.转型发展视角下地方高校会计档案的开发利用研究[J].山西档案,2015(3):79-81.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有些单位的会计档案未按要求归入单位综合档案室保管,而是由会计人员自行保管;有些单位没有成立综合档案室,各类档案分别由具体工作人员保管;有些单位虽设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但未接收会计档案;有些单位由于领导不了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自行保管会计档案;还有个别单位由于档案箱不足,将会计档案装入纸箱中,放在会计室的柜顶上或任意堆放。
(二)会计档案立卷不规范。有些单位会计凭证装订后没有封粘,或者已封粘但在封粘处没有会计人员签章,会计凭证装订封皮项目填写不全;有些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文件资料混乱放置,活页账簿没按统一标准填写封面,会计报表各月份分散存放。会计档案移交时双方没有按册清点,没有移交清单,没有按照永久、定期两类分别保管,不仅查找非常困难,而且销毁档案也不及时,造成会计档案积累过多,无处存放。
三、会计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由单位档案机构统一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整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单位,单位会计机构将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会计机构暂保管1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规范会计档案立卷。 装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封粘装订线,并在封粘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年度终了必须封账,活页账簿必须将空白账页取出,已设置会计科目但无业务发生的账页则应保留。必须按账页编号顺序填写“目录”及“账簿使用登记表”,与账簿一并装订。装订后要将装订线封粘,由会计人员在封粘处加盖印章。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年度终了必须将会计报表逐页编制序号,分别填写“会计档案卷内目录”和“会计备考表” 。
(三)规范会计档案保管。已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但要由专人负责。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对已离任的会计人员,其会计档案应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或财会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存放。对已终止会计核算业务的单位或部门,其会计档案应交上级档案室保管。凡未移交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办理移交手续。
(四)规范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管理和销毁管理。各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领导。
(五)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中,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
(六)完善会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地区和部门,除了建立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外,还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分类大纲、保管期限表、移交时间等,确保会计档案收集的齐全完整。在向委托单位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的监交人、会计人员、报账员、档案员应同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加盖公章,清点会计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账目是否相符,案卷整理质量是否规范。交接凭据应一式三份,双方单位各自保留一份,存档一份
(七)加大会计档案的监管力度。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会计档案的分类、组卷、排列、编页、案卷目录、装订、移交等操作规程。在各项会计业务检查中,将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纳入其中,以加大对会计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的检查与监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会计档案管理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会计档案的管理。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财政部会第4号《企业财务通则》。
财政部会第5号《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财工字(92)574号《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华中电力集团电力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3管理职责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局长工作部负责,会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基本任务
4.1.1负责接收、编目、保管、查阅、鉴定、销毁与统计本局形成的会计档案,做到保
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4.1.2做好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利用工作,为全局经营管理工作服务。
4.1.3负责对本局形成的财务档案的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1.4负责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或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监销经批
准销毁的会计档案。
4.2归档范围
4.2.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
映本局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
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
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
4.2.2局财务部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会计材料,除应当归档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
案外,还应将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移交局档案馆保管。
4.2.3会计档案具体归档范围详见本局标准:《文件材料归档管理规定》。
4.3归档要求和时间
4.3.1本局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局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
册(做到卷内无装订金属物,纸张无破损),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4.3.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局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
第二年由局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向局档案馆移交。
4.3.3编制会计档案移清册时,应列明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等
内容。
4.3.4会计档案人员接收会计档案时,须按照移交清册所列容逐项交接,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经办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4.3.5已归档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
档案人员应会同局财务部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4会计档案的管理
4.4.1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已归档的会计档案,按照《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试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号、划分保管期限。
4.4.2根据计算机档案管理程序的要求,对已归档的会计档案,按会计名称、案卷号的
顺序,逐卷、逐个字段地输入微机。
4.4.3使用标准档案装具装盒,填写好装具脊背和盒面各栏项目的内容后,按“年度—
—会计名称——案卷号”的顺序排架。
4.5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4.5.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
25年4类。
4.5.2全局职工工资表、年度财务报告(决算)(包括文字分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销毁清册等,定为永久保管。
4.5.3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其保管期限定为25年。
4.5.4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总帐(包括日记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辅
助帐、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其保管期限为15年。
4.5.5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卡片、月、度会计报表其
保管期限定为5年。
4.5.6主要财务指标快报(包括文字分析),其保管期限定为3年。
4.5.7本规定确保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5.8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局档案馆会同局财务部提出段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
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
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4.5.9局分管领导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4.5.10销毁会计档案时,会计档案人员和局财务部派员共同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 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须在会计档
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向局分管领导报告。
4.5.11保管期满后但未结清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
销毁,须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需在会计档
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4.6会计档案的利用
4.6.1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含会计凭证目录、会计帐簿目录、会计报表目录等)检
索工具,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为全局经济工作服务。
4.6.2归档保存在会计档案只供本局财务人员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局分
管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6.3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准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4.6.4本局的会计档案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境。
4.7会计档案的保管
4.7.1会计档案库房须按国家标准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即: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
,湿度控制在45%~65%之间。
4.7.2库房内每层密集架中须定期投放防虫药片(盒),以防治害虫对库存档案的侵蚀
。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应经济业务的专业材料,是重要的历史材料和证据。具体的会计档案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会部门或会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直接形成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还包括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的存储软件、会计数据磁盘、磁带、光盘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都对会计档案的界定、装订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会计档案在管理中还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影响会计档案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充分的认识,意识淡薄,导致档案管理职能缺失。许多单位只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没有专职的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对于财务档案管理职能,则由专职会计人员担任。这样,在人员精力、主要工作职能与档案管理发生冲突时,往往会以弱化档案管理职能、降低档案管理质量为代价。这种现象,必然使得档案质量下降,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收集,保管、使用。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不够。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它的真伪决定着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由于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制假票据现象,真假很难区分;其次对于发票收据的使用范围没有严格的界定,只要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不论记载的内容是否属于票据的适用范围,一律按合法的处理;再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等地差异,最终都导致不合法原始凭证在会计信息资料中普遍存在。有些单位存在一些财会档案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坚持原则,不按规定去做,甚至违法乱纪、伪造、篡改、变换记录凭证;开假发票、建假账、建账外账、虚列成本。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3.会计凭证填制、档案装订、整理不规范。有的财务部门领导认为规范要求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导致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档案资料装订松散,档案标准不统一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会计档案的齐全性和完整性。
4.电子档案管理不到位。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实施,电子档案已经成为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软件的安装的光盘、升级程序、定期备份的数据、电子报表等。由于财务工作人员不是专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对于软件及计算机的维护、数据的保护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都在电脑上存放着,不会出问题,不会丢失,但是一旦机器由于人为及自然灾害受损,丢失的数据将无法弥补,造成会计电算化档案无法调阅。
2 提升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指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则更加明确地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由此可见,是否重视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是一种严肃的法制行为。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切实把会计档案管理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制定详细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在职责中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岗位标准,提出岗位要求,以便真正把档案用活用细用充分。
2.加强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各单位应该依法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把增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会计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除要搞好关于会计和档案的岗位培训外,还要搞好后续教育和培训,才能针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食物新问题找出不同情况情况下地业务处理规范。只有不断组织学习和培训,才能让会计人员及时掌握业务的新形式和特点,针对性的提高业务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会计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统一思想,坚持科学管理和责任心,则可以有效地防范档案管理工作中诸多问题,使得档案相关信息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对企事业增强活力、竞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3.规范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粘封装订线,并在粘封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第二,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工作。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第三,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并在销毁清册的备注栏内及保管清册的相关栏内注明,直到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4.结合会计电算化工作特点,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将软件交档案室保存;会计数据定期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存放时应注意磁性储存介质应该放置在远离磁场的地方,并注意防高温、防霉、防尘保护;在保存好电子数据的同时,将与之配套的文档数据及时打印归档;安排软件维护人员,定期对软件进行维护、升级;安排专业计算机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查杀病毒;做好计算机硬件的配备工作,建立局域网络,不要将安装了财务软件的计算机与互联网直接相连。在近几年财务会计档案查询中,常常出现打不开档案管理系统的事件。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由于计算机现在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和保存资料的系统版本不一致。只需将系统恢复到旧的版本即可解决,但该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在进行管理系统升级时,需要同步升级旧的资料文件。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会计档案工作必须要紧紧联系时展要求,要从观念上更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档案现代管理模式,提高会计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取得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二是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没有同步归档。会计工作由传统的手工记账形式到运用电子计算机形式记账,会计核算形式发生了变化,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第四章第7条明确指出:“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5条规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然而实际工作中,会计委派制核算的地区或部门,基本都实行了电算化会计,形成的大量磁介质会计档案都保存在会计核算中心,即便是定期向委托单位移交会计档案的核算中心,也只移交纸质会计档案。
三是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脱节。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产物,它产生于会计业务工作之中,是会计工作的延伸,也是会计工作的终结。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委派制管理下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非常熟练,经常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但对档案知识,特别是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标准知之甚少,也没有参加过会计档案管理的培训与学习。各单位普遍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在各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中突出强调了会计业务,却忽视了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把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中。在会计人员上岗前,没有邀请档案专业人员讲授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造成会计档案整理质量不高,封面内容填写不全,装订不整齐,有的分类、排列不规范,无目录等现象,使整理出的会计档案没有达到规范化标准,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四是财政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合作。由于会计委派制是近些年来新型的管理模式,其业务主要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管。然而从其成立至今,无论财政部门还是档案部门都没有对新管理模式下会计档案的管理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档案部门也没有主动地介入其中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财政部门只强调会计业务规范与否,而对会计档案规范与否少有问津,使会计委派制下的会计档案基本属于“失控”状态。
五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势必造成管理无章可循。不少会计核算中心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等制度,对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整理标准,移交等问题没有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只突出强调了会计业务工作,忽视了会计档案管理,没有把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也没有配备专人管理会计档案。
针对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给会计档案管理带来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强化以下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实行委派制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委托单位,将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核算中心暂保管一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的案卷目录,连同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和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会计档案,向委托单位的档案机构移交。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157-02
会计档案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营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规范、完整的会计档案,可以帮助财务人员核查历史,为工作提供事实依据,还可以从中学到相关的业务知识,借鉴到先进的管理方法,对会计工作起到推动作用。笔者根据多年管理会计档案的经验,谈一谈企业全面规范管理会计档案的一些体会。本文提出外部会计档案和内部会计档案的管理理念,旨在更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服务企业,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一、会计档案管理现状和不足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体系的日趋完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企业管理中日益凸现。理论界和企业界都提出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理念,而这一理念的核心内涵就是实行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的最后环节,也是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
1.会计档案种类不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提出必须保管的会计档案为四类。这四类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和其他类。笔者根据检查掌握的情况来看,第四项其他类的会计档案中所指的“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多为银行对账单和调节表以及各种荣誉证书,其他诸如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以及近年来增加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评价等有利用价值的财务资料均未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管理,查找起来非常困难,给工作带来诸多不利。
2.会计档案管理质量不高。没有使用统一的会计档案封面,封面书写不规范,签名盖章不齐全,装订不整齐,没有编写页码等,查询工作非常困难。
3.会计档案保管条件较差。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作为财务工作的最后环节,并未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会计资料保管条件差,有的单位未设立保管库房,随意堆放,造成丢失。
4.会计档案管理技术落后。由于空间的限制,很多单位的会计档案在库房重叠或零乱放置,查阅困难,没有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没有利用信息化技术管理会计档案。
5.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很多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的人员不懂得会计档案的规范管理,从接收开始至销毁结束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按照规定建立统一的、规范的管理,如永久和定期未分别装订保存,未按编号顺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排放等等。
二、会计档案管理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企业经营管理具体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特点,笔者认为将会计档案应分为两类分别管理,以提高会计档案利用功效、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1.会计档案分类。随着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细致化,财务工作内容和范围也不断延伸和细化,日后可保存利用的会计资料越来越多。
(1)外部会计档案。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定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这类档案必须按规定移送至专设的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2)内部会计档案。是指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由财务人员根据岗位分工,在办理业务中形成的或搜集的(除外部会计档外)具有连续利用价值的有关文字和数据资料,但未包括在国家规定的会计档案管理范围内。内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内部负责保管。
2.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内容。外部会计档案可以说人人皆知,本文不再赘述,重点对电网企业根据财务部门岗位分工提出内部会计档案管理的一些想法,供探讨。
内部会计档案根据业务传递及管理要求,明确岗位责任,细化岗位归档内容,主要分类有:
(1)预算管理类。预算管理是以企业战略为导向,围绕各项经济活动,采用价值量和实物量等形式,通过预算对公司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源流进行整合,分配资源,落实责任,监控执行,考核评价,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管理活动。
财务预算依据业务预算编制,业务预算是基础、财务预算是核心,所以编制财务预算搜集的业务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中长期预算等;上级单位预算的批复、预算分解方案、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年度业绩考核、预算管理的有关文件以及其他预算资料。
(2)工程管理类。工程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项目繁多,涉及的资金量非常大,所以财务部门要管好工程的核算工作,必须做好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如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资料、工程概预算、工程投资计划、按项目编制的材料设备领用计划和退库汇总清单、工程管理有关文件、工程管理报表、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等。
(3)资产管理类。资产盘点报告、资产调拨手续、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资产管理报表。
(4)税政管理类。单位纳税申报表、进项税抵扣表、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税务稽查处理等有关外部检查决定或意见书、税政管理有关文件、税政管理报表。
(5)合同管理类。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其他与电价有关的协议、其他经济合同、合同管理台账。
(6)电价电费(包括各种财政性基金)管理类。营销部门提供的各种报表(财务报表编制依据)、电价电费分析报告、电价电费管理文件、电价电费管理报表、电力交易电量结算单。
(7)财务稽核类。年度稽核计划、稽核工作方案、稽核工作底稿、稽核工作报告、被稽核单位整改报告、年度稽核工作总结。
(8)其他类。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财务综合分析报告、银行账户开户和销户手续、银行票据登记簿(包括作废票据)、发票领购申请表、发票存根、年检登记、变动等资料、会计工作移交清单、各种债权债务诉讼的有关资料(包括书、判决书等)、往来询证函、增值税发票确认单、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企业内控评价报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
三、内部会计档案规范管理
1.会计档案归档原则。
(1)财务部门各专责根据岗位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资料,必须归档管理。
(2)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充分考虑会计档案的业务传递及岗位类型特点。
(3)会计档案按外部会计档案和内部会计档案分类归档,按年度保持其完整性和时间衔接性。
(4)根据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情况,筛选各岗位有关具备连续性、系统性的内部会计档案资料。
(5)内部会计档案具有重点性和适用性。
(6)根据需要保管的档案,制定统一格式,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便于查询利用。
(7)会计档案管理专责具体负责会计档案接收、整理、存放和移交等工作。
2.建立财务部门内部会计档案管理流程。按照财务工作岗位要求、业务传递顺序以及工作特点,制定财务部门内部会计档案管理标准和岗位档案移交程序,确定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内部的归档内容,从种类、整理、装订、保管、移交以及借阅、销毁等一系列过程进行规范,明确保管内容、保管流程和保管期限,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会计档案的实用性。
3.会计档案存放规定。不管是外部或内部会计档案必须科学管理,要求单设库房或柜架,排列科学、存放有序;外部会计档案的电子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必须一式三份,一份封存保管、一份异地保管、一份提供利用,注明内容、时间和姓名,贴好保护签封,装入特制的盒子。注意保密,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热、防潮、防虫、防尘、防磁等,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4.利用信息化平台,积极采用会计档案电子化、网络化,提升科学管理会计档案,提高会计档案查阅速度和利用效率。
5.培养和建立一支档案管理专业人才。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是集多种技能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既要熟悉掌握档案管理的理论及技能,又要精通财务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因此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解决会计档案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根本。
6.内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根据利用时间确定保管期限,内部会计档案属财务部门所有。
四、建立内部会计档案管理的现实意义
会计档案具有原始性和不可替代性,管理强调“及时收藏、妥善保管、充分利用”。建立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提升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财务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贯穿于财务工作始终,会计资料保存的越多、越细,借鉴的作用就越大,工作效率越高。但由于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不能也不会收纳规定以外的会计档案,为了财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本部门内部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明确内部会计档案管理有关事项,确定各个环节规范管理标准,体现财务管理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2.快捷、便利查询,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服务功能。对于没有集中保存在档案管理部门的内部会计档案,由于存放在财务部门内部,可以随用随查,不受时间、人员限制,查阅起来非常方便,档案的利用功效得到了有效提高,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便于财务人员更换(包括调离、轮岗等人员变动)后即刻开展工作。财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连续性和系统性,为了防范财务风险,岗位设置必须符合不相容原则,同时财务工作必须定期轮岗制度,财务工作所具有的这些特性,决定了会计档案保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了使轮岗或新老交替后的财务人员能尽快地熟悉、接任新工作,则查阅前任留存的工作资料(内部会计档案)是最好最便捷的途径,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人员更换造成工作无法即刻开展的被动局面,避免岗位换人后不能借鉴前者的工作长处,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影响整体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