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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13 16:32:29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2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二)操作流程。1、学校供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首先由卫生局、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供餐条件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供餐学校对实施“计划”所需原材料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中标供货企业或供货商按时统一配送到校,学校确定专人接收验货和登记上账入库,每天按时按量出库,由食堂按照提前制定的食谱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2、家庭托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卫生局配合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提前研究制定家庭托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一年一审、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由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先期进行资质审查、筛选,面向社会公布全县符合校外托餐条件的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托餐家庭选择,并由所在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营养膳食原材料采购标准,指导托餐家庭做好营养膳食原材料定点采购或配送工作,由托餐家庭按时按量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学校食堂尤其是村小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教体局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要督促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县食药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协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审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药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体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县、镇(部门)、学校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3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学校、校点共277个,其中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272个,学生41778人(9个乡镇12所中学10007人,260所小学31771人)。272个校点中,有食堂及伙房的有193校(点),其中有食堂的39校,在建4校(寿山小河、悦乐青林、天星绿南、吉利龙坪),预计4月初可以投入使用,到时全县有食堂43校,有伙房150个校点。另外,有79个校点无食堂、伙房。自3月份在全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乡镇政府及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均建立了以乡镇长及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及学校食堂安全责任制,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为把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真正办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让每一分补助吃进孩子嘴里,各乡镇及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宣传营养改善政策和营养科学知识,为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造了良好氛围。牛奶、鸡蛋、面包等主要食品原料,部分学校索取了供货企业的资质与票据。家庭托餐的学校均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协议或责任书。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的重要意义

教育事业是关乎未来的事业,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这当中学生的体质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体质是生命活力、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劳动能力的保障。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健康的体质,可以说也就失去了一切。

走访了解家庭就餐的学生,80%的学生一日三餐普遍是早餐马虎(甚至不吃),中餐凑合,晚餐暴吃一顿,这和我们一贯主张的早餐吃饱、中餐吃好、晚餐吃少的营养理论大相径庭。85%的学生挑食、厌食、偏食,很多学生养成了喜欢吃零食不喜欢吃主食、喜欢喝饮料不喜欢喝白开水的不良饮食习惯。作为老师和家长,也普遍缺乏营养知识,认为吃饱了或多吃点肉也就“营养”了,很少注意到各种营养素的合理搭配。据科学分析,长期由于饮食缺乏营养所造成的营养不良,将会使人均身高降低3~4厘米,智商降低10~15分,最终造成不可估量的劳动力损失和经济损失。全县学生的营养状况令人担忧。因此,学生营养改善绝不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三、全县学生营养改善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县政府和营养办强力推动下,全县各乡镇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都结合实际,建立个性化、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探索教育民生工程实施的途径,较好地保障了本乡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制度,探索形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机制。全县各乡镇学校在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制度建设都摆在了先行环节,重点围绕本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和管理、托餐家庭(个人)准入和管理、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工作宣传、绩效评价、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制定了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发放食用、责任追究等配套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和标准管理,形成了有章可循、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精心组织,紧抓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点任务。各乡镇学校接到任务后,都立即启动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逐校摸排,涉校方面,主要掌握学校类型、性质、分布、学生数、享受“一补”和寄宿生人数、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等情况;涉供方面,主要测算学校布局分布、补充资金投入、供餐管理人员配备等状况,为客观地确定下部转换供餐模式奠定必要的基础;四是加强监管,努力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运行。各乡镇学校在监管措施方面,注重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作用,确立实施的责任主体和执行环节的责任目标,注重采取重点监管和集中督查等方式,发现和化解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和矛盾。

四、对全县学生营养改善的思考及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各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将营养餐的验收、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等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要大力改善就餐条件。有学校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改造,逐步使学校食堂符合安全供餐要求。没有学校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审查规范》的有关要求,着手加快建设,实行学校食堂营养餐“零利润”经营,确保营养与安全;三是要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培训的力度。严格按有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供餐安全,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营养知识宣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和食用营养餐,逐步探索制定明确饮用蛋奶有过敏现象学生的替代供餐方案,有针对性地根据季节变化调换供餐内容;五是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管理。鉴于天气逐渐转热,食品安全形势愈加突出的实际,各乡镇、学校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分工和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有关方面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食品验收、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重点环节,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各乡镇、学校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把各项具体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每个学生在校的每一天都能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安全;七是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督促。今后要定期或不定期,随时跟踪督查,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4

(一)试点范围和时间。从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省从2012年3月起启动试点工作,我州8个县市均被纳入试点范围,涉及学生29万多人。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三)改善就餐条件。各县市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统筹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认真制定农村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规划,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对规模较小的农村边远学校,要安排专项资金,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要配备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本县市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习惯、物产资源特点、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方式。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各县市要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制度。学校要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中小学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各县市和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严格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提高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从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提标后,全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要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各县市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加强营养教育。要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七)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作工作的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学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5

以农村贫困地区和家庭困难学生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营养计划”稳步实施。

(一)认真做好国家试点工作。周至县为国家“营养计划”试点县。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在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全面推行以提供午餐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市、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投入且总额均不低于原“蛋奶工程”,不再收取学生家长费用。市、县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实现“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全覆盖和提高补助标准。

(二)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逐步推行“营养计划”。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并与“营养计划”并轨实施。实施范围为:除周至县以外的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寄宿制学校、涉山乡镇学校、城乡家庭困难学生,户县、高陵县、蓝田县等3个县按照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5%增加家庭困难学生享受补助的人数。

在尚未具备“营养计划”实施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实施内容以鸡蛋、牛奶为主,在目前补助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可适当提供水果、肉类、蔬菜等营养食品。对于已具备就餐、供餐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经区县政府提出,市政府备案,即可实施“营养计划”。

“蛋奶工程”原则上继续实行全市统一采购牛奶,并提升牛奶的供应规格和品质标准,鸡蛋等其他营养食品由各区县负责提供。

(三)启动实施我市“营养计划”试点工作。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中启动实施“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各区县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到2014年底,“营养计划”实现全市覆盖。

(四)确定供餐模式。实施“营养计划”,要因地制宜,适时推进,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和模式。

“营养计划”供餐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干预等供餐形式。供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可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质量合格。

各区县可依据各学校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确定供餐模式。主要模式有:

1.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每天制作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必须确保每天对学生供应鸡蛋、牛奶),由学生凭餐券领取。

2.课间加餐。目前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水果或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或课间餐。

3.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或者周边学校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五)积极改善就餐条件。各区县要按照时间要求,结合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统筹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逐步改善学校食堂设施,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各区县要根据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三、经费安排

我市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学生家长不再承担。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范围的经费由各区县财政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各区县用于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总额不得低于原“蛋奶工程”。

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根据我市及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区县财政按5∶4∶1比例分担(周至县、蓝田县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实施“营养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监督检查,确保“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安全顺利实施。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计划”的实施、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物价部门负责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以及收费公示制度。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监管,供餐企业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所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奶制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

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施医疗救助,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制定学生营养状况检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营养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宣传部门负责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省、市“营养计划”的有关政策。

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营养计划”的落实工作。“营养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安全管理责任。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确保“营养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区县、各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各区县要提高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区县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要明确安排专人负责“营养计划”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6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该计划要求。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关注孩子营养改善意义重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关注青少年营养改善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小学是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们体格和智力的正常发育,更谈不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明确规定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目前,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在学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不住校,但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但目前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午饭问题突出。因此,国家加大资助力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

第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并于1944年立法,规定地方教育部门必须提供学生营养餐。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印度、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初等教育营养支持计划,促进了本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

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保证资金投入。确保计划高效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出,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那么,这3元钱的标准,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呢?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说,将补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天3元钱,基于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水平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801元,小学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每天3元钱,一年就是600块钱,相当于1/3的当地农村居民食品支出。

而且,先前已经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费,小学生为4元钱。初中生为5元钱。如果把这两项补助加起来。那么试点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一天的补助就是7元钱,初中生一天的补助就是8元钱。以一年来算,小学生得到的补助是1600元,初中生得到的补助是185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并非全包标准。“在一些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这样我们这个政策才有可操作性。”孙光奇说。

另外,从国际比较来看,大多数实施营养工程的国家,如日本、法国等,实际上和我国“一补”的政策基理一样。另一方面,政府还是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改善问题,家庭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孙光奇强调,目前把这个标准定为3元,政府一年补助160多亿元,在当前并非一个小数了。孙光奇说:“大家觉得可能不太高也想多一点,但是这也要与目前的国情相适应,也希望各个方面能够理解,共同开展这项工作。”

田祖荫认为,在农村孩子营养方面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近期加紧解决:一是营养不良的问题:二是现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比较小、标准比较低的问题;三是中西部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西部很多地方农村孩子上学、吃饭还得带炊具。因此解决他们吃饭的问题也确实是迫在眉睫了。”

改善就餐条件是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孙光奇介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50%的奖励性补助,比如需要lO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这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169亿元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统筹用于食堂建设的。2011年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又专门追加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校的食堂建设,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

高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需多方努力

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需要多方努力。这多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主导作用不可缺少。政府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大,需要多部门、各方面高度重视和协同联动,其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做好两点。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实施好这个计划,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机制和政策平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以及所有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

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国家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领导。省级政府重在“统筹”。包括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级政府重在“协调”,负责指导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县级政府重在“具体实施”,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落实计划实施工作。

2.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好这个计划,一方面,要从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起步,搞好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要集中支持中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等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并把国家试点范围首先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这些地区都是经济不发达、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集中解决好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使他们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共同走向富裕,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这次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一政策,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另一方面,要完善“一补”政策,解决“面上问题”。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建立以来,“一补”政策的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有效改善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这次《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一补”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今年,“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国家试点地区(680个县)原来就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能享受7至8元的补助,基本可以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3.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防止“一刀切”。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国家试点县农村中小学有的有食堂,有的没有。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了三种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合理选择供餐内容。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饮食习惯、独特物产。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统一,都是牛奶加鸡蛋,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普遍不足。食堂等生活设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缺口。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已经设有食堂的。必须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够用的原则,安排专门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建设。标准不能降低,也不能盲目提高。坚决防止超标准、豪华建设。小规模农村学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不单独建设学生食堂,但要通过配备伙房以及必要设施等。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在加强食堂硬件建设的同时。要特别重视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工资待遇,做好相关饮食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营养教育。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意见》专门用一部分篇幅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首要位置。

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农牧、质检部门要加强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供餐单位、个人的主体资格、进入门槛,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坚决不能参与学校供餐计划;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前不久,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并开始施行,将食品安全事故做了分级。要求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事故提高相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7

陇西素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加快陇西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

谈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陇西县县长陈彦吉一番铿锵有力的表态进一步坚定了陇西抓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信心和决心。

陈彦吉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责任工程,面对这样一项全新的、充满挑战的工作,我们将以服务学生为中心,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全力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切实改善学生的膳食结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把这项关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实办好。”

为此,县上积极筹措安排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县《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食品验收登记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督导巡查制度》《食堂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等“六大管理制度”,为项目执行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撑与保障。

改善计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陇西县作为全省连片特困县之一,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该项计划,全县共有267所学校的50827名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其中,小学生27468人,初中生23359人。

为筑牢营养餐食品安全“防护墙”,陇西县着力严把“六关”:严把原材料采购关、严把制度落实关、严把食品留样关、严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严把防护关、严把监控关,确保了学生营养餐用餐安全,形成了全县多个部门为营养餐计划护航的良好工作机制。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全县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物价等部门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及供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同时,全县严格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并有详细的陪餐记录。

陇西县学校布点相对分散、农村偏远学校较多的实际,决定了供餐不可能搞统一模式,只能因地制宜,分步推进。陇西县教体局局长田志刚说:“为把营养餐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好,我们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创新探索了依托中心学校食堂为周边学校供餐的新模式,切实减少了供餐环节和运营成本,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这项惠民工程安全、良好运行。”

为了选择有效的供餐模式,陇西县在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现有食堂、寄宿学生状况逐校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确立了三种供餐模式。

第一种是食堂供餐模式。食堂供餐以其低成本、安全可靠、便利快捷等特点,成为陇西县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首选模式,目前已投入使用的食堂44所,就餐人数达到 25122 人,占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学生人数的 49.4%。

第二种是过渡模式。对暂时没有开办食堂的学校,通过餐饮企业配餐,对农村人数相对较少、距离开办食堂学校相对较远的边远农村学校和教学点,主要采用食品配送商配餐模式。餐饮企业由县上统一招标确定,中标的14家餐饮企业按照学校制定的供餐食谱定时保质保量配送。

第三种是辐射配送模式。针对个别农村小学和教学点与开办食堂的初中校、中心校距离较近,交通又相对便利的特点,采取由乡镇中心小学或规模较大学校的食堂辐射周边村小学或教学点的供餐模式。目前,陇西县17所中小学向周边48所村小学和教学点配送营养餐,就餐学生达到4424人。这一供餐模式越来越受到供餐学校师生的欢迎和认可。

为加强营养餐计划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营养餐标准和数量足额配餐。各学校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营养餐的财务实行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布制度,并将营养餐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上制定了资金统筹制度、最高限价制度、直接支付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四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每一周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2012年,全县营养餐累计实施资金2940.3万元,均分期分批拨付到位。陇西县教体局副局长杨长兵说:“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家长关心,社会关注,是一项事关下一代的良心工程,管好用好孩子们的吃饭钱,让孩子们吃得饱、吃得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营养早餐:家长放心,孩子满意

政府部门的齐心协力,各项制度的保障落实,让陇西县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执行表现了良好的局面。家长放心了,社会满意了,孩子们开心了。

陇西县高楞初中校长唐福祥说:“起初对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感觉到很不放心,生怕出安全问题,但县上的配套政策很到位,担心也就变成了多余。”

学校作为营养餐的执行者,学校的做法是让家长放心的关键。为了实现等价优质的供餐目标,各供餐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挤出资金,购置供餐设施设备。县教体局督促学校、供餐单位全面公开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就餐学生名单、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通过设置信箱、举报电话、定期组织家长座谈等途径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项经费规范运行。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8

一、必须深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我们要增强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贯彻上级重要部署的具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近年来,中央先后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新建和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近550万平方米,改善了农村学校食宿条件。总书记在201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总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我县被确定为全国680个试点县之一,中央财政今年将解决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700余万元,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更好地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省、市相继召开了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了全面部署。最近,省、市又专门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会议,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作进一步调度和安排。我们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得民心、惠民生的德政工程抓实抓好。

二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我县是贫困县,学生的营养状况相对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县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如何吃午饭问题突出。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更谈不上全面发展。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营养餐,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国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就是要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正在统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并研究每年解决480余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学生食堂工人工资和学生就餐补助。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必须要干,只能干好,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从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

三是提高全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当前,我县一些贫困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国家大好政策落实下去。我认为,如果食堂都办不好,学校也很难办好。对这项工作,只要校长重视,把学生当作自已的孩子来对待,把资金比照自已的工资来有效使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就一定能实施好。希望校长们不要认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负担,而应视作责任,不能自甘落后,务必抓实抓好。

二、必须抓住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点和难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周密部署,抓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工作,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一是抓好责任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合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从营养健康到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抓好,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按照责任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既要主动作为,又要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施。各乡镇、村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能,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食品安全、民主管理上主动介入,在家庭托餐评定、供餐监督、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以及政策宣传上给予支持。政府督学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并按月上报督查报告;乡镇要帮助学校加强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部门要帮助查找、帮助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学校作为政策的执行主体和工作的落实主体,应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好六个关口,即: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检查关、食品储存关、食品加工关、食品配送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落实好每个环节责任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要建立三项资料,即实名制信息管理资料、食堂营养餐财务管理资料、营养餐管理责任制度资料。县营养办要抓好统筹,梳理分类,安排好计划启动、供餐准备、督促检查、规范操作、总结提高的各个阶段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二是抓好供餐机制建设,改善供餐条件。一要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我县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有待改善,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确保食堂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二要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的,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可以在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的批准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三要规范统一供餐内容。营养餐一律供中餐,标准为两菜一蛋一汤。学校食堂的肉、蛋、米、油、菜等实行统一供应、统一配送,肉、蛋由畜牧局统一供应,大米、食用油由粮食局统一供应,蔬菜就近就地采购。今年要建好乡镇蔬菜示范基地,去年,我们要求每个乡镇要发展蔬菜示范基地100亩以上,品种要达10个以上,主要用于学校食堂和乡镇食堂,希望各乡镇尽快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与基地、与养殖大户建立稳定的食品供需关系,确保就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营养食品。学校的供餐要保质保量供应鸡蛋和肉类,不得向学生配发瓶(盒)装的牛奶、面包、蛋糕等方便食品,更不得给学生配发饮料和方便面等。严禁野生菌进学生食堂、上学生营养餐桌。教育局要指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合理搭配膳食,保证每个学生每天营养餐达两菜一蛋一汤标准,让学生吃饱、吃好,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质量保证。四要着力抓好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详细的食品采购和进出库台账,严禁挤占挪用、偷工减料截留克扣行为发生。学校要设立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定期公布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让家长知道孩子每天吃什么、吃得怎么样。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目前,我县的营养餐食品采购渠道不统一、种类杂乱、价格不一,质量得不到保障,给营养餐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县农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的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县教育局要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制度,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都要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过期食品、霉变腐烂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教育、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要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对监管缺失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要建立餐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学校的食堂餐饮人员,要有卫生健康证明,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县委、政府报告。

三、必须强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针对性措施

刚才,县教育局对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还存在不少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更好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学校是营养改善和食堂管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过问。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食堂管理、供餐服务企业、食品供应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为有力推进工作,县委、县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片区县直部门帮扶学校制度的通知》(印党办发〔2012〕79号)文件,请县四家班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关心和帮助所联系乡镇和所帮扶学校,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文体广电和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方式,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9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三、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五、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10

二、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三、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例11

二、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三、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