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2:5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一)深入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努力适应新时代普法的需要,找准普法工作与现实需求的结合点,精心组织筹划,周密部署安排,把普法的触点向网络延伸,开拓网络普法的新阵地。搭建新型普法平台和载体,为“六五”普法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各自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载体。围绕我镇工作大局以及中心工作,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重点做好农村干部、外来人员、青少年等对象的普法教育,探索村、社区和企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三)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坚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一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律法规,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要贯彻执行《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积极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对各行政村,社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做好指导督促工作;要围绕法治文化建设这一重点,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广场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着力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建设上,进一步扩展企业调解组织的组建面,在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0%(要与去年的对应)的基础上,今年逐步扩面,争取百分百完成组建。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均衡发展,探索建立联合调解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二)切实抓好调解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继续坚持并实施分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巡回讲学,重点抓好实务培训,促进调解员实际调处能力的提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发挥专业化调解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大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我镇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召开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面回顾过去五年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轮人民调解工作重点。
三、全面落实特殊群体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坚持教扶结合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衔接,安置帮教工作尽量向前靠,向社会延伸;会同劳动部门开展归正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辅助,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安置基地;坚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教与帮扶并重,着重帮助解决归正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依托各相关的成人学校,对归正人员开展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帮助推荐就业。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解矫等工作,坚持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再犯新罪。全面配合实施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深入调查分析,全面客观定论,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进口关,为社区矫正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基层矫正工作机构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时段“两类人员”的管控工作,确保矫正与帮教“零事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和协理员力量,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
四、大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窗口。在内部管理上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突出服务中心的便民优势,充分发挥窗口接待力量,进一步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窗口化、公益。同时,发挥服务中心“维稳信息站”的功能,畅通民意收集、上报、反馈渠道,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政府上报舆情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
(二)强化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指导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定期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教育,开展投诉查处和违规处罚工作,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维护法律服务秩序。
(三)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扎实履行乡镇法律顾问、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领导接待活动。
(四)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建设,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大涉农领域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参与“农民工讨薪”、“春苗行动”、扶残助残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措施、创新活动载体,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基层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效力、增强服务水平这四方面下功夫,真正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全面提升县大调解中心实体运作能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综合督察室。设1名专职副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和5名兼职副主任(县综治办、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使专职调解员人数达4名以上,办公室6间,200平方米以上。中心专职副主任和司法局基层科人员常驻调处中心工作。二是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驻外省、市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帮助相关建筑企业、水运建造企业、服装企业等建立企业内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使县大调解体系更趋完善。三是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完善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制度。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坚持每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
二、全面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提升优秀司法所创建面。
一是加强6个优秀司法所创建。在现有两个省优秀司法所(固城所、阳江所)的基础上,加快淳溪、东坝、古柏、漆桥、桠溪、砖墙6个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做到人员满编、内部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硬件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体现司法行政实战能力强的特点。二是培育特色和典型。在创建工作的同时,根据各所的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特色和典型:淳溪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东坝所在帮教安置上有所突破;古柏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有所突破;漆桥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有所突破;桠溪所重点在法制宣传上有所突破;砖墙所在建筑企业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上有所突破。三是坚持司法所年中、年度考核制度,实行通报制,确保工作不松懈。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县,提升普法实效性。
一是建好一个学法网校。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开发一套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应用系统,启动网上学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学法、考试的独立性、自主性、科学性、灵活性。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平台和亮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武家嘴“法治文化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定期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内容,充分发挥普法平台功能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三是筹建一个功能设施相对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县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县委宣传部、法宣办牵头协调公、检、法、司、教育、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爱心组织、学校共同参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力量,联手共建。四是筹建一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整合全县文化(文艺)人才资源,依托现有文艺骨干,加强法治文艺创作,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五是加大对普法器材装备的投入。购置装备一套便携、实用、灵活、面向基层一线的普法宣传装备,实现静态教育与动态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灵活性、实效性。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进度,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达标率。按照创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台帐资料。保证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13℅、70℅以上。三是做好武家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迎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武家嘴村2010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部级验收。
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社会弱势群体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主渠道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创新形式、突出亮点,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形象。强化“148”服务窗口形象,逐步推行“点援制”服务,满足受援人对法律事件专业的需求。三是强化农民工维权,推动特色法律援助向前发展。在以法律拥军为龙头的特色法律援助中,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的维权工作。简化放宽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法律援助条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基层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在县城栖凤花园和全县建筑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条件,加快县法援中心建设,达到省级新一轮规范化建设要求。五是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承办过程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全程监督检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整体水平。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定期召开法律援助例会,及时总结和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新机制。
六、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范矫正和帮教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进一步建设好社区矫正县、镇公益劳动基地和县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二是修订出台《县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拓展安置途径,鼓励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及有关组织引导、扶持其就业为辅,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新途经。三是开展延伸帮教,亲情帮教,组织有关单位及服刑人员家属定期不定期到监所帮教。同时认真组织年度排查工作,严控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七、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一、把握舆论方向,落实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弘扬司法行政系统的主旋律,着力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__”、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知晓率上求突破。
2、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对外宣传能力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的工作目标。
3、要以省厅和市局建立的主要新闻媒体为主阵地,突出《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__日报》、省市电视台等宣传主攻方向,及时充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改革的新突破、队伍的新风貌、工作的新举措。市局主要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和区县局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分别不少于20、20和80篇(条、幅)。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宣传实效
4、结合机关作风评议,大力宣传全系统作风建设的措施与成效,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构建“平安__”、“法治__”、“和谐__”进程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经验和成效。
5、大力宣传在“五五”普法、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所建设、社会矛盾调处、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以及劳动教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事例)。
6、大力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以及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7、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宣传策划,提升宣传品位
8、加大与市级主流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省、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省厅、市局两级已建立的宣传阵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办好《__日报》和__电视台教科频道的专版、专栏。
9、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积极探索适合媒体风格和栏目要求的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新闻化宣传的路子,注意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和事件,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0、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遵循新闻规律,做好阶段性宣传计划和月度宣传安排,明确宣传重点,捕捉新闻亮点,把握新闻热点,始终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重大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地搞好调研分析,做好专门策划。
11、着力搞好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组织记者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的实践与创造。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2、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是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
2、主推“一所一品牌”建设。近年来,我区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鼓励下,认真总结各司法所的独特优势及其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渐摸索出一条“一所一品牌”发展之路。如杏林司法所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方面卓有成效,2012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灌口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其“警民联调”工作经验在全市警民联调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被宣传推广;杏滨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成绩突出。2014年,我区将在全区推广这“三大”品牌,鼓励每个司法所都能突出自身特色,创造自身品牌。
3、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街(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网络建设,重点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积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重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拓宽摸底排查渠道,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密切关注辖区内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预防工作走在化解前。
4、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分流机制。一是深入开展“三调对接”工作,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针对矛盾纠纷类型,采取调解、引导行政处理或诉讼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问题,实现咨询调解相结合、调解相结合、行政处理和调解相结合,实现矛盾纠纷合理有序分流;同时,不断推进与公、检、法的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化解法庭之外的各类纠纷,形成调解诉讼衔接机制。二是加快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化运作已建好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将其纳入区局调解补贴和区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调解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协调各方力量,积极推进筹建中的后溪工业集中区调委会、灌口物流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杏林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拟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同时督促各司法所要在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上下功夫,新建2-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争取在全区实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全面覆盖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模式。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脱管漏管率控制在0.5%以内;刑释解教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一般人员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场所建设。根据部署和安排,继续推进建设集监管矫正、信息处理、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加快选址并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指导和推动各区新建一批依托企业的教育培训和安置基地,为“两类人员”回归社会提供更多的载体和途径。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根据《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的罪行、表现,将矫正人员分为不同的种类,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类管理。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三是注重培育和树立工作典型。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注重培育和树立一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营造特殊人群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法治”建设,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1、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法律知识讲座。以“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为核心,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推广法制主题班会的好做法,通过举办法制夏令营活动,依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有针对性的进行校园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制平台。
三是抓好“法律进企业”。在台企,私企各开展一场法律进企业知识竞赛。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推进“法律进村(居)”。召开“法律进村(居)”活动筹备会,在各镇(街)开展一场法律进农村普法大集,组织大型“送法下乡”活动,总结推广基层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加强载体创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广大基层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基层自治、民主管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
2、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区将尽快完成“区法治文化苑”项目的筹建工作,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确保2014年建成“区法治文化苑”,各镇(街)、村(居)均建有一个制式法制宣传栏。
二是加大主题法制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精心组织协调,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取得更大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送法下乡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是加强主流媒体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开通普法微博或微信,利用电子网络平台普法,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创造、生产和传播能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3、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方式,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关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规范性文件的网上报件和网上审查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全区100%获评区级“法治镇(街)”,各镇(街)要力争入选市“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村(居)要力争入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规划年度工作,研究讨论有关依法治理工作事项。
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备课授课,组织大学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充分利用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治网、《法治》内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等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矫正对象、老年人、个私企业等特殊群体做深入的普法活动。
四、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做到应援尽援,为贫弱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在完善法律援助部门的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加快推进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接待条件和设施。
2、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加强刑事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辩护律师的服务能力和办案质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辩护。要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科处室的工作联系,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必援、应援优援,依法维护和确保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巩固推进基层局(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局(所)省级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重点提升区司法局和街道(开发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司法所空编及人员招录问题。做好命名满三年的省级规范化建设县(区)司法局复检考核工作和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抽查工作,防止工作滑坡。督导各地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职级待遇,积极争取并落实“十三五”新增司法所项目,推进小所、弱所建设,巩固我市现有基层局(所)规范化建设成果。
(二)开展基层局(所)示范化建设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全省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通﹝2015﹞56号)标准和要求,开展全市首批省级示范司法所的申报、审核、验收、评定等工作。按照示范县(区)司法局创建标准,适时开展省级示范县(区)司法局创建活动。通过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开辟阶梯式发展格局,培育典型、选树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局(所)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基层局(所)整体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推动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向基层延伸工作相结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管理一站式、办事一条龙”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起以县(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为基础、村屯(社区)法律服务点为纽带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系。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形式、培育典型,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室(站)经验,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四)探索实施“一局一品”创新工程。基于各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但各有特色、各有所长的现状,鼓励各地集中力量,在基层局(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业务方面,发挥现有优势,打造地域品牌,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逐点探路,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再按照“先进性、实用性、可复制性”的原则,引导各地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巩固我市现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成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因情设置,有针对性地探索其他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巩固健全排查调处组织网络,规范排查调处运行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丰富调处纠纷手段,发挥基层司法所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在多方联动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员组成进行汇总,确保人民调解组织与其他机构相互联系畅通,在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作用,形成对接工作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三)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依照《人民调解法》和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的“五落实、六统一”要求,重点对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派驻调解室、个人命名调解室在组织设置、人员组成、名称标识、调解程序、工作制度、场所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采取县(区)司法局全面指导,市重点检查等方式,力争使85%的专业性调委会、90%的乡镇(街道)调委会、60%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实务与技巧、人民调解的卷宗制作等知识。按照司法部即将出台的《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发展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管理、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积极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积极推进“双延伸”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双延伸”工作的意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二)切实做好特赦人员后续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做好特赦人员安置帮教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了解掌握特赦人员信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及其家庭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各县区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或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1个以上,认真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防止脱管失控,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提高就业率,在落实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和措施上实现新突破,并全力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和衔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核查、刑满释放前基本信息对接、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等工作环节,做好信息准确到位、在监出监对接到位、必接必送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帮教措施配合到位,减少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六)要完善工作考核考评。要全面落实中办〔2010〕5号和司通〔2010〕67号文件要求,按照各个司法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衔接信息”等要求,在坚持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各县区司法局应当实行对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天评价和月通报”网上考核制度,市局也将实行“季通报”网上考核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加强法治城区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继续落实区2013-2015年三年法治城区建设重点工作,聚焦非法宗教活动、食品安全、违法建设、民办小学(幼儿园)等重点领域,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实现区“十二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法治文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和阵地,通过修建、改建或增加法治元素等多种方法,将法制宣传融入文化建设,让广大居民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使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为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在显著位置建立或者长期租赁一个电子显示屏,形成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开通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有效地传播法律知识,丰富沟通交流方式,提高普法实效;在友谊路街心公园(市委党校东门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营造全民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融法治教育于民俗文化、“社区文艺展演”、“文化油城欢乐你我”、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之中,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此为契机,我们将继续加强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一抓双挂”制度,开展好“法治合格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二、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2015年,全区的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率达到95%。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采取普遍排查、重点排查与专项排查等方式,依法处理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积极有效的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提高纠纷排查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二)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深化“调解也是执法、调解也是办案”的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和步骤选举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对新上任的调解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岗前培训,使新任调解人员尽快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严格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调解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调解资格,不得从事调解活动。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强化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三、大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教育监管改造质量
(一)规范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加强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畅通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沟通渠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委托的《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全面调查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服刑人员,严格评估其犯罪背景、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提升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率,为法院裁判提供专业性参考,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运用科学方法因人施矫。开展心理矫治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基础,是突破社区矫正工作瓶颈的有力举措。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建立起从接收到解矫全阶段的心理矫治。以司法所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社工为基础,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以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为业务指导,对有心理危机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干预;以乌苏监狱为依托,提供专业的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加强心理矫治的准确性、科学性,充分发挥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特殊功能作用,有效地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我年初大学毕业分配到监狱基层中队工作,历任副监狱长、监狱长、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年2月,任厅长。任职一年半来,除了主持好省司法厅日常工作外,我主要抓了几个的工作:
一调查,司法行政工作的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分析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和任务,了新世纪司法行政工作应当“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设想,厅党委会,并在系统上下征求意见,工作设想在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确立。
“面向现代化法治化”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强化创新意识、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职能观和管理观。紧扣“十五”计划的“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培育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党委、人大、的工作,服务于、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以依法治省为,综合司法行政的整体职能,使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建设的环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所肩负的法治化“器”和“催化剂”的作用。为此,要跳出司法行政看司法行政,并将工作的评价标立为:有利于我省“富民强省,率先现代化”的奋斗,有利于全省的法治化进程。
为实施“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工作主题,着重抓了两的工作:制定《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五”期间发展计划》,深化改革,创新,确立新世纪初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在全系统五项工作:在依法治省和法治化进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法治的职能作用;监狱劳教、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外抓,内抓管理,职能整合,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建设“人才高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优势”。
二抓好依法治省和“四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
一、调查,司法行政工作的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分析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和任务,了新世纪司法行政工作应当“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设想,厅党委会,并在系统上下征求意见,工作设想在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确立。
“面向现代化法治化”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强化创新意识、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职能观和管理观。紧扣“十五”计划的“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培育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党委、人大、的工作,服务于、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以依法治省为,综合司法行政的整体职能,使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建设的环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所肩负的法治化“器”和“催化剂”的作用。为此,要跳出司法行政看司法行政,并将工作的评价标立为:有利于我省“富民强省,率先现代化”的奋斗,有利于全省的法治化进程。
为实施“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工作主题,着重抓了两的工作:制定《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五”期间发展计划》,深化改革,创新,确立新世纪初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在全系统五项工作:在依法治省和法治化进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法治的职能作用;监狱劳教、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外抓,内抓管理,职能整合,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建设“人才高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优势”。
二、抓好依法治省和“四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已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普法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县区”;2012年,要继续发扬成绩,保持先进。力争司法行政工作跨入国家、省、市先进行列。
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指标
(一)全面完成普法任务,要按照省、市2012年普法工作要点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完成好今年的普法任务。一是对机关干部、村干部搞好一次普法培训;二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普法资料征订任务;三是搞好四次考试;即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教师队伍、医务人员的普法考试;四是搞好年度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五是搞好送法下乡等活动。
(二)抓好基层工作。一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做到安置率、接回率达到100%;二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做到管理到位;三是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大矛盾不出乡镇,小矛盾不出村,并按照人民调解法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使之人民调解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调解,确保调解成功率95%以上;四是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司法所三年规划的建设,完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楼的建设以及设施制度建设;五是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的任务培训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局积极落实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局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指挥机构、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为我局从容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建立了制度保障。局机关各股室、下属法律服务机构均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突发事件的特征,制订了针对性强的专项工作制度。同时,我局非常重视应急管理宣传和应急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全局性的应急制度学习,在局域内网上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参加应急培训、在全县的司法所长例会和律师联席会议上部署基层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等多种方式强调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宣传到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已形成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的应急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年初,我们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首先,我们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作务。我们今年把迎接全市全省“五五”普法验收列为重中之重。我们为此专门制作了反映我区“五五”普法成果的专题片。我们还精心排练了一场大型的文艺演出。面对我区基层五五普法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区五五普法验收考评标准。加强了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其次,我们建立的严密了法律宣传组织体系。区级成了领导小组,各单位层层落实了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使五五普法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一年来,我们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五次,开展培训讲座10多次。收到了好效果。
二、以民事调解工作为基础,确保一方平安
今年的民事调解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年初我们举办了基层民调工作人员培训班,在培训中我们针对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使我区基层民调人员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年我们共调解案件264起,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以安置帮教工作为载体,竭力帮助弱势群体
我区目前共有两放人员256名,其中今年放回58名。这些人员大多数没有一技之长,流向社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我们针对此,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为他们就业想尽一切办法。目前,我区两放人员安置率已达90%以上,今年两放人员安置率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