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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迹考察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5:56:05

遗迹考察报告

遗迹考察报告例1

Abstract: the article discusses fankou national minepark mining sites feature, and the evaluation, including some mining remains to cherish level, is really rare world, all countri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mining garden mouth to lay the foundation.

Keywords: national mining park; Mining sites; Evaluation; fankou

中图分类号:O74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凡口铅锌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境内,是目前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铅锌矿产基地,现隶属于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年产金属(铅+锌)能力15万吨。是中国有色金属对外窗口,素有“有色金属之乡”之称。

在“城市转型期、企业转型期”的重要关头,广东仁化凡口矿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矿山公园,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0引言

矿山公园是以展示矿业遗迹景观为主体,体现矿业发展历史内涵,具备研究价值和教育功能,可供人们游览观赏、科学考察的特定的空间地域。

矿业遗迹是构成矿山公园的核心景观,表征某一阶段某一个地方某种矿业发展的历史,主要指矿产地质遗迹和矿业生产过程中探,采、选、冶、加工等活动的遗迹、遗址和史迹,并具备研究的价值,教育的功能,是游览现赏、科学考察的主要内客。

1矿业遗迹特征

公园内矿业遗迹十分丰富,类型多样,主要有矿业开发史籍、矿产地质遗迹、矿业生产遗址、矿业活动遗迹、矿业制品及与矿业活动有关的人文景观等六大类。

1.1矿业开发史籍

凡口矿开采历史悠久,保存了丰富的勘测报告和研究文献,勘测报告有《广东省仁化县凡口铅锌矿区狮岭南区段矿产储量地质报告》、《广东省仁化县凡口铅锌矿区狮岭东矿段地质勘探报告》、《广东省仁化县凡口铅锌矿区狮岭深部地质勘探总结报告》、《广东仁化凡口铅锌矿区水草坪矿床矿产储量报告》等等,这些报告查明了矿区的开采技术条件,为矿山建设提供了充分的依据。研究文献主要有《仁化县志》和《凡口矿矿志》。

1.2矿产地质遗迹

矿产地质遗迹资源有中泥盆统东岗岭组、上泥盆统天子岭组和上泥盆统帽子峰组等的整合地层剖面景观;F3断层、F4断层、安岗背斜、田庄向斜、狮岭背斜、曲塘背斜、金星岭背斜、庙背岭向斜、田敦岭向斜、节理、裂隙和辉绿岩脉等的构造剖面景观;水草坪、铁石岭、富屋和凡口岭等的沉积~热液改造型层控铅锌矿床;金星岭、狮岭(含深部)矿段、狮岭南矿段、狮岭东矿带矿体;黄铁矿、闪锌矿和方铅矿等多金属矿;铁帽找矿标志、滑坡、塌陷等矿山动力地质现象。

1.3矿业生产遗迹

公园内矿业生产遗迹丰富,主要由凡口矿矿坑、老凡口沉淀池(古代采硫矿坑)、小斜井采场、1号采场、2号采场、3号采场和4号采场、凡口矿废石场和尾矿库组成。

1.4矿业活动遗迹

凡口矿现状仍在开采中,矿业活动有采矿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其中采矿设施包括主井双斗提升系统、老副井提升系统、盲主井提升系统、盲斜井提升系统、大斜坡道、狮岭天井、小斜井、东提升井、东风井,老南风井、新南风井、采矿回采系统、上部采矿系统、盘区上向分层充填法、普通分层充填法、采准切割工程、矿石装载系统、破碎系统生产流程、磨矿流程、浮选流程、精矿脱水、凡口铅锌矿选矿厂自动化控制系统、排水排泥系统、轴流式风机、凡口矿货运索道;生产生活设施包括选矿厂、冶炼厂、凡口变电站、坑尾水池、炸药库、油库、凡口铅锌矿矿办大楼。

1.5矿业制品

凡口原矿成品有铅精矿和锌精矿,冶炼产品有锌锭和硫酸。

1.6与矿业活动有关的人文景观

公园内在采矿过程中修建了职工居住区、凡口子弟学校、凡口医院等人文景观。

2矿业遗迹资源评价

按照《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南》的要求,矿业遗迹分为珍稀级、重要级、一般级,具体见表1。

1)Ⅰ级矿业遗迹(珍稀级)

矿山公园内有凡口矿矿坑、水草坪矿床、铁石岭矿床、富屋矿床、金星岭矿体等铁帽等9处Ⅰ级矿业遗迹(珍稀级)。占公园遗迹总数的28%。

(2)Ⅱ级矿业遗迹(重要级)

有F3断层、金星岭背斜、上部采矿系统、等11处Ⅱ级矿业遗迹(重要级)。占公园遗迹总数的34%。

(3)Ⅲ级矿业遗迹(一般级)

有勘测报告、黄铁矿、新村路16幢滑坡等12处Ⅲ级矿业遗迹(一般级),占公园遗迹总数的38%。

综上所述凡口矿山公园内矿业遗迹类型多,科技含量高,观赏性强,开发潜力大。

3结语

广东仁化凡口国家矿山公园内有丰富的矿业遗迹资源,具有沉积~热液改造型层控铅锌矿床,它对于研究粤北地区及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型矿床有深远的科学价值;具有亚洲最大的铅锌矿生产基地,与云南兰坪铅锌矿、江西德安铅锌矿、澳大利亚“世纪”铅锌矿、美国“三洲区式”铅锌矿、波兰西里西亚铅锌矿并称闻名于世;具有先进的选矿工艺,高碱快速浮选电位调控优化工艺和新四产品选矿工艺是目前世界先进水平的选矿工艺;具有特殊的成矿模式,从而列入了国内外教科书等等。

总之,广东仁化凡口国家矿山公园地质研究历史悠久、矿业遗迹丰富,多处为珍稀级,在全国首屈一指,有些则是独一无二,世界罕见,这些都为凡口国家矿山公园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遗迹考察报告例2

中图分类号:K8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3)03-0040-07

Exploring the Compilation of the Archaeological Report of the Collected Works of Dunhuang Caves

FAN Jinshi

(Dunhuang Academy, Dunhuang, Gansu 736200)

Abstract: In order to comprehensively, completely, and systematically document the Dunhuang caves, Dunhuang Academy has been compiling an archaeological report on the caves. This paper looks back on the records of cave investigation, development of cave archaeological plans, and the publication of the first volume, hoping thereby to point the way toward future work.

Keywords: Collected Works of Dunhuang Caves; Archaeological Report of Dunhuang Caves; Compilation

(Translated by WANG Pingxian)

一 敦煌石窟考古报告编撰的意义

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西端的敦煌莫高窟、西千佛洞、瓜州榆林窟,因相同的地理位置、历史背景、题材内容、艺术特征,共属敦煌佛教石窟艺术范畴,统称为敦煌石窟。

敦煌石窟的建筑、彩塑、壁画,历经千余年,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已患有多种病害,科学的保护工作纵能延长它的岁月,却很难阻止它逐渐发生劣化,很难永远保存。20世纪以来,包括敦煌石窟研究在内的“敦煌学”各研究领域取得了很多成果。仅敦煌研究院研究介绍敦煌石窟的出版物已有近二百种。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全面、完整、系统地著录敦煌石窟全貌的出版物。及早规划并编辑出版多卷本记录性考古报告《敦煌石窟全集》,对于永久地保存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及其他敦煌石窟的科学档案资料,无疑十分重要。对于推动石窟文化遗产的深入研究、满足国内外学者和学术机构对敦煌石窟资料的需求,也都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石窟逐渐劣化甚至坍塌毁灭的情况下,科学、完整而系统的档案资料,将成为永久保存、保护、研究和弘扬敦煌石窟信息,乃至全面复原的依据。

二 敦煌石窟的调查和记录工作回顾

将敦煌石窟作为实物对象来考察研究,应追溯到清代末年的西北舆地之学,如清末学者徐松于道光(1821—1850)初撰写的《西域水道记》[1],陶保廉光绪辛卯年(1891)著《辛卯侍行记》[2]等。在他们沿途的考察中,对所经地域的城镇、人物、风俗、名胜、古迹、碑铭都作了记述,其中已有关于敦煌史地和莫高窟的考察记载。但上述考察只是中国传统的舆地考察和记载,缺乏科学的记录。20世纪初,伴随着西方列强探险家盗窃藏经洞出土文物来到莫高窟,开始了莫高窟现代考古学方法的调查和记录。一个世纪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907年,英国人斯坦因对莫高窟的建筑、雕塑、壁画进行调查摄影,其中对南区的18个洞窟编号,做了文字记录和平面测绘[3]。

1908年,法国人伯希和在莫高窟调查时,对大多数洞窟进行编号、记录、摄影,绘制了南区石窟立面图和该区下层洞窟平面图,抄录了部分壁画题榜[4]。

1914—1915年,俄国人奥登堡在伯希和考察记录的基础上,对莫高窟做了更进一步的调查,增补部分洞窟的编号,逐窟测绘、记录、拍摄照片,抄录了部分题榜,摹写了部分壁画。在测绘南区单个洞窟平、立面图的基础上,最后拼合出总平面图和总立面图[5]。

1924和1925年美国华尔纳率哈佛大学考古队两次赴中国西北考察时,也对敦煌石窟进行了调查,其中对榆林窟第5窟(今编第25窟)的壁画做了专题研究[6]。

1925年北京大学陈万里随美国人华尔纳对敦煌石窟进行了考古调查,他回去后所著《西行日记》是我国学者对敦煌石窟的第一次科学考察记录[7]。

1941—1943年张大千对洞窟做了一次清理编号,对洞窟内容做了调查和记录,对年代进行了初步判断,以后出版了张大千的《漠高窟记》[8]。在张大千指导下谢稚柳完成的《敦煌艺术叙录》,对敦煌莫高窟、敦煌西千佛洞、安西榆林窟、安西水峡口石窟逐窟做了洞窟结构、塑像、壁画、供养人位置及题记的记录[9]。

1942年,何正璜来莫高窟调查,根据张大千编号,记录了305个洞窟的原建、重建、内容布局、时代和保存现状,发表了《敦煌莫高窟现存佛洞概况之调查》[10]。

1942—1944年,中央研究院和北京大学先后组织西北史地考察团、西北科学考察团两度来敦煌考察。其中向达的两次考察,对敦煌石窟大部分洞窟登录内容,抄录碑文、题记,考证洞窟年代,还对敦煌周边古遗址做了调查。他以《瓜沙谈往》为题发表了《西征小记》、《两关杂考》、《莫高、榆林二窟杂考》、《罗叔言〈补唐书张议潮传〉补正》等四篇文章,并首创了将敦煌文献研究与实地考察调查、考古调查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11]。

西北史地考察团成员石璋如按照张大千编号,逐窟做了文字记录,绘制平、剖面图,拍摄图版照片,编制莫高窟各家窟号对照及分期表,出版了《莫高窟形》三册[12]。

1944年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成立,常书鸿所长立即着手抓基础记录工作,聘请工程师盛其立测绘莫高窟南区立面图,请陈延儒工程师测绘了部分洞窟的平、剖面图。至50年代又由所内孙儒僴、何静珍完成了莫高窟北区立面图[13]。

与此同时,常书鸿还安排史岩、李浴调查记录莫高窟各窟内容①和供养人题记[14]。又安排孙儒僴等重新对洞窟进行编号[15]。

1951年,宿白、赵正之、莫宗江、余鸣谦到敦煌石窟勘察,指出了敦煌石窟保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加强保护的建议。还特别提出要加强对石窟的建筑、壁画、塑像的研究,形成《敦煌石窟勘查报告》一文[16]。

1957年,在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主持下,制订了编辑出版《敦煌石窟全集》的计划,由著名的考古学家、历史学家、艺术家、艺术评论家组成了编委会。1958年至1959年先后召开过三次编委会,制订了出版规划纲要、选题计划、编辑提纲和分工办法等文件的草案。1959年已经编出第285窟的样稿[17]。

1962年9月,宿白先生带领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学生到敦煌莫高窟实习。在此期间,他在敦煌文物研究所(敦煌研究院前身)做了《敦煌七讲》{1}学术讲座,首次发表了他经过长期思考探索而创立的中国石窟寺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特别对石窟寺考古学的全面、完整、系统地调查和记录的方法做了深入的阐述。并以此指导学生按照这个科学的方法,选择莫高窟典型洞窟进行实测和文字记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对于逐渐衰老退化的敦煌石窟而言,20世纪上半世纪诸多敦煌石窟的调查和记录,都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有的成果还具有开创性意义,如:向达首创的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考古调查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石璋如的《莫高窟形》运用文字,平、剖面图和图版,逐窟记录莫高窟各窟,这是首次运用简要的文字、测图和照片相结合的方法,对莫高窟较为全面、系统的记录和研究;1957年,以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为代表的众多学者提出了编辑出版《敦煌石窟全集》的计划,高瞻远瞩,十分重要。虽然那时提出的《全集》规划还只是个“记录性图录”的计划,但在半个多世纪之前提出这个计划已是难能可贵,对日后按考古报告规范编撰出版全面、完整、系统地记录敦煌石窟文物的《敦煌石窟全集》,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宿白先生作为考古学家,通过对多处石窟的实地调查和研究,参考田野考古发掘记录的方法,总结20世纪上半叶国内外学者对中国石窟的调查、记录和研究工作,并经过长期思考探索,创立的石窟寺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18],使完整、科学、系统的记录敦煌石窟文物和编撰出版《敦煌石窟全集》考古报告成为可能;推而广之,中国石窟寺都能以此理论和方法为指导,提供全面、完整、系统的科学记录,就能使中国石窟寺的保护、保存、深入研究和复原成为可能。因此,宿白先生创立的石窟考古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

敦煌文物研究所在听取和学习了宿白先生《敦煌七讲》之后,正式开始了对莫高窟崖面遗迹的全面测绘和文字记录,以及对敦煌莫高窟洞窟考古报告的文字记录、实测绘图和照片摄影工作,完成了第248窟、第285窟的测绘图和第248窟考古报告初稿。终因“”,使刚刚开始尚不成熟的敦煌石窟考古报告工作被迫中断。

三 多卷本考古报告《敦煌石窟全集》

本着对国家负责、对人类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敦煌莫高窟、西千佛洞、瓜州榆林窟三处石窟寺的数百个洞窟均应编撰考古报告,以达到永远留存敦煌石窟完整、科学、系统的档案资料的目的,故绝非只编一两卷而已。因此,敦煌研究院要担负的将是编撰出版一部多卷本记录性考古报告之重任。显然,这是一项艰巨、浩繁、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完成这样的工程,首先遇到如何编排多卷本考古报告各个分卷、各分卷如何组合洞窟、各分卷如何排列顺序、各分卷考古报告如何撰写编辑等问题。为使此项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全集》各分卷报告编撰和序列的科学合理,依据多年来对崖面遗迹的考察和断代分期研究成果,20世纪90年代我们认真编制了《敦煌石窟全集》分卷计划。

如不经意观察敦煌石窟崖面,其石窟群现状排列布局似呈现不同时代参差错杂的现象,石窟群的修造似无统一计划。但依据崖面石窟分布遗迹仍不难看出,“洞窟开凿的早晚和它的排列顺序有极密切的关系”{2},北朝至唐代期间各个时代洞窟建造的位置和排列大致有序,同时代洞窟或成组,或成列,或各自有其分区的布局。至五代、宋以后,在崖面空间基本饱和的状态下,要继续开凿洞窟,只有或向崖面两端发展,或在石窟上层、下层崖面的空缺处,或在洞窟与洞窟之间填空补缺,或改造、重绘前代洞窟,或破坏前代洞窟另建洞窟。另外,据石窟分期断代的研究,不同时代的洞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同时代的洞窟既有建筑形制、洞窟内容、艺术特点、制作材料和制作方法的共同特征,又在建造规模、洞窟形制、艺术水准、制作技术和保存状况方面存在差异。上述石窟群形成过程的复杂因素,成为制订《全集》编排分卷规划的依据。为了使多卷本的《全集》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学术性,避免编排不当造成撰写时的混乱和重复,避免各册分量的畸轻畸重,避免只重视重点洞窟,而忽略其他洞窟的问题发生,我们以洞窟建造时代前后顺序为脉络,结合洞窟排列布局走向与形成的现状,以典型洞窟为主,与邻近的同时代或不同时代的若干非典型洞窟形成各卷的组合,进行全面规划和编排分卷。这是编排分卷的基本原则。这样,可避免过去各种分卷方案的不合理因素。已出版的《敦煌石窟全集》第一卷和今后各卷都是根据这一规划要求做出的安排。

多卷本记录性敦煌石窟考古报告由20世纪50年代的计划发展而来,故仍定名为《敦煌石窟全集》(以下简称《全集》)。因敦煌石窟包括敦煌莫高窟、西千佛洞、瓜州榆林窟三处石窟,《全集》拟分为“敦煌莫高窟分编”、“敦煌西千佛洞分编”、“瓜州榆林窟分编”分别编写。通盘考虑三处敦煌石窟的数量、体积、保存程度等具体状况,《全集》拟编成100卷左右。第1卷为《莫高窟第266—275窟考古报告》,即包括公认敦煌建造最早的“早期三窟”。由此卷开始至第86卷为敦煌莫高窟分编,第87卷到89卷为敦煌西千佛洞分编,第90卷至第99卷为瓜州榆林窟分编。第100卷为《全集》的总论、总目录、总索引及各专题索引。莫高窟北区除原敦煌文物研究所编第461—465窟外,其他243个洞窟经全面清理发掘,已单独编辑出版了考古报告[19],不再列入《全集》计划之内。

各分卷逐窟记录洞窟位置、窟外立面、洞窟结构、洞窟塑像和壁画、保存状况以及附属题记、碑刻铭记等全部内容。记录洞窟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彩塑和壁画,注意区分历史遗迹的层次叠压关系、注意观察和分析对于考古学研究具有意义的各种迹象。此外,附近的舍利塔群和遗迹、流散在国外的彩塑、壁画,应尽量搜集,争取编入《全集》。此外,全面、准确的测绘图和详备的照片图版是本书中与文字并重的组成部分。作为“全集”,本书亦不限于对现状的记录,在附录中,尽可能收录、汇集前人调查、记录的成果,以及有关洞窟的研究文献目录,还包括相关的科学分析实验报告等。

《全集》使用敦煌研究院前身敦煌文物研究所的洞窟编号,附注伯希和编号、奥登堡编号、张大千编号及史岩编号。

《敦煌石窟全集》的编辑出版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最终完成。从现在开始,我们将分卷陆续编辑出版这套全集,将力求完备的文物资料留存于世。

为了科学地完成百卷本《敦煌石窟全集》各分卷的编撰出版,成立了由敦煌研究院考古研究所、保护研究所、数字中心、信息资料中心的考古、测绘、数字、摄影、化学、物理等多学科专业人员参与组成的《敦煌石窟全集》工作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四 《敦煌石窟全集》第一卷

石窟考古报告的编撰

本卷报告是多卷本记录性考古报告《敦煌石窟全集》第一卷《莫高窟第266—275窟考古报告》。按照《全集》编辑出版计划,通过多学科结合,以文字、测绘图和摄影图版等多种方法,完整、科学、系统地记录了莫高窟第266—275窟共11个编号洞窟的全部遗迹。本卷报告分为两个分册,第一分册的内容包括序言、第一章“绪论”、第二至第六章分别为“第266窟”、“第268窟(含第267、269、270、271窟)”、“第272窟(含第272A、273窟)”、“第274窟”、“第275窟”、第七章“结语”、英文提要、附录,以及插页“敦煌莫高窟近景摄影立面图”和“敦煌莫高窟及周边地区卫星影像图”。第二分册包括测绘图版、摄影图版和数码全景摄影拼图。全书大八开本(260×420mm),共780页。2011年11月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敦煌石窟全集》是20世纪50年代遗留下来而一直未能付诸实行的老课题。数十年来中国考古学发展表明,在新时代完成这一重要课题,应以考古报告的科学形式,整理和公布石窟文物资料,取代20世纪50年代规划的“记录性图录”的形式。《敦煌石窟全集》第一卷的出版,就是考古报告的科学形式的成果。

本卷报告是由敦煌研究院考古研究所、保护研究所、数字中心、资料信息中心等部门和美国戴世达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通力协作,由考古学、美术史、宗教学、测绘学、计算机、摄影、化学、物理学、图书馆学等多学科联合攻关完成。

本卷报告的文字,结合测绘和图版,全面、科学、系统地记录本卷每个洞窟所有遗迹的迹象。敦煌石窟大多是以单个洞窟为单位分别建造,也有少量由多个洞窟成组开凿,构成组窟;石窟的内容由建筑结构、彩塑、壁画组成;大多洞窟初建后,又经过重建、重塑、重绘。故本卷报告的编写体例,是根据上述敦煌石窟特点,以独立的单个洞窟,或以成组洞窟为单位分别设章;每个洞窟由窟外而窟内,先洞窟位置,后洞窟结构,再分层分壁叙述,彩塑、壁画、坍塌破坏和近现代遗迹等,分别依次设节,记录阐述各种遗迹的迹象。各种遗迹对其所在位置、内容、特征、尺寸、制作技术、颜色、保存状况都加以详细叙述,有的还辅以表格说明。每章之后,概述洞窟营建历史和内容特征作为小结。报告最后一章为结语,综述本卷各窟的内容、性质、功能、特点,重点阐明早期三窟受到来自西域影响和基于本地传统的各种因素,并分析各洞窟的时代。本卷报告力求以简明、准确的文字,阐明所有考古遗迹的迹象,体现科学性和学术性。

本卷报告在学术上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①早期三窟都与坐禅修行与弥勒信仰关系密切,这一观点过去学者多有论述,不乏真知灼见,而本报告就此问题作了进一步阐发,确认这种单纯的弥勒信仰源自由犍陀罗经中亚的佛教图像传播路线,与以云冈石窟为代表的典型的北魏石窟图像不尽一致,体现的无疑是相对早期的特点。②通过比对,早期三窟窟形、龛形、塑像、壁画内容、故事画构图、凹凸画法以及一些细部特征,明显受到西域的影响,与以西的龟兹石窟关系密切,并为此后敦煌北朝二期石窟所继承,给予以东的河西北魏石窟以强烈的影响;另一方面,报告强调本卷石窟中出现的阙形方龛和阙形建筑形象,仅见于敦煌莫高窟(早期,并延续至二期,以及邻近的文殊山早期个别洞窟),以东的中原和其他各地石窟均无此龛形,与云冈石窟的屋形龛大异其趣,就此揭示了与早期三窟同时或更早的敦煌、瓜州墓地频繁出现双阙建筑,敦煌及河西走廊许多砖雕墓照墙上也雕有双阙形象,进而说明本卷第275窟的阙形方龛体现的其实是敦煌及河西走廊的本地因素,与大同云冈石窟并无关联。③过去认为第275窟原建、重建、重绘有五个时代,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报告确认原建、重建、重绘至多有北凉、隋、五代三个时代,没有宋代和西夏。根据遗迹判断,重建、重绘与洞窟坍塌有关,确认重绘的壁画内容、艺术风格和供养人,为曹氏归义军的五代时期,从而也证明了此窟坍塌的年代。重绘的五代供养人服饰,说明了重建、重绘由曹氏归义军上层人士主持,他们重绘时,悉心保护早期的原作,仅在毁损的部分进行补绘,内容上亦与原创相呼应。第272窟窟外两个小窟原定为北魏,报告确认其与主窟同时建成,从其所处位置、形制及造像题材判定,系与主室在统一规划下建造。④本卷洞窟中一向较少受人关注的第266窟,现有的塑像、壁画在隋代一次完成,因而被定为隋窟。但是考察发现其洞窟形制与早期第272窟十分相似,穹隆形的窟顶具有早期的特点,窟内的图像布局亦与早期第272窟相当一致,早期开窟隋代补绘的可能性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⑤关于壁画技法,通过仔细观察,揭示了北凉、隋至曹氏归义军五代时期从起稿、敷色、晕染、线描的全过程及其特点,比过去的敦煌艺术研究更加细致,阐述更加明确。此外,发现了一些过去所没有观察到的迹象。例如,注意到早期壁画绘制的起稿、晕染应是在泥壁湿润的情况下完成,属于湿壁画的绘制方法。待泥壁干燥后敷罩白粉,于其上细笔勾勒,描绘细部。因年代久远,含胶的白粉层几乎悉数脱落,早期壁画面目全非,只留下绘制开始阶段变为黑色的粗线勾染和土红色的起稿,可能是湿壁画法的遗迹。如果此说可以成立,可依此纠正美术史上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湿壁画的观点。凡此,若非通过编写报告,对洞窟迹象做过细的考古学观察,诸多问题极易被研究者忽视。考古工作者应视完成考古报告为本职的第一要务。不从周详的考古记录入手,从事考古学或美术史的研究,无异于舍本求末,是不值得提倡的。

本卷报告测绘图,力求准确。由于洞窟建筑结构极不规整,彩塑和壁画造型较为复杂,测绘难度很大。由此,本卷报告改变了原来无法提供准确测量数据的小平板、罗盘、皮尺、方格网的传统测量方法和手工绘图的方法,而采用了先进的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技术和计算机软件绘图的方法。考古专业人员与测量技术专业人员充分切磋、磨合和密切合作。敦煌研究院考古专业人员根据敦煌洞窟的特点,提出明确的石窟考古测绘要求,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在充分理解石窟考古测绘要求的基础上,做到三维激光扫描测量仪器选型准确,又集成使用全站仪、全球定位仪、水准仪等多种测绘技术,以达到利用三维激光扫描仪的高精度坐标点,利用点云影像校正下的纹理图像绘制矢量线图,在石窟文物测绘图上以方格网线作控制示意,各窟以平立面关系图校正夹角误差,又利用GPS技术取得测图基点的大地坐标数值。考古学测绘中这种先进技术的成功运用在我国尚属首次。虽然通过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能够采集精确的测绘数据,但壁画画面年久模糊,造型复杂的塑像总有被遮挡无法扫到的盲点;点云影像图上不同时代的重层遗迹无法用仪器来分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很难把握考古测图描绘的要点和时代特征。为了克服三维激光扫描仪的局限性,考古绘图人员根据三维激光扫描技术提供的点云影像图,需要按照考古测绘的要求,作进一步分析、校对、修改,区分层位、辨别形象、把握特征,进入洞窟反复核对,必要时还须通过手工测量加以弥补和填充。考古绘图人员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下,采用Microstation(微工作站)、Cyclone(赛孔)、AutoCAD等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描绘成图,并参照我国国家工程制图标准,执行其规定的线型、线宽。绘图人员在电脑中完成了本卷报告的全部测绘图。先进的测量技术和绘图方法,是石窟考古测绘的重大突破,不仅保证了测绘图数据准确,而且提高了绘图的质量和效率。

本卷报告的摄影图版,是通过摄影照片取得洞窟所有遗迹迹象的实证资料。鉴于洞窟结构和洞窟各种遗迹的复杂,要做到全面记录,且能使摄影记录与测绘记录和文字记录相统一,所以它是完全不同于石窟艺术的摄影。本卷摄影图版,根据石窟考古的要求,不仅表现洞窟的分布位置、整体面貌、洞窟结构、彩塑、壁画及其全部细部,而且还表现了不同遗迹之间的空间关系、重修、重塑和重绘的迹象、早晚层次的叠压关系、不同时代的施工工艺、近现代遗迹,给予充分的表现,并注明了每张照片的拍摄年份。本卷报告摄影图版对于科学性的追求,不仅与以往的各种石窟图录大不相同,也超越了以往的考古报告。

遗迹考察报告例3

9月14日和15日,陕西省红色旅游组委会,省党史研究室、省文史馆、省社科院等10多个单位的60多名专家、学者以及部分烈士子女(17路军后代)组成的陕西各界赴山西考察17路军中条山抗战史迹团,前往山西芮城、平陆一带,寻找当年战争的遗迹,凭吊、祭奠那些为国捐躯的抗日先烈。

800勇士为国殉难

两年前,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李玉杰老人说:“在中条山的两年多战争中,最让我难忘的是随孔从洲旅长参加黄河滩的公祭大会。当时公祭的是800多名牺牲的新兵。可惜啊!都是十六、七岁的娃娃兵……”

李玉杰老人说的800勇士跳黄河的地点,就在芮城县陌南镇马家崖村。那是一个比“狼牙山五壮士”更悲壮的故事。

1939年,在中条山最为激烈的“6・6”战役中,陈硕儒率领的177师主力从敌人的包围圈中突围,而该师新兵团的1000多名陕西新兵则被日军分割包围在老庄、许八坡、六甲村、马家崖一带。这些新兵参军仅仅3个月,没有一点战斗经验,武器装备也不足,刚刚开赴前线,就遭到了数倍于自己的敌人的包围。子弹打完后,新兵们和日寇在黄河畔上展开了肉搏。十六、七岁的新兵拼刺技术显然没有日军娴熟,再加上体力也不足,许多新兵干脆扔掉枪支,抱住近身的日军连踢带咬……最后,这些新兵被步步紧逼到黄河的崖畔上,此时已经有200多人牺牲,日军将孤崖围住后,开始喊着让新兵们投降。800多新兵对着陕西的方向齐齐跪下身去,随即在日军的叫嚣声中纷纷纵身跳下黄河……

如今的马家崖畔,野草依然繁茂。当年勇士跳黄河的崖下,已变成布满黄沙的河滩,村民们在河床的拐弯处,围出一片很大的湖泊。马家崖的老人马小丹告诉记者,当年黄河水充满河道,涛声震天响。

军民情意永难忘

这天,中共芮城县委、县政府也参加了考察团的凭吊,祭奠活动。孙蔚如将军之子孙存京、赵寿山将军外孙杨新铁,许权中烈士之孙许小谋等17军后代在凭吊阵亡将士后,向当地村民深深地鞠躬行礼,感谢村民们60年前对先辈们的爱护和支持,感谢他们60年来对先烈遗迹的保护和纪念。

祭奠结束后,本刊记者采访了年过九旬的吕庆年老人,他是当年掩埋烈士的群众。据老人讲,马家崖村一带曾是“6・6”战役的主战场,当时死伤的中国将士很多。战斗结束,当地驻军和群众在清扫战场时,把那些尸体合葬在了一起。今年4月,追寻抗日烈士足迹陕西新闻访问团在马家崖距黄河2.5公里处,最新发现一处埋有千余名17路军壮士遗骨的遗址。

平陆县沙口村一位年过古稀的老大娘告诉本刊记者,当年她家曾经救起过一位跳河的小战士。日本兵围住村庄搜查,她妈妈将当时只有3岁的她塞进这位小战士的怀里,叮嘱她叫小战士哥哥。小战士是和她们家隔一条黄河的陕西娃,所以口音很相近,鬼子竟然没有发现一点儿破绽。鬼子走后,小战士便回陕西去了。前些年,被救小战士的后代才找到他们,从此两家像亲戚一样,经常走动。

永远的“后死碑”

“后死碑”是一座仅有1米多高的抗日英雄纪念碑,坐落在平陆县洪池乡西关村后的山坡上,这是17路军某部为了纪念当时牺牲在西关村的28名战士所立。

西关村的刘福老人回忆说,“我当时十三、四岁,能记事儿了,当时有10多个战士住在我们家里,一天夜里,他们可能是忽然接到什么紧急任务,后半夜里要出发。临走时,一个年龄稍微长一些的战士叮嘱我妈说,他们走后千万别吹熄油灯――不吉利!因为这些战士和当地老百姓相处得很融洽,我们家人就忐忑不安地一直坐在油灯下等到天亮。”

可是,他们再也没有看到这些战士回来,因为鬼子打到了西关村,村民纷纷上山躲避战火。鬼子被赶走后,这些战士所在的部队清扫战场,把牺牲的战友盛敛入棺,葬在村后向阳的山坡上。“当时棺材不够用,只有10多个,其余的尸体,只能用席子卷起来下葬。”刘福老人回忆说。

“陕西赴山西考察17路军中条山抗战史迹”一行人在“后死碑”前吊唁了抗日先烈。记者看到,石碑上凿刻的烈士事迹字迹已经变得很模糊了。仔细辨认,发现这些来自陕西岐山、宝鸡、山阳、洛南等地的战士,牺牲时都很年轻,最大的年纪仅仅25岁。

遗迹考察报告例4

关键词

统万城 城市形态 城市布局

一 统万城与奢延城、大城之关系

奢延城为西汉上郡奢延县之治所,东汉因之,汉末废。关于汉奢延城与十六国时期赫连勃勃大夏国统万城之关系,北魏郦道元《水经·河水注》云:

“(奢延水)出奢延县西南赤沙阜,东北流……俗因县土,谓之奢延水,又谓之朔方水矣。东北流,迳其故城南,王莽之奢节也。赫连龙升七年,于是水之北,黑水之南,遣将作大匠梁公叱干阿利改筑大城,名曰统万城.蒸土加功,雉堞虽久,崇墉若新。”

根据以上记载,侯仁之教授认为“统万城也正是因汉代的奢延城之旧而‘改筑’的”①。王北辰教授亦持同样的观点,并考证说:“文中既云‘改筑大城’,同时在二水之间又未另记有奢延县城,足证统万城乃汉奢延县城之“改筑”②。另外,上世纪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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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都城内部空间结构及其演变研究”成果。

① 侯仁之:《从红柳河上的古城废墟看毛乌素沙漠的变迁》,《文物》1973年第1期。

② 王北辰:《毛乌素沙地南沿的历史演化》,《中国沙漠》1983年第4期。

年代统万城曾出土了“西部尉印”铜印1枚,方形,桥钮,每边长2.3厘米、高1.8厘米,阴刻印文,篆体,铜印形制与印文典重说明其为汉代文物。有学者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尉,秦官,掌佐守武职甲卒”的记载并结合上引《水经注》之文认为统万城就是由奢延故城改筑而来,并且汉代“上郡西部尉驻奢延城”①。

笔者认为,从《水经注》记载来看,统万城是由汉奢延城改筑而来的,这一点当无庸置疑。不过,在十六国时期,大城之名屡见于史书之中,其与《水经注》中的“改筑大城”之“大城”有无关系呢?《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云:

“(姚兴)以勃勃为持节、安北将军、五原公,配以三交五部鲜卑及杂虏二万余落,镇朔方。时河西鲜卑杜崙献马八千匹于姚兴,济河,至大城,勃勃留之,召其众三万余人伪猎高平川,袭杀没奕千而并其众,众至数万.义熙二年,僭称天王、大单于,赦其境内,建元曰龙升,署置百官。自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也,国称大夏。”

“勃勃又攻兴将金洛生于黄石固,弥姐豪地于我罗城,皆拔之,徙七千余家于大城,以其丞相右地代领幽州牧以镇之。”

“勃勃又攻兴将姚寿都于清水城,寿都奔上圭下,徙其人万六千家于大城。”②

关于赫连夏国境内大城之具体地点,史念海教授考证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东南”③,侯甬坚教授等则认为大致“位于(鄂尔多斯)高原偏南处”,并说“此城与统万城的关系尚不清楚”④。但清人洪亮吉则另有说法,他在所著《十六国疆域志》中考证夏国所置之幽州沿革时云:

“幽州:《晋书·地理志》赫连勃勃僭号子统万,是为夏。置幽州牧于大城。崔鸿《十六国春秋·夏录》河西鲜卑杜客献马八千匹于姚兴,济河,至大城。《晋书·载记》勃勃攻姚兴将金洛生于黄石固,弥姐豪地于我罗城,皆拔之,徙七千余家于大城,以其丞相右地代领幽州牧以镇之。勃勃又攻兴将姚寿都于清水城,寿都奔上邽,徙其人万六千家于大城。郦道元《水经注》赫连龙升七年改筑大城,名曰统万。案此则统万城即大城。勃勃既以幽州牧镇大城,则改筑统万后亦属幽州可知。《晋地志》先言僭号子统万,后言置幽州牧于大城。二语微误。考自统万建后,《夏录》及《载记》不更言及大城,是大城为统万之一证。道元所言真可据矣。”⑤

笔者认为,洪亮吉力主大城即是统万城,论据充足,大致是可信的。郦道元在《水经注》中称当时的奢延城为“故城”,熊会贞解释说:“汉县属上郡.后汉因之,汉末废。在今怀远县西北鄂都斯界内。”⑥实际情况应是东汉以后,奢延县废,但其城仍存,十六国后秦时期为赫连勃勃所据占,名之为大城,后来在龙升七年经改筑扩建更名为统万城。所谓奢延城、大城、统万城三者之间的承袭关系非常清楚,均在一地,只是不同时期的名称而已。另外,《水经注》中的“改筑大城”一语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仅将汉奢延故城(大城)扩大,而极有可能是在故城之西或西部另筑新城。当时的统万城实际上指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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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戴应新执笔):《统万城城址勘测记》,《考古》1981年第3期;戴应新:《大夏统万城考古记》,台湾《故宫学术季刊》1999第17卷第2期。

② 《晋书》卷130《赫连勃勃载记》。

③ 史念海:《十六国时期各割据霸主的人口迁徙(下篇)》,《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2年第4辑。

④ 侯甬坚、周杰、王燕新:《北魏(AD386—534)鄂尔多斯高原的自然一人文景观》,《中国沙漠》2001年第2期。

⑤ 《十六国疆域志》卷16《夏国》。

⑥ 《水经注疏》卷3《河水3》熊会贞按语。

是这个新城,其遗址即今西城。《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云统万城共有四门,“南门曰朝宋,东门曰招魏,西门曰服凉,北门日平朔”,正可在今西城四门遗址找到对应关系。史称统万城“城高十仞,基厚三十步,上广十步,宮墙五仞,其坚可以砺刀斧。台榭高大,飞阁相连,皆雕镂图画,被以绮绣,饰以丹青,穷极文采”①,也只能在现在西城遗址得到充分的印证。考古实测“西城基厚约16米,加上马面长度可达30余米”,“东城基较薄,厚6—12米”;“西城夯层薄,层次绖密,夯打坚实,最为牢固”②,显然与东城非同一期工程。这些都充分说明当时“改筑大城”的主要工程是新修一个内城,亦即现在尚清晰可辨的西城。有人据“西部尉印”铜印是在统万城垣的夯土中发现的,继而断定“这说明筑统万城时,将原奢延城破坏,所以在统万城里完全看不到奢延城的踪迹了一。笔者不大同意这样的观点,如果说是修筑统万城时“将原奢延城破坏”,恐怕也仅限于奢延故地(即大城)的西部或者西城墙,现存的统万城遗址的东城之东、北、南诸墙估计仍是汉奢延城的旧规。

二 统万城的城市形态

关于统万城的城市形态,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认为该城有三重城垣,即整个统万城是由外郭城、东城、西城三部分所组成。三重城垣之说为清道光年间陕西省榆林府怀远县(民国3年更名为横山县)知县何丙勋所首倡,何氏在其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呈给榆林知府徐松的调查报告即《复榆林徐太守松查夏统万城故址禀》(下简称《何氏调查报告》)中称:“其地有土城,周围三重,俱用土筑。渡无定河,西行二里许,进头道城,又西半里,进二道城,又西数十武,进三道城。”④1956年9月,由陕西文物管理委员会、博物馆组织的陕北文物调查征集组对“统万城”进行了初步调查,调查报告中采用了何丙勋三重城垣之说,在俞少逸执笔的报告中称:“‘统万城’遗址,大部分被流沙掩没。城的方位,坐西北向东南(南偏东四十度)。现在比较显著的有内城和二道城;外城遗址据说在内城之北约六里,东南约二里,均尚有一小段。”⑤此说分别将何氏调查报告中头道城、三道城认定为统万城的外城与内城,但对于二道城的性质则未作进一步的说明。1975年至1977年考古学家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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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魏书》卷95《铁弗刘虎传》;《北史》卷93《赫连屈丐传》。

②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戴应新执笔):《统万城城址勘测记》,《考古》1981年第3期。

③ 戴应新:《大夏统万城考古记》,台湾《故宫学术季刊》1999第17卷第2期。

④ 张穆:《蒙古游牧记》卷6《内蒙古伊克昭盟游牧所在》。又,何丙勋的“禀”文亦收于杨江《河套图考·夏州城考》和民国《横山县志》卷4《艺文·杂记》,唯文字稍异,“禀”文中无“其地有土城,周围三重,俱用土筑”之句,但“禀”文之后的“杨江附记”中则明确称“西土地有白土城三层”,为“夏州旧都”。另据侯甬坚新近的研究成果,认为此“禀”文原作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为何氏为答复前任榆林知府李熙龄为修《榆林府志》事的询问“夹单”而专门进行实地踏勘后所作的调查报告(详参侯甬坚:《道光年间夏州城故城(统万城)的调查事由》,载侯甬坚、李令福编:《走向世界的沙漠古都——统万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6月专辑)。但杨江《河套图考·夏州城考》的题目下明确注有“壬寅复李太守夹单”字样,壬寅年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所以笔者估计何氏考察统万城的时间当是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而相关调查报告之最终完成与呈交李知府的时间则要稍晚一些,这可能也是辛丑年(1841)秋李知府镌刻《榆林府志》时未将何氏调查统万城的报告收进去的一个原因。至于道二十五年(1845年)何氏呈给新任榆林知府徐松的调查报告即《复榆林徐太守松查夏统万城故址禀》,很明显是原调查报告即“王寅复李太守夹单”的修改稿,这正是后来形成了不同版本的何氏调查报告的真正原因。

⑤ 陕北文物调查征集组(俞少逸执笔):《统万城遗址调查》,《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10期。

新曾先后三次到现场考察,他在有关调查报告中认为统万城“城址基本上在一个平面上,西北略高.分为外郭城、东城和西城,群众称为头道城、二道城和三道城。外郭城依无定河北岸原边地势,呈西南——东北走向,然后西折,趋向东城北垣,破坏严重,仅留断断续续地几段略高于地面的残迹,轮廓不大清楚。从其断垣走向和城址内瓦砾、骨渣分布范围判断,外郭城面积比东西城略大”①。在后来的论文中,戴应新先生明确说“统万城由外廓城和东西二内城构成多重的城堡工事,由东往西依次为外廓城、东城、西城,即当地人所谓的头道城、二道城与三道城”②。戴氏的观点影响很大,现在学术界普遍采用的就是他的说法。

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新近邓辉等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大比例尺彩红外航空影像判读、历史文献分析和实地考察等研究手段对统万城的城市形态进行了综合研究,初步复原了统万城的城市形态和内部结构,提出了一系列与前人颇有不同的看法。经过将航空影像所显示的情况与何氏调查报告中提到的三道土城比照,邓文推定何氏所说的头道城就是东面的土城,该城应为统万城的外郭城;二道城则是西面的土城,该城应为统万城的内城(或皇城);何氏报告中提及的第三道土城,在影像上反映的不太明显。从航空影像上看,统万城的北部绝无任何古城的踪址,统万城以东、无定河北岸的土墙残基,当属于另外一组建筑,而不是何氏所说的头道城。仔细推敲何氏报告中三个土城的方位与前后顺序,第三道城应该位于西城东墙以西不远,即位于内城(西城)的西半部,应是“统万城的宫城”③。

邓辉等提出的新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张穆《蒙古游牧记》所引何丙勋的调查报告中说“渡无定河,西行二里许,进头道城,又西半里,进二道城,又西数十武,进三道城”④。戴应新先生称统万城“外廓城、东城、西城,即当地人所谓的头道城、二道城与三道城”⑤,但他指认的“外郭城依无定河北岸原边地势,呈西南——东北走向,然后西折,趋向东城北垣”⑥,显然不是何氏说的“渡无定河,西行二里许”见到“头道城”。何氏说头道城“又西半里,进二道城”,这里的“二道城”应该是指现在西城东垣,今实测东城南垣551米、北垣504米,均超过一里,约是何氏所记里数的两倍,但这既可能是何氏记载有错误,也可能与何氏入城路线有关.何氏说二道城“又西数十武,进三道城”,清代一武约为2.5尺,十武为25尺(约8米强),所以邓辉等认为“数十武的距离,则为几十米的样子,即第三道城墙与第二道城墙相距约为几十米”⑦。不过杨江《河套图考·夏州城考》和民国《横山县志》所引何丙勋调查报告异文说从二道城“又一二箭许进三道城”,可见二道城与三道城之间的距离当在100米左右,比邓文推测的数据要大一些。但即使如此,也远远小于东城的东西宽度,这说明戴应新先生将东城与西城比定为何氏所说的二道城与三道城在里数上完全是讲不通的。总体上看来,现在的东城、西城与何氏报告中头道城、二道城、三道城的关系,基本上可采用邓辉等先生的新说(参表1),亦即其分别指的是外郭城、内城和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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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戴应新执笔):《统万城城址勘测记》,《考古》1981年第3期。

② 戴应新:《大夏统万城考古记》,台湾《故宫学术季刊》1999第17卷第2期。

③ 邓辉、夏正楷、琫瑜:《利用彩红外航空影像对统万城的再研究》,《考古》2003年第1期。

④ 杨江《河套图考·夏州城考》和民国《横山县志》卷4《艺文·杂记》所引何丙勋《复榆林徐太守松查夏统万城故址禀》作:“计渡无定河即登彼岸,西行二里许进头道城,又西半里进二道城,又一二箭许进三道城。”

⑤ 戴应新:《大夏统万城考古记》,台湾《故宫学术季刊》1999第17卷第2期。

⑥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戴应新执笔):《统万城城址勘测记》,《考古》1981年第3期。

⑦ 邓辉、夏正楷、琫瑜:《利用彩红外航空影像对统万城的再研究》,《考古》2003年第1期。

三 统万城东城与西城的城垣、马面和城门问题

关于统万城遗址东城与西城的城垣、马面和城门问题,目前所见的有关调查报告记载的数据颇多分歧。

俞少逸在1957年调查报告中称:“二道城在东面存有五六公尺的城址,南面及西北角都尚存有痕迹。其中唯有内城城址最为显著。城址南北长五二七·一公尺,东西长六八·九公尺(北城壁多一曲折,所以北壁的东西长度应当再加上四·三公尺),略成方形”;“(内城)城址一周和城连接的墩台还很多,计东面十一座,西面八座,北面六座,南面十一座。东南北三面的二十八座,都不甚显著,只有西面七座很突出,距城壁稍远,遗址尚高可十公尺上下”①。此报告只提到了统万城“二道城”(即现在通常说的“东城”)东面城垣城墙长度和“内城”(即“西城”)各壁城墙长度与马面的数据,各城城垣资料不全,亦未有各城城门的调查资料。

1975年至1977年间,戴应新曾三次到统万城遗址考察,所以记载的数据更全面和准确一些,他在有关调查报告中称东、西城周长与各垣长度为:“东城,周长2566米,其东垣长737米、西垣774米、南垣551米、北垣504米;西城,周长2470米,其东垣长692米、西垣721米、南垣500米、北垣557米。”报告又称:“西城四面各有城门一道,南门名朝宋门,东门名招魏门,西门名服凉门,北门名平朔门。南、北、东三门俱圮毁仅存基址轮廓,西门瓮城宛然尚存,门道宽3米。东城北垣无门,东垣有一门道,南垣情况不明,西垣则共招魏门与西城交通”;“城址外面加筑马面,由于各垣长度不同,马面有多有少,如西城北垣有马面十座,南垣八座,东城北垣仅七座”②。关于西城的城门与马面,戴应新先生在另外的报告中又补充说:“西城四面各有城门一座,南、东门俱毁圮仅存基址,西门和北门瓮城尚存其轮廓,门道各宽三公尺。城址四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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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陕北文物调查征集组(俞少逸执笔):《统万城遗址调查》,《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10期。

②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戴应新执笔):《统万城城址勘测记》,《考古》1981年第3期。

外加筑马面,西城马面较密,如东西和北垣各有一座,南垣八座。”①

稍事比较就不难发现,俞氏的调查报告与戴氏的调查报告的有关数据出入颇大,如俞氏报告中说“二道城”(东城)东垣长506米,而戴氏记为737米,其间相差竟达231米。统万城的城垣系由艰硬的白土夯筑而成,遗址虽经干余年风雨沧桑,基本保存完好,除东城南垣为流沙所掩蔽外,其余各城垣轮廓基本上都是可以辨识的,前往实地调查应该得出大致略同的数据,而不致于有太大的出入。俞氏的调查资料之所以与后来的调查资料出入较大,据笔者分析主要是方位判断失误所造成的。按俞氏调查报告称统万城遗址是“在无定河的东北岸,城址的东北数里有淖泥河,向东南流入无定河。在城址上环顾四周,西南一带绵延着低平的沙丘,东北则是无边的沙漠”,但现在普遍的看法是认为统万城遗址在无定河的北岸或西北岸。由于方位感的偏差,统万城的东、西二城可能被认为是南、北关系,这从俞氏报告中没有采用东、西城说法并且认为最高的墩台(角楼)在内城西北角(其实是在西南角)②,就可以得到印证。所以俞氏所说的二道城东垣实际上相当于东城的北垣,内城的东、南、西、北诸垣实际上相当于西城的北、东、南、西诸垣。这样经过方位调整后,俞氏报告中有关各城垣长度的调查数据与后来戴氏报告中调查数据之间的出入就要小一些了(参表2)。

应该承认,由于毁圮和风沙掩盖等多种因素,相对于城垣方位和城垣长度来说,统万城的马面数目和城门位置更难准确无误地作出判断。如俞氏报告中说“内城”(西城)北垣马面6座,而戴氏记为10座,相差就十分悬殊。即使按照前述方案,将俞氏报告中说“内城”(西城)的东、南、西、北诸垣调为北、东、南、西诸垣,马面数目仍差异较大。新近邓辉等从航空影像判读出西城的马面数目为:南墙9个、东墙14个、北墙11个、西墙9个③,与戴氏报告的数据相比较,南、东、北三墙分别多1个、4个和1个,而西墙则少1个,其中西墙马面数据差距最大(参表3),如与俞氏报告相比较,则又相差8个,其马面数目竟是后者的2.3倍④。看来统万城的马面数目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勘测。

关于统万城的城门。俞氏调查报告未曾涉及,戴氏调查报告则确认西城有东、南、西、北四门,东城有东、西二门,其中西门与西城共用。各门的具体位置,戴氏在地图中也作了相应的标识(未标东城东门)。据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记载:统万城“罗城东门曰凤阳。本有三门,夷人多尚东,故东向开。”⑤这里所谓的“夷人”未明所指,按北宋前期统万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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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戴应新:《大夏统万城考古记》,台湾《故宫学术季刊》1999第17卷第2期。

② 需翠指出的是,统万城遗址在陕西省靖边县红墩界乡(现已改为镇)白城子村,三面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接界,加之通往统万城的小路颇为曲折而造成的方位感偏差,不少学者在早期的考察过程中也曾将属于陕西省靖边县境的统万城误认为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境内,或将统万城西城遗址西南角的角楼误认成是西北角的角楼。参见侯仁之:《从红柳河上的古城废墟看毛乌素沙漠的变迁》,《文物》1973年第1期;王北辰:《毛乌素沙地南沿的历史演化》,《中国沙漠》1983年第4期;朱士光:《开拓统万城研究新领域的一次考察——记侯仁之教授1964年夏率历史地理考察小组对毛乌素沙漠与统万城的考察》,载侯甬坚、李令福编:《走向世界的沙漠古都——统万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6月专辑;史念海:《黄土高原考察琐记》,《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9年第3辑。

③ 邓辉、夏正楷、琫瑜:《利用彩红外航空影像对统万城的再研究》,《考古》2003年第1期。

④ 上引邓文在注释中称:“由航空影像判读出的马面数目与1957年的考古调查所得数字不尽一致,其中北墙、西墙的数字一致,南墙多出1个,东墙则多出2个。”但实际情况是各墙马面数字均不一致,前氏报告方位修正后的数字也是如此,见表3。

⑤ 《太平寰宇记》卷37《夏州》。

州城)为党项李氏政权所占据,有可能指的就是党项羌人,因赫连勃勃为匈奴族,古人往往以“胡人”相称匈奴人,与西来的党项羌人是有些不同的。如果此说不误的话,则赫连勃勃改筑统万城时,应是将汉奢延城或十六国时期大城的主体部分改造为外郭城即罗城,估计当时的外郭城原有三个城门,除东、西二门,应该还有一个南门,其中西门与内城东门共有,唐末五代宋初之际为了军事防御方面需要,封闭了南门,从而改变了统万城外郭城即今东城的城门布局情况。据《资治通鉴》卷254、《新唐书·党项传》,隋唐之际,原居青海、甘南的党项羌人,因受吐蕃势力之逼,大举内迁,占据夏州一带者号乎夏部,唐末时其首领拓思恭率兵助唐镇压黄巢起义有功,于公元881年被唐僖宗擢为夏州节度使,赐皇姓李氏,封夏国公,管辖夏、绥、银、静、宥五州之地。从此夏州李氏便俨然成为割据一方的藩镇势力。五代时期,夏州城数度被中原政权的军队所围,所以城池的防守任务很重。除西城外,东城也是防御的重点。最近统万城出土的《故大宋定难军管内都指挥使康公墓志铭》就提及墓主康公之祖文义就曾任“东城副兵马使”①,东城南门封闭的时间应以五代时期的可能性最大。目前东城南垣为流沙所掩盖,城垣已不甚清楚,但以后如果认真发掘,或许能找到十六国时期统万城外郭城南门的部分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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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戴应新:《有关党项夏州政权的真实记录——记》,《宁夏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四 统万城宫城的范围与永安殿的位置

前已述及,邓辉等最早提出现在的西城为统万城内城(皇城),而宫城在内城之西半部的说法。按道光年间何丙勋在其调查报告中曾说三道城“北头有白土坡,似系宫殿之基”,邓辉等认为:“航空影像上反映出西城的西半部为一流沙所覆盖的高地,仔细辨认尚可隐隐看出一些规则的城墙痕迹,东侧城门的瓮城遗迹也隐约可辨。从这一片高地东侧到西城的东墙,只有很短的距离,与何氏所言‘数十武’的情况正相合。此处高地,应即何氏所言之第三道城。何氏报告中提到的‘鼓楼’遗迹就位于这处高地的东南面(‘钟楼’遗迹已不可见),而所谓白土坡等宮殿遗迹当覆盖于流沙之下。这个现在被流沙所覆盖的第三城,应该说是赫连勃勃时修筑的统万城宫城。”①邓文认定宫城在西城西半部的另一个理由是史书中有关统万城“西宮”的记载。据《资治通鉴》记载,元嘉三年(426年)“魏主行至君子津,会天暴寒,冰合,戊寅,帅轻骑二万济河袭统万。壬午,冬至,夏主方燕群臣,魏师奄至,上下惊扰。魏主军于黑水,去城三十馀里。夏主出战而败,退走入城。门未及闭,内三郎豆代田帅众乘胜入西宫,焚其西门;宫门闭,代田逾宫垣而出”②。邓文据此认为:“既然称西宮,当位于内城之西,而且此西宫必定紧靠内城城墙,魏兵才有可能乘隙攻进,并且在宫城城门关闭的情况下,越墙而出。”基于这样的认识,邓文在附图中即将宫城绘在西城的西半部的中间偏北处,宫城紧靠西城西墙。这个新说法有一定的学术影响,最近有人就略从其说而发挥之,认为统万城“西城西北部为宫城”③。

然而在笔者看来,邓文关于宫城在内城之西半部的说法大致可从,但宫城具体的位置与范围却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据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记载:统万城“其城南门曰朝宋,北门曰平朔,东门曰招魏,西门曰服凉,其子城在”④。此处的子城就是宮城,可见宮城在西城西门附近当了无疑义。据戴应新执笔的《统万城城址勘测记》中附图所示,西城南、北二门皆在城垣偏东处,东门在东城垣中部,西门在西城垣南段中部,东城东城门未标出。邓文的有关附图与戴文附图相比,西城“南门、西门的位置大体一致,而东门、北门的位置相差较大”⑤,具体地说就是将西城东门确定在东垣中部稍偏北处,北门则确定在北垣中部稍偏西处,东城东门确定在东垣中部稍偏北处,与西城东门、宫城东门呈一条直线。既然邓文与戴氏报告一样认为西城西门是在西垣偏南处,所以宫城应当在西城西南部,并且紧靠西门以及西垣南段与南垣西段才合理一些。

在邓文的附图中,宫城的西垣与西城(内城)西垣共之,没有单独的城垣,东垣位于西城(内城)中部略偏东处,经过其所认定的宫城“东侧城门的瓮城遗迹”,北垣位于西城(内城)北半部居中略偏南的位置,南垣位于西城(内城)南半部居中的位置,鼓楼遗址绘在宫城南垣之南。这样的认定,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偏差。至少邓文附图中所绘的宫城东垣就明显有些偏西了,从其附图中看,宫城东垣距西城(内城)东垣的距离至少在200米以上,远远大于道光年间何丙勋在其调查报告中所说三道城与二道城相距“数十武”(前引邓文释为“约为几十米”,实际可能当在100米左右)之距离。当然,从有关文献记载来推测,邓文附图中所绘的宫城西垣、南垣与北垣位置也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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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邓辉、夏正楷、琫瑜:《利用彩红外航空影像对统万城的再研究》,《考古》2003年第1期。

② 《资治通鉴》卷120。

③ 陕西省古建设计研究所:《统万城遗址保护规划大纲》,载侯甬坚、李令福编:《走向世界的沙漠古都——统万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6月专辑。

④ 《太平寰宇记》卷37《夏州》。

⑤ 邓辉、夏正楷、琫瑜:《利用彩红外航空影像对统万城的再研究》“附记”,《考古》2003年第1期。

其实,统万城宫城的位置、四垣之范围乃至整个内城的建筑布局情况,看来仅凭彩红外航空影像来复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应当从历史文献中再发掘更多的信息并结合考古建筑遗址进行准确的判断.真兴元年(419年)统万城“宫殿大成”,赫连勃勃刻石城南,颂其功德,石刻今已不存,但由秘书监胡义周所作的颂文则收于《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之中,颂文云:

“……乃远惟周文,启经始之基;近详山川,究形胜之地,遂营起都城,开建京邑。背名山而面洪流,左河津而右重塞。高隅隐日,崇墉际云,石郭天池,周绵千里。其为独守之形,险绝之状,固已远迈于咸阳,超美于周洛。若乃广五郊之义,尊七庙之制,崇左社之规,建右稷之礼,御太一以缮明堂,模帝座而营路寝,阁阖披霄而山亭,象魏排虚而岳峙,华林灵沼,崇台秘室,通房连阁,驰道苑囿……营离宫于露寝之南,起别殿于永安之北。高构千寻,崇基万仞……温宫胶葛,凉殿峥嶸……崇台霄峙,秀阔云亭。千榭连隅,万阁接屏。晃若晨曦,昭若列星。离宫既作,别宇云施。爰构崇明,仰准乾仪。悬甍风阅,飞轩云垂。温室嵯峨,层城参差……义高灵台,美隆未央……”

上引胡义周颂文不无文学上的夸大之辞,但所述基本史实当多有所本。颂文涉及统万城的地理位置与周围形胜,城垣规模与形制,但更多的则是对宫室建筑、离宮别宇、池沼园林的生动描述。颂文中提及许多统万城建筑实体名称,如社、稷、明堂、路寝、永安(殿)、离宫、别殿、温宮、凉殿等等,大致都可以推测其具体位置。当然要推测这些建筑的位置,关键还是要正确理解颂文中的“美隆未央”一语。按《晋书·赫连勃勃载记》史臣的赞文曾称赫连勃勃“遂乃法玄象以开宮’拟神京而建社,窃先王之徽号,备中国之礼容”。这里的所谓“神京”,当是指赫连勃勃致北凉主沮渠蒙逊盟书所说的“二都神京”①,亦即长安和洛阳。当然,赫连勃勃起事前后主要是与后秦打交道,后来还攻占后秦都城长安,对长安的情况比较熟悉而且相当羡慕②,而洛阳时已属于北魏,勃勃未曾去过,对其都城形制并不清楚,所以所谓“遂乃法玄象以开宫,拟神京而建社”当主要是参照汉长安城即后秦长安城模式营建自己的都城与宫室,胡义周颂文中的“美隆末央”一语也透露出赫连勃勃模长安城建都而又欲在某些方面超过之的初衷。

众所周知,汉长安城内宫室颇多,未央宮在城东南,为汉帝之正宫;长乐宫在城东南,主要是后妃所居。除未央、长乐两大宮殿群之外,未央宫北又有桂宫和北宫,长乐宫北又有明光宫,皆属别殿性质。东汉迁都洛阳之后,长安宫室建筑多有损毁,但城内主要宮殿基础仍在,十六国时各割据政权也不同程度地整修过宫室建筑,如刘曜以长安为都时,曾建光世殿和紫光殿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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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晋书》卷130《赫连勃勃载记》。

② 据《晋书》卷130《赫连勃勃载记》,勃勃攻下长安以后,即帝位于灞上,颇慕“长安累帝旧都,有山河四塞之故”,时群臣劝都长安,但他担心北魏进攻北京统万城,遂还都统万城,而于长安置南台(相当于陪都),留长子璝领南台尚书事以镇之。另据《太平御览》卷127《偏霸部11》引崔鸿《十六国春秋·夏录》,赫连勃勃于真兴二年(410)十月“起冲天台于统万城南山,欲登之以望长安”。其对长安之向往由此可见一斑。

③ 《晋书》卷103《刘曜载记》。

后赵石虎曾城长安未央宫①。前秦苻健时长安城内有“小城”,又有太极前殿、东宫、东掖门和端门②,后秦姚兴时有太极前殿、西宮、武库、东宫③.据史念海教授研究,前秦时的太极前殿“应在未央宫中”,“所谓东宫当指长乐宫而言,东掖门也应是未央宫的东阙”,后秦时的武库“极有可能就是汉时武库旧址”,“姚兴时的西宫和东宫当是当时未央宫和长乐宫。西宫和东宫的名称当是其时俗称,随其方位所在而赋予以普通称谓”④。凑巧的是,赫连勃勃的统万城中也有西宫之名,这很明显是借鉴了后秦未央宫的命名原则,笔者前文推定此宫在统万城西南部,看来还是相当可信的。

正因为统万城的主要宫殿位于内城西南部,所以尽管该城四隅皆有高大的角楼,四面城垣密设马面,但现在统万城西城遗址中唯西南隅角楼最为高大壮观,南墙9个马面规模最大(估计即《水经·河水注》中所说的“九堞楼”),保存也最完好,这显然是为了加强宫城的防御而进行的特殊安排。根据考古发掘资料,汉长安城未央宮宫城四角修建了角楼,但“从勘探了解到只有西南角楼基址保存尚好”,角楼基址位于今西安市未央区三桥镇车刘村北,其西南两侧为汉长安城的西南二城墙,角楼基址夯筑,平面呈曲尺形⑤。汉长安城未央宫宮城唯西南角楼基址保存完好的原因考古工作未作过多的说明,依笔者意见,这应当与原来宫城西南角楼比其它角楼更为高大坚固不无关系。赫连勃勃的统万城四隅角楼中以西南角楼最为高大,当是模拟了汉长安城的做法。另外,紧邻统万城西城(内城)西南角楼的南垣的两个马面不仅非常高大壮观,而且皆有竖坑,其中WSD1号马面竖坑中曾出土大量粮秣柴草和石英质滚圆石球⑥,兼有军事仓库性质,这样的独特设计当然也是出于重点防守宮城的需要。

要比较客观地确定统万城宫城四垣之位置与范围,确定永安殿(永安台)的具体位置实是关键的一环。

从语句文辞上分析,胡义周在颂文中提到的路寝与永安(殿)当是一回事。路寝之名始见于《诗·鲁颂·閟宫》:“路寝孔硕。”《毛传》:“路寝,正寝也。”《礼记·玉藻》说祭祀:“君日出而视之,退适路寝以清听政。”可见路寝是帝王正殿所在。史载,真兴六年(424年)八月赫连勃勃.临终之际,“升永安殿,召群臣属以后事,薨于永安殿”,而勃勃死后,其第三子昌“即位于永安台”⑦,这可从历史文献上证明永安殿确实就是当时统万城中的路寝。今统万城西城南部中央有高大的台基遗址,为城内最高之建筑遗址,应当就是当时西宫正殿即路寝(永安殿、永安台)所在。新近考古工作者已对此台基遗址进行了初步发掘,台基“为长方形,东西长,南北窄,夯土南缘与西城南垣基本保持平行,结构与西南隅台相同,即平面呈‘井’字形,相对独立的夯土块组成庞大的夯土台,夯土块之间自基础而上有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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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晋书》卷106《石季龙载记》。

② 《晋书》卷112《苻健载记》。

③ 《晋书》卷107《姚兴载记》。

④ 史念海、史先智:《说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长安城中的小城、子城和皇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1辑。

⑤ 刘庆柱、李毓芳:《汉长安城》,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51页.

⑥ 戴应新:《大夏统万城考古记》,台湾《故宫学术季刊》1999第17卷第2期。

⑦ 《太平御览》卷127《偏霸部11》引崔鸿《十六国春秋·夏录》。

的缝隙,平夯。夯土台周围有厚25厘米左右的踩踏面,之下即为原始沙层。自踩踏面而上,现存夯土台高近19米①。从现存遗址的形态与考古发掘的情况来看,将此台基断定为永安殿(台)遗址还是比较可信的.考古工作者通过发掘,“发现永安台大部已坍塌,坍塌后残留下人们生活的遗迹,如井、灰坑、柱洞、灶坑等。从地层中出上的遗物分析,永安台大面积坍塌在宋代以前”②。从相对位置来分析,清道光年间何丙勋在其调查报告中所描述三道城内南面西隅的“钟楼”遗址当即是这个已经大面积坍塌的永安台遗址。

至于邓辉等著文中所说“航空影像上反映出西城的西半部为一流沙所覆盖的高地,仔细辨认尚可隐隐看出一些规则的城墙痕迹,东侧城门的瓮城遗迹也隐约可辨”云云是颇值商榷的。中国古代很少有在宫城城门设置瓮城的,统万城内城(西城)高大坚固,角楼山峙,马面如林,而宫城甚小,哪里有再筑瓮城的必要性呢?邓文在航空影像上辨认出的所谓“瓮城遗迹”,其实可能正是当时统万城别殿的宮垣遗迹而已(详后)。

统万城实际上是模仿汉长安城而修筑的,宫城位于内城西南部.汉长安城的未央、长乐诸宫城四面皆有完整的城墙,紧邻大城的宫城诸垣与大城城垣之间是有一定宽度的顺城街道相隔开的,这样的布局完全是出于宫城自身防卫的需要③,统万城的宫城估计亦是如此,其宫城应当有其独立的四垣。永安殿(台)为赫连勃勃之路寝(正寝),类似于汉长安城未央宮之前殿,自应在宫城之中。所以可以推测当时宮城的东垣应在现在台基遗址之东,南垣应在台基遗址之南,紧临西城(内城)之南城墙,西垣应紧临西城(内城)之西城墙,至于其北垣的位置应大致在西城(内城)之中部,而不至于如邓文附图中所绘的那样过于偏北。整个宫城估计呈正方形的形态,如汉长安城未央宫一样,但规模较小,边长估计300—350米左右。

关于宫城的城门设置情况,也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前引邓文附图中将宫城绘在内城西半部,只有东、南、北三面墙垣,西垣与内城西垣共有,宫城西垣无门,东垣中间稍偏北处开有一门。据《资治通鉴》卷120所记,元嘉三年(426年)夏魏之战的战况是:“夏主出战而败,退走入城。门未及闭,内三郎豆代田帅众乘胜入西宮,焚其西门;宮门闭,代田逾宫垣而出。”可知当时的宮城确实是有西城垣的。宫城四垣之中至少有一个“西门”,是临近内城西门的,至于其东、南、北三垣城门设置情况不明,如依汉长安城未央宫的情况来推测可能也各设有一门。

历史文献中记载统万城“城高十仞,基厚三十步,上广十步,宫墙五仞,其坚可以砺刀斧”④。有人据此推测:“若一仞以八尺计,一步以六尺计,则内城墙高约26.7米,墙基厚60米,墙顶厚20米,宫墙则高约13.3米。”⑤考古实测“西城基厚约16米,加上马面长度可达30余米”,“东城基较薄,厚6—12米”⑥,与文献记载出入较大。但宫城墙的高度只有内城的一半,这大概是比较可信的。当时宫城之城墙高度只有内城的一半,墙基、城墙规模自然都要小许多,这应是宫城遗迹保存不多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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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邢福来:《统万城遗址考古发掘的新收获》,载侯甬坚、李令福编:《走向世界的沙漠古都——统万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6月专辑。

② 邢福来:《统万城遗址考古发掘的新收获》。

③ 隋唐长安城的宫城、皇城和外郭城虽共有北垣,但城北为禁苑,常人不得随意出入,宫城的防卫亦是相当周密的。

④ 《魏书》卷95《铁弗刘虎传》;《北史》卷93《赫连屈丐传》。

⑤ 邓辉、夏正楷、王琫瑜:《利用彩红外航空影像对统万城的再研究》“附记”,《考古》2003年第1期。

⑥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戴应新执笔):《统万城城址勘测记》,《考古》1981年第3期。

五 统万城内城(西城)的其它宫室与苑囿布局

与汉长安城实行多宫制一样,大夏国的统万城也是多宫制,除位于内城西南部正宫即西宫而外,还有其它宫室建筑。《资治通鉴》卷120记有西宫之名,当暗示统万城还应有一个东宫存在。汉长安城之未央宫和长乐宫在前后秦时期分别为西宫和东宫,统万城的西宫和东宫是模拟汉长安宫室制度而来的。统万城的东宫不见于史书记载,但却从考古发现中可以得到确证。另外,胡义周所作的颂文中也曾提到“营离宫于露寝之南,起别殿于永安之北”,其中的“离宫”与“别殿”也均已找到遗址。

前引戴氏调查报告中认为,可明确断定为宫殿遗址的有两处,一处是“在西城东门内偏南,距东垣21米。门向南开,有砖砌台阶。土夯围墙长80米、宽64米、厚0.8米”,“该殿址西距楼观台基不远,遗物堆积不如那里丰富,又不在中轴线上,可能是主体宫殿的附属建筑”;另一处是“在东城东部稍偏北,比周围地面高出两米。1977年春,大队深翻土地,拖拉机在此处犁出方形石础数十个以及瓷高足杯、碗、开元通宝钱等.勘测中,我们又在这里发现壁画多块,确知其为宫殿基址而标入图中”。此外,有一“台基在西城南部正中,平面长方形,旁有一井。台身四周的壁面上有不少粗大椽孔,周围地面遍布瓦砾,台基后面和左侧沙丘之下,经钻探也发现有很厚的瓦砾层,似为大型建筑宫殿的遗迹。台基可能是位于宮殿前面楼观建筑的基座”①。这里东城的宮殿遗址的确定有些牵强,笔者怀疑是汉奢延城、十六国大城(幽州)治所以及后来统万城官署区所在地.至于“西城东门内偏南”处的宫殿遗址,可能确实存在,应当就是统万城的东宫所在。“西城南部正中”的台基最有可能就是史书中所谓的“西宫”所在。至于戴氏调查报告中所说的台基后面“似为大型建筑宫殿的遗迹”者,当即道光年间何丙勋报告中说的三道城内北头的“白土坡”,则可能是统万城的一个“别殿”遗址。汉长安城内西南部的未央宫和东南部的长乐宫在前后秦时期分别为西宫和东宫,汉长安城未央宫之北还有北宫、桂宫等宫殿建筑,很明显,统万城的西宫、东宫以及西宫之北的别殿均是模拟汉长安宫室制度而营建的。史载元嘉四年(427年)北魏攻占统万城后,曾“获夏王、公、卿、将、校及诸母、后妃、姊妹、宫人以万数,马三十馀万匹,牛羊数千万头,府库珍宝、车旗、器物不可胜计”②,夏王之诸母、后妃、姊妹等估计就居住在东宫之内。考古工作者在统万城西城东南角所发现的宫殿遗址估计只是当时东宫正殿的遗址,整个宫城的范围可能还要稍大一些,但其总体规模要比西宫小许多。从现存宫殿遗址的情况来推测,其形态则有可能是东西略窄、南北略长的长方形。其开门情况,依照西宫宫门与内城城门的相对关系,估计当至少有一个南门,近内城南门,以便出入。至于西宮之北的别殿,估计是当时内城北部苑囿区内具有别宫性质的宮殿,规模不大,形制不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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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戴应新执笔):《统万城城址勘测记》,《考古》1981年第3期。

② 《资治通鉴》卷120。

胡义周提到“离宫”是在“露寝之南”,但西城台基遗址之南不远处即为南垣,其间再营宫殿的空间不大。按古代之帝王“离宫”往往修筑于宫城之外,所以估计这个“离宫”当在西城以南的无定河岸边。据考古调查,有一“宫殿遗址在无定河南的二条支流之间台地上,白色夯土基址范围很大,约二×一公尺,南、北部各有一土丘如坟冢。亦夯筑,直径各约四公尺,上有唐代穿凿的坟墓多处。夯土范围结合文献记载,可知这里就是‘离宫’的遗址。高起的圆丘状夯土堆,当是建筑物的基址”①。除离宫、别殿之外,前引胡义周的颂文中提到当时统万城的内城中还有有社、稷、温宫、凉殿、苑囿等。其中温宫、凉殿等应当是当时西宫内的建筑,其遗迹均应在统万城西南部去寻求,前引戴氏调查报告中称西城台基的左侧(即东侧?)也“似为大型建筑宫殿的遗迹”,是否与温宫、凉殿有关,尚有待进一步研究。古代都城中的社、稷一般都在都城之南部,统万城的的社、稷自然也应在西城(内城)的南半部尤其是台基遗址的左右前方去寻找。

覆实而论,邓辉等最大贡献是从航空影像上辨识出了统万城护城河和城内渠道的遗迹。邓文称:“大比例尺的航空影像上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在内城的西北角和西南角,均残留有宽大的护城河遗迹。此外,还可以从影像上看出城内有开渠引水的迹象。从航空影像和地形上推测,城内的渠水可能是由西北角角楼南侧的护城河流进城来,河水入城后向东南流,经过宮城东侧向南,再转为东南流,最后从东南角角楼的北侧流入外郭城。”“城内西侧的护城河可能正是利用了某段古河道修建而成,而内城北面的古河道很可能就是早期统万城内城的主要水源之一。古河道较为丰沛的水源为城市居民和日常生活及宫廷苑囿提供了必需的水源”②。统万城护城河和城内渠道的发现,使胡义周颂文中所说的“石郭天池”、“华林灵沼”、“驰道苑囿”就有了着落。显而易见,这里所谓的“石郭”指的就是统万城的城墙,而“天池”指的就是护城河。2002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的工作者已经找到了统万城的西城外侧的护城河(壕)遗迹并进行了发掘钻探③。至于统万城的池沼苑囿,从城内渠道的流向来分析,当主要位于内城的北部。西汉时期皇家园林上林苑在长安城西南,后秦时上林苑早已废弃,姚兴曾在长安城北、渭河南岸另起逍遥园,园内有藕池,“池中台观,莲荷被蒲,秀实可玩”④,园中又有澄玄堂、西明阁等建筑,为西域高僧鸠摩罗什说法译经之处⑤。赫连勃勃统万城的池沼苑囿布局,大约是借鉴了后秦时的制度,只不过是将池沼苑囿安排在内城之内而已。

目前关于东城的考古发掘尚不充分,东城为外郭城性质,居民区当占了较大的比重,与西城主要为宫殿和苑囿区的情况多所不同。目前仅可推测,东城东部偏北部有一官署区存在,居民区估计主要是在该城的西部及南部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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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戴应新:《大夏统万城考古记》,台湾《故宫学术季刊》1999第17卷第2期。

② 邓辉、夏正楷、王琫瑜:《利用彩红外航空影像对统万城的再研究》,《考古》2003年第1期。

遗迹考察报告例5

中国现阶段提出的微痕考古,是把西方石器微痕分析技术(use-wearanalysis)和埋藏学中的表面改造痕迹(surfacemodificationmarks)研究融合在一起,新形成的一个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较深、学术意义更强的特色研究领域,其对考古学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该论文还使用微痕考古的观念,对中国史前人类人工痕迹现象进行了研究性总结,认为人类自古以来的行为痕迹可以分为经济生产性痕迹和文化意识性痕迹两大类。经济生产性痕迹指人类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经济生产时产生的各种痕迹,如制造石器时在石质原料表面产生的各种片疤和使用石器获取肉食资源时在骨骼表面产生的砍砸、切割痕迹等;而文化意识性痕迹是指人类不是出于直接的经济生产性目的,而是在体现思维、意识领域方面特殊行为过程意制造的痕迹。这类痕迹在经过人类初期对自身行为、工具、痕迹现象进行观察和认识,并经过对生存环境、生活阅历的提炼后,逐步萌生出记号、符号、图画、文字及其他艺术品等。按目前的考古发现,中国已知最早的经济生产性痕迹距今约200万年,如安徽繁昌人字洞发现的骨制品等。而世界上已知最早的文化意识性痕迹,是在距今12万年左右才产生,最早作品是重庆市奉节县兴隆洞遗址出土的在剑齿象门齿化石上出现的刻划图案。中国文化意识性痕迹的发展规律是:该类痕迹最早是通过线条刻划来表现的,其刻划内容主要是植物、动物等自然环境性主题。在旧石器时代晚期,除了刻划类的文化意识性痕迹外,新出现了钻孔和磨制类的文化意识性痕迹。新石器时代,在刻划类痕迹基础上衍生出描绘类痕迹。痕迹线条不再是以直线条为主,而是以多种写生性和几何形图案为主,表现主题也演变为以人及与人相关的世界观为主。新石器时代晚期,在刻划记号、符号的基础上,开始萌生最初的汉字初文。中国人类是由最初的简单刻划,开始逐步走向文字文明时代的。中国古人类从线条刻划到创造出文字文明,这个时代大约经过了12万年或更久。

正是在这种理念的基础上,该团队由武仙竹教授领衔,与国内其它同仁一起,通过微痕考古的新方法、新手段,在长江中上游区域考古,尤其是在位处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三峡区域考古中,取得了较为重要的成果,出版了一批重要的关于三峡区域考古的学术著作,并在《科学通报》、《人类学学报》、《第四纪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一批颇具价值的学术论文。例如近期在《湖北郧西黄龙洞更新世晚期古人类遗址》[2]中,他们利用微痕考古方法,分析了遗址出土石制品的制作、加工与使用痕迹,研究了该遗址的石器特征及其与中国传统石器文化的关系,指出位处我国中、西部的秦巴山区,在距今约10万年期间,生存着与现代人体质特征一样的古人类,这些古人类的石器文化既有中国南方石器工业的特征,也有中国北方石器工业的特征,反映着当时中国境内古人类存在有较普遍的文化交流现象。在《郧西人遗址洞穴发育与埋藏环境的初步观察》[3]中,则从洞穴发育、地层堆积与人类遗迹等微观现象方面,解释了古人类遗址的古环境与埋藏过程。在《湖北官庄坪遗址动物遗骸研究报告》[4]中,根据墓葬中出土动物遗骸的生长特征与人工处理微痕,研究出三峡新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中随葬有与人类亲密接触、具特殊关系的大熊猫。这一研究成果不仅显示三峡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生存有大熊猫,为大熊猫演化和生存环境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同时也揭示了三峡古居民有使用大熊猫随葬的现象,并指出这种葬俗目前在世界上还是唯一的。

通过大量的田野考古研究和科学实验,该研究团队除了在微痕考古的学科内涵、特点及其方法论上提出了自己的认识与看法,由此对该学科领域的内在规定性及学科理念进行了理论上有益的探索外,同时在微痕考古实践中,无论在技术方法和研究结果方面,都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譬如,从遗址里发掘出土的骨化石表面痕迹中提取人类行为模式、埋藏学现象和其他动物对骨骼(化石)的利用等研究信息,是世界范围内史前考古研究中的热点。然而,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此领域的研究只能使用肉眼裸视观察和光学显微观察等技术进行分析。这些分析方法在微痕性质和鉴定标准、微痕数据提取、研究结果交流等方面,均存在有很大限制性。面对这种国际考古界普遍感到困难的技术难题,该团队探索研究出使用三维数字模型和正投影等值线分析技术,对骨化石表面痕迹现象进行分析研究的方法。该方法改变了以前只能对痕迹进行平面、静态观察分析的局限,能够在立体、动态的角度观察痕迹特征,并且能够准确提取需要研究的各种痕迹数据,在研究结果的交流等方面也更加方便、准确。这一技术难关的突破,使微痕考古在研究技术和方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该团队也正是通过这种先进技术和方法的使用,在湖北省郧西县白龙洞古人类遗址骨化石表面痕迹研究中取得了重要成果。[5]该项研究确认了白龙洞遗址骨化石表面保存有人工工具制造痕迹、屠宰切割痕迹、动物踩踏痕迹、食肉类和啮齿类动物啃咬痕迹等。其中动物踩踏痕迹,是国内第一次对该类痕迹性质进行确认。它显示当人类猎获的动物骨骼曝露在洞穴地表面时,其他动物也曾经在洞穴内居住或活动过。古人类当时并没有对白龙洞这一天然居址长期占有,从而对认识古人类对白龙洞洞穴居址的利用、古人类行为模式和遗址埋藏过程等提供了可靠证据。而对该遗址屠宰分割性痕迹研究中,则从动物肢梢骨的趾骨部位上,发现人类当时已掌握对捕获动物从肢梢骨进行毛皮剥离的技术。这种技术以前最早发现在法国南部中更新世晚期的Lazaret遗址(距今约40-50万年),而白龙洞遗址的发现,则反映中国古人类在中更新世早期(距今约70万年)已掌握、使用了该门专业技术。中国古人类是在中更新世早期已采用了对动物肉食先剥皮、后食用的行为模式,白龙洞古人类是目前已知在世界上最早告别“茹毛饮血”(食用带毛皮的肉类)生活方式的人类。长江三峡地区位于青藏高原东缘,山川瑰丽,自然环境优越,自古是多种野生动物麇集的地方。根据该地区动物遗存研究人类对动物资源的利用、人类与野生动物的关系等,是考古学界视为理想的地方。重庆师范大学科技微痕考古实验室在该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果。如在三峡南缘湖南花垣杨二洞考察中(与重庆秀山县交界处),从洞穴里的微观沉积现象中,发现了很多小哺乳动物化石,其中有小家鼠、褐家鼠两种动物,时代属于更新世晚期。小家鼠、褐家鼠是世界上现存分布最广的鼠类,动物学界认为它们起源于中国,随着人类活动逐步分布到世界各地(与人类伴栖)。现在它们与人类生活关系非常密切,其中科学实验动物小白鼠、大白鼠,分别是小家鼠、褐家鼠的人工培育种。但是,这两种动物到底在什么时候发源、从什么地方向什么地方迁徙、迁徙时代及路线如何,因材料较少,学术界此前一直没有进行专门研究。该实验室考古人员以杨二洞的发现材料为基础,结合我国以前发现的所有相关材料,研究总结出小家鼠、褐家鼠都是在中国中更新世晚期开始出现,其中小家鼠发源于我国东北,晚更新世开始繁盛起来,向华北和我国南方扩散;而褐家鼠也是在中更新世晚期出现,但它是发源于长江下游,晚更新世开始繁盛后分别向华北、华南广为扩散。[6]这一利用三峡小哺乳动物材料进行的研究,第一次在学术界公布了现今与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两种鼠类的发源与演化过程。

重庆师范大学科技微痕考古研究团队,在我国考古学前辈及同仁的帮助、支持下,站在学科前沿,探索使用先进研究技术和方法,在三峡区域动物及旧石器考古中,在微痕考古研究领域内,正不断取得在该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我们殷切希望,通过不断探索与努力,该研究团队能在这一新兴学术领城中取得更大成绩。(本文作者:李禹阶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遗迹考察报告例6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65年在华沙(波兰)成立,它由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士组成,是古迹遗址保护和修复领域方面惟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官方咨询机构,通过派遣世界遗产专员并辅以国际秘书处的工作对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古迹遗址进行专业评估,并参与世界遗产公约的贯彻落实。

孙福喜说:“我国于1993年加入该组织,并成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于2005年10月在中国西安成功地召开后,有关人士提出了在西安设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保护中心的设想。提议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陕西省、西安市政府部门以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于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于2006年10月20日,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纪念《西安宣言》发表一周年时揭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正式成立。”

西安国际保护中心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全球范围内的保护规划、研究、培训中心,是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基地,也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培训基地。它的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管理与技术人员培训、文物保护项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咨询服务等。 作为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业务中心,西安国际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总结全球古迹遗址保护的工作经验,树立示范;负责培训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人才;负责组织、协调地区性文化遗产保护合作项目;负责组织地区性文物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为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科学委员会和会员提供服务;负责联络、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会员进行学术考察、交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协助全世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会员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出版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专业书籍和刊物;负责建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档案资料中心;完成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谈到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保护中心在中国设立的意义时,孙福喜这样说:“西安国际保护中心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全世界设立的惟一的业务中心,也是西安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国际组织。”

遗迹考察报告例7

新中国建立以来,随着中国考古学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过三部总结性的考古学著作,总结了全国考古工作者在各时期主要的发掘和研究成果:第一部是《新中国的考古收获》,第二部是《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三部是《中国考古学》多卷本。从总体上看,这三部著作一部比一部全面、系统,内容一部比一部丰富,水平一部比一部提高。其中,《中国考古学》多卷本的出版,是中国考古学体系基本形成的标志之一。例如《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1],以考古学文化为主体,对每个文化的发现与研究简史、分布区域与重点遗址、文化特征、分区与文化类型、年代与分期、聚落与建筑、经济生活、文化与艺术、信仰与习俗、葬制与葬俗、社会发展状况、与其它考古学文化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综述,既论述了文化特征和类型,又论述了各文化之间的关系,既论述了经济基础,又论述了上层建筑,既客观地报道了考古界的各种见解,又提出了编著者自己倾向性的看法。尤其要指出的是,该卷总结了考古界近年来兴起的研究聚落和城址的新成果,充分地体现了目前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学术价值颇高,是中国考古学研究领域当中的优秀著作之一,在今后较长时期内,对新石器时代考古的发掘和研究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下面以考古学理论为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地评论《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同时谈谈我对考古学研究中三个问题的亲身感受和看法。

一、文化性质及各文化之间的关系

对考古学文化的性质及各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是考古学研究的基本功。《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四章第一节将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统称为“仰韶文化群”是恰当的,因为广义的仰韶文化已经成为时代的名称或文化群的名称,它实际上包含若干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其中,“典型仰韶文化”包含半坡文化、庙底沟文化、西王村文化,编著者明确地指出这三种文化相对年代的早晚,庙底沟文化晚于半坡文化,早于西王村文化,三者之间“具有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此外,在“仰韶文化群”当中,除“典型仰韶文化”之外,还有后岗一期文化、大司空文化、大河村文化、下王岗(一、二、三期)文化。这样将仰韶文化群内部划分为若干文化,与过去笼统地称为仰韶文化相比,各文化之间的关系显示得更加清晰了,考古界多年来争论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与“庙底沟类型”究竟谁早谁晚、二者有无承袭关系的问题,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鄂西地区存在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这是考古界的共识。1973年,长江流域第二期文物考古干部训练班在湖北宜都县(今宜都市)红花套遗址进行发掘实习,石兴邦先生任总辅导,我是辅导员之一,我看到该遗址的屈家岭文化层叠压在大溪文化层之上。1975年秋冬,我又在该遗址发掘了7个探方(T110-T116),再次看到屈家岭文化层叠压在大溪文化层之上。1979年,我根据红花套遗址两个文化的地层叠压关系,发表了《试论大溪文化与屈家岭文化、仰韶文化的关系》一文[2],提出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是本地区两个先后相承接的文化”,在考古界引起一场热烈讨论,有学者提出这两个文化是起源于不同地域的两个相互平行发展和同时存在的原始文化[3]。《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在第五章第一节论及屈家岭文化与大溪文化的关系问题:“两种观点进行了长期的争论,至今仍未取得一致意见。不过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前一种观点,……多数学者主张大溪文化发展成屈家岭文化。”有的学者不同意大溪文化发展成屈家岭文化的观点,主要理由是鄂西地区的屈家岭文化晚期地层叠压在大溪文化晚期地层之上,二者之间缺少屈家岭文化早期地层。《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五章指出:1989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第三次发掘了屈家岭遗址,其重要收获之一是在该遗址下层发现了屈家岭第一期遗存,被称之为“前屈家岭文化”[4]。实际上,所谓前屈家岭文化就是大溪文化的晚期,相当于关庙山第四期遗存,对此,有研究者作了确切论证[5]。这就为屈家岭文化直接渊源于大溪文化的关系问题,又一次提出了可靠的证据。在屈家岭遗址本身,屈家岭文化早期地层叠压在大溪文化晚期地层之上,两个文化之间没有缺环,这个问题的争论目前暂时可以告一段落。

黄河上游地区的马家窑文化(前3980年-前2032年),早、中期与晚期之间,文化面貌上发生了较大变化。《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四章第三节将马家窑文化早期(石岭下类型)、中期(马家窑类型)遗存纳入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第六章第四节将马家窑文化晚期(半山类型和马厂类型)遗存纳入新石器时代末期(铜石并用时代)文化。将马家窑文化分为两个发展阶段是恰当的。

二、红烧土房屋和窑洞式房屋

对出土的房址进行研究是考古学的专题研究之一,被称为“建筑考古学”[6]。本文只涉及其中的红烧土房屋和窑洞式房屋,二者建筑形式不同,工程做法各异。

(一)红烧土房屋的建筑形式和工程做法

红烧土房屋起源于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三章第三节提到皂市下层文化胡家屋场遗址[7]“发现有房基两处,保存有残破硬土居住面和柱洞、红烧土层等遗迹。居住面含有大量细砂粒、碎石屑和陶末,其下铺垫红烧土。”皂市下层文化的绝对年代大约在公元前5900年至前5500年之间。

到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在大溪文化遗址中发现了许多红烧土房址。1973年秋,长江流域第二期文物考古干部训练班在红花套遗址发掘的F111,是大溪文化晚期的长方形地面式红烧土房址,有条形墙基,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东墙基南部有小门,门坎之外有门道,北墙基中部有大门,门道北端有红烧土门坎。

1979年秋,我在枝江县(今枝江市)关庙山遗址发掘T51、T52④AF9之后,发现了大量红烧土块堆积,似从墙壁或屋面上倒塌下来的,估计堆积下面还有房址。于是对红烧土块逐块加以清理,凡是块较大、形状较规整的,或留有木、竹、茅草、绳索等痕迹的都编号登记,写明出土于探方内的具置,暂时存放在探方边缘。清理之后,果然发现房址T51、T52④BF22[8],这是一座门朝西的方形地面式红烧土房址,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屋内以隔墙为界分为东西两间,西间是厅,东间是卧室。屋内有圆形柱坑16个,柱坑内树立木柱支撑屋顶,其中有两个柱坑分别位于火塘东西两侧,柱坑内树立木柱支撑正脊。北墙西段整体倒塌在散水上,经测量墙高175厘米,西墙南北两段都整体倒塌在散水上略向外闪出,墙高也是175厘米。北墙与西墙相邻,据此断定F22的外墙四壁等高,屋顶应有一条正脊、四条戗脊,呈四面坡。此时将暂时存放在探方边缘的红烧土块逐块与F22的各部位加以对照,确定红烧土块出土于F22的具置。将这些红烧土块运回室内后,逐块经过仔细观察、绘图、做成卡片,发现F22外墙的墙头朝屋内一面有二层台,墙体内外两面都有护墙抹面,朝屋内的抹面上粉刷黄泥浆多层,墙体、抹面和黄泥浆都经过烧烤;出土于西南散水上面的屋面红烧土块,其下面留有排列较稀疏的竹椽、木椽痕迹,椽间空当中有茅草痕迹;还有出土于火塘附近的正脊红烧土块。

1980年秋,武汉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78级学生在关庙山遗址实习,在T76④B层发现大量红烧土块堆积,依照上述方法,在红烧土堆积之下清理出一座长方形地面式红烧土房址T76④BF30。屋内有三个方形火塘,在南北向的中轴线上排列成行。F30的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门朝东,门外有一级用红烧土块砌成的台阶。将这些红烧土块运回室内整理后,发现F30外墙的墙头是平齐的,无二层台,墙体朝外一面仅在局部有护墙抹面;还有正脊、戗脊、屋面、屋檐的红烧土块,屋面和屋檐红烧土块的下面留有排列较密集的半圆形木椽痕迹,没有茅草痕迹。F30与F22同属大溪文化第三期,但是F30墙头的形式、屋顶的结构都与F22不同。

1980年11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鼐所长来到关庙山遗址视察,看到F22和F30都保存良好,普遍经过均匀烧烤,他对我说:“应当测一下红烧土的烧成温度。”[9]后来,我挑选出数块标本请宜昌市陶瓷研究所测定了烧成温度:F22墙身和屋面红烧土块的烧成温度均为600℃;F30墙身红烧土块的烧成温度为900℃,屋檐红烧土块的烧成温度为620℃。F30墙身红烧土块与屋檐红烧土块的烧成温度相差悬殊,说明二者不是一次烧成的。F22和F30都已回填保护。

清理F22、F30的经验是:当发现大量红烧土块堆积时,应谨慎处理,其中可能有从墙壁和屋面上倒塌下来的红烧土块,堆积下面可能有红烧土房址。要将红烧土块编号登记,明确出土于探方中的具置,若将红烧土块扔掉,在堆积下面发现红烧土房址时后悔已晚。在已往的考古发掘报告中,多数只报道红烧土房基,少数报道了残存的红烧土墙壁,一般都未报道墙壁或屋面倒塌下来的红烧土块,原因之一就是不知道下面有红烧土房址,不慎将红烧土块扔掉了,结果只知道房基的形式,不知道墙壁和屋顶的形式,这样对房屋建筑形式的认识还是不全面的。

关庙山遗扯的大溪文化遗存可分四期[10],第一期可分早晚两段。第一期早段目前暂时未发现红烧土房址;从第一期晚段至第四期发现红烧土房址25座(其中形状清楚的有13座),残存的居住面和垫层20片,红烧土场地6片,红烧土堆积18片,还有大量从墙壁和屋面上倒塌下来的红烧土块。这些资料在《枝江关庙山》遗址发掘报告(待刊)中,都将如实、全面、详细地报道,并且附有线图。

目前考古界对红烧土房屋的成因,有人工烧烤而成、失火所致两种看法。各遗址的情况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但从关庙山遗址来看,红烧土墙壁和居住面以及屋内设施均为人工烧烤,红烧土屋面是否人工烧烤所致目前尚难断定,还要通过仿造红烧土房屋的模拟实验来解决。假如屋面也是人工烧烤的,应是采用二次烧烤法:第一次只烧烤墙壁、居住面以及屋内设施;在屋内树立木柱,覆盖屋顶,在屋顶上抹泥形成泥屋面即“泥背顶”之后,在“泥背顶”上面进行第二次烧烤。红烧土房屋是建筑技术与制陶技术巧妙结合的产物,建房时应当有较多制陶者参与,还必须像烧制陶器那样,等待墙壁、居住面、屋面的泥料都干燥透彻之后再进行烧烤,开始要用小火,然后逐渐加大火力;烧烤墙壁和居住面时可以用较高的烧成温度,上限可以达到900℃,墙体内部的木质骨架即使被烧毁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墙壁烧烤成竖硬的红烧土之后,可以与屋内木柱一起承载屋顶的重量;烧烤“泥背顶”时则必须将烧成温度的上限严格地控制在600℃左右,既要使“泥背顶”变成红烧土屋面,又不致将屋顶的木、竹结构层烧毁,二者达到矛盾的统一。红烧土屋面能否烧烤成功,这是建筑考古学上还没有解决的重要问题。

只了解红烧土房屋的建筑形式,不知道红烧土房屋的工程做法,就不知道红烧土房屋是如何建造起来的,认识还不全面。红烧土房屋的工程做法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建房所用的建筑材料。有两类材料:一类是天然的材料,包括植物类和土类。植物类有木材、竹材、茅草等。木材有圆木、半圆木、枋木。圆木作为墙体内部的木柱、屋内的木柱、檩条、脊檩等;半圆木和枋木是用较细的圆木加工而成,作为墙体内部的骨架、屋顶的椽子、泥屋脊内部的骨架。竹材有圆竹、半圆竹、竹片。圆竹、半圆竹作为屋顶的椽子;竹片排列成竹笆夹在两层居住面之间,有的粘贴在外墙的抹面上。茅草作为屋顶椽间的填充材料。还有麻绳、竹篾、藤条,用于绑扎墙体内部的木竹骨架和屋顶的的木竹结构层。土类有生土和熟土,以生土为主,几乎都用黏土,练成泥料后用于构筑墙壁、抹居住面和屋内火塘及灶等设施,还抹成“泥背顶”。

另一类是人工制造的材料,即红烧土。木骨泥墙、居住面及屋内火塘、灶等设施经过烧烤,陶土发生了物理化学变化,变成红烧土的墙壁、居住面及设施。另外,将红烧土墙壁倒塌后产生的红烧土块作羼和料,掺在黏土泥料中,用于构筑木骨泥墙,还用红烧土块铺设屋内居住面之下的垫层和屋外的散水、道路及场地。

第二,建房时用的工具。所用工具十分简陋,砍伐和加工木材、竹材的工具有石斧、石楔、石锛、石刀等;运土的工具有竹筐等,在红烧土块上留有竹筐印痕;在墙壁和屋面上抹泥的工具应是木质的抹子,F22屋面红烧土块上留有一道道细密的抹泥痕迹;有时甚至不用工具,直接用手抹泥,F30屋面红烧土块上留有一道道明显的手指抹痕。

第三,房屋的工程做法,包括外墙、隔墙、居住面、屋内设施、屋面、散水的做法和建房的工艺流程。1986年我发表了《大溪文化房屋的建筑形式和工程做法》[11]一文,论述了红烧土房屋的工程做法,列举了红烧土房屋人工烧烤的证据。当时巧遇中国考古学会第六次年会在沈阳市召开,部分与会代表提出疑义:“红烧土问题罗马尼亚都没有解决,你李文杰怎么能解决?”我听后意识到,红烧土房屋的成因是一个带有国际性的疑难问题,但我认为外国人没有解决的问题,中国人有可能解决,中国考古学上的问题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解决。这里顺便提一下,安徽蒙城县尉迟寺遗址[12]发现大汶口文化晚期的红烧土排房后,1994年8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蒙城县委、县政府共同举办了一次座谈会[13],主要讨论红烧土房屋的成因问题,我参加了座谈会。最近我从网上看到王昌燧教授和王吉怀研究员的博士研究生李乃胜的论文《我国新石器时期建筑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提到“在测试尉迟寺红烧土排房建筑部件吸水率、抗压强度和烧成温度的基础上……对尉迟寺红烧土房成因做出了定论,证明了这一建筑工艺的存在,为我国新石器时期的一大建筑特色”。该论文是采用科技手段去探索红烧土房屋成因的开端。

红烧土房址延续到新石器时代末期的石家河文化,其绝对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500年至前2000年之间。《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七章第一节提到,石首走马岭遗址[14]发现红烧土房址1座,为一曲尺形多间地面建筑;天门石家河遗址群的罗家柏岭遗址[15]发现一组规模庞大、形制复杂的红烧土建筑遗迹。

红烧土房屋上起皂市下层文化,下至石家河文化,存在约达3900年,是新石器时代中期、晚期和末期房屋建筑的特征之一,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达到发展的高峰,以关庙山遗址大溪文化的红烧土房屋和尉迟寺遗址大汶口文化晚期的红烧土排房最有代表性。这种房屋在中国古代建筑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可是在《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小结”中,都未提到红烧土房屋建筑。

(二)窑洞式房屋的建筑形式和工程做法

《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六章第四节提到,宁夏海原县菜园村林子梁遗址窑洞式房址F3“是目前发现较早的可复原的窑洞式房屋之一”。1988年秋我在林子梁遗址进行发掘时,发现窑洞式房址F9[16],一部分生土拱顶已塌落,叠压在堆积土上,纵剖面平直,横剖面呈弧形,为筒拱顶,塌落部分边缘和洞壁上端边缘都是顺着黄土体的破裂缝隙形成的“塌边”,据此断定二者原先连为一体。F9屋内的居住面积约19平方米,居室西南部有一个较大的柱坑,其北侧的居住面上横卧一根木柱痕迹,柱脚挨近柱坑,此木柱原先用于支撑窑洞顶部,柱脚周围的空当中用黑垆土夯实。我考察过菜园村民居窑洞,有的居室内也有支撑洞顶的木柱。对F9的筒拱顶和屋内支柱做出了正确判断,也为窑洞的复原提供了依据。

F13[17]是陈斌先生发掘的,屋内居住面积约25平方米,洞壁上分布着50盏松明壁灯遗迹。该窑洞规模较大,壁灯甚多,应是先民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

我调查过菜园村居民正在建造的筒拱顶窑洞,发现他们采用分段分层掘进法:先用铁镐在斜坡地上挖出一堵断崖,在断崖下部挖出门洞,顺着门洞先向里挖,再向左右两边挖,将土运出后,形成一个横向空间;再挖空间上方的土,土会自动往下崩塌,比较省工省力;然后站在塌下来的土堆上用铁镐修整窑洞顶部和四壁;将土全部运出洞外,窑洞就挖成了。我将此法与林子梁遗址F9所遗留的挖窑洞痕迹进行对比后发现二者很相似,断定先民挖窑洞时也是采用此法。1989年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在长沙市召开,我在会上发表了《宁夏菜园窑洞式建筑遗迹初探》一文,得到与会代表的赞同,在正式发表该文时,我请杨鸿勋先生绘制了F3、F9、F13窑洞房屋复原图[18],再现了窑洞的外景和内部的结构。

上述从田野发掘至窑洞复原,这是建筑考古学的一个实例。说:“指挥员的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和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的联贯起来的思索。”[19]同样道理,如果说“建筑考古学的核心是复原”[20],那么考古工作者对建筑遗迹周到和必要的观察,联贯起来思索,做出正确的判断,则是房屋复原的先决条件。

这里顺便提一下,有的学者说甘肃镇原县常山遗址14号窑洞式房屋是采用先挖坑、再于坑内树立木柱复盖屋顶的方法建造的,还绘制了14号窑洞房屋复原图[21]。假如真是这样做,既费工又费力,比上述分段分层掘进法要原始得多。

三、慢轮制陶和快轮制陶的起源

对古代制陶工艺进行研究也是考古学的专题研究之一。我在2007年说过,中国古代制陶技术经历了垫树叶制陶垫板制陶慢轮制陶快轮制陶的发展过程[22]。慢轮制陶和快轮制陶均为轮轴机械制陶,但是慢轮制陶仍属手制范畴,因为慢轮不能用于拉坯成型;快轮制陶才是轮制,因为快轮可以用于拉坯成型。

《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没有提到在中国境内何时出现慢轮制陶。第三章第一节说裴李岗文化“在陶器制作方面,……较大者采用泥条盘筑法,……小器物为随手捏制而成”,未提到制陶工具。河南舞阳县大岗遗址出土了三件实物:陶转盘(陶轮上的构件);经过慢轮修整的陶盆,器表留有细密轮纹;“轮绘”而成的彩陶[23]。三者同时出土是新石器时代中期最后阶段出现慢轮制陶的证据。

快轮制陶的起源是考古界多年来热烈讨论的问题。《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四章第一节说:“仰韶文化中晚期,在慢轮修整的基础上发明了快轮制陶技术,人们将陶泥放在上,在旋转中用双手直接拉成器坯。仰韶人用快轮制成的只有少数杯、碗、盘之类的小型器物,多数大器物仍然要在慢轮上制作。”这是采用李仰松先生的观点[24],他说仰韶文化的“束腰葫芦形器”是轮制的,理由是其外底留有“偏旋纹”,将偏心涡纹当做快轮制陶的主要证据。1991年,由西安半坡博物馆王志俊先生陪同,我在该馆库房内考察过数件葫芦瓶残器,其内壁留有泥条缝隙,均为手制成型。1995年,我在河南渑池县班村遗址考察了多件葫芦瓶残器,其内壁都有泥条缝隙。如葫芦瓶H2133∶35,在我到达班村之前,技工已将它粘对复原成完整器,我请技工用喷灯将粘在葫芦瓶上的胶烤化,拆开观察和绘图。我发现其腹部内壁既有一周周泥条缝隙,又有一道道刮抹痕迹,后者打破前者,颈部内壁也有泥条缝隙,这表明是采用泥条圈筑法成型,成型与修整交替进行,属手制范畴。观察和绘图后,我请技工将这件葫芦瓶重新复原成完整器。

另外,我在山西垣曲县古城东关遗址考察过仰韶文化和庙底沟二期文化的陶器[25],发现仰韶文化陶器均为手制,庙底沟二期文化才开始出现少量轮制陶器。

现有资料表明,在以下三个地区及文化中,各自独立发明了快轮制陶技术[26]:

一是黄河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中期偏晚。如山东曲阜市西夏侯遗址[27]的下层墓和上层墓出现少量轮制小陶器,有的小鼎内底有螺旋式拉坯指痕,是快轮拉坯成型痕迹;有的高柄杯内壁有细密轮纹,是快轮慢用修整痕迹;有的实柄小豆底部有偏心涡纹,是用细绳切割的痕迹。上述痕迹反映了轮制的全过程。

二是长江中游地区的大溪文化晚期。如湖北枝江市关庙山遗址大溪文化第四期的碗形豆T52扩方③G3∶27,圈足内壁有明显的螺旋式拉坯指痕,圈足外表的拉坯指痕隐约可见;碗形豆G3∶32,圈足内壁也有螺旋式拉坯指痕。

三是长江下游地区的崧泽文化晚期。如上海青浦县崧泽遗址[28]中层墓葬第三期的陶杯M85∶4,内底有清晰的轮旋痕,线图上表现出内底呈凹凸状。青浦县福泉山遗址[29]灰黑土层的陶壶T39⑤∶9,内底也有轮旋痕,线图上表现出内底呈凹凸状;陶壶83采∶1,内底至内壁都有顺时针方向螺旋式拉坯指痕。

除西夏侯遗址外,其余遗址都经过碳十四年代测定,最早的为公元前3606年至前3142年,最晚的为公元前3360年至2944年。由此可见,公元前3606年至前2944年,在上述三个地区及文化中,各自独立发明了快轮制陶技术。

根据我30年来对众多遗址轮制陶器的观察,可将快轮成型的特点总结如下:

一是凭借陶车旋转而产生的离心力、惯性力,以拉坯方式成型,因此转速快、生产率高,一件普通小罐,成型只在片刻之间。拉坯成型是快轮制陶的本质特征。

二是器形规整,胎壁厚薄均匀,而且可以做出很薄的制品来。

三是器表可能残留三种痕迹:普遍留有螺旋式拉坯指痕;外底留有细绳切割时形成的偏心涡纹;有时坯体内外表还可以看到细密的麻花状扭转皱纹。这三种痕迹也是今人鉴别古代陶器是否轮制的依据。“螺旋式拉坯指痕”是快轮制陶的主要证据;“偏心涡纹”有时在慢轮所制陶器上也可以看到,只能作为旁证;“麻花状扭转皱纹”较难看到。但若经过较好的修整和装饰,这几种痕迹都有可能消失。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考古界对快轮制陶的发明期和发明地区都产生过一些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它发明于仰韶文化时期,其实仰韶文化并无轮制技术。产生这些分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快轮成型的这些痕迹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

总之,《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全国考古工作者数十年来取得丰硕发掘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著而成的,是优秀的考古学著作之一,对从事考古学、先秦史学、民族学、文物和博物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工作者,均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对于考古专业、文物博物馆专业的学生来说,这是必读的书籍之一,阅读后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研究动态,开阔眼界。我相信在全国考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今后还会有很多新的考古发现,对考古学文化的研究也会不断地深入,中国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一定会进一步完善,达到更高的水平。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2]李文杰:《试论大溪文化与屈家岭文化、仰韶文化的关系》,《考古》1979年2期。

[3]王劲:《江汉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综述》,《江汉考古》1980年1期。

[4]屈家岭遗址考古队:《屈家岭遗址第三次发掘》,《考古学报》1992年1期。

[5]朱乃诚:《屈家岭下层遗存的文化性质和屈家岭文化的来源》,《考古》1993年8期。

[6][20]杨鸿勋:《杨鸿勋建筑考古学论文集》(增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

[7]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临澧县胡家屋场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93年2期。

[8][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湖北工作队:《湖北枝江关庙山遗址第二次发掘》,《考古》1983年1期。

[9]李文杰:《大溪文化之最》,《江汉考古》1988年1期。

[11]李文杰:《大溪文化房屋的建筑形式和工程做法》,《考古与文物》1986年4期。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徽省蒙城县文化局:《蒙城尉迟寺》,科学出版社,2001年。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徽省蒙城县文化局:《蒙城尉迟寺》(第二部)附录1,科学出版社,2007年。

[14]荆州博物馆,石首市博物馆,武汉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湖北石首市走马岭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8年4期。

[15]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湖北石家河罗家柏岭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94年2期。

[16][17][18]李文杰:《宁夏菜园窑洞式建筑遗迹初探》,《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1989年),文物出版社,1992年。

[19]:《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载《选集》,人民出版社,1968年。

[21]张孝光:《陇东镇原常山遗址14号房子的复原》,《考古》1983年5期。

[22]李文杰:《中国古代的轮轴机械制陶》,《文物春秋》2007年6期。

[2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贾湖》(下卷)第五章第一节“陶制品制造工艺”,科学出版社,1999年。

[24]李仰松:《仰韶文化慢轮制陶技术研究》,《考古》1990年12期。

[25]李文杰:《垣曲古城东关遗址制陶工艺研究》,载《垣曲古城东关》,科学出版社,2001年,附录3。

[26]李文杰:《陶瓷技术》,载《走进殿堂的中国古代科技史》(中),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

遗迹考察报告例8

Abstract: On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laws like the 38 Provisions on Cultural Relic Protection promulgated and enacted by Greece in 2002, together with the brilliant Greek culture,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to and comparison of the Acropolis of Athens protection, the new Acropolis and the national archeology museum and through reference analysis, this paper emphasizes the realistic meaning of respecting cultural context, enforcing laws strictly, making preferential policies, educational demonstration and so on.

Key words: Greek heritage protection;law and practice;respect;preciseness;demonstration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09)10-39(5)

作者简介:方竟成中国城科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金华市文物局局长

希腊的神话、建筑物、雕像、山门、帕提农和船坞,构成了作为西方文明发源地历史和文化的灿烂。希腊现有国家记录在册的遗址及建筑40万处,世界文化遗产16处。恩格斯曾有名言:“希腊建筑如灿烂的、阳光照耀的白昼”。对希腊现存文物古迹的考察,关联到希腊现行文物古迹保护、政策、法律以及市民认同性的理解与思考,可以从希腊灿烂的文化深处,感触到他们对文化遗产尊重、严谨、展示和活态方面的一些理性和规律,从中得到启示。

一、尊重与慎重

1933年8月,在希腊雅典会议上制定的《雅典》,是近现代第一份关于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城市要与周围影响地区成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规划理念。同时,也是第一次单列“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章节,明确“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

1934―1935年,雅典政府曾邀请德国著名土木工程师编制了都市计划,规范城市居住、工作、娱乐和交通四大功能,建立理性与秩序,不幸被战争中断和破坏。二战之后,尤其是1970年之后,希腊政府依据国际三大一个公约和本国的文物保护法律,不遗余力地保护历史城市、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取得了显著成效。

距今2800多年历史,建于海拔156.2米高的石灰岩绝壁之上的雅典卫城,以其最高点的世界文化遗产帕提农神庙而著称于世。至今雅典卫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仍然保持了它至高无上的建筑地位,仍然需要对它仰望。这得益于雅典在城市建设中一以贯之的建筑高度控制,当然初衷是更多地考虑其防震功能,但是,客观上起到了十分突出卫城文化遗产的最好效果。其次,卫城四周街巷基本保持了原有拥向卫城梯度渐高的地势,从而达到了簇拥卫城的地理形态。第三,卫城四周建筑在风格、色彩、体量上,均保持了雅典本地特色。贴近卫城的街道采用步行方式,禁止一般车辆通行,供游客游览使用的仅有一种无轨电动小火车,充满了童趣。这一切是希腊人尊重文化遗产最重要的范例。

1970年之后,希腊官方组织了由多位专家组成的古迹保护审核会,凡属古迹保护、古物鉴定的重大项目与事项,均需要由该审核会审议并通过。

2009年6月20日,正式开馆的新卫城博物馆,选址在卫城山丘南侧,距世界文化遗产帕提农神庙(Parthenon)的直线距离仅280米。这是一个非常大胆和创新的选址,不仅要与1874年建成的旧卫城博物馆协调,而且要面对现有的考古遗迹以及随时可能会发现的遗迹,又不可忽视雅典的现代性、可能蜂拥而至的游客和博物馆的特色。

希腊人对此持慎之又慎的态度。建与不建,建在何处,风格规模,规划设计等,从1976年开始,先后历经了30年。1989年,曾有意大利、罗马的两位建筑师通过竞赛获设计权,但动工开挖后发现敏感的古迹可能损伤,为此,在1999年宣告终止计划。2001年,纽约建筑师Bernard Tschomi与希腊当地建筑师合作,以最底层“悬挂”在遗迹之上,并以强化玻璃“隔与不隔”,人们从上经过,可见脚下的古卫城遗存为创造性思路赢得了设计权。希腊政府于2003年定案。后来由于涉及25幢民居拆迁,户主状告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后,2006年才正式动工。总投资13亿欧元,总面积是老馆10倍之多,约达2.5万平方米,展厅1.4万平方米,展出过去一个世纪以来希腊出土的文物,尤其是卫城出土的大理石雕像精华4000余件。新卫城博物馆成为和谐雅典与世界、历史与现代、保护与展示的亮点。

二、严格与严谨

希腊历代重视文物保护立法。1821年独立之后,国王曾邀请德国人前来成立古迹保护机构,编制古迹保护法律。1899年,希腊制定文物古迹所有权法律,确认希腊所管辖的土地、水下,挖掘所发现的古物,百分之百属于国家,不属于个人。1975年,立法通过《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在重要古迹附近的建筑物,虽然名义上是私人的,但实质上属于社会,可用不能卖。严禁私下买卖,只能卖给国家。翻修方案须经文化遗产管理机构批准。

2002年,希腊颁布《文物法律38条》,这是一个全面规范希腊公民和相关部门文物保护行为的法律,希腊现行的文物保护管理,均以此法律为准绳。其中以1838年为鲜明界线,之前的所有古迹、雕塑、陶器、青铜器以及手稿、图片、古籍、技艺等均属于国家财产。属于祖传的,名义上可以属于私人,但需向文化遗产部门申报登记,属于新出土、出水的,必须立即报告文化遗产管理部门,隐匿不报,甚至私下买卖要受到严厉制裁,与盗窃博物馆文物同罪,可判10年刑期。若将1838年之前文物私自出关,将与私运同罪。1838年之后的文物及资料,除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相关之外,如作家、画家、音乐家的手稿等,法律则允许私人拥有和收藏,并允许在经文化遗产管理核准的古董店流通。

希腊社会和公民法律意识很强,严肃主动执法氛围良好。雅典、哈尼亚等城市古玩古董商店,并不像国内形成古玩城及古玩一条街,而是不规则散落在精品商业街之中,不起眼不张扬,所出售的古玩古董,可以说均在1838年之后,偶尔发现的少数中国瓷器、景泰蓝及漆器,均为同治之后制作。2005年,曾有一名加拿大学生在卫城游览拍照时拣起了一块遗址石头,被警察现场拘留,经多方斡旋才最终获释。这是轰动世界的希腊严格保护文物的事例。

希腊《文物法律38条》对文物修复也作了严格规定,提出了防止修复性破坏的深刻理念。一是对古迹和雕塑要保护,不能再受损害。二是如何找到最早的资料。三是要最精确恢复到原状,不能由工作人员的修复把原来的东西破坏掉。如果修补者将文物修补歪曲了原状,修补者负有刑事责任并负责赔偿。

为此,希腊古物工作者对古物的修复极为严谨审慎,所见的卫城帕提农神殿和科诺索斯王宫修复工程,已进行多年。从论证到设计,从用材到施工,丝毫没有赶时间的感觉,基本也不封闭施工,游人照样可以在附近游览。国家考古博物馆对修复文物设专门处室,曾对1.4万件古物进行整理修复,每件古物修复前都要先画设计图。希腊文物修复另一深刻印象是修复与被修复主体之间,可识别性十分鲜明,不进行任何的人为做旧。所见麦锡尼古城内疑为杀死出征十年国王丈夫阿加门斯的妖后克吕泰・涅斯特拉之墓的墓壁修复,采用不加修饰的砖石与水泥,与原石产生了强烈对比,体现一种完全的真实。对德尔斐阿波罗神殿的公元前490年巨大雕像修复,修与不修取舍极为严谨,主要是对基础部分进行镶补,以确保多立克柱耸立起来,而对多立克柱身和柱头的历史沧桑,保持了一种残缺美。对基础部分大理石台阶,尽量使用原件,不得不修补部分做工极为精细,用材十分考究,但新老大理石色泽分辨一目了然。

三、优先与执著

希腊文化遗产保护实行一扩三优的政策。

一扩:将文化遗产概念扩大到包括所有存于希腊的物品,包括不可移动的古迹和遗址、可移动文物、非物质遗产(口头传统、神话、音乐、舞蹈、技巧和实践);保护的概念扩大到包括物质保存和保护、鉴定、研究、存档,以及文化遗产的社会学、美学研究和教育方面。总之用更加综合的视角来看待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从传统的古迹和考古遗址,延伸至较近代的建筑遗产。

三优先的政策,对我国现阶段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希腊政府文化遗产管理部门对古籍、考古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职能优先,具有干预的特权。外交部、建筑部、发展部、内政部、宗教事务部、都市设计部、教育部、新闻和大众媒体部等各司其职,共同配合。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实行垂直设置,最高设在文化部,每个城市直至县、镇,都有相关单设机构或科室,还有国家文化遗产管理部门派出的专员。

对待在建设工程中发现古迹的处置,必须先听取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的意见。2001年,雅典修建穿越市中心的地铁,在宪法广场到莫西纳特斯基站几公里地段,发现古迹,经专家论证确认其重要性。之后改变机械施工为人工挖掘,结果投资剧增,工程因此推迟几年,直到2004年雅典奥运会之前才竣工通行。

希腊的港湾和古镇,如雅典爱琴海从市区至海神庙的连绵几十公里的沙滩,比雷埃夫斯基港湾,罗得岛古城港口,德尔裴古镇,古奥林匹克小镇、悬城麦泰奥拉包括建于14世纪、海拔613米悬崖绝壁之上的大麦泰奥拉修道院等6座修道院,均保持着大自然大文化大遗产的大原状和大风貌,珍稀之至。这与希腊长期以来实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职能优先是分不开的。

2.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一向在财政预算中处于优先。着力保护、保存希腊历史上有形或无形的文化遗产,和所有在希腊境内曾经或正在蓬勃发展的文化团体和传统。文化遗产一向能获得很高的拨款,并一直在寻找新的保护思路。财政部每年预算安排一大笔专款,用于文化遗产管理部门支付古迹保护和重大项目涉及的民居拆迁赔偿。

新卫城博物馆、国家考古博物馆、贝纳基博物馆、马其顿当代艺术中心等公共博物馆和艺术馆,保护古物及运行经费,除中央政府拨款保证之外,一些非营利基金会作为补充。

3.大力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尤其重视欧盟其他成员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文化交流。其中,希腊文化月和在国际著名博物馆举办的考古展览优先。

希腊政府多年来致力于追讨流失在外的古希腊文物,也予世人深刻警示。新卫城博物馆最顶层是四面玻璃的透明天井式的展厅。匠心在于将此层旋转23度角与帕提农神庙平行,在展出的神庙中楣、间壁、雕塑、战马大理石雕刻之中,刻意留出了一幅幅空缺。1801年,英国埃尔金勋爵曾野蛮砍下一些帕提农神庙众神雕塑,盗运至伦敦,现收藏于大英帝国博物馆。博物馆的专家神态严肃,告示这是那些雕塑应有的位置。已故希腊文化部长梅利那・迈尔库里,198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上公开要求英国归还。现任总理曾于2008年3月29日再次催促英国归还。希腊政府和民间正在继续执著追讨。

四、教育与展示

对遗产的尊重、连续和传承,是希腊作为西方文明起源之地的最重要方面和特征。希腊人从小看着帕提农神殿长大,学历史、教历史、续历史的意识很强。《雅典》明确提出文物古迹具有教育功能。社会各个层面重视文物古迹的宣传教育,将希腊文化遗产编入教科书,使青少年从小认识和理解希腊灿烂文化和悠久历史,认识和理解传承文明对人类的重大意义。

在城镇中心广场、国际机场、地铁站、名人纪念馆、大街转弯处、大学入口处,到处可见神态恬静、生动的名人大理石雕像或建设中出土的文物,给人以历史、文化和个性,一种活生生的熏陶和教育。仅雅典就有3个地铁站将建设中出土的陶器等文物,嵌入进口处大理石墙,作为永久展示。笔者下榻于卫城南面的一家宾馆,地下一层自助餐厅周边发现卫城下城二处遗存,即予原状保护,加以玻璃屏墙展示,并设立希文说明牌,成为宾馆一景和特色。

希腊《文物法律38条》明确规定,古物属于所有市民共有。新发现的古迹、古物,要事事通过电视、报纸报道、宣传,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信息。从中可见希腊政府和社会,对文物宣传的力度。

希腊拥有众多博物馆,一般与古迹相辅相成,成为古迹展示的一个重要部分。所见新卫城、国家考古、迈锡尼、奥林匹亚、拜占庭、雅典、伊拉克里翁、圣托里尼红酒等博物馆均具有自己的个性与特征。

1.不张扬、不表面。最高的新卫城博物馆也只有三层,努力将其融入古迹氛围,而不是喧宾夺主。博物馆几乎找不到馆名,入口处也十分朴素。

2.形式从属内容。希腊各博物馆给人的最深印象是文物多、分量重,有来不及看的感觉。一进入新卫城博物馆是上坡状的前厅,两边高大的展柜尽是各式各样出土的陶器。在展陈形式上,基本还是传统的展柜、灯光加说明,但紧紧围绕着“怎样摆出来效果最有利表达古物历史”的主题。

3.人性化服务,力争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奥林匹亚博物馆入口处是一个覆盖绿色藤蔓木架结构通道,售票处一侧是一个精致大方的各种纪念品商店和一个富有特色的餐厅。新卫城博物馆在一层、二层均有一个约一百平方米的各类图书、大小纪念品商店。圣托里尼红酒博物馆,是1660―1950年作为酿造红酒的一处工业遗产,在厂房东面改成的一个个动漫式的多个场景中,工人、老板、掌柜,葡萄榨机、电灯、桌椅、酿制等栩栩如生,配有希、英、中文解说。其出口处是一个现代气息很浓的商场,安排了几排酒吧桌椅,免费提供三种经典红酒品尝。最后一种是售价21欧元的甜红酒,其味醇正甘洌,特别受欢迎,游客品尝后购买的很多。国家考古博物馆则专门设有教育培训处,负责导游讲解、图书资料、摄影服务、盲人帮扶、咖啡休闲厅管理,每年平均接待观众50万,同时组织针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个性化展示讲解活动。

五、活态与自觉

希腊对文化遗产严格保护,倡导一种民族和市民的自觉,不仅仅是对物质层面的旧城、街区、建筑和文物的守护,而且是对原生态的传承和复原,对原生活方式的传承和继续。这样使希腊多元多样的文化在现代化节奏中得以保存。

遗迹考察报告例9

中国号称文明古国,向来是以道德为立国之本的,“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的调子始终高亢地响在历史的天空。在上者要以德教化下民,底层百姓也以德相推许,于是道德卫星一次次冲上云霄。近读清朝雍正皇帝的一些资料,意外发现这位即位后实行“大清洗”的“圣君”居然也是一个热衷于放道德卫星的人。

雍正在道德教化中最喜欢的一件事是宣传和奖励拾金不昧。1727年,一个锄草的满人在送钱粮的途中,发现车内有别人遗落的元宝一个,便呈报了有关官员。雍正得报大喜,说:一个卑微的夫役不贪捡到的财宝,实属可嘉,那个元宝就奖给他吧,并命在八旗中宣传此事。这是雍正朝报告拾金不昧事迹并且得到皇帝嘉奖的先河。第二年,那个被二月河先生小说写出了名的田文镜上奏皇帝,说他治下的河南一农民更了不得,在地里捡到了170两银子如数交还,而且不受失主的报酬。雍正这回出手更大方,既给农民赏银,还赐了个七品顶戴,并传旨要求官绅士民各界学习效仿。仅仅一个月,田大人报告在他的辖区又有了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雍正龙颜大悦……好家伙,从此各省呈报路不拾遗先进事迹的奏折纷至沓来,“好人”也不再限于底层夫役,而是各行各业各种类型,“好事”也愈变愈奇了……终雍正一朝,此类道德卫星就没有停放过。乾隆继位,却远不像他老子对道德卫星如此热衷了,他规定:若真有拾金不昧的道德君子,地方官员可以酌量奖励,但不准向上司申报,总督巡抚等高官也不得借这一类事情上奏。原来,就在雍正大张旗鼓地褒奖“好人好事”时,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作弊现象:既然上交“遗金”不仅可以博得官职和好名声,而且还能得到比“遗金”更多的物质奖励,这样的好事谁不爱做?

史家分析,雍正在褒奖“好人好事”时,对可能出现的作弊缺乏警惕。其实照我看,素来精明过人的雍正并非失察,而是自有他的小九九的。儒家的传统是义、利有别,讲道德就不能牵涉利益,但这往往只是口头和纸面上的东西,我们实际考察却不能不多一个心眼,以雍正朝的道德卫星而论,其中有三方利益博弈,不可不辨。首先是皇帝老儿,他为什么对道德卫星如此热衷?又为什么对可能出现的作弊眼开眼闭?很简单,路不拾遗,这是自古以来民风淳厚、世道清明的盛世标志,而盛世又是谁缔造的?这不是证明寡人乃天纵圣明吗?其次是争先恐后上报“好人好事”的各级官员,他们热衷于此的原因也无非是一种利益驱动,既然皇帝好这个,我们就多多益善,让他高兴高兴,趁机拍拍其马屁,同时还可以借此表示自己对老百姓教导有方,也算政绩一种吧。至于那些拾金不昧的,排除其中真正的道德君子,相当一部分是冲着政府嘉奖的实惠而来的。

在底层人民中间原本是有拾金不昧之类美好传统的,那是老百姓淳朴的自发行为,他们根本没有指望得到什么回报,这是真正的善行。可是一旦在上者出于某种利益考量要对此进行诱导时,整个事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雍正王朝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拾金不昧者给予名利实惠,不仅起到了诱使定力不够的人做假骗取名利的作用,而且在那些淳朴的人看来,也是对自己善行的一种污辱,为了避免被别人认为是欺世盗名,下一次他们碰到路上的“遗金”,只怕要考虑应不应该拾起它并上交官府了。看似在褒奖君子和善行,实质却败坏了民风;争放道德卫星好像是在竭诚为道德的进步而效力,实质上心里拨的却是利益的小算盘。历史已经告诉我们,经过一番利益博弈,道德卫星一个个高挂云天的时代,也常常就是整个社会实际道德水平让人忧心忡忡的时代。

(选自《三湘都市报》)

遗迹考察报告例10

犍陀罗佛教美术衰败已逾千年,往昔已被掩埋的寺院遗址经过发掘才得以识其真面貌。19世纪末以来,英国考古学家卡尼伽姆、斯坦因、斯普那、哈恩古林维斯等对白沙瓦盆地周边的佛教寺院进行了考察发掘。狭义的犍陀罗是指以白沙瓦盆地为中心的遗迹,另外,还包括东部的塔克西拉、北部的斯瓦特、山地的哈扎拉、普奈鲁、德意鲁、巴就鲁等地域,也有散在的佛教遗迹说;阿富汗贾拉拉巴德周边地域(古代称为南加哈尔,以哈达寺院遗迹而著名)以及喀布尔近郊、北部的迦毕试地区的许多佛教遗迹在内,将这些地域包括在内的广义的犍陀罗,也称之为“伟大的犍陀罗”。马歇尔对塔克西拉都市遗迹和佛教寺院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战后的考古调查活动中,日本京都大学调查队对犍陀罗买哈桑达、塔来里的佛教寺院进行了发掘,两处遗迹出土了大量的佛教雕刻、寺院结构遗迹(考古报告于1969年、1978年刊行)。另一方面,意大利考古队于1956年对斯瓦特地区进行了发掘调查,对尤德格拉姆、巴里考特都市遗迹之外,还对布特格拉Ⅰ号、帕尔、萨伊特•夏利弗Ⅰ号的佛教寺院遗址进行了考察并得以明确其位置,犍陀罗美术的诞生以及演变的表现样式逐渐得以明确。特别是法赛奈先生对布特格拉Ⅰ号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出土了大量的佛教雕刻、货币等遗品。雕刻图录于1962~1964年(但是文本篇未出版)、考古发掘报告六册于1980~1981年刊布。由考古发掘报告得知,布特格拉Ⅰ号佛寺是从公元前3世纪至11世纪经历了由盛到衰的一个漫长的存续历程。另外,帕尔佛寺发掘报告两册于1993年出版,据此地出土的货币为依据可以得知1~5世纪佛寺建筑的编年轨迹。此后,萨伊特•夏利弗Ⅰ号的发掘报告以及僧院编与塔院编也相继刊行(1989、1995年),经过对布特格拉Ⅰ号、帕尔、萨伊特•夏利弗Ⅰ号这三处寺院的建筑构建的对比研究得出了编年。关于佛教雕刻,法赛奈的遗稿对布特格拉Ⅰ号、萨伊特•夏利弗Ⅰ号的建筑物编年为基础,对出土雕刻地进对比研究,特别论述了犍陀罗雕刻初期表现形式,是继马歇尔以来对犍陀罗佛教美术编年的重新审视之作。

意大利考古队在斯瓦特地区的考古发掘持续数年,白沙瓦大学和巴基斯坦考古局对德以鲁、斯瓦特大量的佛教遗迹进行了发掘。在对斯瓦特河右岸的德鲁尔地区的安达德里、卡特帕特、达姆克特等遗迹、布特格拉Ⅲ号等地的佛教寺址进行了发掘,出土了相当数量的雕刻作品。以上这些发掘成果虽然包括概报在内出版发行了相关报告,但是,遗憾的是,对于发掘的记述、画面以及图版等记述并不充分的地方很多。同时,巴基斯坦考古局对白沙瓦、巴就鲁等地区进行了一般性的考古调查,在这方面,出版发行的考古调查报告还是很有益的(1996年)。另外,日本京都大学队(以西川幸治为代表)在犍陀罗东端蓝尼伽特遗迹进行发掘,东京国立博物馆调查队在哈扎拉地区的扎鲁德里遗址进行了发掘。前者对发掘成果出版了图版编和概报,后者研究成果由小泉惠英撰写了概报以及石雕像群的复原考察。诸如上述考察发掘活动一直持续到1980年以后。另一方面,本地居民以探宝为目的发掘活动也相续进行,一些出土地或出土状况不明的犍陀罗雕刻品大量出现,并流入日本和欧美等国。其中一部分收藏在美术馆、博物馆内,大量藏入私人手中,私人藏品的情况下对于藏品的收藏地难以追迹。在这种情况下,栗田功先生曾致力于包括私人藏品在内的犍陀罗美术品的调查,最终结集图录并出版刊行。有关犍陀罗雕刻图录的资料,将巴基斯坦博物馆所藏作品进行收录的因福特先生编辑出版的作品享有盛名(1957年),这是此后至今收录犍陀罗遗品数量最多的美术资料集成之作,其中对斯瓦特、布奈鲁、巴休鲁等地出土雕刻品包括在内,有助于读者十分便利地廓清犍陀罗雕刻遗品的全貌。

除了宠大的遗品数量之外,犍陀罗美术资料集成对于美术史研究至关重要,这也是将来的必然课题。在此,还要感谢近年来各地的博物馆相继刊行了犍陀罗雕刻遗品的图录。这方面的成果主要有阿克曼恩先生对维克特里亚和阿鲁巴特博物馆所藏的故事浮雕作品的研究与图录刊行,瑞瓦夫先生对大英博物馆图录的研究刊行,切德拉布塔切瑞亚先生对卡德克鲁州立博物馆图录刊行,本瑞德特先生对大都会美术馆藏图像的刊行等等。在以上例举的成果中,大英博物馆的图录最为充实,不仅对作品解说,还对犍陀罗的地理、历史、佛教的状况以及对考古学调查收集的概要,还有包括窣堵坡、舍利容器及其信仰,雕像、浮雕的主题图像,建筑装饰以及年代断定等方面,对研究史的概观进行了简洁明了的叙述,对研究者来说极为有益。以上对近年来考古学上的发掘调查与图录刊行情况进行了概观介绍,但是,对于犍陀罗美术史更深层次的考虑来说,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基础资料不容忽视,那就是犍陀罗雕刻遗品究竟是在怎样的寺院遗址以及在寺院何处出土的问题,还有当初是怎样的配置情况等等。向来对于犍陀罗美术史研究来说,诸如上述这样的问题并没有涉及到,断片的出土遗品,如雕像或浮雕当初是如何装饰寺院的,试图探讨这一问题,就有必要了解和明确图像以及佛教信仰的实态、佛教雕刻的功能。但是,且不说近年来的发掘调查,特别是20世纪前半期之前的记载发掘情况的发掘报告内容十分简略有限,而且忽略了“当初雕刻遗品是如何在寺院中配置的”这一问题。近年来,研究者们开始着手重新审视古老的发拙报告,对原始资料、原始照片进行追迹,对遗迹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考察检证。例如蒂索先生对萨利•巴罗来遗迹,埃林顿先生对夏玛尔•嘎利遗迹,达尔先生对西克里遗迹,桑山正进先生对夏吉肯德里遗迹。此外,在阿富汗,塔兹先生对哈达的特巴克朗遗迹,康邦先生对迦毕试的佛教寺院遗址进行了考察检证。得益于以上诸学者的考察检证,上述各处佛教遗迹的存在情况大致已明确。近年来,犍陀罗研究活动相关展览会以及国际学术研讨会相继开展,内容丰富充实的展览图录和论文集相继刊行。其中,介绍几本最为值得关注的展览图册。

E.ErringtonandJ.Cribbd,ThecrossroadsofAsia:TransformationinImageandSymbolintheArtofAncientAfghanistanandPakistan,Cambridge,1992.这是一本以东西文化交流为视点对阿富汗、巴基斯坦的古代美术为主的展览图录,收录作品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分类多样,作品解说也极为详尽,特别是以东西文化交流为背景来看犍陀罗美术这一视角极其有益。D.E.Klimburg-Salter,BuddhainIndien:DieFruhindis-cheSkulpturvonKonigAsokabiszurGuptazeit,Wien,1995.这本书以犍陀罗和马图拉美术为主线,捕捉两者的关联,进而探讨印度美术源流的展览会图册,其中包括平常难以见到的大量珍贵作品。东京国立博物馆编《巴基斯坦•犍陀罗雕刻展》、《印度•马图拉雕刻展》(NH,2002年),这两个展览在东京国立博物馆以及其他地方同期展出,出展作品包括了犍陀罗和马图拉各种形式的名品以及意趣深远的作品,使观者对犍陀罗和马图拉两地遗品的迥异一目了然。宫治昭编《犍陀罗美术与巴米羊遗迹展》(静冈县立美术馆,静冈新闻社,2007~2008年)以日本国内所藏、极其珍贵罕见的雕刻遗品为主题图像的展览。其中大半作品是作者经过近十余年的调查探访而获得的资料。显示了日本国内在世界范围内对犍陀罗美术遗品收集收藏的质量首屈一指。M.Jansen,C.Luczantitzandothers,Gandhara:TheBud-dhistHeritageofPakistan:Legands,Monasteries,andPar-adise,Maina,2008.本书以巴基斯坦各地博物馆收藏品为主,此外,还包括欧洲博物馆藏品,犍陀罗美术大量的代表作品收录在内的展览图册。展出作品以及展览目录内容充实丰富。图册总共由37卷组成,每卷以短文随笔的形式,内容以历史、货币、发拙史、考古、建筑、出土写本、碑铭为主,涉及与雕刻相关的佛传浮雕,佛像、菩萨像、神像以及与大乘佛教相关联等多方面的问题的解明,可以说这本图录彰显了目前犍陀罗研究的水平与方向。

二、犍陀罗美术初期表现———佛像的起源及其相关问题

塔克西拉的达摩拉吉卡大塔以及斯瓦特的布特卡拉大塔建筑年代的推测,虽然说可以追溯到孔雀王朝时代(公元前3世纪),但是,此处没有发现雕刻类的遗迹。应该说,就在那之后起就有佛教雕刻制作了。中印度最古老的佛教雕刻推测是公元前100年时帕尔富特佛塔的塔门和栏楯上的浅浮雕。西印度以及南印度也是在公元前1世纪以后逐渐盛行制作佛教雕刻的。犍陀罗地区有雕刻遗迹的古老寺院,例如塔克西拉的西尔卡普的寺院以及达摩吉卡寺,根据马歇尔研究明确记载,最初的浅浮雕是在塔克西拉出土的。印度•希腊人时代(公元前2世纪中期至公元前1世纪中期)的出土遗品数量有限,大部分在萨珊•帕提亚时代(公元前1世纪中期至公元1世纪中期)。属于这个时代的雕刻遗品,除了有所谓的“化妆盘”,还有佛塔上的花环装饰、圆雕的小型女神像、本生故事浮雕以及悉达多太子像等。可看出这些雕刻具有希腊、西亚以及古印度初期美术传统兼融并蓄的风格特征。在西尔卡普F区和G区有设有方形基坛的窣堵坡,其建筑装饰由希腊文化和古印度两种元素构成。另外,在西尔卡普D区的支提殿堂出土的大量窣堵坡粉饰灰泥像头部,也包括有萨梯风格人物和近似于菩萨像都有很明显的希腊式的技法。根据马歇尔研究,犍陀罗美术开始于萨珊王朝时期,希腊文化的复兴是在印度帕提亚时期,像饮酒图一样,在主题和装饰上,以及技法上都受到了西方雕刻制作的影响,逐渐被佛教化的主题取代。在贵霜王朝初期,以佛传图为主,在“祇园布施”图中出现了自然形态的佛像。高田修先生根据马歇尔的意见,对年代更加详细的探讨,推测迦腻色迦纪元(马歇尔采用128年之说),佛像起源于公元1世纪末期。犍陀罗佛像是如何诞生的呢,对于明确其形象考古学发掘将是重要的线索。马歇尔、高田修的观点认为,对于塔克西拉的发掘成果来看,萨珊、帕提亚、贵霜王朝初期的遗址地层并不明确,而且上述遗址的出土品数量也是有限的,关于佛像的起源没有充足的原因根据。另外,对于白沙瓦盆地周边的佛寺遗址来看,是否这就是犍陀罗美术的初期表现形态的遗迹,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根据意大利队对斯瓦特地区的发掘,特别是布特卡拉和萨伊特•夏利弗的佛寺遗址的发掘,成为明确犍陀罗美术初期表现形式的重要成果之一。

下面,对法赛奈先生的发掘报告进行介绍。布特卡拉Ⅰ号佛寺遗址很大的空间内(78×80米)中央建有大塔,在其周围有很多的小塔、幢柱、祠堂、僧院等227个建筑物构成的大型佛教寺院。根据发掘结果得知,这座寺院是从公元前3世纪起延续了1000多年,经历过几次自然倒塌和再建、改修。以地质和出土遗物为基础,发掘者先后分四期进行了编年:中央大塔的创建为第一期,追溯为孔雀王朝时期;第二期是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世纪初;第三期是公元1世纪至公元3世纪末;第四期是3世纪末至7世纪,在那期间经历了六期增建和改建。推测最终在11世纪伽兹尼王朝时期,随着伊斯兰的入侵而消亡了。对于犍陀罗美术的考察,布特卡拉Ⅰ号大塔的第三期改修是至关重要的。这个时期弓形大塔的直径变为15.22米,在圆形基坛的周围置有栏杆,在四周设置有台阶。就在这次第三期的开始,法赛奈以出土货币的地质年代得知是公元20年时期左右的。幢柱135号,小塔14、17、22号等都是相同地质,推测都属于同时期。135号幢柱是方形基坛圆柱建成,是克斯林式柱头,顶部置有。推测当初大塔的四周应该是被幢柱包围,这与达摩拉吉卡大塔的形式是共通的。

另外,小塔14、17号都是方形基坛,其壁面有窝形基台,克林斯式柱头,装饰带状建筑物顶部突出装饰图案。其外观与西尔卡普F区双头雕窣堵坡以及G区窣堵坡类似。双头雕窣堵坡方形基壇的正面设有台阶,壁面也配有克林斯式柱子。在其上面还装饰有希腊神殿风格的建筑屋顶上的装饰,以及双头雕支提、拱门、印度式门,在上端有带状建筑物顶部突出装饰。在方形基坛的上方的窣堵坡四周设有方形的印度式栏杆。可见,这种双头雕窣堵坡是希腊文化和印度文化的融合。西尔卡普的窣堵坡(F区)与布特卡拉Ⅰ号小塔(14、17号),是具有浮雕装饰的最古老的犍陀罗窣堵坡的遗迹,希腊风格与古代印度的要素表现混合多样、趣味深远。印度的窣堵坡的基坛是覆钵形与圆形的结合体,几乎全部都是圆形的,而犍陀罗的窣堵坡的基坛全部都是方形的。对于这一问题,桑山正进先生对此有论述,他认为这可以从罗马帝国时代初期的墓室建筑中找到起源。另外,桑山先生认为在南印度和西北印度见到的窣堵坡内部壁面上车轮状的构造手法来源于奥古斯特灵庙的表现形式,贵霜时代佛教建筑、美术表现呈现出大的变化,从中可以看出来自罗马建筑和美术的新的巨大影响。赛奈先生认为,方形基坛的墓室以及具有方形基坛的圆形建筑物在希腊时代的希腊、土耳其、安纳托利亚以及北非地区就已经出现了。确实,希腊•罗马的墓室建筑与犍陀罗的窣堵坡关系密切,这是应该引起人们更多关注的地方。与此相关的萨伊特•夏利弗Ⅰ号的寺院址,根据考古发掘得知这里在当初就是墓地所在地。特别是在犍陀罗,推测佛寺以及窣堵坡与葬礼关系密切,包括对僧侣的作用以及佛教雕刻的表现方式之上的考虑来看,意味深远。此外,布特卡拉Ⅰ号大塔三期GST3与同时期的幢柱135号,小塔14、17号都有浮雕雕刻。幢柱135号的克林斯柱头雕有上半身的供养者像、顶部有和莲花纹的装饰主题纹样(与桑奇大塔上纹样相同)。小塔14、17号的装饰有狮子面、睡莲、鹫、莲花上的有翼童子等。出土的同时期的带状建筑物顶部突出部分的断片(B6841、B2587、B3792)上也有上半身人物像。这些浮雕雕刻的人物表现具有宽幅的圆脸、阴刻线的眼球以及半闭合的双眼、雕刻线很长的双眉、小巧而突起的嘴唇,以阴刻手法的平行线来表现的佛像衣纹等上述这些特征,被称之为“drawingstyle”风格。

法赛奈把布特卡拉Ⅰ号大塔出土的大量雕刻以样式类型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最古老的是“drawingstyle”风格,年代可追溯至公元1世纪前半的贵霜王朝时代。法赛奈以犍陀罗最初期的美术表现风格和马歇尔的塔克西拉发掘成相结合,重新审视布特卡拉Ⅰ号的制作年代为萨珊•帕提亚时代。另外,将凡•罗哈伊泽•德立芙、法布雷格、福斯曼、卡特等诸位研究者对上述年代的佛教美术研究的焦点内容来看,在考察犍陀罗美术表现形式的诞生、并包含佛像的犍陀罗雕刻应是公元1世纪前半时期是最具有说服力的。法赛奈先生所谓的以“drawingstyle”进行分类的大量作品其风格并非一致,需要进一步推测因时代的不同跨度而产生的异同,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虽然,向来受希腊风格影响颇深的佛教雕刻在犍陀罗雕刻遗品中看上去极为古老,但是,我们认为值得关注的是,最初期的犍陀罗雕刻的样式是希腊与印度古代初期的两者美术传统相融合之后在此地形成的。笔者曾撰写《佛像的起源》一书,追溯至公元1世纪前半———中期,最初期的犍陀罗美术表现样式,以装饰纹样、菩萨像、佛传图、佛陀的象征性表现以及佛陀像等分类考察,并以组像“梵天劝请”的浮雕雕刻为主说明了现存最早的佛像表现的形式。

萨伊特•夏利弗是与斯瓦特的布特卡拉Ⅰ号同样重要的佛寺遗址,以法赛奈先生为首的意大利考古队对此进行了发掘,取得了巨大成果。萨伊特•夏利弗遗址位于距离布特卡拉Ⅰ号佛塔遗址1.5公里的丘陵地带,它与布特卡拉Ⅰ号密切相关。萨伊特•夏利弗遗址是由西侧的低地的主塔为中心的塔院,以及东侧的开阔中庭地带的方形僧院共同组同,是犍陀罗地区一般常见的伽蓝配置范式。主塔的北侧正面有阶梯,方形基坛约20米,最初在方形基坛的四周有栏楯,方形基坛的四角有狮子形柱头的圆柱,正面的阶梯可供人攀登圆形基坛。最初,在圆形基坛的表面有佛传浮雕的镶嵌石板(竖45.5厘米,横65厘米)总共60~65块。遗憾的是,这里出土的佛传浮雕几乎全部是残片了,但是,依然能从断片中看出佛传故事中比武竞技的诸场面呈现出的优秀的石雕风格。在圆形基坛的上部有两层鼓腹的圆形建筑,底层部分还有带状装饰和栏楯纹样以及立柱装饰。上层部分是覆钵形的平顶、伞盖形式。正如上文所述,这样宏伟的萨伊特•夏利弗主塔,小塔21、31、32、57号,以及幢柱24、29号等是同期制作的,法赛奈先生从萨伊特•夏利弗出土的货币、碑铭书体等综合性地判断来看,将其确定为公元1世纪前半期或中叶创建的。主塔的圆形基坛以克林斯式柱头的圆柱将其场面围合起来,同时,在圆形基坛四周有从诞生到涅槃的“释尊的生涯”的连续式佛传故事浮雕,是目前所知最古老的连续式佛传浮雕的遗例。表现“释尊的生涯”传记的连续式佛传故事与其说是印度的一个例外,不如说这是犍陀罗美术的一大特征,并对中国以及日本的佛传美术表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诸如这样的传记形式的佛传表现的源流,在帕鲁伽姆大祭坛的提莱福斯神话、描绘奥德赛斯故事的艾斯克伊里努斯山丘的绘画,或者是罗马纪念柱、凯旋门等历史故事浮雕中可寻其踪,希腊•罗马的故事传说表现来看的话,其中在这些故事中,并没有描绘主人公的全部生涯故事。法赛奈是这样论述的,唯一例外的是罗马时代的鲍鲁特安斯街道出土的克里奈葬礼浮雕为例,这里描绘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生主要事迹。从犍陀罗佛传美术中的“释尊的生涯”为故事表现的特征来看,虽然认为这与希腊•罗马的故事表现密切相关,与其说与之具有直接的影响来说,不得不说这是“历史化的意识”所依存的文化土壤的必然结果。塔德先生在承认犍陀罗佛传美术受希腊美术的渗透和影响的同时,以立柱区隔画面连续性地表现释迦事迹,即所谓释迦生涯的佛传故事表现,是犍陀罗工匠们将印度和希腊的传统相结合的一大创举。

法赛奈先生以萨伊特•夏利弗出土的佛传浮雕为例,对其表现特征进行了考察,对其造型表现力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当时在萨伊特•夏利弗的工房中应有一批技艺高超的匠师。佛像椭圆形的脸宠、眼角微微上挑,阴刻手法表现的双瞳以及鸟翼形特征的冠饰,具有健壮的身体、明快的肉体感的特征。另一方面,还可以明显看到佛像的衣裙、天衣等以线条方式表现衣纹褶皱以及衣端规则性的锯齿状衣纹表现。另外,战士的铠甲、头发、树叶等也被精致地表现出来。这样的样式特征可以说是以布特卡拉Ⅰ号佛塔的初期样式,也就是前文提到的“drawingstyle”为基础发展而来的、更加具有现实感表现的造型样式。基于法赛奈先生的考察成果,说明了萨伊特•夏利弗的佛传浮雕的重要性。他认为萨伊特•夏利弗的制作年代是继布特卡拉Ⅰ号“drawingstyle”之后。另外,他根据考古学发掘的地质层位、碑铭、出土货币等为基础,进一步说明了其制作年代应在公元1世纪前期或中期。但是,虽然说此处出土的货币数量极少,却包含了贵霜王朝时期的货币,而贵霜王朝应是1世纪后半建立的吧。萨伊特•夏利弗的佛传浮雕的制作年代还有商榷之余地,它与布特卡拉Ⅰ号的浮雕雕刻共同成为意大利考古队在斯瓦特地区发拙的关于犍陀罗雕刻初期表现样式的闪光点,可以说是近年来关于犍陀罗美术研究令人瞩目的成果之一。正如前文所述,在斯瓦特的布特卡拉Ⅰ号发现了贵霜王朝以前的公元1世纪前半的佛传图中出现了佛陀像的有力说明,但是,此地出土的大量雕刻作品不足以成为编年的充分依据。对塔克西拉佛寺的变迁进行详细考察的桑山正进先生,对犍陀罗佛寺的伽蓝配置的变迁进行考察研究的本瑞德,还有根据对出土货币状况进而对佛寺、佛像制作年代进行研究的埃灵顿等诸位研究者认为佛像的出现是在贵霜王朝以后。但是,无论谁都没有对初期雕刻的表现样式进行详细探讨。多年以来结论最多的观点认为是在伽腻色伽即位年代,福格对此提示了纪元127年是最为有力的说明,众多的研究者对此结论已认可,在货币上雕刻佛像的唯一帝王———伽腻色伽时代,不难想象犍陀罗佛教雕刻迎来了极为隆盛的时期。贵霜王朝王位继承和佛教信仰状况的拉巴塔克碑文的解读还存在不明确之处,公元1世纪的情况不明确之处存在很多。公元1世纪时期的犍陀罗佛寺、雕刻的表现形式的进一步确定可以说是今后的学界课题之一。

三、东西方文化交流和犍陀罗美术

犍陀罗美术的一大特征就是由印度、希腊、罗马、伊朗等美术传统兼容并蓄形成的,这是由于它和西北印度的历史有着很密切的关系。此地自从印度雅利安人入侵以来不管是从民族的还是语言方面来看印度文化已经根深蒂固。一方面,6世纪前它是波斯阿契美尼德朝的属地,公元1世纪前游牧民族塞种从阿富汗西北部起兵,侵入印度•希腊统治的犍陀罗地区,更有贵霜王朝的游牧民族支配给这里带来伊朗系文化。在美术表现方面给与犍陀罗很大影响的是希腊文化,也就是希腊精神。公元前4世纪,亚历山大王的东征之后,继续统治东方的希腊塞硫古王朝,建立了希腊•巴克特利亚王国,这样一系列的历史关联,把希腊文化带给了犍陀罗。在贵霜朝时代开始加速和罗马世界的交流,于是推断犍陀罗美术和伊朗、希腊、罗马等美术要素兼容并蓄,诞生了全新的美术风格———犍陀罗美术。在犍陀罗美术中可以看到印度风格的主题图像,圆形柱础、栏楯、拱门等建筑主题。药叉等民间信仰神之外,还有佛传浮雕中的帝释天、四天王、魔王等神,或者比丘、婆罗门、国王、居士、仙人、托钵行者等,这些形象表现了印度人的世界观以及和社会有关系的人物。此外,犍陀罗地域还存在特殊信仰的鬼子母神,希腊神话中龙女、金翅鸟、女神等等。另一方面,说起希腊•罗马风格的图像主体,克林斯式柱头、葡萄唐草纹以及与狄奥尼索斯信仰有关联的酒宴图、舞会图、男女饮酒图、扛花环的童子、游戏的童子、海马等海兽,雅典娜女神、支撑建筑物的阿特拉斯等枚不胜举。再有,伊朗作为游牧民族起源的图像,还有动物形柱头、狩猎图,游牧民族像、娜娜女神像等。福契尔先生对犍陀罗美术中出现诸如上述所提到的各种各样的美术图像进行了古典学研究并对此作了大致的分析。福契尔把犍陀罗美术冠之以“希腊式佛教美术”的称名,特别强调了受希腊影响的结果。对此,英美的研究者提出了犍陀罗美术中看到的西洋古典要素特别是罗马(帝政初期)美术的影响,或者是和这个相呼应的东西这样的见解。苯切斯尔先生将裹着大衣的佛像和穿着正装的罗马皇帝像与太子树下耕作图像、石棺展现的耕作场面以及太子出城图像和皇帝胜利后入城、凯旋而归的图像等等作了比较,考察了罗马美术对犍陀罗的影响。还有,莱昂德先生认为,在比马兰出土的黄金制的舍利容器上展示的佛像配置形式是2世纪的西达马罗石棺以前所没有的形式。或者说,希腊美术所具有的特征性表现,如衣服使身体轮廓清楚地展现的表现力在犍陀罗佛像中并没有被刻意表现,犍陀罗的佛像衣饰透过身体展现出了独立的量感,衣纹展示出窗帘状那样下垂平行有深度的雕刻,这样的表现与1世纪至3世纪初的罗马美术样式比较接近。此外,还有包括维尔在内的罗马美术影响的研究者认为在犍陀罗美术中看到的西方影响来自于贵霜王朝时代的海上贸易。

相对于“希腊式佛教美术”对“罗马式佛教美术”的论考,以犍陀罗美术的年代论为视角,犍陀罗美术和罗马美术之间的确存在屡屡平衡的关系,可是,对两者进行比较后,不得不说决定制作年代相对困难。还有一个问题是,无论是“希腊式佛教美术”还是“罗马式佛教美术”这样的称呼,就把伊朗、印度等要素等于全部放手了,犍陀罗的人们将多样的要素进行选择性地接受,更加把它们进行融合,形成了称之为“犍陀罗美术”这样的视点就不存在了。另一方面,犍陀罗美术和罗马美术,还有对初期的基督教美术进行比较分析,也是很值得研究的课题,可以说应该做详细的个别考察课题,遗憾的是,之后这样的观点研究活动并没有进行下去。犍陀罗美术是在活跃的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基础上诞生发展起来的,这样认为的话,那么就要再一次回到原点检证犍陀罗美术的多样性图像主题的同时,有必要明确对选择性接受的做法和其意义的认可。“影响”这个词使用方便,因为这个失去对犍陀罗美术独有的特点的见解是不行的。相对于“影响”来说使用“吸收”或更为合适吧。以选择性的吸收和发展的视点为前提,尤其在考虑犍陀罗美术问题上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在考虑犍陀罗美术之际,对于探究其早期历史来说,此地出土的化妆盘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在塔克西拉的西尔卡普出土了近60件,还有出土地不明的化妆盘也占多数(大多在西北印度地区出土)。现在所被知道的达到200件以上。化妆盘一般的直径有10~20厘米的大小,石材选择冻石或者千枚岩,还有片岩,中心面凹进去,四周突出来。内面刻有各种题材的图案的花纹。也有凹面全体施行雕刻的,大概都在上部占3/4部分雕刻着图案,剩下的部分不是空白的原样,就是雕刻着莲花纹和几何纹样。自从苯切斯尔先生将这样的石制圆形小盘称之为“化妆盘”以来,这个名称被广泛地普及起来,实际上怎样使用它并不明确。只是,那里展示出的主题和图像几乎都是神格化的宗教的图像有关的这一点来看,化妆盘不是世俗的道具,大概是具有宗教功能的奉纳物或者祭祀用的用具等,总之带有宗教性用途吧。

塔德先生以贝格拉姆出土的表现莲花化生的三人组的人物像的化妆盘为例,考察说明了化妆盘与地中海地区宗教世界的关系。在这个化妆盘上中心雕刻了从莲花上出现上半身的三个人物形象,中央一人双手合掌,其他二人手举酒杯。从中央画面向四方画面延伸着莲瓣图案,四角部位雕刻盛开的花卉纹样。塔德认为,中央画面表现的是宗教性献酒场面,其中一个头戴帽子的人物表明这与密特拉信仰有关。福莱克特先生将塔克西拉考古博物馆、白沙瓦博物馆以及欧洲博物馆收藏品为主的96件化妆盘为例,记录这些作例的基础数据,并对它们的图像样式进行分类,探讨它们的制作由来以及年代排序等问题。关于化妆盘的断代问题,马歇尔根据希尔卡普的发掘成果为基础,将化妆盘断定为三期,分别为印度•古里克、印度•塞种、印度•帕提亚三个时期,是属于公元前2世纪中期到公元1世纪中期制作的。结论是贵霜王朝时期几乎没有再制作。另一方面,达瑞先生将塔克西拉考古博物馆所藏的57件化妆盘,另外还有拉合尔博物馆、斯瓦特博物馆、白沙瓦博物馆、卡拉奇博物馆、新德里博物忱、大英博物馆、维克特里亚博物馆的藏品等,共计对123件化妆盘进行了图录记录。达瑞先生研究指出,关于这些化妆盘的出土地来看,大多来自于都市遗迹所在地,而佛寺出土的件数却极为有限,并且认为其制作年代,以希尔卡普遗迹的发掘成果为基础来看,应是在印度•古里特至贵霜王朝时期。图像主题来自于祖先崇拜、太阳信仰,更多的是和狄奥尼索斯信仰有关,所以,化妆盘并不是单纯的装饰品或化妆用具,而是宗教仪礼上的使用之物。达瑞先生认为,贵霜王朝时期佛教的隆盛、同时急速地衰败,是因为狄奥尼索斯信仰取代了佛教信仰,并且是在这种信仰影响下对“贵霜王朝统治的佛教”的渗透并反映在政治和艺术上。上述两位研究者虽然开拓了关于化妆盘研究的端绪,但对其宗教意味以及与佛教的关系并没有进行深入的考察探讨。笔者更为重视的是化妆盘的图像显示了犍陀罗佛教美术的成立、发展的宗教性土壤,并将之与中印度的窣堵坡信仰土壤中的圣树、药叉信仰进行对比考察研究。也就是说,窣堵坡是释迦到达涅槃、即超越轮回的“永恒世界”的象征,而对于世俗的佛教信仰者们来说,圣树信仰所具有的生命力是与之具有同等功能的信仰之物。因此,初期的窣堵坡的栏楯、拱门等部位都雕刻着象征生命力的枝繁叶茂的植物主题图案纹样(如莲花、莲花蔓草、满瓶、象、曼陀罗等)、主司丰饶多产的神格等的浮雕图案。

化妆盘所表现的图像有“死者的盛宴”、“骑海兽的人物”、“酒醉的狄奥尼索斯”以及“酒宴的男女”等丰富多彩,这些图像表达的是人们为死后的净福祈愿,为死者的灵魂往生之旅的再生,接受了这些唤起人们对往生世界憧憬的主题图像。特别是与狄奥尼索斯信仰有关的图像更为显著,对于体现了“永恒的永生”信仰意味,与中印度的圣树信仰相呼应。在犍陀罗也许就会出现这样的、表现男女人物骑乘太阳神战车、飞向天界之旅图像的化妆盘。笔者在下文中将介绍田边先生对化妆盘研究的成果,他对犍陀罗化妆盘的研究著述颇丰。田边先生将日本个人所藏的化妆盘收集起来举办了展览会,并以此为契机发表了关于化妆盘的引人注目的研究论考。文中他积极评价了化妆盘所具有的宗教功能,并对化妆盘的图像进行了系统考察研究。目前为止,仅在一件化妆盘上发现了“梵天劝请”的图像,没有看到其他佛教主题图像。而向来认为化妆盘是与佛教无关的异宗教、异文化的产物,但是,据田边先生研究表明,他认为化妆盘是居住在都市里的希腊系俗家佛教徒———也就是希腊人以外的佛教徒广为使用的一种家庭用礼拜器物,据说其图像具有到达彼岸极乐往生世界的具体意义。到了贵霜王朝时期,随着佛像制作的一般化,取而代之了化妆盘,从而引起化妆盘急速衰减。依田边先生所言,这是因为佛像是携带信者的灵魂到达极乐往生世界的引导者,也就是说佛像具有伟大的救世主的功能,佛像从而就取代了化妆盘上的图像。田边先生观点的基础是将化妆盘以及犍陀罗雕刻中各种各样的图像主题纳入一个整体视野中进行考察的。他认为海兽、海神、冥界中的各种神以及童子、海妖图像等,表现了希腊人“认为海代表死亡的世界”的观念,以魔物或半人半兽的形象是将海的各种各样的自然现象进行造型化的结果,他解释说骑着海神、海马、海兽前往海上乐园之岛的场景象征的是死者到达往生世界的灵魂之旅。

遗迹考察报告例11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恐龙地质遗迹,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与恐龙相关的地质自然遗产。具体包括:

(一)恐龙化石(含实体化石和遗迹化石);

(二)含有恐龙化石的地层剖面;

(三)需要保护的其他与恐龙相关的地质遗迹。

第四条 恐龙地质遗迹保护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为主、科研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本区域范围内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具体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本区域的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第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恐龙地质遗迹所在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工作。

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恐龙博物馆以及藏有恐龙地质遗迹的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工商、旅游、城乡规划、城市管理、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恐龙地质遗迹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关于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下列重大事项:

(一)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目标、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二)恐龙地质遗迹所在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三)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设和监督管理;

(四)国有恐龙地质遗迹收藏单位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五)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为恐龙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技术措施提供建议;

(二)为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三)为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涉及恐龙地质遗迹的地质公园和博物馆等建设和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四)参与推广先进的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适用技术,开展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的专业培训,普及恐龙地质遗迹科学知识;

(五)对发现后的恐龙地质遗迹进行初步评估;

(六)其他需要专家委员会负责的工作。

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专家委员会应当接受国家、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指导。

第十条 每年3月6日为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破坏恐龙地质遗迹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一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设立社会基金、捐赠、开展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参与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中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和破坏恐龙化石。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恐龙化石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当地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十二小时内赶赴现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同时立即报请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五日内组织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到现场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非法贩卖、盗挖、哄抢、破坏恐龙化石等行为进行制止、举报和控告。

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明确受理范围和职责。

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核查处理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在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举报人,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的恐龙化石需要进行抢救性发掘的,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至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或者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因科学研究、教学需要零星采集恐龙化石标本的,不需要申请批准。但是,应当在采集活动开始前将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等情况书面告知市和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关于零星采集活动报告的,应当组织人员到现场巡查有关情况,并在零星采集活动结束后做好记录。

本条例所称零星采集,是指使用手持非机械工具在地表挖掘极少量恐龙化石,同时不对地表和其他资源造成影响的活动。

第十七条 能够独立存在和展示的恐龙化石,收藏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合法收藏:

(一)依法发掘;

(二)依法转让、交换、赠与;

(三)接受委托保管、展示;

(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收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恐龙化石。

第十八条 收藏单位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保障所收藏的恐龙化石的安全,建立本单位收藏的恐龙化石档案,如实对本单位收藏的恐龙化石作出描述与标注,并根据收藏情况变化及时对档案作出变更。收藏单位对本单位的恐龙化石档案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收藏的重点保护恐龙化石档案报所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市的重点保护恐龙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并定期对收藏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加强对收藏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恐龙博物馆收藏恐龙化石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国有恐龙博物馆负责恐龙化石的收藏和展示,开展科学研究,定期举办宣传教育等活动。

鼓励国有恐龙博物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捐赠资金、文献、设施、设备或者其他形式支持恐龙博物馆的发展。

第二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本条例施行前收藏的恐龙化石,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登记工作结束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报送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经鉴定为重点保护的,纳入市重点保护恐龙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第二十一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将收藏的恐龙化石委托本市的博物馆代为保管、展示,或者捐赠给本市的博物馆收藏。

市人民政府对捐赠恐龙化石给本市国有博物馆收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收藏的已经登记的重点保护恐龙化石失窃或者遗失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收藏的已经登记的重点保护恐龙化石损毁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鼓励依法利用恐龙地质遗迹开展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等活动。对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优先利用恐龙地质遗迹开展相关活动。需要将恐龙化石运送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开展上述活动的,应当报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运出的时间、地点和目的;

(二)恐龙化石的清单、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等活动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保护恐龙化石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因前款所规定的活动进出本市的恐龙化石进行查验,并协助承办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的单位对恐龙化石进行全程安全监管。

需要利用恐龙化石到境外进行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在承办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等活动的过程中禁止调换和损坏恐龙化石。

第二十六条 经依法批准建立的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应当标明区界,设立界标,并向社会公告。

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依法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实施分区保护。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

缓冲区划为实验区,可以依法进入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 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的撤销及其性质、范围、界线的调整或者改变,应当经原批准建立该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的界标。

第二十八条 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恐龙化石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单位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恐龙化石损毁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恐龙化石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没收有关恐龙化石,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恐龙化石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已严重影响其收藏的重点保护恐龙化石安全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指定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收藏,代为收藏的费用由原收藏单位承担。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恐龙化石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有关恐龙化石,并处二万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界标的,由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的博物馆、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其他收藏单位以及发掘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恐龙化石非法占为己有的,依法给予处分,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追回非法占有的恐龙化石;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二)接到举报不依法处理的;

(三)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6日起施行。

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意义地质遗迹是一种资源,保护下来既可以供人们研究,也可以通过适度开发 成为供人们参观、开展科普教育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