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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8 15:56:21

农经工作要点

农经工作要点例1

1.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督查督导,指导各地有序推进试点,倒排时间表,科学确定工作进度,争取年底实现开展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占全国应开展数的80%以上,实测面积超过10亿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加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的文件,重点在规范工作程序和招投标、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管理、注重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已开展整省试点的12个省份加大推进力度,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其组织“回头看”,抓好制度健全和成果应用,重点推进数据库数据汇交、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试运行;对2016年中央确定的10个整省试点省份,重点抓好宣传培训、政策执行、技术指导、测绘招标等关键环节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探索解决地块细碎化的方式和途径。

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深入开展“三权分置”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进程,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法律基础。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指导意见,尽快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意见建议。

3.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制定土地流转市场运行规范的指导意见,印发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合同文本。认真总结地方经验和做法,加强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发挥引领作用的调查研究。继续抓好中办发〔2014〕61号文件和农经发〔2015〕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鼓励工商资本将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经营理念和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使广大农民成为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

4.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加强仲裁培训,探索建立仲裁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完善综治考评指标,督促各地落实调解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仲裁工作条件。加大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

二、扎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5.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认真总结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家庭农场发展的模式,创新指导服务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的财政、金融、用地等扶持政策。指导各地健全家庭农场认定和名录制度,明确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认定农场名录数据库,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制度奠定基础。鼓励各地健全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家庭农场的引领作用。完善家庭农场统计监测制度,深入开展家庭农场全面统计和样本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典型监测,家庭农场年度发展报告。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政策宣传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

6.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引导合作社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严格依法办社。评定一批国家示范社,纳入国家示范社名录,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督促指导合作社按时完成年度报告,提高资信能力。加强合作社法治建设,积极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努力使法律适应合作社发展需要。

7.引导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加强联合与合作,不断创新合作社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产业业态,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让农民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可以采取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要素入股等形式加入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联合社,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发挥农民合作社对贫困农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鼓励广大农户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优势产业组建合作社,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产业扶贫脱贫。

8.鼓励农民合作社拓展服务内容。配合银监会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对已开展试点的地方,认真总结阶段性成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联网+合作社”,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过程。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专业化服务,支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开展直供直销,发展“农社对接”。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注重品牌建设,扩大产品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9.落实和完善合作社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推动落实和完善农民合作社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农民合作社尽快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推动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合作理念、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市场意识和发展能力。坚持开放办社,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

10.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成员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转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阶段。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总结各地依托农业产业化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种模式和经验做法。在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中,选择一批经营主体完备、产业链条完整、带动效果较好的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参加试点示范,探索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11.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入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研究土地经营权入股具体操作规范,让农民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为带动基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总结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经验做法,研究创新财政、金融、税收、贸易等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要与建立农民分享产业链利益机制相联系。

12.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龙头企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粗放增长向集约节约转型发展。推动落实国家技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研发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加入农业科技联盟,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开展第七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将成长性好、竞争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企业递补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企业人才培训。

13.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加快“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创建第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继续实施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品牌建设项目,加快示范村镇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推进产业提档升级。大力推动村企对接,积极引导专业村镇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宽特色产品市场空间。开展示范村镇致富带头人培训,提高他们发展生产经营的能力。

14.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化扶贫行动。依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引导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建基地、联合兴办加工、产销对接、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等形式,与贫困地区广泛对接,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农民增收。在总结援疆援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引导与其他地区龙头企业的联合合作。指导各地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总结推广“一村一品”扶贫开发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15.发展农业生产业。深入调研各地发展农业生产业的实践经验和政策需求,研究提出支持农业生产业发展的意见。推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拓展农业生产领域,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和粪污集中处理等生产。

16.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机制创新试点。加强督促检查,开展第一批24个试点县运行情况监测调查,全面总结试点县的经验做法。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试点,深入探索购买服务内容程序、承接主体资质、绩效评价和监管机制。举办专题培训,加强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机制创新试点经验交流。

17.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研究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建设指引,支持服务组织建设亟需的集中育秧、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设施条件和装备能力。鼓励地方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为农民提供农村产权交易、农业大数据采集分析、技术培训和教育、灾害预警等专业化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相关扶持政策,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18.制定“十三五”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尽快出台“十三五”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划。推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用地等扶持政策,确保重大任务的落实和重大工程的实施,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指导各地编制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19.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重点改革内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宣传培训,编写辅导材料,分期分批开展多层次培训,准确解读中央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决策和政策精神。抓紧拟定集体经济组织主体登记、示范章程、成员登记备案、股权登记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地方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监测统计。

20.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督导指导。

按照《关于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全面督导检查各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进行现场观摩交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研讨重大问题。加强信息沟通交流,传达中央精神,反映突出问题,推动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21.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县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集体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经济合同管理。

22.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深入开展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制度。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修订工作。强化财会审计监督,重点开展对农民群众关心的集体重大事项和村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指导地方建立审计结果定期公开和建议移交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四、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3.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继续对农民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落实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治理任务。切实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加强对涉农收费行为的监管。今年将贫困地区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推动各项涉农收费减免政策的落实,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行为。继续对农民负担较重的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问题排查、处理、整改全程督办。

24.探索建立村级组织负担监管机制。加强对村级组织负担的监管,切实防止向村级组织转嫁工作经费、摊派工作任务和要求配套资金等行为。组织开展村级组织负担问题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管理制度。推动健全村务管理支出的村民民主监管制度,探索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村级组织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和农民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的政策界限。坚持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推动加大对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的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的村级组织给予重点帮扶。

25.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措施,创新村民民主议事程序,逐步降低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探索控制以资代劳的措施。切实履行一事一议监管职责,加强筹资筹劳方案审核,加大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力度。村集体资金投入村级公益事业,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作为筹资筹劳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履行审核程序。鼓励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向农民筹资和以资代劳,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减轻贫困地区农民的筹资负担。

26.继续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各级减负部门要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检查情况通报和公开制度。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重点抽查和部省联合检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的监管,建立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农民负担监测体系。将惠农政策的相关内容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防止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加重农民负担。畅通农民负担渠道,加强对问题的督查督办。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级督导制度,落实各级农民负担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

五、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完善农经统计制度

农经工作要点例2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为统揽,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以继续完善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强化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擦亮“精准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大特色,致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致力建设“强富美高”新,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6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农业机插秧工作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初见成效,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会发挥实效,双增收工作得到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运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三、工作重点

1、规范家庭农场建设。在整镇推进土地集中流转、全面组建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土地租金收取和分配,研究落实项目准入、科学把控发展规模,确保所有项目以粮食种植为主体,不得破坏土壤耕作层,家庭农场规模严格控制在300亩以内。制定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性意见,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星级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

2、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不断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全力建设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基本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目标;要以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切实解决“水包旱”、“旱包水”的问题,相关村居要帮助协调解决矛盾,实施连片式一体化种植;各新型经营主体业主要以破棱破框为突破,利用夏收夏种的间隔时间,加大高低不平农田的改造力度,确保水系畅通,通过增加种植面积,提高土地质量,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3、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农会”要充分发挥协会主体在促进农民增收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特征,切实防止农业机械、服务设施的重复投入、低效利用,切实整合镇村现有农机资源,减少家庭农场固定投入,要因村制宜,通盘考虑,以“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监督管理”为宗旨,积极组建农机、植保、机插秧、农资统供等专业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主提供农业技术推广、统防统治,机械化工作等全程社会化服务,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发展之路。要按照镇下达各村居的秧池面积,认真组织落实,全面推进,确保机插秧整镇推进目标必成。

4、农村“双增收”工作。要紧紧围绕市下达的“双增收”指标,多着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全面完成增收任务;要继续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六大类22条基本路经,进一步创新思路,明确措施,确保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村达35万元以上,增幅达10%以上;要围绕整镇推进标房建设,积极筹措投资资金,积极招引项目落户,不断增加税收分成收入;要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二次创业,大力发展个私经济,多头多路扩大就业渠道,引领农民增收致富。

5、农业产业化经营。各村居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明确产业发展优势,要坚持以为农服务为方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目标,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创新流通方式,不断拓宽产业链条,推动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支撑作用,形成农业产业链,着力提高粮食产业园区的整体形象和带动能力,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园区提挡升级和转型发展;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更加紧密、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6、村级财务管理。要继续全面实行报帐制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是超标准、超范围、程序不合理、手续不齐全的会计事项坚决杜绝入帐;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罚责,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定项限额、总量控制”的办法,确保村级办公费、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考察费等6项非生产性支出每年压缩10%以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明显下降;要控制现金支出行为,原则上所有支出都必须通过转帐形式支付,确保非现金结算比例达95%以上;要强化村级经济事项监管,规范“三资”平台运作,严格执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投标;要严格举债审批程序,切实解决村级债务居高不下的状况,确保村级运转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要强化以农村财务公开为重点的“三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严格执纪,强化问责问效和纪律追究,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健康、有序推进。

7、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在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以镇组建资产营运公司,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使其发挥最佳经济效益,有效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组织领导

农经工作要点例3

一、全年重点工作目标

(一)农民纯收入增长率13.31%。其中:高桥村11.5%、斜桥村12%、鲍坝村为13%,智堡村为14%;花园村15%、丁冯村14%、唐甸村12%、魏徐村14%、孙金村15%、窑头村为15%;朱东村为16%、忠南12%、新胜10%、莲花12%。

(二)村级纯收入比上年增长20%。各村具体指标是:忠南60万元、新胜13万元、莲花12万元、高桥村13万元;鲍坝村29万元;斜桥村10万元;智堡村15万元;花园村10万元;丁冯村11万元;唐甸村10万元;魏徐村10万元;孙金村4万元;窑头村5万元;朱东村4万元。

(三)完成高桥村、新胜村整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组建和鲍坝、智堡、花园社区股份合作的有序推进。

(四)完成孙金、唐甸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任务。

二、强化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

2013年要重点围绕“程序规范化,票据合法化,手续齐全化”开展工作。重点检查:入帐的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凭证报支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民主理财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财务公开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内容进行公开。同时要查民主理财查出的问题是否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和解决。认真搞好09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的编制工作,要强化和规范村级资金的运行,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村级资金安全运行,要做好新划入三个村的财务运行衔接工作。根据每年要实施三分之一村的财务收支审计要求,今年重点对高桥、鲍坝、智堡、斜桥、丁冯五个村进行财务审计。

三、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各村在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档案。全面实行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要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规范流转程序,严禁强迫流转,严禁未经承包户同意越权流转,流转手续原则上要同农民签订,成片集中流转的,经农户委托,也可以村签订,所有流转合同必须报经管站备案,在今年六月底要全部纳入微机信息化管理。

各村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和强化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要尽可能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和基层,避免越级上访、集访,要严格掌握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和失地农民安置政策,确保农民失地有保障,生活有着落的相关政策要求。今年要认真做好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库的人员增减变动的工作,把该进库的人员要全部纳入,以避免和减少征地进程中的各种矛盾。

四、严格控减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

今年是全面实现小康之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玖仟柒佰陆拾元,这是一个硬性指标,要达到这一指标,各村任务还很艰巨,平均增长都在百分十三以上,有的甚至要达百分之十六。为此,控减农民负担工作不能有任何松懈,平时工作中,各村要注意讲究工作方法,在村庄建设环境整治过程中,不能以村集中向农民收钱,有些好事可以由村牵头,选出农民带头人,由他们自已收钱自已做,这样既能把好事做好,使人民群众满意,又不违背现行农民负担政策。今年,各村要继续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小麦、油菜、水稻以及能繁母猪的农业保险工作。积极试行高效农业保险。

五、稳步推进三大合作,改革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

按照区委区政府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街道今年在2008年斜桥村试点整村推进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三大合作进程,计划高桥村、新胜村今年全面完成整村改制任务,鲍坝村、智堡村有条件也要全面完成改制任务,但最少要完成百分之五十的村民小组的改制。花园村完成老花园三个组的改制任务。孙金、唐甸完成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任务。

六、其他工作

农经工作要点例4

(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成效显著

1、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20__年度我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拨付及时、足额,资金管理运作规范。已经落实兑付的补贴资金有:粮食直补914.3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3658.7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80万元,油菜补贴210万元,冰冻雨雪补贴76.58万元,退耕还林1196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902万元,民政低保756.03万元,新型合作医疗2988.91万元,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减负3951.46万元,合计13834.12万元,同比增4574.51万元,增49.4%,全县农民人均受益238.93元。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全面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县列为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试点县,年初,我站及时核算出20__年度村级一事一议筹资上限为25元/人,筹劳劳均10个/年,向市政府减负办作了请示,接批复后,以腾政(减负)字〔20__〕3号文件向各乡镇转发。5月15日召开了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座谈会,传达了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政策精神,重申和培训了有关政策原则和操作规范,印发了《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表》及相关表册。指导各乡镇完成分级培训,做好奖补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全县一事一议项目储备网,录入了近700个项目的受益区基本情况、项目规划和议事表决情况,以及项目筹资筹劳的祥细数据。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__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腾政办发〔20__〕122号),配套了开展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相关政策,并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作业。县级批准财政奖补立项297项,已竣工和正在实施146项,预算总投资5,539万元,其中:村民筹资441万元,筹劳72万个,集体投入2,048万元,社会捐资1,318万元,县乡财政奖补580万元;项目覆盖全县308个自然村、486个村民小组、26,622户农户、123,852人,分别占全县自然村数的21.2%、村民小组数的18.2%、农户总数的20.5%和农村人口数的21.3%,呈现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县计划所有批准项目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1月底前基本竣工,确保年内项目验收和上级复审,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圆满完成好今年的试点工作任务。

3、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农民负担监督卡及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4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全县296个涉农收费单位全部推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比上年减少18个乡镇中心学校);有187个村(社)和全部农村中小学的公费订阅报刊征订费用控制在规定限额,占总村数的84.6%和农村学校的100%;农民负担监 督手册发放到户率达99%以上,采用统一收费票据,公布了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转发了《云南省涉及 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腾办发〔20__〕21号),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了我县不出现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件3起,较好维护了农民利益。

4、深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__〕1511号)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县发改、财政、农业部门于8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清整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转发了上级有关文件;8月26日,3部门联合召开了县监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建设、国土、计生、广电、水务、商务、畜牧、电力、自来水等17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全面部署了清理整顿工作。9月初全县相关涉农收费部门、单位和18各乡镇均上报了自查登记表,进入集中清理阶段,全县清理涉农收费文件31,涉及项目31项,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界限,对有关收费项目逐一提出保留、降低标准或取消的清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县级组织专项重点抽查,做好查缺补漏,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涉农收费文件联合审核制度。

5、扎实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确保农民负担减轻不反弹。根据上级关于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__年共召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8次,组织专项调查4项,专项执法检查1次,督促跟踪检查1次,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及时、准确、顺利落实。全年共抽调32人次组成检查组,检查乡镇18个(次),村民委员会42个,走访农户97户,抽查涉农收费部门29个(次),检查中心学校26所(次)、初级中学19所(次)、完全中学6所次。检查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查看、走访调查农户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政策,掌握了农民负担现状的第一手资料,及时纠正了存在问题和偏差。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会,认真总结了我县几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逐一分析排查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部门责任制的要求,责成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6、严密监控布防,加强动态管理。20__年,全县继续巩固了每乡镇2户共36户农户,农业人口169人,计税面积145.48亩,劳动力87个的农民负担监测调查工作,坚持农户按月记帐、逐级按季汇总,及时掌握本辖区农户家庭经济收支费用等情况,评估农户生产成本及缴费的合理性,对农民负担实行动态监测掌控。据监测户的调查统计表明,20__年,我县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减负政策执行较好,未发现违纪违规收费。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扫尾以及档案归类装订和移交工作。重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进行扫尾完善、查缺补漏,办理经营权证变更手续239户,为外出打工回乡及分家农户补办经营权证159户。规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室,完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档案归档1017册。整理移交县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档案507册。

2、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20__年县、乡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06起,妥善处置295起,占96.5%,其中:县农经站共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来信来人来访103件次,含群体上访14起,个人上访84起,来信5起。处置完毕101起,其中,调解87起,仲裁立案16起,开庭审理结案14起,正在办理2起。通过大量的解决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缓解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大局的稳定。

(三)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

1、继续巩固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对全县221个村民(社区)委员会财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财务公开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全县按月公开的村委会45个,占20.4%,按季公开的村90个,占40.7%,半年公开的村86个,占38.9%。

2、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全县18个乡镇农经站对所属211个村委会财务 会计进行了委托代管,代管资产总额9428.84万元,代管资金总额1960.25万元。滇滩镇、明光乡农经站在做好村帐乡管的基础上,开始试点组帐乡管,已接管15个收支较大的村民小组财务,代管资金总额达150万元。

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20__年我县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的审计监管力度,采取县级审计乡代管办,乡代管办审计村民小组的分级负责制办法,层层抓落实。县农经站重点加强对乡镇农经站代管资产的稽查审计力度,督促各乡镇“双代管”规章制度上墙,接受监督,按季报送财务报表。对明光乡、滇滩镇6个农经站代管办室进行了审计,总审金额1783万元,未查出违纪违规情况。乡镇农经站审计村民小组及其它单位或项目82个次,总审金额2561.29万元,查出违纪单位4个,违纪人员6人,违纪金额23.9万元。

(四)切实抓好工作

20__年度我站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千方百计开展工作,妥善处理案件,为确保全县农村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置,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人来信来访367人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03件,已妥善处理104件,办结率为98.1%,其中:立案仲裁16件,审理结案14件,正在办理2件。二是加大农民负担上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县发生农民负担上访案件3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其中能繁母猪保险理赔5户,为每户农户挽回经济损失500元。三是在奥运会召开前,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实施方案,站领导接待来信来访案件9起,对涉及维稳的件开展主动下访5次,通过排查调解和裁决了重点纠纷案件5件,集中解决了五合乡象山村杨兴洪等3户与丙弄村于朝东4户互换田地可能引发和滇滩镇山寨村徐德早户屡次重复上访等纠纷隐患,对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确保奥运期间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项目管理取得较好的成效和经验

今年我县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集中抓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了马站乡云华村红花油茶基地建设、曲石乡江南村集镇建设、__县荣庆蔬菜腌制专业合作社等省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3个,完成上级扶持资金投入24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一方面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拟定实施方案,健全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单项建设项目达3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招投标管理;另一方面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调研肯定。

20__年共组织申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9项,首批获准实施2项,分别为滇滩镇胜利和曲石乡清河村。

(六)农经统计工作扎实有效

我站不断强化业务基础,按时完成了全县农村经济各项统计任务,农村经济调查统计较好地反映了20__年全县粮食增产,烤烟、茶叶、油菜等主要经济作物增产增收,旅游带动二、三产业发展,以县城为中心的小集镇建设拉动经济发展,及时向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数据。据统计分析,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达211368万元,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2591元,同比增加238元,增长10.1%。带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有:一是第一产业持续发展。全县粮油经产量增加,价格上扬,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二是矿业、电力、建材、食品加工等第二产业在规模化、品牌化、资源利用率方面又上新台阶,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明显增强。三是交通运输、商饮、服务等第三产业的稳步发展。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自发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劳动工价提高等因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比重增加。五是财政扶持农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做好开展农村入户调查统计的前期工作,下发了《__县农业局关于开展农村入户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腾农发〔20__〕24号),全县乡镇级选调查户132户,县级选择曲石乡清河村、五合乡象山村各25户、共50户作为县级的统计调查户,全县合计182户。目前正在进行选户,预计11月中旬完成调查户的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我县农经统计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在今年6月荣获“全省农经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受到省农业厅表彰,统计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全省农经统计工作会上做了交流推广。

(七)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及全县中心工作

1、设立政务公开栏,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为更好地加强行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接照农业局的统一部署,我站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办事公开栏,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范围、对象、限额规定、申报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和流转合同签定办法;农村集体财务委托制工作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办证程序等办事指南进行公示,并设立服务电话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设立工作人员岗位公示牌,完善工作纪律,督促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严格推行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2、完成全县预算单位“小金库”检查工作。受县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派,参与滇滩、荷花等五个乡镇和县卫生局及下属五个单位,腾六中等12个单位检查工作。

3、圆满完成上级调查、调研任务。根据省、市减负办要求,组织开展了农民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调研,对其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发展思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此外,还完成了全县54户一村一品统计调查任务,23个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调查工作,以及全县18个乡镇会计人员的统计调查和甘露寺水库扩建15户移民的实物补偿及房产调查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机构改革中,乡镇农经站人员编制不增反减,人员分配不尽人意,将对农经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由于少数基层干部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法规的理解不透彻,农民思想观念陈旧、认识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仍以农户自行转包为主,且操作不规范,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有的未经发包方审查同意。

(三)村以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移交到村级监督管理存在 一定困难。少数村干部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

(四)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持续增长,调解压力逐年增大。

三、20__年工作要点

今年我站在提升职能,加快发展,积极探索,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完成了主要工作目标,成效显著。20__年我站的工作思路是: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适应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时俱进,积极服务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把试点工作列为我站的中心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做好项目实施总结,为上级提供更好的试点经验。

(二)进一步提高农户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以土地流转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产出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护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

农经工作要点例5

(一)明确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年初党委、政府就全镇农经工作专门制订了工作思路为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指明了方向。(二)强化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职能作用坚持“两审、一办”制度,镇社区“三资”中心成立后,根据“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各村(社区)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各社区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三资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社区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社区民会议或社区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三资中心”对社区两委会、社区民会议或社区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村(社区)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中心”存入镇人民政府代管社区集体资金账户。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三资中心”加强对村(社区)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四是落实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中心”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社区“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加盖中心印章后由各村(社区)向群众公布。五是落实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中心”对村(社区)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的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2020年每季度都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25个村(社区),131个居民小组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三)严格执行各项公开制度对所有惠农、惠民政策进行公开、对一事一议项目全面进行公开,尤其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社区财务收支,镇农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制作《镇XX社区(社区)XXXX年第X季度财务公布榜》,对各社区组每季度的收、支情况进行详尽的公布。我们坚持了不定期地进行了监督检查。各社区都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这样既增加了财务工作的透明、也增强干群关系,维护了社区社会稳定。(四)“三资清理”工作从 2020年3月起,我镇组织全镇25个村(社区)131个小组对2018年、2019年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清查,对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应收应付款等未录入明细的在“三资平台”上录入明细,对清查出的问题要求各村(社区)及时进行了整改。(五)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响石村目前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剩余太平村、华兴村、万寿村正在稳步推进成员资格界定、股权量化、召开成员代表会议,逐步推进此项工作。(六)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为防止向农民乱收费现象,我们除积极宣传党在农村一系列惠农政策外,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度都进行了公示,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发放数量到户5400余份。(七)认真搞好农业、农村各项统计及上报工作我们积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将严格地按照要求完成农业生产、农经统计的上报工作。(八)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全镇共4个村、21个社区、131个组(有账务业务的组),审计组通过账据核实完成内部审计4个村、13个社区,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 12月30日,审计总额4454.21万元,其中:收入总额2376.75万元,支出总额2077.46万元。(九)积极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由镇农业、纪委、教育、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强化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收费、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领域、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农村乱收费现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违规、搭车收费。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服务等涉农乱收费和无故加重村、社集体组织发动问题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问题的清理。二是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全镇村、社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对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的专项治理目的、意义进行宣传学习,通过学习,增强了干部的政策水平以及对涉农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的再认识,其目的就是从源头上杜绝涉农费用的误收、乱收现象发生。三是从今年3月至今,每月对一个行政村的账务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予以整改,此次专项清理主要从 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服务等涉农乱收费和无故加重村、社集体组织发动问题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问题的清理,在整个清理过程中未发现一例涉农费用的误收、乱收现象,确保了全镇和谐稳定。

二、存在主要问题

农经工作要点例6

(一)贯彻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加强与省内市、县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向党委、政府报送有关信息。积极搞好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持不改变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发展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今年,县乡两级都要按标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和仲裁调解机构,健全政策咨询、信息沟通、价格评估、合同签订、风险防范等工作机制,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一)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型、土地股份型、社区股份型合作社。每个县区至少发展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鼓励合作社开展跨区域、跨产业联合,促进专业合作社上规模,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制定计划,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对合作社的业务培训力度,引导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制度。抓好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的试点工作。

(二)加大对示范社的扶持力度。实行示范社规范建设行动,建立和完善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动态管理制度。将示范社新上生产、加工、流通项目作为扶持重点,随时申报,随时验收。对新建的合作社予以适当扶持。积极组织协调,扩大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范围。

(三)深化“农超对接”工作。在继续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合作社、超市和企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期供求商品信息,组织双方考察洽谈。积极组织有条件的零售企业、物流配送企业与城市社区合作,建立社区农产品连锁小超市。适时开辟周末车载蔬菜市场。

(四)加强合作社的注册管理。协调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出台合作社联合社、社区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资金互助合作社等登记管理办法。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村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市里重点抓好区胜利街道辛镇村的改革试点,每个县区至少选择一个村抓好试点。巩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以县区为单位,以《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试行)》为依据,统一建立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审计责任追究和资产资源登记、经营与处置招投标等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配齐必备的设备,明确专职人员,完善委托协议,健全内部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配合组织部门,按照“点上试点探索、面上集中突破”的原则,着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取得突破性发展。研究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重点在财政投入、税收减免、工商登记、债务化解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

四、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专项检查为主的方式,重点对一事一议、教育赞助、报刊订阅等进行专项检查,对问题较多、程度较重的乡镇,提请减负领导小组采取通报批评或其他监管措施。

五、加强农业统计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农经工作要点例7

1、多形式学习宣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__年7月1日起实施,对此,市里将以专题学习会,印发法律公告、单行本,在“__龙网”开辟专栏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法律;各区、县(市)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学习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县级以上的示范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增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力求达到农喻户晓。要通过市、县的分级培训,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精神,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积极培育,加快发展。要继续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加工企业及甚至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发展以生产季节性强、鲜销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当地无加工企业带动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全市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累计达到500家。

3、抓“百社五化”,推进规范化建设。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管理民主化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市里将出台规范化建设意见,并对其中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合作社以奖代补。各区、县(市)也要制订相应意见并组织实施,力争20__年建设市、县二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

4、开展“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主导、合作社主体、多方参与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政府部门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集技术、信息、融资、营销等各种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余杭、淳安两地要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如期完成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里将出台全市构筑新型为农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

二、围绕村级资产和财务,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1、深化财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根据新情况,充实各种补贴发放、土地补偿费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内容的公开;要按照三级会计科目细化财务收支的公开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逐笔公开;要完善公开形式,力求所有财务公开内容均由电脑自动生成,减少人为因素。

2、推进村级民主管理,保障群众决策权。市里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__实际,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以村级资产和财务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明细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责任追究等要求,并通过检查监督等措施,促进我市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

3、加强民主理财,保障群众监督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建设。民主理财小组须经社员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财会知识和有较强的议事监督能力。要加强培训,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避免越位或缺位情况的发生。

4、积极推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群众参与权。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加强对村级筹资筹劳范围、对象、程序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奖补政策,以鼓励农民群众通过投资、投劳等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做强做大新农村建设主体

1、加快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市里拟出台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力求通过用地政策支持、财政转移支付和加强经营管理等途径,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区、县(市)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提出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和路子,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要典型引路,总结并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2、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继续重点推进撤村建居村、镇中村及经济强村的股份制改革,全市完成股份制改革60家;对已完成改制的村,要围绕建立社区稳定机制、经济发展机制、股权流转机制、经营者激励机制等内容进一步深化改革;要优化股份经济的发展环境,积极与国土、税务、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

,落实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用地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工商登记费用优惠等政策。3、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按照依法管理、合理使用、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土地补偿费的性质和主要用途,处理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分配关系。要切实加强对留存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实行土地补偿费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项公开。

4、开展“千村审计”活动。认真实施《__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按照“三年轮审”的目标,积极开展以年度财务收支及村干部离任为主要内容的“千村审计”活动。要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做年初审计有计划、审计进点有公告、审计结果有公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出具审计意见书,并责成有关乡镇政府及村整改落实。

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1、加强土地承包权证的动态管理。对承包地与承包权证不一致、农户要求进行变更的,各地要及时受理变更申请,并给予办理变更手续;在征地较多、地证不一情况严重的地方,要及时有组织地开展权证核查变更活动;其他地方,年底要开展一次承包土地变动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各地证地不一的动态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试点,切实提升动态管理的手段和水平。

2、扩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要积极推广桐庐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到年底累计要有4个区、县(市)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力求按照准司法程序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3、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为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市里将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力争出台鼓励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各地对二、三产业发达或农村劳动力转移比较充分、兼业现象比较突出的地方,要加强引导,鼓励农民采取土地委托转包或股份制等形式,加快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通过政策宣传、工作指导、政策扶持、搞好服务,力争全市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实现140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达到50万亩。

五、深化农村改革,加强监督管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环境支撑

1、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自3月下旬始,市农负办、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将联合开展一次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化肥等农资价格及农民建房、农村交通、农村有线电视和农村用水用电等收费情况。检查期间,市里还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要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的收费行为,禁止村级组织的收费行为,禁止村级组织用押金等不合法方式约束村民、管理村务。因新农村建设确需向建房农户收取一定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也必须严格控制。

2、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各地要以20__年12月31日为时限,对村级债务开展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扣清村级债务的底子;要探索化解村级合债务的措施和办法,通过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优先化解村级因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形成的债务。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安排资金,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完善农经统计信息网。为进一步提高农经统计样本户的代表性和农经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要及时对现行市级农经统计信息网进行调整。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适当扩大样本数量。要及时改革现行农经统计报表体系和指标设置,农民人均收入要突出反映农业收入结构和“四金”收入结构,并加强对主要农产品的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

农经工作要点例8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主战略,以实现“两个率先”为目标,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重点抓社区建设,突出抓区域整治,关键抓产业发展,核心抓城乡统筹,全面推动全市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上台阶,为把我市建成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奠定基础。

二、工作要点及奖补政策

(一)加快新型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1.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居)搬迁和新型社区建设

工作目标:把新型社区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破点、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以成熟的新型社区建设模式为依托,抓规划、抓建设、抓搬迁、抓机制,积极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人口的集中集聚,产业的集合集群,让农民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2012年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项目共计划实施搬迁19个村(居),每个镇要建设1个新型社区。一要抓好规划编制。积极建设城市综合体、城镇综合体,在市区、组团、镇区内规划建设大社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二要突出建设重点。2012年,开工建设的新型社区要在基础框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下功夫,配套建设水、电、路、气、暖、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卫生所、社区文化中心、超市、幼儿园、便民服务大厅、敬老院、社区调解中心、警务室等八位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农民有序转移。三要强化产业发展。强力推进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确保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

奖补政策:2012年安排1350万元用于新型社区建设,143万元用于街道社区建设及工作经费补助。年内分两次进行检查评比,按一、二、三等进行奖补。年终按照工作成效、建设规模、形象进度,评选出新型社区建设先进镇(街道)7个,予以表彰。

组织形式:市一体办牵头,三个产业集聚区、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2.深入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工作任务:坡头镇蓼坞新居苑社区、承留镇南山花园社区、克井镇任庄社区、坡头镇恋水花园社区、下冶镇月亮湾社区等5个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按照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督导,加快建设,全面配套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早日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典型和示范。

奖补政策:2011年安排150万元用于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奖补,与省财政拨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专项资金配套使用。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分两次进行检查奖补。

组织形式:相关镇和村负责组织实施。

(二)推进村庄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积极推进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

目标任务:对环城路、获轵路、小浪底专用线、克留线、石寺路、张苏线、黄孤线等主干道沿线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对沿线村庄、市场及镇区周边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拆除沿线废弃房屋圈舍、实施“五化”达标建设、在关键节点布设景观小品,在镇区及周边高标准实施“五个一”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整体形象。共涉及15个镇(街道)的95个村庄、市场,拆除房屋、圈舍810间,硬化道路11.2万平方米,美化墙体31.3万平方米,栽植苗木25.8万株,安装路灯373盏,规范牌匾410幅,建设提升景观小品27处。“五个一”工程建设新建精品街9条、文化长廊4条、游园广场3处、雕塑群7组、标志性建筑1个。

奖补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3+1”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工作任务、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工作标准和工作成效,年度分两次进行检查评比和分类奖补。年终评选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8个、先进村(居)40个,予以表彰。

组织形式:市一体办牵头,相关镇(街道)和村(居)负责组织实施。

2.健全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

目标任务:按照“村(居)收集、镇(街道)运输、市(区域)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要求,对环城路外15个镇(街道)的477个村(居)农村环卫工人工资进行补贴,对15个镇(街道)的垃圾处理运行经费进行奖补。按照台账工作任务,建设连体垃圾中转站2座、单体垃圾中转站9座、公厕3座、简易垃圾填埋点18个,对163个村配备机动环卫三轮车各1辆。一要搞好科学规划。注重城乡统筹,将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新型社区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继续分类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和简易垃圾填埋点,提高垃圾处理水平。二要加强资源整合。与交通、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搞好沟通联系,发挥专业管护队伍和执法队伍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搞好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三要强化督导检查。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指导各镇(街道)成立保洁清运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制度。联合市督查局、爱卫办、创建办等单位,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周检查制度,以奖罚促整治,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水平。

奖补政策: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对环城路外477个村(居)按比例配备的农村环卫工人进行补贴;按照平原村每村每月60元、山区村每村每月70元的标准,对15个镇(街道)的垃圾处理运行经费进行奖补。按照程序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和简易垃圾填埋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每座连体垃圾中转站奖补4万元,每座单体垃圾中转站奖补3万元,每座公厕奖补1万元,每个简易垃圾填埋点奖补1万元。按政府招标采购程序,为163个村发放机动环卫三轮车各1辆。年终对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先进镇(街道)8个、先进村(居)40个,予以表彰。

组织形式:市一体办牵头,市督查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办、爱卫办等单位配合,相关镇(街道)和村(居)负责组织实施。

(三)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目标任务:引导农村偏僻户、零散户向新型农村社区、组团、镇区、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域搬迁。2012年完成搬迁2000人和10个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4个村试点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

奖补政策:2012年安排1600万元用于扶贫开发和倒房重建工作。其中迁户并村补助资金800万元,按照搬迁户每人4000元标准进行补助;整村推进工程资金33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资金80万元;老区建设扶持资金50万元;扶贫搬迁项目监督管理资金40万元;倒房重建配套资金300万元。

组织形式:市扶贫办、民政局牵头,相关镇(街道)、村(居)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新农村提升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目标任务:切实抓好百村富民工程建设村(居)、已达标授牌生态文明示范村(居)、“双二十”活动村(居)、新老典型村(居)的完善提升工作,全面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第一批、第二批百村富民工程建设试点村要按照“五化”标准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完善“五化”达标和废弃旧房、圈舍拆迁工作,重点围绕土地流转,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已达标授牌生态文明示范村(居)要持续抓好完善提高工作,进一步提升品味、丰富内涵,实现两委班子强、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个强村要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201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增幅2个百分点以上;20个弱村要进一步加快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新老典型村(居)要深入开展以“比产业发展、比集体经济收入、比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村容村貌、比乡风文明、比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结对竞比活动,形成新老典型村竞相发展氛围,提高整体发展水平。继续开展全市镇(街道)结对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各镇(街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镇(街道)综合发展水平。

奖补政策:2012年安排620.6万元用于对新农村建设提升工程奖补。其中50万元用于“双二十”活动,50万元用于镇(街道)结对竞赛,50万元用于生态文明示范村提升,50万元用于新老典型结对竞赛,20万元用于新农村地震民居工程,10万元用于农村会计委托,20万元用于第七届村(居)委员会换届,40万元用于10个不稳定村集中整治,50.6万元用于“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30万元用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万元用于平安农村技防工程建设,1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村发展扶持,50万元用于公路沿线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建设。年度分两次进行检查评比和分类奖补,年终根据各镇(街道)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效,评选出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镇(街道)8个,予以表彰。镇(街道)结对竞赛活动先进镇(街道),授予“优胜杯”。

三、保障措施

农经工作要点例9

(一)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推进确权登记工作进度。在确保确权登记质量的前提下,6月底前完成土地确权项目的检查验收。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向承包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收回销毁或以县为单位统一公告予以注销。

2、严把确权登记质量关。一是确保影像资料精度达到规定标准;二是确保承包地块勘界准确,做到权属关系无误;三是确保农民签字手续完善,把好农民签字确认关。

3、加强确权登记档案规范和保密。一是规范确权登记建档流程,健全确权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制度。二是按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规定存放确权登记成果资料,存储土地调绘数据的电脑严禁与互联网连接,确保不失密、不泄密。三是实行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工作同步验收,确保确权登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四是加强档案管理的硬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二)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1、健全土地纠纷调解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建立健全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管理。建立土地流转管理台账和土地纠纷登记台账以及上报制度,发挥好村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和调解功能,切实承担起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责任,及时化解纠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发生。

2、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一是强化土地流转程序,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原则,指导土地流转双方书面合同的签订。二是加强流入方农业经营能力、履约能力等资格审查,对耕地流转实行动态监测,强化用途管制,防止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三是完善委托服务,对农户自愿委托发包方或其他组织流转其承包地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明确流转土地用途、流转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等。

按照2010年《转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管好资金,盘活资产,用好资源,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设,规范集体资产承包、租赁、经营、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等程序,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公开化进程。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推行“村帐乡管”,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委托,完善财务公开,落实民主管理。提高公开质量,保持100%的村级财务公开率。结合县乡换届,联合相关单位,强化审计监督,切实做好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农民负担和土地补偿费等专项审计,积极推进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审前公告、审时监督、审后公开,助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

1、落实扶持政策。健全政策体系,落实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措施。落实农民合作社独立申报和自主实施财政支农项目的主体地位,推动财政扶持资金采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方式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财政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按在册成员人数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并参与年终盈余分配,确保公共财政扶持惠及全体成员和持续发挥作用。

2、规范合作社建设。宣传贯彻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广泛深入宣传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合作社设立、管理以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创办、领办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增强农民在生产、营销方面的组织能力。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思路,遵循“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方针,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参加合作社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广“专合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专合组织+市场(超市)+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增强其带动功能,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示范社申报工作,严格示范社评定程序和标准,树立示范典型和样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建设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自愿联合或重组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行动态监测,把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情况纳入监测内容,加强风险防范。

3、强化人才培训。按分级、分业态的原则,加大农民合作社骨干人员专题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4、开展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结合行业主(监)管职责,建立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对非法集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查处,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发生。

(二)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加快发展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州农业畜牧局《关于推荐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营造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环境,引领带动全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四、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一)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机制。落实减负责任,坚持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发挥农牧部门牵头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完善涉农收费公示等监管制度,拓宽监管领域,改进监管方式,强化事前防控。

(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面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和筹资筹劳标准,规范议事行为,发挥财政资金奖补引导作用,助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强一事一议监管,严格议事项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加大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力度,坚决纠正强制以资代劳、虚假筹资筹劳、负债建设等问题。落实项目管护措施、确保长期效益发挥。

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在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过程中,要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基本原则,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限制议事范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村内户外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禁止将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村级公益性项目,以及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执行政策限额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40元;筹集劳务,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

(三)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坚持农民负担年度检查制度,采取面上检查与暗访检查、平时检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农民负担政策执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涉农收费的监管,通报检查结果。做好政策公开、负担监测、行风热线、公开举报等日常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四)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选择义务教育、建房、用水用电等农民反映热点开展专项治理,解决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持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一费制”标准在每学期初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坚持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按照规定标准,村级组织不超过500元;大村不超过800元。

农经工作要点例10

一、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要解决好认识问题

解决好认识问题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思想基础,要把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深入地开展下去,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确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首先在座的各位领导,特别是分管同志在思想认识上要到位,重点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要解决土地能不能流转的问题。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看,需要做土地流转。土地制度是农村生产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中央和省上对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非常重视,这是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土地承包经营以后,对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深刻调整。30年前的土地流转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践证明非常成功。经过30年的发展,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我国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具备了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基本条件,说明我们工业发展积累的财富,足以支持农业发展。所以说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是生产力发展到新的水平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的现实需要。从城市化发展水平看,需要做土地流转。改革开放初期,全国的城市化率不到10%,现在已经达到44%,城市发展水平具备了容纳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条件。过去为什么不让农民进城,为什么要对城镇户口严格管理,因为把农村劳动力转到城市以后,政府要对生产资料进行补贴,需要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现在生产资料通过市场调节,政府不需要进行补贴,而且城市通过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具备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现实条件。并且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对劳动力需求就会增加,土地流转就显得尤为迫切。从农业产业化发展看,需要进行土地流转。实行联产承包到户的初期阶段,主要是解决吃饭问题,最重要的事情是种粮食,小农生产完全适应市场需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市场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人们普遍注重绿色、环保、科学的饮食方式,对发展农业产业化提出了新要求。要发展农业产业化,不搞土地流转,不搞集约经营,永远是小农经营。所以说,农业产业化也需要调整土地关系,也需要对土地制度再次变革。中央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长久不变,这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依据,创造了良好条件。群众可以按实际需要流转自己的土地经营权,按合同签约的流转时间来规划投资。对此市县、乡镇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认识要明确,不能有含糊。

第二,要解决土地为什么要流转的问题。一是要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过去土地承包到户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现在农村生产水平要提高,一个劳动力能产出多少,在小农经营产出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把土地流转出去,一个人出去打工,甚至两个都出去打工,就可以大大提高农村劳动力生产水平。二是要提高土地的综合收益。同样是农民,由于个人经营能力、市场意识、务农技术的不同,土地经营的产出效益不一样。通过土地流转把更多的土地流转到善于经营土地,善于在土地上投入的人手里,然后把不善于经营土地,没资本投入的人变为劳动者,这样就会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三是要解放农村劳动力。现在农村临近过年和耕种收割季节出现大量农民工返乡回流情况,因为他们的根子在农村、土地在农村,就把农民长期束缚在土地上。如果依法把土地流转出去,既能保证土地收益,还能保障外出打工,甚至可以成为城里人,这样就把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四是要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劳动力生产水平的提高,通过土地综合收益的增加,通过农村劳动力的解放,增加农民收入应该说没有问题。所以说,我们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首先要在为什么要流转、能不能流转的问题上有明确的认识。

二、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要把握好基本原则

有几个方面的原则需要认真把握,第一个原则就是自愿的原则。要尊重农民意愿,必须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进行,这是做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第二个原则就是依法的原则。要依据《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合同法》,尽可能地促使农村土地依法流转,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把农用土地全部盖成房子,修成商品住宅,这是不允许的。当然在具体过程中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该如何界定,这是试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说办农家乐,从经营性质上来讲,农家乐属第三产业的内容,从依托资源上来讲,农家乐是观光旅游农业。比如伏镇的玫瑰园,如果建设的规模大,在那个地方建个农家乐,从农家乐来讲,它确实是旅游业,属第三产业的范畴,但是从依托的资源来讲,农家乐的人来了在玫瑰园摘玫瑰,每斤还可获得6毛钱的劳务收入。这就需要在实践中来探索,需要基层来给出答案,这就是通过依法的原则来解决的问题。第三个原则就是市场主导的原则。流转给谁,按什么价格流转,流转多长时间,都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政府要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发挥积极作用。这几条原则是土地流转的根本性原则,一定要在工作实践中把握好。

三、土地流转改革试点要抓好关键环节

土地流转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比如说现在有些老板、有些农民通过承包工程发了大财,但是让他把土地扔掉,他从感情上难以割舍,我们要理解农民对土地的朴素感情。在推进工作中重点把握好七个环节:

第一,要宣传发动。一定要把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位,要对农民讲清楚土地流转是经营权的流转,不是没收土地,不要让农民产生误解,既要引导得准确,还要引导得有力,要给农民把道理讲清楚。

第二,要典型示范。要树立一些土地流转的典型,通过土地合法流转,一些大户集中了大量的土地,土地收益得到明显提高,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城打工做生意,同时还可从土地上获得稳定收益,通过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到土地流转的好处,自觉地流转、主动地流转、自愿地流转。

第三,要强化服务。服务是政府的职责,要坚持事前介入,从开始就要签定规范的合同,把土地流转搞规范,避免矛盾纠纷。特别是乡镇要研究村一级的农业经营管理机制,研究村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因为基础性的工作在村社,要发挥农民自治的作用,把这项职能融合到村级组织里面去,既不增加工作人员,又不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我们要研究、解决、强化的问题。

第四,要规范管理。包括提供规范合同文本,确定规范流转流程等。

第五,要建档立卡。土地流转涉及农民的直接利益,档案资料一定要齐全,保管一定要完善,使用一定要方便,这要作为历史性资料,从一开始要把工作做到位。

第六,要调处纠纷。土地流转过程中难免产生这样那样的纠纷,一方面要通过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来减少纠纷,另一方面要对产生的纠纷依照政策法规,有效进行调处,既要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又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民的合法收益。

第七,要完善政策。土地流转大的政策是明确的,法律层面有土地承包法,政策方面还有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省市县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我们开展试点就是要解决小政策的问题,研究如何灵活运用大政策,并在实践中完善的问题。

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要突出试点特色

我们对县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先行一步,探索创新,省内一流”。具体要按这个要求谋划试点工作,要突出试点特色,重点做好四个结合:

第一,要把依法依规与大胆创新结合起来。大的工作要依法执行政策,同时,需要大胆创新推进工作。比如能不能探索农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经营的形式,引导农民把土地折股入到合作社,然后按股来分红,将经营者和入股农民与土地收益直接挂钩,这是土地流转比较高级的形式。需要强调的是,这和过去农业合作化时搞的形式完全不同,过去搞合作化时农民把土地入社后就完全失去了土地的支配权,现在土地入股有退出自由,土地股权可以转让。当然,没有达到约定期限,群众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大胆创新,形成亮点,形成县特色,解决好大政策没有解决的问题。

第二,要把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结合起来。既要总结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又要研究解决土地流转的实际问题,通过解决问题来创新工作思路,来完善政策措施。

第三,要把全面推进和树立典型结合起来。县作为全市的试点县,就要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同时,县上必须培养典型,突出抓好示范点,这是工作水平的反映,工作做到哪个层次,要用典型来说明。

第四,要把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结合起来。作为一个县区、一个乡镇来讲,要统筹谋划流转土地的效益问题、主导产业的培育问题,要着力从政策上、措施上、资金上、项目上对主导产业进行扶持。

如何突出特色,应当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试点要为将来推广积累经验,县要统筹考虑土地流转和机构改革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土地流转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目前,要重点考虑农村经营管理站如何才能更好地在土地流转中发挥作用。比如流转服务站,如果在服务水平上、在程序的简化上能够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农民自然是愿意的;如果操作不好,签合同要收钱,三天两头来没人,那有什么作用;如果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不高,不但不能推动土地流转,而且会成为土地流转的障碍。因此,一定要把流转体系完善起来,特别是要探索乡村两级怎样运转,怎么受理申请、怎么进行公正、怎么进行评估等问题。可以考虑在乡村这一级和林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农业经济管理站不但要承担土地流转服务,还要承担林地流转服务,因为林地本身也是土地,只不过林地的流转方式更灵活。要把农经站、林业站的职能整合在一起,这是试点解决的问题。县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确定、工作流程、工作考核方面形成一套完整的方案。

第二,要深入学习研究,提高工作的指导水平。总体来讲,我们的生产发展水平比较低,产业化水平比较低,流转的起点也比较低。要学习外地土地流转的先进经验,如果山东的寿光不搞土地流转,那几十万亩大棚就搞不起来,在全国叫得响的蔬菜生产大县也搞不起来。同时,要把培训工作跟上去,要使县乡两级干部,特别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搞得清清楚楚。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善于提练、升华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农经工作要点例11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农业保险试点第三个年头。与前两年相比,除省政府召开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外,省农险办没有召开全省农业保险专题会议,开展的专项督查也不多。但这是不是意味着省里的工作力度减弱了,工作重心转移了?恰恰相反,经过三年的试点,在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的大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已经打开了工作局面,走上了正常轨道。

第一,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42号)后,省农险办牵头制定了保费补贴管理、保费资金管理、保险理赔管理、试点工作考核、鼓励开展特色产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管理和服务指导意见等8个配套制度和办法,形成了“1+8”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保障了试点工作有章可循。经过三年实践检验,我省农业保险政策设计和制度办法,总体来说方向是对的、质量是高的。

第二,农业保险推进机制基本建立。试点三年来,各级均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理赔协调机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更重要的是,经过三年的努力,两家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从上到下、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步建立健全。特别是今年乡村服务网络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确保了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有人做,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三,农业保险工作局面已经打开。年,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较窄、品种较少,只有14个市和省农垦集团参加试点,而且试点地区的试点品种也不多,有的只是一、二个。经过三年的试点,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现了大跨越,不仅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市、93个县市区,而且试点地区种养两业保险全面开展。农作物的承保面积从年的1648万亩,增加到今年近一亿亩;承保率从年的25%,提高到今年的85%。可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局面已经打开。

第四,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试点三年来,我省保险经办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5.3亿元,为3878万个(次)农户提供了526亿元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累计赔付15.8亿元,大大减轻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1241.6万户(次)农户从农业保险中收益,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恢复发展。农业保险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明显,有效地化解了近年来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皖北旱灾等农业生产风险。

第五,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农业保险是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制度安排,在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同时,也调动了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各类组织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推动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

肯定我省农业保险取得的成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省试点工作走上了康庄大道,完全成功了。刚才17个试点市和两家保险经办机构在交流发言中都说到,在职责界定、承保理赔、资金管理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有些还比较突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是很正常的,不可避免的,要客观看待,敢于正视,但同时我们也要勇于面对,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三年的实践表明,造成不规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短期内消除这些因素还很困难,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个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第一,农业保险是财政支农政策和社会救济政策的创新,没有可供借鉴成熟的模式和经验。现在全国很多省份都在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但由于省情不同,各省农业保险模式差异很大、各具特色。此外,新生事物不可能一开始就那么完美,本身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提高。

第二,这项工作的试点是在条件不完全成熟的情况下推开的。农业保险是一项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制度,对防灾减损起到了重要作用。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生产基地对这项政策翘首期盼。但现阶段,我省农业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不高,再加上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导致农业保险的工作难度大、经营成本高。

第三,经办机构服务体系和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求。乡村是农业保险工作的重心。试点之初,经办机构乡村服务网点一片空白,农业保险业务完全依赖地方政府办理,工作质量无法保证。经过三年的努力,经办机构基层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但服务网点还不健全、人员素质相对较低,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第四,国家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理论指导和政策规范有待加强。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现在,试点省份各级均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但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有约束力的农业保险法规、规章、制度,对农业保险工作进行规范。试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需要在更高层级上加以政策指导,协调解决。

正是由于以上几个方面原因,不可避免地导致我们试点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怎么办?我们要敢于“朝着艰难笑着走”,要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提升的空间还很大,要继续不断规范、完善、提升。

第一,要克服消极思想,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在调研中了解到,基层有些人没有准确理解农业保险工作原则,思想认识不到位,感到这项工作压力很大,责任很大,认为农业保险是保险经办机构的事,甚至建议农业保险退出民生工程。应该说这个思想是消极的,现在这个问题看得更清楚了,不是农险办退出的问题,更不是退出民生工程的问题,而是“政府引导作用要强化、市场主体作用要突出、各部门协作配合要加强”。所以,各级农险办、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合力推进试点。否则,就会推诿扯皮,分散精力,影响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第二,要克服自满意识,进一步开拓创新。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几位主要负责同志都做过重要批示。可以说,这项工作已经为各级财政及农险办赢得了一些荣誉。在荣誉面前,我们要克服自满意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要在新的起点上,把农业保险工作发扬光大,关键是要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

第三,要克服厌倦情绪,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试点三年了,特别是工作压力大、难度大,有一些厌倦情绪是正常的。但只要我们增强群众意识,树立群众观念,想到这项工作事关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我们的工作热情、工作激情就会提升。值得欣慰的是,我们不少市县分管局长都已成为农业保险专家了,如果没有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热情,对农民的感情,就不可能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就不可能有这种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我们不光要自己做到这一点,还要发动与这项工作有关的同志进一步增强群众感情,强化群众意识。

第四,要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在去年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题会议上,我们就认识到我省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质量不高,经办机构经营比较粗放,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所以,就提出了要好字当头、又好又快地推进这项工作。这既是今年开展规范管理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指导我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理念。农业保险发展不光要快,而且要好,要又好又快、规范发展。

二、扎实推进,全省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总结一年来的全省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针对试点以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财政厅及农险办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了开展规范管理活动的意见;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常务副省长赵树丛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规范政策操作、抓好政策落实、提升工作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陈先森厅长也要求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规范管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试点市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动当地规范管理活动顺利开展;各市农险办负责同志认识到位,抓紧抓实。

组织周密、协调推进。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安徽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的通知》(财金[]248号),对活动范围、时间作出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农险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积极推进规范管理活动。各地、各保险经办机构也高度重视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编排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推进。、、、望江等地成立了规范管理活动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审定方案,检查落实;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经常深入基层,靠前指导,促进活动有序开展。

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这次规范管理活动,我们紧密联系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际,把“三个规范”(即规范职责分工、规范展业承保、规范保险理赔)作为活动的主题,不仅符合建立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保证了活动方向正确,又解决了影响和制约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活动内容虽然只有三个方面,但每个方面都涉及农业保险操作多个关键环节,内容十分丰富。

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在这次规范管理活动中,各级、各保险机构针对试点工作薄弱环节,梳理问题,分析成因,拟订措施,逐一整改,务求实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摸索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在制度上,我们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办[]31号文件印发。《指导意见》是自[]42号文件后,我省出台的又一个农业保险纲领性文件,保障了规范管理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巢湖、阜阳等市还联系实际,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在各级各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这次规范管理活动期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办[]31号),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基层农业保险操作制度。各地、各保险经办机构也把制度建设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试点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一批适应试点工作要求的制度、办法和措施。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通过这次规范管理活动,基本理顺了地方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的关系,明确了双方在农业保险工作的职责定位,探索形成了分工合理、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新机制,基本确立了我省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新模式,保险经办机构自主展业能力显著增强。首先,进一步明晰了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分工。根据农业保险工作要求,明确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引导、支持以及必要的组织推动;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职责是,在政府必要的组织推动和农业保险政策引导下,承担农业保险经办业务,做好展业承保、防灾减损、查勘定损、赔款支付等各项具体工作。其次,基本建立了覆盖乡村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通过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保险经办机构县级分支机构全面建立,乡镇农业保险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覆盖乡村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据统计,截至11月底,全省乡镇农业保险服务站已建成879个、在建145个,设立村级农业保险服务点12021个,签定协议、聘用乡村协保员10845人。第三,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质量要求。通过开展规范管理活动,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简化了保险操作手续,优化了业务操作流程,细化了工作质量要求,使保险操作更加简便易行,便于各方监督,大大减少了推委扯皮现象发生,提高了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效率,农业保险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三是人员素质工作作风普遍提高。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是做好这次规范管理活动的重要前提。通过这次规范管理活动,各级各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加深了农业保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广大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在学习中领悟,在工作中感悟,自身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在这次规范管理活动中,我们一开始就把做好承保、理赔每个细节作为活动的“刚性”指标来抓,在保障这次活动稳步推进的同时,也使广大从业人员养成严谨、细致、勤奋、务实的良好习惯,工作作风有了新的提高。大家普遍反映,这次活动抓得好、抓得准,抓得及时;深深感受到这次活动真抓真管用,实抓见实效。

四是农业保险工作质量显著提高。通过这次规范管理活动,我省保险经办机构农业保险经营,逐步实现由粗放向精细的转变。在承保方面,做到“见费出单”,并向投保人开具合规票据;对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户经济合作组织,实行直接投保;对一般农户,以行政村为单位,先公示、后出单,并附分户清单;保险单证落实到被保险人,载明规定信息。在理赔方面,接报案管理更加规范;查勘定损手续更加合规;理赔结果公示基本普及;赔款支付大多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五是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这次规范管理活动,各方职责更加清晰,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我省农业保险工作赢得越来越多农户的认可和拥护,推动了农业保险覆盖面再创历史新高。除能繁母猪保险因技术性问题,导致承保数量略有下降外,其他险种承保数量均较上年大幅增加。截至月中旬,全省承保农作物9317万亩,预计全年承保规模将突破1亿亩,农作物承保率将达到85%以上。可以说,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又迈上了新台阶。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各级各部门、两家保险经办机构对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积极响应,坚决落实。成绩来之不易,非常难能可贵。这次规范管理活动的最大成效在于,在推进理顺职责关系、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规范意识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使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水平上了新台阶。

三、再接再厉,推动建立农业保险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明年是“十二五”开局年。我们将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吸收大家好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认真谋划,形成工作要点下发。这里,先通报明年及下一阶段农业保险工作思路和初步打算。

一要继续加强政策学习,在进一步把握政策、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工夫。农业保险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要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主要体现在制度设计上,精细化是体现在制度执行力上。如果对这些制度政策不熟悉、不掌握,操作就不可能做到规范化、精细化。各级农险办主任工作钻研深入,政策理论熟悉,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认真学习保险理论、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理论素养;深入学习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特别是“1+8”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准确把握政策要领,领会精神实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二要继续贯彻《指导意见》,在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工夫。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办[]31号)。《指导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工作原则,以理清基层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为切入点,以加强基层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四统一、一保障”(即统一职责分工、统一网点设置、统一代办业务、统一操作流程、保障工作经费)为主要内容,以合理的组织方式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起分工合理、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政策执行力和业务规范性,促进我省基层农业保险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农业保险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为从根本上破解我省农业保险操作难题,提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路径。今年以来,我省在理顺基层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关系、建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各地推进不平衡,个别地方尚未执行,已经执行的也不够到位。一些地方挂牌设立的农业保险服务站点不规范,人员配备未落实。各地、各保险经办机构要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贯彻落实,在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与保险经办机构关系,健全基层农业保险工作新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三要继续抓好规范管理,在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工夫。规范管理工作是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长抓不懈。明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各保险经办机构要继续按照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的通知》(财金[]248号)要求,深入推进规范管理活动,把规范管理贯穿于农业保险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让政府放心,使农户满意”的标准上来,从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展业承保、保险理赔等方面,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规范管理工作,确保规范管理活动取得新成效。要变被动为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联系实际,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狠抓任务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将规范管理作为试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评抓规范,以考评促发展;要开展农业保险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投保自愿原则、强制农民投保行为,严厉打击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编造虚假赔案套取保险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