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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2 15:06:18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1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部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2

南充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科二0一一年工作计划

 二0一一年既是“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年,又是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意识,促进城乡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保证二0一一年的健康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我院今年的健康教育工作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保健特色,做大做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为切实完成二0一一年的健康教育工作,特拟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具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围绕妇幼保健工作、妇幼政策法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结合各种主题卫生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二、主要工作措施(一)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二0一一年我们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队伍,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张贴宣传资料1、办好我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张贴宣传资料。每期确定不同的主题,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丰富多彩的宣传健康知识。2、加大经费投入,编印健康教育资料20多种,每种25000份,发送至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病员及广大市民,把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的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妇幼保健相关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各保健院应将有关健康教育方面特别重要的知识以及和市民密切相关的一些惠民政策、法规印制成相关资料,确保发放到户。对各级党委、政府、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广大妇女、儿童等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群进行反复宣传,乘妇幼卫生春天之东风,促使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妇幼保健工作,让全社会都关爱妇女、儿童这个弱势群体,让广大妇女、儿童增强保健意识,自觉参与保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 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1、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办好育婴课堂和孕产妇学校,积极筹备早教课堂,继续开展母婴保健“一条龙”服务模式,加强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和0-7岁儿童保健工作力度。2、通过多种渠道向各级党委、政府宣传《母婴保健法》及依法进行的新筛工作的目的、意义,力争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进一步重视与政策的关注。各医疗保健机构应继续借助媒体,紧紧抓住孕期、住院分娩等关键时期,以多种形式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孕产妇及家属对新筛知识的知晓率达95%以上,使新筛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社会知晓、人人参与良好氛围。2、继续做好群体健康教育,深入街道、公园、社区等地,以展板、录音、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妇幼保健知识及卫生科普知识。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利用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4、向居民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在输液室设电视及DVD,每周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光盘内容以居民的需要为原则,做好播放记录、播放小结等。5、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居民喜欢的健康知识竞赛,专干提前认真组织,设计试题、配备奖品,让居民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到日常所需的健康知识。(四)、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对辖区1%的人口科学规范的进行一次健康知识知晓、技能掌握、行为形成情况和健康需求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健康教育专干主要负责设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评估总结等工作。(五)、健康教育覆盖计划于2011开展的健康教育讲座、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健康知识竞赛、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等工作的受教育人数覆盖辖区人口的70%以上,争取让更多的居民学习到需要的健康知识,从根本上提高居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健康教育科二0一一年一月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3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部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4

1、本院以创爱婴医院为契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服务人性化的理念,我们每位医生、护士和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产妇,加强沟通,让产妇对我们医务人员有信任感、依赖感。在我院分娩的产妇,我们用车接送,做到服务至上、服务上门,方便产妇就医,减轻家庭负担,真正解决老百姓就医难的问题。一年来接送产妇约250例,费用约5万元,全部由医院从其它收入中垫支。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依法管理,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和可持续发展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到“十三五”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有效推进。积极推进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做到稳步推进,保持队伍稳定,工作平稳过渡,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快速发展。

因地制宜,谋划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妇幼健康资源情况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妇幼健康需求和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强化公益,落实保障。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维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编制、经费和运行政策,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提高效能,激活动力。通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绩效管理,激活内生动力,提升效率,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得到加强。

二、优化整合内容

(一)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职能整合的主要方式为“县级合、乡增强、村共享”。

1、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受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2、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撤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政府负责,加强乡镇计生办计划生育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人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导下,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采集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

4、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保留计划生育专干,巩固基层工作网底。计划生育专干和村医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生育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引导等工作。

(二)人员配备和资产管理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及人员编制由县卫生和计生主管部门商县编办、人社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县编委审批后实施。

原县乡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全部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严防固定资产流失。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充分调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积极性。

完善机构建设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切实加大投入,支持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制定下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编制部门印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三定”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召开工作动员会,宣布有关工作纪律,乡镇计生服务所人员实行自愿选择,实施优化整合各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进行优化整合工作验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6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升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如下:

一、提升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专干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20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xx年成绩再提高一节。20xx年的妇幼保健工作要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面推动孕产妇及儿童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妇幼保健质量。

(二)具体工作指标

1.每月按时完成并上报各种月报表、季报表及年报表。

2.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做好全镇0-6岁儿童保健工作,0-6岁常住儿童全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系统管理即0-36个月按0、3、6、8、12、18、24、30个月分别进行体格检查。3-6岁儿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异常儿童及时进行指导及转诊。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落实妇女孕前期及早孕期的叶酸增补率,完善产前检查,减少畸胎及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对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6.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

二、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1.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

3.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三、学习与监督

1.按时按点参加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2.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3.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1.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2.对各村乡医进行系统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五、加大妇幼宣传

1.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

2.通过板报、视频、讲座等方式对孕产妇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7

二、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

五、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杜绝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发生

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为全省实施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自1996年以来,我县一直是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县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在崔桥乡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在县医院和保健院实施。多年来县医院妇产科、小儿科、保健院保健科、崔桥卫生院防保站,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甘干奉献,每季度向上级输送宝贵的科研资料,为全省制定切实可行的妇幼卫生工作方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实施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紧跟时展步伐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项目信息科学管理、青少年保健门诊及计划生育规范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县互访参观学习,使我们大开了眼界,把握住了妇幼卫生发展的时代脉搏。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规范建立与正常运行,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跟上了时展步伐,妇幼保健工作面貌一新,优质规范服务及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妇女、儿童、男性及青少年受益非浅。

八、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掌握个案信息,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九、做好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工作,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沟县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淮河流域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河南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入9月份以来,国家、淮河流域、省、市相继举办了信息管理及年报培训,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相关信息,我们整合

十、加强妇幼保健建设,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妇幼保健及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妇幼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人的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县妇幼保健院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部级督导契机,在xx年年增设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计划生育服务门诊、门诊手术室的基础上,2012年新增新生儿重症室,并配备了相应的检验、辅助检查设备,扩大服务范围,完善空调、饮水机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保健需求。制作灯箱广告牌、张贴各种宣传标牌、宣传折页和宣传报架,营造亲情服务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借保健院医疗质量管理年验收机会,加强医护质量、控制感染、急诊救护方面规范管理,病历书写体现良好医患沟通关系,突出知情选择人文关怀、优质服务理念,大大提升了保健院的临床综合服务能力,年创业务收入400万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一、妇幼保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1、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过低,队伍难于稳定,影响工作质量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8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2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为重点,深化妇幼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加快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满足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3发展目标。年,建立基本设施较为齐全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立与全市妇幼卫生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队伍,建立与我市实际相符合的妇幼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孕产妇、儿童医疗系统管理和救助制度,使广大妇女儿童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妇幼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力争到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夯实基础,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网络体系

4建立健全妇幼卫生工作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政府举办的为妇女儿童提供专门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公益性单位,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上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或明确主管妇幼卫生工作的科室(股)

5明确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卫生人员业务技术指导、市县两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协助开展市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全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卫生人员的技术指导,以及县、乡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和村级妇幼保健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

6加强基层妇幼保健组织。社区、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立妇幼保健组或防保组,负责社区、乡镇妇幼保健工作。妇幼保健组(防保组)业务上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社区、乡镇卫生院要按照《省产科建设标准》进行设施配置。各行政村至少要配备1名女性保健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村保健员由县(区)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选任。厂矿、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女职工人数,设立妇幼保健专职人员,承担女职工保健任务,业务上受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指导。

7增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功能。市县(区)公立综合医院要建立健全妇产科、儿科、保健科等专门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的科室。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指导基层为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办院(站)方针,承担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临床、计划生育服务、科研、教学和宣传等任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设立妇幼保健服务科室,开展妇幼保健服务。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8全面做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卫生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区)妇幼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要加大投入,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站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重点的妇幼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产儿科设施建设。同时要多方争取资金,为县、乡、村妇幼保健机构配置必要的设备,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五、强化妇幼卫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

9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保持妇幼卫生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销或合并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市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区域人口数量的变化,及时调整妇幼保健机构的编制,增加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临床诊疗、护理、宣教及科研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编制缺额和自然减员的补充,应主要从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补充,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培训或调整分流。从年起,用4年时间分流非专业技术人员,使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从事群体保健人员,市州妇幼保健机构中应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0%以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应占50%以上。

10强化人员培训工作。市卫生学校要积极开展妇幼医士、助产士的人员培养。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妇幼卫生人员培训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妇幼保健医师要掌握保健、临床、有关基础医学知识及各项技术操作。妇幼医士、助产士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市、县(区)两级要积极落实人员培训教育计划,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整体素质。

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向前发展

11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的各项政策,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优生、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服务,预防和减少先天性、遗传性疾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12认真实施好各类妇幼卫生项目。积极开展以降低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为主的各项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生活条件。

13大力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大力推广科学接生,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快普及新法接生,尽可能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制订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督促改善妇女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普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确保母婴安全。重点做好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保健系统管理,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制订防治措施,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推广科学育儿,推行母乳喂养,卫生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14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指导。指导育龄夫妇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降低人工流产、引产率。提高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安全与健康。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健康和优生、优育工作的各项科学研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研究,加强妇幼保健信息工作。

七、不断建立完善妇幼卫生工作长效机制

15建立妇幼卫生保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将公立妇幼保健机构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设备配置等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市县(区)财政用于妇幼卫生工作的经费,应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卫生事业费的增加而增加。市级财政补助妇女两病普查经费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随全市经济增长逐年增加。各县(区)也要保证一定的妇女病普查经费。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补助,按照标准定额及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工作任务情况核定。对少、边、山、牧区的妇幼卫生工作,应重点予以扶持,加快发展。

16进一步深化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形成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落实妇幼卫生人员的保健津贴,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建立多劳多得,按劳取酬,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9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10

(一)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执法管理力度。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整合卫生监督力量实行统一执法,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B超管理,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对从事B超工作的医务人员签订《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责任书,做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医务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举办一期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依法执业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督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凭证取环、凭证定点引产、凭证施行输卵管再通术和凭生育联系卡进行辅助生育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外妊娠报告制度。

(三)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督促各发证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65号)文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准确无误。发放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四)督促医疗单位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提出的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的考评。市直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市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二、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一)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范围产保健管理。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要继续执行《关于要求各级医疗单位进一步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51号)文件规定,依照《*市围产保健实施手册》及相关管理常规,规范围产保健操作规程,提高质量。继续实行孕妇自愿选择建册,加强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管率。按“浙江省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加强高危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症高危妊娠报告、会诊、转诊、追踪等工作,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水平和县级高危筛查率。

(二)加强产科急救服务功能。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产科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产科抢救小组作用,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尤其是基层助产单位,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院内高危孕产妇及疑难病症识别能力和应急救治技术,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机制。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努力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三)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保健难的问题。继续抓好外来流动孕产妇管理和流动儿童管理工作。根据外来流动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宣教和摸底工作,努力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率、流动儿童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各级助产技术定点单位要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工作,并做好困难(流动)孕产妇救助登记,降低外来流动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四)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提高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和各项工作指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理念,加强辖区内活产婴儿的摸底、核对,及时做好委托管理及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儿童漏管,努力提高儿童保健建卡率及系统管理率;规范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异常儿童做到及早发现、早期干预,降低儿童病残率、死亡率。为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年内编印《*市儿童保健管理实施手册》。

(五)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托幼机构协调指导组的作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联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合格制度。重点加强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培训,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考核,使各项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乡镇级卫生保健示范性幼儿园(托儿所)评估标准”,做好自评及推荐工作,拟在“六一节”前举行“*市农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

(一)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在全市推广免费婚检的基础上,学习普陀区、嵊泗县好的经验,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婚检宣教力度,提高免费婚前医学咨询服务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严格执行婚检操作常规,创新婚检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婚检率和婚检质量,力争全市婚检率达到50%以上。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一级预防,积极推动二级、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提高质量。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产前诊断中心工作手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努力提高产前诊断符合率和产前筛查率。高风险孕妇召回率和随访率要求均达到100%,低风险孕妇的随访率达90%。

(三)规范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运作方案》及工作常规,完善筛查网络。各管理中心要加大管理力度,按“*市新生儿两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筛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控,做好可疑病例的追踪、召回和解释工作,把好质量关,规范登记、及时报告,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复查率和筛查质量。争取建立“儿童听力诊断治疗中心”,以满足疑似儿童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四、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抓好规范门诊的创建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浙卫发〔2003〕22号“浙江省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和规范工作标准”巩固和创建“二个规范门诊”,增加机构的硬件投入和人员素质的培养,切实落实“两个规范门诊”的各项标准和操作规范,拓展保健服务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要巩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通过20*年省卫生厅的“回头看”。嵊泗县妇保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要根据“*市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两个规范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科研工作,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新项目。

(二)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督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妇幼保健的职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开展妇幼卫生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12项的服务内容和目标,推进社区妇幼保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进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认真做好社区“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加强妇幼卫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有关规定配备妇幼保健人员,解决基层妇幼人员待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切合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的奖惩办法,切实稳定妇幼保健队伍,促进我市三级保健网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五、积极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

根据浙江省“*”《母婴健康工程项目》执行文本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计划书。依托“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尤其是基层妇儿保人员和产科医生的业务技术培训,规范操作。增加投入,加大基层产科建设,特别是急救物品的配备。加强高危和重症孕产妇的监护和诊治工作,建立健全产科应急抢救机制,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加强宣教,提高流动人口保健意识和母婴保健系统管理率,开展贫困孕产妇的医疗救助和优惠政策,确保通过《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省级评估。

启动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制定并落实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查治工作,争取年内完成40%已婚育龄妇女的妇科疾病检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争取政府财政投入,规范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免费原则,确保母婴健康。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加强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工作。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和质控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摸底和随访调查。建立健全信息质控员例会制度,每年一次进行年报的汇审,防止漏报错报。普陀区按省监测规定程序,及时规范地完成监测和计算机网上直报工作。逐步逐级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例11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保障母婴安全。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把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网络作为妇幼卫生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区妇幼保健院为骨干,以农村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不断加强网络的内涵建设。一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达标工作。目前,我市5间妇幼保健院有2间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3间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二是加强农村妇幼保健网底建设。一方面制定并实施了《取消村级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行动计划》,在1997年全面取消了村级接生;另一方面加大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力度,于1999年、2006年先后两次组织专家对镇级以上医院产科进行考评验收。通过产科质量达标建设,完善了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强化了新生儿复苏技术,促进了规范化管理,全市产科质量和新生儿抢救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全面推进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新建和改建工程。1999年以来,新建了南海、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06年,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改建装修工程顺利实施;××市妇幼保健院改造搬迁工程也将于春节后全面完成。市、区、镇健全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为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

1、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自1995年6月1日《母婴保健法》施行以来,我们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以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为了确保法律的有效施行,在全市组建和培训了母婴保健执法监督队伍,设立了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考核、评审、认定和发证;对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等法律规定的专项技术,依法实行行业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审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73个,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从业人员865名。

2、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归口管理,确保婚检质量,把好优生第一关。为了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管理,我们于2006年将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单位由原来的47间精减到现在的5间,婚检工作均归口由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

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归口管理中,我们要求各婚检单位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从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配套,并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考核验收。与此同时,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婚前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把好婚检此文来源于是人员资质关,规定婚检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必备条件并经过专门培训。婚前医学检查归口管理实施三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婚检率从归口前的96%上升到2006年的100%,疾病检出率从6.5%上升到14.4%。

3、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出生缺陷儿致残的发生。为了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的健康素质,防治儿童智力低下和疾病性智力伤残,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我局于2006年6月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了“××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形成了以全市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成员单位的三级筛查网络,全面开展以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为主要内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5年来,共筛查了13万多例新生儿,发现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患儿88例,苯丙酮尿症患儿1例。目前这些患儿均已得到及时系统的免费治疗和跟踪指导,避免了智力低下的厄运并因此改变了80多户家庭的命运。实现了我们提出的甲低和苯丙酮尿症两种出生缺陷不致残的预防控制目标。

(三)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近年来,我们切实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健康权益,通过制定工作规范,将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纳入统一管理。我局于2006年7月制定了《××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市儿童发展规划(卫生部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将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纳入流入地管理。南海、三水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方案》,探索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2006年,全市共为1万多例流动孕产妇提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等保健服务。与此同时,我们还强化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其一是定期开展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组织专家对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病例进行分析、讨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其二是在出生、死亡报告、漏报调查等信息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必须如实反映全市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相关数据。

上述措施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水平偏低的局面,为全市妇幼保健整体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妇幼卫生财政补助政策尚未落实到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及国务院体改办等8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反复强调了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属性和相关政策;国家有关部门也有文件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的保健任务,为其配备一定比例的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和业务经费。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市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既没有核定从事妇幼保健人员的编制,业务经费也极为有限。2006年市、区两级财政的妇幼保健经费投入总额为281.5万元,仅占卫生事业经费的1.42%。这种状况,导致妇幼保健机构要用临床服务收入来补贴妇幼保健工作,严重影响到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保健业务的积极性和保健水平的提高。

(二)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管理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虽然我们建立了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模式,但这项工作单靠卫生部门的力量实施起来难度较大。流动人口因经济困难、逃避计划生育及陈旧观念等原因不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和预防接种,卫生部门无法掌握他们的孕、产及免疫情况,无法及时提供必要的保健指导和服务,其后果轻则影响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覆盖面,重则导致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及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2006、2006年,我市流动人口分娩量占全市总分娩量的比例分别为29%和40%,而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分别为7例和10例,占全市的比例为60%和80%。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妇幼保健整体水平提高的瓶颈。

(三)婚前保健工作严重倒退,严重威胁到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对于发现适婚人员的遗传性、传染性疾病,从而及时为他们提供保健和婚育指导,避免下一代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是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优生优育的第一个环节。自2006年10月1日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强制性婚检不再是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主动到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新婚人员数量大幅度减少。据我局统计,检查人员数量已从2006年的46610人,检查率100%,下降到2006年的3993人,检查率仅为6.30%。这种状况给产前保健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遗传性、传染性疾病和出生缺陷发生率的上升,严重威胁到出生人口的素质。

三、对策、措施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属性,明确政府职责,确保经费投入。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整体水平的主要指标中,就有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等指标是与妇幼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充分认识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属性。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属性体现在一是社会性。妇幼卫生的服务对象占人口的2/3,它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一样,都是面对社会群体,解决社会上具有公共性的卫生问题,提供公共产品。二是外部性。妇幼卫生工作搞得好,不仅妇女儿童直接受益,配偶、家庭和后代都间接受益,进而也间接地对整个社会产生效益。三是预防性。妇幼卫生和其他公共卫生都属于预防医学范畴,都以流行病学为基本手段,都注重把住卫生问题发生前的第一道关口,旨在降低公共健康风险,预防为主是它们的共同特征。

各级政府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范畴,统筹考虑、统一规划,落实配套政策,确保经费投入,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探索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的有效机制。

随着我市农村“三化”政策的推进和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的流动必然会越来越频繁,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的压力也必将越来越大。要将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卫生、妇联、公安、计划生育、社区等部门联系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建议由市妇儿工委牵头,积极探讨建立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人口宏观管理职能,按现有法律法规对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职能作具体、明确的分工,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部门孕情管理优势,并与卫生部门优质服务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卫生与计生部门协调配合的新格局。是否可以考虑实行孕产妇凭身份证住院分娩,事后再补办有关计划生育手续的做法,以避免逃避计划生育的孕产妇流向非法接生点。

我局计划在今年推出两项具体措施。一是开展“平价产房”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标准,推出针对流动人口和困难人群的“平均产房”服务,年内在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推行,提高流动人口住院分娩率;二是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服务,通过提出管理程序、工作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切实将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纳入居住地实施统一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三级预防管理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是针对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强制性婚前健康检查被取消的实际情况,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婚前保健的意义,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增强适婚人员婚前健康检查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特别是早孕登记和检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把好预防出生缺陷第一关。三是进一步加大产前诊断力度,提高产前诊断水平,把好预防出生缺陷第二关。四是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普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尽可能避免出生缺陷儿致残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