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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2 15:06:27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1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五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五)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七)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八)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2

关键词:竣工验收; 程序; 备案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并实施了几年,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工程监理人员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应该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该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程序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施工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验收组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并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概况、质量评估意见。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9)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名单,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3

自20__年1月30日“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有7年了,在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方面无论是监督机构还是参建各责任主体,在思想意识和实际工作中都能较好地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但在实际工作中的确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1、由于建设单位对法规不了解的原因,在工程验收的组织方面,角色没有转变过来,过份依赖监督机构。如只有验收组成员组成,无验收方案等。

2、参与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形组成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分包单位不到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到位,监理单位总监不到位等。

3、验收单位和人员形成的验收意见不规范,对政策、标准尺度的把握上不太准确,如设计单位的检查报告过于简单,监理单位的评估报告与事实有差距,验收意见为“把____问题处理完后,同意验收……”比较含糊等等。

4、监督机构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①未认真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②验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个“角色”转换问题,过多、过细的介入到应该由验收组成员进行的工作;③特别是在“监督意见”的形成和表述上更是“五花八门”不尽规范;④在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尺度的把握上,不够严谨、准确,存在“因人而异”、“因楼而异”的现象等等。

鉴于以上情况,作为监督验收的监督人员,应强化对法律、法规及验收标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除了不断规范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外,同时应使自身的监督行为及工程验收监督工作更加严谨、科学、规范。

下面主要谈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本程序

(一)建设单位介绍参加验收的单位、验收组组成人员和验收方案;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完成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质量控制资料;

(四)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五)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验收组成员)对工程质量做出全面评价,提出验收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监督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难验收全过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监督意见。

二、验收监督内容

(一)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1、地基处理、基础的施工质量及验槽记录、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桩基检测报告;

2、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报告、砂浆强度统计评定报告;

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进场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施工质量及隐蔽验收记录;

5、施工图审查中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6、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验收组成员组成、人员到位及验收方案的实施等情况;

7、监督组现场填写《主体结构、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查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的核查(以给排水、采暖、电气为主);

3、工程实体外观质量;

4、有关安全、功能和环境的检测报告:结构检测报告、外窗“三性”检测报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

5、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验收组成员组成、人员到位及验收方案实施等情况;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 意见等,并附需整改问题的结果);

7、发现有违返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组长应报告监督科长同意后,当场发出《建设工程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通知书》,责令改正;

8、监督组现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表》和《竣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督抽查记录》。

三、竣工验收监督综合意见(阶段验收可参照)

×××工程,建设单位为:×××,勘察单位为:×××,设计单位为:×××,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于×年×月×日,在建设单位×××组织下,由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组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验收意见为工程质量合格。经我站现场监督,其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组人员组成、到位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次验收合法、有效。并请建设单位于十五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意见应客观、公正、明确,用语中避免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如“__*问题处理以后通过”,“__*问题处理以后复查”等等。

四、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

为了切实落实国家和地方 有关监督验收的政策和要求,提高工程竣工验收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竣工时的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监督验收前核查竣工验收条件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应在工程验收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审查和查验。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应及时进行监督验收,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后进行监督验收。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4

中图分类号:X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087-03

1 引言

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的精神,为进一步明晰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降低环境行政管理的廉政风险,拟简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积极探索精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流程,将现有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深度融合,取消环保部门现场验收程序,弱化竣工环保验收的行政许可作用,强化验收技术审查。对于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批复与竣工环保验收结论在环保部门内部流转,实现建设单位一站式完成验收排污许可审批流程。

2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实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虽在一定程度上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但在执行过程中显现出一些弊端:第一,行政许可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府为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背书的局面,弱化了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地位;第二,在现场验收过程中,由于不同验收人员的工作经验、法律认识、执法力度等存在差异,使得验收结果受到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这种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形成了较大的廉政风险隐患;第三,目前建设项目竣工后要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和污染物排放许可两道环保行政审批程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应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事后监管。

3 措施分析

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地位,将成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核心制度。2016年以来,国家环保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三同时”制度进行改革。

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三同时”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以排污许可替代竣工环保验收;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调查,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方可投产使用,主要内容如下。

3.1 污染类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许可

3.1.1 许可申请时间

污染类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运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试生产(运行)前向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污染物申报登记,申请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须申请相应的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到期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前,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并将信息公开凭证一并提交环保部门。

3.1.2 申请材料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按不同等级和类型提交相应材料:

I级污染类建设项目,应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污染防治能力承诺书,并附编写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Ⅱ级污染类建设项目,应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污染防治能力承诺书,并附编写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保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者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

(2)污染物排放许可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身份证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1.3 受理部门

申请资料由环保部门受理窗口统一接收。竣工环保验收由市、区环保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由市、区环保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权限负责。

3.1.4 审批程序

环保部门应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向公众公开信息、现场检查和整改的时间),完成竣工验收。

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后,环保部T应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内容除外),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缺失或者未达到验收要求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充完善或者作为退档处理。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建设项目,由环保部门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做出拟同意或者不同意的验收意见,并在环保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后,环保部门应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并向社会公开。并出具竣工验收决定书。竣工验收决定书同时自动流转至环保监管部门。

环保监管部门收到验收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3.1.5 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及其批复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动,且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距离环评批复时间未超过5年;

污染类建设项目需运行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验收监测结果的达标率达到80%以上;

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且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

其他环保审批中规定的条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分期验收。

3.1.6 污染物排放许可条件

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同意;

②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③按照规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

④按照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配备相应的设施、装备;

⑤按照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

⑥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⑦按照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生态类建设项目验收

3.2.1 验收时间

生态类建设项目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试生产(运行)和具体的试生产(运行)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试运行期限届满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前,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验收调查报告(表)全本,并将信息公开凭证一并提交环保部门。

3.2.2 验收材料

I级生态类建设项目,应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污染防治能力承诺书,并附编写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Ⅱ级生态类建设项目,应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污染防治能力承诺书,并附编写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保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者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

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3.2.3 受理部门

申请资料由环保部门受理窗口统一接收。竣工环保验收由市、区环保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由市、区环保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权限负责。

3.2.4 验收程序

环保部门应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向公众公开信息、现场检查和整改的时间),完成竣工验收。

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后,环保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内容除外),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缺失或者未达到验收要求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充完善或者作出退档处理。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建设项目,由环保部门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做出拟同意或者不同意的验收意见,并在环保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公告期满后,环保部门应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并向社会公开。并出具竣工验收决定书。

3.2.5 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及其批复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动,且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距离环评批复时间未超过5年;

对于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线性工程以及港口等生态类建设项目,需运行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近期预测生产能力(或交通量)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如果短期内生产能力(或交通量)确实无法达到设计能力75%或以上的,验收调查应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并注明实际调查工况、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近期的设计能力(或交通量)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影响分析。

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且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

其他环保审批中规定的条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分期验收。

3.3 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责任。

竣工环保监测(调查)机构对竣工环保监测(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监测(调查)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结语

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改革应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单位作为环保主体的责任意识,通过完善法律依据与规范要求、加大违法惩罚力度,形成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的污染防治责任机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规则制定者和行为监管者,应从技术行政双重管理向行政监督和执法转变,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全面建立系统完善、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5

(一)前期准备阶段产生的文件材料

主要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项目评价书,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准文件,文物调查、保护等文件,地质灾害性评估文件,招标、投标、评标文件,征地拆迁文件等等。

(二)施工阶段产生的文件材料

主要有以下三种:

1.施工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质量控制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开工报告,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及附件,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原材料试验报告,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试验检测结果汇总表,信息管理系统、机电系统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文件等,设计变更(修改、补充)文件和批准文件,施工进度控制文件,投资控制文件,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合同管理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声像、电子文件等等。

2.工程监理文件: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情况的文件材料,监理大纲,监理细则,监理管理规章制度,监理质量控制文件,监理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监理工程合同管理文件,监理日志、会议纪要、记录及声像、电子文件等其它文件。

3.科研和新技术应用文件:科技管理文件.科研报告及科研试验检测记录,科研成果鉴定及获奖文件,新技术推广应用文件材料等等。

(四)竣(交)工验收阶段产生的文件材料

工程质量检验检测评定文件、交工验收报告,竣(交)工验收申请文件、验收鉴定文件、验收证书,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各参建单位工作总结,单项工程,验收文件,竣工图表,工程交接文件.工程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及审计文件,责任缺陷期文件材料等等。

(五)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是建筑工程建设最终情况的真实反映.是建筑工程建成后投入使用及维修时必不可少的依据。

2 建筑工程竣工文件的积累

建筑工程竣工文件的积累、就是按照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工作程序,通过一定方式和方法,将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产生和形成的竣工文件材料适当集中,妥善保管起来。

(一)竣工文件的积累范围

竣工文件的积累范围,一般来说,凡是形成了的竣工文件都应当收集积累起来。

(二)竣工文件积累的方式

竣工文件的积累方式,可根据竣工文件的编制分工和文件材料现行使用范围,采取不同的方式。

1.建立临时档案室积累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应建立临时档案室,配置专职档案人员,收集、积累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及设计阶段形成的建设依据文件、上级有关指示及审批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并随时接收各部(室)在工程建设期间内业主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监理中位、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建立临时档案室,配备专人,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范本设置类目,设置临时归档卷盒,积累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并接收专业技术人员平时积累的文件材料。

2.明确兼职档案人员平时积累

兼职档案人员平时积累,就是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内部机构,明确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对本部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和专业技术人员移交的文件材料.建立总账和分类账,随时进行登记,统一保管。如办公室负责收发文件的平时积累,合约部负责合同管理及投资控制方面文件的平时积累,丁程部负责工程管理、设计变更、丁程变更等文件平时的积累.协调部负责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方面文件材料的平时积累,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方面文件的平时积累,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试验记录的平时积累。每年初或定时向临时档案室移交平时积累的文件材料。

3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平时积累

专业技术人员积累,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将自己平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如计量工程师负责合向管理与投资控制文件的平时积累,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使用“竣工文件材料积累盒”,袋内设置“竣工文件材料目录”,将同一专业的竣工文件及时登记,按顺序集中到积累盒中。

3 建筑工程竣工文件形成和积累的措施

为了做好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应采取一些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以建设施工程序和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检查监督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6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是环境监测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服务的一项工作。其工作的内容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主要包括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的检查、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度和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

近年来,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大批骨干企业相继建成投产,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建设生态海西的呼声日高。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必将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流经城市的河段遭受污染,造成城市空气严重污染,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将开始呈现,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后果将不可避免。

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是依据环评导则和项目性质在审批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是针对项目的建设规定出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为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审批中的环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所做出的客观评价。建设单位是否执行了环评审批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环保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对建设单位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者缺一不可。

当前体制下,企业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不顾自然环境的破坏,忽视了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长远大计。企业为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旦成功后,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保护设备和验收检测等费用,千方百计以各种理由进行逃避,违反国家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推脱环境保护责任和应承担的义务,导致周边环境受到破坏,其结果是将污染问题推向了社会。

建设项目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力度,加强竣工验收监测技术的研究,提高验收监测的技术水平,提升环境监测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支持作用,切实预防和严控新上项目的环境污染,事关建设项目的生存与发展大计。国务院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第33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使环保业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保监测必须由具有环境质量监测计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负责。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验收组意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监测单位应参与全程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目的,一是检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效果,二是检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和污染防治的可行性,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服务。如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可以满足一般的工作要求。由于有些管理规定的内容比较原则,以及建设项目行业(或工艺)的差异性、复杂性和技术人员的经验所限等原因,在实际竣工验收监测中,具体到某些监测细节时常遇到一些难以把握的问题,现就其中一些主要问题加以探讨。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范围

在不断深化环境管理的新形势下,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更改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意味着拓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涵,以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从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向非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拓展;从单个建设项目向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拓展;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拓展;从常规污染物监测向特定污染物监测拓展。

应该加强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试生产等各个阶段的环境管理,把验收监测涵盖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全过程,而不应局限于建设项目环境治理设施末端的测试。要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测试、检查和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排放总量、环境质量及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3 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监测

3.1 监测点位布设

监测点位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点位布设应符合标准与规定。

污染源、废气监测,应在废气排入大气环节前的排气管道的适当位置开设采样孔,并设置适当数量的采样点进行监测;废水监测应在废水进入厂区外环境之前排水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噪声监测,应在声源最强的厂界外布设监测点,并根据噪声起伏程度布设适当数量的监测点;固体废弃物监测,应根据堆场面积均匀布设3~5个监测点,在其表层下100~200毫米处取样。

污染治理设施净化效果:废气和废水应在污染物进入和排出治理设施的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

3.2 监测项目

根据生产工艺过程中污染源排放特征,对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监测,并监测计算出总量控制指标。

对污染总量设施的净化效率或净化效果进行测定。

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并结合建设项目试运行后实际产生的污染因子,严格按照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监测方案所提出的项目进行监测。

4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内容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核对所有应建的环保设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建成竣工并检查这些设施的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设计规定建设;技术改造或“以新带老”工程中应取消的厂内、厂际和区域内的污染源是否已经拆除或停工,应治理的老污染是否与新污染一并治理;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改动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专人管理;环保设施的投入是否充足;环境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环保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恢复;相应配置的流量计量装置、污水排口标志、监测设施、监测孔和监测平台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堆放场的建设情况及其相应的各种标志设置等。

5 报告书的编写内容及注意的几个问题

5.1 报告书编写力求准确、科学、简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法律文书,应该做到引用法律法规准确,监测方法数据科学可靠,监测结论简洁明了。另外,监测报告不能仅仅局限于陈述监测数据和资料,还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围绕建设项目中的疑点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阐述。特别是为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净化设施的进一步改进提供科学实用的数据。监测报告结论不应只关注达标率,应反映工程全面系统性评价内容。一般监测报告结论中往往只注重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和设施处理效率,而忽视了现场运行记录、成本核算、排污总量等监测背景材料。有的建设单位为了使治理设施能达标,私自在验收监测过程中改变工况,如加大药剂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延长停留时间等,产生了验收时的效果优于正常管理时的效果,而运行费用也大于正常运行状况的现象。这样在验收监测时,就需记录生产和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在报告中说明验收监测时的工况与处理费用等监测条件,而不能简单地概括为“负荷正常,工况稳定”。

5.2 废水处理设施的停留时间是一个重要参数。在制定监测方案时须充分考虑停留时间,不能简单地进、出水同时取样;对进水不稳定的企业,可以增加监测频次。对环评批复中实行总量控制,增产不增污的项目,应在报告中反映排污总量,有些企业废水没有完全进入设施,在对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的同时,还应监测直排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所列附录计算排污总量。

5.3 处理效率的监测是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中都明确了某些处理设施需达到的效率要求。

但在实际验收监测中,处理效率的不真实现象十分突出。因此,应充分重视处理效率监测结果的可比性。也就是说,监测时的处理效率虽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时的处理效率相同,甚至更好,但实际效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为比较的前提条件发生了变化。因此,在竣工验收监测时只有这些条件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条件相同,由此得出的处理效率才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效率具有可比性。

5.4 编写监测报告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都应在验收监测报告中说明;二是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三是验收监测的结果评价准确;四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五是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详细、公正;六是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效益分析

环保设施的建设一般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不能使之有效地运行起来,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环境监测部门在进行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时,有必要也有责任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环保设施运行的效益分析。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性和可行性,使环境治理设施真正有效、长期地发挥作用。效益分析主要内容应包括治理技术、工艺或清洁生产技术、环保设施选型;建设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及占总投资的比例;环保设施运行费用;污染物治理过程中回收的有用物料或产生的有用副产品的价值等。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环境效益较高、适中或较低的结论。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7

水利工程资料收集,首先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其次要细致认真,再次要注重平常的积累。做到这3点,工程竣工后按资料整编办法规定的框架往进装资料,就会事半功倍。资料整编可按开工前、工程建设过程、工程竣工至验收3个阶段进行,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参建单位各自收集相关资料。各参建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并按照规定向项目法人归档项目文件,其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履行审核签字手续,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凡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归入项目建设档案。平时的文件材料收集应坚持严格登记、及时收集、随办随归的原则,满足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的要求。

1开工前的资料

1.1建设单位

1.1.1前期资料建设单位从可研开始就接收工程的管理,资料包括项目前期设计文本、图纸及前期申报、鉴定、实验、审查、审批文件以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上报、审批文件,资金下拨的文件及各专项(环保、水土保持、维稳、土地预审、节能审查、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涉河建筑物审批、水资源评价、防洪评价等)文件。

1.1.2工程招投标资料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后,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取得批复文件后,将工程预算书和设计文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审核(委托第三方进行),以财政第三方审核结果为依据,确定招标限价。委托招投标机构招标公告,按招投标相关规定,组织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投标一般以公开形式进行,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将施工的招标限额提高到400万元人民币,将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200万元人民币,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也可通过议标、阳光采购平台等途径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进行公示,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日,然后确定中标人,各方缴纳交易费(按招标文件规定,如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各50%,或中标单位一家承担),签发中标通知书,将招标结果向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这一阶段需要收集上面提到的全部相关资料,并整理组卷,形成单独的资料即工程招投标资料(包括招标报告备案书、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补遗、答疑文件、招标报名记录、发售标书记录、开标评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招标结果备案、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近几年,审计时必须提供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所以必须收集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由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缴纳,其他单位、子公司等缴纳都视为无效,杜绝资质挂靠)的相关资料等。上述资料需要永久保存。

1.1.3开工前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资料中标通知书签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和中标单位进入合同谈判阶段,并签订合同,在签订主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同时要提交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合同签订完毕,各方进场准备开工相关事宜。开工前,需办理“两书”(质量监督书和安全监督书)。在办理前项目法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质安站提出质量监督申请,质安站批复后,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划分质检项目,监理单位以监理部的文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正式文件报质安站确认后,正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书。

1.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从工程招投标阶段开始介入工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理报价,争取中标,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需提供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保函形式多样,可以是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但中标单位一般不会采用该形式,而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担保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合同签订后按照标书上的人员组建项目监理部,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法人代表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启用印章,正式开展工作。此外,要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内部制度、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制度等。

1.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也从工程招投标阶段开始介入工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理报价,争取中标,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要中标单位提供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合同签订后按照标书上的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任命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并以正式文件上报项目法人和监理部。法人代表向项目经理授权,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启用印章,正式开展工作。

2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

2.1建设单位

2.1.1第一分卷(综合资料)工程建设收发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征地移民资料、质量安全事故资料、有关工程建设计划资料、设计变更资料、施工设计文本及图纸、工程建设大事记、度汛方案、调度运行方案、建设管理影像资料等。

2.1.2第二分卷(财务资料)包括财务管理及结算资料、工程竣工决算申报审批资料、竣工决算报告及竣工审计资料等。

2.2监理单位

包括监理日志、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来往文件、监理月报、平行检测资料、工程价款支付汇总表、设计变更签认以及变更文件、原材料试验汇总表、影像资料等现场资料。

2.3施工单位

2.3.1第一分卷(综合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现场机构组建文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办法、往来文件、往来报表、会议纪要、施工日志、施工大事记、加盖公章的施工单位营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施工许可证书复印件、市场准入证书复印件等。

2.3.2第二分卷(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产品和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各种试验报告单,经监理见证跟踪送检的质量抽检资料,设备安装调试资料,自检原始纪录,砂料、粗骨料、混凝土拌和、混凝土试块、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评定表及质量汇总表,竣工图纸,音像资料等。

2.3.3第三分卷(质量控制资料)包括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报批表,施工技术方案报批表,施工进度计划报批表,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表,施工放样报验单,联合测量通知单,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元工程报验单,砼浇筑开仓报审单,质量检测报告书等。

2.3.4第四分卷(质量评定资料)包括质量监督书、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等。

3工程建设验收类资料

3.1第一分卷(验收资料)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8

Abstract: with the engineering scientific management level enhancement, project completion files demand is higher and higher, the construction unit completion data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appears more and more especially important. This paper how to do well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completion data collecting and sorting talk about some experien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unit completion data collection

中图分类号: TU7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工程科学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竣工档案要求越来越高,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整理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越来越显得尤其重要。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竣工资料整理的重要性,从工程项目开工抓起,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并加大投入,加强与监理和业主之间的沟通,真正的实行”三同步”,就能做出“一流”的竣工档案资料。

一、目前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整理存在的问题

1、项目部重视不够,强调抓工程建设而忽视资料整编工作公路工程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是一个“硬件”,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到那里,不仅工程参建各方一致努力,而且领导也在关心,社会各界也在关注;而工程资料只是一个“软件”,往往容易被忽视。所以在建设过程中,更多的精力都放到了前者上,抓进度,抓质量,抓关键目标的实现。经常是等到面临验收了,才抽调人员,加班加点进行突击。由于先天不足,靠后天的弥补是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的。由此可见,竣工资料整编工作能否作好,主要取决于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的领导思想重视程度,及有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

2、平常的资料管理不规范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平常在资料管理方面虽然花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主要是围绕工程的实施,侧重于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并未将其与最后的整编归档有机结合起来,资料的管理深度不够,规范程度较低。很多资料由于保存不当,或是管理人员变动,在竣工资料归档时,发现资料不全、遗失。有些资料在生成时就不符合竣工归档要求,如资料签名用蓝色签字笔、圆珠笔书写,资料纸张大小、材质不符合要求等。在竣工整理时,补做、重做归档资料,造成时间、人力、物力浪费。

3、资料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建立了一些资料管理方面的制度,但一般都不够健全,难以保证资料整编工作的有效开展。如在文件、技术通知的管理方面没有统一规定,编号不系统甚至混乱,其规格大小也往往不统一,给整编造成困难;没有定期的资料整理、分类制度,没有规范的资料查询、索引体系,没有资料的保管与移交专门制度,由于建设周期长、人员变动较频繁,人员变动时资料交接手续不到位,往往造成资料的遗失,最后只有写“回忆录”,给归档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6、施工原始验收签证资料填写不规范

原始验收签证资料,也有桩号、高程、工程量等项目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验收项目有空白栏出现,签字笔迹龙飞凤舞和随意涂改等现象,降低了竣工资料的使用价值。

二、竣工资料整编和归档工作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在资料整编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从工程施工开始,就应设专人负责施工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编、移交。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文件资料的形成、日常管理到收集整编、移交保管,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调整。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项目部一般将技术部门分为总工室、工程部、质检部、安检部、合同计划部、实验室、测量队。总工室负责全面技术指导,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拟订施工方案,编制设计变更等;工程部主要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指导及协调其他技术部门的工作;质检部负责施工质量检查,质检资料填报,往来资料归档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协调;安检部负责施工安全检查;合同计划部负责施工计划组织,拟订施工合同或协议,填报合格计量报表;实验室负责试验、检测报告,指导施工;测量队负责施工放样,指导施工。根据以上分工,各部门认真编排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具体分工,责任到人。要求技术人员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及时填报相关报表,通过验收和返回的资料应及时完整交质检部归档管理。质检部设专人负责资料归档管理,及时将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总工室应定时会同其他技术部门对资料进行检查,以确保资料完整。

(2)各部门间的协作和制约。各部门间加强技术协作的同时,应加强相互间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制定相关制度,以求达到最佳效果。如工程部完成某个施工项目应及时报质检部或安检部进行验收,质检部或安检部要根据施工规范认真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质检部或安检部完成质检后,及时填报质检报表,并交工程部核查,以确保资料准确真实反映施工情况,最后由质检部上报驻地监理组验收。

(3)建立检查、约束机制。从强化经济责任制考核入手,将竣工文件工作纳入基建工程目标管理,并将其纳入工程技术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总工程师、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作为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责任指标,严格考核,并将竣工文件编制工作列为先进评比的条件,不断强化技术人员收集原始资料的意识。引进激励竞争机制,奖励先进;对劣质资料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2、强化日常资料管理工作日常的资料管理工作好坏,对资料的最后整编和归档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做好平时的工作,保证基础资料规范、系统、完整,整编时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日常资料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很多,如记录按要求填写,文件规格统一、分类存放,施工原始资料及时收集、专人保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加强管理、做好登记。3、分阶段对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1)注意施工准备阶段的资料整理。

①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从事不同的工作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点。

②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填写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七大员责任制)、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

③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拿取。工程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材料、工程质量保证材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和竣工图四部分。

(2)加强施工过程中收集和填报资料的力度。

①收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会购进各种材料,就需要收集每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的),必须是原件。有效证件的时间、数量及品种规格必须与材料进场的时间相符,特别是水泥要有28天强度的出厂检验单;钢材的标识、规格与出厂合格证相符。

②填报资料。对于质检资料的填报需填写监理规范用表,书写要求规范,不能涂改,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或现在常用的中性笔。监理表格一般一式三份、隐蔽记录与工序表格一式两份。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工序验收内容填写表格,不同的监理对资料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填写报验资料前应积极与监理沟通,达成一致后填写。隐蔽记录与工序表应写明具体部位、工序名称、桩号、东、西侧(半幅)、南、北侧(半幅)或左、右侧(半幅),这样便于日后整理资料时更清晰、直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不能照搬。

③收集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工程质量保证材料,70%的试验报告为自检报告,30%为见证取样报告,由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出据,这30%为强制规定,在进入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有相应的试验,需要熟悉各种试验,试验完成后的试验报告应收集完整,跟资料中的桩号、时间、混凝土浇注记录、施工记录等相符合,工程中的大多数资料都相互联系,不仅相符,汇总和评定记录也需要根据试验报告进行填写。

(3)施工后期可提前进行的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①汇总资料。检查报验资料中有无报漏、书写错误等情况;将所有工序评定表的点数汇总并计算填写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部位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所有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这三种表格中反映,完成后需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将所有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城建档案馆统一的档案清单顺序整理、汇总到一起。

②复印装订。复印所需的套数(业主、接受单位各一套;监理与设计只看不存档),装订成册。送备案馆的一套需用牛皮纸装订,送档案馆的一套为不装订的原件,且档案馆对竣工固有特殊要求,编制竣工图目录,有监理盖章。

③竣工图的编制要求。竣工图应画出所有变更内容,如实反映竣工后的现状,道路所处地段若有大型设施的也须标注,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4)做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后续外业及相关资料的整理。

①工程竣工后,按工程实际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时,要求原图内容完整无误,修改的内容也能准确、真实的反映在竣工图上。绘制竣工图要按照建筑制图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同进参照原施工图和该专业的统一图示,必须在底图的右下角绘制竣工图图签。

②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和质量保修书,必须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做好竣工验收会议记录。

4、加强人员学习、培训

竣工资料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综合业务能力,只有在了解工程各部位的组成及作用之后,才能有条理地进行整理,并且能及时发现资料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查找、补齐。同时竣工资料的编制人员,还要了解工程资料归档的规范和业务的特殊要求,才能按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做好竣工资料的目录编制和装订。施工企业应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外派技术骨干进行业务再学习,开展以老带新、示范帮助活动,全面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5、保持竣工资料编制人员稳定性

施工企业技术人员流动力性大,往往不能自始至终参与一项工程建设。人员变动时,资料交接不清楚,不齐全,资料失散严重,使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得不到保证。因此,施工企业在成立项目部之初,应组建竣工文件编制小组,并力保人员组成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工作调动,必须将其所负责的全部资料移交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开。

三、结束语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9

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危险程度和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范围: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1、地下和露天开采矿山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地质勘探(巷探)、尾矿库等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矿泉水、地热、卤水、采沙和砖瓦粘土建设项目只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号)的规定执行。

2、新建和易地改、扩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或库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的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或库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使用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五)化工(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建材、轻工、造船等行业的规模以上建设项目(是指投资总额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项目)

1、化工(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建材项目(1)新建和易地改、扩建的水泥、平板玻璃(玻纤)、建筑陶瓷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水泥、平板玻璃(玻纤)、建筑陶瓷项目、其他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只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3)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水泥、平板玻璃(玻纤)、建筑陶瓷项目之外的其他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轻工项目(1)新建和易地改、扩建的造纸、酒类制造、日用玻璃、食品加工及发酵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造纸、酒类制造、日用玻璃、食品加工及发酵项目、其他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只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3)在原厂区内进行的造纸、酒类制造、日用玻璃、食品加工及发酵、玻璃制造之外的其他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造船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六)其他建设项目以上建设项目之外的交通、水利、机械、纺织、烟草、电力、贸易、房地产、服务、信息产业、城市燃气等行业及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车站、大型建筑物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资管理规定在审批、核准、备案时需安监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都应当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审查程序和方式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安监部门接到申请和有关资料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分别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可靠性、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或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施工情况、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投入生产(使用)的安全生产条件等提出评审意见,投资建设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或安全评价单位根据有关人员或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情况经有关人员或专家组组长复核达到评审意见要求后报安监部门审查。安监部门承办处(科、室)应当对负责审查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安监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议,作出通过或者不通过审查的决定。重大事项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一)审查程序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是指在建设项目设立阶段,由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设立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的审查。凡应进行设立安全审查的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填制《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连同规划选址文件、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填制《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书》。安监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议,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是指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由安监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的审查。凡应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填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连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立项许可证证明文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填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安监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议,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10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技改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指项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单项验收合格;

(5)、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均按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能够满足生产使用、维护和后评价的需要。

二、技改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管理

影响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各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照项目建设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投标. 经过规定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控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其中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监理和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严格对项目工程的基础、主体、完工三个结点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并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由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应用的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现了设计意图,从而为工程实体质量提供有效保证,满足设计并达到设计目,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规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整个验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务繁杂,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适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的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其次,对照设计检查实物完成情况;最后,对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环节都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测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处以数据作为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进行项目建筑质量的竣工验收评估,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颁布了两项制度,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保验收是“三同时”的归纳与总结,对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实现环保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单位对于环评和批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批复执行标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定要执行。

然而对于其所给出的具体环保举措,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与创新中贯彻,针对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灵活变通。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就是原有排放标准被新排放标准所替代,验收依然采取执行环评报告批复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参照新的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消减其它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区域消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以及竣工图纸及初验、中间验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送原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一般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项目开工6个月内、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为此,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每年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报省(市)档案局,使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档案指导工作。

基建档案是一个总类,应该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档案和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而基本建设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是整个项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项目工程内在质量评定的依据,反映了项目工程的内在质量。为此,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且各级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要主动地做好对所在地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到早期介入、中间检查、最后验收。这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就能管理好并顺利通过验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是在建设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 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项目在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在项目审计开始前,要进行充分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的有关情况资料。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时,要求项目审计单位选派精通基建工程审计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组价原则和程序人员担任主审。同时,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的调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在审计组进审时,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不得参与。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七、技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技改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设备投资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主要是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拖期,不能按照计划如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调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内容进行各项验收,并进行专项审计。

八、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起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和立项背景;

(2)、投资完成情况。包括投资决算和审计报告,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等;

(3)、项目改造内容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及工艺技术设备运转情况。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设施等单项验收情况;

(5)、项目改造后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水平、质量等情况;

(6)、生产准备情况。包括工装制造、材料供应、外协件质量及人员培训等;

(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的情况;

(8)、经济效益情况;

(9)、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教训。

(10)、竣工验收的依据及其他有关附件

九、结语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施工质量、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将项目完工后的各个单项验收工作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明确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组织协调、规范地履行好相应的职责.顺利完成对各个阶段的验收任务。 最后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对整个技改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作出专业评价。

参考文献

[1]梁威.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问题的探讨[J].中国科技纵横,2011(5).

[2]吕维锋,吴佳颖.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1,03:66-70.

[3]范申慧.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工作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办公室业务,2012,11:48+50.

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例11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一、如何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检查有疑问的部分并提出疑问,解决相应问题。

2.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前必备的资料:

评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七大员责任制)、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

3.分类存放各种资料

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档案馆的市政道路(给排水)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及时拿取。工程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材料、工程质量保证材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和竣工图四部分。道路、给水、排水工程资料分开整理,一般道路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材料放入给排水工程资料中,但技术变更通知单、技术工作联系单、施工记录、混凝土浇注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有道路、排水区分的分别放入道路和给排水资料中。

二、工程开工后应着手的工作

1.原材料送检

开工时原材料必须送市政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检验,取现场有代表性的土样送总公司实验室做击实试验。送检应注意严把质量关,检测合格的材料才允许使用。

2.同时可进行的收集工作

将工程预算、测量交桩复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与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许可证一起归档。

三、施工过程中收集和填报资料的注意事项

1.收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会购进各种材料,就需要收集每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的),必须是原件。有效证件的时间、数量及品种规格必须与材料进场的时间相符,特别是水泥要有28天强度的出厂检验单;钢材的标识、规格与出厂合格证相符。

2.填报资料

对于质检资料的填报需填写监理规范用表,书写要求规范,不能涂改,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或现在常用的中性笔。监理表格一般一式三份、隐蔽记录与工序表格一式两份。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工序验收内容填写表格,不同的监理对资料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填写报验资料前应积极与监理沟通,达成一致后填写。隐蔽记录与工序表应写明具体部位、工序名称、桩号、东、西侧(半幅)、南、北侧(半幅)或左、右侧(半幅),这样便于日后整理资料时更清晰、直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不能照搬。例如:沟槽开挖工序,在入冬季不应写无冻土;平基管座工序在规范中归在一起,却是不同的两道工序,且混凝土浇注时间不同,必须分开填报;填报沟槽开挖隐蔽记录时,应附沟槽开挖断面图,并标注尺寸、当开挖土质较复杂时大致标注土质;当道路中各部位的基层工序报验完毕后,未隐蔽的工序不用填写隐蔽记录。快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面层、站、卧石、人行道步砖(面层)、预制块护坡等;填报工序表时应注意检查项目的选择,因为规范中未包含全部的工序,遇到不同的工序时,一般选择较接近的。例如:规范中路基分路床、基层、面层等,却未分快车道、非机动车道,当非机动车道需报验时跟快车道一样都套路床这一项,但检查项目却不同,非机动车道没有中线高程;工序表中填写偏差值时也应注意一些细节,例如:路床中平整度这一项的偏差值为20mm,若没到施工现场去实地检测,就容易出现填写负值的错误,一般人认为只要是负值就是不合格的偏差值,而用塞尺测出的读数只可能是正值,即超过20mm的读数才是不合格的偏差值;检测项目中带符号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3.收集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是工程资料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工程质量保证材料。其中70%的试验报告为自检报告,而30%为见证取样报告,这一项由市政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按批次出据合格的质检报告,这30%为强制规定。在进入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有相应的试验,需要熟悉各种试验,试验完成后的试验报告应收集完整,跟资料中的桩号、时间、混凝土浇注记录、施工记录等相符合,工程中的大多数资料都相互联系,不仅相符,汇总和评定记录也需要根据试验报告进行规范填写。

四、工程接近尾声时可提前进行的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1.汇总资料

检查报验资料中有无报漏、书写错误等情况;将所有工序评定表的点数汇总并计算填写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部位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所有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这三种表格中反映,完成后需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将所有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城建档案馆统一的档案清单顺序整理、汇总到一起。

2.复印装订

复印所需的套数(业主、接受单位各一套;监理一套,设计只看不存档),装订成册。送备案馆的一套需用牛皮纸装订,送档案馆的一套为不装订的原件,档案馆对竣工图有特殊要求,编制竣工图目录,有监理单位盖章。

3.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竣工图应画出所有变更内容,如实反映竣工后的现状,道路所处地段若有大型设施的也须标注,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