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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2 15:06:47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1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急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在防范、常备不懈,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一旦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及处置,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

(一)一般环境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乡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二)较大环境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三)重大环境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河流、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乡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四)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县城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威信供电公司、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后,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组织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及处置;组织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此场;协调各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向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处置进展情况;落实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处置的指示和批示。

2.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拟制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现场环境监测方案;按权限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级别确定;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的消除;依法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处置。

3.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紧急输送受伤(中毒)人员并做好院前急救;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护;做好防护指导,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拟制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措施;受理社会报警信息;必要时组织应急救通管制,对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处置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相关人员。

5.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抢险和其它应急救援任务。

6.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县环境保护局搞好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参与事故现场的调查处理和抢险救援工作。

7.县经济贸易局:协调企业开展污染源治理工作,减少或消除污染危害;协助相关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依法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

8.县交通局:负责制订交通处置的应急措施;必要时负责运送伤员、被疏散人员和救援物资,转送危险物品。

9.县民政局:根据事故危害和受损程度,组织救灾救济、安抚灾民;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0.县气象局:负责制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气象服务措施;及时提供有关气象数据。

11.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协助现场检查,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疏散和安全防范工作。

1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订应急物资保障措施,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事故全过程的新闻报道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工作。

14.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事故现场土地污染级别的鉴定和土地受污染区域的划定工作。

15.县林业局:负责事故现场林业污染级别的鉴定和林业受污染区域的划定工作;对生态敏感区发生的生态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6.县财政局:负责组织筹措救灾所需经费,监管救灾资金,参与救灾资金的安排和物资调配工作。

17.威信供电公司:负责环境污染区域的电力调控。

18.县水务局:负责事故现场水域污染级别的鉴定工作。

19.县农业局:负责事故现场农作物及畜、禽养殖场污染级别鉴定及处置工作。

20.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指挥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警及措施

(一)预警级别。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二)预警。

县人民政府根据接报信息,实地了解情况后,逐级报请省应急办同意,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橙色预警由省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和省应急办,红色预警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人民政府。

(三)预警内容。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机关等。预警信息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变更公告。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采取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或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属一般环境事件,由乡镇人民政府启动乡级应急预案,同时向县环保局报告。

属较大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同时向市环保局报告。

属特别重大或重大环境事件,除启动县、乡两级应急预案外,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1.报告时限和程序。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属较大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乡镇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2.应急报告方式与内容。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其中,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处置程序

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以下处置专业组。

(一)污染源控制组。

负责控制污染源,同时督促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危害,接受调查处理。该组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威信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抢险救援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该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卫生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人员组成。该组可根据事故现场所需的救援情况,必要时可请示动用武警、民兵等参加抢险救援。

(三)安全警戒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该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成员由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人员组成。

(四)安全疏散组。

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员及物资的疏散和转移工作。该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成员县交通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发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五)经费、物资保障组。

负责事故现场受灾人员及抢险救援人员所需经费、物资等各项保障工作。该组由县民政局牵头,成员由县财政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六)环境监测组。

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确定污染级别,划分污染区域,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订环境修复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该组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由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威信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七)专家咨询组。

负责分析、掌握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为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该组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七、附则

(一)数量表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应急监测日常准备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本应急预案。

1.各乡镇人民政府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督促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县应急指挥部备案。

2.本预案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修订完善。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挽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意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本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2

摸清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情况,掌握流域上游水污染状况,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流域水环境安全,严厉查处流域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流域水库以上范围内的街办、镇、分乡镇、镇、镇的工矿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网箱养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和其他可能对水体造成隐患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调查辖区内工业企业、矿山企业(探、采、选)、规模畜禽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数量及生产规模、排污口数量及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设计参数、运行状况、持证排污等情况。

2.调查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

3.调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落实及验收情况。

4.督办落实市环保局下达的等五家企业的整改情况。

四、监测内容

1.相关企业排污口及排污口上下游地表水断面,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2.乡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3.天福庙水库、西北口水库、尚家河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4.干流及支流监测。源头、东支、西支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支流: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监测项目: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五、调查分组

六、工作职责

1.污防科负责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按要求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

2.监测站负责拟定监测方案并按分组情况实施。

3.材料员负责制定调查相关表格,以便现场检查时填写,调查表格应满足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4.材料员负责将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环保局污防科汇总。

5.每组负责安排一人携带相机调查,形成影像资料。

七、相关要求

1.各调查组于2013年6月18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2.监测站于2013年6月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并附数据分析报告。

3.各调查组材料员于2013年6月23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一是对调查的每一家企业编写调查技术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持证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排放及达标情况、废渣处置情况,市环保局下达整改的五家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现场相关照片。

二是对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的技术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在建和拟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和建议。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3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11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11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1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11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4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各经济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格把好环保审批关。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落实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避免企业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盲目投资,注重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效控制新污染。同时结合污染减排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新建项目应具备“两个高”、“两个低”即“高产值、高税利、低污染、低耗能”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建设。2014年至今我局共出具项目环保初审意见37份,办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7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专项清查,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验收清理检查工作。对2009年至2011年立项的195个项目进行排查,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推进“三同时”工作开展。重点对化工、冶炼、钢铁、电镀、印染、造纸、矿山开采等重污染行业、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处于饮用水源周边等敏感区域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或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率。2014年上半年我局共督促办理项目竣工验收30家。

(三)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力度,对列入201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0家(4家暂缓,6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目前有4家企业通过评估,审核报告已通过专家复审;列入2014年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的8家企业(4家暂缓,4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中,有2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同时,积极配合县经贸局和所在地乡镇,督促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对2011年关停的5家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的检查频次,防止恢复生产。

二、持续强化整改,抓好创模复核迎检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梳理创模复查省级预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2014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重点任务分解表》中未达标的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模通过复核验收。通过强化整改,我县46家重点企业整理完善了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清洁生产整改,规范了排污口建设及其标志牌,改善了厂区环境和周边卫生,做到了“五个一”迎检工作要求;对国控、省控企业和重金属、危废等重中之重的企业按要求制作了企业环保简介展板。同时,对塘坂饮用水源地加大巡查和监测频次,巩固提升了塘坂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质量,确保在迎检期间无污染隐患现象出现。加大环保创模宣传,在县城主干道张贴环保创模宣传罗马旗500面,利用各企事业单位LED屏滚动播放创模标语,设置12面公益广告灯箱和2面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创模广告片及宣传口号,开设“生态、你我共建”栏目,并发动环保志愿者在县城主干道沿途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了以“生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组织300名环保志愿者上街发放环保创模宣传材料,营造了深厚的创模迎检氛围。6月18日,环保部专家组对我县7家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和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抽查,专家组对我县的创模复检工作表示了高度肯定,我县顺利通过复核验收检查。

三、加强敖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切实保证饮用水安全

(一)加密水源地监察、监测。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利用日常检查和双休日对塘坂库区周边环境实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加密水源地监测频次,适时掌控水源水质变化状况,确保塘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二)强化石材加工业污染整治。一是推进石板材工业集中区建设。为提升石材园区治理水平,牵头组织县经贸局和相关乡镇以及企业业主代表先后到泉州南安和宁德古田考察学习石材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形成我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园区废水处理方案。上半年,丹阳镇、蓼沿乡先后委托省环保设计院编写设计石材集中园区污水处理技术方案和设计图纸,丹阳镇率先开展征地和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现已动工建设。在此试点建设基础上,全面铺开另外三个石材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今年内全面完成集中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提升我县石材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二是加强堆渣场的建设。丹阳镇虎山堆渣场拦渣坝已全面加固,拦渣坝主坝增高3米工程已完成。堆渣场周边排水沟已建成,确保不渗漏、不溃坝,完成防地质灾害评估并经县国土局审批。蓼沿乡赤南岗堆渣场和溪东堆渣场完成地质灾害性评估,现已按评估要求开展建设,目前基本上能按要求建设。三是加强石材废渣清理工作。建立废渣“统一清运,定点堆放”模式。督促蓼沿、丹阳两个石板材重点乡镇分别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3家专业清渣公司,由清渣公司负责将产生的废干渣清运到指定的堆渣场。加强对石材废渣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清渣公司规范清渣,实现净车出厂,杜绝清渣过程中的滴、撒、漏等二次污染发生。同时加强对沿江、沿溪、沿路两侧以及河道乱堆放的石材废料、废渣的清理,并组织人员对清理后的场地覆土绿化。对现有石材堆渣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所在地乡镇对堆渣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三)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严格按照《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县畜牧业2010-2015年发展规划》及《县敖江流域及饮用水源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禁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开展搬迁、关闭、拆除、清理工作。目前,我县塘坂水库、山仔水库汇水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已全面拆除关闭。为了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县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禁养区内巡查监管,防止已拆除的养猪场出现回潮。

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从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污染投诉133件,其中处理上级批办件8件,处理“12345”受理件97件,处理“12369”受理件28件,做到有诉必查,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同时,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抓住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陆源溢油风险防范大检查”、“涉镉排放企业专项检查”、“湖库型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2014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县城餐饮业油烟整治”等9个专项执法检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27人次,车辆356车次,检查企业816厂次,对存在环境问题的75家企业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10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0万元,对6家企业实施了拉闸停电措施,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排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中高期间,对娱乐业、建筑工地午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县城各考场周边无噪声超标活动。

五、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力推进生态创建

(一)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1年长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及2014年东岱镇、官坂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基本上能按序时进度推进:其中,长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于3月份动工,预计9月底可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东岱、官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完成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官坂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东岱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都能在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5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为载体,把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一)坚持学习。我局领导班子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带领各处室努力去完成本职工作。我局班子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平时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对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在..市调研时重要讲话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们的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督促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文化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剖析。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己身上的缺点和不足,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身作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80余份,收集整理汇总,根据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并在之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整顿作风。严格按照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考勤制度、环境卫生制度、值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抓纪律作风整顿,机关人员的思想觉悟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变化,工作效率明显增强,营造出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机关氛围。

(四)兼顾下属。我局始终坚持对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开展局属领导述职述廉、述廉评廉、廉洁谈话等,引导局属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政绩观、诚信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污染物减排、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除尘降噪”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比例为93.9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和环境噪声平均值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全面完成“xxx”减排目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省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三、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

自..年底我市开展创模攻坚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模攻坚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和创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创模工作。并要求举全市之力、全市动员、协力攻坚,全面推进创模工作。为确保顺利完成环保系统创模攻坚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作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环保系统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创模工作组,抽调相关业务骨干全力推进创模工作。同时,我局作为创模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推进创模攻坚工作。一是加强与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沟通协调,确保完成陪同李军书记和袁周市长赴环保部汇报创模工作的任务。同时,局领导多次赴环保部污防司、西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汇报创模工作,争取到上级部门对我市创模工作的大力支持;二是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中水回用工程、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改造工程,危废中心建设等创模控制性工程;三是积极协调市编办、市人劳局等部门落实各区(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和编制;四是根据《..通知〉》文件精神,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充实到创模指挥部办公室;五是积极收集、整理资料,开展创模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特色报告的编制工作;六是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工作宣传;七是督促协调各攻坚目标单位全力推进建设工作,清污分流、饮用水源保护、处境水质达标、危废中心等工作成效显著。

在7月份国家环保部创模专家组的对我市的检查指导中,我市的创建工作获得了专家组的充分肯定。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评议,对我局创建工作表示满意,创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

年,国家环保部将我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我市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我局开展了三县一市生态区及环境优美乡镇基本情况调查,拟定了《..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编制《..总体规划》的相关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正按要求顺利开展。

(三)继续实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为圆满完成我市“xxx”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减排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督促新庄污水处理工程、息烽县污水处理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全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5.5万吨;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督促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拟定并报请政府下达了《..通知》,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计划,确保全面完成我市“xxx”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火力发电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我局抽调19名环境监察人员,派驻到..发电厂、清镇电厂和小河一、二期、花溪污水处理厂等共19家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环境监督管理。监督员按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减排督察有关要求,督促、指导火电厂环保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对日常现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依法查处。

经国家和省两级核算组的核查,我市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48万吨和8.93万吨,完成半年减排目标任务。目前,国家总量减排核查组已对..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对我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评价,尤其是全市污水处理厂的全面正常运行表示满意。

(四)加强“两湖一库”为重点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工作

按照市“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保护和治理“两湖一库”的工作;实施了“两湖一库”周边重点工业污染源超低排放工作;督促开展了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组织开展了详细调查和取缔关闭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排污口取缔关闭工作的区、县(市)政府,报创模指挥部已达了督办通知;完成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同时,我局将“两湖一库”准保护区内的行政处罚权委托两湖一库局,完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指导,严查违法行为。

(五)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为全面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按照省文件要求,积极谋划..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框架、目标指标体系,从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建设、环境安全、环境监管等方面着手,编制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时,我局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参与..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编制工作。

(六)实施环境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为有效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拟定了《..市开展“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文化等责任单位对云岩、南明、小河和金阳新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地、房屋拆除、重点工业烟尘(粉尘)堆渣场、露天堆场等市政工程中的扬尘污染,及对社会生活噪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噪声、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等进行了整治,按照“除尘降噪”职责分工,我局开展了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堆放煤炭、水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露天工业堆场及周围群众反映强烈的堆场逐家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发电厂、贵州水泥厂等7家工业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为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我局与建设部门进一步严格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关,所有需要办理夜间施工审批的建筑工地,必须先到建设部门进行审核。中、高考期间,会同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实施了“绿色护考”行动,停止办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严格禁止噪声超标违法行为。

(七)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

今年4月1日,《..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年检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该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作为贵州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社会化试点城市,我市共建成八家“简易工况法”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运用及远程监控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管理模式。从8月1日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机动车“黄绿标”发放管理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32121套, 占应发放数量的87.4%。

(八)严格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落户

在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按照《环评法》规定,对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要求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年共召开15次项目审查会,对391个项目进行了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20个项目做出不同意受理的决定,涉及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管理范围内的项目有7个,其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规定的1个项目做出不同意受理的决定,其余6个均要求提供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前置审查意见。共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58个。

(九)加强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促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对不达标企业的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先后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根据XX年达标情况开展治理工作,促进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贵州三山研磨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加强对火电厂和其他重点企业脱硫设施和烟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管,对擅自停运设施、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三是按照污染总量控制要求,按计划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四是进一步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在新划入金阳新区和南明区管辖的朱昌镇、金华镇、永乐乡、小碧乡行政区划内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清洁能源改造。

(十)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为确保辐射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指导全市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我局于年初开展了全市辐射设备清查工作,要求全市所有业主建立和规范辐射运行台帐等资料,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目前,全市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289家,收储XX年至现在闲置、废放射源共260枚,开展辐射安全上岗培训共计1000人。

(十一)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全市危废产生、利用、处置、转移或贮存情况。开展非电力行业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感光材料及涉汞行业等的调查工作,实施了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及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共计办理中国振华集团红州无线电厂、贵州电力线路器材厂等35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

(十二)切实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为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我局狠抓污染源现场监控,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拓宽排污费征收面,在征收工作中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年全市共计征收排污费4688.54万元。

年9月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检查工作考核情况,我市两项考核分值均名列全省第一。

(十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实施环保专项行动

年,我局加强对各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现场监察力度,对重点污染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实行了日查夜检等多种形式的检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各种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1836人次,现场检查污染源单位1027家次,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185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8件。

为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局代市政府拟写了《..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取缔、南明河沿岸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年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21人次,现场检查污染源单位3183家次,对91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十四)进一步加强工作

年,我局及时认真查处群众投诉污染问题,在工作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切实解决“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上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095件,其中属于环保职责范围内的为847件,目前除20件在办理期限内,其余827件办理回复完毕。

(十五)加强环境应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预警性,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进行清理排查,督促各污染源单位建立健全污染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从源头消除环境突发事件污染隐患。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分别对金阳新区上寨村搬运化学危险品爆炸等事件进行了有效处置。

(十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我市作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城市之一,与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协议书》,制定了《..考核办法》(试行)及责任分解表印发各责任单位严格实施。通过项目申报,积极督促实施了南明区永乐乡柏杨村、花溪区党武乡摆贡寨、花溪区麦坪乡康寨村、小河区金山村等四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修文县大石乡、花溪区麦坪乡分别申请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95万元和45万元。

积极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目前,我市申报省级示范乡镇的清镇市百花湖乡、修文县扎佐镇、小箐乡、六屯乡、六广镇、乌当区百宜乡共计6个乡镇已通过了省环保厅厅验收。清镇市红枫湖镇已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验收标准,省环保厅已向国家环保部进行申报。

(十七)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我局环境监测部门紧紧围绕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全市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圆满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和各类污染源监测等各项监测任务。年共计完成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796家(次);完成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验收监测90家;完成环境质量水质(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出境断面、湖库)监测162次;完成..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并按时上报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及预报。

在全省环保系统“第一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我局监测部门代表队获得得了团体和个人双第一的优异成绩。

(十八)以创模宣传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大力宣传,完成市政府网和市环保网创模专栏设置和更新。今年以来,各类媒体累计报道创模信息和新闻3300余条(篇),其中,《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环境报》等中央媒体16条(篇)(3月29日《中国环境报》刊登了李军书记署名的《创环保模范城市,建生态文明市》的创模专版文章、年6月2日《中国环境报》刊登了袁周市长访谈文章《..》)。印发《创模市民手册》、《创模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省级媒体401条。在..市政府网站刊登创模相关信息700余条。在喷水池等处共计6处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创模宣传视频及广告宣传片。在市区50辆公交车上张贴了宣传标语,并在10个公交车站上设置了公益广告。开通了创模热线电话..。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为契机,在全市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市政府召开了..市环境状况新闻会,公布了《..市XX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在人民广场举办了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邀请省市有关领导为“饮水思源——..水环境调查市民行动”图片展揭幕,水环境调查报告,开展了上千人参加的“绿色出行—公益健步走”等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创模工作深入人心。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职双责”、“一肩双挑”责任制,确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年3月12日,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在..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与每位党组成员签订了年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市环保局年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与各支部、党小组、各处室开展学习的方式,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认真组织了全局系统的干部职工共149人对《廉政准则》知识进行了测试,集中观看了廉政教育警示片《插翅难逃》。同时,我局还参加,及时认真组织全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贯彻落实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紧紧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做了一些应作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深知离组织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程度不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情况的能力不够强;(二)、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还不够,工作中存在布置多、检查少的现象;(三)、面对当前环境形势和污染减排任务,还需加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队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XX年,我将与局班子成员一起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穿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发展动员大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自觉履行党员干部义务,为群众做表率,努力成为贯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为把..市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做出积极贡献。具体来说,主要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

(二)继续做好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三)开展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编制工作。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6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件分级

1.3.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3.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3.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3.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5.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1.5.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

1.5.3

坚持属地负责,先行处置的原则

1.5.4

坚持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的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 区指挥机构

2.5

现场处置机构

2.5.1 综合组

2.5.2

救治组

2.5.3

监测组

2.5.4

救援组

2.5.5

警戒组

2.5.6

善后组

2.5.7

后勤组

2.5.8

宣传组

2.6

相关专业指挥机构

2.7

专家组

2.8

事发单位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工作

3.1.1

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

3.1.2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和风险评估

3.1.3

建立环境应急人才及资料库

3.2

预测系统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和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程序和时限

4.1.2

报告方式和内容

4.2

先期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分级响应机制

4.3.2

应急响应程序

4.3.3 应急响应措施

4.4

指挥与协调

4.4.1

指挥和协调机制

4.4.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4.5

应急监测

4.6 应急监察

4.7

安全防护

4.7.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7.2

受影响群众的安全防护

4.8 信息

4.9

应急响应终止

4.9.1

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4.9.2

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4.9.3

应急响应终止后的行动

4.10

后期处置

4.10.1

善后处置

4.10.2

突发环境事件危害调查评估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通信保障

5.4

人力资源保障

5.5

技术保障

6 监督管理

6.1

预案与演练

6.2

宣传

6.3

应急能力考评

6.4

奖励及责任追究

6.4.1

奖励

6.4.2

责任追究

7 附则

7.1

预案的解释

7.2

预案的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及《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3.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3.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3.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3.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XX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1.5 工作原则

1.5.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对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环境事件一旦发生,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还要注意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1.5.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分级负责。区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所辖区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以及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接受省、市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

1.5.3 坚持属地负责,先行处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对控制事态、减轻后果、抢险救援、战胜灾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所在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在及时上报情况的同时,应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处置。

1.5.4 坚持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的原则。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的预防、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领导机构

XX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下设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区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实施意见;

(2)根据区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启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3)根据区应急委员会的决定,结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

(4)组织制定和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全区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指导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投公司、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等。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住建局:负责提供事件处置所需的相关工程技术支持。

区生态环境局:接受报警信息并组织核查,及时上报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参加现场污染情况监测和污染趋势预测,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处置预案,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参加事件责任的调查;监管污染残留物的清除和环境恢复工作;参加事件评估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参加现场应急救援、事件责任调查和事件评估工作。

区科工信局:组织协调XX电信XX分公司、XX移动XX分公司和中国联通XX分公司等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设置警戒线,控制现场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维护附近的交通秩序,负责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的交通畅通,参加人员疏散和现场处置行动,对明确的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参加涉及土地、矿山资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区委宣传部:组织好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环境污染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

区财政局: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参加涉及因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不合理使用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区林业局:监督指导属地政府开展野生动(植)物及林业部门主管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区水利局:协调提供实时水情信息,协助污染趋势的预报工作,参加现场应急处置,负责对所辖防洪排涝工程的调度,协助调控相关江河的水体流量。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征调运输救灾物质、人员所需的车船;负责管理赣江XX段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区城管局:确保区本级管理的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等安全正常运行;负责协调、调查区级管理的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等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事故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医务人员、抢救药品和设备参与救援;协助有关部门对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防护指导和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服务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周边气象监测数据,开展气象条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分析,必要时组织开展负责极重污染情况下的人工降雨组织与实施。

区人武部:组织指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危化品污染形成对人员生命财产构成威胁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搜救和疏散污染区域被困人员。

区城投公司:负责协调并提供事件处置所需的相关工程机械设备。

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属地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现场救助,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受害者及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处置等工作。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可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相应增减和改变。

区直其他有关部门也应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与职责,配合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完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 办事机构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执行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联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4)编制和修订《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家库,建立和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受理和收集有关环境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

(5)发生环境事件时,负责甄别环境事件级别,提出实施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应急环境监测、污染处置和消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及污染影响等进行评估,为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 现场指挥机构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一般环境事件发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事发地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主要领导担任,或者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定,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在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4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2.5 现场处置机构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下设若干现场处置职能组,各组组成及职能如下:

2.5.1 综合组: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完成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综合组职责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牵头部门承担。

2.5.2 救治组:制定紧急医学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救治组职责由区卫健委承担。

2.5.3监测组:掌握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现状及相关企业的有关情况,监督指导污染源的控制和处置;负责事件现场布点监测、采样及分析化验,及时报告监测结果,预测和估算污染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事件性质、等级的认定。监测组职责由区生态环境局承担。

2.5.4 救援组:负责现场污染控制、搜寻救助、现场泄漏污染物的洗消和危险装置的抢险救援工作。救援组职责区城投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承担。

2.5.5 警戒组:负责救援现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以及事发地周边职工和群众的劝导和疏散;对责任人进行控制,对事件性质进行界定。警戒组职责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承担。

2.5.6 善后组:负责对受害人员进行救助和理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开展污染消除和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善后组职责主要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承担。

2.5.7后勤组:负责运输保障,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应急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运输及车辆保障职责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应急物资保障由区民政局负责综合协调、区财政局提供资金保障。

2.5.8 宣传组:指导协调应急信息和新闻的采集、审核和,指导协调对公众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宣传组职责由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等承担。

2.6 相关专业指挥机构

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环境保护职责规定的行政机关,均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成立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

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之间建立并保持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相关专业指挥机构在做好本部门应急救援的同时,要配合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对污染源的控制和处置等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

2.7 专家组

聘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机关的环境监测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核与辐射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水利水文专家等组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选聘并建立专家库。

主要职责:对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现状做出评估,对事件的污染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对事件应急行动提出建议,对重大防护措施如公众紧急疏散等的实施提出科学依据,对事件的后续处理如环境恢复、生态修复等提出建议,进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2.8 事发单位

发现环境事件征兆或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按照单位内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处置,力争在前期控制污染态势;及时通知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撤离;按照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实行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进行人员救治、污染物处置、现场清理、后期环境恢复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工作。

3 监测预防与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区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卫健、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区生态环境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区生态环境局。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可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一般)环境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响应进入预警状态。

3.2.2  预警信息

进入预警状态后,区应急委员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区应急委员会,黄色预警由市应急委员会,橙色预警由省应急委员会,红色预警由省应急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区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区应急委员会在无法甄别环境事件等级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市应急委员会及市生态环境局。

对污染危害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尚达不到蓝色预警级别的环境事件,由区应急委员会和各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自行处置,并按报告时限上报市应急委员会及市生态环境局。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或部门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当立即向区应急委员会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区应急委员会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区生态环境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应急委员会,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行政区域危害或者损害的,区应急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事件危害或者损害的有关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甄别环境事件的级别并上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委员会。在确认较大(Ⅲ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后,区生态环境局在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的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者可能转化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环境事件,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1.2 报告方式和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1)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初步情况。

(2)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4.2 先期处置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当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要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3 应急响应

4.3.1 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一般性环境事件(Ⅳ级响应)的处置由区应急委员会负责,成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按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响应)及跨区的一般性环境污染事件,由市应急委员会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环境污染事件时,由省应急委员会或国务院成立相应的上级应急指挥部,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在其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

4.3.2 应急响应程序

区应急委员会接到有关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召集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1)加强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立即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成立区环境应急指挥部;

(3)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4)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各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为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4.3.3 应急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事发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5)信息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6)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4 指挥与协调

4.4.1 指挥和协调机制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和各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应急监测、应急监察等工作的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妨碍应急工作的开展。

4.4.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污染影响评估及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群众的范围。污染影响消除后,组织疏散人员返回;

(7)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5 应急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机构应根据事件情况的报告和收集的相关信息确定特征污染物,依据事件发生地的地形、气象条件及附近环境敏感点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快速设立监测点位。实施应急监测时,应对污染物质可能造成的污染范围进行预测,依据污染物特性、可能污染区域提出人群疏散范围建议,并及时上报给现场指挥部;事故后期对污染物的迁移、滞留、降解和影响范围等状况进行跟踪监测,直至事件造成的污染消除。

事件发生地政府及企业要配合应急监测工作,必要时,区生态环境局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相关院所请求技术及人员支援。

4.6应急监察

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机构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监督、指导污染源的控制和处置工作;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事件发生地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配合做好应急监察工作。

4.7安全防护

4.7.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过滤式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4.7.2 受影响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8 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新局负责实施。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信息。

4.9 应急响应终止

4.9.1 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负面影响趋于并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

4.9.2 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后,应急响应终止时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或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区应急委员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各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响应终止命令;

(2)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环境监测组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污染影响彻底消除为止。

4.9.3 应急响应终止后的行动

(1)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发生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发生环境事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响应终止后上报。

(3)应急过程评价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组,会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及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组织实施。

(4)根据环境事件的类别,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

(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分别组织、指导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4.10 后期处置

4.10.1 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污染区域内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事发生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4.10.2 突发环境事件危害调查评估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危害调查组。调查组人员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事件发生后,调查组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污染危害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状况、危害程度、危害过程等资料;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危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上报区政府。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应急抢险战略物资储备资金,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区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属于乡(镇)政府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财政解决。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准备、现场应急监测和救援等,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监察、监测、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费等。

5.2 装备保障

各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行动所需。

5.3 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响应启动时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组、救援队伍间的联络畅通。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XX电信XX区分公司、XX移动XX区分公司和中国联通XX区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5.4 人力资源保障

区生态环境系统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技能的预备应急力量;各乡(镇、XX经开区、管理处)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各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对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编组和培训,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消防武警官兵根据相关规定,要做好参与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充分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配备先进的应急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5.5 技术保障

建立专家库,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开展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确保在启动应急响应直至事件处置完毕的全过程中,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建立XX区环境应急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运用计算机网络通讯、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专家辅助决策系统,采用先进的现场快速检测、现场救援、污染控制和消除设备,提高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资料库及数据库,包括水、气、固体废弃物等各种类型环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及应急处置方法、手段和防护措施等。

6 监督管理

6.1 预案与演练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通过演练,熟悉、检验各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政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和企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应急和实战演练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6.2 宣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灾害知识的宣传,对公众开展环境污染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6.3 应急能力考评

为保障全区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机制。由区应急委员会负责对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专业部门的考评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企业的考评工作。考评可采取定期和抽查两种方式。

6.4 奖励及责任追究

6.4.1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6.4.2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7 附则

7.1 预案的解释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7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中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关键一年,市政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COD下降5.2%,非电SO2下降7%的减排目标。上半年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紧抓重点工程项目,以工程促减排。一是狠抓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我局自5月份开始对磐石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每周一次的监督性采样监测,为COD减排提供基础数据保障。二是启动4吨以上锅炉的脱硫工程。启动了浙江英博雁荡山啤酒有限公司3台燃煤锅炉的双碱法脱硫工程,6月底预计能完工并通过验收。

(二)通过整治促减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浙江省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录》,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公布了《关于开展铸造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规定限期就地整合整治的铸造企业要对照《*市铸造企业规范化整治验收标准》的要求实施整治。20*年年初,由市铸造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出动2000多人次在大荆片区开展了铸造行业环境、土地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共拆除铸造企业违章建筑53家,取缔违法用地面积2*亩。对就地限期整合整治的113家铸造企业,要求其编制就地整合整治的方案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方案。经审核,目前已分七批同意其中的1*家企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生产,对部分铸造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技术更新,对55座冲天炉实施双碱法脱硫工程,现已完成抽样监测待验收。二是启动我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召开了全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座谈会,出台了《*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16家造纸企业规范整改原有污染治理设施或建设生化处理设施,提升治理效果。

(三)加强监督管理,以管理促减排。实施总量控制,认真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放(包括年审换证)排污许可证47个。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降低物耗能耗,减少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对4家电镀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对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关停。上半年,我市共收到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15份。

二、继续加强生态市建设

(一)生态市建设抓重点重实效。印发了《*市20*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将任务书按类别分成二大类54项落实到各相关成员单位,将节能减排、污染源普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乐琯塘河整治等重点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生态建设年度任务中,并列入乡镇领导年终考核,促进乡镇抓好环保生态建设工作。20*年上半年,我市雁荡镇获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镇安乡等9个乡镇获得*市级生态镇(乡)称号。

(二)进一步加快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完成了《*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局专家审查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继续组织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环境功能禁止准入区内开展“清洁乡村行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三)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3月份,我局邀请省环科院编制了《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制订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6月份以来,我局对全市1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个备用水源保护区及1个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清查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等,共调处清运重金属固废堆放点一处,立案查处非法企业5家。今年我局计划对我市水源地上游5个乡镇13个村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拨款800万元,目前已有6个行政村完成了方案设计。

三、深化区域专项环境整治

(一)继续加强电镀行业环境监管。我局采取集中力量,分片打击的手段,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非法电镀打击执法行动。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绿色风暴七号”、“绿色风暴八号”行动,共出动人员173人次,对41家非法小电镀进行了取缔打击。继续加强对49家有证电镀企业的技术指导,保证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手段加强电镀污泥的监管工作。

(二)深化慎海头盔业污染整治。上半年,我局分批要求*市振兴摩配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开展限期治理。截至目前,同意浙江省恒丰实业有限公司等16家已取得环评审批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建成并稳定运行的企业,开展试生产,现进入采样监测待验收阶段。

(三)稳步推进芙蓉钻头业整治。出台了《*市芙蓉钻头业深化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市芙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帮助芙蓉镇人民政府和污水处理公司解决污水处理厂选址问题,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环评审批。编制完成了《钻头废水治理设计方案》。目前芙蓉钻头污水厂正处于土地评估、挂牌阶段。

(四)进一步推进餐饮业污染整治。根据《餐饮业污染整治方案》,我局对乐成镇、雁荡风景区的第二批1*家餐饮业开展了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验收阶段。

(五)开展娱乐场所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市娱乐场所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类娱乐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责令存在噪声问题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使噪声扰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提高。

(六)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在中高考期间,我局联合公安、教育、建设部门开展了绿色护考行动。联合了《关于在中考、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开展了噪声点源摸底排查工作,确定重点控制对象,并提前告知在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了中高考期间出动人数与班次,及时解决及噪声突发事件。安排了考点巡查,组织了应急巡视组,防止噪声突发性事件对考生的影响.护考期间,我局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2人次,解决群众各类投诉114起。

(七)加强辐射安全管理。5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辐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源单位放射源的使用、贮存情况。共检查涉源单位28家,督促涉源单位定期检查报警系统、警示标志、放射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方案的运作程序,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放射源环境安全。

(八)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企业自查和环保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环境问题、饮用水源地保护、化工企业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不发生环境事故。在对61家重点企业排查中,共发现4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我局当场送达书面整治通知,要求其限期解决并及时通报。

四、污染源普查成效显著

我局十分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了《关于集全局之力,打好全面普查攻坚战的通知》,加大科室协作力度。制定了严格的人员管理考勤制度、办公室值班值日制度、日常工作制度、每周例会制度,技术质量控制制度、表格档案的交接制度等。同时大力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巡回展”为载体,发放宣传手册10000份、普查问卷5000份,播放长达一个月的电视公益广告、以行政村为单位,悬挂2000条宣传横幅。通过近9个月的努力,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现场调查、资料审核,各项指标的汇总已基本结束。此次普查共计完成工业源现场调查6600余家、生活源1700余家,集中市污染处理设施、医院、独立燃烧设施、乡镇居民生活源等52家。普查工作现转入数据进一步审核录入阶段。

五、管理与服务并举,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采取有效手段,狠抓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工作部署,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促进我市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稳步开展

1、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绿色风暴”等系列活动强化现有污染源监管。截至六月,我局共受理环境违法案件3*件,作出处罚告知书3*件,案审会审议案件220件,案审会复议案件5件,作出决定书218件,申请法院执行案件132件,法院共行政拘留8人,总计作出决定罚款额526.9万元人民币,接待和受理陈述和申辨196人次,征收排污费303万元。

2、改进环境监管模式。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传输标准、统一仪器型号、统一运行维护的原则,开展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5家省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企业及4家*市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企业;累积安装完成实时在线监控企业88家。

3、通过经济杠杆促管理。对我市84家环境管理重点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截至目前,评定蓝色企业5家、黄色企业54家,红色企业23家,黑色企业2家。会同*市人行、银监办事处落实环保政策,防范信贷风险,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信息月报制度。

4、严把新增企业环保审批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审批。五月份,我局成立了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委员会,负责审议重污染项目的审批验收事项。上半年,我局共完成审批项目112个,完成“三同时”预验收企业44家,“三同时”验收企业26家。

(二)全力开展便民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

1、优化两项技术服务。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是进行科学环境管理的基础,是我局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2个主要窗口,我局在这2个技术服务窗口尽量压缩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态度。今年上半年,市环境监测站共接受委托335家,与去年同比增长了49.2%,完成监测248家,同比增加了67.6%,出具监测报告248份。采集样品1617个。刊出《环境空气质量周报》21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今年上半年现场踏勘项目110个,完成编制项目94个。

2、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环保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要案件实行“三见面”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到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局领导每月轮流到局接访,倾听群众呼声,受理投诉案件,切实做好全市环境工作。20*年上半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902件。所有投诉件均根据轻重缓急按办理要求在最快时间内处理,办结率为100%;要求按“三见面”办理的报结率为100%。此外,积极开展息访息诉专项活动,办理市人大、政协提议案21件,满意率100%。

3、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相关政务信息136条,按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4、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我局成立了“企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及时布置工作任务,深化服务措施。我局要求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将审批、监管、监测等环节的服务项目细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目前,相关措施正在制订中,服务活动正在稳步展开。

六、深入开展环保宣教工作

(一)紧抓日常环保宣传。一是通过“绿园”、《*环境》等载体,普及环保知识,让市民、企业了解我局工作动态,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公众参与。出台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及时汇总并向社会公布相关环保工作信息。截至六月,共编辑《*环境》7期,*日报(绿园)版面21期,上报省、*市环保局政务信息46条,市委、市政府22条。二是开展“生态杯”山地自行车拉力赛。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合举办*市首届迎奥运“生态杯”雁荡山-中雁荡山山地自行车拉力赛,深化生态市建设宣传。三是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我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雁荡山啤酒杯”全市职工节能减排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把环保宣传落实到企业中去,提高企业职工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二)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一是局领导上电视讲环保。6月4日,*市广播电视台《乐视会客厅》栏目开播,局长余协献以首期嘉宾作客该栏目,畅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开展环保咨询服务活动。6月5日,我局在市五大强镇开展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以“禁塑令”为主题,向过往群众发放《关于消除“白色污染”倡议书》、《关于消除“白色污染”的调查问卷》、《公众环保宣传手册》等有关环保宣传资料10000余本、菜篮子1500个,环保布袋10000多条,并制作环保展板65个,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6个,悬挂横幅359条,提高广大市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三是开展*市首届“十大环保公益使者”评选活动。我局与市委宣传部、*日报社联合开展了*市首届“十大环保公益使者”评选活动,通过*日报社、*电视台、*市网络新闻中心专题采访报道,宣扬优秀环保事迹,鼓励全民参与。四是开展节能减排环保行活动。6月6日,我局与*日报社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20*节能减排环保行活动,听取了基层环境管理所对片区环保工作的介绍,参观了重要环保设施建设、在环保及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企业和社区,共同探讨了当前环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三)深化绿色创建活动。一是深化“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上半年,我局会同市创建办组织我市有关乡镇创建办和乐成镇11个“绿色社区”负责人等30余人赴鹿城区考察部级“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召开了*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座谈会,通报了我市20*-20*年“绿色社区”创建情况,对20*-20*年*市“绿色社区”及*市“绿色社区(小区)”进行了表彰。二是深化“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我局会同*市环保局对我市申报的3家省级“绿色学校”进行预检和现场指导,经*市环保局汇总筛选后,统一上报省环保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第二个环保周活动的通知》,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共创建完成首批*市级“绿色社区”3个,上报省级“绿色学校”4个。

七、狠抓环保队伍作风建设

(一)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我局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努力通过提高思想认识,谋划工作思路狠抓贯彻落实分步骤将十七大宣传活动推上高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十七大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省市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等的学习。开辟了十七大学习专栏3期,上报市委十七大简报4篇。二是谋划工作思路。我局把主题宣传教育与推进“两会”战略、与“创新形象、树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与政协民主监督紧密结合,切实把主题宣传教育过程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各项工作的过程,转化为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的过程。三是狠抓贯彻落实。我局贯穿十七大精神这一主线,唱响生态文明主旋律,突出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污染源普查三个工作重点,增强环境保护监管、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三项能力,强化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

(二)组织开展纪念建党87周年系列活动。6月下旬,我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纪念“七一”专题报告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顺鹏为全局130名在岗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课;全局9个支部组织开展了抗震救灾典型事迹、先进党员事迹学习会;对8位老党员结对慰问,送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全局干部职工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55515元,全局86名党员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22500元;“七一”期间深入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寻找红色记忆”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纪念,增加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为党的事业、环保事业努力奋斗。

(三)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我局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政治建设为重点,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深化铸造业整治,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走访调研、民主恳谈、现场办公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铸造业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出科学决策,开展送服务活动。我局专门成立了铸造业整治专家服务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监察大队、监测站、环科院等相关科室工程师、技术员为成员,每星期二天蹲点大荆,为企业送服务,排忧解难,提供技术、政策咨询和服务,受到当地政府、群众和企业的欢迎。据不完全统计,专家组累计下乡服务180人次左右,解答群众咨询、疑难问题200个左右,帮助110家企业安装了115台治污设施,27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市环境监测站对26家企业进行了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累积各类监测数据452个。目前,大荆片区环境质量状况已明显好转,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四)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活动。3月份,我局成立了3个协调小组积极配合市政协对市环保局工作开展了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市政协通过座谈会、实地考察、深入调查等方式,从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从政、办事效率等方面对我局提出相关建议。对市政协提出的整改问题,我局及时汇报,全面沟通,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市政协民主监督活动,完善了本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环保队伍建设,使我市环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尚需进一步推进,环境安全维稳工作有待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需进一步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工作要求,下半年我局将根据全年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抓奥运期间环境安全。深入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采用错时执法手段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进行环境监督检查和飞行监测稽查。有针对性的开展“绿色风暴”系列等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规范环保投诉受理中心和投诉平台建设。深化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镀污泥、医疗废物管理。加强辐射污染控制,完成辐射安全监管年度工作任务。继续深化饮用水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8

1.选题目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不断进步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大气污染,水污等都给居民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调查研究,就可以了解到近些年环境污染给农村居民带来的影响。

2.调查方法

在此次的社会事件中,我主要采取了收集资料以及访问的形式。

3.调查过程

(2)走访调查:7月22~24号这两天我走访了本村的几户居民,其中包括邻近废水坑和远离废水坑的居民。

(3)调研汇总:20xx年7.25~7.27号将7.20~24这四天搜集的资料以及寻访的笔记予以整理,理清撰写报告的思路。

(4)撰写报告:20xx年7.25~27号,根据前六天的收获,参考《社会调研报告撰写规范》撰写报告。

二、社会调研结果与分析

我家的门口不远处有一个土坑,周围的居民都把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到坑里,坑里还经常有一些野狗,像这种土坑我们村中有五六个,而且都被居民堆放垃圾,排放污水所用。污水乱排、垃圾乱扔,这在农村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也是一个很严重的污染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村民们对待环境问题也是很重的。父辈的村民们都记得原来的漕河河水很清澈,水中还有小鱼,河虾,夏天人们经常到河边游泳,捉鱼摸虾,等到我们小时候河水已经臭了,每次过河人们都掩面而过,罪魁祸首就是河两边的造纸厂向河中排放污水,使原来清澈的河水变的黑臭,也把人们的欢笑带走了。

后来为了迎接奥运,进行了整改,将造纸厂都关闭了,污水不排了,可由于水资源的缺乏,干旱等原因,漕河河水也枯竭了。而给河周围几个村带来的问题却没有停止,尤其使水质问题,大人们都说原来的白开水都是清甜的,现在的水总有一股臭纸浆味,很难喝,村中的条件很有限,再打更深的水井又没有资金,居民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没有几户人家喝纯净水。

近两年村中的一些大人,小孩身上开始起疙瘩,疙瘩又疼又氧,我深有体会。因为回到家中我也起了一身,很难受。妹妹从高中放暑假回到家也起了,她的同学来找她玩,我访问了一下她们,她们身上也起了,只是程度不同,都没有我妹妹的严重。村中的大人们都说是水的问题。

听村中的人说奥运严查后造纸厂将排水管都埋到了地下,所以地下污染得越来越严重,村民们对饮水问题更为关注,通过两天的走访,我对农村居住环境问题有了一些了解,发现农村环境问题真的日益严重了,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村民们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自身也要努力来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9

寒假,学校大学生实践调查的作业,因此,我对我家乡-的环境进行了调查。多年了一直在外面读书,很少回家,回家也从来没有好好的了解家乡环境的变化,这一次的调查和实地走访,说实在话家乡的环境让我打吃一惊。小时候,经常从爷爷、奶奶那一辈听到这样的说唱:二十年代洗米洗菜,六十年代鱼虫绝代,七十年代河水泛滥。我记得小时候,家乡的河水是清澈见底的,河里鱼虾成群结队,傍晚时分河里的石头上会有螃蟹停留在上面,我们就这样一边捡着螃蟹,一边嬉戏,这里曾是我童年快乐的回忆,是我童年迷恋的地方。那时从来不曾想过这一切都会逝去。可是现在却应征了鱼虫绝代、河水泛滥的说法。河道里满是废器、垃圾,由于垃圾的堆积,没有清理,河水变得臭气难闻,河里没有了鱼虾,更别说小孩嬉戏了。而且许多水资源也因为人类的过度索取和开发已经枯竭。不仅仅在于河里,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是有是无得污染。今年来由于环境污染,天气也变得异常炎热,特别是在夏天令人难以接受。

环境污染的原因

由于我国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和村镇住宅建设的激增,不仅城市,农村的生态环境也日趋恶化,许多地区的乡镇工业由于缺乏长远规划,一方面各种工业任意布点;另一方面又因经济能力和技术力量的薄弱,企业无力处理三废,污染问题相当严重。农村地区对自然资源利用多,培育少,目前兴建的水利设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灾害的威胁。随着生产的发展,化肥农药不合理的大量使用,畜禽养殖业废水、废气和废渣的任意排放,使各种污染物在农村地区内循环,造成大面积农村面源污染,水体污染现象十分严重。小城镇卫生条件差,交通拥挤,居住紧张。村镇或布局分散,或延展过长,于生产、生活和公共设施的安排都极为不便。村庄内部结构松散,空间混杂,生活用水不卫生,道路不规范等。但城镇建设费用很少,无力改变这种现状。通过调查发现造成家乡环境污染的原因有:

(一)、白色污染

1、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回的不回收利用。

2、许多企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没有科学地处理,放任自流。

3、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制定出过硬的相关法规。(幸好国家新出台了禁塑令,但效果还不显著。希望能有大的作为。)

(二)、森林遭受迫坏,水资源污染严重:

1、森林面积减少,除了一些自然因素外,还有就是认为造成的森林面积减少。人类大量开发森林资源,然而又没有及时的进行补进;

2、由于森林面积的减少,土壤变得松散,雨水下来,泥土冲进河道,造成河道,河水可以的道换新,形成污染;

3、森林减少,造成了水土流失问题;

(四)整治仍不彻底。在城区,鸡鸭屠宰点和烧肉摊点污染严重;花盆和盆景中烟头、纸屑较多;摊点商户占道经营较多;车辆乱停乱靠现象依然存在;牛皮癣仍然很多;向河道里倾倒垃圾依然严重,河水污浊。在乡镇街道,乱丢乱吐乱倒现象严重;农贸市场垃圾较多;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小食店清洁卫生问题突出;存在重城镇轻农村、重干道公路沿线轻边远村社的现象;部分乡镇对场镇和主要公路沿线外的村社还未开始环境整治。在农村,农户院坝散养家禽严重;柴草乱堆,垃圾乱倒较为普遍。

(五)设施不够完善。一是环卫设施数量不够多,尤其是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清运车、路灯、人行道板等环卫设施配套不足,破损严重;二是部分设施布置不合理,有的修(洗、停)车场、水果市场、畜禽交易市场布局不合理,造成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影响市容市貌;有的垃圾池设置、垃圾桶摆放位置不合理,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视觉污染。

(六)、交通工具(、车辆、轮船、飞机等)废气和噪音音;

(七)、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

境污染的危害

人类要拥有健康的身体,就必须要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环境污染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吸入有害的气体,影响呼吸,影响健康;白色污染的危害有:

1、视觉危害,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破坏了市容景观。如散落在自然环境、街头巷尾、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2、潜在危害:

(1)、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死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它们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分解。

(4)、部分的塑料含有毒性,如果用作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这样对人体的健康不利。

保护环境的措施

通过调查的我得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虽然家乡现在在的环境状况不是很乐观,但是据调查,我们的政府正在努力进行环境保护的工程: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向老百姓宣传环境保护,提高人们的环境白虎意识等;在政府的努力下,作为这片土地主任的人们,外面更应该努力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爱护它,保护它,从手上的事做起,不乱扔、乱折、乱吐;从身边的是做起,共同把我们的家乡建成美好的家园。

总结

通过这次调查活动,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每当大风刮起时,空中就弥漫着黄色的粉尘,有时在空中还飞舞着白色塑料袋。使人们出门十分狼狈。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这种状况,光靠环卫工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牢记心中!

2017乡镇环境污调查报告二: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区域性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当前,我县正在掀起新一轮经济发展热潮,开始步入扩张、裂变、规模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环境建设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日,县督考办组织力量,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我县农村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硬环境建设亟需加强。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电力、通信、道路、小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农村矿业的兴起和农业特色产业的壮大,水、电等资源供应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因素亟需排除。一是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按照县有关要求为企业和外商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利益、个人利益至上,不顾大局,我行我素,吃、拿、卡、要、报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有苦难言。二是来自企业周围村民的干扰。企业周围部分群众思想保守,缺乏大局观念、发展观念、法制观念。在企业征山、占地过程中漫天要价,百般刁难;在修路、架电过程中以种植徽?崩碛桑?宋?柚谜习个别村痞村霸无事生非,敲诈勒索,蛊惑群众,制造事端。三是来自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干扰。我县食用菌、杏仁露、活性炭、铁选等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相压价、以大欺小、以熟欺生等现象。同时有少部分业户只顾眼前利益,以次充好,作弊搀假,致使品牌受损,影响行业发展。

(三)乡镇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观念亟需更新。部分乡镇过多地强调客观理由,认为无资源、无项目,不能积极主动挖掘发展潜力,创造发展优势,致使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同样没有现实资源优势的榆树林子镇、台头山乡,却能立足乡情,主动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强服务,建市场,搞外联,使蔬菜产业成为富民立乡的主导产业。这说明部分乡镇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还是主观努力不够,发展观念不新不活。

二、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硬件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农村矿业的发展暴露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使企业开工缓慢,不能如期投产达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适度超前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转变干群思想观念,在人文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人文环境是形成整体环境的基石和根本,软环境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要对干部群众持之以恒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开放意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靠项目、靠开放,要教育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靠山吃山的资源发展观,强化零资源经济的发展观,树立大开放意识。二是大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全局意识,转变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错误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三是法制意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水平,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四是进取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破除小富即安的保守观念,培树发展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政务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一是加强乡级执政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谋划发展、对外开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四种能力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引导、扶持农户的责任,有效进行市场调研、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主动承担风险;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供需市场信息机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壮大经济人队伍,活跃农村经济。三是实施阳光工程。扎实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社情民意反映等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风建设。有效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实施群众监督;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突出解决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四)建立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在稳定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

一是以预防为主,加大调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常排查,勤调处。同时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要预先考虑因素,一旦发生矛盾,能够及时就地解决。

二是齐抓共管,构建大格局。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不仅要亲自抓,而且要善于调动副职及一般干部共同抓。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规范化机关,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工作偏差,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规范程序,坚持依法治访。加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依法。对于有理访,要依法引导,妥善解决;对于无理访及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促进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五是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党委政府工作。教育群众既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又要依法规范自身言行。对群众反映符合政策,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讲明道理,取得他们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在群众中创造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强大氛围。

2017乡镇环境污调查报告三: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州河污染整治情况,今年2月,市政协人资环委组成调研组,对宣汉县、通川区、达县境内州河污染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召开了全县性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布置会,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以及普查办公室,聘请一名数据录入员和一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

2、新增企业依据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验收确定,同时根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核对,没有遗漏排污单位。

3、农业源由环保局负责调查与填报,农业局提供农业源名单、地址,并参与表格审核。2008年和2009年新增农业源名单已确定。

4、分三个调查组全面开始调查,目前已完成工业源表格发放,工业源调查表发放的范围和数量与环保部门确定的调查名单一致。

5、工业源拟发表调查企业数38个,农业源拟发表调查企业数10个。目前,工业源已发表38份,收回10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发表1份,收回1份;农业源未发表调查。

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表格已收回,普查对象填报了基本信息,未填写产排污系数表。生活源表格还未填写。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10

2、制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性发展纲要。

3、对全县大气、水土、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的监管。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省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和新建设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

5、指导和协调解决区域内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乡镇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6、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7、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8、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认可制度;参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络及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督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家乡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例11

(一)坚持宣传引导,加强环境文化建设

以“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线,深化环保法制宣传,着眼环保科普知识普及,提高全民环保素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月”时机,采取上街设点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发表电视讲话、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环保法制和科普知识宣传,共散发宣传挂图800余幅、环保书册300本、节能减排宣传卡片和传单20__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余幅,开展电视宣传10余次,组织环保志愿者210余人次;组织企业法制培训4场次,增强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举办环保法制讲座2期,组织环保知识“进厂矿、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10余场次,着力环境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全民环保意识,

(二)咬定约束指标,总量减排工程有序推进

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按照20__年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要求,以及“强化减排项目建设”的思路安排,我县认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研究措施,全力推进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三大减排举措”,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今年总量减排任务项目有四类:一是完成城有纸业公司、安溪纸业公司废水治理工程,童寺化工建材公司废气治理工程;二是完成远大富源公司废水治理及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力争于20__年底完成富顺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最迟20__年6月投入运行;四是完成永年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截止目前,城有纸业公司、安溪纸业公司废水治理工程、童寺化工建材公司废气治理工程已顺利完成并通过验收;远达富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已经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正在报省级有关部门审批,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基本[!]能保证在20__年6月建成投入运行,目前总投资601万元;永年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完成可研究审批及工程详堪工作,由于资金筹措困难,土建工作未启动,今年难以完成,县政府已书面报告市政府请求调至明年完成。

(三)坚持惠民利民,环保“民生工程”取得实效

1、加强企业污染整治。今年城有纸业、童寺化工建材两户企业列入省政府限期治理企业。富顺县城有纸业公司生产废水整治工程采用动静平静、封闭循环、综合利用的术,工程累计投入180万元;童寺化工建材公司烟尘粉尘治理工程总投资255万元,机立密、生料磨、水泥磨、原料破碎、水泥磨破碎、熟料库、打包机等工序粉尘回收点颗粒物浓度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规定。两户企业于9月5日通过了市目督办、市环保局、市经委代表省级部门组织的现场验收。

2、切实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县城饮用水源(镇溪河流域)按新的保护区划分规范,进行了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编制了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和环境保护规划;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对乡镇水源划定保护区范围;加强了水源地日常巡查执法,会同有关镇乡和部门清查、整治和取缔二级饮用水源的排污口,使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开展了每月1次的镇溪河水质监测和每半年1次的25个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镇溪河水源水质常年保持在ⅲ类以上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25个镇乡饮用水源受

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影响水质多数较差。

3、加强县城环境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城镇煤(油)烟整治、噪声控制。一是实施餐饮业准入管控,在清洁燃料使用、油烟有组织排放方面严格把关,在规模酒店、火锅店安装油烟处理设置,减少对居民区的污染。二是开展环境秩序专项整治,会同城管、工商、卫生、药监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县城区夜市摊点。三是加大县城区噪声控制力度,对钟秀路等音乐茶座、歌城,继续实施专项整治,落实夜间专人值守、处理投诉;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娱乐生活方式;开展“两考”禁噪,加强了建筑施工行业噪声监控,严格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扰民,对居民住宅区内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及时查处整改,圆满完成了“两考”禁噪任务。四是参与县城区扬尘整治,在县城管委安排下合理布设监控点,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五是切实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迎检中的环保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复查。

(四)坚持依法行政,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有效控制新增污染。全面贯彻执行《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项目建设管理上,执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把好企业环保准入关。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坚持战略环评制度,落实产业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要求为导向,促进工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合理选址,严格审批,引导企业选择优良工艺和设备,促进污染治理技术进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119个,其中审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工业类25户,第三产业74户,其它类20户;建设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2户;“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2、执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和排污费征收制度。按照《环保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我局执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并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排污企业开始新一轮《排污许可证》核发。实施排污费征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努力做到征收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专项检查”。在“环保专项行动”中会同县安监局、经商局、监察局、人大城环资委等单位,集中检查了富世镇片区10个企业、东湖镇片区10个企业、安溪镇片区4个企业,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了口头和书面要求,对11户企业提出了口头要求,对9户企业发送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户企业进行了处罚。在“环境安全百日专项检查”中,以食品、化工、造纸等危化品生产使用行业为重点,已对全县8个化工企业、4个造纸企业、12个加油加气站、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晨光工业园工内已投产的5户企业、6个煤矿和7个危化品使用、储存企业的环境安全进行了检查。

4、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一是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县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应急预案》、《应急监测方案》,督促重点企业完善自身《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和试用,提高可操作性;严格执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污染事故能得到及时处理,将损害降到最低。二是加大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力度,对涉源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督促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指导企业做好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全县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今年8月,完成了富江水泥公司3颗废用辐射源的顺利送储工作,消除了重大辐射环境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对企业的巡察力度,坚持对重点污染源企业每周两次、一般企业每月一次的巡察,严格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6人次,对84户工业企业66台套治理设施进行了巡查,从巡查情况来看,治理设施运行率达到94%,达标排放率达到97%。四是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发挥自动在线监测平台作用,远达富源化工公司、富江水泥公司两户企业新安装的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已完成了的安装调试。

(五)强化环境服务,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1、开展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单位形象,我局积极开展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将本单位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能,调整归并到了一个股室——综合业务股。行政许可项目规范为5个,其中即办件3个,承诺件2个。切实落实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2、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在建设项目严格审批的同时,注重对企业在项目环评手续办理、项目选址、工艺选择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一方面,对自身审批的项目,寓服务于审批当中。另一方面,对省、市审批项目,积极协助做好环评单位联系和省、市局相关处室的对接汇报工作,如威力富戎公司技改项目、吉泰龙迁建项目、县城垃圾处理厂项目、顺麒公司技改项目、2500吨/日干法水泥项目等,通过衔接,促成了项目推进。

3、积极为企业、乡镇争取上级资金,筹措本级资金,加大治理投入。今年,积极帮助指导企业、镇村编报国家、省、市环保补助项目,涉及工业企业治理、场镇污水治理、小流域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5大类项目,总投资1762万元,申请补助805万元,相关项目资金逐步到位。同时,县财政加大治理投入力度,今年已先期安排企业治理补助资金15万元,年底县级环保资金将向治污大户、减排大户企业倾斜安排。

4、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热、难点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 一是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邀请相关部门座谈,共同商量如何集中处理我县医疗废物,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参加“大接访”和“下乡”活动,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93人次,收到群众来信来电205件次,环保热线电话投诉80件次,办结率为98%,群众比较满意。

(六)坚持城乡统筹,生态县建设和农村环境建设启动

按照全国农村环保会议精神和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我县抓住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和生态县建设试点县契机,将环境保护的重点逐步向农村转移。根据生态县建设要求,着手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完成了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县规划、部分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制定。坚持实验示范和典型引路,开展“生态细胞”创建,今年被确定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试点镇2个(永年镇、板桥镇),共创建成省级生态示范村1个(东湖镇卷坝村)、省级生态小区1个(宝庆乡天池湖)、省级人居活动生态小区1个(西湖人居活动小区)、创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所(代寺三中)、省级绿色社区1个(富世镇金山社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市级生态示范村5个、生态家园30户、生态示范区1个。板桥镇吴庙村、干竹湾村2个省级人居环境村庄治理试点工作启动。在农村环保方面逐步加强,着手开展了农村污染源调查,谋划河流、湖库环境保护措施,包装上报重点场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实施了重点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

(七)狠抓基础建设,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员素质。按照学习型机关建设要求,坚持每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学习政治理论和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订了环保人员“十不准”规定,增强了环保工作者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进一步宏扬了环保精神,增强了全体党员和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服务环境管理。狠抓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推进仪器装备配备和更新升级,今年预计可获得省级环保能力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加大环保执法硬件设施和监测仪器设备投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和监测能力。县环境监测站按计量认证评审准则要求,顺利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查工作,编修制订了4.0版《质量手册》、《质量文件》、《程序文件》的质量转版体系。

3、狠抓监测技术服务。一是完成了重点流域沱江河三个断面三个水期31个项目的水质监测和1月、5月16个项目的加密监测工作,完成四川省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富顺县高硐断面每月31个项目的监测工作;二是完成了城区3个大气监测点每季度一次,连续五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任务,以及每月4个监测点的隆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和每月1个监测点的降水监测任务,承担了全县城区全年两次4个监测点的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监测任务以及全年一次32个测点的交通干道噪声和204测点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任务。共采集有效数据样品1319个,获得有效数据1048个,编制19份环境质量报告。开展了委托、比对、监督、现状、污染纠纷、应急监测,今年共对今年共对225个污染源进行了废水、废气、噪声监测,共出据监测报告242份,及时为党委、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提供了科学、翔实、准确的数据体系。

4、继续开展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去年污染源清查基础上,在全县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录入、上报和分析评价、总结等工作,通过调查,彻底摸清了污染源状况,据统计全县工业污染源356个、生活污染源1184个。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环境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相关单位和镇乡保护生态环境、创建优良人居环境认识仍有较大差距,部分企业的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企业看中短期效益,片面追求效益最大化,有逃避环保监管倾向,在污染治理上不愿投入,即便是投入,也想方设法节约成本;个别企业在新、改、扩建项目上,存在办理环评手续不及时问题;排污费征收困难,部分企业不愿意承担缴纳责任,千方百计偷逃或少缴排污费,缺乏强制手段。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艰巨。工业减排进展有序,年底前能全面完成,但是城市、集镇生活cod、氨氮等生活减排指标中水污染物的削减难度大。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虽然已开工建设,但仍要在明年6月才能投入运行,县城生活污水目前无法处置;二是永年镇场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资金(249.2万元)尚在筹措当中,虽然已作为环保治理项目上报,但难度大,资金缺口较大;三是乡镇生活污染面宽量大,难于治理。

3、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执法人员结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力量严重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特别是因人员少,建设项目监管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难以及时到位。

4、环境管理、监控面宽量大,执法压力巨大。县内的重点污染企业近20家,中小企业几百家,而且大多是老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能较低,污染治理投入严重不足,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监察难度较大。大量的餐饮、娱乐、服务等三产业店数量大,铺遍布城乡,油烟、煤烟、噪声、污水扰民时有发生,各类纠纷、投诉不断,环保部门应接不瑕,鞭长莫及,牵制了大部分执法力量。

5、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薄弱,投入严重不足,镇乡工业发展有时“饥不择食”,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有向农村转移趋势;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普遍存在,乡镇场镇饮用水源保护形势严峻,环保部门力量有限,农村环保监管措施落实难。

三、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基础环保知识,强化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环保法制培训,增强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抓好减排工程建设,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抓好减排工程建设,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按照《十一五减排工作规划》和年度减排计划,分解减排目标,落实减排“一岗双责”责任,力争将总量减排任务入纳镇乡、部门、单位党政目标考核范围,营造全县上下抓减排,社会各方促减排的良好氛围。切实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确保“十一五”和年度减排目标实现。。

(三)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一是建设富顺镇溪河流域 、饮用水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植树造林,确保水源涵养;二是会同相关乡镇、部门加大农村水体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重点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渔业污染;强化对水源积雨区内群众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积极力争沼气池建设计划,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三是继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影响区范围内的农家乐进行清查,对不达标的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达标排放;四是加大对县乡饮用水源的监测力度,对水源水质有严重影响的达标项目进行跟踪监测;五是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逐步好转。

(四)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一是围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目标,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重点规模养殖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三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配合农口部门推进农村沼气能源工程,减少柴料燃烧和人畜粪便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农药施用,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生态县细胞建设。五是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恢复,坚持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五)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营造优良人居环境。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加强城乡油烟、煤烟、垃圾、污水、噪声为重点的污染防治,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投诉,构建和谐厂群关系、商(家)住(户)关系;配合城管部门和乡镇推进县城垃圾处理厂建设和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工程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和业主加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重点场镇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

(六)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控新增污染源。深化《环评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消除环境隐患,推行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都应符合节能减排的相关要求。二是加强晨光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区及其建设项目的监管,督促晨光工业园区启动污水处理、工业渣场工程建设,协助晨光工业园区做好“省级园区”、“生态园区”申报、创建工作。三是严格执法,对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