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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2 15:07:00

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例1

改革的重点是集体林和国有、集体宜林地。

国有林产权制度的改革主要通过推动活立木流转,活化资源,为其他主体投资开发建设林业创造条件。

二、明晰产权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根据贯彻意见的要求,要全面完成林业用地的确权发证工作。

三、今后造林任务将按底发证确定的宜林地进行安排。所有造林设计地块必须有旗县区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未确定为宜林地的地块将不再安排造林投资。对产权不明晰的集体森林、林木,限制采伐。

四、市、旗县区要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组织,负责对流转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组织暂由林业主管部门协调组建,报自治区林业厅批准。人员应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林业工程师、会计师、评估师、经济师组成,应不少于5人。办理评估业务时,按有关规定收取评估费。

五、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流转必须在评估后进行。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流转要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进行,但应进行评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个人使用的林地可协商流转。所有的林木流转后必须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进行权属变更,换发林权证,以确保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对流转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流转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各种社会主体及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都可以参与林业开发与建设。政府鼓励各种非公有制主体以反租倒包、股份合作、公司办场、合作经营等各种形式,投资开发林业。

七、摸清集体林及宜林地,对其位置,自然条件及资源情况,登记造册,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资源资产初步评价。此项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

八、集体林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以拍卖、承包、租赁、划分、明晰股权等形式,确权到户。但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允许多种形式并存。1、合理无偿划分到户。2、将现有林进行合理划分,评估收益,确定村户收益分成比例,集体组织成员投标并交纳风险抵押金后,承包经营。3、将现有林的产权明晰到户,评估现有林木蓄积量,测算林木主伐出材量基数,确定村户收益分成比例,合理划分(股、片、株),联户经营。4、以户为单位划片经营,按面积每年定额向村委会上缴林地使用费,其余收入归经营者所有。5、对现有林木资产评估后,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投标、协议等形式,进行有偿转让,受让者自主经营。

已经依法承包到户的集体森林、林木,原则上不再变动,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国有林的流转经旗县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国有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包括宜林地)使用权,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组建家庭林场等形式落实其经营主体。国有林场也可用林地参股,实行股份制经营。

十、集体宜林地原则上划分到户,谁造谁有,自主经营。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疏林地可实行租赁经营,按面积交纳林地使用费。集体组织成员无人承包的宜林地,可以面向社会承包。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较大的,可以划给有能力的造林者一定年限内无偿使用。

十一、集体宜林地的确定,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报旗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旗县区政府发放林地使用权证书。

十二、国有宜林地的流转,由具有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国有宜林地可以无偿划拨给有能力造林者在一定年限内使用。

十三、拍卖、承包、租赁、划分、明晰股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流转双方要签定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林地的使用年限可以延长到70年。

集体林拍卖前15日,在辖区范围内公布;国有林拍卖前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公布。

十四、宜林地所有者或管理者要与宜林地使用权者签定造林绿化合同,明确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绿化期限为1至5年。经旗县区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验收,连续两年未完成合同规定年度造林任务的,根据合同约定,收回林地使用权,重新发包,对原使用者,收取荒芜费。

改革方案例2

“383方案”或致土地供应单轨变

方案提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随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相应收缩政府征地范围,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供应。

“以前的供地方式是国有用地单一的单轨制供地模式,现在383改革最重要的突破是土地供应从单一变成双轨,这是最根本的改变。”徽湖表示。

伴随着中国经济升级的大背景,房地产行业不断被催热,加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原本的供地模式和节奏已经不能满足当下房地产行业对土地的需求,随之而来的是征地制度遇到难以为继的挑战和障碍,土地市场的供地模式遭遇前所未有的瓶颈。

关于集体土地入市的话题,早在两年前或者更早时间,已经有人提出,为何这次这个时机再被拿出热议,足以说明了当前土地市场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的主要问题不是入市问题,而是在保证其权利的基础上,对其用途要有严格限定。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此前便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尽管对相关范围和条件都有所设定,未来对于市场的效力如何也不得而知,但这种土地出让制度的改革创新,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不小作用。

“土地制度的改变一定要跟中央地方的财税体制同步变化,不然会执行不了,因为会涉及很多利益分配的问题。”徽湖表示,这其实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博弈过程。

或将缓解供地不足 大型囤地房企将受冲击

当前房地产市场如此之热,主要原因还在于土地供应上,一线城市表现尤其明显。民革中央此前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城镇建成区只有5700万亩,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却有2.84亿亩,是前者的5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这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增加了一个庞大的资源供应渠道。

21世纪不动产集团市场发展中心总监桑豫峰分析,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利,房地产市场将增加巨量土地供应,将根本上缓解长期以来土地有效供应不足的问题。

“允许集体土地入市,表明政府要加大供地的渠道和模式,目的就是为了缓解供地不足的局面,” 徽湖表示,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不排除整个房价下降的结果,当然一线城市除外,尤其像北京这种一线城市高城市化率的,几乎没有集体用地带来的影响不会明显。但是,对于省市城市的冲击将非常大。

改革方案例3

2.实行大小便分开收费方式。大便一次2元,小便一次1元。考虑到大便次数要少于小便次数,所以大便价格可稍微下调一些。这一措施将深得跑肚拉稀者的欢迎。

3.实行按秒收费的方式。上厕所的头25秒收费0.5元。以后每超过5秒,收费0.2元,此举既可防止某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不良举动,又可向那些说我厕所收费过于昂贵的人给出解释。只要你能在25秒之内上完厕所,实惠的就是你!

4.分时段收费。白天部分时间按全价收费,高峰时段双倍收费,而在午夜12点至早晨5点按半价收费。

5.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使我厕所成为远近闻名的厕所。计划举行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暂定为《什么时候上厕所最爽》,以及《在你上厕所的时候遇见了谁》。

6.聘请形象代言人。我厕所决定聘请“”为代言人,原因就是该同志十分符合新世纪想上厕所人的口味,让人一看见他就想上厕所。

7.广开财路。我公司既要做广告也要为别人做广告,在厕所的墙壁上贴上弹出式和点击式两种广告,让人在上厕所的同时发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8.提高软件水平。在厕所中播放音乐,让消费者有轻松自在的感觉。播放乐曲暂定为老歌《有空来坐坐》。

9.规范市场秩序。鉴于某些人随地大小便,我厕所决定养狗10只,一旦发现有随地大小便者,这些狗将给予最严厉的打击!

10.限制哗哗流量。超过流量,加倍收费。

改革方案例4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导学案教学”课堂改革的组织、管理、指导与推进;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导处和教研组的作用,形成以教研组、备课组为核心、教师人人参与的研究网络。各教研组、备课组要科学制定方案,积极组织活动,扎实开展工作;建立相应的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常规管理,特别是备课与授课的管理,业务检查的管理,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导学案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了引导学生学习教学内容而编写的纸质文案。内容包括:学习目标、学习重点、学习难点、自主预习、合作探究、教师精点、自主测评、学习反思、拓展延伸等环节。导学案教学是以“导学案”为载体,学生依据导学案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自主探究的教学活动。它的功能是:通过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确保学生学习中主体地位的落实,实现学生学习的最大效益,最大限度地为师生“互动------探究”提供课堂时空。

(一)“导学案教学”理念具有超前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导学案教学”的落脚点是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倡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索,自我发现,自我解决,是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最终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改变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二)“导学案教学”,促使教师教学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导学案教学”主要从学生的角度和学生学习实际出发,帮助并促进他们自主学习。解决的是“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注重学生课堂上的学习状态,让学生带着“?”号进课堂,通过独学(自学)、对学(对子间的合作)、群学(小组间合作探究),形成“!”号,然后再通过展示交流把新生成的“?”号最终变成“。”号。

“导学案教学”把教学重心从研究教法转变到研究学法上。教师由“演员”变为“导演”,学生由“观众”变为“演员”成为主角,昔日的“教案”变为“导学案”教师由先前课堂上给学生滔滔不绝满堂灌的“演员”角色逐渐演变为策划组织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导演”编制“导学案”的过程就是一个综合的探究性活动,它不是原有教学设计的翻版,而是教师从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出发,按照从易到难,从表面到本质,从特殊到一般的认识规律,有目的、有层次安排学习活动,教师要走下讲台,深入到学生中去,指导学法,让学生的学习活动贯穿整个课堂。

(三)“导学案教学”,促使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导学案教学”有助于改变学生的学习习惯,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学生由过去依靠教师灌输、消极等待的学习习惯,转变为在学习过程中自主探索,积极参与。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率。

“导学案教学”有助于简化学习内容,优化知识和能力结构,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提高学习实效,达到减负增效的目的。

(一)培训

1.理念的转变

(1)教师的教育理念和课程理念的转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转变课堂就是教师单纯传授知识、学生单纯认知的圈子,改变上课就是教书,教学目标就是传授知识的现象,树立从学生实际出发,培养知识应用能力的思想。

(2)转变教师不讲学生就不会,教师少讲唯恐学生不明白的观念,改变“满堂讲”、“满堂灌”、“满堂练”、“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式,树立相信学生的自学能力、认知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

(3)转变教学无轻重、无深浅、经验出成绩的观念,改变工作浮躁、自以为是的工作态度,树立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孜孜以求、潜心研究、诲人不倦的思想。

2.导学案培训,学校的培训抓好以下四点: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教师学习课标、教材、导学案相关理论等,通过学习,熟悉课标、教材,掌握导学案相关内容。

第二,抓好二次备课。通过集体备课,进一步明确课标要求和教学内容,准确解读导学案,研究导学案内容、修订教学环节;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教师结合学情进行二次备课,做到胸有成竹。

第三,抓好对学生的培训。让学生了解导学案,熟悉“导学案教学”的一般过程,重点掌握导学案的预习、自学、互动交流等环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四,抓好过程性培训、定期组织教师互听、互评,上好公开课、研究课,研讨交流“导学案教学”操作的方法步骤,推进“导学案教学”的优化。

(二)使用

导学案的使用范围是一——六年级语、数、英、综合、五心等学科。一、二年级和艺体科可适当放宽政策和降低标准,但必须与学校的整体

规划同步推进。(三)“导学案教学”模式构建

“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中常采用的具体教学模式:一般用于新授课的诱导式教学模式,基本程序是:情境创设—获取信息—提出问题—交流研讨—归纳总结—练习应用;一般用于单元复习课的开放式教学模式,基本程序是:质疑—探究—小结—应用;一般用于程序性知识学习和教学的技能式教学模式,基本程序是:示范—尝试—评价—作业。“导学案教学”的主要过程是:制定导学案,指导自学;自学检测,讨论交流;精讲释疑,当堂训练。学校通过安排教师参加培训、研讨、示范课等多种形式,完善“导学案教学”教学模式。学校要通过校本教研研究“导学案教学”,通过研究导学案来指导教师进行二次备课,做好导学案与本校实际结合的文章,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学校主要领导及业务主管领导紧盯课堂,通过听、看、评、查等来监督、指导“导学案教学”的推行。教师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弄清“导学案教学”的概念、内涵、意义及方法步骤等,抓好“导学案教学”的落实,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新教学方法,形成有本校或本人特色的“导学案教学”模式,推进“导学案教学”向纵深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导学案”的编写程序及格式要求

1.导学案的编写程序

(1)每学期开学前两天内,由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制定学案编写计划,上报教研组或教导处,并组织专题会议,布置学案编写任务。计划书要明确模块的教学内容与任务,明确教学时段、周数、总课时数,确定各章节的教学时数;平均、合理地将教学内容及相应的课时数分配给组内教师,确定备课进度和时间。

(2)鼓励教师要建立各自的教师博客,加入学校工作QQ群和网站会员,在上课前一周将备好的学案及将实施的备课内容个人预设等(电子版)发到博客或QQ群中,以备其它备课成员登陆、查看、评论、建议、实施互备。

(3)提前一周进行集体备课,主备教师应将学案稿提交备课组,即教研组,组织讨论,修改后定稿,此为“组备”。

(4)主备教师原则上将修改后定稿提交教导处主任或分管教务副校长、审查,方可使用。

(5)导学案在使用过程中教师可做相应的调整,并做好调整与反思记录。使用后的导学案教师应根据自我反馈和学生的自我反馈都要落实在导学案上,形成教师的教学反思。

2.导学案的格式要求

(1)学校统一制定学案的制作模板或纸张,学案模板由教导处统一制定,教师下载或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中即可使用。

(2)导学案页面为 A4纸张,双面打印,留出足够的空间便于教师二次备课,便于学生做答案、修改和记笔记。

(五)导学案的管理

导学案使用过程中,学校教导处、教研组要发挥调研、指导、监督、评价作用。利用常规检查、学科教研、备课活动等,搞好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利用课堂教学随机观课、公开课、研讨课,研讨交流等活动,加强过程性指导,优化“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要在管理、落实上下功夫,做好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促进“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的健康发展。

一是导学案的撰写。各年级、各学科任教师要认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认真研讨导学案中问题的设置,以保证教师的二次备课及学生的课前预习。

二是导学案的使用。课前要加强检查,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安排相关处、室、组检查教师的二次备课;教师要坚持课前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课堂要保证四到位,教师引导点拨到位、学生研讨交流到位、师生互动到位、巩固训练到位。课后要保证两反馈,教师的自我反馈和学生的自我反馈都要落实在导学案上,形成教师的教学反思。

三是导学案的检查。学校要定期组织业务领导检查教师的导学案,重点检查教师的二次备课,检查要细,记录要全,建议要准。

四是导学案整理归档,教研组、教务处要定期收集、整理教师优秀导学案,以备下一学年度教师借鉴和各项专项检查调研之用;教师指导学生定期收集、整理相关导学案,供复习、备考使用。

(六)“导学案教学”的评价

学校在“导学案教学”的评价过程中,要坚持一个原则,即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统一的原则,尤其将评价的重点放在过程中。做到一个前移,即评价重心前移,由花费很多精力检查备课笔记、作业批改前移到指导导学案的优化,变途中的督查为事前的指导、服务,加大对事前的控制力度,优化事前的策划和准备。力求三个及时,一是评价时间必须及时。评价的间隔和周期不宜过长,特别是对集体备课,个人备课、课堂教学的评价应以周为单位;二是反馈必须及时。评价结束必须及时反馈,必须提出指导整改的意见建议;三是措施必须及时。必须跟上落实性的督查措施,将监测、评估结果纳入对教师的评估体系,作为学校评价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主要依据。

(一)制订方案,拟订计划

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方案,拟订实施计划。各年级组、备课组要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细则,保证“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强化研究,求实创新

推进“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要重点加强五项研究。一要研究“导学案教学”的思想内涵及实施策略,教师尽快转变观念,从思想上、行动上确保“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的顺利开展;二要结合学校实际,正确处理“导学案教学”与新课程改革的关系,整合创新,构建具有各自特色的“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模式,实现教学方式的变革;三要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反思、讨论交流,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课题研究的方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攻关;四要研究集体备课的形式,课堂教学模式的改变促使集体备课的内容、重点及形式发生变化,要积极开展对集体备课的研究,提高集体备课的效益;五要研究课堂教学评价,课堂教学模式的改变必然导致评价内容、标准、形式的改革,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通过科学的评价促进“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三)强化管理,抓实过程

一是要强化管理。学校主要领导和业务领导对“导学案教学”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每学期要分学科将“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的各项资料整理归档。二要抓实过程。备课组要认真开展研究,研讨教学模式;每周要开展一次集体研讨交流,每月要进行一次归纳反思,找出不足,改进实施计划;要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使“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不断完善。

(四)培植典型,示范带动

按照面向全体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推开的同时着力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及时总结他们的成功经验,为其他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学习途径,推动“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分学科

组织导学案教学,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评比活动,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二是组织教师结合实际总结“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的经验与做法,提升教师的教学理论水平;三是组织教师从自已的“导学案”中选出优秀“导学案”,从成功案例中选出优秀案例,参与各级评比,帮助教师研究好教导学案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__年2月—__年3月)

1.召开全体教师会、教研会、专题培训会大力宣讲进行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全校教师的思想统一到教学改革上来,要深刻理解推行“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是关乎我校进一步落实课程改革,推行素质教育,构建“生态课堂”的头等大事,要在全校上下形成这样一种理念:学习并推行“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是全校工作的中心,一切围绕课堂教学改革,一切服从和服务于课堂教学改革。

2.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帮助,组织广大教师赴外省外县及相关学校认真学习课堂教学改革成功经验,掌握其理论,理解其精髓,借鉴其方法。运用“拿来主义”,取其精华,为我所用。

(1)学校拿出一定时间,规定地点,适时地组织教师培训学习。

(2)各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依据学科特点进行理论学习探讨和培训。搜集有关知识经验,力求全面了解和掌握其理论方法,作为我们进行“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和借鉴。

(3)各班主任要在本班中做好各种准备工作,讲解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给学生带来的好处等等,使学生乐意接受改革,乐意改变自己。特别是全面掌握全班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以便于在改革实施阶段划分学习小组。

(4)教务处对各年级课程的设置、“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步骤及操作方法进行研究,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供学校领导和教师广泛讨论,集思广益,修订完善,以备实施。

3.要做好“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改革的物质准备及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尝试实施阶段(__年4月—6月)

一是探索使用“导学案教学”中,课堂教学成功经验中的学生观、教学观、学习观和人才观。

二是探索“导学案教学”课堂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模式。

三是不断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__年7月)

改革方案例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绿色草庙,不断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调动广大群众和各种社会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发展步伐,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稳定并重,确保积极改革稳妥推进;坚持多种模式并重,确保改革符合当地实际;坚持三大效益并重,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政策,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划分具体、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融资渠道通畅、监管服务到位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的目标。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1、基本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和林木。

2、改革重点:将我镇集体林业用地全部改制到位,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初始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明确经营管护主体的,维持原经营主体不变,完善相关流转手续。

3、利益分配。一是承包金一次性缴纳并使用仍有节余的,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承包金为分期支付的,均股落实初始产权,从下一次支付承包款的时间起,集体经济组织每次均要将承包收益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二是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收益分成的,在收益分配时,不低于净收益的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林木、林地的收益可将提取20%公积金后的剩余收益不低于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四是对经济条件较好、林地面积较小且农民对林地、林木依赖性不大(由村自行确定)的村,依法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的2/3以上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同意,可以将林木、林地的股权统一交本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全部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

4、勘界发证。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关系后,要依法进行确权勘界、登记,核(换)发林权证书,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五、工作步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14年8月份启动,至2014年10月底主体改革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4年8月)

1.成立机构。镇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林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林改办设在镇林业站;村建立林改领导小组和林改工作班子,由书记挂帅,主任牵头,工作人员由村根据工作量确定,一般3—5人。

2.宣传发动。镇、村两级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林改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

3.组织培训。抓领导干部特别是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解决村级领导干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问题;抓各级林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林改的具体操作人员吃透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9月上中旬)

1.调查摸底。主要摸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农户数,调查本集体经济组织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分布、数量、类型、经营状况等。在明晰产权过程中,行政区划调整以后合并的村或村民小组,明晰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产权时,原则上以合并前的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如果是按合并后的村或村民小组确权,需经2/3以上村民或农户同意。

2.制定方案。村制定林改方案,明确改革的范围、内容、方法以及措施。

3.张榜公示。公布林改实施方案,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

4.召开会议。依法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经2/3以上成员(代表)通过实施方案后,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9月下旬—10月上旬)

1.明晰股权。填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权登记表。

2.张榜公示。股权登记表张榜公布。

3.召开会议。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进行决议。

4.确立股权。享有股权的村民签字。

5.登记发证。根据经营权落实情况,登记发放林权证。

6.建立档案。镇、村均要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

7、自查验收。各村(居委会)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及目标考核办法》全面自查,自查结果由镇林改领导小组审定,合格的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市对各镇上报的所有有改革任务的村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中旬)

林改结束后,以市为单位,统一上报申请省、市林改办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要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改革。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改革,形成支持改革的合力。

改革方案例6

高考统考科目设置仍然没有变化——“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近年来我国各省份采用的主流模式。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

目前,各个高校越来越看重考生的综合素质,体现在高考改革方案上,很多省份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

纵观各省的方案,各省在考试科目上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江苏采用的是“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山东则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在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高校招生录取方式上,各省也不尽相同。

各省方案大pk

2010年北京高考在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各科考试时间长度和各科总分四方面继续保持稳定。“3+X”的科目设置保持不变;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3科分值仍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化学和生物分值微调。

全国首批高中新课程改革四个省份之一的山东开展高中新课改已两年,考试科目设置方面采取“3+X+1”的模式,其中“1”代表基本能力考试。基本能力考试的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该省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真正实现了高考不再“唯分是举”。

广东省先前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的方案一直饱受争议,从2010年高考起,取消选考X科目,考试科目调整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这与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高考科目类似。广东在高考改革上则走了一条从“冒进”到“回归”的路。

浙江省出台的高考方案以“个性化”的特点备受关注。浙江省新高考方案,依据高中新课程理念设计新高考方案的思路,在考生个性化和自主选择性上有了比较大的突破,考试科目由过去的统一科目变成三种不同类型。

浙江省新高考方案给予不同类型的学生更多的选择权。

改革方案例7

二、林改基本原则

(一)家庭承包、权利平等的原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在坚持这一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把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农村林业经营的基本形式,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享有承包经营权,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还山、还权、还利于民。

(二)兼顾各方利益、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保障集体林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主协商的前提下给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收益分配或者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实行民主经营管理;要在保护生态,维护生态安全,确保森林资源不受破坏的前提下,积极鼓励支持农民经营林地,从中获得收益,得到实惠。

(三)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的原则。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方法、步骤、要求等原原本本,完完整整地交给农民,让农民民主选择改革的模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依法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改革让大多数群众满意。

(四)依法办事、规范运作的原则。改革要符合《物权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规范运作。实行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当地集体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层层制定改革方案。为确保改革符合实际,体现分类指导,要做到一村一案(一社一案),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六)尊重历史、政策连续的原则。对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已经明晰、绝大多数群众满意的,应稳定不变,不得乘改革之机,重新分配或者无偿平调,对已经承包但林权尚不明确的林地以及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林地,本着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有利于资源保护,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针妥善处理。

(七)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法,扎实有效做好每一项林改工作任务,抓好每个环节的任务落实,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让绝大多数群众满意。

三、林改的总体目标

从年3月到年12月,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逐步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完善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农村和谐的目标。

四、林改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仍然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没有任何形式承包、流转的集体林地;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农牧场、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内权属清楚的集体林地;争议调处解决后的集体林地;已经以各种形式承包到户或者流转,但未办理林权登记,需要对该承包人或者受让人进一步明晰相关权利的集体林地。

纳入改革范围的集体林地类参照县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及其数据更新调查结果”确认;林地的公益林类别参照县级“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确认。

纳入改革范围的林地,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所有权人)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的林地。

五、工作内容和主要任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产权、勘界发证、落实责任、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分为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个部分。

(一)主体改革

1、明晰产权。凡纳入林改范围内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经济林地、农田林网、苗圃地、宜林地(包括“四荒”地、灌丛地)等各类林地,区分商品林和公益林(公益林分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按照经过民主决策确定的村级林改方案所规定的模式明晰产权。

(1)实行“均山”的林地。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成员,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2)实行先“均股”后“均利”的林地。在维持本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把林地面积按人口划分成等份,每等份为一股,以家庭为单位确定“股份”数,按“股份”承担林地经营责任和义务。当林地产生收益时,按照家庭所占的“股份”进行分配。

(3)集体保留林地。对经营状况良好,已经产生收益或者有收益预期的林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保留不超过该林地总面积10%的林地。对于实行“均山”的村,这部分林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对于实行先“均股”后“均利”的村,这部分林地可以按所占面积折合成“股份”纳入统一经营管理。

(4)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农牧场、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集体林地。对于确认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重要河道湖泊周边的集体林,应当强化保护和管理措施,引导农牧民以“均股”方式明晰产权,实行股份制经营管理。对于其他林地,宜分则分,宜联则联。

(5)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大户”承包或者公司法人承包、其它经济实体承包的林地,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者流转合同内容不完整、责权不明确的要予以补充完善;承包手续不完整要依法补办手续,签订承包合同;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承包合同要认真核查,确系违法违规操作、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谋取私利的要坚决依法纠正;对虽依法签订了承包或流转合同,但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政府有关规定履行造林绿化责任长达3年以上的,经督促仍然不愿履行造林绿化责任的,发包方可终止该合同,将林地收回纳入林改范围。

对已随草场承包到户、划入草场使用证范围内的集体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等各类林地要进行调查,确定地类和公益林种类,进行实地勘界,由承包人申请林权登记,签订或者完善林地家庭承包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

对于寺院、学校经营管护的集体林地,在没有任何争议的前提下,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由其继续经营管护的,要确定地类和公益林种类,勘测定界,可申请林权登记,签订或完善经营管护合同,落实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2、勘界发证。林地界线必须在涉及到村行政界线的土地没有争议或者争议已经解决的前提下,对该行政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按照村(社)改革方案规定的明晰产权模式落实到户,按户勘测。勘界林地的宗地类别按以下规定确定:林定类别(即地类)按照《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细则》中的“技术标准”确定林种外,还要根据本县“二类调查”成果予以确认;公益林及其类别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县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资料》、《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区分天然林保护区林地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予以确认。县级(以行政村-林班为单位)林地宗地总面积和宗地分类面积合计数如果大于或者小于上述相关资料确定的面积达5%以上者,要分析原因,报县级人民政府最终确认,并单独统计。

市级林改机构中要有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勘界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尤其要协调涉县(区)行政界线的土地争议的调查调解。各县(区)要组织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政管理等机构牵头,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的林权勘界队伍负责林改界线(村界线)、林地界线和宗地图的勘测工作。凡行政村涉及行政界线的土地争议,必须在解决争议后进行林地勘测。经努力调解,争议一时无法解决的,可以先划定林改工作界线,在此界线范围内进行林地勘测。要依法进行实地勘界,做到村林地分布图准确,户林地宗地图四至清楚,宗地属性(地类、林种、公益林类别、商品林类别)明确,勘界原始资料完整。为确保勘界工作规范、勘界成果科学准确,要积极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和RS(卫星遥感系统)技术和MPGIS计算机成图系统以及实地丈量等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

勘界完成后,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林权确认核发证书、林权变更登记(包括流转、承包等)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林权登记、确认和发证程序,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确保发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和规范,有条件的县要实行林权证计算机数据录入和制图。

3、落实责任。在明晰产权,完成勘界,履行林权登记手续后,乡(镇)政府要督促发包方(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承包方(农牧户)依法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依法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的林地经营权限为70年,承包期界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以其他形式承包林地的期限,按有利于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合同书要按照省林改办制作的范本,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定和印刷,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承包方、发包方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护、防偷砍滥伐、病虫害防治等责任;要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确保合同文本要约完整规范,符合法律规定。

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实行第三方鉴证制,甲方(发包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乙方(承包方)为农户,鉴证方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

各县(区)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规范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管理。乡镇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林地承包合同的具体管理部门,要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合同的规范化指导,监督依法签订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有效履行。

(二)配套改革

1、放活经营权。对于用材林,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培育、采伐各类用材,按经济性要求选择性地更新造林树种,用森林经营方案指导可持续经营。

对于经济林,尤其是沙棘、枸杞等生态经济兼用林和生态复合型苗木基地,要提高农民的经营和管理意识,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把生态优势变为产业优势。

对于公益林,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实行“造林申报制度”和“造林奖补制度”,准许对残次林分、低质低效林分进行补植改造、准许对历史遗留的造林失败地进行重造。同时,要加强公益林管护,在实行家庭承包管护责任制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农民成立管护组织,健全管护机制,强化管护措施,提高管护水平。在确保林地生态功能不因经营活动受到损害的前提下,鼓励和扶持农民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林地游憩休闲服务等林业多种经营项目,切实放活农民群众对于林地的经营权。

2、落实处置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拥有的商品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以转包、入股或作为出资合作的条件等方式流转,使商品林相对集中于经营能手或者相关行业经济实体之下,依法开展林地的集约开发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对公益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在不允许转让和确保林地的公益林性质不得改变的前提下,可以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以入股方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造林、营林、管护和林下多种经营项目的开展;公益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在5年内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经营主体流转。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要建立林地、林木流转平台,搞好服务,促进有序流转,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保障收益权。林改以后,农户承包的集体林地上的已有林木以及承包后由承包人自主栽植的林木,一律归承包人所有。

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林业、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克扣、征收、摊派、抵押农户应得的合法收益。因勘察、采矿和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各项建设工程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省林地林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所有者和承包者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当地人民政府和征地管理部门(统征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林地所有者和承包者、林木所有者和承包者的补偿补助费用足额落实;对因征收林地造成农民生活水平显著降低的,应当依法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已承包到户,经林业部门登记,核发了林权证,签订了承包合同,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义务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要直补到户;采取先“均股”后“均利”等方式,林地未承包到户的,要按照相应的利益分配办法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均利方式落实到户。实行国有公益林家庭合同制管护制度的,由国有林场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年度检查核实后,按照检查结果兑现管护报酬,并将报酬直接拨付到户。

六、主要政策措施

(一)落实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政策。省政府已将落实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纳入林改配套政策。我市各级林业和财政部门要把国家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作为最重要的林改配套政策加以落实。要从农村的社情林情出发,本着有利于生态保护,有利于权益平等,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原则,对现行补偿政策和管理办法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发挥这项政策的效益。

(二)完善公益林管护体制机制。在现行公益林管护体制机制下,国有林场本着“自愿、就近、利益平衡”的原则,可以给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划定公益林管护面积,实行家庭合同制管护。国有林场要制定农民家庭合同制管护国有公益林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要以县为单位统筹使用天然林管护补助费和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家庭合同制管护公益林的费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农民家庭合同制管护国有公益林的管理细则,规范和强化对公益林家庭合同制管护情况的监督,确保这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规范实施。

(三)完善扶持农户营造公益林的政策。要逐步转变造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造林申报制度”,由农户自主申报造林面积、造林树种等;整合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补助资金、各项财政扶持资金等,逐步提高公益林造林补助标准。实行公益林“造林奖补制度”,采取以苗代补、达标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发农户营造公益林的积极性。

(四)落实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和《省集体林采伐管理办法》,要明确公益林抚育采伐和更新采伐政策,强化监管工作。

(五)建立林地流转管理机制和服务平台。市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林地、林木流转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管理机制,规范林地、林木流转行为,稳定林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林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为林地流转提供政策咨询、林权交易、信息等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培育林权流转市场,推动社会资源向林业流动。

(六)落实金融服务林业、支持林改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等五部委《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金融支持林改,促进林业发展的各项金融、保险业务。要认真组织试点,开发林业信贷产品、制定措施和管理办法,使涉林金融、保险业务迅速、规范、有效开展起来。

(七)落实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农民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民林业管护经营协会、农民股份合作制林场等组织,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和管理。要把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碳汇造林、林业基建投资、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支撑等项目优先安排给管理规范、有一定实力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民股份合作制林场、公益林管护协会、公益林经营协会等农村林业经营管理组织,并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农村林业经营管理组织的发展壮大。

(八)加强乡(镇)林业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发[]10号文件第二十条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林业管理机构,充实技术人员、加强能力建设,做到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的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九)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新形势下造林育林和林业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按照中发[]10号文件的规定,研究制定公共财政支持农村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农村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

(十)建立涉林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的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森林防火、病虫鼠害防治、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涉林通水、通电、通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当中,建立相应的审查监督机制,保障其实施,为我市农村林业生态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工作步骤

各级政府及林改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程序和流程图》规定的程序、步骤、环节和要求开展改革工作。

根据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要求,林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主要任务: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培训等。

(一)成立领导机构。各级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林业、发展改革、财政、宣传、国土、民政、农牧、广播电视、金融、保险、档案、统计、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

村社也要以民主选举方式成立由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组成的林改小组,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

(二)组织林改工作队伍。各级林改机构要抽调素质高、作风好的干部组成林改工作队伍,确保每个工作小组都有一定数量的林业调查、土地管理、行政界线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干部和乡镇干部。

(三)人员培训。培训采取市、县联办的形式,重点培训乡(镇)党政领导、林改工作组成员和村社两委班子成员,由县林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中发[)10号文件精神,省、市全面推进林改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以及林改目标原则、内容步骤、程序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以及林地勘界、登记发证、建立档案、质量监督等工作环节的技术方法和规范等。通过集中培训,达到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规范行为的目的。

(四)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在坚持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坚持形式多样、多方联动;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坚持点面结合、重点宣传;坚持长期宣传、连续宣传的原则指导下,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1、加强舆论宣传。由宣传部门牵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林业工作会议、中发[]10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安排部署,宣传林改典型、先进人物、改革进展、经验和成效。

2、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在营造林改舆论氛围的同时,以村为单位,采取公告形式林改政策和要求。同时组织林改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农户林改意愿,讲解政策、答疑解惑;通过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张贴标语、宣传画、开办宣传专栏等形式,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林改的政策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地交给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深入人心不留疑惑,使广大农民理解林改,支持林改,自觉参与林改。(五)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基础,对所有集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经济社会、林地资源、林权状况、经营管理等林改基础数据,为确定林改范围、制定本级林改方案提供可靠依据。调查摸底成果包括:

农村社会经济情况调查表;森林资源调查表;林权基本情况调查表;林业经营情况调查表;林地权属争议登记表;农户林改意愿表;农户林改意愿调查汇总表;农户家庭人口现状登记表;农户家庭决策权认定书;农户家庭林改授权委托书;农户家庭资源弃权认定书;林地类型分布图。

(六)制定改革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按照上一级《实施方案》提出的思路、重点、方法和要求等,编制本县(区)、乡(镇)、村各级林改方案。

1、县(区)级林改实施方案。由县(区)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方案要对全县(区)林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县(区)级《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2、乡(镇)林改实施方案。在县(区)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县(区)级林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由乡(镇)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应对全乡(镇)林改工作作出详尽安排,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明晰产权的主要模式和林地经营管理的主要方式,明确组织实施改革的具体措施。方案要对本级林改工作具有规范、保障和具体指导作用。乡(镇)《实施方案》报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

3、村级林改实施方案。在县(区)、乡(镇)两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助下,根据乡(镇)改革实施方案,由村林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方案要做到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本村实际,尊重民意,内容完整、详细明确,操作性强,达到实施(操作)细则的编制深度。方案要依法经全体村民大会或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方案同时报县(区)级人民政府备案。

村级林改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全村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和四至毗邻、国土面积及其土地构成、人口数量及其构成);集体林地资源基本情况(包括林地类别、面积,流转情况、林权状况、经营现状、群众对已流转林地经营管理的意见等主要内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制定改革方案的依据;改革的范围;改革时间安排和步骤;明晰产权方式;实施方法;工作保障措施等。

第二阶段:主体改革

主要任务:明晰产权、现场勘界、落实责任等。

(一)明晰产权。在确认村林改小组健全、集体林权已经确认、各类争议已经调处、民主决策程序完成,村级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并正式公布的前提下,方可进入明晰产权阶段,把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严格按照村级实施方案确定的模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成员或者农户,并通过“指界”初步确认落实的宗地界线。

(二)实地勘界。完成明晰产权工作后立即委派专业勘界队伍严格按照《省集体林权勘界办法》的技术规定和要求进行勘界,确定村级林地林权界线和农户林权宗地界线以及其他权利人的林权宗地界线。勘界做到村林地分布图准确,户林地宗地图四至清楚,宗地属性(地类、林种、公益林类别、商品林类别)明确,勘界原始资料完整,并绘制出详细的小班图,标明林地位置、林种分布等。

(三)张榜公布,签订承包合同。林地勘界程序完成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林改组织机构、参改人口、森林资源底数、林权现状、林改方案、确权结果、收益分配及林权登记申请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两委”按照《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农户签订林地承包合同,落实经营管护责任。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

主要任务:审核录入、颁发证书、建立档案、同步跟进配改革。

(一)颁发证书。勘界确权完成后,乡(镇)将审核无误的林权登记材料录入微机,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县(区)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核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权权利,由县(区)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书。

(二)建立档案。档案是林改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是林改的历史记录,对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林改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把林改档案建设、管理与林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进行。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林改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并严格按照《省林业局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责任人,在林改开始之初就要把林改档案工作安排好,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林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从改革开始就有人接收、有人保管,防止林改资料的流失。要规范建档,落实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的归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同时,做好林改档案的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要落实档案工作经费,在林改工作经费中合理安排档案工作经费,改善县(区)乡(镇)村林改档案管理条件。实行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档案一票否决制度。

(三)同步跟进配套改革。在推进主体改革同时,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确保农民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使配套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对当前已有的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国有公益林家庭合同制管护政策、生态公益林营造林申报和奖补政策要在主体改革到位的基础上同步落实。发展改革、财政、金融、保险、林业等部门分别负责其他配套改革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

主要任务:检查验收、总体评估。各级林改机构是验收总结工作的责任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验收总结工作。

(一)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分为年度检查和总体验收。年度检查在每年任务完成时进行,总体验收在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后进行。检查验收根据《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规定,采取乡(镇)自查、市、县复查和省级核查的三级检查验收机制。各级林改机构要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确保检查验收工作严谨、规范。检查验收内容要按照《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程序和流程图》、《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流程解析图》规定的工作环节确定,包括改革组织领导、组织林改工作队伍、培训、宣传、摸底调查、方案制定、民主程序、林权勘界、合同签订、林权证发放、纠纷调处、档案管理、经费使用、规范操作、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年度检查:

乡(镇)自查以本级和村为单位按照检查验收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工作进行整改、完善后,申请上级林改部门进行复查。市、县在开始复查前,必须完成本级自查和整改工作。复查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采取随机抽样方式,乡镇复查率要达到50%,行政村复查率要达到20%。复查完成后,申请省级核查。

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都要撰写检查验收报告,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向本级林改领导小组汇报。

总体验收:

总体验收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各县(区)在改革任务完成时,组织县(区)级验收,确认改革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在此基础上,上报县(区)级验收报告并提出总体验收申请,由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省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总体验收。

(二)总结评估

分为年度总结和总体评估。年度总结,各级林改机构在完成年度工作后,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林改机构。在完成省级核查验收后,由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林改工作进行年度总结。总体评估,在全面完成总体验收的基础上,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级林改机构及有关专家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通过对样本的现场调查,对改革质量、成效作出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八、时间安排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稳步推进的原则,、、三县从年3月开始到年底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同步跟进配套改革;城中、城西、城北、城东区先期做好林改的调查摸底、舆论宣传等工作,待三县主体改革结束后,再逐步推开。

(一)准备阶段(年3月—年6月)

主要任务:全面完成、、三县所确定试点乡镇明晰产权、现场勘界、落实责任等主体改革任务;成立市县乡三级林改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抽调人员组建林改工作队伍,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完成市、县、乡、村林改培训,制定林改方案;公布林改工作咨询和举报监督电话。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6月—年6月)

主要任务: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在三县范围内,全面推开主体改革各项工作,各县从年6月至年底,要确保完成30%的乡(镇)的主体改革任务;从年1月至年底,要作为全面实施林改的关键性年份,完成不少于50%的乡(镇)的主体改革任务;从年1月至年6月,完成20%乡(镇)的主体改革任务。

在不断开展主体改革各项任务的同时,进行配套改革各项措施的研究、试点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成熟一件出台一件,出台一件落实一件,不断跟进配套改革,实现主体改革成果的巩固。年6月以后,进入集体林业经营管护的常态化。

(三)验收阶段(年10月—年10月)

主要任务:完成每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和主体改革总体验收工作。

(四)评估阶段(年10月—12月)

主要任务:在完成主体改革总体验收后,由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林改工作进行总结,组织专家对林改质量,成效进行评估。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林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落实好保证措施,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真正形成市上统一部署与指导,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社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林改作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建设现代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合力推进。

(二)实行责任考核制度。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明确考核林改工作情况的指标,市、县(区)、乡、村要逐级签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改革的任务、目标、责任层层分解。每年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加强林改干部工作考核,签订林改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指标,在年度考核中奖优罚劣,载入干部考核档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领导联点督查和林改办事机构督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基本原则,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市、县(区)、乡三级领导联点督查机制,市级领导联点督查到县,县级领导联点督查到乡,乡级领导联点督查到村,形成三级互动联动,一级督查一级的工作格局。同时,各级林改办事机构要按照工作流程和重点工序,开展经常性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对林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领导小组和上级林改部门报告。各级林改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工作纪律监督工作,要公布林改咨询、举报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咨询台、接访日等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四)加强林改工作经费的筹措与管理。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员多,要积极落实中央补助的林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足部分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予以安排。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外业勘测支出,包括各类器材、聘请技术人员、勘界划定四至、勾图、确定明显地物标志;内业支出,包括电脑、打印机、附图、附表绘制、公示、登记台帐、签订合同、办公用品等;档案支出、培训支出和林权纠纷调处支出。林改工作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五)组建高素质林改工作队伍。林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推选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群众信得过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队伍。林业、国土、民政、档案等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参加林改,抽调人员要完全脱离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并及时到位。林改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要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相对稳定。各县(区)林改工作进入全面推开阶段后,每个驻村林改工作组中要保证有1名县(区)派干部、1名乡(镇)干部和1名专业技术干部,驻村林改工作组和村社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组成联合工作组,驻点包村,全程领导和参与林改。

(六)建立林改工作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林改的各项原则和要求,依法规范操作,实行工作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林改工作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在每道工序完成时,都要进行检查确认,上道工序质量有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否则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杜绝质量问题的传递积累。要把保证质量贯穿到林改工作的各个环节、整个过程,确保改革工作的质量。

改革方案例8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着重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为高校录取提供参考。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同时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学校更加注重个性化教育,更多地实施因人施教。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要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有据可查。

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

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高校录取探索借鉴631模式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广东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2019年,广东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

近几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高校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从改革试点的情况看,631录取模式在人才选拔、促进学生成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将继续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高职与本科招生相对分开

根据《实施意见》,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指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的实行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形式。

2019年广东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2019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高职院分类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考生报考办法将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项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

中小学招生推进指标到校、

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具体改革办法由各地市制定。

改革时间表 2019年

出台文件:

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制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各地市制定出台中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积极推进单项改革: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继续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

调整和优化招生录取批次二本A、B合并为第二批本科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2019年

分类考试招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高中阶段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9年

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1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例9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乡政府决定成立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乡政府成立林权纠纷调处办公室,由*任主任,成员:**。同时乡政府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

二、正确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题和内涵

总的要求是: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处,保障收益权,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林业增效。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商品林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改革的重点:规范流转,盘活林业资产。凡是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必须经林业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公示后,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方可进行流转。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即把林木的所有权、林地的使用和收益分配权落实到户,确立农民及承包者的经营主体地位。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方式方法,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有步骤、分阶段,积极而稳妥地推进。按照林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体上分为八个阶段,九月底全面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20日?D?D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栏,特别是各村必须开好村社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开好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和广播宣传上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第二阶段:组织培训(6月25日?D6月30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林改办组织对乡、村、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第三阶段:调查摸底(7月1日?D7月10日)。各村要根据当地集体林权的权属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林改的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制定方案(7月11日?D7月20日)。各村、社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方案报乡人民政府审批,村、社制定的方案在报请审批前,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讨论通过,并公示7天,保证村民无异议。各村要抽派工作务实、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林改工作队伍,确保林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五阶段:确权发证(7月21日?D9月31日)。明晰产权、勘界确权、核发证书是林改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工作,是林改的主体改革。按照县、乡加强领导,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做好林权颁证工作。各村组要通过民主方式组织好人员,现场核实山林权属、勘定四至界线和面积,在林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登记绘图、勘测结果要张榜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林树归属,由村委会、村民小组与林农签(补)订承包合同书、造册上报乡政府审核。对一时无法解决的纠纷,要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在村组勘界确权之后,由乡政府及时将审核无误的林权登记申请的基础材料报县林业主管部门,经核实后进行微机录入并报县政府批准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因流转或其他原因已经造成林权变化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林权证书,如实反映林权变更情况。对权属明确并以核准登记发放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其法律效力;对权属不清或纠纷尚未解决的暂不登记发证。

第六阶段:建立档案。严格执行《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乡政府、林改办切实做好林权建档工作,同时做好新证与老证的衔接,以前发放的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各种林权证书要依法注销,并收回存档。因流转或其他原因造成林权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或换发林权证。

第七阶段:规范流动转。第一,林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林权流转事先应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凭合法有效的林权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签订林权流动转合同,流转期限一般控制在1-2个轮伐期。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不得造成山林资源的破坏。第二,过去已经流转的林地和林木,应从实际出发,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按照维护、协商、纠正三个层次加以解决。(1)对依法操作手续完备的应当维护;(2)对基本合法的,确有不合理或争议较大的,要在政府引导下协商解决;(3)对暗箱操作,、、损害集体群众利益的,要依法纠正。第三,集体林权的流转必须民主、公开。经村民会议或2/3以上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方可流转。流转的收益大部分分配给农户,其余用于集体林业发展或公益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挪用。

改革方案例10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范围

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县六乡两镇。具体改革范围如下:

(一)输水管道及直接为农田灌溉排水服务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二)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三)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人饮安全)工程。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调动民间投资、建设、管理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议如下:

(一)农村自来水工程(包括水源及管网)。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户协会及委托为主,结合承包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二是涉及几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改革(由镇人民政府委托管理)。

(二)乡镇自来水工程。由县水务局委托乡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与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三)以农户自用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进行。其产权属农户所有。

(四)农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沟渠、管网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户协会为主,结合承包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9〕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时间从2009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水务水电局组织人员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会精神,全面细致的开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公开实施、签订合同,时间从2009年12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在确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查漏补缺,时间从201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着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造成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状况,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利益得不到充分发挥,不适应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规范和加快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夯实我县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规范和完善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落实政策,为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本次改革按照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要依法保护支持改革主体。我县将根据省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9〕87号)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并将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是要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70号)及**省水价改革的有关规定,在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供需双方在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内商定,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县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三是要切实管好回收资金。通过改革所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国有工程改革回收资金要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投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

(三)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改革方案例11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原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享有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自侦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由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但是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则长期缺乏必要的制度性限制,只在检察院内部进行监督。根据“有权利就有监督”的原则,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检察院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刑侦职能从检察院剥离开,划归公安局管辖,检察院主要专心做法律监督建设,以实现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目标,其中包括对法院的监督和对于司法系统其他部门的监督。

三、法院执行职能划归司法局管辖,法院其他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辖,法院专司审判

在我国,法院判决后案件“执行难”很突出,影响到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包括法院执行在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辖,法院专司审判。

四、看守所划归司法局管辖

长期以来,看守所作为主要的羁押场所,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在侦查、羁押、改造主体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看守所对侦查机关的讯问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出现刑讯逼供现象。近年来曝光的佘祥林案、聂树斌案中,都存在刑讯逼供,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看守所。许多学者提出,为了体现程序公正和控辩平衡,必须做到侦查权和羁押权的分权与制约。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看守所的管理移交到司法部体系之下。

五、决定劳教权力由法院行驶

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