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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业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2 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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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业论文

篇1

针对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做大做强我国林业产业,国家林业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超前战略研究。组织研究和编写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循环型森林工业:模式分析与对策研究》。针对木材资源短缺问题,组织编写和实施了《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并着手组织研究《木材安全保障战略》。

二是推进对林业产业的政策扶持。出台和下发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起草了《关于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工作将在今年着手组织开展,相关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和落实。

三是引导产业集群发展。起草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建立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的意见》,并对福建莆田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进行了命名。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起草了《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和《加强林产品交易会管理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篇2

2林业经济增长问题研究回顾与分析

2.1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

经济增长因素分析中首先就是经济增长因素的分析,丹尼森把经济增长因素分为两大类:生产要素投入量和生产要素生产率。生产要素投入量是劳动、资本和土地投入的结果;要素生产率主要取决于资源配置状况、规模经济和知识进展[10]。总结近期的研究文献,众多学者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分两个层面,一是单独研究某一因素影响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二是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2.1.1林业经济增长的单因素影响分析

单个生产要素对林业经济增长影响,主要投资、科技投入、劳动力、森林资源、林产品进口贸易等因素。林业投资可以推动林业经济增长[11],其中科技投入与林业经济增长间存在协整关系,且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还证实了两变量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林业经济增长短期变动受财政科技投入短期变动的影响不明显,而短期内财政科技投入变动受林业经济增长短期变动的影响则较大,长期来看,财政科技投入与林业经济增长相互间有显著促进作用[12]。劳动力数量、劳动者素质、劳动者劳动行为、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等都是影响林业经济增长方式[13]。另外,国内林产品进口贸易与林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林产品进口对林业经济增长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林产品进口与林业经济增长之间仅存在单向的因果关系,林产品进口是林业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但反向则不成立,主要源于从长期来看,国内短缺的生产要素通过进口能够提高全要素的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如中国原木、锯材等初级林产品的大量进口,不仅没有对国内生产形成替代,反而释放了国内的产能,有效地刺激了林业经济规模的扩张,有利于林业实现良性经济增长[14]。

2.1.2林业经济增长的多因素影响分析

经济增长主要为多个因素贡献的结果。经济增长理论研究认为,生产要素主要由劳动力、资本和技术构成,三大要素的投入水平和配置方式影响经济增长水平和质量。林业经济增长也不例外,资本、劳动力投入和技术在林业经济增长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营林生产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主,受林木生长缓慢、林地数量有限等因素的限制,营林产值很难快速提高,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投入比资金要素的投入对于营林生产的贡献率更大[15],资金投入应以国家投资为支撑力量,主要因为林业投入要素中相当部分的生态资产化,发挥了公益作用,从而降低了林业产出[16]。除上述资本、劳动力、技术的生产要素投入影响之外,经济增长还会受制度、市场、政策的影响。高岚、张自强系统地研究了产权管制和要素投入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利用1996~2007年间广东省林业相关数据运用主成分分析法验证了林业产权管制的放松对于林业产出具有重要贡献的假设,由于外部性等因素的影响,林业产权管制的放松对于林业产出的贡献有限,提出现阶段中国仍需不断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同时需要考虑到各地区的森林资源特征与农户经营行为的差异。突破了前人研究的“制度和政策变量难以量化”保守结论[17]。李微等针对国有林区比较多的伊春地区,从公共理论角度出发,将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概括为4个方面:供给因素(资源、劳动力、资本、科学技术),需求因素(消费需求、投资需求),产业结构因素,政策及制度因素,亦认为产业结构、森林资源,消费需求,资本和劳动力对伊春林区林业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并认为科学技术及第三产业并没有对林业经济的增长起到主导作用[18]。而李平、张俊飚持不同观点,认为科技投入为林业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12]。从不同角度的研究结果来看,学者的观点均认为经济增长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不是某个单一因素的作用,但也不排除在某个地区的某个因素起主导作用。结合中国林业经济增长的模式,要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中国林业经济发展是以政府为主导,决定了林业制度变迁作为林业经济的重要制度因素,辅助生产要素(资金、人才、技术)进行动态优化配置,协调好四者之间的动态关系,产生一种合理的林业产业结构,从而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形成一种合理的经济增长整合模式[19]。

2.2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及其转变分析

2.2.1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向及其转变方向

从经济增长方式的一般涵义出发,以要素数量提高为主所获得的经济增长定义为粗放型的增长,而把以要素效率提高为主所获得的经济增长定义为集约型的增长。中国林业经济增长方式仍属粗放型,其基本特征为:一是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扩大投资规模和增加新建项目,二是林业经济增长靠多占用资源和高消耗来实现,三是产出变化与质量、效益变化不尽协调[20]。在中国目前林业资源紧缺、林业资源质量日益下降的条件下,这种粗放型的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将遭遇“极限”,当增长趋于“极限”或人们意识到这种“极限”的存在时,要使经济增长突破这种“极限”,就必然要改变这种增长的方式,转而着眼于提高要素生产率来获得有效增长。中国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过去的主要依靠增加大量的要素投入,转变到主要依靠提高现有生产要素的质量和使用效率,提高综合要素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近的[21]。在20世纪九十年代,学者廖雅萍主张不能将全部的林业资源都要集约化经营管理和发展,他针对当时的林业资源现状以及经营管理现状,认为林业应该分类经营,即以生态效益最大化的森林应该按社会公益事业进行经营,实行事业化管理,由政府和社会负责建设,而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森林则应该实行企业化管理,面对市场,参与竞争,进而在经营措施、运行机制以及补偿机制等各个方面对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施以不同管理方式[22]。后来,张孟德和孙秀娟均从循环经济角度出发,认为林业是与自然生态环境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林业在化解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矛盾上起到的调节中枢的作用,在林业产业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至关重要且理所当然的。在林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应该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使循环经济具体模式中,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林业乃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种观点实质与林业经济增长集约化转变方式的观点一致[23-24]。

2.2.2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制约因素分析

虽然,目前的林业资源现状、林业发展现状、当前面临日益恶化的生态现状、激烈的林业市场竞争等各种制约因素的影响,迫切需要中国的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但这不是一个自发就能自动完成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以及农户等各个社会主体的支持和参与。刘勇、马平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分析了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瓶颈”制约因素:主观上,中国市场经济观念不强,一定程度上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改革和科技的观念也不强,林业尤其突出。客观方面因素主要有:一是当前中国林业企业自我发展机制不健全,虽然在积极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但进程缓慢,产权制度仍然不够明晰;二是林业产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且投资结构不合理,林业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还不到1%,资金投入重“森工”轻“营林”,必定造成森林资源的不断减少;三是政府宏观调控不利,主要表现在林业企业的发展规模、分布区域和宏观生产力布局、环境保护以及科技兴企等之间的不合理[20]。总之,迫于当前林业经济发展面临的任务、形势和客观规律迫切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并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条件已初步形成并正在趋向成熟,主要表现在林业初步形成了综合性的产业体系,科技成果在林业产业中的转化效率越来越高,林业的地位也逐步提高,因此中国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仍然是现实的、可能的[25]。

2.2.3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动力机制

在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领域中,劳动力要素、科技创新、资金投入等均是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动力因素。首先,资本的密集程度对林业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深远的影响,要转变中国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就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强化和改进林业企业物质要素效率提高的基础条件,为林业技术进步和效率的提高提供载体和制度保证。因此,资金投入是林业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是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转变的第一启动力。再次,林业科技创新对于林业的贡献有巨大的潜力,是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第一推动力。但是,当前的中国林业科技与经济脱节严重,形成“两张皮”的状况,科技成果转化无法到位,林业科技含量低下。最后,劳动力要素包括劳动力数量、劳动者素质、劳动者劳动行为、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等都几个方面成为转变中国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先决条件,要转变中国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劳动者劳动行为、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26]。魏远竹从林业企业角度出发,认为林业企业是林业经济的细胞组织,是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主体,而企业规模是否经济,又是能否实现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条件。对林业企业来说,除了应注重科技和体制的双重创新及提高劳动者素质之外,还必须加快结构调整步伐,迅速形成有效率的规模经济效益,有效地提高要素生产率,推进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27]。

2.3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林业经济增长

在现代经济增长中,产业结构变动成为一国或一部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国内学者几乎一致认为产业结构变动有助于经济增长[28]。合理的林业产业结构是林业经济增长的基础,也是林业投入要素在合理的林业制度指导下相互作用的结果,因为林业经济增长必须以一定量的生产要素投入为基础,而其要素投入的产出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林业产业结构状况[19]。据目前情况来看,中国大部分省区的林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对林业经济增长的正向拉动作用仍不明显。因此,加快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改变目前中国粗放型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从现有文献来看,多数研究以整个国民经济系统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产业结构的变动对总体经济增长的影响,而以某一部门内部的产业结构变动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对此部门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则不多见,在为数不多的文献中,对林业产业结构变动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基于多部门经济模型的研究。虽然林业产业结构因素在林业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已得到了普遍认可,但由于林业产业是一个由自然—经济—社会组成的复杂系统,这就决定了各地区的林业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林业产业政策等条件都存在着很大差异,各个地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也不尽相同[29]。因此,选择个别典型省份或区域的林业发展做深入探讨更具有现实意义。黄烈亚、翟印礼等选取全国26个省、市、区为研究样本,利用多部门经济模型和各地区1997~2006年10年相关统计数据,就各地区林业经济系统产业结构变动对区域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及其空间差异进行分析,结论表明林业产业结构的变动对林业经济具有正向的拉动作用,但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空间差异,其M值(林业产业结构变动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与林业经济增长负相关。而产业结构调整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处于次要地位[30]。

肖泽军、铉珺玮概括湖北的林业总产值主要来源于营林、林产品和竹木采伐三部分,通过对营林、林产品、竹木采伐和林业总产值四个变量的相关分析发现,林业总产值与林产品产值变动具有高度相关性,但林产品产值增加值对林业产值增加的贡献却并不是最大;竹木采伐产值增加值对林业总产值增加的贡献最大,但与林业总产值相关性却不高,这主要源于林业内部产业结构不太合理[31]。肖敏静和赵璟选取江西省数据为样本,研究江西省林业三大产业对江西林业经济的贡献率,三次产业的依次贡献率为49.8%、37%、11.8%,表明目前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对江西经济的增长是有比较大的贡献的,这也与江西省的省情是相符的。目前江西省林业经济的发展还主要是以营林业等基础林业为主,林产工业及林业服务业相对还比较薄弱,林产品的加工及林产品附加值的延伸相比之下还不够发达。与此同时,林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对江西经济的发展将会有巨大的潜力和作用[32]。在对比发达国家的林业产业结构中,中国的林业三次产业比例为70:26:4,而林业发达国家的林业工业产值多数达到林业总产值的70%以上,有的已占到了90%以上,由此可见,中国林业的第二产业比重严重低下,没有发挥好林业经济增长主体的角色,并且在当前林业二次产业内部,仍然是以初级产业为主,即以消耗森林资源的木竹采运业为主,资源的综合利用为辅,属于低级的资源推动型经济增长。因此,在改变粗放型林业增长方式的发展环境下,林业除了在林业三次产业结构上需要优化升级,在林业第二产业的内部也需要调整,重点是培育林产加工业这一林业主导产业[27]。综合以上的观点可以发现,从全国角度和省域实证研究均表明,林业产业结构变动都是需要提升第二三次产业的结构比重,重点是林产品加工业,并将之培养成林业主导产业[27]。总之,经济增长依赖于资源要素的大量投入与有效配置为基础,林业产业结构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业经济增长,进而影响林业要素预期投入产出效益。均衡的产业结构,适应于技术的发展,并且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最高的,反之则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必然导致经济增长缓慢和不稳定,该理论同样适于林业产业。因此,新时期林业的重点任务除了一味的追求经济增长外,还应该注重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林业资源的高效配置,全面推进集约化发展。

篇3

1、对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管理难,远不如抓其他行业见效快,容易“吹糠见米”出政绩,有些地方对发展林业有畏难情绪。有的只看到林业的直接效益,而忽视林业放大效应,对林业所蕴含数倍乃至数十倍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视而不见,大搞掠夺式经营。有的盲目乐观,远看绿油油就行,不顾近看水土流现实,看不到发展林业的紧迫性,缺少抓林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认为林业生产只是林业部门的事,看不到林业的社会属性,兴办林业的积极性不高。

2、产业体系欠发达,资源开发水平不高。一是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林业产业化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龙头组织少,产业链条短,林产品加工转化率低,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未能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林产品基本上未进行深层次开发,实行的是木材卖“方”,楠竹卖“根”、杜仲卖“斤”的原始经营方式,把资源增值的潜力拱手让给了别人。二是市场开拓不力,销路不畅。如水果大路品种较多,名特稀果品、错季果品、优种杂果等面积和产量相对较小。加之对新品种选育和引进力度不够,更新换代意识不强,造成品种档次低、质量差、名牌少,缺少特色,市场竞争力弱。三是资源结构不合理,林种、树种结构单一。全县优质用材林资源少,长期以来都是松、杉一统天下,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和高效经济林比重偏小,枫、杨、桤木等速生品种较少。果树中柑桔比例偏大,优种板栗、核桃等干果比例偏小,柑桔中大路品种较多,名特稀果品、错季果品、优种杂果等面积和产量相对较小。苗木、花卉基地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3、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难,林分结构不够合理。林业发展的核心是可持续利用,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由于我县乡镇财源普遍偏窄,林木就成为乡村两级最主要的“金库”,近几年,乡村修路、改电、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马较多,很多行政村把不该砍,不能砍的林木变现用作项目配套资金,但在大量砍树的同时,又不重视造林,结果有林地变疏林地,疏林地变残林地,残林地变荒山,人为地斩断了林业可持续发展链条,导致林分质量下降。

二、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的途径

1、优先发展速生丰产林。通过定向培育,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推广杨、桤、枫等速生树种,建立大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缩短木材生产周期。推广林果、林菜、林菌、林牧等多种间作形式,以短养长,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利用三年的时间,在零阳镇、零溪、江垭等地发展2万亩林牧型速生丰产林标准化示范基地,以及建设以澧水、零溪河、环黄石水库等河堤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带。

2、稳步发展名特经济林。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加快发展名、特、优、新果品和时令果品以及错季果品。一是调整树种结构,稳定柑桔、梨、桃、李等果树面积,适度发展油桃、冬枣、沙糖柑、葡萄、板栗、核桃、樱桃等优质小水果、干杂果品种面积。二是调整品种结构,压缩中熟品种,增加早、晚熟品种比例。同时推广增产、增效新技术,提高果品品质。三是不断优化布局。按照适地适树、适当集中的原则,立足现有规模优势,将果树在高产区集中发展,尽快形成区域特色。重点抓好以零溪、江垭、苗市等乡镇为主柑桔基地和金坪、岩泊渡、朝阳优质杂果基地的示范建设,通过抓典型、建精品、树样板,促进果品生产上档次。

3、加速发展苗木花卉业。把苗木花卉生产作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突破口,抓好名优稀特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扩大速生常绿灌木生产规模,促进花卉多元化发展。以国有林场、苗圃为依托,积极培植一批苗木花卉生产专业村、专业户,发展一批“苗木大乡”、“苗木大镇”。鼓励五雷山、万福温泉、江垭温泉周边区域和有条件的乡镇、村把苗木花卉基地建设与发展观光旅游农业结合起来,尝试开展“农家乐”经营活动,探索新的农业经营模式。

4、大力扶持林产品加工业。林产品加工是延长林业产业化链条、增加林木附加值的关键环节,要通过限小扶大、扶优汰劣,推进林产品加工业向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方向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大力开发拼板加工、高密度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工艺品、木浆、家具、果品贮藏、果汁果脯等多种产品,逐步形成以零阳镇为中心的木材加工和果蔬加工基地。规划建设全县木材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木材销售专业村、专业户,积极发展各种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以林产品市场为依托,生产、加工、销售相互衔接,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明显的现代林业产业。

三、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的建议

1、提高对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认识。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结构调整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周边不少县市区面向市场积极调整结构,拓宽了市场,带动了产业发展。如常德鼎城区石板滩镇将花卉种苗作为富民强镇的主导产业,以调整为主线,把规模调大、结构调优、品种调新、档次调高,建成了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苗木生产基地,还有石门的柑桔产业,通过结构调整,不断做大做强。时不我待,我县要选准市场方向进行结构调整,运用产业化手段把林业产业做大做强,成为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

2、面向市场需求调整结构求发展。一是牢固树立市场观念。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通过市场引导,来上项目、办企业、搞新产品开发和调整产品结构。二是认真研究市场。准确定位,有针对性的制定竞争策略和措施,避免出现无序生产和盲目投资。三是大力开拓市场。实行名牌战略,不断提高林业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竞争力,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流通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产品促销、展评活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篇4

1种子的采收

采集的种子进行脱粒、净化、精选后储藏,购买的种子可以直接进行储藏。

2播种

在播种前,要先做好苗床。种子经消毒、催芽后,播入苗床,要覆盖1层草。

3苗期管理

(1)种子播下后,要经常观察种子的发芽率。当种子的发芽率达70%时就逐渐将苗床覆盖的草慢慢揭去,直至发芽结束,将草全部揭除。

(2)种子发芽后就进入了苗期,此时的苗木幼嫩,抗逆性差,要经常浇水,一般在早晚进行。当夏季来临时,要在苗床上加盖遮阳网,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幼苗,对苗木造成伤害。根据幼苗的生长状况进行间苗、补苗,让苗床的苗木生长整齐。根据天气浇水,必要时进行灌溉。

(3)入秋后,苗木的生长慢慢停止,开始木质化越冬。此时不能灌水、施氮肥,只能施入磷肥,促进苗木根的生长。

(4)冬季来临,要做好苗木越冬管理,天气寒冷,不能让苗床过旱,苗床要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免造成苗木死亡。在寒冷的天气,在苗圃要间隔一定的距离堆草点燃,让烟弥漫苗圃,阻止热量过分流失,起到保护苗木作用。

4造林

(1)造林地的清理。要清除造林地上的杂灌,条件允许要进行全垦,深度可达50cm,利于幼树的生长。

(2)挖穴。按照造林的要求挖树穴,株行距、树穴和深度要符合要求。

(3)造林。当造林季节来临,要先做好起苗工作,做到苗木完整,然后将起出的苗木分级,选用1~2级的苗木造林,这样的苗木抗逆性好,生长状况好。起出的苗木要及时送到造林地点进行造林,这样才能保证新造林有较高的成活率。在栽树时要保证苗木根系的舒展性,裸根苗木要打浆,条件允许要浇足定根水,将穴土踩紧培成馒头型。

5新造林管理

(1)抚育。在造林后,于当年的5月中旬,对幼树进行抚育,即松土、除草,将土培成馒头型,清除林地中的杂灌,使苗木得到充足的光照和水分,充分生长。于7月和9月再各进行1次抚育,方法同上。如此抚育工作要进行3年,第2年2次,于6月和8月各进行1次;第3年1次,于7月进行,方法同上。清除杂灌工作要长期进行,直至林分郁闭。

(2)禁牧。造林后,要设有专门的护林人员。要对幼林地进行禁牧,防止牲畜进入林地踩踏幼树。若羊进入新造林地,会直接啃食幼树,造成新造林分苗木的损失。

(3)防寒。新造的幼林抗逆性差,在冬季要做好防寒的工作,方法同育苗期一样。

(4)防火。进入冬季,林区中的杂草干枯,在遇到明火的状况下极易燃烧。所以在入秋时,要砍除过深的杂草、灌木。冬季来临,组建专业的防火队伍,定期对林区进行巡护,在林区制高点建立瞭望塔,设专人24h瞭望,发现火情及时通报、及时扑灭,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6中幼林管理

(1)幼林修枝。当幼树生长到一定年份,自然整枝差的树木需要人工修枝,即将近地面的轮生枝(多年生)人工剪除。这样做能促进树木长高,还可以增加树木的枝下高,在冬季地面火难以上树。

(2)幼林间伐。当林分的郁闭度达到0.8时就应当考虑进行幼林间伐,林分过密,不通风、不透光,不利于林木的生长,还会造成林分中的林木相互之间竞争。因此,要及时进行间伐,为保留木创造更好的生长环境。在间伐过程中要做到:砍密留疏、砍弯留直、砍小留大。

(3)防火。在冬季来临要清除林地中的杂灌,砍除过密过深的杂草,这样才有利于幼林区冬季防火。冬季来临时,要组建专业的防火队伍,定期对林区进行巡护,在林区制高点建立瞭望塔,设专人24h瞭望,发现火情及时通

报,及时扑灭,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7近成熟林管理

(1)间伐。此时的林木已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适时进行间伐。这样既有利于林木生长,也可以有一定的经济

效益。在间伐过程中要做到:砍密留疏、砍弯留直、砍小留大。

(2)防盗。林木有了经济效益,就会成为被盗伐的对象,所以应加强林木的看护工作,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篇5

位,宣传不足,重视不够由于受传统林业收益慢,效益低的影响,且政府对现代林业新科技成果宣传不足,造成人民群众对当前建设现代林业的理解不够,导致民众对林业新成果应用在新农村建设中信心不足。

1.2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灵活,科技人员素质低

当前林业科技术推广机构一般只设立在县区以上一级,乡镇村级没有专门的机构,林业科技成果很难深入到农村和造林实体企业;且县、镇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从业人员缺乏,知识老化,科技素质低,人员福利待遇差,部分从业人员难于专心本职工作。科技推广缺乏针对性,特别是与服务对象缺乏正面的交流和指导,推广服务体系不通畅。

1.3推广服务手段单一,缺乏应有的科技推广服务平台

推广服务手段、方式单一、枯燥,仅局限于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咨询服务等形式,形式老套,缺乏创新性,在信息网络化和专家咨询服务平台方面做得不够;由于用地困难,基层科技服务机构缺少必要的试验示范基地。而试验示范基地是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林业生产力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物质基础,它在辐射、带动、示范方面能起到最直接的作用。

1.4缺乏推广服务经费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很多地方没有把林业科技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内开支,造成工作经费缺乏,很难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农户进行林业技术推广和指导;由于经费紧张,造成推广工作条件落后于社会的发展需要,推广设施设备陈旧,缺乏必要的推广设备仪器。

1.5科研机构缺乏联动机制

科研成果往往掌握在省级以上的科研机构和林业高校手中,但由于省级以上的林业科研机构和林业高校与县、镇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缺少联系,造成有成果的单位没办法推广,想进行推广的单位没有实用的成果推广,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林业生产力的桥梁没有搭建起来,造成林业科技成果资源的浪费。

2完善新时期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议

2.1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完善和建立省、地、县、镇级林业广科技推广站

建立健全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制定林业科技技术推广服务方案,负责科技成果引进、实施、推广,完善林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制定林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培训制度,加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特别在乡镇一级,要配备专职的林业科技推广人员,强化科技推广职能。

2.2建立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建立从县、镇村到农户的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示范体系,大力提高林业科技成果在林业生产中的应用水平,高标准建立一批具有带动性强的科技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支柱示范产业,发挥科技示范基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扩大林业科技推广运用影响力。

2.3应用现代技术,创建新型推广服务机制

一是应用现代网络技术平台,搭建现代的林业科技信息、技术服务咨询平台,可以为农户和造林实体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也为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和向有经验的林业专家咨询提供平台。二是建立专家电话咨询服务热线,随时解答农户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将林业科技送到田间地头,以满足林农“随时用、随时送”的需求。

2.4提高、挖掘科技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

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组成的主体是科技推广人才,因此,定期对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活动,或组织外出参加学习,进行学术考察交流,熟练掌握各种新型推广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请大学和上级科研机构专家来进行专题培训,组织科技人员外出进修,定向培养一批科技推广骨干,提升整体技术服务质量。同时,鼓励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人员到生产一线和农户或生产企业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推广、服务。同时,创办科技实体,进行技术承包,生产经营,高效示范,积累丰富实践经验,提高服务能力。

篇6

(一)“第三部门”产生的经济背景

福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第三部门”的兴起,发端于过去的福建集体林业体制在林业生产中存在的弊端,有着深层次的经济和政治原因。一方面,自2003年福建开始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目前全省基本完成对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尚未明晰的集体商品林及县级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形成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福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结果使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体制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分散经营的农户,经营主体多元化;林农可以相对自由地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资源,利益主体多元化。这些不同利益主体为了在市场经济中处于有利地位,需要建立能够反映自己利益的组织来维护自身利益,这为“第三部门”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林地、林木经营的规模缩小,原来由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的工作,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这些工作是单个农户无法完成的;同时,受林业生产特点的影响,非林农自愿组织起来的其他社会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突出,这种经济环境促使林农自愿组织的“第三部门”产生。

(二)“第三部门”产生的经济原因

人们对森林经营重要性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森林经营既给其经营者带来损益又使森林经营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获取损益,前者即是森林经营的内部效应,后者则是森林经营的外部效应。森林经营的内、外部效应均有正负之分,其中正效应是指有利而无害的效应,负效应是指无利而有害的效应。一般而言,森林经营的外部效应基本表现为正效应,如休闲效应、防护效应、涵水效应、调节气候交叉重叠构成森林经营外部效应。森林经营外部效应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但森林经营外部效应的受益主体并未通过货币或其他等价物的支付而受益。就商品林而言,经营者虽然从中获得经济收益,但生态效益被社会无偿享用;而公益林相对其投入而言,经济收益很少,其生态效益也被社会无偿享用。这就使营林的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如果没有弥补这种差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不可能使森林资源达到最佳供给量。因此,作为非市场交换商品,森林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任何个人或群体不能从公共物品的消费中排除出去,且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排斥他人对同一公共物品的消费,消费者无法为消费公共物品而付费。可见,纯粹的自由市场不能提供公共物品,或者提供过少的公共物品,由此导致外在性的存在。而外部性是“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有效的政府行政管理是必要的。

从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森林资源外部性的存在,在外在性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有效的措施是外部效应“内在化”。实践证明,政府管制是必不可少的。管制一般被定义为:“政府通过法律的威慑来限制个体和组织的自由选择。”政府的管制是行政权力的行使,政府的主要资源是强制权,管制则是这种权力的体现,其目的在于限制经济行为人的决策。对森林资源和林业而言,政府的管制目前实行的采伐限额制度,在采伐时间和数量上对经营者一定程度的限制;制定林权证制度,通过法律确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关系;制定碳排放许可证制度,它是环境行政许可的法律化,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退耕还林制度等。[2]

然而,政府干预并非万能,同样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超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3]

以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为例,林权改革后,呈现出森林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趋势,各经营主体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投入林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同时,对获得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的要求也更加迫切,使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宏观管理目标是实现森林的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协调增长。根据年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原则,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限额。国家制定采伐限额政策的目的是提高我国森林的覆盖率,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我国的林业生产实践证明,采伐限额管理作为森林资源的行政管理手段,在森林资源市场化管理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限额采伐政策真正目的是为了达到减少森林资源的供给量,虽然近期内保存了森林资源的存量,但在当前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必须面对千家万户,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配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公平、合理,这已成为一个棘手的大难题,国家宏观管理目标与森林经营者现实利益的目标之间出现了矛盾。

森林经营过程中矛盾的关键是怎样处理好森林三大效益之间的关系,怎样科学划分好投资者、管理者和收益者的权利与利益,其本质是一个系统结构的完善和多目标选择与优化问题。政府干预过度,而林农为了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有可能出现乱砍滥伐或者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采伐限额等“寻租”情况,“寻租”行为因政府的干预而成为可能。

采伐限额制定的基础是森林经营方案,通过森林经营方案合理确定年采伐量来核定采伐限额,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采伐限额的前提。福建省1989年首次编制森林经营方案,1997年修订了经营方案,2003年进行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森林经营主体出现了多元化。为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必须改变以县、国有林场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方法。福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通过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自愿联合起来的新型经济组织——家庭林场、股份林场在各地不断出现。有关资料表明:福建全省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已达2400多个,永安市已经成立的家庭林场、股份林场达114个,德化县以家庭林场为经营单位的面积达90%以上。①(注:①见黄建兴于2006年5月14日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上的发言稿《林改的核心是产权》。)因此,森林经营方案应充分考虑以这种自愿基础上成立的“第三部门”——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编制单位,引导新经济组织内经营者自主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落实采伐自。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看,遵循着“市场失灵——政府弥补”、“政府失灵——第三部门弥补”链式,正是在“政府失灵”的语境下,“第三部门”兴起。[4]

二、“第三部门”的现状与问题

从福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历程看,各种形式的“第三部门”如家庭林场、担保协会等,越来越成为解决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明晰后出现的许多社会问题必不可少的组织机制。但就其发挥的作用而言,林改后产生的“第三部门”的发展是不够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法律地位不确定

“第三部门”在我国还只是一个学术概念,我国法律层次使用的是社会团体的概念,根据1998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且法律还从会员人数、财产、发起人、负责人资格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些就成了“第三部门”设立、发展的法律障碍。福建林改中出现的各种新经济合作组织显然不符合法律上有关社会团体的成立的条件,这就使得其法律地位的真空,这种主体地位的残缺性成为实现林农组织化的现实障碍。

(二)“第三部门”规模小、资金不足、提供服务的内容有限

福建林改中由林农自愿产生的“第三部门”,在人力输入上主要依靠志愿劳动力,在物力和财力输入上主要依靠林农志愿者,由于每户林地面积有限和资金等方面的原因,采取自助方式,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第三部门”组织内成员,提供服务的内容仅限于林业生产和服务性方面。在营林方面主要是以同村亲友因林地在地域上的邻近而自愿联合起来的家庭林场,主要目的是维护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效益,是为方便生产而进行的联合;服务方面主要是林农自发形成的以提供生产资料供应、营林和造林科技信息等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的服务项目协会,如桉树协会、种苗协会、造林担保协会、“防火、防盗、防病”林业三防协会等。由于这些协会绝大部分是由相对弱势的林农组成,在福建全省的覆盖面小。以福建永安为例,林改后,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林场和家庭林场)共61个,总面积达到181058亩,其中家庭林场有20个,总面积约为65514亩。[5]242因此,林改后产生的“第三部门”总体上规模小、资金不足、提供服务的内容有限。

三、加强和完善“第三部门”的建议

针对福建“第三部分”在其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对“第三部门”的制度支持与约束

“第三部门”要健康发展,政府提供严格的法律规制和合理的制度设计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要确定其法律地位。目前在全国性的《合作社法》没有颁布之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建林改中出现的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引导、规范和促进“第三部门”的发展。其次,提供资金支持。福建林改中产生的“第三部门”组成成员主要是林农,提供给组织的资金有限,同时,也不能从组织以外的地方有效地汲取资金,资金不足是制约“第三部门”发展和功能发挥的瓶颈。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提供的直接和间接政策支持是“第三部门”构建和完善的关键,有的国家对“第三部门”的拨款占“第三部门”收入的40%以上,福建林改中产生的“第三部门”有其特殊性,有些还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如护林联防协会起着保护森林资源和提高林业经营水平作用,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其他优惠和技术补贴政策,加大对“第三部门”的资金支持。再次,加强对“第三部门”的监督。组织性是“第三部门”的一个主要特征,对这类组织来说,是否注册并非必要,但必须建立制度,一定程度上要有内部组织结构、目标结构和组织活动的相对持续性。现实中产生的“第三部门”不少是在政府推动下成立的,规模的大小、资源的整合不是自然形成的,领导机构的产生和决策机制多样化。有关资料显示,在对57个协会的调查中发现,领导结构通过会员提名、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产生的占39.7%,有关政府推荐产生的占22.4%,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产生的占20.7%,发起人自动担任的占6.9%,其他占10.3%。在林改的特定时期,这种行政意愿的方式对“第三部门”形成有一定的作用,但要加强对领导层的监督,规范组织结构,确保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决策过程的民主化。[5]300

(二)提高“第三部门”的自身参与能力

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企业提供私人物品的二分法结构,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福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给林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多元化经济主体,同时也激发了多元化需求,政府在资金和精力上已无法满足需要,特别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普遍运转困难,提供公共物品能力下降;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通过林改转移到林农手中,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来源受到影响。根据笔者的调查发现,目前主要收入是林地使用费,而且数额有限,这是财产性收入,集体组织的经营性收入几乎没有。因此,建立“政府—市场组织—第三部门”的三维立体体系,可依据不同的行为原则,政府提供纯公共物品,实现国家利益和区域利益的最大化;市场组织提供私人物品,实现其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第三部门”为其成员和农村社会提供有利于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准公共物品,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林区道路建设等,实现利益共同体的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然而,“第三部门”组织利益与成员个人的利益毕竟存在差异,“第三部门”提供准公共物品的同时,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况,如果这种现象出现得多,“第三部门”就会遇到困境。因此,一方面,需增加“第三部门”的自治性和民间性,加强林农参与“第三部门”的活动意识,提高林农的参与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制订组织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通过内部力量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以保证“第三部门”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允尧.不同理论视角下的中介组织[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1):77.

[2]沈文星,陈大胜.森林资源管理的行政许可制度研究[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4(4):3135.

[3]王晋.“第三部门”:市场与政府的非零和产物——兼论我国“第三部门”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政治学研究,2004(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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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设计周期与选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届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这种大背景使得社会对于毕业生的要求也愈加严格[7]。为保证学生的未来发展,毕业设计成为影响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关键环节。借助毕业设计,可以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识,了解自己专业的对口企业。此外,通过毕业设计的系统训练,还可以有针对性地根据对口岗位的需求来提高个人能力,以增加就业成功率。显然,如何发挥好毕业设计环节的积极效应,与本科生的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密切相关。综合上述对北京林业大学近3年林产化工专业本科生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两项数据的解析,在全面分析毕业设计各环节后,笔者发现毕业设计周期与选题两个环节至关重要,毕业设计存在问题如下。

2.1毕业设计周期过短

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的规定,本科生毕业设计选题工作于第7学期末完成并落实到学生,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时间安排。当学生开始选题时,毕业设计环节正式启动。通常情况下,本科生毕业设计周期为1个学期。由于本科生在第4学年时,往往忙于两件事情,一是完成毕业设计,二是确定未来方向[8]。面对现今社会就业压力大、就业难等问题,大部分准备直接就业的学生都在大四伊始,即开始着手投递简历、参加面试,将主要精力投放在求职上,而忽视毕业设计这个关键环节对自己择业的重要性。据笔者了解,在选择直接就业的学生中有少部分更是在其他学生都早已开始毕业设计的工作后,才在指导老师的催促下开始毕业设计的实验或设计工作。而选择读研的学生,大多会认真对待毕业设计,希望能够通过毕业设计的训练,进一步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培养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提高实际操作技能。然而,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毕业生,1个学期的毕业设计周期明显过短。

2.2毕业设计选题范围窄

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选题的规定,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任务书,经教研室(系)讨论,教学院长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可选题目的数量应适当多于学生人数,选题分配实行学生和指导老师双向选择的方法。这样的规定致使现有毕业设计选题几乎全部是以指导老师设计命题为主。通常情况下,指导老师会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或正在研究的课题需要,提供几个可以研究的课题供学生选择。致使目前的本科生毕业设计选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毕业设计周期与选题模式创新

针对上述本科生毕业设计周期与选题两个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及所在专业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做了如下探索。

3.1毕业设计周期应因人而异

通常,本科生在大三阶段就已经决定毕业后是选择直接就业还是继续读研深造。根据学生本人的意愿,可提前将学生分为就业型毕业生与继续学习型毕业生。针对不同类型的毕业生,可适当调整毕业设计周期。(1)就业型毕业生从上述对北京林业大学林产化工专业本科生毕业现状分析可以发现,多数本科生对专业对口的工作期望值很高,但因为对对口企业认识不足或个人能力与对口岗位需求不符等原因致使无法找到理想的工作。林产化工专业的本科生,就业途径主要为进入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部分单位在学生第4学年时,就准许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对于这部分就业型学生,可适当提前毕业设计的启动时间、缩短其毕业设计周期,利用其实习期,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深入了解对口企业以及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层次学习和训练,以提高应聘成功率。此外,通过调整毕业设计周期,还可以有效避免学生因无法平衡实习与毕业设计而带来的就业困难或毕业设计质量不高等问题,以保障应届毕业生学习、实习两不误,平稳度过学生、社会人的身份转换期。(2)继续学习型毕业生随着可再生生物质资源研发的持续升温,林产化工专业本科生考研的方向和高校的选择范围也在不断拓宽。以北京林业大学为例,林产化工专业研究生阶段可供选择的研究方向较多,如林木生物质资源与化学品、生物质炼制与生物材料、林产精细化工等,为协助继续学习型毕业生尽早明确其考研研究方向,对于有继续深造意愿的本科毕业生,可准许其提前进入科研团队,延长毕业设计周期,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更好地完成毕业设计,也使学生对研究课题和项目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也有利于选择考研导师及专业。此外,近年来北京林业大学林产化工专业老师积极鼓励本科生提前进入实验室学习。在本科生学习专业课程的同时,可根据其自身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研究课题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其中最主要的途径是鼓励本科生以团队形式积极申报国家级、北京市级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从表3中可以看到,随着年级的增长北京林业大学林产化工专业本科生提前进入实验室学习的比例不断提高。在进入第4学年后,将近一半的学生都已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对于这部分学生,无论是毕业后直接就业还是继续读研深造,都可以将研究的课题进一步凝练后列为其毕业设计的题目。这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周期实际要比学校安排的长很多。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针对不同的学生类型,毕业设计周期应体现灵活性,因人而异。

3.2毕业设计选题应因材施教

毕业设计选题的总体目标是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教学与实验室任务,完成具有一定理论与实际意义的选题。此外,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同时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避免过空过大,使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过程中得到理论与实践的训练。针对不同类型的毕业生,可以适当增加毕业设计选题模式。(1)就业型毕业生林产化工专业作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其本科生的毕业设计选题除传统的教师先命题,师生再相互选择外,还可与就业型毕业生的实习有机结合起来[9]。通过学生、指导老师、实习单位的3方沟通,确定具有一定实际指导意义的毕业设计选题,增加新的毕业设计选题模式。如已在本专业相关企业开始实习或成功应聘的学生,可对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梳理,在与指导老师和企业沟通后,选择合适的某一实际问题作为自己的毕业设计选题,可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继续学习型毕业生为更好地提高其考研成功率,针对继续读研深造的学生,可以让其提前进入实验室,参与到具体的科研项目中[10]。指导老师可以从课题组的科研项目中选取几个独立的课题,供学生选择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以培养应届毕业生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以植物资源化学研究领域为例,指导老师可以让学生由浅入深,逐步了解木材细胞壁3大素的特性后,结合学生自身兴趣和课题研究内容进行选题确认。作为指导老师,针对继续学习型毕业生完全可以让其参与毕业设计的选题。选题可通过召开师生研讨会的形式,由学生参与讨论并提出相关研究内容,指导老师负责具体把关,进一步凝练科学问题,共同确定毕业设计选题。此外,如表4所示,北京林业大学林产化工专业考研学生中每年都有少部分(28.6%~43.8%)选择外校读研,因此这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选题还可以结合其未来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来确定。这样不仅可以充分调动该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热情,还可以使其提前了解自己未来的研究方向,有助于提高考研面试成绩。在毕业设计选题过程中,指导老师还需把握好选题的难易。针对就业型毕业生,应以培养其整体综合能力为主;而对于继续学习型毕业生可以适当为其增加毕业设计选题难度,以激发学生的科研能力。因此,笔者认为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毕业设计选题应体现针对性,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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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种苗建设正处在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历史性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种苗工作,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程中,尤其是当前生态建设。“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要优先发展种苗,要赋予种苗建设以重要的基础地位。

一、林木种苗业存在的几个问题

1.1种苗总量严重供过于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目前,我国国有苗圃已达到9000多个,从事苗木生产的个人和企业超过了30万户,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总量上已经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量。根据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2005年雨季林木种苗供需情况通报,今年雨季种苗的剩余比例为70%:种子方面,雨季直播造林和育苗共需林木种子486万公斤,可供林木种子761万公斤,剩余种子200万公斤左右;苗木方面,雨季植苗造林共需苗木18亿株,实际可供应苗木70多亿株,剩余苗木50多亿株,大部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均有剩余。

同时,由于苗木结构品种与生产需求不对路,以及苗木生产区域结构的不合理,种苗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原因主要是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不畅,种苗生产的盲目性依然很大,不能与市场需求很好地衔接。

1.2生产单位经营运行机制缺乏效率,信息化建设缓慢

目前我国大部分苗圃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仍然沿用旧的管理模式,工作效率低,增加了苗木成本和管理难度,缩小了苗木利润空间。目前,集成的苗圃管理信息系统还没有一个苗圃能实现,即便是入库和销售以及相关数据处理大部分也是用手工或半手工来处理或进行帐本登记。随着苗圃生产能力的提高,种苗品种增加和交易量增大所产生的大量数据给传统处理方式提出了巨大挑战。

1.3科技研发与经济建设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据国外统计资料,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60%是依靠科技进步取得的。而在我国每年取得的500多项林业科技成果中,能够得到推广应用的不足10%,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水平相当低。现在仍有相当数量的科技工作者脱离生产实际搞科研,使得许多科技成果仅能够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根据去年的统计数字,我国林木种苗的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分别为37%和43%,今年春季全国调度数据显示,大部分省区良种使用率偏低,个别省区仅为2%。

“科技链与产业链没有很好的结合”,取得的科技成果一直以来主要是靠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推广应用,科研部门重研究轻推广,主动与生产单位结合的少。科研工作不能面向生产和市场需求,市场观念和商品意识淡薄,很难形成市场-科研-开发-市场的良性循环。

二、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对策

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建立和完善4个体系。

2.1生产供应体系

生产供应体系是林木种苗产业建设的主体。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国有种苗基地为骨干,国家、集体、个人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今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国有苗圃进行产权改革和产业化重组,将其纳入市场经济轨道,主要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能按市场法则办事,彻底抛弃“等、靠、要”的思想,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实现经营管理机制由事业性管理转变为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自觉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并在市场竞争中做强做大,正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建设种苗生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种苗产业化的核心,它对于促进种苗产业化经营,推进种苗商品化、专业化进程,形成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具有关键作用。

2.2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种苗行政执法是种苗生产和经营有序进行的保障。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指健全种苗执法体系,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种苗案件查处等内容。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创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打击无证生产和经营,维护种苗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3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

种苗产业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种苗科技含量的高低是林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林业三大效益的发挥,因此,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是林木种苗发展的重要保证。

2.4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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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森林的形成,需要进行人为的管理。现就林业生产的管理措施介绍如下。

一、种子的采收

采集的种子进行脱粒、净化、精选后储藏,购买的种子可以直接进行储藏。

二、播种

在播种前,要先做好苗床。种子经消毒、催芽后,播入苗床,要覆盖1层草。

三、苗期管理

(1)种子播下后,要经常观察种子的发芽率。当种子的发芽率达70%时就逐渐将苗床覆盖的草慢慢揭去,直至发芽结束,将草全部揭除。

(2)种子发芽后就进入了苗期,此时的苗木幼嫩,抗逆性差,要经常浇水,一般在早晚进行。当夏季来临时,要在苗床上加盖遮阳网,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幼苗,对苗木造成伤害。根据幼苗的生长状况进行间苗、补苗,让苗床的苗木生长整齐。根据天气浇水,必要时进行灌溉。

(3)入秋后,苗木的生长慢慢停止,开始木质化越冬。此时不能灌水、施氮肥,只能施入磷肥,促进苗木根的生长。

(4)冬季来临,要做好苗木越冬管理,天气寒冷,不能让苗床过旱,苗床要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免造成苗木死亡。在寒冷的天气,在苗圃要间隔一定的距离堆草点燃,让烟弥漫苗圃,阻止热量过分流失,起到保护苗木作用。

四、造林

(1)造林地的清理。要清除造林地上的杂灌,条件允许要进行全垦,深度可达50cm,利于幼树的生长。

(2)挖穴。按照造林的要求挖树穴,株行距、树穴和深度要符合要求。

(3)造林。当造林季节来临,要先做好起苗工作,做到苗木完整,然后将起出的苗木分级,选用1~2级的苗木造林,这样的苗木抗逆性好,生长状况好。起出的苗木要及时送到造林地点进行造林,这样才能保证新造林有较高的成活率。在栽树时要保证苗木根系的舒展性,裸根苗木要打浆,条件允许要浇足定根水,将穴土踩紧培成馒头型。

五、新造林管理

(1)抚育。在造林后,于当年的5月中旬,对幼树进行抚育,即松土、除草,将土培成馒头型,清除林地中的杂灌,使苗木得到充足的光照和水分,充分生长。于7月和9月再各进行1次抚育,方法同上。如此抚育工作要进行3年,第2年2次,于6月和8月各进行1次;第3年1次,于7月进行,方法同上。清除杂灌工作要长期进行,直至林分郁闭。

(2)禁牧。造林后,要设有专门的护林人员。要对幼林地进行禁牧,防止牲畜进入林地踩踏幼树。若羊进入新造林地,会直接啃食幼树,造成新造林分苗木的损失。

(3)防寒。新造的幼林抗逆性差,在冬季要做好防寒的工作,方法同育苗期一样。

(4)防火。进入冬季,林区中的杂草干枯,在遇到明火的状况下极易燃烧。所以在入秋时,要砍除过深的杂草、灌木。冬季来临,组建专业的防火队伍,定期对林区进行巡护,在林区制高点建立瞭望塔,设专人24h瞭望,发现火情及时通报、及时扑灭,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六、中幼林管理

(1)幼林修枝。当幼树生长到一定年份,自然整枝差的树木需要人工修枝,即将近地面的轮生枝(多年生)人工剪除。这样做能促进树木长高,还可以增加树木的枝下高,在冬季地面火难以上树。

(2)幼林间伐。当林分的郁闭度达到0.8时就应当考虑进行幼林间伐,林分过密,不通风、不透光,不利于林木的生长,还会造成林分中的林木相互之间竞争。因此,要及时进行间伐,为保留木创造更好的生长环境。在间伐过程中要做到:砍密留疏、砍弯留直、砍小留大。

(3)防火。在冬季来临要清除林地中的杂灌,砍除过密过深的杂草,这样才有利于幼林区冬季防火。冬季来临时,要组建专业的防火队伍,定期对林区进行巡护,在林区制高点建立瞭望塔,设专人24h瞭望,发现火情及时通报,及时扑灭,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七、近成熟林管理

(1)间伐。此时的林木已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适时进行间伐。这样既有利于林木生长,也可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在间伐过程中要做到:砍密留疏、砍弯留直、砍小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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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4051/ki.xdyy.2016.04.010

2000年在兰坪县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试点,2000~2014年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1000hm2,此面积不含退一还一、退一还二面积,2015年规划面积6133.33hm2。退耕还林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关系到百姓的生活以及未来的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退耕还林使得农民的耕地面积减少,恢复了森林面积,恢复了生态环境,但为了要发挥生态效益,还需要加强协调各项产业的发展,使农民能够从退耕还林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利益,能够促进退耕还林的过程中实现多项产业综合发展。

1退耕还林产生的作用

退耕还林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在退耕还林的过程中,农民的耕地面积虽然有所减少,但森林面积有所增加,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很大的作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善了生态状况,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得农民能够尽快脱离贫困线。同时,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推进,也提高了百姓和干部的生态保护意识,使群众能够更好地领悟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具体说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主要有几个方面的作用。第一,增加森林覆盖率,退耕还林是将低产农地、荒地进行合理规划造林,通过这项工程,增加了森林覆盖率。第二,有助于改善气候。森林对调节气候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退耕还林增加了森林面积,对于调节气候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得很多农民开始外出务工,对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第四。农民逐步走向精耕细作,退耕还林之后,发展了一些其他的产业,这些产业都需要相应的技术,通过对农民进行培训,使得农民掌握了更多先进的技术,从而实现精细化耕作,提高了农产品的价值,促进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由于退耕还林实施的时间还不够长,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民对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而且农民的收入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强,这些都是退耕还林之后存在的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2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策略的探讨

退耕还林使得耕地面积减少,但为了要确保农民的收入,必须加强后续产业的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加强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认识

退耕还林是一项生态建设工程,这个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因此,还需要加强各项产业的发展,让产业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对此,应该要把握国家补助的机遇,推动退耕农户不断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通过调结构,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应该要对退耕还林及其后续的产业发展进行宣传,从而使各项产业的发展能够不断推进,让退耕农户能够从新产业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以达到增收致富的目标。

2.2结合当地实际环境发展产业类型

退耕还林之后森林的面积逐渐增加,因此林下产业、林间产业等,都是实现产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找到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业经营模式,实现产业化发展。比如林草间作、林经间作、林药间作等,都是不错的经营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产业发展水平。这些经营方式在造林初期和立地条件好的退耕地上可以实施,但有很多地区退出来的耕地质量不高、立地条件比较差,尤其是随着林木的逐渐生长,仅仅是在林下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则很难实现产业发展。因此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土壤条件、林地条件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比如林下养殖、林产品加工等,也可以成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合适的产业的时候,应该要与市场接轨,拓展产业范畴,提高家庭的收入水平。

2.3对退耕还林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进行完善

在退耕还林之后应加强各项产业的发展,必须对产业进行合理地规划和布局,对后续产业政策进行完善,从而不断拓展产业范畴,逐渐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对于退耕还林之后的产业发展,还应该要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和保障机制,可以通过中介组织的宣传,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弱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通过政府的各项政策的扶持,提高产业发展的动力。另外,还应该要对产业链条进行延伸,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龙头的带动作用十分重要,为了要提高产业的发展动力,需要加强对各个产业的龙头的培育,从而使龙头企业可以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可以根据当地的农业经济情况,加强对“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等模式的应用,使各项产业的布局能够不断优化,实现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2.4确保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资金和人力需求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金,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加强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的筹集,可以通过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等方式,满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一方面,政府应该要为产业发展过程提供充足的资金,让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项设施设备可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还应该要融合更多的社会渠道,对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以及物资进行满足。在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发展过程中,可以争取更多的国际机构、组织的援助,扩大退耕还林的投资来源,加快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应该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通过各种政策对农民进行税收优惠,进行信贷支持,切实保障退耕还林之后的各项产业发展过程中主体的合法权益。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退耕还林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确保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确保农村经济水平得到提升,需要培育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发展。在后续产业发展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的整合,培育龙头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使得退耕还林的各项产业发展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孟全省,谭鹏,靳爱仙.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问题的思考[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5(9)

2冯德新.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调查与思考[J].现代园艺,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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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脐橙产业发展现状

枫林镇地处永嘉县北部山区,自然环境优美,大气、水源、土壤完全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标准。全镇有山场867hm2,其中坡度小于25°的低矮山地近600hm2。土质以壤土为主,土质疏松、肥沃。作为传统的脐橙种植区域,农民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和种植技术。为了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脐橙种植优势,枫林镇党委、政府把以脐橙为主的果业作为主导产业来抓,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有了初步规模,2008年全镇脐橙种植面积1218hm2,占全县种植面积的20%,产量达5011t,枫林镇已成为永嘉县最大的优质脐橙生产基地。

2脐橙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品种单一,供应期短

目前枫林脐橙主要品种是清家、华脐、白柳,其中华脐占主导地位。这些脐橙基本上是中熟品种,供应期2~3个月,上市时间集中,不利于产品效益的提高。

2.2采后商品化处理率低

枫林脐橙采后绝大多数是经过人工粗略地分级、挑选,采用普通纸箱或是薄膜、网袋等粗包装,基本上以初级产品进入市场,深加工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2.3品牌“诸侯混战”,宣传力度不够

在品牌方面,各乡镇纷纷打造自己的品牌,牌子多而杂。枫林镇自2002年就提出了用5年的时间将脐橙统一到“枫林脐橙”品牌上来,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品牌多而乱,阻碍了枫林脐橙知名度的扩大。

2.4技术支持缺乏生力军

目前大部分农户的技术支持是依靠技术员、不系统的宣传资料和针对性不太强的培训,出现问题不能够及时找到解决办法。

2.5无公害高效栽培推广成效不大

邻县发达乡镇已普遍采用无病毒苗木进行脐橙生产,而目前枫林镇脐橙无病毒良种苗木生产能力几乎为零。苗木繁育体系的各个环节没有形成有机整体,乱调乱运苗木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甚至把带有检疫性病害(溃疡病、黄龙病)的苗木引入产区,严重制约了脐橙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6资金短缺,发展缓慢

目前,国家虽然出台了农业小额贷款政策,但在脐橙种植初期,投资相对较大又没有收入,况且近几年化肥、农药价格迅速上扬,这无疑增加了果农的生产成本。因此,导致一些果农只栽不管、任其生长。

3脐橙产业发展对策

3.1优化品种结构

针对枫林脐橙品种单一、供应期短的特点,镇政府严格按照县里提出的“三带两极一目标”发展战略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要求,以“农业富镇”的镇域经济发展思路,通过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对脐橙进行合理规划,打造具有自己特色的优势品种,实现优势品种区域化。

3.2加强脐橙采后处理技术

结合当地实际,集中科研力量,研究脐橙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脐橙气调贮藏技术,改进橙汁、酱等加工工艺,完善脐橙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范和脐橙加工品标准体系。实现果实分级、包装、运输、贮存以及果品加工一体化,通过产后处理提高果品的商品性。

3.3抓品牌建设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制定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计划,引导果农树立质量和品牌意识,强化脐橙采后的商品化处理,全力打造枫林无公害脐橙观光园。同时,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枫林脐橙的知名度,并以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4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以“十一五”规划中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为方向,按照“统一规划、规模发展、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的原则,集中县、镇内外财政力量,整治和加强果园基础设施,营造有效保持水土的绿化屏障,增强抗御旱、涝、风、冻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形成区域自然环境保障体系。

3.5加强脐橙栽培、绿色脐橙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