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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监督农村公路改扩建道路工程项,里程公里,投资万元;改造桥梁座,长度延米,投资万元。目前,已完工道路工程项,里程公里,已完工桥梁座,长度延米。各项目情况见附件1。
(二)监督申请受理及备案
年共收到个项目的质量监督申请,共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份(包含个项目),个项目已在市政公路质监站备案,尚未备案的项目将在年月日完成备案工作,等具体情况。
(三)质量监督检查
年质量监督工作共对个项目进行次检查,其中有正式记录检查次(每记录为一次),具体情况报如下。
(四)质量鉴定及验收
年共对个项目进行了质量鉴定,个项目合格,其中,个项目质量鉴定为优良,优良品率为%。有项目的质量等级证书已在市政公路质监站备案等具体情况。
(五)其他质量监督情况。
二、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我市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及实际开展情况阐述。
三、质量状况分析
(一)原材料及各质量指标的抽检数据。
年监督组织对农村公路工程共检测点,合格点,合格率%。其中,抽查了(钢筋、水泥、石灰、沥青、石料、支座)等主要原材料组,合格组,合格率为%;检测工程实体质量点,合格点,合格率为%。详细数据见附件2。
(二)质量状况分析。
从农村公路抽检指标合格率看,总体质量怎样?路基、基层、路面、桥梁分别叙述哪些方面控制较好?各检测指标质量状况怎样?从检查资料情况看,前期文件、原材料控制资料、各工序的质量控制资料是否满足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整理归档情况如何?
三、工程质量及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目前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1、2、3、4、……
(二)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1、2、3、4、……
四、监督工作的体会及监督工作思路。
(一)质量监督工作体会(或认识)。
(二)加强质量监督、提高工程质量的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三风”建设
开学初根据成人教育特点,按成教院要求,组织各教研室及所有任课教师,贯彻学习了成教院教工大会精神及领导讲话,突出要求加强教风,促进学风工作。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提高教师素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开学初,健全了有关制度:
(1)督导例会制度;
(2)督导、教研室两级对聘任教师规范检查制度;
(3)督导、教研室两级对聘任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制度;
(4)坚持新聘教师试讲制度,开学前对新聘教师13名进行试讲,聘用教师10名;择优上岗。
(5)坚持开学前对任课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制度本学期分别对高职、函授协助两部进行了培训。
2、印制了各项制度有关记录
三、认真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听评课;
本学期截止12周,督导三人共听课137人次,其中教师试讲30余人次,正常听课110余人次。做到了平均每人四人次以上。对于教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均能及时地与有关部门、教师沟通,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于学生反映极为强烈的教师,在指导、提高的基础上,不能继续担任课程的教师,及时予以更换。
(2)实行导师指导制;
每名督导以身作则,要求与年青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提高,学期内新老师,要听老老师讲课,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3)指导教研室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各教研室全面做到了每月两次教研室活动,活动质量有所提高;
(4)按时认真地进行规范检查及质量考评工作。
四、其他工作
1、由督导教师组织进行讲座“八次”;
(1)熊老师结合英语专业学生应试能力进行了公开辅导二次,并编写了课外阅读材料共12篇;
(2)李老师为提高建管、商英05学生的计算能力举办了“速算”讲座已达“六次”,对参加活动的同学,提高了计算能力。
2、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工作;
为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把诚信意识、规范意识及质量意识建设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常态化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
材料
备注
答辩前二周
抽检方案(附答辩安排)
电子文档上传论文平台(文档审查)
一辩结束一周内
毕业论文
上传至论文平台
答辩结束一周内
学院对毕业论文检查工作报告
电子文档上传论文平台、纸质文档盖章签字后上交
(二)检查安排
截止时间
任务
内容
2021年4月30日
指导教师自查
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论文终稿、指导记录等材料,严格按专业格式要求撰写(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为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
答辩前一周
学院抽查
学院对所有专业按不低于30%进行随机抽检,如果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教师改正
一辩结束一周内
学校检查
对所有专业进行随机抽检督查(如果存在严重问题,将问责)
二、工作要求
1. 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将工作任务布置落实到每一位指导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2. 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逐项(篇)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完善整改工作,严格控制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3. 学院要组织专家做好抽查工作,每个专业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整改工作;
4. 学校将在指导教师自查和学院抽查基础上,组织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抽检,对自查、抽查中“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以及存在较多问题的学院,学校在校内通报,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其他
2021年5月底前,学院应完成自查、抽查及整改工作报告,并将相关情况以电子文档上传至论文平台(文档审查),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上交至教务部。
联系人:章辰飞 电话:88222561 短号:665772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下同),省、市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含县政府调控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省、市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省、市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年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移库粮)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储存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家富为组长,县发改局、商务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报表汇总组、案件核查组和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复查工作组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组织和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
省级复查由省政府复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做出评估。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另发)执行。
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发[*]118号)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对参加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和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相关人员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领导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4月10日前,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市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与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由市领导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四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库存检查结果要严格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县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县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县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均由各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这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储备粮食(县级政府调控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并拨付县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清仓查库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要严格审核,如实申报,任何人均不得把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以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州“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文秘资料、经费核算、督导检查、宣传报道6个工作组,州“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实施。州迎检办负责对各工作组倒计时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办和情况通报。各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和倒计时安排,细化分工,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既要各司其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要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全州一盘棋,确保顺利通过“两基”国检。
二、分组及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组
组员: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州“两基”迎国检工作;负责向省政府、省教育厅上报有关文件;制定《州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手册》,统筹安排国家督导检查组在期间的工作安排,时间表、路线图。
2、与教育厅、省政府办公厅、州“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衔接,联络迎国检工作相关事宜。
3、协调安排“两基”国检汇报会、总结会等会务具体事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国检过程中安全保障事项。
4、协调安排国家督导检查组、省上领导来检查工作过程中州内陪同领导和工作人员等。
5、落实国检组工作、警务用车;综合协调其他五个组的工作。
2、接待组
组员: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负责制定国检专家组接待方案,按程序及规范要求对礼仪、服务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落实国检组成员的接站、住宿、餐饮、宴请、参观、送站等具体事项;安排国检专家组工作室及国检过程中活动安排等具体事项。
4、统筹安排接站、检查、参观考察、送站等国检过程中的车辆。
5、落实国检组工作用品、纪念品,预订返程车票等事项。
6、国检组专家安排一一对应的联络员,提供周到及时服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文秘材料组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负责拟定我州“两基”工作情况汇报稿等,安排落实财政、发改、人事、审计等部门“两基”工作情况汇报。
2、草拟迎国检期间有关文件、请示等文稿。
3、安排专人负责“两基”国检汇报会及检查过程中质询问题的记录整理等,按国检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及表册。
4、审查各地“两基”工作报告及“两基”情况统计表,指导各县(市、行委)做好迎检工作。
5、准备国检所需档案材料、编印材料清单、州情介绍等有关材料。
6、7月15日前编印完成“两基”工作画册。
7、7月15前完成“两基”工作展板。
8、安排专人负责国检组材料文稿打印。
9、编印《州“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两基”工作情况汇报》、收集和编印《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材料的单行本。
4、经费核算组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负责协调财政、审计、发改、税务等部门做好教育经费投入。
2、协调财政核算—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核算全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管用情况;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明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情况等。
3、协调审计提交—年教育经费审计报告,督促各地补齐欠拨教育经费或作出补拨承诺。
4、落实国家、省政府、州政府各项教育工程资金的情况,实施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情况。
5、督导检查组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草拟《州“两基”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登记表》。
2、拟定“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3、制定“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安排。
4、召开“两基”迎国检培训会及督导人员会议。
5、组织对各地落实整改情况的检查,指导各地做好学校校园整治、常规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
6、督促指导各地自查自评和整改达标工作。
7、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两基”工作汇报材料、接待及检查线路、展室、专题片等工作。
8、督促检查各地“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教育项目实施,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接受国检组质询和有关问题的答复。
10、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
6、宣传报道组
组员: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电局、州教育局、电视台、柴达木报社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制订“两基”国检期间宣传方案。
2、协调落实日报、教育、柴达木报及相关门户网站等媒体上的宣传报道;指导各地做好迎国检宣传工作。
3、编印州“两基”国检专题简报”;协调德令哈市做好市区、车站、广场等重点场所悬挂“两基”工作宣传标语。
4、协调落实电视台播放“两基”工作专题宣传内容。
5、协调落实新闻媒体及记者对国检汇报会、总结会、督导检查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制作国检组专家在工作专题相册。
三、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联系制度
为充分发挥州“两基”迎检办作为州委州政府在“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联系制度,州迎检办负责人定点联系全州各地,相关联点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州委、州工商局、州教育局、州监察局、州妇联等联点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一、开放教育教学评估督导工作的重要作用
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更多反映的是学生的学习水平、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三方面都是具有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活动。而教学质量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虽然具有客观真实的数据作为支撑,但在某种程度上仍具有主观性。而教学评估督导则是一种实践性的活动。依据哲学观点,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到目前为止,开放教育教学评估督导也是检验教学质量好与坏的唯一标准,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教学督导是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机制,通过教学督导的指导咨询可以起到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管理的运行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作用”。第一,教学评估与教学督导双管齐下使得开放教育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得以鉴定和监督,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教学评估与教学督导相结合,对开放教育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得出更加准确、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是某种资格的证明也是教学质量的一种鉴定。据此,可以更好地指导各电大学校采取有效的措施改进教学并提高教学质量。不仅如此,教学评估与教学督导对教学能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这样,有利于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深化教师终身教育的理念和自我教育的意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有利于增强教师的进取心和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师在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全面提高。这样,为教学质量提高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第二,通过教学评估与教学督导为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指导的作用,成为学校领导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参谋。开放教育教学评估所制定的“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不仅是衡量和检验学校教学工作的尺度,而且也是学校教学工作努力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标,指标体系本身对学校的教学改革就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学校可以依据各项指标体系对开放教育教学工作所欠缺的部分进行改进和提高。教学督导则把“督”与“导”相结合,既“督”又“导”,以“督”促“导”,在督查学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重点问题的同时提供具体的整改指导和意见,从而为学校教学工作的改进提供具体的信息和指导。“教学督导可为学校的可续性发展和教学改革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因此,“在各级电大设置独立于教学和教学管理机构之外的教学督导机构,有利于完善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运行机制,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抓好教学基本建设,深化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第三,通过教学评估与教学督导能对教学工作者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对教学工作起到很好的沟通和协调作用,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用科学、合理的指标来衡量学校领导及教师工作水平和业绩的开放教育教学评估督导工作,可以调动学校领导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学校领导和教师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工作,逐步达到教学评估各项指标的要求,为获得“评估优秀”的资格而不断努力。而教学督导工作则可以增强督导员与学校领导和教师的深层沟通,在深入教学实践的沟通中达到检查和指导工作的目的。这样,可以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领导积极准确地决策,可以使教学质量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廊坊电大开放教育教学评估督导工作
廊坊电大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并把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廊坊电大“发掘潜力、再创辉煌”的重要着力点,而开放教育的教学评估督导工作更是廊坊电大教学工作的聚焦点。在开放教育教学评估督导方面,廊坊电大在努力探索、实践、总结、完善的过程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规范教学过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教学评估督导的长效机制已经成为廊坊电大教学方面的重要常规工作,重点体现在廊坊电大开放教育的期中教学评估督导工作中。廊坊电大开放教育的期中教学评估督导工作过程及内容如下:第一,教学评估督导组根据廊坊电大开放教育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工作任务确定被评估的课程或专业。第二,由教学评估督导组制定开放教育课程和专业的教学评估标准及评估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网上教学活动、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形成性作业及毕业论文指导等方面的内容。第三,由教学评估督导组组织开放教育教师和学员采取指标评估或问卷调查评估的方法分别开展实地评估和网上评估。第四,由教学评估督导组收集、整理、分析教学评估有关数据,并结合相关材料汇总,最终形成教学评估工作报告,提交教学评估督导组审议。第五,教学评估督导组组织督导专家对教学评估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并就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第六,学校党委会针对教学评估过程中所发现的教学工作的问题确定专项督导目标和任务,并组织教学评估督导组制定具体的督导实施方案。第七,学校党委会和教学评估督导组共同根据督导的内容、任务和目标组建督导专家组,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在此过程中,督导专家组同时也开展了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第八,督导专家组深入到廊坊电大开放教育部以及各电大分校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和专项督导工作。首先,采取与领导、教师、学员座谈的方式,了解廊坊电大开放教育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成绩、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以及教师的专业发展等教学方面的一般内容。其次,就教学评估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教学工作的问题结合上述领导、教师、学员所反映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往往采取实地督导的方式,包括听课评课、查阅教学管理制度、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学生毕业论文等文件资料、督查网络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开展个别领导、教师和学员座谈、开展教师和学员问卷调查等活动。再次,在教学检查和专项督查过程中,督导专家组收集并掌握了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第一手数据和材料,充分了解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出教学工作中重点问题的指导建议和措施,形成督导工作报告。并将这些指导意见和措施反馈给开放教育的领导和教师,以便领导和教师积极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综上所述,切实加强开放教育教学评估与督导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是一项迫切的任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必须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充分发挥教学评估与督导的多功能作用,为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张明娜 单位:廊坊广播电视大学
一是完成了年度税务工作会议的会前准备和实施。按照区局税务会议精神和局领导的要求,对召开我局年度税务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分别召开了科所长、区县局领导和机关处室三个座谈会,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市局2013年税务工作报告,完成了会议的组织召开。会后,对各区县局贯彻落实市局税务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签订了市局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办公室全年工作要点、目标和责任分解。
二是开展了新公文处理办法的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相关人员进行了三期学习培训,统一了全局公文处理标准和格式,并按照新办法对局机关和各区县局公文处理系统后台模板进行了指导、调整。目前,全局系统公文处理运转正常。同时,首次开展了市局系统档案集中归档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档案归档范围和标准。
三是协助修订了《2013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综合管理类考核项目和标准。下发了市局《工作要点》、《督查督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公务消费卡管理规定》,编制了市局机关2013年度公务经费预算及说明,按时公布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是根据区局党组和市局党组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起草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十条规定》;协助起草了市局2013年党风廉政工作报告。
五是在市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和领导下,与第一分局和相关处室配合,积极协调、收集信息,做好应对工作。按要求,迅速起草了向区局和市委市政府报送的《关于新“国五条”细则颁布后房产交易涉税业务猛增的紧急报告》;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此项工作缓解后,起草、报送了工作总结报告,并发了通报。
六是积极协助国税局做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下发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总结,税收宣传月活动收到区局表扬。
七是对全局系统一季度公文处理情况、信息报道情况、网站建设情况、档案培训情况进行了日常检查和通报。
八是全力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全局系统各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办税服务厅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督导和检查,全局安全防范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总之,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岗位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新的公文处理办法实施后,机关和各基层局操作使用能力还是参差不齐,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局依然在使用老标准、老格式,部分基层局的公文管理人员不熟悉操作系统,不会管理后台,公文排版仍不规范,还有个别局公文岗位人员不固定,造成公文标准和格式不统一,文种使用仍有错误。
二是对地税子网站的管理不到位。兼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网页内容更新慢,没有按照区局和市局要求进行管理、更新和维护。子网站建设的好坏直接反映了我们各局的公务形象,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子网站管理工作。
三是各单位信息报送质量还不高,动态的信息多,可供参考借鉴和研讨的信息少。有时抓不住当前和阶段性工作的重点,信息内容跟不上工作需要,各基层局做的大量工作反映不上来。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是积极督办,努力做好上半年税收工作总结,按时向市政府、区局报送总结报告,提出下半年工作要点。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新公文处理办法的学习培训,达到标准、格式统一。按照区局安排部署,积极 做好综合办公软件的培训、上线工作。提早安排,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三是按照市局统一标准,对20__年度档案归档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含机关)。
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118号)和《关于印发*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3676号)要求,在部际联席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清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培训工作,对辖区内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认真开展清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督导企业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开展市(地)级普查。对本省(区、市)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开展复查。普查、复查工作人员均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择优选调和安排。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逐级汇总有关数据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检查结果层层把关,准确及时报送,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积极开展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监督检查,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是否质价相符、账实相符和储存是否安全,督促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防扰乱市场、克扣农民、“转圈粮”等违规行为。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粮的玉米产区、南方稻谷产区、东北大豆产区的粮食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国家临时存储粮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保障国家临时存储粮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企业切实保证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粮为国内新产粮食。加强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做到供应及时,质量合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出库和跨省移库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规范交易行为,严格交易管理,确保交易正常。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竞价销售出库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组织出库。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和设置障碍阻滞粮食正常出库的承储企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三、依法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规范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的指导、服务、监管与核查,确保取得资格的粮食经营者符合必须具备的条件。
开展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保障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时时关注社会舆论,及时了解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涉粮报道,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反映的涉粮问题,为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打好基础。
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加强案件督办、催办,将案件查处作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对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的进行通报,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案件及时查结,避免久拖不结。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案件查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同时段涉粮案件发生的规律,查找粮食流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的建议,更好地发挥粮食监督检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分析总结案件查处经验,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监督检查队伍,不断增强监督检查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转化为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的工作思路、方法和动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培训。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技能、注重工作成效三个方面增强粮食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促进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用理论教学、工作研讨和召开现场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洞察力。
加强廉政建设。督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遵守行政执法规定和程序。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维护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省辖区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设区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省级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清仓查库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六是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省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资料,按市、县行政区域分解并逐级下达。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2008〕118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省分解下达的本地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河北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逐级下达至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由省人民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年2月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2008〕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清仓查库领导机构备案。市级实施方案要在2009年2月底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2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和师资参加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市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省分解下达的分库点粮食库存统计资料的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清仓查库复查工作组,由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每组负责1?2个市,对所到市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对该市的普查工作作出评估。复查比例为该市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对复查企业个数不作规定,但要照顾到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复查数量的大致均衡。复查的同时进行质量抽检,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所抽取的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工作组将复查期间形成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连同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一并提交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需经组长签字。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我省粮食库存情况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各市、县要做好迎接国家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1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等情况。
5月底前,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5月30日前,省人民政府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省级总结报告包括市级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118号)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省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1.用制度规范法制管理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一是工作部署制度化。我局每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中,均将法制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和部署,法制管理工作在省局、在全省各级机构的作用、效果、存在的不足和隐患等,都在工作报告中作有专门的论述。这种制度化的部署安排,使法制管理成为全省纤检系统重要工作部分,也成为省纤检局对各市纤检所业务管理的重要体现。二是工作内容制度化。为了使法制工作和纤检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需要把法制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列入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个阶段的法制管理的重点内容,与其他工作进行衔接。三是工作考核制度化。专业纤检机构既是行政管理机构也是行政执法机构,为了体现这一区别于其他事业单位的特点,我局把对法制管理工作的考核列入省质监局的考核内容,确定了错案率、错案追究率、复议或诉讼保持率等各项具体的考核目标。在日常考核中,及时对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指导,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2.发挥法制管理的监督保障作用,促使执法工作规范化。随着形势的发展,纤检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已经进入了高风险区,任何一级机构的执法错误甚至瑕疵,都会对整个系统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我局在加强本局内部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的同时,近年逐步探索加强对全省各市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的有效措施。一是通过检查加强对各市所的监督,制定了《河北省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纤检系统的检查。检点内容包括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管理与培训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及行政执法办案情况。通过监督检查,查找法制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二是对行政相对人回访。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是否规范、执法的效果如何,相对人有发言权。根据我局的案件回访制度,每年要对处理完毕的典型案件、重大案件等案件相对人进行回访。这个制度力求解决督促整改、察看企业履行处罚整改情况及合理倾听企业诉求等问题。回访中有检查、有记录,准确记录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和对整改事项进行帮助和监督的有关情况,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整改达标后要进行复查,将整改监督和整改结果作为执法案卷的组成部分,进行全面完整的书面记载。通过案件回访,改进我们自身的工作,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省局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全省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重点培训行政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新的法律规范和相关的新业务知识,规范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法律用语,提高执法人员重程序、重证据的意识,做到严肃执法、严格执法。2012年,我局重点安排执法人员学习新的棉花国家标准和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相关知识,结合新形势下案件特点,重点解决执法人员查不清、查不准的问题,培训后进行闭卷考试,增强执法人员学习的自觉性。
深入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常抓不懈
我省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要问题是:部门重视,地方政府漠然;上级重视,基层冷漠;领导重视,具体工作松懈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的工作机制下,我局紧紧依靠省质监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巩固工作成果,创新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把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1.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协调作用,规范生产行为。省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的监管工作。针对再加工纤维问题极易死灰复燃的情况,我省调整工作思路,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做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相关县政府积极落实整治要求,组织质监、工商、公安、电力、水务等部门,采取拆除设备、切断供电等方式,对无营业执照的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生产单位予以取缔。以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分类监管模式,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的生产。
2.明察暗访,加强督导,促进工作深入开展。近年来,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监管的效果不能令人满意,许多基层监管单位的麻痹松懈情绪蔓延。为提高絮用纤维制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克服基层监管单位麻痹松懈思想,我省专门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局领导首先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当地纤检机构和市质监局,提出工作要求;向地方政府通报情况。
丰富督导模式,确立复评原则
复评(或复查)制度,是指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实施学校督导评估后,对学校落实改进工作的后续评估检查工作而建立的督导制度,以此丰富督导模式,突显督导评估的指导、服务功能。实践证明,这是巩固督导成果的有效途径。
整合原则。复评(或复查)工作,纳入对学校自评、初评、综评、改进的全程督导,促进学校实现改进计划与发展规划并行运作的有效状态。
跟进原则。跟进《学校自评报告》《教育督导评价意见报告》和《学校整改工作报告》的内容,帮助学校明确实施改进举措的时间点、衔接点、监测点、标志点,实现学校改进成果的最大化。
服务原则。服务学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总结和提高,同时发挥教育督导的桥梁作用,协助学校争取教育行政支持和社会教育资源,继续解决办学困难。
淡化原则。淡化评价,重在“答疑解惑”,提供咨询;重在关注规划、计划的补充、修订和落实,分析追踪改进效果,帮助学校建立或完善自我评估机制,继续挖掘教育资源。
提升原则。发现和总结学校改进工作的亮点、成果,发现新变化,明方向、促干劲;发现创新点,抓优势、建特色;进而推广经验,扩大成果的辐射作用。
反馈原则。及时反馈改进的情况和成果,促进学校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向教委和政府反馈各校改进变化的情况和成果,为教育行政决策及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完善教育督导环节,深化督导实践
督导评价的后续工作,在整体提高督导效益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复评制度,是督导评价后续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工作环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
制定方案。(1)根据《督导评价回复报告》《学校改进报告》,提炼复评的核心内容。完成督导任务的接轨和前后情况的衔接,保证督导全程工作的延续性、一致性。(2)拟定复评工作点,准备测评工具。有目的、有重点地考察学校督导后重点工作的改进和特色发展,增强督导的促进力和推动力。(3)采集并记录学校改进工作的进度,数据、实例等情况,在学校改进、发展中的常态过程中,进行动态复评。(4)做出相关分析提纲和反馈报告内容。(5)实施测量或调查督导全程效果的反馈途径和方法。
规范程序。(1)督导评价意见回复“两步走”:督导评价意见与学校主要领导口头交流;督导审议并通过正式文件《关于XX的督导评价回复报告》,并送达学校。(2)学校接到《关于XX的督导评价回复报告》两周内,提交相关改进报告。(3)此期间,教育督导接受学校的征询,并提供相关帮助。如指导学校通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会等,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周边单位和社区等校内外各方意见,吸纳合理元素,开门制定改进计划。(4)于学校“改进报告”提交3个月后,做出督导复评(复查)内容和通知。(5)工作流程参见督导评价工作程序,且根据实际需要简化。亦可集中组织专门人员,与教学、教科研、校园安全、学校文化建设等常规视导相结合,减轻学校负担。(6)复评结束,即与学校全体领导班子座谈交流,反馈督导复评情况。(7)完成教育督导效果、质量的调查问卷、意见征询和总结。(8)完成对学校督导全程的资料档案。
反思复评效果,提升督导质量
完善实施教育督导复评制度,最终为了保障教育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论规模大小,时间长短,必须调查研究,准备充分,突显规范性、缜密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总结不足和经验,保持督导方向、原则和品质,成为严谨、科学、并富有效能的教育评估。
完善实施教育督导复评制度,既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督导职能,也是在检验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
第一,考量测评工具和手段的准确性,数据采信,客观公正,定量定性,尺度合理,实事求是。也发现有所不足,将协同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机读卡的数据统计与自动生成水平。
第二,考量督导意见报告的质量。督导报告坚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方向性,正确把握教育规律和发展形势与要求、有高度。督导报告意见的发展性,体现在准确判断学校发展态势和趋势,在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方面,鼓励发展,打开思路,措施可行。督导报告意见的针对性,体现在抓住特点,突出重点,破解难题,贴近实际。
第三,考量改进复评、“督导下沉”的程度和效度。如“初中建设工程督导验收”的专项督导后,回收《教育督导工作征求意见调查》,60%的学校认为督导复评没太大必要,20%认为“督导问题和建议一时难于解决”,6%认为“针对性不强”,4%认为“不解决问题”。
于是,在指导学校改进和督导复评过程中,首先根据督导回复意见和学校改进报告,逐一梳理,形成包括“学校初中建设工程进展优势”“对学校初中建设工程改进工作建议”“学校初中建设工程改进措施要点”的《关于14校初中建设工程督导验收评价结果要点》。而后沿着这一“路线图”,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联动,实施复评。其间,区教委调整1所学校领导班子,流动4所学校骨干教师队伍,计划4所学校硬件建设改善,其中1所学校列入政府折子工程,50%的学校实验设备、操场改造、专用教室多媒体装备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面貌一新。督导复评完成了包括“学校初中建设工程改进措施要点”“学校初中建设工程改进工作亮点”“初中建设工程督导复评内涵发展建议”的《关于14校初中建设工程督导验收复评结果要点》。
督导复评后的调查显示,70%的学校认为督导复评“有必要、很有必要”,理由是“督导复评能够促成问题解决的新方案”。86%的学校得以提炼办学经验,其中1所学校代表全市初中校在“北京市初中建设工程总结大会”上做典型发言。督导复评的最大受益者是学校;督导复评最大效果是整体推进区域教育质量的大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