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人事工作意见

人事工作意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7 15:19:04

人事工作意见

人事工作意见例1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的中心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快、精、准”的要求,以年度统计工作为基础,以加强统计分析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大力推进统计工作法制化、现代化建设,为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2.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新形势下适应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需要的统计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完整、科学、规范、实用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以年度统计调查为主体,以专题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为补充的统计调查体系;探索建立上下贯通、快速敏捷、信息共享的统计服务体系;建立信息采集规范化、信息处理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的现代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相对稳定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强化组织人事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3.强化年度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年度统计调查是最基本的统计调查方法,统计年报是全面、系统反映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态势的重要载体,全国年度统计数据是权威性的数据,是中央研究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的统一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国年度统计工作。

4.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基层统计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和基层工作是保证统计工作质量的关键。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网络建设,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大力加强以统计信息库建设为重点的统计基础建设。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必须配备统计工作专用计算机,逐步建立统计信息库,明确专人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基层统计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统计工作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建库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库维护制度,统计台帐制度,统计资料归档制度,加强检查监督,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

5.提高统计分析和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统计数据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深入的统计分析。抓好统计资料开发运用,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实现统计服务由以提供统计数据为主向提供数据与提供咨询意见、政策建议并重的转变。运用科学方法,加强预测研究,为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加强上下沟通和横向交流,提高统计信息的利用率。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运用统计特有的数字语言,大力宣传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社会效益。

三、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组织人事统计工作

6.开展人才统计调查。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配合《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的实施,开展人才统计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社会人才资源的规模、构成、分布、供需等情况以及西部地区人才情况,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搞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7.改革完善统计报表制度。着眼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党的建设的需要,着眼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着眼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贯彻落实,对统计指标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取消不能客观反映实际工作情况的指标,减少静态指标,适当增加动态指标;完善反映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的指标;充实反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社区党建工作情况的指标;增设反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标。借鉴国内外经验,建立人才统计指标体系。结合老干部工作的实际,完善离(退)休干部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指标体系标准化研究工作。在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能及时反映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情况的统计报表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保证完成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并将所增加的报表表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减轻基层填报负担。

8.改进统计方法。要改变过分依赖年度统计调查的状况,综合运用专题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统计方法,更灵活地获取组织人事工作急需的有关数据。积极利用有关部门行政记录、统计资料等相关信息,通过各种有效、可行的方法,拓宽统计信息采集渠道。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委托统计调查可行性研究和试点。

9.探索建立统计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发展要求,能够保障统计信息客观采集和快速反应,多方参与、协调高效的统计工作新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统计工作。注意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民间统计调查机构在统计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统计工作协调机制。

10.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信息系统。推动统计信息库建设,逐步实现统计报表在信息库基础上的自动生成。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水平。加快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信息交换速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统计信息网络化工作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方式,利用现代统计信息系统的技术优势,整合统计信息资源,发挥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推进组织人事统计工作法制化建设,确保统计工作质量

11.推进统计工作法制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工作的新要求,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干部统计工作规定》。加大统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依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要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12.建立统计工作质量监督制度。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尤其是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的填报质量,把确保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中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统计报表审核情况通报制度、统计工作考评和表彰制度、统计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制定一套统计数据科学评价办法,对统计工作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

五、加强对组织人事统计工作的领导,建设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13.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组织人事统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统计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行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机构改革中不能作为事业性工作来对待。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把统计费用列入经费预算。

人事工作意见例2

二、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在提交居住证申办材料前,应查阅申领人人事档案,核实相关信息,确保居住证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居住证申办材料后,应协助用人单位向申领人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发函调档,在查阅申领人人事档案后,对居住证申办材料核实无误的,受理部门应在《申领〈市居住证〉受理情况登记表》上填写档案核实情况,签署受理意见;对申办材料有疑问的,应中止办理,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核查。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进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三、各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申领人在沪工作期间的学历、职称、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表彰奖励等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做好档案整理、保管、利用等其他管理工作。

人事工作意见例3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学习型社会、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大力提升继续教育地位,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目标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设工作体系,形成运行机制,实现全员培训。进一步建立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为实施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为实施《规划纲要》、增强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

3、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一项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工程涉及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和现代管理五大领域,与《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领域密切相关。各级人事部门和各领域牵头主管部门、协会要从落实“十一五”规划和《规划纲要》的高度,按照工程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狠抓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培训300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

4、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继续教育。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等方面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继续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工程项目承接单位要结合实施中的重大理论、技术、工艺和管理等方面的课题,推出一批创新攻关与培养训练相结合的科目,实现项目、资金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配合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继续教育,“十一五”期间对工程部级人选轮训一遍,着力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并通过他们的影响、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优秀创新团队。

5、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教育、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继续教育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需求预测,确定重点领域,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人事部门在政策上要积极支持各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根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等主要专业领域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分类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防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加大对国防科技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继续教育工作,遵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成长规律,重点培养一支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专家队伍。

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学科综合、科研项目和人才汇聚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素质和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服务。

6、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专业科目培训学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专业领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培训机构的优势,制订、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汇聚优势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培训项目,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公需科目培训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到两门公需科目的培训,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也可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修。公需科目的学习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7、加强企业继续教育。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以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继续教育活动。政府人事部门要针对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继续教育动力不足、资源匮乏、信息不畅等问题,加强指导扶持,积极提供政策、项目和信息等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机构在企业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培养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基地。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规定,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

8、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在制定规划时,要通盘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和培养。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帮助他们培养急需人才,促进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发展。政府实施的继续教育项目和掌握的继续教育公共资源,要面向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9、积极推动法制化进程。加快研究制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继续推动地方和行业部门继续教育法规制度建设,使我国的继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10、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证书、学习档案、网络管理等方式,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规范登记内容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可以实行学分制,实行网络化和量化管理。实行继续教育评估制度,对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总体工作、责任目标、活动过程内容、个人学习效果等实施评估。加强统计工作,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整体统计体系之中,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内容、经费等进行统计。

建立继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对其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依法参加继续教育。对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把其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持续提高职业能力的基本途径,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作为重要条件。

11、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总结近年来举办高级研修班等示范性继续教育活动的经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30至50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培训2000至3000名各专业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事部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发展战略、工程项目和重点问题,举办一批高级研修班。

四、创新培训形式,完善服务措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12、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的新形式。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进修、自修、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咨询服务、对口培训、特殊培养等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人才可以采取个性化方式进行培养。大力推广网络继续教育,开发网络课程,实行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加强公共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举办各种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质量高、信誉好、公益性强的培训科目、项目和教材,引导各类继续教育主体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教机构。鼓励民营、外资施教机构,依照我国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培训、发证行为,加强对继续教育市场的监管。

13、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按照兼职为主、兼专结合的原则,加快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研究。加快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专职教师知识更新,落实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政策规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聘任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师资资源共享。以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理论、培训管理实务、人文素养等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培训者培训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队伍。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教材,并不断更新完善。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筛选一批优秀教材,实现教材资源的社会共享。

14、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建设。实施继续教育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各类学术团体、专业协会、学会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是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力量。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以提高继续教育的效益和质量为目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提倡有计划、有组织的委托办学,建立生产、科研、教学相结合的协作关系。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施教机构,支持他们做大做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两级示范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带动施教机构整体质量提升。建立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作为政府有关培训项目支持的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开,营造良好的继续教育市场秩序。

15、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继续教育协会在培训服务、理论研究、参谋咨询、学术交流、国际合作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广泛、专业性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16、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培训与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继续教育活动,联系沟通国(境)外继续教育机构、团体、协会,及时了解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动态。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国际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先安排重点、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外先进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推进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国际化进程。

五、加强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统筹不同区域之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协调发展,在政策及重点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必要时设立继续教育工作专项,支持这些地区的重点人才需求和重大工程建设。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高研班、组织专家咨询活动、基地建设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倾斜。

18、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人事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每年组织10个左右对口支援培训项目,为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培训5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开展对口培训项目。继续组织留学人员和高级专家“西部行”、“东北行”、“中部行”,开展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活动。在总结对口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

19、做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继续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十一五”期间,国家为新疆培养2000名左右业务精、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同时,在总结新疆特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西部其他地区少数民族特培工作,实现制度化,使特培工作成为加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实施好青海三江源人才工程,争取用3年的时间把三江源工程管理人才和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轮训一遍。

人事工作意见例4

(一)调配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

3.坚持空编补员、优化干部结构、统筹调剂余缺、计划调配原则。

4.坚持充实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单位人员原则。

5.坚持进人渠道合理流向原则。

6.坚持近亲回避原则。

7.积极引进急需和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

(二)调配对象

1.因工作需要需进行调配人员。

2.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或离、退休职工身边无子女照料需进行调配人员。

3.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富余的人员。

4.因用非所学、用非所长需进行调配的人员。

5.符合国家有关政策需要易地安置的人员。

6.从县外引进我县急需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三)审批权限

1.报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审批的(必须有分管人事和分管部门单位副县长的意见):

(1)从县外调入我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

(2)从县内各乡(镇)调入县城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下属机构事业单位的人员。

(3)其它需要特殊研究的人员。

2.报县人民政府分管人事副县长审批的(必须有部门单位分管副县长的意见):

(1)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县直机关、乡(镇)直属事业单位要求调出本县的人员。

(2)县政府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

3.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的(必须有分管部门单位副县长的意见):

(1)县政府各机关、事业单位调到乡(镇)工作的人员。

(2)县政府各机关、事业单位调到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3)跨乡(镇)调动的政府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内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

(4)随军家属调动的人员。

(四)调配程序

根据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调配履行以下程序:

1.审批使用编制。

2.征求调出调入单位意见。

3.确定拟调人选择资格条件。

(五)调配纪律

1.在调配工作中,有关单位应如实提供和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处理。

2.凡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调配审批权限及调配程序等规定调动的,不予上编、落户、核拨工资。

3.被调动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动通知的,须按规定时限办理调动手续,无故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作出相应处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上班的,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履行合同期未满、见习期、试用期和服务年限末满的人员不得调动。

(六)其他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调配,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调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股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一)县人民政府各机关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单位党组提出任免方案,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

(二)乡镇政府内设机构正副股级职务的任免。由乡镇党委提出任免方案,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

(三)参加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按照本单位事改方案的职数和程序竞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非领导行政职务科员、办事员的任免,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县人事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

三、干部任免、调动申报程序及审批的时限

人事工作意见例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业绩导向,逐步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意见所指的绩效考核对象是指市、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市管干部的绩效考核,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分级分类、按岗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岗位及相应岗位等级分别实施。

(二)突出公益性、注重实绩的原则

绩效考核应突出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业绩情况,注重工作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度。考核指标与方法要科学合理,力求客观、适宜、简便、注重实效。

(四)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正确使用考核结果,通过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内容由个性指标绩效考核和共性指标绩效考核两部分构成,全面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

个性指标是指与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直接相关的指标。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各类、各等级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依据岗位职责,全面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岗位业绩和成效情况。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还要考核其所在单位目标责任落实及单位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

共性指标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够提高工作绩效的品质,涉及个人、团队、组织和社会等多个层面,具体包括自我学习、工作态度、协作意识、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

人事工作意见例6

一、适用对象

(一)本若干意见适用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等,在*区登记或备案的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加快推进社会事业组织的社会化,探索不同体制社会事业组织的人才使用模式

(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具备经营服务功能、产业发展能力的科研、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福利事业单位转型,通过社会化,拓展自身潜力,发展社会事业。

积极倡导社会事业社会办,集聚相关人事政策,积极扶持培育社会事业领域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社会组织。

(三)对社会事业领域的区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管理,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打破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终身制。积极营造体制内事业单位人才使用的良好激励氛围,进一步激发人的活力,挖掘人的潜力,促进人才脱颖而出。

(四)探索对事业单位实施人才派遣、政府购买社会事业组织人才服务等不同渠道的人才使用模式,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组织在用工方面的灵活体制,吸纳人才,发展事业。

(五)不断健全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的社会事业各行业的人才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对社会事业领域人力资源的社会配置力度,搭建社会事业人才交流的共享平台。

三、不断完善社会事业组织的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社会事业人才布局,提升社会事业人才能级

(六)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现状,规范核定区属社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科学调控使用编制,保证人才配置合理、有效,满足事业发展。

(七)继续完善社会事业领域事业单位的考试录用制度。对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根据岗位设置、任职资格公开招聘,提高学历层次,降低年龄结构,为事业单位夯实人才基础。同时,加强考试录用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

(八)建立健全社会事业人才储备制度。确立定向重点高校、定向专业岗位,加强对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重点储备,并积极拓展人才储备的模式,建立适度的人才储备比例,为区域内各类社会事业组织人才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九)建立高层次和短缺人才培养制度。将人才培养纳入区终身教育体系,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有计划地委托国内大学和科研机构为我区定向培养硕士和博士以及其他短缺人才。定期选送社会事业领域中、高级专技人才和优秀管理者进入国外知名大学培训。继续抓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人才储备等多种层次的的人才选拔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事业领域拔尖人才选拔激励工作,提高选拔质量,发挥激励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区社会事业人才队伍结构。

(十)进一步发挥区域内高校等社会事业机构的人才优势作用,建立顾问制度和决策咨询制度,聘请相关人员组建智囊团或顾问班子。

四、积极探索社会事业组织薪酬体系和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一)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等分配新模式,在科学、合理核定各单位分配总量的基础上,鼓励各基层事业单位开展切实有效的分配改革。积极推动知识、智力、成果等因素参与收益分配,对特殊行业和专业的人才实行特殊津贴。探索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请拔尖人才,并在相关行业进行年薪制分配模式的试点,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以及对有重大贡献的突出人才实行重奖,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中,激发人的活力。

(十二)充分运用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对社会事业优秀人才的激励、奖励;每年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系统选拔一批有特殊贡献的社会事业优秀人才,对他们的突出贡献、获得的部级荣誉等项目进行奖励,努力营造“事业留人”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基层社会事业机构、组织的财力投入,对这些地区的社会事业一线从业人员实行补贴。

五、努力架构社会事业中、高端专业人才柔性流动、人才成长的有效机制

(十三)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事业发展的高端人才配置机制。逐步将各类专家、业内行家吸纳到不同体制、不同管理模式的社会事业机构中,使社会事业的人才构成与社会事业需求相匹配,从而不断提高高端人才在社会事业机构中的比例,发挥并凸现其应有的作用。

(十四)强化人才市场中介服务功能。利用人才市场信息灵敏的优势,根据我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社会事业组织需求,面向国内外积极开展人才中介服务,为我区引进高层次社会事业人才。

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事业人才中介机构、经纪人市场。积极探索社会选拔人才的有效途径,培育扶持社会事业人才中介机构,文化、体育等领域的经纪人市场,运用社会机制为我区遴选输送高层次社会事业人才。

(十五)拓宽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引进的渠道。社会事业人才的吸纳向社会开放,多渠道、多途径吸引优秀人才。一是继续利用外省市人才引进、《*市居住证》办理等形式,引进专业人才、业务骨干,充实基层单位的专业力量,夯实社会事业人才基础,满足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需求。二是积极引进著名学者、知名人士,发挥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带动社会事业的发展。三是鼓励区外、市外社会事业专业人才到*兼职从业。

(十六)建立重点人才信息库和联系制度。分层、分级、分专业、分类别建立包括社会事业人才、重点骨干人才的信息库,畅通联系渠道,及时掌握了解重点人才情况,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做到用感情留人。

(十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工作,为其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和个人健康体检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其自主创新发明专利,给予相关补贴。积极开展“人才公寓”行动,为高层次人才居住提供相关服务。

(十八)探索不同体制、不同管理体系专业人才流动机制。着眼长远,着眼现有人才的梯队构成,探索跨地域、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方式,从基层培养实用人才,从基础锻炼专业人才,人才的培养使用与人才的引进使用并驾齐驱,形成人才成长的多种途径。

六、附则

(十九)根据本若干意见,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人事工作意见例7

根据教体局2002年人事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实际情况,经研究,今年我镇中小学领导班子、教职工编制、流动、招聘、学前教育师资配备等工作意见安排如下: 一、 中小学领导班子调整 1、加强二中领导班子,尽快形成镇一中、二中竞争局势;加强崤底学校领导班子,提高该校教育教学质量。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中学校长由较体局考察任命;中学中层领导和小学校长由教育办考察、推荐,教体局任命;小学中层领导由教办考察使用。 3、 本镇教师流动量大、工作难度大,所以小学校长原则上不动,以稳定校长队伍。如若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给以黄牌警告,限一学期里悔过自新,如无长进春节后就地免职。 二、学校布局和教师定编 4、一中和四中捆绑结合,二中和三中捆绑结合,教师可以对口交流、学生可以有序就读。 5、小学四、五、六年级每班不足23人的,如若上一年级不满23人取消该年级,并入本辅导区中心学校或距离最近的学校,接受学校不得收借读费。 6、 学一、二、三年级每班不足20人的,开设复试班。 7、 学按1:18.5配备教职工,小学按1:25配备教职工。统一按暑期开学人数测算教职工,8月12日交教办。 8、 000年毕业的中师生不算公办人数。 三、教师分流和招聘 9、 各校超编教师,原则上实行本校长负责推荐、本区内分流,接收学校将自己招聘的分流教师名单交教办,换取报到证。未被聘用的由原学校校长将名单交教办待聘。7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10、 需要跨区流动的教师本人申请,调出、调入校长双方签字交教办换取报到证。7月15日完成此项工作。 11、 各校招聘教师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7月16日前完成此项工作。镇区所有学校的教师都可以参加某一个学校的竟聘。凭学校应聘通知到教办换取报到证。 12、 各个学校要按本校的编制,聘满教师、占满岗位,同时还要稳扩生源、保住编制。 四、人员安置 13、 年龄在50岁以上,因病、因事、因自身各种状况不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的教师,可以考虑留薪歇职一年,本人申请,校长签字,交教办备案,扣除本人工资总额的35%,留教办统一聘请顶岗教师。 14、 2000、01、毕业的中师生,一律安排从事各村的学前教育,费用由用人学校负担,歇职空岗从中择优聘用。 15、 1999年参加工作的离职进修人员,每月给200元生活费,其余部分留教办聘用顶岗教师。 16、 凡是由国家财政和学校出资聘用的学校各类人员,必须都有教办的报到证,负责撤消编制或者不予上帐报销。 17、 50岁以下的教师因各原因落聘的,不能留薪歇职,或降级使用      

人事工作意见例8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望值很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理应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充足、优质的教育资源,而教师作为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是保障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因此,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年轻教师的选聘和培养,研究制定教师补充办法,以提高全县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数量和质量为重点,广开渠道,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学第一线,形成教师补充的良性机制,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切实抓好教师队伍补充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之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师招聘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抓好教师队伍补充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情况,在省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学校学额增减情况,提出编制调整计划,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执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以乡镇中心校及县直学校为单位,对辖区内学校教师紧缺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教师缺编和学校空编情况,按照农村学校优先、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拟定全县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编制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同意,县政府批准后,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市编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人事部门要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与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招聘、录用工作,做到严格教师招聘条件、统一招聘信息、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核、统一录用、统一调配使用。

招聘、录用工作结束,教育、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工作意见例9

1、积极开展初任培训和岗前培训。组织参加市局举办的*年度公开招考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岗前培训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

2、加大公务员脱产培训调学力度,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五年内对全体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的要求,县人事部门将会同组织部门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地举办或组织参加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班、任职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同时,根据市人事局培训计划,选调部分在职公务员,分别参加市行政学院承办的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脱产培训班。

3、大力推进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实行指令性培训与自选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公务员通用能力建设知识普训工作,组织开展好《*省公务员通用能力知识读本》的学习培训工作。

4、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在职业务培训。各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培训科目和专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以相关法律法规、办文办事方法与技巧、业务知识、电子政务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各部门、各乡镇还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需要,重点做好执法一线公务员和街道(社区)公务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社会管理的本领。除正常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外,要保证每年每人8天的脱产学习业务时间。各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年度业务培训计划要经县人事部门审核认可后组织实施,并由人事部门负责对部门组织开展的每期业务培训“训前、训中、结业”进行指导和证书验证。各部门、各乡镇的*年度培训计划,请于*年5月底前报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二、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强化继续教育工作

1、认真执行省人事厅《*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规定,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人事部门指导下按系统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凡有继续教育任务的有关部门,都应编制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于办班前二个月向人事部门申报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附后),报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班。

2、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培训效果。一要合理界定继续教育对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专业分工要求,县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市业务部门负责。二要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知识科目(48学时)、公共必修科目(24学时),专业知识科目要结合不同层次、专业类别,工作性质和特点,以及工作实际需要,设计相应的继续教育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通用知识与技能(公共必修课);特定的专业系列的业务知识更新与技能提升课程;与具体岗位或工作实际相关的专题研修课等三类。要突出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等“四新”教育,选定好相关教材和编写具有针对性、适应性的培训讲义,确保质量。公共必修科目由市、县人事局按省人事厅下达的科目组织实施。三要选好培训师资队伍。继续教育培训、研修需选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有关专家、学者担任专(兼)职教师,其中县继续教育基地要拥有胜任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四要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班管理。县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由县人事局负责管理。县人事局参与每期培训、研修的“训前、训中、结业”的综合指导、监督与检查。

为充分利用培训成果,避免重复办班,凡培训中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且培训内容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经县人事部门立项并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可认定学时。

3、完成省人事厅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科目培训任务。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公共必修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县人事局要重点开展好公共必修课程普训工作。各部门要创新培训形式,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集中辅导、个人自学与集中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与*年10月底前完成普训任务。

4、进一步扩大人事教育服务领域,探索高层次、紧缺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省、市人事部门的要求,围绕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及现代管理等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培训需求,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级高级研修培训项目以及高层次人才培训、乡土人才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

三、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人事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县人事部门将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培训管理体制,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精神,研究制定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以公务员培训证书登记为抓手,建立公务员个人学习培训档案,把公务员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重要依据之一。

3、认真执行证书登记制度,推进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制度,凡符合视为脱产培训的继续教育形式,县人事部门将在单位初审基础上,认真核准学时(分)数,并在证书上详细记载,并按季度集中报送市局办理《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手续。

人事工作意见例10

第一条本意见适用于朗霞街道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第二条残疾人康复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本人有康复需求,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提出意见,经街道残联审核,报市残联审批。

1、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

2、低视力残疾人可免费验配助视器。

3、听力残疾人可免费验配助听器。

4、下肢残疾人可免费安装假肢。

5、有矫形需求的残疾人可免费配置矫形器。

6、有无障碍设施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免费安装无障碍设施。

7、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500元免费服药。

8、精神病患者住院,每次住院3000元,不足3000元的按实结报,年最高补助5000元。

9、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每人每月20元补助。

10、低保残疾人每人每年300元的医疗救助。

11、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给予30%—50%救助,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12、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除个人自缴资金。

第三条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可申请救助。

1、残疾等级1至2级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每月210元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

2、残疾等级3至4级的中、轻度残疾人,给予每月105元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

3、按照民政部门核准的低保残疾人,给予每月5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4、一户多残的家庭,给予每月每户1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第四条残疾人托(安)养

本人生活无自理能力,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多重、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1、居家安养。一般为家庭有照顾条件,适宜在家安养的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150%以内的,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其他户每人每年2000元。

2、集中托养。一般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但其家庭确实无能力提供照料,需要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托养。

3、无依无靠、无房、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优先进敬老院集中供养。

第五条残疾人住房救助

年龄18周岁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现仍居住于危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7平方米(已列入民政部门救助的不列入此救助之内)。

1、救助面积标准:家庭实际居住人数的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口之家40平方米,二口之家70平方米,三口之家90平方米,三口以上家庭110平方米(小于住房标准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救助)。

2、救助金额标准:新建住房每平方米救助120元;修缮每平方米最高救助80元,不足的按实际给予救助;置换的凭购房协议,每平方米最高救助100元,不足按实际给予救助。

第六条“相伴十六年”教育救助

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

1、学前教育:3-6周岁的残疾儿童读幼儿园或家庭认识教育的每人每年救助500元。

2、义务教育:享受低保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800元的“营养午餐”。其他残疾学生:小学段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营养午餐”补助;初中段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的“营养午餐”补助,住宿费凭发票按照公办小学、初中段住宿费收取标准进行补助。

3、高中段教育:给予学费、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4、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中中专)教育:中专,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成才奖励”;大专,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成才奖励”;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每学年5000元的“成才奖励”。

5、成人高等教育:对于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凭毕业证书可获得中专1000元、大专2000元、本科及本科以上3000元的一次性“成才奖励”。

第七条残疾人就业和培训

1、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街道每月28日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咨询和各种劳动就业服务。用工单位就业信息。

2、为所需残疾人免费提供岗前职业技能培训。

第八条鼓励、扶持残疾人创办实体、自谋职业

1、对残疾人从事个体创业的,工商、税务、公安、文化、卫生、城管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外,残疾人劳动服务部门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劳动服务部门给予一

次性小额贷款所必要的扶持资金。

2、从事农、牧业生产的残疾人,优先安排残疾人致富项目,并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有关部门给予奖励,当年种植粮食面积100亩以上,复种指数达到1.65,完成粮食订单任务85%以上的,给予每亩20元的补助。开发区外,凡符合园区(街道)畜牧小区建设规划,落实环保等措施,建立健全生产、防疫等台帐(档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当年生猪饲养量达到1500头、年出栏10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10000羽以上,兔年饲养量3000只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当年新建1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善道路及公共设施,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规范》,建立方便残疾人出行的无障碍设施,设立无障碍标志。

第十条加快康复室(角)建设

人事工作意见例11

2008年,局党支部将号召全局人员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作为增强党性、加强修养、陶冶情操、改造世界观的重要途径,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继续坚持“双周末学习日”制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更新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请进来与走出去、听看读与写心得等形式,努力做到整年学习有计划、集体学习有主题、个人学习有内容。一是认真组织大家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其精髓,支委原则上每人上1次辅导课,全局每人写心得1-2篇;二是认真组织大家学习人事人才政策,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来局辅导,及时研判人事工作新动态;三是认真组织大家学习区委区府工作意见,自觉把个人和局部融入到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全局同志要进一步发扬勤学、勤思、勤问、勤践的良好传统,每天坚持学习不少于1小时,除了学习必要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外,更多的要汲取社会知识,增长社会阅历,丰富知识面,从而拓展视野,增加才干。要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自觉把学习转化为解决人事编制工作实际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

2、提升思想境界,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

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全局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符合实际而又具有前瞻性的思想理念;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直面矛盾,勇于实践;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人事编制工作发展趋向,善于发现问题、探索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在乡镇机构改革上有新突破,根据上级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时完成乡镇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理顺责权关系;二是在人才引进机制上有思路,积极探索人才柔性引才机制,进一步完善引智政策,尽快建立健全人才信息平台;三是在机构编制管理上有新手段,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编制、人事、财政共管监督机制。四是在技术职称评审上有新举措,进一步树立人才“四个不唯”(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观点,坚持业绩说话,坚持唯才是举。通过创新,不断提升人事编制工作水平。

3、提升工作境界,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08年,全局同志要进一步确立机关就是服务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追求,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精力用在工作上;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考虑、去安排、去部署,选好结合点,找准着力点,营造闪光点。一是在主动服务上下功夫。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主动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二是在规范服务上下功夫。严格执行人事人才政策,规范言行、注重礼节、过细操作、做实基础。三是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公开办事程序,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民主决策制。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质量。全局同志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而不图虚名,埋头苦干而不事张扬,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的一流工作业绩。要切实解决工作标准不高、自我感觉良好、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等问题。支部将在全局开展争创示范岗活动,科室要争做示范岗,人人要争当示范标兵。

4、提升道德境界,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

全局同志要继续发扬人事局的优良传统,时刻牢记人德为先,常修为政之德,讲操守,重品行,树立正确的是非评判标准,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把权力当作一种责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慎微、慎初、慎友、慎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全局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把“四道关口”。一是要守住小节关。坚决克服“小节无碍”的思想,认为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玩一点出不了大事,结果是小节不守、大节不保,从小错酿成大错,由吃喝玩乐到腐化堕落,最终滑多远连自己都没法预料。二是要守住初次关。只要你挡不住第一次,也就挡不住第二次。因此,在第一次面对权、钱、惑时,不论大小多少,一定要守节持定、坐怀不乱,不要因一念之差而酿成终身之祸。三是要守住节日关。全局每位同志必把年关、节日关当成“廉关”,把握好友情交往与行贿受贿的界限,切莫让节日关变成自己政治生命的“鬼门关”。四是要守住亲友关。讲亲情不能错位,重友情不能变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公权都不能为亲友子女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