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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申请书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7 15:21:40

考试申请书

考试申请书例1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于20__年_月_日成为公司前台部的试用员工,到今天试用期有两个多月,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让我较快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我深知作为公司的一员,不仅需要有耐心、细心,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为自己所做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并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刚开始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经理也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今后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做出的提醒和指正。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段时间的工作历程让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前台是公司对形象的窗口,一言一行都代表公司,接待公司来访咨询的客人要以礼相迎,接听电话要态度和蔼,处理出游报名,预订机票、酒店的事务要认真仔细,对待同事要虚心真诚.......点点滴滴都让我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看到了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完善,深感骄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服务水平和修养内涵,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在新的学习中不断的总结经验。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价值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20__年 月 日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年、月、日成为我公司的试用员工,到、月、日三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非常担心自己不知该怎么与他人沟通、共处,该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是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与教导下,在同事的积极帮助下,以及公司宽松的工作氛围、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融入了这个团体,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转变的必经过程。

在公司车间实习期间,与车间同事们一起工作,感受到了他们乐观的工作态度,看到了他们负责的工作精神。同时,得益于他们无私的帮助,让我很快熟悉了加气机的装配流程,各个零部件的性能、产地以及对应的英文名称。

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注意对细节的处理,不断完善自己;对于专业和非专业上(特别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触机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利用网络、书刊等途径不懈求证,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掌握天然气设备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在__公司学习期间,我基本了解了信用证的实际操作和基本单据的制作以及如何处理操作中出现的不可预见情况。

现在,公司的进出口部刚刚成立,我深知,需要我们用探索、创新的精神去解决很多未知的情况;用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去拓展新的业务,特别是对国外业务的开拓。

仅仅进来三个多月时间,我就目睹了公司日新月异的发展,我深深感到这是我不可多得的机遇,是我学以致用的大好机会。在以后的工作时日里,我将会更加努力的工作,虚心向公司领导请教,多与同事沟通,协作。不断成长,与大家一起共同创造公司美好的未来!

申请职员:

申请日期: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范文3尊敬的领导:

您好!20__年9月25日我来到公司,今天是20__年5月25日,在几个月的出纳工作中,对出纳的岗位认识、工作性质、业务技能以及思想提高都是对我的职业生涯的填充和必不可少的弥补。

与钱打交道,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因为它涉及到了方方面面。作为一名出纳人员更要求此人要有正直的品德和人格,做到不贪不占,不挪用公款,严守一名财务人员的职业良心和道德。任职期间我作了如下具体工作:

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办理费用收付,现金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校对账单。

3、完成每天的资金出入流动统计核对工作。

在认真努力的工作中,我无论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在领导的激励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自我工作能力,尽量做到了更好更快的完成每笔帐单的结算和校对工作。我明白了只有不断努力,扎实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才能练就出眼疾手快的结账本领,才能高效的工作,才能尽量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才能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公司财务流转。我相信在领导的英明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明天会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我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其次要遵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再次无论在记账或现金方面都要做到万分的细心。我将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好的服务于公司!为了更好地融入公司并服务于公司,我在此特提出转正申请,希望上级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范文4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于 2___ 年 10 月 18日正式的加入武汉__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市场部网络咨询师一职。负责公司网络媒体部的咨询和相关的信息宣传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起来富有热情,乐与他人交流学习,有很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从加入公司至今已经有两个月零三天的时间,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试用期合同内容,现申请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下面来谈谈这两个多月以来自己的一些工作情况和体会。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从刚加入公司那会的自己到现在自己在各方面的成长和取得的成绩。现在我仍然记得在高一那会就听说过北大青鸟是专门学习计算机培训的,仅仅懂得那么一点点,这是我最早的一些了解。虽然之前有接触过相关的销售工作,但是行业与行业的不同,岗位与岗位的不同,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下面从四点来谈谈自己的成长和认识。

首先的话,谈下自己对行业的认识和了解。在加入公司之前那会,自己对 IT行业完全就是一张白纸,了解的东西很浅显,很表面。但是自己对教育培训行业还蛮有兴趣的,我很庆幸可以加入这个大集体。也很感谢颜妍老师等等几位老师给我这次机会。通过三天的试岗学习,慢慢地自己对计算机相关的知识和咱们学校所开设的专业有一个基本的熟悉和了解,也明白IT 行业在未来的几大行业的发展中还是相当不错的。

其次,谈谈自己对网络咨询师这个岗位职责的认识和理解。顾名思义,网络咨询师也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相关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员。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也已经熟悉到了作为网络咨询师的职责和相关的工作内容,最终都是为提高咱们学校的招生率做前提准备的。为更多的求学者提供更好的学业成长和职业规划发展。

在做网络咨询的过程中,我们更多的是要对专业知识要有熟练地学习和掌握,再就是在咨询过程中的相关应对策略和技巧性的说辞和知识的熟练,最终都是为当面咨询做一个好的开端和课程销售的准备工作的。“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看似简单,其实真正的做好还是有些技巧和规律可以去学习掌握的。

再次,重点的谈下这段时间自己在业务方面的成长和业绩任务的完成情况。在 10 月下旬加入公司那会,朱老师定的 7 个有效咨询量,实际完成了 8 个。在11 月份的整个月中计划定的工作任务是 21 个有效咨询量和 3 个报名的,实际完成了 26 个有效咨询量和 3 个报名的任务。在 12 月份定的计划的是 28个有效咨询量和 4 个报名的任务,实际截止到今天,有效咨询量的任务是匹配的,报名任务已经提前完成了。

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首先很感谢各位咨询师给力的咨询工作。也让我再次深刻体会团队的力量是强大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仍然会继续的多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其次,在这段时间里很感谢像朱老师等等在一起工作的网聊们的帮助,他们的帮助才会让我成长的更快。当然,在这一个公正公平的氛围环境下,自己可以提前把业绩任务圆满的完成,也来自于有自己的努力成分和完成任务的决心。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再一次在我身上体现。更让我明白自己多付出的意义。

最后,说说自己思想方面的成长和未来工作的打算和计划。我明白完成本职的任务是必须的去不打折扣的完成的。当然不能停留在此不前,而是要为咱们这个团队多去贡献力量,创造更多的咨询量。好要更好,为咱们光谷校区带来更多的报名量。目前的自己虽然提前顺利完成任务,这个只是目前所取得的小小的成绩,要想有更高的成长和发展,这一点点是远远不够的。

2___年所留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在这里我会好好想想如何利用这点时间多总结和规划下自己对于明年春招的一个工作准备,不管是思想上的还是业务方面的,这都是必须的。来这里我体会到了这里的专业性和工作的压力。但是作为一个平凡的一分子,我很愿意去接受挑战,扛起这份压力去发展自己。当然首先从改变自己开始,在这么好的一个平台下面,我也清楚自己在这里努力地工作是为了什么,想要什么。所以我会更加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地去工作,去学习,去上进。来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当然这里面有很多的方方面面的是要自己去体会去学习的。

总而言之,这段时间所取得成绩也是各位老师们认可的,我也很相信自己的努力成长和改变。这次如果能够顺利的转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发扬我之前的好的方面像积极的工作态度,一颗强烈的责任心和上进心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等等方面。在不足的地方,我也会努力的去改变,尽快的提高自己业务方面的技巧和专业性以及为人处事上面的要学习的地方。尽量让自己上一个台阶,往更高的水平发展,达到自己所期待的高度。最终为咱们这个团队创造更多的实际价值。为咱们光谷校区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范文5尊敬的领导:

于20__年_月_日成为公司一员,也因此进入到新的领域,房地产在这里,我最想感谢的就是公司的领导_总、_总及经理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感谢领导在这一年来的栽培,也肯定了我这一年的工作表现,并有机会让我在这个领域里面尽情的展现自己,我倍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的表现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华森的销售工作中去。同时我还要感谢的,就是在这一年里,给了我不断帮助与鼓励的经理,对于地产行业,我还只是个新人,是经理给了我细心的教导和肯定,给了我足够的信心,让我找到了工作的乐趣。

初进房地产做销售,总是青涩,不知道对客户表达什么,不懂得怎么把握销售是怎么做的。诚然,这一年来领导的栽培与自己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本人成长了不少,从自身销售,从自身说话技巧,从自身做事风格,都有很大的提高。

自从国家新房贷政策执行以来,特别是对厦门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提高房贷款门槛,采用递增利率的方式,对真正要买房的市民来说是存在些许压力的,但是从长远来看,又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有效地抑制房价的增长速度,抑制房地产投机炒卖。

自20__年底房地产调控以来,有点像温水煮青蛙,很多通过贷款购房的人们,对于一点点积少成多的按揭贷款利息,并无太多感觉。一方面,五次加息,贷款利率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往昔最低七折(以基准利率为准)的房贷利率,已剧增至目前的1.1-1.2倍。对于那些20__年以前购房的人们而言,多数还能按照当初合同中约定的(多为七折或八五折)来付按揭,而去年4月"国十条"出台后的购房者,多数须按基准利率或以上付息了,而且,即便是这么高利率,也不见得立即就能放贷。等贷款,已成为同时困扰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共同难题。

而作为地产销售行业中的我们,如何应对新政当前的严峻形式,便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此而言,现提出以下个人观点:一、打造属于项目的特色,让购房者买到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房子,最终收益者还是老百姓;二、坚定自己信念不倒,树立自己的销售模式;三、自信是产品的必备条件,时刻要对自己的商品有信心。

作为一名合格的房地产置业顾问,要懂得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的处理工作上每项待解决的问题,要有策略、手段、方法、技巧,才能使自己在工作领域里脱胎换骨、大放异彩。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公司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考试申请书例2

申请条件

美国报关人分为三种类型:个人报关人、合伙报关人、协会或公司报关人,其执照申请的基本条件各不相同。

申请个人报关人执照须符合如下条件:

提交申请时须为美国公民,且不是美国政府官员或雇员;

提交申请时须年满21周岁;

精通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程序、簿记、账目清算等业务,衡量标准是申请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内参加书面考试,且成绩合格(75分以上)。

申请合伙报关人执照的条件是:合伙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已具备个人报关人资格。

申请协会或公司报关人执照的条件为:

经协会章程或公司条例授权,协会或公司能以报关人的身份办理海关业务;

协会或公司中至少有一名职员已具备个人报关人资格。

执照申请

申请者应首先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一式两份的申请书,并缴纳200美元的申请费。口岸海关指的是申请者日后打算开展业务的口岸所在地的海关。申请书则可从CBP官方网站下载,编号为“海关表格3124”。如果申请者打算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州使用某些商号或化名,则应附上证据,证明自己有权使用这些名称。

个人申请者须在通过书面考试后的3年内提出申请,海关关长可要求其提供“考试通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在FD258号表格中附上指纹。指纹也可在申请提交现场以电子方式采集。

通常情况下,海关关长会在收到申请的两个星期后发出一份纸质的确认通知,但有些时候,该通知也会以电子手段发出。通知的内容一般是申请者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者是合伙、协会或公司,则会具体列明其已具备报关人资格的合伙人或职员的姓名。在结尾处,通知还会邀请申请者对报关人执照的发放事宜发表书面意见,或是提供相关信息。

在申请书中,如果申请者的信息未能满足某一基本条件,则海关关长可以“提交不当”为由拒绝该申请,并将申请书与申请费一并退还。

申请者可在执照正式颁发前的任何时候撤回申请,其手续仅仅是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一份书面撤回通知。但是,由于此种行为是由申请者提起,其申请费将不予退还。

书面考试

书面考试针对的是个人报关人资格的申请者,其主要目的是考察申请者是否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便他们日后为进出口商提供有效服务。书面考试的准备工作和评分工作均由位于华盛顿特区的CBP总部负责。

日期与地点

一般情况下,考试日期是每年4月和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如果和全国性节假日、宗教仪式及其他可预见的事件相互冲突,CBP会提前在联邦政府公报上日期变动通知。申请者至少要提前30天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一份书面的考试申请,并缴纳200美元的考试费。海关关长将随即发出通知,告知申请者考试的确切日期和地点。如果申请者不能参加预定日期的考试,可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海关关长,后者将退还其考试费。

考试成绩

评分工作结束后,CBP将会向每一位考生发出书面成绩通知。如果成绩不合格,申请者仍可参加下一次考试。若申请者对考试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成绩通知后的60日内向CBP的现场作业司提出书面申诉。CBP进行调查后,将向申请者提供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其调查结果。若申请者仍旧不服调查结果,可在收到调查结果通知后的60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财政部长进行复查。

特殊考试

就合伙报关人、协会或公司报关人而言,至少要有一名合伙成员或职员具备报关人资格,若不再满足这一条件,则其报关人执照将在下次书面考试前被依法撤销。如果有个人申请者预期为上述机构服务,以挽回其执照,则可向CBP提出申请,要求举行特殊考试。此种情况下,申请者应向口岸海关关长提交书面的特殊考试申请,并列明具体理由。如果申请成功,口岸海关关长会通知申请者确切的考试日期和地点。申请者一旦通过考试,即可向海关关长申请报关人执照。考试之前,申请者应向海关支付考试所需的额外费用,而且,无论何种原因,这些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情况调查

口岸海关关长会把全部申请材料移交给有关机构,后者将对其进行调查,并返回调查报告。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申请者在申请中所做陈述是否准确;

申请者的商业操守;

个人申请者(包括合伙成员、协会或公司的职员)的品行和声誉。

收到调查报告后,口岸海关关长会将其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CBP局长助理,并附上自己的建议。局长助理如果认为现有材料尚不足以做出决定,可要求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另外,局长助理还可要求申请者(若为合伙、协会或公司申请者,则是其一个或多个合伙成员或职员)亲自到场,接受书面或口头质询。质询方可能是局长助理,也可能是其委托的一个或多个代表。

颁发执照

如果局长助理认定申请者满足审核条件并缴纳了相关费用,申请者即可获颁执照。身为合伙成员、协会或公司职员的个人,其执照将以个人执照的名义颁发,而不是依据其在合伙、协会或公司中的地位。执照发放工作由口岸海关关长具体负责。

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局长助理将拒绝颁发执照:

申请者未能满足申请执照的基本条件;

无法确定申请者的商业操守和品行状况;

在申请中,申请者故意对有关事实进行了虚假陈述;

以公认的标准判断,申请者在商业交易中存在不公正行为;

申请者的声誉因刑事犯罪、缺乏诚信和职业道德败坏等问题严重受损。

如果拒绝颁发执照,局长助理将亲自向申请者和口岸海关关长各发一份书面通知,具体列明不予颁发执照的理由。

在局长助理作出拒颁决定后的60日内,申请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前者提出请求,要求获得一个陈述意见、进行辩解的机会。辩解可以面对面进行,也可以书面提交,甚至可以两种形式并用。若局长助理维持拒颁决定,申请者可在其后60日内书面请求财政部长进行复查。若财政部长同样维持拒颁决定,则申请者还可在其后60日内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

许可执业

口岸执业许可

每位获颁报关人执照的申请者都将一并获得某个口岸的执业许可,该口岸特指执业者计划开展海关业务的所在地。若报关人计划在未获许可的其他口岸开展海关业务,或是在获颁执照时未被一并授予许可,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目的地口岸的海关关长提交一份许可申请,获准后方可在该口岸辖区内开展业务。唯一的例外是,该报关人已经获得了全国执业许可。

向目的地海关关长提交的许可申请须包括:

申请者的报关人执照号码和颁发日期;

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内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

含有申请者商业名称的公文复印件;

相关个人报关人的姓名,此人须对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所开展的海关业务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申请者获准开展海关业务的口岸清单;

申请者经纪业务记录的存档地点,及其指定的存档联系人的姓名;

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辖区内可能雇佣的人员清单。

许可申请者应在目的地口岸内设置办公场所,并对其担负监管责任。一般情况下,申请者须在任一已获许可的口岸内至少雇佣一名个人报关人,令其负责该口岸内相关业务的监管工作。如果申请者能向CBP证明,它在包括目的地口岸在内的更大地理区域内,已至少雇佣了一名个人报关人,并已制定了其监管该区域业务的适当程序,则海关方面可放弃要求该申请者在目的地口岸内雇佣报关人的规定。其间,目的地口岸海关关长须仔细审查放弃条件的使用情况,并向CBP的现场作业司提出建议。如获批准,现场作业司将一份书面决定,具体列明指定的区域。

若申请者符合所有条件,口岸海关关长将公布一份书面决定,许可其在该口岸内执业。否则,海关关长将向现场作业司提交书面意见,由后者决定是否给予许可。对于获准在其辖区内执业的报关人,口岸海关关长会保存一份清单,并向公众开放。

全国执业许可

已被许可在某一口岸执业的报关人可申请全国执业许可,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海关业务。全国执业许可的申请应以信函形式寄至CBP的现场作业司,并须包括如下内容:

申请者的报关人执照号码和颁发日期;

申请者指定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如获批准,该地址将会在全国执业许可中注明);

负责监管申请者全国性海关业务的个人报关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报关人执照号码、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

考试申请书例3

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体育艺术统考、3+证书考试成绩复查工作原定于1-2月份进行,其中美术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考生申请复查工作已于2020年1月截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和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工作推迟。经研究,今年普通高考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和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申请采取考生网上申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申请时间

3月30-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查申请范围

2020年普通高考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成绩、3+证书考试和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复查申请程序

考试申请书例4

第三条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工作由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进行组织。认定委员会成员由教育部任命。认定委员会的职责是制订能力认定的考试标准,规范能力证书课程,组织考试和认定工作,颁发《能力证书》。

第四条《能力证书》申请者应热爱汉语教学工作、热心介绍中国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须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和必要的普通话水平。其中的中国公民应具有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水平。

第五条《能力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取得初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基本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基础性的汉语教学工作。

取得中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较完备的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较为系统的汉语教学工作。

取得高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完备的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系统性、专业性的汉语教学和相关的科学研究。

第六条申请《能力证书》须通过下列考试:

初级证书的考试科目为:现代汉语基本知识、中国文化基础常识、普通话水平。

中级证书的考试科目为:现代汉语、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理论、中国文化基本知识。

高级证书的考试科目为:现代汉语及古代汉语、语言学及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理论、中国文化。

第七条申请中级、高级证书者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

第八条对外汉语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可免试申请《能力证书(中级)》;对外汉语专业方向毕业的研究生可免试申请《能力证书(高级)》。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免试汉语类科目。

第九条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工作每年定期进行。申请证书者须先通过能力考试,凭考试合格成绩申请证书。申报考试和申请证书的具体时间及承办机构由认定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能力证书》申请者须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考试科目者须提交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申请书例5

金融学专业

严格按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研修班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研修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同等学力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金融学课程研修班的学习和研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参加申请学位课程的考试。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夏季班每年3月正式招生;冬季班每年9月正式招生。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课程研修班招生办公室

3、报名手续:

(1)填写同等学力人员金融学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研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研修时间:

夏季班每年6月—第三年6月,冬季班每年12月—第三年12月(教学两年)

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结束后组织课程考试。

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课程研修班院审核发给专业研修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

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每人:金融学及金融学相关方向学费32000元。外地办班学费见当地招生简单。学费一次性交清。研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研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

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课程研修班院2008年1月18日《收费制度的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问题:

参加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研修班的学员拟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必须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收费制度严格执行课程研修班院《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收费制度改革的试行管理办法》

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的主要步骤: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本招生简章报名条件第三项要求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者,通过学习可申请参加研修班必修课程的考试,经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办理《考试资格证》。

二、收费标准及管理

1、对以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学员的各类收费项目,在财务上一律按照“学费”管理,按年度收取。(每年只可收取学员一次费用,开一次收据。)

2、学员学费原则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参加研修班学费、书费、证书费,报到注册时收取;第二部分为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费和校内学位课程考试费(题库课考试费、非题库课一次性考试费),第二年度收取;第三部分包括与学位论文答辩相关的各项费用(学位论文指导、审核、答辩费等),由已全部通过校内学位课程考试及全国水平考试、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阶段的学员缴纳,第三年度收取。

3、具体标准:金融学及金融学相关方向学费32000元,考试费每门250元。答辩费6500元。

三、课程考试办法《考试资格证》四年有效,在四年之内:

1、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实行试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

(1)题库考试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考试。持卡者必须在3月上旬和9月上旬到学校办理本次考试申请手续,过期一律不补办;不合格者,因故缺考者按0分计,下次重新申请参加考试。考试费第二学年一次交清(共4门),可累计申请4门次考试,超过4门次学员,应在下次题库考试之前的规定时间补交。

(2)非题库考试由财政金融学院根据教学安排组织,考试费第二学年一次交清。不合格者,允许重新考试,不再交费。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一是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所有专业属于一级学科的“应用经济学”,综合水平考试涉及五门专业课:财政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专题、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是3月上旬办理申请手续,5月下旬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考试费按教委规定收。

3、未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的学员跨学科学习,在研修期间,还需要通过两门本科课程的补考,60分及格。不收考试费。

四、课程研修班学位论文写作、申请

1、全国外国语、综合水平考试通过,校内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通过,有相关科研成果者可以申请论文写作,申报拟研究的论文方向、课题。2、课程研修班院正式下发了《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课程考试通知单》、《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考试登记表》的学员可以申请,安排指导老师。3、在规定时间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五、论文答辩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课程研修班学位。论文定稿,办理答辩手续时交论文答辩费6500元。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考试费用

财政金融学院

专 业

金融学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费

主考单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西方经济学

3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货币银行学

3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财政经济学

3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3

250.00

财金学院

国际经济学

3

250.00

财金学院

商业银行经营

2

250.00

财金学院

国际金融与外汇投资

2

250.00

财金学院

投资学  (金融市场分析)

2

250.00

财金学院

高级公司财务

2

250.00

财金学院

风险管理

2

250.00

财金学院

金融信息管理

2

250.00

财金学院

计量金融学

3

250.00

财金学院

专业外语

3

250.00

财金学院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250.00

财金学院

总学分

36

 

 

全国

统考

外语水平考试

 

教委

规定

省(市)学位办

综合水平考试

 

教委

规定

考试申请书例6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适任证书

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

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

(二)证书等级、编号;

(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

(四)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职能;

(五)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特殊设备操作等项目;

(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七)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八)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第七条适任证书等级分为:

(一)船长、驾驶员、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证书等级分为:

1 无限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二个等级:

(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

2 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三个等级:

(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

(3)三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5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的船舶。

(二)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三)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等级分为:

1 无限航区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 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二个等级:

(1)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5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的船舶。

(四)电子电气员和电子技工适任证书适用于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等级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对应。

第八条船员职务根据服务部门分为:

(一)船长;

(二)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

(三)轮机部船员: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

(四)无线电操作人员: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第九条船员职能根据分工分为:

(一)航行;

(二)货物操作和积载;

(三)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

(四)轮机工程;

(五)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

(六)维护和修理;

(七)无线电通信。

船员职能根据技术要求分为:

(一)管理级;

(二)操作级;

(三)支持级。

第十条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适任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或者担任低于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的职务。但担任值班水手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值班水手或者高级值班水手适任证书,担任值班机工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值班机工或者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第二节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十一条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海船船员任职岗位健康标准;

(三)完成本规则附件规定的适任培训:

(四)具备本规则附件规定的海上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五)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

拟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还应当具备本章第三节规定的培训、资历等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船员服务簿;

(三)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四)身份证件;

(五)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六)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或者航海教育毕业证书;

(七)船上见习记录簿;

(八)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九)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

(十)适任考试的合格证明。

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申请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本条第一款第(六)、(七)、(九)、(十)项规定的材料;

按照本规则规定免于船上见习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材料;

初次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本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材料。

按照第二十条规定拟在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

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还应当提交经过相应知识更新的材料,但按照第十五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六)、(七)、(九)、(十)项规定的材料,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六)、(九)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对于发证申请,经审核符合本规则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签发相应的适任证书。

第十四条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第十五条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在证书有效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与其职务相适应的知识更新培训,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

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第十六条未满足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未满足第十五条(一)、(二)项规定,或者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二)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三)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第十七条适任证书损坏或者遗失时,持证人除应当向原证书签发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补发申请及本规则第十二条第(一)、(四)、(五)项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适任证书损坏的,应当缴回被损坏的证书原件;

(二)适任证书遗失的,应当在发行范围覆盖全国的报纸上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公告,或者提交原证书签发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公告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方可申请。

补发的适任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适任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第十八条因违反海事行政管理规定被吊销适任证书者,自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后,通过低一职务的适任考试,可以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向原签发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低一职务的适任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对通过适任考试,且安全记录良好的,应当签发其相应的适任证书。

第十九条曾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任职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申请相应的适任证书:

(一)拟申请证书的等级和职务不高于其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相应的证书等级和职务,其中可以申请的职务最高为大副或者大管轮;

(二)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相适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三)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与申请职务相应的理论考试和评估。

第三节特殊类型船舶船员的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拟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在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的客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当持有适用于相应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适任证书。

第二十二条申请适用于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客船驾驶员、船长适任证书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适用于客船三副适任证书者,应当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三副满12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三副3个月;或者通过三副适任考试,在客船上完成18个月的船上见习,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申请适用于客船二副适任证书者,应当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二副满12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副3个月;或者持有客船三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三副不少于18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曾经担任客船三副至少6个月。

(三)申请适用于客船大副适任证书者,应当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大副满24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副3个月;或者持有客船二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二副不少于12个月,其中曾经担任客船二副至少6个月,通过大副考试,至少在客船上任见副3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四)申请适用于客船船长适任证书者,应当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船长满24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船长3个月;或者持有客船大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大副不少于18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曾经担任客船大副至少6个月,通过船长考试,且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船长3个月。

第二十三条初次申请适用于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客船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者,应当在其他种类的3000千瓦及以上海船上担任相应职务满12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在客船上任相应见习职务3个月。

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者,在客船上完成规定的18个月船上见习,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可以申请适用于客船的三管轮适任证书。

第三章 适任考试

第二十四条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

理论考试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测试。

评估通过对相应船舶、模拟器或者其他设备的操作,国际通用语言听力测验与口试等方式,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

第二十五条适任考试科目、大纲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制定并公布。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并公布适任考试具体计划,明确适任考试的时间、地点、申请程序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应当按照公布的申请程序向有相应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供下列信息:

(一)身份证件;

(二)所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航区、等级、职务;

(三)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第二十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于适任考试开始5日前向申请人发放准考证,并告知申请人查询适任考试成绩的途径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第二十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成绩。适任考试成绩自全部理论考试和评估成绩均合格之日起5年内有效。

第四章 特免证明

第三十条中国籍船舶在境外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导致持证船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需要由本船下一级船员临时担任上一级职务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签发特免证明。

第三十一条申请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特免证明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船长、轮机长特免证明的,应当持有大副或者大管轮适任证书并在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

个月的不低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船舶、航区、职务的任职资历,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且船长、轮机长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是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

(二)申请大副、大管轮特免证明的,应当持有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并在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不低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船舶、航区、职务的任职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三)申请二副、二管轮特免证明的,应当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并在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不低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船舶、航区、职务的任职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四)申请三副、三管轮特免证明的,应当持有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或者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并在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不低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船舶、航区、职务的任职资历,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船员以外的其他船员,不予签发特免证明。

第三十二条申请特免证明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申请报告:

(一)申请理由;

(二)船舶名称、航行区域、停泊港口;

(三)拟申请签发对象的资历情况;

(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受理申请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对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特免证明,但船长或者轮机长特免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告知申请人不予签发的决定及理由。

第三十四条一艘船舶上同时持特免证明的船长和高级船员总共不得超过3名。

第三十五条当事船舶抵达中国第一个港口后,特免证明自动失效。失效的特免证明应当及时缴回原签发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五章 承认签证

第三十六条持有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缔约国签发的外国适任证书的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应当取得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外国适任证书的承认签证。

第三十七条申请承认签证的,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所属缔约国签发的适任证书原件;

(二)表明申请人符合STCW公约和所属缔约国有关船员管理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的海船船员身份证件。

第三十八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STCW公约和本规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等内容,对申请承认签证船员所属缔约国的有关船员管理制度从下列方面进行评价:

(一)有关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及发证制度是否符合STCW公约要求;

(二)是否按照STCW公约要求建立了有效的船员质量标准控制体系;

(三)船员适任条件等相关要求是否低于本规则规定的相关标准。

按照本条第一款进行评价的结果应当作为签发承认签证的依据,对于评价结果表明该缔约国的有关船员管理制度不低于STCW公约及本规则相关要求,且申请人按照第三十七条提供的材料真实、全面的,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签发相应的承认签证。其中,签发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证书承认签证前,申请人还应当参加与申请职务相应的海上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

第三十九条承认签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被承认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且最长不得超过5年。当被承认适任证书失效时,相应的承认签证自动失效。

第六章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的责任

第四十条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保证被指派任职的船员满足下列要求:

(一)持有适当、有效的适任证书,熟悉自身岗位职责;

(二)熟悉船舶的布置、装置、设备、工作程序、特性和局限性等相关情况;

(三)具有良好工作语言运用及沟通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和执行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能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船员培训制度,按照以下要求加强对本公司、机构船员的培训:

(一)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制定并执行有关培训、见习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并在培训、见习记录簿内如实填写或者记载;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当由本公司、机构负责的其他各类船员培训有效实施。

第四十二条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备有完整、最新的船员管理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档案,对船员录用、培训、资历、健康状况以及有关船员考试、证书持有情况等信息进行连续有效的记录和管理,并确保可以供随时查询。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船员履行职责、安全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船员适任能力的监管。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对船员适任能力进行考核:

(一)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者触礁的;

(二)在航行、锚泊或者靠泊时,从船上非法排放物质的;

(三)违反航行规则的;

(四)以其他危及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的方式操作船舶的。

按照本条第一款对船员进行适任能力考核的,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的船员适任要求通过抽考、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对于考核结果表明船员不再符合适任条件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适任证书或者承认签证。

第四十五条按照第四十四条被注销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参加低等级、职务或者航区的评估,海事管理机构签发与其考核结果相适应的适任证书。

第四十六条负责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满足适任考试、发证要求的人员、设备、场地和资料,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审核。

第四十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事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不得从事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

第四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船员信息数据库、船员证书电子登记系统等船员档案,并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具备相应信息的查询功能。

第四十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公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的事项、办事程序、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条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等级、职务资格、航区相同的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

第五十二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于段取得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

的,由签发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其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吊销有关证书,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收缴有关证书,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四条船员未在培训、见习记录簿内作出如实填写或者记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第五十五条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适任证书的处罚。

第五十六条因违反本规则或者其他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适任证书。

第五十七条海事管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限制或者取消其开展适任考试和发证的权限:

(一)违反行政许可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的;

(二)超越权限开展适任考试或者签发适任证书的;

(三)对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签发适任证书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船上培训、见习记录簿的具体格式和内容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规定。

第五十九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海船,是指航行于海上以及江海直达的各类船舶,但不包括军事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舶和非营业性游艇;

(二)无限航区,是指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包括世界各国的开放港口和国际通航运河及河流;

(三)沿海航区,是指我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通航海域;

(四)A1海区,是指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数字选择呼叫(即DSC)报警能力的甚高频(VH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五)A2海区,是指除A1海区以外,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DSC报警能力的中频(M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六)A3海区,是指除A1和A2海区以外,由具有连续报警能力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静止卫星所覆盖的区域;

(七)A4海区,是指除A1、A2和A3海区以外的海区;

(八)非运输船,是指工程船舶、拖轮等不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机动船舶;

(九)安全记录良好,是指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未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

(十)实践教学,是指航海类院校或者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实验教学、工厂实习教学和船上实习。

(十一)航运公司,是指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者光船承租人;

(十二)相关机构,是指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

第六十条下列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不适用本规则,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在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的客船或者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高级船员;

(二)在未满100总吨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

(三)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船舶上任职的轮机部船员;

(四)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五)在公务船、水上飞机、地效翼船、非营业性游艇、摩托艇、非自航船上任职的船员。

第六十一条海船在内河行驶,其船长、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取得相应航线的《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证书,但申请引航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对普通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规则施行前已经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正在接受海船船员教育、培训的人员的考试和发证工作,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相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过渡措施,逐步进行规范。

第六十四条本规则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1日由原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6号)同时废止。

表注:

1 表中“海上服务资历”一列中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须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取得,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适任考试所有科目和项目全部通过后进行,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

2 已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各类非运输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可以视为在货物运输船舶的海上服务资历;在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的客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的海上服务资历按照所持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区、船舶等级确定。

3 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者,应当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区相同船舶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申请适任证书吨位或者功率提高者,应当持有有效的与所申请的吨位或者功率较低一级但航区和职务相同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4 接受航海类教育和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参加适任考试:

(1)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接受不少于2年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沿海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或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

(2)接受全日制航海类高职/高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8个月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

(3)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教育培训质量良好的航海院校的全日制航海类本科教育学生,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二副、二管轮的适任考试。

考试申请书例7

申请时间

2018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申请时间: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陆“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zxkssecond)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申请条件

1.毕业生需在“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包括:市内并档成绩、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

2.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须有专科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可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毕业生要认真阅读并按照“招考资讯”(zhaokao.net)网上有关毕业申请要求进行操作。

3.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信网(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要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7月30日(周一)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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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申请书例8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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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申请书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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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申请书例10

第三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

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

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第八条省(区、市)司法厅(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核颁发证书。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得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前述情形,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已经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效。

第十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编号。编号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第十三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应当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地(市)司法局提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补发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补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十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可以向地(市)司法局申请更换新证书。地(市)司法局应当将更换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更换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更换新证书的,原证书应当收回。

第十五条领取、补发、更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交纳工本费。

第十六条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第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第十八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

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考试申请书例11

2、本人申请,单位签“情况属实”并盖章。(“本人申请”内容需包含姓名、毕业专业、层次、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遗失毕业证的经过等,并说明要求补办毕业证明书)

3、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身份证明、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4、照片2寸1张。(黑白、彩色均可)

5、补办毕业证明书费用35元。

二、流程

第1步:市级以上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

第2步:带上相关材料向原办理区县考办(或主考学校考办、助学园区考办)提出申请。

第3步:考生到原申请毕业证考办填写《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第4步:经过自考办审核以上所有材料后,在《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受理补办申请。

三、遗失毕业生登记表补办《考籍证明单》

(一)材料提供要求

1、本人申请。(内容同上)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身份证明、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二)流程

第1步:带上相关材料向原办理区县考办(或主考学校考办、助学园区考办)提出申请。

第2步:考生到原申请自考办填写《办理自学考试各类证明申请表》。

第3步:经过自考办审核以上所有材料后,在《办理自学考试各类证明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受理补办申请。

60A030103监所管理

241警察管理学

236监狱学基础理论

237劳教学基础理论

917民法原理与实务(专科)

852劳教管理学

61C030403公安管理

359保卫学

361公安法规

356公安管理学

358刑事侦查学(基础科段)

354公安学基础理论

245刑法学

62C030401公安管理

372公安信息学

235犯罪学(一)

860公安行政诉讼(加)

373涉外警务概论(本科段)

63B030109监所管理

928罪犯劳动改造学

932狱内侦查学

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933罪犯改造心理学(独本)

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