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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验收汇报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3 11:25:52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1

一、验收单位及地区

1、州级单位: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和州政府二号综合办公楼共28家单位。

2、抽查地区:市、县、县、行委。

3、德令哈市、县、行委、行委网络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及电子政务检查工作时间另行安排。

二、验收内容及方式

1、现场验收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及州政府二号综合办公楼28家单位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办公局域网及网络机房建设、改造情况;

2、现场验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出口带宽升级扩容情况,测试扩容后的出口总带宽是否达到100M;

3、现场抽验州到市、县、县、行委电子政务内网纵向骨干线路升级扩容情况(除市为20M外,其他地区均为10M),并对抽查地区电子政务机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电子政务工作检查

1、对抽查地区所属各单位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验收。对已建但长期未使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单位,一经查出,将现场收回统一配发的加密狗等核心设备,待整改合格后按原价有偿购买;

2、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护、使用及视频会议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对内、外网站建设维护、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

4、对各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2

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116号)的要求,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办法》,为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市档案局特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执行。

一、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时间

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后,可先进行档案预验收,预验收后给予一定时间进行整改;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二、验收程序

1、自评

有关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后,对照验收标准各项内容进行自评、打分,并由建设或监理单位将自评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附件1),报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2、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等单位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的成员为5—7人。

3、申请验收

项目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答复。

4、由建设主管部门主持召开项目档案验收会议

(1)验收小组听取项目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汇报;

(2)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3)档案验收组察看工地现场及档案管理现场;

(4)抽查项目档案,对档案质量进行评议。抽查数量:抽查项目档案的15%;

(5)验收小组填写《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2)并提出验收意见;

(6)验收组组长总结发言。

5、验收合格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1)若验收合格,由验收小组提供《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书》(附件3)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合格证书》封页各栏目“编号”(由组织验收单位填写)、“项目简要说明”、“项目档案工作简介”填妥后,由验收小组填写“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签字,然后交建设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应将档案验收情况向验收委员会进行汇报,验收委员会在提出项目验收意见时,应将档案验收意见作为内容之一。

(2)若验收不合格,由档案验收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交建设单位改进,待验收条件具备时,建设单位应重新填写《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重新进行档案验收。

三、申请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3

(一)政府采购预算

是反映市直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的计划,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市直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表由市财政局在布置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一同布置到市直预算单位。

(二)采购预算审核

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的审核按部门预算的审核程序执行。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下达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

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每年编制、分月实施的办法。政府采购计划是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反映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年度政府采购执行和考核的依据,也是反映单位用款的计划。它包括了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需求时间、项目资金来源构成、采购形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等内容。

市直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分别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在同一年度内,采购单位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市直预算单位于每年预算下达10个工作日内向一级预算单位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汇总编制《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格式见附件,由编报单位用A4纸编制,用EXCEL格式制作,表格样本可从中山政府采购网下载,),同时附上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和汇总软盘(下同),报送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

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在收到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7个工作日内,会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共同审核;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形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方式进行确定。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下达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将确定采购形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方式的政府采购计划,按采购品目或项目汇总后,自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之日起三十日内下达给市直预算单位执行。

(四)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本月有调整的项目,可于上月15日前报送调整计划;年度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则应及时报送《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

三、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市直预算单位(下称采购人)应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部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

政府采购计划中属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委托符合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机构组织实施。采购人应及时将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规格预算和资金构成、使用要求、配送单位以及地点、交货时间等资料提交给政府采购业务机构。属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业务机构指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认定资格的采购业务机构。

(二)分散采购项目的实施

政府采购计划中属分散采购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程序及方式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业务机构采购。

(三)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实施

政府采购计划中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公务用车加油、维修、轮胎供应、投保;以及一定限额以下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和空调设备等),采购人按市有关协议供货采购的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确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达到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由于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要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五)政府集中采购的步骤

1.采购申请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先填写《中山市政府采购申请表》,清楚列明采购内容、型号、数量等要素,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交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再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确定采购方式。

2.组织采购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确定的方式组织采购。接受委托的采购机构制作招标(采购)文件,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后,在指定媒体上招标(采购)邀请函,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或谈判;采购机构根据采购单位签署的招标或成交结果确认函,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核准后,向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效。

4.履行合同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安装和调试,采购单位经组织验收合格后,填写《中山市政府采购质量验收报告》。

5.支付货款

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资金按先支付单位自筹资金,后支付财政性资金的顺序执行。属政府投资基建项目中的采购项目,其款项支付程序按照《中山市财政局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中财基(1998)8号]规定的工程款项拨付程序办理,其他采购项目的支付程序如下:

1)自筹资金的支付: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根据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出具《拨款通知书》,采购人按照应负担的比例,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2)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有财政性资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的约定,每期付款时向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出具《拨款通知书》。采购文件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申请表》、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质量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原件留采购单位)、供应商开户银行与账号、以及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4

【中图分类号】 TU715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1-098-01

1概述

政府公共工程指各级政府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础建设项目和公共设施,主要是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各项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融资资金及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投入资金等进行的公共工程。本文主要讨论政府公共工程中建筑项目。

众所周知,一个建设项目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决策、设计、实施和竣工验收交付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程度依次递减,项目决策阶段作为投资经济活动的事前控制,对项目造价的构成及投资控制的影响程度可达80~90%。

工程设计阶段通常可分为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和配合施工四个子阶段。据国内外实践证明,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75~90%,至施工图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0 ~75%,而待施工开始,通过技术组织措施节约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有5 ~10%。

2政府公共工程的特点

政府公共工程立项难度较大。由于使用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性资金、各项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融资资金及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投入资金等,一般都需要列入当地发展建设专项规划或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项目审批制。在政府公共工程的项目立项阶段,决策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密不可分,初步设计对项目的定位能否与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相匹配,能否带动区域经济技术文化的发展、能否提升地段形象、初步设计的深度、概算金额、投资收益等都是政府审批时着力考虑的因素,直接决定项目能否立项。

政府公共工程造价高。政府公共工程一般要求形象好、有亮点,能引领一时的潮流,因此建设标准相对比较高,并承担着绿色建筑星级评定、参评部级省级优质工程等“任务”。因此政府公共工程的造价要远高于一般民用建筑。

政府公共工程变更量较大。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定位与市场定位的脱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造成的不确定性因素等原因,使政府公共工程的返工量和变更量均较大。

3初步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手段

针对政府公共工程的以上特点,就初步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提出以下几种控制手段:

3.1推行工程设计招投标制度。为保证设计质量,应加大设计费的投入,并广泛选择业内知名度高、业绩优秀的设计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方案、初步设计竞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邀请招标应当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公开招标则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为了保证竞标设计成果的质量,笔者建议公开招标方式也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具体操作是针对具体项目和招标要求建立合格体系,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才进入评标流程,并且只有未中标设计单位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方可领取经济补偿。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竞标单位的设计积极性,提高竞标方案的品质,又避免了公开招标无法确定潜在投标人数量及档次造成的设计竞标补偿费费用过高的弊端。

3.2设计概算提前汇报并给出对比方案。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主要有:规划设计、建筑平面布置、层高和净高、结构形式、外立面造型和用材、主要设备和材料、装修标准等。在初步设计阶段,通常由建设单位向当地政府领导、相关局办负责人组成的城建小组进行汇报(笔者注:同时汇报方案和初步设计)。例如在笔者工作的苏州工业园区,重大项目(无论是否为政府公共工程)均定期集中向苏州工业园区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汇报内容主要是总平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外立面效果、平面布置、设计概算等。为避免在进入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甚至施工阶段再出现领导层新的要求,有必要在初步设计阶段就仔细考虑、研究,给出备选方案,并在关键细节上给出选择项,并附相应的设计概算。如此一来,由于事先建设单位已经作了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在汇报会议上对方案有较大的修改意见之前,会对变更方案增加的费用有所了解。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是减少方案汇报会议上领导提出颠覆性修改意见的可能性,二是领导对整个方案的把握更加深入,在后期现场巡视时提出变更要求的概率也大大降低。

3.3后期对设计变更进行分析总结,并用于指导今后的初步设计。在工程进入实施阶段的同时,就应同步统计设计变更,记录变更的时间、部位、产生的金额,并分析具体原因。在工程施工临近尾声,即将进入竣工交付阶段时,对产生的所有变更进行整体分析。对影响工期时间长、产生签证金额大的变更应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并总结出问题所在,形成知识积累,作为今后新建项目时初步设计的参考。

实践证明,政府公共工程产生变更的原因往往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定期重点工程巡视时对涉及外观效果的因素,例如:外立面石材、景观铺地材质、效果、绿化品种、胸径、泛光照明方式、亮度等,减少此类变更的方式见上文所述第2条;第二个容易发生变更的原因主要是设计交界面,例如建筑与景观、幕墙与景观、建筑与内装等,这方面的变更主要是因为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内容不够细,没有充分考虑各专业内容的衔接造成的,此类分析总结工作由于跨专业、跨设计院,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完成,并形成知识库,作为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管理的重点内容。

3.4加强横向比较,建立共享体系。由于承担了类似的公共职能,同一地区的政府公共工程的不同建设单位之间,也应定期沟通,建立大范围的知识经验的积累,如此能有效避免走弯路、交学费。笔者工作地负责政府公共工程建设的大型国资公司有10家左右,在收集项目经验数据、寻找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考察施工单位时,具体办事人员都会有一些私下的学习、沟通。但由于非官方组织,对数据的严密性、时效性、共享程度无法保证。因此,笔者建议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定期举办国资体系建设单位的知识分享,并由相关部门横向比较同为国资公司的类似项目的预决算,抽练出经验教训,以供其他公司开展类似项目建设时参考。如能做好横向比较工作,并建立共享体系,对完善初步设计必将大有帮助。

4结论

总之,政府公共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系统的工程,而初步设计阶段是这项系统工程中一个关键环节。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初步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的重要性,创造适宜的条件,合理确定控制目标,采用科学的控制方法,才能搞好初步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并通过初步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有效地实现整个项目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5

BOT国际项目融资(以下简称项目融资)是指政府通过契约的形式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后,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该融资方式具有诸多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笔者拟就项目融资的风险和项目所在国政府承诺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项目融资的风险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风险定义为一种损失、伤害和危险出现的可能性,因此,一些容易发生危险和受到损失的事物被称为处于风险之中。《韦氏词典》同样把风险解释为损失、伤害、不利条件和破坏出现的可能性。[①]综合考量,笔者认为,BOT国际项目融资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由于项目所在国家的政治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失败、项目信用结构改变、项目债务偿还能力改变等方面的风险。其主要包括战争、革命、动乱风险、没收或国有化风险、获准风险、外汇不可获得和不可转移的风险和法律变更的风险。

(二)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是指由于项目投资者不能控制的金融市场的可能变化而对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例如本币与外币汇率变化对项目成本和利润的影响、交叉汇率变化对项目的间接影响,汇率变化也会对项目偿债能力和债务结构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经营者的过失产生重大经营问题,使项目不能按计划运营,最终影响项目获利能力的风险。其主要内容包括:技术风险、资源蕴藏量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项目完工后,产品在市场上的销路和其他情况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收入不足的风险,主要包括因销售价格引起的风险和因市场容量引起的风险。

学界和业界对项目风险分担三原则达成了共识,即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承担风险程度要与所得的回报大小相匹配,私营部门承担风险要有上限。[②]

所在国政府以国家强制力和经济实力为后盾,在项目融资中始终处于强者的地位,而外国投资者和外国贷款人作为私主体,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基于此种实力对比,根据上述原则,所在国政府应对外国投资者和项目公司作出一定的承诺,以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二、政府承诺的内容

项目融资中的政府承诺,是指项目所在国政府为确保其已同意建设的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使外国投资者具有投资安全感而对项目公司的一种承诺,表明了项目所在国政府愿意给予外商特许经营权及承担部分项目风险的责任和态度。[③]

对于政府承诺的内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历来存在争议。发达国家的学界认为,政府承诺应当具备以下内容:利润保证、不竞争保证、不可抗力免责保证、环境问题保证、严重违约终止特许权协议保证、财政条款保证、税收条款保证、争议解决方式保证,其范围非常宽广。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学界一般将政府承诺称为政府保证,并将其分为两类,即对投资回报率等问题的商业性保证和政府对项目主办人所作的政策性保证。[④]

笔者拟详细分析政府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不竞争承诺

不竞争承诺即政府承诺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市场范围内不会发展与该项目相竞争的新项目。该承诺在融资法律文件中体现为“禁入条款”,项目所在国政府承诺在项目完成后的最初几年,不再向其他投资者签发同类许可证。若干年后,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方式许可新的投资者进入同一领域,但事前应通知项目公司,且新许可的条件应最大限度与项目公司获得的许可保持一致。

(二)税收优惠承诺

税收优惠承诺即政府给予某种形式的税收和关税减免,比如减免项目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或免除项目贷款的利息税,免除向项目提供贷款的外国贷款人的预提税,以及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设备和原材料等物资的进出口减免关税等。

(三)后勤承诺

后勤承诺即政府承诺向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原材料、电力和其他能源,与项目有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及物资的顺利入境。目前发展中国家大多不是完全市场经济体,政府实施不同程度的价格管制和物资管制,因此,BOT投资者需要所在国政府在水、电、土地、劳动力等方面提供便利。

(四)外汇承诺

外汇承诺即政府承诺项目投资人有权获得外汇并将经营收益以自由外汇汇往国外。首先是外汇获得和汇出保证,还包括外汇投资担保。外汇承诺对外汇管制国家成功进行项目融资起关键作用。BOT项目通常不能创汇,若投资人收取的当地货币非自由外汇,则无法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遑论利润。政府不对此进行承诺,BOT便丧失了基础。

(五)允许调价承诺

允许调价承诺即因原材料、能源价格上升导致项目运营成本提高,投资回收期延长,政府承诺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调整项目产品的价格。

(六)不予国有化和征收承诺

不予国有化和征收承诺即政府承诺不对项目资产实施国有化和征收。国有化和征收都是由国家采取强制措施,将私人财产收归国有。政府对作出此承诺,即表明对该国家权力的自我限制。但应注意的是逐渐征收问题。逐渐征收又称蚕食性征收,原意是指所在国政府和外国投资者事先约定,投资者在一定年限内,按一定比例分期将其股份逐渐转让给所在国政府或国民,使所在国方绝对控股,甚至完全转让。这在BOT项目融资中应当禁止。

(七)资金承诺

资金承诺即政府承诺对项目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包括以下多种形式:

1、资金参与,即政府对项目给予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参与;

2、公共贷款,即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向项目公司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以降低融资成本;

3、贷款担保,即政府为项目公司所借贷款的偿付提供担保;

4、政府补贴,有些国家允许政府对项目公司提供补贴,使之具备以较低价格提品的能力。

(八)法律稳定承诺

法律稳定承诺即政府承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因该国法律或政策的改变而遭受不利影响。实现稳定有两种方法:

1、冻结合同订立时项目所在国的法律;

2、合同订立后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可以修改,但这种立法变化不适用于该合同

上述“法律”可以是项目所在国的全部法律,也可以只是某一部特别法。

三、政府承诺的法律规制

在BOT项目融资中,所在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和项目公司作出的承诺应受到本国法律的规制,笔者简要分析中国内地相关法律问题。

(一)不竞争承诺与竞争法的规制

我国已经出台《反垄断法》,与《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了内地竞争法体系。政府的不竞争承诺有可能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税收优惠承诺的税法规制

我国推行了一系列税制改革,《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文件对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承诺形成极大的限制。如果地方政府在特许权协议中就税种、税率作出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承诺,则该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后勤承诺中的土地使用权

后勤涉及的范围宽广,包括水电供应、土地供应等,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最核心的问题。一般来说,BOT项目土地使用权属于划拨取得,应受到《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的规制。项目公司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也不得将土地进行抵押等。

(四)外汇管制问题

外汇管理权限由中央政府行使,地方政府无权作出外汇承诺。就汇率而言,目前我国不是市场汇率,而是管制汇率,则政府应作出一定的承诺。就外汇汇出而言,我国外汇制度正在与国际接轨,不能汇出的风险已经大大降低,政府作出原则性承诺即可。

(五)允许调价承诺与投资回报率

价格调整的实质是确保投资回报率。我国一贯禁止政府对固定投资回报率作出承诺。至于项目采取浮动回报率承诺或者“自负盈亏式”承诺,应由政府投资者协商。

(六)不予国有化的限制

国有化是国家通过法令对原属私人所有的某项或某类财产收归国有的强制性法律措施。国有化具有性和强制性,是国家的行为,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属于国有化对象的内外国人也不得违抗。政府承诺不对项目资产实施国有化,是对的自我限制。这种承诺不得与所在国的社会利益相抵触,否则国家依然享有国有化的权力。

(七)资金承诺

《担保法》第八条排除了政府保证和担保的可能性。笔者认为此处有待商榷。政府保证与民法上的保证在主体、内容、合同关系、责任承担形式、行为性质和适用规范上均有不同。政府承诺作为公法行为,不应由作为私法的《担保法》调整。但现行立法并未区分,则政府的相关承诺均属无效。

(八)法律稳定承诺

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不仅体现在宪法文件中,也贯穿于民法、商法、刑法等部门法中,是法治国的一条根本法律原则。政府作出的法律稳定承诺,本质上违反了这一原则。笔者认为,政府应当就适用法律与投资者协商,可以约定以国际条约和惯例作为准据法,而不应冻结或隔离本国法律,造成内外资的实际不平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政府在BOT项目融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政府的特许权协议,项目融资便丧失了运行的基础。但政府在特许权协议及其他合同中作出的承诺,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项目融资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政府承诺若无效或者存有严重歧义,则利益分配会明显失衡。在广西来宾B电厂项目中,中央相关部门和广西地方政府给予项目公司购电、燃料供应、不可抗力和外汇兑换等方面的担保,并承诺对由于政府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风险责任,而且提供了最大程度的税收优惠和土地、设施等支持措施,实现了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利益均衡。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是该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新进项目应努力总结经验,提供水平,使BOT项目融资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于安.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协议(BOT)与行政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余劲松.国际投资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黄进.武大国际法评论(第二卷)[C].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4]蒋先玲.项目融资法律与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6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向国家汇交的地质资料,其汇交、保管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地质工作所形成的各类成果地质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程地质勘查(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物探等形成的地质资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以下简称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受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地质资料的接收和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汇交

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政府出资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承担有关地质工作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前二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汇交人可以委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直接汇交。有多个出资人的,各出资人共同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第七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依照本办法附件所确定的范围执行。

除成果地质资料(包括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等)、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外,其他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义务承担人汇交地质资料目录。

原始地质资料已在成果地质资料中反映的,可以免交原始地质资料复印件。

依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应当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将其地质资料目录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依照《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工作已先行通过验收或者分阶段验收的,自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地质资料。

第九条汇交人应当汇交两份纸质资料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内容与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内容应当一致。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地质资料时,应当随附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

汇交经过评审、鉴定、验收的地质资料,应当随附评审、鉴定、验收的正式文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汇交的地质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对验收不合格的,退回汇交人补充、更正后,在60日内重新汇交。

第三章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集中保管。

其他不需汇交的地质资料由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自行归档保管,其目录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的整理、保管、保密、利用制度,配置保存、防护、安全等必要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地质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的馆舍建造以及设施配置参照国家有关档案馆设计规范执行。

地质资料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地质资料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至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止对资料内容予以保护;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其资料内容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开。对资料内容需要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汇交时办理保护登记手续,保护期自办理保护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需要延续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保护期届满前30日内,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的,不再予以保护。

第十四条政府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全社会利用,不得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前款所称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公益性地质资料范围的公告》执行。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补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补交时未提出保护申请的,不再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只公开资料目录。但是汇交人书面同意提前公开其汇交的地质资料的,自收到书面同意函件之日起,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可以有偿利用,有偿利用的具体事项由利用人与地质资料汇交人协商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救灾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查阅人应当持同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查阅人工作证,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也可以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动提供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规划、决策、行政管理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

第十七条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持单位证明或者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阅、摘录、复制。复制地质资料的,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可以收取复制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标准由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公布地质资料目录,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地质资料的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经验收不合格,汇交人逾期拒不补充、更正的,视为不汇交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披露、提供利用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

(二)限制他人查阅、摘录、复制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的;

(三)未按规定保管地质资料,造成地质资料损毁、散失或者保密地质资料泄密的;

(四)超过核定的标准收取复制工本费的;

(五)其他、、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的原始档案,由各级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按照《*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和管理,汇交人应当将其复制件汇交至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汇交人依法应当汇交而没有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查后,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汇交;其他由各承担地质工作单位自行归档保管的地质资料的目录,于本办法实施后180日内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2.*省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3.*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附件1

*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其地质图、矿产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一)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各类矿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二)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类矿山生产的勘探报告、资源储量报告、闭坑地质报告。

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

(一)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二)供水能力≥3万方/日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三)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四、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一)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流行区的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三)建设工程引起地质环境变化专题调查报告,部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

(五)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地震地质工作资料

地震地质调查、考察、研究报告。

六、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区域物探、区域化探调查报告;物探、化探普查、详查报告;遥感地质报告;部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以及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探、化探报告。

七、地质、矿产科学研究及综合分析资料

(一)经国家和省一级科技成果登记的各类地质、矿产科研成果报告以及各种区域性图件。

(二)矿产产地资料汇编、矿产储量表、成矿远景区划、矿产资源总量预测、矿产资源分析以及地质志、矿产志等综合资料。

八、其他地质资料

旅游地质、农业地质、深部地质、火山地质、第四纪地质、新构造运动以及土壤、沼泽调查等地质报告。附件2

*省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资料分类资料汇交细目〖3〗指标单位汇交范围备注水利与渔业水利工程(水库)库容量亿立方米≥0.1灌溉工程受益面积万亩≥5标准海塘、江堤保护耕地万亩≥100水产冷库储藏能力吨≥5000渔业港口大中型交通铁路铁路干线铁路隧道长度米≥1000铁路桥梁长度米≥1000火车站等级级三级以上公路等级级一级以上港口、码头大中型独立公路大桥长度米≥1000独立公路立交桥型式互通式公路隧道长度米≥1000飞机场飞行区指标4C及以上内河通航建筑通航吨级吨≥300通信电信枢纽、通信调度中心县(市、区)级以上通信工程电缆长度公里≥500电力核电站所有抽水蓄能电站所有水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5火电站单机容量万千瓦≥5输变电工程电压万伏≥22工业钢铁厂年产量万吨≥100石油化工厂年加工原油万吨≥50水泥厂年产量万吨≥100氟化工厂年产单体万吨≥4其他工业企业占地面积亩≥200非城区50亩以上输油、气管线长度公里≥120沉井、沉箱、过江管线、顶管工程及架空索道大中型教科文卫(独立)学校在校人数人≥3000高教园区占地面积亩≥200体育场(馆)座位座≥2000影剧院座位座≥1200会展中心大型医院、疗养院床位张≥500城市建设

基础设施城市道路长度公里≥3隧道长度米≥250桥梁(含立交、高架)长度米≥100地下铁道所有城市防洪工程保护人口万人≥20城市引、供水工程日供水万吨≥5水厂日供水万方≥5燃气厂日供气万方≥30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万方≥5住宅区、商业区和城市改造工程占地面积亩≥200城市垃圾处理场容积万方≥500人防掘开式工程底层面积平方米≥3000坑地道工程长度米≥1500其它粮食中转库及储库库容亿斤≥1.5油库库容万方≥5冷库储藏能力万吨≥1火药库建筑面积万平方米≥2其他重点工程地下储库、洞(硐)室省级以上一般建筑楼层数层≥20高耸构筑物高度米≥100高边坡工程高度米≥100矿山(甲类)年产矿石万吨≥10乙类矿山≥100旅游区、地质公园等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项目新建村庄人口人≥1000附件3

*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原始测试数据、鉴定结果、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含数据库),实际材料图,主干剖面实测和修测剖面图,物化探、重砂成果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一)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工程布置图、钻孔柱状图,重要槽探、坑探、井探图,各种岩矿测试、分析数据汇总表(或数据库),各类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有关物探、化探原始地质资料。

(二)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中段采空区平面图、剖面图,探采对比资料,各类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

三、水文地质资料

各类工程布置平面图,所有钻孔柱状图,各类试验、测试、监测原始数据、测量结果汇总表,有关物探、化探原始资料。

四、工程地质资料

软土地区钻进基岩钻孔柱状图、不良地质工点控制性钻孔柱状图、深度超过30米的钻孔柱状图、实际材料图,各类工程布置图。

五、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各类工程布置图、实际材料图、钻孔综合成果图,各种调查、测试、监测原始数据及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

六、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7

二、总体目标,组织领导

总体目标是:全旗9个乡镇和林业局所属林场、格尼河农场、那吉屯农场的“两基”工作全部达标。即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五个方面指标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非文盲率、脱盲巩固率、扫盲经费三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稳步提高,扫盲工作扎实推进,科教兴旗步伐明显加快。

*年10月,***“两基”达标将接受自治区政府验收,3月末、7月初自治区“两基”指导组将对我旗进行初期和中期的检查指导,10月份进行终结验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两基”达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

三、“两基”达标验收的宣传工作

(一)文字宣传

1、编辑“两基”攻坚简报--。每周一期,以“专项推进情况”、“重要新闻”、“典型推介”、“信息交流”等主要内容形式。

2、制作“两基”宣传手册,以普及“两基”基本知识为主,争取全旗师生人手一册。

3、制作“两基”达标专题片,筹备“两基”专场文艺汇报演出。

4、利用《义务教育法》宣传月,在主要街道、路口设立宣传站,印制《义务教育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条例》宣传单,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5、力争在《内蒙古日报》、《呼伦贝尔日报》上刊登***“两基”工作的消息或新闻。

6、乡镇政府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两基”达标工作,深入村、屯、学校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条例》,让儿童少年和青壮年知道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既是义务又是责任,提高文化素质。各乡镇政府在做好“两基”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控辍工作,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扫盲工作,举办文盲学习班,加强档案建设,完善各种辅资料,鼓励文盲、半文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农业生产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媒体宣传

1、电视新闻媒体。在旗电视台每两周播出一次与“两基”相关的新闻(包括宣传口号等);在呼伦贝尔市电视台每月要有***“两基”攻坚的新闻播出。

2、流动标语。在终期验收前,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在出租车、公交车上张贴彩喷的“两基”攻坚相关内容的标语。

3、学校板报宣传。每所学校必须保证有一块板报宣传“两基”相关内容,板报内容每月要更新一次。各校必须保证在初期、中期、终期验收时,有两条以上宣传“两基”的永久性标语,要在乡镇主要街道、路口、墙壁上张贴“两基”的宣传标语。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两基”达标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两基”工作,推进“两基”达标进程,使“两基”达标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决定成立“两基”达标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

(四)人员分工及职责

1、新闻稿件的采播、领导讲话、录像、提供电视新闻素材、编辑“两基”简报等工作由宣传部、教育局、广电局负责,具体责任人:******

2、编辑制作“两基”宣传手册、专题片和文艺汇报演出,撰写“两基”专题片解说词等工作由教育局、文体广电局负责,具体责任人:****。

3、在市级以上报刊报道***“两基”工作的宣传任务,由宣传部、广电局负责,具体责任人:****。

4、各乡镇学校宣传标语的制定、张贴工作由乡镇政府负总责,各学校校长具体负责。

5、流动性标语的宣传、制作由交通局负责。教育局负责提供标语内容。负责人:*****

6、“两基”宣传的所有标语内容都由教育局负责提供。

(五)实施步骤

三月份:自治区初期检查指导,要做好新闻报导和宣传工作,乡镇政府做好迎接检查和中小学的控辍工作(宣传部、广电局、各乡镇政府);

四月份:在旗电视台设立“两基”宣传专栏;每天滚动播出“两基”宣传口号(宣传部、广电局);

五月份:利用义务教育宣传月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条件》,播放录音,发放宣传单(教育局);

六月份:筹备“两基”汇报文艺演出节目,制作专题片和“两基”知识宣传手册(教育局、广电局);

七月份:自治区“两基”中期指导,做好新闻报导宣传工作,刷写“两基”永久性标语,制作流动标语(广电局、教育局、交通局);

八月份:旗领导在电视台作“两基”达标验收动员讲话,全旗“两基”达标进入倒计时(宣传部、广电局);

九月份:旗“两基”督查组对全旗“两基”宣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旗电视台公布督查结果(宣传部、教育局);

十月份:迎接自治区终期验收,做好“两基”验收的一切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部、广电局、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认真领会,准确把握,高度重视“两基”达标验收工作,特别是承担“两基”达标宣传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反复思考,严格履行职责,推进“两基”达标进程。

2、教育“两基”达标是全旗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尽管我们的工作任务很重、事情很多,这项工作决不能耽搁,否则会影响全旗、全市乃至全区的“两基”达标工作,并且一定要处理好验收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握重点,整体推进“两基”达标工作。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中承担的职责,积极主动,尽职尽责,积极配合,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两基”工作,确保“两基”达标顺利通过自治区政府验收。

四、整治学校环境

(一)目标及原则

学校要成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机盎然的育人场所。校园建设要突出个性、建出特色、内涵要丰富。

全员参与、组织健全、因地制宜,逐步实施。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旗各学校环境建设工作,成立学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各乡镇分管副镇长。

成员:45所学校校长

(三)工作要求

1、结合学校实际,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3、教育局定期到各学校检查指导,督促各校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两基”顺利通过验收。

4、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园环境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年4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四)具体措施

1、学校周边环境

(1)美化、净化校门附近环境,刷新校门及宣传标语等。

(2)协同交通、公安、工商、卫生部门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网吧等娱乐场所、无证经营摊点特别是沿街叫卖食品的小商贩进行集中整治。

2、教学区外环境

(1)平整校园、清除垃圾、铲除杂草、没有硬化路面的要黄沙铺路。

(2)绿化: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主要指:校门左右、围墙内外、道路两旁、楼(房)前、楼(房)后、花坛、运动场、学生宿舍等各区域,对学校树木进行修理、维护或补栽(*年6月20日前完成)。

(3)美化:旧建筑、体育设施、门窗、新闻橱窗进行粉刷、喷漆等,宣传标语等要更换或重新喷字(*年9月15日前完成)

3、教学区内环境

美化:各办公室、教室、走廊窗台适当摆放盛开的鲜花。

净化:(1)教学楼(房)粉刷(*年7月20日—*年8月15日完成);(2)教学楼(房)内陈旧的警言、校训、荣誉展示栏(3)走廊有名人名言、风景、英雄肖像等县挂物品要进行更新;(4)楼梯、楼道要有维护秩序的警示牌(如:静、净、慢步、轻声等);(5)教室要有室标、眼保健操图、时间表、课程表、值日生表,墙壁装饰要高雅大方,营造教育氛围,物品摆放整齐;(6)办公室、教导处、团委、实验室等要有图板、各种制度、职责分工等并上墙,体现出教育管理思想,物品摆放整齐。

4、宿舍外环境

(1)门前硬化,道路两侧(植树、种花);

(2)有凉衣场所,不影响整体环境美观;

(3)摆放盆花。

5、宿舍内环境

(1)绿化:适当摆放盆花;

(2)门厅:有衣冠镜。入门口:门里墙上有“寝室管理制度”、“宿舍示意图”。

(3)走廊适当张贴如“遵守纪律”、“身心健康”、“文明礼貌”、“行为养成”、“高尚美德”的宣传画等。

(4)洗漱用品、暖瓶及扫除用品统一摆放。

(5)床垫、褥单铺放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型,床上用品、衣物、书籍等要摆放整齐有序。

6、明确目标,规范管理

(1)成立学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筹措资金,分步实施。

(2)建设分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治理脏、乱、差,搞好校园环境建设,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加强对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管理,抓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以《守则》、《规范》为标准,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提高文明意识,要求学生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文雅,待人礼貌。

(4)规范教室、寝室的管理,抓好室内学习、卫生等各个方面工作。室内严禁抽烟喝酒,不准乱倒、乱扔废旧东西,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狠抓校风校纪,用制度规范师生行为。

(6)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办好新闻橱窗,做到环境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五、撰写“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

(一)组织领导

“两基”达标自查报告是一个地区的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基”达标水平、工作措施等情况的综合反映。因此,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自查报告的组织撰写工作,为加强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查报告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内容全面。

(三)实施步骤

初检阶段:3月末4月初。自查报告于3月17日前交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负责报告收集,审稿责任人:********

1、***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教育局负责);

2、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乡镇中心校负责,其中那吉镇由教育局负责)。

3、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中学或中心校负责)。

中检阶段:7月初。根据自治区指导组初期指导,对存在不足进行整改,查缺补漏,完善工作。中期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交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负责报告收集,审稿责任人:侯殿平、邹德生、王成石、刘鹏。

1、***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教育局负责);

2、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乡镇中心校负责,其中那吉镇:教育局负责)。

3、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中学或中心校负责)。

终验阶段:10月12日左右。根据自治区初期和中期指导组指导,做最后修改和完善工作,终验自查报告于9月20日前交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负责报告收集,审稿责任人:侯殿平、邹德生、王成石、刘鹏。

1、***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教育局负责);

2、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乡镇中心校负责,其中那吉镇:教育局负责)。

3、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中学或中心校负责)。

六、“两基”档案建设工作

——普及程度

(一)建档步骤

第一阶段在自治区前期指导组来之前清理旗、镇(乡)“两基”依据性、基础性、辅资料。

第二阶段按照自治区督查组意见,召开项目组成员会议,有针对性的总结档案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按照自治区督导组要求建立和完善*—*学年度义务教育档案。

(二)措施和办法

1、学校要高度重视“两基”档案建设工作,把它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档案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两基”验收成果,所以各校要集中时间,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档案建设,确保“两基”验收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

2、项目组成员必须加强档案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把建档工作列入到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每人都要制定工作日程表,按日程安排推进档案建设。

3、熟悉上级政策和各项目标准,按照档案目录,精心整理、分析和归类。要准确掌握各项指标和运算公式,表格填写要规范准确。做好基础性资料和辅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4、明确档案建设的时间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按照档案建设要求,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建设工作,做到表格工整,前后呼应,上下一致,概念清楚,数出有据,数据真实,装订规范。

5、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做好防流控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和开除学生,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开展有效的助学活动。对转入转出要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纪录和统计工作。

——师资水平

召开培训会,整理完善旗、乡(镇)、校三级档案建设,做到档案建设规范,依据资料翔实,数字统计准确,文字资料全面并能说明问题。要对各乡镇学校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迎接自治区初期、中期检查指导。

对自治区指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对档案建设存在问题的学校,项目组负责人到学校蹲点指导,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档案建设万无一失,保证“两基”达标顺利通过验收。

——办学条件

1、业务培训:召开培训会,对全旗办学条件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软件部分:了解各类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的配备标准,掌握仪器设备配项率、配件率、图书分类的计算方法和表与表之间的关系。

二是硬件部分: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的管理,对摆放不合理和在各室中堆放的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在7月底前将图书账目纳入计算机管理;各村点校要设有多功能教室和门牌,建立健全仪器帐,实验教学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实验记录。通过这次培训,要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标准、强化管理、保证质量,更好地完成档案建设工作。

2、教育局组成仪器设备清查领导小组对各学校设备进行清查,对学校多余的音体美设备就近调配。

3、加强办学条件档案的检查和指导,规范内容,统一形式。依据性材料要准确可靠,基础性材料要全面细致,具有真实性,能说明问题。档案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学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驻校指导,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教育经费

(一)总体安排

1、举办教育经费业务培训班。提高认识,增强验收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通过培训清楚验收标准,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档案管理,备查资料齐全可靠。

2、要求每个乡镇学校选一名素质高,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教育经费项目负责人,承担迎检工作,必须做到:积极主动,档案规范,资料翔实。

3、对初检和中检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完善,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逐校落实,做到万无一失。

4、6月份,旗政府做好尚缺图书和仪器器材统一采购工作,教育局要做尚缺部分的统计工作。

(二)教育经费档案建立共分两部分

1、教育局档案:

(1)依据性档案(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

(2)基础性档案(V1、V2表,三个增长,三个比例,经费测算报告)。

(3)辅档案。

2、乡镇档案:

(1)依据性档案。(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

(2)基础性档案(V1、V2表,二个增长,二个比例,经费测算文字材料报告)

(3)辅档案

(三)教育经费核查的基本程序

1、对旗财政部门的核查(前三年的决算报表)。

2、对旗税务部门核查。到地税局核查前三年的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到地税局、国税局核查前三年的消费税总额。

3、对教育局核查档案内容(前三年的教育经费决算报表等)。

4、对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核查档案内容(查财政所决算报表数字的依据)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各学校不断充实材料,早日达到国家“两基”达标的要求。

——教育质量(周峰)

1、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标准、管理规范、保证质量,更好地完成档案建设工作。

2、加强全旗各学校教育质量档案建设的指导。具体对档案的形式、内容进一步规范,依据性材料要准确可靠,基础性材料要全面细致,具有真实性。

3、建立和完善全旗教育质量档案,各种资料全面、可靠。

——扫盲工作

(一)工作目标

进行排查所有扫盲档案资料,完善档案建设。验收的指标必须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在扫除现有青壮年文盲的同时,抓好巩固提高工作,使脱盲人员全部接受脱盲后的继续教育。

(二)主要任务

1、核清文盲底数,健全扫盲档案。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有关数据,以村(社区)为单位,逐户调查,核准文盲、半文盲底数,做到不重、不漏。对新生文盲、复盲加强监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扫盲工作顺利进行。

2、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新生文盲。重点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辍学。对15至24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青年文盲,保证有一个脱盲一个。

3、突出扫盲重点,全面整体推进。按照全民启动、整体推进、按时实现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扫盲工作。

4、注重巩固提高,确保扫盲质量。分批分期进行巩固提高培训,并使其掌握一至二门适用技术,有效稳定脱盲人群,提高脱盲人口素质。

(三)扫盲验收需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由旗政府负责协调卫生部门,由旗人民医院出据失能人员证明,要求监护人签字。

2、脱盲人员的户口卡身份证和户口相符,到乡镇派出所查户口底册,不相符的要记录造册,注明详细住址。相关扫盲人员户口问题由公安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3、脱盲人员各乡镇政府要按年度以文件的形式向社会报告,要加盖原乡镇公章并上报教育局。(脱盲时间*至*年12月份,文件要符脱盲人员名单、性别及村组)

4、按年度完成自查报告(*至*年自查报告并加盖原乡镇的公章)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一份。

5、乡镇、村一定有化技术学校并有校牌。

6、乡镇、村两级化技术学校要加强内外环境建设,要求有办公场所、有办公桌椅、有图版,各种组织、制度、措施上墙。

七、“两基”工作督查

为加强“两基”工作督查,推动工作向前发展,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成立“两基”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共分三组:

第一组负责那吉镇内中小学。

组长:成员:“两基”达标项目组成员

第二组负责*镇、*乡、*镇、*乡。

组长:*成员:“两基”达标项目组成员

第三组负责*镇、*镇、*乡、*乡。

组长:*成员:“两基”达标项目组成员

(一)“两基”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普及程度

1、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3、中小学生辍学率;

4、15周岁、17周岁人口完成率;

5、15周岁人口文盲率。

——师资水平

1、中小学专任教师合格率;

2、新补充教师合格率;

3、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

4、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5、教师待遇落实情况;

6、教师和校长培训情况。

——办学条件

1、中小学校网点布局情况;

2、小学、初中生均占有校舍面积;

3、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册数;

4、小学、初中计算机教师建设;小学自然常识、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

5、教学仪器、设备;

6、音、体、美、卫生器材配备;

7、学校周边环境;

8、规范化学校建设。

——教育经费

1、财政对教育拨款逐年增长;

2、生均经费逐年增长;

3、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4、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5、“两免一补”;

6、城乡教育附加费征收和使用。

——教育质量

1、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各科合格率;

2、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体育合格率;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视力合格率;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

5、实施素质教育规划、措施、成果。

----扫盲工作

1、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

2、扫盲经费;

3、脱盲人员巩固率。

(二)召开“两基”督查调度会议

“两基”督查组根据工作要求终期验收前,对全旗“两基”工作督查两次,第一次督查时间是5月上旬,对自治区初期指导组提高的问题进行整改,结合存在问题和“两基”验收内容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合束后,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向旗委政府汇报,对工作不力、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诿扯皮的乡镇、学校要提出批评并全旗通报。

第二次督查时间是8月上旬,结合自治区中期提出的问题和“两基”面临验收迎检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学校软硬件建设、室内外环境建设、周边环境整治、自查报告的撰写、接待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束后,整理汇总,召开第二次督查调度会,通报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要求单位负责人作好表态性发言,确保“两基”达标通过自治区验收。

八、“两基”达标验收程序

自治区政府“两基”达标验收,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对一个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和扫盲工作是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顺序进行的。验收年度初期和中期检查指导是检查验收前三年的义务教育和扫盲档案,即:*-*、*-*、*—*三个学年度;终期验收是检查当年并向前推两年的义务教育和扫盲档案,即:*-*、*-*、*-*三个学年度。因此,各乡镇学校认真理解,准确把握。

自治区“两基”中期检查指导工作结束,***人民政府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申请***“两基”达标验收的报告。

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上午:***人民政府向自治区验收组汇报“两基”达标工作;抽签确定受检乡镇(占三分之一受检查单位);检查教育局“两基”档案;下午:在旗所在地检查“两基”档案,所在地政府汇报两基工作,深入学校检查两基档案。

2、第二天:深入受检单位检查“两基”工作。

3、检查组汇总,写反馈材料。

4、最后,检查组向旗政府反馈检查意见,宣布“两基”验收结果。

九、“两基”迎检准备工作及要求

迎检工作是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迎检工作必须做到严谨、周到、细致,给检查组营造一个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

1、各乡镇政府和中小学要树立迎检意识,张贴欢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两基”验收的标语;刷写永久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标语和口号。街道悬挂过街旗,学校挂彩旗。

2、接待验收在乡镇中心校,要准备一个接待室,会标:**乡或镇“两基”达标验收汇报会。在接待上既要热情更要真情,既有准备又要节约,突出当地特色,体现本乡民风。

3、各中心校要将“两基”档案分成六个指标组安排六个办公室,在各自办公室门贴上相对应的项目名称。

4、项目负责人要业务熟悉,工作要有条不紊,按检查组工作的要求,准确地提供资料并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

5、项目组陪检人员,穿着打扮要合体大方,为人师表,有迎检意识,陪检人员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有礼貌的解释且要适度,可以请教,但不要面红耳赤。

6、陪检人员要谦虚,虚心向检查组成员学习,与他们建立友好和谐的工作关系,通过检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育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向前发展。

7、检查验收时间:初期验收时间3月末至4月初;中期验收时间7月初;终期验收时间10月12日左右。

十、接待工作

(一)工作原则

诚恳热情、讲究礼仪、细致周到、按章办事、俭省节约、保密安全。

(二)主要工作内容

接待方面:了解评估验收组的基本情况(单位、姓名、性别、职务、级别、人数、到达地点、日期);拟订接待指南、日程安排;安排住宿;安排用车;安排饮食(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根据工作内容,拟出陪同人员名单;根据来宾的身份及抵达日期、地点,安排领导迎接;商定具体日程(包括会议),并印发给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文化娱乐活动;根据来宾要求,安排好体育活动;新闻单位采访、报道,把好稿件关(重要身份,重要内容);征询来宾意见,

预订返程票;安排领导送行。

会务方面:各种材料的印制、汇编和分发。***“两基”达标工作汇报会、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反馈总结会的会议筹备工作。

(三)接待工作推进内容

1、拟订接待指南

具体内容包括: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组人员名单;呼伦贝尔市陪同检查组人员名单;***“两基”达标迎检组人员名单;***“两基”迎检工作组织机构;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组分组情况及陪检人员安排;车辆安排;住宿安排;就餐安排;会议安排;作息时间;联络员安排;***教育发展概况(***教育概况);天气情况等。

2、迎接评估验收组领导

(1)根据评估验收组领导到达时间,到齐齐哈尔飞机场或火车站迎接

具体安排:(略)

(2)在与黑龙江交界处金界壕进行欢迎仪式。主要内容如下:

a、旗四大班子领导在金界壕迎接评估验收组领导;

b、敬献哈达;

c、迎宾演员演唱《呼伦贝尔酒歌》;以草原迎宾礼仪向自治区领导敬酒;

d、领导合影留念;

e、返回阿荣宾馆。

3、住宿及相关

住宿地点安排在阿荣宾馆。按领导级别和宾馆实际情况安排评估验收组领导、市陪检领导住宿。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宾馆门口悬挂一横两竖条幅,楼悬挂长条幅。

(2)、房间准备鲜花、水果、水、烟等日常用品(部分每日更换);

(3)、抽调确定10名服务人员,24小时负责为领导服务;

(4)、抽调医务人员2名,备好常用药品;

(5)、抽调保卫人员4名;

4、安排饮食及相关

充分体现当地特色,避免铺张浪费,注意领导的民族习惯和饮食习惯,统筹安排饮食,编排桌位。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欢迎晚宴。主要包括:宴会大厅布置、设立致辞台、准备欢迎辞、音响设备、话筒、音乐等。主要程序:1、主持人(肖国忠)宣布晚宴开始;2、政府旗长陈立新致欢迎辞;3、请相关领导讲话;4、文艺演出(朝鲜歌舞、祝酒歌曲等);5、敬酒。

(2)其他餐饮安排,早餐均在阿荣宾馆、午餐、晚餐主体安排在阿荣宾馆,各安排到东光朝鲜屯、全猪、全鱼等风味特色一次。

(3)欢送宴会。参照欢迎晚宴进行。

5、安排用车

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由旗政府办牵头统一协调评估验收期间车辆使用,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车辆抽调(待定)。

(2)车辆按类别统一编号(详细编号见“活动指南”),排序出车,车后方张贴“两基”宣传标语。

6、安排相关活动

(1)汇报演出。汇报演出在旗文化中心进行,节目主要从镇内各中小学中遴选确定。主要工作内容:演出现场布置、音响设备调试、其他后勤工作。

(2)文化娱乐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于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反馈总结会后当晚进行。文化娱乐地点:天外天,主要形式:舞蹈、演唱。

(3)其他活动。以服务于领导为中心,按领导要求开展如体育、等活动。

7、欢送仪式

参照欢迎仪式进行。送行至扎兰屯。

8、其他事宜

(1)、协调好宣传、新闻部门,做好“两基”评估验收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2)为自治区领导预订返程票;

(四)会务工作推进内容

1、会议材料准备

主体材料:***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各乡镇中学、中心校“普九”或“普初”自查报告;各相关科局“两基”达标验收自查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校对、印刷,制作成汇编;制作接待指南、***教育简介或教育发展概况;

2、会议筹备

评估验收期间共召开两个主要会议:***“两基”达标汇报会和自治区“两基”达标评估验收反馈总结会。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8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并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省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地质资料保管单位,具体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的全程监管,提高地质资料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地质资料的汇交

第六条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从事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地质工作项目的,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一)政府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社会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的出资人;

(三)多方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的各出资人所确定的一方,其他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中外合作的地质工作项目的中方,外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其汇交义务同时转移,受让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第八条 出资人可以书面委托承担地质工作项目的单位代为汇交地质资料;项目承担单位在汇交地质资料时,应当出具委托书。

第九条 原始地质资料按照下列规定汇交:

(一)国家财政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形成的原始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

(二)其他地质工作项目形成的原始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

第十条 需要向国家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和海洋成果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同时将地质资料目录报送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二)其他成果地质资料,由汇交人报送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并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转送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下列成果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

(一)由设区的市、县(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

(二)矿山动态监测、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

(三)残采、复采小型煤矿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

(四)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地质勘查(察)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

(五)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

(六)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成果地质资料。

前款规定的成果地质资料,由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年度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送目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以外的成果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

第十三条 下列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

(一)科学钻探、大洋调查、极地考察、航天考察等国家重大调查项目和科研项目的实物地质资料;

(二)国家重大工程、标志性建筑的实物地质资料;

(三)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放射性矿产的实物地质资料;

(四)国家财政出资项目形成的实物地质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人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送目录清单,并由国务院和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分别筛选确定应当汇交的实物地质资料。

第十四条 汇交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料:

(一)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汇交。探矿权人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在勘查许可证变更前汇交放弃区块的地质资料;由勘查转为开采的,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汇交;

(二)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90日前汇交。采矿权人阶段性关闭矿井的,自关闭之日起180日内汇交;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自评审备案之日起30日内汇交;

(三)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提前终止勘查或者采矿活动的,在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前汇交;被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汇交;

(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项目分期、分阶段验收的,自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

(五)其他地质资料,自地质工作项目评审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无需评审验收的,自野外地质工作结束之日起180日内汇交。

第十五条 按规定向国家转送的成果地质资料,应当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两份;其他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第十六条 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有关地质报告编制的标准、规格、格式;

(二)内容完整、准确;

(三)电子文档与相应的纸质资料一致。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除符合前款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附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过评审、鉴定、验收的地质资料,应当同时附有评审备案、鉴定、验收的正式文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七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质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汇交凭证;验收不合格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出修改补充通知书,退回汇交人修改补充后重新汇交。汇交人应当在60日内重新汇交。

第三章 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八条 汇交到省、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地质资料,由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或者保管单位集中保管。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地质资料验收、整理、转交、保管、保密、利用等制度,配置保存、防护、安全等设施,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信息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予以保护。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由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或者保管单位予以公开;获准延续的,自延续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开。需要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保护登记手续,保护期自办理保护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需要延期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保护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地质资料自保护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开。

第二十条 政府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形成的公益性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利用,并不得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前款规定的公益性地质资料,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公布的范围执行。

第二十一条 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未经汇交人同意公开的,只公开目录;汇交人同意提前公开的,由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或者保管单位自收到书面同意函件之日起予以公开。

第二十二条 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可以有偿利用,具体事项由利用人与汇交人协商确定;利用保护期内政府出资所形成的地质资料的,其利用方式和条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定。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因抢险救灾等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持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材料无偿利用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证件,可以查阅、摘录、复制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复制地质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四条 利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利用地质资料,不得损毁、散失。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地质资料,不得非法披露、提供利用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或者封锁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

第二十五条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地质资料的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汇交人未按规定报送成果地质资料目录和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的,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汇交人对验收不合格的地质资料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修改补充的,视为不汇交地质资料,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汇交人未按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料,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中弄虚作假的,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利用人损毁、散失地质资料的,依法予以赔偿;造成保密地质资料的泄密的,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披露、提供利用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

(二)封锁地质资料,限制他人查阅、摘录、复制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的;

(三)未按规定管理地质资料,造成地质资料损毁、散失的;

(四)造成保密地质资料的泄密的;

(五)超过核定的标准收取复制工本费的;

(六)其他乱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做弊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9

一、“普九”复查内容

根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通知精神,“普九”复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农村重点检查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否真正落实;教师工资是否按规定发放;中小学危房改造是否及时有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入学率,辍学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师资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

二、成立“普九”复查工作组织机构

1、“普九”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到位。

A、普及程度组

负责人:

B、师资水平组

负责人:

C、办学条件组

负责人:

D、教育质量组

负责人:

E、宣传资料组

负责人:

三、各组工作任务

(一)“普九”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1、定期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汇报“普九”复查有关工作。

2、召开“普九”复查动员大会

3、召开初小以上的校长,教务主任会议

4、确定五个工作组及各组负责人“普九”复查包干责任制

(二)普及程度组及教育质量(扫盲教育)

1、收集,整理2004—2006年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教育总支关于管理体制及普及程度文件、资料。

2、指导,汇总,整理并审核各校填报2004年以来普及程度,教育质量有关表册及档案资料。

3、做好巩固学生入学和探流防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达标,同时抓好学校管理工作。

4、摸清汇总全镇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

5、指导部署文化普查工作。

6、准备普查程度及教育质量指标自查报告。

7、负责摸清汇总全区扫盲情况,并填好有关表册。

8、确保本项指标通过省覆查验收过关。

(三)师资壮组

1、收集整理2004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教育总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及工资发放文件档案资料。

2、摸清2004年以来教职工总数,责任教师总数及中小学师生比情况,小学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90%,初中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85%。

3、按省定标准,摸清中小学教师缺编情况。

4、摸清2004年以来全镇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情况,并负责指导、汇总、整理、审核各校师资队伍有关表册。

5、准备一份师资水平自查报告。

6、确保本次指标复查验收过。

(四)办学条件组

1、收集整理2004年以来区委、区政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教育总支有关办学条件,危房改造及教育经费方面的文件、资料。

2、会同教育局、财政所准备2004年以来政府给教育拨款帐册,并填写有关表册。

3、会同教育局、财政所准备近几年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帐册(转移支付不少于60%用于教育,其中不少于10%用于危房改造)。

4、填写办学条件及教育经费方面的表册,并指导、汇总、整理、审核各学校有关表册和帐目及有关档案资料。

5、摸清镇定各学校“普九”债务及化解情况。

6、教育环境情况(近几年来有没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

7、负责收集、汇总、填写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表册档案资料工作。

8、准备一份办学条件,教育经费自查报告。

9、确保本项指标复查验收过关。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10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例11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