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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劳动合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4 15:21:05

社保劳动合同

社保劳动合同例1

一、开展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调研所取得的成效 我市在接到省厅的通知后,及时对全市八县(区)的调研工作进行安排布置,通过调研,共调研用人单位90户,涉及劳动者5400多人。在调研中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0多人,涉及被调研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采取了多种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523份。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开展劳动合同制度情况调研的方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调研是全省统一开展的劳动合同的一次调研活动,为了保障此次调研工作的按期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劳动保障法制监察机构为主、各相关科、室(局)、中心参加的调研领导小组,抽调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布置调研工作,明确调研范围、内容和重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调研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调研,突出重点。开展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工作非常必要,通过调研,可以掌握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当前企业深化改革中劳动关系的调整和规范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市深入各用人单位以开展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调研为契机,采取召开座谈会与职工访谈,查看劳动合同书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备案情况进行调查。调研中,要求用人单位报送材料,调研人员实际翻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鉴证名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报送情况等,现场询问劳动者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分析,同时采取召开部分企业行政领导、工会负责人、劳资人员、职工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备案情况及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和讲解,促使用人单位完善和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三)督促用工单位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耐心帮助其解决完善。如对于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首先应通知补签,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及时补签的,做到严格操作程序,依法行政。 (四)以劳动合同调研为契机,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调研注重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和散发部分宣传资料,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之,自觉遵守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社保劳动合同例2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小时)。(_________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_________。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__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_元。

3.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社保劳动合同例3

200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缺乏统一规范的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虽然我国在 1994年制定了《劳动法》,但该部法律对于劳动力市场出现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新问题并不能有效地予以解决。即将制定的《劳动合同法》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极好的法律根据和基础。

一、制定《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

1.制定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劳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所以,以人为本,重要的是要以劳动者为本;社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在目前资强劳弱的情况下,劳动者和企业方天然地具有不平等性,如果劳动合同法把双方放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来保护,这种貌似平等已经包含了不平等的前提,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不平等的。因此,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妥善地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劳动合同法在肯定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持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2.制定劳动合同法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比如,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动合同履行不到位,收入分配不合理,劳动保护不完善,等等,有些问题相当严重,直接侵害到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是很不利的。劳动合同法为解决这些矛盾提供了依据,为购进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3.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环节

劳动法法律体系包含哪些法律呢?1994年劳动部对此作了解释。1994年8月22日,劳动部了《关于实施劳动法的意见》,在这一法律文件第十部分“关于完善劳动法律体系问题”中提出:“《劳动法》是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要使其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还必须制定与之配套的《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职业技能开发法》、《社会保障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察法》等单项法律和法规,形成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在这一组与《劳动法》配套的单项法中,《劳动合同法》将发挥特别重要的作用。因为《劳动合同法》要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它包含有关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的准则、以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范,这一法律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正因为其重要,在《劳动法》中是篇幅最大的一章(第三章),基于同样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受到全国上上下下的高度关注。

二、《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内容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1.关于劳动者的知情权

《劳动法草案》第 8 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年龄、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以及就业现状等情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基础。草案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以保证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2.关于合同分类及解释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草案》第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按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3 种;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的,除有相反证明的以外,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劳动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草案》明确了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合同法草案》明确指出“双方如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这一规定使用人单位在这方面没有退路。

3.关于派遣用工规避法律义务问题

《劳动法》没有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2条规定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作为保证金。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除载明基本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的劳动者的接受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力派遣单位有责任督促接受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劳动力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单位订立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的分担方式,并将劳动力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草案》第24条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力派遣协议的约定,履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不明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第40条规定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劳务派遣市场的侵权行为并不少见,但劳动监察部门却无法律依据对劳务派遣单位或接收单位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处罚。这一规定解决了在劳动力派遣用工形式下,实际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借机相互推诿规避法律义务的问题,最直接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使之有法可依。

社保劳动合同例4

    对于普通行业来说,仅仅是因为查出工作人员携带有乙肝病毒就终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合法吗?记者采访了劳动社会保障部信访办的相关人士。

    专门负责回答、接待劳动投诉的这位工作人员称,如果在劳动合同期内被医疗部门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医院发出了让患者休息或者治疗的诊断书,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因其患病将其解雇这是违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最长不超过3年,有些省市自己制定的规定是一年。碰上这种不合法的解雇,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仲裁。但是如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有权不再续约。

    

社保劳动合同例5

自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大队已开展 “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手册(单)xxxx多份,出动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xx人次,与企业召开座谈会xx次,参加劳资人员、劳动者达xxxx余人,现场解答员工提出关于劳动保障疑难问题xxx人(次)。主动上门发放并指导填写《专项检查自查表》xxx户,用人单位自查整改xxx 户,补签、续签劳动合同xxxx 份,缴纳社会保险xxx人。

社保劳动合同例6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待遇支付办法的请示》(劳社字〔2000〕6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前,对于已经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时原则上按照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基金支付。为做好与未参加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待遇水平平衡工作,请你们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办法,待国家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完善和规范。

社保劳动合同例7

    「仲裁结果

社保劳动合同例8

现将**等8人投诉武汉昊华中建环保有限公司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本人持有一份、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8日,**等8人到我大队投诉武汉昊华中建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公司)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本人持有一份、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我队接待人员向**等8人发放了《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并对**、孙邦平进行初步了解(见《武汉市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但由于投诉人中有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件,故当时我队请他们提交了身份证复印后再受理。9月20日,**等8人正式向我队递交了《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投诉文书、居民身份证复印材料。我队于9月25日批准立案。另查,**曾于7月19日向我大队投诉昊华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当日我队立即派员前往该单位调查了解,但由于该单位已停止生产且无人值守,故未能实施监察。

二、调查情况

据投诉人**称,其于2006年6月进入昊华公司从事化验工作。入职时,该单位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文本给本人持有一份,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其要求该单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本人持有一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支付生活费。

9月20日,经我队向青山社保处查询得知,昊华公司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号为10011872);另,**2001年1月至2006年6月由武汉永昌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9月27日,我队经办监察人员再次前往昊华公司调查,发现该单位仍然处于停业状态,故采取张贴方式向该单位送达《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青劳社监询字〔2017〕083号),并通知该单位所在辖区的网格监察协管员跟进掌握该单位情况,如发现恢复经营,立即与我队经办监察人员联系。截至目前,该公司仍处于未恢复生产经营。

10月中旬,**向我队电话询问办案进展,我队监察人员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及办案程序电话告知**。

三、下一步工作情况

社保劳动合同例9

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和优越性的体现。《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肯定用人单位自主用工权,使用人单位对需要的人能够自主招用、对不需要的人能够依法辞退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社保劳动合同例10

一、目标任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通过集中开展“春暖行动”,推动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力争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较大提高。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二、行动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力量,深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大量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居民服务业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动签约履约责任,增强农民工依法签约维权意识。

(二)继续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在大量招用农民工的行业和企业推广使用省厅制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有条件的地区要印制一些劳动合同文本,免费供小企业和农民工使用。省厅制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使用。

(三)积极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到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小企业,帮助、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指导企业在招用农民工一个月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而产生支付两倍工资的违法成本,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采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在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过程中,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四)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察执法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依法处理企业与农民工因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切实维护争议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在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51号)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的职工花名册,并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实现对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本地区企业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三、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独特作用。为确保“春暖行动”目标实现,此次行动具体分为3个步骤:

社保劳动合同例11

1.社会保险能够很好的对和谐的劳动关系起到稳定的作用。企业通过给下属的员工建立社会保险,为的就是为员工本身能够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有效的保障,使得生产劳动者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又有力的保证了企业的劳动者最根本的安全性需要,这就从侧面有效的防止了企业中不安定因素的出现。社会保险可以为员工们提供很必要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同时给予员工本身一定的经济补偿,使得企业的劳动力得到恢复,进而更好的对社会的秩序以及劳动者的生产和生活进行维持,保证其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企业参加的社会保险能够及时的化解风险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先的防范,很好的对和谐的劳动关系起到稳定的作用。

2.和谐的劳动关系发展与社会保险调节。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社会保险,不仅仅能够为企业的劳动者在丧失一定劳动能力的时候及时的给予物质方面的帮助,同时还能有效的激发出员工对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使他们能够不顾一切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比如企业中为员工投保的失业保险能够很好的保障失业者其基本的生活开支并且能够促进其再就业;而企业为员工投保的医疗保险又能够有效的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员工疾病的出现,进而减少因为员工的疾病因素而造成的企业在经济方面的损失等。

3.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保险制度能够正常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在我国的一些企业制度的改革过程当中,身份以及职工岗位的变化都会造成这些员工与社会保险之间的连接困难等问题的出现;自由职业的以及农民工等这些灵活的就业人员其劳动的关系不能明确并且还存在着劳动关系的多重性,这就使得部分的人员其社会保险不能得到全面的实施;在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当中,雇主无故拖欠工人的工资,不按时的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经常会出现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因此,不和谐劳动关系势必会影响到社会保险的制度正常的执行。

二、和谐劳动关系与企业社会保险之间存在的矛盾

1.劳动力的流动率高与社会保险的覆盖率低之间的矛盾。随着企业的经营机构的不断转换,企业有用人的自利,但是同时劳动者也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之间不同的待遇就导致劳动力的流动率增大。按照社会保险的原理,任何的劳动者,特别是工薪阶层的劳动人员都必须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但是劳动力的流动率高,而社会保险的实际覆盖率低就导致有很大一部分的劳动人员得不到社会保险的保障,这样就埋下了劳动关系不和谐的隐患。

2.劳动力的流动率高与社会保险难以转移之间的矛盾。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企业劳动关系能够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但是劳动力的转移必定会使得社会保险关系发生转移。按照有关规定,职工社会保险可以在不同的区域内进行转移,但是就目前而言,职工社会保险之间的转移出现了不通畅,某些地方还出现了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如笔者所处的重庆市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至今没有一个转移办法,特别是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未建立个人账户的险种,许多地区互不承认对方的缴费年限,这就使得这种关系的转移更加难上加难。

3.劳动关系的多元化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单一化之间的矛盾。我国全面的对市场化进行推行,导致了劳动力资源与生产资料之间的重新配置,导致国内许多产业得做出结构方面的调整,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企业转让、合并、兼并、联合和破产成为常态。除此之外,劳动力的市场出现弹性化和个体化,而劳动关系则表现出比较多样化和灵活性强的特点,致使劳动关系出现了弹性就业、阶段性的就业、兼职、劳务派遣以及非全日制的就业形式。但是如今的企业社会保险比较单一,不能有效的处理这种具有多重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

三、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与企业社会保险

1.实现劳动的合同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协调。按照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该遵循公平的、合法的、平等自愿的、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此基础之上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明确的规范劳动关系的双方所履行的义务和所拥有的权力。劳动合同的完善和加强,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使得劳动合同内容更加充实、丰富,社会保险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能够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真正维护。

2.实现劳动法律与社会保险法之间的协调。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不能够详细的规定相关的劳动合同,就导致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高,劳动合同内容的不规范,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劳动合同中相关制度的顺利实施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之间要相互配套,相辅相成,为企业的劳动者提供有力的保障,使得劳动者的各项权利都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