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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德育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6 17: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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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面对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现实,培养道德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道德主体是在道德活动中具有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元利益主体共生的社会局面,使得人们的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积极的与消极的,传统的与现代的,东方的与西方的,多种价值观并存是当前社会价值体系的总特征。教育是培养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德育是塑造主体灵魂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德育的重要使命是引导学生接受社会主导价值观,使其学会在纷繁复杂的价值现象面前作出正确选择。当社会的价值导向比较单一时,学校德育通过制定道德规范,宣传唯一的价值观,向学生灌输价值准则就可以完成自己的使命。然而,面对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现实,学校再依照以往的方式方法进行道德教育就难以奏效了。

从教师方面看,现代社会飞速发展,新思想、新观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许多新的思想观点,不但学生闻所未闻,就是教师也颇感生疏。受教师生活时空和个人品质的限制,教师并不能够完全帮助学生顺利解决所有的道德难题。而且社会道德本来就不是非此即彼的简单判断。教师也需要认真学习和深刻思考,需要进行自我批判和选择。教师很难做到“先知先觉”,很难达到绝对正确。像以往那样由教师代替学生作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做法,恐怕过于简单了。对教师个人来说,也未免强人所难。

从学生方面看,当代青少年处于一个多元、开放、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他们在道德发展、价值选择和人生取向等方面都面临着多元选择。青少年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自我判断、自我抉择、自我控制和自觉成长。这是道德主体必备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当代青少年自身也有成为道德主体的需要。有人撰文指出,当前学生的主导性道德需要已经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注重道德身份的获得转到注重道德尊严的确立。道德生活的主体性日益受到重视。求异性和主体性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性,竞争与效益要求人们独立自主,大胆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取胜。缺乏创造,人云亦云的主体只能在竞争中失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着人的主体性的解放,也催发了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当代青少年在道德生活中和价值选择中较强的主体意识,强烈的主体需要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为学校教育培养道德主体提供了主观前提。从社会方面看,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引发了教育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国家、集体、个人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对教育的需求存在着内容上和层次上的不同。国家要求教育培养“经济人”和“政治人”,集体要求教育培养“组织人”,个体则想通过教育使自己成为“主体人”。

表面上看,三者是矛盾的。从本质上看,三者是统一的。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二者密不可分,互为因果。个体既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历史的生成物。没有个体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就无所谓社会历史的发展。主体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社会总体道德的进步归根到底取决于每一个道德主体的觉醒与发展。培养道德主体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成熟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走向文明,创造辉煌的必要前提。

二、在走向学习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以学生为重心是未来教育发展的必然走向

实现现代化,正成为当代中国不可阻挡的潮流。社会的现代化,归根到底是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依托于教育的现代化。现代教育的基本走向是学习社会和终身教育。传统教育观把教育看作是生活的准备,今天受教育为的是明天谋生。教育成为界定未来身份的阶梯,垒砌这些阶梯的材料就是知识。学生通过学知识、记知识、考知识逐级获得高学历,保证今后拥有优越地位。知识学习是贯穿传统教育始终的主题。现代教育观摒弃了以知识为核心的传统教育思想,但不是否定知识,主张终身学习,即生活本身就是学习。教育不再是未来生活的准备,教育就是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献中清楚地表明“终身学习始于生,止于死”。“学习为人们所必需,但并非总要受教于他人,学习将贯穿于人的整个一生。这是未来学习社会的起码要求。”②在学习社会中,学习的目的不再是最大限度地积累知识,以备今后使用。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人们度过闲暇、开发潜能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

很显然,传统教育观以知识为核心,现代教育观以人为核心。以知识为核心必然强调“教”,教育的重点通常是知识的提供者和知识的内容本身。以人为核心,必然强调“学”,教育的重点是学习者本身,因为学习是学习者的行为。由强调“教”转为强调“学”,“这种转变看起来似乎是微妙的,然而却具有极深刻的意义。……它充分考虑到学习者自身的作用,其着重点在于学习的过程和结果。”③“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他必须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那些有效果的有创造性的活动,互相影响、讨论、激励、了解、鼓舞。”④

这说明,教育核心的转变必然使得教育的重心从教师转向学生。另外,现代教育以人为核心,实质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开发人的潜能为核心。学生的学习重点不再是掌握知识,而是学会做人,即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创造,学会过道德的生活。这样的教育目的必然带来学校课程和教育内容的变化。知识课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技能课、修养课和实践课会明显增加。目的在于使学生提高能力和修养,善于实践。教育内容方面的变化是:僵死的、陈旧的知识会大幅度削减,要求学生动手动脑,增长见识,身体力行的教育内容会大大增加。课程和教育内容的变化必然要求教育方法作相应调整。技能课、修养课和实践课必须以学生为主,让学生身临其境、亲身实践,实际操作。在实践中,在与人交往中,在解决困难中,促使学生学会分辨、积极思考、增加体验、积累经验。

总之,现代学校教育方法的重心必须转向学生,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长,它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剩余时间,使人们可以从事生产以外的其它社会活动。……人们可以在生产以外较全面地发展。因此,教育不仅是劳动力的教育,而且还应是社会主体人的教育;教育不仅是生产者的教育,还应是消费者、享受者的教育。”⑤

三、落实学生重心地位,学校德育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一)落实德育民主化,使德育方法由单向灌输向平等交流转变

落实德育民主化涉及教师与学生教育观的转变。教师要深刻认识到随着社会发展步代的加快,每个人都需要学习和提高。教师要敢于承认自己在某些问题上不如学生。充分认可学生的认识能力和分辨能力。相信他们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有超过自己的思考,主动与学生交流,虚心接受学生意见,与学生平等沟通,共同提高。学生要消除对教师、对家长的依赖思想。真正认识到自己是个人道德生活的主体,以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主动进行道德学习,自觉磨炼道德意志,积极投身道德实践。以一种积极进娶自觉成长的生活观,与教师相互探讨,共同思考,日益走向道德成熟。以这样的德育观为指导,学校德育方法可以采取民主对话、主题辩论、质疑答疑、师生研讨、情感沟通、心理咨询、两难问题抉择、价值观辨析等方法。总体特征是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调动双方积极性,以情感为纽带,通过双向互动,实现道德的共同进步。

(二)落实德育实践化,使德育方法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

道德品质的形成动力来源于新的道德需要,新的道德需要产生于具体的生活实践。脱离实践,学生的道德需要就会枯竭。另一方面,完整的道德品质由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共同组成。行为是一个关键因素,是道德品质的落脚点。如果道德教育仅仅满足于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却不能使学生付诸于道德行为,这样的道德教育只能半途而废、收效甚微。学校道德教育必须重视学生道德行为的培养。以往学校德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满足于讲解道德知识,对学生情感、意志和行为的培养相对薄弱,造成相当一部分学生道德认识不少,道德行为却不多。改变这种局面,学校德育必须打破单一的课堂讲授模式,开发、推行多种多样立体化、开放式的德育模式。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投身于火热的社会生活,体验复杂多变的社会道德情境,尝试进行道德抉择。学生在与人交往中体验情感,在克服困难中磨炼意志,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履行道德行为。

总之,今后的学校德育肯定要走出封闭的课堂,因为无论是德育理论还是社会生活都要求学生以具体的道德行为体现道德品质,参与道德生活。落实德育实践化,学校德育方法要加大实践环节。具体方法可以是:让学生担任班级干部、参与学校管理、负责学校事务、参与社会服务、承担社会义务、讨论社会事件、学军、学农、野营拉练、城乡“留学”(城市学生到乡村学习,乡村学生到城市学习)等。总体特征是:学生是实践的主体,从设计到联系,从实施到组织都要发挥学生的作用,最好是学生自己组织,自觉走向社会,教师主要起指导、建议、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的作用。

(三)落实德育理想化,使德育方法由传递知识向塑造人格转变

篇2

一、税制转型路线回顾

回顾2004--2008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可以发现,税制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稳健过程,其中包含了三个层面的具体转变。

首先,从区域优惠政策到统一标准税制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区域经济特色十分突出,与此相适应税收优惠政策也往往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措施。在探索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允许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就成为中央给予地方的一项新型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从2004年到2008年,消费型增值税就以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在东北、中部、内蒙古东部、汶川地震灾区率先实施。经过5年在以上4个区域的试点,中央对增值税转型积累了必要的经验,为在全国推行统一的消费型增值税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后,从控制退税到全额退税的转变。增值税转型的核心问题就是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退税,为了控制转型带来的对财政收入的消极影响,中央采取了谨慎的“四步走”策略:新增增值税内抵扣-新增增值税内退税-入库增值税内计算退税-全额退税。新增增值税内抵扣和退税政策的目的就是控制增值税减收规模,确保增值税不出现负增长。此举可以保障财政收入的基本规模,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型增值税潜在的激励功能。实行入库增值税内计算退税政策,虽然可能对财政收入构成一定冲击,但是由于加大了退税力度,对纳税人可以起到较显著的诱导、扶持作用。全额退税政策则彻底落实了消费型增值税的立法初衷,可以在最大限度内促进企业购置新设备,加快技术改造的步伐。但是,有一点还是毋庸置疑的:即使是谨慎的(甚至是保守的)抵退政策,在实践中仍然发挥了强大的激励功能,对地方税收收入的整体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税制转型利弊分析

篇3

一、人文关怀的内涵

人文关怀中的人是社会主体的人,重视社会中的人的尊严感与价值性,是一种普遍的人类关怀,关心人的各种需求与自我价值实现,追求自由与人的解放,其中的人是现实的人。德育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塑造学生的内在修养,是一种重要的专门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有重要的现实联系,担负着对学生的现实行为进行引导与评价的重任,对人生意义进行正义角度的解答。在德育教学中加强人文关怀的诉求是思想政治工作应有的题中之意,是现实中需要特别加以强调的地方,对于学生积极人生观与世界观建立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双重意义。德育教学中贯彻人文关怀对社会人文素养的促进、对民族人文的传承,以及对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兴国战略的实施具有深远影响。中专教育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给学生应有的自由发展空间,同时注重其技能实用性的发挥,培养学生良好的价值观与道德素养。让学生体会到学校对学生现实的人文关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学生德育教学充满人文关怀。

二、中专德育教学中人文关怀不足的原因

(一)部分德育教育工作者自身人文关怀素养不高

德育教育工作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自身的人文关怀素养是至关重要的。很多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自身人文关怀素养并不是很高,因此无法保证在中专生中开展德育教育时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德育教学时展现的关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首先,教育对象方面,中专生作为接受教育的主体,其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如今的中专德育教学过程中缺乏互动,师生之间无法实现有效的思想交流和深入的情感沟通,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把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对待。在开展教育的过程中,只是一味灌输知识,简单地把学生视为受教育的对象,学生得不到足够的尊重,无法起到帮助和引导学生的作用。其次,从教育方法来看,思想教育过程中对中专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够重视,工作方法不灵活,不重视师生之间的有效交流,无法在情感和思想上使学生得到充分认识。传统思想教育模式过于僵化,对当前学生的思想状况无法深入了解,无法真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无法有效解决学生生活和学习中的困惑,严重妨碍学生个性发展。

(二)不重视德育教学中人文关怀的实际效果

对中专生德育教学中的人文关怀进行检验,最主要的就是看其效果。为了增强教育效果,增加对学生的吸引力,最重要的就是对教育方法和方式进行转变,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但是有一些教育者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对学生的实际需求不够重视,为了取得较好的成绩,不惜影响学生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对其进行高强度训练,严重违背以人为本、注重过程、注重实效这一人文关怀的重要要求。通过这种方式不但无法改善学生的状况,相反使学生负担加重。

三、中专院校德育教学融入人文关怀的途径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应从教育改革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思想政治人文关怀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其他领导、党委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有关技术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思想政治人文关怀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人文关怀教育相关工作,制订相关规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评价考核工作,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参与、教师落实、学生接受的德育教学育人环境,不断丰富和完善人文教育内容和方法。

(二)确立学生主体建构的目标理念

首先,确立学生的主体意识。只有当人的主体意识增强、个性得到充分展现的时候,才能在为了满足自身各种需要进行的活动中充分发挥主体潜能,促使学生主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其次,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精神,主要包括自尊自重、自强自立的自主精神,奋发努力、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勇于探索、敢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团结互助、积极合作的协作精神等。再次,重视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德育教学教学活动,开展对社会热点问题分析讨论、辩论演讲、情景模拟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最后,重视塑造学生的主体人格。培养学生的向善性、自主性等人格品质,这是中专院校德育教学人文关怀的重要使命。

(三)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

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成立专门业务机构,负责具体咨询、调研、组织、实施、反馈、评价及考核等相关工作。中专院校要将学生心态监测、评估、预警及处置纳入学生生活全过程,新生进校就要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对测试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归纳分析,重点关注心理健康有问题的学生,及时对他们进行疏导,促进学生心理平衡、健康,避免学生不良心态聚集、恶变。学校要有意识地将心理监测、预防等渗透于学生课堂、社团活动、主题班会及团组织生活会中,促进学生自身心理健康。中专院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并纳入中专素质教育,将其列入整体规划之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名人论坛、现身说法,用鲜活的案例带动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直面心理问题,从整体上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

篇4

二、德育在中职计算机学科中的重要性

德育是教育工作者以社会道德规范影响学生,使其思想道德判断与社会需要相符合的实践活动,它主要指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人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如电脑黑客、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等,这便对计算机操作者的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社会中的计算机使用者只有具备更高的道德标准和正确的道德判断,才能更好地抵制不良诱惑,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所以说,在中专计算机教学中渗透德育,是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判断和价值准则的重要途径,也是时展的要求。

三、如何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实现德育

课堂是学生获取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场所,也是教师传授知识、塑造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阵地。计算机教师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资源,将德育与计算机教学相融合,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

1.通过设计任务驱动模块提高学生信息素养

“任务驱动”教学法是计算机教学中比较好的方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得当,使学生更好地吸收专业知识,同时也要统筹考虑本节课所涉及的道德信息,并在教学过程中进行道德信息的渗透,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例如,在学习网页制作时,可以让学生设计一个以生命为主题的网页,展示交通事故、网吧失火致死致伤、埃博拉病毒对人类生命安全的影响等方面的新闻图片,让学生说说自己的感受,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及感恩教育。然后让学生自己设定主题,选择合适的图片和文字在网页中插入。

2.把传统美德渗透到课堂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等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在计算机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相关的学科知识将这些耳熟能详、妇孺皆知的传统美德渗透到计算机教学中去,在文字的设计处理、制作网站的选材及动漫设计中都可有效融入德育。比如,在教学生制国题材的网站时,可以为学生准备“郑和下西洋”“郑成功”“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丝绸之路”“”等史实素材,并让学生根据这些史实来进行爱国教育宣传网站的制作,以展现中华民族坚强自信、不屈不挠、勇敢抗争的民族精神,展示中华民族优秀的文明和文化。

3.在作品中渗透德育

在计算机学科中,作品最能反映一个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思想道德水平。因此,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可以有选择、有目的地将德育的相关理念植入学生的作业中,在学生完成作业的过程中渗透德育,从而达到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目的。例如,让学生观察中央电视台的公益广告,并尝试去做类似的动画短片,如制作“妈妈的等待”“公交车让座”等。通过作品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场景,培养学生感恩父母、感恩社会、尊老爱幼的道德情感。在学习了PowerPoint幻灯片制作后,让学生制作“我国濒临灭绝的动物”,通过收集诸如野生东北虎、长江江豚、四川大熊猫等素材,让学生体会到要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珍稀物种。

篇5

2.要立足于社会现实和自身实际。崇高的理想必须与社会现实和自身实际相结合,必须与所学的专业知识相结合,要与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相结合。要让学生懂得,要把自己追求的职业理想与社会现实和自身实际相结合,只有这样,经过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如可以教育学生以主人翁态度对待本职工作。教育他们干一行,爱一行,与企业同甘苦共命运,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充分发掘自己的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在企业发展的同

时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

二、要努力拓宽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面

要改变过去那种学生道德教育只靠思想政治课的片面认识,注重挖掘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德育因素,拓宽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面,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比如可以在学校开展、勤俭和艰苦奋斗的教育,反对奢侈浪费,禁止学生抽烟、喝酒、女学生禁止涂口红、佩戴金银首饰、穿袒胸露背的奇装异服等。

1.将职业道德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

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单靠职业道德课是不够的,要让所有教学分担教育任务,在各科教学中全程渗透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育人效果。比如,会计专业教师在传授会计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同时,可以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反复强调会计岗位是一个特殊的岗位,会计人员直接同金钱打交道,处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特殊位置上,不仅要掌握各种系统的会计专业知识更需要有高度的原则性和专业精神,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特点,开展与职业道德相关的课外活动。教师可以在带领班学生春游的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爱护环境教育,引导学生用眼睛去欣赏美,用心灵去感受美,用感情去体会美,让情操得到美的熏陶。祖国山水是美,可是近年间由于种种原因环境污染严重,有的山不再青翠,水不再碧绿,花不再芬芳,草不再茂盛,天空不再蔚蓝,……借此教育学生增强环保意识,爱惜祖国山水,做环保的卫士。

3.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努力创造职业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在美丽的校园里,随处可见的名言警句以及科学家肖像使学生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地受到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比如,我们在全校范围开展了“做文明学生,树文明形象”活动,要求着重抓文明礼貌用语及仪容仪表,在全校范围内张贴文明用语口号,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积极引导宣传。班主任会同学生科对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此项工作持续了很长时间效果很明显,它有利于严肃校风,整顿校纪,规范校貌,使“树文明形象,做文明学生”成为大部分学生的自觉要求。

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社会实践活动

1.职业道德教育必须把理论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实践是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职业学校的显著特点,职业道德教育要以实践为落脚点。只有通过实践,增加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才能使学生体验到职业道德标准的意义,并予以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使他们更好、更多地观察了解社会各个方面,使学生对职业道德的认识转化为行为。比如,我校教务处组织学生参观汽修厂,了解该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直立于不败之地的事迹,我们还请已任经理厂长、修理技师的毕业生回校作报告,用其亲身的经历论证职业道德修养是个人进步和成才的重要条件的道理。这些生动、直观的报告加深了学生对钻研务、提高技能的必要性的认识。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学生学会了思考和探索,提高了对职业道德的深层次认识。

2.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目标和各专业特点及学生思想素质,与实习单位或联办单位签订协议,团结合作,共同研究和探讨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办法和措施。在实习中,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职业道德实践的紧密联系,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实践中受到良好的职业道教育和熏陶。我校在制订学生实习前的教育计划、实习中的指导计划和实习后的总结时,都要把职业道德的教育列入计划之中。实习前,学校举办了关于“职业道德”的专题讲座,分别邀请参加过实习的老师、企业领导、已经工作的毕业生对参加实习的学生介绍业对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实习中,班主任深入到各个实习单位,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实习情况,尤其是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情况,给每一个学生写出实习中期评价。实习后,每一个参加实习的同学都上交“职业道德”的作业。从学生的实习报告中,我们看到了他们开始把职业道德的理论内化为自身行动要求。

篇6

专利与垄断有着很深的渊源,世界上第一部现代含义的专利法-1623年英国专利法就称为《垄断法规》。虽然许多国家有禁止私人垄断的反垄断法,但专利法却是积极地允许垄断,从而在反垄断法上开了一个大洞。(注:吉藤幸朔著,宋永村、魏启学译:《专利法概论》,专利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从专利制度的实质看,它要求发明人将其发明公开,作为对价,国家允许发明人在一定期间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即对发明有权实施合法的垄断,但这并不意味着专利领域不存在反垄断问题。当专利权人行使权利的行为超出了专利权允许的界限范围,构成专利权滥用时,应受到反垄断法的禁止。在专利实践中,专利权人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时,附加限制是一个通常的做法,如附加使用限制、区域限制等。这些限制本身往往属专利权内容的一部分。当限制减少了竞争或构成不公正交易或歧视时,反垄断法不能轻易判其违法并予以禁止。不过,当专利权行使使所附加的限制“不合理”地损害了竞争时,仍然有受反垄断法谴责的危险。(注:曾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不难发现,对专利权授予一定的垄断与反限制竞争之间存在着统一和冲突,两者既相生又相克。

首先,从两者相生方面看,作为专利权客体的智力成果,往往是初始权利人为竞争目的或在竞争过程中的创造。对这种成果采取独占的方式加以保护,可以使经营者能够事先根据法律将可能赋予的独占程度,比较明确地预期其技术开发和创新投资的回报,从而鼓励其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释放其竞争潜能。而每个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的提高,也必将激励竞争,这势必给国民经济和公众利益带来好处。其次,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其同一权利客体可以同时为许多主体所占有和使用。通过专利法加以保护,可以保护正当公平的竞争秩序。再次,竞争经济的另一重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也常常能达到这一点。(注:陈芳:“试论垄断与限制竞争行为:两种不同的法律现象”,《法学评论》1997年5月。) 例如通过对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禁止和查处,使消费者真正享受到专利产品所带来的益处。因此,实践中的专利法是推进竞争的,并未因给予专利权人的垄断性权利而阻止了竞争,正如1985年一位美国反托拉斯官员所言:“反托拉斯部门早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敌对似乎是一种基本上不正确的认识的结果,即认为在反托拉斯法的目标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目标之间有一种内在的经济冲突。”“当对竞争作出更完全的经济分析时,很明显知识产权保护会推动竞争,它可以鼓励公司通过发展新技术而促进竞争,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提供更新更好更便宜的产品。”(注:刘茂林:《知识产权法的经济分析》,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其次,从两者相克方面看,专利权与经济竞争之间,又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冲突,时常陷入二难境地。第一,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独占权,因而是一种受保护的法律意义上的垄断。但如果不正确的行使这种垄断权,则会对发明创造成果的传播与实施造成障碍,不仅不能使智力资源合理分配,还会阻碍技术成果的推广实施。如一些科技发达的国家,垄断资本家唯恐先进的新技术破坏了他对某项产业已经取得的垄断地位,常常高价收买专利,然后束之高阁,不予实施,以达到其攫取最大利润的目的。第二,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专利权的垄断会成为某种经济垄断的重要因素乃至关键因素。(注:曾山金:“论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长沙水电师院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4月。) 这往往成为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斗争的焦点。技术、经济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实行专利制度,除了为提高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经济外,主要目的在于吸收新技术,将专利发明应用于本国的产业实践,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而发达国家则希望利用在发展中国家申请专利和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技术来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发展,继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因而,发达国家虽积极在发展中国家取得专利,但往往并不愿意在专利授予国实施专利。第三,由于专利赋予的“特权”,有些专利权人甚至以非法行使专利权的形式,达到其反竞争的非法目的,行使超出权利允许的界限范围的权利。例如通过许可他人使用但附以反竞争性的限制性商业条款。这类条款主要有:不质疑条款、单方独家回授条款、一揽子许可、指定技术来源、指定进货或销售渠道、货物搭售、不竞争条款、产量质量或价格限制、客户和地域限制、期满后的使用限制、自动延期条件、按无关产品计算许可使用费等。

专利权的垄断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法鼓励的经济竞争之间,无论从立法本意和具体执行情况来看,既存在着本质上的统一,又包含着不可避免的冲突。这种冲突,集中体现为对专利合法垄断权的不正当行使-滥用专利权。

二、滥用专利权的定义及其他

(一)滥用专利权理论的演变历史

滥用专利权理论起源于美国,“滥用专利”这一理论与美国联邦反托拉斯法的原则有密切联系。滥用专利权作为一项原则产生于衡平法。衡平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原告人须清清白白地行使他的专利权。滥用专利从广义上说,属于一种不公正、不清白的行为。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一理论的产生只有50多年的时间。该问题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19世纪后期。从美国国会和法院对该问题的态度看,该理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19世纪末-1931年。在此阶段,很多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根本不承认被告以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作为辩护;当被告以专利权人的行为违反联邦反托拉斯法进行抗辩时,法院一般认为在专利诉讼中,专利权人不应以违反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而受到起诉。此阶段专利权人处于有利的地位。

2.本世纪30年代-1952年美国新《专利法》颁布。在这一阶段,“滥用专利”理论已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成为被告重要的辩护理由之一。

1931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卡倍克案件是美国专利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该案中最高法院首次认可了“滥用专利”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禁止。卡倍克案件涉及到对非专利产品的搭售问题,原告卡倍克公司在专利许可时要求被许可人在接受许可的同时必须购买不属于专利产品的干冰,将购买干冰作为专利许可的先决条件。被告出售可用于原告专利产品的干冰,并在对方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后以原告滥用专利进行抗辩。最高法院认为专利权人的这种搭售条件属于不正当行为,是企图将其专利的保护范围扩大到非专利产品上,专利权人的行为与专利法和联邦反托拉斯法中所体现的公共政策相违背,专利权人无权取得任何形式的补偿(包括法律救济和衡平救济)。(注:孟庆法、冯高义编著:《美国专利及商标保护》,专利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在卡倍克案件之后,美国最高法院在另两起案件中又分别就“滥用专利”问题作出解释,“滥用专利”行为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许可行为和商业惯例进行判断。从而奠定了该理论的法律地位。

3.美国新《专利法》颁布至今。1952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现行的美国《专利法》,该法的规定从某种程度上对当时不断被扩大使用的“滥用专利”理论起到了一种平衡作用。该法第271 条中关于同谋侵权的补充性条款(d)款,对专利滥用学说进行了限制,从而有利于专利权人。

根据(d )款之规定:“专利权人在其他情况下有对于受侵害或同谋侵害请求补救的权利,不能因有下列一项或一项以上的行为而被剥夺这种请求补救的权利,或者被认为有滥用或不法扩大其专利权的罪责:(1)从某种行为中获得收入, 而该行为如由他人不经其同意而实施,将构成对专利的同谋侵害;(2 )签发许可证授权他人实施某些行为,而该行为如由他人不经其同意而实施则将构成对其专利的共同侵害;(3)企图实施其专利权以对抗侵害或同谋侵害。”(注:迈克尔·n·米勒著,孟庆法编译:《国外专利诉讼》,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从判例上看,最高法院在专利权滥用理论上走过了由完全否认到全面承认,再到加以适当限制的承认这样一个演变发展的历程,由于专利权是特殊的合法垄断,因此专利交易中会出现一些涉及合法与非法垄断之间复杂关系的问题。适当地处理专利权与垄断的关系始终是美国专利法及其司法实践的“主旋律”。(注:张乃根:《美国专利法判例选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二)滥用专利权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滥用专利权系指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的被许可人不正当行使其权利,采取不实施或利用其优越地位,不正当地限制交易或采取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的行为。

滥用专利权是一种法律行为,它的构成必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其行为主体为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的被许可人;(2)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过失不构成滥用专利,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滥用专利的故意;(3 )客观上采取不实施或不正当地限制交易或采取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的行为;(4)侵犯了他人或公众利益。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滥用专利权现象-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得专利,并依此垄断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即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关于专利性的规定,但是为了独占实施权,借助于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的规定,获得专利权,并转让、许可或指控他人侵权,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注:黄相君等:“浅议滥用专利权的构成、防范对策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知识产权》1995年6月。) 这种滥用也是目前专利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滥用专利行为。行为人利用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不实审的漏洞,明知自己的技术方案早已公开,甚至是他人已公开的技术,而为获得竞争优势、垄断市场,将这些现有技术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后,行使独占权利,并控告别人侵权。现有技术依法原本是社会公众可自由利用的技术,一旦被行为人申请了专利又获授权后,社会公众就不得自由利用,这显然是对公众利益的侵犯,应依法对这种滥用行为予以制裁和禁止。

(三)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划分

对滥用专利权的行为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尤以美国的划分较为合理和实用:

1.属于“自身违法”的专利实施(许可)比较典型的情况有:

(1)搭售(tie-in);

(2)不允许被许可人经营竞争产品专利许可(tie-out);

(3)“一揽子许可”(package licensing)。

2.其它“自身违法”的情况有:

(1)固定价格;

(2)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这种独占性回授或权利转让的条款;

(3)许可人在其专利过期或无效后仍要求对方向其支付提成费;

(4)被许可人要求对专利权人其他许可进行控制;

(5)在合同中规定被许可人不得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反对;

(6)“可能违法”的专利实施(许可)。

在专利许可中“可能违法”的情况又称为专利许可的“合理原则”(rule of reason),此时法院要依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专利权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美国司法部将“合理原则”的判断依据归纳为两方面:1.专利许可中的有关规定(如限制性规定)必须是依附于专利许可协议中合法的主要目的;2.限制范围不得超过为达到这一主要目的所必须的合理范围。在满足这两方面情况下,则视为专利权人的许可行为是合理的,否则属于违法。使用上述标准的前提是许可的主要目的是合法的,否则该标准不能适用。

3.属于“可能违法”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许可中的地域限制;

(2)再出售限制;

(3)以控制市场为目的的专利交易;

(4)非独占性回授规定;

(5)拒绝许可;

(6)交叉许可;

(7)对具体专利使用范围的许可;

(8)对被许可人顾客的限制;

(9)压制专利的实施行为。(注:孟庆法、 冯高义编著:《美国专利及商标保护》,专利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这种划分标准易于区别和操作,在构建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时,可资借鉴。

三、世界各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国际条约对滥用专利权的防范和规制

(一)各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滥用专利权的规制及司法实践

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世纪末产生的,采用的是包括垄断在内的广义概念。初期的立法是就广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笼统的立法,其代表为美国。美国的《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等,均不对垄断、不正当竞争加以区别,而是统一作出禁止性规定。而其他一些国家则采取严格区分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立法的方式,如德国、日本、韩国等。这些国家既有健全的反垄断法律,也有较完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但就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问题都无一例外地作了适用除外的规定。(注:林燕平:“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制度比较”,《法学》1997年11月。) 如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第7章附则第45条规定,“依照著作权法、商标法或专利法行使权利的正当行为,不适用本法之规定。”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6 条规定:“…,对于认为是依专利法的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或商标法行使权利的行为,不适用。”其《禁止垄断法》第23条又规定,对于被认为行使著作权法、专利法或商标法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为不适用。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第20条“特许合同”规定,获得或使用专利权、实用样式权或两种保护权的合同,让与人或许可方不得超出该保护权利的内容,否则该合同无效。

在美国,由于知识经济的崛起,政府更加重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问题。作为联邦政府的反垄断机构,司法部反垄断局竭力强调反垄断执法的作用,就在于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创新及其成果一旦在生产领域中得到应用必然形成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从而有可能导致对有关产品产业市场的某种垄断,(注:陈晓波等:“美国反垄断法及其政策述评”,《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5 月。)为此,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1995年共同制定了《知识产权特许反托拉斯准则》( antiturs guidelined for licens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该准则提出了三条重要原则:(1 )出于反垄断的分析目的需要,执行部门把知识产权与其它类型的财产加以比较;(2 )执行部门不假定知识产权创造了反垄断背景下的市场力量;(3)执行部门认为知识产权特征一般来说是支持竞争的。这三项原则,与80年代以来,美国司法界缩小专利许可中应用限制性条款范围相适应。其立法观点认为,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应根据“合理原则”具体分析,以区别于简单地贴上“本身违法”标签的做法,其范围为:1.除非这种限制涉及到与知识产权无关或无根据的贸易限制;2.或用于协调相互竞争知识产权所有者之间的卡特尔;3.或是压制竞争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如出现上述问题,法院亦可根据“合理原则”进行审理。

由于在司法实践中,美国采取了较“有利于”专利权人的尺度,可见预见,在未来的知识经济年代里,美国反垄断机制将会面临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注:陈晓波等:“美国反垄断法及其政策述评”,《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5月。)

在日本,1968年由公正贸易委员会颁布了《日本国际许可证贸易的反垄断法》。该法第1 条规定:在专利权或新式样权(以下统称专利权)的国际贸易协议中,凡属于以下情况可视作不公平交易做法,即对专利引进方生产的产品:(1 )限制出口地区(除独占性许可等三种情况外);(2)限制出口价格和数量;(3)限制生产有竞争性的产品;(4)限制原料购买来源;(5)限制产品的销售途径;(6 )限制再销售的价格;(7)限制买方将使用技术所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告诉卖方; (8)对未使用许可证技术生产的产品收取费用;(9)限制原材料、零部件以及专利产品的产量。一般认为,凡属于上述行为,应适用禁止垄断法第6条的规定, 即禁止以不公平交易作法为内容的国际协议或国际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各国大都在其专利法中规定了强制许可的条款以对抗权利人对专利权的滥用(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滥用专利权等其他行为作了限制。

(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对发明创造进行不适当的垄断性实施,滥用专利权,亦是违反国际法准则的。《巴黎公约》规定了强制实施许可制度以革除该弊端。该公约第5条a款规定:“本联盟各国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除强制许可的授予不足以防止上述滥用外,不应规定专利的取消。”上述规定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一次调查,在131个国家中,大多数国家明文规定了强制许可制度,并且强制许可的含义是基本相同的,只是在具体制度上略有差异。在类别方面,有些国家只规定了适用各种理由的强制许可;有些国家则根据颁发程序的不同,规定了更多的强制许可证;在强制许可的颁证理由方面,有的国家只规定了不实施一种,有的国家规定了不实施和依存专利两种;有的国家列了不实施、依存专利、公众利益三种;在强制许可的适用对象方面,有的国家只适用于发明专利,有的国家同时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很少有国家把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同时作为适用的对象。

在专利制度的国际协调中,各国对强制许可制度的认同得到了不断的加强。1981年9月10 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巴黎公约》第二次外交会议上,达成了《巴黎公约》第5条a款关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条款的修改协议及增强工业产权领域中反垄断力度的共识。

(三)《关于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关贸总协定也首次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了“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并形成了《trips协议》。 在该协议中清楚地体现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内涵。在该协议的第2编第8章中,以“合同许可中,对反竞争行为的控制”为标题就该问题的有关内容作了规定。如该章中的第40条之1 规定:缔约国同意一些限制竞争知识产权许可行为或条件可能对贸易以及技术的转让与传播带来不利影响。”该条文又特别规定,缔约国可在他们立法实践中详细规定构成滥用知识产权或对有关市场竞争有副作用的许可合同(如单方回授条款、不质疑条款及强制性一揽子许可等等)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或控制这类做法。

由该协议不难看出:1.知识产权的垄断性与国际上自由贸易已形成冲突;2.目前这种冲突主要由各国内国法来处理;3.目前公众迫切需要对有关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方面的反竞争行为作出规范。

四、我国法律、法规适用于反专利权垄断的有关规定

专利领域中的反垄断问题在我国还处于理论研究的起步阶段,国家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作出专门统一的规定,但是,与此相关的问题并非完全没有法律调整,相反,多部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涉及到这一问题。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

1.技术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第21条规定:下列技术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二)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当然包括专利技术合同,凡是滥用专利权的许可行为当受此法调整。

2.专利法

《专利法》第51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52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当为无效。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理当受此法调整。

4.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 供方不得强使受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1)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引进无关的附带条件, 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

(2)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

(3)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

(4)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

(5)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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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专语文对于中职学生而言是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它对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对于学生学习其他学科和继续学习,对于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提高民族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但在中职学校,课堂上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老师提问,被点名回答问题的同学,慢吞吞地站起来,抓耳挠腮,好不容易才挤出几个字来,别说语气上下不连贯,就是内容也常常词不达意,三言两语便讲不下去了,那声音也是“理不直,气不壮”低得如嗡嗡蝇声。尽管他们中有些同学成绩很好,有的还能写一手行云流水的好文章,但在朝夕相外的师生面前,却一开口便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老师再三鼓励:别害怕,慢慢说,可此时他却反而口吃起来,脸涨得更红了。由此可见,在中职语文课中开展辩论教学,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辩论教学法的涵义和主要作用

辩论式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反向思维和发散性思维为特征,由小组或全班成员围绕特定的论题辩驳问难,各抒己见,互相学习,在辩论中主动获取知识、提高素养的一种教学方式。 [1]

辩论教学法主要有以下两大作用:(一)有助于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发展学生个性

传统的语文教学重读写轻听说,阻碍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全面发展。从古代的科举以文取士到现代学校以考卷评定学生学习成绩,乃至国家机关招收公务员大都以考核读写能力为依据,极少考核听说能力。在这一价值取向的引导下,形成了学校高度重视读写能力的培养,普遍轻视听说能力培养的教风与学风。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差,很多优秀学生也很木讷,遇到歪理强词,也常常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货倒不出”。这类学生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保守懦弱,独立性差,服从型的居多。看似温良谦恭,实际是人格不够健全的表现,以致走上社会又需要一个弥补人格缺陷的过程。

在中职学校语文课开始辩论教学,能锻炼学生创造性的思维能力。语文教学中准确的语音、明确的语调、丰富的词汇、灵活的句式、概念的准确性、推理逻辑性等等,都是学生辩论发言的基本功,辩论活动将促使学生将所学到的语言、逻辑、修辞知识转化为实际的口语表达能力,其功效是不言而喻的。此外,辩论活动还将培养学生勇敢自信,大胆表述自己思想的能力,培养互助合作的团体协作精神,培养正确行使自身权利的素质,培养胜不骄败不馁的优良思想作风,这些,都是传统教学所无法实现的。

(二)有利于从小培养学生的社会交际能力

人类语言信息交流的形式也是听说与读写两大系统。听说具有直接、简便、迅速的特点,使用得最多最广,是基本的语言信息交流手段。读写虽然严密、准确、简炼,但因间接、迟缓,相对来说,使用较少,是第二位语言信息交流手段。社会交际活动中人们主要依靠听说进行语言信息交流。辩论能训练出学生很强的听说能力,并且又有读写能力支撑,因而辩论能力强的人在运用语言信息交流进行社会交际活动中有明显的优势。

辩论在社会交际活动中的应用也十分广泛。典型的,如政治家用辩论以争取选民,宣传和贯彻自己的治国主张;法庭上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就犯罪事实与适用法律展开争辩,争取法庭采纳自己的意见;学术会议上的论文答辩,用以剔除谬误,探究和发现真理,当今辩论能力是沟成社交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在中职学校语文课中训练学生的辩论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及早与社会接轨。

二、?创设辩论情景,进行辩论教学的主要方法

辩论教学有以上的优点和功能,那么,如何在中职语文课中如何加强辩论教学?读者认为可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一)课堂上采问答式的教学方法,即有问有答,双边结合,让学生有听说表达的机会。如教者先把课文中能激发学生思考的问题,写在黑板上,然后请学生举手发言。这样学生们的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都会处于“亢奋”状态。平时不爱说话的学生也就能积极地举手发言。教者对学生的发言要给予及时评定,即使说错了,也要给予肯定鼓励,这样每个学生都愿意发言,就有了说话锻炼的机会。通过问答,道理越辩越明,创设了一个和谐、专注、活泼的教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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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众新闻参与的内涵

美国学者J・A・巴伦早在1967年就指出,为了维护受众的表现自由,保障他们参与和使用传播媒介的权利,宪法第一修正案必须承认公民对传播媒介的参与权。他将社会参与论的主要观点归纳为(1)大众传播媒介应是公众的讲坛,而不是少数人的传声筒。(2)公民及其团体既是讯息的接受者,也是讯息的传播者。(3)时代在变化,受众在变化,许多人已不满足消极地当一名接受者,一种试图积极参与报刊的编写、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演播的自我表现欲望在增长。①

受众参与论认为,受众有参与和使用传播媒介的权利,即受众既有权要求媒介对事物作客观公正的报道,又有权利用新闻媒介反映自己欲反映的情况。受众参与论改变了过去那种受众被动接受传媒信息的传播观念,更注重以受众为本位、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方式。②

新闻参与是受众对媒介新闻的参与,狭义上是指受众以各种形式参与新闻的制作、传播、进行反馈的行为,其核心内容是受众参与新闻传播的过程。它可以促进媒介从受众的立场出发,促进受众利益的实现,可以使媒介矫正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向,促进传播效果的提升;同时可以促进媒介公共性和广泛的社会民主的实现。美国新闻研究所媒介中心的Shayne Bowman和Chris Willis在他们的一部电子图书《WE MEDIA》一书中,提出了参与性新闻的概念并作了详细阐释。所谓参与性新闻,即指一个或一群公民在收集、报道、分析、散布新闻和信息起积极作用的行为。③

二、受众新闻参与方式的变化

(一)传统媒体的新闻参与方式

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是单向的,受众无法直接参与新闻传播。基于技术的局限性,传统媒体只能借助其他媒介引导受众参与,而且这种参与方式量少且简单,采取的措施也多归为媒介的受众参与,新闻参与相对较少。

1、受访。个别受众以接受媒介采访的形式参与媒介新闻。

2、新闻爆料。受众遇到新闻事件时,可以主动报料给报社、电台、电视台等,至于此后的新闻稿件如何写作、编辑,受众是无法干预的。

3、拨打热线电话或发送短信息。在电视和广播节目进行时,插播受众来电,允许受众阐述观点、表达看法。其存在的局限是,时间的限制导致有限的电话接入。

4、投稿。受众可以独立写作新闻评论等文章向报社投稿,报社择其所需选登。

5、参加新闻类节目。在广电新闻类节目中,邀请受众作为节目的参与者,与主持人一起讲述或讨论新闻。

(二)网络媒体的新闻参与方式

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受众的新闻参与方式呈现出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多样的渐进式演变过程。

1、主动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新闻

广播电视的线性编辑,使受众只能在频道间进行选择,被动服从于新闻节目时间和节目内容的安排,无法主动选择自己喜欢的新闻。报纸的版面有限,也无法刊载无限量的新闻信息。面对网络媒体的巨量信息,受众可以做出自主的选择,既可以直接通过搜索引擎寻找新闻,也可以对具体的新闻选择点击或不点击,甚至可以订阅自己感兴趣的新闻,网站再将相关内容发至个人邮箱。

2、对新闻及时评论

如今,在网络的新闻平台上,甚至是每则新闻版面的下方,都设有新闻评论区。受众可以在阅读新闻后及时公开发表评论,表达自己的态度和观点。

3、制作和新闻

web2.0技术的出现及成熟,使受众通过博客、播客、网络社区、论坛等新闻成为可能。受众可以担任记者和编辑的职能,对采写的新闻内容编辑并。由此,网络上诞生了一大批草根记者,他们并非处于专业的新闻领域,却乐于对信息进行制作和传播。

4、公开讨论新闻,形成网络民意

网络促成了一个范围广阔的公共空间的形成,民众可以在此空间对新闻进行公开的讨论,各抒己见,言论交锋,形成观点的自由市场。具体说来,BBS、论坛、聊天室、新闻组、QQ群等都可以作为新闻交流的平台。受众参与范围的扩大,激烈的公开辩论,最终导致网络民意的形成。

另外,网络上还存在其他的参与方式,如新闻投票、新闻调查、网络投稿等,可以使受众参与到新闻传播过程。

三、受众新闻参与转变的表现

(一)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传播

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受众的媒介参与角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往,面对传统媒介,受众只能被动地接受信息。而网络媒介不仅使受众可以自主地选择新闻、对新闻自由讨论,甚至可以自主制作和传播新闻。受众担当受传者和传播者的双重角色,不仅自己的意见得以表达,还可以对意见自由讨论,形成网络民意以影响社会。传播学者丹尼斯・麦奎尔指出:“所谓被动的收听者、消费者、接受者或目标对象,这些典型的受众角色将会终止,取而代之的将是下列各种角色中的任何一个:搜寻者(seeker)、咨询者(consultant)、浏览者(browser)、反馈者(respondent)、对话者(interlocutor)、交谈者(conversationalist)。④

(二)参与主体的变化

以往的新闻传播,传播主体通常局限于大众媒介内的专业人员,他们接受过大众传播的专业教育,以媒介的价值观对新闻价值做出判断,以一定的视角从事信息的采写和编辑。

网络媒体使普通大众参与新闻传播成为可能。基于网络的可进入性,其参与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低,吸引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参与。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新闻通常采用平民视角、灵活的语言和叙事结构、独特的见解,获得了网民的青睐。

(三)参与深度的改变

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新闻参与的程度更深了。人们面对传统的新闻传播,在阅读、收听的同时,很少参与新闻的制作和过程,公众只是私下对新闻进行传播、讨论,较少进行反馈。

而在网络上,普通受众完全可以成为兼职的记者,进行新闻写作和,甚至可以跨越地理空间对新闻进行公开的讨论。由于受众自身能动地参与了新闻的传播过程,受众对新闻的信服程度相对较高,新闻稿件更具可读性,其传播效果也更为明显。

(四)传播模式和商业模式的不同

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是“先过滤,然后发表”的“沙漏式”,信息被集中到媒体, 经过“过滤”再传播给公众。在传统的信息技术环境下,这种传播模式是合理的、符合最小化成本原则的。而网络媒体是参与式媒体,其模式是“先发表,然后过滤”,因为网络环境大大降低了信息传播成本,公众因此能够以可以接受的代价甚至免费地自行获取或信息。⑤

传统新闻是媒介机构为了商业目的而创造的,它们的商业模式就是关注广泛的传播和广告,注重恪守严格的工作流程、利润和新闻的完整性。而参与性新闻则是由网络社区缔造的,它更看重的是交谈、合作、平等,而不是利润。⑥

四、网络新闻参与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网络新闻参与的自由问题

网络虽然使受众参与新闻的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受众新闻参与的绝对自由。网络新闻开放性和约束性并存。网络传播的控制方式主要是软性的对话关系和对策关系。另外,由于网络用户依然会在网络传播中形成新的网站信息源依赖关系,以及这种传播的虚拟特征,网络传播的自由程度也会受到限制。⑦

(二)受众新闻参与的理性问题

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赋予了受众很大的自由,由此也使得网络成为某些人情绪的发泄地,出现了谩骂、诋毁等不良的言辞,理性的逻辑有时被践踏。实际上,受众网络新闻参与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受众在网上可以无所顾忌。大众传播媒介作为社会公众重要的交流平台,扮演着传承文化、整合社会以及促进个体自我认知的基本功能。⑧受众应该站在客观和理性的立场上发表见解,以促进问题合理解决的心态表达态度、参与辩论,提高受众自身的媒介素养,营造良好的观点市场。

(三)网络民意问题

网络发展十几年来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网络提供了公众接近媒介的机会,广泛的公众参与和言论自由在网络环境下具有了更大可能性,言论自由从理论更好地走向实践领域;二是公民知情权和话语权的扩张带来了民意扩张,民意对社会和权力的影响力变得强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表达具有了更多的现实理性和正向推动力。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保护网络民意,发挥网络民意对社会现实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警惕网络民意因走向极端而产生的问题。网络民意是以网络媒体为基础的全新的民意表达方式,网络传播的特性给予网络民意表达以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既要认清网络民意积极的一面,又要清醒地对待其非理性的一面。要对其甄别利用,加强疏导,使其真正成为推进社会民主的利器。⑨■

参考文献

①邵培仁:《传播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88页

②向军,《受众参与在传媒中的现实意义》,《新闻界》,2002年3月

③⑥窦碧云:《参与性新闻―网络时代新生儿》,《东南传播》,2006年第3期

④丹尼斯・麦奎尔(著)、刘燕南、李颖、杨振荣(译):《受众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第158页

⑤Shayne Bowman、Chris Willis(著)、欧阳俊杰(译):《参与式新闻的兴起》,中华文化论坛,2009年7月

⑦陈力丹,《论网络传播的自由与控制》,《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年第3期

⑧毕梗:《网络传播学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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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2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3)10-0058-01

如何正确看待学困生,是关系素质教育能否真正实现的关键。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如果小学生学习困难这一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就会给学生今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小学老师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应该注重对学生学习心理的观察,对待不同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育引导方式,因材施教。

1.转化 "学困生 "与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转化"学困生"是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我们还要努力使中等生成为优等生,并在优等生巾培养英才的苗子。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应理解为:绝大部分学生都能很快地或较好地达到新课标规定的要求;少数学生也能达到新课标规定的基本要求;而少数尖子学生甚至可以超过新课标的要求,超过越多越好。总之,应该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充分的发展。我们教育工作者只有破除了"学困生不可避免"论,才能树立起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的信心,从而去研究、改进教育和教学方法,使"学困生"得到转化。另一方面在抓紧学困生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中等生、优等生的教育,使他们也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2.树立正确评价学生的观念

长期以来,学校评价学生时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认为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在学生集体中总是呈正态分布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必然有优、中、差的等级之分,而且中等生是大多数,有少数是优等生,同时也必然有少数学困生。因此,出现学园生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因为"正态分布"是随机现象的一种常见分布,而教学是有控制的行为,教学工作做得好不好,可以使分布曲线产生右偏或左偏。尤其要说明的是我们学科所指的"学困生"是指不能达到新课标基本要求的学生,而新课标是根据学生的可接受性而制定的,也就是说,经过师生的共同努力,每一个学生都可以达到新课标的基本要求。许多优秀教师的经验也证明,他们所教的班级大部分学生数学成绩优良,少数学生成绩也在及格线之上,没有"学困生"。由此可见,学困生的存在,不是必然的规律,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好了,是可以不产生学困生的,即使有了学团生也是可以转化的。

3.培养学习兴趣

理解能力差、对知识和能力感到乏味并且没有兴趣是学困生的共同特点。学困生绝大部分是基础水平很低。为此,教学中要合理控制教学进度,减少难度,降低坡度,循序渐进地教学。语文教学以实用为基础,不像数学可以"举一如例题反三如做训练"、"举少胜多",而常常是"举十反三"、"举多胜少"。教学中应指明语文学习特殊而具体的日标,要求学困生掌握、运用一定数量的词汇,会说基本的交际口语,会选择能表达真情的话赞赏别人,会写一些常用应用文如请假条、留言条、通知等,使其感到成功的喜悦,获得激励,产生学习和实际运用的兴趣。课堂上学困生的表现和练习测试的结果等,都给教师提供了大量的反馈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教师要及时调整教学节奏及深浅度,对学困生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恰当地纠正,并有针对性地辅导答疑,有效缩小学困生数量。这是转困的基础。

4.尊重"学困生",帮助"学困生"树立信心

学困生一般都具有这样的特点:上课不专心听讲,注意力不集中;作业不能及时完成或应付了事;考试成绩不理想。如果作为教师只看到学生不能完成作业或成绩不理想就予以否定,这将大大地打击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严重的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如果想真正帮助"学困生"得到进步,就不能因为他成绩不理想而歧视他,相反,而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我现在所教的班级中.有一位头脑灵活,性格十分活泼好动的男生,他上课控制力差,常搞小动作,所以影响了学习,上期语文成绩分数是最少的。这学期开学,我把这位坐在最后面的学生调到了最前面.并对他说:"你上课老搞小动作,把你放在最前面是想监督你。希望你有所改变。其实最重要的是,你很会说话,我想看到你在上课时第一个把手高高的举起来。明白吗?"当时他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后来只要是他上课没搞小动作,积极举手,下课时,我都会对他说一句"你真是学习语文的一把好手!"每每听到这话,他都能露出自信的笑容。这学期,连续两次小考他都打了"优"。我想作为教师。只要平时把更多的关心洒在他们的身上,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引导学生善于发现自己的闪光点,"学困生"也能成优生。

5.持之以恒,弹好"尾声"

造成"学困生"学习困难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先天性智力低下、家庭因素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影响、学习方法不当等,再加上受性格、年龄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想法和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反复性。今天学习的东西,明天就会忘记,刚刚得到老师表扬,紧接着又做错事。语文教师必须正视这一点,不厌其烦地、耐心地引导,允许"学困生"多次反复犯错误。事情的向前发展往往会有反复和曲折,"学困生"的转化工作也一样,我们在做"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时,不能企图只通过几次交谈、辅导、家访就收到成效,对他们转化过程中出现的反复要客观地加以分析,明确反复是"学困生"转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小学语文教师应该持之以恒地做好小学生"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弹奏出意犹未尽的"尾声"。

学困生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到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真正有效的解决办法。虽然本文从教学内部这个层面研究学困生,但学困生的出现并不单是内部教学因素造成的,因而仅从教学内容研究对策是不够全面的。学困生的出现是由学校、社会、家庭综合教育失误造成的,至于实际如何操作还有待一线老师去改进与完善。我相信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加上老师们对影响学困生的内因和外因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小学语文教学必定会给学困生的转化带来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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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7-0019-02

课后题提示了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点明了应掌握的基础知识,是语文教材的有益补充。讲解课文后,教师及时引导学生解答课后题能起到加深记忆、巩固知识的作用。对于中职生而言,语文课后题的思考和讨论是提升其阅读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可以说,课后题的充分利用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实际教学中,由于教师重视程度和学生接受水平的不同,课后题常常处在“鸡肋”的地位:要么教师对待课后题,或题题落实,挤占学生讨论时间,或一笔带过,学生不明就里;要么课后题设问太过简单、陈旧,学生对此不感兴趣,因而难以引导其深入思考。

那么,如何在教学中有效地发挥课后题的作用?结合从教以来的经验,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尴尬的现状,首先应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在吃透教材的前提下,或繁或简,因地制宜,灵活地利用课后题;其次在教学中要及时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根据学生的兴趣点加以调整。具体地说,笔者在语文教学中进行了如下的尝试:

一、参考课后题,制订课堂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中师生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和标准,它对教学过程起着导向、激励、调控和评价等作用。而课堂教学目标的确定,不仅要以《大纲》为依据,还必须要参考课后练习题。

这是因为语文课后题的编排体现了课文的教学要求,为教师设计每篇课文教学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由此制定出来的教学目标才能既符合教材的编排意图,又能对学生进行扎实有效的训练,可以较好地完成本课的教学任务。

二、充分有效地利用课后题,全面拓展学生素质

(一)借助课后题,增强学生情感体验

“情感体验”,是人们认识事物时产生的喜、怒、哀、乐等方面的一系列情感反应和情感经验。之所以说它还是情感经验,指的是人们不仅当时产生情绪反应,而且将事物的表象和知识融进主体的情感,共同纳入人们的认知结构,在人们以后认识相类似的事物时,可以自然地产生情感迁移。

《大纲》要求:“注重阅读中的情感体验,感受教材中文学作品的思想情感和艺术魅力,学会初步欣赏文学作品。”中专语文教材所选范文文质兼美,饱含着丰富的语言知识和人生哲理,这一切能在思想上给人以启迪,在感情上给人以熏陶,在审美上给人以愉悦,能够丰富人的知识,扩展人的眼界,拨动人的心弦。因此语文课后题的利用能够给予学生充足的精神滋养,对其人生的历程有着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

(二)借助课后题,提高学生写作能力

写作能力是语文教学最重要的内容。培养和提升中专学生的写作能力,对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和教师的语文教学能力,都会起到相互促进、互利双赢的作用。但中职生普遍存在写作能力差、懒于动笔等问题。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中专生感觉无事可写、无情可抒造成的。

为改变这种情况,笔者适当地增设课后题,让学生在课文的基础上,锻炼写作能力。如《木屐》这一课,课文结尾写到父亲送即将远行上大学的儿子一双新的雨靴,笔者随即要求学生展开想象,补充文中人物的心理活动。这样既能加深对课文的理解,又有助于学生感受深沉的父爱。

(三)借助课后题,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传统语文教学一直把阅读和写作这类以训练书面表达能力为主要目标的部分视为教学的主要内容。由此出发,实际教学中我们常常容易忽视学生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但对于毕业后要步入社会的中专生,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代社会要站稳脚,没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无疑是不行的。

为此,笔者在讲解课文后,常常增设复述课文、专题讨论和总结发言诸如此类的课后题。在学生对课文已有大致印象的基础上,让他们合上课文复述,既能加强对课文内容的记忆,还可以锻炼他们自己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还能够培养他们大庭广众之下发言的信心和勇气,可谓一举多得。

三、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利用课后题

(一)根据课堂教学时间,合理安排课后题的数量

以笔者目前所用的外研社《中专语文》为例,上下两册课本所选课文长短不一,有的是仅有寥寥几句的古诗,有的是篇幅较长的散文,对这些课文的课后题搞一刀切,无疑是不恰当的。鉴于课后题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教师具备较强的课堂掌控能力,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既要讲解课文,还要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处理课后题。

(二)根据学生认知程度,把握课后题讲解的深度

中职生的语文基础高低不一,学习积极性大小不一,在实际教学中如果照本宣科,作统一要求,容易会使好学的“吃不饱”,基础差的“吃不到”。这就要求我们讲解课后题时要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因材施教。

从学习积极性来看,中职生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主动型、被动型和冲动型。第一类学生学习积极且善于学习,对这类学生应适当提高学习要求,使其“跳一跳能摘到桃子吃”,以不断完善其自身素质;对被动学习者应着重培养他们的参与精神,增加鼓励机制以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对第三类学生,他们的头脑灵活反应快,但情绪不稳定缺乏学习的恒心,教师应该注意培养其良好的学习习惯,以促进其学习。

总之,充分利用课后题,教师不仅可以准确把握教学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还能把“课后练习”题糅进教学中,使其与听说读写教学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达到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又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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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语文教学的任务是培养学生语文的技能,提高读与写的能力。其次是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品味各种文学的底蕴。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更多地采用多样化的手段,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让学生带着积极的、高涨的、激动的、好奇的心理去学习。教师还要树立学生释学习主体理念,把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形成相互交流,相互评价,共同释疑的学习气氛,发展学生学习的个性化特点:1.要努力拓展语文学习的空间,在注重“以人为本”,课堂教学的同时,教师还不能忽视课外语文的学习。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课堂时间的教学内容较多,课外时间被作业占据,很难再有时间学习语文。所以,在课堂上,教师尽量缩短讲解时间来落实语文学习的有效空间,努力拓展第二课堂,依靠课外阅读和写作练习,加强学生的语文学习,有效地利用班上的图书角和课本单元后的阅读,构建阅读,写作小组,鼓励学生自读,自解难,加强阅读,写作训练。2.重视学生阅读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提升,也是对学生知识的丰富,视野的扩展,兴趣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阅读可以使学生感知中国文字的优美,语言的和谐,从中受到情感的熏陶。通过长期阅读的引导、训练,学生有了更多的词汇积累,写作能力也提高了。这些就是我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特点和《课标》,采用了相应灵活的教学策略的语文教学的效果,同时也使学生语文成绩全面提高。3.加强指导学生诵读经典古诗文。经过长时间对学生指导诵读古诗文的实践,学生能够在诵读中理解诗歌来自于民间。特别是叙事诗,它就要求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鲜明的人物形象,又通过典型的人物性格和形象来反映生活,用饶有节奏韵律的语言抒发激荡的心情。比如在教学七年级下册《木兰诗》一文时,引导学生诵读,在读中感悟中国英雄的形象。全诗明朗刚健、朴质生动,具有浓郁的民歌情味。优美的语言,丰富的哲理,代父从军的情操,启迪了学生的智慧,塑造了学生美得灵魂,提升了学生的精神境界,激起了学生的诵读兴趣。大量的阅读训练,使学生欣赏到了古代中国诗文艺术的美,也潜移默代地掌握了汉语艺术的精华。这样对学生知识的积累,词语的汇积,写作能和阅读能力的提高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优化了教学效果。

二、转变角色,艺术导入新课

教师的教学效果是从学生中体现出来的,学生释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生的引导,组织者。所以教师在语文教学中,新课的导入必须给学生一个清晰、动人的视觉;一个幽雅、悦耳的听觉;一个感人肺腑、淋漓尽致的教学场面。比如借组很强的语言艺术性、灵活性和千古流传的俗语,名句导入新课,引起学生的学习注意力,在过去传统教学模式中,总是以教师为中心,改变比了只中知识的传授,把学生变成了被动的接受知识,这样的教学模式给学生养成了只能跟同教师的观点和思想而失去了自己敢于探究、创新的勇气,这样导致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渐渐失去主体地位,挫伤了学生学习积极性。所以,在新课程教学中,教师要积极改变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育,大胆放手,让学生自主探究,勇于实现角色的转变,在新课导入的艺术中,引发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学习语文,把语文知识带到生活中,让学生充分展示个性,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