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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6 17:17:40

西方哲学论文

西方哲学论文例1

西方哲学历经诸多变迁,却有1个“吾道1以贯之”的根本传统存在着,以至直到今天的哲学家,仍然不能超越它。在我看来,对西方哲学从古至今的这个根本传统,可以用海德格尔的1句名言来概括:“语言是存在之家。”这似乎是老生常谈了,但是据我的,这句话蕴涵着这样1个推论:因为思维是存在之家,语言又是思维之家,所以语言便是存在之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逻辑推论的过程,正好反映出了西方哲学全部历史的过程。如果说古代存在论哲学意在说明“存在如何”(命题z),近代认识论哲学意在说明“思维如何”(命题y),那么现代语言哲学就意在说明“语言如何”(命题x)。于是,我们可以设想这样1个形式推理:

{(xy)(yz)}(xz)

其中:①(yz)意味着:没有思维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古代存在论哲学的结果“思维是存在之家”。②(xy)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思维的存在。这就是近代认识论哲学的结果“语言是思维之家”。③(xz)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现代语言哲学的结果“语言是存在之家”。

仿照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的说法,可以说,西方传统哲学的1个最根本的传统是:存在即被思维。现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以后,此说法又演变为:存在即被陈述。这个传统是早在“前苏格拉底”就已成型了的,而直到今天,例如海德格尔哲学,也未能超脱。海德格尔终身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结果仍然像孙行者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

1.古代:思维是存在之家

西方古代哲学确实基本上是1种“本体论”哲学,它所关注的核心是“存在之为存在”如何的问题。但不论就其思路、还是就其结果来看,古代哲学本质上都是理性主义、逻辑主义的。这里所谓“理性主义”或者“逻辑主义”不仅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且是在存在论意义上说的,就是以思维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以世界的逻辑构造代世界的实在构造。总起来说就是理性压倒1切,以至“这种理性至上的秩序统治了西方文化近两千年。”(1)[1]关于这个传统,雅斯贝尔斯曾指出:“西方人始终运用了3大原则。第1大原则是坚定的理性主义。”(2)[2]

人们通常以为这个传统是柏拉图开创的,其实,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学说就已经是这种理性主义的张本了。我们知道,Logos这个词同时具有3种意义:之道(laws),逻辑理性思维(logic),言说(dialogue)。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正是如此,它既是自然本身的“道”、客观;又是思维的“道”、理性、理念;同时也是语言、言说。可见这是以“能知”代“所知”的滥觞。1方面,此“逻各斯”不是感性的、经验的,而是理性的、思维的。感性的“眼睛和耳朵对于人们是坏的见证”;“博学并不能使人智慧”;“智慧只在于1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1切的思想”(3)[3],这就是“逻各斯”。另外1方面,“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4)[4]

作为自然之道的“逻各斯”(海德格尔所谓“大道”Ereignis)本质上乃是“驾驭1切的思想”,而“自然的话”就是“逻各斯”自己的陈述(犹如海德格尔所谓“道说”Sage)。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核心观念。其实,此前的毕达哥拉斯的“数”,实质上已经是1种“逻各斯”,因为在他看来:“万物的本原是1”,而“1”就是理性。(5)他与赫拉克利特的分歧仅仅在于:“逻各斯”表现为“斗争”还是“和谐”。巴门尼德首次提出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根本范畴“存在”(古希腊文on,being)问题,同时也就进1步确定了西方哲学理性主义的以思维言说代存在的思路。他的名言是:“存在者存在着,不存在者不存在。”(6)此话原文:Estineinai,oukestinmeeinai(英文Beingsis,non-beingsisnot)。其中einai1词乃是系动词“存在”即“是”(英文is),其动词原形是eimi(英文tobe),动名词形式是on(英文being),而estin是其名词用法(英文Beings)。einai这个词有两层意思:1是陈述性,属于对象性语言的用法,表示世界的本体;2是断定性,属于元语言的用法,表示判断。所以,巴门尼德那句名言的意思就是:“存在者是,不存在者不是”;实际意思则是:“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这里的“由‘是’表述”亦即被人断定,因而就是思维的事情。对此,我们从巴门尼德的另外1句话可以看得更加清楚:“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7)仅进所知的材料来看,这句话是西方哲学根本传统的最早宣言,实在不可轻轻看过。于是,用思维、理性、语言、表述来代替客观存在本身,就成为了古希腊哲学的1个根本特征。这个特征通过雅典哲学传承下来,成为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它甚至也为我们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所谓“语言学转向”提供了1把钥匙。当初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辩证法”,就是这种传统的“发扬光大”:寻求客观的真理不是通过实际的考察,而是通过理性思维的逻辑推论、语言的论辩。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有两样东西完全可以归功于苏格拉底,这就是归纳论证和1般定义。这两样东西都是的出发点。”(8)[5]但是苏格拉底的归纳决非后来培根那样的经验主义的归纳,而是理性主义的归纳,即不是从观察出发的。苏格拉底由此把1切归结于理性思维、知识。例如他的1句名言是:“美德就是知识。”意思是说:具有善的美德,其实就是具有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所谓“不道德”,只是“无知”的同义语。这算是西方式的“知行合1”了。

柏拉图的“理念论”更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这是人所共知的。他不仅是苏格拉底的高足(流传下来的柏拉图的“对话”著作,正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形式),还深入钻研过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他还继承了巴门尼德的“存在”观念及其唯理主义。“理念”范畴不仅直接来自苏格拉底的“概念”,而且正是他所理解的作为实在的“存在”本身。“理念”(idea)具有3点重要含义:1是思想、概念,2是实体、本体,3是理想、典范。在他看来,不是理念来自经验事实的归纳,而是经验事实之存在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所谓认识,不过是“回忆”理念——先验理性。总之,作为“真实世界”的理念世界,是最实在的存在。这正好是以思想代存在的典型。黑格尔评论道:“柏拉图的研究完全集中在纯粹思想里,对纯粹思想本身的考察他就叫辩证法。”(9)[6](而这也正是后来黑格尔自己的思路。)在柏拉图的观念里,这种“纯粹思想”也就是纯粹的存在本身。

亚里士多德创立了谓词逻辑(对此,我们下文将有讨论),而斯多亚学派则创立了命题逻辑。该派同时兼具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倾向,总的是理性主义的哲学。他们认为宇宙的本性是理性,人的本性也是理性;他们要人“断激情”、“不动心”。他们赞赏赫拉克利特的“火”亦即“逻各斯”,称之为“普遍的理性”,实即上帝意志的体现,由此而得出了决定论和宿命论的结论:“服从神灵……因为1切事变是为最完满的智慧所统治着的。”(10)换句话说,实际世界的变化只不过是某种“智慧”实即逻辑思维的“事变”。形式逻辑在西方的发达不是偶然的,它是古希腊哲学思路的必然结果。而其极至则是:逻辑既是思维的架构,因而也是存在本身的架构。饶有趣味的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都是“合乎理性”或者叫做“合乎逻辑”地推出上帝的存在的。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犹如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争论,换句话说,都是在理性主义传统范围内的争论。尽管他们强调信仰高于理性,但这与后来的理性主义最终不得不依赖于直觉的信念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安瑟伦虽然承认“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11),但他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在逻辑思维上确实无懈可击。阿伯拉尔则是主张“理解后再信仰”的,他那种通过逻辑寻求真理的主张恰恰更是理性主义的东西。后来托马斯·阿奎那则更尊崇理性,也就是他,利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来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5大论证”,进1步表明了逻辑理性可以很好地为服务。经过这种论证,作为最高存在者的上帝就存在于逻辑思维之中了;而同时,上帝本身作为1切存在的本体,其实就是最高的智慧,亦即理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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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代:语言是思维之家

近代是认识论哲学,其关键是思维问题。这里,恩格斯的话仍然绝对适用:对于西方哲学来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2)但这只是问题的1个方面;另外1个方面,语言问题在此时也受到了高度重视。对语言的关注决不是“语言学转向”以后的事情,事实上在近代、甚至在古代哲学中,语言问题始终是1个重大的问题。西方近代哲学既关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同时也关注思维与语言的关系问题。

欧洲“文艺复兴”在1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古希腊理性主义传统的复兴,但他们却没有后来的理性主义那样偏狭。1般来说,他们是兼顾理智与自由意志的。例如,但丁主张:“首先能实行思想,以辨别是非,其次则能将其所认定之是非悬为目的,而以行动达此目的。简单说,就是先思而后行。”(13)[7]不过,我们似乎也不难从中读出1种思维优先的理性主义味道来。大致讲,理性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的1种潮流。近性主义的最大代表是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笛卡儿试图对所有知识进行1次“理性”的、实即演绎逻辑的清理,因而第1步工作就是寻求整个推理体系的大前提。他意识到,这个前提应是“存在”或“是”本身;这个前提既是所有知识的逻辑前提,它本身就不能是被“推出”的逻辑结论。那么这个前提从何而来?此时,希腊思维方式发生作用了:存在的,总是能被思考的;或者反过来说,能被思维的,必是存在的。因为,思维本身就是绝对存在的,或曰“自明的”(self-evident)。于是就有了笛卡儿的著名论式:Cogitoergosum(IthinkthereforeIam),此即“我思故我在”或“我思故我是”。这里,思维就成了存在的充分而且必要条件。这就是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1”——1直到德国古典哲学乃至于西方哲学如胡塞尔的思维模式。斯宾诺莎是笛卡儿的直接继承者,他是把真理建立在“真知识”(指理智与直觉)的基础上、又把真知识建立在“真观念”(直觉)的基础上。为了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1问题,他设想了主体与客体的1种对应关系:物的广延属性作用于人的肉体,物的思想属性作用于人的心灵。这就是说,物的思想属性与人的思想属性本来是同1的。莱布尼兹则用“单子”解决这个问题:“单子”这种东西既是构造1切存在的基本实体,它本身又是1种精神性的“灵魂”。单子按其知觉能力的高低形成不同的等级,最高级的单子是构成上帝的单子;其次是构成人的单子,亦即“理性灵魂”。从后者看,思想与存在本是1回事。我们说过,德国古典哲学是理性与意志的直接同1;这里我们还想指出,它同时也是思维与存在的直接同1。而此“同1”,正是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观念“存在者与能被思考者同1”的近代体现。康德的哲学号称“批判哲学”,他对“知”“意”“情”、“真”“善”“美”进行全面系统的批判,但是在这1切之外、之上的,正是“理性”。以理性或理智来反思和评判1切,这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1个基本特征。费希特的“知识学”认为,思维与存在不过是理智自身固有的两个系列,即“观念系列”与“实在系列”;1切——包括“物质的、占据空间的世界的表象”——都是从理智(自我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自我建立自我自我设立非我自我统1非我:都是理智的自我意识的作用。谢林也是如此解决问题的:“与我们在自身内所认作智性和意识的那个东西原来是1回事。”(14)[8]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绝对观念的展开,更是对于理性概念的运动过程的描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15)[9];而他的解决办法,就是逻辑学的1元论。他的希腊式的思维方式使他“坚决相信思想与事情是符合的”;“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1切事物,其自身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16)。他说:“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17)这与巴门尼德说的“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实出1辙。全部意识就是理性,全部存在也是理性本身而已。

但是,思维却离不开语言,而只能存在于语言之中。列宁说过:“任何词(言语)都已经在概括”;“感觉表明实在;思想和词表明1般的东西。”(18)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这就是说,没有了语言也就没有了思想。这是近代哲学家们的1个共识。其实这个看法也是从古希腊哲学那里继承下来的。苏格拉底所谓“辩证法”(dialectics)这个词就是从“谈话”或“论辩”(dialect)而来的。这意味着:存在取决于语言,对实在的把握取决于对语言的理解。而对语言的理解,在苏格拉底看来,又取决于对概念的正确运用。亚里士多德作为柏拉图的学生、苏格拉底的再传弟子,继往开来,深刻地影响了未来的西方思想。西方的形而上学是在亚氏手里建立起来的(他称之为“第1哲学”),西方理性主义传统也由此而巩固起来。亚氏第1次明确界定了哲学形而上学的对象,是“专门‘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本性具有的各种属性”;“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19)。此“有”即希腊文on,是einai的动名词;它相当于being,是tobe的动名词。作为形而上学对象的“作为有的有”,希腊原文“toonheon”(英文beingasbeing)。我们上文说过,希腊文on既有陈述性,即可译为“‘在’之为‘在’”;又有断定性,亦可译为“‘是’之为‘是’”。我们汉语用“是”“在”“有”3个词来对译on或being,正可以揭示出on或being的意谓:“是”为系词,它是1种断定,属于元语言的或者知识论、逻辑学、语言学的范畴;“在”和“有”为动词或动名词,是陈述性的,属于对象性语言的或者存在论的范畴。

希腊哲学对此未有明确区分,这影响到后来的西方哲学。亚里士多德就是如此,在他那里,存在论、逻辑学、语言学搅在1起,这1点,我们从他的《范畴篇》《解释篇》《》前篇、后篇及《形而上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说:“那根本的、非其他意义的、纯粹的‘有’,必定是实体。”(20)这个作为纯有的实体1方面是1切事物的基质,另1方面又是逻辑的主词。如他所举的例子“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在存在论意义上是1个实体,他是自足地存在的;在语言逻辑意义上是1个主词,它是可以被“是”断定的。这显然跟巴门尼德的“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是同样的思路。“苏格拉底是…”这个表述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者存在着”(Estineinai)。所以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最高界定是:人是理性的动物。难怪巴门尼德讲“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亚里士多德也讲“思维者和被思维者是1样的”(21)。后来的西方哲学总是大讲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总是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1”,并且总是用思维、乃至于用语言来说明存在,这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他们眼中的世界不是世界本身的构造,而是“世界的逻辑构造”(22),乃至语言的构造。所以,近代哲学家们都多少对语言进行了探索,例如笛卡儿、莱布尼茨等。探索的结果就是:认识或者思维是离不开语言的。这实质上就是说:语言是思维之家。难怪他们都致力于发明某种理性的的人工语言。他们的理性主义、“语言主义”立场直接影响了当时的语言学家。法国的保尔-罗亚尔学派(PortRoyalschool)是近代著名的理性主义语言学派。他们以笛卡儿哲学为基础,试图寻求存在于1切语言中的普遍性语法原则,因为他们认为人类共同的思维结构存在于共同的语言结构中。此前的英国学者威尔金斯(JohnWilkins)已有类似的想法,试图构造1种普遍适用于全人类的理想语言——他称之为“普遍语法”、“哲学语言”。另1位典型代表则是德国哲学家海德(G.Herder),他在其著作《论语言的起源》中提出,思维和语言是同源的、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工具,而且是思维的形式及其。持有类似看法的还有同1时期的1些英国语言学家,如詹姆士·哈利斯(JamesHarris)、霍恩·托柯(HorneTooke)、詹姆士·伯尼特(JamesBurnett)等。

这里,德国著名学者洪堡(WilhelmvonHumboldt)尤其值得1提。在许多基本观念上,他是现代先验理性主义语言学家乔姆斯基(Chomsky)、萨丕尔(EdwardSapir)、沃尔夫(BenjaminLeeWhorf)的先驱。洪堡继承发展了海德的基本观点,认为思维和语言是不可分割的:“1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他们的精神,1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他们的语言。”(23)[10]他用康德的先验理性主义来理解思维和语言的关系,认为语言决定了对世界的理解和解释,语言的不同决定了思维体系的不同,因为正是人的内在的语言形式(相当于康德的先验范畴)加诸感觉经验材料,决定了思维内容及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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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已经被人们鼓吹得令人头晕目眩了,那就让我们从海德格尔谈起。我们知道,海德格尔的雄心壮志,是要超越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回到“前苏格拉底”的希腊传统。我们要问的是:他做到了这1点吗?进1步说,以他的方式,他可能做到这1点吗?我们认为,海德格尔没有、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宏愿。要理解海德格尔,关键是要抓住“存在”和“语言”这样两个东西。所以,我们尤其应当注意他的那句名言:“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或者译为“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后期之转向语言或者所谓“道说”,是因为前期那种从“此在”来说明“存在”的思路遇到了不可克服的障碍,于是在风尚和西方传统的双重下,他的思想也发生了“语言学转向”。这种转向同时出自两个方面的影响:1是德里达站在后现代立场上对他所进行的批评;2是“语言学转向”这个时代潮流的大背景。德里达批评海德格尔:由“此在”来说明“存在”本身的做法,在1种更高的层面上重新确立了“大写的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对海德格尔产生了深刻触动,以至于《存在与时间》原计划中的续写终于没有了下文。怎么办?后现代主义的语言学情趣显然对他产生了巨大的魅力,而这似乎只是时代潮流所致。但在我看来,更根本的原因还在西方的那个根本传统。

那么,现代何以会发生“语言学转向”?在我看来,这是因为,近代试图沟通心灵与存在、主体与客体或主观与客观,结果却以“不可知论”告终;同时,人们发现,在主体与客体之间、主观与客观之间,存在着1种中介,那就是语言或者符号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同1于语言媒介。极而言之,这种符号媒介不仅仅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简直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共同的本体了。所以,根本上讲,现代哲学并非真正的“拒斥形而上学”或“本体论”,而是有它自己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分析哲学的形而上学,是1种“语言本体论”或“逻辑本体论”。这1点特别突出地表现在语言哲学的意义之中。这种理论是建立在1种3元关系之上的:存在·语言·心灵。语言符号及其逻辑结构被夸张为真正的存在或者本体,而客观实在仅仅是语言的“指称”,心灵或者意识则仅仅是语言的“意义”。

西方理智主义传统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传承,最突出地体现在这种语言分析哲学的逻辑主义之中。他们“拒斥形而上学”,把哲学归结为语言-逻辑分析,这实际上就是希腊哲学那种以思想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的思路的极端形式。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认为,原子命题构成逻辑系统,原子事实构成外部世界,这两者是1样的。罗素认为,哲学的就是逻辑分析;维特根斯坦则更进1步认为,哲学本身就是逻辑分析——语言分析。让我们来看看他的1番话:“真正说来,正确的哲学方法应该是这样:除了可说的之外,就什么也不说;可说的就是的命题,也就是某种和哲学不相干的东西,然后,当某人要说什么形而上学的东西的时候,就总得向他指明,他对他命题中的某些记号并没有赋予任何意义。”(24)[11]真正的事实、问题,不仅是可思的,而且是“可说的”;并且这种“说”,1定是在符号逻辑的语言中的“可说”。于是“世界就是我的世界”,因为“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25)。这是理智主义导致唯我主义的1个妙例。分析哲学认为形而上学不过是语言的误用、“胡说”。所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称:“哲学是1场反对用语言来蛊惑我们理智的战斗。”(26)维也纳学派自陈的使命是“捍卫科学,拒斥形而上学”,他们把自己的哲学界定为“意义的追逐”;然而他们所追逐的只是语言的意义,而不是存在本身的意义;或者说,他们用语言的意义代替了存在的意义。至于蒯因后来重建本体论,主张“形而上学是科学”。为此,他提出了“本体论承诺”问题:在构造1种科学理论时,也就承诺或者约定了这个理论的对象的存在;1旦接受了1种科学理论,也就承认了这种理论预设的对象的存在。为此,他制定了“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存在就是成为某变项的值。”例如张3存在,那是因为我们承认他是以下表达式的逻辑变项的1个值:(x)(x是张3)。这又是以逻辑语言或思维代存在的1个典型。如果说普罗太戈拉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在分析哲学家看来,思维-语言-逻辑就是万物的尺度。后现代主义者试图“的掉”(deconstruct解构)西方哲学的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但他们在追根溯源方面似乎做得还远远不够。这种消解其实从意志主义、尤其是在尼采那里就已经开始了,但却总是显得那样的徒劳无益。我们现在回头来看,语言之所以能成为西方哲学的最后边界,是因为西方哲学从1开始就将对于“存在”(古希腊语on,tobe)的思考视为自己的核心课题,而on或tobe具有双重意义:它是哲学意义上的“存在”,又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系词“是”。前者是从“对象性语言”层面对事实的陈述,后者是从“元语言”层面对思想的表述。在前1种情况下,它是1种对象性的陈述或描述;在后1种情况下,它是1种元语言性质的判断或断定。于是,“事实-思想-语言”打成1片了,或曰混为1谈了。西方哲学这种以“言”代“有”、以“思”代“在”的理性主义传统,确实异常强大,以至于现代人文主义最杰出的哲学大师海德格尔,最后也未能彻底逃出“语言的牢笼”,以至承认“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不仅如此,当今西方哲学似乎还有某种越陷越深的迹象。

我们的问题是:如果说思维是存在之家,语言是思维之家,那么什么是语言之家?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继“语言学转向”之后,西方哲学向何处去?看来,今天的西方哲学家们如果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他们首先必须超越现代语言分析哲学;进1步说,他们还必须超越海德格尔式的“超越”方式。具体来说,他们当然必须继续语言-逻辑-思维,但是首先必须把它们拉下形而上学存在论的王座;他们当然必须反思存在,但是首先必须把存在从语言的牢笼中解放出来。总之,他们必须冲破语言的牢笼。

注释:

1、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第97页。

2、雅斯贝尔斯:《的精神状况》,第14-15页。

3、《西方原著选读》,上卷,第26页。

4、残编D112,《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9页。

5、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第8卷,第1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0页。

6、《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此处译文略有改动。

7、《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巴门尼德此话与前1句话之间存在着矛盾:1方面,不存在者不存在,另1方面,不存在者却进入了思维、语言,即能被思维、陈述者,因而它也是能存在者。这个矛盾是由柏拉图的理念论解决的:不存在者也是1种理念,因而也是实在的。但实际上真正的解决是语言哲学对指称和意义的区分:不存在者没有指称,但有意义。这个意义世界相应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

8、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13卷,第4章,1078b。

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04页。

10、《古希腊罗马哲学》,第440页。

11、《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40页。

1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13、《从文艺复兴到109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第19页。

14、《108世纪末棗109世纪初德国哲学》,第210页。

1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292页。

16、黑格尔:《小逻辑》,第77、78页。

17、黑格尔:《小逻辑》,第120页。

18、《列宁全集》,第38卷,第303页。

19、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4卷,第1、2章。

20、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7卷,第1章,1028a10-31。

21、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第3卷,第4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53页。

22、此为卡尔纳普(RudolfCarnap)之著作名DerLogischeAufbauderWelt。

23、转引自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第57页。

2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631页。

25、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151、149页。

26、维特根斯坦:《哲学》,第309节。

[1][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3联书店1989年版。

[2][德]雅斯贝尔斯:《时代的精神状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

[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1981年版。

[4]《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5]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7]《从文艺复兴到109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

[8]《108世纪末——109世纪初德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西方哲学论文例2

在他看来,事实的知识属于经验世界范畴,而价值的知识则属于先验世界的范畴,同时价值的知识是出于先验的理性领域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知识。而德国哲学家洛采继承了这种划分理论,并将其扩展至世界的划分当中,划分了世界的具体领域。他认为世界是由事实的领域、普遍规律的领域以及价值的领域组成。其中,普遍规律的领域又主要表现为普遍的因果规律,即一些规律都是因果作用的产物;价值的领域包括善、美、神圣思想以及其各自体现的意义。在这三个构成领域当中,价值的领域居于首要地位,直接决定着其他两个领域的发展。同时,其他两个领域所包含的内容是价值领域实现其最终发展目标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洛采首次将价值论研究提升到哲学研究的首位,这是价值论发展的一次里程碑,具有标志性意义,对后世的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洛采在西方被称为价值哲学之父,他直接影响了西方价值哲学的产生和发展。价值哲学作为一种全新哲学被人们认识和了解则起源于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文德尔班的新价值哲学。文德尔班在继承和发展前人价值哲学的基础上,立足具体的研究实际,逐步建立起自己独具特色的价值论框架。它将传统伦理学、美学、哲学的研究视角进行了有机融合,提出了具有包含性的统一范畴,有利于价值研究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同时,价值哲学的产生也是哲学在面对危机所采取的自救行动。到了十九世纪后期,西方哲学由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变,其研究方法、研究理念、研究视角都有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过渡期的不稳定性和冲突性。在这一时期,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体系已经逐渐解体,传统的启蒙思想和形而上学的理性思辨被人们逐渐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自然科学在这一阶段大行其道,受到了人们的一致认可和推崇。同时,伴随着传统理性主义哲学体系的瓦解,哲学研究变得杂乱无章,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向无法有效明确。文德尔班认为哲学研究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境地,需要优秀的哲学家去拯救。

此外,哲学家在研究时,忽略了哲学本身的中心任务,而将研究重点放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造成了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了有效整顿哲学研究,保证哲学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文德尔班对世界进行了重新划分与归类,它将世界划分为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其中,事实世界是科学研究和其他门类科学研究的对象和重点,而价值世界则是哲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只有这样,哲学才能重新焕发出其生机和活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其学生李凯尔德在继承其哲学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将价值范畴作为其哲学研究的根本范畴进行分析与研究,这标志着价值哲学的创立与形成。

2西方价值论的主要观点

随着西方价值哲学的不断发展成熟,各派哲学家立足于其哲学理论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各自的主要观点,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各派别虽然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价值论,即主观价值论、客观价值论、过程价值论。其中,主观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文德尔班、美国的培里、奥地利的迈农、实用主义理论的先驱詹姆斯等。他们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以主体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其研究必须符合主体的情感意志和道德追求,并根据其兴趣所在去理解和阐释价值的本质构成。美国的培里是新实在哲学的代表者,他同样认可主观价值论观点,要求将价值或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标,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研究。他还认为价值是欲望依附性的一种本质表现与外在特征。在他看来,价值是兴趣的集中反映,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只要看它能够引起人的兴趣即可。

一般地,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越能引起人的兴趣,而无法引起人兴趣的事物自然也就不具有价值。杜威是实用主义价值论的代表,他认为价值是必然存在的,但要想对其直接定义则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对价值定义的过程也是一个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会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缺乏经验的研究者常常会将评价与定义混为一谈,从而无法准确定义价值。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价值的基本内涵,做到科学准确地定义,研究者必须根据事情的最终结果和内在性质进行定义和研究,更加注重研究的实际效果,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体现。萨特是存在主义价值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要求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应该将价值与存在联系起来,进行对比性研究,深入研究和把握价值与存在的内在关系,认识即存在。他认为自我存在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必须不断完善和整合,更好地追求其意识存在。他的存在主义价值论是由人的价值选择所决定的,特别强调人的主观性在价值发展中的作用。现象学的价值论是由胡塞尔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追求哲学科学性和绝对性的唯心主义学说。这一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与欧洲的大陆哲学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它要求采用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将更好地解决价值论中的一些中心问题。舍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现象学的价值论,他承认价值研究的科学性,要求将这种客观性提升到超验性层面上来,学说带有明显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痕迹。

西方哲学论文例3

在西方中古时期,神与宗教长期以来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尼采将此概括为:宗教对西方人来说,与其说是一种神学体系,不如说是一种心理母体,它环绕着人从生到死整个一生。然而,这种以神作为人的精神支柱,以宗教作为人的精神家园的终极神圣律法,则随着资本主义的生成,封建等级制的消亡,自然科学的发展和人文精神的高扬,遭到了启蒙运动的强烈冲击。启蒙运动强调人的精神家园不在天国,而是在人所栖居的尘世;人的精神支柱不应诉诸于一个外在的终极权威,而应立足于人的主体自身。所以,对于现代启蒙运动中的现代道德哲学家而言,首要任务是填补被人的主体理性驱逐了上帝的外在权威之后,而给道德哲学留下的价值本源空白。

如果说支撑人去践行的道德之根不是上帝或神意,而是由人的天然本性使然,那么,人的天然本性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是道德基本原则的合理性基础?能否从“自然而然的人性”合理地推论出道德禁令,从而在二者之间建构牢固的关系?思考与回答这些问题,既彰显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在突破了中世纪封建神学伦理的传统禁锢之后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构成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共同本质特征,同时也生成并决定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多元化及其相互对立的诸道德价值体系之间的矛盾与纷争,乃至走向失败与终结。

首先,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价值取向看,其道德改革并不在于剥夺中古时期的“道德内容”,而是它的道德根基。在这个问题上,现代道德思想家的普遍价值取向是以人性对抗神性;依据人性为现代道德的合理性基础提供一种证明和辩护,从而使道德规范的权威性在由神的外在终极律法转向人的内在本性或主体自律的世俗化基础上,在人性与道德规范之间建构一种坚实而可靠的联系。所以,尽管现代道德思想家在如何重构新的道德价值观上,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思维路向、论证方式和理论构成,但是所有这些思想家在构建新的世俗化道德有效论证运动中,都将道德法则的合理性和权威性论证建筑在人性特征的基础上,强调人的价值标准应该以人“本身的品质为标准的”绝对地位。归依人性,“不在别处而只在自身寻找合理证明原理的要求”,成了近代时代精神的最强音(注:阿莫尼克:《道德与后现代性》,哲学译丛,1992年第2期,第38页。)。

其次,揭示与描述人性的本质特征,并从其所理解的人性之“是”的前提出发,推论出人之“应该”的道德规则及其戒律的合理性、有效性与权威性,为人性的本质特征与道德戒律之间必然而坚实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辩护与论证,则构成了现代道德哲学的首要任务与本质特点:即道德论证与论证道德。而这种以人为本的论证道德,在经历了几个世纪漫长而曲折的探索与嬗变、辩护与论争之后,不仅抛弃了传统伦理学的自然目的论,剥夺了宗教神学的目的论的绝对特性,而且为资本主义新道德的价值观奠定了主体范式或主体自律的基础。

第三,当启蒙运动将人之践行的应然性基础诸诉于人的主体或人性时,这场运动又归于失败。其原因在于:其一、现代道德思想家一致同意道德法则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可辩护性与合理性,应建筑在人性的基础上。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能为道德法则提供权威性的根据并得到有效的合理性辩护?正是在对这一至关重要问题的肯认与论证上,诸家诸说各持己见,纷纭争执,陷入了多元的、相互争辩的道德体系之间的“诸神之战”。

当现代道德思想家摆脱了传统道德的外在权威而确定了现代自我主体之后,对道德前提或道德之根的认证,可以完全立足于“纯粹由主观性来证明其合理性的选择”,可以完全从自我所理解的任何观点出发,去自由地选择那种他自以为“是”的人之本质特性,从而把道德上的信奉视为对这些前提所作的无标准的选择的表达。他们或诉诸于欲望和激情(狄德罗和休谟),或诉诸于理性(康德);或将人性界定为自私性恶(霍布斯、洛克与曼德威尔等),或界定为情感性善(沙甫慈伯利和赫起逊);或将人的自爱心和怜悯心作为人性的道德之本(卢梭),或将趋乐避苦、自保自爱的天然本性作为道德的根基(爱尔维修),在无法比较的道德前提,或者说人性之根上,进行着互不相容、持续不断的对抗与论争。在这场无止境的论战中,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丧失了;任何所谓道德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性的内容。人们不仅在理论和实践上丧失了对道德的明辨力,而且无法有客观的标准来判断和识别善恶性,导致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陷入了道德“多元论”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

其二、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之所以失败还在于:其道德论证不能合乎逻辑地从其所理解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是”推论出人之道德原则以及道德践行之“应该”,进而在其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与未经教化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间建立起必然而可靠的关联。因为现代道德思想家从中古时期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和其所确定的人性概念这一两极因素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矛盾与对立。因而当道德思想家试图在其正面论证中把道德禁令置于人性基础上的同时,他们又在各自作出的反面论证中越来越趋向于一条普遍原则:没有任何有效性论证能从纯粹事实性前提中,得出任何道德的或评价性的结论。休谟以疑问而非肯定性断言的方式表达了这一普遍原则:人们“从‘是’的前提中得不出任何‘应该’的结论”(注:麦金太尔:《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4页。)。换言之,即我们无权说:既然人是这样的,人就应该以这种方式行事。休谟这一著名的禁令就像中世纪的表兄弟—奥卡姆的剃刀一样,使自启蒙运动以来的一切现代经典道德哲学,都陷入他的禁令的无情砍刀之下。这一被视作无可争议、无可逃避的永恒真理,既是与古典传统道德最后决裂的信号,又是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彻底失败的信号。

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的成功与失败,从正反两方面启发并影响着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且构成其学说发展的直接逻辑起点。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承继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主体范式”,但不再热心从主体自我寻找出一种普遍的、本质的和内在的人性特征,以作为道德原则的合理性与权威性的绝对形而上学基础,即不再热心于从人的内在本性去寻求人之行为之根;而是将道德的生活方式和准则的合理性、权威性,转向诉诸于主体的选择活动,以及主体的偏爱、态度和情感描述与表达等主观心理活动。这种道德哲学的转向不仅从本质上改变了道德原则与价值判断的内在意蕴,改变了道德争执的根本特性;而且使企图维护客观的非个人道德判断标准的现代论证道德的绝对主义理想,为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所取代。

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分别以不同的运思路数,表现在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中。

唯科学元伦理学自摩尔的直觉主义开始,经史蒂文森等人的情感主义到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的分析哲学的发展,其共同倾向是:坚持将事实真理与价值观念严格区别开来,认为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等命题,不是知识的表达和意义的描述,而是一些存在于有限世界的彼岸,无法用经验事实证明其真假的无意义的形而上学命题。所有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就其本性是道德与价值而言,都不具有真理的价值,而仅仅是偏爱、态度和情感的外溢和经过乔装打扮的命令句、祈使句等。由于表达偏爱、态度与情感的道德判断,无真也无假,没有任何合理的方法来确保道德判断的一致性。所以,任何追求客观的非个人道德标准的企图,都无法得到有效的合理辩护。因此,伦理学作为“不能记述的对象”——价值的科学,其根本宗旨不在于把道德作为社会的、整体的、客观的现象去研究,而在于分析研究道德语言、概念和逻辑等。就此而言,唯科学元伦理学不仅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而且又与传统的规范伦理学,即“实践哲学”分道扬镳了。

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从意志主义者尼采宣告上帝已死,倡导“重新估计一切价值”起,一切永恒的、绝对的传统道德价值便随着上帝的死亡而消亡了。一切新的道德价值和生活信仰,都是“超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超人是一切真理、价值的立法者。尼采这种拒绝一切绝对的、客观的理性论证的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在存在主义,特别是在萨特的非理性自由人学与自由价值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与诠释。否定上帝的存在,主张创造人的是人自身是二者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没有任何先在的本质,存在就是一切。人既没有外在的绝对权威:上帝,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内在本性或人学原理,同样人的选择活动也不受社会的制约。人,不管他作出哪种决定,都没有什么现行的普遍原则帮助他理直气壮地为其决定作辩解。人是各种价值的创造者,而人的自由则是其价值创造与选择的惟一基础。

道德相对主义同样也表现在实用主义哲学之中。众所周知,实用主义否认客观真理,认为判断真理的惟一标准是真理的实际效用。这种“有用即真理”的原则,不仅是支撑其认识论,同样也是支配人之行为、构架其伦理学的轴心。从理论构成看,实用主义兼容并蓄了西方传统中注重特殊具体事实的“唯名论”、注重实效与实利的“功利主义”、反对形而上学抽象的“实证主义”,以及强调个人的主观选择的“存在主义”等观点,主张以是否“有用”、“方便”和“有效”,作为评估一切事物和行为之道德价值的惟一标准;以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利益满足”,是否符合个人的主观经验与兴趣,作为道德评价的直接依据,从而使道德变成了一种方便有用的工具。

由上可见,“相对论的时代使人想要找到能够为之坚定地毫不含糊地献身的终身价值的希望大大破灭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在唯科学元伦理学与非理性人学伦理学,这二种平行发展的极化运动中的共同指向是:摈弃了传统伦理学对客观的、非个人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探索,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价值取向,更加剧了道德危机。人的道德判断、道德言辞,作为人的主观偏爱、情感意志等心理状态的表达,人的道德原则、道德价值,作为主观自由选择与创造的产物,丧失了绝对的、普遍的、合理的权威性。所谓道德判断、道德原则的权威性都是个体的、主观的、相对的,而道德权威的个体性、主观性和相对性,则意味着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可依从,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就可以自行其是,其结果必然是普遍的道德与善变得不可诠释;只有相互匹敌的道德理论之间,毫无结果的无休无止的矛盾与纷争,使道德陷入一种严重的危机之中。

道德权威的缺失与道德相对主义泛滥,导致了道德基础的崩溃与道德危机。这种危机,引发了西方道德哲学家对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复归与兴趣,拒斥相对主义,重新为人之行为,寻找一种绝对的、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摆脱唯科学元伦理学的形式主义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任意品性,重构道德价值的合理性基础已成定势。

20世纪60年代,尽管道德哲学之间的“诸神之战”并未偃旗息鼓,然而在诸如新功利主义、新社会政治伦理学、新人道主义、新行为主义、新结构主义、境遇伦理学和商讨伦理学等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复归与重构步伐中,一方面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并不是简单地归依传统,而是基于当代西方社会的背景条件和现实需求,以时代“开新”为其理论宗旨,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视角,批判地继承了传统道德哲学的某些内容和观点,开创性地重构着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又不是在彻底地否定传统前提下的重构,如现代论证道德哲学既强调以摧毁和摈弃中古神学自然目的论为否定性前提的革命性的替代性重建,又追求以挽救和重振现代论证道德的精神为肯定性前提的再造性的承继性重构。西方道德哲学这种回归与重构趋向表明:在经历了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道德危机之后,“人们又在对人的基本价值表示关切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规范伦理学已经开始了一场戏剧性的复兴。

那么,究竟如何超越道德相对主义而建立起道德的普遍性、权威性与客观性?如何超越价值的多元论而建构一种普遍伦理或“普世伦理”,以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一个指导其道德航向的罗盘呢?为此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沿着不同的路向,进行着种种努力和尝试,而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则是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阿佩尔,建构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商讨伦理学,对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所作的探讨。阿佩尔在《哲学的改造》一书中指出:我们这个时代,乃是以科学所致的技术成果所造就的全球一体化文明为其特征的时代,因此对某种普遍伦理学的需要,即对某种能够约束整个人类社会的伦理学的需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对普遍伦理学“合理性”基础的重新思索与辩解,使二者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传统道德哲学的个体“主体范式”,而代之以“主体间性的范式”。主张只有基于“规范的主体间有效性”,才能构建一种规范上中立的、客观的普遍伦理学。

道德之根—主体范式的变换,根源于哈贝马斯、阿佩尔对主体理性的重新认识。在二者看来,人的主体理性绝不是在个人意识里发展的,而是在语言对话、主体际构成的世界里发展的。每个人都不可能在私人语言框架内获得其思想的有效性,每个人的主体理性或意识活动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个体的,而是开放的、公共的。所以,任何孤独思想的有效性,以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的道德约束力,原则上要依赖于人与人作为平等的对话伙伴之间的相互肯认和共识。他们认为传统道德哲学家由于拒绝系统地了解一切理性运作的语言的这种作用,因而便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限囿于心灵独白的、唯我独尊的理性观念里了。其结果势必陷入“意识唯我论”的圈套,并由此引向在孤立主体的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中,寻找道德可能性的条件。这种基于主体自律的道德观,不仅无法躲避休谟意义上的“砍伐”,而且必然发展成为当代相对主义道德观。因此,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之重构,自然应植根于交互主体的“交往理性”范式,而非个体主体的理性范式。

这种建基在“交往理性”基础上的普遍伦理学,首先能够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协调一致起来,从而使每个社会个体为社会实践承担共同的道德责任。因为在交往实践中,任何具有伦理意义的人类“需要”与要求,都能够凭借理性的论据来加以辩护,都能在人际间传达、交流与沟通。只要这些要求,通过理性的论辩而在人际间得到肯认,就会形成共识,构成共同意志的一致性。这种主体间的共识与意志一致性,反过来又会成为制约和指导每个社会个体行为的道德规范,从而保证着对个体主体行为的合乎规范的一致性的道德约束性。

西方哲学论文例4

二、语言意义:哲学与修辞学的核心命题

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二十世纪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本体论阶段、认识论阶段和语言哲学阶段。本体论主要是古希腊哲学的思想。这时的哲学家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敬畏,试图以统一来概括杂多,从现象中找到本质,他们研究“存在是什么?”“构成世界的根本要素是什么?”。近代,哲学从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向,从研究世界的本源或本体转向研究认识的起源、人的认识能力以及认识方法等等。作为哲学的第二次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这样,二十世纪初“语言哲学”作为一门以语言为研究对象的独立学科出现了。Sluga认为“语言哲学”是其他一切哲学的基础。“语言哲学”认为哲学的混乱源于语言使用的混乱,所以其首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阐明语词和语句的意义,解决语言使用中的混乱现象。当代西方修辞学的开端是建立在对语言意义的哲学思考基础上的,这与当代哲学关于语言的观点有着直接的关系。“语言转向”的西方哲学为人们重新认识语言提供了机会,20世纪早期的语言哲学家,如皮尔斯(C.S.Pierce)、莫里斯(C.Morris)、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巴赫金(MikhailBakhtin)、理查兹(I.A.Richards)等人试图阐述系统的规律并明确其运作过程,他们的理论(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莫里斯的符号学“三层次”理论、维氏的“语言游戏”说、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和理查兹的“语义三角”理论)都涉及到当代修辞学的本质问题,即语言与意义问题。例如语言哲学中日常语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在解构传统哲学以及消解哲学与修辞学隔阂的同时,在认识论、本体论、方法论上蕴涵着浓厚的修辞哲学基础,对当代修辞学的发展提供了动力”。维氏的“语言游戏”说强调语言是人们活动的组成部分。语言是传递信息的一种方式,人们用语词作为工具相互之间传递信息。其实,“语言游戏”的提出是维氏后期在对语言和意义作出重新思考后提出的一种意义观。正是看到传统形而上学对意义和指称阐释的“困难”,他把意义归结为语言在实际生活中的使用,这体现了“语言游戏”对意义的动态阐释。在维氏看来,对语词的考察必须把其和语境紧密结合在一起,只有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才能理解其意义,掌握其用法。语词没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意义。维氏认为语言的意思是一种动态的考察,语词的生命是由语境给予的,或者说是通过使用获得的。脱离了语境,无法进入交流,语词也就失去了意义,只剩下抽象的、没有任何生命的符号了。“语言游戏”动态特征说明维氏语言无本质的思想。以维氏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思想说明:“语言哲学”研究把把意义构建视为动态的、有目的的与受规则规定的、语境化的社会实践;人们动态地解释语言意义,按照规则从事“语言游戏”,对客观世界作出反应。

英国的修辞学家理查兹(I.A.Richards)的《修辞哲学》一书明显地继承了英美语言哲学的基本假说,清楚地体现了语言哲学的特征,将修辞学概念拓展到了劝说之外的需要和可能。在与奥格登(C.K.Ogden)合著的《意义的意义》一书中讨论了皮尔斯、索绪尔、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等人的研究成果。他们用一个表示交际的三角形来说明皮尔斯的符号理论。在这个三角形中,语言符号直接地表示了大脑的示意或所指物体,但只是间接地表示了在世界上大脑外和语言外的“所指意义”。他们也赞同索绪尔关于符号任意性的原则,但索绪尔回避了意义的问题,而这正是他们的兴趣所在。他们认为,符号为了要有意义需要阐释。他们的结论是,符号阐释取决于要被阐释符号的环境,因此意义不是存在于词语的本身之中,而是存在于阐释者记忆中的情景之中。理查兹的语义三角阐释了其意义理论,认为意义和符号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语言符号要有意义就必须阐释,而符号的阐释受到符号所经验的情景的制约,因此,意义不是由词语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词语所处的环境(语境)决定的,这与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使用”观点相一致。理查兹的意义阐释理论,深深地影响了并构建了当代西方修辞学的理论基础。与理查兹及其他同时代的语言研究者一样,语言哲学家及文学批评家巴赫金(Bakhtin)也受到了皮尔斯和索绪尔的巨大影响。巴赫金也接受了符号学的基本原理,认为语言是符号系统,符号本身又是任意的,符号只是符号,并不指语言之外的实体。但巴赫金摈弃了皮尔斯和索绪尔认为话语意义在于对符号心里处理过程之中的结论。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哲学》中,他认为语言只能作为对话被理解。诸如结构语言学或文体学等体系并没有能够说明目的、阐释、社会环境和历史环境在产生意义时所起的作用。他还认为,意识的逻辑学是思想交流的逻辑学,是某一社团使用的符号的相互作用,所有的话语形式都是在特定环境中产生效果的策略法,并提出该把修辞学分析扩大到对每一种言语形式,强调语言意义的阐释不仅取决于符号本身而且还取决于语境和反应。虽然巴赫金并不明显地借助修辞学传统,但他评论说,样式是在文学和修辞学中都很有用的范畴,对修辞学样式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典时代,所以,他建议把修辞分析扩展到对每一种话语的研究。他认为,样式是使语言使用适合复杂环境(包括以往话语交流的历史环境和处于具体社会环境里的使用者的直接环境)的工具。巴赫金的哲学思想现在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可以说,语言哲学是当代西方修辞学形成和发展的哲学基础,而对语言意义的研究构筑了当代西方修辞学与“语言哲学”研究的桥梁。

三、语言:人类生存的关键

关于“语言、人(思维)、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哲学历来关注的核心。当代“语言哲学”认为,人类通过语言去把握实在;世界或实在通过进入我们的语言而进入我们的认知;语言是人类公共交流、相互理解的平台,人们运用语言去表达思想,提出诉求,相互沟通,达成相互理解,构建有序的社会生活;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没有语言就不可能有人类的交际,没有交际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因而就不能有人。因此,语言与世界、与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以及与人类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我们用语言去谈论这个世界,同时也表达人类的思想,而思想也是关于这个世界的。语言、人(思维)与世界构成了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三者处于同一本体论范畴。例如,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哲学思想就体现着“语言、人(思维)、世界”的哲学思考。在这三位一体中,“语言不可能存在于真空中,它总是处于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复杂的交互过程中;人是最关键的环节”。在“语言游戏”中维氏把人的因素带入在语言意义构建之内,认为语言是对世界的反应,强调了人在反应中的作用,因为“语言哲学的目的在于语言之外的世界,准确地说,是人及人的世界,而非自在的世界”。“语言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对修辞学研究有着直接的联系。“语言哲学”为人们认识语言提供了机会,体现了语言与人类的关系。这样,语言意义的讨论必须把人的因素考虑在内,人离不开语言。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其对语言的使用。“人创造了语言,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因为,人有了语言,才有了人的价值观、动机和行动,才有了社会与政治”。语言是世界、人与人发生关系的媒介,不存在脱离人的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语言哲学”本体论思想体现在修辞学中就是主体化的语言建构活动。修辞学认为人的知识是通过主体化的语言建构活动(修辞活动)而产生的,真理是人们努力获取的东西,而不是先验存在的东西。修辞以“主体间”的方式起作用,是一门深入研究人类知识的性质、根据、标准以及合法性的学科。现代修辞学认为,修辞就是人们运用各种符号诱发行动的象征行为。人对世界的体验不能不受他的语言模式的制约,不能不经过他的语言过滤,人按照自己的语言方式来观察整个世界,他的语言方式不是机械化的、逻辑化的,而是修辞化的。

人们通过语言来构筑或接近现实的时候,不断借助超越逻辑语言的修辞方式,修辞成为人抵达认识彼岸的“舟筏”。所以,从修辞学的视角来看,“语言哲学”体现了修辞主体人的哲学观点,把修辞的范围从单纯的论辩或文学作品扩大到语言、人和世界的关系上,人的特性就是修辞性,这就预示着修辞学的发展出现了哲学化的倾向。美国新修辞学的奠基人物伯克(KennethBurke)重新定义并拓宽了修辞学和修辞分析的范围。伯克认为,人是修辞的动物,修辞学是关于人类活动的“核心”,即使用符号(或象征)去影响他人的学问,是阐释人类行为及关系的学科。人离不开修辞,人的生存依赖于修辞。修辞学关于人的观点对修辞本体论有重要的意义。伯克认为,人类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对一个有等级秩序的世界的构建和保持上。人类的生存取决于这种世界。而修辞学是人类寻求或保持那种秩序的一种特殊的手段。不仅在个人头脑中的关系方面,而且在人类所有人际的、社会团体的和阶级之间关系方面,人类正在努力通过与内部自我和外部世界保持社会平衡的方法,寻求在一个公认秩序中的生存地位。对伯克来说,所有话语的使用都是为了使人产生某种程度的动机,因而,应该通过对意图和效果的研究来寻找语义。伯克用“戏剧”(伯克的“戏剧主义”理论)眼光来看语言意义,认为语言是有动机的,即是有修辞性的。他将修辞学、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美学融合在一起研究人类的行为,对语言意义的研究采用了宽阔的视域。综上所述,20世纪的日常语言学派哲学家和修辞学家逐渐突破了早期对意义的逻辑考察,开始探索语言意义外部的因素对语义形成影响,把语言意义的形成过程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认为语言意义的形成是复杂的过程。同时,修辞学在经历过长期的低谷期后,在语言哲学推动下找到了自身发展的动力,突破了传统对演说、写作、辞格、交谈等的研究,把一切话语形式包含在自己的研究范围,探寻语言意义形成的动因和效果。可以说,正是对语言意义、人与世界关系的关注使语言哲学和修辞学具有一种内在相生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通过语言辩证法思想得以体现的。

四、语言辩证法:修辞学的重要基础

“语言辩证法是修辞学的重要基础”。因为,语言辩证法确立的不是现实性,而是可能性;修辞学所要做的则是运用任何通过辩证法而确立的立场来说明与行为世界之间的关系。要使修辞学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必须把修辞学与语言辩证法紧密结合起来。修辞学与语言辩证法的结合表明了修辞学回到辩证法上来,而辩证法又以哲学为基础,那么修辞学的范围就体现在哲学研究之中了。如果修辞学是与辩证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以辩证法为基础,而辩证法有以哲学为基础,那么修辞学的范围就在哲学研究中得到了表达。韦弗(Weaver)的《修辞伦理学》也对辩证法和修辞学的关系作了深入探讨。他认为“修辞是关于言说的,辩证是关于真理的,但是两者都是研究“或然性”的,都是以常识性的“或然性”为依据,而不是表达必然真理的逻辑,修辞必须与辩证法结合才有意义;辩证是以获取真理和知识为目的,而修辞是获取听众;辩证是追求知识,修辞追求的是舆论”。正是对语言的辩证阐释使得语言哲学与修辞学在方法论上具有一定的同性特征。具体说来,“语言哲学”把对语言的研究从理想中回归到现实交往中,将语言与生活联系起来,注重使用者的作用,将语言的使用放在动态的修辞情景中观察,强调语境对交际活动的影响,着眼于辩证地研究语言、意义、使用者之间的修辞关系。如果修辞与语言辩证法有关联并且建立在辩证的基础上,那么,修辞学的范围就体现在语言哲学研究的基床上了。

西方哲学论文例5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一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一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一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一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一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一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一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一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一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一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一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三种能力指向的三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一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一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一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二、我应该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四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四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它都呈现一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一端、各据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一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一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一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一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四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四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一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零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西方哲学论文例6

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具有世界意义,但从社会背景和理论来源来说主要是西方的产物。这一点中外哲学界都很少有争议。分歧较大的是:它与在同一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下产生的现代西方哲学究竟是什么关系?在很长一个时期内,人们往往把被教条化和僵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形态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来形态,并因它在基本倾向上与现代西方哲学不同而把这两种哲学完全对立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大都对现代西方哲学全盘否定;西方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总是极端敌视。双方处于对峙局面。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形势剧变,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遇到了重大挫折。许多西方学者就此宣告马克思主义“最终失败”。马克思主义学术界内部也有人在不同程度上动摇了原有的信念。这种情况的出现要求我们既要重新考察和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的真实所是、特别是二者的产生在西方哲学史上的真实意义;也要重新考察二者一百多年来在各自的发展中遇到的不同性质的问题和困难,二者是否能够以及怎样去克服它们?二者是否还具有、或在什么条件下还具有生命力?只有对这些问题有符合实际的认识,才能对二者的前途和当代哲学的走向作出较为准确的估计。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现代西方哲学的出现在哲学发展中的意义,我国哲学界过去作了相反的评价:前者是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后者是从进步向反动的转化。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已有很大改变。在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理论界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左的教条主义和僵化倾向。对于现代西方哲学,现在很少再有人简单否定。除了专业队伍外,许多专事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士也对之作了大量研究,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借鉴了有关成果。然而在这方面仍有明显的不足。特别是对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和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转化的真实意义还缺乏深层的探索,而没有这样的探索,既有的成就也是不牢固的,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与以往类似的片面性。

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现在谁都反对。然而,即使在左的倾向占支配地位的时期,又有谁公开赞成呢?人们往往都是在维护马克思主义的名义、甚至动机下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的。人们是否会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这既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愿望,更取决于他们能否以与马克思主义相一致的思维方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在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条化和僵化的人中,固然有它的反对者,但也有、甚至更多的是它的拥护者,有的甚至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然而,由于他们在某些方面未能越出近代哲学的视野,或受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其他方面的制约和影响,以致不自觉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的实践原则。因此,如果对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理解片面,即使有最好的动机,也会背离马克思主义的

对现代西方哲学不能简单否定,现在谁都同意。可是,过去也极少有人直截了当地宣称要对之简单否定。当时人们主要也只是说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对之进行分析批判,而这不能说错了。问题在于人们对现代西方哲学的理解远远离开了其实际所是。例如,当时大家都认为西方哲学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化是从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转化,现代西方哲学的根本特征是唯心主义泛滥。实际上大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所要求的是超越以追究世界的物质或精神本源为目标、以心物相互独立和主客完全分离为理论前提的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从而除了反对唯物主义以外,也明确要求反对唯心主义。他们之反对唯物主义,并不是为了宣扬唯心主义,而是使哲学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唯物唯心之争,而转向具有自主个性的人及其所牵涉的世界,转向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这种转向并不意味着笼统地否定外部世界(自然界)自在地存在,而只是认为这个世界如果不与人发生牵涉,就不能成为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所及的对象(客观)世界。哲学应当成为研究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学问,而不应当成为超越这个界限的形而上学。因此,按照传统观点来批判现代西方哲学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在一定意义上可能是批判了一些它们正好要反对或超越的东西。

究竟怎样理解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和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的转化的真实意义?这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内容复杂且带有较大敏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哲学界共同努力探索。我个人近年来对这方面的问题也曾反复思考,在《西方哲学的近现代转型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道路(论纲)》等几篇论文中发表过一些意见。其中包括了如下两点:

第一,现代西方哲学的出现是西方哲学发展史上一次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型,主要表现为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力图超越以主客心物等二分为出发点,以建立关于世界的本源、本质的理论体系为目标,以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等为理论特征的近代哲学,使哲学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从抽象化的自在的自然界或绝对化的观念世界返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现代西方哲学家企图以此摆脱近代哲学的困境,为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开辟新的道路。他们的哲学总的说来更能体现这一时期西方社会各个方面发展的状况,因而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西方哲学由近代转向现代标志着西方哲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

第二,马克思主义在哲学上所作的变更是哲学史上最具有进步性和革命性的事件。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比现代西方哲学更加彻底全面地超越了近代哲学的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等倾向,而且为西方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现实的道路。这具体表现在马克思不是简单地扬弃一切旧哲学,而是力图彻底打破它们由以出发的前提。他所关注的不是建立关于整个世界的严密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直面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他由此把实践观点当作其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主张通过实践来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的实践的意义的深刻揭示和全面阐释彻底地实现了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实现了哲学上的革命变革。

总的说来,从批判和超越以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等为特征、并已陷入困境的近代哲学思维方式说,从建立一种以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以及人的自主能动性和创造性为特征、以适应现代社会的时代精神的要求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说,现代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存在着重要的类似之处,可谓殊途同归。二者均属于现代哲学思维方式,具有某种程度的同质关系。

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西方哲学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化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二者相提并论,也不表示这种变更具有永恒意义。二者在社会阶级属性和理论形态上都存在着重要区别。它们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都需要进行新的变更。但二者的问题和挑战的性质不同,进行变更的形式和内容也不同。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形态,这一点很少有人直接否定。重要的是要作到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阶级属性与其具体的理论形态之间的联系,否则仍然无法正确地理解和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之把实践观点当作其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正是由于他不仅是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这二者的统一使他超越了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家无法避免的在

理论与现实之间脱节的局限性,能自觉地把在哲学上的变更与无产阶级的现实的革命要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他的哲学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实践性。马克思在批判和超越西方近代哲学时,其所关注的不是像西方哲学家那样构建新的哲学体系,而是促进现实社会的改造,为其指明方向,提供指导。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一条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不仅是《提纲》的结论,也可以看作是他的整个哲学的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无产阶级改造世界服务。因此它不把理论当作教条,而当作行动的指南;它不恪守任何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相背离的抽象原则,而是把它的原则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紧密联系起来,既用来指导现实生活和实践,又在现实生活和实践中受到检验;它反对并超越任何封闭、僵固的体系,自然也避免构建易于变得封闭和僵固的那种全面完整的体系,而坚持采取一种能动地面向现实生活和实践、面向未来的开放的思维方式,并由此使自己的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产生以来的一百多年中,在所涉足的各个领域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无论就其理论本身或在它的指导和影响下所进行的各种现实的革命和实践活动,都取得了极其光辉和伟大的成就。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不可能没有曲折。早在马克思在世时就有人以颂扬他的名义而曲解他的理论,以致他为了与这些人划清界限曾不得不宣称“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6页。)。在往后的一百多年中,围绕着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在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还是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一直都在进行着激烈的争论,马克思的哲学也一再受到曲解。以现代西方哲学各个流派哲学家为主的非马克思主义者由于不能摆脱资产阶级的眼界,自然看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意义。尽管他们有的也力图超越西方近代哲学,甚至以某种含混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把面向现实生活和实践当作哲学的新的方向。但他们却往往看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西方近代哲学的超越,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则的真实意义。他们大都仍然是以近代哲学思维方式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与近代唯物主义等量齐观,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提并论,把这些哲学存在的问题当作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并由此对之加以批判和攻击。例如,许多(甚至可以说是多数)有代表性的西方哲学家都竭力指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二元论”、“教条主义”。其实,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早期著作中,就已非常明确地把“实践”、“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当作他的全部哲学的出发点,从而从根本上超越了唯心主义和直观的唯物主义的界限,动摇了产生“二元论”、“教条主义”的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往往有不同看法。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所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上的差异都会使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不同的眼界,从而有不同的认识。这种不同大都是正常的现象。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理解本身就需要考虑时期、地点、条件不同等多方面的因素。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曲解或误解来说,情况也是多样的。最常见、也最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往往按照近代哲学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它。例如,把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关系主要看作抛弃其人本主义而继承其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把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关系主要看作抛弃其唯心主义而继承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对旧唯物主义的自然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克服,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我意识理论对传统的先验主体性原则的超越以及对人的自由、实践性和历史性等的揭示,这些本来都为马克思所肯定和强调,成了他的哲学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然而它们后来被许多人忽视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因而往往带有某种自然主义、纯粹理性主义和非人的色彩,而这些正是马克思所竭力批判和超越的近代哲学固有的倾向。诸如此类对马克思哲学的偏离为各种形式的教条主义和机会主义倾向所进一步发展,后者对马克思主义造成了极大损害,有时使之陷入困境甚至危机。出现这种偏离的原因各有不同,需要具体分析,但脱离现实生活和实践可以说是其共同特点。

显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之遇到困难,出现曲折,不是由于它本身存在内在矛盾或片面性,而是由于人们对它作了教条主义等脱离其实际所是的理解和发挥。既如此,为了克服这些困难和曲折,就不是超越、更不是放弃马克思主义,而是由被曲解或作了片面发挥的马克思主义返回到以现实生活和实践为出发点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现实生活和实践为出发点,所以它能克服由于背离现实生活和实践而造成的各种偏向和挫折,不断修正、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论,使之在新的条件下继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思想克服了种种左右倾机会主义,引导中国革命取得了光辉胜利;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批判和克服了“凡是派”等左的倾向,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紧紧适应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现实和实践,从而克服和纠正了各种背离现实和实践的左的或右的倾向,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总之,马克思在哲学上的变更并未给人们一张包治旧哲学百病的现成药方,而是指示了一条超越旧哲学、建立新哲学的现实道路,也就是使哲学与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紧密相联的道路。人们在这条道路上还会遇到各种险阻,受到各种干扰,甚至出现挫折和失败。但只要能紧紧扣住时代精神的脉搏,就仍然可以及时回到正确道路上来,在新的条件下获得新的发展。

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比,现代西方各派哲学对近代哲学的超越都很不彻底,甚至自相矛盾。它们往往以不同形式重犯、甚至发展了近代哲学的某些片面性。例如在激烈抨击其思辨形而上学倾向时,自己又以新的形态去构造同样具有片面性的某种形而上学。它们对近代哲学的理性独断和绝对主义作了可谓淋漓尽致的揭露和批判,却又因忽视或贬低理性的作用而往往走向某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它们揭示了主客、心物等二元分立的种种弊病,特别是使人对象化和物化(异化)的弊病,强调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却由此走向了无视客观实际的主观主义。总的说来,西方现代哲学各个具体流派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只是在某些方面或环节上的超越,在其他方面则可能仍然徘徊于传统哲学的框架之中。只有从整个现代西方哲学的长期发展历程的角度来考察,才能谈得上它们对近代哲学的超越。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在19世纪中叶就已基本实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现代西方哲学是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在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历程中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的。

正因为如此,现代西方哲学在其演化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挑战比马克思主义哲学要严重得多。人们常用“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来形容其境况,也并非毫无根据。过去的偏向在于将其强调过分,仿佛现代西方哲学从来都不能克服其矛盾和困境,从来都不能获得进步。这当然不符合实际。19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哲学发生了思维方式转型意义的变更,这种变更正是通过在不同程度上克服各个流派和思潮的矛盾和困境来实现的。不过,就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具体的流派和思潮来说,由于都存在着内在矛盾,因而都不可避免地要陷入其特有的困境和危机。事实上,在现代西方哲学演化的这一百多年中,不断有哲学家惊呼所处时期的哲学陷入困境和危机,他们往往宣称自己的哲学理论的目标就是使西方哲学摆脱这种困境和危机。然而他们同样由于内在矛盾而陷入新的困境和危机,甚至很快就被别的流派和哲学家所否定,几乎没有一个哲学流派或一种哲学理论具有长远的生命力。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未尝不可以说现代西方哲学是一种处于困境和危机之中的哲学。

这种状况从本世纪60年代以来表现得更为明显。随着英美分析哲学运动之衰落与殴陆现象学存在主义运动之受到挑战,现代西方哲学由于其两种主要思潮都未能摆脱自己的困境而仿佛陷入了全面的危机,西方哲学界也普遍地由此发出了克服危机、为今后哲学的发展寻找新的出路的呼声。各种新的思潮应运而生,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要求不仅超越近代哲学,也超越现代哲学,特别是上述两种思潮及其对立,使哲学研究完全越出它们的界限。其中最为突出并被广泛炒作的要算所谓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它被一些哲学家渲染为实现了哲学上的新的变更,开辟了西方哲学的新时代,但又受到另一些哲学家的激烈非议,中国哲学界对它的看法也往往大相殊异。哲学上的后现代主义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思潮?它在西方哲学发展中究竟能起何种作用?这是我们研究当代哲学走向时必须回答的问题。笔者的意见已在其他一些地方作了较具体的论述。这里限于篇幅,仅作如下简单说明。

后现代主义哲学除了指本世纪60年代以来流行的特定思潮以外,还可以有其他各种含义。从英语Postmodernism(德法等西语类似)一词的语义说,它可以指现代“之后”或“后期”的哲学。由于“现代”(modern)通常泛指西方“现代化”(modernization)运动开始以来的整个资本主义时代(中文通常译为“近代”),因而后现代哲学实际上就是指从笛卡尔(也可上推到文艺复兴)开始的近代哲学之后或后期(后近代)的哲学。还有一些哲学家提出后现代主义只是表示一种不同于现代主义的思维

方式,而不是时间概念。同一时代的不同哲学理论有的属于现代,有的属于后现代。从西方哲学的实际发展来说,由于从19世纪中期以来先后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批判和超越近代哲学的思潮,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向,因而具有后现代(后近代)哲学的意义。既然后现代主义的含义不是单一的,就应当按照其不同含义来看待它们的作用。

如果后现代主义被用来泛指19世纪中期以来整个西方以批判和超越近代哲学为特征的哲学,那么对它的评价就与对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大体一致。既然后者在其发展中陷入了困境、甚至危机,那么单纯给予它们一个后现代主义的新名称并不能使它们摆脱这种困境和危机。

如果后现代主义指现代西方哲学之后的哲学,或者说本世纪60年代以后兴起的当代后现代主义,那么是否应当对它们作出不同于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要看它们在理论上是否超越了现代西方哲学的范围。从一方面说,当代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进行新的反思和变更的需要。他们大都对尼采以来的现代西方哲学家的理论的矛盾和缺陷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并以开辟哲学的新方向为己任。从揭露西方传统和现代哲学的缺陷和矛盾说,他们的工作是有价值的,至少能给人以启迪。他们所提出的反体系哲学和绝对一元论、反二元分立、反人类中心论、反绝对化的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等主张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反映了现代哲学发展的一种趋势。

然而,尽管当代后现代主义者不仅要求超越近代哲学,而且要求超越现代哲学,但他们的哲学并未真正超越后者,在基本哲学思维方式上与前此的现代西方哲学并无实质区别,仍然包含着后者固有的种种矛盾,不仅如此,由于他们对近代和现代哲学的批判(特别是对所谓基础主义、本质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等的批判)比前此的现代西方哲学更加走向极端,具有更为强烈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非理性主义、甚至神秘主义的倾向,因而往往使现代西方哲学本来存在的矛盾更加激化。因此他们的哲学并不能适应对西方哲学发展进行新的变更的要求,也不能真正体现西方哲学的当代走向。正因为如此,尽管它在本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哲学界曾轰动一时,近几年来却因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而有冷落之势。西方哲学家们纷纷在讨论如何超越后现代主义,探索摆脱哲学困境的途径。以取代和超越以它为目标的所谓后后现代主义等思潮也由之而起。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11月在美国芝加哥大学举行了一次国际性后后现代主义(AfterPostModernism。简称APM)学术讨论会。会议主题正是针对后现代主义的式微而探索哲学发展的新途径。会议的发起人、芝加哥大学的根德林(Gene.Gendlin)等人会前通过互联网络组织了几个月非常热烈的通讯讨论。人们通过互联网络或电子信箱几乎每天都可收到新的讨论信件。会后这种网络讨论至今仍在继续。参与讨论者的哲学立场互不相同,但大都是对后现代主义的那些极端性理论提出质疑。会议发起人在广泛征求与会者的意见后于1998年2月18日通过网络的关于APM会议的报告显然就体现了这种倾向。例如其中指出:

“‘我们继续批判现代性,但我们要超越某些后现代主义支派所主张的那种任意性。我们怀疑一切确定的基础,但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值得一提’。这是在芝加哥举行的APM会议上93位与会者……的座右铭。”

“虽然所有的词都带有不可避免的‘形而上学’。问题显然不可能、也不应当‘解决’。然而,我们能否比……以非中心化、不可确定性、断裂……作得更多一些呢?”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期是破坏逻辑的基本原理及科学的‘客观性’的时期刚刚过去。我们需要一种对科学的力量和限制的重新理解并找到使科学对象重新概念化的道路。借口科学无为并不能改变那些仍然决定着我们的社会政策和制度的那些假定和价值。而后哲学现在是、从来都是直接研究这些假定并探讨它们怎样才能可能的学科。”

“关于‘真理’和‘客观性’的一般陈述一直是含混的。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真理和客观性”。“我们不要单纯的多元论,而可以创造出‘多重真理的复合’”。

报告还从科学、文化、历史、伦理、语言等各个方面对后现代主义的相关观点提出了质疑、甚至否定。

上面摘引的这些话语都表明,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为数众多的哲学家已企图在“后后现代主义”等旗号下超越后现代主义,对当代后现代主义者的那些纯粹否定性、主观主义、

相对主义、虚无主义观点提出了质疑和挑战,克服后现代主义者的极端性和片面性,为陷于困境和危机中的西方哲学的发展寻找较为合理和健全的道路。不过他们所提出的理论并没有越出杜威、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本世纪一些著名西方哲学家早已提出的理论的范围,他们也未对自己的观点作出系统和充分的论证,多数还只是片断之见,他们彼此之间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所谓后后现代主义还只是一种开始显露的朦胧的倾向,谈不到已为西方哲学的发展找到了新的道路。但是,这种后后现代主义倾向的出现毕竟可以表明:当代后现代主义者所提出的哲学发展的新道路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总之,包括后现代主义、后后现代主义等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思潮也许在某些方面对近代哲学及它们以前的现代哲学的缺陷有所揭示和克服。但由于它们本身都包含着内在矛盾,脱离了现实生活和实践,必将陷入新的困境并为其他流派所否定。现代西方哲学要超越其困境和矛盾,就必须超越它本身的范围。

西方哲学论文例7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6306

1《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问世的时代背景

《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是当代新儒家第一代的代表人物之一梁漱溟先生的代表之作。该书甫一问世,便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和深刻的反响。

众所周知,东、西文化之间的比较是20世纪初中国学界所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自第一次鸦片战争西欧列强用武力强行打开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之后,西方势力不断涌入中国。在这一波中西遭遇中,中国迅速败下阵来,沦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如何合理解释中国失败的原因,如何找到西方比中国强盛优势之所在,而使中国人能够得以学习、借鉴而赶上西方,便成为社会各界一致关注的重要问题。鸦片战争以后,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中国的有志之士先是认识到中国人器物不如人家,于是魏源之“师夷之长计以治夷”之说始倡,于是洋务运动兴起。但是甲午中日战争的惨败宣告了想单纯通过器物上模仿西方以达到求强求富目标的破产。于是中国人又认为中国衰败的原因是政治制度不如西方,于是兴起,立宪制度、代议制度开始开始在中国得到鼓吹。辛亥革命的胜利虽然了满清帝制,但是随后国内出现武人干政,继而军阀混战,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所谓的民主制度空在口头上而不能落实。那么,从器物、制度上模仿西方的失败使得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更加深刻地反思,正如梁先生所说:“西方的根本文化才是产生其火炮、铁甲、声、光、电这些东西的根基。而这些东西对于东方从来的文化是不相容的。”[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ZW)]新文化运动便是一场以彻底涤荡以儒家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全面引进西方民主、科学,以改造中国人传统国民性的运动,这就是所谓的“全盘西化”。其中陈独秀、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们认为民主和科学是西方文化开出的最富成就的果实,而中国传统文化开不出民主和科学,是中国落后的总根源。

我们看到,在《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梁先生并没有否认当下的中国要实行“全盘西化”的策略,他与以陈、李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的健将们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承认中国文化在未来的独特和重要价值。梁先生并不是反对西洋化的守旧派。相反,他对守旧派非常反感。认为他们自己思想的内容异常空乏,并不曾认识了孔子学说根本精神之所在,而只是没有内在精神的“死板板烂货”。[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227.[ZW)]他认为民主和科学这两种精神是完全对的,只能为无批评无条件地承认,即要对西方化要“全盘承受”。但是,他又自信中国文化的固有价值是不可泯灭的,虽在当下的中国暗而不彰,但是在日后必将成为世界文化的发展趋向。为何梁先生对中国文化有如此高的自信,这源于他对中、西文化特质的独特认识。下面拟详细述论之。

2《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的主要内容

梁先生说:“你且看文化是什么东西呢?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生活又是什么呢?生活就是没尽的意欲(Will)――此所谓“意欲”与叔本华所谓“意欲”略相近,――和那不断的满足与不满足罢了。通是个民族通是个生活,何以他那表现出来的生活样法成了两异的彩色?不过是他那为生活样法最本因的意欲分出两异的方向,所以发挥出来的便两样罢了。”[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3.[ZW)]在梁先生看来,“意欲”是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的成员生活的根本内容和动力。中国人、西方人和印度人对于生活有着不同的意欲,而意欲是文化的源头活水,各文化意欲不同,那么满足意欲的方式即不同文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不同。[ZW(]在梁漱溟看来,文化与文明是不同类型的东西。文明是制度、器物等有形迹的东西,而文化是无形迹的决定文明的不可见的东西。文化是社会性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创造出来的。[ZW)]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提出了轴心时代的说法。他认为,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这段时期是人类文明精神的重大突破时期。在轴心时代里,中国、希腊、印度三大地区各自诞生了风格互异的文明体系,并在此后的历史进程中沿着各自不同的脉络发展。所谓水流九派,各有不同的路子。梁先生的观点也与此类似。他说:“大约大家都有一个根本的错误,就是认为人类文化总应该差不多,无论它是指说彼此的同点,或批评他们的差异,但总以为是可以拿着比的。其实大误!它们一家一家――西洋、印度、中国都各自为一新奇的、颖异的东西,初不能相比。”[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31.[ZW)]在梁先生看来,中国人没有发展出民主与科学乃是中国传统文化压根就没有想发展民主与科学的意欲,所以梁先生大胆推测说如果中国不遭遇西方,而继续保持闭关自守的状态的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发展不出民主和科学。生活的根本在意欲而文化不过是生活之样法,文化之所以不同是由于意欲之所向不同[ZW(]梁漱溟|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68.[ZW)]。那么,中、西、印三方文化各自的意欲是什么呢?

梁先生认为,西方文化是以意欲向前要求为其根本精神,中国文化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而印度文化是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以上的三种不同的意欲就决定了西、中、印三大民族的不同的生活样态。对于西方人来说,他们遇到问题时都是努力去改造局面,克服困难,奋力取得所要求的东西,这种路向便是本来的路向。有了这种路向,科学与民主便会在西方文化的土壤中生发出来。因为意欲向前,所以西方人在改造自然方面矢志不移,他们精心设计了各种方案,使得前人的经验都被规范化、程式化而形成科学,而后人便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前发展。科学的方法要变更现状,打碎、分析来观察,这是向前要求的态度。而民主是对于种种威权势力反抗奋斗而得到的,这又是向前要求的态度[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68.[ZW)]。对于中国人来说,应付生活的方法只是自己意欲的调和。他并不想奋斗地改造局面,而是回想地随遇而安。比如一个人生活困难,他不求去想办法多赚钱去改善经济状况,反而只在这种条件下改变心境,保持心态的平和,而从贫苦的生活中自得其乐。第三路是印度人想走的。他们遇到难题就根本取消问题,而否定生活。

西方文化虽然创出了民主和科学,但是“向前要求”又有过度发展了的理智纵容其自然的欲求使其无限地扩张,漫无边际地追求。理智的发达使他们的生活充满了嫉妒之心。功利主义在西方大行其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满了紧张,尤其是欧战的爆发更加凸显了西方精神的危机。梁先生看到现代西方哲学兴起后,工具理性在西方受到普遍的批判,而非理性因素得到高扬。西方以前学者所说的关于生活是有意识,尽由知的作用来做主的观点现在在西方已经被摒弃,弗洛伊德关于无意识的理论无疑影响了梁先生。他认为摒弃理智,崇尚直觉正是西方心理学理论的重大转变。他说:“我们的行为动作,实际上都是在直觉支配我们,理智支配他不动。”[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1.[ZW)]而西方人的毛病就在于其专任理智而忽视直觉。而理智有一种向外求得伸展的本性,一味向外逐物,这样人的生活就倾斜在外边,而心灵不得安宁。而孔子的主张恰恰与之相反。孔学的精髓就是专任直觉,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仁。梁先生说平常人都是求一客观淡定的道理而秉持之,孔子全不是这样。孔子对事物持有一种不认定的态度。他所赖的唯有直觉。这种直觉便类似于孟子所曰的“良知良能”,或王阳明哲学中的“良知”是,这种直觉又是一种社会的本能,是人性善的根源。孔子的求仁,就是要努力保证直觉的敏锐明利,就是让其自然而发,随感而应,与物为春[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1.[ZW)]。梁先生又说:“人类的所有一切诸德,本无不出自此直觉”,仁人只不过是顺着自然流行中的法则而已。这流行日用不知的法则就是天理,完全听任直觉就自然合天理,而于直觉之外要打算计量,就是私心。理智只是一个计度的工具,不能具有德行的意义,所以孔家商直觉而黜理智[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4-152.[ZW)]。

可以看出,梁先生认为以仁为核心的中国文化所代表的第二路向正可以补西方文化之弊,梁先生说:“盖人类将从人对物质的问题的时代而转入人对人的问题的时代。以前人类似可以说在物质不满足的时代,以后似乎可以说转入精神不安宁时代;物质不足必求之于外,精神不宁必求之于己。”[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80.[ZW)]西方社会已经基本实现了物质问题的解决,所以至此人与人的问题便显露出来,西方文化在遭遇困境,发觉第一路向走不通之后,调转过头,去开始走向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第二路向便是未来的趋势。

西方哲学论文例8

1

210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1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1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1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1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1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1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1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1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1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1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1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1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3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1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1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1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1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2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1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1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1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1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3种能力指向的3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1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1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1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4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1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3个问题:1、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2、我应该做什么(道德)?3、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4个、也就是最后1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4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4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1个角度看它都呈现1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1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1端、各据1偶。有人把康德看作1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1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1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1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1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1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1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1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1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1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4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4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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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1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1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没有回避这个矛盾,而是径直地宣布了1个不可知的领域,因而在现象与本质之间设立了1个不可超越的界限。打破这个界限,就必须打破主体与客体僵硬对立的这1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从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特别是黑格尔高举起辩证法的旗帜,与这种形而上学知识论对立起来。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主体与客体、实践与理性相分离的做法,试图从积极的方面康德的理性概念,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他把人的精神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3大阶段。“主观精神”是指个人的精神,它又分为3个小的阶段,这3个小阶段大体上是个人的意识从最原始的、与禽共同的、低级的、模糊的主客不分的状态经过区分主客到达初步的主客统1的过程。但即使是个人精神的最高阶段,也仍然具有有限性。个人的精神为了要实现自己,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亦即否定自身,并从而获得自己的无限性。有限精神的这种真理就是绝对精神。从个人的有限精神到绝对精神之间还需经过“客观精神”,即个人精神的外部表现如、道德、(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国家是“客观精神”范围内最高的主客统1、最高的主体性和自由。但“客观精神”范围内的主体性和自由例如上的自由仍然是有限性的,因此,人的精神的发展必须超出即整个“客观精神”的阶段,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在此领域中最高的主客统1才得以最终完成,这里的主体性才是无限的,自由也得到了最后的最完满的实现。至此,人与“绝对精神”同1,有限者的个人达到了“真无限”,这样的人乃是最真实、最完满的人。“绝对精神”还有其本身的发展阶段:第1是的阶段,即以直接感性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第2是宗教,即以表象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最高的是哲学,它以概念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黑格尔认为艺术、宗教都各有其有限性,只有“纯思维”或“无限的思维”及其产物“纯概念”才是最高的“真无限”。6)

然而黑格尔这种超乎主体与客体、实践理性与理性之上的“综合”(绝对理念),本身仍然是1种理论理性。黑格尔的哲学表面上客体性原则占主导地位,实际上仍以主体性原则为核心。理念为事物之全体或总体、总和,仍是抽象的事实。因此,黑格尔的绝对哲学把1个生动活泼,在他说来是“辩证法”的过程纳入了最高形式、最僵硬的逻辑体系,旧形而上学的虚幻性和内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黑格尔标举人的自我实现历程的《精神现象学》中暴露无遗。特别是黑格尔的这种“思辨哲学”虽然保留了自己独特的“范畴”,但仍建造不出1套自己特别的“语言”,它还得用“本质”、“存在”、“可能”、“现实”、“必然”等这些词汇来论述自己的思想,于是同样1个词,仍分为“经验”和“超验”两种意义,而后1种意义遭到了实证主义的强烈反对,指出那是人类日常语言的含混引起的误解,是想象的产物,因为“绝对”就像“上帝”和“魔鬼”1样是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实的。这1派思潮,从G.E.莫尔发起对“绝对唯心主义”猛攻以来,经过了许多发展,到维特根斯坦早期《逻辑哲学论》有了1个类似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篇”那样完整的分析性“语言哲学”理论。这1思想发展线索是1个很有意义的课题。但由于这1思想路线与本论文生存本体论的关联度相对较小,故笔者不作为研究重点。

3

如果说以英美国家为主的主义思潮中的语言分析学派在康德经验知识论基础上开辟了否定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重要路线,那么欧洲大陆现象学派则在康德理念论基础上发展出了另1条对抗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主客2分的思想路线。毫无疑问,现代现象学的奠基者和创建者是胡塞尔。胡塞尔把康德的先验性原则贯彻到底,甚至认为先验性是欧洲哲学的最终依归。他认为康德的知识论在感性篇中容纳了感觉杂多性是1种不彻底的表现,他的目标是要建立1个纯思想性的精神世界。他从思想与语言的关系入手,认为人的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是人为了掌握客观世界而设计出来的符号,语词作为符号有两方面的意义:1方面是有所指,即指1个具体的事实对象;另1方面又是1种表达,描述1个普遍的思想。所指与对象有关,而表达则与意义有关,2者有原则区别。分析哲学重视“所指”,认为“所指”决定“意义”,“无所指”也就“无意义”。胡塞尔则认为“意义”与“所指对象”之间是1种“游离”和“浮动”的关系,意义本身具有独立性。7)“意义”的发现,在胡塞尔看来,无异于揭示了整个西方哲学的最后秘密,找到了从古希腊开始哲人们所寻求的东西。胡塞尔又从笛卡尔那里采用了怀疑论,并将它发展为“悬搁法”,将1切感觉经验的表象成份“括起来”,然后问“剩下了什么”。经过现象学“括起来”后所“剩下的”,就是“本质”,就是“意义”,它不是单纯的感觉,也不是单纯的概念,它不是形式推论出来的,因而有1种直接性,但又是普遍的,因此又是1种理智的直观或直观的理智。

如果我们把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同康德的“理念论”加以比照,也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内涵。康德不是说纯理性概念没有“客观的”、经验的对象吗?事实上如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已经说明过的,1切“理念”所要考虑的都不是这个客观的、经验的对象,而只是需要“意谓的对象”,因而,本来“理念世界”就是自成体系,可以与实际的物质世界无涉的。所以他1再强调他的“理念”,就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正因为“理念”与客观物质对象有这样1种“游离”的关系,才能不受物质世界变幻不居的表象的,使人类的知识达到1种绝对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塞尔的“理念”论是把康德的的“理念”论拉回到现象界来,使“本体”“现象化”,同时也使“现象”“本体化”,这样“现象”、“知识”才能绝对的可靠。这样胡塞尔就否定了康德的不可知论,所谓“物自身”虽然不是“事实的知识”,即“上帝”、“意志自由”、“不朽”虽然不是具体科学的对象,但它们在人的想象、幻想里却是可能的对象,而且作为思想的对象,作为意谓(意向)的对象在思想中更有着必然的根据,因而我们不但经常“言说”它们,而且也经常“讨论”它们。8)

4

以上我们以康德为出发点,从黑格尔讨论到胡塞尔,从表面上看来,他们的理论似乎与生存本体论无所关联,事实上恰恰相反,海德格尔正是从康德的“理念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发展出其生存本体论的思想。我们知道,胡塞尔强调先验的纯粹意识之直观是把握事物的根本,借助此种方法,人们便可以将事物的意义世界变成内在于我们意识中的存在,在这种纯粹意识之中,主体与客体、意识与存在、物与我便真正实现了彻底的统1。但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利用本质直观所获得的“意义世界”和黑格尔用思辨逻辑所获得的“绝对精神”都是1种不真实的存在,因为他们在其认识道路上所坚持的仍然是主体性原则,所不同的是胡塞尔比黑格尔走的更远、更彻底,然而真实的存在早被他们遗忘和遮蔽。在海德格尔看来,凡是要探讨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学问,1旦忽视了人的存在,将人的存在存而不论,或对人的存在没有获得清晰明瞭的理解,那么这种认识必然是错误而虚假的,最终仍然要重蹈主客2分的传统形而上学的覆辙。海德格尔认为要真正克服1种倾向,不是从外部用另1种倾向代替它,不是在各种对立关系中来回颠倒,不是你说东,我说西,而是要找出它的根源,使这种对立“过时”。有鉴于此,海德格尔要深入到胡塞尔“纯粹意识”的原始根基——人的存在(此在Dasein)中来探讨哲学的根本问题。换言之,海德格尔要对作为哲学起点和终点的人的存在做基本分析:通过探讨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在世、操心、死亡、时间等问题而重新为哲学置基。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即“此在”(Dasein)是意义世界得以开显的前提条件,“本质直观”、“纯粹意识”只是此在与存在发生关系的结果,1旦失去此在,“本质直观”、“纯粹意识”便了无支撑的根基。9)如果说胡塞尔讨论的是现象的自显,海德格尔则要究明现象自显的本源,从此种意义上讲,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存在学”,就是对此在及此在与存在关系予以解蔽的诠释学。

当然,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所做的这种生存论转向不是空穴来凤,在其前面已有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相关论述奠定了基础。克尔凯郭尔是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第1位生存哲学家、神学家,也是西方哲学、神学话语中生存论转向的肇端者。在克氏看来,思想与生存本来是不分轩轾,其道1体的,在古希腊多义的“tobe”、“being”中已经贯注了丰富的生存思想,这种思想与生存的同1境界在柏拉图的哲学中被分离了,从柏拉图开始出现忽视生存并且分离思想与生存的倾向,本来平实的“思想”退化为艰深晦涩的“思辨”,活生生的生存被贬低为僵死

的“实存”。因此,克氏对欧洲理性主义传统存在论中没有人,特别是没有“个人”的历史深恶痛绝。当然克氏对个人的强调也有1个限度,即个体的生存必须顺从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但不生存,个体生存但不存在,前者是本体,后者是派生物,对生存的自我理解最后必须归结到上。

叔本华与克尔凯郭尔的思想1脉相通,他1方面以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方法,对抗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权威;另1方面以唯意志论的人生哲学批判以康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实践哲学。他认为生命意志无所不在,又无所不能。世界的1切都只不过是这种生命意志的“客体化”显现形态,显现的过程犹如柏拉图的理念运动,有着不同的等级和形式,人是生命意志客体化显现的最高形态,因此,我的意志便是生活意义的本原和所有行动的原因和目的。人的悲哀在于他以远远超过1般生物的感受力却承担着与1般生物同等的生存,人清楚地知道生存的悲剧结局,但却无法逃脱对这1悲剧结局的痛苦体验。

尼采不满于克尔凯郭尔和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生存观,在对西方传统文化进行彻底批判的同时,提出了英雄主义的生存观。尼采认为,从苏格拉底以来的西方文化和道德已经完全丧失了它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理由。人们所驯服的“自在之物”本身就不存在,“自在之物”是荒谬的,如果我们撇开1物的全部关系、特征、活动,就不剩有该物了,物性是我们根据逻辑需要虚构进去的。人的生存高于1切,人的生存可能是孤独的、不幸的,但绝不是悲观的。因为超人的意志可以承受起这种孤独与不幸并转化为生命的动力。生存的悲观转化为生命意志的崇高。上帝已死,人再也不能按上帝的形象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的意志所规定,其中那些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支配了自己的生存从而真正显示出生存的超越性意义的,尼采称为“超人”。正是由于尼采对西方传统的超验生存观及神学生存观的彻底反叛,也由于他对前期生存哲学的消极的生存观的批判,生存哲学进入到1个新的时期。生存论问题开始成为现代人学哲学家们的普遍文化自觉。10)

然而由生存哲学所启动的生存论转向集大成于海德格尔,如前所述,海德格尔把反叛的矛头从近代康德、黑格尔及至现代的胡塞尔扩展到整个传统哲学,把在尼采那里尚作为1种现象的思想性反叛深化到对哲学基础即存在论的系统清理与批判。海德格尔指出,西方哲学中整个两千多年形而上学的历史恰恰是真正的“存在”被遗忘的历史,表面上看是确立存在的历史,其实是在抛开了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存,即此在(Dasein)之后对于实体化与知性化的“在者(Dasseiende)”的确证,因此海氏提出以“此在”为中心重建基本存在论,并把通过此在所呈现出来的存在直接称为“生存(Existenz)”,认为只有通过此在才可能主动地确立与世界的关联(在世),从而真正阐释“存在何以在”之类的哲学根本问题。

5

在康德思想遗产中发展出的与生存论相关的第4条路线是现代神学路线,在对这1路线展开讨论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康德的神学本体论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上帝在并且与我同在是康德终身的信仰,但上帝怎样在、怎样与我同在却是康德“批判哲学”神学观的核心问题。康德指出,上帝应是经验世界的外在,宗教神学本体论、教会神学宇宙论和神论等关于神的观念偶然随意,并不能证明上帝之在。经验界的上帝死了,道德世界之在、内心希望之在才是上帝的居留之所。人类只有通过对道德的探索才可能确立上帝之在。道德的核心是责任,责任的基础则是人对自由的呼唤和自由的实现。当人向道德的上帝敞开自身,人便开始了1种源于信仰、显于道德行为中的生命直觉:思。“思”使我们走向上帝,“反思”则使上帝接纳了我们。真正的上帝应是人的自由生存的注解。11)

康德之后的施莱尔马赫12)在批评康德的过程中从生存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宗教情感论。他认为康德由道德服从引伸出的神学本体论,预定了主体、客体之间的分裂,预定了人与上帝的差异、分离与距离,必需在同1性原则的力量下克服这种差异。这种同1性的力量既不是理论知识,也不是道德行为,而是1种无条件的绝对依赖的情感,这种情感不同于主观的心理情绪,而是超越于主体与客体之上的宇宙对我们存在的深层结构的影响。施氏还区分了两种无条件依赖的形式:1种是因果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东西,如儿童依赖父母;1种是目的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目的,如道德完满。施氏认为基督教是1种目的性类型的宗教,它具有无条件依赖道德命令的特征,在这里康德的影响又显现出来。13)

深受胡塞尔现象学影响的神学思想家舍勒则认为上帝的存在完全是自体自根的,不依赖于人的情感而存在,如果承认了施氏的理论,就等于承认没有眼睛(主体的宗教情感)就没有颜色(上帝)。由此舍勒提出了自己的神学生存论主张,他认为拥有1个“绝对之域”是有限个体之意识的本质,这种绝对之域同时是存在和价值的1个未知数x,个体意识必须用某种意涵去填充它。舍勒称这种绝对之域的意涵为“信仰财富”,的建构属于人的内在本质。1无所信者仍是1位信仰者,其信仰意涵是“虚无”。宗教行为的意向性建构作为人的意识本质,并非在于它是人性的,而是在于人是“有限性”的存在。对人来说,选择不在于信仰或不信仰,而在于是否能使信仰获得“恰切的信仰对象”。

面对康德以来(可上溯至柏拉图)的本质主义的生存本体论,即从人在整个宇宙中的本质属性(诸如:人本性的善与恶、人的有限与无限)来谈人的生存、人与上帝关系的理论,当代新教神学家布尔特曼、莫尔特曼等人则提出了观察人的存在与上帝之在的另1种方式,即从人在特定时空中的生存状况及人被异化的生存条件为出发点来谈人的存在、人与上帝的关系,并形成了1整套影响日渐深广的生存神学和末世神学理论,特别是健在的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从人的生存与死亡谈及人类历史的延续与终结、宇宙自然的生成与毁灭,从而形成了1套整全的末世神学理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1书的主旨不仅是在讨论知识论问题,而是主要在讨论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康德以此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1步完成了其他各部批判性著作,最终以他个人和他那个所独有的方式回答了有史以来困扰人类的4大哲学和神学问题:人能够认识什么?人应该做什么?人应当希望什么?人是什么?但康德仅是行走在真理途中的伟人,在他之后的哲学家、神学家1方面从其思想遗产中汲取营养,另1方面又从其理论体系中发现矛盾,并继续前行,力图克服他留下的各种矛盾。其中,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以西方传统哲学特有的方式在更深层次上回答了康德的4大问题;而科学主义思潮、人本主义思潮及各种宗教神学理论则结合现代社会的人类处境,以新的话语方式对近代社会康德提出的问题做了现代回答,特别是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派;以施莱尔马赫、舍勒、布尔特曼、莫尔特曼为代表的生存神学、末世神学最终完成了西方哲学、神学由本质主义存在论向存在主义生存本体论的转向。西方哲学、神学的这1转向将成为2101世纪哲学、神学研究的起点,我们还会像康德1样继续行走在通往真理的途中。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3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0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2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8103年9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西方哲学论文例9

苏格拉底开启了古希腊哲学以探寻到思索人本的重大转型。在苏格拉底看来,确立人之为人而不是自然应是哲学的根本性。人所以不同于自然是因为人有灵魂,而灵魂的基本规定性是理性。这就决定了追求真理应成为人生的终极意义。1个人只有用理性对待自己、对待世界,才能够正确地行动并在正确的行动中不断发现真理、不断生成理性、不断确立灵魂,从而卓立于自然之外。古希腊思想大师柏拉图认为,灵魂作为人的本质是客观的,但又是潜在的。人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能发现客观存在着的灵魂并将灵魂从潜在状态变成明确而现实的理念。因此,柏拉图反复强调人类最大的善行就是认识理念、塑造灵魂,否则人将沉沦于动物之中。亚里士多德继承并光大了前辈们的思想,更明确地指出,没有灵魂的人就不是真正的人,灵魂是人的本质界定。而人要想获得灵魂就必须依靠知识,知识是人获得灵魂的唯1途径。正是基于此,亚里士多德高度关注知识问题,最终完成了古希腊知识哲学的建造。从上可见,古希腊知识哲学重视理性、关注认识的动因之1就在于试图通过设立灵魂,拯救人类于自然之中。

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在当时特殊的宗教文化背景中更关心人类灵魂问题,虔信人类的苦难源于灵魂的失落,唯有拯救灵魂才能在苦难中救赎人类。但是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不相信理性、认识、知识可以找回灵魂。在基督教哲学看来,灵魂的失落正是人类滥用理性而导致“原罪”的结果。灵魂的复归、人类的救赎只能依靠对上帝坚定信仰和对教规的严格遵守。正是在这其中,精神救赎变成了灵魂再生,哲学成为神学。

2、普遍立法与道德救赎

自意大利文艺复兴,西方逐渐进入近代化。在康德之前,1方面技术迅猛,另1方面在科学技术推动下的工业化背景中,西方近代人本哲学集中体现为理性主义哲学。近性主义哲学恢复了古希腊哲学传统,重理性、重逻辑、重知识。但是,康德发现,科学技术只是人类自然力量的增长、延伸,并未在本体意义上完善人性。相反,近代工业化进程中人性正日愈沦丧。同时,康德意识到传统由于不能给人类以实际的知识,无异于同义反复、自言自语,所以他断定传统也无法真正解决人性问题。而古希腊知识哲学和近性主义哲学所倚重的理性、认识、知识,只能在人的现象界中发挥作用,而在人的本体界中无效,同样不能解决人性的问题。在康德看来,人性的修复只能通过道德救赎才能实现。

康德要求人们将在现实世界所遵奉的道德视为1种“普遍立法”,对人的行为起指令和监督作用。它与日常伦理根本不同的地方在于,道德的“普遍立法”出自人性的内在力量,是对人的自我价值的显现,是真正的心声。而日常伦理则是外在的,是父母、教会、国家和公众舆论等权威意志投诸内心中的反应。真正的道德是自主的,依据自己对生命、社会、的理解、体验,而决不是履行某1权威的命令、承诺。这样,道德便成为个人自我创造和自我完善的表现,成为对属人的自由的召唤和实现,而不是自我本质的疏远与异化。在道德的普遍立法下,人避免了把自己的存在与本质依附到外在于自己的他物上去,成为他物的奴隶而失去自由。每个人通过道德把握到自己,从而也就意识到自己不再属于现象界无休止的因果联系的1部分,意识到自己属于理性世界或理想世界,洞达到自己正从感觉的现象中发现了本体的自我。世界不再是外我的、冷漠的、不可把握的物自体,而成为我的亲和的无机身体,成为确证我成为自由人的对象。

道德必定化为行为。只有行动才能最后实现人应做什么的真理,行动的依据决不是幸福而是义务。康德将这义务视为意志自律。意志自律是1切价值的宝库,它为人的行动规定了范围,并使人们的行动符合道德。义务的意志自律不存在假设,也不会造成按意志自律行动的人的压抑。相反,意志自律是实现自由的关键。每个人只有实行自己的义务,才能真正地成为自由人。而人们的自由所以能导致普遍的立法,正在于人们永远不奴役他人、无视他人的自律。在这里,对他人的义务指明了人性存在的可能性,对自己与他人的自由权利的尊敬与忠诚成为道德。尊重的对象不再是物化的功利和幻想的上帝,而是铭刻于心的责任品格。康德批判哲学中涌动着的这种道德救赎意识,在扬弃了古希腊、中世纪人本哲学灵魂救赎意识中朴素、迷信因素的同时,保留了它们的人道主义传统,并对克尔凯廓尔、海德格尔、萨特等当代哲学家的生存救赎意识产生了强烈,甚至深深地感动了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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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与审美救赎

西方哲学论文例10

中国读书界和出版界对于美国的著名政治哲学家较为熟悉,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等人的著作已经译介到中国。相比而言,我们对当今英国有影响的政治哲学家及其学说则知之不多。1般认为,英国值得注意的人物大致有以下几位。

柯亨(G.A.Cohen),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首要代表,他1直致力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捍卫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格雷(JohnGray),目前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他曾是当代英国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转向,对自由主义传统进行反思和批判。他的观点中包含后现代主义的理论因素,认为自由主义是启蒙话语,以理论性的普遍性为前提,而这是大可怀疑的。他认为自由主义学说中只剩下关于民间社会的说法还有价值,对于目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得到大力提倡的市场社会主义,他认为行不通,是欺人之谈。

拉茨(JosephRaz),研究当代政治哲学中的基础性问题,其著作《自由的道德》(TheMoralityofFreedom,1986)被广泛引用。

米勒(DavidMiller),他力图在传统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寻找1条新路,集中探讨市场社会主义问题。认为这是“能将自由经济的自由和效率与社会主义的人道和均等理想结合起来的第3种选择。”

和罗尔斯、诺齐克等相比,上述英国哲学家的影响要小1些。但他们的研究方向和观点却有1些特点,值得中国读书界注意。与美国同行的关注点不同,英国(以及1些其他西欧国家)的政治哲学中有1种强大的左翼传统,但面临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制度的瓦解和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中国)进行体制改革,转向市场经济,许多人产生了危机感,不得不回答现实的挑战。他们力图在理论上捍卫社会主义的基础原则(主要是平等原则),调和平等目标与市场经济的现实。

在捍卫社会主义的理念和平等原则,正面回答放任自由主义的挑战方面,柯亨作了巨大的努力和深入思考,他的《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Self-ownership,FreedomandEquality,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是1本相当有影响的书。

所谓自我所有,指的是:每个人拥有自己、自己的身体、劳动、智慧和力量,只有本人对这1切拥有权利,未经本人同意,其他人不得对它们拥有权力,侵占它们。由此可以派生出,每个人使用属于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的产品,也应当属于自己,而不能受他人侵吞。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洛克从自我价值所有这个概念出发,论证了私有制产生的合法性:1个人将自己的劳动施之于自然无主的事物,他就拥有了该事物及劳动的产物,只要他的拥有不妨碍其他人作类似的拥有。

诺齐克把这1条加以发挥,明确提出:“任何东西,只要是出于正当的情况,用正当的方式得到,本身就是正当的。”他还进1步认为,如果财产的初始来源是正当的,而每1个传递过程也是正当的,那么人们现今对于财产的所有也是正当的。

在柯亨看来,上述说法是对财产私有制的裸的辩护。他有理由为社会主义的、平等的原则担忧:如果私人占有是正当的,财产的变动继承是合法的,那么由此而产生的不平等也是合理的,难道1部分人的享乐(尽管出于祖上和自己的勤奋、能干而拥有巨额财富)和另1些人的贫穷是天然的?而在这种辩护中,自我所有的正当性是问题的核心。他宣称,在诺齐克那里,自我所有成了当代反动政治哲学的基石。

柯亨在书中回顾说,作为1个坚定、成熟的社会主义者,他1直认为任何对于社会主义的批评他都有现成的答案来对付,但当他于1972年读到诺齐克的论证后,他受到冲击,感到不安和焦虑,似乎从教条的迷梦中惊醒。震惊之余,他决心奋起应战。

柯亨感到问题紧迫还有另1个原因,他认为马克思本人和马克思主义者们在批判私人制时,却依靠了它的前提--对自我所有的承认。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理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就在于他偷走了工人的部分劳动(工人以工资形式得到了自己劳动的部分回报,但不是全部)。但这就等于承认自我所有的原则是正确的:工人是自己劳动的唯1合法拥有者。

柯亨的思考触到了几百年来政治哲学的核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1些人主张,人拥有运用自我所有的自由,只要这种运用过程不包含欺诈和侵犯等等,就是合法的,它所产生的1切后果都是合理的。而另1些人看问题不是看开端,而是看后果:只要现实中还存在巨大的贫富差距,而这差距的根源是有人占有生产资料等劳动手段,另1些人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从而处于受支配地位,那么不论你说当初的私人占有多清白,财产的传递多正当,我都认为有问题。这种人是以平等的名义质疑自由,而追根索源,是要质疑自我所有的合法性。难怪柯亨此书以“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这3要素构成书名,他的研究真是直指问题的根本和核心。

柯亨此书的主要内容由3个述论构成。第1,就算我们承认自我所有,但由此并不能得到私有财产起源合法,其后的不平等合理这种结论;第2,与诺齐克等人的主张相反,自由或自我所有能够与平等相容,柯亨假设了1个生产资料公有的世界,在其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但并不产生贫富差距和不平等;第3,自我所有原则并不像诺齐克所说的那么好,它不等于自主,也不等于康德的伦理主张:“要把人当目的,而不是当成工具看待。”侵犯了自我所有,也并不是太了不起的事情。

我们现在来看看柯亨的第1个论证,他的目的是要反驳替私人占有的合法性作辩护,他的论争对象是诺齐克。他认为,诺齐克的理由是:如果有人把本来属于公有的东西据为已有,但这并没有造成其他人的处境的恶化,那么他的占有就是正当的。

柯亨反驳的核心是,当有人把公有资料占据为私有时,其他人与以前的情况相比,很可能所得并未减少;但如果与不是你占有而是我占有相比,则所得会少,这时你的占有是占了便宜,是侵犯了我的利益,就会表现出来。诺齐克的诡辩就在于,他的标准是第1种情况,回避了第2种情况。

把柯亨复杂冗长的,以符号表示的论证简化,可以作如下比喻。

设想世界上只有甲乙两人,他们的初始状况是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土地。由于能力和勤劳程度不同,甲每年收获粮食1100斤,乙收获900斤。

后来,甲独占了土地,由他安排生产,由于他指挥得当,加上分工提高了效率,总产量提高了,于是甲得1300斤,乙得1000斤。柯亨说,照诺齐克看来,甲的占有是正当的,虽然他拿了增收的大头,但乙应该这么想:我反正比以前得的多了。

柯亨质问道,为什么乙只能和以前比,为什么不和万1是他占有,而不是甲占有相比?乙占有会是什么情况呢?总产量仍是2300斤,但由于乙有支配权,这时他得1200斤,甲得1100斤。在柯亨看来,比起甲占有时乙只得1100斤,乙不是因为甲占有而吃了亏吗,因此甲的占有是不正当的。

西方哲学论文例11

二、中国的“正”与“义”

《周易》『坤卦之六二爻曰:“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周易》『坤卦文言曰:“‘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讲述了坤卦顺应干卦的大生之德,由此生成的所有万物便无不端正和方。既然其根本为如此,就算未努力顺应干卦之道理,并无大碍。即,坤道只要顺应干道即可使得万物生长繁荣,因此使得坤道更加耀眼。在坤卦《文言传》中,敬和义已转移至社会价值的世界。《大象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思维框架,卦所象征的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之结构意思予以分析,接着,君子将其转化成人类社会的道德价值,从而联系社会成员的生活,作为反省的契机。即,将阴和阳符号重叠的卦分析称结构的官阶,将其意思予以说明时,比照认识可能的事务现象或人类之生活方式予以描述。此时,将比喻的事物之本质得到较好实现的状况设定为理想状态。换言之,《周易》的事物观不管是自然现象还是事件,多数情况下在价值的观点里予以评价和记述并登场,从而起到人类生活良好的里程标之作用。这不是给对象赋予价值后又将其作为生活指标的循环论证过程,而是自然现象和许多事物存在的关系结构自身意味着认识到在追求本质实现方面属于价值和道德的存在这一点。并非由人类赋予价值并成为人类生活指标。坤卦《文言传》的“直”是毫无歪曲天道而予以遵从,因此只要天理正确,其结果也总会正确。进而,符合存在法则的是正确的生活态度,其结果也总是在与周边的关系中适宜。如事物因直而方正,人类要反过来不断使得直,并且始终致力于达到方正。《文言传》作为这一人类实践之德目的即为敬和义。“敬”为朱子学学者非常重视的无间断和注意集中的生活态度,要求保存天理和消灭人欲,并要求时刻反省的生活。“敬”属于较为个人层次的自觉和实践的价值,相比较而言,“义”意味着理想的关系生活态度。因此,要通过内心之敬工夫使得显露在外的行动举止得以方正,作为社会价值基准的义之尺度得以内面化,从而持续性地纠正自身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以义将外部变得方正。《文言传》所完成的时期,即已开始将自然世界重新理解成道德的价值。③不将事物现象解体,以存在本身予以经验、观察并抽象化,从而认识本质,相较将事物解体和分离后经过整理构成新的假想,并把其说成是该事物的本质和普遍性的认识态度相比,是不具可比性的高难度认识方法。因为,前者是在以事物多样性和个体性为前提的根本基础上,以共同性的观点展望该事物的认识态度,其最终目的是要考虑事物本质和个别现象以及时空上与周边的关系等构成该事物的一体。所以,不仅无法严密和正确地认识事物,而且将如此构成的认识予以客观传达也并不容易。尽管如此,这种认识所具有的价值是,其与现实和实在处于最接近。中国哲学整体所展现出来的这一特征在正义之问题上也并不例外。“正”为“一”和“止”的意思合二为一的合意字。“一”意味着,所有事物在整个宇宙或社会经营中被均等地赋予各自的位置和功能,所发挥的结果在个体间或个体与整体间达到调和与平衡。“止”代表单纯到某一地步的意思,与一结合后,便具有了既不超过也不及于,并不偏向左右任何一侧,而处于最中心的意思。“正”是具有走向“一”之意思的“乏”之相对字,构成其目标和“本”。因此,“正”是所有一切的大本,是中庸和中和之状态,处于与均衡达到调和的最善良状态,是所有一切之最理想的追求对象,构成最理想之成就内容的最终目标和最高榜样。“义”曾用于指示人类容貌和行动举止的仪,后发展成该容貌和行动举止最适合的宜之当为规范,具有了行动举止适宜当为规范时予以评价的“善”之概念,具有了当为规范的规制力,从而也具有了调解行为符合规范的“格”之功能。如此看来,“正”与“义”分别具有自我完成和自他共成的一面,且具有了最善与最良的价值。若“正”具有自然内在的意思,“义”则具有较强的人为外在的意思。因此,作为规范基准的义应树立在自然的、本来的正为基础之上。④即,意味着伴随时代和场所引发的正、不正之偏差而言,义、不义的偏差要大些。结果,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是在各自缘起结构中经营生活的各个生命将其真面目充实发挥的时空里的存在构造。因此,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观具有自然主义的、经验的、历史的、关系的要素,具有尽可能向往不干涉主义⑤,并意图将人为操作性最小化的特性。这通过越接近以“大同社会”、“无为而治”、“以政去政”、“以刑去刑”或“止于至善”等来表现的理想社会状态时礼法制度和国家组织存在意义逐渐减少的反比例关系来看,可得以证实。

三、“律”的意思

“律”作为法的意思得以使用起于秦朝的商鞅。⑥虽然对此有不少争议,但重要的是律开始使用于战国时期,固定于秦朝。众所周知,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百花齐放从而导致治国策略多样化的时期。⑦其中,法家大体上通过从事现实政治的政治家或行政家确立理论,在一方面处于能够将其实质进行验证的特殊地位。改法为律发生在秦代,这分明是法家的作品。那么法家为何改法为律呢?当时具有法之意思的用语除了律外还有很多。宪、典、模、范、型、刑、命、令等等都部分地具有规范或命令、原则、根本等意思。律原先是音乐用语。⑧在古代,按照用竹或铜制作的管之长短确定音之高低和作为基准音。将长度各不相同的12个管予以排列,其中奇数的管称为律,偶数的管则称为吕。六律和六吕合称为律吕。“律吕不易”意味着这已经是得以确定的基准音,无法予以更换的基准性或根本性。⑨音“乐”是通过各自确定的音予以协调,从而达到整体调和,并给予乐趣。即,从“律吕既和”中可看出“律”本来的目的是达到“和”。⑩如同“礼之用,和为贵”,与在不丧失多样性和个体性活力的同时整体上达成和谐的根源性原则具有同一的哲学性。瑏瑡从言语始于具体事物的形象和作用,提升为抽象观念性来看,规范意味的律可称为是在后续发展中意思得以扩张而成。律被使用于法的意思,也可以同样的脉络予以理解。“师出以律”的律即为法的意思。《国语》『周语下“律吕不易,无奸物也,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瑏瑢《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意味着将参差不齐的分成类,再把相同的聚集后,在各类设定基准,并以此为规范,作出一律的归一。因此,律的均布性将多样化的现象分类为“类”,并确立其体系,在各等级内作出一律处理,而不是对全体予以划一处理的武断的绝对平等主义。在彻底经验和现实的中国思想中将实际多样化的事物现象以划一的方式予以认识和处理的可能性起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依据既存现实和本质追求最适合关系的智慧便是中国思想的卓越面貌。存在事实和道德善恶之相关问题在近百年来持续于新康德学派的存在和当为价值应予区别之大前提上的现代法学来说是无法冒失讨论的难题。虽然,西欧法学所讲的道德善之问题是在当为价值领域提出来的,但在判断对象为依人类行为所展开的存在事实这一点上,存在与价值的关系经常成为问题。现代法学的价值并不能够在因果上由存在事实予以正当化,仅依据之前的规范判断。即,依据既存现行法律,在价值领域内予以评价。存在并不能成为指向未来的当为之正当化根据,这一现代法学的确立信念是:道德价值评价的最后根据只不过是另外一个上位价值。就这一点来看,《周易》的存在和价值的关系展示了非常有特征的面貌。瑏瑣

四、正名论与社会正义

针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社会现象,正名思想作为一种分析手段而开始呈现。若对管子一书中阐述的真伪存在疑问,那么春秋初期最早并直接提出正名论的思想家则是孔子与老子。孔子的主张是正名,而老子的主张则是无名。由于当时混乱的社会现象,名称与实质呈现出不一致。实际上这主要是因为体系的混乱或者封建政治制度的瓦解而导致等级秩序的崩溃以及权力的滥用等。在严格的身份体制一直持续的西周时期,随着各种制度的整合性崩溃,权力关系的行使与名称上的等级无关,价值体系崩溃,因此日常生活中惯用的言语严重地被瓦解,作为表象符号的言语或者名称而产生,这与实质的关系受到质疑,当时的混乱状况原样地被呈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定命论。孔子直接主张的正名则在对子路问答中,即“子路曰:为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最后,孔子的正名则是通过政治行为(为政)而实现。即,他认为政治的中心环节是所有的事物应当按照原样彻底地体现,而不是根据安排、调整来进行。孔子所谓的“正名”,从语法的构造来看,与把其定位于“名”相比,则应当把其定位于符合名称的实际。这是由于“名”不是由某个特定人制定,而是根据共同体成员自然而然地形成,并且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持续。在这里,前提是根据民心事物法则进行正确的理解并命名。“名”是由“夕”与“口”而构成的会意字,这意味着冥冥之中通过言语来说明自身存在而形成的文字。因此,通过发达的语言,形成可以反映事物内在机能本质等含蓄性、象征性的意义。在这样的前提下,只有人间才接受这一内在价值的象征。在东洋各国中,避讳直接叫他人的名字也是同样的道理。正名的意义在学界中一直备受争议,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意义。正名意味着正确地进行命名。即,具有正文字的意义,郑玄的主张就相当于此。同时也可以解释为纠正错误的命名。瑏瑤并且,正名也可以解释为正确地确立名分。尤其是,孔子在其论语中严厉地斥责诸侯自封天子的各种形态,要求遵守符合自己身份的礼仪。瑏瑥这种情形下,可以解释为试图正确地确立政治性等级的名分。因生活的变化,事物的实质也在变化,名称不能反映其实质时,正名也会成为问题。这种情形下,虽然孔子以“名”为基准,试图控制“实”,但是不应只把孔子的思想视为陈旧、保守的思想。实际上孔子的正名思想包含着上述三种立场。孔子的定命论则是通过为政(即,政治行为)而形成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构造上,是为了与一切都是通过国家的统治行为而展开的社会经济环境相衔接。孔子说:“做官就是首先端正自己”。“正”不光是针对所有的人,甚至于连接人与人媒介的事物也应当在其位置上构建所有生命可以共存、最佳的状态。这不是人为地通过制度可以形成的,而是通过各种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生命现象,自然地形成并维持其相互间可以共存的最佳关系,这种相互间的协调与均衡构成了社会。孔子把这称为充满道德价值的社会,并且没有任意规制与要求的状态,即“大同社会”。这意味着是牧歌式的社会,与故意使用立法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小康社会不同。构成小康社会的统制体制若是王道政治的话,那么构成大同社会的原理就是无为而治的状态。最后,正名只要可能,人的自然本性即使没有以上的规制与滥用,也会自然而然地呈现,相互间也可以达到共存的状态。在《大学》中,这样的状态以“至于至善”的形式而呈现。正名中的“名”在悠久的人类历史文化中自然而然地得以形成,也可以称为“实”,与之相对应的是言命。孔子的“仁”即是根据人类生命的本性而形成的社会构成原理。而仁政是可以完全实现这一点的政治行为,并且达到所有社会构成人员可以和谐共存的最佳政治状态。因此,为了实行仁政,必要时可以严厉地执行刑罚,相反,也强调用刑慎重不滥。总而言之,仁政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以仁爱的方式抚慰百姓的统治。孔子被任命为鲁国的大司寇后,最先作出的就是对当时体制的批判,少正卯被处以死刑即证明了这一点。在孔子与子路的问答中,孔子从言、事与政治层面谈论了正名,正名最终只有通过为政才可以达到。上述引文中孔子的正名未被达成的社会现象可以通过言、事、礼乐以及刑政来说明,结果礼乐与刑政的不合理正在警示动摇百姓生活基础状态的危险性。最后,正名的实现决定了通过政治行为谋求人类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可以自然呈现的状态。这不是单纯地通过法制制度或者社会制度可以达成的,人类只有把世间的存在理解为道德性价值才可以明确地认识。《中庸》把构成人类社会的圣人功德称为“配天”。即,天地完美存在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具体地得以体现。而正名由于是在同样社会状态下所呈现的事物名称,因此这通过所谓仁政的为政而达成。孔子直到最后还坚持的“一以贯之”之道,即,忠恕之道也是仁思想具体化的规范现象之一。因此,对于孔子的正名思想,不能单纯地理解,并且也不能以社会中很容易确认的习惯性形态或者阶层性等级分工原理等方式狭隘地理解。最后,人类的生活在天地自然界中与其他万物一样,根据天道的存在原理应当共存地生活,并且这样的现象是以充满崇高道德价值的生活为前提,这一事实是定命论最重要的根据。

五、儒家与法家的社会正义

社会由相互关系构成,关系伴随组织,组织以规范为手段得以存续,规范强制力的永久性产生制度化。法家明确认识到:人类历史中,各种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经历这些过程而得以形成之事实。人类生来即有的特性上,生活手段发生分业化,这导致社会的阶层分化,相互间的行为模式确立为行为规范。法家以“分”的思想对其进行说明,这又被荀子接受,成为礼的依据。因此,不管是在道德观点强调礼之身份制社会制度的荀子,还是基于“平如水”的法之平等性强调法治的法家,并未对社会的身份阶层分化表露出极度的否定。问题是,分化的社会阶层和各身份的社会责任如何才能使得基于社会结构之本来性质的弹力不至于丧失。即,留有如何确保阶层间上下移动和使得其变为可能的源泉性根据的问题。这意味着:社会阶层分化与由此引发的身份制结构包含有“分配正义”之实质正当化的客观指标是必要的。儒家认为分配的正义存在的理由是统治阶级通过道德修养而达到的人格之开放性瑏瑧,而法家则认为是法律之纯粹和大公无私的开放性。瑏瑨因此,接近社会构成原理之真面目的法制度在遇到运用主体之大公无私的灭私奉公人格时才能得以完善。这一点就是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阳儒阴法之不可分关系持续的理由。不管是儒家还是法家,都在从人类原本的人性出发,刻画出理想化的人类面貌、社会面貌和国家观。但,前者将人类和社会以主体之内在道德心的观点审视,而后者从平均的人类面貌出发,重视制度的功效,在这一部分,两者存在差异。

六、中国的传统正义观与韩国的传统国家制度

中国的哲学是通过人类普遍的感性与理性的思维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能与原理的沉淀物,而绝不是设定像神一样的抽象存在试图判定、评价现实。中国的哲学认为人类的智慧可以被共有,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实施的行为。中国的哲学由于是通过人类的一般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慧,因此,对于国家制度和各种社会制度,无论谁都可以接受,并具有可以实践的价值标准。《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須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幕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事物法则渗透着我们的生活,无论何物、无论何地、无论何时,都离不开这样的法则。因此,不管什么时候都应当考虑到他人。这正是意味着人间不是绝对的自我与独立主体性的存在。即,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人间的社会存在性。《中庸》云:“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基于百姓的国家制度是详细地审视并把握人类的一般共同生活面貌后,根据中庸而形成的。这意味着国家制度应该在人人可以活动的范围内形成。如此,融入中庸原理的中国国家制度在以后的过程中广泛地传播到东洋各国,由此而形成了普遍的东洋文化圈。韩国自6-7世纪的三国时代以来就开始吸纳中央统治机构与律令制度,在10世纪的高丽王朝时代,引进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度,同时也借鉴了必要的唐律。如此,更进一步认识了在中国已经形成的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在把儒教作为国家统治学的朝鲜王朝时代,完全地把明律作为朝鲜王朝的基本刑律而使用。中国的儒教哲学深深地渗透进韩国社会的国民生活中,至今韩国的国民仍具有这样的意思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