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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6 17:18:22

社会经济论文

社会经济论文例1

在20世纪最经典的经济命题便是有效金融市场的提出,该命题得了了很多坚实的经验和证据的支持。金融市场指证券价格体现了获得信息变化影响的市场。有效的金融市场以三个假定为前提:一是投资者,他们是理性的,合理评估证券的价值;而是如果某些投资者不理性,但是引文彼此随机进行交易,非理性的行为相互抵消,不会影响证券的价格;三是特定的情况下,虽然非理性的投资者犯了错误,但是由于有理性的套利人,通过他们消除非理性人对价格的影响。但是作有效市场假说也存在很大的缺陷。主要是因为有效市场理论的前提设定,建立在假设人理性的基础上。因而在二十世纪末,有效金融市场理论受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验。首先理论所假定的投资者完全理性便遭到了质疑,许多投资者的金融行为不是依据信息购买决定。其次一些金融学家研究得到人的金融行为是经常以同样的方式而不是偶然地偏离理性。最后,理性的套利源于套利机制,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套利充满风险,作用局限。

(二)行为金融学

行为金融学借鉴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主要从金融人员的情感、态度等角度分析金融市场非有效性问题,修正有效市场理论的理性假设。在行为金融学理论中,金融行为直接映射经济利益,反映行为者的认知方式、期望、收集信息和价值观念能力。行为金融学主要研究通过建立一套模型,讨论投资者如何决策和确立金融市场的实际价格。行为金融学将金融理论核心从资产定价转向参与者的行为。但行为金融学能还不能成为金融分析的新范式。因为行为金融学存在很多不足,缺乏边界清晰和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无法整体解释金融行为,对于有效市场的批判太极端,忽视了社会机制在非理性背后的作用。从社会学角度看,任何金融行为都应发生在社会场域中,并受到文化、思想观念以及制度的塑造。而行为金融学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了非经济因素对于金融行为的影响。当然,行为金融学在反省批判经典金融理论,为进一步突破金融行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金融行为研究的经济社会学维度

在古典时代,马克思、齐美尔等学者便开始研究金融行为。但是一直到20世纪末,这一领域才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取得一些成果。这些研究主要包括四大关系:银行角色、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的关系;股票价格形成社会机制、金融投机集体行动、资本市场风险资本投资选择与金融危机之间的关系;社会结构以及制定对于金融公司的合并行为影响;政府角色以及资本市场管制之间的关系。由于经济行为主要表现在金融行为上,经济社会学研究重点便是金融行为的研究,标志着经济社会学不断深化。新经济社会时代,格兰洛维特提出经济行动应嵌入具体的社会关系观点。这个观点作为核心假设,得到广泛地运用和发展。以保罗•迪玛吉奥和理查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社会经济学家组织开展研究新制度主义,探讨组织制度化结构、组织以及制度环境的关系等。从文化角度批判一切还原为成社会结构绝对主义倾向,将文化要素纳入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当代的金融行为研究中较为明显的是综合性的研究。经研究全球大型投资银行的交易员的知识性以及关系性嵌入的问题,卡林和尤尔斯认为金融市场关注的交易行为主要涉及权利、金钱、债务以及风险等。在全球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其实是相互分离的互动秩序,主要通过交易员之间全球性的沟通以及交流完成全球性的市场交易。它具有谈话方式的制度性、互动内容的经济专一性和谈话语言的全球性的特征,反映全球金融市场以知识为基础,数字描述以及解释着通过屏幕介质表达出的全球市场情况。这种情况是价格信息的持续变化过程,是市场细节的不断被解释和更新过程。因此全球性的金融市场活动既是一种知识和关系嵌入,是金融活动嵌入到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持续交换信息关系。总而言之,这种嵌入既是关系性的,同时也是建构性以及构成性的。

三、在经济社会学中金融行为理论的扩展

从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以来,全球的金融危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体系的完善都使金融市场的政策以及交易模式发生了变化。而政治以及经济格局的变化又使得各国的金融市场被卷入全球经济治范畴,金融影响已经超过了其市场木身。在新经济社会背景下金融行为和社会生活的联系紧密相连。借助新制度理论以及社会网络,以美国商业银行为例研究,银行全球化是一种组织现象,组织和决策者推动。因此金融行为其实可以看成是一个行动方式,以网络形式散开,借助社会的网络关系影响其他的企业。以证券股票以及期货市场为例研究,金融行为是在社会和文化中的系统行为,其交易过程包括社会、经济以及文化等因素,是三方共同作用的成果。金融市场作为文化系统,绝不是简简单单地重复,他体现了相互之间的理解,促使人们选择不同的交易,随着时间理解也会制度化。这种制度会逐渐发展成为金融行为的依据,同时金融文化随着金融行为在交易过程中不断产生、变化和发展。

社会经济论文例2

中国社会经济史本是十分复杂的现象,中国社会史分期能不能简单地套用欧洲的历史分期,这是人们必须首要正视的问题。在社会史论战中,人们吸纳唯物史观理论养料时,不可能总是机械的盲从,它有赖于人们对固有理论方法的能动整合。人们对此的自觉,经历了一个识见的增进与反思的过程。其二,对社会史论战陷入“谩骂式”政论的不满。在中国社会史的讨论和剧烈的辩论中,因为“大部分只是革命的宣传家,而缺少真正的学者”。所以学术上的分歧与政治斗争互相交错纠缠在一起。争论者“你来一拳,我来一脚”。[3]167社会史论战一度陷入谩骂式的政论之中。陶希圣认为当时的风气是:“证据不足之处,以谩骂补足。”“大家都这样想:‘你说的便不对,因为是你说的。我说的一定对,因为是我说的。’大家也都这样争;‘我骂你是应当的,这是无产者的憎恨。你骂我是不应该的,那是小市民的成见。’这样的论战,大家(我也是一个)同是在中国史的大门外呐喊。”[12]因为论战的文章多囿于门户之见而一时谩骂,因私见偏见而流于意气之争,甚少有学术研究的价值,被认为是“无结果而散”。陈啸江深刻地指出当时之所辩论者,实为名词之争,皆未经精密研究之价值。其中的原因:1.失去学术合作的精神;2.为辩护自己的短处,不惜曲解事实,迁就成见;3.为驳斥敌人的论点,不惜将其长处,一笔抹杀。这种因参与讨论者的政治立场、背景及现实政治斗争的关系而使中国社会史论战陷入“谩骂式”政论的局面,是不利于任何一方的,对学术更是无补。代之而起的是大家要求暂时停止争论,等把中国历史材料研究透了,再来一场更有学术性意义的大讨论。其三,在理论与材料关系上,人们开始理直气壮地倡言史料,重视史料。人们怀着极大的热情参加中国社会史的讨论,这场争论虽然非常激烈,深度却远远不够。社会史论战是一场探本溯源式的社会史辩论,本应依据丰富的史料,以细致深入的论析为基础,但论战的文章不肯在史料上下功夫,只对史实作简单勾勒,用历史材料附会唯物史观的理论。人们逐渐意识到中国古代社会内部,特别是复杂性的经济层面,应对各地各民族历史发展进行全面系统的实证研究,而不是盲目的套用现有理论。1933年《读书杂志》停刊之后,犹如急流迥回,人们纷纷从史料本身来探寻中国社会发展的道路。“无论杂志报纸,大学历史系以及专门研究机关,多在这方面用功夫了。”[14]例如1933年5月国立中山大学史学研究会主编的《现代史学》第1卷第3期出版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专号”,刊载的论文多注意到史料的运用。1934年中山大学法学院还成立了中国经济史研究室,主要工作是搜集史料及对材料本身之研究,并不断缩小研究的对象,进行专题的研究。1934年南京《中国经济》第2卷第9、10期出版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专号上下两册所集的文章,“关于史料的整理和考证者居多,而泛论社会史公式者极少。”此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清华学报》等刊物发表的社会经济史论文也渐渐注意到史料的搜集。而北平的《食货》半月刊杂志尤其专以“搜集史料”相号召。嵇文甫认为社会经济史研究进入了“搜讨时期”。以上表明,中国社会史论战之后人们不约而同地把注意力转向史料的搜集整理。当时一些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学报及其他史学刊物和经济学刊物普遍重视史料,是人们要求回到冷静的学术探讨中来的有力征候,成为推动史学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学术界对史料的高度重视既反映了人们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的深邃识见,又展现了史学研究向多元选择的迈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随即迎来了更为开阔的局面。其中有三支力量最值得重视:一是以郭沫若、吕振羽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他们仍然坚持以马克思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但主张从史料方面充实建构理论,逐步发展完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二是社会调查所(即后来的“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汤象龙、梁方仲等以及和他们有密切联系的一批学者。他们非常强调史料的收集,大力开展中国近代经济史料的收集整编工作。三是以陶希圣为核心的食货派。应当说,社会史论战之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偏向史料的转向最突出的一个重要表征,便是食货派的崛起。

二、陶希圣的学术转向

陶希圣是食货派的领袖,他是由研究法学而转治中国社会经济史的。陶希圣早年在北京大学学习法律,毕业后在各地高校讲授亲属继承法,旁及民族学,从民族学而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组织,进而讲述中国社会史。这一研究旨趣的转向主要是受时代的革命形势激发。陶希圣说:“北伐完成后,文化界有一时期对中国社会的本质与形态,发生争端。我是研究民法的,因家族与婚姻制度的历史探讨,自然涉及中国社会史的研究。‘民国’十七至十九年,参加中国社会史论战。”[18]陶序1927—1928年他在《新生命》月刊上发表《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等系列论文,引起诸多学者的响应和论战。1929年1月,陶希圣将刊于《新生命》月刊上的论文收集成册,冠以《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书名出版,提出要“把中国社会史作一决算”。该书出版后反响甚大,颇为畅销(后三年间销了八版、数万册),有所谓陶希圣打响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炮”的说法。随后又出版《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进一步阐述他关于中国社会史的看法。二书以其“斗争之文字”,“皆尚能流行于社会”。[编辑者小引为促进讨论走向深入,1930年,陶希圣还收集了当时学者讨论中国社会史较有代表性的论著,编成《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一书在新生命书局出版。1931年4月,王礼锡、陆晶清主编的《读书杂志》第一期上刊登了1931年1月23日朱其华写给陶希圣的一封《关于中国的封建制度》的信和1931年1月31日陶希圣的回信。这两封信的刊登标志着以《读书杂志》为主要阵地的社会史论战的开始。“日本学人关心或参加中国社会史辩论者,称为‘陶希圣时代’”。“在数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史论战中,陶希圣先生算是一位有名的大将了”,被学界认为是“最有希望的一位中国社会史的研究者”。1928—1934年间陶希圣还陆续出版了《法律学之基础知识》、《革命论之基础知识》、《中国封建社会史》、《中国社会现象拾零》、《辩士与游侠》、《婚姻与家族》、《西汉经济史》、《中国政治思想史》等著作。陶希圣的翻译作品以德国学者奥本海末(FranzOppenheimer)的《国家论》为重,以及与人合译了《各国经济史》、《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发展》、《刑法读本》等。在社会史论战中,批判式的文章大为流行,因陶希圣敢于立论,每为人所攻击。王礼锡将陶希圣列为“论战”的五个权威之一,公开号召论战者对于陶希圣的观点提出“挑战”,一时间向陶希圣挑战和批评的文章着实不少,陶希圣所受到的指责、批评乃至谩骂,可谓惨烈。陶希圣言:“在这文人积习的各张门户的论争里,我是最先受骂的一人。每一中国社会史家的开场白,每一中国社会史刊物的发刊文,首先攻击的大抵就是我。”学术界对陶希圣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唯物史观之不纯与治学的因袭与论战者一样,陶希圣在运用唯物史观时为外来解释框架所支配,研究上流于比附,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人们指出陶希圣的每一种主张并不是自己细心研究的结果,只是随时随地抄袭别人学说的结果。刘光宇认为:“陶希圣一向就好利用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来掩护他自己的说教,他自以为是懂得历史的唯物主义的,其实则只是曲解和利用,并不知道历史的唯物主义是甚什。”[24]王宜昌指出:“陶希圣自己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的开始就说着他应用什么归纳法、统计法、抽象分析法。这只是从波格达诺夫《经济科学概论》和《社会主义社会学》(萨孟武译的书名是这样,陈望道等译名《社会意识学大纲》)上抄来的所谓经验一元论(即经济批判论)的玄学方法论。”“《中国封建社会史》和《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两书中,不少应用奥本海末尔的‘海国’‘陆国’‘土地私有权’和‘商业资本主义’之点。”周予同后来深刻地指出,陶希圣在中国社会史论战中“产量相当丰富”,“但因为陶氏并不是单纯的客观研究的理论家,所以时被不同派系的人所指责”。

(二)逻辑的混乱与观点的豹变在社会史论战中陶希圣史书最多,差不多在每本书中,都有一个主张,各书中的见解前后每不一致,甚至在同一本书内,也有冲突。傅筑夫指出陶希圣《中国封建社会史》的前后观点冲突,“起初还以为是偶尔如此,可以放过不提,那知道逐章细看下去,都是扑朔迷离!”“关于封建制度的发生时期,在这一本为‘中国封建社会史’的奇书上,有时虽也偶尔提到,但不是前后冲突,便是笼统万分。”[27]马乘风对陶希圣的观点豹变进行了更为深刻的指责,“春秋时代封建社会已崩溃、春秋时代封建制度趋于崩溃、春秋时代是封建社会时代、春秋时代是资本主义时代、封建制度崩溃后,中国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之可能。”“这五项根本不同的见解,若是分之于五个根本不同的作家或著作,犹有可说,事实上,竟出之于陶先生一人之口,真不知陶先生何以自圆其说?”[17]427对于自己各书中的见解前后每不一致的现象,陶希圣在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时也承认,“本书各论文依执笔时期的先后,内容时常有冲突矛盾的处所”。

(三)史料审视之不严陶希圣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在史料的处理方面犯有不少错误。杜荃的《读〈中国封建社会史〉》一文主要针对陶希圣的史料问题进行了“不甚客气”的批评。他说:“我仅仅读了那么一小段,便觉得差不多句句都有问题。以下我便不敢再读下去了。一来以下我还没有甚深的研究不敢多谈,二来我怕的是错误的观念先进了我的脑中,所以我也不敢多读。”“我希望陶君对于历史更要有详细的精密的认识,然后再下论断。”[28]傅筑夫对陶希圣《中国封建社会史》一书批评的要点之一也是认为陶希圣处理史料时有诸多的错误。[27]马乘风认为,陶希圣“对于旧有的历史资料又舍不得出一番苦力,作一番苦力,作一番整理融贯的功夫。”关于史料审视之不严的问题,陶希圣自己也坦言道:“各篇的论题非常广泛,所用的材料也不过疏略的大体的,没有经过多少考证的工夫。”

(四)中国社会史观点的“歪曲”因为陶希圣在探讨中国社会史时,强调中国的特殊性,敢立新说,他的观点遂成为学术界不同学派论争和笔伐的对象。陶希圣曾总结人们对自己的学术观点批评之所在:批评的第一集中点,是士大夫阶级的论议。士大夫阶级这名词,有好些个党派、好些个刊物书籍乃至决议案都正在使用,然而批评却集中于我。———甚至有人以为这是我的“发明”,或是我的“罪恶”,好像只有一个人使用这个名词,又好像使用这个名词便是反革命。批评的第二集中点,是封建制度的论议。我觉得农奴制度自战国时代已经分解。如果农奴制度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则中国从此时以后没有完整的封建制度。如果佃租制度才是封建制度,则中国自战国到今日才是封建制度。我的意见于此外更着重于商业资本与农村经济的有机关系。中国商业资本发达自战国时期,确曾有分解旧生产方法及孕育旧生产方法使日益进于商品生产的效用。批评的第三集中点,是游民无产者问题的提出。我读过《德意志农民战争》等书之后,深觉游民无产者的问题,在中国应当及时充分讨论,打开中国历史上朝代更换的锁。[29]自序陶希圣既是挑战者,又是凶猛的应战者。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非难,陶希圣在1930—1931年初期写了一些涉及多方面倾向的短篇随笔,后辑成《中国社会现象拾零》一书进行应战。“这书中各论文有些是在著者紧张的情绪里写出来的。著者自感孤独,对于纷至沓来的评论,感谢或接受或驳覆的工夫都不够。所以紧张的情绪之中饱含着无上的悲苦。在政治斗争尖锐的现代,孤独的个人是不应当多说话以紊乱各方的论争战线的。我明知事情是这样,也曾屡次起停笔的决意,但一方面有各杂志主编的刺取,他方面又感觉到理论斗争的参加,或者有贡献于理论的进步。于是我终于拿笔,终于大胆去受各方的批评。”在中国社会史论战浪潮中,陶希圣一直处于论战的中心位置,对论战的感受实较许多人更为痛切。1932年,陶希圣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解说失之于空泛笼统,认为丰富的材料才是犀利的战具,打算少写文章,多搜集材料。他说:“近来我不想批评,我想多少添一些材料来建立。公式主义者大有反对材料而重视公式的毛病。有人批评我说我是经验主义,因为我重视历史的记载。又有人批评我说我材料愈多愈弄糊涂了。其实我的糊涂,正是由于材料太少,即理论所依据的经验太少。如果材料多了,便不至于乱争盲斗了。用公式来收纳材料,这一方法最怕材料多,材料一多则公式主义便会崩溃。历史上两个不同的社会形式,供给我们不同的材料。但因公式主义不许我们指出两者的异点,我们是弃材料而留公式呢?还是弃公式而取材料,重新估定社会进化的途径?公式主义是前者,我的办法是后者。这是我四年来见解屡有变动的原因。”

社会经济论文例3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形成

从我国开始实施社会主义制度以后,社会主义应该如何发展的问题就呈现在了党和人民的面前,怎么样去建设新中国,是摆在人民面前最大的问题,这也是党和国家对人民负责最直接、最具体、最有意义的体现。在1956年1月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提出了我国处于贫穷落后,必须进行改变的思想。只有当国家经济命脉的工业和重要生活来源的农业的基础得到充分发展且不落后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得到相对充足的物质基础,一个负责人的、完整的社会主义社会才会呈现在我们面前。但是在社会主义发展和建设的道路上,党和国家走了一些弯路,遇到了一些曲折和困难,特别是在我们不愿意提起和化运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起初的认识不够全面和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不能作出正确的评估,因此对我国的发展和人民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发展困难,导致在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和建设的道理上翻跟头,从而又导致正常的社会主义进程缓慢了很多。总结经验教训,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理论上来讲,我国的社会主义阶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中初期阶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二是在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而第二个历史阶段将是长期的、曲折的,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够最终实现这个目标。由于我国的特殊性,想要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还需要很长时间,这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同时也需要更有耐心。但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探索的道路上,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也没有足够重要,从而导致错误的决策,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中断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正确之路。这也是一个血一样的历史教训,发展的愿望是好的,道路却是曲折的,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想上不够成熟,科学技术水平不够先进,经济发展速度不能过快,更不能急功近利、好高骛远,必须一步一个脚印,正确认识和评估现实的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我们的国家,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实现我们国家的繁荣昌盛。从开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会议上总结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一路的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后的新的实践经验,我国社会主义踏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并科学的作出我国目前还处于并较长时间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推论,准确的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曲折和希望中进步和成长,摸着石头过河,脚踏实地,探索属于我们国家独特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首当其冲。通过长期的摸索与实践经验,根据实际的情况出发,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了科学的认识。随着不断的实践总结,使得现在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显示出了新朝气和活力。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经济建设的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及其他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和新的突破,很多人或许会说,特别是一些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质疑到中国是不是已经彻底摆脱了贫穷落后的情况?是不是已经走上了发达国家的道路?是不是已经不允许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了?国内一些人对我们的发展现状也认识不清,也产生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不足,骄傲自满的情况,认为我们已经进入了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从国家发达程度上来说,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人口比例来说,农业人口仍然占多数,这也是我们国家人口比例的一个特征;从经济结构来说,经济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从教育文化水平来说,科技教育文化水平还比较低下;从人民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来说,贫富悬殊,不同阶层贫富不均;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东西部差距仍然巨大,缩小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得到了实践的锻炼和发展,但是问题依然很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不够完善。所以说,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乃至于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毫无疑问,这必将也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保守估计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发展成功的经验,我们时时刻刻都不能忽视的就是必须明确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国情和现状。在此基础上,再制定正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所以说,一切工作的中心都需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指导下,一步一个脚印,从实际出发,这样,我们的国家才更有希望、更有激情、更有动力、更有创造力。问题依然存在,希望依然存在,抱怨和失落不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的法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将继续作为一帆旗帜指导我们的方向和思想,为我们保驾护航。

作者:蒋楚 梁欢

社会经济论文例4

我国市场经济社会有两个方面的特征:其一是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宪法序言关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宣告,第6条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宪法修正案第5条关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宪法第8条第2、3款、第9条第1款以及第10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等,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称为基本经济制度特征;其二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宪法修正案第7条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非本质性特征,称为经济体制特征。市场经济社会的体制性特征的各种具体属性是有关经济体制自身固有的东西,不论姓社姓资,只要发育水平相等,它就有相同的经济属性。但这并非与基本经济制度毫无关系,事实上,后者虽不能决定其有无,但却主导或限制着它们的作用力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第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由此而决定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2“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3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是由该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它可以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也可以阻碍其发展。

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是一种协调国家权力所有权(在实践中表现为公民权利,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公民的政治参与)与国家权力行使权(在实践中体现为国家权力,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国家权力的配置)的方式4。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原理,我们可以将民主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加以区分:即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的体现国家阶级本质的特定内容和与社会经体制相联系的实现其特定内容的表现形式。民主内容决定民主形式,但民主形式可以促进民主内容发展,也可以导致这种民主的衰亡。

比较而言,现行民主的内容即人民民主与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征是适应的,并且已趋于相对稳定,而现行民主的形式即国家权力的配置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离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体制性特征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点应当放到民主形式建设上,具体来说,就是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公民的有效政治参与。

在政治现实中,国家权力往往表现为相对独立于公民权利之外而存在的集中运用的物质力量,具有通常分散存在和运用的公民权利所无法比拟的强度。因此,国家权力一旦形成就极易反过来控制公民权利,甚至奴役公民本身,使公民与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之间政治上的主仆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换位;此外,由于国家权力具有强烈的利益属性,极易转化为或还原为以金钱为代表的物质财富,因此失控的国家权力势必成为腐败之源。

“只有代议制成功地保证了政府的行动确实是按照人民的愿望和需要办事时,我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代议制民主”5,真正的民主,必须是少数人的执政受到多数人的有效监控。为了确保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控制,除了应当保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基本比例并加强这种权利的建设外,另一个不可或缺的措施就是限制国家权力的强度,不仅应适当分散国家权力以减弱其强度,同时还应当让国家权力的不同构成部分之间形成一定形式的制约与平衡关系以自我抵销一部分强度。这后一点对于一个公民自治程度不高的国家尤为重要。而要确保国家权力的运作不致于反仆为主,不违背国家权力委托人的意志和利益,其基本途径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和加强公民政治参与,这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民主建设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行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社会,国家权力高度集中,高度垄断,适合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治,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改革十余年来,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局部调整,但总的看来,并未从制度上去解决根本问题,现行国家权力结构仍存在诸多弊端,具体表现为:

1.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不明晰,党权、党政关系不明晰,“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6这种关系不明晰造成党不适当地直接干预国家具体事务,不仅影响与法治,也影响党自身建设。

2.权力配置不合理,表现为权力分工不明,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越界行使,导致权力运行的失控。从横向权力配置看,政(政府)权(权力机关)关系、政、权与司法机关关系都不明晰,各级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于职能虚化,长期形同“橡皮图章”,使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受到极大抑制;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从纵向权力配置看,尽管宪法第3条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原则性规定,而迄今为止仍未有一部具体的专门法来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所以多年来我们总是迷惘于“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尴尬境地,而且由于缺乏法制的界定和保障,“权力下放”后地方政府功能急剧膨胀,增强了地方利益扩张意识和垄断意识,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等怪圈,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地方政府行为短期化。

3.监督制约乏力。由于权力配置的不合理,权力分工不明,故无法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监督机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使得监督制约往往不能落到实处。现在看来,还是要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依法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权力结构。

1.把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纳入法制轨道。从法理上而言,党不是一级国家机关,不能行使任何国家权力;但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把党权、党政的关系厘清7;可以考虑在适当时候直截了当地制定一部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关系法,把所要确认和规范的内容包括进去。

2.在权力配置问题上,主要是确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应有地位和赋予其实际职权,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缩小行政机关的权力,保证司法机关完整独立地依法行使权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身建设,使其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适当划分各种国家机关的权力限度。在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在保证中央权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可制定一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或者通过《立法法》来确认和保障这种关系。

3.针对现行监督制约弱化的现状,除强化各国家机关内部监督外,还应加强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来保证宪法实施,制定一部专门的《监督法》来协调各种监督机制,成立权威性的专门反腐败机构来加强廉政建设等。

总之,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民主的实现,防止反仆为主;但是,国家权力不能过分分散,必须相对集中而足以防止政府功能的失效和防止公民滥用权利,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这对一个缺乏民主经验的国家尤为重要。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践公民权利,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一般认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助于政府最大限度地集中公民的意愿,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有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以补权力制约之不足;有利于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所以,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是保障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公民实现政治参与提供了广泛的途径,公民的政治参与率也相当高。但是,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存在一些问题,呈现出高参与率与低参与质量并存的现象,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8;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这种政治冷漠并非意味着公民政治意识的完全消失,而是意味着人们的政治注意力相对和暂时的转移,因而可以说是一种政治能量的积累期,这种政治冷漠一方面有助于保持社会的相对政治稳定和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但时间长了就会因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减弱而导致政府行为合法性与权威性降低和对政治过程的监控程度降低而导致公共权力异化。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政治参与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参与的理性化较低等;(二)政治参与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参与的渠道不畅、参与信息有梗塞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如果不及时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建??nbsp;,使公民的利益表达能够在合法渠道内得以实现,势必影响我国的政治稳定。因此,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和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已成为公民权利建设的必然要求。

1.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1)营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文化,为政治参与创造良好的政治心理背景,大致说来,要培养普遍的平等观念、广泛的自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制精神,克服政治急躁和政治冷漠情绪;(2)适当提高政治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使公民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3)把公民的参与行为与其实际利益联系起来,提高参与质量等。

2.健全政治参与机制:(1)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机制,即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2)发展直接民主形式,如创制、罢免和复决,以济代议制民主之穷;(3)建立和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结构,使新闻传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网络体系,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广泛的、大量的信息流,为广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渠道。

注:1参见左羽、书生:《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家财产所有权》,《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1页。

3《列宁全集》第四十卷,第276页。

4参见拙文《论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探索》1997年第3期。

5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编译《宪法》第148页,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

社会经济论文例5

二、社会利益的定量问题

社会利益的定量问题指的是以数学原理和经济学为重要依据,使不明确和抽象的社会利益变得细化和具体化,使其说服力和科学性得到有效加强。

(一)经济法中的利益分配法律规制

目前,政府采购法、预算法以及税法等具体的法律法规制度是我国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但是从我国当前的宏观调控局面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有关政府采购的缺陷日益突显出来,政府的采购项目往往被大型企业垄断,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全国的房价一直趋高不下,使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一暴露了出来;各个阶层之间的存在着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经济法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越来越突出。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政府部门往往只注重自身的利益,希望获得利益的最大化,以此来完成某项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而且,由于我国现阶段所实行的法律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而在利益方面发生了诸多博弈行为。这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利益分配问题上,社会利益并不是唯一的保护对象,个人利益也同样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保护对象。因此,要想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在经济法当中,就必须针对“利益分配”这一重要问题,积极采取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着重加强对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予以利益方面的保护。

(二)经济法中的利益分配经济学

通常情况下,在界定社会利益的定量问题的过程的当中,不仅需要将合法的法律界定包含在内,合理的经济界定也同样需要被包含在内。首先,对社会利益的定量问题进行界定是在各种利益冲突背景下产生的,如利益分配不公平和利益不对称等。除了可能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的利益之外,这些相互冲突的利益也同样可能会发生在社会利益与不同目标之间,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定量问题进行界定其实是在一定的衡量标准上选择和比较相互冲突的利益。同时,在经济法中,社会利益被看作是一种与社会经济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利益形态,这就需要人们认真考虑选择哪一种计量标准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从福利经济学角度来看,通常情况下,采用的是社会福利函数来计量社会福利的增减问题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另外,针对利益的平衡、协调与分配,公共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样发挥出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涉及到社会利益的公共决策中,与国外相比较,国内更多的表现为一种领导意志,显得更加简单和片面,从而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更大范围的损害。其实,针对公共管理决策问题,其经济合理性的判断可以通过建立多标准的决策分析模型来实现,并且针对冲突利益的选择问题,一般来说,应该在全面深入地分析成本效益之后在进行判断,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保证判断的准确性,从而充分保证公共决策的科学性。

三、社会利益的法律实施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不管是社会利益的定量问题,还是社会利益的定性问题,都可以在方法论和理论两个层面上得到论证,那么,就必然需要存在“公益诉讼制度”这一能够使该利益得到充分实现的制度保障。从本质上来说,社会利益的实现机制指的是能够实现社会利益价值目标的法律界定。然而,一般情况下,人们在界定社会利益的内容和性质时,通常会涉及到许多衡量标准和价值判断,因而在判定社会利益的实质内涵方面往往是众说纷纭,而且对于界定结果的公平性通常存在着许多纷争,只有程序公平得以充分保证,才能够避免这些纷争的发生。《房地产管理法》和《环境保护法》等与社会利益的界定有着的密切联系的法规法规当中,针对社会利益问题的界定,几乎没有相关的程序性规范。虽然,目前已经将公益诉讼制度纳入进了《民事诉讼法》当中,但是,从具体的操作上来看,并没有给出详细的指导。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在程序设计方面的发展情况还十分不容乐观,但是,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人们对于日渐增多的公益诉讼案件予以了高度重视,促使着人们重新认识去自身权益。近年来,在福建省和河南省发生了多起为避免国有财产流失,检察院以原告的身份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提出了公益诉讼的案件,这一举动无疑开启了我国对于公益诉讼模式的新思考。同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曾经众人皆知的“王海打假”这一案件使得广大消费群体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重新认识上得到了大大增强。为什么可以将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的救济机制来实现社会利益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公益诉讼制度除了拥有了非常丰富的司法实践以外,而且在长期的实践过程当中已经逐渐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实际上,在国内,并不是没有能够充分保证公益诉讼制度得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而只是在如何选择诉讼代表人等某些关键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而且,尤其是在费用的负担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通常情况下,凡是涉及到公益诉讼的案件,往往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反驳对方的权利而向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所提起的,在诉讼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于大多数弱势群体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这也正是制约公益诉讼积极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社会经济论文例6

2建立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有机统一和最佳结合的生态经济制度制度是由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共同构成的。生态经济制度建设必须遵循生态学原理,特别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工业文明的发展目标是单纯追求GDP,用消灭生态价值来创造经济价值,在获得最大量经济效益的同时,毁灭了巨大的生态价值。整个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始终是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达到尽可能地更多的自然资源转化为物质产品的目的。人们把追求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忽视生态上的要求,这种在生态上的巨大缺陷不仅不能实现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而且造成了当今巨大的生态危机,更谈不上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最佳结合。伴随着人类对工业文明的反思,人类要摆脱这场生态危机,呼唤一场文明形态的全面变革。这场变革就是生态文明的转型,以生态文明取代工业文明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对生态环境问题日益重视。理论界和社会各界开始对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进行新的思考,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1983年,环境保护被确立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到2007年,建设生态文明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我们党开始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要求,并提出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生态文明战略地位的提升,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在不断深入,建设生态文明自觉性在不断增强。同时,党的十报告还提出:“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崭新概念,将生态文明提升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定时代的高度。站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样一个高度,我们清楚地知道,生态文明新时代应该具有以下本质特征:(1)生态时代不仅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而且是人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两种发展关系是相互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有机统一;(2)生态时代的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关系是人与社会的社会关系,人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关系是人与人的生产关系;(3)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是生态时代的自然属性,人与人的协调关系,是生态时代的社会属性。这两种属性的有机统一,构成了生态时代的本质,这两种属性的协调发展,形成了生态时代的自然史和人类史,并推动生态文明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因此,生态时代的本质特征,就是把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移到良性的生态循环和经济循环的轨道上来,使人、社会与自然重新成为有机统一体,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与可持续发展[8]。在生态文明的新时代里,我们要以“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目标。要想给我们子孙后代留下更蓝的天、更绿的地、更青的山、更净的水,我们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坚持生态立国的基本国策,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针,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和最佳结合的生态经济制度。生态经济是一种与地球的生态系统保持和谐关系的经济,是人们在为实现自身利益努力的同时,将更加关注生态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生态市场经济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相结合的经济,能够正确反映生态系统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和全部成本,能够有效地克服传统市场经济发展中不顾社会成本、环境代价而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缺点,使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辩证统一起来并实现三者协调发展。因此,贯彻和落实“生态立国”的基本国策和生态经济优先发展的根本方针,其实质就是经济社会活动全过程的生态化变革,其目的就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整合过程[5]11。

社会经济论文例7

二、启示之二:凡是传统经济理论所引致的问题

归根于认识上,都是价值观念错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为何问题层出不穷,矛盾与冲突越来越尖锐呢?钟光荣研究发现:这一切都是源于经济学价值观念的错觉,所引致价值理论的错知,进而导致人们经济实践的错行。因此,他将传统经济学的形形价值理论归纳为“三域五论”:一是生产场域的要素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二是交换场域的均衡价值论;三是消费场域的效用价值论和稀缺价值论。对此,他的研究确证:这些价值理论,都是人们自利与偏私的自以为是意见。并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狭义的、局部的、环节的、从不同角度自知自识的主观片面事理,而不是自然本体本原的、完备和全面的客观真理。如果硬要说是真理,充其量,也仅仅只能看作一点微不足道的客观真理因素。真正客观全面的价值真理,是自然本体价值论。钟光荣经过几十年潜心研究与探索,发现和确证了这一客观价值事实和规律的创造与存在。对此,他用二百多万字的原创理论著作,对这一价值自然事实和真理,作出了最为充分的论证:

一是价值即效用。但它不是传统价值理论意义上狭义的、仅仅局限于人的消费对象的效用,而是无所不在、无所不有、无所不包的广义自然效用。他指出:价值本无而有,是人类交换劳动对象物时产生的幻相逻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价值不是别的,仅仅只是效用的代名词。没有效用,就没有价值。进一步说,效用是形,价值是影,价值与效用如影随形。就是说,既没有无效用的价值,也没有无价值的效用。离开效用,价值荡然无存。在人类的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不要价值,但绝对不可以不要效用。

二是价值是自然创造的,存在于自然一切事物之中。就是说,自然创造效用即价值,是从无到有的行为和过程,是从没有到实有的结果和目的,是从原有到现有的运动和存在。人和万物一样,也是被自然创造出来的物质效用,即价值之一种。自然并没有、也不可能赋予万物和人类这种被创造者,可以从无到有进行创造的功能。所以,人只能发现、认识、开发、改造和利用现成的、从有到有的自然价值,绝对不可能无中生有地创造任何从来没有过的价值。一切将人类改造价值的行为,说成是创造价值的结果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三是人们用劳动价值获取劳动对象的价值,是劳动效用即劳动价值作用发挥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劳动价值是实体价值;这一过程完成以后,劳动价值就物化在劳动对象价值之中,变成了虚拟价值。况且,人类生活最终所需要的,并不是劳动价值,而是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劳动对象价值。这也就是说,是因为劳动对象有价值,才使人们值得为它们劳动。因此,劳动价值在本质上,是获取劳动对象价值的动力价值和工具价值;是人和人所需要的对象价值之间的桥梁价值和中介价值,并非别的价值。四是对于劳动价值的分配,必须以自然绝对公平与正义法则为第一原则。因为,所有财富与价值都为自然所创造,自然财富与价值人人有份,人人平等,人人同权,人人可用。在所有人的劳动都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时,由于自然仅仅只是区分劳动能力和努力的差别,这时的劳动获取的劳动对象的价值,应当全得。这种全得,也就是劳动应得;但当生产资料被少数人集中与垄断占有后,这时,生产资料占有者的劳动,只能应得,不能全得。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占有的生产资料,不仅是人人有份的自然资源,而且也是超出人均份额的自然价值。所以,他必须拿出部分超额资源收益价值,返还给丧失生产资料者和丧失劳动能力者,以确保天赋人权的自然价值平等。五是自然创造的价值即自然资源,其总量是无限的,但可供人类利用的却非常有限。因此,人类面对可利用的有限自然价值,以及面对自已利用自然资源价值的无限性需求,面临着二重选择:一方面是,人类要确保子孙后代持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减少人口,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公正分配,确保自然价值长期利用;另一方面是,人类要满足当下无限贪婪的奢侈需求和欲望,就必然要以加速人口增长、环境破坏、资源消耗、分配不公作为代价。但这样做的后果,必然自取灭亡。正是由于传统经济学各种自以为是的价值理论存在偏颇,所以,钟光荣进一步研究发现,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才是科学原则和人文精神的完美结合和有机统一。但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总原则以后,就将劳动价值科学的具体原则,交给了商品学和历史学去研究,他自已只着重研究价值的人文精神,即对产业无产阶级的人文关怀。也正是因为马克思深明商品的自然属性,即价值的自然本质,所以,他从来就没有笼统地作出过“劳动创造价值”,或者说“价值是劳动创造的”的论断。他所作出的“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的定论,之所以非常正确,是因为前者指的是价值的形式,即经过劳动改造后的、人为的自然效用价值的形式,而非价值的内容;后者指的是价值的职能,即经过劳动改造后的、人为交换的自然效用价值的现象,而非价值的本质。这就表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意是:劳动本身有价值,劳动可以改造和开发劳动对象的价值,但劳动并不能创造价值。而且,由于劳动对象不能自我表白其价值,所以,劳动对象的价值,只能以人的劳动时间通约,来计算其价值及其价值量。这个事实真相表明: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自身的价值和劳动对象的价值相结合而构成的。因此,他在《资本论》一开头,就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在生产过程上,人只能跟着自然来做,那就是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①他还说:“劳动不是它所生产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换言之,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②所以,钟光荣认为,后世有的经济学家,将“劳动创造价值”这个主观形而上学的观点,强加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上,是对马克思科学劳动价值论的极大误解。现在,我们必须还其事实真相和本来面目,以正价值的自然真理。正因为传统经济学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劳动价值论真理原意的误解,作出了价值是人的劳动创造,而非自然创造的不当判断,并且应用于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所以,其后果必然导致人们长期不尊重自然,不敬畏天地;必然引致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把自然不当数,进而疯狂地伤害自然,即无止境地增加人口,无止境地破坏环境,无止境地消耗资源,无止境地分配不公。从而引起自然以灾害的形式,对人类进行最为严厉的惩罚和报复;引起社会以犯罪和战争等形式,对同类进行最为残酷的掠夺和伤害。然而,面对这些天灾人祸,现在,一些社会组织和个人却仍然执迷不悟。显然,对价值真理进行正本清源,将人类社会习以为常的种种传统价值观念,统统归结到自然本体价值论之中,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三、启示之三:凡是经济发展的自然与社会冲突

在人性本质上,都是经济道德下滑钟光荣研究认为,经济道德是自然的经济法则,即自然经济规律,也即自然经济规则。对于自然的经济法则、规律和规则,人类跟其他自然事物一样,只能服从和遵守,不能悖逆和违反。这就是说,人类要在自然经济道德律令的规制下,克守本分地生存和发展。但是,由于人类进化出了超越万物的聪明,尤其是优先获得了自然恩赐的智慧,所以,源于自然,高于万物的人类,也就必然要突破自然发出的道德律令,超越万物,非常强势地生存和发展。为了限制人类的这种违背自然法则的行为,自然给予人类以理性,命其自觉遵守自然的道德律令。然而,人类将事物自我保存的强大者具有无限扩张的趋势,扩展到了无限化和极端化的程度以后,不仅不能自我抑制,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人类这种悖天逆道的经济行为,正地应验着“上帝要谁死,必先让谁疯狂”的可怕诅咒。现在,社会人口过度增长,自然环境过度破坏,自然资源过度消耗,财富分配过度不公的经济事实已经证明,人类恰恰忘记和抛弃的,是自然赋予的经济道德理性。因此,在自然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并将大量自然资源转化为堆积如山的商品的今天,使得人们在物欲横流的经济虚荣中,都在努力地追逐着自已永不满足的贪欲和欲望。可是,在获得这种无限享受的同时,也就将自然赋予人的经济道德理性,早已从自已的经济意识形态中驱赶出去了。余下来的,就只有绝对自利与偏私的感性功利主义意识。这种经济道德的严重下滑,在有的地方和有的个人的经济意识中,已经达到谷底,甚至完全丧失。面对这一可怕的严竣情势,钟光荣在他的《经济学本理》这部八十万字的巨著中,苦心孤旨地探寻到了最佳解决办法。

第一,从理论层面上说,是他所建立的“自然实在论的经济理论总模型”。在这一总模型中,他将天、物、人,社会化为政府、富人、穷人三个层级。于是,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要复兴人类的自然道德本性,即人的自然道德理性,就必须象天赋事物道德一样,按其伦理和秩序,从政府永恒垂范、富人永远示范开始,然后达至穷人永久效范。

第二,从实践层面上说,是他所建立的“人口自恰、环境依赖、资源依赖、公正依赖”四个子模型。在这四个子模型中,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谓人口自恰,就是人口恰合自然的生态,应当保持生态学确证的合理比例;所谓环境依赖,就是人口对环境要素指数的依赖,应当改善到生存和发展的最佳状态;所谓资源依赖,就是人口数量对资源数量的依赖,应当达到可持续代际利用时间的最大当量;所谓公正依赖,就是对社会化的自然财富与价值分配的依赖,应当始终坚持以自然绝对公平与正义作为第一原则。钟光荣在研究自然价值运动时,还发现和证明了绝对公正的“自然分配律”。他将这一分配律应用于对劳动获取的自然价值,在社会相对公正分配过程中,效法自然法则的根据,就是他在《财富的价值》下卷提出并建立的:“国家及其政府、企业、家庭三位一体的新福利主义‘价阶分配制度’模式”:即设立从摇篮到坟墓的“个人生存与发展帐户”,将个人自谋和政府补贴两项收入,分解为可动收入流量支出和不动收入存量储蓄。然后,再将不动收入存量储蓄分作医疗支出和养老支出。这样,就能有效地解决自然财富与价值社会分配越来越不公,穷人生老病死没有经济保障的根本问题。这也就是说,他的这一符合自然科学方法论与自然和谐目的论的自然真理认识论,特别是效法“自然分配律”的公平与正义价值分配原则,实行起来,也就好比唐僧给孙悟空戴上了紧箍咒,只要我们将自然道德律令,转变为社会法律制度,并将这个制度之真“经”,不断地念下去,就会使人类悖逆自然道德理性的、无法无天的经济意识和行为,真正受到自然道德律令的约束。

社会经济论文例8

社会经济兴盛,则服饰奢华;社会经济衰败,则布衣草履。如《洛神赋》中:奇服旷世,骨象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仅看赋中辞藻的奢华,就能想到当时高层社会风气的奢靡。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一点在服装上就有很明显的变化,不论是在款式,面料还是色彩方面,现代的中国人已经成为了时尚的推崇者。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对服装个性化的要求急速发展。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情感诉求,不满足于大众化的服装款式,追求个性化,品牌化,生态化。这就推动着服装行业的设计师们在各种服装材料,色彩,服装工艺,款式设计等方面做到更符合人们需求的创新,并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运用到服装产品中。

目前,服装业已进入了一个以材质取胜的时代,服装的流行变化将以服装材料的创新而发展变化,它是提高服装档次的重要途径,也是追求服装高附加值的重要因素。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服装的消费水平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人们更加崇尚与追求舒适、健康、安全以及自我体现,在这种形势下,服装材料已突破了保暖、遮羞、装饰的原始功能,进而指向了功能化与智能化,追求触觉风格、视觉风格与功能化设计。它们的出现,既可增加纺织服装企业的效益,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因此有强大的发展潜力。

二、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中服装设计创新的不足

我国服装历史悠远流长,古时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的服饰都有着鲜明的国家色彩及风格。但是近年来,中国服装的设计却没有了更加鲜明的国家色彩。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中国服装被西方同化愈发严重。国内鲜有具有中国特色的服装品牌及服装设计师可以在国际的舞台上大展身手。传统观念抑制了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淡漠服装品牌意识造成与市场的脱节,落后的科技水平导致了设计潜力的局限等问题。我国的服装设计师在对服装及面辅料产品进行设计时,很少有人去真正地体味生活、熟识历史,而仅仅是天马行空的寻求虚无缥缈的设计灵感。很少有人静下心来去进行长时间的生活体验和调查,设计构思来源只能是对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揣摩。现在国内的服装品牌也很多,虽然有一些设计师能把握市场的脉搏,设计出既能体现自己的理念,同时又能符合广大消费者意识需求的产品,但不可忽视的是他的产品缺乏认真思考、缺乏仔细的调查、缺乏自己的个性,更多的是对国内外优秀设计作品的借鉴甚至是照搬照抄,并不具备和国外其他优秀服装设计产品竞争的实力。

我国服装行业的现状仅仅是在满足普通消费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批量的、大众化的产品行业特点。如今我国虽已有不少自主服装品牌。但我国服装产品仍然缺乏品牌文化、缺少设计内涵,设计能力和设计水平整体较低。境外知名品牌服饰专卖店在国内各个城市不断出现,并通过技术合作、管理支持等手段与中国企业进行合营,逐步将中国服饰市场的份额进行刮分。人们的消费观念日渐成熟,对国外品牌的推崇已经达到空前的壮大,国内部分自主品牌生存现状堪忧。

社会经济论文例9

经济法的本质与社会市场经济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分析

经济法学界的普遍观点是经济法的本质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也就是说国家的干预或组织管理国民经济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发展的必然结果;无疑这一看法无形中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限制到了两个分区:“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垄断的资本主义”,在这一时代的变革中,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由“夜警政府”演变为“福利政府”的发展趋势揭示了经济法的本质.国家以“全社会代表”的名义,以国民经济组织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身份直接干预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言人借助国家立法而直接制约经济关系,由此以政府使用国家权力干预经济为主要目的的法律—经济法应运而生.

回顾这一对经济法的理解,我们不难发现经济法的产生似乎自然而然否定了自由经济的资本主义思想,是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垄断的控制而形成的法律体系.其实作为二战后的两种主要的经济体制:以苏联模式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美国模式为主的凯恩斯主义模式作为二种极端的经济组织模式无一不是对亚当.斯密所倡导的自由经济的否定.苏联和美国的冷战时期的交锋除了政治上的意义外,其经济对自由市场弊端的不同归避和改正亦成为美苏经济竞争的要点.(美国虽然仍然强调自己是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但自以凯恩斯主义为指导的罗斯福新政以后,很难再把美国归入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从法律角度来看,‘反托拉斯法’的出台已经表面美国的法律制度已经深深嵌入美国的经济生活之中).然而在两大阵营对立的过程中,出现了一派以自由主义哲学思想为基础的新自由主义学派,他们试图寻找介于自由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中间寻找“第三条道路”,弗来堡学派即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成功的一支.

弗来堡学派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术团体(经济学的弗来堡学派和哲学的弗来堡学派没有直接的关系,两者的学术观点也不尽相同),它的成员都是弗来堡大学的同事和学生,他们试图用社会学和经济学的结合来制定经济政策,以弗来堡学派思想为指导思想的西德社会市场经济在二战以后迅速发展,成为冷战期间的热点,德国经济得以迅速的恢复.从表面上看,主张自由经济的弗来堡学派应该属于夜警政府的行列,即政府较少参与经济的管理,从法律角度,国家较少制定干预经济的立法;而作为社会市场经济的德国应该说是一个彻底的法治经济的国家,在战后制定的六千多条法律法规中,相当一部分是经济立法.其中包括著名的1957年出台的<<卡特尔法>>,那末,经济法的本质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经济法本质在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中是如何体现的呢?

本文试图从三方面来说明经济法的本质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1)哲学理论方面:从分析社会市场经济的思想基础---弗来堡学派的哲学理念分析.

2)历史比较:与其他三种不同的国家干涉体制的经济体制的比较.

目的:探知社会市场经济市场管理的本质

参照系:

A.苏联(包括东欧国家,中国)的计划经济

B.纳粹德国的统制经济

C.美国的凯恩斯主义经济.

3)德国法律的现实分析(卡特尔法为例),证明经济法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一.哲学理论方面:

战后西德推行的社会市场经济是源于弗来堡学派的学术思想:1949年基民盟在大选中取得执政地位,基民盟的领导人接受了由英美占领当局任命的经济管理部长路德维希.艾哈德的社会市场经济思想,而艾哈德的思想来源是弗来堡学派,弗来堡学派也因艾哈德在德国经济的成功而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学派而扬名天下.

弗来堡学派的全部学说以三种思想成分为主要支柱:个人自由主义的世界观,秩序的社会哲学和边际主义的经济思想.弗来堡学派的个人主义观念与古代希腊的个人主义观念一脉相承,但古希腊的个人主义观念和弗来堡学派所信奉的秩序观念有天然冲突的倾向,把这种冲突观念进行化解并进行完美融合的德国的康德,他强调:国家的任务是找到这样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既能有社会性的共同生活,又能有自由发挥个人能力的天地.法律应该限制自由状态中的绝对自由,以便保护个人不受他人的任意侵犯.同时,应该有许多彼此竞争的个人自由活动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基于这一思想基础,弗来堡学派的创始人欧肯强调自由与秩序互为条件,认为在秩序本身受到威胁的地方自由既到达其限度,而权力既作为社会所必需,又可能构成对自由威胁.

保护社会不受权力侵害的的唯一办法是分散权力,而法律的主要任务是减少社会个别成员的权力.

由此可见,弗来堡学派的自由观念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观,而是限制权力过分集中最后导致政治上寡头,经济上垄断的无政府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艾哈德将社会市场经济归结为“自由”+“秩序”,他说:“社会市场经济建立在自由和秩序的原则基础之上,它们结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为,自由不可能存在于那些没有稳定秩序的地方,在那里,自由有堕入混乱的危险,而秩序也不可能存在于那些没有自由的地方,在那里很容易导致残暴的强制”

二.历史比较:

应该说,社会市场经济的渊源与德国的历史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19世纪末,德国完成统一并走向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时期,就产生了反对无限自由竞争,主张全社会统一计划的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而在二战时期的纳粹德国的军事统制经济又是对弗来堡学派的社会市场经济思想的重大打击,这几乎使弗来堡学派从一开始即反对计划控制市场,但探究其渊源,我们又不得不说,无论是计划经济,统制经济和社会市场经济都是对垄断提出的不同解决方式而已,计划经济的哲学基础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对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公平分配,从而避免垄断产生的资源和财富的分配不公.而统制经济是建立在国家集中权力来达到民族最大利益前提的精英民族主义基础上的国家垄断的垄断资本主义.而在美国的凯恩斯主义不象新自由主义学派那样乐观地相信自由市场的能力,主张将价格机制与国家的控制措施结合起来,通过金融政策,国家支出和税收来控制社会总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社会局面.弗来堡学派主张建立强大法治经济,国家必须尊重经济规律,不干涉社会的经济过程,而把经济政策的任务限制在塑造经济秩序的形式上.

所有制形式法律作用经济管理目的对市场态度对垄断态度

计划经济

马克思主义公有制不重要资源有效利用国家统一市场国家垄断

统制经济

纳粹思想私有制不重要民族利益最大化压制中小企业鼓励大集团垄断

弗来堡学派私有制重要个人自由实现保护市场中小企业利益限制各种形式垄断

凯恩斯主义私有制重要社会公平实现控制发展中市场,限制成熟市场鼓励相对垄断,限制绝对垄断

三.德国法律的现实分析(卡特尔法为例):

西德的经济管理部长,为德国经济起飞起到重要作用的艾哈得曾经说过:“我的市场经济政策的目标是建立比赛秩序并制定比赛规则”这里所说的比赛规则莫过于运用国家权力制定的法律法规,联邦德国从实行社会市场经济起既通过不断制定,修改和完善法律来保护市场的自由竞争。

联邦德国关于维护市场竞争的法律,一是限制垄断,确保竞争,二是关于竞争规则的种种规定。

社会经济论文例10

二、从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的视阈看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就和不足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的渊源关系看,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对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的继承和创新,是马列主义经济学说在实践基础上的与时俱进。根据党的十四大报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1]。这简单的表述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基本层面:基础层——市场经济是由市场机制(价格、供求、竞争、优胜劣汰)来调节资源和要素配置;核心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般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融合的经济体制,鲜明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控制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完全自发、完全自由的单一市场经济,而是在不断动态优化和持续改善的宏观调控下运行的市场经济。这些基本特征不仅不回避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还与马克思主义经典经济学表述的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调节商品生产与流通,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有机科学地分配到各个经济部门的原理殊途同归。改革开放以来的35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35年,也是我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由弱变强的35年,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结合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需要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在恢复大工业方面必须尽速取得尽可能扎实的成绩。35年来,我国年均经济增速高达9.8%,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7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45亿元迅速跃升至2013年的56884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81元到2013年的41528元,成功实现从低收入国家向上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2]。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起点低、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取得如此突出的进步正是得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经济结构深刻变化,经济发展更加协调和可持续“,四化”同步快速推进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社会主义要把小农经济基础变成大工业经济基础,只有当国家实现了电气化,为工业、农业和运输业打下了现代大工业的技术基础的时候,我们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35年来,三次产业在竞争中均得到跨越式的发展,农业基础地位持续强化,工业的各项指标快速发展,服务业产值迅速壮大。三次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例由1978年的28.2∶47.9∶23.9调整为2013年的10∶43.9∶46.1,城镇化水平也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2年的53.73%,上升了35.83个百分点,年均上升1.0个百分点,为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增强,需求结构明显改善。2013年,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50.0%、54.4%和-4.4%。按照马列经典理论的继承与发展——邓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我国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2012年,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23.5%、24.1%和11.1%,分别比2000年提高6.0、5.0和2.7个百分点[2]。这些显著的变化,既反映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也说明了政府在持续加强与改善宏观调控。

(三)供给能力大为增强,商品和服务持续充裕,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提高劳动生产率,首先要保证大工业的物质基础,即发展燃料、铁、机器制造业、化学工业的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35年,我国逐步建立了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产业体系,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跃升到世界前列。我国的农产品供给不仅解决了13亿人的温饱问题,还为工业化快速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2012年,粮食产量达到58958万吨,比1978年增长93.5%。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的工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根据国际通用的标准工业分类,在全部22个大类中,我国在7个大类中名列第一,水泥、汽车、钢铁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2013年大陆企业进入《财富》世界500强达89家(含香港),比2002年增加78家,总数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第三产业2012年增加值达到231407亿元[2]。市场经济以无声的数字,述说着巨大的作用也展示了巨大的成就。

(四)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对外经济显著飞跃,文化社会事业协调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在实现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13]。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要使得苏维埃建设获得成功,就必须使文化和技术教育进一步上升到更高的阶段。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撑条件显著改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取得质的飞跃,尤其是能源、交通、通信等瓶颈制约不断缓解,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体系并形成比较优势,这些改变了并持续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例如2012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9.8万公里,比1978年增长88.8%,居世界第二位;高铁运营里程达9356公里,居世界第一位,极大地改变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面貌和人民的生活方式。这期间对外经济大飞跃,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变,人民生活大改善,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并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包括教育就业、社保、医保、养老、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都由相对滞后向全面协调转变,正在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党的十报告提出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但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各级政府审批项目总数多达上万项。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伸得过长,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顽瘴痼疾。二是收入分配领域的不公平和差距过大,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基尼系数2012年是0.474,虽然近几年有所回落,但仍然高于国际警戒线。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有多少产品可供分配,而这应该随着生产和社会组织的进步而改变”,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两极分化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三是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亟待转型升级。当前,我国经济能源消耗过高,资源效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生态恶化加速,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使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显得极为迫切。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一个国家,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基础,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16]“,化学工业提供了废物利用最显著的例子”[17]等,充分说明,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可持续,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是发展的未来。四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不协调,破坏自然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马列主义经典理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我们一天天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习常过程的干预所造成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6]559-561,我们要正视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三、从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的视阈看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升级和发展

发轫于马列主义经典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继承和创新而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的最大最根本的特点和优势在于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同市场经济本身的竞争性、灵活性、效率性糅合起来。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经济学的表述,价值规律不仅调节商品生产与流通,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还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但以价值规律为主要调节方式的市场经济天然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因此当代,包括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已不是政府只起“守夜人”作用的彻底、完全的自发、自主、自由的市场经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3],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我们继续以马列主义经典理论为指导,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

社会经济论文例11

我国改革开放正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进入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改革初期提出的“打破铁饭碗”,提倡劳动力自由流动、自主择业的要求已经基本达到,带来的是新的问题,即打破“铁饭碗”后吃饭问题靠什么保障?择业未成时谁给生活费?企业不景气甚至破产时谁给报销医疗费,谁发退休金?诸如此类问题,使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被摆到改革的前列,当前,保险制度的变革就引发了一系列值得深究的现实和理论问题。

首先,保险制度由企业自理、部门自理,走向社会化保障制度,产生了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很多老企业背负着巨大的退休职工经济包袱,削弱了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其次,经济改革涉及到利益和权力的再分配,也涉及到风险和负担的再分配。企业改革客观要求社会管理制度建设跟得上,特别是职工本人无法解决的生老病死的问题,需要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来解决。社会保障制度是总的方面,它包括经常性的退休金、医疗费、住房购租等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包括突发性的大宗的偶然支出,如急病、重病、生育、房屋大修等,都需要保险制度来集千万人的资金,资助少数人的危急之需。没有保险制度不但不利于个人也可能拖垮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承担了政府安定社会、解急救难的功能,因此,社会保险需要企业、单位、个人的长期、有力的支持,更需要政府予以特殊的政策,让其早日增强实力,应付不测。

再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也要逐步成熟和完善,正如经济改革一样,要步步深入,层层推进,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社会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社会积累还不丰富、人们的思想觉悟还不高,在这种现实的条件下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也只能因势利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有关方面的潜力。社会保障制度既然能够造福社会、造福人民,那么就应该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以及海外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比如说,筹办各种募捐、义卖等形式的慈善活动,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种基金必须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有所收益也必须如数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即使是其中的社会保险也必须坚持这一条,与商业保险划分得越清楚,其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就越有力。社会保险发展壮大的关键恐怕离不开“来自社会,全心全意为社会大众服务”的自身发展宗旨。社会保险承担了稳定社会、救危解困、为企业和单位松绑的职能,它分担了政府有关方面的职责,因此社会保险工作要充分考虑遵从商品经济规律办事,不能做长期亏损的生意,但作为政府应管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分担者,它以政府代表的名义出现更为有利。

二、社会保险实践的启迪

通过几年努力,广州的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起框架,进入营运阶段,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以社会保险为主力创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历史创举,也是一次举步维艰、困难重重的改革“长征”。社会保险既要解决参与者的有关项目保险问题又要解决缺乏政府资金注入的问题。从广州情况看,诸多大宗或突发性的支付项目都要依靠社会保险,其发展前途当然可观,但在开始阶段社会保险实力则令人担忧。因为社会保险本身也需要一个资金和经验的积累过程,难免有起伏兴衰的曲折过程。

根据资料分析:1996年广州市失业保险基金缺口400多万元,应缴未缴的企业较多,1992年~1996年全市有300多家困难企业办了养老金缓缴手续,缓缴金额达2亿多元,靠全市调剂的单位占总数的40%。企业发展不平衡形成苦乐不均,而有了社会保险,矛盾就可以集中社会力量来解决。解决的办法既要靠社会力量和政府投入,同时又要靠企业的改革求得生存与发展。对那些处在变革之中的困难企业更需要社会保险扶持渡过难关,这些困难企业多是纺织、电子、航运、供销、交通、区街集体企业等,社会保险既然担当了政府部分职能,也应得到政府财政、税费政策的优惠和支持。对困难企业职工的救济可以通过社会保险去发放、管理和运作。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实施社会福利措施,有利于监督、测算和及时有效地运作。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两方面,在实现社会稳定前提下加快改革的步伐,国家、企业和职工分别合理负担,尽快妥善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开创一个新局面。

三、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开拓更广的领域

社会保险靠全社会的普遍参与,以千万人的资金来资助偶然的个别支出,以长期的投入支付退休后经常的支出,以上一代人的积累支付后代的保险等,才能使社会保险的根基越扎越深,树冠越长越大,所荫庇的社会成员日益增加,所资助的项目更加有力。从经济学分析,社会保险体制有几种类型:

其一,供款基准制,即保险措施对具体受益人的提供取决于(或主要取决于)该受益人过去在保险体系中的资金贡献量(供款量),其基本特征之一在于,它是运用预筹积累的方式来筹集资金的。其原则是,先积累,后受益,而且资金积累的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是要在若干年的时间里,按照一定的缴纳比例规定,逐年逐月地交费累积而成的。其主要优点在于,它能够保证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不会发生寅吃卯粮的问题,受益的多少取决于积累数量的多少。其具体方法是采取个人账户,在社会保障体制中引入激励机制,由于个人账户产权界定清晰,因而可以调动人们进行积累和劳动的积极性,避免吃“大锅饭”的旧病复发。

其二,受益基准制,即保障措施对具体受益人的提供取决于(或主要取决于)规定中的受益与否的标准(或公式),按照受益人当前的状况(如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失业期等)是否符合特定的标准而决定。此方式注重受益条件的公平性,而不注重受益人已经在资金上贡献的多少,从资金筹集方式看是采用现收现付制来筹集资金并满足当期的支出,这种强调同等条件面前人人平等的分配方式有社会公证性的一面,但又可能有吃“大锅饭”的问题,缺乏激励机制,但管理相对简便,主要的资金来源是税收,不涉及投资及投资回收问题,因此管理成本较低。

其三,混合制,即上述的供款基准制与受益基准制两种基本类型择优而成。利用受益基准制来提供普遍性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而使用供款基准制对具体个人提供附加的个人保障。也就是用较低的所得(薪给)税税率征收一部分公共财政收入,由财政支出按某种受益公式对退休、医疗、失业、伤残、意外等提供水准较低的但普遍适用的基本保障,这一部分保障强调公开性和社会安全网的作用,但大多数人不会满足于低水准的退休金和其他保障,因此仍要安排供款基准制的附加保障。附加保障是个人账户,自存自用、预筹积累式的,它提供了明确的激励特征。

社会保险中着重在养老、医疗和伤残、失业等几项中具有供款基准制特征,不同于商业保险,但也带有商业保险的某些特征,就是参与者才能享受。并且供款基准制鉴于人们对未来风险的非理性预期,必须实行强制性的储蓄积累方式。因此,政府干预经济的功能就更加明显,而且不同时期可能要求不同缴款比例的储蓄额。对于已参加公有制企业工作多年的职工,他们过去对社会积累的贡献大都形成国有资产,因此在实施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时则应考虑到原有的贡献,当公有制企业老职工面临不能支付社会保险缴款的困难时,有必要从财政上予以资助。再一个途径就是通过社会援助、募捐筹资。在新旧体制交叉的过渡时期必须通过一套渐进、协调的灵活方法来完成机制的转换。

就广州的现状来说,采取分门别类的混合制更为适合,即以供款基准制为主,从每月工薪和企业中相应支付同项的筹款项目形成养老保障的部分,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个体户也应纳入其中,有余力的个人可以额外加入商业保险取得退休后比别人多些的退休保险金。对医疗保障、失业保障、生育保障等可以更多采用受益基准制,即以收纳所得税来建立,以多补少,以社会力量来救一时一人之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