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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7 18: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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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论文

篇1

【关键词】述评;消费者信任;跨境平台;绩效;实证方法

【Keywords】review;consumer trust; cross-border platform; performance; empirical method

【中图分类号】F71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037-02

1 引言

近几年,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除了国家推广建立的跨境自贸区官方平台,还有很多海外直邮平台,以及电商网站的海外购平台和个人代购网店等。目前消费者主要通过五种跨境平台进行购物,企业自营的 B2C平台、第三方B2C平台和跨境C2C平台、个人淘宝平台以及海外购物平台。

尼尔森2015的海淘数据表明,消费者特别是年轻妈妈们购买进口商品特别是婴幼儿用品时,不仅仅考虑价格问题,更看重商品是否为正品真品是否海外原装品;这也是现目前海淘品价格差别巨大的原因,很多情况下,个人海外代购虽然价格高,但还是有很多人会选择直接个人代购邮寄,购买海外商品时,对商家是否信任在很大程度上对他们的购买行为影响很大。对海淘商家如何取得客户的信任,留住回头客,增加用户粘性,进行精细化经营,是持久发展的保障。

2 关于网络交易信任的研究述评

消费者信任是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内外很多学者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就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集中在网站和消费者自身方面。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信任的主体是在线消费者,信任的客体是在线商家,研究的是在线消费者对在线商家的信任。

Horppu等(2008)以及Deng(2010)的研究发现信任和满意度都对消费者忠诚度有正向影响。Palvia(2009)实证研究信任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他认为信任正向影响购买意愿。(姚公安,2010)认为消费者体验是影响消费者网购信任的重要变量。马钦海(2012)以国内的样本通过实证分析也验证了初始信任对购买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消费者体验和消费者信任之间的关系研究方面,chaudhuri(2001)认为网站体验中的价值之一就是来自体验所产生的信任,贺爱忠(2010)认为网站使用者在体验过网站之后,可能产生两种心理反应:一种是对网站的情感,另一种是对网站的信任。

3 国内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和绩效的研究述评

Martens等人在对消费者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成本优势、在线支付、物流模式等方面说明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因。Ong(2013)认为相比于传统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由于其虚拟性,会导致交易主体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交易主体在贸易过程中更容易产生失信行为。国内对跨境电商的研究主要是对其发展中的问题和对策的研究,有少量文献针对跨境电商模式分析和选择进行研究,穆承刚(2014)、樊晓云(2015)等对我国跨境电商平台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对跨境电子商务实证研究方面,杨坚争(2014)用因子分析法,利用spass19.0软件,对选取的外贸企业调查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处理。得出影响跨境电子商务使用第三方平台效果的因子组成及因子影响程度次序。归纳出5个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指标。

关于电子商务绩效问题,国内外从2000年就开始研究了。从查阅大量文献来看,其绩效分析的范围和对象在不断扩大和量化,研究的方法多通过实证调研,数据的获取上多采用问卷结合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的方式。模型上大部分学者主要是基于比较传统的探索性因子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进行绩效指标的关联分析以及绩效评价,逐渐采用更为优化的结构方程模型。

目前关于消费者信任的理论研究较多,有很多关于电子商务信任影响因素的研究,而针对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信任的影响因素和实证研究较少,关于跨境方式的研究多从商家和价值链角度比较各模式优劣,较少文献从消费者体验角度分析模式的优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传统平台的目标客户有所不同,消费者更加追求产品的品质,以及正品保障,对跨境平台购物的消费者和商家的调查分析,将消费者信任与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绩效的相互关系进行结合分析,可以找出不同平台模式下影响消费者购买的有利和不利因子。

4 跨境网购研究模式简析

跨境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如保税进口平台(跨境通、跨境购等),海外直邮平台(海豚村),和海外转运模式(如海外亚马逊),淘宝店个人代购平台、企业自建跨境平台(e-万家等)等。目前跨境平台消费者经常购买的产品主要有母婴用品、护肤品、数码等产品。首先选畅销的产品作为切入点,研究消费者对不同小额进口跨境平台的认可,信任和接受程度。研究的关注点是这些平台上消费者的信任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对消费者购买的影响程度,以及对不同跨境平台的产品销售量的影响程度,具体需要研究的对象要素如图1所示:

5 结论

如何建立和维系持久的信任,保持客户忠诚,促进电子商务交易,提高绩效,是学术界和业界关注的一个重要内容,分析不同的跨境购物模式对消费者购买欲望的具体影响因素,进而为跨境电商获得消费者信任,争取更多客户,增加购买量,找出需要改进的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实证研究可以看到平台销售绩效与消费者信任的影响因素的关系,哪些要素影响消费者购买,影响的程度如何,得出的结果可以指导跨境进口商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提高消费者信任度,进而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研究跨境网购模式绩效和消费者信任关系,可以帮助海淘商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影响消费者信任的因素,克服“海淘”、“海代”所出现的各种不足、弊端,结合自身优势吸引特定消费人群、提高消费者体验。对商家如何在多元化跨境进口平台模式中提高消费者信任,培养客户忠诚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帮助平台在海淘市场中获得更长远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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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微信 合同 纠纷 法律问题

2011年1月21日,微信横空出世,微信是一款基于智能手机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消息的即时通讯工具,集语音对讲、短信通信、即时通信等多种沟通功能于一身,并具备强大的LBS定位和扫描二维码等功能,其强大功能和社交关系链受到社会热捧。微信成为迄今为止增速最快的手机应用,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用户达到3.5亿,创造了国内外互联网领域的全新发展纪录。目前微信已经登陆东南亚、美国、港台、澳洲等市场,海外用户已超千万。随着微信的普及和功能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微信订立合同,广告,进行商业宣传,从事各种民事行为。

一、微信合同的概述

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对微信合同进行定义的论述,而是笼统的把微信合同纳于电子合同之中。参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及我国《合同法》对电子合同可以界定,同时结合微信的特殊性,可以把微信合同界定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手机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信息,以更加丰富的类似于短信、彩信等方式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界定可以看出微信合同是以微信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移动手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利用智能手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传统的书面合同(即“纸面合同”)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而且手书签字和盖章还是合同真实性的证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都属于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因此微信属于电子合同中的一种。但微信合同具有其特殊性,既不同于传统合同,又不完全于同一般的电子合同形式,既可以通过短信、语音对话、图片等形式,也可以直接通过扫描二维码的形式成立合同,大多数微信合同具有即时性、随意性、无契约性等特点。

二、微信合同的订立主要途径

随着微信的迅速普及,通过微信进行的交易行为日益频繁,由于微信平台的便捷性和特殊性,微信合同具有即时性、随意性、无契约性等特点,订立微信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途径。

1.通过微信“小商圈”订立无契约关系的买卖合同。微信作为一款新社交应用程序,微信庞大的用户群都是潜在的客户,一些商家从中嗅到了商机,纷纷抢滩“微平台”,构筑起一个日渐繁华的“小商圈”。经营微信“小商圈”的模式大概是,每天在微信上商品信息,付款方式可到实体店内购买,也可在网上交易。例如在微信查找公众号一栏输入“代购”两字,便出现一连串公共营销账号,从零食、红酒到眼镜、服装、皮包,涉及面广,种类相当丰富。但是微信“小商圈”的买卖,没有评价机制、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微信店的交易模式完全基于买家对店主的信任,这种模式下的合同大都是无契约的买卖合同。

2.通过“朋友圈”形成的代购合同。微信平台的好会形成一个“朋友圈”,商业广告也随之带了进来,在微信越来越普及的当下,微信营销俨然成为一种销售模式,越来越多的人借机做起了全职或兼职买卖——即以“朋友圈”为平台,通过分享商品图片,达到推销产品进行代购的目的。不少人点开微信“朋友圈”时,看到的是满屏的商品推销广告,每天都有许多类似广告刷屏,“朋友圈”变成大卖场,圈里的朋友许多都不是专职做生意,而是帮卖家做兼职。主要就是把图片发到自己微信的朋友圈,有人私密你,想买就可以成交,利润可观。而这类的代购往往都是朋友、熟人之间进行的,因此不会有正式的代购合同,多数是无形的契约。

3.微信二维码扫描形成的合同。二维码是一种信息的表现形式,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微信二维码,则是含有特定数据内容、只能被微信软件扫描和解读的二维码。用智能手机的摄像头来扫描微信二维码,从而获得红人(例如电视专题采访幕后等)的名片、商户信息、折扣信息等。通过平面、户外、网络、印刷品等媒体可以很方便的让二维码露出。微信二维码其实就是利用微信的消息触达能力为商家提供了一种更好的运营方式,而这种方式正体现了智能手机信息化技术与传统运营方式的本质上的不同。微信用户在交易过程中扫了二维码之后,都将成为可能达成微信合同。

三、微信合同面临的法律问题

微信支持快速发送文件、语音聊天等诸多功能,这些其本身所具备的优势使得它在个人及商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它本身的安全缺陷给用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这导致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面临许多的法律问题。

1.微信用户易被不法侵害。微信是基于移动网络客户服务器平台的,用户在自己的智能手机上安装微信程序,通过腾讯提供的服务器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在这种模式下,用户发送没有加密的信息到服务器,服务器再转发到接收者,就给用户带来了安全隐患。目前,微信面临的安全威胁有恶意软件、穿透安全防御、信息垃圾等。其中,微信的联系人列表功能为各种恶意软件的大量传播提供了很好的目标获取基础。同时由于用户安全意识不足的特性,微信用户很容易相信来自好友发送的内容,有时从好友处发送的信息并不是安全的,这为病毒的传播带来了便利的条件,在智能手机感染病毒后这些信息很容易泄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微信合同的纠纷难处理。微信不再仅仅是聊天的工具,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也受法律保护,但是随着通过微信订立合同的行为越来越频繁,有关合同纠纷成为了一大难题。微信合同纠纷,由于微信平台的殊性,虽然仍受到法律的约束,实际处理起来仍有不少的困难。微信合同纠纷与一般的合同纠纷在诉讼上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的地方,微信合同纠纷由于其特殊性,在诉讼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新的问题。这些新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例如有关微信合同纠纷中的证据问题,按照传统证据理论证据在案件中的采用应该是客观的合法的和真实的,但在移动网络环境中的证据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3.微信中的虚假广告宣传。随着微信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微信各种广告,但不少都带有虚假、欺诈的性质,许导致许多微信用户上当受骗。在微信圈里,不少商家打出转发广告集齐赞就可以换奖品,因此不少微信用户在朋友圈里刷广告,点“赞”,微信上做积累“赞”换的奖品大到港澳游四天三夜礼券,小到几十元的润唇膏,虽然看似不错,可参与的人多,得奖的人少,结果是空欢喜一场。这种“举手之劳”的事,激起不少“微友”们的热情,在微信朋友圈里经常看到这样的宣传,甚至有的人为了奖品刷朋友圈,隔几分钟就刷。当符合条件的微信用户前往兑换时,有的商家称只能在固定时间段领取赠品,有的称活动提前结束,由于标的数额普遍较小,许多受骗者最后选择了沉默,这样的微信广告欺诈行为不在少数。

4.微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难。许多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小商圈”上购物都栽过跟头,售后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例如在微信上买了一件商品,到货后发现根本和图片上是两个样子,而卖家货物却不退换。微信上都是先付款再发货,钱已经付给卖家,如果不给退货,买家一点办法都没有,也无法寻求维权的渠道。现在的微信朋友圈,不但有友情,还有商情,圈里的人都是朋友、熟人,经常更新有什么新货了,真的买到物美价廉的还好,如果买到的东西和介绍差别很大,碍于朋友之间的面子,碍于情面又不好维权,只能吃哑巴亏。这种交易虽然便捷,但也隐藏着很多法律问题,微信朋友圈是一个熟人圈,但采取网上交易方式,买卖双方没有构成契约关系的买卖合同,若出现纠纷,很难处理。

四、微信合同的法律规制

随着微信广泛使用,在智能手机移动网络交易过程中,微信合同纠纷中的许多问题凸显出来,因此必须通过相关法律措施对微信合同进行规制。

篇4

近几年有一种新的理财观念叫做“奢侈品投资”,而韩国甚至有新的词汇记录到字典就是“Chatech”(Chanel与Financialtechnology的合成词)。香奈儿2.55包被称为“3秒包”,一大早百货商场的香奈儿专柜就拍了长长的队,每3秒就有人买香奈儿包,一个香奈儿包的价格是562-579万韩币这个价格与3年前的378万韩币相比增长了60%左右,这也是人们在昂贵的价格下还是依旧抢购的原因之一。

一、奢侈品

奢侈品从经济定义上来说就是“价值与品质最高的产品。”人们对于奢侈品的定义就是一句话“贵的东西,不贵就不是奢侈品了”。可是实际上奢侈品不仅仅注重价格,价格只是奢侈品最基础的特征,卓越的品质与珍贵性与稀少性才是奢侈品真正所主导的消费观念。奢侈品涉及珠宝,服装,化妆品,名车,豪宅,游艇等等。目前具有投资价值的奢侈品包括高档珠宝,机械腕表,瓷器,红酒,箱包等等。而所谓的奢侈品投资就是购买产品会为消费者带来保值与增值。

二、消费市场现状

随着经济危机,欧元贬值加上近几年人民币升值使,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市场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少数富裕人群中。中国的奢侈品消费群体主要集中于20到30岁之间,这部分人群为80,90后的年轻新生代,数字化时代的年轻人对于国外大牌的认识比较广也比较深。Chanel.LouisVuitton.Dior这些奢华品牌都已经是人人皆晓的品牌了。各大报纸杂志都有这些奢侈品牌大张旗鼓的广告,时尚节目更是大大宣传“买包投资”,这种字眼更加刺激走在时尚前沿的80后群体。对于消费者来说奢侈品已经不再是昂贵无比的产品,而是一种必备品也是一种投资。

全球奢侈品市场报告称2010年的奢侈品市场规模达1720亿欧元,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水平,相比2009年的1530亿欧元增长12%。2010年中国内地的奢侈品销售增长了30%与美国的12%,欧洲6%要大得多。在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市场将在今年继续保持高增长,而受地震影响的消费第二大国日本的销量预计将下滑5%。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预计2015年中国奢侈品消费额将达到180亿这将是全球份额的20%。

三、影响奢侈品价格的因素

对于现在看好奢侈品投资的人们最关心的还是,奢侈品以后会不会继续涨价,继续增值。以下是分析影响奢侈品价格的各种因素。

1.价值

价值决定价格,奢侈品的价格基于价值。奢侈品是有着高品质,高价格的特征,用的都是精挑细选的最高的原料,有着多年经验的工匠。加上纯手工的制造这些都是导致奢侈品高价格的原因。香奈儿2.55,爱马仕铂金包都是以经典出名,基本款式不变,但是每年的价格一直都暴涨。成本的涨价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近几年黄金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各个奢侈品利用涨价来保护自己的边际成本。

2.供求关系

供求关系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奢侈品不同于其他产品,涨价对于奢侈品的需求也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这就是奢侈品的排他性。多年来奢侈品一直是少数上层阶级的人士的所有,这些人们购买奢侈品的原因也在于他们想彻底区别于其他阶层的人,而奢侈品通过涨价来控制消费层次与市场范围,来满足这些少数人,提高品牌形象来维持产品生命力。对于一些像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来说他们对于奢侈品以必备品来购买,是来显示自我价值。中国的消费观大多是炫耀性消费观,胡润财富报告中公布,中国千万富翁已达96万人,这些人购买奢侈品基本上处于随大流,据世界奢侈品协会调查,70%的中国奢侈品消费者认为奢侈品是以炫耀性消费观来购买。即使奢侈品每年都涨价,也不会太影响大部分人的购买需求,每年的购买力将持续增加,奢侈品价格也将持续保持每年增长10%至30%。

3.关税政策

欧洲经济的缩水,欧元的贬值不仅没有让欧洲奢侈品牌降低价格,更是提高价格来维持品牌的形象。奢侈品的持续涨价是必须遵循的原则。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欧阳称:“奢侈品永远要在汇率变化之上,顾客购买力之上。”

国内奢侈品价格与国外奢侈品价格高是众所皆知的。其中消费税与关税占大半,其中中高档消费品进口关税多在10%-25%之间,个别品种如酒类可能达到65%;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为17%;此外部分高档消费品还要征收10%-40%的消费税。如今,国外旅游的大部分人都是为购物,在国内买一个香奈儿2.55国外能买两个。据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0年海外代购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20亿元,每年税收损失高达10亿左右。但是是否降低关税对于奢侈品的价格影响不大,光在今年半年之间奢侈品品牌已经两次涨价,据北京晚报报道劳力士调价5%香奈儿涨幅20%,LadyDior中号手袋涨幅16%涨了4000元。

四、奢侈品投资潜力

CPI每年大概在4%到5%之间,而奢侈品每年固定提价是10%左右。未来奢侈品市场还是会有很大潜力,目前市面上说的奢侈品品种较多,所涉及的奢侈品投资较多,选择一个具有升值机会的奢侈品进行投资才是一种明智之选。现在奢侈品投资有三种方法:购买奢侈品,投资奢侈品股票,奢侈品基金。

1.购买奢侈品

这种目前人们所进行的最多的奢侈品投资方法。高级珠宝与名表是最早人们所进行的奢侈品投资,比如卡地亚品牌旗下手表类商品,一年的增值幅度都会在5%到7%,而卡帝亚一款金钻系列腕表,因采用十分稀有的短吻鳄鱼皮,所以每年升值幅度达10%左右。这种贵在稀有,贵重。年轻女性更是把钱投资在皮包,购买时尚皮包还能够做投资更是吸引不少女性购买者。如香奈儿2.55包三年增值60%,时尚节目更是大大宣传“投资包包”来吸引时尚人士。

红酒成为一种投资方式,法国波尔多地区产葡萄酒,收藏3年的回报率为150%,5年的回报率为350%,10年的回报率为500%,收益率甚至超过了道琼斯指数的涨幅。1982年份的拉菲更是创下了10年涨幅约为850%的收益纪录。

2.投资奢侈品股票与基金

奢侈品股票一直都在国外市场,近十年间各大奢侈品股票都持续增长。比如:在香港上市的保时捷在过去12个月中,的市盈率大约为9倍。在2000年10月上市的COACH的股价在上市以来的11年间,从2.54美元已经上涨到了65.48美元,膨胀了25倍;而Burberry股价自2002年以来已经上涨了接近500%。PRADA股价自上市短短一个月以来从39.5港元上涨到了45.6港元。

五、结语

综合目前奢侈品投资现状来讲,往后奢侈品投资将持续进行,在面对市面上各个奢侈品品牌纷纷打着“增值”的旗帜来吸引顾客盲目投资,投资者应当谨慎选择有投资价值的奢侈品进行投资,不要盲目跟风。如今我们国家的奢侈品投资市场尚未成熟,这股潮流在近几年将持续下去,国外奢侈品价格也将持续上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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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2014年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课题:“东盟越、马、泰三国跨境电子商务研究”(项目编号:201410608029)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6月10日 

一、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Payvision和FSA研究项目联合开展的亚洲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研究报告指出,马来西亚全部电子商务中大约40%为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比例远高于日本(18%)和韩国(25%)的跨境电子商务。同时,马来西亚将继日本和韩国之后,成为亚洲第三个与中国贸易额超过1,000亿美元的国家。不仅如此,这个贸易渠道不断在扩大,两国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与合作一直增加,在中国广西启动了钦州中马工业园区后,双方正在协商在马来西亚建立一个经济贸易合作区,通过集群式投资提高双方的经贸合作水平。 

(一)本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较为缺乏。跨境电商平台目前呈维度多样化状态。进口零售类电商根据不同业态可以分为如五大运营模式类:海外代购模式;直发/直运平台模式;自营B2C模式;导购/返利平台模式;海外商品闪购模式。以出口为导向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又可以依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分为商对商/商对单/单对单三种。跨境电商B2B平台从广义上可分为“信息服务平台(以广告引流为主)”和“综合服务平台(以促进订单交易为主)”两种;B2C平台又可称为“跨境在线零售平台”,具有贸易量小成交频繁的特点;C2C平台大多是附属于B2C平台下的海淘买手们的代购平台。 

而由于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本土电子商务发展比较落后,几乎都是来自于国际电商企业进驻的跨境零售平台的消费和应用。在跨境贸易交易平台服务上,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均没有创立直接对接国外的跨境电商平台,双边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要借助于国际跨境电商平台得以实现;马来西亚不论在交易还是服务平台上多依靠于进驻国内的国际企业资源,在跨境电商平台这一方面还未形成一定的规模。如物流多用DHL,支付多用PayPal,在线旅游票务多用亚航、Agoda,跨境电商平台多为阿里巴巴、亚马逊、ASOS;泰国本土大型跨境电商平台目前只有2011年由泰国商务部国际贸易促进厅推出的泰国贸易网THAITRADE.COM(泰国贸易网)。其目标市场是整个东盟地区,旨在增加国内中小企业(SME)扩大贸易的机会,以推动泰国的出口成长。经过三年发展,目前该网上商家数量累计有13,024家、推出上网交易商品超过20万种。越南电子商务网(ECVN)也与泰国贸易网相似,是一种典型的B2B信息服务平台,商家在平台展示产品信息,吸引询盘,双方对接商讨交易细节。此类B2B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还停留在信息服务阶段,目前无法提供完善的在线支付、国际物流服务。 

(二)网购消费水平和商品品类参差不齐。根据泰国电子商务发展署(ETDA)的《2014年泰国互联网使用者行为报告》分析,25.5%的男性、32.7%的女性、39.1%的第三性别者会选择手机购物,49.1%的男性、45.1%的女性、50.7%的第三性别者会在使用电脑上网的时候进行网购(网民中,男性占比为43.1%、女性占比为55.6%、第三性别占比为1.3%)。虽然泰国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但是消费者更倾向于使用PC端进行购物,因为他们认为这样会更安全。 

马来西亚人是疯狂的购物者,91%的大马互联网用户都会进行网上购物,超过50%的网络用户每月至少购物一次,超过85%的用户每月网购消费低于500马币;2013年马来西亚的电子商务营业额达到3.8亿美元,网购年均消费达到2,000美元。马来西亚在网上支付与国际支付的发展较为完善;拥有很高的互联网普及率和移动手机普及率;当地居民喜欢物美价廉,追求实惠、便宜,热衷购物。加上面向东南亚市场的几大电商平台入驻马来西亚后获得的成功验证了其网购消费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是一个进行产品输出的良好市场。 

越南电子商务协会2013年的统计资料显示,越南3,500万互联网用户中,有56%进行过网上购物,人均网购金额约120美元。购买服装、化妆品的人数占62%,购买电子产品的占35%,再次为家居用品,最后是机票。其中,越南本土化妆品产业薄弱,市场上的化妆品90%都是从国外进口,本土品牌仅占10%。随着越南中产阶级队伍的壮大,国外知名品牌的一些质量高、名气大的电子产品越来越受欢迎。另外,越南有狭长的海岸线及众多历史名城,南北气候、文化迥异,旅游业逐渐盛兴。 

受物流条件和成本的制约,跨境电商的输出输入产品主要还集中在适合销售的商品,主要包括服装服饰、美容健康、珠宝手表、灯具、消费电子、电脑网络、手机通讯、家居、汽车摩托车配件、首饰、工艺品、体育与户外用品等。 

(三)跨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以银行卡为主。跨境支付是目前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关键。马来西亚的网上支付平台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其拥有五百多万的信用卡活跃用户和十几万活跃的PayPal用户。在网上支付方式中,信用卡、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成为主导方式。其中,2012年网上银行使用率占50%,信用卡和借记卡占37.5%,其他方式如PayPal或货到付款等占12.5%。同时,马来西亚政府也正在大力建设网上支付系统,目前当地所有银行都开设了网上银行服务。 

泰国的在线支付服务提供商有很多,虽然有很多种在线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但是在线支付却并不是泰国电子商务的主流支付方式。在泰国主流支付方式为:购买预付费卡(Pre-paid Card),比如True Money的现金卡,可以在7-11便利店以及莲花超市购买,十分便利,目前使用“预付费卡”的人数占支付市场的80%以上。占据市场第二大支付方式为运营商计费,例如手机移动支付服务商“易付”、JMT,而这些服务商又依赖于电信运营商来进流量收费。第三和第四种才是互联网银行和ATM机支付,占据市场比例较小,泰国市民普遍对互联网银行的接受度不高,质疑其安全性,而ATM机则是因为渗透率较低没能得到有效普及。泰国网络购物主流支付方式较为原始,他们甚至更喜欢货到付款,直接省去了在线支付这个环节。但是,true money背后的正大集团,同时也是本土B2C平台We love shopping的股东,也许通过这个在线交易平台,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消费者,使其勇于尝试,最终接受第三方支付平台。

在线支付是越南电商市场的一大难题。据越南工贸部统计数据,进行订单网上在线支付的越南消费者比例只有19%,剩下网购消费者都选择的是货到付款。而过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网上零售欺诈事件和质量问题,也使不少消费者对在线支付存有疑虑。越南的在线支付系统在近年来有所发展,竞争也很激烈,包括越南游戏公司VNC研发的123Pay,和chodientu平台的NganLuong、SmartLink、Mobivi、BaoKim、OnePay等相对较大的支付平台,但是还尚未形成在此行业中被广泛接受使用的支付系统,能够让用户始终在该平台上保持粘性。而越南消费者崇尚眼见为实、货到付款的消费心理也极大地影响着消费者和电商平台对支付方式的选择。 

(四)中国快递公司已经涉足东盟跨境物流服务。打通国际物流渠道,降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是未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马来西亚拥有较好的物流条件,如巴生港这个位于全球前列的国际物流港口,是马来西亚规模最大的物流转运中心。中国的顺丰快递于2011年8月1日起开通了马来西亚快递服务;2013年10月份又进入泰国快递市场,开通中国至泰国的跨境配送专线,在泰国地区提供较平均市场价格低至折的快递服务,并保证快件可在2~3个工作天内送到用户手中。2013年12月顺丰速运正式推出“越南件”,即中国大陆到越南全境的快件服务。 

二、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一)平台建设缺乏交易各方的政策支持。越、马、泰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受到国际电子商务大平台的竞争压制,缺乏技术和经验,国内电商市场大部分被国外入驻的电商企业所占据。而中国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呈现几家独大,并且阿里巴巴等企业已经在海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中马两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差距悬殊,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板块、内容、推广需要根据相应国情进行调整。中国可以对越马泰国家电商网站建立跨境平台进行扶持货加强合作,以促进双边跨境电商联系。 

(二)支付及物流需要理顺交易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额度小”、“频率高”订单使得通关、结汇、退税等问题成为国际物流过程中最为显著的问题,由于各国海关条件和法律都存在差异,国际上也没有达成统一的过境标准,急需各国物流平台相互配合,为跨境电商打通过境绿色通道。 

(三)与东南亚国家客户的语言交流极度困难。语言是一个能够增加跨境电子商务利润的强大的商业驱动力。大约6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有着相同语言的合作伙伴以及销售团队能够理解当地文化,并将为跨境电子商务带来更多的利润。欧美资本对东南亚的渗入采取了各个击破的深入渗透模式,他们在东南亚国家的主要市场建立该国家语言的电子商务平台,再在各国设立品牌经销商,线上线下结合紧密,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基础,这样的非常方法值得借鉴。 

三、面向东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启示 

(一)积极制定单边和多边的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中国政府应积极投入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全球性网上争议解决体系的构建中去,成为亚洲的代表以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国家应该做好引导和宣传工作,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商、供应商、消费者进行诸如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通关流程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加强对打假、计算机网络中的违法犯罪、偷税漏税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和惩治力度,以提高中国电子商务进出口外贸企业或者个体用户的整体素质,在国际上树立起良好形象。此外,中国可细化跨境电子商务的行业标准和相关专业监管职责。虽近年来中国海关已出台诸多相关政策,以便配合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需求,但是还远远不足,完善的通关、结汇、退税体系有待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不断完善并落实。 

(二)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中国的外贸企业要了解东盟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正常通关、结汇、退税;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注重产品质量和产品创新,以及自身品牌建设;还要对交易的安全性提供可靠保障,用良好的服务和真诚打动国外消费者,赢取消费者的信任。同时,要加强与国际物流平台和支付平台的携手合作,或者利用提供综合服务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增强企业信度,合作也带来了共赢。 

另外,还应当注重了解越、马、泰等国家的文化风情,入乡随俗,做到电商本土化,注重采用社交平台营销、邮件营销和手机APP软件平台营销来强化客户关系,采用当地居民习惯的通讯方式,如使用邮件、手机短信、热门手机通讯软件等等。 

中国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可利用在马来西亚热门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产品零售出口。据调查,马来西亚排名靠前的电子商务平台主要有:Lelong.my、Lazada、Groupon、Zalora、eBay、Rakuten、Qoo10、Lamido、Youbeli、Mudah.my。越南排名前十的购物网站是Lazada.vn、Amazon.com、Thegioididong.con、Xdeal.vn、Hotdeal.vn、Muachung.vn、Cucre.vn、Cungmua.com、Zalora.vn、Nguyenkim.com。泰国流量最大的前五位电商平台是weloveshoping.com、tarad.com、lnwshop、shoppingline.bigc.co.th以及lazada.co.th。比如中国的华为、小米、OPPO、联想等手机就是通过马来西亚热门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出售,并打开了市场,对整个马来西亚手机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物流建设方面,企业可以与国际物流快递公司合作,如联合包裹(UPS)、敦豪速递(DHL)等国际物流快递公司。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主要包括:海外建仓、跨境快递小包、外贸企业之间联合集货、第三方物流平台,以及外贸企业自行集货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模式,或者进行模式创新。 

(三)大力培养小语种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有资料表明,跨境电子商务特别需要掌握熟练外语+外贸基础知识+熟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综合型人才,而目前高校还没有形成专业的教学培养方向,通过整合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等专业资源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第一论 文 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和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加强国际电子商务方面的校企合作,搭建实训践平台。例如,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采用的“3+1”模式,学生在大一上学期选定方向(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印尼),从大一下学期开始学习方向语言(越语、泰语、印尼语、英语),大三的时候学生到所选定的语言目标国留学,大四回国实习,学校组织学生到相关外贸电商企业工作。采用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模式,进行模块化教学,这样也能使高校的人才培养方式与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相符合,实现校企共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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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出口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和特殊地位,导致学界和决策界就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出口贸易方面,而很少考虑甚至忽视进口贸易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近年来,进口贸易额的不断增长使人们不得不引起重视。进口贸易并非简单定论为国民收入的漏出量。

Coe & Helpman(1995)基于Grossman & Helpman(1991)的“创新驱动”增长模型,采用21个OECD国家和以色列的面板数据,考察了进口贸易对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和国际溢出的影响,结果发现,贸易伙伴国的R&D投入能显著提升全要素生产率。Coe,Helpman and Hoffmaister(1997)进一步检验了进口贸易通过技术溢出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全要素生产率。Lawrence,R.Z.(1999)对20世纪80年代美国100多个制造产业进行研究,发现进口造成的竞争效应刺激了美国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Titus O. Awokuse(2006)运用相关方法研究出口和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运用波兰的数据能够验证进口促进经济的假说,而认为出口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研究很多都是不完善的。国内也已有一定的学者开始对进口贸易进行研究。佟家栋(1995)首先探讨了进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通过对1953-1990年中国进口额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回归分析,发现不同时期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相关度不同,但总体上,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起积极作用。林媛媛(2000)通过对我国1990-1997年进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回归分析,发现进口与经济增长是呈正相关的。刘晓鹏(2001)从对外贸易与GDP增长率的相关性入手,对我国1980-1998年的有关数据进行协整计量分析,运用EG两步法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揭示了我国进口对国民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熊启泉,杨十二(2005)以1978-2003年我国的GDP、进口贸易额两个时间序列来分析进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通过协整分析指出,进口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消费品进口现状

(一)消费品进口贸易规模分析

消费品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商品大类,但是我国消费品的进口,相比其他大类商品进口所占比重却较小。根据联合国统计数据,2010年我国消费品进口额仅为1643.1亿美元,仅占总进口额的5.85%,而中间品和资本品占总进口额的比重达到了95%左右。虽然消费品进口额所占比例较小,但2002-2010年消费品的进口额也出现了稳步增长的趋势。2002-2009年的8年时间,消费品进口额增长了近400%多,增幅很大。

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从国际市场上进口消费品的量虽然不多,但也处于稳步增长的趋势,且每年增长率较大。

(二)消费品进口贸易结构分析

按照联合国的广义分类法(BEC),把消费品分为这几大类型,即食品与饮料、耐用消费品、半耐用消费品和非耐用消费品。

在所有进口消费品中,半耐用消费品所占比重最大,2005-2010年,其所占总进口量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0%以上。食品及饮料是我国第二大类进口的消费品,其占进口总额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0%左右。曾铮(2009)认为,食品及饮料是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产品,相对而言,我国在这类产品上并不具备竞争优势。耐用消费品的进口量也较大,占到总进口消费品的20%左右。这类消费品中包含大量的科技含量,中国因为技术水平的欠缺,需要大量进口该类商品。非耐用消费品的进口基本维持在20%左右。非工业运输设备的进口所占比重最小,维持在5%以下。

二、消费品进口影响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一)消费品进口对本国消费品的替代作用

按照供求关系的基本原理,在达到供需平衡的前提假设下,可以认为一国的需求等于一国的供给;而在经济开放的环境下,一国的供给是由本国供给和进口供给组成的,即本国需求=本国供给+进口供给。假设本国需求不变,那么进口增加必然会代替本国的生产供给。

消费品的进口,给人的感觉往往是用本国创造的收入去购买国外的商品,从而造成国民收入的流失。而且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进口消费品会通过替代效应对经济增长存在负面影响,但是从长期角度来看,消费品的进口还是有助于经济增长的。消费品进口可以通过拉动和创造需求、模仿技术和竞争效应来促进经济增长。

(二)消费品进口通过拉动和创造需求影响经济增长

消费品进口通过拉动需求影响经济增长,主要包括两个途径:

一方面,一个国家潜在的消费需求并非总是能够由国内的生产所满足。如果处于封闭的经济环境中,有些潜在的消费需求就无法最终形成消费支出,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西方消费文化的相互渗透,再加上国外产品的进口,尤其是国内目前尚不存在的商品或者国内虽有但具有异质之处的商品,会培育国内消费者对该类商品的需求,同时也带动国内其他相关商品的需求,从而促进国内经济增长。

另一方面,当进口满足了本国扩大的需求,由于增加的需求得到了实现,会进一步引起与进口商品相关的国产产品或相关行业的需求。当相关国产产品或行业得到国内供给的实现之后,又会引发其它更多国产产品或行业的间接需求,这个过程类似于“链式反应”的连环方式引发更多的国内需求。

(三)消费品通过模仿技术和竞争效应影响经济增长

消费品还可以通过模仿和竞争效应来影响一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进口商品一般含有大量的技术信息,进口国可以发挥“后发优势”模仿其技术,进一步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当进口产品的技术为进口国掌握后,便可以投入生产使该类产品成为该国国内产品。

其次,进口商品的引进能促进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竞争,进而刺激国内的厂商改进技术,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甚至开发新产品。

三、消费品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一)消费品进口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以汽车行业为例)

因为联合国网站关于进口消费品的数据年数较少,故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汽车进口对汽车行业的影响进行分析。所采用的数据资料均来自于《中国汽车工业年鉴》,取样时段为1990-2009年。其中,汽车产业的衡量值用根据生产法得到的汽车工业增加值消除相关物价因素而得,汽车进口额通过当年各年的汇率换算而得。同时,为了消除数据中存在的异方差,分别对两个变量取自然对数,为LnTOTAL和LnIMP,其相应的差分序列为ΔLnTOTAL和ΔLnIMP。

1.ADF检验

为避免伪回归问题,本文利用Eviews6.0软件对LnTOTAL和LnIMP进行ADF检验,根据施瓦茨信息准则确定检验过程中滞后项的阶数。

检验结果表明,各序列变量的水平值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其一阶差分均为平稳序列。

2.协整检验

为了分析汽车的进口与汽车产业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对汽车的进口变量与汽车产业增加值进行协整分析。本文用E-G两步法对LnTOTAL和LnIMP进行协整关系的检验。

第一步,估计 LnTOTALt对LnIMPt的回归方程。

LnTOTALt=α+βLnIMPt+εt

根据1990-2009年的数据对其进行OLS估计,得到: LnTOTALt=1.3011+0.9136LnIMPt+εt

(3.30)(14.37)

R2=0.91 , s.e=0.31

计算OLS估计的残差,得到序列:

ECMt=LnTOTALt-1.3011-0.9136LnIMPt

第二步,检验上述模型的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

对上述回归方程估计残差序列e进行单位根检验,ADF检验结果见表1。从表中可知,ADF检验统计量-1.6026,都小于显著性水平1%、5%和10%时的临界值,因此可认为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这也表明LnTOTAL和LnIM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1,-0.9136)为协整向量。

表 1残差项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根据E-G两步法原理,上述协整方程揭示了汽车进口对汽车产业增加值的影响程度,也表明了它们之间存在的长期均衡关系。从协整方程看,汽车进口额每变动1%,将促进汽车工业产值增加值增长0.91%。所以该协整方程具有现实意义。

3.误差修正模型

根据格兰杰定理,具有协整关系的变量一定有误差修正模型的表达式存在。

反应LnTOTAL、和LnIMP之间短期动态均衡的误差修正模型为:ΔLnTOTALt=0.1246+0.3780ΔLnIMPt-0.1541(-1)+εt

(4.49) (5.14)(-1.93)

R2=0.63 , s.e=0.103,DW=2.16

其中,ECMt=LnTOTALt-1.3011-0.9136LnIMPt

误差修正模型描述了均衡误差对汽车产业增加值短期动态的影响。从误差修正模型来看,两者之间的短期动态均衡关系是,汽车进口额短期内每变动1%,汽车产业增加值将同方向变动0.38%。这一数值较长期协整回归方程的要小,说明汽车进口对汽车产业增加值提高的长期影响更为显著。

4.格兰杰因果检验

根据协整检验结果,汽车进口与汽车产业增加值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本文选取最优滞后期数5(根据本检验所选取的样本期间,运用AIC准侧得出的最优滞后期数为5期)。这两个变量之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的检验结果见表2。

表 2 汽车进口额与汽车产业增加值之间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由Granger因果检验来看,汽车产业增加值是汽车进口额的Granger原因,而汽车进口额并非汽车产业增加值的Granger原因。

(二)消费品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变化分析(以汽车行业为例)

汽车进口对汽车行业增长的实证分析已经表明,汽车的进口对汽车行业的增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其对汽车的长期作用大于短期作用,但是此实证分析只是分析了期间的平均水平,不能看出汽车进口对汽车行业影响的变化趋势。本文运用汽车产业增加值对汽车进口额的弹性系数来分析各年的弹性变化,进一步分析影响的变化趋势。

该弹性系数为:

其中, yt为t时刻的汽车产业增加值, it为t时刻是汽车进口额。

从表3可以发现,汽车产业对汽车进口的弹性系数值基本处于增长趋势。1995年,该弹性系数值仅为-0.05,表明汽车进口额每增加1%,汽车产业增加值减少0.05%。1995-1998年,该弹性系数值均为负数,表明汽车进口额增加时,汽车产业增加值反而会减少。1998年之后,该系数值逐渐增长。2009年,该系数值为5.67,表明汽车进口额每增加1%会拉动汽车产业增加值增加5.67%。

表 3汽车产业对汽车进口的弹性系数

注:由《汽车工业年鉴》数据整理而得。

可以发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汽车进口对汽车行业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甚至有一定的消极作用。2000年之后,该弹性系数普遍大于1,表明汽车行业的产业增加值的增长快于汽车进口额增长。汽车进口对汽车行业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首先从消费品进口的贸易规模和贸易结构分析了我国消费品进口的现状。分析表明,我国现阶段从国际市场上进口消费品的量虽然不多,但也处于稳步增长的趋势,且每年增长率较大;另外,在进口消费品中,我国进口半耐用消费品最多,其次是食品及饮料的进口,然后是耐用消费品和非耐用消费品的进口,进口最少的是非工业运输设备。

理论上,消费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消费品进口通过对国内商品的替代效应对经济增长起到负面效应;另一方面,消费品进口通过拉动需求和创造需求、模仿技术和竞争效应促进经济增长。从长期来看,消费品进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大于其负面作用。

实证上,本文因联合国数据库关于消费品进口的数据局限性,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汽车产业进行分析,分析汽车的进口对汽车产业的影响。

实证结果显示,汽车进口与汽车工业增加值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它们之间呈正相关关系。汽车进口对汽车产业的长期影响较短期影响大。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汽车产业增加值是汽车进口的Granger原因,而汽车进口并非汽车产业增加值的Granger原因。

因为实证分析汽车进口对汽车行业总的平均水平,无法看出其变化趋势。本文接着用弹性指标进行分析,分析发现,汽车进口对汽车行业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政策建议

1.适当降低消费品(特别是中高档消费品)的进口贸易壁垒

我国对消费品,特别是对中高档消费品及奢侈品的关税一直比较高。较高的关税可能会保护国内企业的发展,但也会导致一系列的贸易问题。高关税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部分商品的国内外售价差别很大,这会直接催生海外代购和消费的热潮。大量的消费被转移到海外市场,直接导致我国国内的税收收入减少。其次,大量的中国海外游客带入境内的海外商品也没有直接计入我国的海关统计,这也会造成我国贸易数据的失真,影响我国制定相关的政策准则,进而进一步影响我国经济增长。

2.培育市场经济的主体,培育高档、优秀的本土消费品品牌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得较晚,仍处于逐渐完善阶段,尚不健全阶段。相关部门应减少垄断,营造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消费品的大量进口是因为进口商品在质量、科技、品牌等方面较本土商品更有吸引力,而我国自己的民族品牌还不能满足需求。本土品牌应该通过正当的竞争,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转变和创新零售模式,创造出属于自己的高档优秀的民族品牌。这样,一方面能减少消费品的进口,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本土企业的发展。

3.完善我国消费信贷体制,刺激信用消费,缓解消费滞后的状况

基于中国人长期的积蓄消费观,中国消费量长期偏低。2008年,中国信用消费额仅占3.3%,而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信用消费比例高达66.7%。相关部门应完善我国的消费信贷体制,刺激信用消费。信用消费既能扩大即期消费,又能提前实现未来的消费需求。 这样就能通过扩大消费需求来促进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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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J].特区经济,2006,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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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与配件,2008(32).

[3]彭斯达,陈继勇. 我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和方式与经济

增长的相关性比较[J].国际贸易问题,2008(3).

[4]黎武. 我国进口贸易对居民消费增长影响的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湘潭大学,2008.

[5]高长春,刘艳娟. 我国进口消费深度发展原因及效应分

析[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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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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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16(4).

[8]杨丹辉.消费全球化与中国消费品市场对外开放[J].中

篇7

一、网络零售模式概述

服装的网络零售模式是服装的销售企业借助互联网而从事本企业产品的销售的一种营销手段。网络零售模式打破了传统零售模式在空间上的障碍,消费者不用去实体店铺,只需在家中利用互联网终端来浏览企业的网页,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在选择产品后利用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行线上的支付。已经完成付款的商品会通过现代的快递运输服务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网络零售模式利用互联网对数据的筛选功能可以让消费者快速的找到心仪的产品,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去商场寻找。目前,国内较为著名的网络零售平台有淘宝网、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维品会等。2015年的“双十一”,淘宝网完成交易额912亿元,“双十一”成了中国的网购盛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

二、网络零售模式与传统零售模式对比

传统的服装零售模式主要包括加盟连锁、商场直营等形式,但无论是哪种形式,整体的模式都要包含服装的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四个基本要素。服装由生产一直流通到消费者手中需要中间商环节,不能进行消费者和生产商的直接沟通。在逐步的流通环节中,服装会因销售的时差而造成库存的囤积。但基于实体的购物方式可以在售后服务等方面有更好的保障,实体店能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感。网络服装零售模式把中间环节省去,实现了服装供应商和消费者的直接联系,利用快递实现二者的现实连接。另外,网络零售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与该服装有关的销售数据,包括其他消费者对该服装的评价等。与传统零售模式相比,服装网络零售模式主要有以下优势:

(一)降低成本

网络零售模式不需要规格较高的实体场地,销售者不用在店铺的选址、装潢、维护等工作上花费时间。互联网经营将营销都以网页的形式体现,利用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来达到营销目的。网络零售模式相对传统模式更加灵活机动,投入成本较少,同时对市场的感知能力强,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也更加方便及时。

(二)促进信息沟通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成为生活的主导。网络零售模式为供求双方提供了大量的参考信息。消费者可通过浏览器的筛选功能快速的选到自己心仪的服装,在对多个服装进行选择时可以把服装的畅销程度、反馈信息、价格等作为参考条件,打破传统销售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买卖双方对于服装信息的讨论可以以文字的形式保存在双方的存储设备上,方便售后服务的沟通。在服装类型的选择上,网络零售模式没有季节的限制,购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各个季节的服饰。在空间范围内,进来代购业务的兴起使世界范围内的商品都能在购物网站上购买,淘宝、唯品会等购物网站的海外直营业务大大降低了名牌产品的价格,海淘成为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的新选择。

三、同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也存在以下弊端

(一)服装质量不直观

大多数的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都需要亲自试穿来比对服装的尺寸和效果。但网络零售模式是一种虚拟的交易行为,消费者对服装质量的了解都是通过卖家提供的信息和其他顾客的反馈,并看不到实物。网络交易不可见、不可触摸,对服装质量全靠消费者的购买经验来感知,也靠卖家的信誉程度。不能提供及时的试穿服务,让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有所迟疑,不能及时做出决定。另外,受快递运输时间上的限制,一些即用的服装不能通过网络零售的方式立即获得,让消费者在面临突发状况时还依赖实体购物。

(二)售后难保证

在传统的零售模式中,消费者一旦选中服装为之付款后即可得到该服装,对服装的质量有保障。而在网络零售模式中,服装在出厂包装到运输途中到最终派送,都可能发生破损或丢失现象。若消费者对到手的服装不满意,需要进行退款等售后服务时,需要经过商家或中间商的审核。目前,许多国外的电子商务平台都想消费者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换货,但国内的网站在这方面却很少有承诺。以淘宝网为例,对发生破损服装的责任不能明确,若商家对消费者的退款申请不予处理,淘宝会在15天后自动为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退货时间长,程序繁琐。所以,对于一些大宗的或价格昂贵的服装,消费者还是会选择有信誉保障的实体店。

(三)诚信、安全问题

网络的快捷性和实时性让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有更多的选择,但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的服装罗列在消费者眼前,令消费者眼花缭乱。目前,电子商务平台数量繁多,平台可靠性难以保证。网上购物的物品质量经常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商家为了利益不惜欺骗消费者。尤其是现在网上出现大量以代购名义经营服装、箱包等销售生意,其实都是国内工程生产的高仿制品,在以低于专柜正品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在消费者完成付款后商家便人间蒸发。虚假的销售行为让消费者对网上购物失去信心,为电子商务的形象大打折扣。另外,以淘宝网为首的电子商务平台普遍以支付宝为支付手段,支付宝的安全性也是网上购物的一个风险所在。多次有新闻媒体爆出,消费者的支付宝被盗,银行卡上的存款被不法分子取走。相比于传统零售模式,网络购物的支付安全性存在极大漏洞。

四、个性化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

(一)个性化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兴起背景

个性化定制服装是服装在大规模生产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的需求来为其量身定制,满足顾客个性化需求的服装营销方式。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审美的日益变化,传统的大规模批量式生产的服装毕竟不能满足个性化要求,定制服装营运而生。定制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例如人们买好布料再找专业的裁缝来制作衣服。在工业化并不发达的古代,裁缝只能为顾客“量身定做”衣服,不能同时为多人服务。现代的服装定制理念可以从1995年说起,将定制和营销的理念进行有机的结合。定制营销有按需生产的特点,有效的解决了传统销售模式中的库存问题,降低了库存风险。定制营销也充分的做到了人性化,设计师与顾客之间会建立比较长期而紧密的联系,彼此之间有更深入地了解。随着互联网功能的不断完善,利用网络途径来实现个性定制服装的D2C平台模式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流行的服装定制方式。

(二)以D2C为例的个性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操作流程

D2C是由英文Designer to Customer缩写而来,是顾客参与式设计模式的主要方式。D2C设计师集成平台模式主张由设计师直面消费者,将其原创作品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展示,消费者可浏览网络平台上的服装信息,得知设计师的设计理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把自己的想法与设计师交流,让设计师为其定制私人服装,在电子商务平台对服装的设计细节进行商讨。

D2C平台是目前较为流行的网络化个性地址服装的线上设计师平台,让消费者和设计师建立直接联系。用户的购衣选择不再根据电商平台的推荐,而是在众多设计师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设计师和设计风格,并且选择自己喜欢的服装设计方案。消费者可以在D2C平台上发表自己的服装设计需求,再由D2C平台将用户的需求推送到符合要求的设计师。设计师可以分别拿出自己的设计方案,设计师之间利用竞标的方式供顾客选择。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保证用户可以选到最满意的设计方案,做到了客源的保留。D2C平台的管理者可以给给中标的设计师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鼓励设计师参加竞标的积极性。在设计师的设计方案竞标成功后,就可以着手服装的制作。在服装定制成功后再由消费者承担最终的设计和制作费用,由设计师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和日常咨询工作。大多数的D2C平台都由服装企业搭建,负责销售自己企业品牌的服装。但目前,许多品牌的D2C平台并不完善,有的平台只是为了D2C而D2C。一方面,企业缺乏专业的D2C平台管理者,对D2C平台的管理不到位,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另一方面,企业处于利润考虑,为防止网上销售侵占实体店营业额,对D2C平台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只在上面陈列一些非应季的服装和没有价格优惠的产品。

(三)D2C个性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利弊分析

1.D2C模式的优势

D2C平台模式取消了零售商的中间环节,通过D2C平台建立的联系渠道,消费者可以直接与设计师沟通。同时,消费者也成为了整个服装设计生产的主导者,更多的参与到服装的设计中去,改变了传统零售方式中消费者被动接受的局面。另一方面,对于服装的销售方和制造厂家,按需生产的服装可以减少库存的挤压,甚至可以做到零库存。过去是先生产后销售,库存在所难免,销售不出的服装就造成了挤压。为解决库存问题,很多品牌都主打“限量款”每个款式都生产极少数,这种饥饿营销的方式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消费者失去了选择服装的权利。D2C平台是根据消费者的去求来生产服装的新方式,极大的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随着信息全球化进程的加深,人们的消费和审美水平正接受着日韩和欧美国家的影响,年轻一代追求个性的张扬。批量式的服装销售模式限制了“80后”、“90后”的个性需求,已经被时代逐渐淘汰。生活的节奏在逐渐加快,服装的审美也日新月异。D2C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购物方式,也让消费者和设计师之间互相切磋设计的灵感。

2.D2C模式的弊端

首先,D2C平台模式在时效性方面不如实体店铺。在D2C平台上购买服装,不算服装的设计过程,从服装开始生产到最终送到消费者在手中需要至少10天的时间。如果加上服装的设计时间,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整个环节,而一个月的时间涉及季节的变化和流行趋势的变化。大部分消费者购买服装都为了即时消费,想要马上穿在身上,漫长的等待过程让消费者对网上定制服装失去兴趣。

其次,D2C平台是基于网络的虚拟销售平台,设计师和用户之间缺乏感观上的交流和互动。设计师对用户身材的了解要根据用户的自身描述,不能亲自对客户进行“量身定制”。客户的气质需要经过实际的接触才能有所了解,进而为客户定制符合自身气质的服装类型,但缺少面对面的互动让D2C成为纸上谈兵。在客户方面,对设计师的设计风格、成品质量和服装的材质都不能亲眼所见,这让消费者对设计师的作品缺乏整体了解,服装的整体效果难保证。

最后,对于一直以来专攻设计的设计师来说,D2C平台模式赋予其新的使命,就是与客户的沟通。与客户沟通属于销售范畴,这就需要设计师具有一定的营销技能。在与客户的交流过程中会占用较大一部分时间,会分散设计师的精力,不利于艺术创作。过度的考虑客户的意见也会使设计师的设计风格不能完整发挥。

五、个性定制服装网络零售模式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行业标准

目前,网络上存在大量的电商平台和D2C服装定制平台,各平台在服务规范、运营模式上有一定的差别。各平台上的差别让消费者在购买服装的时候要预先了解该平台运营特点,使购买服装的时间拉长。对于电子商务平台鱼龙混杂的现象,应有国家相关的工商、质监部门联合信息部门一起指点完整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范,对浏览、购买、付款、售后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形成行业标准。成立有关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各大平台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审核,并处理消费者与电商平台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双方权益。各电商平台和D2C平台要严格依照既定的行业标准来开展日常业务,不能擅自改变、擅自规定。在消费者购买服装下单前,电商平台要让消费者阅览购买协议,点击同意按钮,明确确立责任。

(二)扶持设计师团队建设

定制服装营销的整个流程体系中,设计师的作用和影响在逐渐加大。设计师由传统营销中的专门负责设计变为对销售、售后负责,其工作类型得到了增加。在设计师的培养上,要着重关注影响方面知识的教授,让设计师在有过硬专业艺术本领的同时也懂得营销手法,方便与顾客进行更好的沟通。互联网大环境要为设计师团队的建设提供更好的扶持方案,关注新锐设计师的成长。定期举办时尚推介会,推广新锐设计师的设计理念,给他们更多的展示机会。加强对设计师有关行业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要求设计师必须签署行业规范的有关倡议书,用行业标准来约束设计师的行为。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位设计师评定信用等级,方便消费者对设计师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解,这也是对不遵守行业规范的设计师进行了惩戒。

(三)完善配套设施

个性定制服装的特点就是时限较长,意见服装的成型要经过客户方案的递交、设计师的初稿设计、双方的互相探讨和服装的最终制作。D2C平台想要在销售竞争中处于优势,就要完善配套设施,在时间上让利客户。首先,D2C平台不能只关注于线上平台,也要适当设置实体网点。实体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面对面的服务,亲身为客户测量尺寸,提供服装布料的饰物共客户选择。同时,实体网点也可以成为处理客户售后工作的窗口,接纳客户的售后请求。在实体网点对有问题的服装进行初步了解,在酌情寄回工厂进行处理。其次,要完善物流设施。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效仿京东,为优质客户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快递服务,保证同城客户可以在当天收到定制服装。最后,要加强对客户的回访工作,利用线下实体网点,对客户的用户体验进行回访。吸收客户对服装的建议,方便调整营销和制作方案,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四)加强网络监管

强化互联网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违法操作的行为。作为虚拟的交易平台,网络平台一直是国家工商监管上的薄弱环节,会被相关部门忽视。网络的安全性影响着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优化网络购物环境,让网上购物更加安全可靠。首先,要责令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信息管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置较高级别的防火墙,防止网络被恶意侵袭。其次,要强化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浏览器的加密设置,确保必须经过用户的授权才能浏览用户个人信息。最后,在用户和电子商务平台之间,要设立第三方的信息交互平台和监管平台,负责管理用户和设计师的个人信息。要对不按互联网交易规则而进行的调取个人信息并非法利用的现象及时处置,保证做到依法惩治,对其他人有震慑作用。

(五)建立客户数据库

基于个性定制的服装网络零售模式强调服务的人性化和优质化,这就需要对每一位用户提供私人的服务。各电子商务平台要对每一位用户分别建立数据库和电子档案,用于记载和反应用户的基础信息。用户的基础信息主要包括用户的身份、日常穿衣风格、身材尺寸、年龄等。为了更贴心的服务,还要涉及到用户的生日、家庭成员、朋友圈等扩展信息。了解用户的生活细节,便于想顾客所想,从专业的角度,提供更适合用户需求的服装定制方案。用户的信息可以更具私密性和重要程度进行级别的分类,对于设计师,用户可根据情况进行授权,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方便设计师随时调取。建立客户专人数据库,方便设计师与客户之间建立长久联系,不因网络环境的变化而切断供求关系。

参考文献:

[1]杨慧雯:网络销售背景下的顾客参与式设计研究.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2]徐律:D2C服装网络零售模式优势与弊端的梳理与反思.商.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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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为课题《潍坊市外贸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策略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2月5日

一、技术性壁垒产生的原因分析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指WTO《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还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SPS)、包装和标签及标志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现在一般均是指广义上的范围。与关税壁垒相比,技术性贸易壁垒更灵活多变、更隐蔽且针对性强,常用于国际贸易中各国保护本国的企业和产品,增加进口成本和手续。

随着近年来大量的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等贸易壁垒的取消和消除,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有所进展。近年来,我国出口贸易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从2005年开始就已突破万亿美元大关,而201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额首次超过4万亿美元。为了限制我国商品的出口,以保护本国同行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有意识地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我国产品出口。

在非关税壁垒中,如果直接采用进口配额等传统的措施限制进口,不仅常常要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容易遭到对方的报复。同时,随着当前企业经营国际化的发展,可以绕开对进口配额的限制,而技术性壁垒却很难对付。因此,在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渐失去贸易保护功能的情况下,在世界各国经济与科技发展有明显差距的现实下,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保护本国或本地区贸易利益的主要手段。欧盟各国、美国、加拿大、瑞士、日本、韩国等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对我国的出口产品实施了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少、质量落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主要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上,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占主导地位,而附加值高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仍然占次要地位。而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仅就德国而言,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相比之下,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且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例如,我国农产品因违反添加剂使用标准、微生物、重金属超标等原因而被贸易对象国拒绝入境等。

二、信息技术性壁垒产生的原因分析

信息技术性壁垒是指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信息表述不标准、不衔接、不与国际通行表述方法一致,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不利于商品流通所造成的贸易障碍。常见的信息技术性壁垒主要包括电子数据交换(EDI)标准和条形码等方面。

(一)电子数据交换(EDI)标准。由于近几年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有关电子商务的标准也正日益成为贸易技术性壁垒。随着电子商务的技术支持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在发达国家的应用日趋广泛和成熟,一些国家开始强行要求以EDI方式进行贸易。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子商务的成功应用大多是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欧洲,他们从中获取了极大的利益。而发展中国家由于信息技术发展相对落后,计算机软硬件设备、通信设施以及法规建设都不健全,很难达到EDI的硬性要求,还不能执行完全的电子签证系统。1996年,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已向美国政府提出建议,将彻底执行针对柬埔寨、马来西亚以及中国的电子签证系统,所以EDI实际上已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一种信息技术贸易壁垒。

(二)条形码。条形码是用数字和条码标志表达国家名称、制造厂名称、物品以及和物品有关的诸多特征的信息系统,以使其物品符合国外物流系统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为实现快速、有效的自动采集、识别、处理和交换信息提供了保障,为商品进入超级市场提供了先决条件。条码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仓储、邮电、图书、档案、医疗、票证、工业自动化等各个领域,而且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国际上条码发展很快,就目前统计来看,西欧各国、美国、日本、加拿大的商品条码普及率已达90%以上。没有条码的商品很难进入已经使用条码国家的超级市场,商品没有条码,不能自动扫描识别,只能进入低档商店。过去,我国有些出口商品质量很好,就是因为没有使用条码,在一些使用条码的超级市场里却被放在货架下或角落里。因此,商品形码是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目前,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技术水平和应用程度上都有明显超过发展中国家,并获得了战略性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因信息基础设施落后、信息技术水平低、企业信息化程度低、市场不完善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等而受到影响,在电子商务时代处于明显劣势,导致信息不透明,如合格认定程序;信息传递不及时,如技术标准更改、信息传递途径不畅通等。

三、信息技术性壁垒的突破方案

(一)企业服务拓展。我国信息技术基础薄弱,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以赶超。在我国信息技术和产业形成过程中,政府可以借助有形之手推动国产企业间的联合整合。比如,2013年在工信部和银监会的大力支持下,浪潮主导成立了国产主机系统产业联盟,成员涵盖了处理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产业关键环节,初步建立了主机产业生态系统。目前,联盟成员数量已经从初始的23家发展到38家。

打破信息产业链上下游的壁垒,加速电信运营商、内容和应用服务商、设备制造商、终端厂商、软件服务商等企业将自身业务向产业上下游延伸,并围绕自身优势打造硬件、软件、应用服务的一体化特色服务。比如,小米科技用互联网方式涉足手机行业,短短三年内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而余额宝则在几个月时间内聚集了4,000亿元的资金。

同时,专家指出,政府还可以利用采购的优势和议价能力,引导国外企业加大对国内产品的应用支持。据统计,2013年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有1/10以上的企业通过收购或并购海外企业,提升本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比如,华为在营收规模上超过爱立信成为全球最大电信设备商,联想超越惠普成为全球最大的PC厂商等。

(二)信息技术创新。报告显示,国外品牌操作系统占据中国超过9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一领域的自主创新大有可为。然而,2014年2月,国内装机量最大的国产操作系统红旗Linux的研发商――中科红旗公司却不得不宣布破产。一直以来,国产操作系统仿照Windows的操作界面和操作习惯来开发,没有突破,而苹果、安卓用全新的思路做系统,却大获成功,还改变了用户的习惯。以产品和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充分市场化。提供更容易使用、更有效,同时也更经济的产品,这才是突破国外技术壁垒的关键。

(三)移动端跨境电子商务。易观国际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移动网购市场规模达3,053.8亿元,环比增速达71.6%,仅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手机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1,680.9亿元,同比增长256%。这些数据都在表明,中国已经开始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同时,2014年被称为“跨境电商元年”。随着海关等政府监管部门将跨境电子商务政策进一步明朗,原先处于灰色地带的海外代购正逐步转变成更为规范化运作的跨境电子商务,天猫国际、亚马逊等都成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佼佼者。在这背后,以电子商务平台、菜鸟物流平台、云计算以及大数据能力等为核心的全球化生态系统已经初步建立。

鉴于以上所述,移动终端或成电子商务的竞争高地,应用二维码来融合移动端和实体店,利用开拓的电子商务境外市场,设计移动端丰富且功能繁多的商务平台,推动交易量,以实现销售额和交易效率的增长新高点。

主要参考文献:

[1]傅华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征分析及其应对策略.中国科技博览,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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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作为以信息网络技术的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逐渐成为消费者们心中交易的首选途径。与传统商业活动相比快捷方便,经营成本低,交易效率高等优点是微商能够在众多经营模式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因素。分析和研究微商的相关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税收的具体情况,探究有关微商的税收征收管理现状,微商税收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及微商行业所反映出来的税收方面的弊端和相应解决方案。如何有效的对微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并且针对微商这种新模式的特点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得出科学系统的结论是目前的首要解决目标。因此,分析微商税收管理现状,提出新问题,研究应对的新方法,改善现状和更好的完善税收体制为当务之急。

一、微商及其税收管理的现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目前微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知定义。一般是指以“个人”为单位的、利用web3.0时代所衍生的载体渠道,将传统方式与互联网相结合,不存在区域限制,且可移动性地实现销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个体行为。通俗一点来讲,微商就是在移动端上进行商品售卖的小商家。微商也包括我们通俗意义上的微信电商,而微信电商却不是微商的全部,仅仅是微商经营活动的其中一个媒介载体。微商和淘宝一样,有天猫平台(B2C微商)也有淘宝集市(C2C微商)。而不同点则是微商基于微信“连接一切”的能力,能够实现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荐与朋友圈展示。

在移动终端的进步与发展的同时,各类社交应用软件也已经逐步深入我们的生活当中,尤其是微信等社交软件更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应用软件。“ 沟通即是商机”。微商便是捉住了这个机遇,从传统的电子商务平台中脱颖而出,俨然已经成为时下电商模式的后起之秀。据针对大学生的调查中的不完全统计显示,每十个人中,都会至少有2人知道、接触过微商或者有朋友选择微商这种经营模式。而这十人中,又起码会有1人会选择微商这种购物模式或表示正在观望中。促使他们购买的原因各不相同,也同样有人表示会考虑有机会可能成为微商的可能。

但是由于微商模式的过快发展,以及微信的庞大用户量,导致相关的规定和配套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及时的做出应对措施。所以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却没有一套完全适应的制度和政策以及健全的行业规范。在对于微商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信息采集的结果中显示,4627%的人认为微商需要交税,2836%的人则没有明确的意识到微商税收管理上面的问题。

我的观点是,微商作为一种销售模式,姑且认为这是一种品牌行为,且不考虑的品牌是否经工商部门注册,单纯就这一角度来看,这种企业线上营销手段也属于分支机构的一种,所以也应该具有税务登记证,即应该交税。而对“如果您也是微商,您是否会对于税收方面的相关税收标准有所研究呢?”这个问题,绝大多数同学给出的答案都是不清楚或可能会考虑。这说明,对于税收管理条例的相关普及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但是根据我所调查到的资料显示,目前大多数的微商商家在经营中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所以我认为,我国应当采取对微商征税的政策。否则将造成市场上同类经营者却有着不同的税收负担的现象,这一点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而现今的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完善税收的法律规定和税收征收管理办法,逐步修正不足,以此来规范微商税收征管。

二、微商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网络时代。在电子商务高速迅猛的发展的同时,也留下了诸多难以忽略的问题。而微商这种销售模式作为电子商务网络下新兴的分支,除了和电子商务有着相同的问题之外,还有这自身特性所带来的亟待解决的一系列关于税收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反应了微商在税收管理方面还有着很大的改进空间,与传统的销售模式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着需要改革的地方。

(一)线上经营往往没有在相关单位注册,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明确掌握应纳税人的具体信息

税务登记指的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的法定制度,个体工商户同样需要向生产经营所在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这样做将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并且加强征收管理。但是线上经营者往往都钻了这个空子,由于无需在工商局注册,所以就不会被税务机关约束。这样会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明确地掌握应纳税人的具体信息,进而可能会有漏管漏征的事情发生。无经营地点这一便捷的、低成本的销售方式同样给税务机关提出了难题:无法使用传统的现场查验方法来掌握商铺具体信息,导致所经营的商品的具体数据收集工作也无从下手。

(二)经由网络销售的商品多数采取数字化和电子化,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税务监督

税务监督是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根据税法和财务制度制定的,这样一来可以促使纳税人依法经营,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二来还可以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遵守法纪。但是由于没有办法做到有力的监管,所以不利于建立健全的利于纳税的基础工作,也显现出容易出现税收漏洞的问题。与传统的经营模式相比,微商行业多采取零售的方式,支付方式一般不直接经由银行,具有数字化、信息化等特点,并且无法完全杜绝伪造,修改等行为,导致相关部门无法通过银行进行对账户的监管,无法有效的调控税款流失的风险,也给传统的查账带来困难。微商通过使用移动终端和现代通讯等技术,使得交易在相对不公开、隐蔽的空间完成,模糊了有形商品、无形劳务之间的概念,这就使得商品、劳务难以区分,而模糊的边界亦导致对征税对象难以准确判定。整体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单据、纸面凭证,甚至专门从事分销的微商连同进货和发货的环节都一并省去了,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三)我国现行的税法制度大多以实体交易为对象,但是微商的出现导致税收法律要素的界限进一步模糊

传统的贸易形式下,很容易界定纳税义务人的身份,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未成规模的微商来说,由于没有实体店,并且不排除存在刻意隐藏的情况,所以无法明确谁是纳税义务人。纳税地点往往涉及税收管辖权和常设机构等问题,微商的交易活动则恰恰没有固定的物理交易场所。而交易涉及的其他方面,如服务器、卖方、支付方和物流所在地等就都因此可能处在不同的位置。这也导致了纳税的服务地点和税收的管辖权难以确定。微商的最大优势就是便捷。而这种便捷则体现在没有具体的店铺这一方面。由于没有店铺进行监督,就模糊了实体商品和交易的信息,给了商家可乘之机。交易完成后,税务机关无法确定具体商家,故而更加无法核定其收入和成本。这样一来相关部门甚至无法根据商家的经营特点和经营范围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种和税目,直接影响到了报税和纳税申报,无法开展接下来的工作。

三、对于微商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

(一)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微商纳税的相关纳税要素

微商改变了传统的销售模式,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但是由于微商模式的过快发展,以及微信的庞大用户量,导致我国现行的税收理论没有及时适应新的销售模式,财务制度有所欠缺,相关的规定和配套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及时的做出应对措施。解决微商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关键是需要大量的信息来辅助,而信息商家的上报信息只能全部凭借自觉来进行,这也需要法律的协助。商家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不排除有依法上报信息的诚信商家,可是相比较之下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就会得不到保障。所以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却没有一套完全适应的制度和政策以及健全的行业规范来制约它的发展是不安全的。对于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纳税期间和纳税地点等重新进行界定,将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这一情况充分考虑进来,结合和借鉴电子商务这种销售模式进行分析。尽快明确和完善针对于微商的相关法律规定,授予税务机关合法的权利去执行收集数据和有关关联方的涉税信息,并且明确要求微商的经营者提供涉税信息,指定一些专门的管理机制来监管微商的经营活动。与此同时,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应该也享有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例如,针对海外代购现象,应明确微商的税收管辖权,规范进出口商品的税收管理制度。作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在扫除微商商家的盲区的同时,也为商家解除了后顾之忧。与此同时,工商部门也需要根据微商的特点,简化相关的微商工商注册登记等流程。

(二)解决数据收集和信息的可靠来源的相关问题

作为解决微商税收征收管理问题解决的途径之一,就是尽快解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的工作来约束微商的“自由发展”。与传统销售方式相比,微商的销售模式十分具有创新性,导致一方面传统税收中长期存在的效率低、稽查力量薄弱等老问题依旧存在的同时,另一方面又面临了微商小额交易,网络交易无实物,信息无法有效的收集整理的新问题。新老问题的双重作用下,使微商的税收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国家的监管力度虽然加大了,但是也无法全面的进行实地核查。所以,是否能够开发出一种电子自动监管机制,用来自助的检测微商甚至电子商务全行业的税收相关数据,来解决不适应于传统的销售模式的税收理论的相关问题呢?

这是一个顺应时展而必然会面临的话题。培养相关人才,专项治理关于微商行业的税收管理现状,针对上述几大问题进行深入的专项管制,既能够有效的防止微商出现偷漏税的现象发生,又能够解决就业环境下人口多,就业难的问题,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好事。

(三)从根源上抓起,对微商实行严格的实名制注册管理

既然微信根植于网络,发展于社交应用软件,那就应该要求移动社交平台、支付平台和银行做好微商的开户管理,规定微商在平台上收支活动只能通过唯一一个实名认证的账户进行,工商、质监,包括微商移动社交平台应当联合做好交易商品的管理。相比之下微信支付的提现功能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后才能进行就显得更加趋于制度化、标准化。而就在今年三月份,微信新出台了对于零钱提现收费规则的说明,标明了自2016年3月1日起,每人仅累计享有1000元的免费提现额度。对于超出额度的提现行为,则按照提现金额的01%来收取手续费,也就是每提现1000元会相应的收取一元的手续费(单笔手续费小于01元的,按照01元收取)。这一现象也正是说明了国家层面和运营微信的主管团队也已经注意到了微商大肆盛行的问题,并对此做出了一些相应举措。网络交易环境是与我们大家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的事,只有大家一起联合起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期待,未来的微商服务会在越来方便大家的基础上,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迸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总结

对于队伍越来越壮大的微商行业的税收管理系统的相关研究,是符合当前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趋势的,这样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个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我国的税收制度虽然也在顺应时代变化下作出了极大改变,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弊端和不足,有些不足已经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及时的革新我国的税收管理方法,完善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是可行的并且十分有必要的。本论文在理论上为网络盛行下的微商行业的健康发展方面增补当前存在的不足,同时能够在实际上为电子商务活动能够有效的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活动提出可借鉴的实践方案。相信我国的税收管理会结合网络这把双刃剑发展的越来越好,更加适应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达.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

[2] 侯坤.我的朋友是微商[J]乡村科技,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