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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7 18:13:40

分析哲学论文

分析哲学论文例1

“循环经济”是最近几年国内学术和政策研究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学术词语。国内学者对循环经济的理论进行了大量探讨,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实践。但是,国内生态经济学界、环境经济学界以及主流经济学界对循环经济实质的认识至今仍存在较大差异[1]。为深入揭示循环经济理论内涵,部分学者从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如,董艾辉在分析循环经济与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一致性的基础上,指出循环经济是对近代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扬弃,也符合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2]。张连国等认为,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有二,即知识论基础与存在论基础[3]。崔胜辉等则从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在内涵和目标上一致性的角度,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和经济伦理观[4]。

应该说,从哲学角度探讨循环经济,既是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丰富,也为哲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的研究课题。但从已有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哲学研究在哲学分析与梳理上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比较系统地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展望循环经济的未来发展。

1.循环经济的哲学涵义

1.1循环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目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忧虑,也是对上世纪五六十年达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后果的直接反思,主要针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这种对环境的忧虑逐渐变成一种全球性的反思,环境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从参加1972年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加入这个行列。循环经济不仅反思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耗竭,也积极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循环经济的目标就是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说新的技术经济范式[5]。这种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通过生产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体系的融合,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通过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相结合,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甚至“零”排放;通过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等。在经济层面上,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经济运行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它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成社会大众共有的、稀缺的自然资本,因而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循环过程中参与定价和分配。它既要求改变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私人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也要求改变环保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循环经济的实践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无论是其思想来源和目标指向都是实践,循环经济的理论发展更是离不开实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和总结。因此,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或者实践是循环经济的基础或唯一尺度。

1.2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符合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并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总要有一个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曲折性。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完整体现了上述观点。首先,循环经济在特定时代产生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工业化以前和工业化的低级阶段,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消耗较少,还不足以使人类对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产生像今天这样的深刻后果。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产生足够大的冲击和影响时才可能产生循环经济思想。其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人类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涵或全部规律,而且,认识的深化不可能脱离经济和历史发展阶段。最后,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能动的认识。这不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也不是对实践的简单反映和被动认识,而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改造经济发展的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这些特点,可以较好地理解当前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所遇到的种种思想障碍。比如,有人抱怨目前我国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较大等。这是事实,但也要注意到,我们不可能脱离我国的历史前提来谈论这些问题。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不是先知先觉的智者,而是实事求是的实践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但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遵循规律,对自身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和扬弃,最终解决问题。毕竟,在一穷二白的薄弱基础上搞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道路和方法可以照搬。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经济起步、经济总量和人民温饱问题,难以为了保护环境从一开始就放弃经济和工业发展。

1.3循环经济的模式特征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联系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正是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探讨经济问题,或单纯采用经济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它要求综合考虑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循环经济深刻分析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对人与自然和谐模式进行大量有益的探讨。同时,将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加以考虑,既注重分析经济生产领域各个部门、行业及其相互联系,又注重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联系,还注重生产与生活两大部类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情况与相互联系,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工业与农业、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等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方面的关系。循环经济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时,也认识到单纯经济知识和经济手段的局限性,强调学科间的联合,强调经济社科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的统筹并重。

1.4循环经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认识论基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代际公平以及国际视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既包含科学的逻辑推论,也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也体现了向历史、向子孙的负责态度。循环经济是在环境已遭受重大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历史教训、现代科学和经济学的推断,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阻止和逆转,造成的后果将不堪想象。但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趋势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循环经济的途径,人类完全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分析和对比揭示了人类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2.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

循环经济的定义是目前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根本分歧主要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解决本质属性问题,学科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加扎实,学科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本质属性问题解决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就容易了。前面分析的循环经济哲学内涵已为探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作了铺垫。

2.1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

笔者赞同齐建国教授关于循环经济的描述,即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形态[6]。齐教授认为,从技术经济学角度看,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微观上,按照著名经济学家乔瓦尼·多西的定义,所谓技术范式可定义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经济问题的一种“模式”。宏观上,技术范式可定义为社会生产主导技术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程序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技术范式。在技术层次上,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本质是生态经济。

笔者认为,在齐教授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从哲学高度对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作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总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变,每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循环经济应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技术范式。循环经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可以预见,循环经济将对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起重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可以预见,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不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范式的最高形态或终极形式。

2.2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

2.2.1特定的时空观念。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需要明确特定的时空观念。我国是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21世纪开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立足自身现实发展循环经济。要花大力气研究我国的实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胜利。同时,要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有着足够的心里准备。

2.2.2统筹观点。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统筹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由于资源有限,只能统筹加以考虑。要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领域,循序渐进,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2.2.3理论联系实践。发展循环经济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以此指导实践,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如此反复,推动经济与社会向良性方向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实践的学科,循环经济理论和政策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中、文件中、口头上,不能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目标就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必须贯彻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反对把循环经济夸大化、万能化的倾向。

2.2.4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涉及全社会的各领域,离开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将难以成功。目前,我国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尚有待提高,特别需要在社会上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启蒙,通过政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观念。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觉醒将是循环经济得以贯彻落实并取得成功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3.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3.1系统的工作思想

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立足现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区域、行业和部门利益,以长远发展和大局为重,抓住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领域、优先领域和战略步骤。

3.2制度和技术并重

要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既注重制度层面的政策设计,也注重技术层面的政策设计。加强对现有经济模式、生产技术与过程、管理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加强对项目立项进行充分论证以及项目中、后期的评估;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开展大量调查,掌握循环经济的动态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循环经济的不同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公众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探讨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有效联系机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3.4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

既要立足自身国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理论和政策,又要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国外经济、管理和政策实践的成果;既要发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建立基本技术支撑体系,又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消化。4.未来展望

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必然既凝聚着人类对自身处境的深深忧虑,也包含了对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美好愿望。马克思主义认为,尽管过程往往充满曲折,世界一直是向前发展的。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有着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当前还有很多争论,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将促使循环经济研究更快走向成熟。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启航,并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进程长期相伴。尽管道路充满艰辛,但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兆前,齐建国.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综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董艾辉.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20卷第1期.

[3]张连国.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5年3月第26卷第2期.

分析哲学论文例2

西方哲学关于人性的探讨是西方哲学的重要内容,从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开始其哲学的探讨就进入了对人性探讨的漫长历程,人的形而上学性是人性中的主要内涵,而当代西方分析哲学和逻辑哲学存在着某种忽视人的倾向,从古典哲学的角度看这种忽视就是对人自身的蔑视,同时,这种忽视恰恰表明人类在后现代的反叛中的矫枉过正,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越来越感到人类不能没有现代性中个性的人的纬度。

一、形而上学视野中的人

从古希腊以来,亚里士多德便将柏拉图的理念论发展成一个种和属叠加的世界图景,形而上学以自身的发展不断地充实这个世界图景。可以说形而上学在哲学史上从来没有消失过,简言之,没有形而上学就没有哲学.“因为人类理性并非单纯由博学的虚荣心所推动,而是由自己的需要所推动而不停顿地前进到这样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由此借来的原则所能回答的,因此在一切人类中,只要他们的理性扩展到了思辨的地步,则任何时代都现实地存在过、并将还永远存在某种形而上学”[①]康德说新的形而上学追求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而又扩展了知识内容的真正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看到了形而上学的真正曙光,我们也领会了哲学的真正含义。

范畴是纯粹思维的工具,是形而上学的材料。没有范畴我们的思想就不能凝练。康德的这种先验范畴论的形而上学的规范就是要求人们在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角度谈论问题,在这种普遍必然性背后就是本体。真正的哲学内涵寻找的就是自由,只有自由意志的才是纯粹的,这不仅是因为自由是以自身为目的的,更重要的还有自由本身规定的不可理解性。我们谈论自由时没有人能说清楚自由是什么,或者至少没有一个关于自由的统一的概念。“这个提醒尤其是针对自由概念的……,他们就既会认识到它作为在思辨理性的完备运用中的悬拟概念的不可缺少性,同时一会意识到它的不可理解性……。”[②]

Metaphysics的本意就是“自然之后”,自然是普遍必然的,自然之外就应该是真正的自由,自由是一种本体,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的境界。企图在世俗社会中找到自由或把自由当成一种手段都是无力的,那样只能带来更多的不自由。自由在形而上学的范畴中展开,并不意味着自由也是一种范畴,其实自由更重要的是这些范畴自身的境域,更重要的人在自身遭遇的过程中的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这些范畴无一不关照人生存的几微,人生中无一不透显着这样的形而上学的纬度,在这个意义上人可以说是形而上学的动物。

哲学把握问题的方式和其他学科不同,它是用范畴来把握世界,这种范畴背后还有一种形而上学的纬度在支撑着范畴的运用。这种支撑是我们能够体验到而不可计算和操作的。形而上学不断地追问万事万物何以成为现在的样子,它们曾经是什么样,它们将会是什么样,它们背后还存在什么样?这就是形而上学提出问题的方式。形而上学的发展经过漫长的过程,从苏格拉底的对话法,到柏拉图的理念论,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种属结构,到近代的康德的先验演绎,再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再到海德格尔的基础本本体论。人类力图寻找的是一种能够明确地、整体地解释世界的现象及本体的学问。

形而上学严格说来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特殊的生活体验。可以说有不同通向形而上学的道路,但是真正的形而上学只有一个。其实我们体会到的自身的对形而上学的体验就是人的主体性。“摆脱了整个自然的机械作用的自由和独立的……人格,……人们所想要的和能够支配的一切也都是只能作为手段来运用;只有人们连同人在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③]人的主体性只有在形上的演绎中才能透显出来。主体性是现代人的重要特征,没有主体性就没有人的规定。主体性是我们体会形而上学的应有之感,我们之所以要追求自由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意识到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就是我们每个人所能够着力的根本立足点,形而上学必须要在主体性中体现。至上性的追求要求我们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境界。形而上学要求个人不断指向非人的东西,就是脱离我们自身的某种东西,而达到真正的永恒的境界。但是,当我们走的太远时,我们的生活体验又把我们拉回到现实;我们有一种漂流者的感觉,但是我们每个人在当下又都有固定的身份。人不想成为神,可孤独却在一步步地逼问出我们神圣的体验;当我们和他人在一起交流的时候,我们体会不到惟我独尊的境界,我们在世俗社会中浮沉;当我们闭关冥思时却感觉自己可以为天地立法。作为主体的人在现代社会日益成为一种符号,这种符号标志着人的身份地位,但是,在这种符号的狂潮中每个现代人都想找到一个普遍必然的存在的精神家园,这种精神家园就是纯粹的形而上学。

二、形而上学视野中人的神圣性

哲学是人的学问,哲学的神圣性就是人的神圣性。人的神圣性在哲学上既体现在内在体验的方面,也体现在外在超越的方面。一方面,作为一种认识的方式,哲学的神圣性就是在我们的认知结构中总能找到一种对象,这种对象在康德看来是从有条件性认识无条件性先验幻象。但更重要的是这个对象能给我们带来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作为个人而言我是不相信神的,但是我不能不承认自己有一种神圣性的体验,这种神圣性是首先我们主体自身的能力。我们每个人都有把无尽的宇宙当成一种神圣性的存在物的倾向。但是每个人也都有把自己当成无限的倾向。人就是在这种对内对外的体验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和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

这种体验的根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形而上学的性质,有些哲学家说人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人的这种形而上学性不是显性的而是隐性的。我们需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不断地把这种隐性的能动性发掘出来,而能把这一点发挥到极致的只有哲学家。

卡西儿说:“因此,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的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语言、艺术、神话、宗教决不是互不相干的任意创造。它们是被一个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但是这个纽带不是一种实体的纽带,如在经院哲学中所想象的那样,而是一种功能的纽带。我们必须深入到这些活动的无数形态和表现之后寻找的,正是言语、神话、艺术、宗教这种基本功能。而且,在最后的分析中我们必须力图追溯到一个共同的起源。”[④]因为形而上学性能把人性不断地提高到新的高度,人的这种内在超越性只有通过形而上学才能最终发掘出来。

另一方面,我们个人又都面临着外在超越,我们出于生存的考虑需要不断地提高物质水平,不断地改善个人的生活条件,还要保证个人有充分地发展条件。这种行动也要求我们充分的发挥个人能力,去积极争取,积极创造。我们只能在既有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同时我们又有不断超越既有的状况使自己实现新的目标。在这种超越性的活动中我们不断地感受到人自身的神圣,特别是对前人的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精神成就的赞叹。马克思认为人具有能动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是我们自身能力的展开,同时也是对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改造。人的这种活动表现在哲学上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脱离开我们形而上学的追求,因为,人总是反思自己,不断地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在一种形而上学的追求中不断实现自身的完满性。

人的神圣性还体现在对神性的体验之中,神性是宗教探讨的问题。神是我们的人创造出来的,但是神一旦创造出来之后就有了自己的独立性。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神都成为我们对象化的东西,这种对象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世界上的各种宗教形态,每个宗教都有自己偶像崇拜。这种偶像的神是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马克思说:“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把人的本质变成了幻想的现实性,因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彼岸世界的真理消失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了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⑤]我们不能在现世达到超越,就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到来世。这种来世的寄托使我们每个人深深地体会到每个人都想要在大我中实现自身,在前世今生实现自己的永恒。人的这种神圣性体验表现在现世就是少数人把自己想象成至上性的存在,人的这种至上性也在形而上学中寻求论证,形而上学的最终追求就是寻求一种至上性的范畴,达到自身的“一”。在这里弱者找到了自己庇护,而强者要通过庇护弱者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在这个有机的宇宙中,人生于天地之中,宇宙是具有普遍价值的‘大我’,它的普遍价值在于每个生命个体之中;生命个体作为宇宙的普遍价值的体现,又以自己的生命创造活动而实现自己的尊严与价值。在这个宇宙‘大我’与生命‘小我’的关系中,‘大我’并不是压抑‘小我’的某种神秘力量,‘小我’也不是‘大我’自我实现的手段工具,而是‘大我’与‘小我’在生生不息中的‘统一’、‘合一’、‘融合’。”[⑥]当然宗教并不回避死亡,宗教的死亡和形而上学的死亡是不一样的。形而上学的死亡在现世中承认自己肉体与灵魂的消失。人们只不过在看到别的个体的死亡现象时,联想自身的消亡,而做的一种想象来超越自身的生死。这种超越生死的境界,就是人把自己设想为神之后所想到的。〝Thisuniversalitywhichtheindividualassuchattainsispurebeingdeath;inthecourseofNature...theillusoryappearancethatthedeathoftheindividualresultsfromaconsciousactiononthepartofNaturemaybedispelled,andthetruthestablished...deathisthefulfillmentandthesupreme‘work’whichtheindividualassuchundertakesonitsbehalf.Throughthisitcomesaboutthatthedead,theuniversalbeing,becomesabeingthathasreturnedintoitself,abeing-for-self,or,thepowerless,simplyisolatedindividualhasbeenraisedtouniversalindividuality…Thefamilykeepsawayfromthedeadthisdishonoringofhimbyunconsciousappetitesandabstractblood-relationtothebosomoftheearth…Thefamilytherebymakeshimamemberofacommunity…〞[⑦]

神圣性最终都要归结于我们的形而上学的体验。没有这种体验,我们的神圣性就要被亵渎,神圣性的本性是不容亵渎的。就像是教主的权威性是不可动摇的,人就是在与被亵渎的他者的争斗中才能体会到自身的神圣性是如此的宝贵,没有这种争斗的胜利。我们的神圣性就是不牢固的,就要不断地受到挑战的。我们今天要追求神圣就必须与世俗争斗,并一定要取得胜利。因为这是我们神圣性的地基。

三、分析哲学与人

自从十九世纪末以来哲学就已经面临着自己的危机了,这种危机在今天的人看来就是什么是哲学越来越来越没人能说的清楚了。在当代的哲学看来,他们似乎挽救了哲学,他们现在可以把哲学定义为一种逻辑,是一种能靠逻辑增加自身普遍性、必然性内容的逻辑。他们用这种逻辑来代替活生生的人,认为语言可以澄清人类思维,这种形式是通过家族相似的共性来表现其合理性的;换句话说,他们用一种符号和声音来思考人自身的存在了,“语言是存在之家”成为哲学的共识,“无语言只能沉默”成为暂缓哲学痛苦的鸦片。罗素说“这种经验主义与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的不同在于它结合数学,并且发展了一种有力的逻辑技术。从而对某些问题便能的出明确的答案,这种答案与其说有哲学的性质,不如说有科学的性质。现代分析经验主义和体系缔造者们的各派哲学比起来,有利条件是能够一次一个地处理问题,而不必一举就创造关于全宇宙的一整套理论。在这点上,它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相似。我毫不怀疑,只要可能有哲学知识,哲学知识非靠这样的方法来探求不可;我也毫不怀疑,借这种方法,许多古来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⑧]

为什么逻辑会在哲学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呢?首先,逻辑的发展使自己认为能够胜任挽救哲学的能力,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到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再到现代逻辑。逻辑学自身的发展已经从追求抽象的形式发展到描述事物和构建事物的虚拟状态,随着计算机的兴起,这种逻辑更是如虎添翼,世界成了可计算的世界,我们的时代也跨入了数字时代,逻辑在当前已经成了文明的最终要的标志。其次,哲学自身的危机也需要强势学科的支持,跨入现代世界人们需要更换一种视角来观察生活,观察自身,观察宇宙,而旧哲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堪重任的,因而是现代逻辑的实证的语言汹涌而来。

但是事情却没有那么乐观,就语言本身而言也不都是逻辑,语言是讲求语境和感彩的,同一个词从不同的人口里说出来是不一样的,“一句话从老年人口中说出来和从年幼的孩子口中说出来是不一样的”,我们今天不禁要问这样的问题,应当如何看待逻辑哲学想要担当哲学的领袖这个问题呢?哲学是不是要把自己限制在逻辑范围内呢?

康德对人类理性限制的成功,带来的却是只是哲学家的理性的限制。从康德以后哲学家越来越重视逻辑思维的作用。他的先验范畴和他以前的逻辑规律,确实成为了新的哲学的增长点。

然而,时代给我们的感觉却是完全相反,语言对一些人敞开了怀抱,他们越来越多的说,特别是知识精英,他们相信别人不会说的比他们好,比他们多。而另一群人特别是体力劳动者则显得沉默了,他们终日为活计奔波,似乎从未说过自己的话,他们只是重复着自己的顾主的话语。这种知识精英从不认为有什么至上性的人存在,但是他们的逻辑是别人需要来学习才能掌握的,他们成为了这些逻辑的教主,他们把逻辑摆到至高无上的地步,这样他们就成为一种最高的存在了。有了自身的理性,没有了别人的人性。没了自身的人性,有了别人的理性。语言是要为人而存在的。没有人,就没有语言。海德格尔说:“人说,并且人向来说一种语言。我们因此不能认为:语言说;因为后者乃意味着:语言才产生人,才给出人。倘这样来看,则人就是语言的一个保证了。”[⑨]分析哲学的假象就在于它追求设立价值的中立,这种中立的科学态度掩藏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社会矛盾,使没有话语权的人深感自卑,转而求于自身限制而求助更高的存在,从而走向宗教,而宗教徒是沉默的。他们只能在这样的一个方向上寻求可以慰藉自身的之上的哲学关照。有话语权的人把自身的能力和精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不断的外扩自己这样的精力,达到了对社会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这也体现了分析哲学的智慧,这种逻辑是不能犯错误的,他只能有永真式。逻辑在这里限制住了主体的活动,似乎与宗教分道扬镳,可是却把真正的人变成必然的逻辑支配下的羔羊。

无论是谁都要在共存共生的框架下寻找自己的位置和方向。这种价值中立就表现为这种逻辑的“语言游戏”。

哲学在上述的背景下丧失了自己极端思维的角度,我们的时代也没有人追求把问题想到及至,没有人为某个真理争论的面红耳赤,这样的人在当今被冠以傻瓜、蠢猪、笨蛋的头衔。我们的这种既不追求至上性的逻辑思维方式使我们的科学大大发达,但是这种语言符号乃至逻辑却永远不能忽视人。这种声称中庸的价值中立和我们中国古代所讲的中庸的旨趣相距甚远,是根本远离中国社会的,传统的中国哲学都是在人的境域中思考问题,这种境域是在人的命运的起落中展现出来的,这里的人是自由的主体。即使是悲剧人生也是我自己造成的,这种价值中立最大的破坏性就是抹杀了作为整个的人,这种整个是指,我们都是常人,所谓科学家也只是在智商上超出常人,作为整个的人是有正确也有错误,有正常也有反常,有理性也有非理性的人。休谟指出:“显然,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的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中回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科学;因为这些科学是在人类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是根据他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⑩]

这又引起了我们的思考,这样的道路能不能挽救哲学的命运。如今,哲学已经成为隐学,甚至有人说这个时代不需要哲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如何追求哲学精神?四、在哲学对话中生成的人

我们上边已经探讨了形而上学和人的关系,这些关系却是在对话中不断地生成和表现出来的。

1、什么才是真正的哲学

人们认为哲学是个人沉思特别是反思的结果,把反思比做镜子,认为人的思考就像照镜子一样能够清晰的看到自己思考的所有问题。理查德·罗蒂说:“俘获传统哲学的图画是作为一面巨镜的心的图画,他包含着各种各样的表象(其中有些准确,有些不准确),并可借助纯粹的、非经验的方法加以研究。如果没有类似于镜子的心的观念,作为准确再现的知识观念就不会出现。没有后一种观念,笛卡儿和康德共同采用的研究策略——即通过审视修理和磨光这面镜子以获得更准确的表象——就不会讲的通了”[11]这种哲学观虽然说出了哲学的永久的源泉,但是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是什么引起了人们的反思,是不是我们做每一件事都需要反思。我们向来认识事物的过程往是这样的,就是我们的思维不断地从模糊到清晰。我们的反思更是如此,我们并不是什么都能想清楚的,有很多时候我们是在不知在想什么时去想,我们拼命的回忆却抓不住头脑中刚刚闪过的事情。

可以说思想是一股洪流,我们只是能说出它的只鳞片爪,这就不禁使我怀疑,这种思维是我自己的思维吗?黑格尔曾经给出我们这样一种说明,他说这种东西叫世界精神,说世界精神不断的扬弃自己,然后又扬弃这个被扬弃的自身回到自身。这样的一圈一圈从低到高无限丰富过程就构成了真正的哲学。但是这种自身生成的东西是需要每个人去体会的。但是,世界的这种力量是从哪里来的,黑格尔却没有告诉我们。

要说哲学还有什么能够坚持的话,那就是我们现时存在的个人,尽管我们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肤色,但是我们都是个体的;哲学不能脱离我们这些生命个体谈问题哲学只能在这些个体上生成出东西,哲学能够不断的给人提出自身生存的问题。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2]关于我们个人生存状况何以如此的看法会归结于不同的答案,但无外康德的几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作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人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人类从来都没达成一致的意见。

2、对话使我们理念更清晰

两个人如能在一起对话,他们就必定有对话的基础,因为他们要完成一项事业,或至少说有共同的目的。哲学的目的是关乎个体生命死后的归宿甚至在他看来整个人类死后的归宿问题。这种争论带有神圣的性质。一个人争论中和争论之后所形成的观点会可能会成为他能追求一生的目的。苏格拉底是这样来实践争论的“他注意到dialectics(辨证)这个词导源于人们的一种活动就是聚集在一起讨论问题,按对象的种属加以辨析。……这样把讨论引回到基本原则上去之后,就使反对者明白真理了。”[13]争论首先要明确两个人是否有一样的话语基础,是否有一样的概念。争论的只不过是对这个问题不同的理解,在提问与回答,回答与反诘,反诘与反驳之中我们才会逼问出一种新的结论。这样的结论不管我们是否最终达成。我们都是能够体会到的。

这种争论在现实的个人的对话中体现,但是往往是贯穿人的一生的。人们在说出自身体会和倾听别人的体会中才了解这种争论对人生的作用,每个人都不能逃脱争论的宿命,我们都是在争吵中生存,在这个意义上争论才成为人生至上性的追求,我们无论愿不愿意我们每天都陷于争论。在争论中生,在争论中死。

争论不仅能使我们接受和摒弃思想,他也能使我们产生爱恨情愁。现代人更多的争论对象是自己面前的电脑,人们不经意间就在电脑面前消耗着自己的生命。对话的虽然是一台冰冷的机器,但只要我们是人,也会对机器产生感情的。

五、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哲学之争下的人

哲学就是探讨人本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这种探讨与具体科学不同,哲学是在把人看作万物的尺度这一角度来分析人的。就内容而言哲学要不断追究人自身的形态以及通过人这面镜子来揭示整个世界。我们探讨的人不可回避地要追问从人的角度讲自身是生活在现代社会还是生活在非现代社会。当今的社会处在瞬息万变,每个人都处于无所归依的状态。每一个独立的人都在追求着自身的独立和个性的张扬,我们自身的这种认同和追求究竟是现代还是后现代的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下现代性的和后现代性的人的定义。

在康德意义上现代性的人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个体性,这种个体性是通过每个个体的主体能力体现出来的,康德的三大批判提出了主体中的知情意的主体能动性。

“现在,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只有唯一的一种存在者,它们的原因性是目的论的,亦即指向目的的,但同时却又具有这种性状,即它们必须依据着来为自己规定目的的那个规律,是被它们自己表象为无条件、独立于那些自然条件的,但本身又被表象为必然的。这种类型的存在者就是人,但却是作为本体看的人;这是唯一这样的自然存在者,我们在它身上从其特有的性状方面却能认识到某种超感官的能力(即自由),甚至能认识到那原因性的规律,连同这种原因性的那个可以把自己预设为最高目的的客体。”[14]虽然这种能力是先验的,但是这种能力结合到经验内容也就是通过我们的实践内容来表现自身的。所以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很大的程度上我们的这种先验能力是可以通过实践来得到提高的。我们不断更新的经验内容可以成为提高我们主体能力的实验场。现代社会是在自由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中的个体能力成为每个人生存的基础。同时,现代社会也为每个人绽放自身能力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现代社会中的人成了一个个独具个体性的人。每个人在现代社会都能体会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追求,自我激励,自我调节的艰辛。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不是与他人打交道了,更重要的是与物打交到。我们与物打交到的过程更多的是通过经济关系,或者说是通过货币关系表现出来的。货币在今天已经成为了施展个性的手段,这也同时说明,我们的社会的多样性的物的表现,正在不断的被一种形态同化,这种物就是货币。人们利用货币可以实现自身外在形式的多样化,这种形式在人方面就表现为他者眼中的个性,因为这种个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他人的观点和判断,所以现代社会中的个人的社会评判尺度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标准。

同时,现代社会中的个人越来越丧失同自身的对话的机会,这种对话丧失同时也是人的自我交流的丧失。“后现代”这个名词是在人的现代性面临着空前的危机的情况下出场的,利奥塔一经提出便语惊四座。人们似乎找到了缓解自我交流的危机的良药。我们在刚刚接受这一概念时,将其与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联系到一起大加痛罚。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是一种人的至上追求沦落后的哲学观。人们对外界丧失了信心,最终只能把对现代社会的恐惧保留在自己的心中。美国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詹姆森指出:“在古典资本主义和核心家庭时期曾经存在过的作为中心的主体,在今天组织化的科层体制世界上已经消解了……当你把你的主体性建构为一个自足的领域和封闭的领域的时候,那么你必然将自己关闭起来,囚禁起来,隔绝于万物,处于‘单子’的无边孤寂之中,活活地被埋葬,而找不到任何出路。”[15]我们所了解的后现代更多地出现在我们的文艺、社会、影视领域。现代社会的传媒咨询技术发达,所以我们人们更易于在影视、传媒中看到后现代的提法。但是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人们并没有真正理解后现代是在人们失去了自身的至上性追求的形而上学的背景,哲学并不是直接影响社会。我们只是通过哲学的提供的思维工具,包括概念和思维方式来最终确定哲学的影响。人们经常把当代社会追求人格自由和流行时尚的人称为后现代者,包括文学、电影、艺术、建筑等领域独具个性的东西,或者是把碎片化的态度和追求当下的生活当作是后现代的东西。其实上述特征恰恰是作为现代社会人的特征。现代性的人性是一种个体性。我们谈现代性和后现代性都离不开个体的人。我们可以在文学、艺术、影视的领域自由的谈论人性。但是,哲学的形而上学纬度中的人不可避免的要成为后现代思潮中探讨的话题,上述领域中所谈的后现代的人性,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人性。真正的现代之后的形而上学的人性论还没有自身产生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因此,“对于后现代主义的正确态度既不是将其谴责为衰落的最后象征,也不是把它当作一种新技术和技术统治论乌托邦的前兆而欢呼雀跃,而是把它置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之文化变化的理论框架内加以分析。”[16]我们所谈的个性化,碎片化完全是人性在现代社会的一种文学上的反映。即使在哲学上,这也只能说是一种现代性人性追求缺失的一种表现。有的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这距离在后现代思潮中从形而上学意义上从新认识人自身是什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后现代性的人性具有自己时代特征,但是这种特征的认识更多是自发的、宏观上的认识。对于这个时代个体人的自我反思还多在非哲学领域。但有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这个时代中的人性再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人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交流和沟通的人性。我们寻找自己新的本性是不能够脱离现代性的人性的这个方面的,我们不能对近代以来这个体性的人性以简单的否定态度。人性之河是一股流淌不尽的甘泉,他永远滋润着我们人的心灵。参考文献

[1]姚大志.现代之后[M].上海: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

[2]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3]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德.康德.判断力批判[M].邓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杨祖陶,邓哓芒.康德三大批判精粹[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6]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8]美.理查德·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M.]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9]英.大卫·休谟.人性论[M]关之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0]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M].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1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M],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13]孙正聿.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1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6]邓晓芒.康德哲学讲演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TranslatedbyA.V.MillerwithAnalysisoftheTextandForewordbyJ.N.Findlay,F.B.A.,F.A.A.A.S.,OxfordUniversityPress.

[18]张祥龙.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观——终极视域的开启与交融[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Philosophicalthoughtsabouttheindividualityinthepursuitofsupremefield

___discussthemetaphysicalindividualityinthewesternphilosophy.

Abstract:Accordingtothewesternphilosophers’apprehensionabouthumanquestionsthispaperstressestheindividuality’spositioninthephilosophyespeciallyinthemetaphysics.First,theauthorclarifiesthecomprehensionaboutthemetaphysics,explainingthatphilosophyexpressesandinquiresthemeaningaccordingtothemetaphysics.Second,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yisdialogue;theessentialnatureofhumansacrednatureis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icalmetaphysics.Third,theauthoranalyzesanalyticalphilosophytoprovethattherealphilosophycan’tbeawayfromindividuality.Thelast,theauthorinspectstheindividualityofmodernsocietyandpostmodernsocietyandanalyzestheindividuality’sphilosophicalpursuitinmodernsociety.

Keywords:metaphysics,dialogue,sacrednature,individuality,analyticalphilosophy,experience

[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②]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③]杨祖陶,邓哓芒:《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④]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1——2页

[⑥]孙正聿:《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⑦]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TranslatebyA.V.MillerwithAnalysisoftheTextandForewordbyJ.N.Findlay,F.B.A.,F.A.A.A.S.OxfordUniversityPress1977P270_271

[⑧]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95页

[⑨]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984页

[⑩]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上册,第6—7页

[11]理查德·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页

[12]《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第12页

[13]原文自克塞诺封《回忆录》,IV6,13-15,转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60页

分析哲学论文例3

瓦茨拉夫·哈维尔,捷克的前任总统,在任总统之前,是突出的持和著名的戏剧家,已故李慎之先生称其为“我们时代杰出的思想家”,由于其出色的思想和实践,甚至被人誉为现代“哲学王”。在捷克现代历史上,哈维尔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他出生于布拉格的有产阶级家庭,1960年代开始以戏剧而闻名于捷克的文化圈,并渐成为捷克公共领域内的一位风云人物。1970年代,哈维尔以《给胡萨克总统的公开信》和参加“七七运动”而成为捷克最著名的持,也因此而获罪于当时的捷克政府,几陷牢狱。这前后,哈维尔写下了大量的文章,其中最著名的有《无权者的权力》、《政治与良心》、《对沉默的解剖》等。1989年10月,哈维尔作为“公民论坛”的主要领导人物,参与了捷克的“”,1989年11月,哈维尔当选为捷克斯洛伐克总统;1992年斯洛伐克分出去之后,1993年哈维尔当选为捷克共和国第一任总统,1998年连任,2003年2月期满卸任。哈维尔其人其思其行,近几年来,也正逐渐受到我国学界的关注,一些学者先后作了一些介绍性的研究工作,也曾引起过一些讨论。2003年,由崔卫平编译的《哈维尔文集》,作为内部交流版的形式亦告问世。李慎之先生和徐友渔先生为之作序,对哈维尔的哲学和思想评价甚高。当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对哈维尔的理解还存在许多问题。哈维尔本人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哲学家,不同于我们今天研究的哲学史上的西方哲学家。而且,如有的论者所言,哈维尔的故事比其思想更值得关注。但是我们认为,作为一个有着独特魅力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哈维尔的思想、著作及其实践中,有着坚定的哲学理念的支撑,对于这一理念的梳理,或有其意义。就本文所接触到的文献而言,我们认为,这一哲学理念集中的体现在哈维尔的政治哲学里,本文即试图对哈维尔的政治哲学作一初步的阐述。一、作为道德的政治不同于马基雅维利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的主流,在方法上也不同于学院里的政治哲学的教授们,没有罗尔斯、诺齐克、哈贝马斯们的严密论证和逻辑推演,哈维尔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力图将一种人性的尺度、将人类精神和道德的维度带到政治和生活中去。就像批评他的人说的那样,他总是试图将两种不可能结合的东西结合起来:道德和政治。在这一点上,哈维尔所做的正如康德所论证的:“在客观上(在理论上),道德和政治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争论。”[1][P138]不同的是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一文附录里的详细论证,变成了哈维尔的思想和行动。在哈维尔的视野里,政治决不再是权力的游戏和功利目的的手段。他明确的宣称:“政治不再是权力的伎俩和操纵,不再是高于人们的控制或相互利用的艺术,而是一个人寻找和获得意义的生活的道路,是保护人们和服务于人们的途径。我赞同政治作为对人类同胞真正富有人性的关怀。”[2][P136]这是他在作为持时期在体制外的呼喊,作了捷克总统以后,哈维尔依然坚信这种理念,在1991年的《政治、道德与公民性》一文中,他说:“真正的政治——配得上政治这个名称、也是我愿意致力的惟一的政治——就是为你周围的人们服务,为未来的人们服务。根植于政治最深的是道德,因为它是一种责任,对全体人民和为了全体人民通过行动来体现的责任,这是一个可名之为‘更高的’责任的东西,它拥有一个形而上学的出发点:它产生于意识或无意识之中的一个信念,即我们的死亡并不意味着结束,因为每一件事情都在别的某处被永远的记录了下来,永远的给予评价,这是‘高于我们’(above-us)的某处,我将之称为‘神的记忆’——这是宇宙、自然和生命的奥秘秩序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信徒们将之称为上帝,一切事情都要接受其审判。”[2][P194]在哈维尔看来,道德是政治的基础,虽然这种观念从古希腊以来,在政治哲学领域里就不绝如缕,但哈维尔的坚持仍然赋予了这一古老观念以特殊的意义。哈维尔把人的良心看作是政治的出发点和归宿,他认为在有道德沦丧危险的社会里,要摆脱这个危险,就必须回到政治的原点。而在哈维尔看来,这个原点就是有个性的人,在政治生活中,必须唤醒人的良知。“科学、技术、各种专业知识、专家主义并不是全部。某些东西是更必须的。简单地说,可以称之为精神,或情感,或良心。”[2][P203]近代以来,特别是在功利主义伦理和权力政治的笼罩下,从对政治的作用的角度看,鲜有政治家发出对良知或良心如此的渴盼之声,在此一点上,印度的“圣雄”甘地似或可与之并提。哈维尔宣称,要建立这样一个国家,“国家必须保持真正的人性,换句话说,国家必须是有精神、有灵魂和有道德的。”[2][P202]国家在这里,已不仅仅是一个实现社会成员目的的工具,而是一个具有德性符合人性的拟人化的实体。如果没有人性和社会价值的支撑,在这个国家里,“最好的法律和所能想像的最好的民主机构……也将不能在自身之内保证其合法性和自由及人权。”[2][P202]“没有共同拥有和普遍树立起来的道德价值和责任,也就没有法律、民主政府,甚至市场经济也不能恰当地运转。”[2][P202]即所有国家所能利用的最好工具也将违背其原来大的宗旨,这些工具包括我们迄今为止所能建立的制度,诸如法律、民主制度、政治多元化和市场经济。哈维尔认可现代欧美社会发展出来的价值系统,而且作为总统,他表示,要在捷克共和国予以实施。但是,他也认为,西方世界“由于某种普遍的道德危机导致的瘫痪无力,它一直未能利用民主这一伟大发明提供的所有机遇,并赋予业已为其打开的空间以某种意味深长的内涵。”[2][P252-253]这就是说,由于道德的危机,西方的民主等制度并非尽如人意,尽管基督教的道德世界曾经为西方现代民主贡献颇多。哈维尔认为,法律等制度并不能提供富有人性、尊严幸福的生活,它只起保障的作用,而不能给予生活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由道德赋予。在哈维尔看来,国家,国家的政治制度及其发展,都有赖于道德进步。这是哈维尔一贯的道德政治信念。这种道德的政治,体现在政治主体身上,尤其对政治家来说,最要紧的是责任感。政治家不同于一般的个人,他要为许多人服务,而不是局限在自己个人生活的小圈子里,他的思想和行动关涉更多人的福祉,因此,政治家要有更多的责任感。这个立场哈维尔贯穿始终。最早在给胡萨克的那封长信中,他诚恳地呼吁:“作为一个政治领导人,您的责任仍然是巨大的。您间接决定了我们所有人不得不生活在其中的氛围,因此直接影响了我们的社会要为今天的稳定所付出账单的最终规格。”[2][P28]及至他自己当上了国家领导人,他始终考虑的也是在总统位置上他本人可能对民族所造成的影响,他将尽力按照政治理想去做。这是他不仅作为政治家,更是作为一个人的信念,在监狱里,他写出来的信提到一个人的秘密就是他的责任感的秘密,他坚信:“人的责任感,正是把人确立为一个个人面对宇宙的那种力量,作为存在的一个奇迹。”[2][P105]1996年哈维尔接受美国哈佛大学荣誉学位发表演讲时,在分析了当今世界的种种危机之后指出,除非唤起人们的责任感,其他别无二途。而这“尤其是政治家的任务”,政治家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是不同寻常的:“我想,当前这一代政治家……他们的角色是有所不同的,就是要履行他们对我们世界的长远前景的责任,从而以他们的一言一行在公众心目中竖立榜样。他们的责任是勇敢地进行前瞻性的思考,不怕失宠於群众,让他们的行动浸透著一种精神特质(这当然与宗教仪式那种讲究排场不是一回事),去一再向公众和他们的同行解释,政治绝不仅仅是反映个别团体或游说集团的利益。当然,政治是一种为社群服务的事业,这意味著它是实践中的道德。难道政治家们在全球(及全球受威胁的)文明中寻找自身的全球政治责任,也就是说,为人类的生存负起责任,不是比单纯服务社群和实践道德要好得多吗?”作为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政治家,哈维尔力图使自己坚信的政治哲学为世界造福。二、生活在真实中哈维尔的政治哲学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他的一句口号:生活在真实中。哈维尔认为:“生活在真实中具有独一无二的不可估量的爆炸性的政治力量。”[2][P62]尽管哈维尔曾经以荒诞派戏剧家闻名于世,但作为思想家和政治家,哈维尔关注现实,重视生活的真实和人性从虚伪向真实的回归。生活在真实中的提倡,是从哈维尔对当时捷克的社会状态——即他所认为的后极权社会的谎言生活——的批评中发展出来的。哈维尔在《无权者的权力》一文中,反复使用水果店经理的例子来说明人们是如何和为什么生活在谎言中的。这位水果店经理在其橱窗上贴上“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标语,哈维尔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谎言生活。因为,在哈维尔看来,水果店经理从来不去思考他贴在橱窗上的标语,这些标语也不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和他们每天买进卖出的生活丝毫不相关,但是他为什么还要将这些标语混于洋葱和胡萝卜之间呢?哈维尔的回答是:“很简单因为许多年都这么做,每个人都这么做,这是必须采取的方式。如果他想拒绝,这可能带来麻烦,他可能因为没有照规定布置橱窗而受到责备,甚至指控他不忠诚。他做这件事是因为如果一个人想生存他就必须做。”[2][P52]理由如此简单。为了生存,人们选择生活在谎言之中,因为有无法抗拒的恐惧。“因为恐惧失去自己的工作,中学老师讲授他并不相信的东西;因为恐惧自己的前途,学生跟在老师后面重复他;因为恐惧不被允许继续自己的学业,青年人入团并参加不管是否必要的活动;在这种畸形的政治信誉的制度下,因为恐惧他的儿子或女儿是否取得了必要的入学总分,使得父亲采用所有义务的和‘自愿’的方式去做每一次被要求的事……”[2][P8]原来,生活在谎言中,是一个被迫的选择,是对真实目标大额不切实的回应,是在严厉压制下的无奈,是现实政治和生活压力下人性的扭曲,是一种异化。在这种被异化的社会生活中,渗透着伪善和谎言:“由官僚掌握的政府被称作人民政府;在劳动阶级的名义下奴役人民;对个人彻底的贬抑被描述成他的完全的自由;……滑稽的选举变成民主的最高形式;禁止独立思想变成最科学的世界观;军事占领变成了兄弟援助,因为这个制度被它自己的谎言所控制,它必然篡改每一件事情。”[2][P54]在这个制度下,人性已被扭曲,人们所做的仅仅是接受谎言并处于谎言之中的生活就足够了。这种人性的扭曲,是社会道德的危机。哈维尔揭示了谎言下的生活,也批评了在谎言中的生活,“生活在谎言中导致人类自我认同的深刻危机,这种危机转而造就了在谎言中生活的条件,这其中自然存在着道德上的维度。它首先表现为社会的深刻道德危机。”[2][P64]谎言下的生活和道德上的危机处在恶性的相互影响的链条上。而社会的道德危机就是社会的堕落,哈维尔试图努力挽救危机,挽救危机的途径只能是生活在真实中。生活在真实中,按哈维尔的理解,就是人们对强迫境域的一种反抗,企图重新找回自己的责任感,这是一个道德的行动,尽管这个行动中,个人甚至可能付出高昂的代价,但为了实现有尊严的“独立的社会生活”,这样行动是值得的。独立的社会生活,是生活在真实中的充分体现,独立生活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包括自我教育、对世界的思考、自由的创造活动、人际交流、各种自由的民间立场,也包括独立的社会自我组织。”[2][P79]独立生活的核心是人之为人的高度内在解放,它相对的是在压力下和恐惧下的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中,人和人的心灵是被奴役的,尽管我们似乎找不到奴役我们的具体的人。而且,这种解放不再仅仅是对生活在谎言中的简单否定,而是建设性的“积极敢言”。哈维尔认为,所谓的“持异议者”正是为之努力的群体,他们为生活在真实中的目标创造空间,他们提倡生活在真实中,是对以谎言为支柱的社会的最大威胁。在他看来,他所参加的捷克“七七”运动,就是生活在谎言中与生活在真实之间发生冲突。当然,哈维尔也有把“持异议者”的社会作用夸张化的趋势。基于对道德的坚定信念,哈维尔以真实的生活来反抗谎言,并希望以此解救人性和道德危机。他鼓励人们鼓起勇气真实地生活,有尊严的生活,勇敢地承担道德赋予人的责任,将人们为之服务的制度改变成为人们服务的制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呼吁要把政治建立在真实的存在之上,生活在真实中。当然,哈维尔不仅仅是一个停留在著述和呼吁上的哲人,而是积极的投入到实现生活在真实中的努力中去的。哈维尔的建立在道德、良心和真实存在基础上的政治哲学,没有细致的概念推演和严密的逻辑分析,尽管它受到西方道德主义政治哲学甚至海德格尔哲学的影响,但是他的哲学思想不是学院化的,不是系统化的晦涩的长篇论述,而是直接从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观察出来的,并且,也是以此为武器直接参与政治斗争和政治建设中去的。哈维尔的政治哲学是他个人政治活动的纲领,是他作为政治家的信条,他以一生的出色的政治实践为他的政治哲学作了最生动和最深刻的诠释。参考文献[1]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哈维尔.哈维尔文集(内部交流本)[M].崔卫平译.2003.

分析哲学论文例4

事实上,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所否弃的只是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和“神学的证明”,却并不就是上帝本身。无论是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还是宇宙论证明或自然神论证明,都是认知理性(理性,亦即知性)向着超验世界的思辨运用。在康德看来,认知理性的本分在于对经验世界的认知,超出经验世界作认知的承诺是认知理性对它所应守分际的僭越。上帝并非经验世界的存在,认知理性的感性直观和知性范畴无缘把这种未可限定的对象笼罩在自己有限的能力之下。那些以为康德“在前门送走上帝”或所谓在理论理性中杀死上帝的人,一个明显的误解在于,他们把认知理性在上帝面前的不堪,领会成了上帝经不起认知理性的审判。不论是海涅,还是那些有着同样见解而只是变了一种说法的人,至少在他们把《纯粹理性批判》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自然神论证明的否弃看作是对上帝本身的否弃时,他们认可了认知理性效准的无限性,或者也可以说,不论他们是否意识到,他们这时所执著的正是所谓认知理性一元论。

在康德那里,上帝确然是不可“知”的,但不可“知”并不就是不可“达”或不可“致”。不可“知”只是对认知理性效准的有限性的申达,并不意味着对理性——包括理性的实践运用或所谓实践理性——的信念不足。依康德的意思,认知理性只须去认知,这是以经验世界为对象的活动,非感性的领域则非认知的能力所能为。比如价值(康德哲学至少涉及到道德价值、幸福价值和审美价值)判断,原是依据意志或情趣所作的“好”(涵盖“善”、“美”、“幸福”等)与不“好”的分辨,这分辨决不能为认知的“是”与“不是”的分辨所取代。既然在理性的认知向度(理论理性)上,永远不会发生“好”与不“好”的,那末不论它如何运作和发挥,也决然不会进到价值判断的领域。单就这一点而言,认知理性的效准便不能被认为是无所不在的。换句话说,价值领域对于以“知”为职分的认知理性说来便是不可“知”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价值判断在实践地对象化到经验世界后,认知理性不能对既成的事实作“知”的条理。康德不曾明确对价值进路和认知进路作如上的划分,但事实上,他对纯粹理性的可能及其界限的探究,亦即所谓纯粹认知理性批判、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和纯粹判断力批判,却是以这种划分为前提的。一般地说,上帝作为“一切可能的存在中之最完善者”(康德引柏拉图语),其“最完善”的规定是价值规定;价值规定必是在价值的向度上,而不是在认知的向度上。因此,依康德《批判》的题中之义,作如下断言是极自然的:任何趋向上帝的努力都只能是价值向度上的事,而不会是认知向度上的事。康德是在“纯粹理性之理想”一章中批判关于上帝存在的种种证明的;如果我们把康德对本体论证明等的驳斥看作是他对他心目中的上帝的消极认可,那末下面这段谈论“神人”理想的话正可以看作是他在上帝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康德说:

“德及其所伴随之人类智慧(此就其十分纯洁者言之)皆为理念。顾(斯多葛派之所谓)哲人则为理想,盖仅思想中所有,完全与‘智慧之理念’相一致之人物。此犹理念授与吾人以,理想在此种事例中,则用为模拟人物之完善规定之原型;吾人之行动,除吾人心中所有此种‘神人’之行谊以外,并无其他标准可言,吾人惟与此种‘神人’之行谊相比较,以之判断吾人自身,因而改进吾人自身,——吾人虽绝不能到达其所命定之完全程度。吾人虽不能容认此等理想具有客观的实在(存在),但并不因而视为脑中之空想;此等理想实以理性所不可或缺之标准授之理性,以‘在其种类中乃十分完全事物’之概念提供于理性,因而使理性能评衡其不完全事物之程度乃其所有之缺陷。”(2)

诚然,这是就作为“完人”或“神人”的那种理想的哲人发论的,但其就“理念”和“理想”所说的话也完全适用于作为可能的“最高存在者”的上帝。人性的理念是完满状态的“德及其所伴随之人类智慧”,人性理念的实体化则是作为最完善的人或人的“原型”的“神人”。“神人”为现实的人提供“行谊”的价值标准,它不必是诉诸感性而引起认知活动的“客观的实在(存在)”,但也“并不因而视为脑中之空想”。就是说,它不必是感性的真实,却也还是一种真实,这真实是相对于感性真实的“虚灵的真实”(“虚灵的真实”不是康德的概念,而是笔者曾经用过的概念,在这里用作对康德的“神人”意趣的概括——笔者注)。“虚灵的真实”是价值意义上的真实,它不能从只同感性真实发生关系的认知理性那里得到确证,却能从德性修养、境界提升等关乎实践理性的活动中获得认可。

在与“神人”同样的理路上,康德也确信作为“元始存在者”或“最高存在者”的“神”,因此,即使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他也已经提出了一种所谓“道德的神学”。并且,他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他的这种神学与试图以本体论、宇宙论、自然神论的方式证明上帝存在的“思辨的神学”的不同。他说:

“此种道德的神学,具有优于思辨的神学之特点,即道德的神学势必引达‘唯一的一切具足的理性的元始存在者’之概念,而思辨的神学则在客观根据上甚至指示其途径之程度亦无之,至关于其存在,则更不能与人以确信矣。”(3)

显然,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并不存在把上帝“送走”的问题,他送走的只是不能引达上帝的“思辨的神学”;此后的《实践理性批判》也不存在对上帝“又接了进来”的问题,因为从价值的进路上引达上帝的“道德的神学”在第一个《批判》那里已经相当真切。康德从一开始阐发“道德的神学”,就不曾抛开上帝在“思辨的神学”那里被赋予的“全能”、“全知”、“遍在”、“永恒”的属性,只是这些属性既然都在价值的向度上,由“道德”的实践契接它们就更顺理成章些。康德指出:

“吾人若自所视为世界之必然的法则之‘道德的统一’之观点以考虑‘所唯一能以其适切的结果授之于此种必然的法则,使此种法则因而对于吾人具有强迫力’之原因,必须为何种原因,则吾人自必断言必须有一唯一的最高意志,此种最高意志乃包括一切此等法则在其自身中者。盖若在种种不同意志之下,吾人如何能发见目的之完全统一。以自然全体及其与世界中道德之关系,从属彼之意志,故此‘神’必为全能;以彼可知吾人内部最深远之情绪及其道德的价值,故必为全知;以彼可立即满足最高善所要求之一切要求,故必遍在;以此种自然与自由之和谐,永不失错,故必永恒,以及等等。”(4)

不可否认,“批判”是一把双刃的剑,它在否弃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宇宙论、自然神论证明的同时,也对运用本体论、宇宙论、自然神论等证明方式的人心目中的上帝有所匡正,但这正如上面的引文所表明的那样,并未康德对上帝的“全能”、“全知”、“遍在”、“永恒”等品质的肯认。上帝并不是可诉诸经验的感性存在,就这一点而言,那些对上帝存在作本体论、宇宙论、自然神论证明的人们的观念与康德并无二致,而康德的理性批判的彻底在于,他不像他所批评的人们那样,用认知理性去把握认知理性把握不了的作为超验存在(非经验可及的存在)的上帝。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二版序言中确曾说过“为信仰留余地,则必须否定知识”(5),但这里的“否定知识”,并不是指否定认知理性在自己的限度内所能达到的知识,而只是如康德所谓在于“剥夺‘思辨理性自以为能到达超经验的洞察’之僭妄主张”(6)。倘在纯粹的认知理性所可达知的范围内,康德不仅不否定知识,反倒对知识有着比信仰更高的评价(7)。但在价值领域,在认知理性不能达知的实践理性的范围内,“知识”是不存在的,对并非感性真实的那种“虚灵的真实”唯有“信仰”。因此康德声明,对于上帝,“我之确信,非逻辑的确实,乃道德的确实”(8)他特别强调说:

“因此种确信依据(道德情绪之)主观的根据,甚至我不可谓‘神之存在等等,在道德上确实’,仅能谓我在道德上确信有‘神之存在等等’耳。易言之,有神及另一世界之信仰,与我之道德情绪,参伍交织,故决无能自我夺去信仰之恐惧,正与我无丝毫理由惧有失去道德情绪相同。”(9)

康德是审慎而缜密的,他紧紧地把握着价值向度上的“神之存在”,正因为这样,他从一开始就以上述方式把他的“道德的神学”同他所极力反对的“神学的道德”(由对“神”的存在的思辨肯定推出“他律”的道德)区别开了。

二、《实践理性批判》:“至善”只是“矛盾”的“暴露”,抑或还有更深长的意味?

如果说对思辨理性的僭妄的否弃,在很大程度上表明《纯粹理性批判》在康德以伦理为中心的价值探求中不过是一部“消极的”导言,那末别具涵义的“至善”概念的确立,则可看作“积极的”《实践理性批判》的“终局目的”。国内学术界很少有人对“至善”作某种与这一概念在康德中的地位相称的探讨,前文提到的那部专著或可看作对“至善”评述较多的文字,但作者的结论性的说法却是这样:“‘至善’概念实质上是宗教性质的,它的重要性,在我看来,在于突出地暴露了康德伦以及康德整个思想行程中的矛盾,即由超感性的纯粹理性逐渐进入感性现实的人类活动及其探求中所必然遇到的矛盾。”(10)

他对“效果仅为消极”(康德语)的“纯粹理性批判”的理解也许“积极”了些,而对“积极”的“至善”概念的理解却不免有些“消极”了。这理解除开更多地强调了康德哲学思想中的“矛盾”的“暴露”外,也在指出“至善”的“宗教性质”的同时,为它下了“向当时的宗教势力屈从退让”(11)的断语。

“至善”原是一个古老话题的重新提起,它意味着把人生意义或价值的终极性追问及其解答作为哲学的重心。“哲学在古人看来原是指教人什么才是‘至善’的概念,并指教人什么是求得它的行为的”,——康德在指出这一点的同时主张,——“我们最好还是维持这个名词的古义,而在理性努力经营使其成为一门学问的范围内,把它理解为求达至善之术。”(12)从康德为哲学所作的这个界说看,我们或可以这样理解康德哲学:这个通过理性的批判开辟道路的哲学,是以人生价值的探索为使命、以对“至善”及其求取之道的指点为归摄的。康德哲学有其独到的认识论,但这认识论——它在《批判》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更多地只是用来烘托一种价值观的;康德哲学也有其独到的本体论,但那本体论上的境界不是经由认识的途径而是经由价值的途径获致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论及“视为纯粹理性终极目的之决定根据之最高善理想”时写道:

“我之理性所有之一切关心事项(思辨的及实践的),皆总括在以下之三中:

(一)我所能知者为何?(二)我所应为者为何?(三)我所可期望者为何?(13)

第一个问题是《纯粹理性批判》的主题,第二个问题是《实践理性批判》的伦理学的主题,第三个问题是经由第二个问题引出的问题,即“至善”问题。这二、三两个问题的关联则诚如康德所作的推绎:“我如为我所应为者,则所可期望者为何?”(14)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以“爱智”把第二个问题关联于第三个问题,又以“爱学”把第一个问题也关联于第三个问题。他解释“爱学”说:“爱学,即爱全部思辨理性知识的那个含义(只要那种知识能帮助理性达到那个概念[至善]并理解实践的决定原理),而并不至于使人忘却它所能唯一借以称为智慧的那个主要目的。”(15)这即是说,认知理性原只是“学”,它只有在帮助实践理性求致“至善”因而借此把自己系于那种“至善”关切时,才可能被称为“智”。从康德对哲学所作的界说及他在理性范围内提出的三个问题看,我们有理由说,把握了康德的所谓“至善”,也就把握了康德哲学的最高问题,而“至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终极眷注或最圆满的“好”的价值问题。康德在他的生命进到最后一个十年时,亦即在完成了三大批判之后,接着上述三个问题提出了第四个问题:人是什么?对此康德并没有径直作出回答。但就康德所提四个问题的内在关联看,这里似乎可以这样设想康德的答案:人是能通过“理性努力”自觉求达“至善”或“圆满的善”的生灵。

在古希腊哲人那里,“至善”观念是基于对“德性”和“幸福”的同一性的认可的,但不同的出发点使他们在同样的思维方式的误导下各自走向一偏。伊壁鸠鲁派依据感性需要把人所应得的幸福作为自己的原则,在他们看来自觉到自己的准则可以获致幸福,那就是德性;斯多葛派则把独立于一切感性动机的德性作为自己的原则,在他们看来自觉到自己的德性就是幸福。的原则——从幸福中分析出德性,或从德性中分析出幸福——使他们在幻觉中走向“至善”,打掉逻辑的附会,真相却只是这些从“同一性”出发的人们终久盘桓在各自的原点上半步未进。

康德也是在德性与幸福的联结上求取“至善”的,但他认为:“幸福和道德原是至善里面所包含着的两个完全种类不同的要素,因此,它们的结合是不能在分析方式下认识到的(就如追求自己幸福的人只要一分析他的概念就竟然发现他在这样行事时是有德性的,或者一个遵循德性指示的人,只要一自觉到这种行为,事实上就已感到幸福一样),而只是两个概念的综合。”(16)不过德性和幸福作为至善的两个要素,在康德那里决不是秋色平分的,而“综合”也并不依从任何经验的原则。“通过意志自由来实现至善,乃是一种先天的(道德的)必然”(17),对这一“必然”的肯认,使康德的至善追求走上一条独辟的蹊径。

对于康德说来,道德作为至善的第一要素,是不受任何因素或条件制约的至上的善,它使至善具有一种至上性,幸福则只是在为道德制约并作为修德的必要结果的前提下才构成至善的第二要素,它与道德修省状况的配称一致使至善成为善的无可添加的全体而赋有圆满性。因此,至善的实现首先意味着以至善为鹄的的意志同道德法则完全契合。但这圆满契合是任何有理性的存在者在其有限的生存期间都不可能达到的,它只虚灵地呈现在有理性的存在者无止境地趋向它的努力中。德性修省的无底止须得以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存在和人格无底止地延续为前提,这即是说,要使至善在实践上成为可能,只有悬设所谓灵魂不死。康德承认灵魂不死在上是无从证明的,但它却为先天而无制约地有效的实践法则所要求。然而灵魂不朽悬设下的无限的德性修省所能寄望的至上的善只是显示了至善的高卓,还不就是至善的圆融。至善不是把至上的善的德性孤峭地悬置在人的感性生活之外,它的圆成还有待与德性相配称的幸福。幸福,依康德的界说,“乃是尘世上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一生中所遇事情都称心合意的那种状况”(18)。作为人的生存境遇的一种尽可能好的改善,幸福把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希冀引向一个极善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同人的意志法则以及把这一法则立为最高的意志动机时的法则和谐一致。然而极善世界不过是最高的派生的善,对最高的派生的善的悬设意味着对最高的原始的善的悬设,亦即对上帝存在的悬设。如果说“灵魂不朽”的悬设,主要在于保证永无止境的德性修省以体现“至善”的至上性,那末,“上帝存在”的悬设则在于确保尽可能多的幸福对于处在不断提升中的德性的精确配称。“神学的道德”的根源处是神秘的,但主张“道德的神学”的康德却并不掩饰自己悬设上帝的初衷。他说:“依照世界中单纯自然过程来讲,与道德价值精确相应的幸福原是期望不到,并且应当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因而从这方面说来,只有在一位道德的‘主宰’这个前提之下,我们才能承认至善的可能性”。(19)

“道德的‘主宰’”给予至善的是“决定终局的道德的关切”(20),康德在这里再一次道破了“道德的神学”中的上帝的秘密:“道德法则是借着作为纯粹实践理性对象的至善这个概念,才决定了作为最高实有的‘原始实有’这个概念的:这个结果是物理进程(和较高发展出的形而上学进程)所不能达到的,因而是全部思辨理性进程所不能达到的。因此,‘神’的概念原非属于物理学,即不属于思辨理性,而是属于道德学的一个概念。”(21)

一般地说,从意大利文艺复兴到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西方人文意识的主导祈向是由认可人的肉体感受性而必致的“幸福”。只是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才成为批判哲学家的康德,悬设“上帝存在”以作为“至善”的托底的概念,与其说康德是“向当时的宗教势力屈从退让”,不如说是对本然意义上的基督教的正面价值与当时启蒙思潮所肯认的价值作一种历史的契接。这契接出于一种现实关切,而在“至善”的逻辑彻底处也正关联到人类的终极眷注。可以理解的是,“幸福”价值在文艺复兴和启蒙思潮那里的至上化,曾有效地冲击过“他律”的神学的道德,它使那些被中世纪教会贬斥为过恶的人的肉体感官欲望从桎梏中获得解放。但由此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却是道德的神圣感的黯淡和人在物欲、、权力欲中的可能的陷溺。“意大利在十六世纪初已经发现它自己处于一种严重的道德危机中间,就是最好的人也逃脱不掉”(22)。而在十八世纪的法国,当“百科全书派”的人们还醉心于“幸福”价值而对和理性(认知理性)寄予过高的企望时,卢梭——一位对后来的康德最大的思想家——早就以他悲郁的文字为那明快的乐观色调投下了阴影。他戒告世人:“随着我们的科学和进于完善,我们的灵魂败坏了”,“我们已经看到美德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地平线上升起而逝去。”(23)在时代的沧桑之变中,康德作为启蒙思想家从未忘记过他所把握的“启蒙”的主旨。在他看来,“启蒙运动除了自由而外并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而且还确乎是一切可以称之为自由的东西之中最无害的东西,那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指言论自由——引者注)。”(24)同时,他也从未轻觑过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主流思想家们所一再宣示的满足人的肉体感受性的幸福的价值。但康德毕竟又是一位更深睿的哲学家,他要在肯定人的幸福价值的同时肯定人的道德价值,并把前者置于后者的制约之下。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既对启蒙思潮有批判的继承,也对历史地存在着的基督教有批判的继承,而且,倘作一种更远的追溯,我们还可以从对他的“至善”观念有过重大影响的古代哲学家中举出柏拉图、伊壁鸠鲁和斯多葛派。

“究元”意味上的“至善”是至高的道德与充量的幸福的极完满的配称一致,它在感性的人文世界中也许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但它的虚灵之光却永远吸引着人的向善的心灵。人对幸福的眷注,人对德性境界的眷注,人对身心幸福与德性境界配称一致的眷注,并不限于某个时代或某个民族的特殊意向;它具有终极意义,因而它属于人类的终极眷注。“应然”的世界并不像“实然”的世界那样可以用认知理性作尽可能精确的量度,但“应然”只要是真正的“应然”,——例如“应当”德性高尚,“应当”配称于这高尚德性以相应的“幸福”,——那就应当被视为一种真实,不过这不是经验的或感性的真实,而是与人的真切意向同在的“虚灵的真实”。不论康德对“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上帝存在”的悬设为人们留下了多少可批判或品评的话柄,他由这些悬设而确立的“至善”目标,却由一种永远当有的“应然”为可能出现于历史中的经验的“实然”世界提供了终极性的价值标准,——评判的标准和理想的标准。

三、《判断力批判》:主题在于“美”,抑或在于“人”?

“美”的与“人”的问题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不存在旨趣上的分异,但领悟的重心在二者间的或此或彼,对于《判断力批判》的总体理解却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在前文提及的那部“康德述评”的作者看来:“本来,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也只讲美学。随后有了目的论判断,但整个只作为附录。”(25)

说“目的论判断”在《判断力批判》中“整个只作为附录”,显然不是事实,而发论者紧接下来所写的文字则不啻为一种自我矫正,他说“在第一版,目的论很大一部分,如第79节以后都还是《附录》。到第二版才去掉‘附录’的标题。”(26)但即使从矫正后的说法也可以看出,发论者是把“美”的问题作为《判断力批判》的主旨所在的。在对《判断力批判》的“美学”把握后面,左右把握的实际是发论者的这样一个观点:“真、善、美,美是前二者的统一,是前二者的交互作用的成果。”(27)

这一观点是否允当是可以另作讨论的;这里首先要指出的是,以“美学”为《判断力批判》的主旨乃至把“目的论判断”看作是该书的赘疣可能并不妥当。且不去说《判断力批判》下卷即使在第一版正文中也已经系统阐发了为“美学”所不能包容的“目的论判断力的论”和“目的论判断力的辩证论”,单是就全书的“导言”看,康德也是把“的合目的性的逻辑表象”与“自然的合目的性的美学表象”以对列的方式论说的。康德指出:

“第一种合目的性的表象(即美学表象——引者注)是建基于单纯对对象形式的反省中而直接感到的愉快上面。而第二种的合目的性的表象(即逻辑表象——引者注)却和对于物的愉快情绪毫无关系,因为物体的形式不是和主体在对物的把握中的认识机能相联系,而是在给定概念下和对象的特定认识相联系,和对物判定的悟性相联系。”(28)

不论关于“审美判断力”的论说在《判断力批判》中占了怎样的篇幅因而怎样重要,它却只是被统摄在“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命意下的;而且,不论对“目的论判断力”的论说在一些批评者看来怎样地“不需要”,它却也同样地体现着原作者的“自然的合目的性”的信念。“审美判断力”对于“自然的合目的性”的论证不能尽其致,因此“自然的合目的性”只把“审美判断力”归置为它所必要的论证的蹊径之一。就康德的本意看,他的“美学”原是由“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必得说明而带出来的,《判断力批判》的主旨并不落在“美”的问题上,而是落在由“自然的合目的性”所指向的“人”的问题上。不同理解引达的是问津康德者对“美”在“人”的问题上的分际把握的各异。前一种理解把“人”的问题归结为“美”的问题,其观点诚如前文引述的所谓“真、善、美,美是前二者的统一”;后一种理解则把“美”的问题归结为“人”的问题,因此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是:“美”,如同“真”、“善”一样,只是“人”的问题的一个向度,一个并不能统一“真”、“善”,也不能被“真”、“善”所统一的向度。

但现在,还是让我们回到《判断力批判》一书本身,回到“自然的合目的性”问题,因为“自然的合目的性”何以引达和怎样引达了“人”的问题,尚需要审慎地申论。三个《批判》中,“实践理性批判”比起“纯粹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来,其独特而最堪注重的意义在于,它经由道德价值的探讨把全部问题引向“人”,它对道德价值的神圣性的证可本身即是对人的价值主体地位的确定。“人格”和“人道”问题,人作为价值主体的问题,不是纯粹认知理性或纯粹判断力在自己限度内能够独立问津的,但实践理性即使完全不凭藉认知理性和判断力也对问题的解决足以胜任。康德指出:

“人类诚然是够污浊的;不过他必须把寓托在他的人格中的人道看作是神圣的。在全部宇宙中,人所希冀和所能控制的一切东西都能够单纯用作手段;只有人类,以及一切有理性的被造物,才是一个自在目的(Zweckansichselbst)。那就是说,他借着他的自由的自律,就是神圣道德法则的主体。”(29)

从康德的表述看,“人是目的”不过是人是价值主体的同义语,尽管在纯粹实践理性的范围内“价值”主要是指赋予“人格”、“人道”概念以内涵的道德价值。纯粹认知理性的问题不是价值问题,作为认知理性对象的感性自然界也不存在价值问题,但一当它们同被那纯粹实践理性证可为价值主体的人关联起来,或者说,一当它们被引向“人是目的”的价值命题,它们对于人也就有了价值。“判断力批判”所做的工作,就是把认知理性,把自然概念的领域置于“人是目的”的价值之光的照耀下,使那自身不发生价值判断的东西由人赋予它们以价值。康德在批判地考察了纯粹思辨理性和纯粹实践理性之后发现:“在自然概念领域,作为感觉界,和自由概念领域,作为超感觉界之间虽然固定存在着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以致从前者到后者(即以理性的运用为媒介)不可能有过渡,好像是那样分开的两个世界”,然而他认为,“前者对后者绝不能施加;但后者却应该对前者具有影响,这就是说,自由概念应该把它的所赋予的目的在感性世界里实现出来;因此,自然界必须能够这样地被思考着:它的形式的合规律性至少对于那些按照自由规律在自然中实现目的的可能性是互相协应的”。(30)实际上,“自由概念的领域”对于“自然概念的领域”,在“应该”意义上的“影响”,在康德那里是经由“判断力”(“反思的”而非“确定的”判断力)的两种途径揭示的:一是审美的方式,一是“目的论”的方式。审美带给人以“自然的合目的性的美学表象”,但这表象中的“合目的性”却又是无目的的。就其无目的而言,它通着“自然概念的领域”,就其“合目的性”而言,它又通着“自由概念的领域”;自然的领域和自由的领域由此得以契接,相关于自然的认知(悟性)和相关于自由的欲求(理性)也因着相关于审美判断力的愉快或不快而得以贯通。愉快与不愉快情绪是发自人这个审美主体的,而审美主体同时也是道德主体,所以审美主体对愉快的感受必然关涉到这主体所本具的道义观念和道德感情。在康德看来,“人的心意思索自然的美时,就不能不发见自己在这里同时对于自然是感到兴趣的”,“这种兴趣按照它的亲属关系来说是道德的”(31),因此他也说“美是道德的象征”(32)。但康德决不曾简单地把审美判断归结为道德判断,他认为道德判断是一种“止基于客观规律的兴趣”,而审美判断是一种“自由的兴趣”。同时,他又指出:“那对自然的惊赞,这自然在它的美丽的产品里表示为品,不单是由于偶然,而好像是有意的,按照合规律的布置,并且作为合目的性而无目的;这目的,我们在外界是永不能碰到的,我们自自然然地在我自己内里寻找,并是在那里面,即在那构成我们生存的终极目的,道德的使命。”(33)

审美判断的“合目的性而无目的”,也是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的“无目的”而具“合目的性”。这“合目的性”既然只能“自自然然地在我自己内里寻找”,它便只是所谓“主观的合目的性”。而“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可能的基础,却须得在“目的论”里去寻求。(34)康德鄙弃把自然看作是“偶然的体系”或“宿命论的体系”的“目的性的观念论”,也鄙弃主张“物活论”或“有神论”的“目的性的实在论”。他从有机物的生命机制推扩开,把问题的思考引向另一条途径。在他看来,有机自然物中,“所有一切部分都是交互为目的与手段的,在这样一个产物里面,没有东西是无用的,是没有目的的。”(35)从有机自然物的这一内在机制推至整个自然界,他得到了“整个自然作为按照目的的规则的一个系统”的观念。但认可自然系统的内在目的性,必致问及自然的“最后目的”;这个“最后目的”是新目的论得以成立的一个“无条件的条件”,它显然处在物理目的论世界的范围之外。康德循着他的独特的逻辑线索寻找,找到了“人”——“作为本体看的人”。他说:

“我们现在在世界上只有一类的存在者,其因果作用是目的论的,那就是说向着目的的,而同时它们是这种性格的,就是它们按照着来为它们自己确定其目的的规律是它们想像为无条件的并且不依靠自然的任何东西的,而是在其本身就是必然的。这类的存在者就是人,可是是作为本体(Noumenon)看的人。”(36)

“作为本体看的人”和作为现象看的人的区别在于,它不纠缠在因果必然的链条中,而在实践理性的意义上获得一种自由的存在。因此,在《判断力批判》中我们也读到这样一些文字:“在我们假定世界的东西,在其真正的存在看来都是有所依靠的,而作为这样的东西,它们就需要一个按照目的而行动的最高目的,这个时候,人就是创造的最后目的。”“善的意志是人的生存所能唯一借以有其绝对的价值,而且与之有着关系,世界的存在才能有一个最后目的的。……只有作为一个道德的存在者来说,人才能是世界的最后目的的。”(37)

这依然是“人是目的”的话题,不过已经是《实践理性批判》中的“人是目的”的命题的扩展。《实践理性批判》所说的“人是目的”还仅限于所谓“自由概念的领域”(伦理界),《判断力批判》说的“人是目的”是经由判断力——审美判断力和目的论判断力——把意义从“自由概念的领域”辐射到“自然概念的领域”(感觉界)的。所谓“目的”,总意味着一种价值取向,目的系统其实即是价值系统。从“现象”到“本体”即从“自然”到“自由”,“目的论判断”以人的双重地存在——作为现象或自然的存在和作为本体或自由的存在——而又终是一体的这一“反省”,终于完成了作为“知性”对象的“自然概念的领域”向作为“理性”对象的“自由概念的领域”的过渡。

至此,审美判断从主观形式上所判定的“自然的合目的性”,才真正有了它的可能的基础,用康德的话说,这即是:“一经为有机体里面实际上对我们呈现出来的自然目的所支持的对自然的目的论鉴定,使我们能够形成关于自然目的的一个巨大的系统这个观念,那时我们就可以从这种观点来甚至看自然的美了,这种美乃是自然和我们从事于抓住并且鉴定自然所出现的东西的认识能力的自由活跃的一致。因为那时,我们就可以把自然的美看为自然在其整体作为一个系统(人也就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的一种客观目的性了。”(38)

四、不能没有它的价值命意

康德哲学对人类心智的启迪也许是多方面的,他那用“灰色、枯燥乏味的包装纸一般的文体”写下的《批判》,是一份经心的人们取之不尽的精神遗产。这里只是想从“知性”、“理性”和“反省判断力”的错落处引发一种“价值”思考,让过分逻辑化(认识论化)了的哲学反省自己的逻辑。

认知是“是”与不“是”的问题,价值问题是“好”与不“好”的问题;前者在于从感性对象求得知识,后者在于对实践中的人或事物作出评判或决断,对那些堪称虚灵的真实的东西(例如境界、理想)确立相当的信念并诉诸自律的修为。哲学并不就是伦、美学或宗教学,但它应当为真、善、美、幸福、尊严、高尚、神圣……价值提供相应的哲理,这正像哲学并不就是但却有义务为科学提供认识论或论原则一样。康德哲学的特色或可归结于两点,一是它对认知问题和价值问题的执著分辨,二是它从价值进路而不是认识进路把握“本体”。不论人们对这位批判哲学家否定认知理性直接逼近“本体”的可能性作怎样的诘难,他出自实践理性优于认知理性的论断对人生意义或价值作某种终极性的探询,却在人类思想史上树起了一块须得人们仰视才见的丰碑。价值生发目的,目的涵润理想,存在于人的价值祈向上而为实践的价值系统所指示的理想往往显现着人的生命的另一重真实。

人的生命活动的第一个对象是界,就人有求于自然、有赖于自然因而受制于自然而言,人是“受动”的自然存在物;但人的“受动”存在状况并不像动物那样是一个被自然界给定界限的常数,人能打破自然加于自己的界限而获得又在被打破中的新的界限,因而人又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作为“受动—能动”的自然物是由于人自己,或者说,人在这种“受动—能动”的存在中自己是自己的根据、自己是自己的理由。这“自己是自己的理由”的意致用一个相宜的概念作表达,即是自由。因此,也可以说,人作为一种“受动—能动”的“自然”存在,同时即是一种“自由”——有别于动物的“他由”——的存在。“自由”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性质,它的客观表达在于对象世界依着人的目的、意向、情趣的改变。人在自己的对象世界中实现自己的目的、意向、情趣是所谓“对象化”,这“对象化”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特征,既涵淹着人的生命活动的合目的性,也涵淹着人的生命活动的合性。

人在他的“受动—能动”的自然存在亦即“自由”的自然存在中,创造着有别于自然世界的人文世界,这使它成为“受动—能动”的存在物和“受动—能动”的存在物。如果依人们通常易于接受的方式,对人的生命活动方式按照“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历史存在”的逐层丰富的云谓加以规定,那末人的“受动—能动”性或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由”性质,则意味着人对自己在自然、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的毫不含糊的肯认。即是说,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由”性质决定了人永远是自然(人化的自然)、社会、历史的主体,自然、社会、历史永远是人的存在对象,是人在不断从“偶然的个人”上升为“有个性的个人”的历史过程中实现着的价值、目的的载体。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人是目的”,但康德的命题在这里有了怎样的转进是一目了然的。

倘把人的精神世界也作为人的存在对象,人还可以被看作是“受动—能动”的精神存在物。人在精神领域的“受动—能动”性可以从人的心灵的“反思”和“反省”活动中得到理解。“反思”是指人对作为历史的既在的精神成果的再思考,也指人对经验中获得的认识的再思维,它关乎理智的知识在扬弃中的更新和感性直观认识向认识的知性构造形态的推进。“反省”一方面指人对自己心灵活动律则的省察,由此而有逻辑学和一定形态的心理学;一方面则指人在价值修为中的自衡和自律,由此而有所谓人的精神境界。“反省”的后一方面多在于道德的践履,它以对“人格”的成全相对独立地体现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由”(自己是自己的依据和理由)性质。

无论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见诸对象化的向度,还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内省的向度,都既有关乎所谓规律性的认知理性问题,又有关乎所谓目的性的价值理性问题。而且,“价值”总是以“应该”或“值得”的判断为认知过程选择方向或为认知结果作出安排。人的审美活动的“无目的的目的”是以人为目的,它不无直观认知的功能,但它也同时把一种“美”的价值带给人的价值世界。诚然,离开“真”与“善”,“美”是不可思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即是“真”与“善”的统一。后世儒者在价值问题上的一种偏至在于以“善”统一“真”、“美”,西方最有成就的思辨哲学家黑格尔却在他的整个体系中把“美”、“善”统一于“真”;结果前者独钟于“善”反倒使“善”落于寡头化而成一泛道德主义的格局,后者执著于“真”以致使“真”囿于逻辑强制而成一泛逻辑主义的格局。“美”不必称羡“真”、善”曾被人给予的价值一尊的地位,“真”、“善”、“美”倘一定要求得某种统一,那也只能统一于人的“自由”而非“他由”的生命活动,统一于所谓“人是目的”,尽管这期间“善”直接贞定着人的“人格”而显得更具主导意义。

作为哲学对象的价值范畴或者还有很多,康德在“人是目的”的意义上确立“至善”概念时说到了“德性”和“幸福”及其配称一致(体现某种“正义”),而在比较古希腊几个学派和基督教的道德理念时,他说到了“素朴”、“聪明”、“智慧”和“圣洁”。事实上,我们至少还可以举出相对于执著的“逍遥”或“洒脱”,相对于局守的“通达”或“通灵”,相对于牴牾的“协调”或“和谐”,相对于卑怯的“勇敢”或“无畏”,相对于偏颇的“完满”或“圆融”……。如此之多的价值观念关联于人的现实关切乃至终极眷注,会成为一种怎样的价值格局?这是哲学的“价值”课题。它很可能涵盖了伦理学、美学、宗教学,但既然用了“价值”的名义,它便不会为所涉及的学科的边界所封限。就这一点而言,康德哲学的魅力或者主要不在于它的“批判”的逻辑格度,而在于“批判”中的智慧启示。

注释:

(1)、(10)、(11)、(25)、(26)、(27)李泽厚:《批判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9、313-314、315、407、407(字体加粗系引者所为)、407页。

(2)、(3)、(4)、(5)、(6)、(7)、(8)、(9)、(13)、(14)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412—413、555、556(字体加粗系引者所为)、19、19、560、564、564、549-550、550页。

(12)、(15)、(16)、(17)、(18)、(19)、(20)、(21)、(29)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11、111、115-116、116、127、147、147、142、89页。

(22)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23页。

(23)卢梭:《论与的复兴是否促进了风俗的淳厚》,见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46—147页。

分析哲学论文例5

把心灵简化为只关心知识的理性,同时把欲望简化为肉体,这是双重的错误理解,它显然导致了对精神/情感生活的忽视。不仅在哲学里,甚至在心理学中,对精神/情感生活的理解都是非常薄弱肤浅的,尽管在实际生活中的人们都知道精神/情感生活在心灵中有着不亚于理性的重要性。现代知识体系对心灵的理解不仅是片面的——缺乏对精神/情感生活的理解,而且是不正确的——精神/情感生活是完整心灵的一个重要变量,在缺乏这个变量的情况下,对理性的理解,甚至对肉体欲望的理解,都会变得相当可疑。有一点应该是明显的:那些持久的、深刻的生活动力、对生活意义的体会(肯定的或否定的)、对各种价值的理解,最终都是在精神/情感生活中形成的。如果某种肉体或物质的欲望不是同时变成一种深刻的情感动力的话,就不可能永远被追求下去,像葛郎台的守财奴欲望就必须被理解为深刻的精神追求(尽管是变态的),否则不能理解。

情感世界由诸如热情、愿望、梦想、感情和经验方式等构成,它涉及一切事情。深刻的情感生活就是精神生活,也就是心事(heart)。在心—身的二元结构的强迫性要求,我们就不得不把情感生活理解为类似或接近于肉体欲望的东西,这大大降低了情感的层次,可是事实并非如此。与二元结构相比,心智—心事—肉身(mind-heart-body)的三元结构可能更有助于理解人。在中国的传统概念体系里,心灵同时指心事和心智,但心事的分量更重,中国的“思”和“想”,都基于心事——“心田(上的活动)”和“用心去考虑”。西方概念体系更重视知识,所以特别发展了逻辑论证和证明、科学分析和证实、普遍原理和公理系统等来生产知识;而中国则更重视悟,所以强调暧昧的、隐喻的、浓缩的(像古典诗词那样要求以极简练的语言表达最大化的意义和情景)、默会的(借用MichaelPolanyi的tacitknowledge概念)或者像FrancoisJullien所描述的“迂回”的话语来进入情感。当然,中国的心灵概念也是偏心的。要建立一种满足现代思想要求的完整的心灵理解就似乎需要把心灵、世界、生活等理解为“心智/心事”(mind/heart)的完整故事或者说是综合文本(syntext)。

西方思想以知识论为基本框架,心智的任务是获得知识,而比知识更高的、超越了知识界限的东西就属于宗教。在中国思想里,心智主要关心的不是属于心智的纯粹的或经验的知识问题,而是把心事的问题看作是心智的问题。关于心事的话语包含很强的直观性,所谓“悟”即由心而知(knownbyheart)。这种“悟”不是可以证明或证实的知识,它本来就没有被设想为关于事物的科学或逻辑真理,而是关于各种事物、可能世界和可能生活的想象方式。它们也许是并且往往是不真实的,但它们与事物有着缘分(affinity),它们是构成精神生活的幻想或梦想。非常关键的是,它们不是由潜意识和本能所驱动的梦,而是有意识的“白日梦”——在这里我把“白日梦”做学术化理解,来表达人们所有关于生活和世界的想象、愿望、希望、追求和价值观。积极而放任的白日梦可能比表达压抑的梦更重要,因为人们有意而又自由的梦想比潜意识的梦更能广泛地表达关于生活的主动愿望而不仅仅是被压抑的欲望。一种被压抑的欲望不管事实上是否有被满足的可能性,它至少在暗中是确定的,如果心理学家能够巧妙地道破秘密,那种压抑就可能得到缓解。而白日梦的问题要深刻和困难得多,因为那些梦想和愿望本来就不可能非常确定,当去追问“到底想要什么”,我们会发现我们不知道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以知识论模式去理解心灵就会把好象稀里糊涂的感性看得低于理性。假如感性确实仅仅与肉体欲望相关,那么感性就当然就是缺乏心灵深度的。但是我们明明在艺术、文学和诗中,在梦想、愿望和价值观中,体会到许多在心灵水平上至少不低于理性分析的感性直观,它不是关于某个事物的欲望,而是关于世界和生活的想象,它不以真理为标准或目标,而是以美学效果和感动为目标,按照中国的概念即所谓“境界”和“意境”,一种超越了形而下即质料事物的感性魅力(thetranscendentalaestheticappeal)。虽然我们感觉到了心灵有一种非知识的深度,但是一直还没有建立一种“心事的哲学”(philosophyofheart),仍然在“心智的哲学”(philosophyofmind)里远远地漠视着心事(尽管也有所谓“美学”,但在结构和研究方式上都是对知识论的模仿)。

心智的哲学适合讨论知识、真理和事实这个系列的问题,即所谓“是”(tobe)的问题系列。我们所以一直不能有效地讨论价值、伦理和美学问题,即通常称为“应是”(oughttobe)的问题系列(不过,以伦理学句型代表价值问题并不太公正),就是因为我们以为知识论思维模式是普遍的思维模式,它也可以用来解决价值问题。当发现在实际上行不通,又无非得出结论说,价值问题在知识论意义上是无法解决的(从Hume发现“是”推不出“应是”,到Moore证明善不可定义,到Wittgenstein关于“不可说”的一揽子论断)。可以注意到,这种结论仍然是一个知识论命题,它非常正确地指出了知识论的界限,但却没有创造一种能够思考知识之外的事情的哲学,因此就等于把价值领域出卖给混乱、愚昧和邪恶。Ayer关于价值概念只不过表达情感并且只不过和感叹号差不多的说法曾经是个有名的观点,但这是典型的出卖。

一方面强调用理性来控制心灵,而另一方面则把感性出卖给非理性,这是知识论思维的一个典型倾向。有趣的是,想知道一切的知识论冲动和想控制一切的政治冲动是一致的。当我们为心灵规定了普遍必然的知识或者真理这样的目标,就是规定了一个独裁者的目标。把心灵还原/裁剪成理性,就会有数量/考试/官僚/标准化/监视……这样一个不断把人同一化和贫乏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主要意义就是把心灵管理起来,因此,知识论同时也是心灵的政治管理学。而知识论把感性和价值观出卖给非理性则生产了另一种现代景象,人们在麻木的同一化行为之余就迷恋暴力、变态、、和其它堕落(电影、小说和艺术如此喜欢表现这些主题可以证明人们确实喜欢那些东西)。这些貌似刺激的堕落方式本身其实相当平凡和贫乏,堕落不需要想象力和创造性,没有太多的余地和潜力,因此它是使人贫乏化的另一种方式。非理性对理性的反抗虽然经常成为时髦,但终究是个笑话。

人偷吃了智慧果所以犯禁,恐怕是在于有了心事,因为人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有了心智,而且心智的那些先验(apriori)原理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东西,上帝担心的是奇异心事,它使得上帝不再能够看清人的心灵。正是奇异心事造成了历史和生活——在伊甸园里并没有历史。理性心智只不过是技术性手段,人们用理性来谋划最佳行动步骤,却并非用理性来决定什么是真正想要的东西。作为思维和行动的技术,理性心智的可能性在科学、数学和逻辑中已经基本上被说清楚了,但是由于对心事一向的出卖,心事变成了“废地”(thewasteland。Eliot用语,也译“荒原”)。人一直没有能够理解自身,一个重要的原因很可能是,我们的哲学只是一种无心的哲学(philosophywithnoheart)。显然我们需要一种在知识论思维方式之外的心事的哲学(philosophyofheart)。

Rorty从解释学那里得到灵感而提出:不含知识论的哲学会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非常有力,但他对可能的新哲学的想象却相当软弱,大概是一种有教化意义的诗化的“谈话方式”。这种准文学的谈话缺乏共同的方法论,从长期来看,它会失去思想所必需的共同问题和有公共意义的理解,而变成无数私人性噪音的生产方式。这种怀疑对Derrida的解构同样有效:对一种僵化了的思维结构的解构当然是革命行为,但是必须同时是对另一种可能的公共思维结构的建设,解构只能是一个特定的专门行动,而不可能是一种普遍的思维方式,否则就会变成所有话语的互相解构和互相噪音化。我们必须警惕新的“巴别塔问题”:不是上帝而是我们自己在互相搞乱别人的语言和口音。

人们虽然希望有一种并非以知识论为核心的思想,但一直都缺乏方法论上的认真准备,而仅仅满足于诗化的也就是相当随便的谈论习惯,相比之下,知识论哲学却有着深厚的方法论传统所以也就强有力。可以考虑Plato的“哲学家和诗人”问题:所以赶走诗人,是因为诗人在思想上不负责任随便胡说。事实上诗人倒不见得那么不负责任,但是仅仅是诗化的谈话方式确实缺乏产生完整思想的能力,这是个弱点,尽管人们有时候会标榜那种不确定的、辨证的、不断诠释的、批评的、解构的没完没了的言说多么有趣,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变动不居的经验和有限生命的先验意向(intentionalityapriori)却是对永恒的渴望,因为对于有限的生命而言,永恒的东西最有吸引力,这就是一个基本心事。

在知识论之外的成功挑战只有过一种形式,它就是宗教。宗教利用想象力直接达到永恒的东西,于是,在人们对知识失望的地方,就愿意有某种关于永恒的诺言。这种想象可以有各种版本,但是共同的弱点是缺乏现实感。人们感觉得到,知道某种东西才算真的有这种东西,而信仰试图告诉人们一些所不可能知道的东西,人们喜欢它,但也知道它不真实,当然,人们仍然可以相信它——“并非p,但我相信p”是个相当有趣的知识论问题,不过,既然知道了“并非p”,即使相信p,也仍然知道p在实际上不能解决我们这个真实世界的问题。宗教也许能够给予我们的心事某种永恒的东西,但这种彼岸的永恒和我们的生命本身有着明显的距离,于是,我们的生命和生活本身便缺乏自足的意义。生命不能获得自身肯定,这不会是一种符合生命要求的思想。生命对自身意义的直接的、现实的肯定,又是一个基本的心事。

知识和宗教是西方推荐给人们的关于世界和生活的基本理解,这两种思想虽然伟大,但却不能形成一个充分的思想结构。这种不充分性在西方思想与其它文化相遇时就特别明显起来。中国人的态度和理解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例子,事实上中国人很喜欢并且接受了许多西方思想,但是毕竟并不给予西方观念以根本的思想位置。正如前面讲到的,因为生命有限,所以人们对永恒最感兴趣,而西方思想为生命所想象的那些永恒意义却是生命所触摸不到的,有限生命触摸不到的那些无限意义对于生命来说平添烦恼和遗憾,这正是中国人没有给予西方思想以根本的思想位置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式的直观试图说明:对生命具有着最大诱惑的永恒性不应该落在生命的有限性之外而必须实现在有限性之中,即永恒的东西不是某种彼处的(there)形而上的或超越的绝对的东西,而是在此处(here)生命之中用之不竭的热情和感动之源。因此中国人总希望真实生活中就能够有最好的东西,而不用绝望地寻求绝对完美。

幸福或者生活的意义必须在现实中能够兑现,否则永远是不真实的,生活的意义只不过是对生活本身的持续兴趣,而不是某种在生活之外的超越的假设或者某种抽象的普遍概念。假如说中国思想有着另一种形而上学的话,那么它追求的是永恒的此生化,此时此地、此情此景的永恒性,即赋予现实事物某种不可替代无法解构的唯一想象/感动方式而使之永恒化,这种事物可能消失,但将被惦念、怀念和热爱(这听起来有些像Husserl说到,一棵树可以被毁掉,但它的纯粹的sinn可以永存),它成为永远的心事。这种中国式的理解暗含着一个思想的心事角度,从心事的角度去提问,我们将注意到的是,真实生活中各种事物引起人们兴趣的方式,特别是他人引起我们兴趣的方式(显然人是所有事情中最有趣的),也就是说要提问的是“某种东西为什么如此有魅力”,而不是“某种东西是什么样的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人文的生活世界是按照想象来定义的,是按照可能世界和可能生活来定义的。尽管我们可以科学地(知识性地)描述一个人文事实,但不可能对人文事实科学地提问。在此有必要提到Vico的天才论断“真理即成事”(verum-factum),就是说,一件事情和这件事情的真理是一起被创造出来的。既然行为是创造性的,那么生活事实(即行为结果,factum)就总是暂时性的。当关于某种事实的知识投入使用就改变了原来的事实,或者说,当知识抓住生活事实时就失去了它,所以,知识是存在的一个变量,知识不仅仅是关于世界的知识(knowledgeoftheworld),而是关于且加入世界的知识(knowledgeof-and-intheworld)。当知识成为存在的一部分,知识就和各种欲望、想象、权力、责任和利益分不开了。人文知识试图像科学那样成为自律自治的知识从来都是一种幻想。人文知识与其说是事实的知识(knowledgeoffact)还不如说是命运的知识(knowledgeoffate),就是说,人文思想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知识,而是一种生存智慧。因此,存在问题、形而上学、知识论描述或心智的哲学的哲学思路恐怕不是最能够表达人文事实的哲学思考方式,我们很可能更需要研究关于存在的欲望和想象,研究心与存在的缘分(affinity)而不是对存在的描述,研究the-made-to-be而不是tobe,更需要心事哲学或“心而上学”(meta-psycology)而不是“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思考角度。2。另一种概念体系

一种语言总需要一种作为它的词库的管理/生成方式的概念体系。最有效率的概念体系就是Aristotelian的种属概念体系(非西方语言也许没有这种概念理论,但这种概念体系却是在语言中存在着的)。如果没有这种概念体系就不可能清楚表达。这一点没有疑问。不过由于人们把这种概念体系同时作为知识生产的组织规则,用它来规定知识部门、思想路径和解释方式,这样把表达方式推广为思想方式是否有效,则是个问题。

在这里我想继续讨论《一个或所有问题》中的一个基本想法:现在世界通用的概念体系基本上是以名词为核心的种属科层制度体系,也就是亚里士多德式的树状层层发展概念体系,这种“名词思维”强调名词优先意识,并且为名词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制,它非常可能是关于事物的最好的系统表达方式,但却未见得是关于问题的最好思考方式。我们在实践中真正感兴趣的问题并不一定是而且往往不是概念体系中的大概念,或者说,最重要的问题和最大的问题并不相同。在真实生活中人们关心能够“做”的事情,而普遍的、本质的或概括的东西虽然规模很大却主要是用来“说”的,而不是用来“做”的,“说”的思维和“做”的思维之间有着差距。

科层制概念体系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形而上学,它把所有事情都看作是某种东西,某种可以定义的东西,这样就把所有事情都转换为逻辑对象。可是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实际上是我们的欲望对象,我们并非按照概念的逻辑分类和等级去对待事物,而是按照事物与我们的心事的缘分(affinity)去对待事物的。我们在逻辑上知道,朋友和敌人都属于人,但是也在情感上知道我们不会按照一般“人”的意义或“理念”(eidos,Plato的用语)去理解朋友和敌人,显然朋友或敌人的概念在实践意义上要重于人的概念,尽管在逻辑上小于人的概念。关键是人们根据概念的情感“重量”而非逻辑“尺寸”在做事。不仅对人,对物也一样,一件礼物的价值重量远远大于它作为商品的价值,甚至是无价的。在生活中具有情感或价值重量的概念才真正决定着生活方向和行为选择,而它们在逻辑上的大小却无足轻重。这本来是人们的生活直观和生活意义,但无疑正在退化。

生活直观的退化与科层制概念体系成为主要的思维和知识生产体制不无关系,它是人们内心的官僚体制,它的制度化要求导致对不太符合制度化知识规程的情感世界和精神生活的忽视,还限制着想象力,从而产生片面又偏执的知识。正如前面讲到的,人文知识并不是存在之外的一种描述而是存在的一个变量,当片面偏执的知识被投入到改造社会存在的活动中去,无疑是令人担心的。事实上现代社会和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根据官僚体制化的理性知识构造出来的,从政治、经济、学术、教育到舆论和娱乐,都表现出单调的思维方式。因为我们只会地思维,可能更应该说,我们只会按照权威或时髦话语去说话,几乎不思考。

这里决不意味着反对基于科层制概念体系的思维方式,只是我们可能还需要发展另一种理论思维来与“做”建立比较和谐的关系,一种“动词思维”,即动词优先意识的思维。动词是充满欲望的,它总是要面对具体对象,而在面对一般普遍概念时,我们失去行动能力——这就是理论学术讨论了那么多的概念定义、用法以及概念加概念制造出来的各种普遍知识,却从来没有解决什么问题的一个原因。不过这不是说,有一套名词体系,然后另有一套动词体系,而是要求即使在考虑名词时也首先需要理解它的相关动词性意义。这倒是中国传统的思路,所谓“君君,臣臣……”之类,正是根据这一结构,我才说“存在就是做事”(tobeistodo),或,“存在是做成的”(tobeismadetobe),意味着,tobe必须在todo中被理解,如果一个东西仅仅从tobe去理解,就是名词中心的思维,而事实上一个东西如果仅仅被理解为“是”什么什么,这仅仅想象了单薄的存在,只有当说成“做”才能显示其丰富的意义和价值,才是对丰满存在的想象。

显然我们需要语言含有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统一管理的表达体系。语言需要管理,就像社会需要管理。亚里士多德式的概念体系相当于思维的政治管理体制。但是这种政治管理性的概念体系不能够被同时当作知识生产方式或知识编程方式,或者说,logic只是logos的管理方式,却不是创作方式。于是需要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在“科层制概念体系”之外应该有一种“人情缘分体制”(affinitysystemofconcepts),它不是用来规定什么是比什么更大的概念,不是用来罗列各种从属关系或统辖关系,而是关心在概念之网中什么是更值得关心的概念,什么是我们实际上更看重的概念。假如科层制概念体系是一个从上而下的“树状的”概念官僚体系,那么,缘分的概念体系就是一个万向的“网状的”概念生长体系,它意味着问题到问题按照缘分的漫游走法,意味着按照某种东西与我们生活的缘分去思考的语法。总之,一方面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逻辑上更大的概念以便清楚地表达,同时需要知道生活上更重要的概念以便真实地思考。一旦从逻辑的、形而上学的、科层制度化的知识要求脱身开来,就很容易发现决定我们的思想和行为的是一些在科层概念体系中并不非常大的概念,但它们更重要也更让人感兴趣。例如按照通常的哲学话题标准,“母亲”、“白日梦”、“形势”、“面子”、“嫉妒”、“变态”、“例外”、“让步”等等这些貌不惊人的概念,就不算是足够大的哲学概念,它们在科层制概念体系中的级别不够高(尽管也不是小概念)。并非小概念就反而更重要。我试图说明的是,至少在思考人文问题时,如果能够在一个无等级意识的概念体系中去观察一个概念(可以是大概念也可以是小概念)在实践上的重要性,则可能会更多地看到真实。那些大概念往往只是描述框架,它们不一定意味着与生活世界紧密相关的问题。我们当然需要“人”这样的大概念,但是在茫茫人海中我们一眼就注意到的是母亲、儿子、朋友或敌人,这些特定的人的意义或价值显然多于人的概念,那些意义决不是人的概念所概括了的。真正的问题是与母亲、儿子、朋友和敌人联系在一起的,抽象的人本身不是问题,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儿子比革命、战争、民主、平等、正义甚至世界这些概念都更有分量。

分析哲学论文例6

揭示哲学论证背后隐含的有效预设,是哲学分析的重要手段。某些类型的哲学论证蕴含着结论与有效预设之间的冲突,一种特殊的方法可以揭示这种冲突,从而驳斥这些论证。这种方法就是“践言冲突”(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方法,在驳斥极端相对主义、批判理性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哲学论辩中,它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20世纪分析哲学的语言哲学经历了两次焦点转换,形成了两个硕果累累的主流传统:一个是以语形学、语义学分析为核心的弗雷格传统,另一个是由后期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所引导的语用学转向。随着第二次语言转向日益深入,特别是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理论影响力的扩大,践言冲突已受到普遍关注;但作为一种哲学论辩方法,其脉络和特征并没有得到完整的考察。本文拟全面梳理这一概念的翻译、这一方法的内涵及其典型案例,并挖掘这一独具特色的哲学论辩方法的普遍意义。

一、践言冲突概念的内涵、范围与翻译

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的中译名主要出现在哈贝马斯著作的中译本中,而且相当繁多。[①]不过,就它作为哲学方法而言,我们必须从它的理论语境出发来理解,以期获得更恰当的译名。在许多甚至是大部分语言学家那里,把语言学(甚至符号学)划分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的三分法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其中,语形学和语义学居于核心,关注人类理性和认知能力的领域,而语用学则处于边缘,关注主观的、情感的、交往的和伦理的领域。不过,随着言语行为理论和语用学的发展,Performative(以下简称PE)这一概念就超出了单纯语形学和语义学的领域,而进入了以语言运用与言语沟通为焦点的更广泛的语言学-哲学分析当中。

在奥斯汀的早期用法中,PE是与constative相对而言的。[②]按照塞尔的概括,PE是行动,如做出承诺或发出命令;constative是言说,如做出陈述或给出描述。[③]沈家煊译《现代语言学词典》将名词constative译为“陈叙”,而PE被译为“施行”。[④]相应的,施行语用学(performativepragmatics)近来也成绩斐然。[⑤]由此看来,在言语行为理论以及语用学中,“施行”这个译名自无不当。但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实际上要复杂地多。奥斯汀虽然在1955年的哈佛演讲中首次提出关于PE话段(utterance)的思想,但他最终放弃了建立一套PE理论的想法,而代之以一般的言语行为理论,因为任何话段实质上都是PE。[⑥]他的学生塞尔则将言语行为理论发扬光大,但他又深感在近来的语言哲学中,PE被大大地混淆和误用了,便吸取了奥斯汀的教训,认为PE和陈叙的区分、明确的PE和隐含的PE的区分都是无效的,应当区分的是performance(施行)和PE。与其意向性理论相关,他把PE限定在非常有限的言语行为类别中,即通过PE动词或其他PE表达式来施行的言语行为——实际上属于宣告语(declaration)一类。在塞尔严格限定了PE之后,恐怕第一人称话段如“我在思想”就算不上PE话段了,而在我们后面要分析的欣提卡等人看来,恰恰相反。

这也是阿佩尔-哈贝马斯与塞尔正面冲突的表层标志:前者在较为宽泛的言语行为理论上运用PE,而后者则要严格限定其类型。更深层的分歧在于,塞尔认为应当把意向性概念视为源始形式,而言语行为及其社会建制乃是这种源始形式的社会性发展,语言大厦奠基在前语言的意向性所具有的生物学的源始形式之上[⑦];哈贝马斯则认为这种还原论要把语言理论奠基于心智哲学,以因果模式来分析沟通行为,但这是成问题的[⑧]。他考虑的是语言交往的有效性要求和如何达成共识,而不是意向性,他主张的是根据交往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建立普遍语用学。因此,他们分别按照意向性和主体间性这两条不同道路分道扬镳了,PE在他们那里可谓同出而异流。阿佩尔-哈贝马斯的方向是把言语行为理论纳入自己的理论,借用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这一有力的武器在第一哲学、道德哲学和现代性问题上确立自己的主张。

基于PE这个概念在语境上的复杂性,也基于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这一方法在哲学上的独特性,笔者建议将其与语言学理论中的“施行”译法区别开来,而使用“践言冲突”或“践言矛盾”来翻译这一术语,既突出“言”,更强调“行”(践行)。[⑨]

一旦我们不仅仅在言语行为理论中理解“performative”一词,一旦我们把目光投向哲学史,践言冲突的影子就不断浮现出来。例如,在《形而上学》第4卷(1005b35-1006a28)和第11卷(1062a),亚里士多德就使用了类似于践言冲突的方法为不矛盾律辩护。不矛盾律的正面证明是不可能的(因为至少任何肯定性证明都预设了不矛盾律),只能从反面证明其不可否定,这不是证明,而是驳斥,而且是让反对者自我驳斥。概括地说,如果反对不矛盾律的人要(在思想中)完成其言语行为,践行其言语,由于这就是对不矛盾律的否定,故其言语及所断言的对象都是不确定的(既是又不是),因此其言语行为自身就驳斥了自身,是为践言冲突。按照这一思路,“说谎者悖论”、“理发师悖论”、语句“一切真理都是相对的”似乎既可以进行语义学分析,也可以在言语行为理论中以践言冲突方法来分析。甚至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休谟怀疑论的驳斥也有所体现。不过,它们并不典型,践言冲突方法的典型是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这一著名论证,揭示这一点的是欣提卡。

二、践言冲突方法在哲学史研究中的典范运用

欣提卡的论文“我思故我在:推理还是践言”(1962)、“我思故我在:既是推理亦是践言”(1963)和“我思故谁在?”(1996)[⑩],共同开辟出一个颇有希望的新视角:作为典型的言语行为,“我思故我在”是对“我在”这个句子的践言性的自我确证。

欣提卡首先切入的问题是:将笛卡尔与提出类似论证的前人(如奥古斯丁、阿奎那、康帕内拉)区别开来的问题是什么?既然笛卡尔再三澄清“我思故我在”不是三段论推理(而是直观),既然“我思”这个词是不可或缺的,却又不仅仅是推出“我在”这一结论的前提,那么,“我思”和“我在”之间究竟是何种逻辑关系?[11]如果作为逻辑推理来理解,那么何种逻辑允许从思想推出存在呢?通常的谓词演算系统、量词理论根本与此无关。欣提卡指出,它们实际上奠基于存在性预设,即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都暗中假定:我们要处理的一切单数词项实际上都指涉某种实际存在的个体。[12]由此,欣提卡进一步提出了存在性矛盾这一术语,并给出了形式化的定义。存在性矛盾所陈述的矛盾(荒谬性)在一定意义上具有践行特征,即该陈述依赖于某种“践行”——某人说出一个句子或用其他方式做出论断的行为,而并不只取决于用于表达目的的手段(即被说出的句子)。这个句子本身可以是正确的,但某人说出这个句子并做出断言的方式却是无意义的。[13]例如,如果近来某一天,我在早报上读到“戴高乐不在了”,我会明白说的是什么。但是,如果戴高乐本人说出了这些词,那么任何认识他的人都会大惑不解;除非把它们当作隐喻,才能正确理解。

于是,当我们从“公共的”第三人称陈述转向“私人的”第一人称陈述时,就会发现“我不存在”这样的句子显然具有存在性矛盾,因此“我存在”就能够在存在性上自我确证,而“我思故我在”不过是表达这一洞见的一种可能方式,实际上笛卡尔本人也曾说“我存在”在直观上是自明的。惟有把“我思故我在”理解为精神上的践言话段,才能把握它作为推理的逻辑关系,即从“我思”到“我在”不是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毋宁说是从过程到结果,从光源到光亮。“我思”在这里的作用就是表达笛卡尔这一洞见的践言特性,它指涉思想行为这一践言活动,而“我在”正是通过这一行为才可以说是确证自身的。由此,无论是“我不存在”还是“我怀疑一切”、“我不在思想任何东西”,这些句子都在存在意义上自己否证了自己。

因此,笛卡尔名言的说服力和欣提卡诠释的特色在于两个密切相关的方面:(1)当某人说“我存在”时,他的言语行为具有自我确证的特性,这表现为一连串的事实:说或想“我在”在存在意义上是自我确证的;这实质上等同于:说或想“我不存在”、“我思但我不存在”在存在意义上是自我驳斥的。[14](2)“我”能够形成关于心灵的语句,这与“我”在从事思想行为(我思)是一回事;这一行为就保证了它作为践言行为的自身存在,正是通过思想行为本身,通过“我思”本身的确定性,这一践言行为展现出思想行为所预设的诸条件。[15]可以说,在大量关于“我思故我在”的有效性的解决方案中,欣提卡将存在性矛盾与践言行为的理解方式融为一体,创造了出独具特色的诠释方式:践言冲突。

不过,欣提卡虽然承认他的这一方法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相关,但认为该理论有趣但不重要,其中的施行理论也无法涵盖他的践言冲突方法(例如,施行理论依赖于内在行为与外在行为的类比,但笛卡尔的“我思”却绝不能用“我走路”来替换和类比)。而且,欣提卡并不想把这一方法扩展到对“我思故我在”的诠释之外。不过,有些受他启发的哲学家却不想就此止步,不仅以践言冲突方法来考察“我思故我在”的论证,以期揭示西方哲学中某些已成为范式的预设,而且试图将这一方法进一步扩展为涉及哲学基础、道德原则的论证方法。这便是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的工作。

三、践言冲突方法与第一哲学的重新建构

阿佩尔对欣提卡的上述论证极为欣赏,不仅因为欣提卡确实给出了运用践言冲突方法进行哲学论证的光辉范例,更因为该方法对于阿佩尔整个哲学纲领的确立至关重要。正因如此,阿佩尔反而不满意欣提卡的“保守性”,而要把践言诠释视为20世纪语言哲学的新典范,并运用到对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反思和第一哲学之基础的建构当中。

阿佩尔的哲学背景可谓博而杂。我们可以用一个正方形来形象地刻画:阿佩尔居于正方形的中心,一条对角线的两端分别是康德的先验哲学和皮尔士、莫里斯的符号学-语用学,另一条对角线的两端分别是维特根斯坦哲学和欧陆语言哲学-解释学(从洪堡到伽达默尔),这些是他的主要思想资源。他简洁明快地划分了第一哲学传统的三个范式:存在论形而上学、意识哲学和语言哲学。但这三个范式都无法真正成为作为哲学基础的第一哲学,除非对它们进行先验语用学的改造:从个体(自我)意识走向先于个体的语言;从对语言的抽象地形式化研究走向言语行为理论;从语言学领域内的言语行为理论走向基于交往共同体和践言-命题双重诠释结构的先验语用学。[16]在这一系列的改造中,践言冲突方法发挥着关键作用,特别体现在他与批判理性主义者(波普尔、巴特雷和阿尔伯特)的论争当中。

阿尔伯特认为,在批判理性看来,一切论断都需要辩护,因此一切前提根本上都是可怀疑的,而任何试图在莱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律意义上奠定哲学基础的论断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三难选择的困境(trilemma):无穷后退、逻辑循环、任意悬置充足理由律;对确定性本身的寻求也毫无价值,因为确定性总是可以根据需要来创造。正确的态度是波普尔的可错论原则和批判性检验方法,即便在道德领域也不例外。[17]

对于阿尔伯特“泛批判理性”(pan-criticalreason)的许多方面,阿佩尔其实深表赞同,毕竟正因为如此,哲学的传统范式才需要重新改造,哲学基础才需要重新奠定。但是,阿佩尔的质问是:问题的根源何在?泛批判理性的根据何在?阿佩尔回应道:任何哲学奠基面临的所谓三难推理困境,在逻辑上只是源自公理化的命题系统的句子(即对所谓形式语言的语形学-语义学构造);惟有从论辩性的语言用法的语用学维度中、从感知着的、从事着论辩的主体的具体情境中、从生活世界中抽象出来,这样的逻辑起源才是可能的;而这样的抽象,在阿佩尔看来,是不合法的,犯了抽象性谬误。我们的语言观应当重新奠基,知识论证据也应当被理解为基于语言游戏或生活世界的知识、语言用法和活动交织在一起的践言-命题双重结构。可错论也是如此,与三难推理困境一样,实际上预设了先验语用学的框架:各种可能的辩护与各种可能的批判性论证,都通过诉诸“典范性”证据而彼此对应;论辩游戏框架中的怀疑和批判也总是预设了辩护。[18]

那么,阿佩尔所谓哲学论辩的语言游戏定的、不可怀疑的典范性证据究竟是什么?先验语用学的论证体系以非演绎的方式为哲学提供了基础,因为其典范性证据属于这样的类型:(1)践言性内容:如果试图通过批判来对它提出质疑,就会陷入践言性的自相矛盾;(2)命题性内容:如果以演绎的方式为之辩护,就会预设了这种证据,从而犯了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petitioprincipii)。或用哈贝马斯的形式化概括:“当断言性言语行为k(p)依赖于非偶然性的预设,且该预设的命题内容与被断言的命题p相冲突或矛盾的时候,践言冲突就发生了。”[19]只有满足了这两条标准,才算是先验语用学的、因而也是哲学基础的典范性证据。基于上述两条标准,阿佩尔指出,哲学论证的生死攸关的要素就是先验的语言游戏,在这种游戏当中,必定要预设某些逻辑规则和真实世界的存在,预设理想往的先验语用学的规则或规范。因为人是“有理性的人”,具有交往能力,并成功地社会化了,必定要让自己认同于理想的交往共同体,也会不可避免地接受先验语用学意义上的交往规则,视之为与伦理相关的规范。于是,阿佩尔的典范性证据必定包括理想的语言交往共同体及其先验规则。这种共同体可以基于生活形式而经验性地描述和解释,但其不可辩驳性只能通过践言冲突方法来辩护,于是因其非经验性、非推理性而具有先验性,因其先验性而具有普遍性,因其理想性而具有反事实的特性,从而能够成为真正哲学意义上的基础。一旦这个基础得以确立,哲学本身也就像黑格尔对笛卡尔的称颂那样,经过长期的海上漂泊,终于找到了陆地——由社会性-语言性的主体形成的交往共同体而非仅具自我意识的个体,主体间的对话伦理而非个体伦理;语言交往(先验地)先于演绎推理,主体间性先于自我意识,言语行为先于孤独沉思。于是,哲学便能从意识哲学转型为语言哲学,进而从通过语言批判而消解哲学、扬弃知识而为价值留地盘的“逻辑-哲学论”,转型为真正能够为知识和道德规范奠基的“先验-语用学”。

在后现代的新怀疑论、相对主义充斥的年代,阿佩尔敢于以宏大的气魄、广采博收的方法,重塑第一哲学的基础,的确引人深思。而他的“盟友”哈贝马斯虽与他和而不同,但也以类似的思路,更为丰富的理论,向共同的对手发出了战书。

四、奠基于交往行为理论的践言冲突方法

哈贝马斯在前期思想的总结《交往行为理论》一书中,概括了基于交往行为理论的形式语用学,并在此后的著作中不断发展,广泛运用。与阿佩尔先验语用学最明显不同的是,形式语用学强调普遍性,但要“去先验化”[20];而与阿佩尔最明显的相同点则是践言冲突方法也成了哈贝马斯手中的杀手锏。不过,这一方法虽然直接来自阿佩尔,却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关键的差异来自他的交往行为理论。

在哈贝马斯看来,在任何言语行为中,交往参与者(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都同时与三个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达成沟通,因此他们为彼此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共同设定的世界体系作为基础。这个世界体系包括外部世界(可划分为客观世界和社会世界)和内心世界。于是,与三个世界相应的有效性要求(validityclaim),包括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就可以用来作为选择理论视角的主导概念。由此出发,语言应用的各种样态以及不同的语言功能也就可以得到论证,语言中不断变化的言语行为也就可以明确下来。哈贝马斯又区分了两种行为类型:策略行为(以目的为取向)和交往行为(以沟通为取向);交往行为是以语言为中介的互动,其中所有参与者通过他们的言语行为都只追求一个目的,即以言行事,以此达成共识,协调不同的行为计划。进而,哈贝马斯还让生活世界概念成为交往行为的补充概念,正是这个概念确保行为理论可以使用社会理论的基本概念,从而使交往行为主要成为一种社会化原则。[21]

由此,交往行为区分出了专门化的话语,这种话语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它处理的是特殊类型的问题和有效性要求:科学与技术、法律与道德、经济学与政治学等。[22]因此,后现代哲学诉诸策略行为、修辞实践,以逃避践言冲突的做法就行不通了。交往行为和践言冲突方法因限制了自身的范围而突出了核心——诉诸交往行为的有效性要求:由于任何言语行为都预设有效性要求,所以当我们一方面做出这样的要求,另一方面又破坏做出这些要求的可能性条件时,我们就陷入践言冲突。换言之,语言的交往性使用具有这样一种内在的义务,即为其有效性要求的论断做出辩护;如果我们在断言层次上做出的要求否定了这种辩护的可能性本身,则必然陷入践言冲突。[23]具体地说,凡是攻击一切理性论辩的论证,反对理性本身的理性运用的论证,讹诈对真理的要求的论证,以拒斥规范性判断为结论的论证,真诚地颠覆对话中真诚性的可能性的论证,以上五种论证都将陷入践言冲突。[24]

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和较早的《合法化危机》中,哈贝马斯就运用这一方法向批判理论的代表人物阿多诺和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德里达、福柯下达了判决书,同时,尼采、海德格尔、胡塞尔、利奥塔等人也未能幸免于批判。[25]以启蒙问题为例,在哈贝马斯看来,启蒙尚未结束,但道路需要转向,因为批判理论和后现代哲学对启蒙的批判已经表明,哲学传统中的意识范式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主体哲学已经穷途末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应当构建彻底的主体间性范式,以进一步的启蒙克服尚未完成的启蒙事业的缺陷。在这一范式中,理性应当被理解为交往行为的理性,而不是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应当具体地在历史、社会和语言中展开,而不是在抽象中的个体思辨中。[26]在哈贝马斯看来,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对启蒙的解读是对解中心化的世界观的挑战,于是批判就变成了意识形态批判。但事实上,意识形态批判在某种意义上仍是存在论思想的延续,而非辩证的启蒙,因为它仍然采用了意识范式的纯粹主义观点,要进行“终极揭露”。其总体化的自我批判陷入了践言冲突:谁想在完全意义上批判理性,谁就已经具有了关于理性的某些观念,而这些观念却逃出了总体化的工具理性的掌控。[27]

在道德领域,哈贝马斯(和阿佩尔一道)提出了对话伦理学,其原则是:“惟有当道德规范得到(或能够得到)所有受到影响的人的赞同,这些规范才是有效的,而这些人也必须有能力成为实践话语的参与者”。这一原则随之又预设了这样的前提:为规范辩护是可能的,而这种可能性依赖于普遍化原则,该原则作为论辩规则又需要如下原则:“所有受其影响者能够接受其后果及其次要效应,而对规范的普遍遵守期望具有这些后果和效应,以满足所有人的利益。”这两条原则应当能够“以重建那些曾被破坏的共识为目标”,指导论辩中的参与者。[28]这些规则皆非任意为之,因为我们如果否认它们,则必然陷入践言冲突的困境。

总之,我们不能通过意志的行为而拒绝论辩的预设所具有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这些预设在话语背后,最终也在日常行为背后。要拒绝它们是不可能的,即便在思想实验中也不可能,否则我们就会把自己完全排除在人类交往互动的伦理性质之外。这也许是哈贝马斯践言冲突方法最深层的意蕴。

五、践言冲突方法与哲学的治疗

也许没有人否认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和交往行为理论的巨大价值,但是哈贝马斯诉诸践言冲突的论证的有效性,却是饱受争议的话题。[30]本文不拟讨论这个需要专门研究的课题,只打算进一步梳理此方法的哲学意蕴,考察它是否能够成为普遍的哲学方法。

我们已经看到,20世纪哲学语言转向的两次焦点转换都与一个人密切相关,他就是维特根斯坦。他对我们前面讨论的欣提卡、阿佩尔、哈贝马斯影响极大。有趣的是,践言冲突方法也与他自己的思想演进紧密相联。在这里,我们试以他的第一部著作《逻辑哲学论》和最后一部“著作”《论确实性》为例加以分析。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结尾处(6.54)意味深长地指出:“我的语句是通过下述方式而成为阐释的:凡是理解我的人,当他借助这些语句(把它们作为阶梯),攀登上去超过了它们时,最后会认识到它们是无意义的。(可以说,在爬上梯子之后,他必须把梯子丢掉。)他必须超越这些语句,然后才会正确地看世界。”[31]

这是《逻辑哲学论》自身对自身的阐释,似乎包含着命题内容与践言内容的双重矛盾。(1)明显的践言冲突:维特根斯坦以“我”的口吻做出宣告式的言语行为,试图达到特定的效果,但这个自我指涉的言语行为包含着自我驳斥:如果这段话是有效的,那么它同时也是无意义的(nonsensical),无意义的语句怎么会有效呢?更令人迷惑的是,在序言中,维特根斯坦明确地自我肯定道:“这里所陈述的思想的真理性,在我看来则是无可置疑和断然确定的”。[32](2)明显的断言矛盾:如果这段话是有效的,那么《逻辑哲学论》的所有语句都是无意义的;如果那些语句都是无意义的,又如何能被理解?如果无法被理解,又如何能够成为有说服力的哲学论证而不仅仅是文学上的修辞?

这并非文本解读上的琐屑问题。事实上,所谓的新维特根斯坦派和正统派就围绕对6.54的不同解读打了无数笔墨官司。[33]在我们看来,新维特根斯坦派试图严格果决地解读《逻辑哲学论》,让它避免命题内容上的自相矛盾(即断言矛盾),结果恰恰让维特根斯坦陷入了践言冲突;正统派的观点是解决断言矛盾,因此强调可说与可显示的区别来化解践言冲突。在此,我们无意介入这场争论,而是试图说明这两重矛盾及其根源在于《逻辑哲学论》本身的不足。这就是说,维特根斯坦确实陷入了一种践言冲突当中,而其根源在于《逻辑哲学论》包含了一系列新旧思路杂糅在一起的哲学活动,既要为知识确立基础(因此他选择了建立某种关于实在的形而上学),也要通过限制知识而为“道德”留地盘(防止对人生、价值领域的胡说),还要通过逻辑-哲学批判来清除基于其他逻辑-哲学观而形成的形而上学,等等。在这里,逻辑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语言的逻辑句法被认为反映了世界的本质,而对语言的逻辑探究就被认为是认识实在本质的手段。但在这一基于逻辑的哲学批判活动当中,维特根斯坦触及了语言的界限,他的哲学批判要跨越这一界限,但他的逻辑的强制性却不允许他越雷池一步,因此他只能以悖谬的方式宣布他的态度,以期“刺激读者产生一种类似美学的反应,而这种快乐完全无法形诸言辞”[34]——“如果它能给一个读懂它的人以快乐,本书的目的就达到了”[35]。因此,这一践言冲突也许能够实现它的“美学”目的,但无论如何都是“理智在向语言界线冲撞时留下的肿块,正是这些肿块使我们认识到这种发现的价值”[36],而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深入批判《逻辑哲学论》的严重错误的契机,直到这个时候,维特根斯坦才真正为哲学活动奠定了方法论基础,深入阐释了《逻辑哲学论》欲言又止的哲学的治疗性目的,不仅清除了曾经困扰他自己的践言冲突,而且利用践言冲突去揭示各种各样的“肿块”,防止以语言为手段使我们的理智受到蛊惑。

基于生活形式的语言游戏方法在《哲学研究》中已经成熟,这又是一场哲学上的也是维特根斯坦本人的哥白尼式革命。语言不再被理解为事实的逻辑图像,而是与行为、活动、制度、规则交织在一起的语言游戏;语言的逻辑分析转变为语法考察,或者说,命题的逻辑被理解为语言游戏的言语行为规则,描述性的语法考察具有了与经验考察相对的逻辑研究的地位;我们不再以独断论的方式为语言的逻辑建立形而上学根据,而是将语言活动奠基于人类各种形式的实际生活。《逻辑哲学论》时期不成功的言说与显示(sayandshow)的划分、命题与非命题的区分、断言与践言的冲突,在《哲学研究》和《论确实性》(以下简称OC)[37]的时期变成了语言游戏中语词与践行的交织。践言冲突方法在这一背景中可以得到明确使用,且突出表现在对怀疑论的反驳当中。

按照我们的诠释,《论确实性》中所反驳的怀疑论包括两个层次,分别对应于语言游戏的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怀疑论是在某种语言游戏类型当中的任意怀疑,例如观念论者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凭什么不怀疑我的双手的存在?”(OC24)第二个层次的怀疑论涉及对语言游戏本身,即对一切语言游戏的怀疑,其基本形式是:怀疑一切,即无限度的怀疑(OC450,625)。

第一个层次的怀疑论之所以会陷入践言冲突,是因为在这种语言游戏中的任意怀疑,会怀疑其中的“枢轴命题”(hingeproposition)的确定性。“枢轴”乃是一个比喻,因为“某些命题不容怀疑,好像就是这些问题和怀疑赖以转动的枢轴”(OC341,参见152、343)。这类命题及其真实性或者属于我们的参照系的某些经验命题(OC83);或者因具有规则的性质,使我们不能怀疑这个命题而不放弃一切判断(OC494);或者已经属于我们思想的框架(OC211)。因此,不同类型、不同生活形式下的语言游戏预设了不同的“枢轴命题”,在这种语言游戏中的任意怀疑由于否定了其前提的确定性而成为没有根据的怀疑,从而自己瓦解了自己。

第二个层次上的怀疑论试图超出特殊的语言游戏,去描述语言游戏本身,进行无限度的怀疑——“我怀疑一切”——但这种普遍怀疑的言语行为所犯的践言冲突是非常明显的:“怀疑这种游戏本身就预先假定了确实性”(OC115),“如果你什么事实也不确知,那么你也就不能确知你所用的词的意义”(OC114),因此,“一种怀疑一切的怀疑就不成其为怀疑”(OC450),它直接取消了自身的可理解性。“一切描述语言游戏的东西都属于逻辑”(OC56),“怀疑一切”在这里是与实际的语法规则相冲突的。

于是,我们看到,《逻辑哲学论》中的践言冲突发生在理智以逻辑冲撞语言界线的时候,而在《论确实性》中,怀疑论的践言冲突的发生是由于我们误解了“怀疑”这个语词在实际语言游戏中的用法,正是语言游戏方法使践言冲突方法得以可能,能够治疗某些类型的哲学“肿块”。超级秘书网

六、结语:践言冲突方法的普遍意义

20世纪的哲学家针对传统哲学诸范式展开了各式各样的猛烈批判,其中有些批判在瓦解传统范式的同时,也陷入了对人类理性的根本怀疑之中。但是,践言冲突方法让我们看到,对理性本身无休止的“解构”和怀疑固然是针对痼疾的猛药,但也让自己陷入了矛盾和冲突之中。对理性活动的理解需要深化,哲学批判也需要重新奠基,践言冲突方法是在这一根本性的问题上发生关键性效力的,为它提供理论平台支撑的是一系列语言转向(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之后的语言哲学。践言冲突方法的运用是驳斥性的,其效果是治疗性的,但由于它将极端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连根拔起,击退了哲学中游牧民族的频繁袭扰,使积极的、肯定性的理性建设赢得了空间和喘息之机。

因此,我们如果采取把语言表达与语言活动、甚至人类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的语言观和哲学观,例如言语行为理论、普遍语用学或语言游戏观,那我们如何运用践言冲突方法呢?当我们遇到某个言语行为时,例如怀疑主义者、相对主义者的论断,那我们就可以问,其中包含第一人称的自我反思吗?是的。其中涉及包含自身的普遍性断言吗?是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考察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言语行为,在做出断言的同时,是否与其所预设的有效性前提发生冲突。倘若的确冲突,我们就可以说,由于它自己否定了自己的有效性或可理解性,便陷入了不可自拔的践言冲突。

注释:

[①]据不完全统计,有“行动表现的矛盾”、“完成行为式的矛盾”、“述行矛盾”、“施为性矛盾”、“执行性矛盾”、“践行矛盾”、“操作矛盾”、“实践矛盾”、“作言冲突”、“实施矛盾”等。

[②]J.L.Austin,HowtoDoThingswithWords.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76,p.67.

[③]J.R.Searle,HowPerformativesWork.LinguisticsandPhilosophyvol.12,no.5(1989),pp.535-558.

[④]克里斯特尔编:《现代语言学词典》,沈家煊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9、262页。

[⑤]D.Robinson,IntroducingPerformativePragmatics.London:Routledge,2006,p.14.

[⑥]J.L.Austin,PhilosophicalPapers.3rded.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79,p.189;参见B.Smith,JohnSearle.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3,p.6.

[⑦]E.LePoreandR.V.Gulick,JohnSearleandHisCritics.Oxford:BasilBlackwell,1991,p.94.

[⑧]E.LePoreandR.V.Gulick,JohnSearleandHisCritics.p.19。参见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1卷,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62页。

[⑨]另外两个原因是:(1)在哲学译名中,constative被广泛地译为“断言(的)”,其特征是有所断定而具有真值;这样“践言”与“断言”词义相对而构词相仿,似乎较为合适;(2)施行冲突或施行矛盾都会构成动宾词组,容易产生误解。

[⑩]J.Hintikka,Cogito,ErgoQuisEst.RevueInternationaleDePhilosophie,vol.50,no.195(1996),pp.5-21.

[11]J.Hintikka,Cogito,ErgoSum:InferenceorPerformance?ThePhilosophicalReview,vol.71,no.1(1962),pp.3-32.

[12]J.Hintikka,Cogito,ErgoSum:InferenceorPerformance?p.6;参见:J.Hintikka,ExistentialPresuppositionsandExistentialCommitments.TheJournalofPhilosophy,vol.56,no.3(1959),pp.125-137.

[13]J.Hintikka,Cogito,ErgoSum:InferenceorPerformance?p.12.

[14]J.Hintikka,Cogito,ErgoSumasanInferenceandaPerformance.ThePhilosophicalReview,vol.72,no.4(1963),p.489.

[15]R.AuxierandL.E.Hahn(ed.),ThePhilosophyofJaakkoHintikka.Chicago:OpenCourt,2006,p.339.

[16]K.-O.Apel,UnderstandingandExplanation.Cambridge,Mass:MITPress,1984,p.275.

[17]H.Albert,TreatiseonCriticalReason.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5,pp.18-19,72.

[18]K.Baynes,etal(ed.)AfterPhilosophy:EndorTransformation?Cambridge,Mass.:MITPress,1987,pp.259-260,265-267.

[19]J.Habermas,MoralConsciousnessandCommunicativeAction.Cambridge,Mass.:MITPress,1990,p.80.

[20]不过,哈贝马斯的去先验性主张与阿佩尔的先验性要求都试图基于语言的交往行为改造康德式的先验性,在一定意义上是可以殊途同归的。参见:J.Habermas,TruthandJustification.Cambridge:Polity,2003,Chapter2&4。

[21]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1卷,第266、273页。

[22]J.Habermas,ThePhilosophicalDiscourseofModernity:TwelveLectures.Cambridge:Polity,1990,p.xiii.

[23]T.Honneth,etal(ed.)PhilosophicalInterventionsintheUnfinishedProjectofEnlightenment,Cambridge,Mass.:MITPress,1992,p.266.

[24]M.J.Matustik,HabermasonCommunicativeReasonand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NewGermanCritique,no.47(1989),pp.143-172.

[25]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的中译本中(曹卫东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往往被译为“内在矛盾”、“明显的矛盾”,似乎不够确切。

[26]J.Habermas,ThePhilosophicalDiscourseofModernity:TwelveLectures.p.xvii.

[27]M.Morris,OntheLogicofthe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HabermasandtheRadicalCritiqueofReason.TheReviewofPolitics,vol.58,no.4(1996),pp.735-760.

[28]J.Habermas,MoralConsciousnessandCommunicativeAction.p.65-67;参见S.White,TheCambridgeCompaniontoHaberma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5,p.24.

[29]J.Habermas,MoralConsciousnessandCommunicativeAction.p.100;M.Morris,OntheLogicofthePerformativeContradiction:HabermasandtheRadicalCritiqueofReason.pp.744-745.

[30]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哈贝马斯对这一重要的方法缺乏系统说明。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在晚近的著作中,哈贝马斯越来越少用践言冲突这个术语,而更多地使用“必要的预设”、“强理想化”等概念,但基本精神是类似的。参见:M.Cooke,LanguageandReason:AStudyofHabermas''''sPragmatics.Cambridge,Mass.:MITPress,1994,p.172。

[31]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陈启伟译,载涂纪亮主编《维特根斯坦全集》第1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32]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第188页。

[33]新维特根斯坦派的主要观点可见于C.Diamond,TheRealisticSpirit.Cambridge,Mass.:MITPress,1991;M.KèolbelandB.Weiss(ed.),Wittgenstein''''sLastingSignificance.London:Routledge.2004,pp.46-99。正统派的观点参见:P.M.S.Hacker,WasHeTryingtoWhistleIt?InTheNewWittgenstein,A.CraryandR.J.Read(ed.),London:Routledge,2000.

[34]J.Schulte,Wittgenstein:AnIntroduction.Albany:StateUniversityofNewYorkPress,1992p.46.

分析哲学论文例7

1

210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1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1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1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1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1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1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1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1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1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1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1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1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3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1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1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1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1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2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1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1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1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1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3种能力指向的3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1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1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1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4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1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3个问题:1、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2、我应该做什么(道德)?3、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4个、也就是最后1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4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4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1个角度看它都呈现1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1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1端、各据1偶。有人把康德看作1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1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1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1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1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1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1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1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1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1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4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4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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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1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1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没有回避这个矛盾,而是径直地宣布了1个不可知的领域,因而在现象与本质之间设立了1个不可超越的界限。打破这个界限,就必须打破主体与客体僵硬对立的这1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从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特别是黑格尔高举起辩证法的旗帜,与这种形而上学知识论对立起来。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主体与客体、实践与理性相分离的做法,试图从积极的方面康德的理性概念,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他把人的精神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3大阶段。“主观精神”是指个人的精神,它又分为3个小的阶段,这3个小阶段大体上是个人的意识从最原始的、与禽共同的、低级的、模糊的主客不分的状态经过区分主客到达初步的主客统1的过程。但即使是个人精神的最高阶段,也仍然具有有限性。个人的精神为了要实现自己,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亦即否定自身,并从而获得自己的无限性。有限精神的这种真理就是绝对精神。从个人的有限精神到绝对精神之间还需经过“客观精神”,即个人精神的外部表现如、道德、(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国家是“客观精神”范围内最高的主客统1、最高的主体性和自由。但“客观精神”范围内的主体性和自由例如上的自由仍然是有限性的,因此,人的精神的发展必须超出即整个“客观精神”的阶段,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在此领域中最高的主客统1才得以最终完成,这里的主体性才是无限的,自由也得到了最后的最完满的实现。至此,人与“绝对精神”同1,有限者的个人达到了“真无限”,这样的人乃是最真实、最完满的人。“绝对精神”还有其本身的发展阶段:第1是的阶段,即以直接感性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第2是宗教,即以表象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最高的是哲学,它以概念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黑格尔认为艺术、宗教都各有其有限性,只有“纯思维”或“无限的思维”及其产物“纯概念”才是最高的“真无限”。6)

然而黑格尔这种超乎主体与客体、实践理性与理性之上的“综合”(绝对理念),本身仍然是1种理论理性。黑格尔的哲学表面上客体性原则占主导地位,实际上仍以主体性原则为核心。理念为事物之全体或总体、总和,仍是抽象的事实。因此,黑格尔的绝对哲学把1个生动活泼,在他说来是“辩证法”的过程纳入了最高形式、最僵硬的逻辑体系,旧形而上学的虚幻性和内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黑格尔标举人的自我实现历程的《精神现象学》中暴露无遗。特别是黑格尔的这种“思辨哲学”虽然保留了自己独特的“范畴”,但仍建造不出1套自己特别的“语言”,它还得用“本质”、“存在”、“可能”、“现实”、“必然”等这些词汇来论述自己的思想,于是同样1个词,仍分为“经验”和“超验”两种意义,而后1种意义遭到了实证主义的强烈反对,指出那是人类日常语言的含混引起的误解,是想象的产物,因为“绝对”就像“上帝”和“魔鬼”1样是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实的。这1派思潮,从G.E.莫尔发起对“绝对唯心主义”猛攻以来,经过了许多发展,到维特根斯坦早期《逻辑哲学论》有了1个类似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篇”那样完整的分析性“语言哲学”理论。这1思想发展线索是1个很有意义的课题。但由于这1思想路线与本论文生存本体论的关联度相对较小,故笔者不作为研究重点。

3

如果说以英美国家为主的主义思潮中的语言分析学派在康德经验知识论基础上开辟了否定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重要路线,那么欧洲大陆现象学派则在康德理念论基础上发展出了另1条对抗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主客2分的思想路线。毫无疑问,现代现象学的奠基者和创建者是胡塞尔。胡塞尔把康德的先验性原则贯彻到底,甚至认为先验性是欧洲哲学的最终依归。他认为康德的知识论在感性篇中容纳了感觉杂多性是1种不彻底的表现,他的目标是要建立1个纯思想性的精神世界。他从思想与语言的关系入手,认为人的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是人为了掌握客观世界而设计出来的符号,语词作为符号有两方面的意义:1方面是有所指,即指1个具体的事实对象;另1方面又是1种表达,描述1个普遍的思想。所指与对象有关,而表达则与意义有关,2者有原则区别。分析哲学重视“所指”,认为“所指”决定“意义”,“无所指”也就“无意义”。胡塞尔则认为“意义”与“所指对象”之间是1种“游离”和“浮动”的关系,意义本身具有独立性。7)“意义”的发现,在胡塞尔看来,无异于揭示了整个西方哲学的最后秘密,找到了从古希腊开始哲人们所寻求的东西。胡塞尔又从笛卡尔那里采用了怀疑论,并将它发展为“悬搁法”,将1切感觉经验的表象成份“括起来”,然后问“剩下了什么”。经过现象学“括起来”后所“剩下的”,就是“本质”,就是“意义”,它不是单纯的感觉,也不是单纯的概念,它不是形式推论出来的,因而有1种直接性,但又是普遍的,因此又是1种理智的直观或直观的理智。

如果我们把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同康德的“理念论”加以比照,也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内涵。康德不是说纯理性概念没有“客观的”、经验的对象吗?事实上如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已经说明过的,1切“理念”所要考虑的都不是这个客观的、经验的对象,而只是需要“意谓的对象”,因而,本来“理念世界”就是自成体系,可以与实际的物质世界无涉的。所以他1再强调他的“理念”,就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正因为“理念”与客观物质对象有这样1种“游离”的关系,才能不受物质世界变幻不居的表象的,使人类的知识达到1种绝对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塞尔的“理念”论是把康德的的“理念”论拉回到现象界来,使“本体”“现象化”,同时也使“现象”“本体化”,这样“现象”、“知识”才能绝对的可靠。这样胡塞尔就否定了康德的不可知论,所谓“物自身”虽然不是“事实的知识”,即“上帝”、“意志自由”、“不朽”虽然不是具体科学的对象,但它们在人的想象、幻想里却是可能的对象,而且作为思想的对象,作为意谓(意向)的对象在思想中更有着必然的根据,因而我们不但经常“言说”它们,而且也经常“讨论”它们。8)

4

以上我们以康德为出发点,从黑格尔讨论到胡塞尔,从表面上看来,他们的理论似乎与生存本体论无所关联,事实上恰恰相反,海德格尔正是从康德的“理念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发展出其生存本体论的思想。我们知道,胡塞尔强调先验的纯粹意识之直观是把握事物的根本,借助此种方法,人们便可以将事物的意义世界变成内在于我们意识中的存在,在这种纯粹意识之中,主体与客体、意识与存在、物与我便真正实现了彻底的统1。但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利用本质直观所获得的“意义世界”和黑格尔用思辨逻辑所获得的“绝对精神”都是1种不真实的存在,因为他们在其认识道路上所坚持的仍然是主体性原则,所不同的是胡塞尔比黑格尔走的更远、更彻底,然而真实的存在早被他们遗忘和遮蔽。在海德格尔看来,凡是要探讨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学问,1旦忽视了人的存在,将人的存在存而不论,或对人的存在没有获得清晰明瞭的理解,那么这种认识必然是错误而虚假的,最终仍然要重蹈主客2分的传统形而上学的覆辙。海德格尔认为要真正克服1种倾向,不是从外部用另1种倾向代替它,不是在各种对立关系中来回颠倒,不是你说东,我说西,而是要找出它的根源,使这种对立“过时”。有鉴于此,海德格尔要深入到胡塞尔“纯粹意识”的原始根基——人的存在(此在Dasein)中来探讨哲学的根本问题。换言之,海德格尔要对作为哲学起点和终点的人的存在做基本分析:通过探讨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在世、操心、死亡、时间等问题而重新为哲学置基。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即“此在”(Dasein)是意义世界得以开显的前提条件,“本质直观”、“纯粹意识”只是此在与存在发生关系的结果,1旦失去此在,“本质直观”、“纯粹意识”便了无支撑的根基。9)如果说胡塞尔讨论的是现象的自显,海德格尔则要究明现象自显的本源,从此种意义上讲,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存在学”,就是对此在及此在与存在关系予以解蔽的诠释学。

当然,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所做的这种生存论转向不是空穴来凤,在其前面已有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相关论述奠定了基础。克尔凯郭尔是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第1位生存哲学家、神学家,也是西方哲学、神学话语中生存论转向的肇端者。在克氏看来,思想与生存本来是不分轩轾,其道1体的,在古希腊多义的“tobe”、“being”中已经贯注了丰富的生存思想,这种思想与生存的同1境界在柏拉图的哲学中被分离了,从柏拉图开始出现忽视生存并且分离思想与生存的倾向,本来平实的“思想”退化为艰深晦涩的“思辨”,活生生的生存被贬低为僵死

的“实存”。因此,克氏对欧洲理性主义传统存在论中没有人,特别是没有“个人”的历史深恶痛绝。当然克氏对个人的强调也有1个限度,即个体的生存必须顺从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但不生存,个体生存但不存在,前者是本体,后者是派生物,对生存的自我理解最后必须归结到上。

叔本华与克尔凯郭尔的思想1脉相通,他1方面以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方法,对抗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权威;另1方面以唯意志论的人生哲学批判以康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实践哲学。他认为生命意志无所不在,又无所不能。世界的1切都只不过是这种生命意志的“客体化”显现形态,显现的过程犹如柏拉图的理念运动,有着不同的等级和形式,人是生命意志客体化显现的最高形态,因此,我的意志便是生活意义的本原和所有行动的原因和目的。人的悲哀在于他以远远超过1般生物的感受力却承担着与1般生物同等的生存,人清楚地知道生存的悲剧结局,但却无法逃脱对这1悲剧结局的痛苦体验。

尼采不满于克尔凯郭尔和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生存观,在对西方传统文化进行彻底批判的同时,提出了英雄主义的生存观。尼采认为,从苏格拉底以来的西方文化和道德已经完全丧失了它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理由。人们所驯服的“自在之物”本身就不存在,“自在之物”是荒谬的,如果我们撇开1物的全部关系、特征、活动,就不剩有该物了,物性是我们根据逻辑需要虚构进去的。人的生存高于1切,人的生存可能是孤独的、不幸的,但绝不是悲观的。因为超人的意志可以承受起这种孤独与不幸并转化为生命的动力。生存的悲观转化为生命意志的崇高。上帝已死,人再也不能按上帝的形象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的意志所规定,其中那些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支配了自己的生存从而真正显示出生存的超越性意义的,尼采称为“超人”。正是由于尼采对西方传统的超验生存观及神学生存观的彻底反叛,也由于他对前期生存哲学的消极的生存观的批判,生存哲学进入到1个新的时期。生存论问题开始成为现代人学哲学家们的普遍文化自觉。10)

然而由生存哲学所启动的生存论转向集大成于海德格尔,如前所述,海德格尔把反叛的矛头从近代康德、黑格尔及至现代的胡塞尔扩展到整个传统哲学,把在尼采那里尚作为1种现象的思想性反叛深化到对哲学基础即存在论的系统清理与批判。海德格尔指出,西方哲学中整个两千多年形而上学的历史恰恰是真正的“存在”被遗忘的历史,表面上看是确立存在的历史,其实是在抛开了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存,即此在(Dasein)之后对于实体化与知性化的“在者(Dasseiende)”的确证,因此海氏提出以“此在”为中心重建基本存在论,并把通过此在所呈现出来的存在直接称为“生存(Existenz)”,认为只有通过此在才可能主动地确立与世界的关联(在世),从而真正阐释“存在何以在”之类的哲学根本问题。

5

在康德思想遗产中发展出的与生存论相关的第4条路线是现代神学路线,在对这1路线展开讨论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康德的神学本体论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上帝在并且与我同在是康德终身的信仰,但上帝怎样在、怎样与我同在却是康德“批判哲学”神学观的核心问题。康德指出,上帝应是经验世界的外在,宗教神学本体论、教会神学宇宙论和神论等关于神的观念偶然随意,并不能证明上帝之在。经验界的上帝死了,道德世界之在、内心希望之在才是上帝的居留之所。人类只有通过对道德的探索才可能确立上帝之在。道德的核心是责任,责任的基础则是人对自由的呼唤和自由的实现。当人向道德的上帝敞开自身,人便开始了1种源于信仰、显于道德行为中的生命直觉:思。“思”使我们走向上帝,“反思”则使上帝接纳了我们。真正的上帝应是人的自由生存的注解。11)

康德之后的施莱尔马赫12)在批评康德的过程中从生存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宗教情感论。他认为康德由道德服从引伸出的神学本体论,预定了主体、客体之间的分裂,预定了人与上帝的差异、分离与距离,必需在同1性原则的力量下克服这种差异。这种同1性的力量既不是理论知识,也不是道德行为,而是1种无条件的绝对依赖的情感,这种情感不同于主观的心理情绪,而是超越于主体与客体之上的宇宙对我们存在的深层结构的影响。施氏还区分了两种无条件依赖的形式:1种是因果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东西,如儿童依赖父母;1种是目的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目的,如道德完满。施氏认为基督教是1种目的性类型的宗教,它具有无条件依赖道德命令的特征,在这里康德的影响又显现出来。13)

深受胡塞尔现象学影响的神学思想家舍勒则认为上帝的存在完全是自体自根的,不依赖于人的情感而存在,如果承认了施氏的理论,就等于承认没有眼睛(主体的宗教情感)就没有颜色(上帝)。由此舍勒提出了自己的神学生存论主张,他认为拥有1个“绝对之域”是有限个体之意识的本质,这种绝对之域同时是存在和价值的1个未知数x,个体意识必须用某种意涵去填充它。舍勒称这种绝对之域的意涵为“信仰财富”,的建构属于人的内在本质。1无所信者仍是1位信仰者,其信仰意涵是“虚无”。宗教行为的意向性建构作为人的意识本质,并非在于它是人性的,而是在于人是“有限性”的存在。对人来说,选择不在于信仰或不信仰,而在于是否能使信仰获得“恰切的信仰对象”。

面对康德以来(可上溯至柏拉图)的本质主义的生存本体论,即从人在整个宇宙中的本质属性(诸如:人本性的善与恶、人的有限与无限)来谈人的生存、人与上帝关系的理论,当代新教神学家布尔特曼、莫尔特曼等人则提出了观察人的存在与上帝之在的另1种方式,即从人在特定时空中的生存状况及人被异化的生存条件为出发点来谈人的存在、人与上帝的关系,并形成了1整套影响日渐深广的生存神学和末世神学理论,特别是健在的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从人的生存与死亡谈及人类历史的延续与终结、宇宙自然的生成与毁灭,从而形成了1套整全的末世神学理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1书的主旨不仅是在讨论知识论问题,而是主要在讨论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康德以此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1步完成了其他各部批判性著作,最终以他个人和他那个所独有的方式回答了有史以来困扰人类的4大哲学和神学问题:人能够认识什么?人应该做什么?人应当希望什么?人是什么?但康德仅是行走在真理途中的伟人,在他之后的哲学家、神学家1方面从其思想遗产中汲取营养,另1方面又从其理论体系中发现矛盾,并继续前行,力图克服他留下的各种矛盾。其中,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以西方传统哲学特有的方式在更深层次上回答了康德的4大问题;而科学主义思潮、人本主义思潮及各种宗教神学理论则结合现代社会的人类处境,以新的话语方式对近代社会康德提出的问题做了现代回答,特别是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派;以施莱尔马赫、舍勒、布尔特曼、莫尔特曼为代表的生存神学、末世神学最终完成了西方哲学、神学由本质主义存在论向存在主义生存本体论的转向。西方哲学、神学的这1转向将成为2101世纪哲学、神学研究的起点,我们还会像康德1样继续行走在通往真理的途中。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3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0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2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8103年9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分析哲学论文例8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分析哲学论文例9

“循环经济”是最近几年国内学术和政策研究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学术词语。国内学者对循环经济的理论进行了大量探讨,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实践。但是,国内生态经济学界、环境经济学界以及主流经济学界对循环经济实质的认识至今仍存在较大差异[1]。为深入揭示循环经济理论内涵,部分学者从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如,董艾辉在分析循环经济与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一致性的基础上,指出循环经济是对近代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扬弃,也符合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2]。张连国等认为,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有二,即知识论基础与存在论基础[3]。崔胜辉等则从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在内涵和目标上一致性的角度,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和经济伦理观[4]。

应该说,从哲学角度探讨循环经济,既是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丰富,也为哲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的研究课题。但从已有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哲学研究在哲学分析与梳理上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比较系统地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展望循环经济的未来发展。

1.循环经济的哲学涵义

1.1循环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目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忧虑,也是对上世纪五六十年达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后果的直接反思,主要针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这种对环境的忧虑逐渐变成一种全球性的反思,环境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从参加1972年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加入这个行列。循环经济不仅反思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耗竭,也积极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循环经济的目标就是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说新的技术经济范式[5]。这种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通过生产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体系的融合,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通过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相结合,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甚至“零”排放;通过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等。在经济层面上,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经济运行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它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成社会大众共有的、稀缺的自然资本,因而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循环过程中参与定价和分配。它既要求改变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私人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也要求改变环保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循环经济的实践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无论是其思想来源和目标指向都是实践,循环经济的理论发展更是离不开实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和总结。因此,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或者实践是循环经济的基础或唯一尺度。

1.2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符合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并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总要有一个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曲折性。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完整体现了上述观点。首先,循环经济在特定时代产生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工业化以前和工业化的低级阶段,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消耗较少,还不足以使人类对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产生像今天这样的深刻后果。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产生足够大的冲击和影响时才可能产生循环经济思想。其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人类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涵或全部规律,而且,认识的深化不可能脱离经济和历史发展阶段。最后,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能动的认识。这不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也不是对实践的简单反映和被动认识,而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改造经济发展的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这些特点,可以较好地理解当前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所遇到的种种思想障碍。比如,有人抱怨目前我国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较大等。这是事实,但也要注意到,我们不可能脱离我国的历史前提来谈论这些问题。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不是先知先觉的智者,而是实事求是的实践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但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遵循规律,对自身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和扬弃,最终解决问题。毕竟,在一穷二白的薄弱基础上搞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道路和方法可以照搬。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经济起步、经济总量和人民温饱问题,难以为了保护环境从一开始就放弃经济和工业发展。

1.3循环经济的模式特征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联系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正是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探讨经济问题,或单纯采用经济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它要求综合考虑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循环经济深刻分析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对人与自然和谐模式进行大量有益的探讨。同时,将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加以考虑,既注重分析经济生产领域各个部门、行业及其相互联系,又注重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联系,还注重生产与生活两大部类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情况与相互联系,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工业与农业、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等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方面的关系。循环经济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时,也认识到单纯经济知识和经济手段的局限性,强调学科间的联合,强调经济社科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的统筹并重。

1.4循环经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认识论基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代际公平以及国际视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既包含科学的逻辑推论,也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也体现了向历史、向子孙的负责态度。循环经济是在环境已遭受重大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历史教训、现代科学和经济学的推断,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阻止和逆转,造成的后果将不堪想象。但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趋势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循环经济的途径,人类完全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分析和对比揭示了人类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2.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

循环经济的定义是目前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根本分歧主要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解决本质属性问题,学科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加扎实,学科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本质属性问题解决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就容易了。前面分析的循环经济哲学内涵已为探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作了铺垫。

2.1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

笔者赞同齐建国教授关于循环经济的描述,即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形态[6]。齐教授认为,从技术经济学角度看,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微观上,按照著名经济学家乔瓦尼·多西的定义,所谓技术范式可定义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经济问题的一种“模式”。宏观上,技术范式可定义为社会生产主导技术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程序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技术范式。在技术层次上,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本质是生态经济。

笔者认为,在齐教授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从哲学高度对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作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总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变,每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循环经济应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技术范式。循环经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可以预见,循环经济将对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起重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可以预见,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不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范式的最高形态或终极形式。

2.2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

2.2.1特定的时空观念。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需要明确特定的时空观念。我国是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21世纪开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立足自身现实发展循环经济。要花大力气研究我国的实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胜利。同时,要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有着足够的心里准备。

2.2.2统筹观点。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统筹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由于资源有限,只能统筹加以考虑。要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领域,循序渐进,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2.2.3理论联系实践。发展循环经济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以此指导实践,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如此反复,推动经济与社会向良性方向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实践的学科,循环经济理论和政策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中、文件中、口头上,不能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目标就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必须贯彻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反对把循环经济夸大化、万能化的倾向。

2.2.4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涉及全社会的各领域,离开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将难以成功。目前,我国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尚有待提高,特别需要在社会上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启蒙,通过政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观念。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觉醒将是循环经济得以贯彻落实并取得成功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3.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3.1系统的工作思想

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立足现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区域、行业和部门利益,以长远发展和大局为重,抓住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领域、优先领域和战略步骤。

3.2制度和技术并重

要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既注重制度层面的政策设计,也注重技术层面的政策设计。加强对现有经济模式、生产技术与过程、管理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加强对项目立项进行充分论证以及项目中、后期的评估;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开展大量调查,掌握循环经济的动态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循环经济的不同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公众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探讨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有效联系机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3.4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

既要立足自身国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理论和政策,又要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国外经济、管理和政策实践的成果;既要发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建立基本技术支撑体系,又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消化。

4.未来展望

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必然既凝聚着人类对自身处境的深深忧虑,也包含了对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美好愿望。马克思主义认为,尽管过程往往充满曲折,世界一直是向前发展的。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有着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当前还有很多争论,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将促使循环经济研究更快走向成熟。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启航,并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进程长期相伴。尽管道路充满艰辛,但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兆前,齐建国.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综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董艾辉.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20卷第1期.

[3]张连国.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5年3月第26卷第2期.

分析哲学论文例10

1对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认识

中医理论体系中原本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精神医学理论,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医学。但从现存各类史料中可以知道中国古代不仅存在许多关于精神疾病的记载,而且对精神疾病也有着较为系统的认识,只是这种认识不同于西方和现代医学。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观点确立于《内经》时期,“五脏藏神”和“七情致病”是其理论的核心内容。《内经》强调整体观念,建立了唯物的形神一体观,认为精神活动与五脏功能密切相关,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内经》还确立了以气血为生理基础的唯物论,《灵枢·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此后,中医对精神疾病的治疗无不以阴阳五行等理论、学说来辨证论治,判断气血、脏腑的病理变化对形与神的影响。

2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心理的影响

人的心理具有生物与社会双重特性,精神疾病不仅是生物学上的异常表现,而且是其所处时代与环境的社会文化的折射,患者的感知、行为、幻觉、妄想与民族文化、社会风俗、等社会因素关系密切[1]。文化甚至是形成人心理的决定性条件,在相同的环境中受相同文化影响的社会成员有着某种共同的心理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哲学是文化传统之源泉和灵魂,其思想能最集中地表现出各民族文化特征。儒道释思想渗透进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领域之中,成为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中理解世界、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中国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不仅给出了对人内心生活的理论说明,而且给出了提升精神境界的修养方式[2]。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引下,中国人对挫折、逆境有着天然的承受力和消化力。但文化本身也可以成为应激源,导致各种心理障碍,譬如儒学中一些压抑、束缚人性及苛求完美的东西又是导致精神疾病的病因。本文仅讨论儒道佛对心理世界的积极影响。

3中国古代哲学对精神医学体系的两点影响

3.1中国古代哲学语境下的“心主神明”论中国哲学中的心有多重意义,或以心为思维器官,或指思想、性情、本性。而西方人所谓之心,与灵魂离为两物,只指肉体心之一种机能而言。西方人认为超肉体者只有灵魂,中国人所谓之心,则已包容西方人灵魂观念之一部分。中国人舍弃人的灵魂而直言心,便舍弃了人生之前世与来生,而就此现实世界,从人类心理之本原与终极的大同处来建立一切人生观与宇宙观[3]。战国时期的哲学家模拟社会政治礼制秩序建构了“心主神明”的特殊理论,《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这一观点被中医学吸纳并发展,如《灵枢·邪客》云:“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类经·藏象类》中说:“心为一身之主,禀虚灵而含造化,具一理而应万机,脏腑百骸,唯所是命,聪明智慧,莫不由是,故曰神明出焉”。

3.2中国哲学一元人生观对心身观的影响东方人认为心身不对立,对世界并无精神界与物质界之分。中国的人生观是“人心”本位的一元人生观。心虽为人身肉体之一机能,而其境界则可以超乎肉体。中医理论认为心与身是相互影响的,是统一的,从未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进行严格区分,自《黄帝内经》以降的中国古代医学,其生理上的五脏五志说、病理上的内伤七情说等都表现了心身一元观。这种相沿至今的中医学的心身理论,并没有经过二元的分裂,而是由对早期心身朴素同一的认识直接深化而来,因而也就不可能完成对心身混沌同一的彻底分化[4]。中国古代哲学及医学传统中始终贯穿着形神合一、形质神用的心身一元论思想,没有以二元论的思想把生理同心理的东西区别开来。而西方人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总体说是二元的,即认为在肉体生命之外另有一个灵魂生命,因此有所谓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分别。尽管古典二元论带有贬低肉体、抬高心灵的错误倾向,但却因为有了二元分立的思想基础,才有了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明确的区别对待,于是西方渐渐产生了现代心理学和精神医学,而中医对心理及精神疾病始终没有产生区别于脏腑病证的系统认识。

4儒道释—安抚心灵的良药

传统文化的主干儒、道、释学说中蕴藏着丰富的调节心身的方法。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在《三松堂自序》中将其称之为“意义”哲学。儒家通过发挥个人主体性来正面应对心理冲突或困惑,用“命”来化解重大挫折和不利的人生境遇;道家采用退让、弃智守朴来处理遇到的困境;佛教则把生存困惑化解为其他方面,以超脱轮回来解决人的困境和问题[5]。白居易《醉吟先生墓志铭》中有句诗说得好:“外以儒行修其身,中以释道治其心。”

4.1儒家的修身正心之道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人保持心态平和、避免心理冲突的必要条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原则。儒家提倡的中庸是一种在严酷现实中的安身立命之道,要求把握住自己的内心世界,使心理平衡、适中,做人不狂不狷,处事无过亦无不及,态度温而不厉,情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儒家还赋予“心”以伦理和道德的色彩,孔子把心看作主体的道德修养,说:“欲先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尽心知性”是儒家的重要修养方法。孟子的“存心、养性”、《大学》的“正心”、《中庸》的“慎独”以及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惩忿窒欲”等,无不强调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对情感的调节[6]。理学思想被宋以后医家用以讨论养生学,朱丹溪主张养生要正心、收心、养心。张介宾认为养生必寡欲保精,才能气盛神全。李认为“心静则万病息,心动则万病生,延年不老,心静而已”。这些养生法则往往与养德并论,可见中国古代医学中之伦理色调,正如《医源》所说:“如能清心寡欲,则情不妄发,致中致和,不但可却病延年,而圣贤正心,诚意,修身俟命亦在于此。”

4.2道家的修心养性之术道家崇尚幽居的田园生活,以求抛弃一切俗念和争执,超旷出世、知足保和等思想提供了在命运多舛的现实中自我调节的方法。林语堂说过:“道家学说给中国人心灵一条安全的退路”“,是用来慰藉中国人受伤心灵的止痛药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少思寡欲,知足知止;知和处下,以柔克刚;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是道家的养生处世之道[7]。不争就要知足,庄子反对心为物役,《金丹大要》也提出寡欲的养心之术:“夫圣人之养心,莫善于寡欲。”道家追求心灵的安静、祥和,《庄子·天道》说过:“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道家哲学提倡的“清静无为,顺其自然”力图把情感从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人超脱世俗之纠缠。《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说:“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道教医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卷三十七·道林养性》中指出:“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志昏……多愁则心摄,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志错昏乱”,均是对道家追求心灵宁静的践行。极私多欲会给人造成精神压力与躯体劳累,使人的精神高度紧张,甚者导致精神崩溃,而儒道思想倡导的清心寡欲就是保持平稳的心态,使内心不受外界干扰的精神疾病防范术。

4.3禅宗对尘世困惑的超越禅学是一门修身养性、立身处世的人生艺术,它始终不渝追求完整的个性化人格,可以说是一门近乎心理分析和治疗的学问[8]。禅学是生命哲学、心灵超越法。精神病学者贝诺瓦说:“禅非宗教,而是一种为实践而成立的睿智,一种当代文明可用作范例,以摆脱焦虑而达到和谐平静生活的体系。”佛教思想及修持方法的心理治疗作用主要有破我执,除妄念,破法执,空世界。我执即对我的执著,佛教认为我执是万恶之本,痛苦之源。只有破除我执,人才能消除烦恼,达到解脱。佛教宣扬“三界唯心”,“一切皆空”。佛教认为,只有认识空性,达成空观,才不会产生种种贪爱执著情感,才能超越生死轮回,得到解脱[9]。禅宗亦重视心的修持,提出“平常心是道”和“明心见性”的心性修养命题。佛家教人们面对大千世界,做到心净、心空、目空一切,从而得到心灵的平静。解脱与超越是禅学的最高境界和终极果报。佛教认为苦是人生的本质,人的生命过程就是苦,生存就是苦。因此,佛教的人生理想就在于断除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痛苦,以求得解脱,即所谓成佛。尽管它是虚妄的,但填补了人们的精神空虚,构筑了对来世的企盼。《冷庐医话·卷一·慎疾》记载了一个以佛家“静”、“空”治愈心病的例子:“真空寺僧能治邝子元心疾,令独处一室,扫空万缘,静坐月余,诸病如失。……观此知保身却病之方,莫要于怡养性真,慎调饮食,不得仅乞灵于药饵也。”

5小结

中医学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受心身一元哲学观的影响,“心身合一”及“形神合一”论成为中医心理学的核心思想。打着中国传统文化烙印的“心”的概念在中医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几乎无处不在,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存观和疾病观。中医养生学即强调养心、养性、修身,在临床治疗上也体现了以心治身和身心兼治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对国民的心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模式和处事方式。中国本土传统心理学以其特有的内省方式来引导人的内心生活,促进人的心灵成长,提升人的心灵境界。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改变患者的认知和生活态度,而传统文化强调的内省即指出了个体内求超越的心灵发展道路及个体与世界相和谐的心理生活道路[10]。杨德森等创立的精神超脱心理治疗即以道家处世养生原则为指导思想,日本森田正马受中国禅宗文化理论影响,开创了“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的治疗方法。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模塑下的本土心理学在现代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中医精神医学虽然先天薄弱,但其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有着鲜明的特殊性,其与文化的相关性也值得人们去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慰丰1开展医学文化史的研究[J]1中华医史杂志,1997,27(4):193~194

[2]葛鲁嘉,周宁1从文化与人格到文化与自我[J]1求是学刊,1996,1:27~31

[3]钱穆1灵魂与心[M]1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8~19

[4]张福利,车离1古典二元论与心身分立[J]1医学与哲学,1992,2:34~35

[5]景怀斌1传统中国文化处理心理健康问题的三种思路[J]1心理学报,2002,34(3):327~332

[6]周天庆1论儒家伦理中的情感因素[J]1求索,2007,5:142~144

[7]杨德森1中国人的传统心理与中国特色的心理治疗[J]1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2~8

分析哲学论文例11

1对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认识

中医理论体系中原本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精神医学理论,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医学。但从现存各类史料中可以知道中国古代不仅存在许多关于精神疾病的记载,而且对精神疾病也有着较为系统的认识,只是这种认识不同于西方和现代医学。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观点确立于《内经》时期,“五脏藏神”和“七情致病”是其理论的核心内容。《内经》强调整体观念,建立了唯物的形神一体观,认为精神活动与五脏功能密切相关,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内经》还确立了以气血为生理基础的唯物论,《灵枢·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此后,中医对精神疾病的治疗无不以阴阳五行等理论、学说来辨证论治,判断气血、脏腑的病理变化对形与神的影响。

2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心理的影响

人的心理具有生物与社会双重特性,精神疾病不仅是生物学上的异常表现,而且是其所处时代与环境的社会文化的折射,患者的感知、行为、幻觉、妄想与民族文化、社会风俗、等社会因素关系密切[1]。文化甚至是形成人心理的决定性条件,在相同的环境中受相同文化影响的社会成员有着某种共同的心理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哲学是文化传统之源泉和灵魂,其思想能最集中地表现出各民族文化特征。儒道释思想渗透进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领域之中,成为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中理解世界、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中国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不仅给出了对人内心生活的理论说明,而且给出了提升精神境界的修养方式[2]。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引下,中国人对挫折、逆境有着天然的承受力和消化力。但文化本身也可以成为应激源,导致各种心理障碍,譬如儒学中一些压抑、束缚人性及苛求完美的东西又是导致精神疾病的病因。本文仅讨论儒道佛对心理世界的积极影响。

3中国古代哲学对精神医学体系的两点影响

3.1中国古代哲学语境下的“心主神明”论中国哲学中的心有多重意义,或以心为思维器官,或指思想、性情、本性。而西方人所谓之心,与灵魂离为两物,只指肉体心之一种机能而言。西方人认为超肉体者只有灵魂,中国人所谓之心,则已包容西方人灵魂观念之一部分。中国人舍弃人的灵魂而直言心,便舍弃了人生之前世与来生,而就此现实世界,从人类心理之本原与终极的大同处来建立一切人生观与宇宙观[3]。战国时期的哲学家模拟社会政治礼制秩序建构了“心主神明”的特殊理论,《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这一观点被中医学吸纳并发展,如《灵枢·邪客》云:“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类经·藏象类》中说:“心为一身之主,禀虚灵而含造化,具一理而应万机,脏腑百骸,唯所是命,聪明智慧,莫不由是,故曰神明出焉”。

3.2中国哲学一元人生观对心身观的影响东方人认为心身不对立,对世界并无精神界与物质界之分。中国的人生观是“人心”本位的一元人生观。心虽为人身肉体之一机能,而其境界则可以超乎肉体。中医理论认为心与身是相互影响的,是统一的,从未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进行严格区分,自《黄帝内经》以降的中国古代医学,其生理上的五脏五志说、病理上的内伤七情说等都表现了心身一元观。这种相沿至今的中医学的心身理论,并没有经过二元的分裂,而是由对早期心身朴素同一的认识直接深化而来,因而也就不可能完成对心身混沌同一的彻底分化[4]。中国古代哲学及医学传统中始终贯穿着形神合一、形质神用的心身一元论思想,没有以二元论的思想把生理同心理的东西区别开来。而西方人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总体说是二元的,即认为在肉体生命之外另有一个灵魂生命,因此有所谓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分别。尽管古典二元论带有贬低肉体、抬高心灵的错误倾向,但却因为有了二元分立的思想基础,才有了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明确的区别对待,于是西方渐渐产生了现代心理学和精神医学,而中医对心理及精神疾病始终没有产生区别于脏腑病证的系统认识。

4儒道释—安抚心灵的良药

传统文化的主干儒、道、释学说中蕴藏着丰富的调节心身的方法。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在《三松堂自序》中将其称之为“意义”哲学。儒家通过发挥个人主体性来正面应对心理冲突或困惑,用“命”来化解重大挫折和不利的人生境遇;道家采用退让、弃智守朴来处理遇到的困境;佛教则把生存困惑化解为其他方面,以超脱轮回来解决人的困境和问题[5]。白居易《醉吟先生墓志铭》中有句诗说得好:“外以儒行修其身,中以释道治其心。”

4.1儒家的修身正心之道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人保持心态平和、避免心理冲突的必要条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原则。儒家提倡的中庸是一种在严酷现实中的安身立命之道,要求把握住自己的内心世界,使心理平衡、适中,做人不狂不狷,处事无过亦无不及,态度温而不厉,情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儒家还赋予“心”以伦理和道德的色彩,孔子把心看作主体的道德修养,说:“欲先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尽心知性”是儒家的重要修养方法。孟子的“存心、养性”、《大学》的“正心”、《中庸》的“慎独”以及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惩忿窒欲”等,无不强调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对情感的调节[6]。理学思想被宋以后医家用以讨论养生学,朱丹溪主张养生要正心、收心、养心。张介宾认为养生必寡欲保精,才能气盛神全。李认为“心静则万病息,心动则万病生,延年不老,心静而已”。这些养生法则往往与养德并论,可见中国古代医学中之伦理色调,正如《医源》所说:“如能清心寡欲,则情不妄发,致中致和,不但可却病延年,而圣贤正心,诚意,修身俟命亦在于此。”

4.2道家的修心养性之术道家崇尚幽居的田园生活,以求抛弃一切俗念和争执,超旷出世、知足保和等思想提供了在命运多舛的现实中自我调节的方法。林语堂说过:“道家学说给中国人心灵一条安全的退路”“,是用来慰藉中国人受伤心灵的止痛药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少思寡欲,知足知止;知和处下,以柔克刚;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是道家的养生处世之道[7]。不争就要知足,庄子反对心为物役,《金丹大要》也提出寡欲的养心之术:“夫圣人之养心,莫善于寡欲。”道家追求心灵的安静、祥和,《庄子·天道》说过:“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道家哲学提倡的“清静无为,顺其自然”力图把情感从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人超脱世俗之纠缠。《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说:“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道教医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卷三十七·道林养性》中指出:“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志昏……多愁则心摄,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志错昏乱”,均是对道家追求心灵宁静的践行。极私多欲会给人造成精神压力与躯体劳累,使人的精神高度紧张,甚者导致精神崩溃,而儒道思想倡导的清心寡欲就是保持平稳的心态,使内心不受外界干扰的精神疾病防范术。

4.3禅宗对尘世困惑的超越禅学是一门修身养性、立身处世的人生艺术,它始终不渝追求完整的个性化人格,可以说是一门近乎心理分析和治疗的学问[8]。禅学是生命哲学、心灵超越法。精神病学者贝诺瓦说:“禅非宗教,而是一种为实践而成立的睿智,一种当代文明可用作范例,以摆脱焦虑而达到和谐平静生活的体系。”佛教思想及修持方法的心理治疗作用主要有破我执,除妄念,破法执,空世界。我执即对我的执著,佛教认为我执是万恶之本,痛苦之源。只有破除我执,人才能消除烦恼,达到解脱。佛教宣扬“三界唯心”,“一切皆空”。佛教认为,只有认识空性,达成空观,才不会产生种种贪爱执著情感,才能超越生死轮回,得到解脱[9]。禅宗亦重视心的修持,提出“平常心是道”和“明心见性”的心性修养命题。佛家教人们面对大千世界,做到心净、心空、目空一切,从而得到心灵的平静。解脱与超越是禅学的最高境界和终极果报。佛教认为苦是人生的本质,人的生命过程就是苦,生存就是苦。因此,佛教的人生理想就在于断除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痛苦,以求得解脱,即所谓成佛。尽管它是虚妄的,但填补了人们的精神空虚,构筑了对来世的企盼。《冷庐医话·卷一·慎疾》记载了一个以佛家“静”、“空”治愈心病的例子:“真空寺僧能治邝子元心疾,令独处一室,扫空万缘,静坐月余,诸病如失。……观此知保身却病之方,莫要于怡养性真,慎调饮食,不得仅乞灵于药饵也。”

5小结

中医学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受心身一元哲学观的影响,“心身合一”及“形神合一”论成为中医心理学的核心思想。打着中国传统文化烙印的“心”的概念在中医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几乎无处不在,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存观和疾病观。中医养生学即强调养心、养性、修身,在临床治疗上也体现了以心治身和身心兼治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对国民的心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模式和处事方式。中国本土传统心理学以其特有的内省方式来引导人的内心生活,促进人的心灵成长,提升人的心灵境界。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改变患者的认知和生活态度,而传统文化强调的内省即指出了个体内求超越的心灵发展道路及个体与世界相和谐的心理生活道路[10]。杨德森等创立的精神超脱心理治疗即以道家处世养生原则为指导思想,日本森田正马受中国禅宗文化理论影响,开创了“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的治疗方法。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模塑下的本土心理学在现代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中医精神医学虽然先天薄弱,但其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有着鲜明的特殊性,其与文化的相关性也值得人们去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慰丰1开展医学文化史的研究[J]1中华医史杂志,1997,27(4):19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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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景怀斌1传统中国文化处理心理健康问题的三种思路[J]1心理学报,2002,34(3):327~332

[6]周天庆1论儒家伦理中的情感因素[J]1求索,2007,5:142~144

[7]杨德森1中国人的传统心理与中国特色的心理治疗[J]1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