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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0 16:23:14

消防安全论文

消防安全论文例1

2消防安全工程系列国际标准体系及现状

SC4目前共有7个工作组和1个顾问组,负责9个主要标准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以及十多个案例的编写工作。消防安全工程系列标准不是9个标准(ISO16730~ISO16738)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该体系中,除了这9个主要标准外,还有一个起统领作用的《消防安全工程—总则》ISO23932和其他辅助配套文件,从而提高各标准的可操作性,确保标准的科学实施。该系列标准与总则和其他相关辅助配套文件的关系见图1。消防安全工程系列国际标准ISO16730~ISO16738发展阶段现状见表1。该系列标准除PWI16731外,其他几项标准都已出版或者正在修订中。为了更好地推动该系列标准的应用,各标准负责小组正为其主要文件开发应用案例,指导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这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该系列标准的主要研究内容。其中,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为国际标准《消防安全工程—火灾条件下结构的性能》ISO24679承担了案例编写任务,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转换成ISO标准的编写格式。

3标准转化时应注意的问题

该系列标准是由二三十个国家的代表共同编制完成的,体现了消防安全工程的国际发展水平。将该系列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必然为我国的性能化设计提供科学、统一的法规性指导文件,使我国的性能化设计和评估走上科学、规范的发展道路。但是,这些标准是某几个发达国家经验的总结,并且是用英文编写,因此,在将该系列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语言翻译和编排问题ISO标准有英语、法语两个版本。无论我们从哪个版本转化过来,都存在翻译和理解问题。因此,应做到:1)对每个术语、句子、段落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和总体的把握,然后用准确的汉语将意思表达出来。语言应符合汉语表述习惯,应意译而非直译;2)标准中术语翻译要跟国内大家熟悉而常用的名称术语相对应,且该系列标准中不同子标准间术语和相关表述应一致;3)ISO标准的特点是解释性语言较多,很多国家都反应不像是标准语言。在转化为我国标准时,应把每章、节、段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提取其要表达的精髓内容。然后根据中国标准语言的特点,将其精髓内容用标准语言表述出来。如有必要,可适当调整其条文编排顺序。(2)及时更新和修订该系列标准的相关内容该系列标准中,有些标准已经作为ISO标准出版发行,而有些则仅为技术标准(TS)(如ISO/TS16732和ISO/TR16733)或技术报告(TR)(如ISO/TR16738)的形式出版。这些文件会随着其技术的成熟而逐步得到修订,然后上升为国际标准。其中有些已的国际标准,如ISO16734、ISO16735和ISO16736,则正在修订过程中。因此,在将这些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之后,还应继续密切关注该系列标准的最新动态,及时对我国的相关标准作出修订和更新。(3)慎重考虑该系列标准是否适合我国的国情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是我国采标的原则之一。该系列标准是国外性能化设计比较发达的几个国家经验的总结,其某些标准、标准中的某些条款以及所涉及的某些计算方法和技术很有可能不适合我国的实际应用情况。在将这些标准进行转化为我国标准时需要进行全面考虑。

消防安全论文例2

(二)消防行政执法监督的模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消防部门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消防安全形势。《消防法》明确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行政执法惟一主体地位,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行政执法的承载量与社会消防安全问题的增长明显不对称,使公安消防机构在各类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疲于应付,没有精力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的宏观控制。同时,公安消防部门有限的行政约束力对社会单位缺乏足够的警示力度,人员编制数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二是运动式的执法思维难以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状况整体提升。消防部门人少事多,受单向型管理思维的影响,习惯于通过各种专项治理活动推动消防工作的开展和消防责任落实,结果往往是时紧时松,一段时间被治理的重点领域管理较好,其它领域则比较松散,也容易激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动社会单位的主动性,消防安全整体状况难以改观。

(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归位通过公安部令第61号的贯彻落实和消防监督执法、舆论曝光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然与防控火灾的客观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得到缓慢提升,但很多单位侥幸心理严重,对消防工作省一点、慢一点、笼统一点的思想观念比较顽固;二是工作质量虽有所改观,但消防管理要求未能统筹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没有形成“人员责任、管理要求、设施部位”三位一体的闭环式消防安全责任链;三是消防安全责任虽被动落实,但防火设施能力、防火技术能力、防火制度能力、防火行动能力仍显不足。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比安全工作更受重视国家经济状况、政府财政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比安全工作更加受到重视的现状。目前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人均经济状况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2013年,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6767美元,世界排名第84位;全国财政赤字1.2万亿,较2012年上涨4000亿。宏观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日益严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之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区的经济状况较全国仍处低位。在这一背景下,地方政府惟GDP论的政绩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渴望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尽量优化“投资环境”,尽量减少消防安全投入,就不足为奇了。

(二)缺乏部门协同的具体法律支撑,监管合力强度不足消防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建设、教育、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但由于行政隶属关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只有指导部署权,没有执法和处罚权等原因,出现了行业业务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缺位的现象。如,建设行政部门对于施工现场的消防违法违规问题没有处罚权,文化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的消防隐患也缺乏有力的处罚措施。此外,长期以来公安消防部门包揽消防工作的工作模式以及消防工作责任重大的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上述行政监管部门不愿管、不敢管的思想倾向,甚至个别行业监管部门还存在消防工作与己无关、不能为的思想认识。

(三)社会单位存在侥幸心理,责任落实缺位火灾事故的偶发特点“培养”了社会单位的侥幸心理,缺乏持续的指导和过程监督导致责任落实的缺位。一是利益界定不明确,安全等于经济效益的概念模糊。一些社会单位往往将消防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看待,认为以确定的投入去预防不必然发生的火灾事故,不能立刻看到效益,消防建设投入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法律、法规的制裁力度和执行力度不足,造成社会单位违法成本过低,使其在主观上存在利用非正常的人际关系蒙混过关,以及大不了交些罚款的消极心理。实际执法过程中,责令“三停”和行政强制存在较大的执法难度,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导致部分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带病运行”,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制裁,现实危害难以有效消除。三是重事前审查和事后验收,缺乏过程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模式没有形成督促社会单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监督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没有良性互动。

三、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议

党的十明确指出: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职责,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指标权重,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管理[1]。对此,就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更加明确、具体的消防安全行政管理责任链一是根据指示精神,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行政一把手,各行业分管领导,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完善细化《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多设置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难以应付考核的硬指标,形成层层签责问效、追责系统规范的责任链。要研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研判、规划体系纳入、多方参与评估、考评激励问责、社会广泛监督等制度在内的大消防格局,成为人大监督落实的硬指标,成为舍得投入的政绩工程。二是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做实行业消防联席会议平台,长效运作消防安全前置把关、资源保障、会商联动等机制,同时,通过强化培训和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贯彻落实等措施,实现管行业、管业务必管消防安全的工作机制。三是深化消防“户籍化”管理,出台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评估细则和管理规定,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能力纳入社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等级达标内容,激发内在工作动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扭转消防部门“保姆式”管理被动局面。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矫正“重原因调查,轻责任追究”现象,加大内外部倒查问责力度,实现“小则警示教育,大则震慑曝光”的举一反三、以儆效尤效应,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二)织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网通过强化基层自治、关口前移,培养高质量的中介服务,推行公众责任保险,扩容公共消防治理空间。一是突出基层自治。在全区街镇、社区基本实现网格化覆盖基础上,明晰政府、部门、业主、物业、志愿消防等力量职能定位,厘清责任边界,鼓励以多种渠道筹措资源等方式加大人员、经费等配套保障,提升基层消防自治能力。二是突出中介服务责任。推动完善社会消防组织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符合产业导向、参与消防管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完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行为准则,以《标准经济合同》的法定形式提振守法履责契约意识,并通过强化消防协会、产业委员会行业管理职能,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履责能力持续提升。三是突出市场救济责任。将经济手段引入消防管理,促进保险机构成为消防管理的辅助力量和经济杠杆,尤其在火灾高危单位倡导火灾公众责任险,将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用市场化机制筑牢防灾防损联动防线。

消防安全论文例3

1.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不重视我国建筑行业在管理工作中,虽然大都宣称秉承和实行“以质量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出“安全第一”的管理口号,但在实践中却不能有效贯彻“以安全为本,以生命为本”的管理理念,形式主义色彩严重。从我国建筑行业实践看,许多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片面突出经济利益,将职工视作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工具,缺少服务社会的敬业精神,在实践中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再从建筑工人的角度看,许多工人的自我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淡漠,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不能给予充分重视。“目前,部分建筑工人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缺少安全防护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1〕由于管理理念和消防观念层面出现偏差,为消防安全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重重隐患。常言道“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正确的认识是推动实践发展的思想前提”。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树立正确的认识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各种消防设施配置不健全出于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司短期经济利益的需要,建筑行业的决策层和管理者大都不愿意投入较大的人力和财力,在提高建筑工地安全设备质量上下功夫,这是导致当前建筑行业消防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工地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的大小而进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对于大工程项目,消防设施的配置往往比较到位,而对于小的过程项目而言,其相应施工现场的消防配备就显得十分薄弱甚至不设置任何消防设备,这样就必然存在十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2〕除此之外,建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虽然制定了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执行不力、责任不明确也是导致消防安全事件突发的重要原因。在实践中,几乎在每一个建筑工地都可以看到大量的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宣传的口号,从表面看,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这些企业给人的第一印象。然而在实践中,为什么消防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呢?归根结底,是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落实。而导致此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即在于,各种规章制度虽然存在,但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意识,使得这些制度停留于纸面,或者仅仅是企业进行自我宣传的口号而已。

3.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缺失也是导致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出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政府通过“抓大放小”,可以为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壤和条件,这是保证市场经济快速、稳健发展的必须条件。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缺失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不利于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却十分突出。政府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处于指导、监督的地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和政府监管责任缺失直接相关。“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仅局限于大检查和标准化验收等固定程序,监管力度不够。再者,一些安全监督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也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3〕

二、破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的对策

常言道,“有压力就有动力”。面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困境问题,如果能积极转换思路,通过改革现有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就能够变压力为动力,找到促进有效解决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有效路径。“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面对挑战,如何从挑战中找到破解之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效率。

1.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行业管理层能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殚精竭智是制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的前提因素。因为,健全的消防设施的配置、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都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物力和财力,管理层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就难以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企业和职工的各种责任意识外,还要从财政制度方面规定企业用于消防安全方面的稳定投入。重视对上岗职工的安全培训,保证每一个人都在上岗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并及时奖励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员工。如此以来,从企业高管到普通员工都能够高度重视消防阿全管理工作,也就为建立可靠的安全管理敌方确立了强有力的保障。

消防安全论文例4

安全管理

消防

保证体系

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娜计腊踩芾淼纳缁峄j缴形葱纬桑涣硪环矫妫垢母铮嗽本颍蚕啦棵疟欢卮蟀罄渴降南兰喽郊觳椋讯冉嚼丛酱蟆?nbsp;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 

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 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 

5、参考资料 

[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杨鲁豫 2001.8.9  

[2] 《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 河南省建设厅 2001.8.9 

[3]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 (第10号令) 1991.3.30 

[4] 《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中国城市煤气协会 张永革 

消防安全论文例5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公安消防部门被动地大包大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难度将越来越大。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

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版权所有

5、参考资料

[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

[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

[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

[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

消防安全论文例6

(2)对大型火灾缺乏应对经验。在石油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规划中具有特殊性,部分石油化工园区的消防规划缺乏应对大型火灾的的经验,对于过热液体储存区、大型油罐一级石油化工产品的火灾特点缺少足够的认识和研究,没有做好提前的应对措施。对于化学园区化学品泄露、火灾等灾害后果与影响范围缺少科学分析和预测,没有建立相应的火灾风险管理机制。

(3)火灾事故的处置力量不足。对于化学工业园区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理能力不足,特别是应当重大化工灾害时,缺少足够的救援能力,还没有建立对于石油化工园区相应的消防安全预案。

2加强石油化工园区消防安全规划的措施

(1)做好石油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规划研究。规划应当做好园区内危险源的分析,确定园区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危害的模式和规模和最后导致的灾害后果;同时还有可能存在的次生灾害和引起的其它危害。通过对园区内的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并且对其社会风险进行评价,做好化工园内的安全规划工作。要做好园区内消防安全规划的评估,按照火灾风险的等级进行布局,建立满足园区长远发展所需要的科学规划体系。做好所有园区内的火灾危险源的辨识和分级规律研究,结合石油化工企业的火灾事故演变规律,对园区内的化工产品泄露、火灾等灾害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园区消防规划作为园区整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从园区的整体布局出发,加强园区各种因素之间的协调。

园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划应当在整个园区安全规划的基础上,做好相应的消防力量的配置,提高园区内的消防应急能力。园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划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园区内石油企业的分布现状和园区的总体规划,对园区各功能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满足科学规划的要求。同时园区消防安全规划还应当和其它专业规划石油化工园区消防安全规划现状及应对策略赵军潘金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石油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不少地区建设了石油园区,这些园区具备了生产、储存、加工等一体化的模式。但是在石油园区的规划中,消防安全是其中重要的基础,本文通过对石油化工园区消防安全规划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关键字:石油化工园区;消防安全;规划协调,例如供电规划、给排水规划、防洪规划等,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建立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安全体系。

(2)做好园区内的消防安全演练工作。对石油化工园区内重点危险源做好相应的安全监测和控制工作,在发生消防安全时能够进行及时的报警,并且加强和消防力量的联动,争取消防控制的时间。园区要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安全演练机制,定期做好消防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针对园区的消防安全现状和实际应急可能存在的火灾类型,做好园区内相应的灭火救援。通过火灾消防演练,检查灭火过程中的救援程序和疏散程序是否得当,预案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同时也检验了消防装备的性能。在演练中主要对消防资源和消防力量的配置情况进行检验,检查园区内的消防监控、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消防供水和消防人员的准备情况。通过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进行及时的调整,特别是检查园区消防规划是否合理,能否在发生灾难时快速的响应,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等。

(3)建立有效的消防力量。消防车要不断的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提高消防车的水泵压力,满足新型火灾的消防需要,同时还能够有效的解决远距离和高层供水问题,提高了灭火的强度。应当结合园区消防安全的规划的需要,配备特勤消防站,以便满足特种火灾和事故的需要。特勤站作为园区救援和灭火的图集力量,不仅能够完成一般的消防任务,同时还能够处置大型特种火灾的需要。特勤站能够具备处理化学灾害事故的能力,同时还应当具有处置地下、高层以及石油化工特殊化学品火灾的处置能力。

消防安全论文例7

2加油站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加油站是存放各种易燃可燃液体的一个大“仓库”,由于人的疏忽或设施设备故障等因素会导致的油品泄露燃烧、爆炸。加油站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加油站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加油站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油站安全评价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为了减少和避免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既是必然发展趋势,也是解决目前安全问题的迫切要求。而安全评价首先要充分认识并分析加油站存在有哪些火灾危险有害因素。再针对这些因素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这对提高加油站灾害事故的应变和处理能力,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加油站是一个存在大量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的场所,这是客观存在的。其贮存、经营的物料包括汽油和柴油,其中汽油具有易燃,易爆,微毒性,属于甲类IV级危险物质;柴油具有易燃,微毒性,属于乙类危险物质。

3危险有害因素失控的体现

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基础管理缺陷。

3.1加油站人的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也是“三违”的部分内容。同时人的不安全行为还会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要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观因素影响包括本人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本人气质、能力的差异,操作系统是否符合本人的特点,本人技能或知识是否达到疲劳及生理缺陷等。客观因素影响包括人际关系、恋爱婚姻、家庭子女、提薪提职、住房等干扰而造成的挫折等。由于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易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加油站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主要有:思想重视不够,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强,工作不认真;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不高,处理应急问题能力差;麻痹大意,存有侥幸心理,不按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考虑不周,虽然思想上比较重视安全,但由于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够丰富,所以在处理一些生产及技术问题上方法不妥当,留下隐患;人的精神状态不佳,情绪不稳定等。由于这些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存在,使加油站发生事故的几率相应增加。

3.1.1违章操作卸油

加油站内的管沟和加油机下部按规定应用砂子填实,但很多加车油站的管沟和加油机至事故发生时都没有按规定进行填实。同时,油罐车卸油时应采用快速接头密闭卸油,但很多卸油员经常将泄油管直接插入量油孔进行违章卸油,严重违章长期无人管理、无人过问,形成习惯性违章。例如,2001年6月22日21时45分,广东韶关某加油站在3号罐接卸1车97号汽油时,泄油员林某将卸油胶管插到量油孔卸油。卸油过程中,汽油从油罐溢出,遇火源引起着火。油罐司机见势不好,关闭卸油阀门,拉开卸油胶管后开车离开现场,大火于23日2时才被扑灭。事故中,4台加油机及油罐等设施被烧坏,卸油员林某被烧成重伤,烧伤面积达80%以上。

3.1.2加油站无人监卸,造成跑油引发火灾

2000年5月27日,武汉市地处闹市区的某公共汽车加油站购回一油罐车汽油,驾驶员与加油站人员共同连接好卸油胶管,插入油罐后,离开现场。由于胶管连接不牢,卸油过程中脱落,造成跑油,再加上加油站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致使汽油流入下水道,油气遇明火发生爆燃,约200米路段上的部分窨井盖被爆炸气流掀倒数米远处。

3.1.3未切断电源检修加油机引起爆炸

2000年3月18日,山东某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的加油机发生故障,加油站电工刘某在未切断电源情况下,对加油机检查修理,防爆接触器产生火花引燃突发爆炸,油气发生爆炸燃烧,火焰引燃管道沟及地下罐室,引发连环爆炸,炸毁90号汽油罐1座,另3座油罐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同时引爆1辆正在卸油的东方油罐车。事故后,经过40多分钟扑救,大火才扑灭。

3.2加油站物的不安全状态

3.2.1储存的物料易燃易爆性

据统计,加油站着火爆炸事故的主要燃烧物是油气和油品,其中油气着火爆炸事故占90%。加油站内储存的主要是汽油和柴油,具有易蒸发、闪点低、引燃能小、易燃烧、易爆炸、易流淌扩散、易受热膨胀、易带电和易产生静电的特性,爆炸范围宽,一旦蒸气浓度达到燃烧极限,遇到火源即可发生燃烧或爆炸。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汽油的临界储存量为20t,30m3的汽油储罐就是重大危险源,城镇的加油站里汽油储量一般都超过20t,所以危险性非常大(表1)。此外油蒸气比空气重,泄漏后易积聚在油罐观测口周围、地下管沟、低洼等地,遇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气体,一旦存在火源,即可发生爆炸事故。

3.2.2作业环节物料的不安全性

在加油站主要作业环节卸油、加油、动火作业、检修、维护、改造施工、油罐拆卸、清罐等,一旦有违章操作或设备、管道腐蚀破裂、安全保障设施不完善等导致油品和油气渗漏、挥发,就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3.2.3加油站内存在点火源

加油站内存在的点火源主要有:打火机和未灭烟头等明火,非防爆设备、电火花、汽车发动机、手机火花等,静电放电、雷电放电、金属磨擦火花,防雷、防静电接地失效等。

3.3加油站安全基础管理缺陷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及时、有效是实现加油站本质的安全管理的关键所在,管理缺陷通常表现为违章建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按消防规范要求改建扩建;不制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即使有相对完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措施,但落实不彻底;对设备、作业环境的安全没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等。(1)未严格执行加油站建设安全要求,基础配电设施管理维护不善。2000年10月23日深夜,位于山西临夏公路的某石油公司加油站,卫某和另一当班的加油员忽然发现巨型硬化标识广告牌顶端射灯时闪时灭,转瞬间便全部熄灭。卫某断定,是电器出了故障,于是返身直冲配电间,只见配电箱内浓烟四冒,伴随着噼啪声火星四处乱溅。卫某迅速拉掉电源总闸,顺手拿起干粉灭火器,对着冒烟的地方喷去,直到确认险情排除。虽然广告牌射灯座电源线被雨淋湿而导致电线短路引起配电箱电线胶皮烧毁是这起火警的主要原因,但却暴露出在加油站的新建、改建过程中,对施工工程质量的把关上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不足和工作程序问题。(2)对工作人员安全作业教育不到位,致使工作人员无视安全作业要求,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2001年2月21日下午,安徽定远县某加油站因罩棚下照明灯发生故障,电工徐某某携带修理工具、保险带与监护人一起登上罩棚。在检修过程中,徐某某感觉保险带不便操作,便将其卸下,尔后在变换姿势时踏到无支撑力的装饰顶板上,自5米高的棚顶坠落,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检修人员不系保险带踏到无支撑力的装饰顶板上造成的。(3)加油站仪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不及时,无视问题的存在,安全制度执行不严。2001年7月23日下午3时许,位于郑州市商城路闹市区的郑州标准石化有限公司商城路加油站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10人轻伤和轻微伤,爆炸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近20万元。爆炸原因系加油站一台加油机漏油渗入地下室,导致地下室汽油蒸汽挥发并遇电打火所致。

4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加油站作业环境中存在诸多的危险因素,威胁着加油站的安全生产,但是只要做好安全生产危险源评估,充分了解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到预测危险,采取相应措施,制定相应事故处置的对策,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即使事故发生也能做到及时处置,防止灾情扩大,造成更大损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失控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故想要防止事故发生,只需防止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同时作用即可。实际生活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既然找到了事故发生的主要矛盾,那么我们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

4.1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可能导致超出人们接受界限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在我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保障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如环境的安全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和机械等生产工具的安全可靠性,安全管理的制度等,但归根结底是人的安全行为,人的安全意识、态度、知识、技能等,而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行为习惯。因此根据透发因素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就必须从员工的不良习惯抓起,从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入手。(1)加强所有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使员工了解站内油品易燃、易爆、易挥发、易产生静电、有毒等基本特性,了解油品火灾的特点,“守法必须先懂法”,只有员工知道了危险所在,才能在提高认识,主动防止危险发生;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灭火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经考核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考核。(2)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实行重奖重罚,培养员工高度的责任意识,树立员工良好的安全工作动机,使责、权、利实现统一,培养员工良好的时时刻刻注重安全的行为。(3)加强现场管理,对不安全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不安全行为要树立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预防的意识,将其堵截在萌芽状态之前。加油站要设专人检查或相互监督检查机制,时时检查,事事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职工或外来人员违反加油站安全防事故规章制度的行为。如纠正爆炸危险区域内吸烟、拨打手机、等待加油车辆未熄火的行为;纠正并制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进行加油、卸油操作的行为;纠正卸油时未静电接地行为等。

4.2消除或减弱物的不安全状态

4.2.1控制油气散发和集聚

控制油气散发和集聚是加油站防火工作重中之重。绝大部分加油站在接卸油、加油时都是让油品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油蒸气被挤出储油罐和油箱,不仅污染了空气,同时存在较大火灾隐患,所以应该大力推广应用全密封式卸油法和加油技术,督促加油站安装使用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由于油气比空气重,在作业时产生的大量油蒸气会积聚在管沟、电缆沟、下水道、量油口等低洼处,并四处蔓延。因此加油机、卸油口、油罐操作井、呼吸管都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若设管沟必须全部用细沙填实。

4.2.2严格控制火源

(1)控制电火源。要求加油站在电气线路的选择、连接、敷设均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对加油站电器的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要求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必须使用高于或等于相应区域油蒸汽级别或组别的防爆电气设备,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器也应是防爆型电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择防护型。做好移动式和携带式电器的控制工作。严禁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寻呼机、电脑等非防爆电器。(2)控制明火源。严格按照规范控制安全间距,设立安全间隔,控制油气不能向火源处积聚,火源不能向爆炸危险区域扩散:控制维修和烟火,禁止在营业期间使用电气焊、气割,动火修理时须备有消防器材、消防人员监护到位,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加油区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4.3确保安全基础管理措施的落实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规定加油站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加油站成员连结、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加油站安全之魂,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加油站安全的基本保证。

4.3.1严格安全操作

工作人员上岗时,应按照要求着防静电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工作人员卸油时,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技术,杜绝敞开式喷溅卸油。加油枪要牢固插入油箱的罐油口内,精力集中,认真操作,保证不洒不冒,加油时流量不应大于60L/min。严禁向塑料、橡胶容器内加注汽油。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在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从事加油、卸油作业。在卸油、量油、加油、清罐等事故多发环节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证通风质量,控制油气散发、集散和与火源接触,切实消除加油站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触发因素。

4.3.2消防器材的保养维护

必须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配置灭火器材,保证加油站内的消防器材证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和有效。指定加油站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

4.3.3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首先严格按照国家所设立的规定进行选址规划。应明确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文字。营业期间不得使用明火作业,急需动火修理时必须采取动火许可制度,并进行动火分析,消防人员监护到位。其次加油站选用电气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所选用设备应高于或等于相应区域油蒸气级别或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所选用电线的连接、敷设均需达到防爆要求。加油站应做好静电防护,防爆危险区域慎用移动式和便携式电器,严禁使用手机、电脑等非防爆电器。应加强对加油站电器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导致防爆失效。同时,各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将有形管理落实到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单位员工安全防火教育,对违规建设、加油、运输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3.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结合当前加油站特点,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硬件与软件同时抓,重点与细节不放松”的方针。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值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暴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义务(专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火防爆管理制度;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论文例8

人民网重庆视窗2008年l1月9臼电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重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目前已经结束,其中有5650栋高层建筑存在隐患,已超过全市高层建筑总数量的一半。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总共有8664栋.数量仅次干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在这些建筑中,高度超过l00米的就有84栋。在今年下半年,重庆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夫检查。在历经近半年的检查中发现,有565O栋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22706条。

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消防安全论文例9

1.1点火源我国对火灾原因统计的分类以点火源为指标分为11类:生产作业、用火不慎、吸烟、玩火、放火、电气、雷击、静电、自燃、其他、不明原因,由此可见点火源在火灾事故原因中的重要地位[3]。其中电气、用火不慎、放火、自燃、吸烟是地铁火灾中非常重要的点火源。在地铁中,无论是地铁站还是地铁列车内部都布置了大量的电气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为了检修维护的需要,有些电气设备需要经常性的进行操作,比如1500V直流电,检修时需要经常性的切断。电气设备和电缆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要求(比如对散热的要求、环境湿度的要求),还有一些电气设备的操作需要比较严格的操作顺序。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技术鉴定中心的资料表明,电气火灾大部分是由短路、漏电、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违章操作电气设备等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在地铁中,设置这些电器设备的危险场所主要有:地铁机车、环控电控室、信号设备室、电源设备室、控制室、直流开关柜室+35kV开关柜室、400V开关柜室、整流变电室、变电所和一些电缆夹层[4]。用火不慎是地铁火灾中的另一重要因素。地铁在日常运营中,电气系统每日都需要进行巡检和维修,有些维修作业需要电焊和气割,要动用明火。

1.2可燃物地铁装修虽然大都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但在实际运营中,主要的设备房、值班室都安排有人员24h值班。晚班人员一般都会将晚上休息用的棉被、躺椅存放在值班室和设备室,这些物品大都由高分子材料制成,属可燃易燃物,极大的增加了地铁火灾的危险性。另外,地铁站厅中,都设置有报亭或者便利店,便利店一般都经营报刊、杂志、包子、点心以方便乘客和地铁工作人员,便利店电加热器具的存在,使得便利店的火灾危险性更大。另外,地铁为了增加收入渠道,轨行区、站厅层、站台层都设置有广告宣传栏,这些广告制作材料也是可燃易燃物品,是火灾发展扩大的重要因素。

1.3消防设施失效(1)地铁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地铁投入使用后结构漏水,地铁站和隧道整体环境潮湿。在这种潮湿的环境中,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器件(火灾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泵按钮)极易失效。另外漏水还会造成控制线路盒积水,敷设于其中的线路浸泡在水中,长时间后,线路绝缘层腐蚀、老化,线路短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更加重要的是,这种隐患隐蔽性非常强,平时很难排查。(2)地铁消防设施在安装过程中,一些项目违法分包,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操作,加上工期紧,一个技术人员经常需要同时负责几个车站,消防设施的安装经常达不到要求,易出现诸如线路接反、端子排接线不牢固的问题。有些问题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它们却是隐患。况且,有些隐患还具有隐蔽性,投入使用后往往很难发现。(3)消防系统缺乏标识牌、警告牌。消防设施标识是火灾时非消防专业人员操作消防设施的“灯塔”,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以气体灭火系统为例,地铁保护单元比较多,组合分配系统是地铁站应用比较广泛的结构形式。地铁站中的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方式有自动控制启动、手动操作启动、机械应急操作启动三种。在自动控制启动失效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手动操作、机械应急操作才能开启气体灭火系统。如手动启动气体灭火系统,扑灭相应的防护区火灾,需要正确开启相应保护区的启动气瓶。如果是机械应急操作,则需要开启保护区对应的选择阀和相应数量的灭火剂存储气瓶的瓶头阀。由此可见,气体灭火系统气瓶间启动气瓶、选择阀标识以及对应区域开启灭火剂存储气瓶的数量标识对于火灾扑救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需要进行应急操作的消防设施的手柄、按钮附近都需要制作标识、警告牌。

1.4车站人员缺乏消防设施应急操作技能在地铁运营中,车站控制室是监视和处置地铁火灾的控制中心。控制室内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隧道感温光纤控制器、消防电话主机以及排烟风机、消防水泵、切断非消防电源的远程手动按钮、售票闸机自动释放按钮等。在出现故障、预报警、火灾确认报警时,监视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隧道感温光纤系统)的控制器会发出不同的警告声音。车站值班人员是接收该信息的第一人,只有对消防设施的作用、基本操作有比较详细的了解,才能明白各种报警声音所代表的具体意义,进而采取恰当、有效的事故处置措施。然而一些新开通线路的地铁运营初期,具有地铁运营经验的员工数量非常有限,大多数都是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加上我国普遍消防意识淡薄,地铁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操作的理解程度远远不能适应地铁火灾应急处置的需要。

1.5乘客对消防设施熟悉程度不够地铁人员密度大,在人员高峰期,火灾如果发生在公共区域,车站值班人员就很难到达起火点,不能第一时间用灭火器将火灾扑灭。况且地铁列车,内部根本就没有配备乘务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起火点附近的乘客形成第一“战斗力量”,进行火灾的初期处置。乘客对灭火器设置地点的了解和对灭火器使用技能的掌握也是地铁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一项人员对地铁消防设施的调查结果显示:①样本中女性不知道列车灭火器设置位置的占总数的27.37%;不知道灭火器位置的占34.5%;不会用的占32.7%;会用的仅仅占5.5%;②男性不知道列车有灭火器的占12.3%;不知道位置的占27.2%;不会用的占32.1%;会用的占28.4%[5];从中可以看出,会用灭火器的乘客比例不到30%,更不用说其他的消防应急设施了。另外,地铁疏散出口有限,站厅层与站台层只有1~2部自动扶梯、楼梯和电梯。火灾时,电梯迫降至1层、自动扶梯停运,人员只能通过自动扶梯、楼梯进行疏散。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人员数量大,乘客需要基本的逃生常识,按照车站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有序疏散。这种逃生常识一般是通过社会消防宣传和培训获得。我国在消防宣传和培训还存在诸多不足,严重影响着疏散的安全性。

2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2.1点火源管理全面分析地铁火灾中的点火源,对比较常见的易引发火灾的点火源要制定严格管理措施进行重点管理。①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使用耐火、阻燃电线电缆,合格的电器设备。②要制定电器火灾危险场所的管理措施。出入登记、设置警示牌、设备操作规程。这些危险场所包括:地铁机车、环控电控室、信号设备室、电源设备室、控制室、直流开关柜室+35kV开关柜室、400V开关柜室、整流变电室、变电所等。③要制定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前的审批、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灭火措施。④要对便利店进行重点管理,明确店内加热器具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项,营业员在每日营业后要消除火种、热源。

2.2可燃物管理对地铁站要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内部装修,控制可燃物的数量。要制定值班室、设备室和物资室每日巡查制度,周检查制度,消除发生自燃的条件,保证上述房间可燃物处于安全状态。

2.3消防设施管理在地铁站设计、消防设计审核、施工、验收阶段,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消防设计审核、施工、验收,防止地铁投入使用后出现漏水现象,影响地铁消防设施的使用。要对火灾时需要采取应急操作的设备、按钮制作标识、警示牌,保证火灾时车站工作人员和乘客可以第一时间识别和操作。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4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培训车站值班人员一般都经过消防员培训和考试,持有消防员证,但持有证书并不能代表就具备了火灾应急事故处置技能。要组织培训来增强车站值班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制定考核制度,使消防设施技能培训真正落到实处,而非流于形式。

2.5部门间相互协作地铁运营的消防设施不是同一个部门来管理,不同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地铁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一般由机电中心、自动控制中心来负责,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档案的制作管理、火灾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则由安保部门来负责。这些部门之间就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实现消防设施信息的共享互通,以便全方位、全天候的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信息。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之间良好的沟通与联系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必要条件。

2.6消防应急演练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对预案进行改进。消防应急演练是火灾情况下保证乘客进行疏散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演练要全员性的,除了地铁相关部门,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民防、环境等相关的机构都要参与进来。通过演练增强和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效率,保证火灾时,地铁各部门有序响应,人员疏散、火灾扑救、伤者救治、公交接驳、新闻、环境监测等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2.7社会消防宣传与培训加强社会消防宣传与培训,增强群众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和逃生技能,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地铁消防工作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就能做好的,需要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大众的消防意识增强了,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能培训才能落实到实处,火灾情况下,乘客才能镇定的使用灭火器扑灭火灾,使用自救设施,在车站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的进行疏散。

2.8消防监督与救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已开通线路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地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疏散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掌握地铁重要部位、消防水源情况,对已查处的消防隐患,要督促地铁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消防机构要做好地铁火灾扑救战术研究和实战训练,确保在地铁火灾扑救过程中能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及时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作战方案,降低火灾造成的财产和人员伤亡。

消防安全论文例10

(1)高校的建筑结构比较复杂

比如河南中医药大学的教学楼是亚洲第一长楼。这些漂亮的建筑使一些不熟悉建筑结构的人员在遇到火灾时很难找到安全通道。尤其是晚上,学生在“迷宫”的宿舍休息,一旦遇到过火灾学生是否能在最短的时间顺利的逃生?在对龙子湖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中得出有45%的学生不熟悉所在学校建筑物的构造,这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

(2)高校建筑消防设施不健全

目前各个高校都在开足马力的扩招,而老校区的建筑又很难承受如此之大的“压力”,为了缓解压力,各高校纷纷的将新招的部分或全部学生转移到刚建成的校区。然而,经过实地的观察一些高校建筑,其有的建筑没有消防设施,有些建筑消防设施处于“瘫痪”状态。这些高大威武的建筑给我们带来了安逸的环境,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

2消防安全意识比较薄弱

(1)高校学生安全用电和用火意识薄弱

高校的学生在学校相对比较自由,一些学生在宿舍用电比较自由,在对龙子湖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中得出有46%的学生在宿舍用大功率电器;有70%的学生在宿舍吸烟。事实也证明,在一些高校发生的火灾就是因为学生缺乏消防安全意识,违规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在宿舍内吸烟从而引起火灾,造成不同程度的严重后果。如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的602女生寝室发生失火,失火原因是该宿舍一名女生将未拔电源的热得快放在床上,引燃床单,导致4人死亡的悲剧。

(2)高校学生不关注消防通道

在对龙子湖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中得出有90%的学生熟悉所在学校教学楼的消防通道的位置;36.2%的学生熟悉所在学校实验室楼的消防通道的位置;75%的学生熟悉所在学校宿舍楼的消防通道的位置;36.2%的学生熟悉所在学校餐厅楼的消防通道的位置;27.5%的学生熟悉所在学校图书馆楼的消防通道的位置;仅仅16%的学生熟悉所在学校所有建筑的消防通道的位置。

(3)高校学生对于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路线关注过少

在学校中,只有更多的关注所在建筑物的发生火灾时自己的逃生路线才能更好的逃生。然而,在对龙子湖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中得出有30%的学生规划过一条所住宿舍发生火灾时自己的逃生路线。5%的学生规划过多条所住宿舍发生火灾时自己的逃生路线。多达65%的学生从来没有规划过所住宿舍发生火灾时自己的逃生路线。一旦发生火灾对没有规划过逃生路线的同学来说是个巨大的威胁。

3消防知识与技能比较欠缺

(1)高校学生了解、知道的消防安全知识较少

然而目前大部分高校把教学工作重心放在了大学生的专业技能、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以及人际关系等素质的培养方面,对消防教育重视不够。一部分大学的一些主管领导对安全教育尤其是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更多的是形式。一些学生对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也不高,有些学校虽然开设了消防安全知识选修课,但是选择上课的人数并不是很多。即使一些选课的学生也存在逃课和课堂效率不高等问题;在对龙子湖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中得出有30%的同学在小学学习过消防知识;对初中学生学习过消防知识的有40%;高中阶段学习过消防知识的学生有68%;37.1%的同学在大学学习过消防知识;仅仅有12%的同学从小学到大学都学习过消防知识。因此,对于高校的消防知识教育工作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2)高校学生消防技能欠缺

消防技能是在遇到初起火灾时能在第一时间用一切可以扑灭火灾的工具消灭火灾。消防器材的使用、利用绳子或者床单从高层建筑中逃生、在火灾现场对受伤的人员在送往医院简单的处理这些消防技能要在消防演练中得到提高。然而,在对龙子湖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中得出有66%的同学进行过消防演练;仅仅有22%的同学使用过灭火器。

4学校管理相对滞后

(1)高校有关消防宣传较少

高校的消防安全是属于学校管理的重要一方面。同时,高校也应对一些实用性强的消防知识经常进行宣传教育。但是在实际的调查问卷中得出78%同学认为所在学校偶尔或极少进行过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方面的宣传;8%同学认为所在学校从不进行过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方面的宣传;14%同学认为所在学校经常进行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方面的宣传。学校在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方面还是有一定的欠缺。

(2)高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大学虽然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但是很难落实。在高校的发生火灾的概率相对不高,所以一些高校的负责消防安全责任的领导,对高校的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相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的执行并没有真正的落到实处。

(3)学校消防通道经常关闭

学校为了更好的约束学生,时常关闭部分消防安全通道仅仅开个别出口作为日常进出的通道;还有个别院校将学生宿舍的窗户安装上防盗窗,一旦遇到火灾,给学生的逃生和专业人员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某些院校因受学校条件所限,男、女在同一栋宿舍楼住,为防止男女乱窜宿舍,在楼道中间加门或者分隔装置,这些对于人员密集的宿舍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河南警察学院的宿舍,每两栋宿舍楼是相连的,每栋宿舍楼有六层,每层宿舍楼有29个宿舍,每个宿舍住4个人。如果两栋宿舍楼住满有1392个人。平常宿舍只开一个门作为日常学生出入。再比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部分宿舍每栋宿舍楼有六层,每层楼有49个宿舍,每个宿舍有6名学生,如果一栋宿舍楼住满学生有1764个人,平常宿舍也只开一个门作为日常学生出入。假如晚上一旦发生火灾对于这个人员密集的场所,学生是否能在最短的时间离开宿舍楼,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4)高校有关消防的监督检查较少

消防安全不仅在于制定规章制度,更在于监督检查。如果监督不到位,就会产生发生火灾的隐患。在对龙子湖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中得出有49%的同学认为学校经常进行大功率电器的检查;35.3%的同学认为学校偶尔或极少进行大功率电器的检查;15.7%的同学认为学校从不进行大功率电器的检查;学校的监督有利于从源头控制火源。

二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合理规划

高校建筑对于高校计划在建的建筑,在规划之初应当把楼房的实用性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考虑,其次,再考虑楼房的美观。应当优先考虑配套相关的消防设施,尤其是对于有经济实力的学校可以在宿舍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在宿舍楼的建设时增加限压设备客观上阻止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同时,要优先考虑“简体”楼房,少见甚至不建“迷宫”楼房。对于已经建好的“迷宫”楼房应该增加相关的安全通道指示标志,使初次进入楼房的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了解楼层的基本构造。

2扩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高校应当宣传结合自身的情况开展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的方针、消防知识、消防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1)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法律是人们日常的行为准则。通过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广大师生了解消防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一旦违反应当承担的后果。逐步的养成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习惯,能够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到日常的学习、工作中去,能够把“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在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中体现出来。通过宣传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法律意识。

(2)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消防知识

产生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只有掌握相关的消防常识和灭火技能,才能更好的与火灾相斗争。通过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并并掌握基础的消防知识。比如燃烧的原理;电气线路与设备防火;静电的防火措施;雷电的防火措施;危险化学品的防火措施;火灾的现场如何正确的使用灭火器,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在宣传教育时,根据教育的对象的不同,宣传的内容也应该有所侧重。

(3)加强对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

提高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对每年度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总结,并加以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学校的师生参观火灾现场,或者观看相关的影视作品,解读发生火灾的原因,让活生生的例子在师生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加强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大学生消防知识的教育,提高消防技能

(1)有针对性的加强大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

大学生来源的多样性,有来自偏远的农村,有的来自城市,他们有的学习过消防知识,有的没有学习过。《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因此大学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结合大学生的军训,对其进行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因此大学教育应当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并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一门必修课。

(2)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消防技能

大学应当结合学生已经学习过的关于消防安全的理论知识,有针对性的开展具体的消防训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对于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让每一个学生都练习如何使用灭火器。每个学期组织全校学生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尤其是宿舍的紧急疏散演练,让学生真正的能够掌握一些基本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现场逃生的技能。每个学校可以结合所在城市的实际情况,邀请当地的公安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来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更专业的消防演练,使学生能够学习,掌握更专业的消防技能。

4学校创新管理模式,使消防管理日常化

(1)建立学生消防监督队

在学校成立学生消防队,队员主要对学校的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餐厅的防火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如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设施与安全出口标志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消防队员还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的活动。学校有关部门要有针对的加强对消防队员的培训、演练,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

(2)落实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大学的有关消防工作有详细的规定,需要各个高校的领导重视高校消防工作,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各个高校的结合法律规定与本校的实际情况,要经常开展对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的活动,开展相关的消防演练的活动,切实做好高校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论文例11

每年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都协同俄罗斯乌德穆尔和国紧急情况总局一起举办消防主题的儿童创作比赛、夏令营防火工作组织竞赛、少年安全人才节。还组织地区和跨地区“少年救援员”野外训练营,定期举办少年消防队消防应用运动会。经过培训孩子们不仅获得了实用的安全生活技能,而且对消防救援工作更加尊重,男女青年都愿意加入志愿消防队。在以М.Т.卡拉什尼科夫命名的伊热夫斯克技术大学还建立了名为“乌德穆尔和国教育机构志愿消防队”的社会机构。很多人在志愿消防员、救援人员、志愿者俱乐部学习。

如今在共和国已经有138个志愿队了,共计1675人。这些活动的开展卓有成效地离不开正确和良好的方法。为了引进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乌德穆尔和国紧急情况总局和联邦国有机构“联邦消防总局乌共和国消防局第1消防大队”防火宣传和公共关系中心共同举办了研讨会。参与其中的还有另外两个部———教育与科学部和青年事务部,以及共和国儿童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班中有两门讨论课很受欢迎,一门是《为孩子和父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方法与形式》,另一门是《第112中队》,这主要是为志愿消防队的领导者们开设的。

二、培训效果显著

电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手段,它的出现对传统技术进行了一次革新。白俄罗斯已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生命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体系中,紧急情况部的这个想法得到了共和国的大力支持。俄罗斯2011—2015年国家创新发展计划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模拟紧急情况的安全创新教育中心》项目。并规划逐步建立一系列这样的培训中心,中小学生在那里可以接受紧急情况下行动技能和急救方法的培训。培训方法的基础是将学员置于最大限度模拟紧急情况的虚拟环境中,并通过感知模拟环境深入研究材料。考虑到学员人数,所有的培训都是以有趣的游戏形式进行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戏剧性的效果、对形势和结果的不可预测性都激起了学员的兴趣,并促使他们寻找逃离困境的方法。当前专家们正在致力于开发一种综合的培训方法,该方法基于以下的场景得以开展:居民住宅火灾、自然灾害和森林里的行为,从充满浓烟的房间撤离,在火场中进行呼救,向灾害救援人员寻求帮助以及如何进行急救护理(使用模拟练习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