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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0 16:23:23

学科知识论文

学科知识论文例1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代替了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并以其激进的社会建构论知识主张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尽管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是要揭示科学知识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但研究进路却是多元的,先后出现了以巴恩斯、布鲁尔为代表的爱丁堡学派和以科林斯、平奇、特拉维斯为代表的巴斯学派的科学争论研究;以拉都尔、伍尔加、谢廷娜为代表的实验室研究;以马尔凯和他的约克小组为代表的文本与话语分析研究。这些都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场点,但实验室研究在这些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一种,且它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主张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实现SSK目标的重要途径。鉴于实验室研究在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拟就其研究的基本理论策略、研究方法、主要代表人物及研究进路进行叙述并作简要评价。

一、从传统知识观到社会建构论

科学知识社会学把实验室研究引人其研究范围并作为重要研究场点是与整个科学知识的认识转向有关的,它是传统的知识观和科学标准受到普遍的怀疑和挑战的结果。传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对自然界的客观描述,科学是由自然界决定的,人只是被动地反映自然;科学知识是被证明为真的命题,是客观的、标准的、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不带有任何主观性和直觉的成分,也与社会因素无关。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一反传统的把科学知识看作“自然之镜”的观点,认为原先被认为是纯粹的、客观合理的科学知识实际上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科学更多的是社会建构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自然在知识的产生及确定其真理性的问题上是无发言权的,正如科林斯所说的:“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自然世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不起作用。

1962年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开拓了对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其知识的社会学转向的主要含义说明,知识不再是纯粹真理的载体,而包含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对知识的研究必须置于一个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科学知识社会学承袭了库恩的社会学研究传统并对其进行激进的解读,把实验室研究提高到一个战略地位,这是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纲领分不开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全部工作重心是说明科学知识的认识因素与社会因素的结合,说明在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中无不包含着社会方面的成分。为了揭示科学知识的社会构成,打开“既成科学”的黑箱,一些人继承库恩的相对主义认识论,选择案例进行争论研究,认为知识社会学应当公平同等地对待真理与谬误、理性与非理性、成功与失败,这些对立的两方面都应当得到说明,从而认为科学知识是科学共同体谈判和妥协的结果;一些人把文本与话语作为分析单元,更多地采用了符号学、修辞学、解释学和文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一些人则走进实验室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实践进行人类学方法研究,通过观察科学家做了些什么、怎么做来揭示知识的制造过程。真正能够更好地贯彻SSK社会建构论主张的正是后者,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研究科学对象如何在实验室中被生产出来,而不是事实如何被保存于关于自然的科学陈述过程中”。

二、知识的实验室制造

实验室研究是人类学方法(民族志方法)在科学社会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运用。它最早起源于人们对化学、高等物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神经心理学和野生生态学的观察报告,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论有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80年代初,一度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的主要研究进路并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著名亚纲领。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斯华茨在加州大学实验室、加拿大人类学家安德森在费米实验室,最早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运用于“实验室研究”,但他们的工作没有重视实验室的常规实践,没有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及交谈进行分析。80年代实验室研究迅猛增长,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人类学领域。其中,拉都尔和伍尔加、谢廷娜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他们用人类学的民族志方法研究知识哲学和知识社会学的问题,把实验室看作原始部落,对之直接观察和描述,获得丰富的资料,包括笔录、实室论文分析、实验室成员的手稿、通信、谈话、备忘录和其它由实验室科学家们提供的资料。

从1975年10月到1977年8月,拉都尔以陌生人的身份去萨尔克研究所参与观察,并根据调查的资料写成著名的《实验室生活》。在此书中,他描述了实验室内部的分工及操作的流程,描述了科学知识是怎样在实验室内被建构出来的,科学家应该怎样说明这些建构。他把个制造现代文明的新“部落”看成是“文学铭”系统。认为“人类活动是一种铭文的活动,

类历史应当看作是一套碑铭整体”。文学铭写暗示了科学实践主要是一种文学的和解释的劝服活动,科学事实是以书面陈述的形式被建构、传播和评价的。拉都尔和伍尔加认为科学家所研究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由技术人员在实验中得出的经验陈述。科学家就是要劝说论文的读者相信,他的陈述应当被接受为事实。

如何才能使陈述被接受为事实,这就需要进行争论,其“成功与否要取决于该争论场中的人数、观点和立场、作者的个性和他所属的机构,以及论文本身的风格等”。这就是说,自然事实是科学家根据实验制造出来的数据进行争论的结果,实在是争论解决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即事实是科学家进行实验和磋商的结果。

拉都尔和伍尔加非常重视环境在科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环境不是像过去被认为的那样与科学实践是不相干的,环境不但影响对科学事实的建构,而且整个科学就是由环境制作而成的。环境与科学实践是不可分的、一体的。环境决定着科学家的地位、生活、工作、行为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对象、材料来源,从而决定着所生产出的产品,并且环境是不确定的,可变的,有很大的权宜性。

对实验室场点进行研究的另一位著名代表人物是谢廷娜。她于1976年10月至1977年10月对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她通过日常观察、访谈、收集实验室备忘录、论文手稿和相关出版物,积累了丰富的材料。谢廷娜与拉都尔和伍尔加一样,主张对实验室知识生产实践进行研究。在建构主义论题上,她认为,“它把现实的总体看成是装配而成的,现实的齐一性是异质的,现实的光滑外表包裹着一种内在结构。对建构主义者来说,不存在最初的、未加掩饰的事实”。但她更强调科学的复杂性,认为科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科学家也处于不同的环境之中,因而实验室知识的生产也具有不确定性。在《知识的制造》这本书中,谢廷娜表述了她的经验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她把实验室比作是生产知识的工厂,认为知识是在实验室中人为地生产出来的。实验室里的一切都人工化了。实验仪器、工具是早已制造好的,实验对象也是经过精心挑选或人工培育出来的,因而产品(知识)也就无涉于自然,完全是人工制造出来的。她还认为知识的生产过程是决策负荷的,科学实践中包含着选择机制。它贯穿于整个知识生产过程和结果之中。

实验室研究从发生学视角对科学知识的生产进行分析,着重从内部探讨了科学知识形成的实践过程,实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从宏观到微观的视角转换。在这种转换中,科学家的主体主动性得以突显,而不是被动地受环境的约束,直观地描述客观外在世界。他们认为实验室研究场点的开辟为打开科学“黑箱”找到了一把新的钥匙。实验室研究的最显著的特点是研究者能直接观察到科学家日常实践的微观互动过程,探究科学知识是如何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被具体地生产出来的。从而揭示了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不仅“介入”了自然界,而且也深深地“介入”了社会世界,科学知识本身是一种文化存在而不是被“发现”的自然给定。

三、评价

科学知识社会学实验室研究是社会建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在批判传统的科学观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尽管它在所有的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但它与其它研究场点一样,面临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其优点和不足,以便为我们找到科学的方法论提供新的思维视角。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研究发现科学知识的生产是受到社会各利益团体制约的,如政府、工商界、出版界、科学基金组织、慈善机构等。这一点,对批判传统的、与社会因素无关、价值无涉、情感中立的科学观,打破对科学的盲目崇拜和科学霸权,有着积极的意义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知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其中必定包含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种因素。如果知识的研究忽视了这些社会的组成部分,就会导致对虚妄的研究。传统的知识观把知识看作是自然的给定,这是一种祛魅的世界观。它排斥了自由、价值,崇尚物质主义、决定论、还原论及虚无主义。这种知识理性的无限扩张及对科学方法的无限信仰,导致了主体对自身历史存在的“自我遗忘”。也就是说,它失去了主体的性质。实际上,知识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性质。这就是建构论者所主张的,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

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考查发现,实验室“实在”是社会建构的,即实验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这一视角的切人非常新颖,但问题是这种建构的成分有多大,实验者可以根据需要挑选仪器、对象、原料,这是一个建构过程,但被挑选出来的一切又是否是被建构的呢?即使所有的“实在”的建构性都比较强,那么,必定无疑,实验产品——知识,也是建构的,这样知识的确证无误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学科知识论文例2

要明晰科学知识主体网络的内涵,必须首先明确科学知识的生产究竟有哪些主体参与。“主体”一词大体上具有3种语义,一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二是哲学意义上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三是法律意义上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很显然,第1种解释与本研究的内容明显不符。那么,在第2和第3种释义当中,哪一种能更全面合理地界定科学知识生产的主体呢?由于科学知识主体网络的实质是科研主体相互合作而形成的科研合作网络,因此,科研人员作为科学知识生产的主体之一毋庸置疑。谢彩霞(2007)认为,科研合作就是科学工作者为了达到生产新的科学知识这一共同目的或实现各自的科研目标而进行的协同互助的科学活动。我们虽然对此概念比较认同,但其把科研合作的主体仅限为具体的科研工作者个人未免有界定过于狭窄的嫌疑。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即使科研合作活动最终的执行者是科研人员个体,但此时的科研人员个体身份可能不仅仅代表其是一个“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因为他在与他人一起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众多的道德和法律义务,如实验数据的真实性、研究成果的署名权、知识产权等;二是科研合作活动从启动、延续到稳固甚至解体的全过程,无不受到来自科研人员所在国家/地区及所属研究机构的影响和制约。此外,从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科研合作活动的主体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如邱均平、王贤文、张冬玲、侯建华等人分别针对作者、科研机构、城市、国家间的科研合作状况进行了研究。

由此可见,科研合作活动中的主体不仅包括科研人员个体,同时还应包含参与合作研究的国家/地区、研究机构等不同粒度的群体成员,科学知识主体网络中的“主体”概念应以法律意义上的释义更为全面合理。因此,我们认为,科学知识主体网络是指以参与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研究机构及国家/地区为节点,以其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为链接关系所构成的网络结构。知识网络的构成要素一般从构成网络的节点及其链接关系2个方面来认识。从科学知识主体网络的内涵可知,网络中的节点主要包括参与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研究机构及相关国家/地区3种类型,其链接关系均是相互之间存在的科研合作关系。诚然,科研合作关系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共享资料数据、共用大型实验设备、互派人员考察学习等,但共同署名发表科研成果则是表示相互之间存在实质性科研合作关系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形式。在科学计量学中,3种类型节点间的关系分别称之为作者共现、机构共现和国家/地区共现。也就是说,科学知识主体网络可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3个不同的层次。宏观层次的知识主体网络是指开展科学合作研究的国家/地区之间形成的网络(国家/地区共现网络),中观层次的知识主体网络是指开展科学合作研究的相关机构之间形成的网络(机构共现网络),而微观层次的知识主体网络则是指进行科学合作研究的科研人员之间形成的网络(作者共现网络)。同层次网络主体间以及不同层次网络主体间的互动联系与作用,共同推动科学知识主体网络的演化更新,进而影响科学研究发展的进程与水平。分别对3个不同层次知识主体网络的结构特征及其随时间延展所呈现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可使人们层层深入地洞悉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规律性。

1.2科学知识载体网络的内涵及构成要素

载体泛指能够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因而知识载体是指能够承载知识的一切事物。在科学研究中能够承载知识的事物有多种,如仪器设备、实验记录、科学文献等,但在科学计量学中知识的载体主要指科技期刊、科学文献和文献作者3类。科技期刊作为记载、报道、传播和积累科学信息的重要载体,具有时效性、广泛性和连续性的特征,是科研人员传播和分享科学思想的主要平台;科学文献是科研成果最直接、最具体和最终的体现形式,因而,把它们看作科学知识的载体容易理解。之所以把文献作者也看作知识的载体,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a.知识具有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之分。显性知识可以用语言文字等工具表达,因而也可以通过其他载体承载和传播。隐性知识是无法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的默会性知识,它只能存在于主体内部,伴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当然,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隐性知识一旦转化为显性知识,其将不再具有隐性知识的性质。b.科学知识的发展具有累积性和继承性。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绝大多数科学新知识、新成果的诞生,都是建立在前人已有知识或成果的基础之上的。为了表示对前人劳动成果的感谢和尊重,科学规范要求后人要在新著文献中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列出所借鉴成果,以标明相关知识的来源情况,其中就包括成果的作者。c.文献作者主体地位的多元性。作为科研人员的文献作者是科学知识系统中最积极、最活跃、最具主观能动性的主体,他们不仅是科学知识的生产者,同时也是科学知识的利用者和传播者,具有多元的主体地位。基于以上3点原因,认为把文献作者也看作知识的载体是合乎情理的。

在科学知识载体网络中,除构成网络的节点要素外,还要确定把节点联结成网的关系。在科学计量学的基本原理中,能把这些节点联结成网的关系主要分为2类,分别是耦合关系和共被引关系。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期刊、文献或作者共同引用了其他同一个期刊、文献或作者时,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耦合关系,分别称为期刊耦合、文献耦合和作者耦合,反映的是施引期刊、施引文献和施引作者间的关系,耦合关系的强弱以耦合强度(耦合次数)来表示。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期刊、论文或作者,被另一期刊、论文或作者同时所引用时,它们之间的关系即为共被引关系,分别称为期刊共被引、文献共被引和作者共被引,揭示的是被引期刊、被引文献或被引作者之间的关系,其间关系强弱以共被引强度(共被引次数)表征。耦合关系和共被引关系都能不同程度地反映知识载体之间的引用规律和结构关系,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耦合强度是固定不变的,而共被引强度则是动态变化的。国内著名文献计量学家邱均平教授认为,共被引关系在研究和揭示科学文献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描绘科学发展的动态结构等方面,比耦合关系更具优越性,在一定程度上更适合当代情报科学研究对象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特点。因此,我们也以共被引关系为切入点,分别从被引期刊、被引文献和被引作者3个层面,探讨科学知识载体网络的结构及其形成演化特征。综上所述,科学知识载体网络是指以被引期刊、被引文献、被引作者为节点,以其共被引关系为纽带链接而成的网络结构。其总体上也可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3个层次,分别对应期刊共被引网络、文献共被引网络和作者共被引网络。3个层次的知识网络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与作用,共同决定科学知识载体网络演化的方向和进程。

1.3科学知识本体网络的内涵及构成要素

本体的概念最早源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事物存在本质的研究,认为本体是对客观存在的一种系统解释和说明,抽象地概括了客观现实的本质特征。1991年Neches等把本体定义为一个学科、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中所包含的基本概念(术语)及其相互关系的词汇表,以及结合这些概念(术语)和相互关系来定义词汇表外延的规则;美国学者Gruber提出“本体是共享概念化的明确的规范说明”。从这些概念可知,本体的涵义应该主要是指关于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主题的规范化的概念层次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体系。然而,我们的研究目的并不是为不同科研领域构建领域本体,而是借用“本体”这一概念构成“知识本体网络”,以与科学知识“主体”网络和知识“载体”网络形成呼应。但本研究的内容与“领域本体”又不是毫无关系,因为“本体往往包含概念、关系、函数、公理、实例”,而“知识本体网络”研究的切入点恰恰是概念及概念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因此,我们界定“知识本体网络”是指科学知识主体网络所生产和利用的,知识载体网络所承载和传播的“知识内容网络”。知识是由概念表达的,概念又是由词语(也许其本身也是概念)及其逻辑组配关系来体现,从此意义上讲,知识本体网络实际上是一个共词网络。共词网络中的“词”通常是指关键词、主题词或标题词。关键词指论文中最能反映主题信息的特征词汇,是一种未经规范化的自然语言,来自文献的题目、摘要乃至正文部分。一个学术研究领域,较长时期大量学术成果的关键词集合,可在一定程度上表征领域研究内容的整体特征,研究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领域研究的学术发展脉络和未来趋向等。主题词又称叙词,是经过规范化的、用以表达文献主题的词或词组。它优选于众多能够明确表达论文主题内容的自然语言,通过同义词和近义词归并、多义词确指、同形异义词规范等标准化处理后,转换成内涵唯一的单义词或词组。关键词与主题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题词经过规范化处理而关键词却没有。由于主题词经过了规范化处理,因此它具有规范性、词义明确且唯一等特点,但往往也具有滞后性。

关键词是未经规范化处理的自然语言,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也正是这个特点使关键词具有了较强的时效性和鲜活性,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地反映文献作者对领域知识的认知状况和研究的前沿动态。标题词是指出现在文献标题中,能够反映文献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一般要求在主题词表中选择。但由于主题词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有时并不能及时地反映新生主题研究的知识内容,因此,作者在文献标题拟定时也常选用最能表达新知识内容的自由词汇,并把其作为关键词进行标著。由此可知,标题词既可能是主题词,也可能是关键词,当然关键词和主题词也会出现重合现象。正是由于这3种类型词汇之间相互包含、错综复杂、甚至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关系,导致了3种共词网络层次间关系的交叉重叠及其边界的模糊性。但从它们各自的涵义及遴选要求来看,主题词共现网络仍处于相对高阶的层次,表征领域研究的宏观结构,标题词共现网络和关键词共现网络则分别处于中阶和相对低阶的层次,揭示领域研究的中观结构和微观内涵。总之,基于关键词、主题词或标题词共现的共词网络,可揭示某学科、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的知识结构。静态的共词网络可反映学科、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知识结构的现状,而动态的共词网络则反映学科、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知识结构的演变过程。随着新文献的持续涌现,新的知识点也在不断地增生,表征知识的词汇及其共现关系的变化则导致共词网络处于动态地演化过程之中。因此,通过对科学知识本体网络进行分析,可动静结合地揭示不同研究领域的研究重点、热点、前沿及其演变态势。

1.4科学知识网络系统的结构及相互作用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科学知识网络具有各异的内涵、构成要素和层次结构,它们相互联系与作用,共同构成了科学知识的网络系统。该系统包括知识主体网络、知识载体网络和知识本体网络3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又分别有3个孙系统所构成。由于各子、孙系统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极为复杂,我们拟另专文阐述,现仅以知识主体网络为例进行简要说明。知识主体网络子系统包含作者共现网络、机构共现网络和国家共现网络3个孙系统。科研人员(作者)是科学研究活动最重要的践行者,是科学生产系统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他们唯美求真的理念,探索自然奥妙的乐趣,永不言输的品格和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都极大地推进了科学发展的进程。科研人员的合作研究状况,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和研究机构在相关合作网络中的地位和声望。换言之,微观层次主体间的互动状况,对中观层次和宏观层次主体间的互动态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若作者间的合作关系匮乏,就不会有机构间合作关系的丰富和国家间合作关系的兴隆。而国家或研究机构的发展规划、科技政策导向、科研评价体制、奖罚激励措施等,以及它与其他国家或研究机构间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关系的友好和密切程度,又会反作用于科研人员的科研合作状况。3个知识主体网络孙系统就是在这样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下协同演进的。此外,从3个知识网络子系统的角度来看,由于知识主体网络子系统的主观能动性最强,因此,它对知识本体网络和知识载体网络2个子系统的结构特征具有主导作用。也就是说,知识主体网络子系统是其他2个子系统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的依据和基础。知识主体网络子系统构成特征的变化作用于知识本体网络子系统,不仅可影响知识本体网络子系统构成要素总量的变化,而且可控制其结构演化的速度和方向。同时,由于绝大多数科学新知识的产生都是知识主体站在“巨人”肩膀上的跬步前行,而“巨人”的肩膀就嵌入在知识载体网络子系统之中,因此,知识载体网络子系统的结构特征也会随之发生演化。当然,知识本体网络子系统和知识载体网络子系统的变化也会反作用于知识主体网络子系统,使其构成要素在数量和结构特征上产生适应性的改变。

2科学知识网络的性质与结构特征

科学知识网络是由不同类型的知识节点及各种链接关系而构成的网络,它必然也有自己的网络属性。网络科学研究认为,世界上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网络总体上可划分为3种类型,分别为规则网络、随机网络和复杂网络。因网络中节点间产生链接的概率不同,从而形成了3种性质相异的网络类型。当节点间产生链接的随机概率为0时所形成的网络为规则网络,当节点间产生链接的随机概率为1时所形成的网络为完全随机网络,当节点间产生链接的随机概率为大于0和小于1的某一数值时则形成复杂网络。研究表明,规则网络和完全随机网络在真实世界中极为少见,绝大多数都是处于二者之间的复杂网络。不同性质的网络具有不同的结构特征。由于规则网络中任何一个节点的近邻数目都相同,因此其度值相同,平均聚集系数和平均路径长度均较大;随机网络顶点的度值符合泊松分布,该类型网络往往具有较小的平均聚集系数和较小的平均路径长度;复杂网络由于其网络中节点链接概率分布在0-1之间(不包括0和1)的广阔区间,因此其度分布也存在线性分布、指数分布、对数分布、幂率分布等多种分布规律。复杂网络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小世界网络和无标度网络。小世界网络的最突出特点是网络的平均聚集系数较大而平均路径长度较短,无标度网络的特征是节点度分布服从幂率分布规律。国内外众多研究对3种类型科学知识网络的性质和结构特征进行了统计验证。虽然表中部分研究仅针对某类型网络的一种性质(小世界或无标度)进行了验证,但总体来看,小世界性质和无标度特征兼备,可能是不同学科或研究领域各类型知识网络共同的结构特征。当然,各类型知识网络小世界性质和无标度特征的呈现时点及变化趋势,可能会因学科或研究领域的性质、自身特点、所处发展阶段等方面的不同而表现各异。

3科学知识网络演化的过程机制

演化又称进化,最早来源于生物学领域,指生物在不同世代之间具有差异的现象以及解释这些现象的各种理论。后来这一概念被专家引入不同的学科领域,逐渐形成了一些新的交叉学科,如演化经济学、演化地理学、演化心理学等。科学哲学、图书情报学科的有识之士也深受该理论的启发,并把其引入领域内用以阐释科学知识生发、演变的过程和规律。奥地利哲学家波普尔率先提出了“知识的发展同生物的进化有惊人相似”的论点;我国图书情报学家刘植慧则创造性地创立了“知识基因理论”,从知识基因遗传与变异的角度探索知识的演化。机器的构造或工作原理,是“机制”一词的原意,指机器的零部件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模式,以及通过它们之间有序地作用实现其整体功能的运行方式。生物学、医学最先借用“机制”的概念来说明生物机体内各器官之间的联结、调节、作用和运作方式,用生物机制、病理机制来揭示有机体内各种功能及其生理、病理的变化。随后,机制的涵义出现了泛化,在多个学科领域都广泛应用,并衍生出诸如管理机制、动力机制、市场机制、竞争机制、过程机制等众多新的概念。由此可见,“机制”已由机械领域的一个专指概念演变成为“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的普适性概念。因此,演化机制可定义为“一个工作系统在沿时间轴向演进过程中,其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科学知识网络形成与演化的过程机制则是指科学知识网络随时间延续,其构成要素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从表1可知,不同类型(层次)科学知识网络基本均具小世界和无标度网络的性质和结构特征,因此,从逻辑演绎的角度分析,它们形成与演化的过程机制应该是相同或近似的,即长程链接的建立、网络规模的加速增长和节点间建立链接时的择优偏好。小世界现象由匈牙利作家KarinthyF于1929年最先提出,1967年美国心理学家MilgramS通过一次信件投递试验首次证实了小世界现象的存在,并提出了著名的“六度分离”理论。1998年WattsDJ和Stro-gatzSH对小世界网络的拓扑结构(网络不依赖于节点的具置和边的具体形态就能表现出来的性质叫网络的拓扑性质,相应的结构称为网络的拓扑结构)和形成的过程机制进行了研究(WS模型),发现小世界网络具有较高的平均聚集系数和较短的平均路径长度,其形成演化的主要过程机制是网络中长程链接的建立。所谓长程链接是指把网络中相距较远的2个节点直接连接起来的连线。

由于该类连线的存在,使得网络中本来相距较远的节点间的距离大幅缩短,从而使网络表现出平均路径较短的特点。虽然WS模型揭示的是规则网络如何演化为小世界网络的规律,而不同类型(层次)科学知识网络的初始状态可能并非规则网络,但若干长程链接的建立是其形成小世界网络的必要条件之一。不同类型(层次)科学知识网络除具有小世界网络性质外,还多具有无标度网络特征。Barabasi和Al-bert对无标度网络形成的机理进行了研究(BA模型),认为无标度网络形成的过程机制主要是网络的加速增长和优先链接。加速增长是指网络节点的迅速增多,网络规模不断扩大;优先链接是指网络中节点在迅速增加的过程中,优先选择那些具有某种特征的节点建立链接关系。也就是说,在无标度网络的形成与演化过程中,并非所有的节点都是平等的,大度节点获得连结的机会相对会更高,即网络中节点间产生链接时存在“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当然,网络科学研究领域关于小世界网络和无标度网络形成与演化机制的研究,多是在预先设定网络演化规则的前提下,构建模型并通过计算机仿真而得出的普适性结论,而与现实世界中科学知识网络的演化过程可能存在差异。然而遗憾的是,目前针对具体学科或研究领域科学知识网络演化过程机制的研究极为匮乏,且部分研究仍采用计算机仿真方法,或者是对小世界和无标度网络普适性演化机制的统计验证。如刘向等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研究发现,科学知识网络连接机制中的随机连接相对度择优和时间优先连接来说,作用效果较小;马费成等利用计算机模拟了科学知识的集聚和交叉、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发现跨领域交叉既形成一定集聚拓扑结构又满足学科知识交叉引用的要求,度择优机制保证对经典科学理论的继承,时间优先机制则促使对最新知识的吸收和发展。王晓光、赵丙军等分别对国内管理学和国外力量训练研究领域科学知识网络形成演化的加速增长和择优链接等普适性机制进行了统计验证。此外,余丰民等研究认为,研究团队良好而长期的人才培养机制、拥有某种独特的优势资源、广泛的人才流动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的集体攻关是较大规模合著网络的形成机制;伊振中等研究表明,团队中不同“群组”结构的形成过程与“群组”结构之间的连接过程是知识团队的成长机制。总而言之,针对不同类型(层次)实际科学知识网络演化机制的研究尚处肇始阶段,严格地说,当前人们关于现实科学知识网络演化机制研究的切入点、分析维度和研究范式尚未真正形成共识,同仁尚需努力。

4科学知识网络演化的动力

在科学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中,其知识网络的演化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动力学原因。对这些动力学因素进行分析,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科学发展的规律性。由于不同类型知识网络在节点属性和建立链接关系的依据方面存有差异,因此,推动它们形成与演化的动力也并不完全相同。

4.1科学知识主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动力

科学知识主体网络的实质是科研合作网络,所有影响科研合作的因素原则上都对知识主体网络的形成和演化具有推动作用。

首先,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是各层次知识主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基础动力。科学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研究主体进入该领域,从而为它们间进行合作研究提供了可能。反过来,进入该领域的不同层次主体越多,领域的发展速度也相对越快,二者之间具有互相促进的关系。

其次,不同层次主体内部竞合关系的变化是网络形成与演化的直接动力。主体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各层次主体均有在一定范围内获取较高地位、声望及更多资源和利益的内在动机。而这种较高的地位、声望等资源相对来说是稀缺的,因此,主体间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竞争关系。但过度竞争往往导致两败甚至多败俱伤的局面,各层次主体在竞争的同时也必须相互合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效益。

其三,科研主体之间是否进行合作以及合作能否持续,主要取决于合作研究的效果。也就是说,合作研究只有在相关主体认为其从中获取的利益大于不合作时方能产生,在此基础上具有高度互信的合作才能持续和发展。建立在彼此高度信任基础上的科研合作网络围绕共同利益协调发展,是其竞争力之所在。科学研究领域正是由于不同层次主体内部的这种竞合关系的不断变化,才导致了各层次网络结构的持续演化。

第四,科学家对真理的不懈追求是不同层次知识主体网络演化的根本动力。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理论认为,科学的发展受矛盾驱动、需求牵引、外界环境影响等多种力量的驱动和制约,其中科学家对真理的不懈追求是推动科学向前不断发展的最深层次动力。此外,国家/地区或研究机构的发展规划、科技政策导向以及国家/地区或研究机构间的地理距离、社会距离等因素,也会对不同主体的科研合作状况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4.2科学知识载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动力

科学知识载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动力相较知识主体网络来说更为复杂,严格地讲,知识主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所有动力都对知识载体网络的形成和演化具有较大的作用和影响。但由于知识载体网络是由第三方引用而形成的,因此,影响引用的各种因素也都是科学知识载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动力。

第一,可被引用对象的迅速增加是科学知识载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基础动力。科学史研究表明,科学发展具有累积性和继承性,新的科学发现大多建立在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参考文献的知识载体网络的规模、结构以及形成与演化的方向和速度必然会受到可被引用对象多少的影响和制约。

第二,研究主题的衍生、分化与融合是知识载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直接动力。领域研究的发展通常表现为研究范围的拓展和研究程度的深入2个方面。在领域研究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社会需求的拉动,理论之间或理论与实践之间矛盾的驱动,以及其他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因素的扰动,使领域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会出现较大的发展,其中多伴随着新研究主题的衍生和已有主题的分化和相互融合。作为知识载体的期刊、文献和作者,由于刊发领域相临、研究内容相似和研究专长相近,而常被某些特定的群体引用而聚集成簇,进而推动网络结构的演化。

第三,被引载体的质量和声望及其与引用者研究的相关度和支持度是知识载体网络演化的根本动力。引用者在引用时最为关注的是知识载体所承载知识与自己研究的相关度和支持度,以及载体的质量和声望。载体所承载知识与自己所从事研究的相关度及其对自己所持观点的支持度越高,越容易被其引用;载体的质量和声望愈佳,愈易于被其引用。这些相关引用的结果,导致了知识载体网络的演化。

第四,被引载体的易获得性、承载语言、引用习惯等是知识载体网络演化的外部动力。一般来说,被引载体的易获得性越高,承载语言与引用者所擅长的语言愈相近,其被引用的机率也就越高;不同的科研人员往往有不同的引用习惯,如有人惯于引用国外研究成果,有人则更愿意引用国内的成果等。

4.3科学知识本体网络形成与演化的动力

科学知识本体网络的实质是知识内容网络,其形成和演化主要受社会需求、各类矛盾、其他学科理论的发展、研究技术和方法的更新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首先,社会需求是科学知识本体网络演化的基本动力。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的社会需求,而社会需求的变化,无疑对科学研究的内容具有重大影响。

其次,科学自身内部存在的诸多矛盾是科学知识本体网络演化的根本动力。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因。恩格斯认为,不同理论观点之间的矛盾贯穿整个科学认识过程的始终,矛盾的存在和解决是推动科学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强大动力。科学内部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科学理论之间的矛盾、科学实践与科学理论之间的矛盾等方面。这些矛盾的存在,无疑激发了科研人员探索事物本质的好奇心,进而促进了科学知识本体网络的演化。

第三,不同学科理论的发展为学科间知识的渗透与融合提供了丰富的知识营养。科学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有机体,其统一性主要表现为不同学科之间的综合、分化、交叉与渗透。当前,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已成为世界科技发展中一个十分显著的特征。科学研究领域,随着学科理论的发展,相互之间会不断地汲取或输出新的知识养分。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学科特有知识概念的输入或输出,并与领域中已存的知识概念进行整合生成新知识,从而促进科学知识本体网络的演化。

其四,研究技术和方法的更新是科学知识本体网络演化的重要推动力。不同的研究技术和方法所实现的目标也不完全相同,研究技术和方法的先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的精确性、水平甚至是质量,而研究技术和方法也有一个不断创新、改造和完善的过程。因此,研究技术和方法的更新,有力地推进了科学研究的发展,并推动了知识本体网络的演化。

总之,不同类型科学知识网络的形成和演化既有共同的推动力量,同时也存在各自特有的驱动因素。这些驱动力量既可相对独立地作用于各知识网络的形成和演化,但更多的是相互协同情景下的综合作用。

学科知识论文例3

关键词:初中英语新课标创新

1、前言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之风吹遍了全国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推进和新课程标准的实施都在培养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综合能力。而传统的教学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知识的内在联系。新课程标准主要是让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用科学方法获取更多的知识,提高学习效率。本文将重点对新课标下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做一阐述。

2、英语课程改革的目标

目前英语是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程,它的目标是: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使学生树立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发展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合作精神,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技能,形成一定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拓展视野,为他们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一目标将英语课程从仅仅关注对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培养提高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既培养学生英语语言运用的能力,又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良好的学习策略和个性品格。而在听、说、读、写这四个环节中,多年的教学实践使笔者感到阅读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阅读方面抓得好,就会对听、说、写这三个环节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而促进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全面提高。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指出:“英语课程改革的重点就是要改变英语课程过分重视语法和词汇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忽视对学生实际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的倾向,强调课程从学生的学习兴趣、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出发,倡导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与交流的学习方式和任务型的教学途径,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3、新课标下如何提高教学质量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给教学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新课程的实施对课堂教学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英语课堂教学该如何进行?本文拟对此谈几点认识。

3.1保留传统教学精华,进行创新教学。

创新,对一个墨守陈规的老师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望,但在思想活跃的教学改革者眼里,其不过是一种锐意进取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敢于尝试的勇气,永不放弃的决心。在创新教学的设计过程中,教师应注意以情激趣,以情引趣,以情促知,以情育人,让富有情趣的课堂吸引学生,与学生共同营造和谐民主宽松的教学气氛。因而,创新教育的课堂应该是充满活力的,教师在设问点拨举例讲解每一个环节,都要充满机智,善于调动学生的主动参与精神,善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创新教学建立在已有的经验和理论之上,割裂已有经验和传统理论,为创新而创新的教学是无源之水。任何传统的东西都会蕴藏精华,任何新鲜东西都会具有两面性,利弊兼有,教师应该通过总结找出传统教学的精华,通过新的思维方法进行新与旧的转换,传统与创新才能相得益彰。譬如在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中,我们常常会运用“等值翻译”的技巧来组织教学,只需要对此稍加改造,它就会以新姿态出现在现实的听说教学中,如模拟口译交际教学就是传统出新意的典型案例。任何新的教学理论都有它的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教师在领悟和接受新的教学理论时要透过表层结构看本质,针对教学实际,修正理论和补充理论,这就要求教师对新理论具有一定的领悟和整合能力。

具有独创精神的教师会经常性地运用批判性思维去寻找常规教学的创新突破口。譬如在常规的写作教学中,老师往往先运用演绎法向学生讲解写作的题材和行文的格式,这种一成不变的写作导人方式,不容易激活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不容易培养学生自主型、探究型学习的能力和习惯。因此,我们可以打破常规,按照这样的步骤实施写作教学:1.老师给出题目;2.学生运用已有的经验或查阅相关资料开始写作;3.学生相互评价;4.老师通过对学生习作的评价来渗透对写作题材和行文格式的讲解,即将写作理论的讲解变成对学生的肯定评价,然后将学生的经验型写作上升为理论指导下的写作。

3.2改变课堂教学组织,创造因材施教的教学环境。

教学活动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交互作用的过程。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会发现以一种统一的教学方法对待具有不同特点的学生,很难获得满意的教学效果,总会有一部分学生对教学方法不适应,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其原因在于个体差异,个体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学习风格的差异。在学校里,教师往往更重视能适应自己教学的学生,而对那些不能适应自己教学的学生缺乏关注,这样就损伤了学生的学习信心,而且不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

同时,学生学习水平参差不齐,学习能力各不相同,课堂上“吃不饱”和“吃不了”的问题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在大班教学中,由于学生多,学生与教师“说话”的机会相对来说就少了。而这有限的一点“说话”机会又往往被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占有。因此,应采取分层次教学的组织模式。分层次教学不等于分快慢班教学,而是教师每一堂课都必须为全体学生着想,让每一个学生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并使其有所收获,有所进步。课堂上减少师生之间一问一答的单一操练方式,多采用师与生、生与生、生与师的多面交流,尽可能做到3H,即Head(头)、Heart(心)和Hand(手)并用,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分排、分行、分组等多种形式操练,把个别活动、小组活动和班级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全体学生带人预置的教学情境中。如:学习“Whatcoloris?”这个句型,教师上课时可准备一些不同颜色写有26个字母的卡片以及书包、铅笔、橘子等实物,教师上课时先自问自答,接着,让两个学生到前面来进行对话。

通过这样的操练,学生不仅掌握了新句型,复习巩固了旧知识,而且不同层次的学生在课堂上都得到了训练同时也培养了学生之间密切配合和积极参加的群体意识,使各层次的学生尝到学习的甜头,感受到成功的乐趣。

3.3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指导的理念。

中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通过听、说、读、写的训练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和初步运用语言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进一步学习打好初步基础。新教材正是突出了以语言使用为教学目标的特点.无论是课文编排结构,还是句型、语法练习,都注重把语言知识转化为言语技能,并能进行多层次的运用。多年来,英语教学总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跟着教师转教师重语言知识的传授,轻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教师的教学总是以应试为前提。为了适应新教材、应对新课改,教师的教学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指导的理念。教师应打破传统的教学思维,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体现教改的精神,使教师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角色发生改变。

教师由原来的教育者、传授者,成为教育的组织者、参与者、智慧火花的点燃者。在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活动中来,变被动的听取和接收为积极的思考、参与,使课堂教学真正体现教师为指导、学生为主体。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根据教材的内容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句型练习,精讲一些语言点知识,指导学生操练句型.组织好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语言训练。教师应是一位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促进者。教师应给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逐步减少对学生的控制,让学生独立运用语言。

3.4注重学生兴趣的培养。

兴趣是推动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教学中激发兴趣是促进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英语教学中我常采用直观教学、交际教学、启发式教学、操练式教学等多种方法来激发学习兴趣。

(1)直观教学。加强教学的直观性、形象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美国学者哈里拉有句名言:“千言万语不及一张图。”其意是强调直观形象的重要性。因为利用实物,教学挂图可以形成教学高潮。例如在教here’sShanghat’7Where’sWenzhou?It’sinZehjiang.我们可以利用一张地图,来掌握地理位置及句型。Wehre’5Harbin?It’intehnortheast.Wheer’sHohhot?Itsinthenorth.同学们看着熟悉的地图,利用自己的直观来运用单词,效果较好。同时,又引进Where句式,来巩固所学的单词及句型。

学科知识论文例4

新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科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迄今已有30年的历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落幕不久,邓小平访美,并于1979年1月31日与卡特总统签订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在新中国对外关系的法律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了相互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1979年7月7日签订了《中美贸易协定》,约定相互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实行全面保护。在向国际社会做出承诺的同时,新中国启动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和学科建设的进程。本学科的特殊性在于,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二者互为里表、相互依存、息息相关。讨论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建设,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中的思想交锋与理论争鸣。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制与学科建设正是在这样一个特殊条件下,携手共进,不断发展的。在上述进程中,中国人民大学的学者既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参与者,也是知识产权法律学科与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事业的积极开拓者。 一、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设者 197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起草小组成立,郭寿康教授受聘为起草小组成员。此后,刘春田教授等人大法学院的其他学者也受邀参加了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工作。到1993年,相继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建成知识产权的法律架构。在漫长的知识产权诸法律的起草、制定中,中国人民大学是唯一受邀参加该项工作的高等学校,人大的学者借助得天独厚的历史条件,运用其学识与智慧,结合中国的国情,从知识产权法的指导思想、价值取向、体系设计、制度安排、对外关系等基础问题,乃至于具体概念的推敲、条文的表述、法律名称的确定,都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主张,其中很多主张被立法采用,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的、长远的、全局性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除人大的学者以外,中国社会科学院谢怀木式、夏淑华、郑成思等教授也参加了该项工作。 把专业学识贡献给立法是人大学者的光荣传统。郭寿康教授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第一代学者的杰出代表,是唯一参加了新中国全部知识产权法律制定工作的学者。他专业精湛、学贯中西,在国际知识产权界享有盛誉,是我国知识产权界国宝级的学术大师。郭寿康教授对推进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都有重要贡献。 不仅如此,在改革开放、体制变换的特殊历史时期,除了专业学识上的贡献,学者还要参与知识产权制度立与废的论争。众所周知,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对在我国需要建立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制度,甚至应否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人们的认识曾出现多次动摇与反复, 也曾发生过尖锐、激烈的争论。在思想矛盾最尖锐的时期,以致使当时正在紧张起草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继不得不停顿了两年之久。郭寿康教授秉持科学与理性的态度,基于对前三十年发展模式的经验教训,基于对改革开放的理解,力主解放思想,在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和其他学者一起,推进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他利用通晓多国语言的优越条件,广泛涉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在知识产权法律建设上的经验与成果,为立法工作抬高了眼界,拓展了视野。同时,他及时的把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情况介绍给国际社会,让外界对初开国门的中国社会有了更多的了解。他多次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出席国际会议,促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相互交流。 在知识产权的其他立法中,人大新老学者兢兢业业,在漫长的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中,在被社会奉为规矩的法律文件中,都闪烁着他们的思想与智慧。在最高立法机关的文献中,至今存有当时的记录。这些记录说明,在思想交锋尖锐、理论争论激烈的问题上,都有人大学者的声音,体现出他们追求社会主义法治,一以贯之的理念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例如,著作权法的立法,一波三折。既有立废之争,也有体系设计的封闭与开放、制度的安排与取舍,更有法律名称之辩。比如,对原著作权法应否设置第4条第一款“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的问题,就曾发生过激烈的争辩。这一规定,既关乎立法技术,又波及意识形态。人大的学者坚持法治的理念,坚持科学的立法技术,提出:国家对公民表达自由施以规范,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做法,是国家主权的表现,无可厚非。同时又主张,法律应当是理性的、逻辑的。从法律的体系化要求和立法技术上讲,规范该类行为的职能应当由调整言论、新闻、出版等社会关系的公法来承担。著作权法是单行的民事权利法律,不宜承担它所不该承担的功能。诸法实乃“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否则,会弄得“牛守夜、狗耕田”,造成对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的破坏。著作权法该条款的争议持续20年之久,最终随着中美争讼的结局有了法律上的结论, 2010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藉执行世界贸易组织的裁决之机,对该条款作出了修改。顺便指出,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解决了作品一旦创作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的问题,但是又规定“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在民事法律规则体系中,突兀地、孤零零地横亘着这样一个公法条款,违反了法律的体系化、逻辑化要求,是明显的立法技术瑕疵,令人遗憾。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及其子课题的研究中,人大学者积极参与,既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也承担了若干课题的研究。其中,他们所主持的总论部分的课题“保护与禁止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研究”报告,获得主持该项工作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法也与时俱进,几经修订。在相关法律的修改中,人大学者都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世界大多数国家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都是在民法典体系形成以后单独完成,但实践中都在民法的制度与理念的蕴育中运行。中国的情况较为特殊,由于中国迄今没有民法典,法律文化又相对落后,没有丰盈的民法理论足以涵养知识产权立法。知识产权法的创建又始于计划经济时代,不得不采用职能部门立法的模式,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造成知识产权立法起步伊始,就先天不足,远离民法。所幸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逐渐地融入国际社会的大趋势,客观上要求知识产权还原其私权本质。这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上述倾向,促进了知识产权法通过历次修订,渐渐地回归民法。同时,应当看到,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积习和部门立法造成的弊端,仍然是知识产权法完善的障碍。学者,与立法者、行政者一样,皆天下公器,对促进法律的现代化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人大学者将一如既往,不放弃使命,关心国事,做合格的共和国法律建设者。 二、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事业的积极的开拓者 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事业创始于中国人民大学。近30年来,人大以知识产权法律学科建设为首要任务,始终以教师、教学、教材和教书育人为核心。他们不急功、不近利,扎扎实实,一步一跬,不断开拓,组建了一支由郭寿康教授领衔的,年资、能力与知识结构合理,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老中青结合的高水平的学术队伍,他们精进学术,敬业乐群,承担了中国最大规模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体系。人大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类在校人员,包括第二学位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内外访问学者,常年保持在200人以上;人大为知识产权法学科所作的课程设计被教育部认可,并被全国普遍采用;教育部委托人大学者主持编写的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是专业的主流教材。人大知识产权法学科的历史是一个缩影,全面、深刻的影响着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 1981年,在人大的研究生招生中,郭寿康教授在民法专业中招收“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首开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先河。同年,佟柔教授主编的《民法概论》和1983年司法部法学专业统编教材《民法原理》,均由郭寿康教授撰写“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篇章。 1985年,刘春田教授在佟柔教授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人大为法学本科学生开设36学时的《知识产权法》,在中国第一个开设了系统知识产权法课程。该课程经法律系主任高铭暄教授同意,纪宝成副教务长批准,被学校列为法学专业本科选修课。 1985年,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鲍格胥博士根据郭寿康教授的建议,致函原国家教委副主任黄辛白,建议中国建立专利学院,在高等学校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是年12月,原国家教委在清华大学工字厅召集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复旦大学的专家召开座谈会,讨论鲍格胥的建议。人大高铭暄教授、刘春田教授参加了会议。 1986年, WIPO派出专家组来华,在人民大学与国家教委会谈具体合作事宜,人大纪宝成副教务长、郭寿康教授等参加了会谈。同年6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在中国开展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发文授权人民大学创办,设立了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郭寿康教授为第一任主任。 1986年,我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法教材,郑成思教授的《知识产权法通论》、刘春田教授的《知识产权》、赵秀文教授的《著作权》等,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198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在广州中山大学召开全国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工作会议。刘春田教授作为法学学科组召集人,在高铭暄、刘升平、 马绍春等前辈资深教授的支持下,力倡建立知识产权法专业,致会议最终将“知识产权法”列入全国法学专业目录,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1987年,人大创办知识产权法专业,从获得理工农医专业学士学位者中招生,攻读知识产权法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同年,人大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开始招收民商法博士研究生,从而在国内第一个建立起包括第二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完整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体系。 1991年,司法部委托郑成思、刘春田、陈美章教授等合作编写我国第一部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郑成思、刘春田对教材进行了全面设计,郑成思任该书主编,于1992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1995年,刘春田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教程》由人大出版社出版,该教材反映了人大学者对新兴的知识产权法律学科的全面理解与表述,开始着手建立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框架,为后来的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知识产权法》设定了雏形。该教材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成为全国高校知识产权法的主流教材,到2009年已出版四版,发行近60万册。 199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刘春田教授作为唯一的知识产权法学科代表,连续两届被聘为委员,为“知识产权法”从长期以来的选修课,一跃成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做出了贡献。 2000年,受教育部委托,刘春田教授主编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知识产权法教学指导纲要》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同年,受教育部委托,刘春田主编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知识产权法》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教材到2010年已出版四版,发行40余万册。该书和人大出版社的教材一起,为全国高校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的课程,提供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教学用书。 2001年,受教育部委托,刘春田主编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材《知识产权法》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2002年,郭寿康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 2005年,郭禾教授主编的《商标法教程》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2009年,刘春田教授主编的《知识产权法》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近期,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和政法大学出版社还将出版人大学者编著的知识产权法类的教材。 根据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根据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发展任务, 2009年11月26日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学校赋予该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建成亚太地区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与研究中心和知识产权文献出版中心。围绕这一任务,为长远计,知识产权学院矢志认真总结经验,决心从头做起,做好知识产权法学科的基础建设。从实际出发,提升学科的国际化,根据多元化的人才需求,改革知识产权法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案,以便更适应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三、人大对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论贡献 人大的知识产权法律学科建设源远流长。学科建设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民商法学是知识产权法学的基础和理论源泉,以佟柔、郑立、赵中孚、郭寿康、杨大文教授等前辈学者开创组建的人大民商法学科,是新中国民商法学的一面旗帜。正是借助于这样一个资源丰厚的学术与教育平台,人大又在知识产权学科上作出了独特的、开创性的贡献,被学界称作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的重镇。 (一)从制度诠释到理论建设的推手 中国近30年来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前后经历了从制度诠释转变为理论建设两个时期。人大正是促成这一转变的推手。其中前15年是第一阶段,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红红火火,成绩骄人。但是对知识产权法的研究相对滞后,学术建设相对贫瘠。知识产权法就像离群索居的孤雁,没有自己的理论家园。从1996年起始至今,是第二阶段,知识产权法回归民法沃土,开始理论建设的进程。目前,第二阶段尚未完结。 第一阶段,理论贫瘠背景下的制度诠释。众所周知,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学与制度建设同步进行。由于脱离民法,知识产权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持。早期的知识产权法研究,学者们囿于学识与眼界,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人对西方工业社会的法律制度既陌生又新奇,既无足够的条件深刻理解外部社会已历时数百年的成熟制度,也难以把握举棋不定、变革中的中国社会走向。人们短期内难以深谙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在所难免。因此,对知识产权法的研究限于国际条约的介绍、外国法律制度的引入和对中国法律的解说,这个时期的知识产权法的出版物以各种各样的“解说”、“概论”为主,生吞活剥、囫囵吞枣。严格的讲,只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学理上,知识产权法既无起点,又找不到归宿,就像“离群孤雁”,几成法学理论的孤儿。 第二阶段,从制度诠释到理论建设。随着知识产权法律构架的完成,经济与社会生活的渐趋成熟,对外交流的繁荣,利益冲突与法律纠纷的频仍,无论国际条约,还是国内法的条文,都不足以从理性上回答知识产权的种种问题与矛盾。法律如兵刃。宝剑虽好,苦于无“道”,一车兵器,不过废铁。反之,深谙“道”者,区区寸铁,亦可杀人。实践的召唤和理论供给短缺这一尖锐的矛盾,曾长时期困扰着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界,呈现出万马齐喑的局面。批判与突破是学术的生命。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学要进步,必须突破注释法学的藩篱。必须从知性走向理性,处理好搜索与思索、眼见与心得的关系,摆脱亦步亦趋、鹦鹉学舌的窘境;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必须回归民法科学的沃土,从头作起,从基础作起,从基本概念作起,运用理性、科学的方法构建知识产权法的学科体系。在经过长期思考并充分听取其他学者的意见之后, 1996年,笔者发表了《简论知识产权》一文,对传统的研究现状、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提出了批评,力图把我国知识产权研究从制度诠释推向理论建设。起初,该文的思想和主张遭到了笔者的良师益友郑成思教授的强烈批评,他认为,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问题外国早已解决,中国学者重复研究没有出路。郑老师与笔者早年藉参与立法之缘,结为诤友。二人学术观点每每各持己见,合而不同。此番争论,经过讨论与交流,终获共识,意识到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此后,郑教授更关注基础研究,关注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问题。在他指导的博士论文中对基础问题作了很有价值的贡献。在人大至今已毕业的40多位攻读知识产权法学的博士中,半数以上的论文选题属于基础理论研究,他们分别对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属性、对象与客体、法律体系建构、价值评估、归责原则、侵权赔偿、历史梳理、文化价值等知识产权和与知识产权最密切联系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相对于1996年之前的状况,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在北大、法大、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学校,有越来越多的博士论文选择基础问题研究。知识产权的理论建设,蔚然成风。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困难与阻力。目前的体制以及由该体制造成的知识产权的部门立法的弊端并没有克服,知识产权法自身的非体系化以及欠缺与民法整合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现实的力量和影响是强大的,它既影响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也间接影响知识产权理论的进步,甚至会影响研究者的信心与理念。因此这一回归民法的阶段尚未完成,还需要长期努力。 笔者认为,在知识产权理论回归民法的同时,应当适时地开启第三阶段“寻找自己”的研究。所谓“寻找自己”,是知识产权法在完成对民法的“认祖归宗”,确保私法基因的基础上,划清与物权法、债权法、人格权法的界限,寻找知识产权法的自我,逐步建立起理性、科学的知识产权法独有的学术体系。这同样是一个艰巨而长远的任务。 (二)构建有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的知识产权法学体系 1.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的本质问题是知识产权理论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研究的基础与出发点。它决定着知识产权理论与制度的根本面目。对知识产权的本质的争论,伴随知识产权法学的建设与发展。尽管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明确将知识产权归于民事权利, 1994年的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多边条约的形式宣示了文明社会的共识:“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但由于知识产权在产生程序中公权力机构的介入,模糊了人们的视线,致使实践中对知识产权本质的曲解。诸如“知识产权属于行政特许”、“知识产权系私权公授”或“知识产权的私权公权化”,以及“知识产权法属于公法与私法的混合(或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混合)”等说法多年来不绝于耳。这种曲解,客观上为有关部门极力主张的所谓知识产权现行“行政执法”模式提供了理论根据。对此,人大学者明确坚持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提出:“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属性是客观的,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并理性地分析了知识产权与公权力的关系,指出:“在私权的运行机制中,离不开公权力的辅助。知识产权在权利形成、权利赋予、权利行使、权利请求和权利救济中,离不开公权力的参与……有必要指出,社会生活中公权力与私权往往交织在一起,但二者却有本质的区别。在私法体系中,私权和公权力之间,私权始终居于目的、实体、主体、第一性的地位,公权力则居于手段、程序、辅助、第二性的地位。公权力的作用再突出,也不可能超越法律对私权确认的实体性规定。相关政府部门 ,比如商标局或专利局,对民事主体提出的确认私权的请求所作出的决定,有义务给出理由,这些理由所依照的是商标法或专利法等私权法律,而非公权法的规定。构思该理由的方法是私法的,而非公法的。按照私法的逻辑,该理由不仅是可以理解的、正当的,而且是可以证明的。这不会导致私权属性的变化,不会出现私权公权化。”那一时期,金海军的博士论文《知识产权私权论》在考察知识产权制度发生、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深刻、系统论述了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 2.我们提出了“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是民事普通法,不是民事特别法,主张知识产权法在体系化的前提下与民法实现整合,进而把知识产权法的研究深入引向理性。前述知识产权法研究第一阶段的特征之一,“总论”是空白。早期知识产权法出版物普遍反映了这一通病。知识产权法是一个诸法分立,而又有内在联系,可以相互集结并融为一体的、独立的法域。形成这一现象的背后根源到底是什么,经过一个时期的基础研究,驾驭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总论问题必然进入人们的视野。总论是一个学科体系化成果的集中体现,学科越成熟,总论的共识越多、分歧越小。但在众多研究者那里,知识产权总论就像手中的万花筒一样,每个人的眼中都呈现出不一样的图景。知识产权法总论是阐述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基础,是该学科走向理性的重要标志。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知识产权的发展历史较短,理论的体系化程度也较低。尽管存在较为流行的“通说”,也欠缺理性,远未成熟。因此,体系化研究是当前知识产权法学的重要任务。 3.我们参酌国内外研究成果,对知识产权的基础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认识,为重塑知识产权的学术构架作了理论准备,对知识产权法学中的某些“通说”提出了质疑,把知识产权基础研究引向深入。1990年,人大放弃了WIPO的定义,在校内印制的讲义中第一次将知识产权定义为“基于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经过发展,形成了当前的表述:“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我们对知识产权为无形财产权的“通说”提出了质疑和批判;对作为知识产权特征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可复制性”做出了否定的评论;定义了“知识是人类对认识的描述”;在对知识与信息做出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我们对知识产权为信息产权的观点作出了评论;放弃了“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传统提法,提出了“创造成果”的概念。我们认为,创造不是劳动的特殊形态,而是与劳动有本质区别的另类的人类活动。创造成果“前无所受,凭空而来”。因此,创造成果不可以用劳动的尺度来衡量。知识财产的价格计量应当有其特殊的规律与法则,应当另辟思路、深入研究。我们还提出了知识产权的对象和客体是两个不同的事物的观点,认为对象是“知识”本身,“客体”则是主体对对象所施加的行为。这些颇具争议的探索,不少观点已被学界接受,为知识产权研究开创了新的方向。 (三)健康正派的学术作风 第一,宁拙勿巧,从容淡定的心态。和而不同,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郭寿康先生学贯中西,德高望重;郭禾会通文理、深沉持重;王春燕专攻一域、兢兢业业;李琛心灵笔巧、宁静致远;金海军能攻善战、学术铁人……其余同仁,各具千秋。大家各有特点,相互尊重,善与同道团结合作,共同造就了人大知识产权学人的风格。 第二,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不计名利的实干精神。人大学者的文章、著作,在同行中,平心而论,属于低产的。但无论专著,还是论文,皆出于心得,并务求言之有物,无愧于心,不负读者。本文在这里要特别指出人大对翻译知识产权著作的态度。郭寿康老师常说:“译书是苦差事,能人不愿干,孬人干不了。”近年来,他不顾逾80岁高龄,戏称自己是“80后”,身体力行,带领研究生翻译了三本巨著。其中,著名学者菲彻尔的WIPO版权条约解说一书,翻译中发现多处矛盾。郭老师一字不苟,致信作者,提出疑问,菲彻尔回信诚恳地承认了错误。金海军译书,更是废寝忘食,不投机、不取巧,以铁人般的意志,埋头苦干,接连翻译了波斯纳和戈斯汀等人的三个大部头名著,其用心之苦,用力之勤,得到原作者的高度信任。不久前,准备启动对戈斯汀教授的四卷本巨著“论著作权”的翻译,当金海军与作者联系时,戈斯汀爽快同意,并通知美国的出版社万里迢迢寄来了样书。金海军很少参加学术会议,但通过译书,同行中无人不识金海军。 第三,学术领域只服从真理的科学精神。知识产权法的学术活动和经济社会生活,和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息息相关。与学者、政府部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意见 冲突都可能发生。当前社会环境,坚持学术精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既可能得罪学者同仁,也可能触犯部门或他人利益。能否始终如一的坚守不移,也是摆在学者面前的难题。多年来,人大学者较好的处理了这个问题,他们不失原则、表里如一、服从真理、坚持法治理念,对违反法治的现象明确地表达观点和立场,又求真务实,善于与人合作,形成了公认的、人大独特的学术风格,并且逐渐被各界接受和认可,被称作知识产权研究的重镇。这既是经验,也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注释: 参见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研究》(第一卷),方正出版社1996年版。 参见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研究》(第二卷),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参见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金海军:《知识产权私权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参见李琛:《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知识产权法关键词》,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同注

学科知识论文例5

1879年,德国心理学家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心理学实验室,标志着科学心理学的诞生。本文试图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考察科学心理学诞生的背景。

一、实证自然科学的发展对传统哲学的冲击

19世纪下半叶兴起于德国的科学心理学思潮,既是对传统的哲学心理学思想的直接继承,又是对当时德国哲学状况的一种富有建设性意义的直接反应。因此,冯特心理学的理论性质,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于当时的德国哲学状况。冯特作为心理学家和哲学家.成长于是19世纪中叶,成名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而19世纪中叶,正是西方哲学从它的近代形式向它的现代形式的过渡期,因而在理论上处于极度的贫乏和混乱的状态,这就使得当时的哲学家们的首要任务,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寻求和探索哲学的出路。冯特的科学心理学事业,就是这种探索的特殊形式。

19世纪中叶德国所面临的哲学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黑格尔于1931年的去世相关,黑格尔的去世意味着整个传统哲学的终结,因为他的哲学体系“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在他的“博大”体系中,以往哲学的全部雏鸡都终于到家栖息了。如果不抛弃黑格尔哲学由之孕育而成的,由笛卡儿的“我思主体”所确立的近代哲学的“第一原理”,如果不突破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那么哲学要想还有所作为是不可能的。

19世纪中叶,实证自然科学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对传统哲学产生着强烈的冲击。首先,在自然哲学最终被清除的意义上,实证自然科学的发展使传统哲学不断丧失它的“世袭领地”,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如果世界模式不是从头脑中,而仅仅是通过头脑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如果存在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得来的,那么为此所需要的就不是哲学,而是关于世界以及关于世界中所发生的事情的实证知识,由此产生的也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其次,就哲学和自然科学作为知识体系而言,实证自然科学的发展,使二者无论是在世俗生活世界还是在理智生活世界,在人们心目中的社会地位以及人们对它们的社会情感发生逆转:自然科学的基本特征,是研究对象的素朴客观性、理论体系的感受性、精确性和社会实践的直接可感性。因此,实证自然科学的充分发展,一方面使其自身受到人们的普遍青睐,另一方面又普遍地使人们对任何形式的思辨的哲学形而上学体系发生怀疑,并导致曾经令世人叹服的、在逻辑上极为精致的古典哲学体系在德国理智生活界的地位和声誉El渐衰微。为了适应历史条件的变更并拯救哲学的命运,有一大批学者,包括一些哲学家自己,采用了自然科学的实证态度,并试图利用自然科学的经验和方法来研究或“治疗”哲学,以把哲学建设成为一门像自然科学那样精密的知识体系。此时,刚刚兴起的实验心理学,特别是科学心理学思潮,既是这种理论冲动的表现,又是这种理论努力或尝试在学术实践上的主要形式,并被它的倡导者们认为是为所有的哲学问题提供基础的一项真正的哲学事业。这就是哲学思维中的对后世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的“自然主义”态度和“心理主义”思潮兴起的历史根源。

二、生理学的发展及其哲学意蕴

生理学本身纯粹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生物学范畴,是在解剖学的基础上理解以物质形态而存在的人类有机体及其结构的功能活动。它与哲学的“联娴”产生了实验心理学。这是因为,在传统上,人的意识或人类精神活动现象属于哲学的问题领域。但是,意识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最终只能在作为个体组织而存在的人身上得到实现。因此。一旦生理学萌芽,便会在理论上构成一个素朴的信念,即将人的各种心理活动或精神活动如感觉、运动、思维等,理解为就是人的物质的神经组织的功能活动,从而将意识或精神纳入生理学的研究领域。这就是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实中在接受过严格的自然科学传统训练的生理学家之间普遍流行并被坚持的一个理论构思。这一构思在理论上的成熟化,就意识或精神这一实质上构成了哲学前提的论题而言,必将否定哲学的权威性并取而代之。

在自然科学体系中,生理学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波林曾对此进行过广泛的考察,到19世纪三四十年代,生理学已经发展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实验科学,而且德国在这一领域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实验生理学在19世纪上半叶的渐趋成熟,特别是有关神经生理学、脑的结构与机能和感官生理学的研究及其发展,直接导致了科学心理学亦即实验心理学的诞生。关于实验生理学和实验心理学之间的这种过渡关系,波林曾提出了一个隐含重大理论意义的历史事实。19世纪上半叶的生理学多以动物实验为主要手段,这就决定了运动生理学先于感觉生理学。这个时期关于感觉现象的研究,多以感觉器的物理学为对象。与此同时,虽然生理学家不易处理感觉的问题,因为这一时期的研究没有机械的记录器可以构筑一个动物的感觉神经的终端,但他们在自己身内却有可以接触到的直接经验,因而此类研究与心理学的关系更加密切的部分便采用了一种非正式的内省法。这种缺乏批判性的内省法若能产生任何其他科学家都易于证明的结果,我们便不必将此法精益求精。也不必子此法以一名称,更不必提出现代行为学所提出的唯我主义的问题,尽管学者完成了这些种种观察。可却没有对于其中一个因素即经验的性质作批判性的讨论。

学科知识论文例6

一、知识管理的先驱

科学管理对于知识对象和知识过程的认识,是科学管理作为知识管理先驱的有力证明。

1.1科学管理中的知识对象

在科学管理中,知识对象并不是一个明确提出的概念,但是已经开始用知识的眼光来看待对企业有用的对象。

企业中的知识基础很广泛。企业中每项劳动操作,都有一定的操作方法,按照正确的劳动方法,就容易顺利地完成工作。对于熟悉的劳动,操作者常会在实践中积累有一些经验技巧。企业中总是有一些根据特定的工作环境制定的制度,也有一些不是很明确也不是很正式的惯例,还有一些明显的规则或者潜在的规则。这些操作方法、经验技巧、制度、惯例、规则,都属于企业的知识。知识分布很分散。正是这样的分散,使得知识容易被司空见惯地习以为常。企业每天像前一天那样运转,员工每天像前一天那样劳动,在这样的静态环境下,知识在无意中被人利用,而人却不知道利用的就是知识。而一旦静止状态被打破,在动态中,问题就出现了,如新员工进入企业。当一个新员工开始工作时,他就会发现,操作机器需要操作指南,需要前辈师傅的经验,他还需要了解制度安排,需要知晓明暗规则。也就是说,他会发现,工作离不开这些知识。

科学管理发现了知识对象,有三层含义:一是科学管理将原先不连贯的知识组合在一套统一的组织目标或思想之中,这里制定工作标准的前提就是认识到这些工作规则,也就是认识到知识;二是科学管理将知识标准化,使之在需要利用时,就能方便地获得,知识的价值是在应用中被体现的,知识的标准化加快了知识的价值体现,标准的制定,实际是已经知道知识的价值,而对知识价值都已经了解,显然,是已经发现了知识;三是科学管理通过制定标准,将知识进行存储,为无形的知识提供表现的载体,知识通过载体的表现形式更容易被发现。

在知识管理的研究中,对知识的识别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面。知识被视为企业拥有、购买、生产、或销售等活动的对象。知识与企业中的生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一样,都是企业中关注的对象。企业知识管理是为了发展、应用和改进知识。在知识管理中,首先要研究的就是对无形知识的识别,然后在认识了知识对象的基础上才能研究知识的利用等问题。知识管理中对于知识识别的研究,追溯源头,就是科学管理中发现知识对象的研究。虽然在科学管理中,并没有指出知识的概念,但实质上,科学管理是在发现了知识的基础上,对企业知识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使知识发挥了作用。

尽管科学管理发现了知识对象,但是科学管理对于知识的认识仍是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在科学管理中,只承认管理者拥有知识,管理者制定一切标准,工人仅需照章办事。这是历史的局限所致。

1.2科学管理中的知识过程

科学管理中,也关注到知识的创造过程。知识的创造过程是知识管理中重要的研究内容。科学管理先见地研究了知识的创造过程,因此,科学管理无愧于看作是知识管理的前驱。和对知识对象的研究一样,在科学管理中也没有对知识的创造过程作出概念上的详细表述,但是,这并不妨碍科学管理对知识管理的贡献。

发现知识不是目的,利用知识才是最终目的。当知识被发现后,下一步就需要在合理的组织结构中被利用。知识是在应用中体现价值的,也是在应用中又创造出新的知识。知识的应用是根据企业组织结构安排而进行的。因此,企业组织结构对知识的创造过程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科学管理中,已经认识到合理的组织结构将对知识的创造过程起到激励推动作用。换言之,科学管理已经在寻找更有效的知识创造过程。

通过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科学管理试图找到更有效的知识创造过程。这些研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计件工资制,职能工长制,例外原则。

计件工资制通过差别计件发放报酬,使达不到工作定额标准的工人只能获得基准工资的80%,而达到标准的工人可以获得125%的工资。这样的刺激办法消除了工人磨洋工的现象。工人按照自身的努力程度获得报酬,这极大的激发了工人工作的积极性。工人的创造力在报酬的激励作用下得到提升。

职能工长制是一种监督方式。具备良好品质的工长负责相应职能的管理监督工作,在工人和管理者之间建立了和谐关系,有利于达到利益一致。专业知识是职能工长向工人下达命令的基础,而不是依赖职位的权力。在职能工长的安排下,工人之间更易于产生合作精神。工人的合作将使工作中的创造力得到加强。

例外原则是指工厂中的总经理应避免处理车间中的细小问题,这些问题留给专门人员去处理,总经理应该关注例外问题,这些包括在过去正常情况下未出现过的,或非标准的各种例外情况,既有特别好的例外情况,也有特别坏的例外情况。例外原则能检查出责任承担者是否履行了其承担的责任。例外原则对于责任的追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因此,责任者将减少在工作中的懒散,而将致力于完成工作,提高工作中的创造力。

科学管理在计件工资制,职能工长制,例外原则等方面的作为,实质是在探索更有利于知识创造的管理模式。科学管理已经认识到,知识创造必须依赖于合理的组织结构,人员在有效的管理模式下,才更易于发挥能动性,创造应有价值。

二、科学管理中的知识缺陷

从科学管理的理论逻辑上,可以找到更完善的答案。根据科学管理的知识前提,可以显见,泰勒提出的不可能是知识管理。

科学管理有两个关于知识的前提。

前提一:管理者掌握工人的全部知识。

前提二:工人不需要知识。

科学管理制定工作制度的前提假设是:管理者掌握工人的全部知识。科学管理,首先是有一个分工的工作安排,即工人进行劳动,管理者进行决策。泰勒推行职能制,计划与执行相分离,变原来的经验工作法为科学工作法,计划部门与执行部门各行其是。生产过程是一个系统,生产任务的有效完成,需要计划、组织、控制三个职能的协调。工人进行劳动,执行管理者制定的计划,控制着生产的具体操作过程,管理者组织整个生产过程运转。工人的操作技能知识和管理者对于组织的知识需要有效的完整结合。管理者之所以是管理者,拥有决策权,是因为管理者更聪明,掌握有科学管理原则的专业知识,而不是像那些工人一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因此,科学管理详细地制定了规则,工人应做的劳动规定动作,甚至搬运货物弯腰的角度等等。这些表明,管理者是掌握了工人所应有的全部知识,管理者根据这些全部知识做出决策。科学管理在描述用铁锹挖煤矿和搬运铁块的过程中,一再地强调工人要按照所规定的动作劳动。管理者已经充分了解挖掘和搬运的过程,工人不需要再进行思考,而只需要按照规定去做就行。

科学管理的第二个前提是:工人不需要知识。在科学管理中,在挑选工人时候,是以头等工人为参照的。泰勒在实验中以钢铁公司搬运生铁的施米特为研究对象,根据他的劳动产量制定了劳动定额,在普通劳动力的平均工资是每天1.15美元的情况下,施米特平均每天可以挣到1.70美元。四肢发达的施米特是泰勒理想中的头等工人,在当时的环境中,像施米特这样的头等工人是很少的。科学管理中需要的是头等工人,而头等工人正是像施米特这样使劲出力气干活的人。在搬运生铁实验中,泰勒要求施米特完全按照所规定的时间和强度搬运生铁,施米特所做的就是来回地搬运和定时的休息。显然,头等工人是不需要知识的,头等工人所需要的就是力气。泰勒在阐述他的工资制度时候,指出每一个部门的目标是:应让每一个工人做他的能力和体力所能胜任的尽可能高级的工作;应让每一个工人尽量达到同级别的头等工人所能生产的最大产量。泰勒认为那些在身体条件完全可以胜任工作但是却没有达到最高产量的工人,是二等工人。在科学管理中,对于非头等工人是没有任何用处的,科学管理考虑的基础就是头等工人。

工人不需要知识,仅需要力气,这样的前提,显然是和知识管理格格不入的。知识管理强调的最重要的资源就是知识,就是员工的知识,就是可以共享的知识。

知识管理认为,管理者不可能掌握工人的全部知识,工人也需要知识。而管理者在客观上又必须能够掌握工人的全部知识,因此在知识管理中就有知识的共享,企业中的所有人,无论管理者或是工人,都能够在统一的知识平台上共同分享对企业有益的知识,知识是企业中最大的财富。

管理者掌握工人的全部知识和工人不需要知识,这两个前提是对知识管理中提倡的知识共享的否认,认为知识是仅为少数人所拥有的特权,这也是知识不民主的态度。在知识管理中,所有人都拥有知识,也都能创造知识。在合作共享的良好气氛中,知识管理提倡的是知识民主态度。

以知识的观点来剖析科学管理,可以看到在“管理者掌握工人的全部知识”和“工人不需要知识”这两个前提假设下的科学管理,在理论上的脆弱性和事实上的伪真性。显然,泰勒提出的只能是科学管理而不是知识管理。

虽然以知识管理的角度来看科学管理有些缺陷,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科学管理无疑是有突破性和推动性的学说,对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结论

知识管理的研究概括起来,也是对知识对象和知识过程的研究。从静态的知识对象认知,到动态的知识过程创造,知识管理也是在这两个方面进行探索。从研究的内容实质上看,知识管理继承了科学管理。虽然科学管理并没有明确提出一些关于知识的概念,而且在知识的前提上有缺陷,但是,这并不妨碍科学管理作为知识管理先驱的意义。

科学管理可以被看作是知识管理的先驱,但是,对于知识的解释,知识从组织中抽象出来的过程,知识优化等问题,科学管理并没有给出说明,认识也不足。这些问题是留给知识管理的挑战,也成了知识管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学科知识论文例7

2教学知识点,理解巩固

在“遗传与变异”一章涉及多种人类遗传病,让学生理解人类遗传病的病因及遗传方式,遗传概率的计算是本章节的教学重难点。例如,白化病是常染色体隐形遗传、血友病X连锁隐形遗传,学生对这些病症的表现及病因充满兴趣,但对遗传系谱图的分析、遗传方式、概率计算容易出错,教学中可出示血友病在英国皇室中遗传的系谱图,化抽象为具体,让学生分析该病患者、携带者及其孩子的基因型,在理解的基础上总结出遗传特点;对多基因遗传病如高血压等,可让学生回家调查家族情况,绘制成遗传系谱图,通过课堂交流进行理解巩固。

3应用选修课进行实验探究

本校在高一年级开设《显微镜下的生物世界》选修课,主要内容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的结构、特点;微生物与人类的关系;由微生物引起的流行病;此外,涉及有关科学小实验,如自制酸奶、自制葡萄酒等。在教学实践中,将重点放在带领学生开展自主实验小课题上。例如,进行“面包防腐实验”:设计对照组和实验组,进行防腐实验(加入盐、糖、胡椒粉、干燥剂,或风干、放入冰箱等)。在实施实验、记录实验结果后发现,加入胡椒粉的面包片最先发霉;风干的面包片最不易发霉。究其原因,胡椒的主要成分是胡椒碱,也含有一定量的芳香油、粗蛋白和粗脂肪等,可能会引起霉菌生长;水是生命之源,食物(面包)脱水能够抑制霉菌的生长。此外,学生还进行了“微波炉辐射杀菌效果”、“不同清洁用品洗手效果”等实验探究。学生初步踏入微生物学领域,在获取知识、拓宽知识面的同时,获得了研究的乐趣。

学科知识论文例8

知识经济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1997年的一份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概念,其内涵是指建立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学界通常把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归纳成知识经济,即持续高增长,低通胀,科技进步快速,经济效率提高,全球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形态,目前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流形态和运行模式,这对中国经济的运行提出一个严峻的挑战。中国经济从上一次宏观调控实现了“软着陆”以后,以制造业为龙头的经济增长十分迅速,已经被国际称为“世界工厂”。在GDP总量迅速庞大的同时,中国经济在宏观运行层面上的不平衡、不科学等弊端逐一显露,除了东西部差距、城乡差距之类的缺陷外,在资源的投入产出上严重不平衡也成为阻碍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致命伤:中国消耗了全世界25的钢铁、30的原煤、40的水泥;去年进口了9000万吨原油,今年将进口1亿吨以上,对石油进口依赖率正逼进危险的临界线(50),但如此之大的资源和能源消耗,产出的GDP却不成比例,投入产出率只占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几十分之一。近年来,我国原煤和电能等能源消耗的增幅明显高于GDP的增速,消耗弹性系数呈不断扩大趋势。按照我国GDP增长速度和目前能源消耗弹性系数增长的速度推算,我国未来对原煤、原油、电的消耗量基本上每5年增加一倍,这么高的能源消费,不仅资源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也不能承受。

低水平、粗放的生产方式带来了中国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黄河充斥泥沙、时常断流;长江水质恶化、含沙量增加;中西部土壤沙化严重、空气质量下降,除了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低下外,中国经济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已成为阻碍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症结,这种趋势与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

党的十六大把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问题落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工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目标,这是十分正确的,我个人认为,这是使中国经济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一条正确的道路。

中国的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来自知识经济两大基石的全球信息化和经济一体化、来自世界产业结构大调整和世界市场要素的重新配置、来自亚洲经济的新一轮发展,为中国经济进入新的起飞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地区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发的要求,则是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给出了科学的指导思想。我坚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经济将提高运行质量,继续迅速而健康发展,成为全球经济的发动机。

学科知识论文例9

【关键词】科学知识/文化/社会

scientific knowledge/culture/society

【正文】

一、何谓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科学知识的社会研究使得科学的多学科研究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变化,传统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对科学的表述从根本上受到了来自科学的社会视角的全面挑战,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社会建构论,比如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巴斯学派的建构主义-相对主义方法,科学对话语分析的应用,以及人种学的实验室研究等等。社会建构论主张科学与技术的与境基本上是社会的(外在的),并且因此把其看作是一种建构,而不是对内在属性的反映。

尽管社会建构论一度有取代标准科学观之势,与传统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争论也非常激烈,但关于科学与技术的研究还是走向了新的领域,那就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其代表人物是wesleyan 大学的罗斯(joseph rouse)教授。他用“科学的文化研究”指“对实践的各种各样的研究,科学知识藉此得以在特殊的文化与境中被表达和坚持,并且被转化和扩展成新的与境。”[1]这里的“文化”既指异质的文化,如物质文化、社会实践、语言传统、社团等,也包括文化自身的结构与意义。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主张知识是处于历史的和文化的情境之中的,并且被政治地使用,但并不因此拒绝提供关于世界的知识,它指的是在历史、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女权主义理论以及文化批评中不同种类的知识类型。这种对科学知识的理解与评价试图避免关于理性与实在论的争论。

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在反对将科学知识视为研究这一点上,可以说与ssk的强纲领及社会学的继承者并无二致。众所周知,曼海姆早期的知识社会学将自然科学与数学排除在它的考察范围之外。同样地,美国科学社会学的默顿传统,虽然的确关注自然科学,但却想当然地把对科学机构与科学规范的研究作为成功的科学工作的内容。默顿学派已经注意到科学工作是怎样从体制与文化上得以表达的,并且可以恰如其分地解释与既定的规范与方法的偏差何以发生,但也把科学知识视为,未做进一步的研究。大多数科学哲学或科学史工作则忙于区分想象、推理与科学知识得以确立的证据等内在因素,而心理学与社会因素被理想化地排除在认知反思之外。

与之相对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把科学知识的确认与文化实践之间的信息交流作为研究对象(这些文化实践与文化形态经常被科学哲学家视为知识的外部因素而忽略)。科学知识被看作是一种文化构成要素,这样就不得不通过对科学知识的来龙去脉、所面对的境遇以及在这种境遇中的转化方式等等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才能理解。从根本上说,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既不想通过二者择一的认识框架用社会因素代替知识的内在论解释,也不能保证人们当前所接受的科学知识在认识上的自主性。与以往的社会建构论等科学研究理论和方法不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具有自己的主题,并形成独立的研究范围。

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研究主题

尽管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本身多种多样、充满争辩,但总是有一些重大的共同的主题使科学的文化研究与科学的其它理解方式区别开来。罗斯列举了科学的文化研究的六个主题来说明这一学说的特征。

1.科学的反本质主义。科学的文化研究反对科学本质说,它认为科学研究的实践、成果与形式都是历史地变化的,无论在科学外部还是科学自身都是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同的科学文化是自我封闭、不能互相交流的。仅就科学实践内部的可变性来说,就包括许多异质的因素。比如研究手段的规模、精确性;技术的复杂性、灵敏性;理论的清晰度以及理论独立性;研究客体的尺度、地点、机动性;社会秩序;理论的复杂性以及理论与试验和观察实践的关系;描述与解释的相对重要性;研究与交流的制度机构等。忽视科学的异质性是造成对科学文化研究产生误解的重要因素:要么被误认为是科学合理性的普遍合法化,要么被错误地等同于那些将科学共同体跟其它群体混为一谈的认识论的相对主义。无论人们主张科学知识优于其它认识实践,或者认为并不比其它认识实践好多少,都有一个共同的错误预设,即认为科学知识是与其它任何文化实践不同的或相似的类型。“相似的问题在试图区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时也显而易见。”[2](p6)这些假定的基础在于他们都认为知识是表象的,科学知识处于科学合法化的中心,对知识的解释是利害攸关的。罗斯认为合法化问题只是一个理论上有效的概念,理解科学要通过实践,而科学的文化研究才是理解科学实践的最好的方法。

2.对科学实践的非解释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与社会建构论都把科学知识当作科学事业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但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最大不同是它们反对对科学知识进行解释。社会建构论是典型的解释性的社会科学,它可以完全(或潜在地)解释科学实践的认识成果,一些社会交流的词汇(如利益、协商等)被视为足以理解科学工作。但是正如卡特赖特在物理学解释中注意到的,“科学解释的目标就是用少数原则去覆盖各种各样不同的现象。某个理论的解释力来自它用少量通俗易懂的表达概括各种各样案例的能力。但是这种解释力却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就是束缚了我们真实地反映境遇的能力。”[3]根据理论的解释来说明现象会限制被解释的现象之间的区别,无论那些区别是否受二者择一的解释框架的影响,都是如此。例如,对科学实践内容的社会解释就没有很好地考虑到这种实践适合并运用的各种各样的方式,科学的文化研究则很好地涉及到建构论研究认为毫无问题的解释的可塑性。

3.强调科学实践的局部的、物质的特征。以往的科学知识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与物质实践相脱离的自由流动的观念体系,相反,文化研究强调在形成知识的过程中,特殊的复杂的工具与专门的材料的重要性、利用这些工具的技能和技巧,以及科学交流与交换网络的特性,等等。一些科学家和哲学家也许会回避这种对科学知识的局部性的强调,但是他们必须看到以下事实,那就是倘若如此,他们就会从科学知识中排除掉绝大多数实验主义者、工具主义者甚至现象学家,而这些人通常是最了解科学的人。然而,文化研究对知识的局部性与物质性的强调必须与这些观点区分开,即主张局部知识是“默会的”(象波兰尼那样),或是“不可表达的”(例如最近一些实验研究以科学知识的唯物主义解释来反对文化解释),在这两种情况中,物质实践都被描绘成不可言传的,因此都无法达到对文化研究的解释。

4.更加强调科学的文化开放性。以往,普遍把科学共同体认为是相对自我封闭,不与其它社会团体进行往来。即便对科学的文化研究富有影响与启发的先驱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也强调学术独立、规范自主以及科学共同体的统一。社会建构论传统经常在这一点上追随库恩,强调社会利益或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科学共同体共同享有的信念、价值以及所关注的问题。但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超越科学共同体与其它文化的界限,在它们之间不断进行交流。拉图尔曾表达过对科学工作的开放性的看法,他认为“科学工作自身有效地打破了科学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科学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区别。”[4]罗斯继承了拉图尔的某些观点,但他认为,科学的文化建构是实践过程的集合,对实践过程的描述就是“叙事”,并且叙事不可能一次性地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的文化建构也就是科学的叙事重构。

5.对“实在论”与“价值中立”的颠覆。科学的文化研究对科学上长期存在的哲学问题,例如实在论与价值中立说,采取了颠覆性的立场。它不是在传统的答案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提出挑战。

一般而言,社会建构论多被认为是拒斥实在论的,因为它认为科学描述的世界自身是社会地构成的,并且描述世界的目标也是可以社会地列举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科学观。而科学的文化研究则被理解为“既反对实在论,又反对各种反实在论,包括社会建构论。”[2](p6)因为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都主张对科学知识的内容进行解释,这里面有一个共同的假设,就是有可以解释的固定的“内容”,对于我们的理论或表述世界的方式,都有事先确定的物质事实。社会建构论也不例外。与之相反,科学的文化研究反对与境与内容的二元论,认为没有确定的与境来固定表述的内容。理论或实践对世界的解释也不可避免地要向进一步的解释开放。在解释的实践中,科学的内外之分,其中心与边缘的界限等,一直处于争论之中,而不是早已固定的问题。问题是不要把所有的解释都看作等同的,因为有些解释是至关重要的,而有些不是。

文化研究也颠覆了真理的“价值中立说”这一命题。传统的对价值中立问题的讨论使价值的概念具体化,就像实在论的争论试图使真理具体化一样。真理问题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很多关于意义、相关性、可理解性或证据负载之类的问题。因此,价值中立的问题不是一个问题,而是很多问题。科学的文化研究可以说开辟了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就是历史地和文化地界定作为价值中立的科学研究以及科学知识的概念。

6.对认识批评与政治批评的承诺。社会建构论者经常坚持这种观点,就是他们仅仅描述科学知识被社会地生产出来的方式,而不涉及任何科学知识的认识价值与政治价值。在这方面,他们的工作属于旧的传统,就是仅仅把价值中立设定为一种科学理想。与之对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对文化与政治有更强的自反意义,并且非常有特色地是没有逃避认识与政治的批判。他们找到了在科学与科学的文化研究中有必然的利害关系的问题,并且把它们看作既是逻辑地又是自反地引起的。科学的文化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多纳·哈维也认为:“我们的问题是怎样同时对所有知识主张与认识主体进行彻底的历史偶然性的解释,怎样对我们构成意义的‘符号技术’的认识进行批判地实践,怎样对真实世界的可靠解释有一个有效的承诺。”[5]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说到底是一项实践的任务,它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解决理论上的分歧,而是在于,通过对制造意义的科学实践进行文化参与,为科学活动构建起一个有利于创新的文化环境,来对世界的权威性知识进行建构。当代科学活动几乎把所有文化群体都卷入到这项公共事业中来了,作为参与者,我们有责任对其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反思与批判。

三、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1.对传统命题的合理性提出挑战

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反对用任何既成的观念与逻辑进行思考与设问,这样就可以使其跳出旧有问题的窠臼与可能陷入的误区,而采取全新的思考方式。比如,对科学的本质主义预设的否定,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一视同仁,对价值中立说的颠覆等等,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往的科学研究几乎都试图找出科学的本质主义的东西,或在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价值中立与价值负载、自然解释与社会解释之间找到一个点。在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之前,几乎没有人质疑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合理性。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期待着第三种选择,那就是既拒斥为科学寻求统一的根据和整体的合法化,又不对任何反科学主义的倾向任任何让步。正确的做法莫过于用重构的方式来对待合法化问题,即把问题限定在科学研究自身的情境之中,而不是在这一情境之外去寻找解释的根据。如同罗斯所说:“要是我们不去介入理性主义者与相对主义者的两难选择,也不以社会学来取代认识论;要是我们用‘所参与的世界’概念来取代‘所观察的世界’概念,问题或许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拒斥科学的整体合法化应该是一种实质的进步。”[2](p295)因此,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力求在英美的语言分析传统与欧洲大陆的解释学方法之间寻找到连结点,在科学文化的批判研究与建构研究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它想终结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冗长的纷争,并超越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人为的划界,等等。我们不能说它的观点完全正确,但至少这种思考与处理“前见”的方式,这种创新性思维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2.丰富了科学知识的研究主题

自从20世纪70年代,对科学知识的社会研究渐成主流以来,大量的社会建构论著作应运而生。尽管ssk内部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论,但基本上没有摆脱社会建构论的模式。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就是将目光投向更为广阔的实践与境。在社会因素或者是科学知识的自主因素之间,它采取了更为客观的公正全面的立场。它拒绝各种定论,但并不拒绝为世界提供知识。其开放态度与客观立场,加上其特有的文化关怀使得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呈现出必要的张力。在罗斯那里,他更关注科学实践中的物质力量是如何转化为权力支配的;其次,通过对科学叙事的重构,他更关注“解放”问题,即怎样才能摆脱主流文化对边缘与弱势文化的支配。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不能把“科学的文化研究”直接等同于对“科学文化”的研究。科学的文化研究当然也考察科学文化的活动与现象,但是这种考察属于“后库恩时代”的科学论,是“后殖民”思潮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人们往往有这样一种印象,即认为科学的文化研究只不过是文化研究的一个子集。这是一种误解。科学的文化研究绝非是对文化研究的简单延伸,它的形成有其自身的思想源头与研究进路,并且也有与众不同的主题,这正是其价值所在。

3.开辟了科学研究的新领域

如果说前面谈的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对科学研究的内容本身的贡献,那么在此我们还要强调一点,就是该研究思潮对科学研究的方式与结构也是一种大的冲击与完善。它既有研究主题,但又没有固定疆域,因为整个人类的实践与文化背景都在它的视野之中。它为我们的科学研究方向提出一种有益的启示,那就是以动态、开放、发展的眼光去理解科学实践过程本身,科学知识不只是概念的,而是流动的体系,它不只是独立自主的,也不只是社会建构的,而是处在无限的张力之中。罗斯认为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是动态的,科学知识不是具体化的,知识只是一种唯名论的表示,而不具有实际意义,并且他对知识的动态解释是没有边界划分的,知识只能通过实践才能发现。因此,罗斯不仅反对合法化的概念,还反对福勒所说的统一的科学学,即科学的科学。他认为科学哲学和ssk都预设了一种形而上学本体,这并非最好的解释。只有在开放的实践与境中,才能完成这种动态解释。当然,这种开放是有限度的,那就是尽可能遵循科学事实本身,注重局部知识,更加关注科学实践的动态过程和开放性,对科学知识完成叙事重构,这才是对科学研究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也是科学精神的体现。

总之,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为我们进行科学知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它富含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值得我们继续探讨和挖掘。但是,不可否认,同任何理论一样,这一理论也有自己的局限性,比如它仍然具有浓厚的相对主义成分,在研究内容上比较含混和折衷,这种泛泛而谈和无所不包势必影响对具体问题研究的深刻程度;又比如它虽然对传统命题的设问方式等提出疑问,甚至起到了颠覆性的作用,但并没有提出自己独立或替代性的观点,对我们理解科学的形象这一理论期待没有更多的建设性意义;等等。当然,或许它的意义就在这种批判和超越之中吧,而至于进一步的“立”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有待于大家去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1] joseph rouse,"what are cultural studies of scientificknowledge?",1992,configurationsl,p57-94.

[2] j.rouse,knowledge and power:toward a politicalphilosophy of science,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7.

[3] nancy cartwright,how the laws of physics li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p139.

学科知识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I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1)06-0180-05

〔基金项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杰出人才基金项目“文学理论学术史研究”

〔作者简介〕马睿,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成都610064。

引言

20世纪6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的兴起对文学理论学科产生了重大影响,不仅文学理论中的诸多基本范畴和重要命题有必要重新检讨,甚至文学理论作为一个知识系统的历史和性质,也有必要从整体上进行知识社会学的还原和反思。显然,后者的影响是根本性的。为什么文化研究会引发这样的结果?就其本身而言,文化研究千头万绪,既非一门学科,也不构成一个理论体系,更难说有统一的价值标准,如果在这个领域存在着什么共通性,最明显的应该是坚持“知识的语境化”。知识的语境化对人文社会学科而言并不陌生,历史主义者、相对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女性主义者、后殖民主义者……都从各自的角度对某些公理性的认知进行了语境还原,并以此作为批判的依据。但知识的语境化并不仅仅是一种批判的起点和策略,也是求真意志推进的结果:人类不会满足于知其然,更希望知其所以然。追问知识的生成机制,还原其具体历史场景中的各种影响因素,是知其所以然的第一步,是认识论逻辑的自然走向。如此,要实现对知识的语境化,需要检视诸如认知的主体、机构、体制、载体、知识传统、具体针对性等许多内容。尽管这是一项浩瀚无边的工程,文化研究还是对此进行了广泛的实践。文化研究与各种批判理论颇有渊源,也确实推进了人文学科的政治化倾向,但文化研究还有它的另一面,就是从理论建构的宏大抱负退回到对事物和经验的刨根问底。在这个意义上,文化研究或许具有过渡性,一方面杂合着20世纪后半期以来各种激进理论的资源甚至思维方式,另一方面也有意无意地与“批判”、“主义”、“理论”保持距离,强化自身作为“研究”的属性。所以,对于“知识的语境化”而言,文化研究即使没有消除它作为批判策略的意图和功能,但至少强化了它作为知识清理的方法论的角色。正是这种方法论意识的产生,在文学理论以及其他人文社会诸学科中引发关于学科建制,关于知识与经验、知识与学科的关系的普遍讨论。

知识先于学科,但学科的形成使我们对于知识的清理、积累、传播、反省更为自觉和规范。学科史研究不仅涉及一门学科从无到有、从规范形成到规范突破的历史过程,也需要从理论和史实两方面探讨知识与学科的关系。如果从学科史研究的角度来审视文学理论,我们会发现文学理论分属于不同的知识形态,并且在大多数时候都居于人文知识的核心位置,因此在文化研究的视域中,文学理论作为重要的文化形式,从来不是孤立的存在,对它的观察如果回避语境化还原,实属傲慢和无知。

一、作为通识的文学知识

文学理论成为一门学科,是一个现代性事件,距今不过一两百年的历史。在西方,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在中国,从先秦一直到晚清,人们关于文学的言说,其目的重在表达对社会和人生的看法,广泛触及政治、道德、宗教、文化,因此它不是一种学科性的专业知识,而是探讨人类生活的通识。

这首先与它的对象有关。文学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在其产生之初以及此后相当长的时期之内,并非一个专门的领域,而是与其它实践活动混杂在一起的。在口语文化的时代,文学样式“曾经有过极为神奇的丰盛,诸如:祝词、咒语、赞歌、谜语、谚语、神话、民间故事、抒情诗、史诗、讽喻诗,它们都是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就像食物、衣裳、居所和宗教一样”。(1)以西方文学的两大源头来讲,史诗的起源,历史学派认为是早期人类对自身历史的想象性建构,新神话派、仪式派认为是对某些原始仪式的铺陈和发展,无论哪种观点,都显示史诗的编撰和吟唱并非今天意义上的文学创作;古希腊戏剧则起源于祭祀酒神的庆典仪式,后来发展为雅典公民的集体性政治活动,剧场也因而成为当时社会的重要公共领域。中国古代的采诗、观风、用诗,同样也是出于政教伦理目的,都具有公共事务的性质。尽管人们也在这些活动中发现了语言的音韵节奏之美,发现了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的情绪感染力,但这些内容在当时的文学活动中并非主要目的。在文字产生以后,阅读和写作在前现代社会始终只是少数人拥有的能力,以这个阶层为基础逐渐形成精英文学,与以口语形式为主的民间文学分流,也与日常生活拉开了距离。精英文学更注重文学的形式技巧,但同时也更注重道德严肃性,因此很少离开社会文化诉求来进行文学实践。与之相应,古代哲人对文学的谈论也往往着重其社会功能,文学本身并不是最高目的。其二,文学理论的非专业性也与当时的知识状况相关。一切西方学科的源头,都须追溯到哲学,文学理论(诗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概念,同样来源于哲学,正如中国传统文论的起源,与先秦诸子学说根本就是一体的,而在那些宗教文化占据主流地位的时代或地区,文学理论又往往与宗教神学难解难分,甚至干脆就是后者的附庸。对象的宽泛性与知识属性的暧昧,共同造就了文学理论是以通识性思想和学说的形态存在,而不是以专业知识的形态存在,掌握文学知识是有教养阶层体现自身文化修养的一个标志,而不是一种职业训练的内容。也正因为如此,19世纪末以来,西方学术为了建立学科性的文学理论,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对象的专属性(文学性)与方法的专属性(语言学与美学)。由此,文学理论关注的对象由宽泛的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收缩为文学文本,甚至收缩为文学语言的特殊性质。作为文学理论学科化的标志,狭义的“文学”概念也在这一时期得以定型,“literature的现代含义:文学,才不过二百年。1800年之前,literature这个词和它在其他欧洲语言中相似的词指的是‘著作’,或者‘书本知识’。”(2),古代汉语中的“文学”,也长期具有宽泛的含义,兼指文章和学术,而且这一用法也影响到东亚和东南亚。现代汉语指小说、散文、诗歌、戏剧这几种文类并把审美作为其根本特征,有意识排除文章与学术的混淆的“文学”一词,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影响下,经历了“纯文学进来,非文学出去”(3)的过程才最终定型的。在其他重要的文化区域,如印度、阿拉伯,通识性的文学知识也长期是其古代文学传统中主要的知识形态。印度早期的文献经整理成集,统称为“吠陀”,意为“学问”或“神圣的知识”,后来演化出“经典”之意,甚至成为信仰,印度著名的《摩奴法典》就把诋毁吠陀的人看作是异教徒。这些文献主要是与祭祀相关的颂诗、咒语,以及对祭祀活动的说明,也有少量反映世俗生活,其中有些文献的文学性较强,如《梨俱吠陀》堪称印度文学最早的源头。“吠陀”这一笼统的命名,证明当时印度还没有产生具有区别性的“文学”意识,修辞技巧、抒情虚构与祭祀礼仪性质一样,都属于同一个“知识”。印度文学进入史诗时代和古典时代以后,文学的形式和体裁逐渐发展,但仍然与宗教文献、哲学讨论有密切的关系。在文学理论方面,经长期流传、积累,最终在公元2世纪定型的《舞论》是重要代表作,在戏剧理论上达到很高成就,并对印度后来的文艺思想有广泛影响。《舞论》讨论了戏剧的创作和表演,形成了专门而系统的戏剧知识,但与此同时,它也仍然立足于宏观的社会文化需求和笼统的知识观念来认识戏剧的性质和功能:一方面,戏剧作为世间百态的摹仿,“没有[任何]传闻,没有[任何]学问,没有[任何]艺术,没有[任何]方略,没有[任何]行为,不见于戏剧之中”(4),它集中了一切知识,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文化载体;另一方面,戏剧能够满足各种观众的需求,导向健康的生理心理状态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将[导向]正法,[导向]荣誉,[导致]长寿,有益[于人],增长智慧,教训世人”(5)。可见无论是从本体论角度还是从功能论角度,《舞论》都是把戏剧以及戏剧知识作为一种通识来看待的。在阿拉伯地区,部落时代的诗人被视为部落的“先知”,是公共生活的领袖,具有文学色彩的颂赞诗、矜夸诗、讽刺诗、悲悼诗、誓词、演说、卜辞等等,事实上是当时人们社会交往的重要形式。伊斯兰文明进入阿拉伯地区以后,在拉希德时期和伍麦叶时期,文学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宗教、政治活动的一种载体而存在的,比如《古兰经》就既是宗教典籍,也是文学典籍,此外,还产生了训诫体散文和“宫廷大臣体”(其实是一种政治函札)等具有文学性的应用文体。在鼎盛的阿拔斯朝,阿拉伯古典文学也达到繁荣的顶点,但文学活动仍然与宗教、政治活动有很深的瓜葛,因而当时的文学知识也仍被视为中上阶层文化素养的一项主要内容。与中国相似,印度、阿拉伯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狭义文学概念,从通识性的文学知识中发展出学科化的专业知识,也是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产生的。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文学知识长期是作为通识而存在,而发挥作用的。也正因为如此,后世编撰文学史、文论史,都必然要从宗教、哲学、政治、历史文献中去爬梳文学资源。

二、作为学科的文学理论

从知识形态上讲,通识是文学理论的古典形态,学科是文学理论的现代形态。但是,作为学科性知识的文学理论,从它诞生之时起,就一直受到反方的抗拒、质疑和修改。在西方世界,从马修•阿诺德的文学观到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更有法兰克福学派在成立之初就体现了跨学科研究的抱负,立意于从社会文化维度思考文学与审美问题,凡此种种,都偏离文学理论专门化的轨道。再有,心理学、社会学在20世纪早期就顺利进入文学理论,形成文学心理学、文学社会学等分支学科,也可谓是用学科化的方式反学科化。即使是奉行内部研究的形式主义与新批评,也未能绝对割断文学的外部关系,形式主义心仪于“陌生化”更新人类对世界的感知,新批评“文本有机性”的诉求着眼于恢复在现代社会被分裂了的心灵的完整和统一。这实际上证实了文学知识的性质与现代学科的规范存在本质上的矛盾。现代学科规范的形成,是科学主义占据上风的产物,它把适用于自然科学的学术原则不加选择地强行植入人文知识,它所要求的客观性、中立性、可重复验证性,并不符合人文知识的价值。狄尔泰从知识属性上区分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以体验和阐释取代实验和逻辑推理作为精神科学的基本方法,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实质。

当然,现代学科规范为文学理论带来的并非只有负面影响。除受到科学主义的强势影响之外,文学理论的学科化还建立在这样一些基础上:文学审美价值的凸显、专业意识的强化、知识的非神圣化。如前所述,文学艺术活动起源之初,审美并非目的,至少不是主要目的。此后文艺的审美特征的凸显,文艺与政治、伦理、宗教等其他活动的分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到康德那里,这种分离获得了形而上的根据,审美非功利性成为文学艺术论证自身独立地位的核心理论。这使文学理论围绕审美形成了一系列专属于文学艺术领域的知识体系,发展出专有的概念、术语。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导致分工的细密化,在学术领域则体现为各科知识的专业性越来越突出,中国式的“通儒”或西方式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巨人”很难再出现。对于文学理论的发展来讲,这种知识状况促进了研究的精深,促进了自身学科规范的建设。对语言、结构、叙事等文本因素的研究,之所以在20世纪的文学理论中成为显学,发展出多个流派,正是因为这种缩小对象范围、突出文学自身特性、强调科学方法的研究符合了当时文学理论对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追求。现代学科规范的成立,还必须以知识的非神圣化为前提。知识的神圣化一般以两种途径展开,一是知识与权力的结盟,排斥所谓的“异端”知识,在知识领域中制造等级秩序;二是因认识的局限性,把某些具体知识误为永恒真理,阻碍对既有知识的反思。在社会发展程度不足,知识只能为少数人掌握的时代,知识与权力的关系是无须遮掩的,同时,有违权力的知识则被打击,例如中世纪宗教裁判所对科学家的迫害。在现实层面,知识的权力化固然不利于知识自身的发展;在精神层面,把知识与信仰混为一谈,同样不利于知识的更新。现代性的“去魅”,在知识领域就体现为把知识本身还原为研究对象,因而强调学术研究对于权力和信仰的独立性。在这样的知识观念中,文学理论试图把文学视为一个纯粹的知识对象,因而致力于在研究中排除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排除文学对接受主体的情绪感染,排除文学中作者的主观意图。专注于审美价值,发展专业规范,建立非神圣化的知识观念,学科化带来的这三大原则在事实上推动了文学和文学理论的发展。尽管自20世纪后半期以来,在文学理论领域,内部研究的思路已成明日黄花,但这些流派发展出来的精细的文本分析方法,却仍然被广泛使用,与社会历史批评、精神分析鼎足而三,成为文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可以说,在20世纪前半期,学科化过程是与西方文学理论建构最具直接关联的语境,也是知识与社会之间的重要中介,因而,对其关联的洞察,将使我们更切实地理解文学理论何以发展出专业化的知识形态,并在相当程度上取代了通识性文学理论的优势地位,也使我们能够有效地解释如下一些吊诡现象:文学性、审美性在这一时期文学理论中的中心化,并非文学性和审美性本身的胜利,而是由现代性所启动的学术专业化的胜利。

三、作为批判理论的文学理论

批判理论是承载文学理论的又一种现代知识形态。

如前所述,20世纪前半叶是文学理论学科化的黄金时期,但即使在这个阶段,文学理论也并没有完全被专门化的学科规范所限制,学科并不能垄断文学知识的生产。从道德、宗教、政治、社会、主体等层面着眼的文学理论,不仅在新人文主义这样的保守主义文化思想中大有市场,在西方的左翼文化思潮中更是得到极大的发展,最初,把社会批判的着眼点从经济转向文化的新马克思主义是其中的主力,成立于20年代的法兰克福学派,提出“cultural hegemony”概念的葛兰西(Antonio Gramsci, 1891 1937),关注日常生活的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01-1991),都具有马克思主义的背景。这些理论在学院体制之外有更大的影响。二战以后,具有突出的社会批判维度的文学、美学思想,渐渐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发展起来,始于英国、具有左派理论背景的文化研究,以后结构主义哲学、语言学为理论基石的法国理论,以女权运动为社会基础的女性主义批评,以西方中心主义为靶子的后殖民批评……使批判理论成为西方人文学术中极为引人注目的存在。尤其是学院体系也开始接纳意识形态激进的学说,比如在美国,六七十年代新批评还是大学文学教育的主流,不久,“政治正确性”渐成新的学术道德。当然,批判理论不是仅以文学艺术为对象,但他们从社会文化的宏观维度对文学艺术的思考构成了当代文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阶级、性别、种族已成为文学批评的基本理论范畴。

批判理论对文学的关注,是把它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强调它与诸多社会历史因素的复杂纠葛,强调文学与社会意识形态的互动关系。例如女性主义批评,一边揭示男权社会经由文学对男性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塑造与加固,使女性在不自觉中认同男权社会对她的不合理要求,一边鼓励女性进行“抵制性阅读”和女性主义写作,发现真实的自我,重构对于两性关系的认识。同时,文学理论对批判理论的接纳,不只是简单接受其意识形态,更进而重构了自身的知识基础和理论空间,比如,60年代以后美国女性主义批评、黑人批评、少数族裔批评直至后殖民主义批评的兴起,就明显影响到《诺顿美国文学选集》的入选标准。可以说,文学理论在把批判理论引入自身的学科形态时,批判理论已多多少少改写了原有的学科规范和知识标准,使文学理论的知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由学科向批判理论转移。

在中国,文学理论的现代转型内在地包含了文学理论学科化的要求,但由于特殊的历史处境,这一学科化过程进行得非常艰难。在整个20世纪,除了几个短暂时期,中国的文学理论常常以批判理论的形态存在,是我们民族对社会文化进行现代改造的一部分,有时甚至直接就是政治批判的一部分,无论这种批判是由统治意识形态主导的还是对统治意识形态持批评立场。

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批判理论对文学所具有的意识形态性的揭示就是敏锐而犀利的,但文学作为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一种复杂现象,它所卷入的意识形态性也是复杂的。而且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以及因教育程度提高和传播成本急剧下降而带来的文学活动的大众参与,文学所牵涉的因素越来越丰富,批判理论也因此需要拓展自身的视野和方法。以詹姆逊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文化批判,以萨义德为代表的后殖民主义批评,以福柯为代表的权力理论,以波德里亚为代表的消费社会理论,等等,即体现了当代批判理论向广阔的议题开放,向跨学科研究方法开放的努力。

对知识进行语境还原是批判理论题中应有之义,不应回避的是,批判理论自己也不能全身而退,也应该成为语境还原的对象。毕竟,20世纪后半期以来,伴随各种批判理论的风行,西方世界文学理论以至整个人文学术的政治化倾向,其动力并不仅仅来源于知识自身的演进和学院体制的内在调整,更主要的还是来源于社会语境的变化。

四、作为跨学科知识的文学理论

文化研究的发展,为当前文学理论提供了一种新兴知识形态。

如果说20世纪前半期的文化保守主义和批判理论对作为学科性知识的文学理论的抵制,其最初的出发点是对文学的社会文化维度的关注和强调,那么,60年代以后愈演愈烈的对学科化知识的质疑,则具有从整体上反思现代知识体系和知识观念的宏大背景。这种反思不仅发展了狄尔泰区分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洞见,不仅考察了科学主义对人文知识的束缚和扭曲,不仅揭示了学科分化原则导致的知识壁垒,导致的学术虚张声势而思想趋于萎缩的窘况;这种反思也从人文知识的内部,反思了理论对经验的割裂或掩盖,反思了知识与体制、立场、权力的复杂关系。福柯和布尔迪厄的学说给这种反思以显著的启迪,因而也为他们本人获得了理论声誉。在这种思想氛围中,跨学科研究成为必然,现代学术体系努力建造的学科界限和话语规范,在以对象为中心的研究思路中正在被颠覆。正如罗兰•巴特所说,当学科遇到了在传统空间中并不存在的某一对象时,学科之间的交叉互涉就成为必然。(6)而且,“人文学科的首要目的,总的来说,是理解并解释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现实本来是跨学科的”(7)。当下的文化研究之所以聚集了文学、社会学、符号学、媒介研究、地理学等多学科的资源,在本质上正是因为其认识对象――新兴的文化形式和生活形态――挑战了壁垒森严的学科界限。当你试图探讨纽约时代广场上矗立的广告屏幕时,商业、符号、审美、影像叙事、城市形象、空间问题、媒介技术、族群身份……纷至沓来的内容,显然不是任何一个单一学科的研究可以胜任的。面对文学,研究者也将遭遇相似的处境,文学这样一种古老而历久弥新的事物,从来不是像某些理论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隔绝于其他文化实践的悬浮物。于是,跨学科性的文化研究成为当下文学理论的新的尝试,新的方向,在挑战自身固有知识结构,主动模糊掉争取了近一百年的学科独立性的同时,也获得了广阔的理论视野和发展空间。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从更高的层次上恢复了文学理论作为一种通识性人文知识的身份。跨学科知识的属性,使文学理论在方法上、研究对象上和学术价值上都得到了一种解放,因此当前的文学理论正在经历活跃的变化,一方面,它积极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不断扩大自身的疆界,从而能够更全面地在人类生活中还原复杂的文学经验,而不限于仅从形式载体和文本形象中理解意义;另一方面,在传统上属于文学理论的资源和方法也被整合到其他知识领域,促进了文化研究、媒介研究、视觉研究、消费社会理论等新兴领域的发展。

前述以批判理论形态存在的文学话语与当下跨学科性的文学理论,在知识构成和理论资源方面多有重叠,甚至批判理论本身就是跨学科的。尤其是二者都认同“知识的语境化”。但究其底里,可见某些转移的迹象,即“知识的语境化”既可以指向具体的社会文化批评,表达明确的政治立场;却也有可能归于对知识与语境之复杂关联的学理性研究,以此为基础,往形而上发展可以阐述知识哲学,往形而下发展则可以实证性地考察某一具体术语、观念、学说的来龙去脉和辐射范围。被当前文化研究所推动的跨学科性文学理论中,已有对排他性政治立场的反思,对过于旺盛的问题意识(过分强调问题意识,也正如过分持守学科界限,都会导致对象的消隐)的放弃。

如果说文化研究源出批判理论,而今却有剥离批判理论自成一家之势,那么“知识的语境化”也具有发展成方法论的可能。检讨文学理论作为一种知识的历史,也是对这一方法论的尝试,在通识性知识、学科性知识、批判理论、跨学科性知识等诸种形态的演变中,文学理论构建了知识与语境的不同关系。当知识借助文献记载与代际传承显性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当时那个生成知识的生动语境却可能隐藏于遥远的时空,那么,对知识的语境还原,正体现了人类在认知上持续不断的求真冲动。

五、真理的跷跷板:语境化还是普适性?

然而,在对知识的清理中,语境还原是否可以成为绝对标准呢?且不论彻底的还原有无可能,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如下事实:知识的语境化原则,预设了知识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知识的标准不可能脱离具体社会文化而独自存在,对知识的考察必须依赖语境。这种预设潜藏着两种危险:一是在对精神和意识领域的探索中过于倚重唯物论,二是在相对主义的无限膨胀中,使任何真理判断和价值通约成为不可能。与之相对,知识的普适性原则,则预设了人类认知能力的超越性,即为我们所熟悉的透过现象追踪本质、根据具体把握一般。这种预设曾在黑格尔那里达到巅峰。这种预设的危险是,如果对普适性的信任没有限度,那么往往造成在理想状态中陈义过高,却在事实上造成知识与权力的结盟,使普适性不能真正实现,反而成为排他性的借口。且不论它如何造成认知的障碍,人们由此遭受的肉体和精神的痛苦是实实在在的,并终于引发差异性政治的报复性反弹。

在人类对知识的上下求索中,坚持语境化与追求普适性,二者看似各踞一端,实则都受到求真意志的推动。前者要追踪既有知识之所以如此的缘由,后者要越过各种变量的干扰捕获恒定而普遍的规律。两者的局限,实则是人类认知能力固有的局限,因而真理不在跷跷板的任何一端,只能立足于二者的平衡点。

对文学理论进行知识性清理,从意识到方法,语境化都是不可缺少的,而对于文学理论的建构而言,追求普适性仍然是必需的抱负。

〔参考文献〕

〔1〕〔英〕彼得•威德森.现代西方文学观念简史〔M〕.钱竞,张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7.

〔2〕〔美〕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M〕 .李平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22.

〔3〕 袁进.中国文学的近代变革〔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68.

学科知识论文例11

一、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

(一)二战后科学霸权地位的确立、“大科学”观念的形成和“反文化运动”的兴起是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产生的时代背景

20世纪的历史文化史有一种十分吊诡的现象,即作为人类文明象征的现代科学受到了文明社会的怀疑和批判。科学在理论和应用上所取得的迅速而广泛的进步,不断强化了人类自启蒙运动以来根深蒂固的科学主义信念,科学唯我独尊的霸权地位得以确立。“大科学”( Big Science)观念也随普赖斯《小科学,大科学》(1963)的发表而日益深人人心。然而,在经历了20世纪20年代的大萧条、两次世界大战、核军备竞赛及环境和生态危机后,科学之剑的“双刃性”已为人们充分体会。人文学界在20世纪60年起了“反文化运动”,支持与科学共同体普遍主义立场相对立的价值与精神,两种文化(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的对立由此形成。人文学者认为科学并不是理性的解放力量,而是被广泛的教条所限制,或被福柯表达为一种等价于权力的知识系统。这种对“文化霸权”的批判促使人们注重对知识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

(二)知识社会学、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和科学社会学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思想渊源,库恩的相对主义是其理论来源

1.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思想渊源。19世纪德国图宾根学派的“教会编年史”认为应把正统与非正统思想都给予中肯对待,这可视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最早渊源。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确立于20世纪20年代,马克思、舍勒、曼海姆、默顿等是其先驱。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思想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并为它给出了一条基本原理: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因此“马克思主义成了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

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早期代表迪尔凯姆(E.Durkheim)“从科学中获得的概念与完全从集体中获得的权威概念只有程度上的差别”的观点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提供了启示和灵感。“知识社会学”是由舍勒(M. Scheler)首先在((知识社会学问题》一文中正式提出的。对舍勒来说,知识本身永远是集体的产物。舍勒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强烈不满。而曼海姆(K. Mannheim)则强调知识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认为知识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中;历史与社会环境的急剧变化和动态性质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主题。曼氏的观点接近于“反身性原则”,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他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面孔。这种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

晚年的维特根斯坦(L. Wittgenstein)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于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维氏引人“语言游戏说”和“家族相似性”概念,认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社会相对于个体来说具有优先性;个体行为和信仰可视作自然现象。维氏对事物的刻画、描述与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为强纲领的提出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支持。

默顿(R. Merton)对早期知识社会学进行了较早也较成功的概念化处理。他利用经验分析方法证明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是怎样受到以新教育为标志的特殊价值关系的培育而出现的,以及科学对于当时社会利益的应答,明确了一个把科学与社会结合起来的新方向,成为科学社会学的纲领性文件。默顿科学社会学以宏观社会学方法发展出对科学事业的社会建制研究,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学转向”( the Sociological Turn)奠定了学科研究框架。

2.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来源。库恩(T.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中阐明了历史 一相对主义观点:科学发展分为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两阶段。科学发展是不连续的,是在“范式”内部从事“解谜”活动的常规科学和“范式转移”的科学革命二者交替的结果;科学活动是由科学共同体所选择的范式决定的,这种选择是非理性或反理性的突变;“范式”间具有“不可通约性”。“范式”及“不可通约性”对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形成了真正的挑战,促使了相对主义的兴起,打开了用社会原因说明科学的方便之门,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最终形成提供了直接理论支持。

20世纪70年代初以巴恩斯和布鲁尔为首的英国爱丁堡学派顺应时代潮流,通过对知识社会学的深刻研究,对维氏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的批判与反思,在广泛汲取库恩思想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知识社会学。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代际演进

(一)第一代科学知识社会学

以布鲁尔(D. Bloor)、巴恩斯(B. Barnes)和柯林斯(H. Collins)等为代表的第一代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以“强纲领”( strong program)为指导纲领,从宏观视角和相对主义立场出发考察了科学的合理性,强调科学评价中的情景和偶然因素,提倡怀疑主义,以消解科学理性的合法地位。其主要任务是将科学知识与社会因素连接起来,通过贯彻相对主义强纲领揭示科学知识的社会性质,力图打破传统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二分观念,把社会学方法贯彻到底。他们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遵奉的特定范式;科学内蕴了社会性本质。这些信念围绕着知识的社会性纬度或轴心,遵循历史主义科学观的后现代取向,把科学观推进到了更加激进的相对主义立场和更为极端的非理性主义态势,使后现代科学观随“社会学转向”而发生深刻的演变。

在第一代科学知识社会学代表作如布鲁尔的《知识与社会意象》、巴恩斯的《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柯林斯的《改变秩序》中,学者们强调相对主义在经验上是有效的,其特征为:强调知识内容的社会决定性和历史依赖性,否定知识的普遍性和客观真理性;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具有地方性和建构性;否认经验证据是理论选择的标准,理论选择是科学家间磋商、解释和争论的社会过程;有意混淆事物间的界限,否定事物间的区别和对立;用文化中的非理性方法否定科学中的理性方法。理性、客观性和真理最终被归结为具体的社会文化群体通常所采取和执行的有局限性的社会文化规范。

爱丁堡学派和巴斯学派是第一代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学派。布鲁尔的“强纲领”和巴恩斯的“利益分析模型”奠定了爱丁堡学派的基础。在《知识与社会意象》(1976)中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制定的“强纲领”具有四条原则:(1)因果性(causality)。能导使信念或知识诸状态的条件都应是因果性的。(2)无偏见性(impartiality)。不论真或假,合理性或非合理性,成功或失败,都要公正地加以同样对待,这些相悖的两个方面都得到相应的证明。(3)对称性(symmetry )。在说明的样式上要求是对称的,同样的原因应同时能解释真实的和虚假的信念。(4)反身性(reflexivity)。原则上它们的解释模式能应用于社会学本身。而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纬度积极建构其“利益分析模型”。他认为“利益”不仅包括广泛的社会背景因素(如经济、政治的冲突)、一般文化取向(如意识形态),还包括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特殊条件(如专业或学派),强调特定的科学事件和科学行动可依卷人方的特殊利益得到较好说明。说明重点集中于有关知识信念产生的条件上,任何时候社会原因都应被考虑且为决定性因素,广泛的社会利益与科学主张间存在内在关联。因此,科学知识是在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中,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

以柯林斯为主帅的巴斯学派,采用微观社会学的观察与访谈法,将注意力放在争论结束的机制上。柯林斯等人提出并采用经验相对主义纲领作为争论研究策略,即从科学实践本身出发对科学家的理论和信念做相对主义说明,以表明不存在“跨文化的理性标准”。他引人“涵文化模型”进一步说明各种社会因素是如何影响科学家的态度及如何使科学家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这一模型,实验知识的传递是一种文化传递,它依靠科学家间成功的、非正式的、个人的交流;科学争论是“社会和物质的支持网络在控制上的冲突”,是少数知名科学领导人组成的“核心组”(core-set)的磋商过程。经验相对主义纲领促使其他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对争论结束机制和微观研究方法给予必要关注,为技术的社会建构研究直接提供了示范性工作。

(二)第二代科学知识社会学

以拉图尔(B. Latour)、塞蒂纳(K. Cetina)、伍尔加(S. Woolgar)和卡龙(M. Callon)等为代表的第二代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以社会建构论(socialconstructivism)为指导纲领,从经验主义和与境主义的微观视角出发,通过对处于科学核心地带的实验室进行田野式考察,揭示了实验室生活如何集中体现现代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特征;提出了第二代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纲领—“实验室研究”( Laboratory Studies)及“行动者网络”理论( Acto:—network Theory,简称ANT )。他们抓住科学实践的行动本质,把握住大科学时代中科学知识产生过程之即时(real-time )、现场(in-site)和动态(dynamic)的特征,说明了科学知识的具体内容是依赖于社会过程的,科学观察是负载理论的,科学知识是负载利益、文化、实践与情景的。在科学研究“社会学转向”基础上发动了“人类学和文化转向”( the Anthropological & CultureTurn),开启了后现代科学元勘的实践研究方向。

在第二代科学知识社会学代表作如《实验室生活》和《制造知识》中,学者们揭示了科学知识为人们所忽视的一面,即社会性方面和科学家利一学工作日常的、真实的生活情景,体现了社会建构论的本质意涵:科学知识是人类的创造,是用可以得到的材料和文化资源制造的,而不仅仅是对预先给定的、独立于人类活动自然秩序的解释;某些领域的知识是我们社会实践和社会制度的产物,或是相关社会群体互动和协商的结果,核心是将科学知识内容与社会因素建立因果联系,否认自然在知识中的作用,科学知识不是已有知识的理性、逻辑延伸,而是不同社会、文化、历史过程的偶然产物。涉及的主要是认知相对主义,目的是解构科学理论的逻辑结构、客观逻辑方法和实验在检验真理时的权威地位。

巴黎学派和柏林学派是第二代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流派。拉图尔与伍尔加合著的《实验室生活》(1979)的出版奠定了巴黎学派的基础。在20世纪80年代,拉图尔又与卡龙合作倡导“行动者网络”理论,自此巴黎学派正式成立。拉图尔的研究主旨和学术兴趣集中于“事实是怎样在实验室里被建构出来的,社会学家是怎样说明这种建构,事实建构与说明建构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如果有的话)”,目的在于揭示科学的神秘性和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性本质即科学事实作为人为的结果,其外在性或客观性只是实践建构的产物。他应用人类学田野调查法(Field Investigation)对“索尔克研究所”( Salk Institution)进行研究,通过参与式日常观察和正式或非正式访谈,证明了“科学事实是社会建构出来的”。柏林学派的女学者塞蒂纳认为科学实验是一种认识论文化(epistemiccultures),科学研究中存在资源要素分配,在实验室中不同科学家间体现了一种交换关系,如实验室领导和实验科学家间的互惠互利关系,表明了社会是科学活动可行的真正基础和深层原因。

受赫丝(Hess)和后现代思想影响,卡龙首先提出对社会科学研究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拉图尔对之进行了进一步发展。通过强调科学活动的实践本质,拉图尔把科学理性的深厚基础建基于广泛的社会语境中,凸现了科学活动的人类学本质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科学知识的微观研究框架与科学文化的宏观社会体制间的分野,丰富和捍卫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为科学与人文的辩证关系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三)第三代科学知识社会学

以社会学有限主义(Sociological Finitism)为指导纲领的新一代科学知识社会学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巴恩斯、布鲁尔和亨利(JohnHerry )(简称BBH)是主要代表人物。BBH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分析》(1996)中,系统阐述了社会学有限主义的基本主张,旨在倡导一种语境中的科学知识即情景知识(situated knowledge ),认为社会成分是作为一种社会背景而存在。他们在理性和相对主义的冲突中寻求一种“根植于实践的理性”,希望采取一种第三条道路为无法否认的非个人化的科学知识作主观框架介人的语境解释(explanation in context),但并不完全排斥对科学客观性的合理性辩护。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术思潮由此步人了广泛而深人的“实践转向”( the Practice Turn)中。

在BBH看来,有限主义解释强调分类活动的社会学利益和传统特性。从社会学角度看,分类词汇的含义不仅与其使用时的“意义”相关,且与在当前情境下所有其他词汇的含义有关。社会学有限主义的基本含义为:(1)(分类)词汇的未来使用是开放的(open一ended)。强调分类行为的不确定性。(2)任何分类行为都具有可错性。强调分类活动中的集体判断与磋商。(3)所有分类行为都具有可改变性,集体权威贯穿于分类活动的始终。(4)每个分类词汇的连续使用是有条件的( conditioned)和相互独立的。(5)不同的分类词汇在使用上的相互联系可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基于此,BBH把这五原则推广到信念和范例中,通过对科学家实在论策略的社会学有限主义解释,提出了“利益和目标因果解释模型”,并将之推广到科学划界问题中。又通过对非经验知识—数学和逻辑进行社会学有限主义解释,证明了社会学有限主义的普适性。这样BBH建立了社会学有限主义的纲领体系,并对这种新纲领进行了详细论证和初步使用。

从强纲领、社会建构论到社会学有限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策略经过了微妙调整。通过比较可发现,社会学有限主义既回避了前期纲领的基本信条,又继承了其基本精神:(1)回避了受到强烈批评的强纲领原则,只字不提反身性、对称性和无偏见性,而继承和发展了因果性原则,从而建构出了社会学有限主义的工具—目标和利益因果解释模型。(2)进一步强化了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因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理论资源。词汇的意义、信念和范例未来使用的开放性、不确定性、可错性和可改变性,词汇、信念和范例连续使用的背景依赖性或非独立性,以及不同词汇、信念和范例使用的有条件性,都旨在强调科学知识之偶然的、即时的、在地的(local)相对主义特性,表现了怀疑主义立场。(3)继续坚定地贯彻用经验研究的方法来论证相对主义立场,以实现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主义诉求。他们通过对较简单的科学常识(而非以往的物理学、天文学)进行社会学分析,来论证社会学有限主义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三、反思科学知识社会学

(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局限

贯穿于科学知识社会学始终的相对主义具有明显的局限性:(1)有着不可克服的理论矛盾。巴恩斯和布鲁尔的相对主义建立在“等值假设”基础上,即“可信性”等同于“有效性”,但可信性原因的合理性若仍用相对主义方法去决定,就必须再找出合理性的可信性原因,势必导致“可信性原因”的无穷后退;科学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否认科学的理性地位,但又声称要把科学知识社会学发展为一门科学,这显然相抵触。(2)实际上是社会学主义。为强调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影响,学者们不惜把一切因素归结为社会学因素,表现了社会学主义的野心。(3)“重经验轻理论”。主要从有关“科学事实”的个案分析人手,很少涉及理论层面。这既与其反对经验主义的态度相悖,因许多科学知识社会学代表人物如布鲁尔明确表示反对经验主义,又表现了其理论的局限性和浅薄性,因为科学既是经验的又是理性的,科学不仅包括观察和实验,还包含理论,且“观察渗透理论”,理论比经验更具有基础地位。

强纲领在社会学意义上解构理性与非理性、正确知识与错误知识的界限,导致混淆科学与迷信、科学与伪科学的界限,对称性、无偏见性和反身性原则自身并不能实现,且“利益分析模型”是一种不对称的社会说明方法,与其自身理论相矛盾。

社会建构论根植于西方文化尤其是德国思辨哲学传统精神和英美经验主义科学取向基础上,极易陷人西方文化原子论的、分散的、碎片式的思维方式所形成的科学与社会二元分立对决、非此即彼的思维误区。它奉行“零和”游戏逻辑,具有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倾向,全面否定客观性、理性、可靠性与合理性,否定自然的基础地位,只强调社会因素的意义,夸大了社会偶然性因素。在实践中也遇到了挑战。

社会学有限主义是一种情景相对主义,自身也充满了逻辑矛盾,它通过回避反身性和对称性原则,强化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因素,走经验相对主义的道路,而将强相对主义和经验研究机械地结合起来,不仅不能摆脱原有的理论困境,反而可能会加重其理论困惑和实践矛盾。因相对主义是一把“双刃剑”,作为抵制传统科学观的批判武器它无疑是有力的,但相对主义常从怀疑论开始,以历史相对性和文化多元论为依据,到放弃解构任何“客观性”和“合理性”,最后往往难以自拔地导向虚无主义的泥潭。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启示意义

强纲领以独特的研究视角阐释了实在观、真理观和合理性信念,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种社会化认识论并引导人们思考:社会文化传统在评价理论的真理性和合理性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科学知识的基础是多元互补的;在元科学的研究中应结束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对立和分离的历程,走向融合和统一的新时代;它打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绝然区分的界限,把科学知识纳入社会学研究领域,展示了科学知识作为一种社会实践产品和文化形态的特点,引导人们重新审视科学在整个文化框架中的地位、科学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关系,客观上影响了人们对当今科学的理解,即科学只是人类生活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已成为个体的共识;为人们提供了看待科学时的一个外在、中立、客观的视角;破除了人们对科学、理性的迷信,所谓的科学及科学家的地位、身份、声誉其实是一个并不存在的“symbol"。这是科学知识社会学在社会意识层面上的最大功绩之一。

科学知识社会学学者采用相对主义的经验研究,如实验室研究、科学争论研究和话语分析研究,对科学相对性的展示本身就是相对主义的一大成果;坚持“相对主义”—自然态度,有助于更客观地看待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也使人们意识到“科学知识实则意味着权利和分配”;其反科学倾向可能使科学部分具有自我反省功能,更有利于科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