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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心理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0 16:23:55

道德心理学论文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1

康德曾经明确表示,关于道德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两种学问,一种是研究道德论证的学问,另一种是道德原则如何与经验结合的学问。前者是康德所谓的纯道德哲学,后者属经验知识,康德称之为实践人类学,相当于今天的心理学。当然,康德主要关怀的是道德论证。而且我们看到,在康德的伦理学中,道德原则的论证基本上独立于道德心理。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不牵涉对人的感情方面,例如情感和喜好的哲学假定,更确切地说是刻意排除这些假定。

当然,康德的道德论证本身或许也可以说是蕴涵了对道德心理的某种预设,因为对康德来说,已经论证为合理的道德原则意味着这些道德原则就是道德主体有相应的能力去实践的原则。但即使如此,这种心理也不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人的情感和内在性情,而是从理性的义务概念中引申出来的“道德”心理。从康德的道德观念中,人们或许不难找到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影子。但实际上,从掌握关于道德的知识到道德实践的转化,这一过程并不是自动发生的,中间显然还隔着一条或深或浅的鸿沟。因此,对道德心理问题的深入探讨显然是有实践意义的。我们这里所讲的道德心理,主要是指促成人们将道德知识或道德原则转化成实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的心理动力机制,即情感上愿意去实践和追求某一道德、意志上有持之以恒的能力的机制,其中包括某一道德学说本身对道德心理的明确或暗示性影响。

毋庸置疑,在道德心理的层面,儒家和基督教中都存在丰富的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心理是儒家伦理学的核心,例如孟子的性善论几乎同时承担着两个主要的化理任务——道德论证和道德实践动机(心理激励)。总体而言,儒家的性善论概念架构循着这样一条思路:上天赋予人类的天性中有一类是特殊的情感性反应(道德论证),这些情感能力促成人之为人的本性和使命的实现(道德动力)。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因素和天的因素相互作用,但儒家着力强调人的责任。

道德心理学在儒家伦理学中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儒家强调情感在伦理学中的作用。根据儒家的观点,伦理生活其实就是一种情感生活,而情感的缺陷往往意味着性格的缺陷。[2]因此,儒家不仅重视情感的实践威力,即在道德实践过程中,重视行为者的动机因素,强调道德实践过程中的“乐”;而且将情感当做其有自在的道德重要性的素质来加以珍视和培值。因此,在儒家看来,离开一定的情感因素,行为就不能证明其自身的道德价值;而由于有了情感的投入,道德实践基本上不是一个内心冲突和挣扎的过程,而是内心原有的喜好的善的天性的自然流露和发展过程。[3]这就是儒家的性善论对于道德实践的深刻意义之所在。由此可见,儒家所讲的道德心理如何有力地促成儒家道德理想的实现。也正在这个意义上,孟子才肯定“人皆可以为尧舜”。

在基督教中,道德的论证源于上帝,因为上帝被认为是一切善的源头,[4]而人之所以能够实践善,最终原因是因为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5]因此,在基督教那里,道德论证和道德动力也是统一的,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亦难解难分。在这一点上,基督教部分地分享了儒家伦理学的结构性特征,即都诉诸超越性的“天”或“上帝”作为道德论证的终极资源。两者的道德心理都可归为一种目的论(teleology),儒家是为了通过道德修养而完全实现天赋人性,以致“与天地参”;基督教则是为了实现上帝的创世计划以及上帝对每个个体的计划。不同的是,在道德实践中,儒家更独立于“天”而基督教却时刻强调上帝的主动性地位。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儒家和基督教都有力地推动了它们所倡导的价值理想的实践,下面我们来做一些具体的分析。

二、二者间的差异

作为伦理体系,儒家与基督教之间的差异几乎是一目了然的。最根本的差异是:前者是此世道德;而后者是有神论道德,其中此世的道德取决于对彼世的预设。具体而言,前者对人性较为乐观,主张“人性善”;后者对人性较为悲观,主张“人生来有罪”;前者的爱是“人更爱自己的父兄”的基于血缘的差等爱,后者的爱是“上帝爱世人”的普遍爱……不一而足。在道德心理的层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不同的角度来探讨二者之间的差异。

1.作为道德主体的人的表现形式

儒家重人作为“类”的本质之实现,因此儒家很典型地讲“人禽之辨”[6]。换言之,在谈到人的本质特征时,儒家是从人与动物之别的角度来谈的。同是,儒家按照人的德行水平而把人分成不同层次:圣人,贤人,君子,善人,大丈夫,大人……小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家的道德是精英式的道德。虽然孔子曾经表达对“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思想,但这是针对“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7]的君子而言的。作为一种俗世伦理,儒家坚持在人君中寻找道德完善的典范,并深信某些先王已经作为这样的典范,对大众的道德追求产生过吸引和示范作用,激励人们不断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努力达到道德完满的境界。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儒家确实因此而造就了许多的道德理想人格。

儒家重视人的价值,认为人是万物中最可珍贵的,孔子在“厩焚”时问“伤人乎不问马”的片段,也被公认为儒家重视人的价值的经典表达,[8]这一点经常被看做是儒家人道主义(或曰人文主义)优越于宗教道德“神道主义”之处,这些都难以否认。然而与此相关的是,儒家伦理所讲的“人”更多地指涉“人”的伦理身份,而较少指涉个体的独特性;而且,儒家更强调的是“自重”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自爱”。这些主张可能暗示了:个人的独一无二性以及个人就其作为“人”而言的内在价值不具有伦理相关性或重要性。

基督教同样重视作为整体的“人”概念,在《旧约》中,以色列人就是作为一个民族整体而得到描述和关注的,所不同的是,基督教主要不是从“人禽之辨”的角度,而是从“人神之辨”的角度来谈论人的。因此,基督教不将人按其德行的高低来进行划分,而是认为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分享了同样一个身份——人人有罪,无一幸免。[9]诚然,有些人的德行较高《圣经》称这类人为义人,例如《旧约》中的挪亚和约伯),但在上帝的圣洁面前,这些差别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自我谦卑、回归上帝也才是普遍适合每个人的惟一出路。这样,基督教将道德完满的可能性及其实现都归属到超越的上帝那里。[10]

虽然基督教重视人作为“类”的特点,但在基督教中,个人的观念似乎更明显,每个人与上帝的直接关系更突出。《新约》重视个人灵魂的得救,因此,对信徒而言,耶稣不只是“我们”的“救主”,更准确地说是“我”的救主,因而得救的成果只属于个人,不能转让给他人。[11]在基督教中,上帝造人及对各人的计划都是个别的,这被认为是上帝珍视和肯定每个人都在他面前的价值的表现。在使人产生自我肯定的心理的同时,又使个人失去以自我为中心的资格和意愿,反而效法上帝,“爱人如己”[12],套用康德的术语,这时的人们就好像生活在“目的王国”里。心理学告诉我们,没有正面自我形象的人,很难有爱人的能力。从基督教基本教义中所引申出的对自我和他人的肯定和尊重心理和实践威力是巨大的。我们看到,在近代民主和公民道德观念的兴起当中,清教主义作为一种思想资源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其中对人的内在价值的重视,对个人作为理性和有良心的存在及其自我管制能力的信赖,正是公民道德观念的重要来源之一。[13]

2.道德的目的

儒家是此岸世界的,为道德而道德的,既有康德的道义论色彩,即不是为了道德以外的目的而道德,又有被归结为目的论之一的品德伦理学注重品德和性格的特点,即伦理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建立和论证某些抽象的道德原则,而是使整个人(包括人内心的情感和喜好)都得到修养,以整合的自我为伦理学关注的对象。与此同时,儒家伦理学的突出特征之一,是不强调“德”与“得”之间的同步性,而是单方面地强调“德之修”的重要性。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14]因此,儒家伦理学很难说是一种幸福论,由于没有任何外在获得的暗示和鼓励,因此,在儒家那里,道德完满的难度大,因为道德的酬报就在于道德自身,儒家伦理学既不承诺今生的快乐,更不承诺来生的幸福。换言之,在儒家那里,除了自我激励以外,别无激励机制。儒家伦理学不但追求一种崇高的道德理想,而且由于不诉诸任何外在激励,这就需要有志于道德的人将道德看做生命和事业来追求并为此不惜一切。[15]

基督教的伦理虽然以道义论的形式出现,但比儒家伦理更具目的论色彩。它所倡导的当然也是一种舍弃的伦理。[16]由于舍弃的论证来自上帝,而且上帝还有承诺——例如永生、心灵的安宁以及上帝的同在等等,[17]因此,舍弃在基督教的框架里被转化成乐意的、理所当然的。换言之,基督教倡导的是一种超越性的“德一得”一致,它要求人们在价值之间进行优先次序的排列,并选择那至关重要的东西。[18]而且舍弃以后,人不是变得一无所有,反而是在生命上越发加增。[19]虽然是超越性的“得”,即所得的可能在彼世,而且行善的目的不是为了“所得”,但这种承诺却可能使人心得到宽慰和平衡,加上上帝自己在十字架上的示范,使得行善有可能是不计代价的。另一方面,基督教并不将此世与彼世完全隔开,也不主张禁欲主义,[20]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基督教在现代社会并没有消退或灭亡的原因之一。

3.实现的资源

首先,从行善的责任和迫切性来看。儒家讲人性善,对人的自我得救有完全的信心。[21]这样,道德是从零开始,更确切地讲是从正数开始,以后的数值越来越大。而基督教却认为,自从始祖犯罪以后,人的罪性就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在基督教的概念架构内,人是先处于一种弱势,即堕落,由于是人自己滥用意志自由而来的堕落,这个堕落的责任就在人自己,而非别人的迫害或强加。基督教的人性观为人们从本体论上设置了道德更新的责任和迫切性。

其次,从行善的力量来看。儒家主张人完全靠自我的努力,而不需依赖任何外在力量的帮助。儒家深信,人性中有内置的向善倾向,这是取之不尽的力量之源,只要人对自己诚实并且加上适当的努力,道德的前景无可限量。从这一点上看,儒家几乎达到了世俗道德的最高成就。而基督教一方面坚持需要上帝的救赎;另一方面,由于人作为上帝的造物有内置的行善潜力,而且有某种程度的自由意志,因此,人的行善力量来自这双方面的有机配合。但基督教对人性的弱点比较敏感,主张最根本的是要依靠上帝。因此,用一句哲学的术语,在行善的力量源泉方面,儒家表现为自律,而基督教表现为他律,既需要来自人以外的资源,又为了人以外的目的。

再次,从行善过程的具体心理过程来看。在儒家那里,由于人性中有内置的向善倾向,因此,行善不需勉强也不困难,它不是内心挣扎和矛盾的结果,而是自然自发、顺理成章的。换言之,对儒家而言,成为道德高尚的人是作为人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人的自然天性的流露和实现,因此,道德追求给人带来的是快乐,而且这个快乐可以达到“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程度。而在基督教那里,由于上帝爱人在先,人对上帝的爱和崇拜在后,且是对上帝的爱的回应,因此道德根本上说是对上帝的感恩心理的外在表达。[22]但道德的完满决非一劳永逸,虽然有上帝作为公正的裁判官这个前提,人就能产生一种诉诸终审法庭的盼望和信心而来的忍耐——这对行善提供了有力的心理保障,然而由于人无法根除自己的罪性,因此,行善也非自然而然,而是经常要遭受挫折的,需要不断地灵修祷告,建立和巩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

最后,从行善的榜样来看。由于儒家伦理学旨在建立人的品德和人格,因此,儒家十分重视榜样的作用。儒家经典中经常提到古代圣王明哲以及品德高尚者(例如周公、尧、舜、禹等),以他们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意念来例证儒家的道德理想,在为众人做示范的同时,也证明这类理想是可及的。孔孟本人也被后人推为这一类的榜样。当然这些理想都是俗世的理想,客观地讲,不一定是没有局限性或毫无争议的。基督教提供的榜样则是超越的,与上帝一体的,这个榜样又以人的形象出现,并以上帝的身份代人受罚赎罪。上帝在赦免、谦卑、舍己当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上的毫无瑕疵和崇高境界[23],也会在其信徒的心理上产生无法抵挡的鼓舞和吸引作用。[24]

三、结语

以上的探讨,或许有助于我们更为客观深入地了解儒家和基督教作为伦理理论的各自特点在道德心理激励机制方面所表现出的种种差异。儒家伦理学对人的心理感召力是巨大的,千百年来造就了千千万万“先天下之忧而忧”的道德英雄人物,这实在不能不说是儒家的巨大贡献,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不夸张地说,是儒家的思想及其所倡导的内心激励机制在支撑着我们的民族和历史。但我们也无奈地看到,当代社会的大厦不再是依靠少数的道德精英人物来支撑了,当代的民族和法制更非建立在少数几个人超乎寻常的道德自觉之上,而是建立在普通大众在道德上所能普遍达到的最起码的道德水准,以及对大众的这个道德能力的信任的基础之上。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或许类似基督教的道德心理激励机制可以为我们的思考提供另外一些思想资源。

如前所述,通过对超越的上帝之品质——慈爱和公正——的设置,基督教道德将人置于被动地位,但悖论的是,恰恰是这一点却大大提高了人们行善的信心和决心,因为人的善行被认为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这也大大降低了人们行善的道德成本,因为上帝作为公正的代表,不论是在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还是在对善恶的奖惩上都设立了客观和终极的标准,使得人们的行善有根本的保障,而不需亲自对成本进行精确的计算。当然,我们所要建立的是世俗伦理,不可能预先设置这种超越的机制。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开始重视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和法律机制的建立和建设,其目的之一,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看,可以理解为是通过在制度的层面创造基本的公平而解除人们行善的后顾之忧或心理障碍,降低人们的道德成本。换言之,我们似乎已经从对个人品德的单方面关怀开始转移到对社会制度的道德论证以及普遍伦理的关怀,在这一点上基督教所预设的道德心理机制似乎能给我们一点启示。

如果我们承认建立这些机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那么我们的思路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转变:首先,对人性不再一味乐观——没有“被爱”在先,一般人不可能产生无限的“爱”。其次,在人性上的某种程度的悲观,反而有利于将道德从概念中的存在转化成实践,我们需要适当调整我们的道德期望:首先促成的是启蒙性、普遍化、大众化的伦理要求,而非少数几个人的道德自觉和崇高。最后,对人性看法的改变也带来了道德基础的改变,因为不再对人性乐观,意味着不再可能在长期而广泛的基础上相信人能纯粹“为道德而道德”,相反,在经验和个人道德实践的层面,人们希望品德成为自己幸福生活的一部分,并希望通过社会制度和机制的建立而使这二者在广泛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成为道德实践的前提和基础。

诚然,所有这些都绝非否认儒家的道德理想的意义,反而恰恰是为那个理想奠定基础,因为一切最终都要落实到这样的一点:道德与否终究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离开了个人内在的道德意识,例如儒家所讲的内置的道德激励机制,或基督教所讲的人之中潜在的上帝形象,任何的制度建立都可能停留于表面,而上述的一切改变都可能走向它们的反面。这正如基督教所示,倘若一个人自己不想得救,那么再美好的救恩、再健全的保障也于他无益。况且,建立和保障普遍化道德的外在机制,并不必然妨碍人们将道德视为境界,从而不计代价地去追求。

【参考文献】

[1]本文所涉及的儒家主要是早期(即先秦)儒家,而基督教经典则包括《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并将新旧的《圣经》看成是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整体。

[2]例如,孔子对宰予“昼寝”(《论语·公冶长》)以及宰我对“三年之丧”(《论语·阳货》)的怀疑的批评和解释都表明,他是将情感缺陷看做性格缺陷的。

[3]这部分地说明了儒家为什么重视“孝”这一“孩提之童”都可以实践的品德的基础作用。

[4]例如,耶稣的门徒约翰说:“……爱是从神而来……”(《和合本圣经·新约·约翰一书》四:7)。这里的“四”指第四章,"7"指第7节,下同且略“圣经”。

[5]参看《旧约·创世纪》二:7。

[6]参看《孟子·滕文公上》。

[7]参看《论语·颜渊》。

[8]参看《论语·乡党》。

[9]这方面的《圣经》经节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旧约·传道书》七:20);“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旧约·箴言》二十:9)

[10]例如,在《新约·使徒行传》第十四章有这样的记载,使徒保罗因为医治了瘸子的腿就被人误以为上帝借着人形降临,因此,那些人就要敬拜保罗,这时,“……保罗……听见,就撕开衣服,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诸君,为什么做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也一样!……’”

[11]参看《新约·路加福音》十五:3~7中耶稣关于失羊的比喻。

[12]耶稣在训导门徒时说:“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新约·约翰福音》十五:12)

[13]关于这一点,参看TerryL.Cooper.AnEthicofCitizenshipforPublicAdministration,EnglewoodCliffs,NJ:

PrenticeHall,1991,p.63.

[14]《孟子·尽心上》。

[15]虽然儒家认为有德者应在高位,实现“内圣外王”的理想,但这很难说是对有德者的奖赏,反而可能是对其更进一步的期望,而且“内圣”是可以自己把握的,而“外王”则不得不依赖于许多外在的因素,例如政治是否清明等。因此,儒家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只要是正当和善的行为,就完全可以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

[16]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新约·约翰福音》十:18)

[17]“凡劳苦挑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马太福音》十一:28)

[18]耶稣讲的一句话最能表达这方面的意思:“你们要先求他(指上帝——引者注)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衣物和饮食——引者注)都要加给你们了。”(《新约·马太福音》六:33)

[19]耶稣用比喻告诉人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新约·约翰福音》十二:24)。

[20]“耶和华是日头,是盾牌,要赐下恩惠和荣耀;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旧约·诗篇》三十四:9~11)

[21]例如,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2

二、社会心理学视域下的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分析

由此,去个体化将会导致个体的责任感下降,但却增加了对团体规范的顺从。引发去个体化行为的最主要的认知因素是个体自我意识的减弱及群体意识的增强。现实社会中人们的行为通常受道德意识、价值系统以及所习得的社会规范的控制,并且能够不断地从现实的社交网络中的其他个体那里获得反馈,从而增强自我觉察。自我觉察的人,会表现出更强的自我控制,并且行为更清晰地反映他们的态度。自我觉察的人更少地作出欺骗行为,更易约束自己的行为。网络社会所具有的强大的交往、交流平台为尽可能多的人提供了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互联网,而不是面对面地交流,由此造就了庞大的网络群体。但便捷、迅速的网络交流平台,却缺乏现实社会中人际交往的约束机制,使得个体行为缺乏有效的反馈监督,从而降低个体的自我觉察,从而更容易出现失范行为。个体在网络中很容易就淹没于群体之中,失去自我意识,丧失自我判断能力。同时,网络行为本身即具有身份隐匿性的特点,这将使个体更容易在群体中迷失自我而出现行为解放,做出一些单独时不会、不敢做的事情。青年学生本身即具有心智发展不成熟、行为判断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等特点,在缺乏约束的网络行为中,部分控制能力差、自我约束水平低的学生就有可能出现欺骗、浏览不良网站等各种负性网络行为,甚至出现极端的网络犯罪行为。从众。从众心理即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是大部分个体普遍所有的心理现象。网络用它的虚拟现实技术创造了一个独特的现实的精神文化空间,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并且以信息海量、更新迅速、互动性强等优点最大限度地吸引了大学生们的视觉注意力。青年学生虽然自我意识急剧发展,充满热情,勇于创新,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缺乏个体倾向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他们的独立性、自制力、意志力及分辨是非的能力都不强,往往会陷入焦虑、困惑和迷茫之中,表现出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因此,某些负性网络行为,例如浏览黄色网站、使用不文明语言等行为往往是受到同伴影响而出现的“随大流”行为。

网络中大量的人际交往机会及交流平台为大学生网民的交往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使得部分具有共同经历、共同爱好的网民之间交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并在频繁的交往中固化成为一个群体。群体成员在交往过程中往往会抵制那些对群体的设想和言论提出质疑的人,而且这种抵制会以针对个人的嘲讽、打击等形式出现,导致那些对群体言行有不同意见的个体面临来自群体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个体会选择从众。同时,网络言论的自由极大地增加人们对他人开展语言攻击、抵制他人的可能性。大学生思维活跃,情感丰富,并具有强烈的归属与交往的需要。因此,他们更希望通过网络平台与他人交往并加入群体,也就更容易受到群体的影响而出现从众行为。挫折-攻击。挫折攻击理论主要由多拉尔德、米勒等人提出,是指当人的一个动机、行为遭到挫折后,就会产生攻击和侵犯性反应,甚至出现犯罪行为。攻击的形式可以表现为语言攻击、身体攻击等。调查显示,76.6%的人感觉当前互联网上羞辱、谩骂等人身攻击现象普遍。其中,25.6%的人表示“非常普遍”。仅3.9%的人“很少”或“没有”发现类似情况。所谓“挫折”是根据某种愿望进行有目的的行为时,由于内部或外部障碍,使欲求的满足受到阻碍,这种状态就是挫折。多拉尔德认为,攻击的发生强度与欲求不满的量成正比,挫折越大,攻击的强度也越大。现代大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均较以往有较大改变,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就业、经济的压力较以往均有所增加,导致一部分学生内心出现较强的挫折感。同时大学生宣泄心理压力的途径有限,或者是缺乏应对挫折的能力,从而导致一部分学生通过在互联网上羞辱、谩骂甚至报复他人的方式,发泄自己挫折感,或者过度宣泄着自己的情绪。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3

[中图分类号]B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6-0054-01

一、道德心理学概念界定

窦炎国(1990)指出,道德心理是人类道德言行的心理状态、心理结构和心理过程,凡是涉及道德问题的心理现象都属于道德心理的范畴。[1]曾钊新(1987)认为,道德心理学是以道德和心理为研究对象,揭示道德产生、发展的心理基础,反映道德知行的心理机制、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以及心理失衡中的道德调节等一般规律的学问。[2]

不同科学领域的道德心理学被赋予不同的解释。本文认为道德心理学就是研究道德心理现象的学科,以道德和心理的相互作用为主要发展方向。

二、道德结构的划分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具有稳定性,由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构成。道德认知是对行为准则的是非、善恶以及执行的认识,包括道德概念的掌握、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以及道德信念的形成。道德情感是介于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之间的一种内心体验。道德行为是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道德现象。本文通过对三种成分的论述,揭示道德心理学理论形成的基础。

道德认知是道德结构的重中之重,因此这方面的研究很多,从而形成了很多有体系的理论,其中首推心理学家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科尔伯格继承了康德的道德哲学,确信道德属于经验范畴,是建立在人的分析能力基础之上的,是理性的。

道德情感是个体对社会与自身的道德经验的符合程度的情绪体验,是个体的能动性的心理评价,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心理激动——分析评价——形成定势。[3]孟子提出四种基本道德情感,包括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人们只有具有这些情感,才能做出道德的事情。

道德行为是最为复杂的部分,与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紧密相关,道德认知是道德行为的前提,道德情感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道德行为。当前对道德行为的理论研究较为分散,难以形成系统的体系,这是道德心理理论研究的空缺。

三、道德心理学的基本理论

精神分析理论重点关注道德情感,尤其是内疚感。弗洛伊德认为,超我代表良心、社会准则,是人类的高级发展方向。超我具有监督和控制作用,使人类行为符合社会规范。超我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两个部分。自我理想使儿童积极向上。良心起惩罚作用,当儿童使坏时,良心会令其产生内疚感。内疚感源于对权威和超我的恐惧,决定着良心的存在。

社会学习理论强调道德行为,研究主要集中在模仿、抗拒诱惑和言行一致等方面,方法主要是实验研究。班杜拉指出,儿童的道德行为是观察学习和替代强化的结果,并用实验证明了儿童会模仿榜样的亲社会行为和攻击行为。但学习理论很难解释道德感的形成以及道德判断能力随年龄增长发生的变化。

认知发展理论主要关注道德认知。皮亚杰和科尔伯格认为儿童的道德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变化,把道德成熟当做认知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年龄预测道德的变化。科尔伯格认为,道德成熟发生在道德判断成熟的基础上,然后是判断引导下的道德行为的成熟。其主张道德判断的核心是公正原则结构。但是,认知发展理论难以解释道德感以及道德发展阶段和实际道德行为间的关系。

进化心理学理论认为长期的进化过程决定人类的亲社会行为。生命出现伊始,为了种族的生存繁衍需要牺牲行为的发生。群体生活中的个体更能避免伤害,得到基本满足,所以利他的群体更易存活,并将利他的特质作为基因传递下去。若个体在群居生活中不表现出亲社会行为会受到整个群体的惩罚。

乔纳森·海特认为,道德心理学主要研究两个问题:道德信念和动机从何而来;道德判断是如何工作的。因此就这两个问题,海特提出了“社会直觉主义”理论。作为一套较为系统的道德心理学理论,海特的社会直觉主义对道德心理学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以上道德心理学理论都明显倾向于道德的某个成分,而霍夫曼整合了这几种理论,形成了新的理论核心——移情。他把移情作为媒介,将道德的各个成分有机结合起来。他认为,移情是进化的结果,是人类共有的一种先天形成的特质。个体在内化外在的社会道德规范时,移情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4]霍夫曼区分了移情中的内疚与弗洛伊德的内疚的差异,并解释其作用。此外,还确定移情的发生可以激活道德原则。霍夫曼的研究对移情的发展进程进行详尽描述,并探讨了移情与内疚和道德原则的关系。其理论系统地阐述了道德结构三部分,但无法解释儿童如何形成关心他人和自私自利动机间的平衡。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4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5-0146-09

在《论语・述而》篇中,有这样一段话:“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据一些译解分析,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笼统的直译,把“道、德、仁、艺”作为特殊意涵的中心词,以此对“志、据、依、游”作相关阐释,略有争议处是把“艺”解成“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或“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或泛指“文艺”“技艺”“艺文”“艺术”等;一种是明快的意译,将“道、德、仁、艺”与“志、据、依、游”都做了适当推阐,构成比较连贯的人生意象与生活情趣。前者有复古诉求却泥古不化,让人看了其言传,还得自个意会其真义;后者有创新愿望却传承不足,使人明白自身表达的意涵,却难明白原来的根本主旨。

对此作充分而厚重的研讨,有一定代表性的是高书文的《由“艺”而“仁”而“德”而“道”――孔子成德思想逻辑进路之推定》。他比对朱熹的《论语集注》与钱穆的《孔子与论语》《论语新解》,详解此段经文的丰厚意蕴,结合孔子“下学上达”的“进学、成德之历程”,推定其“成德进路”是“‘艺’‘仁’‘德’‘道’”,“以‘游于艺’为成德的逻辑起点,以‘依于仁’、‘据于德’为主体架构,以‘志于道’为终极追求”,由此构成一个“从‘实’走向‘虚’”即“从‘现实’走向‘理想境界’”的圆融、周延的“成德思想体系”。这是在狭义的现实社会生活中,经验式论证孔子个人的为学成德进路,构筑其合时与合适理解的思想认知体系。如果把它放在人类广义的历史文化进程中,相对完整地考量其内在理路与外现可能,将在合理与合命的终极权衡上面临两个根本性难题,即“道”与“学”、“德”与“仁”,谁优先赋予和推进“艺文”的现实活动。结果,它会陷入西方近代笛卡尔“天赋观念”与洛克“经验观念”的求证困惑及困境,需待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与“后天(个人)体验”来折中处理其二者完全“背反”的认知情形。基于对这两个难题的考量与一种文化生命理路的尝试性求解,我将按照原典的具体内涵来呈现其实际诉求,重新推阐“志道、据德、依仁、游艺”的可能意含与逻辑安排。

一、志于道

首先,我们考察孔子的“志于道”与“志于学”(《论语・为政》)是否等同?现有文献资料表明,其师老子(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其在某种意义上与《老子》吻合)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德经・四十八》),又说“强行者有志”(《道经・三十三》),可见,老子对“道”与“学”是有区分的。而且,人类学习文化知识,要增强目标意识、注重长期积累才行,但修行生命大道,遵循自然无为和减损日常欲望即可。此二者有先后轻重或本末体用等界分吗?按老子理解,道当为先、为重、为本、为体,学为后、为轻、为末、为用,二者明显不在同一意义层面。此“道”是“天道”还是“人道”,或其他?老子认为,“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德经・七十七》)。因而,要效法天道,以修正人道。

对此,孔子怎么理解?《朱子集注》讲:“心之所之谓之志。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即孔子心志在大学之道,大学“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朱子集注・大学章句序》),道为人伦日用之理(或常理,伦理),这就意味着他要一心学习伦常应用之道。可见,其学是手段,道是目标,二者正面互动、增进,非负面制约、作用。高书文依梁漱溟的解法,认为孔子致力于“人生实践之学”,“反躬向内理会自家生活和生命”,其“道”有时指“礼仪之道、先王之道”,更多“指形上而具有超越意义的终极理想和最高原则”。这个人生“实践之学”与“超越之道”是如何关联的?难道像孟子那样反省内求于本心,通过“尽心”“知性”“知天”(《孟子・尽心上》)吗?或和荀子一样“劝学”于“圣王之道(即礼义法度)”而“尽伦尽制”(《荀子・解蔽》)呢?一个专心于其内在超越而求道之理或义,着力于“道性善”难题的根本性破解,以统领“学文化”工作的支离破碎,这是后来陆九渊“发明本心”的心学路线,希望把一切学问原理都统摄在本心的高度阐发中;一个苦身于外在(事物)实证而讲道之学或教,致力于“化性起伪”日常修为的长期工夫,通彻“本源之道”理路的完整建构,这是后来朱熹“格物穷理”的理学路线,要求对所有传统经典都进行全面的深度整理。这二者,谁最接近孔子的“道”与“学”的本真想法与做法呢?若按牟宗三思想认知所界定的“仁智”全体,开显孔孟荀的文化生命,提出“别子为宗”的理论判断,以孟子、陆九渊为正宗而荀子、朱熹为歧出;按李泽厚《历史本体论》中“儒家四期说”,孔孟荀与朱陆都是正统而属内部分歧;据崔大华《儒学引论》的“命、仁、礼”判分,荀子相对于孟子是歧出,朱熹相对于陆九渊而言是正统。这种“道统”与“学统”的是非论争,在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不可能有定论。这里要考虑的是“统”之前“志”与“道”的关系内涵应如何理解?袁愈宗对《论语》中孔子的“志”与“道”作了些比较研究,他认为,“孔子之‘志’为大志”、“道为大道,天道”,“孔子的人生”是“追求天道,得天道,践履天道,归于天道”,并用“一以贯之”的“忠恕”之道为“大道”,对接“不可得而闻”的“天道”以指引“日常之事功”。问题是,人为或人文的忠恕大道与天地或宇宙的自然大道是不是一个道?荀子的《天论》是“明于天人之分”而天道其时、人道其治,《易传》是天道为阴阳、人道作仁义,仅在董仲舒《春秋繁露》和《天人三策》的根源意义上把天道与人道统合于王道,其后王充的《论衡》也以黄老道家之说的自然区别于孔子儒家的人为含义,到宋明儒者才沿着孟子的“仁心”“义路”来统合“天理”“人欲”为一道(其“存天理,灭人欲”),这大体确证了孔子的“道”非老子“自然”意义上的“天道”,可能是孟子“仁心”确立的“道”或“理”和荀子的“君子”所道。也就是说,孔子的“道”是“人道”,而非“天道”,如果非要说成“天道”,一定是人文(即孟子的“思”)或人为(即荀子的“治”)的天道而非老庄自然的天道。这种人文的天道只能是圣道,或这种人为的天道是董仲舒所言的王道。而且这种规范人道的王道应比先秦诸子模塑人道的圣道更悠久,甚至可以说中国早期社会的文化理念是从宇宙论的天道直接贯通政治论的王道来范导人生论的人道,而不是先秦诸子之后特别是荀子从其天论到人论再到政论所作的圣王理论建构(汉代董仲舒最明了)。因而,此道最早可能是人类政治社会塑造的王道理想所启引的人道,是文化历史发展的希望目标或奋斗目标。

再看《论语》中孔子关于“道”的独到表述,如“父之道”可称“孝”(《论语・学而》)、“闻道”可死(《论语・里仁》)、齐鲁变“至于道”(《论语・雍也》)、“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论语・子罕》)、“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与“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论语・卫灵公》)等,其“道”与“人”这个特殊主体、齐鲁这些特殊国家、“三代”这种特殊时代、文学(指广义的文化学习)这类特殊教育、感官(即耳朵)这一特殊功能有内在的直接关联。显然,它不是任何事物、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表现能普遍体证而不用经验知觉的自然天道。这种“道”取决于人类自己的发觉、领悟、弘扬与传承,它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国家建设中,在我们的经典学习里,在我们的父辈生命中,在我们的祖先历史中,在人类文化生命的贡献中。这个“道”,即使是客观的超越的自然天道,也需与主观的经验的人文知识结合,才能有效地进入人类生活领域,发挥具体指导作用,否则,它的“志”如何揭示人的能动性呢?只有人的“志”把“道”的原则性规定好,才能以此去指点江山和同类,建造期望的国家事业与人类事业。正如孔子在许多篇章都讲“邦有道”和“无道”(《论语・公冶长》篇、《论语・泰伯》篇、《论语・宪问》篇、《论语・卫灵公》篇),及“天下有道”与“无道”(《论语・季氏》),这种邦国之道或天下之道决定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的生命选择与生活成就(或政治成就,文化成就),这种道不更像王道的理想作为,影响人道的现实分判吗?由此可证,《论语》里孔子的“道”是更理想、圆满、美善和值得追求的王道,是人类历史逐步树立的希望目标,而非自然现实直接推行的生命事业。用现代学术话语讲,它应是文化生命的发展目标,需要人的自觉意识与能动推进,这叫做志存高远而道不远人;它不是宇宙生命的存在样式,只需用事物的自然呈现与无限流动便行,这是命(或道)该如此而谋(或志)又何用!就此,孔子借助于有历史性文化志向的王道把自然无为的天道转化成现实生活自觉作为的人道,树立了人类社会的理想发展目标。

二、据于德

一旦确定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目标,这个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吗?或者说,它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可被实现呢?或它在实际的社会进程中能展现到何种程度?当然,毋庸置疑,是人首先确认自己的发展目标,并非他者直接赋予,也不是神的特别恩赐,因而,“志于道”,这个道受人的制约。也就是说,仅人有“道”的目标意识。这种目标的实现取决于人类所得,而非其所能,所能仅代表某种可能,所得才具体展示这种期望效果。这个得是人依据“道”的判断标准而为的生活成就,绝非生命成就,因为生命只能成全他者却不能成就自己,但生活可以通过所得改进与增益。对这种人为增改的生活成果进行人文化处理,便是“德”。由此可以说,现实的“道”是理想的“德”,或在现实层面上“道”即“德”,在理想层面上“德”即“道”。这样,“道”的实现与否,看“德”的成就如何。倘若放在人文历史视野中来考察,那么,“道”是目标意识而待确认,“德”作期望成果而待实现。如果在现实社会中,“道”作为判断标准而方便理想规划,“德”则是有效证据而能保证实际成就。

试问:《论语》中孔子的“德”是得于“道”,还是得于“仁”呢?有人以“法自然”的道家与“依于仁”的儒家来分判二者的“道”与“德”,有人把“德作为人生的根据”,有人将“德”解释为“个人的德行修养”,有人认为“德”是“坚守道的真谛”并将其“贯彻于自己的内心、落实到自己的行动而不失去”,有人理解成“德者,得也。能把道融入人格才是德”,等等。他们就“据于德”的“德”之诠释,要么是把“德”与“道”相关联以界定其内涵,但对“道”的说明比较空泛、模糊,不知“道”及其真义的明确所指;要么是单独判析“德”的总体内涵与具体作为,要么将其作为人生根据而近似于“仁”的意义诉求,要么将其作为个体修养而体现道德品质的意涵,却未将其放在“德”的特定思想认知背景中作更可靠的内蕴界识。为了进一步探索“德”在当时语境中的意蕴及它与“道”的内在关联,有必要回到文本。

在一般用法上,作为引导性动词的“道”,孔子说“道之以德”与“为政以德”(《论语・为政》),是把“德”看作指导标准;作为日常性名词的“道路”,孔子说“道听而涂说,德之弃也”(《论语・阳货》),是将“德”当成正义原则。即人的现实生活道路与理论指导必须以德为基准来作准确判断。但人的历史文化道路与目标设定,该用什么理念引领和塑造呢?孔子据人们日常生活体验情况及其言行表征,笼统地讲解了“德”的高尚追求与糟糕现状,即“德不孤”(《论语・里仁》)、“德之不修”和“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论语・卫灵公》)、“崇德”(《论语・颜渊》《论语・子路》)、“何德之衰”(《论语・微子》)。可见,人的天生德性是无法抹杀的,他的好德行是有社会影响力或示范效应的,要尊重自己的德性发挥与德行发展,但眼前太多的人被生活的色相迷惑,质疑古代圣贤的高尚德行。也质疑自身本有的良善德性,经常胡思乱想、胡说八道、胡作非为,自我逞能、自以为是、自鸣得意、自食恶果!人们应怎样避免这种恶状与恶果的发生,继续保持和发扬优良的道德传统,创造并享受美好与文明的社会生活呢?孔子提供了目标与典范,他认为“中庸之为德”“至矣”(《论语・雍也》),“泰伯”“可谓至德”与“周之德”“可谓至德”(《论语・泰伯》)。也就是说,周人尤其是泰伯成就的德行是至高无上的,可以作为德行的最高判断标准了,能据此完善的德行来发挥人们潜存的德性光辉。这是孔子理想诉求的“德”,是周人的历史成就,或者确切地说是其历史塑造的道德典范,是提供给后人现实发展的光明大道。但问题是如何依据周人的历史所得而凝练成德,化作现实社会发展的光明道路,让现存的人们也这样有所获得,以成全其德性并成就其德行呢?孔子区分了君子之德与小人之德,他认为“君子怀德,小人怀土”(《论语・里仁》),当时有君子“德行”的弟子是“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论语・先进》),君子有德“必有言”,而“尚德”“称德”却“不称力”“以德报德”(《论语・宪问》);进而,作为领导者或王者,要修君子“文德”(《论语・季氏》),能安抚四方民众,使“民德归厚”(《论语・学而》),以免“巧言乱德”(《论语・卫灵公》)和“德之贼”(即乡原,《论语・阳货》)横行,导致“小德出入可”(《论语・子张》)而大德荒废。据此,就现实的“德”讲,在人生修养方面有“君子”与“小人”之分,德行的成功案例有颜渊等人,文化诉求是立言、立德;它推扩到政治作为方面有“君德”与“民德”的差异,君德是君子之德在上层领导的作风彰显,民德是小人之德在底层大众的文明进化。

孔子把“德”划分为三个层次,即至德、大德、小德,相应于圣人之德、君子之德与小人之德,或圣德、王德(君德)与民德,其中圣德以泰伯为典范,君子之德以颜渊等人为榜样,小人之德可能是大多数人的情状,那么,他应当主要针对德行方面的成就而非德性方面的潜能(这是后来孟子完成的工作)作评比,由此寻找出历史记忆塑造的德行目标人物作为理想典范,引导那些挣扎在道德修养边缘或途中的劳苦大众,为他们的未来生活发展赋予希望。这是“德”从可确认的历史典范自觉进入可模塑的现实人物,造就道德文明程度不同的两种生活类型,即君子与小人。可孔子根据什么判定西周初泰伯而不是夏代或商代或其他什么时期的某个历史人物有圣德呢?这要看泰伯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及在文化社会里产生的持久影响力,让他的族类或国民及天下受益的功德情形。或许就自然生存状态而言,人始终是由现实进入历史而塑造自己,但从人文发展来看,道总是从理想走进现实而展示所得。当我们在文化生活中面对历史人物的烟云弥漫时,可能也会像孔子的弟子子张那样迷茫――一旦放弃德行的具体考评与道义的内在坚守,现实人生的目标在何处,结果又将怎样呢?我们却不敢任意想象,需要对“道”的真诚信仰而宁愿相信天赋神授的可能,需要对“德”的美善弘扬而希望改造丑陋罪恶的现实!在这个意义上说,孔子的“道”是人类历史赋予的神圣信仰,成为现实人生奋斗的伟大志向;他的“德”是人类历史满意的巨大收获,是现实人生发展的有效证据。以此讲“道”与“德”,不是孔子学说的独特创造(或为老子道德观念的特殊贡献),而是他思想的精神源泉与理论根据。因而,孔子的“德”是得于“道”而非得于“仁”。

三、依于仁

孔子在《论语》中“谈仁百余处”,大都谈“如何能仁或在什么情况下怎样做接近于仁”,因而“把握仁并不比把握道更容易些”。不过,在孔子观念里“‘仁’与‘德’是很难分清的”,毕竟“政治层面之德治”“个体自身”之美德与超越层面的“纯粹之‘德’”,“从外在进入内在”而成为人“内心修养提升”的品质是在“孔子时代”实现的。似乎在本体把握上仁比道更难,或许在功夫求证上无心的道(老子道家)比有心的仁(孔子儒家)更不好琢磨;就心的内在超越而言,仁与德是一体混杂、不好界分的。可是在孔子的认知谱系里,道、德、仁是界限分明的。正如前面讨论的,道是命而为历史的目标诉求,在现实层面成王道理想;德是内生的性与外推的行而为历史的希望成果,在理想层面成圣德典范;仁是以此命根、本性和作为的归结而统摄于自身文化自觉。难道“仁”不是人内在的心灵回归与觉醒而是显现肉身的文化精神主体,它只是外在的生活警觉与寄托而凝聚的客观对象物吗?关于“仁”的讨论,比较丰富和完备,不必详解其文本而深究其内蕴,下面从论文、史与专题的视角作些探讨。

论文方面,“徐复观对孔子的‘仁’的诠释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即1955年前“以‘爱’释仁”而作“人的所以生之理,宇宙的本体和宇宙生成的法则”之后开始把其定义为“道德地自觉向上的精神”和先天性存在,70年代后说“本心、仁体、道德自我有两个来源”即历史经验教训与个人道德实践。高赞非认为“‘仁’的思想一般的意义是‘爱人’,是封建的人道主义”,特殊意义是“一种忘我的、无私的、积极奋发的精神”和“最高的道德标准”,“更本质的意义”在于它是“孔子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其“一切思想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前者用传统中国哲学的“生之理”与现代西方哲学的“本体”及“生成法则”界定“仁爱”的内涵与外延并推扩为先验赋予的道德精神,再用历史成就与现实修为凝聚在本心,作“仁体”;后者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判分的“封建人道观”来阐释仁爱,进而将其表述成共产主义理想的积极精神与最高标准,它回到本质诉求上是“世界观”的构成要素与一切思想学说的理论基点。前者从原初意义的混成到先验存在的设想,再到后验内容的求证,经过“仁”的爱、生、神、性、心的认知历程,透视其“性体”原本在人的历史与现实中;后者从一般意义的识别到特殊意义的认定,再到本质内涵的说明,借助现代的人道、理想、标准、要素与基点,照见其“精神”呈现于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中。他们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的视野,对“仁”的内涵变迁及层次划分,作了笼统观照与宏大推演。另外,李孺义在孔子“‘行’的本己性动因的意义”“推己及人的对象化意义”和“一切生命个体之自主自愿的意义”上,解证“‘仁’的整体性命意”在“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性命之理”中;孙秀昌认为“‘人’、‘仁’、‘道’在孔子这里显然是一个相即不离而相互成全的动态过程”,即在人们的生活中,仁与道是一体互动而促成人们共同期望的社会道德事业,即使在内因、外化、自主的意义诉求中有区别――道是根与命、德是性与行、仁是义与理,在理论认知上有不同的内涵诉求与表达形式。

道、德、仁的理论内涵与表达形式有什么不同?三者字形的简繁写体及其演变过程已足以表明其认知形式上的差异,不需过多分辨,但其内涵的界识可能真不容易讲清楚,特别是它们的意义诉求,难免会纠缠不清。若从史的定位看,“孔子的‘仁’是‘情’(爱心、同情心)和‘理’(理性的要求)的统一,是人道原则与理性原则的统一”,“礼、仁、孝”是孔子“伦理的概念群”里“最重要的”观念,就其基本理论看,“‘仁、义、礼’三观念”是“孔子理论之主脉”,孔子原始儒学形成了“以‘仁’、‘礼’、‘命’(‘天命’)三个基本范畴所体现的心性的、社会的、超越的三个理论层面构成的儒学思想结构”。这些定位基本上以“仁”为中心或核心观念来进行理论建构和推演,对“道”与“德”没有直接比对与系统分析。对此,再以专题研究来深入考察其可能存在的诸多差异。目前,有一定代表性的作品是牟钟鉴的《新仁学构想:爱的追寻》与陈来的《仁本体论》,下面以其素材与要点作一些比对与分析。“新仁学的基本理论框架”是“以仁为体,以和为用;以生为本,以诚为魂;以道为归,以通为路”,它讲“仁”的“体用论”而得“内圣外王之道”,讲“生命论”而“视生命为真实的活体”,讲“大同论”而“展现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景和道路”,此“仁、和、生、诚、道、通”以“仁为核心”,进而作“义理分疏”为“十论”即“仁性论、仁修论、仁德论、仁志论、仁智论、仁礼论、仁事论、仁群论、仁力论、仁艺论”。“新仁学”的基本框架以“仁”为核心,以“仁、生、道”为骨干,以“和、诚、通”为追求,由此展开对“仁”的“性、修、德、志、智、礼、事、群、力、艺”的理论探讨。其“仁”与“道”的关联是通过“生”来完成的,或者说,这三者本为一体而有三个面向,即本体、本命与本原,而与“德”也需要“性”与“修”(即行)的中间过渡才能彰显。可以仁统道与德,应在孟子的“仁义礼智”论证后成立,其“仁”包含“道”与“人”,“道”又分“仁”与“不仁”,在老孔时代甚至秦汉时期道与德还是圣与王的精神目标与权威依据,仁与义只是其自觉的道德手段与价值诉求。如老子所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韩非子・解老篇》释为“德者道之功”“仁者德之光”“义者仁之事”和“礼者义之文也”。按韩非子的解读如果补充“法者礼之用”继其后,就更符合秦汉特别是汉代的政治理路了。另有系列说明,如管子的“道一虚、德一化、义事、礼一体、法(刑)”,文子的“道生、德长、仁爱、义正、礼敬”,庄子的“天、德、道、仁、义、礼、事、法、民、物”,《大戴礼记-盛德》的“道-一治、德一安、仁和、圣一平、义成、礼一定”,贾谊的“道、德、性、神、明、命”与“道、仁、义、忠、信、密”,扬雄的“道一导、德得、仁人、义~宜、礼体”,等等。或许,他们立论的依据、主体与论证的过程、结果各有不同,但对“道德仁义礼”的政治理路推证基本上与老子保持一致,有递减、递增与平行发展甚至多元融摄的意义诉求,这表明其共同的思想推演程序产生了不同内涵的理解。

陈来直接指出,“孔子对于仁的指点,主要是设定仁的普遍价值,特就德行、工夫而言求仁”,孔子“以工夫而合本体,以德性而求境界,注重德行的实践,以达到仁的境界”,其“‘仁’有多种表现形式,在伦理上是博爱、慈惠、厚道、能恕,在感情上是恻隐、不忍、同情,在价值上是关怀、宽容、和谐、和平、(此处原为逗号)万物一体,在行为上是互助、共生、扶弱、爱护生命等”。其内涵诉求是通过德行工夫达到“仁的境界”,表现形式有伦理、感情、价值与行为等多种具体要求。这就意味着“依于仁”的“依”并不只是人身的依靠或依附关系,还是内心深处的向往或回归,它是依据过去“道、德”的历史检讨,超越现在的“事、物”束缚,展望未来的“美、善”生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仁”是人现实生活的圆满归宿或美好向往,如孟子讲的“安宅”。这是孔子“依于仁”的现实生活意义诉求的归结点。

四、游于艺(义)

既然“道”是目标,“德”是根据,“仁”是归宿,那么,“艺”就是具体途径,待确立正当目标和把握可靠根据后,由此具体途径可抵达希望归宿,或依此归宿来选择有效路径。如果说,老子用“道德仁义礼”拟定政治理想的现实进路,那么,孔子以“道德仁艺(义)”推证人生理想的现实进路,其“艺”作“义”解(待后求证),它意味着人的历史生命(即生灵)的志向远大(即道)与证据充足(即得或德),逐渐走向人的现实生命(即生活)的归宿圆满(即仁)与意义高尚(即艺或义)。对于王者,其人生理想与政治理想合二为一,其现实进路在理想层面而非现实层面。由此,按孔子的认知理路,可译为:“立志人道(王道),依托圣德(周德),安顿仁心(人心),和乐义身(艺身)。”

有研究认为,“这个‘游’不是一般的消遣游玩”,它是“在坚实的人格修养”基础上“获得一种精神自由”,“游于艺”应先通过艺术“学习、欣赏、陶冶”而“获得审美享受和精神自由”,更重要的是“养成艺术化的自由精神和人生境界”,从而“把握生命本性、不为物忧、‘仁者不忧’和‘知天命”。也有人不完全赞成这种说法,指出“学界对‘游于艺’作审美性读解”是“对孔子命题进行了过度阐释”,而且这种阐释明显受庄子的“‘游’论以及佛教论‘游’等思想的影响”,该命题的根本效果“在于能使之体仁、进德、明道以修身”,进而可“解说为:为学者遍历、熟习六艺,故仁德日新,身心自适、顺畅而入优游之境、达明道之功”。前者从文艺欣赏的精神自由来阐发其人格修养的完美成果,或注入了庄佛的意义诉求而呈现其理想境界,但就后者人生追求的理想境地看,他们应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趋向自在自如的生命神境,前者突出艺术的实践和作为,而后者强调道德的实践与作为。可以说,不管是艺术理想还是道德理想,都是从理想层面来解读其意蕴,绝非从现实层面来确认其内涵。于是,有人作了类似讨论,认为“庄子的‘游心’是对孔子‘游艺’的逻辑展开”,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互相兼会容通而不互相抵触”,“‘游于艺’是孔子政治失意后的一种生活和心灵安顿方式”。也就是说,庄子的精神自由与孔子的人生理想是融通的,孔子的“游艺”是在恶劣现实政治影响下人生处境的一种健康排解方式。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5

1月1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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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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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会计

1020203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8 成本会计  27009 管理会计  27092 财务管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人力资源管理

102020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64 劳动经济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165 劳动就业概论  00163 管理心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市场营销

1020207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81 广告学(一)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182 公共关系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旅游管理

1020209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7007 应用文写作  00012 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82 公共关系学  电子商务

1020215  00890 市场营销(三)  00888 电子商务英语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00891 国际贸易实务(三)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物流管理

1020228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0 高等数学(一)  05362 物流英语  00012 英语(一)

00148 国际企业管理

00182 公共关系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5372 国际物流导论  采购与供应管理

102026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5362 物流英语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销售管理

10203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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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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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9 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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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心理学论文例6

任何一种教育理念,亦或教育形态的萌生都有其特定的文化积淀与现实需求。心理—道德教育就是这样一朵绽放在中国教育土壤之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奇葩。五千年的文化智慧构成了中国教育的丰富内涵,而教育又担当着传递与发展文化的使命,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传统文化的视角对心理与道德教育的融合加以阐释。以“天人合一”作为方法论,看待心理—道德教育就意味着心理与道德是相互关联、合二为一的:其一,心理教育关注的“人道”与道德教育关注的“天道”,在其存在的本原上呈现“天人合一”的状态;其二,心理教育所关注的“客我”与道德教育所关注的“主我”的结合,是人精神生命的完整体现。[1]

由此看来,现实的国情与文化底蕴决定了我们的心理教育应当具有其“教育性”:首先,心理教育作为一项提升和改善心理机能的社会活动,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环境与文化背景而孤立存在;其次,心理教育作为一项培养人的教育实践活动,其本身也具有价值实现功能。因此,心理教育不仅需要价值参与,而且要体现道德教育的价值导向作用。同样地,道德教育在其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心理因素的注入。这是由我国道德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所决定的,是道德教育研究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道德教育价值定位不仅要满足于“社会的需要”,还要实现“人的发展”。道德教育的核心目标是人的精神成长,而精神成长的内核又是人的心理成长。因此,在现有的道德教育实践中融入心理元素,是对传统道德教育的补充与纠偏。

二、“心理—道德教育”模式的产生立足理论,源于实践

模式作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中介,其产生既要立足理论又要源于实践。心理—道德教育模式的产生,就是在理论基石之上对心理教育实践的把握与提炼。正如班华教授所言,“心理—道德教育并非是理论演绎的产物,而是在课题实施中,在观察中小学心理教育的实践中,发现这一教育现象,经过多次观察和思考提炼出来的。”[2]因此,我们的心理—道德教育是在中小学心理教育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原生态特质的教育形态。这种将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的模式是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自觉形成的,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质朴性,是在现有教育实践基础上的一种真实创造,是民间教育智慧的体现。事实上,在这些一线教师的意识形态中,对于心理与道德、心育与德育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更没有刻意实施“心理—道德教育”的观念,他们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实现了心理与道德教育的融合,创生了一种原生态的“心理—道德教育”模式。这为心理—道德教育指明了一条通向实践的行动途径,把心理—道德教育模式研究从理论中解放出来。因为只有源于实践的理论才是最具有真实性的理论,才是经得起推敲和考验的理论。而理论也只有在实践中被不断地检验和修正,才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

三、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具有共同的理论支点

一个理念,亦或是一种教育形态的产生,必然有其理论上的支撑。因此,探讨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的可行性,就一定要在理论上为它们找到共同的支点。从人是心与德的载体这个视域出发,德心融合视域下的心理—道德教育其理论支点是人的发展与人格的塑造。人格是一个人稳定而独特的心理特质,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所要解决的就是人格的成长与教育问题。由于道德教育所指向的“道德人格”与心理教育所指向的“心理人格”具有同构性,使得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的融合成为了可能。[3]一方面,心理—道德教育秉承着心理教育中对个体完整人格的塑造;另一方面,心理—道德教育又传承着道德教育中对个体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品格的培养。因此,心理—道德教育需要从人的生理基础出发,培养心理层面的人格特质,并使这种特质进一步生成社会文化层面的人格特质。

四、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具有共同的价值归属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纠结于心理—道德教育的学科归属问题。事实上,归属于何种学科,这只是分析与研究视域的差别而已,并没有本质的不同。无可否认,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两门学科确实存在诸多差异,主要体现在对象与目标上。道德教育指向人的德性结构,目标是优化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内容是道德方面的;心理教育指向人的心理机能,目标是优化人的心理机能,教育内容是心理方面的。[4]然而,不论道德教育还是心理教育,它们都是教育的一种形式,而教育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的彰显。如果我们抛开表层的差异,从价值的视角去关注心理与道德教育,就可以将两者的关系清晰地呈现出来。

第一,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的融合要从更高层次上去思考人,思考既作为主题又作为对象的人的特征。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7

1987年,我参加修订《德育原理》教材,初步阐述了“德育与心育”关系。该教材于1989年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1990年我的硕士生连思源的学位论文选题是《心育与德育》(打印稿)。1999年我主编初中和小学生读本“心理与道德教育”共6册,河海大学出版社出版。此后我和同行朋友也分别出版了有关论著,主要的2004年沈贵鹏教授《五种心理教育模式》中论述了心理一道德教育模式,《新华文摘》2004年第20期转载。2006年崔景贵博士后研究成果《心理教育范式论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其中第六章“融合型”心理教育“以心理一道德教育校本课程开发”为范例,探讨了心理一道德教育校本课程问题。2006年我主编“心理教育・道德教育丛书”,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2008年刘晓明博士后研究成果《视域融合》专门论述德育、心育融合,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教育科学研究》(北京)第1期、第6期分别以“心理一道德教育”专栏形式刊发系列论文。2011年吉林市教科所启动吉林省“十二・五”重点规划课题“心理一道德教育实践模式研究”。本文拟在上述研究成果基础上,对心理一道德教育的若干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一、心理一道德教育的实践依据与理论依据

为了提高教育自觉,我反思了自己对问题的理解,重新认识心理一道德教育的实践依据和理论依据。

1.教育实践中心育与德育的融合。在观察中小学教育实践中,我发现在心理课或其他心理教育活动中,老师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自然地融入了德育的内容;在道德课或其他道德教育活动中,也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自然地融入了心育的内容。这个现象表明,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有着内在联系,二者相互渗透,以致融为一体。这样的教育既非单纯的心理教育,也非单纯的道德教育,自觉不自觉地存在着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心育德,以德育心,即心育与德育融为一体的教育形态。这一教育事实表明,心育与德育有机融合,生成了一种新的教育形态,即心理一道德教育。

2.对心理与道德关系的理论认识。从理论上说,心理与道德的关系决定了心理品质与道德品质的关系。心理是道德品质的心理基础,道德心理是心理的一个方面。无论心理品质还是道德品质,都有其共同之处:(1)都是以客观现实为源泉;(2)都是以人脑为产生的器官;(3)都是以实践活动为产生的基础;(4)都是属于人的精神范畴。心理品质与道德品质的这些共性也就决定了心育与德育都有其共性,都属于人的精神教育。心育与德育,都可能有着内在联系和相互渗透的。这样的教育就是心理一道德教育。

3.教育与心理的关系理论。一切教育都应遵循心理发展规律与特点;一切教育都是对心理的教育与影响。乌申斯基说:“教育的主要活动是在人的心理一生理现象的领域内进行的。加里宁认为“教育就是对受教育者心理上施行一种确定的、有目的的和有系统的感化作用,以便在受教育者身上养成教育者所希望的品质。”道德教育是对德性心理施加影响,表明道德教育也就是对德性心理施加教育影响,这也就是一种心理教育。这就是在德育过程中实施了心理一道德教育。

4.教育构成的理论。完整的人的生命体结构决定了教育构成。早在上世纪初,我国近代享有国际盛誉的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1906年论教育宗旨时,就把培养“完全之人物”的“完全之教育”分为体育与心育两部分;其中心育包括智育、德育、美育。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施中,心理与道德,从而心育与德育是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的,这就是心育与德育有机融合的教育,即心理一道德教育。

5.人的学习与修养。从人心理的与道德的学习与修养角度说,也有类似的道德品质与心理品质同时学习与交叉学习的情况,即进行道德品质的学习与修养时,往往同时进行了心理品质的学习与修养;进行心理品质的学习与修养,往往也同时实现了道德品质的学习与修养。这一学习活动的事实就是心理一道德的学习与修养。

二、从心育与各育的关系理解心理一道德教育

以上从实践与理论两方面反思了心理一道德教育的根据,以下对王国维的教育思想做一些更具体的说明,认识心育与其他各育关系,以帮助我们更全面、更清晰地理解心育与德育的关系。

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就指出教育的宗旨“在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完全之人物”有赖“完全之教育”培养。“完全之教育”分“体育”与“心育”两部分。“完全之人物,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而精神之中又分为三部:知力、感情及意志是也。”依此,“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志)、美育(即情育)是也。”

在王国维的“完全之教育”中提出体育与心育,依据身体与心理是“完全之人物”整体生命的两个方面。身体的与心理的相互关系决定着体育与心育的相互关系。如加里宁所说,教育对于受教育者心理上施行确定的、有目的的感化作用,在受教育者的身心上,养成教育者所希望的品质,“如培养一定的世界观、道德和人类公共生活规范,造就一定的性格和意志,习惯和兴趣,发展一定体质等等”这一论断也表明,人的生理是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心理是人的机体活动的心理基础;因此对心理施加影响,也能“发展一定的体质”。

在王国维的教育结构中,体育与心育并列;心育包括智育、德育、美育。可见这些是不同层次的概念。因此,通常很多情况下,把心育与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并列称“五育”是不合乎逻辑的。此外,有的德育工作文件规定德育任务内容时也列入了心育内容,有人据此认定德育包括心育,这就混淆了理论与文件的关系,或者说混淆了学理与工作部署的关系。

心育与德育比,心育外延更大;我们智育、德育、美育都包括在心育之中。这表明心育与智育、德育、美育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关系。如上所述,心理是人的各种素质的心理基础,是主体与外界联系的中介。我们实施智育,是从知的方面作用于心理的一个部分,即作用于知性心理部分。我们实施德育,是从德的方面作用于心理的一个部分,即作用于德性心理部分。我们实施美育,是从审美方面作用于心理的一个部分,即作用于美感心理部分。当然,这仅是心育与各育关系的一个方面。无论实施智、德、美任一种教育,都会直接作用于心理的某个部分或某个区域;当然心理的各个部分或各个区域是相互联系的。

心育与各育,除整体与部分关系外,还存在有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般指心理的整体属性,特殊则是心理的部分属性,如心理的知性(认知属性)、德性(道德属性)、美感(审美属性)。心理教育是有确定目的地提高心理机能、培育某种心理品质而直接作用于心理的相应区域的活动。

在人的素质整体中,德性素质处于核心位置,对素质发展有导向与动力作用;在教育整体中强调道德教育;因此我们更多地关注心育与德育的融合,提出心理一道德教育。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关心智育、美育。以美育而言,新世纪初我主编初中《思想品德》教材过程中,注意德育与心育结合的同时,贯串着美育,在教材内容与形式方面都力求审美化。“教材审美化,是这次编撰《思想品德》教材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基于德育美学观,教材应是美的存在方式’,‘美的教材是我们的追求’”。2004年我提交心育年会的论文,题目就是《“思想品德”教材中的心理一道德教育及其审美化》。

心育与体育是并列的,心育与体育也应当、也能够有机结合。我很欣赏参与我的心育课题研究(江苏省哲社规划课题“中小学心理一道德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和教育部规划课题“学校心理教育原理与实施研究”)的试点学校――南京市第五中学的做法。五中在各科教学中都融入了心育,在体育教学中也融入了心育。他们提出了“整体融合”的心理教育,并且也承担了江苏省十五规划课题中学“整合型心理教育课程建设”的研究任务。五中教研处还编印了省十五教育规划课题成果专辑“中学整合型心理教育课程建设探索”(2002、2004打印本)我曾写过一短文,认为“体育具有身体文化、身体教育、身体锻炼等不同层面……身体教育不但为发展身体素质、强健体魄所必须,也是使心理健康、意志坚强、精神愉悦所必需的”。此外,四川省华阳中学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创新,形成了“育体育人、育体育心、强体健心”的学校体育文化。这些都表明心育与体育密切相关。

基于人的德性素质在整体素质结构中的核心地位和功能,我们更多地关注心育与德育关系,通过对教育实践和理论学习,提炼出“心理一道德教育”概念,提高了教育自觉,使心育与德育融为一体的心理一道德教育从自发走向自觉。

三、心理-道德教育终极目标是为人生幸福服务

1.心理-道德教育者应具有明确的目标意识

每个教育者都应是自觉教育者。自觉教育者具有明确的目标意识。心理-道德教育目标是“优化心理机能,提升精神品质,促进人格和谐,服务人生幸福”,表明心理-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为人生幸福服务;人生幸福应是人的终生幸福。

这样的认识与哈佛大学泰勒・本一沙哈尔教授的论断是一致的。沙哈尔说:“我认为,生命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幸福,应该高于其他所有目标的总目标”。2002年开始,沙哈尔教授第一次给哈佛大学开设关于幸福心理学课程。我国著名作家和心理咨询师毕淑敏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应该是争取幸福的一生,都应该是让自己的幸福最大化的一生。心理学把人生幸福,当成最高的研究目标”。

每个人都有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个人生活可分为物质生活和心理生活。人不仅生活在物质世界中,更生活在自己的心理世界中。人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的幸福,更是心理世界的,或精神世界的幸福。其实享受物质生活幸福也是在心理世界中的感受。所以,幸福是人主观世界的心理感受,是快乐和意义的结合。如毕淑敏所说:“幸福并不是单纯的生理反应,而是一种快乐和意义的结合体。”“意义就是指你在整个生命过程中,你知道方向,你有你的理想,你知道所有的步骤都是在向那个方向前进。”国外有学者认为幸福有三种成分:意义、快乐与投入。我们的心理一道德教育就是要帮助人们获得人生幸福。

党的十确定了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是,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49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发展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社会系统工程,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即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理想。实现人民幸福的目标是全党、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事业。我们心理一道德教育服务人生幸福的目标与我们社会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心理一道德教育依据自身的性质特点,做好心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其育心、育德功能,促进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特别是精神发展、精神境界的提升;精神境界提升了,幸福程度也就提升了。这是每个心理一道德教育者应有的、也是最重要的教育自觉。

2.心理教育者是人的精神关怀者

心理一道德教育者根本的教育自觉,是关怀人的精神生命,做一名自觉的精神关怀者,关怀他人的、也关怀自己的精神生活和精神发展。

人学理论认为,人是自然生命与精神生命的统一体,对人的关怀,根本上是对人的精神关怀;人生幸福根本上是精神幸福。

教育哲学认为,心理一道德教育本质上是精神教育,教育活动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文化一心理活动。关怀人的精神生命,就是关怀人的生活幸福;这就是心理一道德教育的本义!

教育者的使命,就是促进人的精神发展,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精神境界不同,幸福程度不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增强人生幸福感是心理教育者的天职。

当下受教育者的精神生活状况,亟需改善,亟需提高其精神生活质量,关怀其学习与生活的快乐与幸福,是现实的迫切任务!人生幸福是人整个一生的幸福,“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为了明天的幸福必须牺牲今天的幸福”等偏见以及种种教育病症剥夺了中小学生时期的人生幸福。作为精神关怀者的迫切任务,就是根据心理一道德教育的特点,在可能范围内,帮助受教育者获得精神生活幸福。

3.发挥生命潜能,成就幸福人生

心理一道德教育优化心理机能,提高精神品质,形成和谐人格,最终是为了成就幸福人生。心理一道德教育帮助人优化心理机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心理潜能。“根据美国人机能研究室的报告,人具有15种不同的自然天赋”。人的生命潜能无限,幸福没有终点。心理-道德教育帮助人不断地向着理想的目标接近,做最好的自己,享受自我实现的快乐和幸福。心理-道德教育提高了人的精神品质,也就是提高了精神境界,提高了幸福程度。心理一道德教育促进整体人格和谐发展,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即促进人的体与智、德、美各方面潜能都得到发挥,各方面素养有机构成了健康和谐的人格,促进了人生幸福。人的心理机能优化,生命潜能充分发挥;精神生活丰富,精神健康发展;整体人格素质与各项心身素质,以及各项心身素质之间,都彼此联系、和谐发展。这一切形成了幸福人生整体结构。

4.建设校园幸福文化

校园文化与学校文化略有区别。学校文化是一种组织文化,与企业文化、军营文化等相对应。校园文化是具体学校的特色学校文化。很高兴地获知唐山市专门成立了“幸福教育研究会”;唐山市四十九中开展了“学校幸福文化建设”的研究,这一课题由东北师范大学刘晓明教授指导。我感到很幸运,这次到唐山来参加全国第十届心理一道德教育高层论坛,可以直接学习唐山的幸福文化。校园幸福文化是整个幸福文化的一个部分。校园幸福文化具有陶冶德、育美功能、益智功能、健体功能;直接、间接地促进人生幸福。

心育文化建设应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部分。2012年11月8日,我给四川宜宾市三中的心育老师梁岗的邮件提到,“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我以为心育文化应是其重要内容。”建设幸福校园文化,应包括心育文化建设,包括心理一道德教育建设。通过幸福校园文化建设,包括心育文化建设,把学校办成师生快乐的精神家园。校园文化建设,有广泛的内容,包括办学思想、物质环境建设、校训与校风建设、课程建设、社团组织建设、课外教育活动、各种规章制度等。心育文化建设是整体的学校文化的组成部分,除上述各项内容外,还应包括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心育文化建设。心育文化与校园文化建设目标是一致的,是育心育人,促进人生幸福;心育文化与整个校园文化应是和谐一致、相互促进的。

校园文化的内容很丰富,就我看过的学校做一些简单介绍:如江苏省江阴的华士实验小学。华士的校风是师生“同心同行同乐”;与此相关的教风是“师生结伴成长”,学风是“我们欢笑,我们创造”。这就是幸福校园文化。各种校园节庆文化让师生在欢乐中成长。无锡市荣巷中心小学最典型,学生和老师共同确定了一年12个校节:音乐节、废品艺术节、节水节、少儿科技节、篮球节、护鸟节、友谊节、童话节、小鬼当家节、书香节、野外求生节、风筝节。我参加过该校个别的校节活动。我了解到该校形成了特有的极具时代精神、富含生态伦理、促进现代人快乐成长的校园节庆文化系列。学校还制作了“七彩节日”的年历,设计美观,是师生最喜爱的年历,也是师生享受学习的年历。我们要探寻中国自己的心育之道;学校心育文化建设也考虑本土化特点。我们的心育专委会曾在淮安举行过年会,我们参观了一个专科学校的心育活动场所。该场所占了一座楼整个一层的面积,我非常赞赏心理活动室对师生开放,但我更赞赏的是他们也对农民开放,我们国家大多是农民啊!我们的心理教育是发展性心理教育。为了适合发展性心理教育和国人的文化心理现状,学校心理咨询不一定都要挂上“心理咨询室”的牌子。有的学校咨询室挂的牌子是“阳光小屋”,有的借自己学校某特级教师名字,挂上“某某老师谈心室”的牌子。有的学校心理教育活动场所称“快乐心灵家园”。南京市卫岗小学建了一个“快乐小屋”,既有心理咨询,又有各类心理游戏活动。为了不让学生误以为到快乐小屋求询就是心理有毛病,学校一开始就专门找了同学们公认的好的学生干部到快乐小屋里去做客谈心。南京市龙江小学从2009年开始,坚持“乐活”校园文化建设,孩子们、老师们在乐活校园里快乐生活、快乐学习、快乐成长。师生们在共同建设“乐活”校园文化中充分发挥了创造性,例如:成立了“乐活族联盟”;创作了人见人爱的卡通形象“乐活小精灵”(学校吉祥物);创作了“乐活”校标;制定了便于操作的“乐活宣言”;以“乐活”精神建设班级文化;提出“快乐生活每一天,快乐生活每一个”的口号;倡导“乐活课堂”,“让课堂乐起来,让思维活起来”;创办了“乐活教育”的刊物《乐活文苑》、《乐活教育研究》等;举办各种“乐活龙江节日”:“乐活”龙江游戏节、“乐活”生态节、“乐活”体育节、“乐活”读书节等;师生共建了“乐活校园环境”,以景点四为例,有春华园、夏韵园、秋实园、冬沁园。这是多么阳光的校园!多么智慧的创造!多么快乐的学园!多么幸福的家园!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7)01-0004-06

曾钊新教授在高等学校传道授业的几十年中,学术上的勤奋探索、勇于创新从未间断,退休后仍沉思不止、笔耕不辍,其学术思想所涵盖的领域主要包括人性论、道德心理学、伦理社会学、负面文化及教育哲学等。在涉猎的所有学术领域中,曾钊新教授几乎都会提出极具学术个性、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其论说往往一针见血、发人深省或使人觉得茅塞顿开、醍醐灌顶。本文仅就其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作一简述,以为引玉之砖,推进对曾钊新教授学术思想的全面且深入的研究。

一、人性与道德的关系研究

人性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关系到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如何建构的重要问题。曾钊新教授在自己的学术探讨中,对这一问题倾注了大量心血,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1]。

道德产生于经济生活之中,一定社会的经济状况是产生道德的客观基础,这是究其最终根底说的。道德毕竟是在社会意识领域驰骋的具体形式,人性则是社会意识的广阔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性是产生道德的第二位原因或“第二土壤”。

人性是把社会成员联结起来的链条之一,是把人们组织成社会关系的感情纽带。人性以人类的共同欲望和渴求为内容。欲望和渴求在社会中产生又受社会约束,它既以社会经济所可能给予的满足为约束,又以社会的人的共同利益得到保障为约束。离开了约束的欲望和渴求,或曰贪欲,或曰奢求。贪欲和奢求是人性的自我断送;殃及他人,变成对他人的占有,由断送自我进而毁灭他人,这是扰乱社会生活和引起争斗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思想动机。与此相应,便需要道德。道德把人的共同欲望和渴求用广泛遵守的戒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调整和维持这种已有的社会联系的行为规范。它是普遍遵守和制约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是人性的直接从属品,是人的德行的规范反映。离开人性的道德,只不过是无“德”之“道”而已。

弄清道德和人性的依存关系,可以使人清楚地释解道德继承性这一疑团。“两极对立的阶级道德论”是道德继承性难以通过的轭门。而一旦找到了具有人类性的共同道德,继承性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

共同的道德是存在的①。共同的历史背景,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状况,是产生共同道德的客^基础。现代社会的三个阶级(即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各有自己的特殊道德,但是在上述三种道德论中,还是有一些对所有这三者来说都是共同的东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同一历史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有其共同的历史背景。不仅如此,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须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诸如在商品经济存在的共同经济状况中,就有相应的等价交换、买卖公平、童叟无欺等道德规范。

道德形成过程的多因性决定了道德有非阶级性的因素。社会的经济基础固然对道德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传统、艺术和文学、教育以及过去社会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都参与了道德的形成过程,这其中就包括有非阶级性的成分。在阶级社会里,不论是剥削阶级,还是被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而不是作为个人来说,在一般情况下都承认和遵守有利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公共生活规则,以维持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至于现代社会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公共道德规则就更多了,诸如文明礼貌、公共卫生以及私人之间履行诺言、遵守契约和讲信用等。不同阶级在道德上是有共同的因素的。

相同的客观条件也许会产生相同的丑恶。唯有经过人性的过滤和筛选,才会去丑存美、去伪存真、凝聚人们的美德。人类具有共同人性,才使得不同历史时代的人们有相通之点,从而对以往的道德中的共同因素能发生情的体验并易于吸收,做到一脉相通,承前启后,使道德继承性由可能成为现实。

需要说明的是,曾钊新教授之所以提出“人性是产生道德的第二位原因或第二土壤”,其目的乃在于有力地彰显被尘封在伦理学研究的某个方面,而丝毫不意味着要否定或贬低社会存在作为道德产生的第一位原因或第一土壤的意义。“第一”与“第二”的分殊,已概略表明两个不同原因或“土壤”的地位之别。孰轻孰重,清然可见!

二、道德大厦的心理基地

在我国伦理学界,曾钊新教授最早致力于道德心理学的专题研究,经过多年探索,创立了我国第一个完整的道德心理学体系。

道德心理学是以道德和心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揭示道德产生、发展的心理基地,道德知行的心理机制、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以及心理失衡中的道德调节等一般规律的学问[2]。

道德与心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包涵相互联结的两个方面:一是心理对道德的作用,一是道德对心理的影响。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道德心理学,既要研究心理对道德的作用,又要研究道德对心理的影响,还要研究道德与心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中上述两个方面的相互联结,而不是像一般伦理学那样单纯地研究道德,或者像一般心理学那样单纯地研究心理。正是在对于道德与心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中,凝结着道德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存在的价值,也表现出道德心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所具有的深远意义。

道德心理学的研究价值,首先在于它深化了伦理学的探讨。

伦理学是关于道德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它以经济和道德的关系为基本问题,揭示社会的经济结构、生产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以及道德对它的反作用。不能离开经济与道德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去探讨道德的产生和发展,并不是否定道德研究的多角度、多渠道,恰恰相反,“基本问题”是产生多角度、多渠道之“源”,源愈深远,流愈漫长,它必定会出现更多的分支和迂回。道德心理学正是从经济与道德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出发,从社会的经济生活与心理变化的关系上,从心理因素与道德调节的关系上,从社会心理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进而从社会意识与道德形态的关系上等等角度去研究道德。

道德心理学的研究价值,还在于它可以坚固道德的“个体城堡”。

要把道德作为人的自觉调节自己行为的准则,没有心的陶冶是万万不行的。构筑起心里的长城,坚固“心理的城堡”,才不至于使人的精神崩溃。为什么有的道德意识延缓很多世纪而仍然缠着人的灵魂,而有的道德说教却在一阵风吹过之后又随风飘去了?究其原因,也是因为没有与心灵的沟通有关。道德是历史的,也是具体的。离开了具体的经济现实,离开了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心理现状,道德宣传和教育就难以收效,或会成为过眼烟云。

道德心理学的研究以人对道德的心理承受力和道德对人的心理平衡调节为研究对象,研究接受道德教育的心理因素和实行道德培养的心理过程,研究道德行为的心理驱动,以及研究如何消除和克服对道德产生损耗力和排斥力的心理障碍等等。它是使道德种植于人的心灵的道德“培育学”,是使道德更好地在人的心灵和行动中发挥作用的“微观道德功能学”。

道德心理学的再一个研究价值,就是它能锐化道德的社会功能,使我们从多方位去M行现实社会的道德建设。

现实社会的道德建设是社会文明提出的需要,是建立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的需要。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综合指标,它包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总体布局。精神文明也是一个综合指标,它包括道德、政治、思想和文化科学诸多因素的建设。精神文明又是高尚的社会风气的基础。社会风尚是精神文明诸因素建设的综合反映。要建设一个清明、和谐、文明、健康和科学的社会风尚,党风是关键,道德建设是基本。但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种意识形态,它和社会意识其它形态的关系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也就是说,在它的建设中,必然会有其他因素参与作用。因此,多方位地建设道德,把道德建设当作一个系统工程,这是符合道德本身的实际和社会风尚好转的实际的。

曾钊新教授所创立的道德心理学体系,浓缩在1992年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德性的心灵奥秘――道德心理学引论》一书中。这部著作共分三个部分:总论篇、心理基地篇和道德运行篇。“总论篇”确定道德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并对中国和西方道德心理思想的发展史作出简略描述。“心理基地篇”主要分析道德中的心理因素,阐述这些因素在道德构成、道德形成中的作用,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思维”、“道德意志”等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的专题研究。“道德运行篇”是讲道德因素对心理构成的影响以及道德因素以心理为中介对社会生活发生的作用,包括“心理失衡中的道德矫治”、“犯罪心理的道德冲突”、“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层面”等不同侧面的专题研究。“心理基地篇”与“道德运行篇”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对于道德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有系统的全面把握。

三、道德实施的社会操作

对德性作心理分析,是属于道德现象的微观研究,它的任务主要是揭示道德在个体身上萌发和被吸收的奥秘。对德性作社会探索,是属于道德事实的宏观研究,它的任务着重于跟踪道德运行和延伸的轨迹。研究伦理社会学,就是要探寻社会生活中的伦理操作程序,宗旨是让人在操作中塑造灵魂,使灵魂合于德性。为此,曾钊新教授继《德性的心灵奥秘――道德心理学引论》出版之后,又于1993年在湖南出版社出版了另一新领域的研究成果:《心灵的碰撞――伦理社会学的虚与实》。伦理社会学是研究道德生活和社会运行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门学问,探讨如何把人品、德性作为自身生活的高尚需要和社会如何通过具体的实施来实现人的这种需要的途径、方法、步骤以及操作等问题的学问[3]。

要研究社会如何进步、如何运行,就必须研究道德。因而,伦理社会学有两大任务:一是探讨如何使道德需要成为人的自身生活中的自觉需要。这一部分任务在一般伦理学中有所解决,如研究道德教育、道德评价、道德修养等。但这些研究还不够,还没有把人的道德需要作为人的自身生活中指标的一个具体项目,也不会对道德进行量化分析,使之成为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的一个指标。作为道德哲学的伦理学,更多地是从认识论角度研究道德,而伦理社会学要作量化分析,如在媒介传播中道德教育占多少比例;在社会管理行政机构中,实施道德的机构占多少比例;……。二是研究社会的道德实施的具体结构、操作途径。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是部“大机器”,由各种零部件组成,道德是其中的一个部件。既然社会中有政治部门、经济部门、司法部门等,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布道司德部门?社会机构中缺少布道司德部门,社会倡导的道德在具体实施时就会落空,就会虚无。这是由于没有伦理社会学的研究,没有这个参谋、咨询的机构来为执政者、社会管理者提供一个道德实施的具体方案所带来的缺陷。

伦理社会学实际上是着重于从宏观中去研究社会的道德事实和跟踪道德在社会运行和延伸中的轨迹的一门学问。它是应用伦理学。应用就是操作,所以,它就是一门道德操作学。揭示伦理社会学的本质需要理论,因为最根本的东西就是理论的东西。但理论要实现则离不开操作,不能操作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离开了理论论证的操作是随意的操作。称伦理社会学为道德操作学,一方面强调其操作,另一方面不忽视其理论。

伦理社会学也是一门交叉学科,它涉及伦理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管理学诸多学科知识。伦理学是它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武器。社会学为它提供一个思考的路线与蓝图。社会心理学为它分析事物提供依据和方法。社会管理学为它的操作提供程序和指向。正是在这些学科的交叉中产生了伦理社会学这门新兴的学科。

伦理社会学由四大板块结构而构成体系。

第一板块:社会运行中的道德问题。这一板块研究社会控制、社会需要、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等的主要道德问题。例如,研究道德冲突、道德模仿、道德断层等问题,为建立一个社会道德场而努力,目的是使社会避免恶性运行、减少中性运行,从而达到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第二板块:社会交往中的道德问题。这一板块包括社会互动、社会交往、人际沟通等的道德问题,如:道德知觉、道德传递、道德传播、道德感染、场合道德等等。

第三板块:人在社会化中的道德问题。这一板块主要是指人的道德教育和人的道德接受的心理图式问题,包括属于时年道德系列的少儿道德、青年道德、中年道德、老年道德,或者包括德教发蒙、劳动前的道德准备、劳动中的道德训练、劳动后的道德延伸等专题。

第四板块:社会生活中的道德问题。这里讲的社会生活是指结伴生活、闲暇生活和家庭生活、性生活等。闲暇生活是个人感到最自由和最能表现个性特征的生活。在这个生活空间,不仅人的动机和行为是无序的,而且还具有宣泄自己、昭示自己进而影响社会生活的辐射品格。因此,控制闲暇生活的负功能,张扬闲暇生活的正功能,按照闲暇生活的本质要求把它纳入道德场并对之进行动态有序的道德导向,这是一个极为重要而又极易被忽视的问题。

四、道德应剔祛的负面文化

扬善抑恶,是伦理学研究的永恒主题。道德价值的增殖,既表现为善之净土的拓展,又对应于恶之疆域的萎s。抑恶方能扬善。不剔祛形形的丑恶现象,善的花蕾就会因各种“病虫害”的侵蚀而不幸夭亡。有鉴于此,曾钊新教授不仅探讨道德生成的“第一土壤”、“第二土壤”,而且着力于研究滋生恶的社会土壤:负面文化。他首先提出和论证了这一概念,主编了“负面文化研究丛书”。丛书的第一批书目《虚假论》、《罪恶论》、《丑陋论》、《失败论》、《错误论》于1994年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

负面文化是与积极的、正确的、光亮的社会意识相抗衡和相否定的观念形态或精神现象,是社会经验的背向积累和腐蚀变异,是影响社会进步、健康与和谐的消极力量和病毒[4]。

面孔的背向性是负面文化的第一个特征。

文化的本来使命是开发人的智慧,将人类的经验做出纪实,教人朝向光明,肯定积极的生活。但负面文化截然相反,它背向阳光,挖掘人类的陷阱。当人在为社会进步做出奉献时,负面文化教人算计着索取;当人在为社会的公正而奋斗时,负面文化则教人设计特权;当人在为革故鼎新奋进时,因循守旧的诡计也同时出现了。哪里有高昂的呐喊,哪里就有萎靡的;稗草与禾苗同生;死亡依附生命。物无不成对,事必有多义。只要我们顺着正面文化的亮点寻觅,都会发现相应的阴影,这是负面文化面孔的不可隐藏性。

手法的狡黠性是负面文化的第二个特征。

负面文化是背向的,因而其面孔总是阴森黑暗的,为着隐蔽其狰狞可憎的面孔,它必定采用狡黠的手法以混淆视听,遮人耳目,冒充积极。本来是因循守旧,却标榜师宗法祖;本来是无羁,却标榜开放搞活;本来是特权,却吹嘘为殊荣;本来是专制,却鼓吹是集中;本来是衰落,却宣扬为过渡;本来是腐败,却描述为阵痛;本来是跪着造反,却说是无比忠诚;本来是个人迷信,却说是高举紧跟。如果说面孔的背向性是负面文化的不可隐藏性特征,是和它的本质一致性的现象表露的话,那么,手法的狡黠性则是负面文化制造的隐身洞穴,是和它的本质相颠倒的外表粉饰。

活动的阴暗性是负面文化的第三个特征。

负面文化的传播条件与一般文化的传播条件大体一致,有所差异的是它的社会认同性较小,共享性较窄,以及它面孔狰狞的可憎性极明。因此为着躲避睽睽众目,它的传播渠道常常借用阴暗的环境,取用背地方式去开通。它不敢登大雅之堂,而策谋于密室;它不敢见大庭广众,而蜚言于街头巷尾。所以要擒住它的行踪捉拿归案的话,须要采用“扫黄”缉毒的手段,用严密侦捕和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将它逮住,切断它的通道,然后才可逐渐消除它的影响。

功能的腐蚀性是负面文化的第四个特征。

由于负面文化是对正面文化的否定,因此它对社会文明具有腐蚀。邪气上升,世风日下,国之将倾,这是负面文化对社会进步的威胁。贿赂贪赃,苛政如虎,民不聊生,这是负面文化对百姓的侵害。背信弃义,人失其伦,好浊恶清,这是负面文化使人失去自身而沦丧为禽兽的恶果。在朝者,能受负面文化的驱使而争名于朝,萧墙祸起;在市者,能受负面文化的教唆而争利于市,尔虞我诈。

负面文化的成因是与认识中的疏忽或偏离有关的。人如果不以“求实”的精神去找到“实事”中的“是”,而发挥其想象的心理功能,就会导致认识与现实的疏远,拉开思想与真实的距离。所以,心理因素是负面文化得以形成的一个实际存在的原因。

个人的品德是负面文化的关键性成因。错误和偏颇成为危害社会的直接毒素,起主导作用的是具有恶劣品德或心怀恶意的人。这种人将黑白颠倒、是非混淆,以害人为目的,才完成了把认识中的谬误加工制成为精神“海洛因”的过程。人若没有知识或学问,人会成为猴子;人若有了知识或学问,但没有品德,人则会比猴子更丑,会成为狐狸或豺狼。

生产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足的状况是负面文化生成的社会根。“有所发展”为私人占有提供了可能,“发展不足”则提供了私人占有的必要。为了把“必要”说成是自然,使“可能”变成现实,就要编造借口,要作舆论宣传和采用手段。于是伴随私人占有的过程,负面文化现象也就相继产生、泛滥成灾了。

曾钊新教授关于“负面文化”的研究,不仅把伦理学的研究从其“功能”、“使命”上深入到一个艰苦殊战的领域,而且对文化哲学的研究也做出了新的贡献。

五、教育问题的哲学沉思

曾钊新教授在大学教育领域辛勤耕耘数十年,作为一位敏于发现问题、善于深层思考的哲学家,自然也会对教育问题进行哲学沉思,这就有了其独特的教育哲学思想。曾钊新教授在这方面的思想非常丰富,此处择其要者略述如下[5]:

1. 从哲学与教育学的相通到教育哲学的孕育

哲学解决认识问题,教育学解决知识问题。它们共同解决的都是知与行、学与思、知识与做人的问题。知与行所包括的是认识的来源、验证和归宿的问题,学与思所包括的是认识的理性活动和知识的消化创新问题,知识与做人所包括的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等伦理学的问题。在这诸多矛盾中,知与行是基本矛盾。哲学主张在行中求知,即“行―知”观,教育学主张先知而后行,即“知―行”观。把两种观点联结起来,就成了“行―知―行”的公式。于是,它们之间就产生了一个耦合点,即“行―知―行”中的“知”。这个运行公式,也是哲学和教育学在运行中相互携手,相互补正而共同构筑的螺旋圈。

哲学要回答的是知识的来源问题,教育学要解决的是知识的传递问题。知识的传递,对于受传的个体来说,也是知识的来源问题,只不过哲学所要解决的是人类的知识来源问题,是知识传递的源头在哪里的问题。哲学研究的是人类的认识,教育学研究的是个体的知识。所以,哲学是更根本的学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学要发展,必须不离其根本,即要下功夫学习并掌握哲学。

哲学和教育学相通的新生儿,就是教育哲学。教育哲学是:以哲学认识论为武器,揭示人的个性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辩证法则,即人要改造环境,环境又造就人的双向关系,以及人的知识发源、发展的途径和社会文化积淀的积极意义。

2. 人性与教育: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教育活动的哲学基础,就是关于人的理论,即通常讲的“人性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人,教育活动的进行是因为有人。人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

教育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有内在联系的过程。保证人的智力、道德、身体、劳动和审美能力的全面发展,这是教育的历史任务和应有目标。教育过程把不同的教育内容着眼于一个伟大价值的思想上,德育使人具有美的心灵,智育给人添上自由飞翔的翅膀,体育使人具有储藏心灵美的“仓库”和支撑翅膀的骨架,美育激起人的创造生活的志向。它们构成一个统一观念,即教人学会“按人的方式”去探索和创造生活的美,“按人的方式”去生活,这就是人性要求和教育目标具体的历史的吻合点,也是不断向着真人接近的具体的、历史的突破点。而所谓真人,就是对自身本质真正占有的人,是对异化已经排除,由必然王国进入了自由王国的人。

3. 灵魂工程师的“灵魂”:教师的职业良心

正如不能有“无头脑”的哲学家一样,也不能有无灵魂的“灵魂工程师”。教师的灵魂就是以品德为首位的包括完备的知识体系、思想作风、工作精神的总和。教师良心是教师灵魂的支柱。得到灵魂有赖于良心的发动,保持灵魂有赖于良心的监护,昭示灵魂有赖于良心的仲裁。“人师”、“人友”、“人范”和“人梯”的“四人”精神,构成了教师良心的基本内容。它是在对“树人”的社会责任作神圣性理解之后,而坚定的信念和义务感,也是评价自己教学行为的基本标准和规划自己教学行为的范式要求。

4. 高科技人才必识大智慧

我们学校培养的学生不能满足于操作智慧。只懂操作智慧的人,只是工艺师、工艺匠,不可能成为科学家。不能培养新世纪的科技明星,学校的教育就会落后,就不算培养了跨世纪的一流人才。新世纪的一流人才应该是,在专业知识方面是创造者、发明者,是专门家;在思维科学、决策上也是杰出人物。他们不仅在务事时,能精益求精,而且在做人上,也通世豁达,深明大义。他们不仅是学人,也是哲人。要成为专门家固然不易,要成为科学家更难,若要成为具有大智慧的思想家、哲学家,则是难上又难。正因为难,这种人一旦脱颖而出,方可称得上“一流”。“一流”是宝塔顶上的人物,虽然难上又难,但不是没有,是有而不多。有“有”,才具备可能,才成为高目标;有“不多”,才算得上珍贵,才分得出层次,才显得出高深。

参考文献

[1] 曾钊新.人性论[M].长沙: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8:1-127.

[2] 曾钊新,李建华,等.德性的心灵奥秘――道德心理学引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1-29.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9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体现,是大学生的必修课。如何进行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一直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工作者所关注的问题。而正确处理师生伦理关系,了解教师在职业道德要求上的特殊性,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更具有重要意义。

一、处理好师生伦理关系,是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础

伦理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时所应遵守的道德准则,教师在从事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和学生建立起了师生人伦关系,就应该遵循教育伦理的道德规则。古人言“玉不雕不琢不成器,人不教不化不成才”,教师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他担负着把一块块的璞玉锻造成美玉的重任。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以身作则,敬业、爱业,真诚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努力创建民主、平等和促进个性发展的师生伦理关系。学生“亲其师”,才能“信其道”,良好的师生伦理关系,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教师职业道德的单向性,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

“为教之理”就是“为师之道”,将二者转化为“为师之德”就形成了一个教师的职业道德。师生伦理关系作为教师职业伦理的主体,其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师生伦理属于不对称型伦理关系。教师不能自由的选择学生,大学生正处在个性特征较强时期,每个大学生的思想素质不同,加之当今社会转型阶段一些不良思潮的影响,有的大学生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产生消极、抵触情绪,甚至有的学生的言行还和教师所昭示的主导价值体系发生矛盾。做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更应明白,教师的职业道德义务是单向的,学生怎样学不能成为教师怎样教的理由,学生不听课也不能成为教师不认真讲课的理由。思政理论课的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更是一种与学生心灵和情感的沟通,教师应以教学艺术的力量、教师人格的力量,去感染学生,使他们产生共鸣,同时提高课堂教学策略,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提高。使“他们不仅过着快乐的今天,而且为美好明天打下坚实基础”

二、了解教师职业在道德要求上的特殊性,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是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关键

1.“德高为师”。在人们心中,教师是智慧和高尚人格的化身,“道德之师”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学问之师”是教师的立业之本。在学生看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言行,更是道德的标准,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定要有强烈的教师角色意识,遵从职业操守,为人师表,用自己崇高的理想信念启发学生,引导学生,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身正为范”。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韩愈则主张“以身立教”,徐特立则自称是“身教文化者”。 2008年5月22日,北大毕业后在四川一所中学教书的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文中细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番地震后的大言不惭的“表白”在全国掀起了轩然大波,范美忠也被网友批为“无道德、无责任、”之“范跑跑”!原因何在?教师职业的内容决定了“教书育人”是全方位的,不仅在教学活动中把美好的形象展示在学生面前,而且在职业活动范围之外,都应遵循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在家庭生活,在社区环境,以及所有的公众场合,都应表现出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良好的文明举止,始终注意给周围的人以积极的影响,这样才能赢得全社会的尊重,从而营造尊师重教的和谐社会文化氛围。

3.“德者得也”。《伦语》中说“德者得也”,可见在中国古代,“德”与“得”是相通的,教师道德规范不管制定得多么合理,也必须要靠教师将其内化为德性修养才能得到更好的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肩负着自身成长与千万学生成长的责任,要通过“德之自修”,加强对身身的道德品质的培养和塑造,养成教师德性,提升教学道德;还应加强“德之助修”,以自身高尚的道德操守,影响和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教师德性的提高,对自己、他人都会有所“得”,教师职业是“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变得更完善的职业”。

三、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是上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保证

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是教师素质的重要体现。其职业道德内涵包括爱岗敬业、言行一致、诲人不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关心集体等等内容。教师的道德修养、人格品质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巨大影响。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回想起和教育部〔2008〕5号文件和李长春、刘延东同志的讲话,我的感触很深。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要让党放心、学生满意”,这说明中央对高校思政理论课是非常重视的,对我们教师的要求是严格的。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同时还要有宽厚的知识面和精深的专业理论知识,要有伦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的知识背景,要通晓科学教育教学方法的运用,有高度的责任心和驾驭课堂的能力,这样,才能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入耳、入脑、入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就一定能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

参考文献:

[1]黄济,王策三.现代教育论.人民出版社,1996.389.

[2]叶澜.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3.

[3]和教育部〔2008〕5号文件《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4]邹顺康.论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的培养.道德与文明,2008,(3).

[5]邹顺康.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意义.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6).

道德心理学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3-2738(2012)06-0043-01

中国儒家学说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 出现过不同的理论形态。大体上看,先秦是儒学的创立期,汉至唐代是儒学的发展期,宋明是儒学的重建与再扩大期。在不同的阶段,儒家伦理思想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先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一)对人价值和本质的肯定。

作为儒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孔子思想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个体主体的构建,高扬人的主体性价值。这一特点首先就表现为尊天命、轻鬼神、重人事。强调人生有为,不语“怪、力、乱、神”,宣扬“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观念。他还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可以看作为一个主体人生规律的建构过程。在人与物的价值上,孔子认为人比物更重要,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倾向于人的生命。

(二)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

孔子不仅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高扬了人的主体性,而且也肯定了人的道德能动性。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而且,孟子也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仁”的思想,进一步突出了道德的主体性意识。孟子提出性善论,人性,即仁、义、礼、智“四心”是道德的本原,认为“四心”是人所固有的天赋本性,是“命”。仁义礼智道德,“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就是说,道德是可以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获得的,所以“君子不谓命也”。孟子人性可得的规定,对于道德修养论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使其在道德选择的问题上肯定了道德实践上的主观能动性。荀子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不是对天道必然性的简单遵循,而是积极利用天道的客观必然性为人类自身服务,使人成为万物的主人而获得了自由。

(三)“仁”“礼”统一的理想人格。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孔子主张互相尊重和友爱并肯定了个人的独立意志和道德人格,创立了一个以“仁”为主的“仁”、“礼”结合的“仁学”伦理思想体系。“孔子贵仁”同时又主张“复礼”,两者统一,密不可分,体现了孔子思想的根本特征,构成了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是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孔子提出“仁”“礼”统一的思想,就是要塑造和培养理想的人格。“人而不仁,如何礼?人而不仁,如乐何?”“仁”是“礼”的心理基础,没有“仁”这一发自内心的道德意识,就不能遵守礼制。“礼”是贯穿其中的道德主体精神,在于“仁”,在于道德主体性意识的自觉与确立。因此,“仁”“礼”统一,就将“礼”提升为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人们社会生活的自觉意识。

二、两汉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儒学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董仲舒。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推行阴阳之变,究“天人之际”,发“《春秋》之义”,举“三纲”之道,又综合阴阳家、法家和黄老学说,对先秦儒学有所改造和发展,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了新的特色,创立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阴阳五行“天人合类”为宇宙基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它不仅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综合性的理论特点,而且神化了儒家伦理思想。从此,儒家伦理思想作为封建“名教”的意识形态而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正统。作为神学目的论者,他指出人就应如“奉顺于天者”一样遵循封建的道德纲常,这不仅是应当的,而且也是绝对的必然,不允许有选择的自由,从而使道德选择的问题陷入了宿命论。董仲舒的道德宿命论是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一大修正,并影响了以后的正统儒学。但是,在遵奉道德原则的范围内,董仲舒在一定程度上也肯定了道德主体的能动性,提出了“经”、“权”之说。这是它对道德宿命论的修补,承认“在可以然之域”对道德原则的灵活运用。它揭示了道德原则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道德实践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这些都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宋明理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理学”的主体内容就是它的伦理思想。其继承孔孟“道统”,汲取佛、道思想成分,提出以“天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本原,对以往儒家的人性论、义利观、修养论等思想作了总结和发展,进一步把道德观和本体论、认识论融为一体,使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新的特点,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它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从而使儒学以新的形态重新取得了“独尊”的地位。

在宋明理学中,主要的派别有以程颐、朱熹为主要代表的 “理本派”和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主要代表的 “心本派”,二者都主张道德主体是宇宙的中心。宋明理学重建了宇宙本体论和心性修养论, 将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纲常抽象化,论证了封建道德的永恒性和合理性,重建了形而上学的体系。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的关系,就是“知”与“行”的关系。宋明理学主张“知先行后”的先验论观点,突出了道德认识对道德实践的指导作用,强调了道德行为的自觉性要求。虽然“理本派”和“心本派”所说“知”的“理”各有不同,但其指的都是封建道德,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践行封建道德纲常。这样,人的主体能动性就被描述为对天理的把握与复归,同时也是主体心性的肯定与提升,表现了主体自觉的内在追求。把人的道德自觉和本性完善同宇宙的伦理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升人的主体能动性和道德自觉性。

四、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评价

儒家从道德主体出发,从古典儒家到汉唐儒家再到宋明理学,儒家伦理思想以层层递进的方式逐步推演出它完整的道德体系,并逐步完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儒家思想存在延续性但又有差异,不同时期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儒家传统的道德精神中,强烈的道德自觉是其重要的核心内容,正是这种道德直觉和道德主体的内驱力促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的形成及不断发展。儒家重视道德主体的个人,认为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主体的自觉程度。因此,围绕自身道德修养的完善,儒家提出了其思想的核心概念“仁”,这既是伦理道德的最高标准,也是道德主体性的基础。儒家在弘扬人的主体性方面,对于人的价值、地位、能力等所作的充分肯定,显示出儒家的人文精神。它推崇人的独立意志,既是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更是对人的道德理想价值的确认,显示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第四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0)。

[2]崔种雷.论语.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10(2)。

[3]杨伯峻.孟子译注. 北京:中华书局. 2006.4。

[4]安小兰.荀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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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心理学论文例11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我国经济也跟随科技的脚步得到了飞速发展,国家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更加的完善,但跟人们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相反的一种情况是薄弱的精神文明建设。2011年的小月月事件是最让人痛心疾首的道德缺失的惨痛案例,人们用鲜血和生命将基本道德的崩溃演绎到极致,德国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身,那就是头顶璀璨的星空和心中高尚的道德律令。”道德的遵从作为自我约束的手段对个人素养和社会环境的提升和优化有着莫大的意义,温总理也谈到:“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真正受人尊敬的国家。”当今社会重视道德的构建的任务刻不容缓。本文从《反杜林论》有关道德部分的学习出发,从理论联系实践的角度来对比研究哲学和心理学的道德观点和道德理论,并从理论指导实践的角度浅析道德观点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一、两者对道德概念的诠释

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产生过程来看,马克思本人并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的形成也经历过一个发展过程。幼年成长时期的经历对他的道德观念产生了比较深的影响,其次是学校的影响,学校开设的宗教知识课对他的影响比较深远。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没有强制性,它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起作用。道德是在人类社会的一定的生产方式中产生,受人们的经济关系的制约,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心理学上也对道德有一定的研究,道德心理是人类道德言行的心理状态、心理结构和心理过程,凡事涉及道德问题的心理现象都属于道德心理的范畴。道德心理学是以道德和心理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揭示道德产生、发展的心理基础,以及心理失衡中的道德调节等一般规律的科学。道德和心理相互关系的另一方面是道德对心理的作用,这种作用明显地表现为当出现心理失衡、心理障碍或心理偏差时,通过道德的调节,能够帮助人们恢复心理健康。

二、具体观点的对比研究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形成也有恩格斯的贡献,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的形而上学道德观点进行了批评。自命为社会主义信徒的杜林,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极其猛烈的攻击。形势的发展使得马克思、恩格斯决定必须严肃地批驳杜林的假社会主义理论,所以《反杜林论》虽然是一部论战性的著作,但是“对象本身的性质,迫使批判不得不详尽”,不得不对“在现时具有较为普遍的科学意义或实践意义的争论问题”做出正面的分析。在批判杜林折中主义谬论的同时,恩格斯总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最新发展和国际工人运动的经验,第一次从整体性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进行了阐述。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永恒道德观念的同时,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第一,说明道德具有历史性,不存在使用于一切社会一切时代的道德。一切道德理论归根结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历史发展状况不同,人们的道德观念、善恶观念也必然不同。第二,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具有阶级性。社会至今都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而道德又是社会经济运作的产物,因此,道德仍然是阶级的道德。

怎样解读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是对道德的起源、本质和作用的基本观点。马克思认为道德拥有三种属性,非强制性、历史性和阶级性。道德的非强制性体现为被动的通过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以及传统教育和当下的习惯来起作用,为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作调节,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道德的历史性表现在与一定历史相对应的道德是不同的,如与原始社会所有制相对应的是原始社会的共同道德,它的规范标准是氏族成员之间平等互助以及对民族的整体责任感。道德的阶级性反映在阶级社会中,阶级的道德从统一的共同道德分裂出来。在各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是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相对应的剥削阶级的道德,也就是说,道德具有非强制性、历史性和阶级性,不存在永恒的道德和超阶级的道德。但是,社会需要一种大家普遍可以接受且愿意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使得人们可以正常交往,社会秩序正常有序。比如遵守公共秩序,尊老爱幼,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反对流氓,盗窃行为等。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主要是从道德宏观层面来阐述道德的意义、特点和作用。

而道德心理学的对道德的研究就相对更加丰富,已形成一定的理论,精神分析理论、社会学习理论、认知发展理论等都有其著名的道理理论观点。首先,精神分析理论重点关注道德情感,更多的是研究道德自我的情感过程,以内疚感的研究最为明显。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佛洛依德认为道德就是人的超我的具体体现,超我就代表着人的良心、人是否遵守社会准则,超我也是人精神道德发展的最高目标。在他的本我、自我、超我的理论当中,超我对自我和本我起到监督和控制的作用,其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所表现出的行为能更加符合社会准则和规范。超我在儿童当中所占的部分尤为巨大,它原始部分包括自我良心和自我理想两个部分,自我理想部分使儿童产生积极向上的愿望,而自我良心又起到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的作用,当儿童使坏时,自我理想部分会令其产生内疚感。其次,是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强调道德行为,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模仿、抗拒诱惑和言行一致等方面,方法主要是实验研究。班杜拉指出,人们的道德行为是儿时观察学习和替代强化的结果,班杜拉用了大量的实验来证明儿童会模仿榜样的亲社会行为和攻击行为。再次,以科尔伯格等人为代表的认知发展理论主要关注道德认知方面。皮亚杰和科尔伯格都把一个人道德成熟当作人认知发展的必经阶段,以儿童道德发展为例,他们认为儿童的道德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产生新的变化,并认为道德成熟必须建立在道德判断成熟的基础之上,在成熟的道德判断的引导下才能发生良好的道德行为。

以上道德心理学理论观点都明显倾向于道德的某个成分,而心理学家霍夫曼整合了这几种理论,形成了新的理论核心――移情。霍夫曼把移情作为媒介,将道德的各个成分有机结合起来。

三、对现实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对现实的指导意义更多的在于对当今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的启示,从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状况来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他们大多数为90后,独生子女的背景,生活在改革开放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环境中,他们的道德观也随之喜忧参半,尽管如此,他们本质上还是保持着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心里状态,从积极方面看,大多数学生都能自觉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和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从道德心理学层面来看,道德心理学的研究不仅要考虑伦理学研究的需要,更要看满足德育教育教学的需要,所以道德心理学的研究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更应该深入具体的教育实践当中去。特别是在我们的品德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道德心理学的理论力量,道德心理学研究人的感觉、知觉等特征,从人的心理特点出发发展成一门说服人的科学,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立足说服感化,注重因材施教。在人们的实践生活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心理失衡,需要人开导指点,但人们对空洞虚伪的说教和不切实际的展望都会大倒胃口、拒之千里。所以道德教育只有立足于客观实际,真实可信,作为教育者主体的师长作风扎实、为人正派、处事公正,才能让人信服。

当然,道德心理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它的内涵及应用是相当复杂和广泛的,还有待于专门研究。道德研究自古以来一直是社会科学领域里的重大课题,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但是道德建设的目标还远未能达到,而且困难重重,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是精神层面上的东西,看似抽象但是实践起来却很具体。要学好前人的经验总结,才可以避免我们少走弯路,而社会经济越发达,精神层面的道德建设就更加重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