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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27 15:00:48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1

确保辖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航道畅通,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航道24小时以上的堵塞事件;确保内河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船舶污染水域事件;确保交通工程建设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局直属各单位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

二、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为根本,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目的,以“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安全基础巩固年”活动为载体,切实履行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全行业安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好一项活动。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开展安全基础巩固年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交通作为成员单位之一,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具体工作内容有专门的文件,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二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三)强化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将今年确定为“隐患治理年”,这是依据安全生产方针,在总结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安全生产规律而采取的治本之策。交通安委会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对交通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了全面布置,今年我们要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公路方面,要重点抓好桥梁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加大对危桥改造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水路方面,重点要抓好“两防”回头看工作,建立和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对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防止发生反弹,杜绝新的隐患产生。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指导企业及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专家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安全专家组分专业检查安全需要在检查方式、内容、标准及发现问题后如何处理上进一步深化,年度要有全年现场检查计划,开展专项检查要制定检查方案,在具体实施检查中还要明确检点和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进行一次事后跟踪。今年还要组织专家组开展随机性暗访式安全检查,通过专家组开展专业安全检查来推动和深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科技对交通安全的保障支撑。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加快引进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在安全管理上的应用,能极大的提高本质安全度。今年要增加水上电子监控布点,真正实现大运河*段全覆盖。要建立起全市危险品运输和客运GPS综合监控平台,完善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的使用和监管。行业监管部门首先学会和善于应用这些科技手段实施行业监管,否则,科技投入不能发挥应有的管理效益。积极依靠引用科技装备和手段加强安全管理,这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长期坚持的方向。

(四)推进四项建设。

一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并演练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方案。各单位要侧重于基层一线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启动预案的自觉性多做培训。要研究突发事件处置经费补偿机制,把事故苗头有效控制在初始未发状态。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2

为了确保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认真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使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系统工作实际,特提出2013年安全工作要点,希望各单位结合自身安全工作特点,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全工作历来是交通运输系统一项重要工作,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成败。为此,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充分认识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安全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第一把手要亲自抓安全工作,认真研究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安全工作经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推动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定期研究和检查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要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的全面安全。

要明确安全工作分工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同时指派专(兼)职安全员来负责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内保安全、综治维稳工作,分工要明确,责任要到位。

三、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规范化和标准化为抓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设施建设;以及不定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专项督查。

局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后,各单位都要与下属部门、科室、各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施工管理单位要与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要督促施工队直接与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道路运输企业要和各下属部门及司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责任书要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便于检查考核。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化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必须有章可循,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内容,提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可操作性。深化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提高“网格化”的实效性。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原有一整套与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发展情况不断进行补充完善,使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以保证单位各方面的安全。

五、进一步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开辟安全宣传专栏,营造气氛,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各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组织集中新闻报道,要策划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增强报道密度,加大报道容量.要全面贯彻上级各项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其他一系列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增加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同时要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尤其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特殊岗位人员要持证上岗。干部,职工受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

六、突出重点做好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是一项常年必抓的经常性工作,但根据季节特点和单位工作实际,必须有重点地抓好各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节假日要抓好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客运、内保、维稳、消防等工作;汛期要抓好“三防”和渡口安全工作;夏、冬季节要抓好消防、用电安全和防暑、防冻工作;“春运”、旅游旺季、客运高峰期要重点抓好客运、渡运安全工作。同时,要努力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春运安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 日”及其他各项活动,要做到重点工作有计划、有行动、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七、认真抓好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硬件设施是否完备;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是否到位;档案、台帐是否规范;现场管理是否严格;各种安全警示标牌是否合理设置,检查面要达到100%。通过检查,找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万一有事故发生,要按规定渠道,及时如实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八、各单位要建立一套可即时启动的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不断补充完善,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以减少事故损失。对已建预案要组织演练,以检验其实践有效性。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3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班组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严格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调研和现场安全监管,切实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强力实施平安交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充分认识建设“平安交通”的重要意义,突出“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重点建设内容,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做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务求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主题,精心策划,注重发挥行业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将“平安交通”建设宣传工作深入到车船、场站、工地,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强化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完善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办法,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渡口渡船、水上客运、砂石运输、危化品运输及港口危化品罐区的隐患排查作为重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跟踪整改到位。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继续推进“安全带-生命带”工程。加强长途客运凌晨两点到五点停运监管工作,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加强旅游包车和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整治。督促企业有效发挥营运车辆监控平台的作用,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章行为。加强对城市、城乡公交以及出租车安全管理的指导。

强化水路交通安全监管。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严格履行好各自管理职责。强化“四类重点船舶”(即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和渡口、施工作业区等重点水域和危险品港口、码头的安全监管。落实港口危化品罐区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港口危化品罐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提高航道保通保畅、抢险救援能力。

强化路网运行和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强化路网保通保畅工作,继续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治理长效机制。抓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管理,加大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渡改桥等实施力度。加强桥隧安全运营监测监控,进一步落实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继续强化交通在建重点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

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强化预防预控,切实做好“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防台、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保障方案和细化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

四、推进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顺应改革要求,明晰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加快构建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要求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按照法制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建立科学的安全监管方式和程序,切实转变职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监管措施,提升服务效能。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完成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考评机构和考评员监督管理,规范考评行为,严肃考评纪律,加强对达标企业后续跟踪管理。

五、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高交通应急处置水平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现场指挥、联动协调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预警,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危化品处置、消防等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和应急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建设。

完善预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各项应急演练工作。加强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及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安排:二季度开展风景旅游区客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地方海事处具体负责),三季度开展防汛防台应急演练(公路处具体负责)和客运车辆发生火险应急处置演练(运管处具体负责),四季度开展客运车辆发生火险应急处置演练(运管处具体负责)。系统其他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4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促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要求。

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各级交通安全责任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沈世山为组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李继仁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局、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司法局、广电局、交警大队、运管所、公路段为成员单位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吴周荣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各乡镇在年底前要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并确定或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积极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员网络。

2、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依据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创建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并认真加以实施。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季度对各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明显效果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设施,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

1、组织开展“五进”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局要在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电视台等部门要通过在报刊、电视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各乡镇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专栏、张贴图片或板报;30人以上单位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和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在车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并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监察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中央、省市和全县统一部署,开展车辆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54、55省道及事故多发路段(点)及县乡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力度,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公安局、建设局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审批占用、挖掘道路等行为,会同工商、城管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严格查禁客运班车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山区公路运营,长途客运车辆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局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要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共同做好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构建乡村道路事故共同防范机制。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加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基金。

(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局、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局农机监理站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处理。

2、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测工作。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车辆的临检工作,重点加强客运车辆春运期间的检测,加强学生接送班车的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等装备。

4、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车辆档案及驾驶证档案交接后,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农业局农机监理站要切实把好上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5、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运管所要加强对周末放心车和幼儿园接送车的监管,实行统一标识。

6、实行管理信息交流与共享。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农业局农机监理站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公安、农机部门农村道路交通信息交流、共享、互动机制。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运管所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五)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局、公路管理段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结合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的事故多发路段整治意见和建议,加大整治力度,重点以54、55省道路段为突破口,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交通部门要将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情况通报公安、安监部门。

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公路上已有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新建、改建干线公路时,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交通部门应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公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要及时向交通部门提出意见,交通部门要及时完善。

3、完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局要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城区要按照畅通工程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完善县城停车场规划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增设停车场和临时停车位,规范停车管理。

四、考核评价

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每年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创建活动进行一次总体评价,考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具体考评办法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5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活动走深走实。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学习贯彻活动;纳入党组(党委)、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决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单位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网络课堂培训讲以及报刊、媒体等平台以及专栏专题宣讲等方式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贯彻交通强国纲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交通强县建设,将安全应急工作纳入《县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科学谋划、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局规划科、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要求,按照《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的要求,健全完善责任清单,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厘清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各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行管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五个必须落实”,确保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按照县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年度工作部署,按照“五化”的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聚焦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持续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科技、信用等多种手段,推动破解本地区、本领域制约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做到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系统治理、“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旅游包车全链条监管。依托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狠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重点运营车辆超员、超速和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严格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准入环节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和安全风险评估、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清理异地运营车辆,坚决取缔异地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和车辆。强化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员超速、客货混载、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公路运行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公路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组织开展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紧盯重要路段运行监测,强化公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路段等高风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团雾多发路段排查,建立年均发生3次以上团雾路段台账,完善相关交通设施。加强桥梁监测和病害治理,强化上跨铁路、高速(干线)公路、通航主航道桥梁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漂流船舶(简易船)的安全监管,严防恶劣天气下冒险漂流、超载超员、乘客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等问题,强化水路运输资质管理,做好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保持情况动态监管。加强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和船舶非法挂靠经营的专项治理。加强恶劣天气旅游船舶禁限航管理,加大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不遵守渡运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施工“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深入推进“坚守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隧道掘进、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作业以及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高的项目,要从严从细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坚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资质资格、部门协同、警示教育、约谈等措施,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导。(责任单位: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危货运输发展规划,及时清除不具备资质车辆,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持续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整治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清理异地营运车辆,坚决取缔异地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和车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路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强化对重点源头单位管理,确保所有重点货运源头都依法纳入行业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完成全县治超监测站点布局方案的优化调整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公安等部的联勤联动机制,以固定治超监测站为依托,以流动执法为延伸,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从严整治超限超载行为。强化对“百吨王”通行频繁的重点路段的检查,24小时布控,从严从重查处“百吨王”。强化对“百吨王”车辆所属企业监管,问题突出的要重点约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坚决整治“百吨王”屡禁不止的局面。(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区、客运场站、物流以及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火灾防控,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范重大风险,持续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完善预防预控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快交通系统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督促企业编制安全风险辨识手册,落实安全风险动态管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指导各企业对照42项重大风险清单,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实施重大风险点“图斑化”管理和动态跟踪监测,确保交通系统内重大风险底数清、状态明、责任实、管得住。推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和风险防控责任“四项机制”,织密重大风险防范责任网络,加快形成市、县二级分级管理、同步防控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防控机制落到位。加快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切实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时段隐患治理。加强交通系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提前部署做好全国“两会”和“春运”、汛期、冬季、“十一”、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超前谋划,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清零,一般隐患“减增量、去存量”。(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定《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领导+干部+专家”“四不两直”和包片包保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检查。督促行管单位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重点风险的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深刻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和技术原因,深刻吸取事故经验和教训,以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研究重大险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作典型案例警示片,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典型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严格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法治能力,加快构建依法治理体系建设

(一)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完善交通执法与公安交警等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重点打击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行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执法监管联勤联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落实和督办。(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对失信企业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举措,不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第三方技术服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持和引导第三方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级等技术服务。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社会和企业内部对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基础保障,加快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一)持续提升基础设施防护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加大安全防护投入,持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桥隧隐患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以“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为核心,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6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__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于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于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

报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省、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__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从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4

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7

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举行“心系灾区、共渡难关”赈灾募捐活动

5月15日上午,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举行“心系灾区、共渡难关”赈灾募捐仪式。两局全体干部职工,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中国安全报福建记者站、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省矿山安全技术中心、福建省海西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的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捐款,此次活动共捐款26100元。(省安监局办公室)

省政府安办进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督查前培训

近日,省政府安办按照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对近百名来自18个省直部门参加督查的人员和新闻单位记者进行了综合督查前的培训。省政府安办副主任施惠财就如何搞好综合督查进行了辅导,同时对督查工作提出了六条要求。 (省安监局办公室)

我省九项具体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工作开展

一是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二是开展“海西安全发展行”(三下乡)活动。三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月活动。四是开展“安全走进亿万家”系列活动。五是开展网络媒体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研讨活动。六是开展“安全生产百言献策”活动。七是开展“安全短信传递”活动。八是开展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活动。九是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标兵评选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省安监局办公室)

1-4月全省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共排查安全隐患2991条,目前已整改2912条,整改率97.4%,22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目前已实行政府挂牌督办8家,其余14家正在办理政府挂牌督办手续。(省安监局监管三处)

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认真梳理危险点和隐患

近日,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省政府安办有关要求,对铁路运行线路周边的危险点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梳理,分轻重缓急和危险等级,积极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省安监局监管二处)

省交通厅全面部署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近日,省交通厅下发了《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8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交运安[2008]136号), 全面部署了2008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成立了由王兆飞副厅长兼任主任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2008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省交通厅运安处)

莆田市主要领导对莆田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莆田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对莆田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市委杨根生书记批示:安全生产无小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提高安全意识,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政府张国盛市长批示:要强化百日安全督查工作,排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莆田市安监局)

宁德林鸿副市长对下一阶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宁德市政府林鸿副市长在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汇报会上强调,下一阶段要切实抓好百日督查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基层基础、执法监察监管、汛期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等七方面的工作。 (宁德市安监局)

政和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执法行动

近日,政和县组织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执法行动。共捣毁零星金矿加工冶炼点4个,拆除厂房4座和所有电源设备,没收氧化矿石10余吨、水磨机4台、柴油机3台,以及破碎机、电动机等加工工具和设备。(政和县安监局)

三明市委书记黄琪玉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 三明市委书记黄琪玉在各县(市、区)调研时,多次强调:眼下是各行各业生产的旺季,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注意加大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森林防火和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安全。(三明市安监局)

厦门市长刘赐贵深入一线检查督查

近日,厦门市长刘赐贵亲自带队深入部分单位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督查,同时要求各级各单位领导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狠抓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厦门市安监局)

霞浦县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

近日,霞浦县政府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单位及时把每天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报县政府安办,并制定详尽的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督促相关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办。(霞浦县安监局)

长泰县认真部署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县、乡防汛指挥部的力量,组织修订抗台防汛工作预案,明确全县库、堤、闸(站)的责任人。二是完成县级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软件升级和防汛视频、卫星云图、雨情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调试维修。三是开展全县水库、防洪堤、高排渠、排涝站等防洪工程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预案编制、抢险队伍、防汛物资等落实情况。(长泰县安监局)

涵江区开展非煤露天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近日,涵江区政府在芦镇双坑石仔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非煤露天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救援演练按照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出动、询情、警戒、救生、救援情况评估、损失统计等七个步骤程序进行,并开展各环节全面检查,工人现场教育等,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丰富了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内容,收到良好的效果。 (涵江区安监局)

泉州开发区非公企业签订安全生产保障承诺书

近日,在泉州开发区安委会的倡议下,泉州开发区非公企业签订安全生产保障承诺书。承诺做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七方面的安全工作。(泉州市开发区)

柘荣县安监局举办电工培训班

近日,柘荣县安监局在县二中举办了为期4天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培训班,邀请闽东八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专家对县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共60余名电工作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工基础知识、触电危害与救护、实际操作等科目。 (柘荣县安监局)

福清市成立了“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办公室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福清市成立了“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办公室,综合整治办公室主要督促、协调全市“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的场所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福清市安监局)

厦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近日,厦门市政府决定自5月中旬至10月底,分六阶段在全市城乡展开“迎奥运、保平安、促和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一是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整治重点安全隐患交通行为;三是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四是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五是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六是整治道路 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黑点”。 (海沧区安监局)

福鼎市安监局建立送干部到企业制度

近日,福鼎市安监局建立送干部到企业制度,让安监部门干部赶赴各重点企业进行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努力争取百日督查的胜利。(福鼎市安监局)

晋江市记者、客运公司老总亲临现场检查

近日,晋江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组织电视、新闻媒体记者、客运公司老总,成立一个专治“霸王车”,打压安全事故隐患的专项行动组,让媒体直接参与监督,让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亲临现场检查,从而达到社会舆论监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的双赢效果。 (晋江市安监局)

芗城区制定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近日,芗城区下发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正式启动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在往年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全国“隐患排查治理年”、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通过“十五个一”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立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攻势。 (芗城区安监局)

龙岩市安监局推行“三三四七”机制

近日,为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龙岩市安监局提出推行“三三四七”机制:即突出企业、部门、政府“三个层面”;建立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三项工作机制”;狠抓专家查隐患、书面下通知、挂牌促整改、现场搞抽查“四个环节”;搞好工作安排与狠抓落实相结合、常规性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管生产与管安全相结合、专业抓与合力抓相结合、重点抓与普遍抓相结合、源头堵与现场查相结合、宣传引导与严格处罚相结合等“七个结合”。( 龙岩市安监局)

洛江区出台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制度

近日,洛江区安监局制定出台了《洛江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制度》,对日常监管的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程序、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过程的注意事项、检查后的建档、检查内容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洛江区安监局)

福州市全面排查交通事故“黑点”和危险路段

近日,福州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交巡警支队、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截止目前已排查出交通事故“黑点”和危险路段106处,区分市级督办整治的“黑点”和县级危险路段,提出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今年的交通事故“黑点”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福州市安监局)

漳州市:全面遏制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区县”、“平安社区”等活动为切入点,以“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为重点,通过宣传教育、抓好源头、落实责任、完善设施、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2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实现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道路交通控制指标。

二、组织领导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城市交通、农牧、安监、建设、市政市容、城市执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预防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曹学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邵喜国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整顿驾驶员队伍,加强驾驶员管理。

1、市公安局与市城市交通局要联合制定机动车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3年以内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交换信息。市公安局每半年向市城市交通局提供一次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在3年以内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材料。市城市交通局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半年考试总合格率低于60%的驾校和连续两次排序最后一名的驾校进行整顿。

2、市农牧局要会同市公安局制定拖拉机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处罚或记分处理、肇事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考试合格率低于60%的拖拉机培训机构进行整顿。

3、市城市交通局、农牧局要对驾校(培训机构)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低、只收费不培训等问题的驾校(培训机构)进行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和教练的准教资格。改进驾驶员培训工作,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内容。

4、市公安局、农牧局要认真执行考试员等级管理、考试员考试权限等规定,加强考试监管,严格按照规定车型进行考试,规范考试员考试行为,对违反规定或降低考试标准的,应组织整顿,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考试员资格。

5、市公安局每半年将驾龄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名单进行汇总通报。市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要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与整顿,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顿路面通行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市公安局每月要分析、研究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合理调配警力,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路面管控能力;进一步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加大行人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依法查处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市公安局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和区域的管控,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216国道、312国道、103等省道和旅游景区景点路段的管理,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9座以上(含9座)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并做好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交通局、农牧局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非法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和无照驾车、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章占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

4、市城市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要监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危险物品运输安全各项规范制度。公安部门要划定禁止危险品车辆行驶的区域和线路,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悬挂符合标准的标志,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标准,车辆运行时间、线路必须遵守限制规定,驾驶人、押运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资质许可,没有押运员不得运送危险物品。

5、市公安局牵头组织交通、建设、市政等有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空缺和合理情况、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减速带、路障情况以及城区道路的指路、限速、让行、事故多发点段标志进行普查,提出整改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市建委要加强对道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设置符合安全通行要求的道路施工路标、路障和安全防护设施。

7、市市政市容局要与建设、规划等部门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挖掘道路审批;加强对区(县)占道经营审批的监督、协调和指导,规范区(县)经营性占道审批行为。

8、各区(县)(含两个开发区、米东新区,下同)政府(管委会)要严格经营性占道审批,组织城市执法部门清理未经审批非法占道行为;要组织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物流集散地、货场、仓库的监督检查,确保源头装载符合要求。

(三)整顿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市城市交通局要制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推进信用承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与经营资质和从业资格挂钩。对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单位,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制定措施限制各种形式的挂靠、转包经营行为,对只收费不管理的经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坚决清出运输市场。

2、市城市交通局、公安局要监督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和车辆定期保养、维修责任,杜绝不合格交通运输工具和不合格驾驶人员上路;严格执行车辆报废规定,加强车辆报废监管,杜绝报废车上路行驶。

3、市城市交通局要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的管理,今后凡申请从事经营性运输驾驶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持证上岗。

4、市公安局、城市交通局、安监局要协商制定对运输企业驾驶员严重违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安部门要定期公布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城市交通和安监部门要依法追究运输企业的管理责任。

5、市城市交通局、公安局要协商制定客货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做好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6、市城市交通局对道路运输企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责成所在单位依照企业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并建立“黑名单”系统,便于企业及用人单位查询;对屡教不改多次违法、多次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死亡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要取消其从业资格。

7、市城市交通局要鼓励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运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8、市城市交通局要会同安监局,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驾驶人交通违法率高等严重问题和检查发现的其他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联合执法。

9、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两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办法,并尽快组织实施。

(四)整顿机动车双燃料改装企业,加强安全监管。

市经委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研究制定机动车双燃料汽车改装企业安全规范,对申报自治区机动车双燃料改装定点资格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定点和资质管理挂钩;要与公安、质监、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双燃料改装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定点擅自从事机动车双燃料改装的单位,确保双燃料机动车安全、可靠。

(五)整顿危险路段,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市公安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属国道、省道的,由市公安局报告市政府,以市政府名义协调自治区交通厅及时整治;属城市道路的,由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建设、市政、规划等部门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整改路段和整改方案,由建设、市政部门组织实施;属区县管理的,督促区县及时处理。

2、市城市交通局要研究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努力改变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匮乏的状况。

(六)进一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制。

1、职责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政府(管委会)或市属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一年内发生2次死亡3-9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政府(管委会)或市属部门,要在第2起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2、职责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或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职责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超过安全生产责任状控制数量,以及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异地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次要以上责任的车主所在区(县)或部门,由市综治委、文明委、安委会、目标办按照各自的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取消有关责任人员当年的评优资格。

3、实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9人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异地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次要以上责任的,由市城市交通局会同市安监局进行责任倒查,对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以上责任的车主单位,由市安监局提交市综治委、文明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责令整改、撤销称号处理,没有称号的取消当年评定资格。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各级政府及其公安、交通、农牧(农机)、安监、司法、教育、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村)、进户(以下简称“五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2、各级宣传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开辟专栏,广泛进行不间断的专题宣传。市属电台、电视台、报纸要在黄金时间、重要版面每月至少播放、刊登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稿件。司法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教育计划。交通部门要在客运汽车上张贴举报电话,公布奖励办法,鼓励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3、各区县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开展宣教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社区(村)、学校、单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安全法律知识,通报安全事故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4、市公安局要做好交通安全“五进”活动的指导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和表彰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创建“平安畅通区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成立预防工作协调组织,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整体推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及时研究解决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9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__〕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

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

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10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决落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一杜绝、四下降”的工作目标,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全区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区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市公安交管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孔华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交警大队、区教体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督促。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由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各新闻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版式网页,广播、电视在黄金时段有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报纸经常有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

2、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由*交警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以客运驾驶人、中小学生、务工农民为重点,开展每周一条交通安全常识和每月一个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通过内容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3、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5月份,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全力配合,以奥运为契机,精心组织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窗口宣传。*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在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办事窗口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以及在事故多发路段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

1、强化客运车辆管理。*交警大队要严把客运场站出站关,强化三级“卡口”管理,切实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减少事故隐患。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交警大队、区安监局要密切协作,严把化学品运输关,对购买和运输资质等证明文件不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不符合法定期限、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满12分以及具有两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或超速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形,要严格予以查处。

3、强化校车管理。交警大队要联合区教体局,对全区校车及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实行台帐管理,确保准确掌握信息,并落实安全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路面秩序管控

1、加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交警大队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持续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行驶、闯红灯、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态势,进一步改善路面交通秩序。

2、加强重点道路的管控。以主干道和旅游景点道路为重点,针对主干道车流量大、旅游景点道路人流高度密集的实际情况,*交警大队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管控,严密防范。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前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交通安全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措施,实行联勤联动联防机制,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线系统。由*交警大队报请市公安交管局对全区宽度6米以上道路复划1次热熔交通标线。

(2)完善城市道路标志系统。在完成八一大道、阳明路、广场周边指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由交警*大队负责完善南京西路等老城区交通主干道的指路系统。同时,报请市公安交管局组织实施在八一大桥下桥处设置远指标志。

(3)增设交通护栏。由*交警大队报请市公安交管局牵头,由市市政部门负责设置人行交通护栏。对双向六车道的道路,设置中心护栏及机非护栏,有条件的地方(人行道宽度3米以上)可设人行护栏。对双向四车道的道路设置中心护栏,有条件的地方(人行道宽度3米以上)可设人行护栏。双向两车道的道路一般不设中心护栏及机非护栏,有条件的地方(人行道宽度3米以上),仅设人行护栏。在南京西路、叠山路、洪都北大道等城区主要道路增设中心护栏、机非隔离护栏、若干人行护栏。

2、加强对“事故黑点”的治理。由*交警大队牵头,区安监局及区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对我区的洪都北大道、青山路、沿江北路、富大有堤、八一桥等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治理,确保10月底前治理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交警大队要继续保持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清理现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案件,积极争取相关的省、市、县区的协作和各警种的配合,加大查缉侦破的力度。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通过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在修理厂、加油站、收费站等重点位置建立信息员队伍等形式,进一步拓展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信息渠道。

五、工作要求

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例11

近日,罗源县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会上,县安监局通报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检查工作重点。县道安办、住建局分别对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整治情况进行了汇报。县政府陈明义副县长最后强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时刻不能放松。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罗源县安监局)

福州福清市政协委员视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近日,福清市政协主席游美兴、副主席陈力奇、副调研员张忠康、安监局副局长林绍凯等部分市政协委员,对福清市道路交通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游美兴指出,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群众出行的综合性工程,需要多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机制,通过“抓违章、防事故、保畅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措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他要求,要积极查纠超速等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要突出抓好重点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切实消除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重点解决好群众行车难和停车难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交通智能化建设和交通秩序整治。(福清市安监局)

厦门市集美区安监局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把企业员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待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风向标”。一是加强沟通。深入镇(街)、村(居)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查研究,利用网络互动平台、网上意见箱等广泛征求企业员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回应关切。成立区级宣教中心,健全安全生产宣导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密度;启动安全健康教育体验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三是增进感情。认真开展咨询指导、送法上门、扶贫帮困、文明督导、党员志愿者服务、学雷锋送温暖等活动,树立安监队伍监管为民、执法为民的形象。(集美区安监局)

厦门市思明区双管齐下狠抓液氨使用企业生产安全

一是领导带队检查。厦门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郑云峰率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分成6个组,对危化、景区、工地、学校、交通、港区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突出重点企业监察监管。部署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宣传,执法人员分组分片深入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油库、加油站及重点企业进行监察监管。三是各行业领域扎实行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交通、消防、建筑、学校、景区景点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整治,指导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并采取组织督查、交叉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扎实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海沧区安监局)

厦门同安区四项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大检查工作推进力度。要求全区各单位细化方案和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继续排查整改隐患。二是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隐患整改“动态归零”,切实做到大检查“零容忍”。三是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密集人员场所消防、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燃气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扼制重重大事故发生。四是持续加大安全大检查宣贯力度。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做法,搞好现场观摩和学习交流,起到相互促进提高作用;加强安全大检查活动信息报送,有效促进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安区安监局)

宁德市安监局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

近日,宁德市安监局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该《制度》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的范围、移交要件、移交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局各科室(含直属单位)在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除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外,其余均移交执法支队实施行政处罚。为切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移交过程中的信息登记和办理,完善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衔接,《制度》还专门制作了《宁德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表》用于案源信息的移交报送审核。还规定执法支队在案件结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处理结果反馈给移送科室,由相关科室纳入日常监管,并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宁德市安监局)

宁德市屏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4家

屏南县安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既定目标不变、既定部署不变、既定措施不变、既定要求不变,截至目前,共组织督查组62个,参加检查人员396人次,督查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和场所424家(其中暗查、突击11次,交叉检查4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693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4家(其中建筑施工的6家是局部停工),共处罚款9.43万元。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屏南县安监局)

莆田市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

莆田市五项措施开展安全大检查:一是市旅游局拨出经费7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二是市、县区旅游局领导带队,对旅行社、星级酒店和A级景区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三是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规定,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旅游非法违法行为;四是与推进旅游企业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市45家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已完成达标40家,其他5家预计年内可实现达标;五是结合旅游业务培训,突出宣讲旅游安全大检查,受训人员达300多人次,有效调动旅游从业单位和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的积极性。(莆田市安监局)

莆田市涵江区多举措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认真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计划。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加强与媒体沟通协作,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打牢群众基础。三、加强考核,激励先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结合当地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标准,适时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四、认真总结,上报信息。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交流。(涵江区安监局)

莆田市仙游县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仙游县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会上,县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陆进贵同志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较好的部门领导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综合督查中较差的单位也作了表态发言:最后陈育副县长通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并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强调部署。他指出,一要提高认识,持续开展百日行动;二要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其他工作;三要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仙游县安监局)

泉州市“三注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组织实施注重“细”。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并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完菩有关的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典型案例公布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宣传发动注重“广”。每季度公布关闭取缔企业名单,每月收集各级各部门1-2个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有关单位。三是行政执法注重“狠”。通过工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交换平台,抄告违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组织“拉网式”排查,形成四级联动监管网络,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729起,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120家次,经济处罚419.3万元。(泉州市安监局)

泉州南安市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安市结合全市实际,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一是加强联合执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南安市安监局)

泉州晋江市落实人大代表提案投入600万元完善世纪大道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今年年初,晋江市人大代表、驻晋某部队副政委贺小剑提出的《关于科学完善世纪大道交通设施的建议》被列为今年重点代表建议。截止目前,晋江在世纪大道沿线事故多发点、段,已投入600万元安装限速标志14套、爆闪灯12套、测速“电子警察”12套,并更新交通信号灯8套,配套建设5套闯红灯“电子警察”。针对桥山路段存在的交通隐患,采取增设引导标志等临时过渡方案,改善路通环境。在世纪大道南拓S个路段边分隔带增设开口,同时组织设计单位对部分路段进行人行通道变更设计,增设摩托车通行功能。(晋江市安监局)

漳州市安监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来,漳州市安监局结合自身专业特色,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坚持为民服务要接地气,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努力优化生产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一是许可便民。转变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二是宣教利民。以安全文化建设为中心,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教方式。三是执法为民。按照“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要求,通过“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以及其他举报查处等方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树立起为民的良好形象。(漳州市安监局)漳州市华安县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实现“全覆盖”

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华安县安监局深入全县各家农药店,开展农药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据悉,此次农药安全专项检查,该局共向各农药经营企业及私营农药店发放《华安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检查表》128份,实现辖区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查会议记录,看工作部署情况;查台账资料,看隐患整改实效;询问现场员工,看舆论氛围营造等形式,详细记录每家农药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情况,对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做到检查必须签字、必有记录、必留内页依据,滴水不漏执行现场检查规范。(华安县安监局)

漳州龙海市安监局推行“四本台账”治隐患

龙海市安监局从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行“四本台账”治隐患制度。一是按“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完善辖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台账:二是按“一患一档”的要求,建立安委会安全隐患“登记、督办、复查、销号”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监控;三是在深入调研、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印发涵盖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等14项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四是梳理编制安全执法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龙海市安监局)

龙岩市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龙岩市煤管局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和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矿井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严禁边报批边建设、边建设边生产。在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中,若发现煤矿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的问题,责令立即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坚持依法办矿:同时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闽煤安监监察[2010]47号进行施工,做到建成一个即完成一个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通过整治,全市市共撤销12个项目,保留27个建设项目。自开展大检查工作以来,查处了2家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行政处罚共计20万元。(龙岩市安监局)

省安监局王志明纪检组长一行深入永定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近日,省安监局王志明纪检组长一行4人,深入永定县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王志明一行听取了永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深入湖坑镇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永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有力度,工作检查到位:安全宣传教育有特色,开展“七个一”活动有声有色。王志明强调,百日行动要全覆盖,零容忍,要严防虚报、瞒报,严防走过场,乡村要“动起来”,确保全覆盖。以举报查处等方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树立起为民的良好形象。(永定县安监局)

龙岩市上杭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出台新规定

上杭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3]116号),该文件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了新的规定。一、明确责任,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二、规范经营,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三、严格审查,落实烟花爆竹许可制度。四、科学规划,优化烟花爆竹网点布局。五、严格标准,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六、依法行政,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上杭县安监局)

三明市安监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交叉互查活动

近日,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明市直各部门开展各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交叉互查。三明市安监局抽调各地非煤矿山监管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共12人,对全市非煤矿山开展交叉互查。截至8月25日,已查露天矿山15家,地下矿山12家,尾矿库6座,下达整改指令书31份,责令停产整顿4家。三明市住建局组织4个督查组深入12个县(市、区),采用抽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形式,重点督查建筑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农房质量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渣土车专项整治等7大项内容。(三明市安监局)

三明市尤溪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再掀新高潮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尤溪县从今年6月起专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对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及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求检查率、整治率达到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截至目前,“百日行动”共查处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26起,处罚抄告货运企业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122人;完成国省道隐患整治21处,县乡村道62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969起,其中酒驾41起、客车超员6起,涉牌涉证1077起,货车超载109起。(尤溪县安监局)

三明市大田县县长熊旭明要求“四个强化”落实渣土车管理工作

近日,大田县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上,县长熊旭明对渣土车运输管理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县渣土办尽快牵头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强化企业监管。凡在境内从事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必须取得城市建筑渣土处置核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监管,对违法、违规运输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四是强化考评奖惩。加强宣传引导,对守法、规范运营,无不良纪录的运输企业在建筑渣土沙石运输招投标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违规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从严查处。(大田县安监局)

南平邵武市安监局、经贸局联合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近日,邵武市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经贸局黄嫦娥副局长关于该市标准化建设国家网上申报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南平市安监局黄虎忠科长对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定行业、分标准。企业要做好自我定位,深入学习把握行业标准,明确安全管理发展方向。二是定人员,建制度。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查隐患,保安全。要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做到安全生产。(邵武市安监局)

南平市浦城县开展在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