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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责任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6:34

审计责任论文

审计责任论文例1

会计信息的编报日益复杂以及会计信息的常常失真导致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完全依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如果会计报表里有重大错报或漏报,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未发现,就肯定会给报表的使用者带来损失。此时,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往往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为一谈,并且认为审计过报表的注册会计师就是会计报表质量的当然保证人,注册会计师即要承担会计责任同时又要承担审计责任。从目前发生的诉讼案件来看,会计报表的使用者都是控告注册会计师,而很少有控告造假的被审计单位。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识误区

由于注册会计师诉讼案件的增多,注册会计师总是过分强调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从而以此来减轻自己的审计责任。

(三)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识误区

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认为会计报表经过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就意味着会计报表经过了注册会计师的确认,一旦已审计过的会计报表被发现还存在重大错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常常以会计报表经过审计为借口来推卸自己应承担的会计责任,而追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二、存在认识误区的原因

(一)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不理解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会计和审计职业在目标上存在关联性导致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不能区分理解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审计与会计关系密切,它们都以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等)作为工作对象。区别在于,会计强调收集和加工满足使用者要求的信息;审计则强调监督和鉴定被审计单位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以便为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和判断提供依据。这两者的基本目标一致,即都是为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正是审计与会计目标的关联性使得那些使用错误的会计信息而造成了决策失误的使用者,很难分辨这是属于审计责任还是属于会计责任。此外,会计造假以后,企业往往会陷入破产的境地,会计报表使用者也难以追究其责任,因此只有让注册会计师承担全部责任。

注册会计师充分履行审计责任,能帮助和促进被审计单位充分履行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充分履行其审计责任,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会计报表里存在的重大错报和未披露事项调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和披露,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这样可以使被审计单位重视其会计责任,帮助和促使其充分履行会计责任。所以当审计责任未充分履行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便认为注册会计师既承担会计责任又承担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遇到的法律诉讼源于社会公众对该行业的过高期望,这种期望又源自社会公众不了解审计活动的特性以及不了解在审计活动中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双方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审计失败案例的增加,对注册会计师惩罚力度的加大,但对于造假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远不及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让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以为会计造假只需注册会计师承担责任。(二)注册会计师未能充分履行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未能充分履行审计责任,甚至参与造假,导致审计失败,又不愿承担审计责任,而过分强调会计责任。

一般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签发的是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这三种意见类型,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不会追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的,当然也不会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会计责任。但如果签发的是无保留意见而会计报表里又存在重大错报,就表明审计失败了。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在于:不遵守独立审计准则这一专业标准;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和业务能力不强。由于会计造假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如果没有足够的审计经验和判断分析能力,会计信息里存在的重大错报有时很难发现;由于自身利益的驱动,少数注册会计师缺乏诚信的职业道德也是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处罚力度的加剧,因此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尽可能的推卸自身承担的审计责任,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理解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应让社会公众对审计活动的局限性和审计职责有基本的了解,让报表使用人理解并接受审计意见只能合理确信而非绝对保证,当出现审计失败时应正确认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其影响力,更多的承担起宣传与沟通的职责。特别是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理解。

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充分利用财经信息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首先,两者的责任内容不同。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负有的会计责任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应尽的义务,是审计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负责。其次,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是会计报表质量的保证人,而审计责任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再次,所适用的法律不同。不充分履行会计责任,编制虚假的会计信息按照《会计法》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充分履行审计责任导致审计失败则按照《注册会计师法》承担法律责任。无论管理当局的会计报表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会计报表的质量永远由编制者负责。当审计失败出现时,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同在。

(二)完善相关法律

把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明确写进《注册会计师法》。

(三)注册会计师要诚信执业

1、坚持诚实守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的资本就是自身的诚信。诚信具体体现为在执业时保持独立的、客观的态度、公正的立场这三个基本原则。

2、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这一专业标准执行审计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虽然司法界和审计界在对审计准则的地位的认识上仍存在分歧,但近年来国内发生的一些重大审计案件,大都是由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不遵守审计准则要求造成的。注册会计师只有严格遵守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才能最大程度避免审计失败。

3、重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后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系统、正规、制度化的职业后续教育,才能确保执业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应当重视并加强后续教育学习,规范注册会计师接受后续教育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4、当审计失败案例发生时,会计行业监管部门既要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同时也应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造假者的处罚力度。让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分别承担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参考文献:

1、曾志华.浅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1).

2、杜贵军.浅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J].中国工会财会,2007(7).

审计责任论文例2

虽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

审计责任论文例3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往对领导干部,主要是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严格的经济监督。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监督效果,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开辟了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新途径,成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2.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财经活动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有一种较强的约束力,感到“一支笔”的分量很重,增强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恪尽职守地履行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并处理有关问题,能有效地激发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财经法规,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

3.推动所在单位的财经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也是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情况的检查,更是对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教育。通过从领导干部抓起,请履行经济责任好、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介绍经验,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让教育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给部属做好样子,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能促进财经管理,而且能带动各项建设。

4.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运用专门手段,把经济效益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人格化,直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权力运行实施监督。这种监督,既可以激励先进,又可以揭露问题。运用发现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干部,帮助一些原本清正廉洁而受到诬告或者误解的领导干部调查核实、正名,对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法违纪等问题坚持依法处理,能够维持财经法纪,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1.审计组织实施难度大。一是因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有力,确定审计对象不够科学合理,存在审好不审差、审下不审上、审低不审高、审副不审正、审远不审近等现象。二是在实施审计中,因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审计等各部门有各部门的安排,人员抽调难度大;组织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任务安排的临时性,审计力量难协调,有时审计部门只好唱“独角戏”;另外,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受各自利益驱使,各讲各的理,关系也难以协调。三是随着审计对象职级向高层推进,审计涉及面更宽,工作量更大,处理问题难度也明显增加。

审计责任论文例4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两种不同审计类型,在我国审计发展的不同时期发挥了各自不同的作用。从现代审计历史来看,审计的类型有多种多样,早期审计多为弊端审计,后来又出现了资产负债审计(也称信用审计),进而发展成财务报表审计,这些都属财务审计范畴。国家审计产生以后出现了财政审计,进一步发展产生了绩效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在全面总结荷泽地区干部离任审计的经验后,于1997年中纪委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1999年5月2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2000年12月26日审计署以审办发〔2000〕21号文形式颁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01年2月1日以审办发〔2001〕7号文件形式颁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审计上的地位。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类型与以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只有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二者在经济监督中的作用。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点(一)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二)审计的主体相同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三)审计程序相同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四)审计范围相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一)审计目标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三)审计的内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四)审计的目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1.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致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这是因为,在审计程序上二者都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阶段。在审计方法上二者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在审计内容上二者都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因此,在轮审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积累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审计责任论文例5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反映的财务成果去评价,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凡属本任的收支、债权债务,责任均归本任法人;前任超收或超支,负债或留下债权,在会计处理上即使在本任期内,也不作为本任的经济责任。

2.政绩量化原则。就是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业绩。因此,审计评价应尽可能做到量化分析,科学地计算出有关经济指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上级的相关考核指标、前任或历史实现的经济指标、其他类属单位实际水平等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从而准确地将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全貌反映出来,使被审计对象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客观性原则。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就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从全局出发,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也要考虑其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定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故意与过失、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从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经济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及遵守廉政规定等五方面进行评价。

1.真实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做出评价。

2.合规、合法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评价。

3.效益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管理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并评价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经济决策评价。主要对有关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决策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重点抽查,评价其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四、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之所以难,又是因为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瓶颈”。不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要求,还是审计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急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

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传统的审计理论支持,更重要是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但是确定这些评价指标又需要一些基础性工作支持,还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制度,根据这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应对其应负主管或直接的经济责任进行报告,这既可以随时接受任期责任审计,又能使审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县委、政府每年应对下级政府、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和职责范围下达有关经济考核指标,把这些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责任审计的一项必审内容。三是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就帐论帐,它需要方方面面提供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查证,减少审计的盲目性。四是建立审计成果运用制度,通过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摘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是对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任用和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本文拟结合贯彻实施审计署6号令——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原则、审计评价体系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审计,核实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对需要审计的事项在充分审计核查和调查的基础上,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单位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达到公正、公平、客观评价干部,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服务。本文拟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审计评价谈几点看法。

参考文献:

审计责任论文例6

[内容提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和热点,本文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出发,对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原则、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了初步探索。[主题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1][2][][]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六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综合评价标准。综合评价设立四个等次:很好履行了经济责任,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等次实行评分法、条件限制法和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在前三个等次中,如果有一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即下降一个等次。很好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90分;未发现违反财政法律问题;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达100%。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75分、﹤90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合规;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90%。基本履行了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60分、﹤75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基本合规;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审计决定执行率和审计意见落实率≥80%、<90%。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条件:综合得分60分以下;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合法性评价为不合规;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率80%以下;本单位存在数额较大的“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问题。七是经济责任界定标准。直接责任是致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应当负有的责任。主管责任是对其主管的部门、单位或地区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由于管理、领导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因制度不严、监督不力造成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责任是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其他问题负有的责任。界定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要注意区分下列责任界限:工作失职与工作失误的界限;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界限;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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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一般是指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没有公允的反映其任职期间财政收支管理的真实情况,而受业务复杂程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方案、审计成本、审计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务收支管理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意见不公正、甚至不正确的可能性。

不能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会导致审计失败。审计失败是指财务报告中存在严重不实,审计人员经审计没有发现这种不实或者隐瞒不报,对财务收支管理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贯性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众所周知,财务报告在引导经济、政治、组织和个人的决策和行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审计失败会带来不利结果。如果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不实,而审计未能发现并将之披露出来,信息使用者很可能会因此做出错误判断,甚至造成重大损失。从这一角度来讲,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主要目的也就是防止审计失败。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客观因素

1.现行审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依照1982年通过的宪法设立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下行使本行政区域的依法审计监督职能。作为地方审计机关,要服从本级政府领导,且审计经费由地方政府供给,审计干部的使用、调动、任免权在地方,而审计业务管理工作属上一级审计机关管理,当审计触及到地方利益或触及到地方主要领导授意、决策的事项时,审计机关会遭受各方面的压力,很难处于公正的立场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见,现行审计管理体制不能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无疑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2.会计环境影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法律环境变化快,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并不健全,会计制假较为普遍,铺张浪费、偷税、漏税、私设“小金库”、贪污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较为严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比较广泛,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这种较差的会计环境存在审计对象提供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有一些部门单位为使其离任领导顺利升迁,又在会计资料上大做文章,做假账的事时有发生。会计资料的不全面,内容不真实,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无形中会给审计机关带来审计风险。

3.审计对象的复杂性、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从经济活动入手,通过审计分清领导个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从而最终达到对“人”的评价,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任用、考核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既不同于财政、财务审计,又不同于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是对“人”进行审计,它将组织人事部门的部分风险转移到审计部门上来,承担了其他方面审计所没有的责任风险。其次,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一般领导任职期限达5~8年,最短的也有3年左右,这些单位的会计资料繁多,在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工作量大,再加上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项又说不清楚,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这种情况的审计工作潜在着审计风险。

4.审计成本的制约。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社会对审计需求量不断扩大,但审计人员、经费增长缓慢。国家审计机关面临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经费少的现状。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量大,在每位领导干部换届时或日常工作变动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或离任时作出客观评价,难度大,承担的责任、压力大,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现代审计注重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评,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审计重点,并主张采用抽样方法,分析性测试技术。这些方法的运用使审计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误差,产生一定的审计风险。

5.审计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审计实践中,还没有法定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这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表现为评价只对单位不对人。审计评价中,有的审计人员害怕承担审计风险,认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有其特殊性,评价有风险,干脆只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进行评价,而不对领导干部个人在遵纪守法及履行经济职责方面进行评价;二是表现为超范围进行评价。有的审计人员总想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而超越被审计者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有效及相关经济责任的范围,把不属于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也加到评价之列。诸如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使用等等;三是表现为主观臆断型。有的评价仅凭主观想象而缺少或无相关的取证资料来证明。如有的在审计报告中写着:“内控制度健全”、“固定资产真实相符”,但在查看整个审计案卷并无证明材料;有的不加分析,不加查证,照抄被审计者个人提交的书面材料来评价;四是表现为言词绝对化,即在评价时,审计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使用绝对化语言表述评价意见的现象。这势必影响经济责任的质量,削弱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增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风险。

(二)主观因素

1.审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国家审计机关是依法设立的,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的审计监督权,无竞争压力,一般不会引起法律诉讼。对于审计机关及人员出具不恰当或错误的审计意见、报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现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由于无审计法律责任压力和竞争压力,审计风险意识薄弱,往往只求完成审计任务,未能加大审计力度,导致审计质量不高或无效果,因而无法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方法落后。采取传统的审计方法,只注重实质性测试,对账、证、表检查后出具审计报告。未能采用以内控制度测评为主的现代审计方法,不能确定审计重点、突出审计重点,往往是“抢了芝麻,丢了西瓜”,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从而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3.审计人员知识水平有待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属综合性审计,涉及知识面较广,即涉及到审计、会计方面的知识,又涉及到工程、机械、法律、宏观经济、评估方面的知识。因此,审计人员在知识结构上必须具备多方面知识,才能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正确评价领导经济责任。但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会计人才较多,而工程、机械、法律、评估、宏观经济方面的人才很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力不从心。加之忙于过重的审计任务,审计干部后续教育未得到重视,专业培训较少,导致审计人员知识单一,不能确保审计质量,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现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执行乏力的审计对象,作为重点或实施详细审计。同时考虑把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引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制度基础审计模式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二)合理确定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以责任人是否充分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为中心围绕其应该承担的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管理责任这三个方面进行,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和管理特点有所侧重。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要把审计对象进行排队,对有资金分配权、单位资金多,历年违纪违规问题多,社会反映比较差或近期有举报信件的列为重点单位,把这些单位的领导列入重点审计对象,审计机关应整合审计力量,加强重点对象的审计工作,以确保整体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改进审计手段,运用科学审计方法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时间长,内容多,工作量大,组织人事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要求急。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改进审计手段,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一是通过帐面审计与调查相结合,领导人自查自报与座谈走访相结合,来拓展审计线索来源。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不但自己可以评说,而且本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审计人员不但就帐论帐查违纪,还应坚持走群众路线,进点时,实行审计公示制度,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待来访时间和地点、个别走访和座谈等多种形式,确定审计重点、内容与方法,减少审计风险;二是充分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责任人的廉洁与否,通常都能从财政财务收支上反映出来。调阅以前年度审计档案,了解以前年度存在问题,分析发现问题存在的可能性,选准切入点,对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做好几个结合。要针对不廉洁行为隐蔽性强,特别是个别责任人利用职权,搞转移支付或回扣的特点,坚持查一级单位与查二级、三级单位相合,查本级会计单位与查关联单位相结合,查帐与查实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这样才能把问题查深,查透,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四)恰当作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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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全面,也不完全实用,没有按照党委书记与乡镇长的不同职能,制定不同的审计内容。

审计内容偏重于财政财务收支,缺少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执行情况及效果情况等内容。

2.乡镇党政职能分工不明确,导致经济责任界定难。

理论上党政是应当分开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乡镇党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到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同时,又要担当本地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首要责任人,造成以党代政的现象在乡镇基层较为突出。由于各个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乡镇主要领导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不同,党政不分也表现出程度也不一样。如有的乡镇党委书记事无巨细,管得较多,乡镇长几乎没有决策权。要明确区分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在某项重要经济活动中,谁应承担责任,或者说各自承担何种责任,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一个乡镇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有时是党政两个“一把手”共同决定的,有时是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有时是特殊情况下采用非程序性决策的。由于一些重大事项是集体决策,导致责任追究主体缺失,在没有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本人签字或详细的会议记录等书面依据的情况下,如何界定党政领导干部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比较困难。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够规范。

中国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统一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没有分行业、分部门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审计评价过于简单、过于笼统、流于形式,评价内容不到位。尤其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难度更大。对违法违规问题责任界定也缺乏具体规定,审计人员在把握上存在较大差异。

三、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1.完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审计机关要做好审前调查,按照党委书记与乡镇长的不同职能,结合乡镇的具体情况,制定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审计内容应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突出决策、执行、效果、廉政等重大事项。

2.科学合理设置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全国各地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差异较大,极不规范,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建立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当务之急。国家审计机关应尽快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建立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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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要求

本文结合国外对于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的研究,特别是由澳大利亚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框架》。设定了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特质及职业道德四个指标,这四个指标构成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其中职业知识是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职业特质和职业道德同时起着重要作用。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指标构成首先,根据管理学中的“冰山理论”,职业化素质在个人职业胜任能力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中的职业特质包括:积极主动、自我激励、对信息及时反应力、政策洞察力和对于成就的渴望。其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专业技术类员工,应具有相应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这直接影响着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成绩、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另外,职业道德对于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十分重要,也是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评价的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

三、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框架构建

本文是在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评价指标确定的基础上,遵循重要性、适应性、评价性原则构建评价体系。其中,重要性原则是指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化决定了其在进行评价指标选取时,不可能全面选取,而只应该选取与内部审计实际工作高度相关的、能体现胜任能力重要性的指标;适应性原则是指理论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一个评价体系建立之后是要应用于实践的,并受实践来检验的,所以评价指标体系对使用者,包括高等学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来说是切实可行的,对评价对象来说评价结果是客观合理的;评价性原则是指选取指标评价的目的在于评价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最终提升其胜任能力水平,所以应选取能够有效地评价个体的,促使个体自觉提升自身能力水平的指标。企业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在胜任能力(Ability)总目标下,构建三级指标,同时按照企业环境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人员,以便于企业在实际中应用。初级审计人员指普通内审科员;中级审计人员指审计科科级人员、主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指处级审计员,总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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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我们党和政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负责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签证和评价活动。近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和内容。因此,必然会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和其他审计风险一样,处处存在,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

审计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

2.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

3.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心中无数,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

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

2.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在进行审计抽样检查时,选取的样本量不够,使审计结果误差较大,可能会遗漏违纪违法的审计事项。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

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

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人是主要的风险源和管理单元。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担任着实现组织目标的任务,承担着一定的防范风险的责任。明确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并且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控制点。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立法,建章立制,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行政执法责任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权责对等,机制平衡的经济监督形式。其关键就在于使审计内容,操作程序,方法体系,评价结果应用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所以,在环境因素方面我们应做到: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明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范围,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提出切合实际的审计要求,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体系。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合理选择审计方案

1、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

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其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5、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进一步健全相关性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要客观、公正、谨慎。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审计评价应建立在查清审计事实、准确界定经济责任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政策、市场等主客观因素,尽可能用量化方法来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和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只用客观真实的方法将有关事项反映清楚,不作审计评价;对某些事项要全面辩证分析后再作评价。要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以审计查明的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照搬照抄被审计对象的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该到位的必须到位,审计什么,评价什么。杜绝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外的多余评价,如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工作扎实、政绩突出等等。审计就是一种监督,没有义务、没有责任进行这样的评价。另外,评价时注意区分是责任者任期前还是任期内的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管理责任、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责任、是职责范围内还是范围外的责任等,以有效地防范风险。

(四)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对审计人员能力要求很高,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审计、会计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所以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谨慎的职业态度,严格遵守审计程序。

审计责任论文例11

被审计对象未全面提供会计资料往往会导致审计风险隐患的存在。以云南红塔集团为例,其间开展过多次审计,然而由于未充分提供会计资料,导致多次审计均未发现10亿元“小金库”这一严重违纪行为。因而国内审计环境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以及思想政治素质,然而目前国内审计队伍建设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1.2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就目前审计工作现状而言,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这一问题普遍性存在,且在工作过程中缺乏先进的审计方法,导致审计质量不高。相比于常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全新形式,审计人员应在原有基础上更进一步,然而在审计经费短缺、审计力量不足以及审计任务繁重的现况下,大部分审计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以及后续教育机会,其业务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1.3审计评价标准不够统一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评价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对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的综合评估,与审计对象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现阶段,国内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审计范围、责任的界定与追究、审计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评价标准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措施等各个方面仍然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审计机关无法精确审计范围,或评价责任标准不一,容易引发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策略

2.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评审

在现代审计构成中,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风险防范的关键所在。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有利于保证资产完整与安全,并能够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与错误,从而实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等诸多财务目标。在建立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基础上,内控制度评审能够对企业管理层岗位职责的落实以及管理水平有全面了解。我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重点对执行乏力、缺乏健全内控制度或根本未建立内控制度的审计对象展开详细审计。与此同时,还应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结合制度基础审计以及账目基础审计,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2加强审计人员培训,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涉及较多复杂问题,具有较高的要求,审计责任以及审计风险较大,因此审计部门应针对此点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各类培训活动,推进审计团队建设,并提高培训资金投入,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后续教育,确保审计人员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心理素质,树立严格的法治观念,进而提高执法水平。审计部门应坚持人本理念,对干部人事制度加以改革,通过竞争激励机制推进干部职业道德水平以及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推进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现代制度基础审计以及风险基础审计等各类方法,推进审计技术方法以及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2.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保持合理性

首先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并对评价标准以及评估指标体系加以完善,确保评价有理有据。应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来分析问题,多角度分析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允和准确性。就国家政策调整与变化而言,审计企业管理层对此无法做出改变,但审计企业经营成果最终会因此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审计人员在评价过程中应坚持全面、真实以及客观陈述,切忌只看表象,草率做出是非功过的结论。此外,在评价过程中还应坚持谨慎性原则、责权分清原则以及对比原则,确保审计结论的科学性与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