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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6:42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1

在大学教育中,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往往缺乏学习目标,学习的内容也较为散乱,学生因为学习目标的缺失、理论和实践的脱节,学习积极性也受到影响。不仅学生,大学教师也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本文对以设立虚拟公司以及后期设立创业公司为基本思路来建设工商管理专业的实践课程进行了探究。

一、以虚拟公司为依托的实践课程设置

(一)理论课程体系的重构

基于应用能力的工商管理课程应该以应用为核心。因此,在重构理论课程体系时首先要与企业做深刻的互动并且要进行深入的调研,围绕企业所需的管理能力,甚至以企业运作过程的管理职能作为依据,嵌入相应的支撑学生能力的课程。

(二)以虚拟公司为依托的实践课程的设置

学校通过组织学生设置虚拟公司,围绕虚拟公司设置相应的实践指导课程。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以软件为工具设立虚拟公司,在设立虚拟公司的过程中,结合模拟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开设相应的实训指导课程。经过虚拟公司阶段,学生对基本的企业运作有了一定的了解,理论和实践的知识及经验已有所积累。但是虚拟公司和实际公司的运营还有较大的差距,重点的实训阶段放到创业公司阶段。

二、以创业公司为依托的管理实践实训

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不进行实际的管理实践来理解理论是比较困难的,模拟只能解决基础问题。笔者在研究了硅谷与斯坦福的案例之后,认为斯坦福与硅谷的成功是相辅相成的。斯坦福从名不见经传的乡村大学成为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与其成功的战略定位与运作密不可分。对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而言,要通过实践学习理论知识。比较好的选择是鼓励部分有创业能力的学生或者教师进行创业活动,或者建立学院的孵化园区,给予学生相应的支持,以此带动其他学生的参与。进一步可以扩大孵化园区的面积和范围,引入外面的企业进驻园区,打通学校和创业园区的知识流动的途径,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以创业公司为依托的实践和实训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来打造的。

(一)硬件准备

学校毗邻创业孵化园,这是很多高科技产业园区得以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对于学校来说这是理论结合实践的良好平台。学校应先协同政府等机构搭建起这样的硬件设备。如模仿斯坦福大学将毗邻学校的一块土地租用给企业,形成了毗邻学校的产业园区,或者学校牵头建立起孵化园区。

(二)战略目标的确定和组织文化的建设

以斯坦福大学为例,1944年斯坦福大学制定了未来20年的发展规划,将未来20年的主要发展方向定为建立斯坦福大学研究园区,形成“学术研究、产业促进、大学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在此基础上,笔者根据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第一,利用优势学科,将学校建设成为工业研究和开发中心,使大学和工业紧密相连,以此来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第二,集中大学的资源来吸引优秀的人才,打造顶尖的研究机构,建设一流的学科;第三,将通识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点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第四,制定一套经济性的报酬制度以激励教师与工业界的联系,优先结合有利于大学目标实现的企业。这种高屋建瓴的创业型大学,为后面很多具体的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也解决了工商管理学生以创业为依托的实训平台的问题。而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多专业互融共享的平台,可以成为企业和学校互动合作的平台。

(三)基本制度的建设

为管理实践建立起一个创业基地,实际也是高校其他学科共同的需求。其涉及基础的软硬件的建设,也需要制度去落实和推动,需要打破学院的界限,甚至打破学校和企业的界限。鼓励教师和学生创业创新,鼓励学校和企业交流互动,鼓励知识向企业的传导和转化。一旦建立起创业园区,打通知识向企业转化的通途。那么,不光可以解决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困境,同时也可以解决其他专业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问题。理论和实践也可以形成良性互动。同时还可以解决学校发展的问题,向外界寻求资源,进一步吸引高素质人才,建设顶尖学科,发展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2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134-02

一、引言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认为:大学应传授能力非理论知识。然而,传统教学的瓶颈就是无法将理论知识转换成为能力。目前高校毕业生普遍存在着创新能力差、适应能力差、实践能力差的“三差”现象。因此,在高校教学的理论体系和课程结构中,加强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这不仅因为实践教学的设置深刻地体现着一种教育指导思想,更在于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巩固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具有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而言,尤其应当具备扎实的实践操作本领以及较强的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针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探索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模式就显得十分迫切。

目前工商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课程实验、专业实习、综合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并与经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的地方;课程设计和综合实训,由于时间过于集中,形式单一,往往无法引起学生兴趣。社会实践当然是实践教学最好的方式,既能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升华,又能使学生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也会促使学生重新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但目前在高校扩招背景下.受教学经费的影响,相对于学生数量。校外实习基地数还少些。另外,企业处于经济利益考虑,一般也不愿意承担额外的负担,由此实习基地很难接纳较多的学生。即使接纳了一部分学生,也对实习学生不重视。不安排实际工作,学生也就失去了实践学习的兴趣。因此,笔者认为加强课内实践教学,可行性更强,效果更好。

二、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一种虚拟公司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模仿实际公司的情景.创建虚拟公司,在教学中贯穿能力培养的思想和理念。

1 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框架。本文设想,以“虚拟公司”作为课内实践改革的平台。开展虚拟公司实践教学不只局限于某一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或者某一个实习实训环节.而要把虚拟公司实践教学贯穿到大学生活的始终。在专业必修课内。结合虚拟公司的具体岗位,进行岗位训练;能力构建课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可操作能力;再以学生虚拟企业作为管理综合模拟课程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发现型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最后,在毕业实习阶段,通过在现实企业的锻炼。既检验学生对相关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水平,又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尽可能做到应对真题,即结合实习单位实际要解决的问题。

2 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思路。

(1)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旨在形成工商管理学科核心基本理论与基本管理知识,了解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各方面理论、知识及能力与素养。

为了进行课内实践教学,首先需要联系一家企业作为伙伴公司。通过参观等方式。让学生大致了解企业的运作过程;然后以这家企业为参照在学校建立虚拟公司,设立各个业务部门和工作岗位,并根据伙伴公司提供的真实的市场资料进行模拟商务活动。它涉及到与工商管理专业关系比较紧密的市场调查、商品采购与销售、进销存管理、财务核算、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活动。对应地设立营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以及进行综合管理的经理部。

教师在相应的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讲解理论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具体岗位的职能及一般的工作流程,然后学生在实践环节,以企业模拟实际的业务流程作为牵引。针对一个特定企业的业务,由学生模拟该工作岗位,独立完成业务处理,目的是熟悉企业的职能作用,明晰不同类型业务的处理流程。让每一个学生都找到相应的“职业角色”的感觉。

(2)能力构建课。能力构建课旨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与实际的动手能力。在教学时间安排上,拟分为各八周的两个阶段,上半个小学期以理论教学为主.而下半小学期则停课进行集中实践训练。

教学环节主要训练学生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对企业生产运作的基本活动进行合理诊断的能力;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对新项目进行组织策划的综合能力。

在实践环节,学生成为虚拟公司的“正式员工”,根据工作能力竞争上岗,参与虚拟公司的各项模拟业务过程。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学生会逐渐体会到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及自身工作能力的匮乏,并进一步思考未来就业岗位对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3)综合模拟课。综合模拟课旨在培养学生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独立思考问题的综合能力。该课程拟在工商管理专业高年级(第六或第七学期)开设,因为学生已经学习了大部分专业课程,有利于学生利用综合知识解决相关问题。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按系统教学的需求。将相关课程进行整合,使学生对整个公司的运作及管理有个全面的认识。学生在实践环节,需在教师的指导下建立虚拟公司,按照公司运作的完整程序.制订出商业计划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学生根据优势互补进行分组。以6人左右为一个小组;二是组建虚拟公司,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三是制定计划。由学生按公司运作方式制定一份包括企业概述、业务与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内容的商业计划书,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并最终得到教师的认可;四是实施计划,学生确定各自在虚拟企业内的分工以相应的岗位职责,并确立相应的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五是项目考核,以创造性能力考核为主,注重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的测试。

通过实践训练,使学生能够较好地把握各门课程在整体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能够打通不同课程之间的脉道。使之能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学生上下和横向沟通的能力,以及观察和思考问题时的全局观念。

(4)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个环节。它是课程教学环节的延续,也是以前所学课的一个总结性的成果体现,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毕业论文教学比专业课程的教学更重要。

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设在大四第一个学期.通过学科文献读写议课程提高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所需的读、写、议能力。实践环节主要是通过毕

业实习让学生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熟悉企业的运作过程和各岗位的要求,并将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运用掌握的理论或方法加以解决。这个过程也是学生对自己所学知识、能力在现实环境的综合检验。

三、基于虚拟公司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的特点

1 注意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能力和紊质培养。当前,高校教学更多侧重于理论知识和书本知识的传授,在教学过程中,我们经常过于关注一些直接的目标,如学生的考试成绩、考级、考证、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就业率、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的比例等,从而忽略了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追求。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已逐渐地从重视知识转向重视综合素质。人们已经认识到,一个高质量的人才应该是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统一的人才。知识是基础,能力是关键。素质是根本。因此,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是高校教学的三大目标。

本文提出的基于虚拟企业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便是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从岗位操作能力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等,进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形成一套基于感知的“源于实践,归于实践”的教学模式,如图2所示。

2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学课堂应是学生乐于参与、勇于争论、善于反思的场所。可目前高校课堂上,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学生缺乏学习的激情、高质量的思维活动、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积极的参与。通过对笔者所在的浙江树人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各年级学生的调研发现.造成此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所学的课程不够了解,不清楚所学知识的用处,导致学生对学习无所谓。

工商管理高等教育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应用性与实践性,目前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偏少、实践内容不充实.课内缺少与本课程内容相关的感性认识与实践机会,课外缺少使学生理解社会、理解专业、理解知识运用的途径。使学生学到的书本知识与实际应用脱节,增加了学生的厌学情绪。

学生虚拟企业教学模式的特点就是通过学生在岗位模拟过程中产生对相关知识的需求,进而主动地去探寻需要的知识,这样就能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并能很好地发挥内隐学习的能量。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3

一个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实习自我鉴定和工作鉴定范文样本,供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朋友们参考。... 今年开始,我在某工程公司附属单位AB公司进行了工商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我所实习的AB公司,隶属于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是以水工、市政、工民建、路桥、安装工程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国有大型骨干建筑施工企业, 具有航务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建二级、市政、水利水电三级、地基与基础一级、钢结构一级、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商砼与预制构件二级、勘察设计甲级、计量二级、建筑材料试验甲级等资质。公司现有正式职工3000余名,先进的工程技术装备千余台;拥有2.6万平方米的高层办公楼和30多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近700米的工作船码头和4万余平方米的海域,固定资产达3亿多元。公司于1998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1999年通过了ISO10012国际标准认证,取得了"计量保证确 认合格证书"; 2001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AB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服务品牌、企业使命以及企业精神都有了初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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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4

1.引言

随着信息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世界各国企业都面临激烈的国内和国际竞争,企业都在努力地提高自身绩效水平以增强竞争能力。绩效管理是对绩效实现过程各要素的管理,是基于企业战略基础之上的一种管理活动。绩效管理是通过对企业战略的建立,目标分解,业绩评估,并将绩效成绩用于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中,以激励员工业绩持续改进并最终实现组织战略及目标的一种正式管理活动。从绩效管理的本质出发,绩效管理是以员工绩效管理为基础,实现员工绩效与组织绩效的整合,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评,绩效反馈和绩效结果应用

等一系列环节的一个完整系统,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这使得绩效管理具有战略导向的意义,同时,绩效管理有助于实现企业绩效的可持续发展,使绩效发展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绩效管理是一个系统的概念,而T工绩效考核作为绩效管理一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绩效管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提高员工绩效的方法提高部门绩效与组织绩效,结合了企业文化,企业目标,是一种战略的高度,并逐渐成为了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

2.招商证券的绩效管理模式及成功经验

2.1 以人为本的员工管理模式

招商证券在国内券商中业务范围涉及广泛齐全,包括了证券买卖,证券发行与承销,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这要求公司在不同领域都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也为不同类型的人才提供了较多的职业发展机会。招商证券以人为本,任人为贤,注重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公正透明的人才选拔机制及竞争性的激励机制,吸引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招商证券重视员工发展,努力探索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以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发展,共进步。基于证券行业知识密集型的特点,招商证券采用了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的Y型模式,即在基层职位重点发展专业能力,只采用单一的专业通道,在中高级职位,设立专业和管理的双职业发展通道,员工可根据个人特点与价值导向联系公司的具体要求进行选择与发展,在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员工可继续在本身技术职位上不断发展,谋求提升,也可以选择进入管理岗位进行发展。除此之外,公司鼓励员工多样化发展,为员工创造性提供多种发展渠道,如交叉发展,跨通道发展等。在公司内部,大力培育后备干部,一直采用干部竞聘制度,使员工有机会选择自己的管理职业生涯并在管理方面展现自己的能力。

在员工反馈与沟通方面,招商证券也践行了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即积极建立员工与管理层双向沟通的平台。多年以来,招商证券在业内以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著称,经常举办征文比赛,体育比赛等鼓励员工参与,增强员工的企业团队归属感。公司加强内部信息的沟通,完善“员工建议“征集机制,并采用及时奖励,鼓励员工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这成为了公司与员工沟通的最佳平台。同时,公司注重各部门、各地区间的互帮互助,经验分享,同事之间毫无保留的分享金融服务经验与技巧。这些活动不仅加强了不同部门员工之间的交流,更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服务质量。

此外,在员工培训方面,公司推行了“三个一人才工程”即三年内建立起一支拥有100位高级管理人才,100位高级专业人才,100位高级理财顾问的优秀团队。为了完善培训体系,公司建立了分级别分岗位的课程培训体系,并逐步形成了内部讲师制度,对于高端人才则送往海外进行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

在员工的管理方式上,招商证券秉持”以人为本” 的理念,考虑到了员工的需求因素,满足了其基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和社交需求,更加注重的是员工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重视双向沟通,鼓励员工参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员工素质,为员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这种优秀的管理模式在公司的绩效方面也有所体现,有利于公司目标的实现。

2.2 全过程的封闭式绩效管理体系

招商证券的发展建立在科学有效的战略规划基础上,其绩效管理也提升到了企业战略的高度。招商证券采用了闭环式战略体系,运用各种理念和工具,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开展战略分析,建立了具有证券行业特色的战略管理体系。招商证券运用相关理论,通过制定战略,转化战略,规划运营,监督和学习,检验和调整战略等五个阶段的循环往复制定公司战略,强调了自上而下的战略制定,沟通与分解,并采用动态调整。

制定战略阶段,招商证券综合运用了SWOT分析,PEST模型,五力模型等分析工具,分析行业内外部环境及自身的能力特征。由于证券行业波动性较强,变化快,所以短期战略的制定显得尤为必要。招商证券将短期战略区间定位为1年,中长期战略区间设为3年,每隔3年就会将战略重新修订一次,这样战略规划可以时时跟进市场变化,适应行业特点。

在战略的实行上,招商证券主要运用了平衡计分卡等工具,将公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身上。运用平衡计分卡,主要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运作及创新与学习四个维度综合衡量了企业绩效。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证券公司的业务模式需要进行转型,基于服务模式与客户导向的券商正不断形成,所以运用平衡计分卡作为证券公司绩效考评的工具,尤其是其客户和创新学习的维度,对于证券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招商证券运用平衡计分卡,使得员工清楚的了解了公司的规划及自己的绩效目标。在考核之前,根据工作说明书,结合对员工的日常考核,确立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由管理队伍阐明公司愿景,并化为了可沟通的战略;第二,与中层经理进行沟通,讨论新战略,并进一步开发各营业部的平衡计分卡;第三,取消非战略投资,平衡计分卡的运用可以识别出许多对公司战略不起作用却正在实施的方案,针对这一点,便提出了公司的改革方案,这一点在地区营业部的应用上很广泛;第四,考察各部门的平衡计分卡,招商证券采用了“绩效执行情况跟踪报告系统”来实现各项目标及各级目标的时时跟进,以防部门目标出现偏差;第五,重新定义愿景,根据考察的结果与反馈,对公司的平衡计分卡进行改善,之后将这一改善的平衡计分卡向全公司推广;第六,更新长期规划和预算,招商证券将自己的中长期战略区间定为3年,根据这3年内的目标确立预算,并提供资金;第七,进行月度和季度考察,并制定季度考察报告,及时发现问题;第八,进行年度战略考察,进行年度总结,在有需要的基础上进行战略更新;第九,将个人的业绩与平衡计分卡相联系进行了总体评价,并确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与传统的证券公司考核只采用财务指标的方式相比,导入平衡计分卡,并按科学的步骤实施,有助于公司全面质量管理与整体素质的提升。

2.3 创新的“管理五化“理念

招商证券绩效管理模式的成功运行,更重要的原因是将企业文化深入到了绩效管理中。招商证券遵循“敦行致远”的核心价值观,并创造性的提出“管理五化”的概念运用到其绩效管理过程中,即“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集约化和协同化”。

“专业化”是以员工激励为基础,通过构建职业发展通道及员工培训体系,逐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在员工队伍的建设上坚决走专业化道路。“精细化”是以制度优化,管理质量控制,流程标准化建设和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推进管理精细化并取得成效。例如,招商证券采用的三级分类客户管理,业务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平衡计分卡的应用,知识管理,品牌管理。零售经纪总部更是根据了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更新和完善营销人员管理制度,细化了管理流程,完善了经纪人管制度。“信息化”是指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持续领先的信息化支撑平台,通过优化信息技术系统,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优化顾客服务,提升竞争力。招商证券为此成立了信息化办公室,建立了专门的需求规划团队,深入各部门各条线充分了解,全面整合信息。2010年,经济总部联合信息技术中心,推出新版TGA系统,优化了客户档案管理功能,完善客户群组管理,提升客户服务人员使用系统的便捷性,有效性。“集约化”指的是持续完善前台授权管理,中后台集中管理的公司运营管理组织体系,通过管理资源的集中,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招商证券具体体现在以交易集中,清算集中,财务集中,数据库集中,风险管理五大集中为依托,总部为资源管理运营中心,营业网点为销售和服务终端的集中经营模式。“协同化”内涵是加强业务间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业务协同效应。招商证券投行总部充分利用招商局股东,公司领导和其他业务资源,积极拓展了客户范围,投行部门还积极联合研发部,股销部等部门,针对不同公司制定不同的服务策略,不断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管理五化”的思想并不是割裂的,而是互相融合相互统一的。正是秉承着这种思想,招商证券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绩效管理系统,并对绩效管理实际运作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3.招商证券的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招商证券在推行全面的绩效管理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其成果也得到了客户,同业乃至政府的肯定。但由于公司业务以及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在进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内还是呈现了一些弊端。

3.1 人力资源不能完全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招商证券一直采用的是柔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员工强调“以人为本”

长期采取的是共同发展,重视培训的制度,但出现的问题就是淘汰率较小,造成了公司内人员冗余,机构庞大。这不仅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也有可能造成效率低下。在面对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公司内部更应采取竞争性的优胜劣汰的人员管理模式,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适应了行业的发展。

柔性管理导致了员工知识结构单一,具备综合能力的人才不足。由于公司处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对于员工的专业化要求较高,但往往忽视了员工的综合能力发展,较为集中的是证券金融类的人才,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等。虽然员工的学历层次不低,但却体现了知识面,管理能力的缺乏。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公司该更具有国际化的视野,而招商证券目前的员工现状却难以适应国际化的发展,具有国际化工作经验的人员缺乏,公司也没有将这一项列入考核指标,所以这可能构成了公司日后的发展的一项制约因素。

另外,在员工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是公司更为注重员工培训的环节而不是招聘的环节。事实证明,建立有效的招聘体系,更容易获得公司所需的人才,日后的培训也可以向更广泛的方面拓展,而不仅仅流于普及专业知识。所以,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招聘制度,在招聘的环节同样借鉴绩效考核的思想,设立关键指标,以筛选出适合公司日后发展,与企业具有相同价值观的员工。

3.2 差异化不足

这里的差异化是指两方面。第一方面,招商证券作为金融服务业的公司,业务涉及广泛,但这种公司普遍的问题就是业务同质化较高。基本上每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证券公司都会提供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收购兼并,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如何在这一行打造具有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成为了制胜的关键。而招商证券目前注重的也是在原有这些业务上综合发展,目标成为综合类券商,但却忽视了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招商证券推行的“精细化”只意识到了管理机制的精细,同样在业务发展方面也应该引入精细化的思想,在目前综合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招商证券更应突出发展某一项或某几项的竞争能力。比如,公司在制定战略目标时可以突出证券技术方面的改进,结合自身的牛网系统,进一步招聘技术人员,将牛网打造成中国最好的证券信息化平台。第二方面是公司的管理也应做到差异化。由于公司业务部门较多,还涉及到子公司,分公司,绩效管理在公司层面具有良好的流程规范,但层层分解具体到各部门,各办公室,各营业部就难以突出差异化的特征,往往采取一套考核办法。招商证券组织机构较为庞大,部门之间差别也比较大,所以各部门,各营业部具体的管理措施肯定应体现不同的特征,这就需要企业进一步注重基层的绩效管理,而不是只关注公司层面。目前招商证券在这些具体的措施方面还有所不足,公司的各部门管理差别不是很明显。在这一点上,应采取更精细更具差异化的管理方法。例如,在员工的薪酬方面,根据目前佣金率下滑和投资顾问提成比例逐年递减,为了留住和吸引人才,应根据投资顾问的工作年限,逐年上调底薪标准,适当考虑降低提成在其收入中的比重。但对于营销业务人员,应根据其工作特点,保持提成的比例,甚至逐渐上调提成在收入中所占份额。

3.3 绩效管理方法持续性的问题

招商证券不断改进管理方法,从2007年起才开始推行这种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模式,到目前为止,时间并不是很久。虽然使用这种管理理念,招商证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证券行业瞬息万变并且风险较大,证券公司能否持续推行这种绩效管理模式,采取哪些配套措施以保证实施,都是公司管理将要面临的问题。

证券公司往往都比较注重短期效益,所以在管理模式上也体现了时常改变的特点,这样容易造成急功近利,难以持续发展。招商证券在日后能不能一直持续推行这种全面的绩效管理模式,并不断改进发展也充满不确定性。若绩效管理的方法经常改动,不仅绩效管理的工作缺乏连续性,员工对于绩效管理的概念也越来越模糊,反而阻碍了绩效管理的实施。所以招商证券应该思考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将这种管理模式持续经营下去,遵循这种绩效管理模式的理念,对其配套的考核,反馈,沟通等方式进行不断改进。

4.招商证券的实践对其他证券公司的启示

招商证券将优秀的绩效管理模式嵌入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实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实践的方法和经验值得同行业其他公司借鉴和学习。

第一,很多公司也有自己的绩效管理体系,但却没有认真严格的推行下去,往往相关制度的制定只是流于形式。公司高层注重绩效管理,但缺乏的是与员工的有效沟通。虽然招商证券在基层的具体实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其积极改进探索的方式值得学习。特别是招商证券一套有效的双向沟通系统,可以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的交流沟通。其创办的各种杂志媒体平台大大方便了管理层与员工的信息交流。另外招商证券在业内以丰富的的文化活动著称,这种定期活动的举办,有利于员工之间情感的交流,也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总之,招商证券在员工管理与双向沟通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模范作用。

第二,应将绩效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目前证券公司大多也都拥有自己公司的考核体系,但多数只停留与绩效考核,没有形成全面的绩效管理,考核之后也没有与薪酬等激励制度很好的结合起来。这样的绩效管理就没有达到其应有的效果,绩效管理也没有落到实处。招商证券在正是注重了这一方面,将事前事后很好的结合起来,形成了一整套绩效管理流程,并在行业内创新的引用平衡计分卡保证实施。在绩效管理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明确公司的目标,战略,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说明书,这样有利于员工明确自己的绩效目标,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来。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既可以参考招商证券采用平衡计分卡,也可综合关键指标法,平衡计分卡,360度考核多种方法共同运用,避免一种考核方法带来的不足,会起到更好的效果。考核之后应及时进行反馈沟通,并与相应的人力资源措施结合起来,例如根据综合的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业发展,岗位晋升的依据,并做到与薪酬挂钩。针对考核暴露出的问题,企业可采取相应的培训方法解决。

第三,推行具有本公司特色的绩效管理模式。虽然说证券行业具有其整体的特点,身处其中的证券公司也有很多的共性。但如果都采用相同的发展模式,没有自己的特色化经营,将很难在行业中立足。况且,每个公司的人员组成,资源结构各有不同,这决定了管理模式也不会完全相同。证券公司应具有整体的战略管理的思想作为基础,结合自身的具体处境,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公司战略和管理方法。招商证券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了具有招商特色的闭环式战略管理体系,并创造性的将“管理五化”的概念引入经营管理,这一内容是招商证券对于绩效管理的丰富运用。结合理论但又不只停留于理论,创新发展,以自己的实践探索形成自己的特色体系,并以此来丰富理论。所以,⒋葱铝榛畹乃嘉运用到管理活动中,对于证券公司管理活动的开展具有启发意义。

第四,当然,在总结优秀经验的同时更要关注招商证券的不足,以此作为警戒,避免类似问题发生,这也显得尤为重要。招商证券出现的人员冗余现象,其实是作为一个行业大环境都具有的问题,证券行业因其特殊性,对人员的管理大多采用这种柔性管理的方式,人员淘汰率低,但各专业顶尖人才和全方位综合人才却又缺乏。所以作为需要改进的证券公司应注重这一方面,完善公司的招聘体系,从引入环节就做好人才的把关。另外,注意到现在国际化的趋势,而我国证券行业在国际化视野的整体匮乏,作为想要进一步提升的证券公司就要重视具有国际工作经验的人才的启用,并借助外部力量,引进国外的信息资源与管理经验。

招商证券近年来不断超越发展,在行业内的成绩斐然,与其采用优秀的管理思想,推行全面的绩效管理分不开。只有将管理理论创新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重视绩效管理全过程的运用,证券公司才能打造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创造更大的成就,才能对整个证券行业振兴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5.结束语

招商证券绩效管理模式对证券行业其他公司管理具有启示意义,证券公司应结合行业特征与自身的资源素质特点积极探索出适合自己企业的绩效管理模式,追求卓越的绩效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绩效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通过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将公司的资源、战略和行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统一公司目标与员工的个人绩效目标,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最终才能达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陈中武.卓越绩效管理模式[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53-65;

[2] 李业昆.绩效管理系统研究 [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115-132;

[3] 秦杨勇.战略绩效管理:平衡计分卡案例,方法,工具[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103-118;

[4] 陈万思.知识员工胜任力: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36-43;

[5] 张龙.齐鲁证券公司绩效管理应用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济南:山东大学.2011:18-24;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5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我所实习的AB公司,隶属于某工程公司、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对AB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等,具体材料详见:

今年开始,我在某工程公司附属单位AB公司进行了工商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我所实习的AB公司,隶属于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是以水工、市政、工民建、路桥、安装工程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国有大型骨干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建二级、市政、水利水电三级、地基与基础一级、钢结构一级、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商砼与预制构件二级、勘察设计甲级、计量二级、建筑材料试验甲级等资质。公司现有正式职工3000余名,先进的工程技术装备千余台;拥有2.6万平方米的高层办公楼和30多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近700米的工作船码头和4万余平方米的海域,固定资产达3亿多元。公司于**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年通过了ISO10012国际标准认证,取得了"计量保证确认合格证书";**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AB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服务品牌、企业使命以及企业精神都有了初步了解。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 D924.3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8-0190-03

[作者简介] 舒洪水,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经济犯罪、危险犯;(陕西 西安 710063)

周亦峰,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生,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经济犯罪、犯罪被害人。

(湖北 武汉 430072)

一、商业的罪名争议及辨析

所谓罪名是指某种具体犯罪的名称,主要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和学理罪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六)出台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的司法罪名应该是公司企业人员。但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实施后,如果对此仍然坚持适用公司企业人员的司法罪名显然不符合罪名必须是对具体犯罪罪状高度概括的罪名确定原则,也违背了罪名必须严格按照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的条文所描述的罪状进行的确定罪名的合法性原则。因此,刑法第163条的司法罪名应该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关于刑法第163条规定的犯罪,在学理上的罪名目前学界普遍界定为商业,这样的界定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但较好地区分了与本罪,使刑法的罪名实现了内在的协调一致。必须明确的是,商业这一罪名是着眼于贿赂发生的领域,但并不是有些学者说的是一个包含多种受贿行为的非刑法的类罪概念。这里的商业其实是一外延极广的概念,总体上来说是指与公务领域相对的领域。唯有如此,才能在作用域上与公务领域的区别,才能严密我们的刑事法网,把各个领域的受贿行为通过刑法进行规制。

在研究商业之前,有必要探讨一下商业的概念,任何研究都要遵循逻辑演绎的同一律前提,而概念则是保证同一律的基础。只有正确厘定清楚关于商业的概念,才能更加深入地探讨本罪与他罪的区别,更加深入地探讨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等具体问题。对照相关条文不难看出,刑法对本罪的罪状采用的是具体、详细的叙明罪状的方式。结合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目前学界对本罪的概念大致有如下几种见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商业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商业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三种观点认为,商业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第四种观点认为,商业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仔细分析上述观点,不难看出,上述五种不同观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本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不同理解上。如是否需要规定受贿须以数额较大为起点、在受贿时是否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需要单独指明回扣形式的受贿。

本人认为上述的不同认识建立在客观上没有考察现行刑法对本罪的规定(有关观点皆在刑法修正案(六)公布之前形成,无法苛求学理超前的解读),为了使文章增添实践价值,符合立法原意,在界定本罪的概念前,我们认为仍有必要考察刑法中涉及本罪的条文。根据现有的刑法规定,涉及商业的法律条文在刑法中主要包括:刑法第163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184条。仔细对照相关条文,可以看出在本罪的罪状上,刑法采用了叙明罪状的方式,在界定本罪的概念时,只需要严格按照文义解释即可。

我们认为,商业在客观方面必须要求数额较大、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无论是索贿还是收受贿赂都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商业的主体界定

在刑法修正案(六)出台前,学者大都认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至于刑法第184条第一款所提及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隶属关系上应该属于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的一种,因为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此类金融机构也采用公司、企业的组织形式,在本质上也是公司、企业的一种。这种认识总体上来说是比较正确的,但也稍有不足。因为上述认识是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述本罪的犯罪主体,通过揭示的犯罪主体来说明本罪的主体的思路固然简便,也有利于准确把握本罪的主体。但仔细考察上述界定方式,还是难以比较确切地说明本罪的主体范围。我们在仍坚持上述界定思路的基础上,试着做更为具体的解释,认为,本罪所指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有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

在上述认识基础上,有论者结合我国刑法中受贿类犯罪(即公司企业、人员和)的诸多规定,认为这两种受贿犯罪的主体并没有完全涵盖具有相同社会危害性的其他人员的受贿行为。具体来说是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及非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从社会危害性和可罚性来说,对上述两类人完全有必要通过承担刑事责任来对其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规制。

刑法修正案(六)有针对性地把商业的主体相应扩大到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是治理此类主体的受贿行为的客观需要,是转变当前严而不厉刑事政策和弥补刑事法网不足的需要,是认真履行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必然要求。如果结合上述分析和刑法修正案(六),把本罪的主体解释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的话,则可以涵盖以外的所有主体,可以为商业和建立一个涵盖所有单位工作人员的严密刑事法网。因此,我们认为,商业的主体包含了如下具体人员:

1.国有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只有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员才是刑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而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非公务工作的人员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可以认定是在本罪的主体范围内,立足于论理解释的角度,事实上这类人员也可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2.非国有公司、企业中的“非被委派”工作人员。这类人员涉及面较为广泛。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并非所有的非国有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构成本罪,因为在我国纷繁复杂的公司、企业形态中,还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企业。这部分企业根本不具备独立或者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其工作人员与企业的所有人往往混同,因此其中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实施本罪的犯罪行为。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也认为这类单位不能构成为刑法上所讲的单位。有疑问的是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本罪?事实上,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可能会雇用很多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其实也具备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条件和可能,因此,他们是可以成立本罪的。

3.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此类单位中从事非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可以认定为是本罪的主体。

4.非国有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非被委派”工作人员。此类人员是刑法修正案(六)所新规定的一类主体,之所以这样规定,显然是基于非国有的公司、企业领域愈演愈烈的行贿、受贿丑闻,必须对之予以刑法规制。当然,本类犯罪的主体界定必须紧紧地把握单位在性质上的非国有和其中工作人员“非被委托”身份。因此,笼统地说,医生收取回扣等行为是商业受贿行为是不恰当的,因为医生所执业的医院的性质在认定本罪与的界限上具有决定性作用。至于医生滥用处方权开单提成是否构成本罪,还涉及到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对此,下文将予以解说。

三、关于“利用职务之便”的内容争议

关于利用职务之便具体内容,学界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包括直接利用本人主管、经管、负责某项工作的便利(也即领导权、指挥权或者是经办权)和间接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能够影响、制约、控制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并且论者特别指出,单纯利用从事某种工作的时机、对工作环境熟悉、在工作过程中建立人际关系、在工作单位偶然获得某个信息等职务便利之外的工作关系之便利并不是本罪所要求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第二种观点认为,传统的观点是将利用职务之便理解为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主管、经营、管理某项事务的职权,这种将职务限于管理性质的活动,而劳务之便、工作之便不应涵盖在职务内的观点不能适应商业的立法精神,也不能适应司法实践惩治商业受贿行为的需要。该论者特别以黑哨裁判行为性质的认定为例,认为裁判也是足球比赛的参加者,和球员相比只不过是分工不同,即足球裁判的行为并不具有管理性,对于“利用职务之便”的理解继续沿用学界传统的通说,势必难以将黑哨裁判的行为按照商业定性处理。从本着商业的立法精神,秉承公正的刑事司法理念,更新传统见解,将“利用职务之便”诠释为“利用从业之便”,不仅严密了商业的刑事法网,而且也并未背离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

上述两种观点有共同的地方,即都认为是利用职务之便,但后一种观点照顾到了刑法修正案(六)对本罪主体的修改和实践中存在的具体情况,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通行观点的基础解释为是利用从业之便。但是第一种观点提及的利用职务便利之外的工作关系之便利,从其论述上恰恰是第二种观点中的从业之便的形式之一。并且根据论者的解释,此种工作关系之便利很难与职务之便利相区分。而第二种观点主要依据打击利用从业之便受贿行为的需要以及单纯列举黑哨裁判就得出其解释结论是既符合罪刑法定又有利于打击犯罪的合法合理的结论,似乎值得分析。就职务来说,职务实际上是职权和职责的统一体,是在一定组织中的主体根据一定规范被赋予的以权责为内容的资格和地位。其既可以存在于公务领域主要是行政领域也可以存在于社会组织的其他领域。就本罪来说,职务所涉及的只是非公务领域的资格或者地位。

就职务与相关概念的关系来看,在职务与职权的关系上,职务是包含职权的,除此之外还有职责,职权是职务范围的权力。在职务行为与职业或者业务行为的关系上,应具体分析。如果职务行为与职业行为没有内在的关联则两者是彼此独立的。相反,如果职务行为存在以职业活动为内容、条件等情形,那么,这种职业行为中已渗入职务管理性质,因此,这种职业行为就是职务行为。在职务与劳务、公务的关系上,公务是一种国家管理性质的行为,而不是个人或某个集体、团体的行为。而劳务是相对公务而言的,它不具有管理性,是具体劳动的付出。在范围上,职务包括公务和劳务,因为从语言学上讲,职务是指工作中所担任的事情或职位所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而工作包括体力、脑力等活动。唯有如此,才可能理解为何可以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非从事公务人员纳入到本罪主体中。

有论者认为,刑法在385条之外通过第388条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构成作了单独明确的规定。而商业受贿犯罪的规定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明刑法规定的商业中不包括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贿赂的情况。即刑法中本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限于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讨论。

首先,我们已在上文中对利用职务之便的内涵和外延做过分析,不再赘述。其次,就该论者所主张的因为有专门条文对的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作出规定,而商业中没有对此做单独规定从而得出上述结论的论证过程来说,其大前提上就存在问题。因为关键的问题是刑法第388条的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拟制规定。注意规定是在刑法已作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避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法律拟制的特点是将原本不同的行为按照相同行为处理。结合上文我们对利用职务之便的分析和张明楷教授在其著作中对法律拟制和注意规定的特点、区分意义和区分方法的论述,可以认为刑法第388条是的注意规定。从内容上看,该条规定的内容仅仅是利用职务之便内容的重申和具体化。即使不设置该条款,也存在相应的的法律适用根据。其实质在于提示司法人员严格依照案件客观事实本身,并按照注意规定的指示处理。因此,上述论述如果换一个角度,恰恰是证明了利用职务之便的外延是包含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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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田宏杰.试论商业的危害及其司法适用[J].法律适用,2006,(9).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7

一个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实习自我鉴定和工作鉴定范文样本,供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朋友们参考。...

今年开始,我在某工程公司附属单位AB公司进行了工商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我所实习的AB公司,隶属于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是以水工、市政、工民建、路桥、安装工程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国有大型骨干建筑施工企业, 具有航务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建二级、市政、水利水电三级、地基与基础一级、钢结构一级、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商砼与预制构件二级、勘察设计甲级、计量二级、建筑材料试验甲级等资质。公司现有正式职工3000余名,先进的工程技术装备千余台;拥有2.6万平方米的高层办公楼和30多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近700米的工作船码头和4万余平方米的海域,固定资产达3亿多元。公司于1998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1999年通过了ISO10012国际标准认证,取得了"计量保证确 认合格证书"; 2001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AB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服务品牌、企业使命以及企业精神都有了初步了解。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8

一个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实习自我鉴定和工作鉴定范文样本,供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朋友们参考。...

今年开始,我在某工程公司附属单位AB公司进行了工商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我所实习的AB公司,隶属于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是以水工、市政、工民建、路桥、安装工程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国有大型骨干建筑施工企业, 具有航务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建二级、市政、水利水电三级、地基与基础一级、钢结构一级、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商砼与预制构件二级、勘察设计甲级、计量二级、建筑材料试验甲级等资质。公司现有正式职工3000余名,先进的工程技术装备千余台;拥有2.6万平方米的高层办公楼和30多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近700米的工作船码头和4万余平方米的海域,固定资产达3亿多元。公司于1998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1999年通过了ISO10012国际标准认证,取得了"计量保证确 认合格证书"; 2001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AB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服务品牌、企业使命以及企业精神都有了初步了解。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9

一个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实习自我鉴定和工作鉴定范文样本,供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朋友们参考。...

今年开始,我在某工程公司附属单位AB公司进行了工商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我所实习的AB公司,隶属于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是以水工、市政、工民建、路桥、安装工程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国有大型骨干建筑施工企业,具有航务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建二级、市政、水利水电三级、地基与基础一级、钢结构一级、机电设备安装一级、商砼与预制构件二级、勘察设计甲级、计量二级、建筑材料试验甲级等资质。公司现有正式职工3000余名,先进的工程技术装备千余台;拥有2.6万平方米的高层办公楼和30多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近700米的工作船码头和4万余平方米的海域,固定资产达3亿多元。公司于1998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1999年通过了ISO10012国际标准认证,取得了"计量保证确认合格证书";XX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回顾我的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AB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服务品牌、企业使命以及企业精神都有了初步了解。

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10

一、商业受贿罪的罪名争议及辨析

所谓罪名是指某种具体犯罪的名称,主要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和学理罪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六)出台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的司法罪名应该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但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实施后,如果对此仍然坚持适用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司法罪名显然不符合罪名必须是对具体犯罪罪状高度概括的罪名确定原则,也违背了罪名必须严格按照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的条文所描述的罪状进行的确定罪名的合法性原则。因此,刑法第163条的司法罪名应该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关于刑法第163条规定的犯罪,在学理上的罪名目前学界普遍界定为商业受贿罪,这样的界定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但较好地区分了受贿罪与本罪,使刑法的罪名实现了内在的协调一致。必须明确的是,商业受贿罪这一罪名是着眼于贿赂发生的领域,但并不是有些学者说的是一个包含多种受贿行为的非刑法的类罪概念。这里的商业其实是一外延极广的概念,总体上来说是指与公务领域相对的领域。唯有如此,才能在作用域上与公务领域的受贿罪区别,才能严密我们的刑事法网,把各个领域的受贿行为通过刑法进行规制。

在研究商业受贿罪之前,有必要探讨一下商业受贿罪的概念,任何研究都要遵循逻辑演绎的同一律前提,而概念则是保证同一律的基础。只有正确厘定清楚关于商业受贿罪的概念,才能更加深入地探讨本罪与他罪的区别,更加深入地探讨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等具体问题。对照相关条文不难看出,刑法对本罪的罪状采用的是具体、详细的叙明罪状的方式。结合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目前学界对本罪的概念大致有如下几种见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三种观点认为,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第四种观点认为,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仔细分析上述观点,不难看出,上述五种不同观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本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不同理解上。如是否需要规定受贿须以数额较大为起点、在受贿时是否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需要单独指明回扣形式的受贿。

本人认为上述的不同认识建立在客观上没有考察现行刑法对本罪的规定(有关观点皆在刑法修正案(六)公布之前形成,无法苛求学理超前的解读),为了使文章增添实践价值,符合立法原意,在界定本罪的概念前,我们认为仍有必要考察刑法中涉及本罪的条文。根据现有的刑法规定,涉及商业受贿罪的法律条文在刑法中主要包括:刑法第163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184条。仔细对照相关条文,可以看出在本罪的罪状上,刑法采用了叙明罪状的方式,在界定本罪的概念时,只需要严格按照文义解释即可。

我们认为,商业受贿罪在客观方面必须要求数额较大、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无论是索贿还是收受贿赂都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商业受贿罪的主体界定

在刑法修正案(六)出台前,学者大都认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至于刑法第184条第一款所提及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隶属关系上应该属于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的一种,因为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此类金融机构也采用公司、企业的组织形式,在本质上也是公司、企业的一种。这种认识总体上来说是比较正确的,但也稍有不足。因为上述认识是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述本罪的犯罪主体,通过揭示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来说明本罪的主体的思路固然简便,也有利于准确把握本罪的主体。但仔细考察上述界定方式,还是难以比较确切地说明本罪的主体范围。我们在仍坚持上述界定思路的基础上,试着做更为具体的解释,认为,本罪所指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有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

在上述认识基础上,有论者结合我国刑法中受贿类犯罪(即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的诸多规定,认为这两种受贿犯罪的主体并没有完全涵盖具有相同社会危害性的其他人员的受贿行为。具体来说是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及非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从社会危害性和可罚性来说,对上述两类人完全有必要通过承担刑事责任来对其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规制。

刑法修正案(六)有针对性地把商业受贿罪的主体相应扩大到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是治理此类主体的受贿行为的客观需要,是转变当前严而不厉刑事政策和弥补刑事法网不足的需要,是认真履行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必然要求。如果结合上述分析和刑法修正案(六),把本罪的主体解释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的话,则可以涵盖受贿罪以外的所有主体,可以为商业受贿罪和受贿罪建立一个涵盖所有单位工作人员的严密刑事法网。因此,我们认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包含了如下具体人员:

1.国有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只有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员才是刑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而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非公务工作的人员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可以认定是在本罪的主体范围内,立足于论理解释的角度,事实上这类人员也可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2.非国有公司、企业中的“非被委派”工作人员。这类人员涉及面较为广泛。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并非所有的非国有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构成本罪,因为在我国纷繁复杂的公司、企业形态中,还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企业。这部分企业根本不具备独立或者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其工作人员与企业的所有人往往混同,因此其中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实施本罪的犯罪行为。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也认为这类单位不能构成为刑法上所讲的单位。有疑问的是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本罪?事实上,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可能会雇用很多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其实也具备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条件和可能,因此,他们是可以成立本罪的。

3.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此类单位中从事非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可以认定为是本罪的主体。

4.非国有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非被委派”工作人员。此类人员是刑法修正案(六)所新规定的一类主体,之所以这样规定,显然是基于非国有的公司、企业领域愈演愈烈的行贿、受贿丑闻,必须对之予以刑法规制。当然,本类犯罪的主体界定必须紧紧地把握单位在性质上的非国有和其中工作人员“非被委托”身份。因此,笼统地说,医生收取回扣等行为是商业受贿行为是不恰当的,因为医生所执业的医院的性质在认定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上具有决定性作用。至于医生滥用处方权开单提成是否构成本罪,还涉及到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对此,下文将予以解说。

三、关于“利用职务之便”的内容争议

关于利用职务之便具体内容,学界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包括直接利用本人主管、经管、负责某项工作的便利(也即领导权、指挥权或者是经办权)和间接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能够影响、制约、控制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并且论者特别指出,单纯利用从事某种工作的时机、对工作环境熟悉、在工作过程中建立人际关系、在工作单位偶然获得某个信息等职务便利之外的工作关系之便利并不是本罪所要求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第二种观点认为,传统的观点是将利用职务之便理解为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主管、经营、管理某项事务的职权,这种将职务限于管理性质的活动,而劳务之便、工作之便不应涵盖在职务内的观点不能适应商业受贿罪的立法精神,也不能适应司法实践惩治商业受贿行为的需要。该论者特别以黑哨裁判行为性质的认定为例,认为裁判也是足球比赛的参加者,和球员相比只不过是分工不同,即足球裁判的行为并不具有管理性,对于“利用职务之便”的理解继续沿用学界传统的通说,势必难以将黑哨裁判的行为按照商业受贿罪定性处理。从本着商业受贿罪的立法精神,秉承公正的刑事司法理念,更新传统见解,将“利用职务之便”诠释为“利用从业之便”,不仅严密了商业受贿罪的刑事法网,而且也并未背离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

上述两种观点有共同的地方,即都认为是利用职务之便,但后一种观点照顾到了刑法修正案(六)对本罪主体的修改和实践中存在的具体情况,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通行观点的基础解释为是利用从业之便。但是第一种观点提及的利用职务便利之外的工作关系之便利,从其论述上恰恰是第二种观点中的从业之便的形式之一。并且根据论者的解释,此种工作关系之便利很难与职务之便利相区分。而第二种观点主要依据打击利用从业之便受贿行为的需要以及单纯列举黑哨裁判就得出其解释结论是既符合罪刑法定又有利于打击犯罪的合法合理的结论,似乎值得分析。就职务来说,职务实际上是职权和职责的统一体,是在一定组织中的主体根据一定规范被赋予的以权责为内容的资格和地位。其既可以存在于公务领域主要是行政领域也可以存在于社会组织的其他领域。就本罪来说,职务所涉及的只是非公务领域的资格或者地位。

就职务与相关概念的关系来看,在职务与职权的关系上,职务是包含职权的,除此之外还有职责,职权是职务范围的权力。在职务行为与职业或者业务行为的关系上,应具体分析。如果职务行为与职业行为没有内在的关联则两者是彼此独立的。相反,如果职务行为存在以职业活动为内容、条件等情形,那么,这种职业行为中已渗入职务管理性质,因此,这种职业行为就是职务行为。在职务与劳务、公务的关系上,公务是一种国家管理性质的行为,而不是个人或某个集体、团体的行为。而劳务是相对公务而言的,它不具有管理性,是具体劳动的付出。在范围上,职务包括公务和劳务,因为从语言学上讲,职务是指工作中所担任的事情或职位所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而工作包括体力、脑力等活动。唯有如此,才可能理解为何可以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非从事公务人员纳入到本罪主体中。

有论者认为,刑法在385条之外通过第388条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作了单独明确的规定。而商业受贿犯罪的规定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明刑法规定的商业受贿罪中不包括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贿赂的情况。即刑法中本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限于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讨论。

首先,我们已在上文中对利用职务之便的内涵和外延做过分析,不再赘述。其次,就该论者所主张的因为有专门条文对受贿罪的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作出规定,而商业受贿罪中没有对此做单独规定从而得出上述结论的论证过程来说,其大前提上就存在问题。因为关键的问题是刑法第388条的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拟制规定。注意规定是在刑法已作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避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法律拟制的特点是将原本不同的行为按照相同行为处理。结合上文我们对利用职务之便的分析和张明楷教授在其著作中对法律拟制和注意规定的特点、区分意义和区分方法的论述,可以认为刑法第388条是受贿罪的注意规定。从内容上看,该条规定的内容仅仅是利用职务之便内容的重申和具体化。即使不设置该条款,也存在相应的受贿罪的法律适用根据。其实质在于提示司法人员严格依照案件客观事实本身,并按照注意规定的指示处理。因此,上述论述如果换一个角度,恰恰是证明了利用职务之便的外延是包含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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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司管理学论文例11

从1996年发展第一个特许经销商开始到2004年拥有300个经销商,众多的经销商们和企业一起走过了8个年头,在这8年里,该企业从一家不知名的小企业,一跃成为行业内的龙头老大,还进入证券市场,成为上市公司。和该企业一起成长的特许经销商的队伍中,产生了数位千万级富翁,拥有数十万乃至数百万身价者更是多达数百人。企业更是成为了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该企业的特许经销之路,无疑是成功的。

与众多传统的营销型企业不同,该企业面对公众一直是比较低调的,很少在媒体露面,更不用说在媒体招商信息。该企业很少对外招商,但企业淘汰旧特许经销商,发展新特许经销商的脚步却从来没有停止过,那么企业的经销商从何而来呢——自己培养!对经销商的培养之道正是该企业的成功之道。

1996年,该企业面对众多的困境,不得不根据现有资源,迈出特许经销之路。全国各分公司负责人或是其他岗位负责人,都可以拿出一笔钱来承包当地该办事处。拿不出钱的就地免职,另请高就。当时这种经营方式我们还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特许经营,但企业在这种模型的摸索之下,经过七年的发展、完善,已经有一套非常详细的从企业内部员工到走向独立特许经销商的培养方法,非常值得国内众多的企业学习。

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经常出现在全国各大型人才交流市场和猎头公司,大量筛选人才。该企业招聘的限制,学历并非主要条件,是否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资金积累才是主要参考,无论是市场还是后勤,招聘所有的岗位,都要考虑其是否有发展为特许的潜力,有潜力的优先录用。新员工招聘到企业后,等待的不是工作,而是长达40天的培训学习。培训亦是该企业的特色,甚至有许多竞争对手专门派员工假装找工作,混入该企业参加培训学习。

首先是10天全封闭的理论学习,这十天的学习,是没有工资的,而且还要交200元的食宿费(目的是设立一道门槛)。理论学习10天主要是企业文化的灌输和企业知识全面的了解。学习是非常枯燥和乏味的,从早上6点开始的军训,到晚上10点结束的讨论,对新员工进行全方位的洗脑,10天之后要参加企业组织的、至少由一名副总裁级领导或用人部门主管作为其中成员的考核团,进行理论毕业考核。这10天又是一道门槛,一部分意志力薄弱的员工在这里可以筛选出局。

10天之后就是30天的实践学习,通过理论考核的新员工才算加入了公司,可以领工资。实践学习期间,所有的新员工工资都是一样,1000元人民币一个月,也没有任何级别上的差别。这30天的实践学习过程是在全国各优秀的特许经销商一线销售部门完成的。

在这里还要提一下该企业的内部管理架构,该企业内部提倡扁平化管理,公司的销售全部来自特许商,企业没有一个直接控制的市场,在特许商与企业总公司之间,设立了办事处,办事处的职责是服务和监督,没有销售和回款职能。为了便于管理,企业没有设立二级仓库,特许要货,先打款到总公司指定户头,款到后,在总公司的市场部督办负责发货。这样可以把库存降到最低,帐款回收风险为零。设立办事处的目的是为了服务和监督辖区的特许。企业在全国设立了近30个办事处,每个办事处服务10个左右的特许。在这里要重点提出的是,办事处基本上没有管理特许的职能,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牵头组织片区内销售活动、为特许培训新员工和提升培训老员工、组织特许交流学习,监督特许有没有不规范操作,比如经营其他品牌产品。

派到特许实习的员工就归所在办事处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双重管理,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因此,特许们是比较欢迎总公司派新员工来实习的。

30天的实习也是比较辛苦的,实习员工要和市场一线的业务人员工作甚至生活都在一起,了解一线的操作,为日后走上企业管理岗位或是自己做特许都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这30天也是一道门槛,又拦住了一部分好高骛远的人。30天之后,企业人力资源部,会结合该员工在理论培训期间培训部的考核意见,实践培训地特许考核意见、所在办事处考核意见等综合考评,给该员工评定级别,安排岗位。

历经40天跨过三道门槛之后,该员工这时才成为企业的正式一员。在这时能够留下的员工,基本上都接受企业文化,融入企业当中。接下来的是接受更多更深层次的磨练。新员工们将安排在总公司的各个部门,更多的人将安排在各办事处工作。该企业直属员工并不多,只有300人,其中一大半在一线的各级办事处服务特许。正是因为如此,该企业常常自诩:“在行业内未必是待遇最好的企业,但绝对是一所最好的学校。”事实上也是如此,该企业也确实被称为行业内的“黄埔军校”。

全员配合 发展特许

除了个别特许的临时更替外,该企业平时是不发展特许的。企业将有规划的在每个季度以省份为单位,对现有区域进行深度开发。例如企业对以成都为中心的所有县进行密度招商,由公司营销总监挂帅,整合公司资源,亲自主持该区域市场开发工作,而其他区域招商则被冻结,将资源全部集中投放,以确保开发市场的成功。

市场开发前的两个月,企业要在内部进行战前动员工作,不同部门分工协助,共同完成计划,公司四分之一以上的工作人员要参与。参与部门分别有:营销中心、招商部、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培训部等。他们的职责如下:

一:营销中心:全面负责市场拓展工作,协调各部门配合。积极组织拓展片区办事处对未开发市场的调研以及拓展前当地准备工作。

二:招商部:全面负责制定招商政策,确定招商市场,确定被招商人选与所愿意经营市场。

三:人力资源部:对申请特许员工资格的审定和对欲拓展片区办事处人力资源的重点调配,还有就是调配全国各级办事处精兵强将,为每个新开发市场配置两位总公司老员工,协助拓展市场。

四:企业文化部:利用网络和企业内部刊物,全面对总公司人员和各级办事处人员,展开宣传工作,鼓励员工从职业经理人升级为市场经营者。

五:培训部:调派主要讲师,开两个专班。一个是为期10天特许经销商岗前培训班,该班主要课程包含管理、财务、税务、团队建设等课程,提升准特许们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一个是为期7天的市场一线员工班。特许下到当地市场后,培训部将派出主力协助其在当地人才市场招聘销售员工并统一培训。无论是特许还是其招聘员工,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都是由该企业负担。

该企业对特许经销商的支持是全方位的,甚至有不成文的规定,不让一个新成立的特许掉队,所以在该企业新开发市场中,赢利能力差的特许,得到总公司额外的支持反而多。

当然该企业对特许管理也是相当严格的。

首先分析该企业对特许经销商的支持。当准特许根据市场大小交纳一定数额的市场保证金,获得该企业经营某地的资格后,立即要带该企业授权证书在当地注册公司,该公司的法人资格是独立的,和该企业只有业务上的往来,没有上下级关系。

从公司注册日起三个月内,该公司享受该企业为期三个月的特殊保护期,享受比其他特许优惠提货政策,同时该企业将派出两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协助招聘、培训、市场拓展等一系列工作,这两位工作人员在这三个月内都工作和生活在当地特许公司,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成为公司管理层一员。他们派出的两位工作人员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可以帮助新特许度过最困难的头三个月。

实质上在该企业整体政策的配合下,新特许三个月内就可以赢利,管理能力强的甚至可以收回全部投资——原来赚钱就是这么简单。在这种文化的引导之下,这两位帮促者,很容易就成为下一轮市场开发的新特许。

成为该企业的特许,门槛并不是很高,该企业对特许的要求,主要来自其能力和品质,资金是次要的,经营一个县级市场,有3万元就够了。在特许们还是企业员工的时候,企业就有一套非常严密的考核机制,综合考评其能力。当其提出特许申请后,还会根据其能力大小,对公司所做贡献多少,给予其安排经营市场和特殊支持。更有些对公司做出过比较大贡献且品质可靠者,开拓市场之初该企业甚至借款、借货,协助其经营。在这种机制下,为了获取该企业日后更多的支持,当特许们还是员工的时候,工作就非常认真,大家很清楚,今天努力是为了谁!在这种企业文化的引导下,整个企业形成了人人争做特许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