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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3 15:19:52

儒家思想论文

儒家思想论文例1

二、秦朝时期遭到压制

秦朝时期,儒生依然遵循旧的思想主张,非议郡县制,站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对立面,不但不能为封建统治者服务,而且落后于形势的发展,遭受压制在情理之中.

三、西汉时期获得独尊地位,成为整个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

董仲舒对儒学进行了改造,宣扬“君权神授”,“天人感应”,提出“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理论,正适应了汉武帝实现“大一统”,加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由此便确立了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地位。尽管后来受到一些冲击,但从来没有动摇儒家思想作为封建国家统治思想的地位,相反后来的儒学体现了兼收并蓄,与时俱进的特点,这也正是它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四、鸦片战争到,儒学的影响力愈来愈弱,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之初,就曾将村塾中供奉的孔子牌位撤掉,发动起义后他们掀起了猛烈的反孔活动,如果我们把太平天国对儒学的冲击看做是因为他们对宗教的狂热的话,那么接下来的新文化运动对儒学的批判就更为激烈了,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对以孔子和儒学为代表的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旧礼教,旧道德发起猛烈攻击,揭起了“打倒孔家店”的大旗,鲁迅更斥之为“吃人的礼教”,儒学的地位受到严重动摇。

儒家思想论文例2

以上引文出自《论语•里仁》篇。我们在对这里的文字进行解读的时候,可能会关注到“道”的内涵的问题。

在先秦儒者那里,仁是个人修养。仁作为身、心的双重维度,专属于个体的人。因此孔子的仁是完全在乎个人修养的,甚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终极关怀。“仁远乎哉,吾欲仁,斯仁致矣。”,当子如是曰的时候,表明了人的内在追求才是求仁的永恒的主题词,客观原因在这一品质中则是不能够站到主导的火车头上的。而道则不然,“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道的实行需要能力、机遇。即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中的达遇之意。道这一命题蕴涵了儒家的入世情怀,即道不是所谓孤立的个体,它试图展示给我们的实质上是人对于群体的意义。“道”是儒家的功利观,或者说成是功业观,是人对天下应当担负的积极责任,同时作为个体的人自我实现、自我认同的最高手段而存在。我们一般可认为道是儒家在社会层面上的最高理想。

《易》上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于是某些学者很喜欢用形而上来表达道。其实,道形而上的一面的提法,本身是值得思索的。“形而上”被用来翻译遥远的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的“tophilosophytometa”的时候,已经自觉或非自觉中披上了古希腊的理性精神的外衣。换言之,中国人所谓的“形而上学”在指代这一实质之时,已经是彻彻底底意义上的哲学,爱智慧之学,而非我们传统意义上的“道”。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传统意义上的“道”究竟是什么?很显然这个道跟我们现在所说的道是有些差异的,而惟有关注差异的部分,才能够对先秦儒者做出真正贴切的解读。因为这样的历史文本才是最具备真实性的儒家的思想,而非二手材料。

让我们往上追溯,这里,存在着这样一个划分,“形而下”的是器,包括“鼎”“爵”“尊”“彝”,是用来做“礼”的器物。“礼”最初作为是一种仪式,代表的是上层贵族的特权,举行仪式和收藏礼器的行为,象征着浓厚的宗教和世俗权力。这即是所谓“形而上”所拥有的“道”。道乃是根本的关键性存在,所谓的三代之道,具体地说来,是那一套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虽然三代更替,但这个共同的道,还是大差不差的。所做的局部或微观的调整,则体现在夏、商、周“礼”的损益上面。孔子所说的合于一,这个一,就是道。就是第一性的存在,然后衍出一整套的体系。由这一套体系维护着整个社会的有序运作。

于是我们注意到,子贡成“器”——瑚琏。子贡很高兴,但在孔子那里,还是君子不器的。一方面,君子在孔子的心境中,是高度理想化的人格特征的载体,是全面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石。另一面,孔子心目中的道不在此间的社会现实中,他的理想目标是恢复、找回这个“三代之道”。孔子自负承担这种责任,理想的人格的载体在于“弘道”,因而安于器的子贡的思想状况是不能让孔子十分认可的。

二、儒者的价值取向和其成人气质

儒家的价值追求最终指向理想的人格境界,正是“成人——人格的完善”这一路线。它构成了儒家的价值目标:自在的人走向自为的人,使本然的我转化为理想的我。儒家的人格理想在总体上表现为普遍“仁”、“道”的具体化,社会理想与人生理想最后统一于人格境界。它既以诚为内在特征,又外化于道德实践的过程。

三、先秦儒家仁道思想的阐发与衍变

笔者观点认为《伪尚书•大禹谟》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危,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提法是有错误的,我们手头的先秦儒家史料中并没有提到“道心”这一范畴。其命题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将儒家的“道”主体化,容易陷入思维的深泥潭中。“道心”这一概念实际上直接引导了后来的魏晋玄学、宋明理学。这一形而上倾向明显的提法,使得后人在阐发先秦儒者精义时,过于进入到人的精神实在中提出要求,从而陷入纯粹的建构理论的欲望中,玩起了精致的理论游戏,忽略了儒者人生实践的一面。人生实践,恰恰是儒家社会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

对于孟子和荀子思想的差异性。也可以从这一侧面予以阐发。孟子吸收更多的是儒家的成人气质,强调个人修养的方法,涵养浩然之气,使得儒家在精神上树立了道德意义和终极关怀。从此,儒家不用再以“知其不可而为之”而困惑,因为有了理想人格的追求可以当作目标。关于此点,程颐说甚是有许多趣味:“颜子陋巷自乐,以有孔子在焉。若孟子之时,世既无人,安可不以道自任。”

而荀子则接受了儒家中人的作为和人格外发的一面,大加推崇。所谓人定胜天,所表达的不光是一个单纯的命题,实则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自觉和肯定。人在荀子那里被赋予了“超人”的力量,成为第一信仰。从这一角度来看,荀子简直是个人本主义者。

仁的核心是爱人,这似乎成为后儒及其它学派都认可的不刊之至论,但我们同时注意到有学者关注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这里的仁后面的文字,仍然不能算做(视做)下定义,而只能当成先验事实的诠释。我们对它的解读应当是“仁者是怎样”而非“什么是仁”。倘若只是爱人,尚不足以彰显孔子“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言行准则。于是有孔子有“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的道德评价标准。孔子认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这里牵涉到一个实行的问题——在孔子那里,注重言论的同时,更关注人生践行。

参考文献:

[1]候外庐.中国思想通史.人民出版社,1957.

[2]张岱年.中国哲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3]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儒家思想论文例3

一、界定儒家的精神性

我们是孤立的个体吗?或者说,我们是否作为人际关系的一个中心在生活吗?道德的自我认识对于人的成长是必要的吗?在其成员中没有发展一种基本的义务和责任感,任何社会能够繁荣或持续吗?我们的多元社会是否应当深思熟虑地培养共享的种种价值和一种人类理解的共同基础呢?当我们在现实中逐渐意识到地球的脆弱性,并作为一个“受到危及的物种”而越来越小心翼翼地对待我们自己的命运时,我们应该询问什么批判性的精神问题呢?

儒家传统的根本关怀就是学习成为人。关键不在于那与自然和天道相对反的人,而是那寻求与自然和谐以及与天道相感应的人。诚然,在儒家的视界中,学习成人使得一种深广的过程成为必要,该过程承认限定人类境况的所有存在方式的相互关联性。通过一种包括家庭、社群、国家、世界和超越界的曾曾扩展的关系网落,儒家寻求在其无所不包的整全中实现人性。这种包容涵育的过程有助于深化我们的自我认识,同时,通过不断的努力,使我们身心健康灵敏、精神纯洁闪光。修身本身是一个目的,并且,它的基本目标也是自我实现。

儒家人文主义的一个明确特征是:在我们人类境况的创造性转化中,信仰是作为对天道的一种集体式行为和对话性回应。这涉及到人性的四个向度,包括自我、社群、自然和天道的有机整合。有关儒家精神性的探索必须将以下方面考虑在内:作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作为人类繁荣必要工具的社群,作为为我们生活方式提供适当家园的自然,以及作为终极性自我实现之根源的天道。

作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

孔子讲得很明确,学是为己而非为人。[3]表面看来,这似乎隐含着一种根本不同于在儒家伦理中那种群体至上的习常之见,但是,儒家坚持学者为己是基于如下的确信之上的:修身本身是一种目的而非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那些服膺为己之学的人能够为了自我实现而创造各种内在的资源,这对于那些将修身仅仅作为为了诸如社会进步和政治成功等外在目标之工具的人来说,则是不可想象的。尽管我们有责任承担社会责任和政治参与,却是作为根基的修身使我们在生活世界中获得了可靠的基础,我们的生活世界则使我们能够作为独立的道德力量而不仅仅是权力关系游戏中的走卒来参与社会和政治。如果我们不认真严肃地对待自我实现的问题,我们就会易于被全然外在于我们内在资源和个人价值感的权力与财富所限定。

对儒家而言,个人价值感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发自内在的改善世界的信守驱使他们将现状作为他们精神之旅的出发点。假如他们不认同学习基本上是为了自我完善这一命题,服务于社会的要求就会暗中破坏本身作为崇高目标的修身的完整性。因此,作为一种人格塑造,学就是为了自我实现。如此理解的自我是一个关涉于不断转化的开放系统,它决非一个静态的结构。作为一种抽象实体、孤离于世界的自我的理念,是和儒家作为一个开放、动态和转化过程的自我截然相对的。

为了自我实现,植根于个人价值的儒家自我寻求产生其内在的资源。作为修身之结果的自我转化,则表明了一种自我实现的过程。不过,既然缺乏与外在世界沟通的自我的理念相异于儒家传统,儒家的自我转化便不采取仅仅寻求自身内在精神性的形式。毋宁说,在儒家看来,真正的自我转化包含从累积的象征传统(文化)、社会的同情共鸣、自然的生命能量以及天道的创造力中去发掘精神的资源。

作为人类繁荣必要工具的社群

儒家精神取向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这样一种观点:人类社群是我们寻求自我实现的有机组成部分。摆脱作为我们救赎之先决条件的包括种族、性别、语言、国土和其它难以消除的生活现实在内的我们的原初纽带,这种理念在儒家传统中甚至也不是一种被拒绝的可能性。不过,儒家深刻地觉察到:我们被镶嵌在这个世界,我们的精神之旅必须从此时此地的家园开始。虽然这种镶嵌感会对我们在精神性自我转化中所实际展望的可能性范围施加一种结构的限制,但却无法阻止我们塑造最适合我们人类条件的生活方式。儒家有关从家园开始我们精神之旅的建议,基于这样一种强烈的信念:我们的自我在经验和实践上是各种关系的一个中心,而远不是一个孤立绝缘的个体。作为各种关系的中心,自我经常进入到与人类各种变化形式的沟通之中。对于我们的自我实现,他者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很少会在孤立绝缘的状态下进行修身。正是通过不断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我们才逐渐学会欣赏作为一种转化过程的自我观念。诚然,我们的情感、思想和理念不必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尽管这些东西具有强烈的个人性,但作为共享之物,它们常常被更好地想起。分享的愿望使我们能够产生能动性的互换过程,首先是同我们的家人,随后是我们的相邻社群,然后是超越界。[4]

这一拓展的过程集中于儒家的修身。作为儒家经典的公开陈述,《大学》有云: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5]

这一陈述提示了一种不仅是拓展而且是深化的过程。社群“体现”(embodied)于我们的自我转化中这种方式,隐含着在一种包容过程和透彻觉解之间的连续互动。这里的预设是:我们越是能够拓展自己去包容他人,我们就越是能够深化我们的自我觉解;我们在深化自我觉解上的坚守固执,为我们与一种不断扩展的人际网络之间进行富有成果的互动提供了基础。

作为家园的自然

严格而论,儒家关于人类繁荣的理念并非人类学意义上的,也显然不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人不是万物的尺度。这样一种理念使得儒家给人以地域性的感觉。对人性而言,恰当的尺度既是宇宙论(cosmological)意义的,也是人类学(anthropological)意义的,它委实是“天人合一的”(anthropocosmic)。在事物的序列中,自然不仅为生命提供资粮,还为遭遇的生活提供灵感。自然的过程,包括昼夜的交替与四季的变迁,所隐含的是持续转化模式中的一种训诫:有序、平衡与和谐。

人类文明在时间过程中经受了诸如洪水和飓风那样的自然灾害,但是,除了生存的艰辛之外,儒家发现,对于我们的生存来说,自然又是一个好客的环境。儒家庆幸得到“天时地利”以及有益健康的“风水”的庇佑。由于其慷慨宏大,自然受到人们的尊敬。她的令人敬畏的临在,使我们能够欣赏我们“家园”的富饶与圣洁:

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6]

这种将自然作为家园的感受使得儒家能够在平常的人类生存中发现终极性的意义,培养一种准则化的、平衡与和谐的生活方式,并将许多其它宗教所指示的东西当作既是“平凡”(secular)又是“神圣”(sacred)的。[7]

作为终极自我转化根源的天道

虽然在儒家的象征主义中,缺乏象作为“全然他者”(whollyother)的概念化的上帝那样的超越者,但是作为道德创造、生命意义以及终极自我转化之根源的天道,却构成贯穿儒家传统的显著特征。在这个意义上,所有主要的儒学思想家都具有深刻的宗教性。当然,他们具有宗教性的方式显然不同于在象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那样组织化宗教中所表现的形式,但是,他们对生命的崇敬、对工作的信守,以及对终极自我转化的奉献,却是基于在情感的强烈和目标的严肃上可堪与世界任何伟大宗教相比肩的一种感召(calling)之上的。

儒家的感召预设了天道即使不是无所不能的,也是无所不知和无所不在的。我们此时此地作为人所作的一切,对我们自己、对我们的人类社群、对自然以及对天道,都有其内在的涵义。我们无须离开此时此地来分享天道,但是,既然天道不远人,与我们普通的日常生存不相脱离,我们在自己家园限定范围内的所作所为,就不但具有人类学的意义,而且具有宇宙论的意义。如果我们妥善地培养我们的人道,我们就决不会偏离天道。诚然,当我们学习欣赏普通日常生存的丰富性时,我们就会明了,生命的最大神秘,就内在于我们寻常的生活经验之中,似乎天道的密码就镶嵌在人道之中。

不过,我们内在的那种经由个人经验而来的与超越者的有机关联,在使我们意识到自我力量的同时,也使我们意识到自己的限制。因为,我们承担着通过我们人类谦退的努力而实现天道的令人敬畏的责任。人性最深层的意义在其作为自然守护者和宇宙共同创造者的真实展现之中: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8]

在天地转化和养育的过程中,是人类的可能性加以协助;是真实的人性与天地构成了三位一体;并且,是我们道德律令对天道感召的回应,成为自然的守护者和宇宙的共同创造者。

二、儒家传统的形成[9]

作为东亚生活方式的儒学

儒学是一种世界观、一种社会伦理、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一种学术传统,以及一种生活方式。虽然儒学经常和佛教、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和道教一起被作为一种重要的历史性宗教,但她既不是一种制度化的(institutionalized)宗教,也不是一种崇拜中心的(worship-centered)宗教。不过,她在东亚的政治文化以及精神生活中曾经发挥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儒家在东亚的行政、社会、教育、及家庭方面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文化中国世界(包括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东亚—日本、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中国大陆、北朝鲜和越南)便具有了“儒家”的特征。不论这一点是否充分,无庸质疑,儒家伦理和精神价值在2500年以来,在文化中国个体与个体、社群与社群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所有的层面上,既是灵感源泉,又是人际互动的诉求法庭。

儒学不是一种组织化的传教传统,但在公元前一世纪,在中国文学的影响下,她就传播到了东亚的那些国家。在宋代儒学复兴以下的世纪里,儒学的时代就包含了15世纪以来韩国的朝鲜时代(Chosondynasty)和越南黎朝(Ledynasty)的晚期,以及17世纪以来日本的幕府时代。在19世纪中叶西方势力进入之前,在行政技巧、精英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大众道德话语方面,儒家的教谕是如此的居于支配地位,以至于中国、韩国和日本都明显的是“儒教”国家。我们还可以说,在东南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各种东亚社群,也都处在儒家的影响之下。儒家的故事并不始于孔子(公元前551-479)。“儒家”这个中文术语的字面意思是“学者们的族系”,它象征着一种谱系、一种学派、或者一种学术传统。在佛陀作为佛教立教者以及耶稣基督作为基督教创立者的意义上,孔子并非儒家的创始人。但是,虽然孔子未能达到儒家的最高理想—“内圣外王”,他却荣膺了先师、时圣、以及儒家之道真实体现的称号。

儒学是一种历史现象。作为生活方式的儒家传统的出现,她的国家崇拜地位的提升,她作为一种道德劝导的衰落,她在社会上的持久影响,她作为一种活生生信仰的复兴,她进入政治意识形态后的变形,她对西方冲击的回应,以及她在现代的转化,所有这些都可以作为东亚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来加以分析。关于根本不同于历史叙述的过去,儒家并没有一种奥秘的诠释。的确,儒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其所表达的那种认为日常人类世界具有深刻精神性的意向。通过“于平凡中见神圣”,依照其统一人类社群和天道的文化理想,儒家力图从内部来更新世界。作为一种主要的伦理和精神传统,儒学最初在古代中国出现,只是几个思想流派中的一个小的支脉。她逐渐成长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力量。在历史上以“百家”而闻名的公元前550-200这一阶段,是古代中国思想的黄金时代。作为一种精致的“封建”礼制,周代文明在中国几个世纪以来提供了经济的繁荣、政治的秩序、社会的稳定和文化的典雅。而面对辉煌的周代文明的衰落,四个相互竞争的主要思想流派—儒家、道家、墨家和法家,各自提供了截然不同的因应之道。这些学派彼此活跃地进行争论,试图针对他们所处时代的种种问题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在不断的野蛮战争的威胁之下,力图给混乱带来秩序并给生活带来意义。

道家发展了一种自然和自由的哲学,他们倡导全面拒斥人类的文明。他们认为人类的文明是精神污染的根源。墨家关心霸权国家的侵略、贵族生活方式的浪费以及遍在的社会不公。他们将自身组织为军事单位,通过自我牺牲带来博爱与和平。法家接受“封建”礼制的不可避免的分崩离析,并与权利中心结盟。儒家则通过服膺于作为人格塑造的教育,选择一种针对周代崩溃的长久解决之道。儒家相信,通过修身和内在的觉悟,一个人能够达到真正的高贵。儒家理想的人性(圣人境界)和实践的模范(大人君子),不但由先知和哲学家所代表,而且由导师和政治家所体现。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合一,赋予儒家以精神远见和政治使命,并使儒家形成了一个那些分享同一种信念的人们的团体。

几个世纪以来,孔子被认为是中国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在中国的思想世界中,儒家也被认为是重要的学派之一。孔子的追随者们用了几代的不懈努力,才建立了孔子所倡导的作为中国主导思想力量的“学术传统”。但是,在儒家学说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得以确立之前,已经有几个世纪过去了。而即使在以后,儒家也从未作为一种排他性的国家正统而存在。公元前2世纪,推动儒学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尝试虽然获得了成功,但生命力并不长。毋宁说,这是儒家文化运动进入相异的专制政治各个不同层面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逐渐拓展。这种逐渐拓展使得儒家传统能够变得真正具有影响力。儒家传统的负载者是那些通过自我证立的知行合一的学者们。通过他们的努力,儒家的劝导在传统中国实际上渗透到了生活的所有方面,并且,与之相关,也普遍渗透到了整个文化中国。

作为对于如此多人如此多年来一种可见的生活方式,儒学既被视为一种哲学,也被视为一种宗教。作为一种既不否认也不轻视“天”的无所不包的人文主义,她不仅是中国学者的信念,还是东亚的一种生活方式。委实,儒学是如此深入地渗透到了文化中国社会和政治的组织结构当中,以至于儒家伦理常常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

历史的脉络

孔子将自己视为“述者”(传播者)而非“作者”(创造者);他自觉地试图温故而知新。孔子提出,通过给看似过时的礼仪注入生命力,我们可以重新获得传统的意义。理解象祭祖、敬天和晨礼那些特定礼仪何以会持续数百年,这种强烈的愿望构成了孔子“好古”的动机。孔子进入以往传统的旅程是要追寻人性对于归属与沟通的最深层需求的根源。对累积的传统,他拥有信念。传统生活方式崩坏的事实,并不能消解它们将来更新的巨大潜能。孔子的历史感是如此之强,以至于他视自己为一位守成主义者,对在周代文明发挥很好作用的文化价值以及社会规范负有责任。

由孔子所开启的学术传统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圣王。虽然考古学所能确认的最早年代是商朝(约公元前1600-1100),孔子所宣称的相关历史却更早。作为在西方以Confucianism而闻名的这样一种文化过程而言,孔子或许是创始者,但孔子及其后学却将自己视为一种传统的一个部分,这一传统就是后来中国的史家所称的儒家,该学术传统起源于孔子之前两千年前,那是传说中通过其典范性的学说形成了一种道德社群的尧舜圣王时代。

孔子将尧舜的黄金时代比之为“太和”,但他心目中的英雄却是周公。据说是周公帮助并完善了“封建”礼制,于是使周代在相对和平与繁荣的状态下延续了五个多世纪。受到周公政治风范的鼓舞,孔子的毕生所愿就是能够得到一个位置,以便使他能够象周公那样,实践从古圣王处所学到的仁政的政治理念。虽然孔子从未能到一个机会将其政治理念付诸实践,但是他的作为道德劝导的政治思想,却成为东亚政治文化的一个典型特征。

在周代宇宙论中独特的天的观念,相当于商代的上帝观念。上帝是指商王室的祖先,这使得商王能够宣称他们作为神圣后裔的地位,就象后来日本的天皇所作的那样。然而,对于周王来说,天却是一个更为一般化的人格化的上帝。他们认为天命无常,周王室的后裔并无被授以王位的保障。这是他们从成功地征服了商朝那里所得到的教训。他们自己会推理,如果天命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就无法从商王那里获得它。正是商代失去天命的事实,无可辩驳的显示出:为了赋予其命,天会寻找其它的准则。这或许是对于“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10]这一命题的证明吧。易言之,对于维持权威而言,王者的德性至关重要。孔子及其后学从未放弃强调这一点:作为道德修身之结果的德性,是政治领导不可分割的一个向度。

就象大量青铜铭文所显示的那样,对仁政的强调,既是商代崩溃的反应,又是对于一种具有深厚根源的世界观的肯定。尽管周人的军事征伐(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046年[11])是商朝崩溃的直接原因,但周朝的征服者却坚决认为,是由于商纣王的荒淫无道,以至他失去了天命。既然天命从不与某一特定的世系联姻,既然保有天命的唯一保证是统治者的卓越表现,周王便渴望保持人民对自己的信任。仁政的修辞同时也预认了这样一种信念:既然一个人与其祖先一脉密切相关(对王室来说,这一脉实际上延伸到贵族阶层的所有成员),这个人就代表着一个社群。天与人类社群的相互交感,进一步要求那些为王者们具有忠孝的品行,不仅是对他们的祖先,也更是对天道。作为一种扩大了的家庭,儒家的国家理念或许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自于周代封建制的历史经验,但是统治者必须象父母那样为人民的福祉负全责这种伦理的论证,却是基于儒家的这样一种观念:政治基本上是道德劝导。部分由于封建礼制的生命力,部分由于王室本身的力量,周王得以控制他们的王国达几个世纪,但是在公元前771年,他们却被迫迁都东移至现在的洛阳,以避免来自中亚蛮族的攻击。于是,真正的权力落到了封建领主们的手中。不过,仍然存在的周王一脉继续在名义上得到承认,这使得他们发挥某种象征性控制的作用。“封建”礼制基于血缘纽带、婚姻联盟、旧有盟约以及新缔结的协议。它是一种相互依赖的精致的系统。对于国家之间以及国内秩序的保持,文化价值和社会规范的使用是以一种共享的政治观点为前提的,这种观点是:权威存在于普遍的王权之中,而王权则相当程度上是天命所授予的伦理和宗教的力量。有机的社会团结的获取,靠得并不是法律的限制,而是礼仪的遵守。意识到这一点很重要:礼仪行为以及儒家对法律控制导致的非人社会的反感,塑造了儒家那种对于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伦理的偏爱,这种偏爱迄今继续影响着东亚的社会。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到孔子的时代,封建礼制已经受到了如此根本性的破坏,以至于政治危机促使了一种深刻的道德衰败感。象征性控制的中心不再能够使周代的封建礼制避免崩坏。考古和文献的证据显示:时代既见证了史无前例的经济增长(尤其是铁器在农业上的使用、金属铸币的效力、商业化以及城市化),也见证了一种严格层级化社会的亲属关系纽带的松弛和开解。这两种变化都有助于一种重要政治体制的重建。如此,儒家对于稳定的关怀是对秩序崩坏的一种回应。不过,较之恢复秩序的权宜之计,通过回应社会的混乱,孔子所提供的东西远远更为根本。他选择了提出如何学习成为真正的人这样一个终极性的问题。由此,他试图重新阐释和振兴在几个世纪以来对政治稳定与社会秩序至关重要的种种建制:家庭、学校、地方社群、诸侯国和整个王国。孔子不接受那种权力和财富至上的现状。他感到:同时作为一种个人品质和一种领导能力必要条件的德性,对于个体尊严、社会团结以及政治秩序而言,是本质性的。

孔子的生活

如果英语世界要选择一个词汇以刻画两千年来中国的生活方式,那个词汇便是Confucian。这一点假定了在中国历史上,没有人能比孔子如此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他是人性的导师、文化的传承者、历史的诠释者、以及中国心灵的铸造者。考虑到孔子如此巨大的重要性,他的一生看起来却完全是不具戏剧化的,或者用一个中国的表述来说,是“平凡而真实的”。不过,孔子一生的平凡与真实却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孔子的人性不是一种启示的真理,而是一种修身的体现,是一种就个人而言塑造自己命运的不懈努力的结果。对于知识分子,孔子所体现的是普通人成为令人敬畏的圣贤这样一种信念的可能性。然而,即使是对普通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成功甚至杰出的人物这样一种信念,并不只是一种想象的可能性,而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理念。通过个人和社会的努力,人是可以教化的、是可以改善的,并且确实是可以导向完美的。这种坚信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心灵当中。

尽管有关孔子生活的事实并不充足,但那些已有的事实却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寻常的精确的时间架构和历史脉络。孔子生于鲁襄公22年(公元前551年),他生在农历8月27的说法一般为历史学家所接受,于是,在东亚,9月28这一天被广泛作为孔子的诞辰。它是一个官方正式的节日,在台湾是“教师节”,在中国大陆、香港、新加坡以及最近的加利福尼亚,它都是文化庆祝的一天。孔子出生在鲁国(如今的山东省)的曲阜,该地以保持周代文明的礼乐而著称。孔子姓孔名丘,但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他被称为“孔子”或“孔夫子”。从拉丁语Confucius而来的Confucian以及18世纪欧洲造就的Confucianism,在中文中都没有意义。

孔子的祖先可能是贵族成员,但到孔子出生的时候,已经变成赤贫的普通人。孔子年仅3岁时父亲便亡故了。起先是由母亲教导,然后是另外一些教师,作为同龄人中一名努力不懈的学生,孔子很快脱颖而出。于是,孔子不经意地开启了东亚教育的一个伟大传统:常常是通过言教的那种母亲的典范教育。在儒家的学习中,作为教育者的母亲的中心地位广泛地被承认,但却鲜有分析。在面对生命结束时,孔子回忆他自己是“十五有志于学”。历史说明指出,即使已经作为一名博学的年轻学者而闻名,孔子在访问太庙时仍然每事必问。孔子的求知好问向其后学昭示:儒家伦理的最高德性之一便是好学。

在19岁同一名没有显赫背景的女子结婚之前,孔子曾担任过政府的低级官吏,管理马政和保管粮仓的书籍。似乎他已经获得了博学多能的名声。当收到鲁国君主赠送的礼物─鲤鱼,并以“鲤”为其新生之子取名时,孔子刚刚20岁。孔子精通六种技艺─礼、乐、射、御、书、数,并且,他对古代传统尤其是“诗”和“史”的熟悉,帮助他在30岁时开始了辉煌的教师生涯。教学相长使得孔子能够将其学者的一生塑造成为既是文化传统的继承者,又是文化的传播者。

我们不知道孔子的老师是哪些人。有一个显然是伪托的故事,即孔子曾经向道家的大师老子问过礼,不过,众所周知的是,孔子确曾真诚地访求大师教他礼、乐等等。在中国,孔子是为人所知的第一个私人教师,因为他建立了作为职业甚至是生活方式的教育学。在孔子之前,贵族家庭聘请家庭教师来教育他们的孩子,政府官员则在行政和官僚事务中指导他们的属下,而孔子则是将其一生奉献给为了转化和改善社会的目的而“学”与“教”的第一人。孔子相信,所有的人类均能够从修身中受益。他开创了培养潜在领导人的人文教育,为所有人打开了受教育的大门,并且将学习界定为不仅只是一种知识的获取,更是一种人格的塑造。这种看起来似乎是世俗人文性事业的精神价值,存在于其隐含的信念之中,那就是:在日常的人类生存中进行终极性的自我转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

对于历史上的孔子来说,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为培养君子提供适当的训练。这种训练本质上是一个包含不断自我完善以及与社会持续互动的过程。尽管孔子强调学习的目的是自我知识与自我实现,但他发现,从事社会和公益的服务,也是真正教育的一个自然结果。孔子曾经面对博学的隐士,隐士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取向对孔子服务社会愿望的有效性构成挑战。但孔子拒绝了脱离人类社群“与鸟兽同群”的诱惑,而选择了从内部力图转化这个世界。数十年来,孔子积极地投身于政治领域,试图通过政府的渠道来实践其人文主义的理念。通过实践,孔子表明了他对这个世界之意义的信守,以及对“道”最终将流通贯注于他所处时代社会和政治现实这样一种信念的信守。孔子不是去创造一个外在于其社会生活经验的精神圣殿,而是试图通过塑造一个志同道合之团体的方式,去“神圣化”人类社会。这种存在性的选择,这种对于人类社会的忠信,对于在东亚出现宗教的前景,具有深远重大的意义。

在四五十岁之间,孔子首次担任地方行政长官,随即担任辅相,最终担任鲁国的大司寇并摄相事。很可能孔子曾经陪同鲁国国君进行过一次外交活动。但是,孔子的政治生涯是短暂的。他对国君的忠诚使他疏远于当时掌握实权的“三季”之家,并且,他在道德上的正直使他不容于那些引诱国君沈湎于感官享乐的近臣们。五十六岁时,孔子意识到国君对他的政治方略不感兴趣,于是就离开了鲁国,试图找到一个会接受他的诸侯国。

任凭政治上的挫折,有一个不断增长的弟子群体追随着孔子。孔子的自我流放持续了十六年,同时,作为一位有见识和使命感的人,孔子则声名远播。一位边防官(译者案:“仪封人”)曾经将孔子比作“木铎”,正在传播上天的预言以唤醒人民。[12]诚然,孔子被视为英雄式的良知的代表,他自知自己不会成功,但是在正义感的促动下,他还是不懈地尽力而为。在六十七岁时,孔子回到鲁国,通过撰述与编定历史文献来教书育人并保存他所珍爱的古典传统。孔子于公元前79年离开了人世,那年他七十三岁。据《史记》记载,孔子有七十二弟子精通“六艺”,当时称孔子后学者达三千余人。孔子曾经在七十岁时达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13]这种在所是与所当是之间达到完美和谐的能力,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儒家后学将未经提炼的感性冲动转化为自我优雅的审美表达所仿效的崇高标准。

注释:

[1]《论语》,14:34。

[2]《孟子》,4下:11。

[3]《论语》,14:24。

[4]杜维明:“体现整全:论儒家的自我实现”,见《儒家思想:创造性转化的自我》,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1985,页175(“EmbodyingtheUniverse:ANoteonConfucianSelf-Realization”,inConfucianThought:SelfhoodasCreativeTransformation.Albany:StateUniversityofNewYorkPress,1985,P175)。(译者案:该书已有中译本《儒家思想新论:创造性转化的自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然中译本似未见有该文。)

[5]《大学》第1章。

[6]《中庸》,第26章。见陈荣捷:《中国哲学资料书》,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3,页109。(Wing-tsitChan,AsourceBookinChinesePhilosoph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3,P109)

[7]这是借自芬格莱特《孔子:即凡俗而神圣》(HerbertFingarette,Confucius-TheSecularasSacred.NewYork:HarperandRow,1972)的一个表述。

[8]《中庸》第22章。

[9]该部分和后面“儒家之道的第一期”部分的历史材料取自(1)我为《大英百科全书》(第15版,1988)撰写的辞条“孔子和儒学”,见《大英百科全书》(第15版,1988)卷6,页653-662;(2)我的论文“历史视野中的儒学”,新加坡东亚研究所论文专论系列15(新加坡东亚研究所,1989);(3)我的论文“中国历史中的儒家传统”,见PaulS.Ropp编辑的《中国的遗产:中国文明的当代视野》(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0,页112-137)。对于以前的文字,我做了重要和翔实的修订和扩展,以强调儒家人文主义的宗教向度。

[10]《孟子》第5章上,第5节。

[11]在《有关西周的年代》(《哈佛亚洲季刊》卷43,第2期,1983年12月,页564)一文中,倪德卫(DavidNivison)教授认为征伐是在公元前045年。后来,基于新的证据,他将时间更改为公元前1046年。

儒家思想论文例4

当时光的指尖点至春秋时期,先秦儒家提出“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他们主张用“礼乐”作为建立秩序、教化万民的基本途径,于此礼和乐的关系就变得亲近起来。我们后世所言的礼乐,概由此时形成,且言“礼”必及“乐”,言“乐”必及“礼”,“礼”主外,“乐”主内。《乐记》上说:“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古文。”战国时期是一个彻底的“礼崩乐坏”的时代,自“无义战”的春秋以来,周代森严且复杂的等级秩序已走到了无法挽救的崩溃边缘,与此同时,与礼仪相关的音乐也渐渐的沉入了万丈沟壑。民间的新声在这“乱世”再次兴起,不同的音乐形式并行不悖,共同发展。音乐本身的多样化和其故有的相对独立性使其与礼的关系就此渐渐疏远开来。而在那以后,虽然历代也都重视乐的政治功用,但似乎并不如周代那样密切。笔者知识浅薄,此言恐有欠考虑,待方家指点。在此所谈的乐教思想,即乐的教化功能,仅局限于先秦时期,且就谈儒家思想中的乐与王政。

一、先秦音乐

1.音乐的概念

什么是音乐?在此所说的音乐不同于现代所说的音乐,中国传统的乐的观念,是存有特定的内涵和深刻的哲理的。《乐记》上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成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乐记》所载音是发自于内心而又“成文”的,乐是合于道的音,如此才可成为乐,即“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音乐是很高深的,“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也”。所以真正能懂得音乐的只是君子。

2.音乐的分类

依据现存的史料来看,先秦的音乐有三大类型:①以《诗•风》为代表的地方民间歌谣,此类音乐多反映的是民间的真性情:有反映人民劳动生产的;有反映反剥削反压迫的;有揭露讽刺统治者丑行的;有反映恋爱、婚姻、家庭生活的。其中以反映恋爱、婚姻、家庭生活的居多。此类音乐的总特征是乐风直率。②和王道教化关系非常密切的庙堂音乐及士大夫的家庭音乐。这是周代的正统音乐,是为雅乐(雅,正也),是儒家所推崇的。此类音乐的特点是“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③极人耳目声色之欲的所谓“新声”,关于“新声”没有过多的记载故难知。

此时王道音乐居于统治地位,故接下来分析王道音乐的分类。依其功用可分为多种,如《周礼•大司乐》所云:“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在这其中,与宗教祭祀相关的音乐是王道音乐中最为盛大的,有祀天的、有祭地的,还有享其先祖的,即所谓荐上帝以配祖考。以祖考配上帝是周文化的特点,而且只有王,才可以己之祖考与天神相配,以行禘礼,这就是孔子所谓的知禘者可运天下于掌上。由此可知礼乐教化与王道的关系。“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在早期的公共宗教、祖先崇拜与政治活动中,音乐被充分运用到郊庙、朝廷上,发挥其恐惧修省、教化人心的作用。

3.德位皆备的制乐人

由于乐在此时地位的特殊,且乐是“德之华”,是“天地之和”的体现,所以要成为制乐人是有条件的。比如:“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制礼作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制礼作乐焉。”在此所谓的有德者是指“礼乐皆得谓之有德”。还有“王者功成作乐,制定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由此可观,治乐者必须是德位皆备之人。

乐产生于人心,却又反过来作用于人本身,将人陶冶、教化。正是由于人们对音乐与政治、道德之间的关系有深刻的认识,才可能有周代周详的礼乐制度,才创制出独特的音乐理论。由于人的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自春秋以后,先秦儒家充分认识到音乐教化之于人心的作用,于是继承了原始宗教中的音乐思想,并把“乐”字的主要含义由声舞之乐成功地转变为个人践行的内心的充实与快乐,进而发展出以礼为主干、以乐为辅助的一套社会组织原则。中国传统中的“乐”不是单单的言语上的“音乐”,它还是内心伦理上的一种规范,这就是礼乐结合的结果。

二、乐与王政

乐之所以能与王政有所关联,也就在于乐的特殊的教化作用。依据儒家的说法,乐与王道教化之间的关系源远流长。《周易》中所言:“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可以为证,这说明三代的君王确实有查民风、行乐教之事。“省方”是天子巡守,是时当“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在今本《尚书》中,所记载的唐虞时期事迹的作品,都是先秦儒家根据传说所编著的。儒人们编写此类作品的目的毋庸置疑就是为了托古改制,利用人们好古心理以寄托他们的治平思想,这其中就有乐教的思想。在《尚书•益稷》中说“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在此所言明的是“声音之道,与政相通”、“凡音通乎政。”正是由于音乐与王政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审音可以知乐,审乐可以知政,政治的得失从音乐中就可以得知。孔子曾说过:“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广博易良,《乐》教也……《乐》之失,奢……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这几句话非常简明的道出了乐的作用是使人豁达、平易、善良而不奢侈。

不同的世态有不同的音乐可以反映出:“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通过乐可以洞悉很多东西。“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故曰:乐之观也深矣。”

对于上古传说及《尚书》中所载的乐教的思想,《乐记》又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为之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知其德;闻其谥,知其行也。”在此,我们可见的是乐作为一种奖品以赏诸侯的政绩。

此外,还有些音乐是专门服务于王道教化的。在王室专门设有音乐机构来管理音乐并推行王道教化。在《王制》中有如下的记载:“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其中的乐正是乐官,四术即为诗书礼乐。关于乐教的内容在《月令》中有较细的安排:

①仲春之月,“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舞。”

②季春之月,“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

③仲夏之月,“是月也命乐师修鼗鞞鼓,均琴瑟管箫,执干戚戈羽,调竽笙篪簧,饬钟磬篪簧。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悬,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

④季秋之月,命乐正入学习吹。

⑤季冬之月,命乐师大合吹而罢。

以上五条本是些与宗教有关的礼仪,然而,却被王者取之,用以教化下民。分别取春夏秋冬四季,由天子率公卿进行习舞等相关活动,对其进行教化。由此可观,音乐的教化是不至于下民的,它是贵族的,故在《文王世子》中有如下一段话:“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以修内,礼所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这说明贵族们进行乐教的目的在于提高其自身的修养。然而不同的阶段又有不同的学习内容,《内则》中也载道:“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此处可见乐是先学习的,也间接的表明乐对人修养的重要性。

儒家思想论文例5

传统的中国社会,从政治学的方面看,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从社会学的方面看,是一个“礼治”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里,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传统的礼,这样的秩序自然要强调修身、提倡克己和注重教化。

一、礼治的历史渊源与内涵

“礼”起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祭祀仪式。西周时期,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礼”和“刑”共同构成了当时社会法律体系的基础。“礼”发挥积极主动的教化功能,“刑”则发挥消极被动的制裁功能。“礼”对于社会成员的举止言行提出正面的指导性要求,明确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而“刑”则对社会成员背离‘礼”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治与处罚。

儒家一贯主张礼是为政的重要基础,礼与治国密不可分。“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国之治乱,全系于礼之兴废”。在周代,道德就其形式来说,表现为大规模的、系统化的礼。但三代之礼不下庶人,在春秋时已然崩坏,无恢复可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条件下,思想家们开始对道德规范加以理论的解释和宣传,并使道德规范明确化、系统化。孔子主张维护周礼,想通过重建礼乐教化的努力,彻底转化现实政治的权力结构,让互信互赖的道德意识取代强制性的统治模式而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这正是孔子德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孔子提出“为政先礼”,认为礼是国之所以昌、人之所以立的根本。孔子把他的拥护礼的主张集中成为他所谓“正名”的理论,明确提出为政之道以“正名”为先,认为治理国家必须首先“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因此,“正名”,是正礼治秩序之名,就是以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是通过“正名”建立的“礼”,仅仅是外在的强制性的制度,孔子认为,“礼”不仅应该是人们自觉地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应该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在外部的恰当表现。

二、礼治通过以仁释礼确立一种精神信仰

为了使礼反映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孑L子提出“仁”的概念,以仁释礼,将礼的强制规定与仁的自我要求融为一体。在孑L子那里,“仁”是道德的核心,是理想人格,是解决人际关系问题的最高准则。按照孑L子的解释,“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孝悌。孑L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并指出,“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把在家孝父从兄与在外尊君事公卿联系起来。孑L子说“孝慈则忠”,孝亲与忠君的关系是同体异用,君臣如父子,对父能孝,对君就能忠,对君主的忠是对父孝的自然延伸,国家君臣关系是家庭父子关系的放大。孑L子认为,能够实行孝悌,并把这种品德影响到他人身上,这也就是参与政治了。“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当政者应致力于孝悌这个根本的基础。二是爱人。孑L子认为:“仁者爱人”,“古之为政,爱人为大。”孑L子主张从“亲亲”出发,由亲近爱敬自己的父母亲人,推而广之,到爱众人,即所谓“泛爱众,而亲仁”。爱人实行起来有两个方面效果:在消极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说,我不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也不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孑L子所谓“恕”;在积极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说,我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孑L子所谓“忠”,这两方面合起来称为“忠恕之道”。“忠恕之道”就是实行“为仁之方”。

从“仁”的内容可以看出,孑L子突出了“仁”作为个体生命的主体性特征,强调“仁”是完全内在于生命,与生命同在的。由于人不是孤立的个体,是彼此互动成长的,需要礼来规范和调整,而这种规范又是以个体生命的道德修养为基础的。孑L子认为,仁和礼的关系是统一的,仁是礼的基本精神,是内在的道德,礼是仁的现实体现,是道德的标准,仁以礼为客观的社会标准,礼以仁为实际内涵。“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人如果不具备“仁”的观念和品质,是不能贯彻礼乐的,礼的种种规定,也就徒具形式,失去了意义。孑L子认为,如果一个人努力克制自己的行为,加强自身的修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规范,就算有了仁德。仁与不仁,要看视听言行是否符合礼的要求,如果违礼,也就是违仁。孑L子通过把礼纳入克己的自我修养中,以礼作为克己的客观尺度,使这种克己不再是单纯的主观性活动,礼也由此成为仁社会化的一个中介,是个人从本能生活中超越出来,使自己成为一个社会人的重要中介。孑L子用仁来解释礼,从而给礼以新的思想内涵,注入新的生命力,礼因此获得了生机,同时也奠定了儒家以礼教为中心的传统思想的基础。转孑L子通过以仁释礼,重新挖掘和弘扬了礼的真精神,使之建基于Et常生活情理,把礼的血缘实质规定为孝悌,又把孝悌建筑在日常亲子之爱上,这就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把一种宗教性神秘性的东西变而为人情日用之常,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正是这种合一,使个体的自我修养和人格完善成为孑L子德治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自我修养的目的是为了立身治国,而立身治国的基础或前提是修己,通过“修己以敬”,达到“安人”、进而“以安百姓”的目的,这就是孑L子的德治模式。这一思想后来又被儒家经典《大学》进一步概括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道”。秦汉已有“三礼”著述作为政统教育,儒家明确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实践步骤,并以此步骤归纳、阐发道德规范,使道德规范系统化、理论化,至宋明时期进一步强化为封建“道统”。“礼”经过历代精英阐述而形成的“道”,构造了中国礼治社会的意识形态。

三、传统礼治构成社会内在和谐

儒家思想论文例6

1.儒家思想文化以仁爱为本

这种思想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正确处理产生的各种矛盾。仁爱也是其思想的核心和最高精神境界。当人与人相处时,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对于人们的立身处世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2.儒家文化注重伦理道德中的责任和义务

父母有责任抚养自己的子女,当父母老了之后子女也有义务照顾他们。这些都是伦理道德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代生活中依旧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3.儒家思想文化重视树立崇高的社会理想

其思想认为人生最大的快乐应该是跟随自己的心追求一种高尚的精神生活。而在精神追求当中,最重要的是道德追求。以一种高标准的理想道德来要求自己,对于培养自己的良好情操起到巨大的作用。

4.儒家文化强调对自身的道德修养

儒家文化把道德修养和教育连成一个整体,达到知行合一。儒家文化重视培养人的信念和人格,并立志向善。这些对于我们成为一个高尚的人有很大帮忙。

二、儒家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

我们现在所说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从内容上来看它属于文化教育的一部分,是一种文化现象。从方法上来看,它通过对人的不断引导教育使其全面发展。儒家文化自古以来就一直对人们进行熏陶以及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让人们养成伟大的仁爱精神。儒家文化的这些特点给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资源。儒家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刚好实现了古为今用。这种结合方式既是对历史的一种回望,同时也是对古人带给我们的这些优秀成果的一种尊敬和佩服。

1.儒家文化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基础

文化是一个国家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一项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报道中强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将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国民教育系统必须承担起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精神的重任,儒家传统文化教育应当而且必须成为传承中国文化的主载体、主阵地、主渠道。根据儒家文化能很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功能,陶冶一个人的个性品德。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开办了很多私塾,让更多的人能接受教育获取知识。儒家一直秉承教书育人的宗旨,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深厚传统,这也形成了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根基和源泉。文化是一个国家的根本。现在也有愈来愈多的国家开始拥护自己的文化,积极培养人们的文化意识。这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国家的风俗、习惯、历史等,从而激发起对本土文化的热爱和保护。儒家教育艺术的最大特点就是因材施教和启发诱导,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针对这种现实差异,正确引导学生走适合自己的道路,发扬儒家精神。儒家文化有几千年的文化历史,包含了传统道德和核心价值。思想政治教育应该从儒家文化出发,充分吸收其所体现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唤醒人们内心的民族精神和文化道德,给国家的发展提供动力。

2.儒家文化使思想政治教育得到提升

步入21世纪以来,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也迫使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文化回到我们的身边。纵观一些发达国家,他们对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也越来越珍视,例如美国、英国。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现代化新时期,我们应该把儒家文化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培养人们的民族精神和文化信念,避免文化教育上的失误。中国文化教育不断受到来自外界环境因素的各种影响。这使得中国文化教育慢慢地淡化变弱甚至失去了原有的风格理念,也让更多的本土人对本国的文化感悟知之甚少。儒家文化凭借其几千年的文化根源,刚好可以提供一个方向标。这对于当前情况下确立一种文化主题,加强人们对自己文化的自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重要作用。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高校认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一些学生在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上很欠缺,这就迫切需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用儒家文化的思想分析其道德文化的迷失,让他们树立正确的文化自信和处世态度。将儒家文化拉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中来,并把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很多高校开设有《诗经》《论语》和《周易》等传统文化课程。这让学生们对我国传统文化有一个更好的认识,明白其中的价值意义,并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当高校在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时,应该加强对他们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因为其中就蕴含有许多的民族精神和处世态度,同时对我们以后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好处。

儒家思想论文例7

(一)“仁”者“爱人”

“仁者,爱人也。”《论语·颜渊》儒家仁学思想中的“爱人”把握_r一个最本的价值要索,这就足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其实质就是“修己”与“克已”。在儒者看来,见“爱人”无所谓“和谐”;爱人,就要处处为他人着想,以“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欲达而达人”作为处事做人的准则。予日:“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

2.“仁则荣,不仁则辱”是儒家哲学中世人的荣辱观,不仅是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而也是社会对个人的基本要求。子日:“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沧语·灵公》)意为,一个力求实现人生价值的人最引以为恨的,就是直到死去,三的予还不能被世人所传颂。这关键就在于一个人应去追寻什么样的荣誉。儒家思恕要求人们应该有荣誉心、所谢:“士皆知有耻,则国家矣;不知有耻,为国家大耻。士荣在于施仁,士辱在于施不仁。”(龚自珍《明良论二》)“仁则荣,不仁则辱”充分概括了儒家荣辱思想的精神实质。这种观念在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对平衡人生价值,调剂生命意义同样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引导作用。

(二)“非义不居”

“非义不居”是儒家思想实践精神的代表,它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形成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人物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儒家哲学思想认为,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和争斗皆起源于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在此认识的基础之上,儒者们提出重义轻利、崇义贬利、以义代利的“非义不居”思想。

义与利是对立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轻重取舍在人的生命过程1|对人生的发腰具有不同的影响力。儒学更强调义的获取,强调义所赋予生命存在的道德意义。予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把义与利提高到做人的道德境界上来,一个有德行、道德境界高尚的人知道的应该是“义”,而一个无德行道德境界低的人知道的只足“利”。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就是儒学所推崇的人生境界观和道德境界。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儒学倡导“舍生取义”,它也并不在于要求人们完全放弃利而只顾义。只是说明,当义利发生矛盾激化时,人的行为要去追逐义而放弃自己的私利。正所谓:“圣人于利,不能全不较论,但不至防义耳。”(《二程论·河南程氏外书》)有高尚德性的人,不足不讨’较利害得失的,只是尽力不做违背道德规范的事而已,也正所谓:君子求财取之有道。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一种理论的行为,而且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操作。儒家“非义不居”的思想,为我们构建不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道德标准和方法论依据。

三、礼乐文化的辅助作用

仁学中的“爱人”思想也表述一种最基本的实践主义精神,它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与否,是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孟子日:“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所以弃“礼”而只讲“仁”,肯定无法建构和谐社会。所谓“礼”,是社会的道德规范、条规和人类生活准则。也就是说,礼的社会功能在于调节人与人之问的关系,使之和谐正如孔子所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有‘r以礼节之的和,才算真和,才能说得上“和为贵”《论语·学而》。

儒家文化是一种礼乐文化,它以“礼”与“乐”的相互支撑来追求和谐的统一,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儒家思想认为,“礼”的本质是“序”,“乐”的本质是“和”。“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放群物皆别”(《礼记·乐记》)。“和”,意味着和合、和谐;“序”意味着等级、秩序。和谐与秩序是对立统一的。世间没有无序而又和谐的状态,也没有不和谐而有序的事物。“礼”规定了家庭、社会、国家巾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两方面的内涵可以用来治理国家,提供给社会生活稳定的发展秩序。“乐”是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在内的综合艺术的总括,是声音、情感、动作的和谐统一,可以抒感,调节性情,感化人的心灵。“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乐记》)。所以儒家提出“和为贵”的思想,是以一个和谐社会状态为根本指导原则的。而社会和谐的核心问题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家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人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和谐。“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爱之心,忠恕之道是人际和谐的基础。但人际和谐还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就必然会产生组织或社会内部的相互对抗,人际之间的和谐就会受到破坏。因此,“大乐与天地同和,大官与天地同节”(《礼记·乐记》)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质就是“公”与“私”的关系。儒家认为,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要三为一体,通过人人“兼善天下”来实现“天下为公”,保障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中庸思想为和谐之准则

中庸思想儒家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庸”即“用”,“中庸”即“用巾”,就是按“1l1”的标准去做,中庸不是折,也不是中立,而是不偏不倚地把握“中”这个事物运动的准则。根据这个准则处世做人,就可以做得完美,恰到好处,是一种“巾正”的象征,而“过”与“不及”都是不好的。“巾庸之道”是一种追求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行为准则,一种勿过勿不及的状态。“中”与“和”有着密切关系,东汉郑玄对“中庸”解释为:“名日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巾和”一词的含义为按“巾”的标准去做事就会达到一种“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说,“中和”是一种至善至荚的理想化状态。

《中庸》中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达到“中和”,不仅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而且也实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这正是众多儒者梦寐以求的为政之最高境界。《礼记·礼运》中“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这是对“大同”社会状态的描述,也是一个高度和谐的社会。正如孔子所言:“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明鲜久矣。”《论语·雍也》。

中庸准则可以运用在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个人思想言行等各个方面,在为君治国方面“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中,“正”乃思想行为端正,为人处事必求合乎“义”。在经济上,必须“因民之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坚决反对“放于利而行”《论语·里仁》。在文化教育方面,必须要做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中庸准则要求个人在履行道德职责时“无过无不及”,一旦过了应有的度,就会使原有的道德要求变质,所谓物极必反。掌握中庸准则,个人必须崇德徙义,但也必须兼德。所谓兼德,就是不偏于一德。仁、义、礼、智、信、忠、孝、恕都不是孤立的,它们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交叉、互补。所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中庸准则在树立个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儒家思想总的来说,它体现了以“仁”为核心的“修身、齐家、平天下”的和谐社会,以“中庸”为方法的“天人合一”思想,是最高的自然法则,在天地人和谐共生的生命系统中,儒者所倡导“仁民爱物”、“民胞物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以礼乐之文化修仁义之德性,正如明朝王阳明所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一也”(《王阳明全集·大学问》)。

参考文献

1《论语》.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12

2《孟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8

3《周易》.甘肃文化出版社,2006,2003.6

4《春秋繁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5汤一介.儒学的和谐观念.《中华文化论坛》,1997第4期

儒家思想论文例8

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理论的产生,都是基于解决现实中某种问题的需要。孔、孟、荀生当春秋战国之乱世,运用自己的学说帮助明君圣主结束各国纷争、建立有序社会,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也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动因和基础。这样,便有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一个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元素:建立一个符合理想的社会。

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孟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王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仁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可以称之为“政教之极”:“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荀子·君道》)

从上可见,孔、孟、荀对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虽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社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教化盛行,人人道德高尚。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把孔、孟、荀追求的理想社会称之为道德社会。

那么,这种理想的道德社会如何才能成为现实呢?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由此往下推衍。对于这个问题,孔、孟、荀的共同回答是:实行德治!

孔子率先提出了他的德治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孟子亦在其《孟子》一书的开篇中亮明自己的德治主张:“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并在《公孙丑上》中继续阐发这一主张:“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荀子把德治进一步发展为礼治:“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正错之而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以礼治国是荀子的治国之道的一大特色,但在先秦儒学那里,礼是德的外在表现,所以,礼治的实质仍是德治。

为什么要把德治作为实现理想社会的根本手段呢?从基本的方面说,孔、孟、荀心目中西周时期特别是周公时期成功的德治实践、农耕社会的经济特点、血缘宗法的家庭关系等等,都是他们提倡德治的重要原因。而从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角度说,孔、孟、荀之所以提倡德治,主要基于这样两条理由:一是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捷径,二是依靠其他手段无法实现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关于第一条理由,孔、孟、荀的论述如出一辙,即只要最高统治者愿意实行德治,并以身作则,德治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高离上》):“君者,仪也,仪正而景正;君者,盘也,盘圆而水圆;君者,孟也,孟方而水方”(《荀子·君道》)。

关于第二条理由,希望能引起读者的充分关注,因为在这条理由中,孔、孟、荀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观点:理想的道德社会只能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道德手段去建立,而不能靠非道德手段如政令、刑罚去建立。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提出“道德手段”的概念,是相对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而言的,指的是用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教化和约束,并具有非强制的特点。

首先来看看孔子对这个问题的著名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孟子也接着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是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荀子则在《议兵》中对孔、孟的上述观点作了充分的展开和发挥:“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势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子,如保赤子,政令以定,风俗以一。”上述言论充分说明,孔、孟、荀之所以推崇德治,是因为他们认为非道德手段如刑罚、赏庆、势诈等充其量只能获取民财、民力,而无法获取民心,当然也就无法靠它们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了。

需要说明的是,先秦儒家虽然认为不能依靠刑法等非道德手段去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但并没有因此否定刑法等在治国时的作用。如孔子就曾说过:“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孟子也说过“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孟子·公孙丑上》)的话。因此,后人常以德主刑辅来理解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但德主刑辅只是说明先秦儒家没有否定法律的作用,并不能因此证明他们重视法律。事实上,先秦儒家对法律是极为轻视的,如荀子就明确认为,在治国手段上,道德为本,法律为末:“故械数者,治之流也,非治之原也……故上好礼义,尚贤使能……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荀子·君道》)因此,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中,枉法从德、以德代法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既然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那么如何实施德治呢?这便推进到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最后一个环节。纵观先秦儒家的德治之道,概括而言便是注重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正如《礼记·大学》所说:“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具体而言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统治者首先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并以此影响天下;二是实施教化,即把德、礼的具体内容教给老百姓,让他们自觉遵守。在这个问题上,孟子的论述较具代表性:“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较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孟子·滕文公上》)

结合以上论述,可以把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概述如下:道德社会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追求的理想目标,德治是实现理想的道德社会的根本途径,具体的德治手段是教化和统治者的表率作用。

就个体言,修德造成“人禽之别”,就邦国而言,成就“夷夏之别”;或者可以从承担历史使命的知识分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见出个体成长的缩影,从“有德者有天下”窥见贤君明主的正面结果。总之,是建立一个以凸显德性为特征的理想社会,反映了农耕社会人身依附的原始圆满的理想图景。从这个角度来看,很多众说纷纭的疑难问题可以被廓清。例如,为什么儒家老提“人性”问题,为什么一直争论不休?尽管孟子主张“人性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恶”有尖锐的冲突,但实际上仍是为了这个“人禽之别”,不过孟子从“先天”禀赋立足荀子从“后天”教育入手罢了。两者殊途同归,同归于“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延续到后代依然如此,无论是汉的“天命之谓性”把人性扩展到自然宇宙,还是宋的“存天理灭人欲”收敛到内心,都是先秦儒家路向的特定时空下的延伸和变型。从而,“夷夏之别”也就有了普遍的经验基地和群体筑成的“文明”支撑。这种平行位移——由个体到国家的扩充,二者的平行建构同时完成。孟子的“推己及人”、孔子的“以孝移忠”等便是其功能结构的金科玉律。至于知识分子的使命,入仕参政、讲学授徒,便体现为“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人身依附、教化百姓的不二法门。在国君即“天之子”虽由上天授命还得成事在人,尤其是能德泽天下者才能长治久安。如同“天子”的“天”“事”有二重性,“德”也有上下梯级的二重性:“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包括民、君在内的所有人的道德境界的可能性,而君临天下的理想承担者即尧舜这样的帝王则是这种道德境界的现实性的“仁主”。换句话说,有德者不必为王,为王者必有美德。这样,一座权力的金字塔就在“德”的砖瓦中矗立起来,延续下去,虽改朝换代,其基于农业经济结构上的德的主导形式未有质的变化。这就是本文的主题叙说,讲的是“德治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下面要详细讲一下其“合理性”何在即“为什么”的问题。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一个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它有明确的目标,有实现目标的具体手段,在目标与手段的关系上又有充分的论证。因此,等待的只是明君圣主的采纳和具体实施。但是,正是在这个看似严整的体系中,我们可以发现它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在于它关于目标和手段关系的论述上,即先秦儒家认为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是存在理论上的严重缺陷的。

理想的道德社会只有靠德治来建立,这一观点包含这样两层意思:一是没有德治就建立不了理想的道德社会,二是依靠德治肯定能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因形式逻辑的语言来表述,就是德治是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的充分必要条件。

为了证明上述理解不是对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的误解,我们有必要对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著名论述作详细剖析。上语中的“政”是指政令,“刑”是指刑罚,亦可泛指为法律;“免而”,指老百姓可以不犯罪,但没有羞耻心;“有耻且格”,指既有羞耻心,又顺从统治,而羞耻心则完全是属于道德领域的概念。这样,孔子的话可以理解为: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规范,老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不会有羞耻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义来规范,老百姓既有羞耻心,又容易顺从统治。换言之,在孔子看来,光用政和刑不能培养人们的道德;要培养人们的道德,只有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孔子提出上述观点后,千百年来,很少有人对孔子的这一提法表示过怀疑,相反,对之服膺、发挥者甚众。如西汉的陆贾在《新语·无为》中说:“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贾谊在《陈政事疏》中说:“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桓宽在《盐铁论·申韩》中说:“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即使是众多的现代学者,在涉及孔子的上述论述时,亦是把它看作一种经典式的表述,而很少有人对此作深入的探究。

那么,孔子的上述观点是否真的无懈可击呢?我认为,至少有两种思想对孔子的这种说法持否定的态度。

一种是中国的法家理论。先秦时期的法家已明确指出,依靠法律手段也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在《商君书·画策》中就有这样的论述:“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这说明,在商鞅看来,法治可以把全体国民培养成有道德的人,即所谓“一国皆善”。韩非也有类似的论述:“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法……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韩非子·守道》)

另一种是西方思想界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早就认为,法律应该用来保障道德的推行和实施:“法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进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亚里士多德,第138页)而在这个问题上,最有说服力的还是现代西方法学界关于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有关论述。西方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认识虽不尽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认为通过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如美国现代法哲学家博登海默就曾指出:“那些被视为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在一切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的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博登海默,第361页)另外,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将道德区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固有秩序的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愿望的道德则是人们对至善的追求;而其中义务的道德可直接转化为法律,由法律来保障它的实施。(参见崔永东)

其实,法律手段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而且也为古今中外的历史实践所证明。既然法律可以培养人们的道德素质,那么,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的观点就是极为片面的。而作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出现如此致命的缺陷,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大家知道,在西方文明中,并没有德治的传统,把德治作为最根本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文明特别是儒家所独有的,而儒家之所以把德治作为根本的治国之道,与它认为只有依靠道德手段才能培养人的道德素质这一观点是密不可分的。这样,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对于中华民族的功过是非似乎都可以以此为基础来加以评判。

二、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价值

此处关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历史价值的论述,是基于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这样一个角度的,或再进一步说,此处只是从其内在逻辑的缺陷的角度,来看它对中华文明的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对中国法治精神的影响,二是对中华民族竞争力的影响,三是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

1.中华民族的传统法治精神集中体现在法家思想中,如《商君书·赏刑》中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虽然比起严格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精神来,法家思想的缺陷是极为明显的,因为它把君主作为制定法令并可以不受法令约束的人,而从逻辑上来说,只要有一个人可以超越于法律之外,那么所有人都有可能不受法律的制约。但是,法家的法治精神无论如何比儒家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要彻底和进步。然而,自从秦王朝灭亡后,法家的法治精神便退居幕后,代之而起的是以德治为核心的儒家法律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道德法律化。道德法律化的实质,就是在法律领域,把儒家的道德规范看作高于一切的标准,法律条文只是儒家道德的外在表现,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以道德作为最后裁定的标准。

道德法律化的过程始于西汉,但其萌芽在先秦儒学中即已存在。如据《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根据现代法律精神,儿子证明自己的父亲偷羊,这一行为并没有错,而孔子则根据儒家“亲亲”的道德原则,认为子不为父隐瞒是错误的。道德法律化在西汉时的一个重要表现便是“《春秋》决狱”,即按照《春秋》的经义来判决案件。董仲舒对“《春秋》决狱”有这样的解释:“《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春秋繁露·精华》)“本其事而原其志”,这是“《春秋》决狱”的一个基本原则,亦被称为“原心定罪”,即根据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来确定其是否犯罪或罪责的大小。对于“原心定罪”的流弊,学者们有这样的评述:“过分强调动机意图,致使法律有时会依附经义而存在,法律的公平、公正功能流于空泛,对法律的解释也易于陷入主观主义的怪圈。”(徐世虹主编,第224页)

“《春秋》决狱”的做法虽然流弊很多,但因为它符合儒家的德治精神,所以得到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推行,并逐渐以固定的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至唐代,基于“《春秋》决狱”的“援礼入律”工程宣告完成。此后,“一准于礼”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法律思想的根本原则。对于这一过程的实质,陈寅恪有精辟论述:“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实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第511页)

从现代观点来看,儒家道德法律化的做法无疑是极为荒唐的,它既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又因为其法律条文的过分严苛和所定标准的不切实际而使道德规范本身流于空疏,无法得到切实遵行。那么,儒家的道德法律化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我认为,除了其内在逻辑中重德轻法的原因,亦与其对道德认识的笼统和模糊有极大的关系。

众所周知,先秦儒家道德论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明于君子小人之分,并以君子人格作为人们道德修养的目标。儒家的道德原则确立后,因其标准过高、不切实际而遭到当时不少学者特别是法家学者的抨击,如韩非子就曾明确指出:“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韩非子·五蠹》)而儒家的道德法律化,恰恰是把大量一般人无法做到的道德准则转化为法律条文,这样产生的流弊之多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道德法律化并不是儒家特有的做法,如上所述,西方社会也存在把道德法律化的做法。但西方的道德法律化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它们先是把道德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个部分,义务的道德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愿望的道德则是那些提升人的生存层次和生命境界、代表社会的理想、并不要求人人都必须遵行的道德。西方法学家认为,义务的道德可以转化为法律,愿望的道德则不应转化为法律。这样做,既保证了社会基本的道德水准,又不会因为不切实际的过高道德要求而造成社会的虚伪。而儒家则对道德不作这样的区分,它把一切超越性的道德规定为人人必须做到的,这样,最终只能造成社会道德准则的混乱和虚伪成风。

2.如果说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的缺陷导致了中国人道德状况的混乱和法治精神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中华民族的进步,那么,这一缺陷造成中华民族竞争力的缺失,则是其更为严重的后果。

先秦儒家德治理论的实质是把道德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它既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标,又是评价一个社会好坏的根本标准。而最容易对道德的崇高地位提出挑战的莫过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和享受。因为物质财富总是有限的,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既容易导致竞争,又容易影响人们专门致力于道德修养,所以先秦儒家虽然也承认老百姓的物质欲望,希望老百姓能富起来,但是希望老百姓严于义利之辨,要求老百姓见利思义甚至舍利取义,则是其更为根本的观点。因此,当一些国家的统治者致力于提高本国的军事经济实力时,就会遭到他们的强烈谴责。如孟子就曾说过:“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战国时期是各国实力大比拼的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孟子居然说要对那些擅长打仗、善于开垦土地的人用刑罚严惩。这种观点,即便不说它荒唐,至少也是十分迂腐的。而孔子也有类似的观点:“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不患寡而患不均”,典型地反映了先秦儒家重道德轻财富的观点,它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长期而深刻的影响,在此略举两例。

一是北宋神宗年间的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希望通过变法使国富民强,造成对辽和西夏明显的军事、经济优势,但是他的变法主张却遭到朝中一些著名大臣如司马光、苏轼等人的激烈反对。反对的理由除了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便是认为王安石变法追逐物质利益,会毁坏世道人心。在这一点上,苏轼的观点最有代表性:“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不在乎强与弱……道德诚深,风俗诚厚,且贫且弱,不害于存而长;道德诚浅,风俗诚薄,且强且富,不救于短而亡。”(苏轼)苏轼的这个观点,颇有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味道,其荒唐是不言而喻的。但追其思想源头,不过是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翻版。而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与随后北宋的灭亡,与儒家的这种迂腐思想有极大的关系。

二是晚清的洋务运动。光绪年间,由于西方列强在中华大地上肆虐,中国已逐渐变成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面对危局,一些有识之士如李鸿章、张之洞等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修铁路、设电报局,让中国尽快富强起来。然而,这一做法却在一些朝中大臣的激烈反对下举步维艰。那些守旧的大臣认为,西方的先进技术不过是奇技淫巧,无益于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风气的淳朴,因此要求最高统治者对此加以禁绝。在一片反对声浪中,中国的洋务运动一直未能形成大的气候。

类似的事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不知上演了多少次、多少年。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下,重德轻法、重德轻利、重道轻器、重本(农)轻末(商)成为传统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念,这样,中国科技发展的动力从何而来?中华民族的竞争力又从何而来?

3.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进步。衡量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坏,有两个重要的标准:一是是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保证政治运作的合理性;二是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官吏及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注重的是后者,它认为德治的好处在于既能得民力,又能得民心。而对于前者,即如何制约君力的问题,先秦儒家很少涉及。当统治者不愿实施德治甚至荒淫无道时,孔子的主张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孟子也采取了与孔子相似的方式:“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至于如何从制度上来保证德治的实施,如何防止无道昏君的肆虐,先秦儒家并没有提出什么有效的措施。

事实上,先秦儒家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可能提出什么具体的措施。因为根据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道德素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理想的道德社会也只有靠道德的途径才能实现。而道德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一个人的道德素质的高下,无法作出定量的把握;一个人对某一事件的处理是否符合道德,往往会有不同的争论;一个人在此时有道德,很难保证他在彼时也肯定有道德。因此,要把这包含诸多不确定因素的道德变成一种在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制度化的、可用来操作的东西,确实是存在很大难度的。先秦儒家曾试图根据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把人分为圣人、君子、士、小人等不同的层次,并根据这一层次来确定人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但这种游戏规则的幼稚和拙劣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在如何保障德治的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上的阙如,使得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更多地带有一种充满随意性的、甚至是听天由命的成分。而在这个问题上,先秦法家无疑比儒家要高明得多,韩非子早就看出先秦儒家靠圣明君主来实行德治的主张是靠不住的:“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韩非子·难一》)但是法家同样走上了矫枉过正的道路,在看到法治在治国之道中的价值的同时,忽视了道德在治国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从而使中国封建社会的法治走上了惨刻、少恩的道路,大大影响了它在中国传统治国之道中的地位。

因此,我认为,要建立理想的道德社会,当然缺少不了道德教化,这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价值所在。但是光靠道德教化是不够的,把道德教化放在治国之道的首位也是失之偏颇的。所以,至少就中国封建社会而言,理想的治国之道不应是德主刑辅,而应是法主德辅。

由于对道德的重视,由于片面地认为人的道德品质只能靠道德手段来培养,使先秦儒家走上了过分重视道德而轻视社会生活中的其它方面如法律、科技、商业等的德治之路,尤其是因为这种德治思想被汉及以后的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的治国之道,因此,我们把中华文化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归咎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理所当然的,虽然在先秦儒家的原典和作为统治思想的儒学和统治者具体实行的德治思想这三者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别。当然,我们把中华文化中的许多优秀品质如以和为贵、豁达宽容、重视礼义等归功于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也是顺理成章的,但这不是本文所要论述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1987年:《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

2陈寅恪,1992年:《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3崔永东,2000年:《儒家道德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

4苏轼,1997年:《上海宗皇帝书》,见《坡全集》(下),黄山书社。

儒家思想论文例9

通行本《红楼梦》中,贾宝玉仅正面出场就108回之多,是作者浓墨重彩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作为《红楼梦》的第一主角,贾宝玉对待儒家思想的态度,可以看成是《红楼梦》中儒家思想的一个缩影。贾宝玉身上体现的儒家思想是矛盾而复杂的,既没有完全继承,也没有完全否定。对儒家思想的态度,从继承与反叛并存,到以佛道为精神寄托而消解了儒家思想,贾宝玉的形象也完成了从富家公子到苦行僧的转换。

一、继承

(一)仁爱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爱从血缘出发,有亲疏远近之别。仁爱在贾宝玉身上主要表现为泛爱众人,缠绵于闺阁姐妹之情。

1.泛爱众

小姐病了,他要亲候探望;丫头感染风寒,他也要悉心照料。听周瑞家的说宝钗病了,宝玉先遣人去瞧,“问姐姐是什么病,现吃什么药”,过了几日又亲去探望。五十一回晴雯生病,宝玉先是不叫声张,怕王夫人知道又叫晴雯“搬了家去养息”,“家去虽好,到底冷些,不如在这里”,只去回了大奶奶一声。又留在屋里好好照顾着,新来的大夫看到这般情景,误以为病着的是位小姐;宝玉又亲自问询病情,看了药方后大骂庸医用虎狼之药,要再请了熟识的医生来,还把药炉子拿到房中煎药。又向王熙凤索要西洋药――“衣弗哪”治头痛。无论是贾母、王夫人等长辈,还是黛玉、宝钗等和宝玉一处长大的姐妹,甚至是晴雯,袭人等服侍宝玉的下人,不管他们在贾府中的地位如何,只要是宝玉认为的亲厚之人,宝玉都十分上心,这是宝玉泛爱众人的表现。

2.缠绵于闺阁

在这种泛爱众思想的支配下,贾宝玉的许多行为都变得合理起来。大观园中不乏身世可怜的薄命红颜,对待这些人,不论是如林黛玉、史湘云等千金小姐,还是平儿、晴雯等下人,贾宝玉都怜惜关照。他怜惜在襁褓中失去双亲爱护的史湘云,对尤二姐、平儿等人的薄命也深感难过。例如“变不测凤姐泼醋”一回中,平儿挨打后宝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今儿还遭荼毒,想来此人命薄,似比黛玉犹甚。想到此间,便又伤感起来。”又如宝玉只愿姐妹们一处常聚不散,即使要死也要一处化灰才好,所以迎春出嫁宝玉会怅然若有所失,四儿芳官被赶出大观园宝玉会大哭。贾宝玉如此缠绵于闺阁,并非生性浪荡,而是“出于纯粹的爱人之心,体人之情。”[1]

此外,贾宝玉的爱人之心不会因地位高低产生差别,但他的关爱却会因亲疏远近不同而产生差异,“亲不僭疏”,“先不僭后”。如他曾悄悄告诉林黛玉,“宝姐姐是两姨表亲,论亲疏,他比你疏”,黛玉是先来的,宝钗是后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他的关爱又往往随心所欲,如第二十九回贾母等率众人去清虚观打蘸,张道士见到宝玉,送上金银饰物以表敬贺之意,宝玉对老太太说:“我要这个也无用,不如叫小子们捧了这个,跟着我去散给穷人罢。”又如宝玉向妙玉索要刘姥姥用过的茶杯,送给刘姥姥卖了过活。

(二)孝悌

兄友弟恭,父慈子孝的孝慈文化是贯穿儒家思想中的另一个重要部分。贾宝玉深明孝悌之义,他曾对林黛玉说:“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这虽是贾宝玉向林黛玉表明真心,但老太太、老爷、太太在其心目中的地位以及重要性可见一斑。

1.父子之情

对严父贾政,宝玉不但畏惧而且驯服。“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暗地里,从不见他对贾政有任何不敬的言论,战战兢兢、惟命是从,只有‘唯唯而已’”;[2]对贾母与王夫人,宝玉亲近而且敬爱,“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折了桂花,“不敢自己先顽,巴巴的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身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与太太。”

2.兄弟之情

对兄弟之间,宝玉是“不要人怕他的”,他认为“兄弟们一并都有父母教训,何必多事,反生疏了呢?”,但“父亲叔伯兄弟之伦,因是圣人遗训,不敢违忤”所以“只得听他几句”,略尽其情。贾环嫉恨宝玉,总是想要害他,但宝玉不仅原谅了他,还经常替他掩饰。二十五回王夫人命贾环抄经,贾环借机想用灯油“烫瞎宝玉眼睛”,烫伤后宝玉却央求王夫人:“明儿老太太问,就说是我自己烫的罢了”。

二、反叛

(一)反对封建礼教

1.反繁文缛节

儒家思想中所谓的“礼”实际上是区分不同等级的人之尊贵卑贱的一种制度,强调的是上下尊卑各自有序,婚丧嫁娶分别有制。明清时期,以皖派为代表的乾嘉学派由重视“三礼”进而要求“复礼”,礼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礼仪与礼教相杂融,礼仪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各种礼仪极尽繁缛之能事,在程朱理学的统治下“男尊女卑”的思想也进一步深化,而《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礼教始终持反对态度。

贾宝玉极其厌恶封建大家族的繁文缛节,他厌弃生日时各处行礼、安席等礼仪,说这些是俗套;参加宴会、庆祝生日等活动更是能躲就躲,如薛蟠生日时他便以生病为借口逃脱,惹得宝钗不高兴。对待君臣之礼,贾宝玉对不知变通的“文死谏,武死战”极为反感,斥之为胡闹,认为这些做法“皆非正死”。

2.反男尊女卑

“男尊女卑”是维护封建宗法统治不可动摇的法则。《红楼梦》中大观园是一个理想的国度,园中的小姐们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也要受封建礼教的禁锢、不能支配自己的命运,出嫁后还是要“以夫为纲”。贾宝玉不但没有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反而更重视女儿的至纯至真,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个女儿,我便清爽了;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贾宝玉更是在众女儿面前服小做低,很懂得‘作养脂粉’,而且对女儿们的体贴甚至到了忘我的境界。”[2]和众姐妹一起作诗,宝玉社社押尾,甘愿为姐妹们誊诗、被罚雪中取红梅,“为诸丫鬟充役”;“他自己烫了手,倒问玉钏的手疼不疼;看‘龄官画蔷’时看痴了,大雨淋的水鸡似的,他反而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2]此外,他为了保护女儿们,还多次代她们受过,如替彩云应承下来偷茯苓霜的罪过等等,为了这些女儿们他真可谓是“操碎了心”。作者还借甄宝玉之口说:“这女儿两个字,是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比的呢……”。表现了对女儿的极大重视。

(二)反对仕途经济

明清时期,儒家思想和八股制艺结合,在思想上形成严密的教条,许多封建文人醉心于通过八股制艺取得功名利禄,“学而优则仕”。贾宝玉不但讨厌读书,连跟仕途经济相关的人、事,他一并都嗤之以鼻。即使是平常敬重的小姐劝其读书上进,宝玉也是“抬脚就走”,听都不愿听。

1.反仕途经济

对待“学而优则仕”的教育,贾宝玉极度反感。第五回秦可卿带贾宝玉到上房中休息,贾宝玉见房内挂着一幅《燃藜图》,心中便不自在,看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对联时忙说:“快出去,快出去!”《燃藜图》是神仙劝人勤学苦读的画面。这幅对联意思是懂得人情世故就是学问,有一套应付人情世故的本领也就是文章。画与对联相辅相成,实为劝学“仕途经济”的楷模和格言,所以引起贾宝玉的强烈反感。

对待官场中人,贾宝玉“素日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恶峨冠礼服、贺吊往来等事”,他对见贾雨村一干为官做宰的仕途中人极度反感,三十二回贾雨村拜见贾政,想见贾宝玉,贾宝玉“知是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一面穿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说自己是“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但遇到了像北静王这种人品贵重的官场中人,贾宝玉又十分敬重。贾宝玉曾经以探望痛失爱妾的北静王为由出门祭祀金钏,而贾母王夫人也深信不疑,可见贾宝玉与北静王的交往极其频繁。所以宝玉不愿意来往的其实是带有仕途经济气息的士文人。

2.反八股取士

对待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贾宝玉始终持否定态度。“他把朱熹之流‘代圣贤立言’的书籍,斥为混编篡出来的。他还骂那些热衷于功名利禄的人是‘禄蠹’、‘国贼禄鬼’。贾政认为‘最要紧’的《四书》,他‘大半夹生’,‘断不能背’。贾政不在家,他便干脆连书房都不进。”[3]由此可见宝玉对科举、对阅读当时所谓的圣贤之书的态度。对待劝其读书上进之人,贾宝玉不是疾言厉色地斥驳便是缄默不语。史湘云劝贾宝玉即使不愿多读书考举人、进士,也应该“常常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写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事务。”宝玉听了,直接说“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的经济学问。”并斥之为“混账话”,这是贾宝玉在书中极其少有的疾言厉色的时候。醉心于功名利禄之风染及闺阁是宝玉最为痛心疾首的事情。对于说这些“混账话”的人,宝玉也都渐渐“同他们分生了”。

贾宝玉反对仕途经济,实际上反对的是被世俗化的儒家价值观,即功名利禄。明清时期儒学的核心价值已经由“己达而达人”、追求“仁”的理想人格,转化为追求功名利禄和尊贵的身份生活,贾宝玉反对的正是这种已经被功利化、世俗化和制度化的儒家思想。

三、消解

宝玉与黛玉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宝黛的爱情又有着思想基础:在宝玉生活圈子中,只有林黛玉从来不说劝他热心于功名利禄的“混账话”,所以宝玉未曾与黛玉分生过。二人都对封建专制采取反叛的态度,都追求情感的自由。从这一点上看,大观园的众多姐妹中,只有黛玉是他的知音,是他精神的家园,所以宝玉不念金玉良缘,只知“木石前盟”。但黛玉香消玉殒,贾宝玉的爱情之梦最终也破灭了,宝玉再次失去了心灵的寄托。这时的宝玉重游太虚幻境,开始知道人各有命,不是所有的女儿都会待字闺中并保持纯真至美;不是所有的容颜都可保持不老,青春并不能永驻。他开始向佛道寻求安慰,并借佛道思想对儒家思想进行消解。

贾家到了贾政这一代开始显露出衰败之相:儿孙一代不如一代,不思读书进取;安享富贵者居多,运筹谋划者无一,又奢侈浪费。煊赫百年的宁荣二府终是难免抄家流放的命运。贾宝玉的生活,从物质到精神,都建立在优越的生活基础之上。当这个贵族之家大厦倾倒、繁华落尽,一夕之间树倒猢狲散、鸡鸣狗盗之事不绝时,贾宝玉的富贵之梦也随之破灭了。这时的宝玉开始领悟富贵不能长存,色空本是一体,皈依之心已经产生,佛道思想进一步深入消解了儒家思想。

理想破灭了还有爱情,爱情没有了还可以有亲情和富贵,可到最后贾府被抄、贾母去逝、大厦倾倒,贾宝玉的心理需要从高到低都被现实所否定。当与黛玉的爱情之梦和富贵之梦相继破灭之后,贾宝玉无路可走。打破了旧的道德信仰却找不到新的出路和思想寄托,但又必须生活在这样的末世之中,所以他向宗教寻求归宿。他选择遁入空门,“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出家是贾宝玉在爱情破灭后找到的新的心灵归属。这时贾宝玉对儒家思想的态度已经超越了反叛,佛道思想最终完成了对儒家思想的消解。

参考文献:

儒家思想论文例10

近年来,我们发现,高职院校在突出技术性、专业性、针对性,强调技术教育的过程中,将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了关注职业与个人生计的关系、职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经济功能之上,淡化了职业技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导致部分学生虽然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缺乏应有的社会公德和责任感,无法适应非技术性职业环境。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而且削弱了学校育人的终极功能。因此,高职院校应将人文素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中,提高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其人文思想是人文素质教育的宝贵资源,汲取儒家人文思想的精华,有利于加强对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

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缺失的现状及原因

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高职院校学生不仅在科学基础、文化基础方面显得薄弱,而且在思想道德、心理素质、人文素质方面也相对较差。高职院校学生虽有乐观向上、敢想敢为、善于表现自己等优点,但人文素质欠缺、不善于与人相处、社会公德意识薄弱等缺陷也十分明显。不少高职学生仅把上大学作为将来谋生的手段,只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人文社会学科的课程则加以逃避或消极应付。在学习兴趣方面,部分学生热衷于“考级拿证”、上网冲浪、流行音乐、卡通游戏,很少阅读经典名著,不会欣赏高雅艺术。在社会公德方面,部分学生对国情、民情及法律的权威地位缺乏应有的认同感,道德观念淡薄,义利不分,缺乏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十分突出,不少学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障碍。社会大环境形成的过度鼓励竞争而轻视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使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包括高职学生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很多学者多次表达了对高校学生人文素质缺失的担忧,美国匹兹堡大学史学系、社会系许倬云教授在2003年“素质教育高层论坛”上深刻指出,人文素质缺失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导致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学校内部的种种因素,具体可归纳为以下:

社会大环境的功利化制约了高职院校人文教育的发展科技的飞速发展使企业面临着优胜劣汰的白热化竞争,从客观上加剧了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功利性需求,一些急需高级技术人才的企业更加重视业务能力水平而忽视员工“隐性”的人文素质。高职院校迫于现实的就业压力与市场导向,必须按照企业的要求设置课程和教学计划,按照企业的“订单”培养学生,只关注学生对先进设备的熟练使用与对先进工艺的娴熟掌握。在这种“互利”的合作过程中,技术教育的价值大大掩盖了人文教育的价值,并深刻左右着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与教学活动,导致人文教育不受重视的局面。

职业教育的“速效性”与人文教育的“潜隐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人文教育的发展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为主线,以技术型人才的培养为归宿,是一种典型的专才教育;人文素质教育是一个终身教育过程,通过持之以恒的教化和滋养,使人成为社会的人、高尚的人、全面发展的人,强调个体认识和内心体验,需要个体自己去体会、理解与认同,内化为自己的东西,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与完善过程,目的是使人具有广博的眼光和胸襟,具有专业以外的知识和对文学艺术、道德、技术的较高鉴别力。职业教育以社会需要为目标,以人才需求市场为导向,坚持小批量、高频率、快节奏地为社会培养急需人才,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人文素质教育只有让位于职业岗位能力的培训,培养专业实用型技术人才的目的往往代替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的,这种实用主义的教学目的必然导致学科结构的片面化,形成课程结构不合理的弊端,使人文素质教育难以形成良性循环,进而制约了人文素质教育在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

学生个体对人文素质教育的拒绝与放弃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长期的应试教育使学生从小学到高中都围绕着“升学指挥棒”转,学生的个性与创造力被压抑,普遍对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和思想文化素质教育重视不够,加上高职院校学生多为升学考试中的失败者或落榜者,选择读高职属于无奈或迫不得已。谋职就业是学生学习的第一推动力,而人文知识在短时间内很难见到直接的经济利益。这种观念势必影响学生主动阅读中外文学艺术名著、接受传统文化精华的兴趣,进而无法拥有正确的心态接受人文素质教育的洗礼和熏陶,也就无法体验人文素质教育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当然也就无法获得人文素质教育的感受、濡染人文情怀、提升人文境界。

有鉴于此,使高职院校在有效开展人文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不仅成为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的技术型人才的理想场所,而且成为培养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良好的文化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创新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的殿堂,还教育的本质,实现“人之为人”的教育的本真追求,已成为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教育部门反思与关注的重大问题。

儒家思想的人文内涵与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

当前,人文素质教育要克服学校教育中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不协调的缺陷,通过注重人文精神的培育,培养出具有健全的精神、生存的本领、独立的个性、完善的人格、强烈的责任感、富于创造力的新人。两千多年来,以儒家人文精神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不仅从身体上、心灵上关注着人与人的价值,还理智地关注着人与自然和社会,并以道德伦理的形式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道德成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正是这一人文精神引领着中华民族,形成了灿烂的文化和优良的民族传统。因此,在人文素质教育中汲取儒家人文精神的精髓,是提高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必然选择。具体而言,儒家人文思想的精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仁爱”与“诚信”思想儒家人文思想的基本核心是“仁爱”,儒家把“仁”概括为人的道德的最高原则,认为其他的具体道德准则都是由“仁”衍生出来的,“仁”的根本含义就是爱人,并推人及于万物,所谓“博爱之仁”,即对他人、对社会、对整个自然界都要有一种爱心。用“仁”这个基本范畴将其他的道德规范统率起来,爱人的道德意识也就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体现在具体的道德规范和礼仪之中了,这对当今加强社会公德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诚信是儒家人文思想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完美人格的道德前提,也是沟通人际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精神纽带。儒家主张诚信不仅是立人之本,而且是立国之本,是治国的重要政治原则。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要求人们学会市场经营,学会抓住机遇,更需要学会讲究道德、恪守诚信、公平竞争,用儒家“民无信不立”的诚信观教育学生,有助于其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缺乏道德的市场经济,必然带来铜臭充斥的恶果。用儒家“见利思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义利观教育学生,有助于其确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有助于推进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1993年芝加哥《世界伦理宣言》将孔子主张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类伦理的基本原则,可见其影响之深远。转贴于

“天人合一”思想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天人合一是儒家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儒家人文思想是与天道自然观相贯通的,是人性的规则与宇宙秩序的契合,儒家人文思想重直觉体验,追求和谐,这种人文思想有利于保持人与人的和谐共处,有利于社会的安宁,也有利于人自身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和谐,直至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天人合一的思想成就了中华民族追求和谐统一的理想主义心理特征,将人、自然、社会融合为一,以道德标准规范人类行为,这对当今提倡的科学发展观不无启迪。现代科技的发展在造福人类社会的同时,也给人类生存的环境带来了难以弥补的负面影响,天人合一的思想为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积极的认识前提。

“中庸”思想所谓中庸,是指“不偏不倚”、“执两用中”、“适量守度”,即做任何事情要适可而止,恰到好处,过犹不及,保持事物的均衡发展。儒家为实现全社会的文明和谐,要求所有人以中庸之德,行中庸之道,按照“用中”的方法消融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争取和平发展。高职学生由于在其成长过程中各方面历练的缺失,缺乏独立生活、独立处理人际关系、客观分析自己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较差,经受不住挫折和失败。儒家“中道而立”的君子风范对高职学生执著谦和、德才兼备的人格塑造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儒家“和而不同”的处世原则强调保持独立思考的品质和与群体相融的矛盾统一,这对高职学生个性的发展与人际关系的和谐极有裨益。

“自强不息”思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中华民族不断追求进取,实现美好理想的精神源泉,中华民族无数仁人志士在民族遭受外族入侵、受压迫、受奴役的危难之时,总是奋起抗争,为了国家与民族的利益不惜牺牲生命,形成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大无畏精神,在建设家园、实现美好理想的征途上艰苦奋斗,锲而不舍。这是民族精神、民族气节与民族凝聚力的体现,也是儒家文化的精华之所在。

与西方的人本主义相比,儒家人文思想弘扬的是利他的精神,充满着浓郁的人文关怀,推崇博爱之仁,提倡天人合一、万物一体。对于培养同情他人,关心他人和爱护他人的社会公德意识,培养热爱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培养讲求诚信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培养和衷共济、共同发展的团结互助精神,培养自强不息、奋勇进取的创造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988年,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一次集会宣言中指出,如果人类要继续生存下去,避免世界性的混乱,就必须汲取两千五百年前孔子的道德智慧。这是对儒家人文思想精华的最好诠释。

汲取儒家人文思想精华,加强人文素质教育

针对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找准人文素质教育开展困难的原因,探寻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对策。

更新教育观念,确立素质教育理念首先要确立素质教育理念。“过弱的文化陶冶,使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思想底蕴不够;过窄的专业教育,使学生的学科视野和学术氛围受到局限;过重的功利导向,使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和扎实的基础训练受到影响;过强的共性制约,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抑制”。①高职教育理念存在诸多缺陷:重科学,轻人文;重专业,轻基础;重功利,轻素质;重共性,轻个性,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高职教育应该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必须更新教育观念,确立素质教育理念。要教育学生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这种教育理念的形成和确立,需要从人类优秀文化中,包括从儒家人文思想中去寻找支撑。其次要加强学习儒家经典的引导。在素质教育课程体系中,应加大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授力度,儒家人文精华主要是通过儒学经典加以传承的,中央艺术研究所刘梦溪先生2003年11月在东南大学“经典阅读与人文教育”高层论坛上,就提出要读《四书》、《五经》等“中国传统社会识字人必读的基本经典”。要提高学生对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度,就必须加强对学生学习儒家经典的引导,甚至有必要开设部分必修课。再次要促进儒家人文精神的内化。在人文素质教育中,应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形式,发掘人文知识蕴含的人文精神,使之内化为学生的人文素质。“人文教育不等于人文知识的教育,人文知识如果不与真正的人文精神联系在一起,只是死背教条,脱离实际的感性生活,那只能导致一种后果:学生把知识的因素都接受,但人性的因素却越来越被遮蔽了,这不是人文教育的理想结果”。②人文素质教育不仅要传授包括儒家文化在内的人文知识,更要将之内化为学生的人文素质。

发挥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教师要帮助学生了解儒家文化与当代主流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要指导学生用科学的态度分析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区别,正确认识儒家文化的精华与糟粕以及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地位与作用,将汲取儒家人文思想精华同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与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

用儒家人文精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校园文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的具体体现,是素质教育的载体,对学生的成长具有独特的作用。因此,应将儒家文化的精华自然地融入校园文化的各个构成环节之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开展以汲取儒家文化精华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专题讲座与知识竞赛等,使学生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同时,还可利用学校的各种文化载体宣传传统文化的精髓,使学生在校园浓郁的人文氛围中感悟人生、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健全人格。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提倡的人文精神应该是具有现代科学意识的人文精神,我们提倡的科学精神应该是充满高度人文关怀的科学精神”。③汲取儒家人文精神的精髓不能替代科学精神的培育,要借鉴儒家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求在人文视野中构建科学理性。

高职教育虽然是“专才”教育,但若离开人文素质教育的积极规约与主动融入,其教学效果必然是片面的。高职院校只有树立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的教育理念,并采取积极的措施,真正实现技术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的紧密结合,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性”与“人力”有机结合、“做事”与“做人”高度统一的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从而真正实现教育的真谛:将知识转化为智慧,使文明积淀成人格。唯此,高职院校才能有所作为,才能真正实现高职教育的振兴与腾飞。

注释:

①文辅相.我国本科教育应当做战略性调整[J].高等教育研究,1996,(6):13.

②大学学术讲演录丛书编委会.中国大学学术讲演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34.

③龚育之.党史札记[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377.

参考文献:

[1]石令明.人文素养读本[M].北京:中国农业技术出版社,2005.

[2]刘梦溪.今天为什么还要读经典[J].中国大学教学,2004,(3).

儒家思想论文例11

一、儒家心理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将散见于《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荀子》等及历代大儒著述中的儒家心理学思想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尚志

儒家非常推崇“尚志”教育。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他认为“志”,对于个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个人一生功业的大小,不仅取决于才,更取决于志。张载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志大则才大,事业大,故曰‘可大’,又曰‘富有’;志久则气久,德性久,故曰‘可久’,又曰‘日新’”,认为志向远大恒久是事业、才能以及品德发展的根本保证。

儒家不但重视立志要远大、恰当,而且重视“养志”,即日常生活中不要过于着重物质利益的得失和虚名的毁誉,要追求精神志向的高远,做到得失不计于心,万物不萦于怀。诸葛亮将之概括为“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在实施志向的漫长过程中要有坚强的意志力。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吟:“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苏轼《晃错论》中说:“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这些不朽的名句,都说明坚韧不拔,百折不挠,愈挫愈奋的意志品质对于实现远大的志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知人

对人的甄选在古代称为“知人”。知人是用人的基础。儒家非常强调知人的重要性。中国最古老的历史文献《尚书》被历代儒家奉为经典,其中就明确提出知人的必要性:“知人则哲,能官人”,意即只有聪明睿智的人,才能了解别人,才能用人得当。汉魏时期的刘劭在《人物志》序言中也写道:“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意思就是说,善于知人是圣贤聪明智慧的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最可贵的品质。只有知人善任,才能人尽其才,使社会各方面的事业兴旺发达。

古之学者不仅了解知人的重要性,也了解知人的困难与艰巨。因为人心险于山川,难于如知天。用心理学的话来说,由于自我意识的存在,人善于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象戴着面具一样,很难进行度量。但为了选拔人才的目的,又必须发展知人的方法与技术。刘劭对此进行了有价值的论述,提出了著名的“八观”和“五视”。通过“八观”,刘劭精辟地分析了表面现象与深层结构、动态反应与稳定特征、气质与才能性格、情绪欲望与前途志向、短处与长处诸方面的辩证关系,这对于今天领导干部的知人用人也不乏借鉴意义。

(三)善任

知人是用人的前提和基础,用人才是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儒家对用人也提出了宝贵的见解:1.用人不疑。即给人才确定职责后,必须尊重和信任下属,对属于下属职权范围内的人和事,他拥有处理的自由和权力,主政者不能疑神疑鬼,动辄干涉,否则不利于发挥下属的作用,并造成彼此的隔膜,最终妨碍整体效能的发挥。2.能与任宜。心理学承认人的才能具有个别差异性,应在任用时就考虑到这种个别差异性,统筹安排,使具有某种才能的人处于最合适的岗位上。只有让最适合的人从事最合适的工作,人适其职,职得其人,才能真正做到世无弃人,人尽其才。3.材与政合。刘勋认为,任用人才时不仅要能与任宜,而且要材与政合,即根据不同的政情和民众心理来任用一定的人才。4.用长避短。

(四)慎处

儒家非常重视环境对人个性的影响。因为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人们很难提防,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就被熏染,被环境影响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荀子曾说:“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修,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荀子•劝学》)。儒家不仅重视环境对人个性的影响,还对环境进行了细分。如明代思想家王廷相把环境分为两个层次,即社会风气的大环境和居住交往的小环境,并详细论述了这两种环境对人的影响。《列女传•母仪》中记载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形象地说明了古人不仅重视社会风气这个大环境的影响,也非常重视居住交往这个小环境对人个性的陶冶作用。

(五)尊师重教

从孔子开始,历代儒学大师都以教书育人为本职工作。孔门“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孟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不亦乐乎”。在长期的教学生涯中,儒家总结出了丰富的教育心理学思想。首先是尊师。儒家将教师的地位提高至“天地君亲师”的高度,何也?“尊师而后重教,师严而后道尊。”其次是重教。孟子主张的“性善论”和荀子主张的“性恶论”,表面上看针锋相对,其实从强调教育这一角度评判,两者又是相通的。孟子强调性善,但又说人之善性藏于内心,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将之发掘出来;荀子强调性恶,但认为教育有“化性起伪”的功能,即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将天生的恶性化掉,勉力为善。

二、儒家心理学思想的主要特征

(一)以人为本

自从古老的典籍《尚书》提出“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之后,绵延数千年,绝大多数思想家都认同“天地之间人为贵”的思想。尤其是儒家,将这一“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至极致,提出了“民为邦本”的著名论断:“民为邦本,社稷次之,君为轻”。及至孟子,提出了“王道”和“霸道”两种政治选择,并认为“保民而王”的王道政治远优于穷兵黩武、严刑峻法的霸道。所以历代儒生歌三王而斥五霸。

儒家十分重视伦理道德,以道德论人性和人生修养,乃至管理社会和国家。作为中国传统道德基础的“仁”,其本质涵义就是“以人为本”,所谓“仁者人也”(《礼记•中庸》),“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都表达了儒家重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价值观。从以人为本的思想出发,孟子更主张统治者要修德慎刑,以“仁”来治天下。孟子在《孟子•离娄下》里指出:“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他认为,只要统治者能够真正地实行仁政,治国一定会产生较好的绩效,所以要求统治者以“仁”为己任,推行人本管理。

(二)以德为先

儒家思想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以德为先,提倡贤人政治,崇尚以德治国,强调统治者的道德素质。《诗•大雅•丞民》载:“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指民众的本性是喜爱有德之人。《礼记•大学》中讲:“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孔子在《论语•为政》篇里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他们都认为无论齐家与治国,领导者都要发挥表率作用。孔子的“政者正也”,更把管理道德化,要求领导者自身要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认为管理者本身的行为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百姓是否服从统治,取决于领导者本身有无道德感召力。领导者在实施管理时,若能以自身高尚的品德来教育部下,则领导者就会象北斗星一样处于群星环绕的位置,具有权威性和凝聚力。孟子更进一步发挥了这种以德为先的思想,认为统治者统理万民的权力并不是上天或祖先赐予的,而是以德治国换来的,如果统治者不能修身养德,上天就会假民众之手,收回这种权力,将其奉予新的有德之主。在讲到周武王杀商纣王的史实时,孟子说:“吾未闻轼君耳,盖诛一匹夫耳。”

(三)中庸之道

人们曾错误地批判中庸之道,或认为它是不思进取,或认为它是耍滑头,回避矛盾,搞调和论。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思想的解放,人们又重新认识到中庸之道的价值:

1.凡事要适度,适可而止,否则就会过犹不及。西方哲人也认识到,“真理向前多走一步,就会变成谬误。”

2.统一把握好矛盾的双方,从事物对立的两方面找出解决问题的答案。这样就能统一考虑到矛盾中对立的两极,不至于出现偏颇,在对立面的互补中取得一种整合效应。

3.掌握灵活多变的原则。刘劭曾在《人物志》里指出:“夫中庸之德,其质无名。故威而不硷,淡而不酸,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怀,能辩能讷,变化无穷,以达为节。是以抗者过之,而拘者不逮。”这里说明了中庸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能衡量事物的情势相应地变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的要领。中庸之道正是以这种灵活多变而见长。

4.保持矛盾双方的协调。《礼记•中庸》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的目的是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

(四)和为贵

儒家还非常强调“和”。这种“和”既是“和谐”、“协调”的意思,也有“合作”的涵义,因而它体现了中国“和合文化”的精粹。《论语》中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强调先王治理国家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使国内上下达于和谐。孔子对于管理国家特别强调“和为贵”。他说:“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荀子•王霸》篇也指出:“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则百事不废。”孟子更进一步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纷繁复杂,矛盾重重的社会生活中,上下和谐,人际协调,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前提。王安石据此指出:“天地和则万物生,君臣和则国家平。”但儒家所说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和。对此,孔子做出了明确说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不同的东西和谐地配合叫做和,和的各方面有所不同。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反对人云亦云,盲目附和,而是追求一种有原则的协调与和谐。这种思想不仅可以减少各种矛盾和冲突,维持社会稳定,而且可以帮助我们创造和谐社会,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参考文献:

[1]朱永新,刘崇德.人性之谜——刘劭《人物志》注释与研究•人物志序[O].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19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