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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9 09:26:39

非物质文化论文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1

二、国家文化战略的实施离不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促进我国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为了促进人类社会文化创新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主要动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同时也是推动人类发展的重要力量。针对我国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创造性的转变,也就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实际,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维方式对待传统文化,使之符合文化发展的需要。保护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文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从国家文化战略实施的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促进我国文化创新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保护传统文化的多样性

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具体表现,而保护我国的传统文化多样性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重要的核心内容。在我国,尤其是近些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是在实际保护工作上的方法依然存在很多缺陷,最具特色的“貌合神离”的工作方式应该尽快转变。同时,我国从上到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发展的关系十分关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化划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工作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促进我国经济和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文化认同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共建和谐社会有促进作用

在中国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为今天的和谐社会也作出了贡献,它和国家文化战略的性质有一定的统一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利于我国共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利于实现国家现阶段整体目标。要切实建设和谐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一定要进行到底,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有众多利于共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加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个文化体系,它可以从规范、思想、价值、观念、等各个方面向我们灌输营养,使我们的社会在文化当中吸取更多有益的东西。

三、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策略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财富,与有形的文化遗产相比,它关系到民族精神和文化的传承,一旦濒临危险,就将会带给我们无法挽回的遗憾。多年来我国的传统文化急剧流失,当年的敦煌文书最完整的资料流失到日本,楼兰古城的资料也被锁在大英博物馆中,湖南滩头年画也被日本和德国收藏,所以我国要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采取积极的措施极力换回和保护这些珍贵遗产。

(二)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面对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危险状况,一定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保护工作实施的过程当中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以调整。随着生态文化的改变,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即将逝去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危险,加之现在的保护工作实施存在一定的困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一定要提高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时刻有种紧迫感。

(三)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规律

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和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的原则和方式是紧密相连的,在不改变发展规律的同时又不对未来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尽可能地在紧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基础上寻觅更好的保护手段。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各个项目才会在交互规律的影响中得到发展。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种多样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其中也包括市场开发价值。因此,合理的开发经济价值后发挥它的先施工用,丰富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例如近年来被大家熟知的一些电视节目:《汉字听写大会》、《舌尖上的中国》、《探索发现》、《乡土》、《风华国乐》等等,这些节目既介绍、宣传、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文化,使大家对中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传统文化资源有所认识。这种做法既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取得了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推动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促进了非物质遗产保护的传承和发展,不用专门去教育、学习,人们就会在耳濡目染中收到教育,在无意识中就进行了传承。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误区

在如何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上,目前国内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保护,以博物馆、民俗馆(村)为其归宿;二是活态化保护;三是传承人保护;四是生产性保护、开发性保护、以旅游开发为多,不过生产性保护也许会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特质的变异,因为真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样式本身,而是这一样式下的内质,也就是说并不是最后见到的形成的产品本身,而是其中的过程(如演唱过程、制作过程、书写过程、表演过程等),脱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本体的开发,就脱离了原有的意义与本质。很多地方所存在的误区,就是在一片空地上从零开始建设一个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区,没有任何文化的聚集与历史的积淀,是如今最常见的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伪融合的现象,许多人无中生有出来一个民俗村、文化馆、文化园,巧借非遗名目,实际只为博人眼球,而其真正目的只为盈利。这样一来不但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反而会导致一些不了解其中渊源的部分人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嗤之以鼻。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只要是传统的就一定是优秀的,经典的,因为真正可以称得上传统文化是需要有灵魂的、有精神的,经过时展的大浪仍然可以留下并被代代相传、让人觉得津津有味的。任何一种艺术如果不能与其他艺术元素融合,终将走向消亡;任何一种艺术如果不能与科学技术融合,终将走向消亡。在所有的文化艺术种类中,哪一种文化艺术种类可以融入当代的科学技术元素,哪一种文化艺术种类就将占据当今文化产业市场中强有力的地位,科学技术的深入,对一门艺术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新的时尚背景下,人们对艺术的欣赏是多元的。而科技与文化艺术结合的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就是印象刘三姐它集漓江山水、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及中国精英艺术家创作之大成,是全国第一部全新概念的“山水实景演出”。演出集唯一性、艺术性、民族性、视觉性于一身,构建了一个空前壮观的灯光艺术圣殿,从一个新的角度升华了桂林山水。当然,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无法融入现代生活,因为它赖以生长的土壤以及环境已经不复存在,将其整理入档入馆,也算对其尊重并尽了一份文化义务。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3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10-00-01

我国的文化产业主要包括有图书出版业,新闻传媒产业,广播影视业,动漫产业,网络文化产业,表演艺术业,广告产业,体育赛事,休闲娱乐业,文化旅游业以及会展产业等。本文将重点阐述文化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见证和民族精神的财富,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的职责,是人类共同的事业。旅游开发可以加强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和价值的认知度,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脉,传承人类文明,而那些不丧失原真性的、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在更大层面上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旅游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因此,本文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分析研究,论证了二者相互依存的关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相互依存关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了旅游业的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的文化传承,是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寄托,体现了该地方人民生活情趣。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好好利用和开发,会对一个地方的旅游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地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征之一,非遗旅游资源是一定地域内人们智慧的结晶,其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价值高,可以有效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内容丰富多样。

我国西南边疆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相对落后,由于远离城市的喧嚣,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山的“屏障”下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若能加以好好保护,加大政府宣传力度,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打旅游产品,吸引外地乃至世界的游客慕名而来,从而进一步发展旅游业,用旅游增加的经济收入用来保护“非遗”,开发更多的旅游产品,于是一个良性的产业链随即诞生,从而能进一步改善我国西南边疆文化旅游产业开发落后的现状,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转型。

(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铸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础。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发展的传统社会环境,其根基受到侵蚀,其传承由此面临巨大的威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复合价值,要求我们对其进行保护,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及其特点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别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定格化,不能将其固定在某一个时点,而只能让其在社会的发展中不断演进,其传承也不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放到真空的环境中,市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载体与传播的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依附在某个特定的载体方能显示、传播、储存与传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借助的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旅游需求的增长,而在经济学理论中,供给和需求是相互影响的。旅游资源数量的不断拓展,质量的不断提升,特别是文化内涵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入到旅游资源的行列,吸引了更多的旅游者,进而促进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反过来,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为日渐式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和机会,这同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旅游模式,是将“非遗”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开发成为可供游客游览、体验、学习和购买的旅游产品,使“非遗”在现代社会中以一种新的方式进行生存和发展的模式。

二、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遗产传承者在整个针对遗产开发的文化旅游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大多具有“创作”、“表演”、“接受”等三位一体的特征,尤其是口传文化。创作者既是“表演者”也是“接受者”,又是传承者。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应该是传承人。因为无论“活态”也好,“本土”也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活力,实际都存在于孕育它的民族民众之中,并在精神、情感和日常行为上与他们融为一体。因此,应该由传承者自己来确立他们的遗产当中什么是最值得展示、如何展示,并且积极参与相关开发措施的决策以及监督这些措施的实施。

(二)政府部门发挥好各自的职能。由于我国对旅游业没有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就导致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中经常出现混乱的现象。这就需要和政府部门联合起来,充分发挥其决策、统筹、组织、管理等相关职能,并且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政府可以根据其自身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发挥出应有的能力。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决策出合理开发原则以及办法,并加大宣传力度来改善管理旅游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混乱的现象。同时,也应该在深思熟虑后,对不同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制定相对应的保护政策,并加大力度让旅游部门执行。

(三)文化旅游开发者应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通过对热门的旅游景点我们可以得知,由于金钱利益的驱使,使得众多旅游开发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现象视而不见。例如,现有的大理古城中的白族文化已经遭到了破坏。在洱海游船时,这本来是一件非常美好,并且赏心悦目的游行,但是由于白族人民渴望金钱的欲望,使得许多游客都遭到超额付费的事情。由于白族人民熟悉当地的地形,所以在去洱海游船的必经之路中间私自设立了游船港口。许多外来游客由于不了解正规景点的游船价格就轻易进行交费。但是最终发现其支付的金额往往是正规游船价格的五倍。这就为游客的心情蒙上了一层不悦的纱,使得整场旅行都不愉快。但是,更令人惊讶的是,当地管理人员知道这种现象的存在却视而不见。所以,这就需要我们敲醒警钟,加大监管旅游开发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力度,争取还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有的纯朴。

三、小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中传承下来的精华部分,它负载一个民族的特定价值取向,表现了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凝聚着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凝聚力,是特定群体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不可再生的遗产。在文化旅游的视野下,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做出共同的努力,在遵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的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得以传承,提高我国国民的精神文化水平,这也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

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4

(一)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类型

1.广场型。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界定的广场型文化空间在国际上较为普遍,典型的如摩洛哥马拉喀什老城的吉马•埃尔弗纳广场的文化空间。千百年来,吉马•埃尔弗纳广场就是音乐家、说书艺人、舞蹈家、魔术师、行吟诗人等活动的场所,形成独特的民间文化展示地。明清江南城市中的此类场所并不鲜见。苏州府城在明清时代不止一处广场,比较著名的城市广场就有三处:一是虎丘千人石,二是玄妙观前广场,三是阊门外朱家庄广场。虎丘千人石,其范围略似城市广场,这里不仅是外地游客必到之地,也是当地居民、文人士子、青楼艳妓、歌舞艺人等举行游艺活动的地方,某种程度上,其游憩主体的文化程度、身份地位相对较高。晚明公安派著名作家袁宏道曾运用夸张的笔墨记述道:“每至是日(指农历八月中秋———笔者注)……从千人石上至山门,栉比如鳞,檀板丘积,樽罍云瀉,远而望之,如雁落平沙,霞铺江上,雷辊电霍,无得而状。”①嘉道间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载,玄妙观内广场“杂耍诸戏,各奏其技,以资谋食。如绳伎走索、狡童缘橦、舞盆飞水、吞刀蹑蹻、傀儡牵丝、猴猱演剧,或隔帷象声,围场扑打、盲叟弹词……靡不毕至,以售其艺。”阊门外朱家庄广场“新年百戏竞陈,观者麕集。货郎蚁聚,星铺杂张,酒炉茶幔,装点一新,其热闹与元都(指玄妙观———笔者注)相埒。”②也就是说,朱家庄广场与玄妙观前广场相比,其热闹程度毫不逊色。据甘熙《白下琐言》记载,南京夫子庙贡院前的广场每逢正月,“有卖雀戏者”,嘉庆间“有卖戏法者,为北省人设场于泮宫前”。③2.庙会型。乌丙安认为:“遍布在我国各地各民族的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④它是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周而复始地进行某些综合性民间文化活动的场所,而明清江南都市中的庙会则具有类似的特征。杭州西湖香市是晚明文学家张岱一直津津乐道的文化盛事。他说:“至香市,则殿中边甬道上下,池左右,山门内外,有屋则摊,无屋则厂,厂外又棚,棚外又摊,节节寸寸。凡胭脂簪珥,牙尺剪刀,以至经典木鱼,伢儿嬉具之类,无不集。”⑤明清时代,民众普遍具有城隍信仰,在城隍诞日,香火最盛。于是城隍庙及其广场便成为民众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袁景澜所记嘉道间苏州府城隍庙,“牲醴酬献,笙歌演剧,庙无虚日……或称神诞日,会首鸣金号众,威仪杂遝,百戏罗列。金钱玉帛,川委云输”⑥。3.水体型。江南为水乡,城市居民亲水文化典型地表现在城市内河和湖泊中的游憩活动及其所衍生出来的休闲文化上,形成独具地域特色的水域文化空间。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河流型线性文化空间,如南京的秦淮河、苏州的山塘河、无锡的惠山河塘;二是湖泊型面状文化空间,如杭州西湖、苏州葑门外荷花荡、嘉兴的莺泽湖等。晚明南京秦淮河,“三月即开水关,画舫次第而进,下浮桥、陡门桥、上浮桥……通心桥、莲化桥,各归一浜,无能紊乱”⑦。同时期张岱的《西湖七月半》描述了杭州各阶层民众的西湖游憩行为特征是,“杭人游湖,巳出酉归,避月如仇”,⑧形成独特的地域休闲文化习俗。嘉兴鸳湖(又名莺泽湖)早在明代就是风景名胜区,特别是湖边的烟雨楼更是观赏风景的绝佳场所。“湖多精舫,美人航之,载书画茶酒,与客期于烟雨楼。客至则载之去,舣舟于烟波缥缈。”⑨乾隆《元和县志》载,苏州“虎邱山塘,吴中游赏之地。春秋为盛,冬夏次之。每花晨月夕,仙侣同舟,佳人拾翠,暨四方宦游之辈,靡不毕集”①。晚清秦锡光称,常州府无锡县“湖船俗称花船,客集,例开惠山河塘,晚归泊酱园浜,邀月纳凉,笙歌彻夜”。②4.街区型。明清时代,江南中心城市如江宁府、苏州府、开埠后的上海等大城市中一般都有相对集中且长期演变形成的“历史街区”,如南京夫子庙贡院街、苏州山塘街、上海英法租界的四马路等。前两者实际上是一种河街混合模式;后一种是所谓的“十里洋场”,它是晚清政府内外交困、太平天国战争阴霾笼罩下的特殊产物,带有浓重的殖民色彩。南京的传统休闲游憩地分布于夫子庙附近的秦淮河两岸,俗称“河房”。“前明河房,为文人宴游之所,妓家则鳞次,旧院在钞库街南,与贡院隔河遥对,今自利涉桥至武定桥,两岸河房丽姝栉比”。③此外,苏州南濠上下塘、开埠后上海的四马路,都是公共游憩空间。“盖英界据沪上之胜,四马路又据英界之胜……而四马路为会归焉。大抵游沪者有七事:戏园也、酒楼也、茶馆也、烟间也、书场也、马车也、堂子也”④。以四马路为中心的十里洋场是晚清沪上娱乐文化消费的公共空间,曾经盛极一时。5.园林型。论者多认为江南私家园林多为士大夫个人私密休闲空间,但在江南还存在形式各异的公共游豫园林,并形成了不同于私园的文化个性。杭州西湖自古以来就是一处公共游憩空间,每逢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都会有丰富的文化休闲活动。明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余》记载:“苏堤一带,桃柳阴浓,红翠间错,走索、骠骑、飞钱、抛钹、踢木、撒沙、吞刀、吐火、跃圈、筋斗、舞盘,及诸色禽虫之戏,纷然丛集。”⑤随着时代的变迁,江南某些私家园林逐渐对外开放,并形成当地居民固定的游乐场所。在苏州的“南园、北园之间,虎阜、灵岩之畔”,“宝榭朱楼,红妆按曲。画桥乌榜,诗客传觞。歌舞百戏,乐声嘈杂,数里并无阒境”⑥。晚清以后,江南私家园林的公共游憩功能逐渐加大,杭州“西湖名园鳞次,多茂林修竹、花卉之饶。方春士女遨游,连肩接衽”。⑦同治《苏州府志》记载,苏州“诸园皆于清明日开,令人输钱入游,立夏日止,无虚日。妖姬、静女、游侠、贵介踵相接也”⑧。在康雍乾时代,松江府园林功能就发生了转变,从原初的小众精英分子的“雅集”到乾嘉时代的园庙结合后的大众“市集”的转变,也即从私人休闲之所向公共游憩空间的转变。⑨“今造城隍庙于其中(指豫园———笔者注),为市估所占,作会集公所。游人杂遝,妇女如云,医卜星相之流,亦无不毕集”瑏瑠。开埠后上海的豫园“竞设茗馆及各色店铺,竟成市集,凡山人墨客及江湖杂技,皆托足其中”瑏瑡。晚清上海张园成为观光旅游、展览、购物,甚至公共集会之所。

(二)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特征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上的文化空间特征,国内学者众说纷纭。向云驹认为,文化空间往往具有综合性、周期性、神圣性、族群性、娱乐性等特点①。但总体来看,空间性、时间性、文化性是学者们公认的文化空间特征。②通过史料的爬梳钩沉,笔者认为,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大致具有公共性、周期性、娱乐性、地域性、文化性等特征。1.公共性。文化空间的公共性是指游憩主体不分贫富、贵贱、男女,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个空间中以自己喜爱的方式活动。晚明时代的苏州虎丘中秋夜,“土著流寓、士夫眷属、女乐声伎、曲中名妓戏婆、民间好女、崽子娈童及游冶恶少、清客帮闲、傒童走空之辈,无不鳞集”③。清代中期的苏州玄妙观前广场,“五方群估丛萃”;杂耍卖艺者“各奏其技,以资谋食……贵贱相还,贫富相贸易,人物齐矣”。即使深处闺中的妇女也不甘寂寞,“妇女之容饰妖邪者,游人环集之,谓之打围”④。2.周期性。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上演文化事件,这是“非遗”文化空间的典型特征。苏州虎丘山塘、千人石,南京夫子庙前广场、杭州西湖、无锡惠山河塘等公共文化空间都是一年中重要节事活动的举办地,特别是新年、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这种周期性也可以说是岁时性、季节性,它是农业文明的体现。张瀚的《松窗梦语》云:“杭俗春秋展墓,以两山逼近城中,且有西湖之胜,故清明、霜降二候,必拜奠墓下……且二时和煦清肃,独可人意。阖城士女,尽出西郊,逐队寻芳,纵苇荡桨,歌声满道,箫鼓声闻。”⑤南京夫子庙前广场,每当新年“医卜星相之属纷列于道。弹者、唱者、舞者、跳者以及鱼龙曼衍”⑥。端午节龙舟竞渡一般固定在传统文化空间中进行,比如秦淮河、虎丘山塘等水体类文化空间。张岱说:秦淮河房“年年端午,京城士女填溢,竞看灯船……舟中鏾钹星铙,燕歌弦管,腾腾如沸。士女凭栏轰笑,声光凌乱,耳目不能自主”⑦。在苏州,“每岁竞渡市”,“杂耍之技,来自江北,以软硬工夫、十锦戏法、象声、间壁戏、小曲、连相、灯下跳狮、烟火等艺擅长”⑧。中秋节也是江南民众最为重视的节日,虎丘“凡月之夜,花之晨,雪之夕,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而中秋为尤胜”⑨。3.娱乐性。江南文化空间中的民众休闲活动体现出极强的娱乐性,形成民众普遍认同的文化娱乐方式,数百年不易,且深入骨髓。正如叶权所言,“大家坟墓俱在两山,四方宾旅渴想湖景,若禁其游玩,则小民生计绝矣。且其风俗华丽,已入骨髓,虽无西湖,不能遽变”。瑏瑠这种全民狂欢性活动也多发生在这些公共文化空间中。“吴门竞渡,盛于山塘,土人于四月梢,即起龙舟开演……至端阳前后十余日,观者倾城,万船云集。远郡士女,结伴纷来,鬓影衣香,雾迷七里”瑏瑡。至夏日,则“游闲子弟争携画舫,载酒肴,招佳丽,呼朋引类,舣棹于胥江万年桥谾或虎阜十字洋边……佳人雪藕,公子调冰,随意留连,作牙牌、叶格、马吊诸戏,谓之斗牌,或习清唱……或即凉亭水榭,招盲女琵琶,弹唱新声绮调。更有游士滑稽,演说稗官野史,杂以科为河上大观,水鸭、水鼠、满天星、遍地锦、金琖、银台、赛月明、风车、滴滴金,不一其名,不一其巧。曾凭红板桥阑,望东水关及月牙池前,灯影烛天,爆声溅水,升平景象,图绘难橅”②。杭州西湖历来是各阶层民众休闲娱乐之地,汪汝谦谓:“大抵游观者,朝则六桥看花,午余理棹湖心亭,投壶蹴踘,对奕弹琴,象板银筝,笙歌盈耳。”③4.地域性。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是长期历史积淀的产物,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晚明文学家张岱长期寓居杭州,在其晚年的记述中往往会将本地域的休闲活动和文化表现与其他地域相比较,从而突出其所描绘对象的特征。西湖香市,赶庙会者“如逃如逐,如奔如追,撩扑不开,牵挽不住。数百十万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日簇拥于寺之前后左右者,凡四阅月方罢,恐大江以东,断无此二地矣”。④虎丘千人石竞歌,袁宏道、张岱都曾对其极尽夸张性的描绘。虎丘八月半,“鼓吹百十处,大吹大擂,十番铙钹,渔阳掺挝,动地翻天,雷轰鼎沸,呼叫不闻”。让人更为惊异的是,千百人同唱一首歌,其场面之宏大,令人瞠目。“杂以歌唱,皆‘锦帆开、澄湖万顷’同场大曲”,“席席征歌,人人献技”⑤。“使非苏州,焉讨识者”,在张岱看来,这样颇具地域特色的节日文化,也只有苏州才有可能存在。即使祭奠先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江南人在这些公共文化空间中的表现也让外来者不可思议。“吴俗,清明前后出祭祖先坟墓,俗称上坟。大家男女,炫服靓妆,楼船宴饮,合队而出,笑语喧哗……趋芳树,择园囿,游庵堂、寺院及旧家亭榭,列座尽醉,杯盘酬劝。踏青拾翠,有歌者,哭笑无端,哀往而乐回,以尽一日之欢”⑥。所谓墓祭,某种程度上是吴越之民借此游览这些公共文化空间的一次机会,“哀往而乐回”是其生动写照。正如谢肇淛所言,“北人重墓祭,余在山东,每遇寒食,郊外哭声相望,至不忍闻……南人借祭墓为踏青游戏之具,纸钱未灰,舄履相错,日暮,墦间主客无不颓然醉倒”⑦。南北方的清明节俗有较大差异,体现出明显的地域性色彩。除了上述主要特征之外,江南都市文化空间还具有文化性、服务性等内涵。这些内涵在上述特征的表述中或多或少地有所涉及,此处不赘。

二、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休闲服务功能

(一)歌舞竞技

从休闲文化生产者角度而言,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是雅俗文化共有的表演场所。比如中秋节苏州虎丘千人石竞歌。万历以降,著名作家公安派代表人物袁宏道和文学家张岱都不约而同地对此作了生动的描述。“布席之初,讴者百千,分曹部署,竞以新艳相角,雅俗既陈,妍媸自别”。“清声亮彻,听者魂销”。⑧千人石歌咏比赛已成为游客和当地居民必看的节目和成为苏州府城的一个文化符号和地域品牌,引起无数文人墨客的赞叹。“中秋千人石,听歌细如发”①。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歌舞表演更多地表现为江湖艺人的演艺展示场域,体现出明显的世俗化色彩。南京夫子庙贡院广场,“值晴明日,百戏具陈,如解马、奇虫透飞、梯打筋斗、吐火吞刀、挂跟旋腹、三棒鼓、十不闲、投狭相声、鼻吹口歌、陶真撮弄”②。苏州虎丘山塘河也是民间艺人的歌舞演出的主要基地。“习清唱为避暑计者,白堤青舫,争相斗曲,夜以继日,谓之曲局。或招盲女瞽男弹唱新声绮调,明目男子演说古今小说,谓之说书”③。文学家往往以夸张的笔调描绘其所见所闻,但也可从中体会出江南城市中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休闲游憩活动之盛。杭州西湖“由断桥至苏堤一带,绿烟红雾,弥漫二十余里,歌吹为风,粉汗为雨,罗纨之盛,多于堤畔之草,艳冶极矣”。④

(二)休闲娱乐

从休闲游憩者的主体角度而言,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也是市民休闲游憩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休闲娱乐的必要条件。崇祯《吴县志》载“吴人好游,以有游地,有游具,有游伴也。游地则山水园亭,多于他郡”⑤。这些“山水园亭”就成为市民们休闲游憩的公共空间。夏日江南水体型文化空间在居民的休闲生活中扮演着特别重要的角色。在苏州,“豪民富贾,竞买灯舫,至虎丘山浜,各占柳阴深处,浮瓜沉李,赌酒征歌。腻客逍遥,名姝谈笑,雾縠冰纨,争妍斗艳……酒炙纷陈,管弦竞奏,往往通夕而罢”⑥。在秦淮,“当夫序届天中,日逢竹醉,游船数百,震荡波心,清曲南词,十番锣鼓,腾腾如沸,各奏尔能。薄暮须臾,烛龙炫耀,帘幕毕钩,倩妆倚栏,声光乱乱”⑦。

(三)旅游服务

民间贸易集市某种程度上也是“非遗”意义上的文化空间。在明清江南,无论是庙会型,还是城市广场型、私家园林型,甚至城市内河、湖泊等水体型文化空间,往往都成为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的销售场所。清明时节的西湖苏堤上,“买卖赶趁,香茶细果,酒中所须。而彩妆傀儡、莲船、战马、饧笙、鼗鼓、琐碎戏具,以诱悦儿曹者,在在成市”⑧。另一处规模更大的休闲消费市场则是西湖香市,其宗教朝圣意义似乎被休闲娱乐、商品贸易的噪杂声所掩盖。张岱说:“西湖香市,起于花朝,尽于端午。山东进香者日至,嘉湖进香天竺者日至,至则与湖之人市焉,故曰‘香市’……三代八朝之骨董,蛮夷闽貊之珍异,皆集焉。”⑨晚明以来,宗教世俗化色彩越来越浓,宗教僧侣在这种庙会型公共文化空间中积极参与旅游服务活动。清梁绍壬记载:“西湖昭庆寺山门前,两廊设市卖木鱼、花篮、耍货、梳具等物,皆寺僧作以售利者也。每逢香市,妇女填集如云。”瑏瑠广场型文化空间在传统节日中所售之物也多是日用消费品和娱乐之物。比如苏州玄妙观前广场,“更有地铃、丝鹞、太平箫、西洋镜诸玩具,以玻璃瓶盛朱鱼,转侧其影,大小俄变……以悦儿童”①。江南水乡,水体型文化空间在特定时节也往往成为娱乐消费市场。“虎丘游船,有市有会。清明、七月半、十月朝为三节会,春为牡丹市,秋为木犀市,夏为乘凉市”②。

(四)节日庆典

周期性地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举行盛大仪式庆典,是文化空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典型特征。明清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往往也是周期性地举行传统节事活动的集散地。陈建勤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几大传统节日为考察对象,较为全面地梳理了广泛存在于江南社会中的节令游俗。③陈建军则将笔墨集中于苏州山塘河街中一年四季所举行的重大节庆活动④,说明江南都市节庆活动的丰富多彩。这些节日周期性地发生于江南都市中的公共文化空间中———虎丘山塘、西湖、秦淮、惠山河塘、嘉兴南湖,以及苏州玄妙观广场、江南各市城隍庙、杭州昭庆寺等地。以虎丘山塘为例,据陈建军的研究,明清苏州山塘河街最主要的节日活动分“官方”和“民间”两大类。官方节庆有“三节会”“百花生日”“山塘竞渡”;民间节会主要有“灯会”“庙会”“花市”和商贾集市等。所谓“三节会”,实际上是在本地官府主持下年年都要举行的一种祭祀活动,时间在每年的清明、农历七月半和十月初一,逐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定制的官方仪式。“吴郡无祀厉坛在虎邱山前,附郭三邑统祭于此。清明赛会最盛,十乡城内外土谷神咸集,游人群聚山塘,名三节会,谓清明、中元、十月朔三节也”。三节会期间,“家窥则朱栏綺席,水览则白舫青帘。观者填溢衢巷,臂倚肩凭,袂云汗雨,不可胜计,是名看会”⑤。此外,笔者查阅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一书发现,仅苏州一城,一年四季与节事有关的活动就有“放烟火”“闹元宵”“灯节”“百花生日”“观音山香市”“山塘清明节会”“虎阜花市”“山塘竞渡”“元都醮会”“七月半中元节”“山塘桂花节”“盂兰盆会”“十月朝”等,逐渐形成了具有浓厚地域色彩的民俗文化活动,而这些节事活动无疑都是所在城市文化空间的重头戏。

(五)文化生产

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文化性还表现在它是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文化的空间。晚明时代的夫子庙秦淮河房,“曲中狎客有张卯官笛,张魁官箫,管五官管子,吴章甫弦索,盛仲文打十番鼓,丁继之、张燕筑、沈元甫、王公远、宋维章串戏,柳敬亭说书,或集于二李家,或集于眉楼”⑥。在康熙时代的杭州西湖,一些女中精英往往将游湖与创造性的文化活动联系在一起。清初杭州的“蕉园七子”,就是显例。“是时武林风俗繁侈,值春和景明,画船绣幕,交映湖漘,争饰明珰翠羽,珠鬚蝉縠,以相夸耀。季娴独漾小艇,偕冯又令、钱云仪、林亚清、顾启姬诸大家,练裙椎髻,授管分笺,邻舟游女望见,辄俯首徘徊,自愧弗及”⑦。此外,历代文人墨客都为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留下了无数的名篇佳什,成为所在城市文化空间的文化资本。因为这些文化空间往往是文人雅士送往迎来的重要场所,这就为其文学艺术创作提供难得的素材。万历十年,屠隆赴京述职,路经苏州,夜游虎丘,苏城士大夫为其置酒饯行,“主公布席千人座,飞觥促膝,联韵赋诗,邑士民千人环而视之如城比”①。文人士大夫对这些“有意味”的空间或书之于游记,或行之于歌咏。景因文传,境缘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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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国以一个悠久的国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从古代中国到现在经济、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很强大的现代化的中国,积淀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文化没有中断的国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社会礼仪、节日、风俗等方面,与艺术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国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这样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人们普遍热衷于追求快节奏、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少,如果任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可能无法体会到优秀非物质文化带来的民族自豪感。保护与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加深人们对非物质文化的了解,也有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国文化之魂在世界上长盛不衰。

三、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引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宝贵的教育资源,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民族荣誉感和自豪感,还能发挥艺术的熏陶作用,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开展,应当实现与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让文化的魅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艺术教育的效果。

(一)树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理念

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比较强,主要引用的是一些正统的文化和艺术,忽视了对本土非物质文化的引用,还没有正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课程体系中,因而造成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脱节现象。高校公共艺术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逐渐养成“文化自觉”的思想,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挥出现代价值,不断丰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内容,实现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

(二)构建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

区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劳动人民生活与劳动的积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针对性,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和提炼,挖掘其中的艺术内容和教育价值,并融入到高效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中,可以建立一套科学的课程体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继续发扬光大。高效公共艺术教育要实现与民间音乐、舞蹈、工艺美术、杂技等的融合,不断拓展其题材和内容,吸引更多学生的眼球。

(三)建设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师队伍

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师资力量来看,他们大都毕业于正规的艺术院校,正朝着年轻化的方向发展,他们掌握了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较少,很难实现文化传承与艺术教育的融合。针对这样一种情况,高校要加强对艺术教师的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鼓励他们深入研究与文化遗产有关的课题,不断提升教学素养和能力,为艺术教育效果的提高打下基础。

(四)实现课堂教学与参观实践的结合

非物质文化的教育功能,主要通过其艺术载体展现出来,如果单纯依靠老师的讲解或者是欣赏图片、观看影响的形式,则不能收到较好的艺术效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走出课堂的限制,让学生近距离与文化艺术进行交流,在辅助以必要的讲解,把遗产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和艺术思想传达给学生,教会学生一些欣赏艺术作品的方法,引导学生提出新颖的看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笔者于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融合的实际教学中总结出如下一些经验。

1.将公共艺术教育当作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平台,并将其纳入专业课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个教学平台必须要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让学生知道,知识应该更新换代,并不等于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遭到抛弃,与之相反,对其传承与发扬理念应当贯穿于公共艺术教育的始终。

2.在教学中抓住校内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一定数量的校外实践基地作为教学的基础元素,积极践行设计实践、采风实践以及假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并且带率领学生进行实地考察,这样可以将民间工艺美术在校内外得到广泛传承和发扬。

3.使用多媒体以及校内刊物作为公共艺术教育的学术交流和专业教学的平台,配合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窗口和栏目,征集理论上有创新学术上价值的观点和论文,以便辅助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从而提高设计的教学效果,达到设计的教学目的。

4.老师可以利用假期或周末,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博物馆,或者拜访一些民间艺人,让学生记下心得体会,鼓励学生发掘更多的本地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6

2非遗和音乐课程结合的意义

我国高校对非遗文化的保护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着千万学生成长中,对传统文化的态度。艺术是一种文化,艺术教育是人文化艺术传承。优秀艺术作品表现着,人类在历史长河中的发展进步。是人类智慧结晶的沉淀。应该学习和传承的。大学生,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人群,在传承优秀文化艺术遗产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由此来看,高校地方音乐课程有种子意义。不仅对学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有着启发作用。当学生走进社会,参加工作,将更加深远因想到本专业课的教学。高校地方音乐课程的具有特殊性。他们所掌握的知识,能通过对学生的反复传授,以几何裂变扩散。使更多人了解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因此,高校地方音乐课程的设置,应该以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流,在高校的地方音乐教育中,大力推广。激发学生传播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促进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随着工业社会影响,传媒技术迅猛发展。在多元文化并存下,保持民族音乐文化,就成一项严峻的课题。但是,当前的学生音乐课程设置,主要以欧洲音乐文化为重点,古朴的民歌、器乐对学生的影响力较小。非遗中的地方音乐设置更是寥寥无几。优秀的传统音乐,可以增强民族感情,增强民族内聚力,拥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著名的音乐教育体系,把本民族音乐放在重要位置。例如,柯达伊音乐教学体系,在民族民间音乐基础之上,亲自为孩子们创作具有民族特点的民歌。鼓励学生使用民族器乐。具有浓郁地方音乐课程教学,将民族音乐扎根于心田。开设以非遗题材地方音乐课程,一方面满足了音乐审美需求,更重要的是,民族精神的发扬和光大。

3进入地方音乐课程途径

加强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地方特色的因为课程为载体,具体的操作途径使什么呢?

3.1重视地方音乐课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

最普通的教育手段,是最简单最有效的传承效果,可以使学生明白,传统音乐的内涵。当前,大学的专业音乐课程,主要是西洋音乐理论,高校音乐课程教学中,西洋乐课程比较多。对于传统音乐概论课程的开设,可以填补我国在传统音乐,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上的空白。但是,在这种音乐课程需要逐步扩大推广,如果作为可有可无的选修课,那么就远远忽视了这种音乐课程设置对非遗保护作用。应当把它上升为与乐理。成为声乐,钢琴等同等重要必修课。除此之外,还应开设中国传统乐理课程,配合民族乐器的教学,在多个方面,使民族音乐知识在学生中充分掌握,传统音乐欣赏水平得到提高。

3.2主修课程中设置传统音乐欣赏。

如果将这门课程的设置中,中国传统音乐历史就会在广大学生群体中的得到更广泛的普及。在民族音乐丰富的内容中,通过多彩的形式,感受民族音乐独特的风格。在传统音乐感受中,培养热爱我们的传统音乐的民族自信心。

3.3开设地方特色的音乐课程。

我国历史悠久,地域广阔,每个地区都有传统音乐品种。例如,我国每年的青歌赛中,不少来自我国偏远地府的原生态歌手,进行了独具民族特色的演唱,获得了强烈的反响。在传统文化的保护中,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如果只是政府专门机构努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远远不够。这时候,就需要大学研究发挥作用。不少地方大学开始本地音乐研究。但是,大部分只停留在学术层面。如何传承、发展,没有效的办法提出。如果,本地大学拥有本地音乐课程,在全国就形成一个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在传统音乐的保护、研究中意义重大。

3.4传统音乐学习模式的打破。

传统音乐的学习,因为内容上的特殊性,需要学生进行现场观摩,跟随文化的传承人进行传授接受。传统音乐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应该在教师的带领下,走下讲台,走出教室。让学生亲自去发现、整理。美术有写生课,在大自然中去发现美。音乐教学也应该有一种采风的制度,就是收集民歌。每学年抽出一定的时间,指导学生去搜集传统音乐资料。组织现场观摩。在剧场,在庙会,在传统音乐品种中传播。通过传统艺人学习。在这样的教学措施下,广泛了解传统音乐的博大精深。实现自觉地保护传统音乐。

3.5发展学生社团,为传承的平台。

大学的社团在大学中普遍寻在,是传播传统音乐的良好舞台。例如,民乐社。、加入社团,就相当于参加票友组织,学生集体感受传统音乐,接受熏陶和训练。发挥学生传统音乐能动性,促使学生去关注音乐,保护推广传统音乐。社团中,专业教师的辅导,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传统音乐知识的时候,不会迷失方向。在传统音乐知识传播的时候,能够有序传播。使文化的传承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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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休闲产品开发

(一)吉安自然、人文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吉安,位于江西中部,罗霄山脉中段,赣江的中游,东西南三面环山,以汉民族为主,并且多达37个少数民族杂居于此,山地文化与平原文化相互交融形成著名的庐陵文化区。庐陵文化以“崇文重教、宽厚包容”为典型特征,自唐以来先后18位状元,16位榜眼,14位探花,近三千位进士,文风鼎盛。据2013年对吉安一市两区十县的非遗实地调查:其中部级非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长期以来人类活动的产物,同时也要受到当今人类活动的影响,随着大众休闲时代的到来,人们也越来遗项目有3项,省级非遗项目共计72项,市级非遗项目有95项,县(区)级非遗项目多达320项;从种类上看,吉安市非遗项目涵盖了非遗全部十大门类;在省级非遗名录中其中主要类别分别是民间文学类占15%、传统舞蹈类占21%、传统技艺类占24%,民俗类占17%,四项合计占77%。吉安的非遗虽然数量多,种类丰富,品级较高。但是由于现代社会环境的改变,非遗面临资金、技术,特别是人才匮乏使得非遗的传承受到严峻考验.

(二)吉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休闲开发1、吉安非遗保护性旅游休闲开发在非遗的十大类中,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非遗与现代休闲的渊源,可以将各类别的特点开发成相对应的休闲旅游产品,在推向旅游市场的同时使自身得到活态的传承与保护。2、体验性文化休闲体验产品一般分为静态产品、单向动态产品、双向动态产品。在非遗分类中,民间文学、传统医药及非遗相关的实物及场所可以开发成静态产品;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可以开发单向动态产品;传统技艺、民俗可以开发双向动态产品。吉安民省级以上间文学类非遗主要以文天祥、杨万里等名人故事传说为主,对于这类非遗可以制成书籍、音像制品等供游人当作纪念品或者阅读。非遗相关的实物及场所(古祠堂、古民居、古书院、古寺庙道观、古牌坊等)是吉安庐陵文化主要组成部分,这些实物是游客感受非遗的重要媒介,同时也可供游人休憩。吉安非遗中可供开发的单向动态产品比较多,但这类非遗在休闲旅游开发中容易造成表演的常态化、碎片化,将的舞蹈、音乐、曲艺剥离原生环境,造成非遗的异化,这就需要建立相对健全的文化生态博物馆,另外,为了更好的保护传承以及方便游客体验,可以对技艺类非遗进行生产性保护。这类非遗的文化属性主要依存于生产的实践过程、形态特征和功效作用,也只有在生产实践的具体活动中才能得到展现和发挥。这类非遗与旅游市场的结合无疑是焕发了新的生命。3、养生文化休闲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身体的健康,养生也成为休闲旅游的热门。在个人养生方面,吉安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有一批富有文化内涵的名村及名镇如永和镇、富田镇、渼陂村、燕坊村等,并且环境优美。还有一些名山名寺如玉笥山、青原山的净居寺,这此禅宗圣地为喜好清静的游客提供绝佳之处。这客观为一些可供养生类非遗的活态传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4、特色小吃文化休闲特色小吃在旅游休闲中不可或缺。这为食物技艺类非遗保护提供了动力支持。吉安非物质遗产中有一大批是属于这一类的技艺如安福火腿制作技艺、峡江米粉制作工艺、永丰玉扣纸制作技艺、永新和子四珍制作技艺、吉安薄酥饼制作工艺、泰和酱菜手工腌制技艺、峡江店头丝糖等。这些技艺在激活提高休闲满意度的同时也为扩大了自身的生存空间。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五千年来传统文化的精华,但作为活态文化遗产它不是静止不动的在原生环境,这不仅不利于自身的发展,也是不现实的。本文以吉安非遗为例,在保护前提下将休闲与非遗开发进行探究,并得出以下结论:

(一)非遗与国民休闲具有的天然关系。不论当今二者发展所需还是由古代至今休闲发展演变以及非遗与休闲内在关系的探究,都可以得出:非遗与国民休闲具有的天然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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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容和样式来说,更是儿童不会过多地需要前人的抽象解释和复杂的技术分解,就可以通过自己对环境的体验、对材料的尝试、对技艺的感悟来理解和把握的。为什么我国壮族、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等被我们称之为能歌善舞的民族,就在于这些民族的幼儿从小就在自己生活的环境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民族歌舞文化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把它作为一种生活和生存的技能接受了下来。在传统社会中,儿童对非物质文化知识和技能的认知,是在自己所生活的族群或地方,通过本民族的父老乡亲的传授而获得。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教育制度的完善,幼儿教育得到普及,儿童知识的获取更多地是通过教育来完成的。因此,儿童的非物质文化认知的形成,会更加依赖于正规的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在当下的幼儿到小学的教育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是严重短缺的,在一股股“唯美、唯欧、唯日、唯韩”的潮流中,在盲目的“国际化”“时代化”的口号声中,把一些并不适合本民族的文化内容和样式引入了儿童教育之中,而适合幼儿美育教育、技能教育、品德教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却受到了冷落。特别是一些家长以不要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名,从小就让孩子参与到“西式传统”的教育之中,“西洋美术”“西洋音乐”等各种各样的培训班由此也在各地“茁壮成长”,社会组织的各种幼儿“西洋美术”“西洋音乐”比赛也“蓬勃展开”,而各种新闻媒体还在此基础上“推波助澜”。如此种种,使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中国非物质文化,如美术、音乐等内容和样式的生存机会和空间受到了严重“挤压”,在我们民族的幼儿教育中失去了应有的保护和传承的空间。今年教师节,主席针对在中小学课本中去掉古典诗词和散文的问题说:“我很不希望把古代经典的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加入一堆什么西方的东西,我觉得‘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的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32]因此,儿童教育实践中,如何丰富和完善本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是一个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的重要问题。其实,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了幼儿时期艺术教育的目标是:“丰富幼儿的情感,培养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25]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大纲》中还提出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族美术教育,更明确地指出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爱国主义情感和良好的品德、意志”,在教学要求中,还根据学生不同阶段接受知识的能力进行了具体分解。在小学低年级主要是“引导学生初步认识和表现生活周围的美好事物”,从而“感受祖国的可爱和生活的幸福”;在小学中年级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接触、了解优秀美术作品”,从而“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艺术的情感”;在小学高年级主要是“让学生了解祖国历史悠久的美术传统”,从而“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33]。《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22]这其中包括“知道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了解家乡的生活习俗……初步了解传统礼仪……初步感受经典的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小学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

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具体要求是:“知道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家乡生活习俗变迁,感受各民族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培养学生对传统体育活动的兴趣爱好”等,以达到“热爱祖国河山、悠久历史和宝贵文化”的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内容和样式,都是与其产生地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紧密相关的,包含着一个民族或族群深刻、悠久的文化记忆,是当地人生活的重要部分。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是儿童最早接触的生活体验,对儿童的思想、品格、行为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儿童时期学习最直接的是从自己所处的环境中获得。“如果儿童脱离了体验,失去一定的情境的依托,儿童很难理解那些显然是抽象的、与他原有的日常经验有区别的各种各样的科学概念、原理。”[30]因此,在幼儿教育中,加强对适合儿童心理和生理接受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资源的挖掘、整理和运用,选择那些既代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又适合幼儿审美和技能培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样式,作为儿童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这样做可以使我们民族的下一代,以主动、积极的方式来获得对传统艺术和传统文化的认知,感知和体验本土传统的文化内涵,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母体文化”熏陶和浸染。通过这种地方性知识所代表的“小传统”的教育,可以把民族文化传统根植于儿童的思维中,逐渐培育他们“热爱家乡、热爱生活、亲近自然的情感”[22],并逐渐使他们发展到对“大传统”的热爱,对民族国家的热爱。

二、少年的认知教育:培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者

传统社会的非物质文化教育主要是通过“家教”或“族教”来完成的。“儿童学会手工艺并获得独立生活能力的正是家庭。”[35]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人重要的生产和生活技能,是作为当地社会地方性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而必须传承的。这种家庭教育或家族教育是人类得以世代延续的根本保证。“正是这种生命世界普遍存在的先辈对后代的生命之爱,才使家庭教育获得生命意义上的重要性。”[36]例如,过去许多地方或族群的女孩从小就会师从母亲或师傅学习织布、刺绣、挑花、蜡染等技艺,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关系到她是否能够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和文化传统之中,而且关系到他们未来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过程也逐渐使她们产生了对自己文化的认知,对自己文化的热爱,使他们成人后成为自己文化的保护者和传承者。“传统上没有学校,也没有我们所谓的‘青少年’,他们只是男孩和女孩,男人和女人。”[37]而在当下,由于社会生态的不断变迁,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学校教育越来越完善,因此,“学校是作为一种弥合儿童与成人之间日益加剧的差距的正规机构出现的”[37]。

传统社会中“由家庭及族群所从事的‘全揽式’文化传承活动也部分让位于学校教育,那些知识、技能型的内容更多地转交至学校”[13]。而且由于学校教育能够“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选择教育教学方法,保证在一定的时空内对每位入学者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并获得最佳效果”[13],所以,通过完善的中小学教育制度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通过“加强中小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达到提高“青少年的文化自觉意识”[38]的要求,是完全可行的。在中小学教育中,把非物质文化的相关内容和样式作为一种文化素质教育的内容传授给学生,由此来增强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已成为一种共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就提出了“应体现民族特点,充分发扬我国民族、民间优秀的艺术传统”,从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33]的要求。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热兴起之后,对于传统美术的重视更是在美术教育的纲要中得到了体现。《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中华民族传统美术是世界美术的一部分,“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美术共同构成世界美术的多元化”,“美术课程具有传承文化艺术的功能”,高中美术课的重要性质之一就是“传承文化艺术,弘扬人文精神”,要使学生在“深入地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的基础上,“增强对中国优秀文化的认同”[39]。《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22]具体要求是:“欣赏传统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作品”,“了解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培养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22]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传统文化进入中小学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存在一些问题,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现行升学制度的引导下,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很难落实到具体的基础教育之中。

在“高考”指挥棒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被排除在高考内容之外。在这样的功利性目的引导下,普通中小学的老师和学生不得不走入音乐学习以“西音”为主或侧重于“西音”,美术学习以“西画”为主或侧重于“西画”,体育学习以“西体”为主或侧重于“西体”的误区。这就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小学的教育目的很难得到实现。例如,在《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术教育进行了比较好的设计,不仅专门设置了本属于非物质文化的“书法•篆刻”学习模块,还在原来以西学为主的学习模块中采用中西结合的方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融入到学习模块中。例如,在“绘画•雕塑”学习模块中,融入了中国画的内容,在“设计•工艺”学习模块中,融入了传统工艺美术的内容。但是,这种融入更多地体现在理念的层面,因为这些课程模块在具体实施中是由学生和学校“自主选择”,而在高考中却并没有涉及“书法”“篆刻”“传统工艺”等内容,所以在实际的选择中,为了学校的“升学率”,学校一般不会选择,学生自己一般也不会选择。作为多民族国家,所属成员对自己民族的文化认同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美国学者Carla指出:“民族国家的认同是指个体对本民族的信念、态度以及对自己所属民族文化的承认。”[40]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梁启超在100多年前(1900年,《少年中国说》)就提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因此,在中小学开展承载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能使我们的青少年从中华民族丰富而又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内容和样式中,亲切地体验和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精髓,从而在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环境下接受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以达到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学生成长中对民族文化、语言的认同是一种根的认同。”“民族文化的根只有在一代人的心中扎根壮大,才有绵延发展的生命力。”[10]所以,只有借助于我国已基本完善的中小学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教育中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才能使我国的青少年能够在中小学阶段,普遍地接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教育,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好的保护和传承环境,使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代代相传。

三、青年的能力教育:培养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者

文化物质和文化遗产就是各民族或族群的人在当时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表现为一个族群特殊的生产、生活本领和技能,而且在不断发展中成了某一地区的重要产业和行业,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生产者、表演者和创作者。大中专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在这一教育环节中,学生不仅要学习知识,也要学习技能,大中专学校应该成为文化传承、文化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平台。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植入这一阶段的教育中,不仅会使大中专学生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者,更有可能使其中的部分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当下,在年轻一代中,普遍存在着对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足,对自己传统不够自信,以致传承意识淡薄的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钱穆先生曾说:“唯有复兴中国民族文化的自信,然后可以复兴中国之民族。”[41]这一点,我们的邻国日本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传统文化教育,第59届首相池田勇说:“教育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培养热爱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土、自己的文化,具有良知和高尚的人格,在国际上受信任和尊敬的国民,培养担负新时代建设任务的青少年是当前日本应该最重视的紧要任务。”[42]2011年,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提出了高等院校“必须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43]的要求。大学应该是“文化精神的启蒙与传承者、创新与引领者、担当与坚守者”[44]。

“高校应既注重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又要注意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45]因此,把非物质文化传承纳入大学教育之中,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和民族文化复兴的重大现实问题,是当代高校必须承担和完成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使命。在传统社会中,非物质文化的知识和技能传授,是通过血缘为基础的家族师徒制和无血缘的民间师徒制来完成的,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方式,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丰富和壮大的最直接推动力。但是,在当下,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师徒传承方式受到了巨大挑战。传统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要是集中在一个较固定区域或族群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和完成的,而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已经被打破,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社会文化环境也发生了巨大改变,已经接受工业文明教育和受到影响的新一代年轻人,已难以接受传统的传承方式。他们“丧失对民间工艺的兴趣,导致祖传的民间工艺技能衰败”[46]。这种状况造成的结果是随着一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逐渐衰老和离去,而新一代年轻人又不能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会出现断层,面临着加速消亡的命运。虽然,《非遗法》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应当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20]的义务,但传承人仅仅是中华各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样式的少数代表,他们仅是“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20]的人物,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培养一部分传承人,但是,仅仅通过他们来培养传承人是远远不够的,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为普遍的保护和传承,还需要我国已有的基本完善的大中专教育来完成。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当时还没有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但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还是把大量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工艺纳入了正规的大中专教育体系之中,进行了把传统文化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的有益探索,而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培养出一大批传统音乐、美术、舞蹈、技艺的大师。以传统工艺和美术为例,1956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以传统工艺美术教育为主的中国最高学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把许多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纳入了高等教育的殿堂,在其他的以西方美术为基础建立的专门美术学院(中央美院、四川美院等)都开设了涉及传统工艺美术的版画、染织、漆艺、工艺美术等系科、专业,同时,在全国各地还成立了一大批工艺美术的中专和技校。这些大中专学校的设立,为保护和传承传统艺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改革开放后,新一轮的“西方美术”浪潮不断地冲击着原有的美术教育体系,随着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影视设计等西方新兴艺术学科和专业的传入,传统工艺美术不断地受到挤压,现在基本上是挤出了大中专教育的范围。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在全球化的影响下,不少人以西方艺术价值来评判中国传统艺术的价值,“缺乏在全球化视野下对本土文化资源的认同和重视”[47]。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深入的今天,这一现象应该得到纠正。从人类艺术本身来讲,中华民族艺术是人类艺术知识的一部分,没有中华民族的民间艺术,世界艺术就不完整,没有中国民间艺术的美术教育,也是不完整的。中国传统的民间美术“独特的造型手法中蕴含了丰富的寓意内涵,既有抽象的民族文化的视觉符号,又有人民群众特有的丰富色彩观,体现了质朴、夸张、和谐之美”[48]。因此,将中国民间美术纳入当代美术教育体系之中,是完全必要的。在大中专学校,不仅要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艺术学、考古学、历史学等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课程,更为重要的是要开设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音乐、工艺等实践和技能教育课程,进而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专业,这是大中专学校应有的使命和责任。“在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中,不仅需要专业的研究和探索,更需要大量的支持者和参与者,而学校教育正是参与式传承者的主要培育场所。”[49]前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说:“希望各地高校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事业中,发挥大学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信息职能、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重要的文化发展创新作用。”[50]

对于大中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来说,我们要使学生不仅成为非物质遗产的欣赏者、认同者和传播者,更需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创作者,成为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创造能力的专门人才。如果我们能够培养出一大批既懂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和意义、专业和技能,又精通市场法则、国际惯例、现代意识、创新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者和传承人,无疑将会提高我国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质量和水平,会使非物质文化的内容和样式得到创新和发展,这才是从本质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民族传统体育而论,学校体育在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经过学校教育和培养的学生“走向社会的同时将民族传统体育以高起点带入社会”,会让“民族体育在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51]。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11],民族文化传统“必须要被从上一代继承文化遗产的每一新生代加以再创造”[52]。“文化传统的再生不是原初语境的简单再现,而是新的现代重写和‘创造性转化’。”[53]在新的历史环境条件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改革和创新,是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而这些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共同努力。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9

二、雕花剪纸艺术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现代的包装不仅仅代表了一个承载商品的容器,更是代表了一种引导消费的手段,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文化价值取向。消费者通过产品包装设计中的内容和深刻的主题意境来了解其内在的产品,而能够衬托出产品的价值与文化理念的包装设计才能够称得上是成功的包装设计,雕花剪纸艺术和包装设计的巧妙结合能将产品的价值和文化理念发挥到极致。

(一)繁琐与简约造型表现

在包装设计中将“疏可跑马,密不透风”的艺术特点结合起来,可实现繁琐与简约造型相结合的表现手法。鄂州雕花剪纸中采取镂空的办法,形成了阳纹的剪纸线线相连,阴纹的剪纸线线相断,这种“繁琐”的形式,结合表现手法上重复或渐变等多种形态的组合,以底纹的方式出现在包装盒的侧面或上下面,造成繁琐丰富的画面效果,形成“密不透风”之势;简约的造型表现应用在雕花剪纸中的重要位置,如正面、腰封等,这其中可采用与特殊的包装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艺术贵在单纯贵在简约而不简单,这是一个永恒的真理。艺术家之所以为艺术家,就在于面对繁复杂乱的自然形态有一种删繁就简的能力。将剪纸素材简约到极致与标题设计组合放在包装的正面,周边全部用留白效果,形成“疏可跑马”的艺术形态。

(二)镂空技法营造空间层次

剪纸艺术具备的独特的原发性思维方式与“镂空”的视觉效果,给当代设计以无穷的启迪,能够极大的激发和丰富设计的灵感与创作的想象力。“镂空”是剪纸创作者进行思维后所设计出的独特视觉效果。它被应用到包装设计中,设计师依据所要包装产品的特性、功能、特征,选用适当的材料进行合理的镂空可营造立体空间层次,一方面,包装产品的造型得到相应的改观,提高包装设计的质感和档次,同时,配用剪形夸张手法创造出具有个性化的商品包装。另一方面,有目的地透视外包装,看产品,其形象具有很强的可识别性,方便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使商品与人的视线统一,使商品的形象得到明确推广。

(三)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装饰性”意象表达

鄂州、沔阳雕花剪纸本身的象征图形是剪纸最具特色、最能表达人们视觉思维的表现形式,是虚与实、抽象与具象的统一。在包装设计中,抽象性地再现是“装饰性”意象表达的一种方式,如市场上酒、茶叶、月饼的包装设计,很多都是为了文化意蕴,大篇幅地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图形作为其历史的渊源和视觉审美的冲击力。随着时代的发展,雕花剪纸自身形式和表现手法不利于推陈出新,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雕花剪纸在新的时代能延续和被更多人认可,怎样设计出一些有市场有品位的剪纸作品更好的运用到包装设计中,为了推进并使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有更强的生命力,我们必须结合数字技术,创造出符合时代需求的新的设计手段,创造出一款既能满足设计需求,又能满足传承与创新的崭新设计软件。建立一个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综合型数字化虚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扬的框架;构建了一个应用于现代设计的雕花剪纸艺术符号数据库,包括:剪纸基础元素库、剪纸常用符号库、剪纸寓意纹样库。利用数字技术实现雕花剪纸丰富的直白与隐喻手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雕花剪纸的传播和发扬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可以使包装设计的外观“装饰性”别具特色。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10

关键词:政府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活态的文化基因,不仅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智慧和精神,也是人类共有的巨大财富,具有极其非凡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除此之外,其也具有极高的知识性、艺术性和技能性。新世纪兴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各国政府共同推动起来的,其核心是:利用国际平台,动员、协调国际社会各种力量开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促进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存在,为人类文化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中国作为最早加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正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已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其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存在很多争论,其本质是保护重要还是开发重要的问题,理性分析一定是先有保护才会有开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是先开展有效的保护。对于此种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政府主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特点是活态流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和人的活动息息相关的,是靠人传承下来的,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更为重要。诚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社会存在,就要遵守一定规律,我们要介入“人”的力量对其进行积极保护和合理开发,使其能够不断地传承下去。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我国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并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政府应该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发挥主导作用。由政府主导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实客观要求。

首先,我国历代政府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第二、横向扫视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比较成功的国家。尽管各国的国情,文化背景不一样,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也不尽一致,但无论是日本、韩国的亚洲模式,还是意大利、法国、英国的欧洲模式,无一不都是采取政府主导的模式,而且实践证明,政府主导这是一条比较科学,比较有效的保护路径。

第三、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期,中国经历了快速的经济发展,很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面临消亡的边缘,如果不及时加以抢救保护,这些民族瑰宝就很有可能断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有些文化遗产老百姓是保护不了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做到。从保护层面讲,也是如此,只有政府建立相关法律,利用强大的公权力和影响力,统辖全局,将保护措施纳入政策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没,并依靠强大的宣传机器,唤起人民对文化遗产的情怀,形成保护的文化自觉,才能真正做到有效的抢救与保护。

第四,非物质文化保护是一项十分浩大,及其复杂长期的文化传承工程,需要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花费相当长的时间,不是任何个人和民间团体所能承担,所能胜任。只能政府,才能驾驭这样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并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

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公共文化事业,政府主导是理所当然地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是政府文化职能的具体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的职能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基金运作体系;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及宣传体系。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方面,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然而,我们也看到有大量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建设的进程滞后;保护机制尚待完善;抢救观念有待进一步廓清;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流失现象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严重滞后;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比较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权保护制度亟待建立等等方面;面对这些,我们要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且卓有成效,必须通过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模式,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方法与措施。

一、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可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是进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建立政府主导的管理机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要保护,也要继承、发扬和创新”。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在充分认识到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同时,要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价值有清醒的认识,要有深远的战略眼光,树立“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理念,不能用牺牲民族文化资源的做法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更不能竭泽而渔对文化资源进行无度的开发。要从“活”字上下功夫,让各级政府的文化职能部门组织基层组织民俗活动阵地,让文化绝活走出博物馆,走向火热生活,展现在大众和媒体面前。

三、加强宣传,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民共识;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且常抓不懈的大事,这件大事应当成为全民的共识、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成功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离不开精通专业理论且又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们的指导,他们能从理论上对这项文化工程进行全面论析,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较完整的理论学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咨询,帮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一系列政策法规和务求实效的工作方案。

五、加大政府投入,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要全面实施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程,就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物质保证。所以,国家应设立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基金,用于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采录、保护、教学、研究、传播、出版,以及资助培养传承人等。

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正式进入中文的语境历史不久,但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由来己久。正是这种自觉或不自觉的传承,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

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论文例11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6-0255-01

泱泱中华,漫漫五千年,炎黄儿女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创造了极其辉煌的东方文化,形成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多种文化元素并存的独具特色的中华民族文化体系,为全世界人类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面临着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怎么样才能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的呢?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眼下,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并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业内人士也纷纷发表极具见地的看法,但均未谈及这个非常重要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群众文化工作者,积十余载工作经验和教训,获得深刻体会是:关键点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的正确认识。以下是笔者的一点粗见,仅供业内人士参考。

首先,不要以简单的政治概念和合二元对立的方法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作判决。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们周围的不少人深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对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多种文化现象,不是以科学态度和方法去探究其出现的合理性和传承发展的规律性,而是习惯于简单地以进步或落后、有益或有害等简单思维定式来进行判断,吧消极因素看得很重,重到看作诗人类理性思维和当前意识形态的对立面,这显然不对的。比如说“出菩萨”这种农村里较为盛行的文化现象,就有很多人认为是搞“迷信”。当然,这里面不排除迷信因素,但我觉得我们更应把他看成是一种文化现象。我们的任务是使其搞得更健康一些,迷信色彩更淡一些,而不是简单地给它带上一顶“迷信”的帽子一下子彻底废除了事。

其次,要以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之根,是中华文化五千年的传承。宇宙、自然、人事都是无限的,不管若干年后科学技术如何发达,也无法解释宇宙间和自然界的全部现象。我们只有有了只有的认识准备以后,才能对一些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有一个合理的把握尺度,如一些宗教习俗、祭神拜鬼的活动看成是人类精神领域的封建毒素和精神鸦片而一棍子打死。相反,只有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中所表现的所谓不为现代文明接受的东西和我们的现代科技一道看作是人类文化的共同构成因素,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是历史唯物论者,而非机械唯物论者。

第三,不要求全责备,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获取其积极的信息和健康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是要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利用,保护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传承中华文化精神,守护中国人的共同的精神家园。中华文化精神集中体现的就是对生命意识和自强不息的崇尚。对于这一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应该说都有表现,只是有的表现强烈些,有的不那么强烈罢了。诸如刚柔相济的地方民歌,粗犷激烈的民风习俗,好看动听的“采茶灯”,惊险刺激的“踩高跷”,还有俏皮诙谐的“舞狮”等等等等,都无一例外地向观赏者展示了其对生命意识和自强不息的崇尚。毋庸置疑,如果我们能以这样的心态去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个体,肯定是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伟大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