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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生活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06 18:48:53

音乐生活论文

音乐生活论文例1

自从20 世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音乐学院从过去的不到10 家发展到目前有各类音乐学院名称的学院三、四百家。音乐教育事业有了前所未有的起色和发展。像谭盾、郎朗、宋祖英等活跃在世界舞台上的中国音乐艺术家的身影也逐渐增多。出国留学深造音乐,以及与各种国际音乐文化交流活动也都十分频繁。音乐基础教育也在新课程标准的引领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音乐教育教学改革。青少年业余音乐文化生活的热情也在空前高涨。

然而,像我们中国这样具有悠久文明和历史的伟大国家,却没有自己的核心音乐教育理论,不能说不是遗憾的、或者说是悲剧性的。换句话说,中国没有自己原创的、独立的音乐教育理论是既制约了音乐教育的发展,又阻碍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不仅是指中国民间音乐教育及其理论,而应是指具有中华民族主体性格和民族音乐智慧的音乐教育之理性主张与系统思想。

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即中国全部音乐教育智慧的系统集成。因此,决定当下与未来中国音乐教育能否有效快速生长的关键,是看能否探究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思想。探究中国性格的音乐教育理论,是目前与未来中国音乐教育学术的重要任务,是中国音乐教育持续生长的保障。那么,如何在多元化的背景下,挖掘和建设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呢?

一、要确立中国音乐教育学派的思想。

如果缺失探究构建中国音乐教育学派的意识和观念,必将影响人们主动探究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的行为。只有当有了构建中国音乐教育学派思想的引领,才有可能积极主动地研究和构建起中国音乐教育的系列学理。

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应该以“生活世界”为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中国各地域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生活形式和生活世界,而“体系音乐学”也要放到工业化和理性化时期的生活世界来评价,正如胡塞尔讲科学世界也要放到生活世界来评价是一个道理。今天,人类已经处于后工业社会生活以及生态文明的生活世界,我们需要重新评价工业文明时代音乐生活世界的有效性和有限性,以及重新建构后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时期的音乐生活世界。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中国音乐教育学派思想体系。

二、充分认知中国本土音乐文化的独特价值

如果想要真正构建中国音乐教育的理论,当然是千万不可忽视中国本土音乐文化的价值。音乐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标志,是一个国家形象的象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音乐总是会呈现出具有这个民族和国家特色的音乐文化印记和共同特征。中国音乐是中国人民的精神文化产品。中国本土音乐文化是随着中国人民求生存求幸福历史演进发展的结果,展现出了中国人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因此说,中国本土音乐文化既是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传统的表征,也是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形成与实践的基础。所以,在谋求中国当下与未来音乐教育和新生长点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和发掘中华民族的音乐智慧和已有成果。这样才能避免构建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的无根行为出现。

转贴于

三、全方位构建中国音乐教育理论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更加注重多元文化价值的时期,谋求中国音乐教育理论,还应该有广博的视野和心胸。也就是说,要在多元文化视野下,充分理解和尊重人类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形式和内涵,比较和吸纳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财富,为我所用地促进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的完善形成。我们强调探究建构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不是排外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而是要在保护与发展本土音乐文化的前提下,在多元开放的文化视野下形成本土音乐文化特色、形成本土音乐教育理论,这样的理论才是兼容博大的,才是更具生命力与指导意义的。

四、构建和完善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体系

探究构建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理论的目的,是要完善构建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系统。因此,在研究构建本土化音乐教育理论的基础上,还必须花大力气探索和构建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体系和模式,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中国音乐教育的有效生长。

把本土音乐文化引入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发挥本土音乐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本土音乐作品真实地反映了当地人民的生活状况、生产劳动经验、情感变化和审美价值,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文化活动具有很强烈的示范教育作用,引导着人们确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风俗习惯和正确的审美趣味。

本土音乐文化引入实践环节具有很强的现实利用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本土音乐文化的社会价值被重新认识,呈现出其顽强的生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因此,高校学生必须走出课堂,走进广阔的本土音乐文化的环境中去,让学生在本土的音乐文化中思想得到提高,审美得到健全,传统的道德观念得到巩固和强化。

总之,挖掘和建设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理论,就是确立中国音乐教育学派思想,认知和突出音乐教育的本土音乐文化的特色,突出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的文化内涵,这是我国现在与未来音乐教育生长的系列关键要素点。发现和找准中国音乐教育在当下和未来的核心生长点,是促成完善建设具有中国学派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迎接未来音乐教育更大发展的必由之策。

参考文献:

音乐生活论文例2

为活跃音乐理论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理论及文化素养,增强青年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音乐界营造勤于读书、关注当前理论创作的良好学习氛围,特举办此次征文。

本次活动由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和《音乐研究》编辑部主办,人民音乐出版社大力协助。

一、参加对象及书评范围

全国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生)、大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生)均可参加。

书评范围包括,2007-2010年国内外各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发行的音乐理论著作;做出较大修订、增订的音乐理论著作;新创作的音乐作品集;音乐理论翻译图书(均以版权页记录为准)。

重印、汇编、摘编类图书,明确标定为教材的图书和2007年之前出版的图书不在此次征文评论之列。

二、参加办法及要求

1 根据个人专业及兴趣,对所选图书在阅读学习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撰写书评。本届活动特别欢迎站在学科发展角度和学术立场上的批评性稿件。

2 来稿均请在稿件右上角注明“书评征文”字样,同时将电子版以附件方式传送;可以只使用电子邮件投稿,应以收到编辑部确认的回复函为准。

3 每人参评文章最多为两篇,且必须均为没有正式发表过的新作。参评文章须符合基本的标注规范。同时为方便匿名评审,作者姓名、单位及一切联络方式均统一放置文尾,文中不得夹带个人信息。

4 大学生组的来稿以3000字左右为宜,最长不超过5000字;研究生组以5000字左右为宜。最长不超过8000字。

5 欢迎指导教师书写每篇不超过500字的评语,随征文同时寄(传)来。

三、评审办法及获奖名额

分初评、复评和公示三个阶段。初评由《音乐研究》编辑部承担;复评由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组成评委会,采用匿名的办法评出获奖文章;公示阶段将所有入选文章上传中国音乐评论网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参评者就学单位。

评审将按大学生组和研究生组分别进行,共评选出“优秀书评奖”(最高奖)15篇;根据参赛者比例,另外评出“书评荣誉奖”若干篇。

四、征文时间及奖励办法

自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1日截稿(以文章寄出邮戳或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优秀书评奖”获得者将颁发获奖证书;书评稿件在《音乐研究》选登;向获奖者提供人民音乐出版社图书目录,由获奖者挑选定价500元左右的图书作为物质奖励。“书评荣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文章的电子版都将在中国音乐评论网全文使用。对评价客观的指导教师评语将在刊用文章时一并使用。

获奖者、获奖者指导教师及就学单位名单统一在《音乐研究》杂志和中国音乐评论网、人民音乐出版社网公布。

征文邮寄地址:100010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甲55号《音乐研究》编辑部

咨询电话:(010)58110575/58110583(编辑部)

电子信箱:yyyj@rymusic,com,cn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音乐研究》编辑部

2009年9月9日

第三届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评选活动征文通知

为了繁荣音乐生活、促进音乐艺术事业健康发展,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将于2010年4月召开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四届年会期间举办第三届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评选活动。

征稿范围:2008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发表(或撰写)的有关音乐创作、表演、研究、教育、社会音乐生活等领域的各类评论均可参加本次评奖活动(凡高校在读学生的书评作品请参与“人音社杯”高校学生音乐书评征文)。每位参评人提交文稿的数量不多于2篇。

参评范围: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华人中的专业或业余音乐评论从业者(除音乐评论学会聘请的评委会专家之外)均可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参评办法:2010年4月1日前将论文的word文稿发至中国音乐评论网(www,ecmcn,net)收稿信箱:ecmcnnet@yahoo,com,cn。参评人需在文稿前注明“参评论文”字样,在文稿后注明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等个人信息。

评奖办法:组委会聘请海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在中国音乐评论网公示一个月后,在《人民音乐》、《音乐研究》刊登获奖名单。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

2009年12月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四届年会暨纪念施光南诞辰70周年逝世20周年学术研讨会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将于2010年4月下旬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召开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四届年会暨纪念人民音乐家施光南诞辰70周年、逝世20周年学术研讨会。

会议主题:音乐评论与音乐生活的关系;施光南的音乐创作与历史贡献。

音乐生活论文例3

音乐大众化思想并非肇始于延安时期。其萌芽最早可追溯到五四新音乐理论,当时的音乐界就提出了“以‘平民文学’为鉴,主张通过艺术、音乐来发展个性自由,培养高尚情操,以达到改善人生,改善社会的功效,以‘启蒙’为中心,以美育为形式,强调艺术与生活之关系,重视艺术的社会功能。”(刘曲雁.“五四”与“新音乐”理论[J].齐鲁艺苑,1995,(1).)此时的“平民文学”也就是大众文学,以“‘平民文学’为鉴”的新音乐也就是民众全体的音乐,而且也初步强调了艺术的社会功能。在1927年至1934年中央苏区领导的革命文艺发展中,音乐大众化虽然并没有形成相应的音乐理论,但事实上这个时期的大众化是作为一种音乐实践而存在的。因为苏区文艺还处在革命文艺的萌发期,而革命音乐活动是为了在音乐上寻求与群众沟通的语言,团结群众、教育群众,从而为革命斗争服务。苏区的音乐大众化主要是从民间文艺中吸取营养,对当地流行的歌曲进行重新填词改造以便于传唱。这种方法为后来延安时期的民间音乐采集研究所继承和采用。

大众化概念的明确提出首先发生在文学领域。1930年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为了更大范围地争取广大群众投入到民族解放斗争中去,左联成立后十分重视文艺大众化问题,不仅成立了文艺大众化研究会,而且还专门开展过三次关于文艺大众化的讨论,讨论涉及大众化的必要性、目的、方法和途径等问题。1931年11月的“左联”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即《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新任务》中还特别强调了大众化问题的意见:“为完成当前迫切的任务,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必须确定新的路线。首先第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文学的大众化。……今后的文学必须以‘属于大众,为大众理解,所爱好’为原则。”(文学导报,第一卷,1931年11月15日)这里的“大众”已经从民众全体的“大众”,衍变为无产阶级工农大众的代名词。“左翼文艺运动提出的‘大众化’的主张,意味着文艺家要走向农工大众,发展大众文艺,使文艺成为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有力武器。”(姜昕.延安解放区音乐大众化思潮研究[D].四川大学硕士论文,2007)从文学界开始的大众化要求继而影响到了包括音乐在内的整个艺术界。1932年至1934年间,一些进步音乐工作者如聂耳、王旦东、李元庆、田汉、任光、张署、安娥、吕骥等人先后组织成立了“北平左翼音乐家联盟”(1932年)、“中苏音乐学会”(1933年)、“左翼戏剧家联盟音乐小组”,“中国新兴音乐研究会”(1934年)等左翼音乐组织,开展了革命音乐活动。从1936年初起,为了与当时政治上的抗日统一战线相呼应,左翼音乐界提出了音乐大众化的问题,并在各种刊物上发表大量有关大众音乐的批评文章。其中周巍峙的《国防音乐大众化》、吕骥的《论国防音乐》、刘良模的《高唱吧!中国》、陶行知的《从大众歌曲讲到民众歌咏》、周钢鸣的《论聂耳和新音乐运动》、麦新、孟波的《大众歌声》第一集前记等文,从理论上阐述了左翼音乐运动的根本任务和性质。他们认为,应该“把国防音乐迅速建立起来”,以唤醒民众,同时指出“建设国防音乐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大众化”。为实现大众化,“国防音乐应当以歌曲为中心”,因为歌曲较容易为群众所接受,“要用唱歌的方法来唤醒民众,训练民众,组织民众,使他们有参加集团生活的习惯和纪律,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集团”。这些音乐思想为延安时期的音乐大众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左翼时期的音乐大众化追求在当时有限的条件下并没有很好的得到落实,但在延安时期这种理论诉求却得到了最好的实现。延安时期的音乐理论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政治性。

它对于中国音乐发展最大的贡献在于:在抗日救亡和民族解放热潮的激励下,确立了中国音乐民族化、大众化的发展方向。音乐大众化在这一时期最终得以确立,主要依赖于当时的音乐创作实践和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同时又离不开文艺方针政策的指导。自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三大主力会师陕北后,延安便成为中共中央的所在地,中华民族革命战争的大本营。此时,大批左翼文化人士奔赴延安,使延安成为中国革命以及新文艺运动的中心。当时延安汇集了大量的进步音乐家,其中有许多人如吕骥、向隅、唐荣枚、张贞黻等都是具备相当专业音乐水平的音乐家,他们在救亡图存精神的号召下,走上前线和走进敌后宣传抗战,在体验现实生活与深入群众的过程中转变了自身的世界观和创作观念。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音乐事业中,掀起了群众歌曲创作的艺术高潮,并将创作经验提炼升华为创作心得和音乐理论。此外,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的音乐教育理论以及对于民间音乐的采集和研究工作,在培养延安解放区的音乐人才以及推动音乐民族化大众化起到了重要作用。音乐大众化成为这一时期文艺界的普遍的追求,音乐大众化在延安解放区最终确立。

这一时期的音乐大众化既有前期音乐大众化的一些共性,同时又有其自身的特性,即党对于文艺发展的干预指导性前所未有的加强了。1942年5月延安文艺座谈会的召开及《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发表进一步确立了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强调文艺的改造与服务,不仅要改造某些左翼艺术家的“小资产阶级”思想,从而使其向工农兵方向转变;同时还强调要用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艺术形式风格来影响和改变他们原来的西化风格,从而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讲话”指明了文艺工作者与工农兵相结合的道路,提出并解决了文艺与生活的关系,摆正了普及和提高的关系,比较彻底地解决了音乐大众化的路线、方针问题,成为延安音乐理论建设的重要一面。延安时期的音乐理论建设与音乐实践紧密结合,大多数革命音乐家身兼创作、教学、战地宣传等多重工作,他们在实践基础上对音乐评论、音乐理论研究进行了新的探索,提出、讨论了许多问题,如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音乐的继承发展,中西文化关系,民族化、大众化等问题都得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就。其中音乐的民族形式问题、民间音乐研究、民族音乐理论期刊的建设等成为我国音乐理论建设中极其光辉的一页,是社会主义时期音乐理论建设的雏形,为现代音乐建设谱写了令人骄傲的篇章。

延安时期民族形式问题的讨论,是这一时期音乐理论探索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这一问题的提出和讨论,既有现实的也有历史原因,其出发点在于使文艺能够争取更多的群众,从而使文艺能够更好更有效地为民族解放战争服务。这些讨论的中心议题,主要是如何理解和对待西方音乐对中国音乐的影响,如何使音乐创作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乐于接受,与此相联,就不可避免涉及到音乐上的中西关系、传统继承等问题。

事实上,音乐“民族形式”的探讨早在20世纪30年代“左翼”文化运动展开时就已提出。当时仅仅认为文艺内容应尽力反映群众的现实生活,在形式和语言上要尽可能考虑到群众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后来,音乐工作者为迎合群众对于民间音乐的喜爱,提出了采用“利用旧形式、反映新内容”的看法。尽管这样的观点在理论深度上还比较单薄,但这些看法对当时抗战音乐创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40年代初,“民间研究会”的成立之后,音乐家们在经历了对民间音乐的采集、整理、研究之后,才达到了“文艺工作者应该重视对民族传统的继承”和“文艺工作者应该深入群众,先当群众的学生,后当群众的老师”这样的认识高度。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冼星海和贺绿汀的文章较有代表性。冼星海《论中国音乐的民族形式》一文中指出,音乐民族形式问题讨论的立足点应该是现实生活,创作新的民族形式,关键还是要向人民大众的生活学习。对于如何更好地解决音乐的民族形式问题,冼星海指出,应该“广泛地收集民间小调、歌谣,深刻地研究中国的音乐史。另外还要注意呼吸西洋音乐高深的技术与理论修养。”这也就是他说的:“以民间音乐做基础,参考西洋音乐进步成果,创造一个新的中国音乐形式”(在《生产大合唱》座谈会上的发言)。贺绿汀在《抗战音乐的历程及音乐的民族形式》一文中指出:“在抗战时期,我们要用音乐来动员民众,当然我们更需要民间歌谣形式。利用民歌,创造为民众所喜爱的新民歌,我们的目的是在动员民众、教育民众、提高民众的音乐水平。不过这不能算是新中国音乐的全部,至多也只能是中国新音乐的一部分。在这伟大的时代,我们更可以创作出比较高深些的大型作品,如交响曲、管弦乐曲、歌剧等等,以反映我们的伟大的时代。”

此外,延安时期的音乐理论建设还围绕音乐与政治的关系、民间音乐研究以及音乐理论期刊建设等进行了探索。音乐家除了通过言论阐明理论观点之外,还论述了音乐批评标准问题。冼星海就认为音乐的标准就是社会功利价值标准,在这一标准下,力求艺术性与党性的统一,他说,“音乐不独是一种斗争的武器,他还能给人们一种高尚娱乐,不单是鼓励冲锋杀敌,还能慰藉许多在长年抗战中的英勇战士”《(民歌研究》)。他认为首先要把音乐当作艺术看,作为“反映大众生活思想、情感的一种手段”,然后才是音乐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音乐生活论文例4

2006年6月,笔者有幸聆听了山西左权盲人民歌宣传队的几个民间盲艺人在编钟音乐厅的演唱,并观看了题为《悲情太行行》的演出及生活场景录像。这种被称为“原生态”民歌的演唱及生活场景的真实再现,给聆听者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由此也引发了笔者对一系列令人深思的问题的思考。

一、对四个问题的思考

第一,观众通过音乐欣赏,应该被引到联想作曲家或表演者私人生活的情境上,还是观众对音乐作品本身有强烈的触动?

第二,通过这场演出,这种特殊主体的表演方式是否具有普遍性?

第三,演唱者唱不很贴近自己生活情境的歌和唱属于自己生活情态的歌的区别在哪里?

第四,对于特殊的表演群体,音乐是他们的目的还是一种生活工具?

提出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就这场演出来说,音乐是把人更多的引领到了对演员的私人生活的了解上,而对于民歌本身的审美判断受到了影响。人们将审美判断引向生活或者文化认同,或者引向道德判断而掩盖艺术审美的判断标准。这就引出第一个问题,音乐行为或者作品的价值是靠什么来判断?如果以文化认同或者道德判断的标准,这场演出以及这些作品都让人同情和感慨。观众会极力地推崇和肯定他们的演出,这样会给这个群体带来好处,可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如果运用艺术或者纯粹审美的判断标准,这些音乐或者民歌本身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并认为是美的。按照学院派将音乐定义为乐音的艺术,那么这些音乐无论从音乐的表演形式还是音乐作品本身,比如音色、作品结构、歌词内容等都不具有太高的审美价值。刺耳的音色让人的感官很疲劳,带给感官的不是悦耳和舒服,出于好奇,人们会听,而不会把它当作陶冶心情或者获得心灵诗意与安宁的审美愉悦来听。它给人带来的震撼不仅是作品结构本身,而更多的是作品以外的东西。音乐的主体性在这里是缺失的,而艺术审美价值判断的核心,通常是根据艺术本身是否具有主体性,即音乐的价值靠音乐本身的造型以及乐音的运动带给欣赏者的心身审美愉悦来决定。

第二个问题,如果将普遍意义界定为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话,那么这种表演主体的方式显然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这种以农村生活为背景、以农业文明意识为主导的音乐表演方式与现代城市的生活背景有间隔。人们会怀着好奇与怀旧的心情为这种朴实且真实的歌声感动,但让人感动的并不一定就是美的。此外,即使是在农村,现代媒体将流行音乐渗透到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这种演唱方式及其作品也失去了普遍意义。

第三个问题,从这场表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当表演者演唱和自己生活有直接关系的歌曲时(比如《光棍歌》),那种发自肺腑的力量让人有些心惊胆战,感觉他们是用每一个细胞和神经在呐喊,歌声和演唱者让人感觉没有任何分离感。纯粹意义上的移情在这群演唱者的演唱中体现到了极致。而当他们唱一些加入了现代都市流行语汇的歌曲时(比如《大实话》中“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等),演唱效果总觉有点滑稽。所以,如果演唱者唱贴近自己生活情态的歌是称为表现的话,那他们演唱的那些不属于自己生活情态的歌就应该属于表演,是一种再现或模仿。

模仿与再现不乏有表现的因素,但它基本上与表演者的心灵或者经验世界是有隔阂的,就像演员扮演各种角色,表演得很像但不是演员自己真实的生活。至于表现,就是以真不真来进行价值判断、再现或者模仿、表演。作为一个艺术行为(演唱),不管是营造意境还是塑造形象,都有表现和表演的成分,因为人们总是有一些共同的或者相似的生活经历与体验。所以,一个好的艺术演唱者,无论是表现还是再现,都是相对的。

谈到第四个问题,如果仅就这场演唱会来判断,音乐在这里就是工具,是一种表达特殊群体生命体验的手段,一种表达独特生活体验的手段。但是作为演唱者,音乐作为谋生手段的同时也是他们生活的目的。所谓音乐是工具,是指音乐只是作为达到音乐以外的一个功利性目的的手段;而所谓音乐是目的是指对音乐本身的目的性,是为了音乐而音乐,没有外在的功利性目的。比如,演唱会中有一个演员,他本来有着按摩这一很好的谋生职业,但是他不顾女朋友的反对却毅然放弃了这一“铁饭碗”而选择了唱歌,因此,他也失去了女朋友。他的这一行为表明,他演唱不仅仅是为赚钱养家,更是出于他本人对音乐或者唱歌的热爱。因此,至少对于他,音乐是手段,也是目的。如果进一步推及所有的音乐行为,即使是为了艺术而艺术,那音乐对于行为主体也都是具有工具与目的的两重性。

二、文化认同与审美认同

通过对以上几个问题的仔细分析,人们不难发现,《悲情太行行》的演出之所以让人震撼,最主要的还是出于观众对音乐的文化认同而非音乐的审美认同。而以上的四个问题也体现出了西方音乐美学有史以来的二元对立的自律论与他律论。自律论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形式,在于音乐作品本身的语言及结构,它与音乐要素以外的内容毫无关系。如自律论者汉斯力克所说:“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的形式。”①这一言论,维护了音乐的独立性,否定了音乐对于内容的依附性,从而使音乐不再沦为音乐以外的内容的工具,音乐的目的就是音乐本身。因此,自律论者往往对音乐作品或者音乐行为拥有一致的审美认同。而他律论者恰恰相反。他们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所体现的情感或者社会内容及作品所承担的道德意义。这样,音乐往往会沦落为他者的附庸而失去其独立性,对于音乐价值的判断往往也会依据文化的认同而非出自纯粹审美的判断。鉴于以上分析,在这次演出中,呈现在众人视听感官前的这群盲艺人的歌唱,与其说是一种音乐行为,不如说是一种文化行为。他们以演唱当地民歌为生,他们的演唱之所以感动,更在于观众被自己对这一群体的同情情绪左右。因此,音乐带给人强大的心灵震撼,而这或许已不是音乐或者演出本身,而是他们真实的生活场景引发的情感因素。那么,音乐的审美意义自然也就被降至欣赏行为的底层。

事实上,有着和这些盲人的生活环境相似的人们,或者对他们的生活有一定了解的人,在初次听到他们演唱的时候,那种心灵和生理上的反应都是强烈的,甚至有人说,还会有一种毛孔倒竖、热泪盈眶的感觉。在这之前,笔者也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唱,在初次听到的时候却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无论是在生理上、情绪上的反应都很激烈。但是听的时间长一点,这种感觉就逐渐消退了,而当理智恢复、心情平静之后再去思考的时候,就觉得这种民歌如果以通常的音乐概念来分析的话,音乐本身在其中所占的分量其实是很少的。观众之所以被感动,是因为被唤起了人们曾经直接或间接经历过的生活,由此也就引发了一个既古老又时尚的音乐美学问题:音乐听众被音乐感动的主要是其形式还是音乐的内容?且不论脱离了内容的音乐形式能否真的存在,即使这种音乐形式果真存在,它能否打动听众?脱离了音乐形式的赤裸裸的音乐内容是否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笔者立刻深切意识到,这些问题已让自己的思考陷入了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与他律论的论争泥潭之中。

通常理解,如果一种音乐的形式比较简单,创作技法方面又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那其审美价值也就相对比较低。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劳动产品价值的形成理论,即劳动产品的价值最终由生产这个产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由此派生出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理论,越是复杂的劳动就越是高级的劳动。音乐的劳动直接生产出音乐的形式,而音乐的内容则与音乐的劳动并无直接关系。照此说来,左权县民间盲艺人宣传队演唱的民歌因形式比较简单,也就只能属于被称为“低文化形态”②的音乐,其价值远远低于以交响乐、歌剧为代表的形式复杂的“高文化形态”③的音乐。如此展开,就出现了音乐使人感动的二元论。其一,音乐使人感动是出于文化的认同。其二,音乐使人感动是出于审美的认同。前者是一种基于社会功能、道德信仰、思想感情的社会认同的判断,引起人们社会认同判断的物质本体不仅是纯粹的音乐音响,更重要的是负载在音乐音响上的文化信息。所以,文化的认同主要取决于音乐的内容。而后者是一种基于纯粹的音乐音响的审美认同的判断,引起人们审美认同判断的物质本体就是音乐音响的声音本身,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所以,音乐审美的认同主要取决于音乐的形式,对一种音乐产生文化认同的前提是听众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文化积淀,缺乏文化积淀的人无法形成文化认同,也就不能被这种音乐所感动。期望一种音乐让所有的人都产生社会认同,让所有的人都被感动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同理,对一种音乐产生审美认同的前提是听众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审美积淀,缺乏审美积淀的人无法形成审美认同,也不可能被这种音乐所感动。从引起人的感动角度来说,引起社会认同的音乐和引起审美认同的音乐在价值上是同等的,这也是文化相对论的主要观点之一。

结语

本文通过对《悲情太行行》这一演出所引发的一些思考,并结合音乐美学的相关理论得出演出之所以感人的原因。持自律论者往往对音乐艺术的价值获得审美认同,而持他律论者一般会对音乐艺术的价值获得文化认同。从目前的音乐美学研究现状来看,人们往往不绝对地进行单一的价值判断,通常会结合具体的艺术作品或行为,对其结合审美认同与文化认同来进行音乐批评或者音乐评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文化认同往往更能牵动受众的情感神经而使音乐失去独立性。然而,自律论者的审美认同,也由于缺乏文化的厚重而往往使审美判断缺乏说服力。

注释:

①(奥)爱德华·汉斯立克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

②③宋瑾著.走出慕比乌斯情结——世纪末音乐美学断想.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55页.

参考文献:

[1]恩里科·福比尼著. 修子建译.于润洋,张前主编.西方音乐美学史.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年.

音乐生活论文例5

2006年6月,笔者有幸聆听了山西左权盲人民歌宣传队的几个民间盲艺人在编钟音乐厅的演唱,并观看了题为《悲情太行行》的演出及生活场景录像。这种被称为“原生态”民歌的演唱及生活场景的真实再现,给聆听者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由此也引发了笔者对一系列令人深思的问题的思考。

一、对四个问题的思考

第一,观众通过音乐欣赏,应该被引到联想作曲家或表演者私人生活的情境上,还是观众对音乐作品本身有强烈的触动?

第二,通过这场演出,这种特殊主体的表演方式是否具有普遍性?

第三,演唱者唱不很贴近自己生活情境的歌和唱属于自己生活情态的歌的区别在哪里?

第四,对于特殊的表演群体,音乐是他们的目的还是一种生活工具?

提出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就这场演出来说,音乐是把人更多的引领到了对演员的私人生活的了解上,而对于民歌本身的审美判断受到了影响。人们将审美判断引向生活或者文化认同,或者引向道德判断而掩盖艺术审美的判断标准。这就引出第一个问题,音乐行为或者作品的价值是靠什么来判断?如果以文化认同或者道德判断的标准,这场演出以及这些作品都让人同情和感慨。WwW.133229.COM观众会极力地推崇和肯定他们的演出,这样会给这个群体带来好处,可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如果运用艺术或者纯粹审美的判断标准,这些音乐或者民歌本身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并认为是美的。按照学院派将音乐定义为乐音的艺术,那么这些音乐无论从音乐的表演形式还是音乐作品本身,比如音色、作品结构、歌词内容等都不具有太高的审美价值。刺耳的音色让人的感官很疲劳,带给感官的不是悦耳和舒服,出于好奇,人们会听,而不会把它当作陶冶心情或者获得心灵诗意与安宁的审美愉悦来听。它给人带来的震撼不仅是作品结构本身,而更多的是作品以外的东西。音乐的主体性在这里是缺失的,而艺术审美价值判断的核心,通常是根据艺术本身是否具有主体性,即音乐的价值靠音乐本身的造型以及乐音的运动带给欣赏者的心身审美愉悦来决定。

第二个问题,如果将普遍意义界定为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话,那么这种表演主体的方式显然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这种以农村生活为背景、以农业文明意识为主导的音乐表演方式与现代城市的生活背景有间隔。人们会怀着好奇与怀旧的心情为这种朴实且真实的歌声感动,但让人感动的并不一定就是美的。此外,即使是在农村,现代媒体将流行音乐渗透到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这种演唱方式及其作品也失去了普遍意义。

第三个问题,从这场表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当表演者演唱和自己生活有直接关系的歌曲时(比如《光棍歌》),那种发自肺腑的力量让人有些心惊胆战,感觉他们是用每一个细胞和神经在呐喊,歌声和演唱者让人感觉没有任何分离感。纯粹意义上的移情在这群演唱者的演唱中体现到了极致。而当他们唱一些加入了现代都市流行语汇的歌曲时(比如《大实话》中“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等),演唱效果总觉有点滑稽。所以,如果演唱者唱贴近自己生活情态的歌是称为表现的话,那他们演唱的那些不属于自己生活情态的歌就应该属于表演,是一种再现或模仿。

模仿与再现不乏有表现的因素,但它基本上与表演者的心灵或者经验世界是有隔阂的,就像演员扮演各种角色,表演得很像但不是演员自己真实的生活。至于表现,就是以真不真来进行价值判断、再现或者模仿、表演。作为一个艺术行为(演唱),不管是营造意境还是塑造形象,都有表现和表演的成分,因为人们总是有一些共同的或者相似的生活经历与体验。所以,一个好的艺术演唱者,无论是表现还是再现,都是相对的。

谈到第四个问题,如果仅就这场演唱会来判断,音乐在这里就是工具,是一种表达特殊群体生命体验的手段,一种表达独特生活体验的手段。但是作为演唱者,音乐作为谋生手段的同时也是他们生活的目的。所谓音乐是工具,是指音乐只是作为达到音乐以外的一个功利性目的的手段;而所谓音乐是目的是指对音乐本身的目的性,是为了音乐而音乐,没有外在的功利性目的。比如,演唱会中有一个演员,他本来有着按摩这一很好的谋生职业,但是他不顾女朋友的反对却毅然放弃了这一“铁饭碗”而选择了唱歌,因此,他也失去了女朋友。他的这一行为表明,他演唱不仅仅是为赚钱养家,更是出于他本人对音乐或者唱歌的热爱。因此,至少对于他,音乐是手段,也是目的。如果进一步推及所有的音乐行为,即使是为了艺术而艺术,那音乐对于行为主体也都是具有工具与目的的两重性。

二、文化认同与审美认同

通过对以上几个问题的仔细分析,人们不难发现,《悲情太行行》的演出之所以让人震撼,最主要的还是出于观众对音乐的文化认同而非音乐的审美认同。而以上的四个问题也体现出了西方音乐美学有史以来的二元对立的自律论与他律论。自律论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形式,在于音乐作品本身的语言及结构,它与音乐要素以外的内容毫无关系。如自律论者汉斯力克所说:“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的形式。”①这一言论,维护了音乐的独立性,否定了音乐对于内容的依附性,从而使音乐不再沦为音乐以外的内容的工具,音乐的目的就是音乐本身。因此,自律论者往往对音乐作品或者音乐行为拥有一致的审美认同。而他律论者恰恰相反。他们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所体现的情感或者社会内容及作品所承担的道德意义。这样,音乐往往会沦落为他者的附庸而失去其独立性,对于音乐价值的判断往往也会依据文化的认同而非出自纯粹审美的判断。鉴于以上分析,在这次演出中,呈现在众人视听感官前的这群盲艺人的歌唱,与其说是一种音乐行为,不如说是一种文化行为。他们以演唱当地民歌为生,他们的演唱之所以感动,更在于观众被自己对这一群体的同情情绪左右。因此,音乐带给人强大的心灵震撼,而这或许已不是音乐或者演出本身,而是他们真实的生活场景引发的情感因素。那么,音乐的审美意义自然也就被降至欣赏行为的底层。

事实上,有着和这些盲人的生活环境相似的人们,或者对他们的生活有一定了解的人,在初次听到他们演唱的时候,那种心灵和生理上的反应都是强烈的,甚至有人说,还会有一种毛孔倒竖、热泪盈眶的感觉。在这之前,笔者也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唱,在初次听到的时候却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无论是在生理上、情绪上的反应都很激烈。但是听的时间长一点,这种感觉就逐渐消退了,而当理智恢复、心情平静之后再去思考的时候,就觉得这种民歌如果以通常的音乐概念来分析的话,音乐本身在其中所占的分量其实是很少的。观众之所以被感动,是因为被唤起了人们曾经直接或间接经历过的生活,由此也就引发了一个既古老又时尚的音乐美学问题:音乐听众被音乐感动的主要是其形式还是音乐的内容?且不论脱离了内容的音乐形式能否真的存在,即使这种音乐形式果真存在,它能否打动听众?脱离了音乐形式的赤裸裸的音乐内容是否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笔者立刻深切意识到,这些问题已让自己的思考陷入了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与他律论的论争泥潭之中。

通常理解,如果一种音乐的形式比较简单,创作技法方面又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那其审美价值也就相对比较低。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劳动产品价值的形成理论,即劳动产品的价值最终由生产这个产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由此派生出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理论,越是复杂的劳动就越是高级的劳动。音乐的劳动直接生产出音乐的形式,而音乐的内容则与音乐的劳动并无直接关系。照此说来,左权县民间盲艺人宣传队演唱的民歌因形式比较简单,也就只能属于被称为“低文化形态”②的音乐,其价值远远低于以交响乐、歌剧为代表的形式复杂的“高文化形态”③的音乐。如此展开,就出现了音乐使人感动的二元论。其一,音乐使人感动是出于文化的认同。其二,音乐使人感动是出于审美的认同。前者是一种基于社会功能、道德信仰、思想感情的社会认同的判断,引起人们社会认同判断的物质本体不仅是纯粹的音乐音响,更重要的是负载在音乐音响上的文化信息。所以,文化的认同主要取决于音乐的内容。而后者是一种基于纯粹的音乐音响的审美认同的判断,引起人们审美认同判断的物质本体就是音乐音响的声音本身,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所以,音乐审美的认同主要取决于音乐的形式,对一种音乐产生文化认同的前提是听众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文化积淀,缺乏文化积淀的人无法形成文化认同,也就不能被这种音乐所感动。期望一种音乐让所有的人都产生社会认同,让所有的人都被感动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同理,对一种音乐产生审美认同的前提是听众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审美积淀,缺乏审美积淀的人无法形成审美认同,也不可能被这种音乐所感动。从引起人的感动角度来说,引起社会认同的音乐和引起审美认同的音乐在价值上是同等的,这也是文化相对论的主要观点之一。

结语

本文通过对《悲情太行行》这一演出所引发的一些思考,并结合音乐美学的相关理论得出演出之所以感人的原因。持自律论者往往对音乐艺术的价值获得审美认同,而持他律论者一般会对音乐艺术的价值获得文化认同。从目前的音乐美学研究现状来看,人们往往不绝对地进行单一的价值判断,通常会结合具体的艺术作品或行为,对其结合审美认同与文化认同来进行音乐批评或者音乐评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文化认同往往更能牵动受众的情感神经而使音乐失去独立性。然而,自律论者的审美认同,也由于缺乏文化的厚重而往往使审美判断缺乏说服力。

注释:

①(奥)爱德华·汉斯立克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

②③宋瑾著.走出慕比乌斯情结——世纪末音乐美学断想.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55页.

参考文献:

[1]恩里科·福比尼著. 修子建译.于润洋,张前主编.西方音乐美学史.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年.

音乐生活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G633.9 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a)-0237-01

音乐活动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主要组成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作为对音乐作品或音乐表演的价值和所表达的情感等进行评价的音乐评论,需要的不仅是深厚的生活知识、音乐知识和鲜明的思想美学立场,而且还需要有特殊的本领,能够挖掘其作品内部所表达的情感,以便深入理解作品所反映的生活态度。

1 音乐情感表现分析

音乐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将人类每一个个体的情感和思想表达出来,达到彼此交流,彼此温暖和关怀的目的。

1.1 音乐情感表现的形式

(1)激情通常是由过度情绪压抑和兴奋引起的将激情融入到音乐中,它所体现出来的情绪是猛烈、爆发而短暂的。(2)音乐心境这种情感体验通常是音乐激情过后,个体所产生的一种持久、微弱,并对整个精神活动造成影响的情绪状态。(3)音乐应激是紧急情况下,个体在音乐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绪状态。

1.2 音乐情感表现的特性

1.2.1 音乐情感表现的对象性

任何情感都是内心状态的一种反映,感情的对象通常是做为具有感情特征的事物出现的,它在外所表现出来的状态都浸透着感情。

1.2.2 音乐情感表现的主客一体

在对艺术作品的评论中,评论家往往会以作品产生的价值感情为主线,同时融入自己的感彩。即在欣赏和评论艺术作品时,是把作品本身美的价值感情与自身随作品而出现的多种感情融合为一体的体验。

1.2.3 音乐情感表现的层次性

音乐情感的层次性可通过公式“音乐情感=形式性情感+生活性情感”表现出来。

(1)形式性情感。

音乐情感是一种抽象的自我意识,它对人的情感影响是瞬间完成的。尽管如此,它的产生还是需要借助于生活中的事物,即在现实生活中,它完全依赖于生活或概念观念,是不完全独立的。但是,它却可以唤起我们的情感。

(2)生活性情感。

音乐是人类精神的载体,它以自律的形式性情感为基础,同时与现实生活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现实社会中的人的情感与他所生活的现实生活可以认为是一种水融的关系。可以这样认为,音乐可能引起的想象和思想,与特定的个人的内在生活的关系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并最终以极高的情感表达传递出来。

2 音乐评论中情感的挖掘

德国作曲家贝多芬(Beethoven)曾说:“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谁能参透我音乐的意义,便能超脱寻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贝多芬将其一生地经历化为音乐,通过音乐来传达他的情感。因此,对于一个优秀的音乐评论家而言,除了具有相当高的文学写作水平外,还需要善于用接近音乐的方式和深入音乐的途径去聆听音乐中所传达出来的情感,并将这种情感传达给大众。

2.1 从节奏中挖掘情感

节奏是音乐的骨架,将其与乐音结合在一起就可以更好地传达复杂的情感。在音乐评论中,要想更好地挖掘音乐作品中所传达的情感,对于节奏的把握就显得至关重要。

在非洲音乐中,节奏被认为是音乐的灵魂。通过鲜明的节奏,人们可以将生产工具或用具等的敲打发声融入到演奏中,形成一种以强刺激为重要特征,且节奏鲜明的音乐范式。再如,我国戏曲艺术中,也存在完整的打击乐体系―“锣经”,它不仅打出形象的外部特征和外部动作节奏,同时还表达了形象的内部情感变化。20世纪音乐史中,打击性音响就是其鲜明的特征之一,它不仅自由多变,同时还不断变化着重音点,将人们从一种规矩方圆的节奏中解放出来,将整个情感的表达空间无限的扩展了。

当然,这种打击形式只是节奏的一个极端表现形式。在一些古典音乐中,音乐节奏基本上都是趋于一种稳定或超稳定的状态,而现代音乐多会融两种以上的节奏于一体,破坏音乐稳定的内在结构,使人产生一种躁动不安的感觉。这种感觉恰恰符合后工业化社会人们的心理感知结构特性,将人们日益复杂的精神世界更好地表达了出来。

由节奏所以引起的人们心理上的美感,一方面是由于它与与心跳频率的关系,心脏的跳动是随着节奏的击拍速度的改变而不断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直接刺激了神经细胞的活跃,引起大脑皮层的兴奋。另一方面,节奏是一种有规律的运动,由此便会产生一种具有运动特性的美感。此外,在社会慢长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对美的欣赏习惯,也是产生节奏美感的重要方面。

总而言之,节奏在整个音乐的情感表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音乐评论只有从音乐的节奏出发,才能更好地把握音乐的艺术性,感受音乐所要表达的情感。

2.2 从声音中感受情感波动

情感是通过声音的传递才得以表达的,而声音的色彩变化又是随情感的波动而不断发生变化的,任何一种情感,哪怕只是细微的情丝波动,也都会引起声音色彩上变化,从而使发出得声音中带有了情感色彩。

在歌曲的演唱过程中,那些那些变化无穷、动人心魄的声音,就是内心奔游不息的情感的传达,可以说声音的变化根植于心中的情感,是情感所留露出来的最美妙的音符。因此,在欣赏音乐,评论音乐时,我们只有仔细聆听歌唱声音的变化,才能从中感受到最微妙、最朦胧、最难以言表的情感波动。

2.3 从作品演绎中体验情感

音乐作品本身所蕴涵的情感是音乐评论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可以说一个评论者的情感感受力决定了其对音乐作品鉴赏水平的高低。不同的音乐作品所传递的价值和文化是不同的,所体现的时代和阶级特征等也有所不同。评论音乐作品的最初原则就是要最真实地还原作品本身所凝聚的情感。当然,音乐作品的情感还需要通过表演者的演绎来表达,他在还原作品本身情感内涵外,还会将个人的修饰和对作品的个性体验,如声音、举止、眉目以及其思想和价值取向等融入到音乐作品中。因此,在进行音乐评论时,除了客观把握音乐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外,还需要对其再创作过程,即演绎有深刻的理解。

3 结语

音乐情感是音乐的内在灵魂,它贯穿于整个音乐活动中。在进行音乐评论时,只有从细微处准确的把握音乐作品表现的艺术手法,细心聆听每一个音符,从能够感受到作曲家所表达出来的音乐情感,然后通过相当高的文学写作能力,将这种音乐情感传递给每一位听众。

参考文献

[1]周新叶.音乐情感剖析[J].艺术百家,2005(4):91~94

[2]蒋盛益,李霞,李碧,等.音乐情感自动分析研究[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lO,31(18):4112~4114

音乐生活论文例7

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从第1期开始推出“我与音乐人类学:当下最关注的论题”的讨论。这个讨论专栏分别对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的多为知名学者进行专访。所涉及到的论题主要为:如何看待音乐人类学?目前所关注的学术热点?

在专访中,韩锺恩提出“音乐文化人类学”,力求考证文化状态是否对人的自然状态有影响?包括文化人类学对体质人类学的作用。“音乐文化人类学”的提出希望从音乐和文化的关系平台上去理解音乐人类学的审美经验。音乐人类学与音乐美学两个领域不仅可以互动,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整合。

薛艺兵目前关注的学术热点为音乐民俗学的研究,并于2007年底完成了书稿《音乐的民俗模式――中国民间音乐的民俗学研究》。该论著从音乐人类学视角进行音乐民俗学研究,应用了人类学的文化模式理论,阐释出中国民众音乐生活中如何构建起音乐的民俗模式,又怎样受制于这种模式的一系列音乐的和文化的规律。杨民康谈到了仪式音乐研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问题,认为现在学界提出的精神文化、社会文化、物质文化的三分法较为合理,从这个角度看仪式音乐中的仪式化因素更多涉及了音乐行为,应该定位于社会文化层面。李海伦提到了近些年的热点“离散和全球化论题”,大量移民社群逐渐成为民族音乐学家的研究对象。汤亚汀对音乐人类学的概念解读是:在当地和世界两种空间的互动中,一种音乐发挥了什么作用,它如何反映特定的文化和社会方面,哪些方面被全球化了,哪些维持了自己的独特性,虽然会有许多变化,在变化中又生成了哪些新的意义。

杨燕迪认为音乐人类学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和研究各个不同的族群和人群在各自不同的社会生活中应用“音声”材料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意蕴,以及产生这些“音声”材料的内在机理和风格条件。并且认为音乐人类学与历史音乐学在渐渐靠近。目前,完成了著作《音乐人类学视角下的西方音乐文化批评》主要是通过音乐人类学的文化视角来看待西方艺术音乐。他认为,目前高校学科目录中“音乐学”被当作整个音乐学科的总名称,这种现象使得音乐学和音乐学家在中国音乐生活和知识生活中的功能与定位模糊,出现了所谓“大音乐学”(指整个音乐的学科,包括作曲、表演和理论研究)和“小音乐学”(指音乐的理论学科)之分。萧梅认为田野作业自身的经验制度史,是学者撰写“民间音乐文化书”(对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历史而言)的历史叙事。她强调田野作业与历史叙事的密切相互关照,以及田野调查过程不是单方向、单维度的授予与被授予,而是寻求“对话”,寻求多元的视野和心态。

由上专访讨论,可以看出近些年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的课题组成果显著。除此之外,还有于会泳先生及其专著《腔词关系研究》的专项研究。

戴嘉枋在《论于会泳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音乐艺术》第1期)一文中,论述了于会泳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前期,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面进行的研究,包括民歌、说唱、戏曲以及他的综合音乐理论研究。他在“综合研究”方面主要包括了,“腔词关系研究”、“句式研究”、“结构规律研究”、“宫调研究”、“唱腔与伴奏研究”和后来提出的“润腔研究”。此外,在京剧音乐研究领域于会泳进行京剧现代戏音乐的研究和“样板戏”音乐创作,有许多创新意义的成功经验。

沈洽在《〈腔词关系研究〉读解――第四章 腔词节奏关系:腔词节奏轻重关系》(《音乐艺术》第1期)一文中,对于《腔词关系研究》著作进行解读,提出“腔词节奏关系”研究基点:一是腔词节奏的“轻重关系”;一是腔词节奏的“段落关系”。中国传统声乐中的“板眼”和西方古典音乐中的“节拍”只是形似,而非同质。“板眼”只是一种伴随音乐过程中参考性的量度,而非音符运动前绝对化的制约。腔词节奏轻重关系,确切的指唱腔节奏的强弱变化与唱词音节的响度变化的关系。“创腔”对于“演唱”而言,主要是音节元音时值的长短、元音调值的高低、声调调域的宽窄、声调调型的完整程度和音强的大小。唱词节奏的轻重类型分为“习惯轻重音”、“特意轻重音”和“节拍轻重音”。该书中提到的:唱腔“不受(唱词)节拍重音的制约,并无害处,反而有益;而接受(唱词)节拍重音的制约,并无益处,甚至可能有害”在今天看来也是对中国传统声乐创作经验很精辟的总结。

文化中探究音乐

2008年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的重心主要集中于从文化的角度探究音乐,借鉴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探究民族音乐的相关问题。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3期,姜姝在《后传统社会里的民间音乐守护者――英国北部城市酒馆民间音乐集会个案调查》一文中,以英国北部城市谢菲尔德市酒馆民间音乐集会为个案?熏对其生息空间、参与者、活动特征及其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调查和事象分析之后得出:处在文化边缘的英国民间音乐集会充满着强大的生命力?熏依然存在于人们的现代日常文化生活中?熏传承着英国民间文化的传统?熏成为英国酒馆不可缺少的文化事象。社交性生活酒馆空间不仅给予了民间音乐集会一个固定的生息场所?熏而且轻松、自由的氛围激发了集会参与者的热情?熏增进了人与人的亲和力,并为传承民间文化创造了契机。集会参与者成为后传统社会里传统的真正守护者?熏以音乐实践活动延续着这种鲜活的民间音乐传统。

杨民康在《中国音乐》第4期发表《论布朗族人生仪礼与个体音乐活动过程》一文。该文提出在布朗族传统的社会民俗中,诞生、成年、婚、葬四大人生仪礼习俗,标志着每一个社会成员成长过程的四个重要阶段。一般认为,人生仪礼同“过关仪礼”有密切关系。在过关仪式的分离(脱离)阶段和聚合(进入)阶段之间,存在一个过渡(阈限)时期。通过对人生仪礼及其阈限阶段特征的考察,可以发现各种民间音乐类型,其实完全可以纳入这个人类学――民俗学的人生发展周期及结构框架内来做整体性描述和分析。通过对人生仪礼与阈限阶段“一维两阈”环链中存在的模糊性、混融性以及阶段性、渐进性等结构要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布朗族传统音乐不同于其他少数民族及汉族音乐的诸多艺术与文化个性特征。

蔡际洲、许璐在《鄂州牌子锣的变迁》(《中国音乐学》第4期)一文中,以2006-2008年作现状调查时获取的一手资料为基础,并将其1980年代的调查资料相比较,从乐人与班社、乐队构成、演奏曲目、音乐形态、演奏程序等五个方面,对鄂州牌子锣20年间的变迁状况作了比较研究。黄妙秋在“广西北海D民咸水歌研究”一文中,认为在地理环境和历史社会境遇的影响下,北海D民咸水歌音乐形成自身独特的音乐特征、歌唱风格和审美思维,它处于复合的双重边缘文化状态,蕴含着丰富的水文化内涵。

解B然在其论文《阿细跳月与萨尼大三弦舞――两个彝族支系音乐、舞蹈及文化语境的比较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1期)中提出,“阿细跳月”、“撒尼大三弦舞”是云南彝族阿细支、撒尼支的传统舞蹈。随着时代的变迁,如今的“阿细跳月”、“撒尼大三弦舞”已由原来的婚恋乐舞活动变为各阶层群众共同参与的娱乐性活动。由于“阿细跳月”、“撒尼大三弦舞”在音乐、舞蹈和文化功能上都有极为相似的特征,因此该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二者的相互关系。同时,借助于其他的音乐分析手段如“申克分析法”和“简化还原”的思路,归纳出“阿细跳月”、“撒尼大三弦舞”的音乐、舞蹈共性和深层结构特征。

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正如薛艺兵在《音乐研究》第六期中所说:生活环境的文化模式建构着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而生活在环境中的每一个人同时又凭借这些模式不断建构着他所处的环境。

仪式音乐研究

仪式音乐研究也是2008年度学者关注度较高的一个研究领域。各位学者主要针对具体的田野调查成果,或进行学理分析、理论提炼;或进行音乐文化分析;或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人类学的相关研究成果对田野调查的数据进行解读。

蓝雪霏在《畲族仪式音乐与盘瑶仪式音乐文化之比较》(《中国音乐学》第1期)一文中,认为畲族与盘瑶有着共同的祖先崇拜和共同的神灵信仰,有相似的原始巫术与道教相结合的道统和学法经历,有相似的仪式类型,但其法事音乐暂时尚难找到共同点。

陈燕婷的《安海雅颂南音社迎请郎君神像开光与安位仪式研究》(《中国音乐学》第2期)是作者亲自到福建安海雅颂南音社进行田野调查,对迎请郎君神像开光与安位仪式进行研究,并对郎君神像开光、安位仪式的缘起、过程、音乐、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齐琨的《灵验的音声――浙江省富阳市龙门镇元宵节灯会仪式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第3期)认为,“灵验的音声”可以视为信仰具有灵验性的音响表现。在龙门镇元宵节灯会中,信仰的灵验又具体表现为祖先崇拜和龙神信仰的持续有效。该文对“音声如何具有灵验”和“音声为何具有灵验”的问题进行回答,并阐释了仪式音声得以有效存在与持续存在的动力因素。

孟凡玉的两篇论文《两腔三调:荡里姚傩仪式音乐唱腔的原生分类概念及其文化内涵解析》(《中国音乐学》第1期)和《贵池傩仪式音乐研究三题》(《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4期)都是对安徽贵池荡里姚以及周边村落参加傩仪式乐舞表演者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当地傩仪式存在着五种不同的唱腔类型:傩腔、高腔、歌调、吟诗调和诵经调。这些分类概念中透露出唱腔的历史与“出身”信息。从安徽贵池荡里姚两支高腔曲牌来看?熏仪式音乐在传承中具有稳定性的一面?熏但变化也是不可避免的;从歌调在傩戏、目连戏和民歌中并存的情况来看,仪式音乐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当地其他音乐种类彼此影响、相互交融的;从“局内人”的“吟诗调”概念来看?熏“吟诵调”不仅和音乐形态有关?熏更和曲调的使用场合密不可分。

杨殿斛在《濡化・互惠:乡邻参与丧葬仪式音乐活动的价值取向――黔中营盘民间丧葬“救苦”仪式音乐活动的人类学解读》(《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4期)一文中,认为民间音乐的盛衰消长是乡民社会生命追求对文化变迁境遇自觉调适的结果,而乡民参与乡邻丧葬活动的核心仪式――“救苦”仪式音乐活动,是传统乡民社会孝道濡化的现实需要,是乡民概化互惠生存伦理的典型体现,音乐?穴音声?雪既是仪式形式也是仪式内容,在营造神圣语境的同时起到了重要的神圣叙事作用。

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保护

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在2008年也是学术界讨论热点之一,学者们集中于对历史进行反思、总结,并对未来的传承保护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邱怀生在《富裕的贫困――浅析山西省民间音乐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国音乐学》第1期)一文中,认为当下,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不可避免地使民间音乐处在了文化生态的边缘地带。2005-2006年的田野调查分析显示,各个乐种的弱化成为摆在学者面前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问题。政策方针、学者视角、地方需求及其表演民间音乐的人的个性选择是音乐生态系统中直接对民间音乐文化产生影响的四个重要因素。

周吉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我见》(《中国音乐学》第3期)一文中倡导:保护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对于不同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手段和方法。注重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风格”的保护和传承。以及保护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传承人,是做好保护传承工作的关键。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3期,张振涛在《民间文艺汇演的历史反思――保护民间音乐的一项措施》一文中,回顾了20世纪中国舞台上一种特殊的汇演形式,大规模地调动地方民间文化资源,无意中塑造了,也形成了由汇演连带引发的一系列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为刚刚打算铺开自己视野的中国音乐学界,发现了大多数民间艺术品种。参与演出的民间艺人,则因为政府行为的权威性?熏彻底改变了社会地位和文化身份。在20世纪50年代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晋京演出?熏参加调演?熏就是政府对一个民间艺术品种从内容到形式的政治肯定。从此,“下里巴人”变成“阳春白雪”,吹鼓手变成艺术家。一系列舞台上下的艺术活动,充分体现和反映出“国家在场”的巨大势能,成为我们咀嚼20世纪中国民间文化向艺术化、现代化、城市化迅速转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除了以上几个领域的研究成果,《中国音乐》第1期中,还有几篇文章值得关注:于林青《曲牌音乐学习笔记(续篇、终结篇)》一文,对曲牌音乐发展变化的规律进行了一些探讨。

姚艺君《数字化时代的传统音乐分类问题思考》一文提出“声腔”的“族群”中大致包含两种类型:一类是“单亲族群”,如梆子腔、二黄腔;另一类是“多亲族群”,如高腔、昆腔、曲剧腔等众多曲牌(曲调)组合使用的戏曲品种。戏曲声腔以三种方式存在,即:全国传播性的声腔、地区传播性的声腔、非传播性的声腔。冯光钰在《音乐传播视野中的曲牌考释研究(下)》一文中,将众多的曲牌放在传播视野中进行考释研究,通过追源溯流的探寻,从曲牌音乐传播历史及途径;同宗曲牌音乐与异宗曲牌音乐等五个方面,对曲牌的传播及变化规律进行了探讨。

音乐生活论文例8

下面,主要谈一谈几个概念,从总体上看,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基本出发是:将音乐视为人类文化现象现象,作为具有人类生活塑造可能性的实物见证,去向人们进行引导和介绍,去传播音乐文化。作为学科的基本任务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多种多样的角度,从艺术的,技能的、实践的、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并且以科学的方式去理解这些人类文化的果实。关于音乐教育方法学是:为人们去理解这些音乐音乐文化果实而创造设计和提供具体的理论学说和可能性。那么音乐教育学与他们有什么样的关系呢?简洁地可以这么归纳一下,就是说,将音乐教育学概括为一种学习认识过程和场景中,借助大量的可能性,有效措施去探讨怎样教授音乐,怎样学会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一句话就是,去理解了解音乐的果实。

这些概念中的几个关键点:一、音乐教育科学:对人和物的定性、认识,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这里所说的文化现象是哲学意义上的,反映出音乐教育科学遵循了哲学的基本原理,含有一种人类的观点。二、一种思想:致力于对人类音乐文化的传达、传播和理解。把音乐教育文化的发展与一个国家音乐文化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这些文化现象、氛围反映在生活的每一个场点时刻。三、教与学:这里涉及到几个观点,在国家教育的大纲或任务基本确定下,不仅是围绕教什么而是怎么教的问题。从面上讲教什么的问题各有不同,区别也不大。如何教的问题则涉及到很广的范围。四、可能性、尝试性、建设性:这些字眼的应用并不是几个字这么简单,它们的运用,提出并显示了一种人类学习活动的递进性、循环性、开放性的哲学思想,他们是一种带有以问题定位的学科,是不满足现状的,不是以我们得出的结果为目的,也就是说,只有能够提出问题,才有可能去为解决问题而努力,这种循环是积极的。

有关音乐教育学的概念,从广义上说:1、音乐教育学包涵全部的为了音乐传播、进行音乐认识包括理解活动的各种指导实践和理论。如实践活动、目标、科学性、哲学思考、学科研究、教与学的理论。2、音乐技能、能力、知识、规律性、原则性,音乐的观点,解决问题的种种尝试。这是属于历史性、社会性和文化反思方面的问题。3、在交织性上,音乐的教育可以与音乐教育、音乐教育方法学有切合点与区别。

从狭义上说:作为独立科学本身的反映,就是说,科学的音乐教育学为其学科的研究提供了实际的、应用的基础理论,音乐教育是一个实用的为了艺术和科学及教育实践而服务的科学。

广义音乐教育所涉及的方面:

1、进行音乐的教育

把音乐作为人类文化、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从教育科学观点出发,我们有义务让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去占有,去学习属于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去激起人们对它的兴趣和爱好。这个音乐教育所涉及到全部音乐的问题,从音乐的音响、塑造的可能性、音乐的内涵和外延、功能、艺术作品、即兴创作到音乐的多样性。该学科包括研究、讨论各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方方面面,历史的、宗教的、结构的、人类学的,音乐教育还具有这样的任务,通过学习,借助于音乐素材音响去培养,去为教育、为生活实践、为生活塑造服务。

2、借助音乐进行教育

就是说,音乐作为教育的手段和途径,涉及道德、伦理、美学、人的行为活动、交行方式。从整个人类音乐历史看,音乐作为教育的手段与途径可以为了解和理解音乐的历史做出贡献。这里有信仰问题,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情感的问题,这一系列问题本来就贯穿于音乐历史长河之中。今天我们应该做的是,使我们的同学、我们的后一代对这些问题敏感化,引起他们对文化的重视。

音乐生活论文例9

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是世界上非常独具民族特色的一种艺术文化形式。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文明进程中,创造了大量内涵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形成了有着深刻民族审美内涵的民族音乐文化体系。民族音乐就是指各民族用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表达其情感生活的音乐。它包括民族民间音乐和具有民族风格的创作音乐两部分。由此也 可以把它的内涵表述为:以中华民族音乐为根本, 融合一切有利于我们的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所创造出来的具有浓郁的本土特色、鲜明时代特征的音乐文化。民族音乐是我们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音乐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民族音乐教育是国民音乐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全面素质教育得以实施的基础内容之一,它对于培养学生的民族文化情感民族音乐文化审美观念、民族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国音乐教育受传统教育的影响,一般过于重视音乐技能和理论忽视音乐实践在民族音乐中的重要作用。综合性全面的培养学生的思想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是现代素质教育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代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岗位实践相结合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建立相对独立的、科学的、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现阶段培养我国学生较强的职业综合能力、实践反思能力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音乐实践的必要性

音乐学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都很强的专业,需要来自多学科理论的支持,其专业特点决定了研究主体的多元化、实践内容的多层面化。音乐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和表演性很强的艺术文化活动性课程,是我们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民族音乐形象和意境产生的过程就是民族音乐实践、音乐学习和音乐再创造的一个过程。可以这么说,没有了对音乐艺术的实践,就没有了音乐意象的再现;没有对民族音乐的实践,学生对民族音乐美的感知和理解就会出现偏差。这一点尤其在基础音乐教学中体现的最为突出,中小学生对民族音乐的理论和器乐通常了解的比较少,只有通过音乐实践教学,让他们参与到生动的、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让学生亲自参与、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具有直接的音乐经历,在学生主动参与听、唱、学、看的实践活动中了解民族民间音乐,去发现、知音乐的内涵和意境中既欣赏了音乐,又学到中国音乐知识的愉快体验,让艺术的熏陶真正变成学生学习与生活的一部分,才能提高学生们对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学生们对音乐的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及创造能力。

二、加强音乐实践,提高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审美素质

民族音乐教育的目的性不仅仅在于会唱几首民歌、弹奏几首曲子,最终目的在于对民族音乐文化精神的传承和创新。要想达到这一要求,单靠课堂内的音乐教学实践是不够的,必须在课外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多种多样的课外音乐实践活动,让学生全方位多角度地领悟音乐的内涵。反思我们传统的课外音乐活动,大多是为了应付音乐竞赛而进行,为了培养特长生而进行,从而忽略了其在育人方面的巨大功效。因此,从音乐教育的现状发展研究与趋势来看,课外音乐实践活动的开展是一个值得重视、探索的重要问题。新颁布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要重视音乐实践。所有的音乐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这就是说我们必须通过多种音乐实践活动,多角度的对民族音乐进行了解,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三、音乐实践的多种途径

音乐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构建,要以实践教学目标体系为依据,把知识、技能与素质融为一个整体;以就业为导向,以综合实践能力为主线,将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设计,从而建立与理论教学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音乐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分为校内实训、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设计与创新能力训练等。校内实训是通过学校提供现有的音乐场地给学生一边学习理论,一边从事音乐艺术实践,以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实际运用能力。可以运用舞台实际教学、微格教学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来培训学生实践能力。音乐实践的目的,是通过学生在音乐电台、电视台、文化馆、艺术馆、音乐出版社、音乐媒体(网络娱乐公司)、娱乐公司等专业实习场所的艺术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族音乐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民族音乐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举办作品展览、专场音乐会、广场文艺晚会、科普宣传演出等,从而推进当地的民族音乐文化建设,扩大影响,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学生的创新与应用能力。

四、音乐实践有助于促进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完善

加强音乐实践对于促进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完善和科学化有重要作用。在进行音乐实践的同时,逐步修订音乐实践教学计划,整合音乐实践课程,音乐院系根据音乐专业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来确定应开设的课程和课时分配,完善实践教学大纲,明确实践教学指导任务,掌握实践教学的目的、性质、实习内容和要求,从而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整合专业课程与实践课程设置,突出专业特色,强化技能训练。为此,学校为确保音乐学专业实践教学计划的实施应坚持“优化基础,注重素质;强化应用,突出能力”的思想,根据专业实践教学目标的要求,修订民族音乐指导性培养计划,整合民族音乐实践项目和实践内容,逐步建立民族音乐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促进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完善。

201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文,项目编号:HB10UYS091。

参考文献:

[1]张艳.加强民族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J].黄山学院学报,2005(8).

[2]毛娟.关于音乐实践教学的模式探讨[J].四川戏剧,2008(2).

[3]尹绯.试论音乐实践对于高校弘扬民族音乐的重要性[J].艺术教育,2007(6).

[4]冯玉国.加强课外音乐实践 提升学生审美素养中学课程资源[J].2008(5).

[5]兰刚.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J].中国高教研究,2007,(8):13.

音乐生活论文例10

关键词:实践 审美 教学 策略

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是世界上非常独具民族特色的一种艺术文化形式。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文明进程中,创造了大量内涵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形成了有着深刻民族审美内涵的民族音乐文化体系。民族音乐就是指各民族用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表达其情感生活的音乐。它包括民族民间音乐和具有民族风格的创作音乐两部分。由此也 可以把它的内涵表述为:以中华民族音乐为根本, 融合一切有利于我们的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所创造出来的具有浓郁的本土特色、鲜明时代特征的音乐文化。民族音乐是我们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音乐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民族音乐教育是国民音乐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全面素质教育得以实施的基础内容之一,它对于培养学生的民族文化情感民族音乐文化审美观念、民族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国音乐教育受传统教育的影响,一般过于重视音乐技能和理论忽视音乐实践在民族音乐中的重要作用。综合性全面的培养学生的思想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是现代素质教育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代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岗位实践相结合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建立相对独立的、科学的、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现阶段培养我国学生较强的职业综合能力、实践反思能力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音乐实践的必要性

音乐学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都很强的专业,需要来自多学科理论的支持,其专业特点决定了研究主体的多元化、实践内容的多层面化。音乐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和表演性很强的艺术文化活动性课程,是我们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民族音乐形象和意境产生的过程就是民族音乐实践、音乐学习和音乐再创造的一个过程。可以这么说,没有了对音乐艺术的实践,就没有了音乐意象的再现;没有对民族音乐的实践,学生对民族音乐美的感知和理解就会出现偏差。这一点尤其在基础音乐教学中体现的最为突出,中小学生对民族音乐的理论和器乐通常了解的比较少,只有通过音乐实践教学,让他们参与到生动的、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让学生亲自参与、主动参与、积极参与具有直接的音乐经历,在学生主动参与听、唱、学、看的实践活动中了解民族民间音乐,去发现、知音乐的内涵和意境中既欣赏了音乐,又学到中国音乐知识的愉快体验,让艺术的熏陶真正变成学生学习与生活的一部分,才能提高学生们对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学生们对音乐的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及创造能力。

二、加强音乐实践,提高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审美素质

音乐生活论文例11

1942年张鲁等编写的《怎样采集民间音乐》,对民间音乐采集目的,采集者业务素质,采集内容、步骤,以及如何记谱等问题进行了较全面阐述,它是民间音乐长期采录工作的经验总结。文章特别强调民族音乐考察的现场性,带有鲜明的“实地调查”科学方法色彩。对于采集民间音乐的步骤,该文强调采集前充分的准备工作:“要对该地区的地理环境,经济文化生活,风俗习惯语言人情作一般的了解……调查该地区民间音乐活动的实况”,因为采集者只有预先对对象具有一定的初步认识,接近它们时才不至于手忙脚乱。而对于调查者而言,“如果自己还会演奏一种民间最流行的乐器……进行采访时带着它,对于收集工作是有很大用处的”,因为这样更容易融入调查对象。由于革命战争时期民间音乐采访对象包括工人、农民、士兵、学生、妇女、民间艺人等,文章强调针对不同采访对象,应采取不同调查方法,尤其对妇女更要注意采用诱导的方法,因为妇女一般较难开口,所以采访者开始要由她们的日常生活谈起,然后再慢慢引到中心问题。她们一旦开口,就会提供出乎意料之外的丰富材料。这些都是得之于实践,弥足珍贵的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的重要经验。该文提出民间音乐采集者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如“普通音乐的知识”、“辨别音的高低与写谱的能力”、“对节奏的理解”、“对方言的了解”、“懂得新文字的拼音法”。采集者业务素质在记谱环节表现最为突出,因为它最能体现田野工作的学术性。该文将记谱步骤做了非常细致的概括;对于记谱中存在的困难,也提出解决方法。

吕骥为更好地指导民间音乐研究工作撰写的《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由“研究中国民间音乐的目的”、“研究中国民间音乐的原则和方法”、“民间音乐的范围”、“应该研究的问题”四部分构成,对民间音乐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等进行界定,并对研究民间音乐的目的,应注意问题等进行阐述,至今仍是指导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重要指南,如《提纲》着重提出:对于民间音乐的研究,不应只停留在已出版的文字资料上,而“特别应当注意民间音乐在人民生活中应用演奏的情形”,原因在于,“一方面是因为许多形式上技术上的问题不是文字或符号所能说明的,更重要的是因为从民间音乐的应用与演奏中更能使我们了解民间音乐在人民生活中所占的地位,存在的价值,以及与生活相结合的情形”。这些源于实践的真知灼见,对今天民族音乐学田野考察与理论研究都有重要启示。

中国民间音乐研究会出版的民间音乐资料与研究成果,对于中国民族音乐学发展产生了重要积极影响。

一方面,采集的民间音乐资料与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成果,成为新中国民族音乐学田野考察方法建立的重要基础,同时也为新中国成立后更大规模民间音乐普查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其中,张鲁等编写的《怎样采集民间音乐》是解放区民间音乐采集工作实践经验的重要总结,对建立中国特色民族音乐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比如文章对于记谱法的探究,就作出了独特的理论与实践总结。同时他们通过实践的摸索,逐渐总结出一些特殊的工作方法,如对于如何解决记谱困难就提出了解决办法。应该说,这些方法强调了客观、忠实的记录原则,并涉及对唱法、表情、嗓音的处理,真假声的互换,方言音韵,调式和语言等,这是对构成民间音乐完整性因素全面记录的方法,只有在真正深入学习、研究民间音乐的切身经历后,才能总结出如此科学有效的方法,它们完全是感性经验与理性思考的成果,成为记录民间音乐重要原则。而且,延安音乐家通过自身实践摸索出的田野作业方式,不仅符合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基本要求,而且还在很多方面对中国特色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方法的形成做出独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