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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市场格局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24 08:58:02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1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成果显著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我国正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先行者和领导者。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做出顶层设计,构建了操作框架,为各方参与者提供了丰富的产品工具和市场机会,我国成为全球首个构建最为系统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绿色金融已上升为我国重要的国家战略。同时,绿色金融也是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最令人瞩目的“中国印记”之一。作为今年G20杭州峰会的主席国,我国首次将绿色金融列入G20议题并写入峰会公报。

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政府、发行人和投资者等各类主体的参与日益深入(见表1)。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贴标绿色债券发行量128亿美元,全球占比约30%,绿色相关的未贴标债券存量高达2460亿美元。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人民币也成为广义绿色债券中最主要的计价货币。

绿色债券有很多优势,如可为绿色企业和项目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为绿色项目提供较长期的融资、缓解期限错配问题,通过声誉效应强化发行人的绿色投资行为,通过更高的披露要求激励发行人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新的资产类别,使其有机会参与可持续发展投资等等,因此绿色债券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障碍,需要逐步加以解决,从而释放出绿色债券发展的潜力。

(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方面

目前,我国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尚未统一,同时缺乏统一的绿色债券市场准则。在此情况下,较难客观准确地判定项目的绿色属性,也使得财税优惠、奖惩政策以及针对绿色项目的政府担保等可能的支持措施在短期内缺少落地的基础,还可能造成市场主体在不同监管政策之间套利,影响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绿色债券的发行及交易方面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由于绿色项目投资回报期长、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只能用于绿色项目、资金监管要求更为严格、发行和管理成本较高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绿色债券的吸引力,也影响到绿色债券的发行及交易量。

目前全球发行的债券中仅有不到1%为贴标绿色债券,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量也仅占全部债券的2%。对于每年3万亿~4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资需求,目前绿色债券所能提供的融资还远远不足,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据OECD分析,在将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2℃的前提下,到2030年时,仅中、美、日、欧盟四个市场投资于可再生能源、节能和低排放汽车等低碳项目债券的年度潜在发行量可达7000亿美元。

国际经验表明,财税激励及奖惩政策是将环保项目的正外部性内生化的有效手段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认为“公共财政机制是解决环境问题方案的一部分”, 并预计每100亿美元的财政资金可撬动1000亿美元的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产业。部分国家也对绿色债券给予了优惠政策,如美国国会于2004年通过了总额20亿美元的免税债券计划,用于支持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公司债券;马萨诸塞州于2013年起自主发行免税绿色债券,所得资金直接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从国际经验来看,对绿色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环节给予适当支持,可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提高其投资收益,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绿色债券的发行和交易量。

(三)绿色认证和信息披露方面

构建和完善绿色认证和绿色评级体系、科学客观地评估项目的外部性是绿色债券审批、财政补贴、行政奖惩、税收优惠等决策的重要基础。目前,经认证的贴标绿色债券主要集中在欧元区和美国,欧元和美元是贴标绿色债券最主要的计价货币,我国绿色债券发行的标准化和透明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证明绿色债券的“绿色”身份,国际通行做法是聘请独立的专业机构出具对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绿色认证,即“第二意见”,国际权威的认证机构有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气候债券委员会、毕马威等。在全球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半数以上的债券进行了国际绿色认证。

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来看,相关主管部门鼓励绿色金融债和公司债发行人提交评估认证意见。然而,目前我国绿色债券认证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的认证标准和专业的认证机构,市场竞争不充分、绿色认证成本相对较高。加之绿色债券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使得企业绿色债券的发行门槛较高,影响绿色债券的发展。

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建议

《指导意见》和G20杭州峰会公报明确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即要通过相关努力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开展国际合作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等。这些政策导向进一步扫清了绿色债券发展的障碍,降低了投资者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绿色债券相关规章制度、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开发绿色债券指数、建立完善发债企业强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等。为深入落实相关政策,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政策标准,夯实市场基础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体、交易所市场为补充,符合国际成熟市场的通行惯例。建议尽快探索设计国内统一的绿色债券界定标准和绿色信贷指标体系,为绿色金融的后续配套政策奠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基础,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更为明确的行动指南。

(二)加大财税优惠,提振绿债发行及交易

对于发行人,可探索由符合条件且具有意愿的地方政府推行绿色债券财政贴息和专项担保基金,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根据地方产业布局和财政实力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领域进行试点。设定适当的贴息和担保比例,给予社会资本更为稳定的预期,在耗费较低财政成本的条件下撬动更多私人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要加强绿色债券存续期的信息披露和资金投向跟踪,确保发行人行为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绿色化,避免道德风险。对于投资者,可研究对国内机构投资者购买绿色债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予以适当减免,培育和壮大绿色投资群体。

(三)加强认证管理,降低项目风险

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国绿色债券发行的标准化和透明度,建立推广国内绿色债券认证标准和体系,提升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首先,统一绿色债券的监管标准,逐步提升绿色债券的认证率,将绿色认证作为财税优惠等支持措施的必要前提。其次,构建和发展我国本土的认证体系,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要求,通过丰富认证机构、引入市场竞争来降低债券认证成本,同时加强市场准入和机构监管,防止认证机构过度竞争导致降低标准或采购性认证等。最后,创新绿色筹资机制,本着重实质、轻形式的原则,开展存量绿色债券识别。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有3只存量债券被纳入中债绿色系列债券指数,是绿色债券领域的一项创新,开启了存量债券的绿色化识别通道。为鼓励企业绿色投资,建议对于剩余期限长、实际投资于绿色项目的存量未贴标债券继续开展相关认证工作。

(四)完善和推进绿色债券评级,扩大债券应用

鼓励评级机构在现有评级体系框架中增加环境影响评价维度,将发行人的绿色信用记录、募投项目的绿色程度和环境成本等因素纳入考察范围,并在评级报告中予以披露,合理反映绿色资产的价值。对信用评级符合要求的绿色债券,可考虑纳入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及交易所质押回购库。此外,评级过程中要避免追逐声誉效应、“唯绿色论”而忽视绿色债券风险的倾向。(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供职机构无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

参考文献

[1].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2

【关键词】

绿色债券;绿色低碳;国际创新;中国路径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环境变化的敏感程度不断提高,我国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性。最新的“十三五”规划中一方面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并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同时也指出要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形成包含金融体制改革在内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等。我国绿色低碳产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前景。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可以为绿色低碳经济转型提供巨大资金支持。2014年,国际上13家主流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与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以及其他绿色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磋商的基础上,了《绿色债券原则》(GreenBondPrinciples),对绿色债券认定、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流程给予了界定。该原则指出,绿色低碳经济所需的投资规模,需要来自债券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的共同行动。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15年版)》,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也将为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

一、绿色债券及其类型

由于各国在经济发展程度和对气候、环境变化等问题上认识的差异,国际上并没有一个被广泛采纳的“绿色债券”的定义。发达国家在绿色债券的定义上更关注气候变化,将未来的气候变化和相应的技术调整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因素。而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只要能够节约化石能源的使用量、降低单位能耗,其投资都具有“绿色”属性(例如高铁债券在我国被认为属于绿色债券,但发达国家并不认同)。尽管有定义上的差别,但“债券”和“绿色”是绿色债券必须具备的两大基本特征:一方面绿色债券应具有普通债券的基本特征,如发行成本相对较低,利息税前列支,具有抵税作用,债券本身具有良好的二级市场,符合流动性和灵活性的投资需求等;另一方面,绿色债券是收益转款专用于绿色项目的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必须投向可再生能源、改善环境状况、能源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以及有关水利、建筑、交通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气候变化相关项目。因此,“绿色债券”作为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环境变化开发的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可以简单定义为为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或气候减缓和适应项目而开展融资的债券,具有清洁、绿色、期限长、成本低等显著特点。但关于“绿色”属性的界定和绿色债券的具体定义仍需要有关权威机构的进一步明确。和普通债券一样,绿色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政府、银行或者企业;债券购买人(投资者)可以是各类投资机构或个人。根据发行人的不同,可以把实践中发行的绿色债券归类为不同的资产类别,表1描述了实践中一些典型的绿色债券类型及其特征。

二、绿色债券的国际创新机制和实践

鉴于世界各国越来越认识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这其中金融机制的重要杠杆作用,绿色债券得以迅速发展。标记为绿色的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专门追踪绿色债券市场动向的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BondsInitiative)的《债券与气候变化:市场现状报告2015》称,自2007年第一支绿色债券发行以来,截至2015年9月底,全球总共发行了497只绿色债券。且发行量逐年递增,在2013年之后出现爆发式增长,2014年绿色债券发行总额达365.9亿美元,是2013年的三倍之多,2015年截至9月发行总额256.3亿美元。这种快速的发展得益于各国政府在绿色债券公开示范发行和政策支持发行等方面的创新机制。

(一)为绿色市政债券提供双重追索权一般专项债券由发行实体担保,绿色抵押债券由相关的绿色资产决定,为弥补专项债券和绿色资产抵押债券的差距,政府实体可以发行双重追索权债券。双重追索权的绿色一般责任债券首先会赋予投资者对发行机构的追索权,当发行机构出现违约预期的时候,投资者对相关绿色资产池也同样具有追索权。通过让投资者深入了解相关绿色资产的绩效,双重追索债券提高了信息披露水平,投资者也就无需承担将投资回报直接建立在这些资产绩效上的风险。同时,如果一份绿色资产能够符合成为双重追索权债券的标的资产,就将成为从公共抵押贷款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转型的一个选择。随着投资者对绿色资产的绩效更加熟悉,就将逐渐不再需要对发行机构的追索权,市场就可以发展为绿色资产担保债券。这种资产抵押债券可以使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摆脱债务,因此具有沉重债务负担的地方政府会大力支持绿色资产抵押债券的发行。德国慕尼黑MunchnerHypo银行发行的“社会”抵押债券就是双重追索权绿色债券的典型案例。

(二)绿色暂持融通和信用增级设计要开发主流绿色债券市场,需要债券发行达到一定的交易规模。而在绿色投资中,许多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投资的规模都相对较小,同时单个银行又往往缺乏对某种特定类型的绿色投资足够的贷款量,从而使绿色投资无法达到债券市场所需的绿色债券规模发行的水平。因此需要跨银行合作集合资产形成暂持融通方案,直至贷款量充足。建立这样的暂持融通机制,还需要通过设定一定的贷款条件,甄别进入暂持融通的资产质量并衡量其汇总规模,进而推动跨银行绿色贷款协议的标准化。除了能够汇总贷款并推进贷款协议标准化,暂持融通机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有选择性地提供信用增级,使评级不够高的绿色债券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从而适应市场的风险状况。例如来自开发机构的低级和夹层债务具有不同的信用评级水平,通过参与暂持融通的银行机构进行汇总并进行信用增级,促成投资者在恰当的投资级别上发行绿色债券以吸引私人资本。

(三)绿色投资税收减免机制为了促进绿色债券的发行,政府可以建立绿色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税收减免优惠机制。例如在美国,政府通过税收减免债券、直接补贴债券和免税债券三种类型的绿色债券税收优惠来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美国联邦政府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债券(CREBs)和合格节能债券(QECBs)是税收减免债券,这两种应税债券以清洁能源和节能为目的,其债券息票的70%由联邦政府对债券持有人的税收减免和补贴提供,即投资者获得的是税收减免而不是利息收入,发行人不必支付与之相对应的债券利息。发行人除此之外的30%净利息支付,则通过政府的现金返还获得,因此这两种债券也是直接补贴债券。免税债券意味着投资者不需要支付所持有的绿色债券的利息收入税,从而降低发行人的发行利率。(四)基于绿色绩效的贷款差别价格绿色债券市场中有相当一部分债券来源于基于绿色贷款资产池发行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因此,绿色信贷的发展对于绿色债券至关重要,绿色信贷的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绿色债券的发行成本。对于绿色优惠贷款的确定可以通过不同的政策来实现。通过不同公司获得的环保信用评级,区别“绿色”、“蓝色”、“黄色”和“红色”的企业信贷限制,为“绿色”贷款提供差别价格机制。政策制定者可以直接通过贷款人项目的环境效益制定一套银行的差别定价体系,也可以为绿色贷款产品提供有差别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来实现这一机制。各国政府在探索绿色债券的实践中,创新了绿色债券的发行机制,并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政策框架和公共金融工具。

三、我国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必要性

(一)绿色债券可为经济转型提供巨额资金2015年的“十三五”规划明确我国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具体要求包括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等。这些都需要巨量的建设资金投入,而债券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至关重要。债券市场是资本渠道再融资的核心组成部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成熟,债券市场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绿色债券的绿色属性取决于债券发行的基础项目或资产,而不是发行实体的绿色资质,中央或地方政府、开发银行、商业银行或工商企业等都有资格发行绿色债券。只要绿色项目融资的基础和需求到位,就有源源不断的再投资可被用于绿色和气候资产,并被设计成收益可预测的债务工具。同时,低碳技术、商业模式和公司金融的不断发展将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的风险,并且更加适合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收益投资组合。这些都将长期吸引机构投资者增加对绿色债券的需求,从而为我国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提供资金支持,弥补绿色投资缺口。

(二)绿色债券为金融体系改革提供契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高度依赖银行贷款和较高水平的短期高成本债务。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需要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和繁荣,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由于金融市场尚不完善,我国可用的金融工具也相对有限。相对全球债券市场规模占GDP的平均水平138%,我国债券市场仅占GDP的47%。从银行贷款向债券转型为更大的透明度和流动性提供了机会,并释放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空间,使其回收资本投入新的项目,加速资本周转。另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的短期债务比例为居高不下,1年或1年以下到期债务的比例为78%,而美国公司此项比例仅为28%。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稳定性的一个危险因素。绿色债券的投资者往往都是债务的长期持有者,更青睐较长期的稳定回报债券,而绿色债券恰恰提供了从短期债务资本向长期债务资本转型的机遇。此外,绿色债券为企业实体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选择,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经济增长新的主要贡献力量,绿色债券可以解决他们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国内储蓄存款资金,而同样囿于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这笔资金投资机会有限,导致大量存款外泄流入未受监管的投资领域,也带来了风险隐患。绿色债券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同时,可以为此类资金提供相对安全的投资渠道。

(三)绿色债券促进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明确写入“十三五”工作报告,全面建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是实现国家绿色转型的基石。据“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组测算,“十三五”期间,中国的绿色融资需求将超过14万亿元。而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还相当单一,业界对绿色金融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停留在绿色信贷的概念,对于绿色金融的其他产品如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产品的理解甚少,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有待完善。目前的绿色信贷大部分为政策性或开发性信贷,远不能满足未来绿色融资的需求。同时信贷资产缺乏必要的流动性,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绿色债券的组成部分,可以加速资金周转,提供必要的流动性,并为巨大的绿色资金缺口寻求更多的投资者。私人部门在当前价格信号下,污染外部性无法内生化,导致私营部门对绿色项目投资兴趣不足。通过包括免税在内的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可以在财政无法充分纠正外部性的情况下,动员和激励民间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投资中。因此包括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特别是绿色债券在内的系列绿色金融工具的健康发展有助于丰富我国的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业务模式,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发行人参与绿色金融投资,从而健全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体系。

四、绿色债券的中国路径

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已成为促进我国向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和金融市场改革的必然选择,但需要注意我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债券中国路径。

(一)完善绿色标准的定义和审核发展高效有力的绿色债券市场首先需要对与债券紧密相关的绿色投资有明确的定义标准,一个健全的绿色体系可以为绿色债券发行人的绿色主张提供保障。2012年的《绿色信贷指引》由于缺乏对于“绿色”的清晰、可操作定义,使得银行在遵守该指引时受到了制约。制定我国的“绿色”标准定义,必须考虑我国产业发展的具体阶段,并与相关政策领域的标准和已经推出的十三五规划中所提出的关键产业政策保持一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于2015年3月27日联合13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的《绿色债券原则》,对绿色项目的界定较为宽泛,指那些可以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通过发行主体和相关机构评估和选择的项目和计划,而我国的绿色债券投资领域需要有别于这些关注点。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制定的2015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所列出的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六大类项目基本涵盖了我国绿色债券的投资领域,但该目录也同时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中国绿色债券的具体定义可以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管理下,通过与银监会和国际上相关标准和认证机构沟通,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或其下属有关绿色债券研究的委员会作出。要很好地实施有关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标准,需要同时建立完善的审核和执行系统。绿色债券的审核过程可以结合国家节能计划的结构和社会信用体系采用的结构,作如下设计:首先,此项工作可以由政府许可的第三方验证机构如信用评级机构或者相关审计机构来承担,也可以建立专门的独立、非政府非盈利的监管审核机构。但无论哪一种方式,建立严格的专门审核平台,并由监管机构责成其有效运行都是必不可少的核心工作。其次,审核系统必须确保较低的审核成本,发行者能够通过营销绿色债券获得的额外收益弥补该成本,而不能因此项成本限制市场发展。最后,审核平台要着重审核与绿色债券收益关联的绿色项目或资产,而不是审核债券发行人实体的绿色资质,并确保项目或资产的绿色资质在债券持有期内得到担保。

(二)做好绿色债券公共示范发行与试点发行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前期,需要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以及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公共示范发行和试点发行,从而为绿色债券市场提供必要的交易量和流动性,吸引投资者参与。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对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务有所限制,并计划在市政债券中引入更多的结构性融资产品。因此,可以给予绿色市政债券补贴,为市政债券扩大现有的市政债券配额,扩大与可持续发展计划或基础设施明确挂钩的绿色市政债券限额,或者强制要求绿色债券的配额比,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这些都将提高绿色债券的透明度,并积极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早期发展。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为PPP模式的绿色债券发行主体提供部分担保,促进政府在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水平,改进其债务结构。做好公共示范发行和试点发行,有助于提高相关潜在绿色资产融资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调动绿色投资者热情,吸引潜在投资者,并降低整体市场风险。

(三)探索绿色债券发行激励措施借鉴国际上绿色债券发行中的有效做法,积极探索有益于我国绿色债券发行的政策措施。探索发行双重追索权绿色债券,通过为相关绿色资产关联的债券提供政府担保,在地方政府层面制定双重追索权绿色债券发行支持计划。绿色资产担保债券可以作为桥梁从显性或隐性由政府支持的债券市场,先过渡到引入对相关资产的追索权,并最终脱离政府担保发展为收益抵押债券。改革财税政策,通过为投资者提供税收减免或为绿色债券发行人进行利息补贴,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降低发行人发行成本。制定绿色差别价格政策,通过对借款人项目绿色属性的严格认定,给予其优惠利率。降低绿色债券交易成本,鼓励公共基金参与绿色债券市场,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设定购买绿色债券的目标。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国内绿色债券提供特别窗口,在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长期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的同时,弥补国内绿色投资的资金缺口,促进绿色债券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提升投资体系的风险管理和实践治理水平。

(四)建立信用评级、增级机制,加强信息披露试行在现有开发银行中设立绿色资产暂持融通功能或建立独立暂持融通实体,为规模相对较小的绿色资产进行恰当汇总和包装,以达到发行绿色债券所需的必要规模和质量,扩大合格绿色资产总规模。建立并完善绿色债券评级机制,结合债券基础资产的绿色质量,确定评价指标和相关权重。允许通过资产暂持程序为优先领域的绿色债券发行提供信用增级。通过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出具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绿色认证,也就是“第二意见(SecondOpinion)”。通过审查债券的项目筛选机制、资金流向等,证明绿色债券确实具有“绿色资质”,并出具相关报告。“第二意见”可由绿色标准审核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标准作出,目前我国应尽快建立此类绿色资质审核、认证机构。信用评级的相关程序应确保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齐备。一是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要确保使用在与绿色债券相关的绿色项目或资产上;二是确保相关绿色项目或资产的“绿色资质”。监管部门必须制定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指引,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3

今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全球首个政府主导的较为全面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绿色金融上升至国家战略,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开创绿色债券发展新局面提供了有效指引。

《指导意见》的出台,以推动建立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调动金融市场关注和服务于绿色经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向环境友好、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最终实现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予以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契合生态文明国家发展战略。

此外,《指导意见》旨在增加绿色金融供给,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实现节能减排,这也是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履行国际责任、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国际承诺、落实《巴黎协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国际上来讲,全球从上世纪80年代环保意识的逐渐复苏发展到了2000年之后一年一度的全球气候大会。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树立这样一个形象对我国的国际地位进一步的提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从国内来讲,我们以前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环境保护放在第二位,但是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大家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

《指导意见》的出台,显示了国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决心。中债资信绿色债券研究团队高级分析师顾鹏对《经济》记者表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能给经济与环境带来更为积极正面的影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程中,仍有相当规模的落后产能,依赖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消耗着宝贵的能源与资源,同时带来大量的污染。产能过剩不具竞争力,同时对环境不友好,发展不可持续。”

他还表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可以从金融供给的角度,优化产业项目的融资途径,将融资渠道优先向环境友好、清洁生产等绿色环保产业开放,倒逼落后产能的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国家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进而从产业层面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进而服务于国家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同时,绿色金融也将助力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等行业,推进环境治理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绿色金融将引导资金流向环保、节能等绿色领域,这对我国环境保护将带来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我国环境的净化和美化。此外,中国已经把绿色发展写入“十三五”规划,将其作为国家战略,并正在全面推动传统产业向低耗环保方向转型升级。对此,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告诉《经济》记者,绿色金融将成为传统产业低耗环保转型的“加速器”,有助于我国经济的整体良性发展。

尽管绿色金融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绿色金融的发展,也将带来一定的挑战。

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实践,需要理论和政策等方面的完善。顾鹏认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下的配套政策细则、行业规范等方面的落实,将是亟待解决的议题;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与绿色实体经济融资缺口以及与生态环境保护或治理需求的有效匹配,是接下来将要面对的重要挑战;如何避免非绿产能,通过各种手段“洗绿”或“漂绿”,进而获得绿色金融支持,也是即将面临的潜在问题。

“绿债”资金要保持透明度

当前我国绿色产业的投资需求量较大,环境破坏已对人民的生活质量,以及经济的恢复力和可持续增长带来巨大风险,环境污染成本占GDP的3%-6%左右,人们开始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而且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测算,中国每年需要在绿色领域投资约6000亿美元,用于环境修复和保护、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绿色交通。而财政资源只能满足其中10%-15%的绿色投资需求,这就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或者其他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用以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在2015年底,央行与发改委相继出台绿色债券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并出台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如放宽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准入条件、加快和简化企业绿色债券审核程序等,有效激发了国内市场绿色债券的发行积极性。截至9月5日,2016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1099.9亿元,资金投向涵盖污染防治、资源节约、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等多个领域。

法兴银行Jonathan Weinberger向记者介绍道:“在2013年的时候,绿色债券市场最大的特征就是由跨国金融公司这样一些机构来主导,比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这些机构,通常它们的评级都比较高;到了2014年、2015年,绿色债券市场就和普通债券市场的构成越来越相似,有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来发债,包括一些中介的机构和银行;再到2015年、2016年,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占的比重越来越多,今年几乎所有的来自于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都由中国的银行发行。”

对此,霍肖桦认为,考虑到中国的财政状况和发展规划,绿色产业投资需求的三分之二需要从国内外金融市场筹集,这意味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空间巨大,“而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规模较大在情理之中”。

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是依靠政府主推、自上而下建立,这与国际上依靠自愿性行业准则自发形成的绿色债券市场有所差别。“自上而下的市场模式,可通过绿色债券目录设定、相关政策配套,初步搭建一个平台,引导符合政策和绿色目录的发行人进入,并吸引投资者关注,进而快速地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建立,并能形成一定的规模。”顾鹏对记者称,新生的政策性市场,通常也会受到投资者和舆论的格外关注,2016年初至今我国快速发展的绿色债券市场也印证了这一点。

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表明了发行人和投资者对于绿色债券的认可。

顾鹏表示,有五方面的原因。第一,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促进市场的快速发展;第二,绿色融资存在着较大的需求和发展空间,市场需要绿色债券这样的金融产品;第三,发行人和投资人均会收获积极正面的社会声誉,彰显其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生态环保义务的姿态;第四,作为新生的金融产品,绿色债券的“首单”效应产生较高的关注度;第五,绿色债券发行时间的优势也让其受到部分发行人的青睐。

绿色债券有一个非常严格的界限就是,发行债券所获得的所有收益都必须专门用于绿色项目来进行融资,法兴银行跨产品(绿色)结构主管Sandrine Enguehard告诉记者,资金的使用要保持非常高的透明度。

“如果从每个人工资里拿一块钱来治理雾霾,并且可以随时透明地查询这一块钱到底去了哪里,大家都会同意付钱。”鲁政委给记者举例说,这就意味着它政策的障碍已经没有了,同时它也具备了在商业上的可持续性。

每年千亿规模被认可

在过去的3年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规模急剧增长,人民币已成为绿色债券市场中的三大主要货币之一。“从货币的币种也能体现出在绿色债券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中国在最开始发行绿色债券的时候几乎都是以美元和欧元来定价的,到了2016年可以看到人民币已经和美元、欧元并驾齐驱了。”Jonathan Weinberger如是说。

今年全球整个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有170亿美元,其中40%都是由中国发行的,法兴银行亚太地区债券资本市场部主管莫乐涵告诉记者,这是一个新的强有力的趋势,按照中国银行的估计,到2020年,中国每年发行的绿色债券的规模将达到500亿美元的规模。

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也有消息称,截至今年年底,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就有望超过3000亿元。

在顾鹏看来,考虑到处于审批通道中的绿色债券规模,以及有发行意愿的发行人的潜在发行规模,中国实现3000亿元年度发行规模的难度可能并不大。考虑到中国作为一个新兴绿色债券市场,在发展元年即已成为全球第一,这表明了国内市场对于绿色债券的高度认可,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但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毕竟还不成熟,市场相关的制度和规范还不完备,监管层可能更倾向于审慎地进行审批管理和发行,有效地确认债券的绿色属性,初步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绿色债券市场,这比单纯地追求发行规模的意义更重要。

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制度与政策细则、配套措施、目录界定、行业规范、第三方认证的要求等方面,都尚处于摸索的阶段,不具体、不完善。同时,不同部门对于绿色债券的认定依据虽总体方向一致,但仍存在部分差别。因此,我国绿色债券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也不少。

《指导意见》就指出,要加强部门间协调,建立和完善我国统一的绿色债券界定标准;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评估的质量要求;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采取措施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

顾鹏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监管层已经意识到绿色债券发展初期所出现的问题。“绿色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上述关于绿色债券几个方面的政策措施配套出台和完善优化,即统一的界定标准、规范严谨的第三方认证、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安排、降低融资成本的配套举措。”

对此,霍肖桦表示,一方面,目前我国对于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尚无强制性要求,但引入第三方评估将增强投资人对绿色债券的认可度,从而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政府需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另一方面,我国绿色债券尚没有建立评级标准,公信力有所不足,政府应不断完善绿色债券的评级标准,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则对记者称,首先还是要对绿色项目有个清晰的界定;另外,要对绿色资金的使用加强管理,在税收、补贴和监管措施等方面给予一些支持会有助于绿色金融的发展。

关注市场机制可持续项目

绿色金融最大的问题就是它带有外部性,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让外部性内部化,不再依赖政府出钱。解决这个问题,鲁政委建议要有两点思维。一方面,我们是否有可能考虑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时候绿色债券可以优先于其他债券收场,这就相当于一个资产证券化的优先档,意味投资的时候成本可以更低,大家也愿意给钱,因为更安全,信用风险低了,这样根本不要国家补钱;另一方面,既然我们坚持绿色的标准,就意味着它的一部分风险被隔离,内部的风险就不会有。“这样既符合理论逻辑,又不要政府出钱,又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具有可持续性。”

他还认为,未来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最主要的还是如何形成环保的法律体系,使整个社会的外部性内部化;其次,是如何有效执法,真正让环保执法到位就必须让社会中每一个人对于环境问题有监督的权利,监督到位后才能迫使它遵守配额;最后一点就是要尽快建立各类排放权的交易市场。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家之一,并且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碳排放交易市场。

不仅如此,政府近期还出台了一些支持跨境投融资的新政策,要求企业去海外而非在国内借债。今年前半年,中国企业的离岸发债规模已接近创记录水平。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4

[中图分类号]F81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06-0075-05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经济总量居世界第2位,但中国经济过去30多年来的粗放发展方式已日渐受到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的约束,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已趋于极限,2005年以来,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达到世界第一。环境破坏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污染成本,日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负担,也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近年来,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已经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共识,尽管我国进行积极的产业调整,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发展,鼓励高科技、高附加值的行业发展,但是囿于经济增长的巨大压力,地方政府实际落实动力不足。同时,环境污染成本占GDP的比重逐步上升,我国在降低整体能耗强度方面已然卓有成效,但在传统节能环保模式下如何更进一步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已经缺乏后劲,中国亟须从资源消耗型经济过度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总体来看,绿色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正在不断扩大,改变传统节能环保模式,推出绿色金融和相关配套衍生品已迫在眉睫,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全球绿色债券的快速发展给我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适时在我国债券市场上推出绿色债券,是我国推进绿色金融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一、绿色债券概况

根据2015年3月27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出台的绿色债券原则(The Green Bond Principles,GDB),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其中绿色项目是指可以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发行主体和相关机构评估和选择的项目和计划。

具体到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了39号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公告采用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金融债券从绿色产业项目界定、募集资金投向、存续期就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独立机构评估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规范。按公告规定,绿色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此外,随公告一起出台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列举了中国绿色金融债券的六大项目: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以及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相比于普通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并无结构或设计上的本质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所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评估与筛选所体现的“绿色性”,同时,在资金用途监管、信息披露方面也更加严格和透明。公告出来后,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分别于2016年1月27日和28日成功簿记了自己的首只绿色金融债,得到了债券市场机构的广泛关注。

2016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其中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非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的通道也已开启。在金融机构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示范效应下,预计企业绿色债券的发行也将逐步放量。

二、国外发展绿色债券的经验

绿色金融的概念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2000年,美国提出绿色金融的概念:金融部门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借助于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达到保护环境资源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战略。绿色金融涵盖绿色贷款、绿色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绿色ETF和共同基金、绿色债券、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等不同形式,绿色债券是绿色产业项目融资的重要组成方式。

(一)国外绿色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自2007年第1支绿色债券发行以来,截止2015年10月,全球共计发行501只绿色债券,其中4只为气候债券。近年来,绿色债券发行量逐年递增,2013年后出现爆发式增长,2014年发行总额365.9亿美元,2015年截止10月发行总额394.6亿美元。从发行人类型分布看,商业银行占比最高,达46%,企业、市政部门和准机构分别占比32%、14%和8%;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分布情况看,能源和建筑及工业占比较多,达38%和28%,运输、水源、废物处理和环境适应分别占比10%、10%、6%和4%;从结算币种看,目前已有23种货币计价的绿色债券发行,但大部分绿色债券仍然以美元和欧元发行。而各国的开发银行正在逐步增加小额度债券发行试点,发行货币包括:土耳其里拉、巴西雷亚尔和印度卢比。

(二)对绿色债券予以税收减免

多数西方国家的法律规定,有价证券的收益必须计入投资者的收入总额,并缴纳相关税费。为吸引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部分国家对绿色债券予以所得税减免。在美国,税收激励已成为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并已采取了多种补助模式。一是投资人补贴模式,债券投资者通过购买绿色债券,可根据认购绿色债券的额度获得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补贴,而由此债券发行人可不需要或者减少其发行绿色债券的利息支出。如美国联邦政府发行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债券和合格节能债券,该债券主要用于清洁能源和节能项目,市政债券利息的70%由政府对债券持有机构的税收减免和补贴提供,直接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二是直接补贴模式,债券发行人根据所发行绿色债券的票面利率,直接获得政府补贴,减少其净利息支出。这种结构在美国也常见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债券和合格节能债券。三是利息收入减免债券。绿色债券投资机构不需要支付所持有的绿色债券利息收入,这类补助方式与国内认购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补贴方式类似。在国际绿色债券领域,如巴西为风电项目融资的债券实行免利息税的政策。

(三)采取示范发行绿色债券方式进行引导

公共示范发行的方式对于发展绿色债券市场非常重要,有助于对其他发行人确立发行流程和框架提供示范,了解绿色债券发行的特点和优势,同时增加绿色债券流动性,提高市场规模,吸引投资机构关注。如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其国内市场已发行两支绿色债券,对其国内其他机构发行此类债券发挥了有效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信用评级中包含绿色因素

目前,国际市场中,投资机构通过评级报告和自身的内部相关部门评定发行主体时开始考虑环境因素和绿色项目情况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如巴克利银行有专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体系,涉及贷款、内部评级、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等多个部门,而一般的贷款只涉及贷款部门和内部评级部门,若借款企业被认为有潜在的环境风险,则相关部门会介入给予重要依据。

评级报告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了《信用风险的新视角:环境风险纳入信用分析》的报告,建议将环境因素纳入各国信用评价中。

三、我国推出绿色债券的背景

(一) 持续的国家政策支持

在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中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在“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中,首次加入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此前,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了总体框架,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并提出了包括发展绿色贴息与担保、绿色债券市场、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等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内容,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绿色信贷资产的证券化。

在此背景下,监管机构也出台了相应政策,鼓励发展绿色金融:2015年1月19日,银监会、发改委联合《能效信贷指引》,明确要积极探索以能效信贷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推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22日了绿色金融债债券公告和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提供了制度指引。2016年1月13日,发改委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界定了绿色企业债券的范围和支持重点,公布了审核条件及相关政策。

(二)良好的债券市场基础

近年来,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为绿色金融债券的推出准备了成熟的市场基础和完善的市场结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1997年成立以来不断发展壮大,在中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截止2015年11月底,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达41.74万亿元,全市场托管余额达46.41万亿元,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居世界第三、亚洲第二。2002~2005年11月,债券在占社会融资中的占比从1.80%增长至5.80%。

多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已培育了多元化的发行人和投资人,供需双方参与机构种类丰富,为绿色金融债券发展提供了较好条件。一方面,从发行人角度看。目前,各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境内外机构均可在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发行人种类丰富,涵盖了适合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各类发行人,也具备了较好的发债经验,积累了发债信用基础,能够被广泛的投资人认可。另一方面,从投资人角度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涵盖了境内和境外各类机构,能够为绿色金融债券提供中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境内投资人方面,债券市场包括了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大量非法人产品,资金端供给充沛。境外投资人方面,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断拓展对外开放力度,投资机构包括境外央行、QFII和RQFII等多种类型。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外绿色债券的投资者以银行、保险、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主,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已涵盖上述所有类型,具备发展绿色金融债券的良好基础性条件。

(三)现实的参与机构需求

绿色债券的推出是企业自身经营需求与国家战略层面的良好结合,对于发行人和投资人都具有积极的参与价值。

对发行人而言,绿色债券为发行人提供了一种新的低成本融资渠道。绿色产业项目作为国家重点新兴战略产业,部分项目处于发展阶段,大量新技术和服务被应用到绿色产业领域,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但技术升级改造、新技术发展、设备迭代更新均需要大量资金,绿色产业项目融资需求也体现出了总额大、期限长等特点。对于商业银行类发行机构而言,目前来看,国内商业银行主动负债工具不足,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有一定欠缺,普遍采取资产和负债结构期限错配的方式弥补长久期负债成本高的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在绿色产业项目中长期信贷资金需求情况下的经营主动性和盈利能力。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长期稳定的专项资金来源,债券久期与绿色产业项目融资周期尽量匹配,缓解资金错配压力,改变商业银行存款为主的负债结构,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发行绿色债券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的社会形象,宣传发行人重视绿色环保的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感,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发行人还可通过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提升其国际形象。

对投资人而言,绿色债券兼具“绿色”和“债券”的特点。债券的属性为投资者拓展了投资品种的范围,选择不同的绿色债券品种可获得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投资产品,在绿色债券发展初期,绿色债券主要会集中在高等级低风险的品种上,符合投资机构安全性的要求。绿色的特性也同时可满足发行人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专业投资机构的品牌形象,实现环境效应和经济效应的统一。

四、我国绿色债券发行的情况与特点

在人民银行正式推出绿色金融债之前,国内已经零星有绿色债券发行的实践。2015年7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了首单中资企业绿色债券,3亿三年期美元绿色债券,获得了来自全球66个机构投资者账户近5倍的超额认购。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市场发行10亿美元绿色债券,3年期息率为2.125%,5年期息率为2.75%,获得亚洲和欧洲近140家投资机构的超额认购。

2015年12月,继人民银行正式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后,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分别获得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行政许可,核准额度共1 080亿元。截止2016年5月,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490亿元。

(一)基本要素与普通金融债一致

从发行规模来看,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获得的绿色金融债券行政许可发行额度均为500亿元,浦发银行首期发行200亿元,兴业银行首期发行100亿元,发行规模适中,基本符合市场实际需求,与普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类似,也和自身绿色产业项目储备情况匹配。二者均为公募发行,从发行利率来看,两期发行利率均为2.95%,略低于同评级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从发行期限来看,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发行均为3年,也主要考虑的是市场需求和发行成本之间的平衡。首批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在税收政策、风险权重等方面的政策也跟普通金融债一致。

(二)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人民银行39号公告中,并未强制要求第三方机构对绿色金融债券进行认证,但实际操作中,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均有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绿色金融债的绿色产业项目情况进行认证,浦发银行的认证机构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兴业银行的认证机构为中央财经大学下属机构。其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际绿色债券认证经验,中央财经大学参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起草工作,两者均具备一定的认证经验和能力。

(三)绿色特色突出

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根据信息披露,浦发银行将基于发行前筛选确定的绿色信贷项目,首选用于雾霾治理、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相关的重大民生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环保项目,并根据浦发银行的自身优势,重点投放于京津冀、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等地区,项目类型将覆盖《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的深绿项目。兴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项目投放。在资金监管方面,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都将设立专门账户或专项台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持续跟踪专项用于绿色项目;信息披露方面,将按照季度披露资金使用情况信息。

(四)审批流程加速、申报材料简化

按人民银行39号公告要求,绿色金融债券的行政审批环节已进行了大量简化。在申请发行环节,发行人仅需提供募集说明书、绿色金融债申请报告、公司章程或相关权力机构的书面同意文件、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产业项目的承诺函。在发行备案环节,发行人再提供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等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供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报告和银监会发行金融债券批复等文件。总体来看,人民银行对于绿色金融债券的审核,更为关注募集资金的用途,如绿色产业项目情况、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和环境保护效益等内容。绿色金融债券申报材料简化的举措大幅减少了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的申请时间,提高了绿色金融债发行速度,拓展了绿色产业项目获取资金的渠道。

五、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借鉴和相关建议

(一)鼓励发行人多元化,简化审批流程,推动绿色债券产品的创新实践

从全球经验来看,从2007年到2012年,绿色债券发行人局限于欧洲投资银行(EIB)、世界银行(World Bank)等国际多边金融组织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而自2013年以来,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开始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企业也展现出强大的发行潜力。

绿色债券的发行机构不一定是绿色科技企业,主要是指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在我国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下,由商业银行率先发行绿色金融债,再由金融机构发行主体向企业外延,具有一定的现实性。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仍存在多头监管问题,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改委、证监会在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环节都各自有一定的监管权。不同监管机构需出台相应的制度办法,支持发行机构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探索其监管领域内的产品创新。

其中,财政部负责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审批。近一两年,美国、欧洲的市政绿色债稳步发展,长期来看,地方政府债在置换债务完成以后,也可基于地方发展需要发行专项用于绿色项目的地方政府绿色债;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发行审核,已率先推出绿色金融债券,金融机构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明确发行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在限额内分期发行,可探讨发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人民银行下辖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单独管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等,符合绿色债券标准的非金融企业可公开发行中短期融资券,公开或定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以及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推广附加碳收益权的碳债券,其发行管理办法还需要进一步的制度规范;国家发改委管理企业债的发行和上市交易,日前已《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放宽调整了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准入条件,鼓励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绿色投资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开展项目收益债券、可续债、超长期债等创新品种,探索采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质押等增信担保方式,审批方式上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证监会主要负责公司债的发行与交易,发行主体已从上市公司拓展到所有公司制法人,发行方式还分为公开发行(大公募、小公募)以及非公开。2015年交易所公司债券得到了迅猛发展,证监会可采取发文形式鼓励企业到交易所发行各类公司债券,探索绿色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对绿色债券的参与机构给予激励政策支持

海外经验表明,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我国绿色债券发展初期,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债券发展。其中人民银行已明确发行人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可以按照规定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募集资金闲置期间,发行人可以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具有良好信用等级和市场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发改委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债券贴息、基金注资等多种方式,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项目实施,鼓励市级以上(含)地方政府设立地方绿色债券担保基金,专项用于为发行绿色债券提供担保。除上述政策落实外,建议的其他政策包括:财政部对绿色债券执行类似国债的免税政策,银监会对绿色债券的风险权重给予优惠,证监会对于符合评级要求的绿色债券给予更高的质押比例等。

(三)明确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准入标准,规范认证工作

相比普通债券,绿色债券主要特征体现在其“绿色性”上。除了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外,国际上大部分绿色债券的发行都请独立的专业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进行绿色认证及效益评估,出具了“第二意见”或“第三方认证”。在绿色债券发行之前,发行主体可以请第三方机构提供绿色债券的认证。在发行之后,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对资金用途和节能减排效益的评估。目前国外的专业认证机构有7家,我国目前尚没有独立专门从事绿色认证的第三方机构。随着绿色债券的推广,预计第三方认证机构也会应运而生。绿色债券的透明度、安全性、绿色项目效益评估等都是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培育专业的认证机构,明确认证机构的准入标准,要求必需的研究能力,可以提升投资人对绿色债券的信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规范绿色债券的有序发展。在实践操作中,鼓励所有绿色债券进行发行人认证和债券存续期间的定期认证,在进行认证过程中,既要遵循相关部门的制度指引,也要兼顾国际标准,尽量与国际标准统一。

(四)培育责任投资人,成立绿色投资基金投资绿色债券,开发绿色债券指数,丰富绿色债券投资主体

人民银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性计划、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债券。我国绿色金融专业委员涵盖了多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券商,还有很多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这些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研究实力,对绿色债券可进行专业价值判断,同时绿色经营也符合其长期发展理念,通过鼓励引导,实现投资机构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的统一,培育一批我国绿色债券的投资机构。政府鼓励成立绿色投资基金专项投资绿色债券,此外,鼓励我国企业发行境外人民币绿色债券,引进境外专业投资机构参与我国绿色债券投资,提升绿色债券发展的国际化程度。同时,积极推进绿色债券指数开发,让投资者更容易定位绿色债券并追踪其绩效,推出绿色指数ETF等基金类产品及其他债券类衍生品,除机构投资者,还可吸引个人投资者参与到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中来。

六、结 论

绿色债券是我国推进绿色金融的重要部分,绿色金融债的成功发行,将带动发行主体的进一步拓展到绿色企业,也将越来越受到长期责任投资人的关注。绿色债券市场潜力巨大,进一步引导绿色债券市场的有序发展,需要监管机构建立有效的激励及约束机制,推动绿色债券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培育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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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5

近年来,证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化改革,以权力的减法推动市场的乘法,交易所债券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得到提升,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效果初步显现。

一是大力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截至2016年底,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面值7.9万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券托管面值5.2万亿元。2016年,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债券3.2万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非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券2.63万亿元,同比增长189%。特别是净融资比重大幅提高,2016年非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净融资额2.75万亿元,占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额的比重为84.7%,而2014年、2015年这一比重分别为2.2%和27.6%。据地方证监局反映,某些地区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净融资规模已超过新增银行贷款,首次成为企业新增融资的最主要渠道。

二是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逐步增强。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作用,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需要,加快债券品种创新。近两年,我们先后推出了可交换公司债、可续期公司债、绿色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熊猫公司债等新品种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2016年,交易所市场发行可交换债56只,发行金额580亿元,同比增长437%;发行绿色公司债券17单,发行金额223亿元;自2015年12月试点启动以来,发行熊猫公司债46单,发行金额836亿元。

三是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支持盘活存量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2016年,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企业资产支持证券4956亿元,同比增长l37%;在企业资产证券化规模稳步上升的同时,积极拓展基础资产娄型,大力服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太阳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支持服务绿色产业。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推进棚改/保障房、消费金融类资产的证券化。通过旅游资产证券化形式,开创了部级贫困地区发行资产证券化的先例,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针对PPP等领域进行专门调研,2016年12月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起草下发《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构建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工作协调机制。

下一步改革发展方向

我国债券市场在较快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风险,尤其是近期出现的违约事件和大幅波动,更是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总体可控,但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债券违约个案会有所增多,考虑到“三去一降一补”的背景,一些产能过剩、高负债企业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可能会进一步恶化,需要高度重视。另一方面,自2013年底至2016年下半年,我国债券市场延续了近3年的牛市,债券收益率持续降低,信用利差、期限利差不断压缩,部分资金的资产负债端不匹配,通过加杠杆获取收益,导致市场较为脆弱。2016年10月下旬以来,在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监管预期、流动性等多因素影响下,我国债券市场出现大幅调整,当前风险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但未来仍需高度关注债市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6

对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3900,下称绿城中国)副主席兼行政总裁(CEO)寿柏年来说,2008年销售目标与现实的差距,达100亿元之巨。

一切发生在意料之外。“太突然了。2008年四季度,银行新的项目贷款放缓了。没有新贷款,销售又出了问题,令我们很难受。”寿柏年拒绝承认公司因此陷入“危机”,但他承认,在2008年11月前后,绿城中国确曾面临“年关难过”的危局。

作为绿城中国第二大个人股东,寿柏年的持股数量仅次于董事长宋卫平,被认为是公司“二号人物”。5月20日下午,在绿城中国位于杭州黄龙世纪广场的总部办公室,寿柏年向《财经》记者回顾了这场“危机”的始末。这是绿城中国高层在债券危机爆发后,首次公开接受专访。

此前一天,是绿城中国债券持有人决定是否提前赎回4亿美元高息债的最后期限,回购计划最终获得了多数债券持有人的同意。这意味着,绿城中国暂时化解了一场可能导致公司被清算的危机。

在房地产公司的众多负债中,只有严格受限于法律条约的海外借债难以展期,又不能违约,也是如今惟一爆发出来的地产债务危机。看来,这也未能成为压垮地产商的“最后一根稻草”。

建设部一位内部官员曾向《财经》记者表示,在去年年底进行调研时,建设部最担心的事情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很难渡过年关。“最终危机没有集中爆发的原因是,所有的欠款都展期了,信贷也跟着放松了。”这位官员说。

不仅绿城中国,很多在去年出现滞销、面临流动性危机的大型地产公司,如今都已暂解困局。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潘石屹在2008年所预言的“百日剧变”――一场会有大量房地产公司破产的行业大洗牌――并未发生。

不久前,潘石屹向《财经》记者解释称,“是政府救了危在旦夕的地产开发商们。”

潘石屹的这一说法,用于绿城中国可谓不虚。绿城中国也许并非这一轮调整中受创最严重的大型地产开发商,但这家同时在经营足球俱乐部的地产公司的“解围”之路,却颇具代表性。

债券危机始末

5月19日,是绿城中国面临生死的一个关头。这一天是债券持有人决定是否同意提前赎回一笔4亿美元债券计划。绿城中国宣布,其海外债券持有人已呈交了超过九成的票据。这意味着,债券违约风险已化解。5月26日,绿城中国将正式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赎回票款。

寿柏年向《财经》记者坦承,提前赎回债券,主要是因为担心债券违约可能引发的“清算”风险。

据其介绍,上述债券是不需要抵押物的信用债,其违约清算次序在国内银行抵押债之后,对外资投资者来说,该债券风险较高,限制条款也就较为苛刻、繁杂。

这笔债券很多触发违约的指标,随着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变化。2008年下半年,绿城中国销售下滑严重,负债升高,便触及了债券的违约条款。按当初约定,在绿城中国违约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绿城中国在2009年6月提前赎回债券。

“我们一开始也不知道是否违约,在做年报时,所有资料都汇总上来,我们就请了这方面的律师来看,最后发现我们可能触犯了部分条款。”寿柏年说。

违约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净资产负债率高达140%,超过了相关约定;二是债券条款限制绿城中国对联营公司的投资规模比例较大,也超过了约定。

联营开发土地一直是绿城中国经营的主要模式,许多项目绿城中国只占股50%甚至50%以下。高息债持有人认为,投向联营公司的钱不一定能归公司完全支配,就设了比例限制。寿柏年透露,绿城中国超出这个限定比例1亿多元。

若绿城中国违约,25%的债权人联合起来,就可以要求对绿城中国进行清算。“一旦债权人发起清算,就可能引起股价大跌、国内银行向公司催债等连锁反应。此外,另外两笔外资借债可能要求提前偿还。这个后果将非常严重。”寿柏年说,“就算事情平息,绿城有过这种不光彩的记录,未来融资,受到的影响也将很大。”

当然,清算并不一定对债券持有人有利。绿城的大部分在建房地产项目均已抵押给银行,按清算程序,绿城将首先偿还银行负债。

4月21日,绿城中国公告,称其拟以8.5折的价格,提前赎回4亿美元的高息票据。

绿城中国的债券持有人中,有一部分是以票面价格购买的长期投资人,而更多的则是趁金融危机时,从市场上低价购得该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对于绿城中国的低价赎回方案,前者可能不太愿意接受,后者则有短期套利的冲动。

在过去一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债券价格普遍大幅下跌。绿城中国高息债券最低时曾跌至票面价格的40%多,后涨至票面价格的70%以上。

“即使以70%的票面价格买入,也能在赎回交易中赚到票面价格15%的收益。”一位投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高息信托还低息债

绿城中国债券赎回计划最终获得了债权人认可,而且是以低于债券发行价格重组了债务,显得相当合算。但是,并不宽裕的现金流仍然困扰着绿城中国――即使能够用自有资金提前赎回债券,项目开发资金仍然显得捉襟见肘。

年报显示,截至2008年底,绿城中国净资产负债率已达140.1%,比2007年的88.2%大幅升高。其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约38.6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则达27.01亿元,两项总额高达65.69亿元,可是现金存款仅有17.18亿元。这些现金还不足以用来赎回债券。

4月15日,绿城中国宣布了一项信托融资计划。这个由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托人的信托计划,将利用信托资本收购绿城中国两个项目的部分权益,并以至少85%信托资本向两项目公司提供贷款。

根据公告,该信托计划的初始信托资本最高为19.83亿元(17亿优先级信托单位、3亿次级信托单位),最少为9.915亿元(8.5亿优先级信托单位、1.5亿次级信托单位),包括优先级信托单位和次级信托单位。其中,优先级信托单位最低数目不少于8.5亿份,其与次级信托单位比例为85∶15。每份优先级信托单位价格为0.99元,次级信托单位为1.00元。信托为期三年,不得提前赎回。优先级与次级的主要区别在于,若绿城中国出现违约优先级债权人可优先获得偿债。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理财计划的管理人,将以现金认购所有优先级信托单位。在信托期内,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可获得固定信托收益,年率8.5%。

有意思的是,绿城中国也将与其他合格投资者一起以现金认购次级信托单位。最多认购3亿元,认购不少于次级信托单位的60%(若初始信托资本等于信托资本下限为9.915亿元,而绿城中国认购次级信托单位的60%,则为9000万元)。一位投行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绿城中国认购信托可能是信托人的要求。只有将绿城的资金也拉入信托计划中,才能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同时,绿城中国和杭州康民将向信托出售所持海企绿城和无锡绿城权益,信托则向海企绿城和无锡绿城提供贷款。

其中,杭州康民出售海企绿城不超过25%权益,价格不超过2.5亿元。完成出售后,杭州康民和绿城中国仍分别持有海企绿城30%和40%股份,海企绿城仍为绿城中国下属子公司。

绿城中国向信托出售无锡绿城不超过45%股权,价格不超过4590万元。出售完成后,绿城房地产仍持无锡绿城40%股份,此外,绿城中国执行总经理钱晓华持有10%股份,无锡绿城持5%股份。

这项计划的重点是,信托将分别向海企绿城提供12.5亿元贷款,向无锡绿城提供4.371亿元贷款,同时,杭州康民、绿城房地产分别将各自在海企绿城和无锡绿城的其他权益抵押给信托人。

上述贷款按年率14%计息,为期33个月。海企绿城将以此笔信托资金支持蓝色钱江项目第一期发展建设费用,无锡绿城则将贷款用于无锡太湖新城项目第一期的发展支出所需。

协议还约定,若绿城中国各方发生重大不利事件,将以1元的价格向信托人出售其抵押的杭州项目公司和无锡项目公司的所有剩余权益。信托条件显得非常苛刻。

绿城中国公开表示,其信托融资是投向两家项目公司,而非用于偿还外资债。但信托融资与赎回外资债所用资金相仿,并非只是巧合。

寿柏年对《财经》记者坦承,“信托不是专为高息债而发,但与高息债又确实存在关联”。

他进一步解释说,比如,杭州蓝色钱江项目中,除银行贷款外的自有资本金投入是21亿元,现在信托产品有15亿元进到这个项目,代表公司就可以从资本金中拿走15亿元还高息债。同样,无锡太湖新城项目信托产品投入5亿元,公司就可以从8亿元投资款中拿出5亿元还债。

寿柏年表示,绿城中国对信托计划中的苛刻条款并不满意,信托有两个缺点,一是相当于固定利息的基金;二是成本比较高。“14%的利息在当前银根较松的情况下确实有些贵。这样,最终使这笔信托基金看起来像一笔银行借款。”寿柏年说。

不过,他又补充:“信托的好处在于资金运用比较自由,比银行的固定项目贷款灵活得多。到期还掉,还可再借一轮。”

“中国式”次级债

2009年初,绿城中国曾对外宣布,获得200亿元银行授信。寿柏年透露,其中有180亿来自工农中建四大行。其他则来自交行、中信和浦发等小型商业银行。目前,绿城中国已使用了150亿元左右,还有50多亿元的额度可用。

这些看似轻易取得的银行授信,只能用于新的项目贷款,并不能“自由”支配。

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限定条件是,只能以土地使用证或在建房屋作为抵押物取得贷款,并用于该项目开发中。为了规避房地产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银监会还规定,若取得项目开发贷款,还需满足公司自有开发资本在35%以上,获得土地使用证等多项条件。

显然,开发贷款只能缓解绿城中国新项目的开发压力,无法解决提前赎回债券所造成的流动性困难,绿城中国在没有其他融资途径的情况下,只能接受苛刻的条件,以信托计划方式从内资银行借一笔利息更高的贷款(年息为14%),转而偿还外资银行利息较低的贷款(年息为9%)。

长期跟踪研究绿城中国的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认为,信托的条件看上去很苛刻,但是,再苛刻也是国内借款,国内发生了问题大家可以由政府调解,可以坐下来谈判,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上法庭,不愿真的拿走土地和项目。不像外资债,触犯了条款,立即就。

“两笔债,一个事关生死,一个只是利息高点,绿城中国的选择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赵杭生说。

对于工行,明知绿城中国发行信托的主要目的,是为化解外资债务危机,为何还要发行这一高风险的信托项目?

实际上,为了避免房地产信托可能给金融机构造成的风险。银监会一直限制银行为房地产信托作担保。而没有担保的信托产品很难发行。

寿柏年透露,工行并非使用自有资金,而是将信托产品变为理财产品,向外出售,实际上转嫁了风险。

对于这类新的银行理财产品,颐和资本总裁王吉舟形容为“中国式的次级债券”。王吉舟曾帮助建银国际设计过类似的理财产品,将一家买壳上市的地产公司在上市前私募时借下的债务转为理财产品,向市场发售。

公告显示,工商银行向投资者许诺的固定利息是8.5%,而其向绿城两项目公司提供贷款利息达14%。工商银行的主要回报是息差。而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往往不清楚理财产品的背后是什么,银行实际上是将风险转嫁给了其他投资者。

绿城模式风险

短期债务危机的化解,并不能彻底解决绿城中国在快速发展中所积累的结构性危机。一位曾在绿城中国上市前对其投资的投行资深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绿城中国的问题在于,上市后扩张过于激进,追求爆发性的增长,忽略了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增长。

根据上市招股书,绿城中国成立于1996年,最初仅是一家位于杭州市的地方性房地产开发商。2006年7月上市之初,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800多万平方米。至2008年底,土地储备已增至2520万平方米。不断融资,不断拿地,曾是绿城中国迅速扩张的主要模式。

在2007年前后房地产市场泡沫最盛时,绿城中国高价取得的土地,正在源源不断转化为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正是对房地产公司资金链威胁最大的存货(房地产公司的存货一般包括土地储备、在建项目及现房存货)。

业绩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绿城中国共有47个项目处于开发过程中,总建筑面积达631万平方米,物业总估值达232.5亿元。

在建项目过多,导致绿城中国必须源源不断地投入资金,投入到土地上的资金却并不能快速转化为收益。此时,恰好遇到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整,这是绿城中国出现流动性危机的根源。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亦认为,房地产商最大的危险并不在于负债率较高,而在于在建工程。“资产变成土地后,流动性就差了。进入开发阶段,要欠银行的钱,欠建筑商的钱,预售后欠购房者的钱。一旦滞销,无法回款,就有可能造成资金断裂,项目烂尾。”赵杭生告诉《财经》记者。

绿城中国以开发中高端物业项目闻名,但高端住宅项目在此轮房地产市场调整中受冲击最大,在市场回暖时则最慢。相比万科等以中低端物业为主要开发类型的企业,绿城中国受到更大的冲击。

政府伸手相救

绿城中国得以化解危机,与政府适时救市不无关系。据寿柏年透露,2009年,绿城中国还要支付60多亿元土地出让金。不过,杭州市政府已表示,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金可缓缴半年。

寿柏年否认绿城中国的银行贷款做了展期和延期。但他表示,银行曾主动提出,要对其一笔5000万元的贷款进行展期,绿城中国没有接受。据《财经》记者了解,去年房地产行业的贷款展期总额高达上千亿元,其中,仅富力地产一家就对其80多亿元到期贷款做了展期。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7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4-0099-07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资源环境形势却日益严峻,雾霾、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不断恶化,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绿色经济成为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绿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大力支持。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估计,我国绿色产业未来每年的融资需求量在2万亿元以上,而国家财政只能满足10%~15%的融资需求,如何利用金融市场撬动社会投资成为满足绿色产业融资需求的关键。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绿色金融的作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了发展绿色金融的总体战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绿色”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国家系列政策措施的密集出台凸显了绿色金融在我国金融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为未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本文在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提出构建我国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的策略。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与制约

绿色金融又被称作环境金融或可持续金融,理论界对其含义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但基本内涵都是金融机构如何围绕环境改善与应对气候变化开展金融活动。结合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实践来看,绿色金融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信贷、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服务 〔1 〕。我国对绿色金融的探索可追溯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当时并未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直到2007年正式推出绿色信贷政策后,才真正兴起绿色金融浪潮。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我国在绿色金融的政策制度环境、市场机构建设、金融产品种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获得了初步发展。

1.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加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环境保护,出台财税、价格、金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环境经济政策。据环保部的环境经济政策数据库平台统计,2006年~2013年,国家出台的环境经济政策达383项。在这样的发展力度下绿色金融政策也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都在政策层面明确了金融绿化的导向,联合环保部门搭建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的政策框架,出台各类指导意见,逐步推进相关政策制度建设。

2.绿色金融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国内金融机构逐渐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兴业银行是我国最早涉足绿色金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一,也是我国第一家“赤道银行”,并专门成立环境金融部致力于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从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到绿色证券、碳金融,绿色金融产品逐渐丰富,有效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3.绿色信贷体系建设较完善,但仍任重道远。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银监会随后出台《绿色信贷指引》,并建立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绿色信贷政策得到大力实施和推广。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同时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从数据上来看,仍然任重道远。如图1所示,节能环保贷款规模总体上不断提升,但占总贷款规模比例仍较低且近年有下降趋势。除2009年占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外,其余年份占比基本都在2%~3%左右。与此同时,“两高一剩”项目贷款虽然占比总体上呈逐年降低趋势,但是绝对规模依然较大且近年增长明显。仅2014年“两高一剩”贷款就比2013年大幅增长8790亿元,增幅高达62.6%,而节能环保贷款余额增幅只有16.9%。

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发展困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又被称为绿色保险,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保监会在部分省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2013年又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新环保法也明确“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近年的发展依然不尽人意。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2014年投保企业覆盖全国22个省份近5000家企业,而2015年只包括17个省份约4000家企业,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续保意愿较低。

5.绿色债券市场起步晚,但发展迅速。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正式启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此后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上交所和深交所先后出台《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发行。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自启动以来,出现了爆发式增长。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简称CBI)的数据,截至2016年3月,2016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157.1亿美元,其中中国发行78.3亿美元,占全球发行量的一半,未来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6.绿色股票和绿色基金。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绿色企业上市的步伐,但绿色企业发行上市仍有较大空间。目前包括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在内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约为150家,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市值的5%。由于绿色上市公司偏少,上市公司整体上污染行为比较严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其收录的2679家上市公司中有1113家存在不良环境监管记录,占总数的42%。在环保部门取消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后,如何利用市场手段强化上市公司的环保意识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绿色基金方面,市场上现存的环保主题基金有29只,其中主动型基金16只,被动型基金13只,2015年发行的新基金18只。此外,山东、重庆、河北等省市均设立了政府引导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当地环保产业的发展。

7.积极探索碳金融业务。我国碳排放资源巨大,供应全球市场大约1/3的碳减排量 〔2 〕。2013年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和重庆两省五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据发改委数据,截至2015年底,7个试点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量约4800万吨,成交额超14亿元,试点碳排放交易量占当地碳排放总量的40%~60%。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兴起,碳金融市场也逐渐起步。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碳配额抵押贷款、碳基金、碳债券、碳配额回购融资等融资业务,但与日趋成熟的国际碳金融市场相比,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和服务明显不足。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从总体上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问题,还难以满足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主要受到制度、产品、组织机构、理念等方面的制约。

第一,政策制度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缺乏。绿色金融各个领域尚未建立国家层面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制度,尽管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但立法层次较低、约束力度不够,唯一入法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仅是鼓励性而非强制性规定,加大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导致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执行力不强。此外,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标准和规范,监管制度也不完善,各部门间环境信息沟通渠道不畅,责任归属不明确,难以保证实施效果。同时,财税政策没有及时跟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单一,目前主要依靠政府普惠式补贴政策来提高绿色产业的经济价值,支持力度较小,未对金融机构、企业形成有效的激励。

第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市场发展不均衡。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主要以绿色信贷这种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其他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虽有较快发展,但总体实力和金融支持力度仍然较弱,规模和覆盖面都十分有限,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极不均衡。而且与国外绿色金融领先者相比,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程度较低,绿色金融服务深度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投融资双方的实际需求。以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为例,国外绿色保险是与环境风险管理有关的各种保险计划,而国内对绿色保险的定义比较狭窄,通常仅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大限制了绿色保险业务的拓展;在碳金融方面,作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我国理应是全球碳市场的主体之一,但碳市场建设的滞后使我国在全球碳交易中缺乏主动权和定价权,处于碳交易产业链最低端,也进而导致碳金融产品缺乏创新的条件和基础。

第三,金融机构绿化程度不高,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目前全球有83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但我国至今只有兴业银行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还处于由“概念”向“实践”转变的起始过程,缺乏长远的目标和规划,没有深入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此外,开展绿色金融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信用评级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以及同时掌握金融和环境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支持。目前国内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现有的中介机构也还没有真正涉足到绿色金融业务中,导致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在绿色金融人才的建设、引进、培育方面也还没有足够重视,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第四,绿色发展理念欠缺,各方主体利益博弈失衡。尽管中央政府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市场也获得了初步发展,但很大程度上源自行政性的强力推动,而不是出于地方政府、市场的主动行为 〔3 〕63-65。由于部分参与主体缺乏绿色发展理念,现实中不同主体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在行为上表现出较大偏离,利益博弈的失衡直接导致绿色金融发展缓慢。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有些地方政府急于发展地区经济,在地方发展中“唯GDP论”,这样一种增长路径下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环境目标自然退居二线。另一方面是政府和市场的利益博弈,金融机构对利润高、回报快的“两高一资”企业仍有支持的动力,而绿色企业由于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经营绿色金融业务的内在动力不足。

二、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和机制借鉴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较早,经过持续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实践可以为破解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瓶颈提供思路,对我国运用绿色金融机制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绿色金融的经验。以下对英国、美国、韩国三个典型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进行分析。

1.英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英国不断加强绿色金融的相关立法,2009年《低碳转型计划》和《可再生能源战略》国家战略文件。2012年英国首家政策性绿色投资银行投入运作,该银行由英国政府全资控股,旨在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环保项目。为确保运营的可持续性,绿色投资银行根据英国的资源禀赋进行目标行业选择,确立海上风力发电、能效融资和生物质能作为三大优先投资领域。该行2014年年报显示,其参与了英国50%以上的绿色项目投资,直接投资7.23亿英镑,带动私人投资17.48亿英镑,投资撬动率达2.42倍,有效引导了私人投资。同时,英国也注重对金融业环境风险的监管,在2000年就要求养老金的投资必须考虑社会和环境问题,2015年英格兰银行审慎监管局针对气候变化可能对英国保险业产生的影响进行了首次评估,推动了金融业健康发展。

2.美国: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辅以激励措施。美国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坚持市场导向,强调发挥资本市场和碳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大力发展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指数、碳金融等。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的国家之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世界上首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并受法律制约的交易平台,该平台下建立的《美国区域性温室气体减排立法提案计划》是美国第一个跨区域、以市场为导向的碳排放交易框架 〔4 〕。完善的碳交易制度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美国以碳排放配额和核证碳减排量为原生产品创新出的碳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金融危机后美国开始实行“绿色新政”,加大了政府在低碳产业的财政投资和减税力度,经济刺激计划中约有580亿元投入环保和能源领域。为加强政府资金运用,先后成立了康涅狄格州绿色银行、纽约州绿色银行、新泽西州能源适应力银行等三个州级绿色银行,这些银行都是由政府注资成立,但是独立进行商业化运作的绿色投资机构。

3.韩国:以政府为主导,强化财税和舆论支持。韩国2008年了《低碳绿色增长战略》,计划每年将GDP的2%作为政府绿色投资资金,作为政策性保障推动绿色金融发展。2010年颁布《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及其法令,将实施低碳绿色增长战略上升到法律层面。政府为扶持绿色产业,制定了绿色产业资助机制,设立2600亿韩元的绿色发展基金,并设立1.1万亿韩元的绿色中小企业专用基金和3000亿韩元的研发及产业化专项支援基金支持绿色中小企业发展。为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绿色产业,政府对投资绿色产业比例超过60%的产业投资基金给予分红收入免税等优惠政策,为银行的环保企业长期低息贷款提供担保和补贴。此外,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发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绿色国民运动”,鼓励国民绿色出行,并制作专题片《绿色成长的韩国》进行宣传,以此引导公众舆论,树立绿色国家形象。

(二)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为我国完善绿色金融机制提供了以下一些启示:

第一,政府的大力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推崇市场经济机制,相比而言,亚洲国家的行政色彩更加明显。但是近年越来越多国家意识到绿色金融实践中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失灵现象,因此这两种模式出现逐渐融合的迹象,政府的作用也得到重新审视。人们普遍认同政府应该致力于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激励引导市场意愿,一方面通过制定国家层面的发展规划和法律规范引导各方进行绿色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对绿色项目进行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激励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发挥“推进器”的作用。

第二,政策性绿色银行是政府引导民间绿色投资的重要抓手。目前英国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绿色银行,美国多个州成立了州级的绿色银行。这些绿色银行都由政府出资成立,在政府监管下保持高度的独立性。绿色银行不仅为绿色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部分解决绿色项目融资的市场失灵,而且能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信息溢出效应,增加投资者信心,撬动社会资本跟投。对我国来说,国家和省市层面都可以试点设立绿色银行,作为实现政府绿色政策目标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在绿色投资方面的专业能力、规模效益和风控优势 〔5 〕,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第三,市场化运作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发达国家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自主性较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较少,注重运用市场运作手段推动绿色投资战略实施,因此实施绿色金融的手段更加综合,产品种类也更加多样。从手段来看,金融机构不仅在绿色信贷中大力践行“赤道原则”,而且重视发展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从产品来看,针对政府、企业、个人、家庭等不同对象,提供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报告,国际主要金融机构近年来推出了涵盖零售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保险等业务领域的100多项绿色金融产品 〔6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要遵循市场规律,开发出受众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的绿色金融产品。

第四,全民绿色理念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力。参与主体对绿色金融的态度决定绿色金融的发展程度,发达国家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的日常经营和活动中,利用全民力量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目前全球采纳“赤道原则”的83家商业银行中有57家属于发达国家,占总数的69%,可见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普遍更强,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了主动接受环境责任标准的阶段,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商业银行则积极性不高。同时发达国家注重利用媒体对企业和个人进行环保理念宣传,支持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绿色生活,形成全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氛围。

三、构建我国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瓶颈问题,其本质是机制问题。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处于初期阶段,更多是依赖政府行政力量的强制推动,从长远来看是难以持续的。同时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绿色领域的外部性,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转向绿色金融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平衡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结合国内发展实际,为确保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作用,激活市场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绿色金融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的实现不是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手段,而是通过政府的绿色激励,撬动市场力量,激发市场参与主体提升环保水平的内在动力 〔7 〕。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同时着力,构建含有政策保障机制、市场运作机制、理念培育机制的绿色金融长效机制(如图2所示)。

由图2可知,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框架是:以市场运作机制为核心,在政府的引导和社会的驱动下,促使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多元化市场主体,有效提供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多方的合理定位和相互协调,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系统推进。

(一)宏观层面的政策保障机制。政策保障机制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设计。在绿色金融发展初期,政府需要加强法律制度、业务制度、财税政策、监管政策、考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等一揽子政策制度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绿色金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完善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制度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依据,在推进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时应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标准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绿色金融监管制度等 〔8 〕。通过建立系统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明确绿色金融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利,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的实施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大执行和监督力度,构建规范、公平的绿色市场竞争秩序。

2.健全财税扶持体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研究发现,政府投资于绿色产业的资金可以带动5~15倍的社会投资,具有较强的杠杆效应 〔9 〕。为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改变政府普惠式的补贴政策。通过“补贴改股权投资、补贴改融资担保、补贴改风险补偿、补贴改专项奖励、税费减免”等方式创新,使财政资金由直接用于绿色金融供给转向对市场化绿色金融供给的激励上,以市场手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性和公平性。

3.强化监管考核制度。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个层面加强监管,开展绿色绩效考评,发挥监管考核制度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加快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加大约束性环境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促使地方政府支持和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二是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压力测试并可持续发展报告,制定统一的绿色评估框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贷款风险权重以及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三是建立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与企业绿色融资可获得性挂钩,倒逼企业深挖环保潜力。

4.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绿色金融既是生态环保问题,也是金融改革问题,涉及环保部门、财税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多个政府和市场主体,为促进不同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必须建立完善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搭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桥梁。环保部门要及时将企业环保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同时金融机构要向其他部门反馈企业融资信息,实现双向信息沟通与共享。各部门间通过建立长效的联动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政策的统一性,形成绿色金融发展的驱动合力。

(二)中观层面的市场运作机制。要发挥绿色金融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作用,一个完善的绿色金融市场是不可或缺的,这一方面要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另一方面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化、金融产品多样化的绿色金融市场格局。

1.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一是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鼓励现有银行进一步绿化,按照“赤道原则”对业务经营进行调整,同时充分调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支持其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提升参与绿色金融业务的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二是设立绿色发展银行。借鉴国际经验,由国家和省市层面政府发起组建专业化的绿色发展银行,初始资本可以采取美国州级银行多元化的资金方式,由财政资金、排污收费、社会资本等构成;同时要因地制宜地确定绿色银行发展的切入点,如绿色能源、绿色消费等重点领域。三是培育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现有的中介服务机构践行绿色金融理念,积极参与到绿色金融运作中;并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为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加强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绿色金融的相关机构要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人才发展战略,加大“内培与外引”的结合力度,积极与专业机构合作,对现有员工进行专业性培训,并从外部引进绿色金融专业人才。

2.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工具。一是推动绿色信贷创新。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同时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针对绿色产业轻资产、传统抵押担保品不足的特点,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挖掘排放权、能效提升等无形资产的内在价值,发展如排污权抵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创新工具。二是发展绿色资本市场。绿色资本市场主要包括绿色股票、绿色债券以及绿色基金。鼓励绿色企业利用主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股权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在新三板挂牌的绿色企业进行转板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针对中小环保企业发展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绿色项目收益债等债种;支持设立绿色政府引导基金、绿色产业投资基金,通过专业化管理与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进行绿色投资。三是推广绿色保险业务。全面推广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同时发展其他绿色保险创新险种,如在条款、费率等方面有所倾斜的绿色车险、绿色建筑险等,通过保险机制反映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导向。四是大力发展碳金融。我国要加快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碳金融产品体系,发展碳资产抵押贷款、碳基金、碳债券、碳保险、碳指标交易等碳金融基础产品,创新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互换等碳金融衍生产品 〔10 〕。

(三)微观层面的理念培育机制。宏观层面的政策保障机制和中观层面的市场运作机制都是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的外部保障,要让绿色金融参与主体自发地注重环境保护、践行社会责任,关键在于理念的转变。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树立良好的绿色发展理念将直接影响各参与主体的金融行为 〔11 〕。发力点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消费者四个方面。

1.树立地方政府绿色政绩观。引导地方政府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倡导“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绿色执政理念。通过建立刚性的体现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督促地方政府推行绿色发展。同时地方政府要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城镇化建设中,大力推进城镇化的绿色转型,打造绿色、低碳的宜居城市,有效服务人民的长远利益。

2.培育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观。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金融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绿色金融不仅对于其拓展市场份额、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长期竞争力有重要的作用,而且有助于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绿色声誉”和市场地位。金融机构应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长期发展战略,在经营决策中强调环境保护,同时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加强对外绿色金融理念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社会营造绿色金融文化氛围。

3.强化企业绿色生产观。生产方式是决定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因素,要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需要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改变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传统生产模式。企业要将环保技术创新升级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正确运用绿色金融工具,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和制造的投入,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效益;推行绿色供应链建设,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导向。

4.倡导居民绿色消费观。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模式。要充分发挥绿色消费的引领作用,通过末端绿色消费带动前端产业升级,倒逼供给侧改革。加强全民绿色消费的宣传普及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教育中,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发展绿色消费金融,将节能指标纳入贷款人信用评价体系,为购买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节能电器等绿色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针对性强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居民生活方式的绿色化。

参考文献:

〔1〕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李晓西,夏光,蔡宁).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J〕.金融论坛,2015(10).

〔2〕张茉楠.构建中国碳金融新体系〔N〕.中国财经报,2016-01-12.

〔3〕张承惠,谢孟哲.中国绿色金融:经验、路径与国际借鉴〔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

〔4〕张晓艳.国际碳金融市场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J〕.经济问题,2012(2).

〔5〕马 骏.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J〕.金融论坛,2015(5).

〔6〕翁智雄,葛察忠,段显明,龙 凤.国内外绿色金融产品对比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6).

〔7〕韩立岩,尤 苗,魏晓云.政府引导下的绿色金融创新机制〔J〕.中国软科学,2010(11).

〔8〕天大研究院课题组(王元龙,马昀,王思程,刘宇婷,叶敏).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与发展战略〔J〕.财贸经济,2011(10).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8

一、国际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1.绿色信贷

为推动节能减排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许多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在政府财政税收政策扶持下,结合市场需求,采取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审批等优惠措施,开发针对个人、家庭和企业的绿色信贷产品,按用途不同可分为:

(1)绿色房地产信贷类产品

新购住房抵押贷款是金融机构按照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利率提供给零售客户用于购买新的能效住宅的贷款,鼓励和推动购房者新购或以旧的住房置换能效住宅,同时政府机构制定一系列标准以认定能效住宅。住宅改造贷款是由金融机构通过加强与技术提供商和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促进居民安装可再生能源技术,例如家庭太阳能设备。该项目为长期融资,居民贷款利息支出可于税前扣除。空间效率住房抵押贷款(Location Efficient Mortgage)由房利美开发,这种抵押贷款提供给借款人用于购买位于可以不使用或尽量不使用汽车的地理位置的住房,由于借款人节约了交通成本,在其他同等条件下,他们可贷款购买比一般情况下更昂贵的住房。它适用于住在市中心或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的购房者,用于解决城市的无序扩张或避免消费者的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s)。此外,还有节能环保商用房抵押贷款等。

(2)绿色汽车信贷类产品

汽车消费贷款用于促进贷款人使用低排放或者高的燃油利用效率的汽车,这类贷款采用较低的利率。金融机构推广产品的主要措施:一是贷款利率与温室气体排放等级挂钩,根据汽车的温室气体排放等级给予相应的低利率;二是贷款利率与汽车能耗效率等级相挂钩;三是赠送教育服务项目,例如,有的银行为每笔汽车贷款提供绿色驾驶和节油驾驶的技能。

运输车辆节油改造贷款。目前已有许多技术可以让货运公司节约油耗,减少环境影响,但许多货运公司却缺少前期投入的改造资金。为此,美国银行与环境保护局和国家运输部合作,提供小业务、无担保、灵活贷款条件的快速贷款,用于运输公司购买低油耗技术,同时可获得环境保护局给予的低油耗技术和排放控制配件,可节约油耗15%。这些业务使汽车公司每月节约油耗所产生的收入大于月还款额,从而提高的利润。例如,总额16500美元、五年期、年率12%的贷款月还款额为367美元,而每月预计可节约油耗636美元,从而产生月269美元的收益。

(3)企业能效技改信贷产品

该类信贷产品以合同能源管理项下贷款为典型。在该模式下,需要进行节能减排的企业与技术和设备服务提供商签订协议,由技术和设备提供商免费提供技术和设备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再经独立的技术确认方评估经改造的项目所产生的节约企业运营成本的收益,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将此收益的一部分支付给技术和设备服务提供商。金融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贷款给技术和设备服务提供商,技术和设备服务提供商运用从被改造的企业获得的节能减排收益支付贷款。该模式对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尤其适用。

2.绿色证券

大型的环境基础设施或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可以通过资产支持债券、公开上市(IPO)和证券衍生品等进行融资。

(1)政府主导的债券融资

为缓解巴拿马运河的交通问题,森林债券被用于对运河的大规模植树造林融资,以减少运河的沉积物,提高水流管理质量。该项目筹集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土地和设备建设,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将用于债券的付息还本。2006年,国际金融公司和英国国际发展部共同发起生态债券,由国际金融公司运用部分信用担保、风险分担工具向森林、渔业和水供给等环境项目债券发行融资,用可持续的森林资产所获得的碳吸收收入、生物多样化收入、生态旅游收入和水管理的收入等产生的现金流偿付债券本息。

(2)资产抵押支持证券化融资

抵押支持证券是将符合特定能源使用效率和环保条件的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打包抵押支持证券发售融资。这些建筑物具有运营成本低、市场需求较高及装备各种“绿色”设施的特点,因此更容易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绿色”抵押支持证券要求金融机构能对“绿色”建筑的价值进行准确定价。

(3)证券衍生品融资

巨灾风险证券是一种覆盖一系列自然灾害风险的可交易证券。投资者将此类证券作为一种风险保障的手段。但当灾害发生的损失超过特定额度时,投资者将不会获得全部或部分本金及利息的支付,以保护保险公司不会因发生巨灾而破产。气候衍生品为经营活动依赖于气候条件的企业提供的期权避险工具,以减少逆向或不可预测的气候变化所造成损失。

3.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主要是非寿险,基本包括两个领域的产品:一是根据与环境相关的特点而制定费率差异化的保险产品;二是专门为清洁技术和减排活动而定制的保险产品。

(1)绿色汽车保险

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排放是重要的污染源,为鼓励使用者降低汽车使用率,一些欧洲和北美的保险公司将汽车相关险种的保费与汽车的实际使用相结合,根据汽车驾驶里程的多少确定保费,利用费率杠杆促进汽车减排。

(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它是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一种,即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及时救助被污染群体。

(3)节能减排保证保险

一些欧洲保险公司为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能效技术的使用者提供了特别安排的保险产品,以保障节能减排目标风险。如,伦敦Lloyds提供了一种保险,以保护能效项目或减排技术的安装者不能达到预定的能源节约目标可能带来的损失。

(4)碳保险

针对CDM和几项目、低碳项目的发展活动中可能面I临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如,瑞士再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碳保险产品,用以保障碳排放额度交易价格的波动风险。

二、我国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不足

目前,国内的“绿色金融”产品整体上还处于为适应国家各项环保政策标准和相应产业政策的阶段,而对于环境保护如节能减排具有推动性的金融产品还较薄弱。“绿色信贷”方面,主要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限制贷款,以及部分中资金融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引入一些推动性的“绿色信贷”产品,对吸收碳排放的项目如植树造林的“绿色信贷”产品也仅在国内部分地区得到发展。“绿色证券”方面,主要是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环保核查及探索建立绿色信息披露、绿色评级等制度,而大规模的、促进环保产业投资及创新型的证券工具还

未得到开发和有效运用。“绿色保险”方面,虽然2007年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但产品种类仍较单一,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激励性强的保险产品仍待开发。可以说,与国际成功的经验相比较,我国“绿色金融”产品还有很大的创新和拓展空间。

三、加强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建议

1.改善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

根据节能环保工程、污染治理、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循环经济试点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重点领域的发展特点和风险,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模式,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并做好投资咨询、资金清算、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在已有的直接融资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贷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诸如投资理财、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等服务,丰富和完善融资产品体系,为节能减排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积极推广国际绿色信贷项目融资的多种模式,大力开发支持绿色住宅、绿色交通的信贷品种,及创新多种服务手段促进居民提高环保意识和采取环保行动。大力创新、拓展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信贷品种,探索林业融资与CDM机制相结合的模式。大力推广适合中小企业节能减排融资需求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贷款及融资租赁。

2.创新绿色证券产品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9

绿城无疑是近年来最凶猛的房企之一。当年还名不见经传的绿城中国,2008年在香港上市,一向低调的绿城掌门人宋卫平却在今年初表示:“后年绿城集团年销售额要达到千亿元。”这个时间节点是2012年,也就是宋卫平55岁那一年,绿城将要坐上中国房地产“头把交椅”。绿城追逐“千亿”目标,足以表达绿城这种狂热背后对未来的野心。但谁能活到最后?谁的身上能够不留下资本鲨鱼的伤痕?

绿城长期高负债经营,广为地产界质疑。喊出千亿目标,也不仅仅是财富的数字游戏,更是一场血拼的战争。巨债压顶的绿城是否真的很危险?会不会在追逐“千亿”的路上倒下?我们追逐他的足迹,来看看这个故事是如何开头,将如何结尾。

绿城“中考成绩”

2010年上半年刚刚结束,绿城集团的半年销售成绩也跃然纸上。据统计,截至6月30日,绿城在全国的64个在售项目实现总销售额(合同加协议)2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公司整体保持着稳步推进的发展态势。今年1―6月的销售金额主要来自以下项目的贡献:杭州蓝色钱江、北京诚园、舟山玉兰花园和百合公寓,以及济南全运村。绿城在其2009年年报中显示:“2010年,绿城预计新增地上可售面积为594万平方米,其中约有200万平方米新房源将于上半年推出,394万平方米新房源于下半年推出。”而今年上半年推盘的总面积只有126万平方米,这意味着绿城推盘量仅为上半年原计划的六成,全年计划的两成。

由于新政影响,不仅仅是绿城,上半年楼市成交持续低迷,万科、龙湖、保利、碧桂园等房企相继2010年上半年业绩预告,上半年逾八成地产大鳄未完成全年销售目标的50%。2010年绿城预期销售目标是670亿元(绿城的权益占其中三分之二),据此计算,上半年销售仅完成全年目标的33%。

7月,正略钧策房地产研究中心消息,目前资金缺口最大的三家企业为绿城、保利和恒大。其中绿城在2009年底现金存量近100亿元,但其高负债发展模式导致2010年资金链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在销售额面临压力的状态下,绿城的资金缺口超过100亿元。

疯狂拿地才能成就老大梦想

绿城房地产项目的布局一直以杭州市场为重点,辐射整个华东地区。根据去年的年报,目前行业老大万科,其去年新获项目44个,规划建面约1036万平方米,其中二三线城市占比超90%,今年新增项目8个,全部都在二三线城市。绿城的二三线城市土地储备所占自身总储备的比重最高,达到了95%。2009年,绿城拥有近20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其中新增土地面积为406万平方米,可建面积大约为780万平方米。

宋卫平曾经声称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是重点,但从绿城现有的土地储备构成来看,二线城市也已经成为重点。2010年7月份,以“只开发高档楼盘”声名远播的绿城,计划在沈阳相继投入300亿元,其中包括120万平方米的全运村及约5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项目。未来,公司会加大保障房建设比例。绿城董事长宋卫平就在内部表示,要把保障房当成一项事业来做。这显然也是掌门人宋卫平计划“三至五年超越万科”中重要的战略布局。一位行业分析人士告诉记者:“相比之下,进入二三线城市,土地获得更容易,土地成本更低,利润率更高。”

今年2月初,绿城与山东高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注册成立超过50亿元的项目公司,共同致力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各项目公司具体出资规模、双方的出资比例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协商确定,原则上,山东高速出资51%至55%,绿城集团出资45%至49%。据了解,山东高速在莱芜市雪野湖拥有200亩的综合用地,该地块地处风景区,其基础条件不亚于绿城西溪湿地项目。

绿城集团在山东展开庞大的圈地计划在今年初便已经开始。1月5日,由绿城投资开发的济南绿地普利中心和中大南旧城改造项目举行奠基仪式,其中普利中心将以260米的高度成为济南第一楼。后续4个项目中还有一个将打造高达400米的山东第一高楼。据称,绿地在济南6个项目的总投资将达到300亿元。1月22日,绿城以40.4亿元竞得青岛“地王”。此外绿城集团还以1.7亿元竞得新泰市一块12.9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一位绿城高层曾经称:“环渤海是绿城完成梦想的重要布局区域。”

开发商都急于把自己做大。学历史出身的宋卫平身上,带着商人少有的理想主义色彩。他多次表达了对地产业头把交椅的渴望:“未来3至5年,绿城将在800亿至1000亿元销售额的这个层面,争夺全国房企的销售冠军。”

扩张过猛面临资金考验

据资料显示,2008年底,绿城中国资产负债比例为140.1%,总借贷约161.2亿元;受2009年强劲销量带动,绿城上半年资金回笼速度加快,2009年上半年还被指“债务危机”的绿城集团,却在下半年的土地狂潮中再度发力,在北京、杭州、苏州、无锡等城市强势拿地。

业内人士评价: “2009年是绿城集团起死回生之年。”绿城地产得到了工行信托融资,摆脱“外债门”危机。绿城中国的净负债率也由2008年底的140%,减缓至2009年底的105%。事实上,绿城巨额负债经营的方式一直受到业内诟病,而今遇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无疑是对绿城高负债模式的考验。

2005年绿城销售收入42亿元,2006年达74亿元,2007年151亿元,2008年151.8亿元,2009年510亿元,几乎年年番一翻。大部分投资者对于绿城高负债率和去年高价拿地如何实现赢利较为关注,而绿城公司似乎每次都“化险为夷”。

2010年绿城又陷入新一轮的偿债期。年初,绿城已回购了一笔2007年发行、期限7年的高息债,金额4亿美元。5月18日,绿城有一笔本金总值22亿元人民币的可换股债券到期。绿城中国是在港上市的内地地产公司中杠杆率最高的公司,2009年激进拿地,耗资456亿元,占合同销售额的88.8%。绿城的现金流可以承担如此巨大的资金运转吗?

绿城中国有关高层此前表示:“今年我们又买了一些土地,地价90亿元左右,如果我们接下来不买地,今年绿城大概要付200亿元的地价款,到现在为止,绿城已

经支付了100亿元。”绿城集团在建项目达102个,新开工面积将超过800万平方米,在建面积将超过1200万平方米。可以看出,今年是绿城最花钱的一年。

“绿城这种模式在市场好的时候,可以凭借销售业绩回笼资金,再进一步扩张自己的土地储备。但这种高负债经营模式,一遇到今年这样的宏观调控,就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一位熟悉绿城的分析师向记者表示。

尽管宋卫平曾经一再表示:“只要迅速开发销售,就不会有任何风险。”他强调地产商如非高负债,很难获得高增长,未来数年仍要保持现有的发展风格。但在目前楼市调控背景下,销售已经成为难题,而且绿城拿地的成本向来比较高,绿城的楼盘基本属于高端项目,此次宏观调控对高端项目影响比较大。事实上,全国在售的豪宅已经遇冷。有投行分析认为,绿城今年以来新开盘房源的销售率呈现下降趋势。即便如此,为了“千亿梦想”,绿城也得备足筹码,所以不会放弃今年的买地计划。

但有一个重要的背景是,绿城在上轮调控濒临被收购边缘,全靠调控政策逆转才转危为机。这一轮调控,绿城还会有如此好的机会“高歌猛进”吗?

“千亿”豪赌

“千亿梦想”似乎是宋卫平跑道中的一个符号,也许已经成为一场豪赌。 有投行分析认为: “绿城由于其激进的扩张方式,对政策的敏感性更强。去年绿城的合同销售额达到513亿元,增长2.3倍。绿城今年的销售目标是670亿元,这种乐观预期或许是基于去年的高增长。”在绿城大规模扩张向地产业“龙头交椅”发起冲击时,事实上已经陷入了高额负债的泥潭之中。

有资料显示,年初绿城与工商银行达成信托协议,共融得资金16.87亿元;与平安信托达到协议,共融得16亿元资金;与中泰信托达到协议,共融资10亿元。业内人士表示: “绿城的信托计划,属于高额融资,与工行达成的信托,年利率高达14%。”这也显出绿城急需资金。

接近绿城集团的业内人士宋延庆表示: “绿城与平安信托之前签订的协议显示,平安信托将在未来3年内对绿城旗下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实现150亿元的投资,考虑到中国农业银行对绿城100亿元的授信,集团今年初也早有安排,只是贷款利息比较高,但不存在资金链断裂问题。鉴于目前的调控,上半年只完成销售目标的33%,可能今年实现670亿元的销售目标比较难。”也就是说利用有效的融资渠道,绿城的资金链紧张但并不危险,关键是在价格和销售速度上作出抉择。

2005年,绿城就组建了国际合作部,之后两年,绿城在海外债券和资本市场融资90多亿元人民币,支持了绿城的发展战略。在2006年1月10日发行可换股债券1.3亿美元,以当日中间价折合人民币10.5亿元;2006年11月10日发行4亿美元高收益债券,折合人民币31.4亿元;2007年5月18日发行23亿元零息可换股债券,到期以美元结算。最后,绿城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赎回高收益债券,带来5000万美元的价差收益,不仅如此,过去两年人民币大幅升值,因汇率差额产生了总本金近20%的账面收益。这就是说,绿城在债券市场上的高成本由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好处抵消,绿城当年选择海外资本是一种明智之举,并且从海外债中优雅抽身。但是如果人民币贬值呢?这成了一场资本游戏。

“早销、快销、多销”,被“高负债与高成长”的绿城确立为今年的销售主基调。但对于下半年的各项计划以及价格策略,绿城表现出不同以往的谨慎。按照今年上半年的实际推盘面积126万平方米,今年下半年将有468万平方米的推盘面积入市。巨大的存量,为绿城2010年全年销售目标670亿元提出了严峻考验。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10

2007年 7月30日,我国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提出要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的金融工具,增强信贷资源支持循环水平的效用。发展环境金融是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一条重要途径 ,有助于提高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 环境金融介绍

(一)定义及发展趋势

1997年,国外学者首次提出环境金融这一概念。目前,关于环境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学者也存在多种观点:①环境金融是金融业根据环境产业的需求而进行的金融创新;②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以及为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而开展的投融资活动;③环境金融就是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

纵观上述观点,一个共同的认识是 :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开展的金融创新 ,研究用于环境保护用途的金融创新工具,因此应具备金融创新的范畴 ,明显的环保意图,并能提高循环经济水平等特征。这就与当前各国政府倡导的绿色、环保等政策不谋而合。可以预见,环境金融将成为 21世纪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笔者认为,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环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创新途径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柴达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并达到政府一 企业 一银行多方共赢。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有必要发展环境金融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面临严峻的环保压力

循环经济包括清洁生产、生态 工业 园区和循环型社会三个层面 ,分别定性为小、中、大循环。目前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围绕盐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 、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等四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正处于从企业清洁生产向生态工业园区过渡的阶段,即小循环向中循环过渡,这一阶段的显著特征是生态保护功能有待改善 ,突出表现在:一是循环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达木循环经济仍处于探索阶段 ,产业关联度不高,产业链短,资源开发中的废弃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坏环境和资源浪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水资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单位面积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4%,但万元 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1.9倍。三是减排防污压力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导致的温室效应,致使当地温度在以每 10年 0.44摄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发展环境金融有助于缓解当前的环保压力

1、发展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宏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宏观上看,环境金融和循环经济的目标一致,二者均期望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柴达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人与 自然 的和谐相处。

2、发展环境金融正向引导企业的环保行为,微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微观上看,企业提高清洁生产能力是缓解当前环保压力的保证。环境金融的关键是以环保为宗旨,通过金融杠杆作用,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与使用,间接影响循环经济中的企业的环保行为,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环保能力,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吸引信贷资源。

3、环境金融参与循环经济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循环经济讲求以最小的环境代价为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收益,在资源利丌]上“榨净”,最终政府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获得了绿色财政;企节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润空间。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效果更加突出,银行也能从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收获更大的效益。

(三)循环经济为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

从循环经济“资源一产再生资源”的生产模式来看循环经济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节约了资源,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信贷资金因环保因素所形成的风险,信贷资源的“洼地效应”强于传统经济模式,为银行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但是金融创新体制的弊端是发展环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为基层金融机构,末经上级授权 ,金融创新难以有效展开 ,并且基层银行机构创新研发人才欠缺,现行的金融创新产品中难寻针对环保因素的会融创新产品。

三、发展环境金融有助干促进试验区企业全面采取环保措施

假设柴达木地 企业存在信贷资源争夺战,并由此产生博弈行为,柴达木地区从时间依次经历了“传统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 +绿色信贷”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博弈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 ,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业采取环保措施与否,银行均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并且企业采取环保措施要花费一定的资金成本,此时企业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环保措施,并且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第二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参与试点的企业以“符合同家环保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为获得信贷支持的取胜条件,但环保投资见效慢,银行不愿向试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银行仍然可以为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获得短期效益。最后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非环保企业,对循环经济的支持作用不充分。

第三阶段:银行向 企业 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 经济 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但不能获得信贷支持。绿色信贷实施后,给予了 发展 环境 金融 产品的良好机遇。从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条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企业都有意愿采取环保措施,因为同一链条上的企业都不希望因其中一个环节的断裂,而导致自身经营闲难。不同产业链条上的企业之间,不采取环保措施的非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之间,虽然不存在利害关系 ,但由于绿色信贷政策的硬性约束,为了获得信贷支持不得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博弈结果是柴达木地区所有企业均采取环保措施,共享信贷资源,最终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水平上台阶。

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环境金融产品设想

目前罔内外常见的环境金融产品有碳金融、绿色抵押贷款、巨灾债券、生态基金等产品,这些产品对设计适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的环境金融产品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标交易是通过总量控制与配额指标交易,督促企业采取更清洁的生产技术,或者企业为了节省购买配额的资本,选择其他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巨灾风险证券化是通过发行收益与制定的巨灾损失相联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包括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1、产品设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总量指标时,根据上年度排污总量,适当减少下一年度排放总量,并逐年递减。桐关部门根据每户企业的规模、清洁技术、排污情况,将排污总量指标公平、公开、 科学 地分配到每户企业,规定配额指标可在试验区范围内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银彳丁、银监局等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有关规定,监督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指标超额或不足的企业发放贷款。

2、存在困难:(1)企业向银行虚报排放情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2)企业获得贷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导致全年排放超标。(3)配额指标交易双方虚报交易情况,为某方制造指标充裕或排放达标的假相。

3、解决措施:(1)由政府相关部门(如环保局、发改委 、经贸委等)、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完善的《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实施方案》,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银行机构通报指标交易情况、授信发生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企业向银行提供的排放情况需由政府相关部门认证;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相应的“信贷指导意见”并承担 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2)银/-i-~ll定与单位排放量相应的单位信贷资金规模,根据企业年度排放剩余指标 计算 最大信贷投放量,或根据企业使用配额指标的进度,按比例发放贷款 ,遇有违规行为,可暂停贷款发放。对于企业中长期贷款,银行可根据企业 历史 排放情况,保守估计贷款期的排放总量。(3)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市场”,将排放指标证券化,吸引社会资金介入。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债券

1、产品设想:由金融机构发行,专门将资金用于向循环经济项目贷款的金融债券,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单独发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将试验区全部或部分绿色环保企业集中打包,发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全额用于环保产业。

2、存在困难 :(1)如何保证所募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环保产业。(2)如何保证债券融资的成功率。

3、解决措施:(1)严格审核上市企业的环保资格,鼓励和支持符合循环经济特点的企业或项 目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发展环保产业。(2)由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组建债券运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债券的上市、日常运作管理及所募资金的使用监管。(3)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色债券。(4) 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 ),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末上市企业。

(三 )柴达木循环经济生态补偿机制

绿色债券市场格局例11

一、绿色经济发展状况

自绿色经济发展以来,普洱市依托“绿色云南”的资源优势,加大对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培育和开发。将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各类优质农牧产品基地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绿色无公害食品生产标准要求建设基地。出台鼓励扶持措施,对获得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现已基本形成绿色保健食品、烟、糖、茶、生物化工等为主的生物产业格局。同时,绿色工业作为普洱市做实做强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切入点、关键点和支撑点,以工业园区建设为主战场,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坚决杜绝污染、能耗高的工业,加速工业发展向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模式转变,做大工业经济增量带动转型升级。撬动绿色工业一产,推动三产,壮大经济体量,增加财政税收。除此之外,近些年来普洱市政府借助云南具备世界级旅游胜地的条件,进一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旅游业的特色文化建设,开展绿色旅游,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开发建设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得以协调发展。

为促进绿色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普洱市实行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为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中小微利企业、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免)税政策,现行收费优惠政策等。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对当地“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助推作用。

二、现行推动绿色经济的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形成,相关财税政策还未完善。

(一)扶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有限。国家对绿色产业发展给予的支持主要基于对农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而计税方式和税种划分上仍存在缺陷。例如在绿色产品出口退税方面还存在由于收税和退税时计量上的差异所导致的生产者的损失。

(二)缺乏政府绿色引导制度。许多发展绿色经济的企业面临严峻的市场压力。绿色生产者的生产投入大,产品价格高,销售压力大,不利于绿色经济企业市场竞争和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用于绿色经济的公共资金有限。绿色财政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绿色拨款有一定程度上的不足,不能完全满足绿色经济发展。

三、健全绿色财税政策的建议

(一)构建绿色经济财税体系。

完善现行绿色经济相关的税种,开征“生态环境税”促进绿色发展,降低环保产业、 能源产业等绿色产业的增值税税率,对研发、 使用绿色技术成果的企业和个人免征所得税, 对绿色技术设备使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法,以鼓励和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建立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财政政策,增加对环境友好型企业、区域的补助和奖励,增加社会对绿色产业发展的认知度。引导绿色生产、销售、消费行为,进而改进现有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产业结构。生态环境税的开征有利于调整绿色产业结构,更有利于政府从宏观控制绿色发展导向。

(二)通过发行绿色、 国债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是一种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发行的奖券, 通过重新分配社会的闲散资金, 协调社会的矛盾和关系,使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和价值。据财政部2014年公布的数据,中国福利和体育累计销量已分别达到1万多亿元和7354亿元,筹集公益金量分别达到3100多亿元和2119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绿色,筹措社会闲散资金,不仅能拓宽绿色发展融资渠道,还能推广绿色发展理念。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 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 由于国债以中央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风险小,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 之称。对于一些绿色产品和技术研发周期长、 前景好、 资金供应不足的企业,可申请通过发行国债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为增加绿色国债发行量, 可以设置高于普通国债的绿色国债特别利率,由国家指定银行和证券交易所进行回购,分摊持有者的出让风险。

(三)增加财政投资力度。

增加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力度,绿色产品和技术推广的财政扶持力度,增加政府预算中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投资比重,特别在政府采购时优先购买绿色产品和绿色技术,从而为企业发展绿色产业提供市场保证,降低企业开拓市场面临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刘晓梅、陈强.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 J].新湘评论,2008( 6).

[2]肖卫东,李春才.关于绿色产业的思考J.南方经济,2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