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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事档案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0 08:37:23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1

一、常山县地税档案管理现状

近年来,常山县地税十分重视税收档案工作。共建立了县地税局综合档案室、县稽查局档案室、第一税务分局档案室、第二税务分局档案室等4个档案室,专职人员有4人,兼职15人。其中:省二级档案室3个、市一级档案室1个。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等都按规定要求整理成册,基本达到了《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二、档案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积极作用

常山县地税局十分注重发挥档案工作在指导税收征管、服务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随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水平的逐年提高,也为税收征管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优质服务和信息保障。主要体现在:

一是通过档案整理提升水平。日常工作中,对纳税人认定事项准确与否,适用的税种税率有无错误,税额计算精确度如何,选案和税务检查是否认真,违章处理是否合理合法,税款的减免有无违反政策现象等,都以税收征管资料为主要依据。在税收档案收集整理、补充完善、科学归档过程中,做到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检索快捷,查阅方便的要求,从而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在税收检查中发挥作用。税务档案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执法依据,也是税务工作日益程序化、规范化的体现。过去由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在查阅以往年度征管资料时极为不便,有些户籍资料甚至不全,一些稽查案件因缺乏证据而无法定论。从地税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系统以来,档案工作纳入了正常管理程序,档案工作规范化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水平,也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在税收检查中,档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为征管考核提供了依据。税收档案能够直接体现一个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很多是通过查阅税收档案,分析档案数据等手段进行定量或定性的。

四是为税务宣传积累资料。对涉及地税工作的重大活动,我们每月通过大事记形式记录,并注重各种图片资料、音响资料的收集。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借取综合档案室的一些文档、声像资料制作形成图文并茂、生动翔实的宣传图片,通过这些资料图片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三、常山县地税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过去由于多种原因,该局把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每年安排一段时间集中整理,而平时档案工作很少顾及,缺乏经常性的档案管理和利用。从省地税局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以来,地税征管档案工作才逐步走上正规,但从目前各地税收档案管理现状来看,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征管资料收集不到位、不全面。具体表现在基层税务分局除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资料外,其他税收资料很难完整掌握,特别是通过网上申报之后,纸质资料越来越少,许多涉税资料不法收集到位。二是征管资料分类不一致。对征管资料的管理,不仅仅是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装订,更重要的是要把征管资料进行分类、归并,使其在内容上有完整性、统一性,能够准确反映征收管理的全过程,有利用价值。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征管资料的功能和用途不同,可分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税务稽查、其他法律文书类等。但各类文书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由各个不同的部门管理,同一纳税人当年形成的征管资料被分成二个或三个部分,增添了推行征管资料“一户式”管理的难度。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的经验和需要分类,往往存在分类不科学,内容不齐全,重形式,轻内容,重复归档,是分户管理还是分类管理,归档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致使资料归档、查阅很不方便。

三是征管资料管理流程不统一。没有统一、完善的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流程,或即使有统一完善的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流程,各征管单位对税收征管资料的采集、传递、接收、录入、归档管理仍各行其是。由于管理流程混乱,致使资料内容残缺不全,有的单位上年度的税收征管资料到下一年就丢失了,残缺的现象比较明显,影响了征管资料的系统性、真实性和连续性。

四是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较低。随着办公自动化、税收信息化为核心的的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地税征管档案明显滞后于税收工作的要求,信息不能共享,查阅不方便。绝大部分的征管资料都是人工归档,计算机在征管资料管理上的利用程度比较低,由于缺乏对档案资料及相关数据的综合分析、指导和应用,难以达到档案利用的最佳效果,档案管理不能适应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四、完善征管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2

一、常山县地税档案管理现状

近年来,常山县地税十分重视税收档案工作。共建立了县地税局综合档案室、县稽查局档案室、第一税务分局档案室、第二税务分局档案室等4个档案室,专职人员有4人,兼职15人。其中:省二级档案室3个、市一级档案室1个。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等都按规定要求整理成册,基本达到了《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二、档案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积极作用

常山县地税局十分注重发挥档案工作在指导税收征管、服务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随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水平的逐年提高,也为税收征管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优质服务和信息保障。主要体现在:

一是通过档案整理提升水平。日常工作中,对纳税人认定事项准确与否,适用的税种税率有无错误,税额计算精确度如何,选案和税务检查是否认真,违章处理是否合理合法,税款的减免有无违反政策现象等,都以税收征管资料为主要依据。在税收档案收集整理、补充完善、科学归档过程中,做到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检索快捷,查阅方便的要求,从而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在税收检查中发挥作用。税务档案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执法依据,也是税务工作日益程序化、规范化的体现。过去由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在查阅以往年度征管资料时极为不便,有些户籍资料甚至不全,一些稽查案件因缺乏证据而无法定论。从地税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系统以来,档案工作纳入了正常管理程序,档案工作规范化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水平,也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在税收检查中,档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为征管考核提供了依据。税收档案能够直接体现一个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很多是通过查阅税收档案,分析档案数据等手段进行定量或定性的。

四是为税务宣传积累资料。对涉及地税工作的重大活动,我们每月通过大事记形式记录,并注重各种图片资料、音响资料的收集。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借取综合档案室的一些文档、声像资料制作形成图文并茂、生动翔实的宣传图片,通过这些资料图片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三、常山县地税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过去由于多种原因,该局把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每年安排一段时间集中整理,而平时档案工作很少顾及,缺乏经常性的档案管理和利用。从省地税局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以来,地税征管档案工作才逐步走上正规,但从目前各地税收档案管理现状来看,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征管资料收集不到位、不全面。具体表现在基层税务分局除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资料外,其他税收资料很难完整掌握,特别是通过网上申报之后,纸质资料越来越少,许多涉税资料不法收集到位。

二是征管资料分类不一致。对征管资料的管理,不仅仅是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装订,更重要的是要把征管资料进行分类、归并,使其在内容上有完整性、统一性,能够准确反映征收管理的全过程,有利用价值。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征管资料的功能和用途不同,可分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税务稽查、其他法律文书类等。但各类文书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由各个不同的部门管理,同一纳税人当年形成的征管资料被分成二个或三个部分,增添了推行征管资料“一户式”管理的难度。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的经验和需要分类,往往存在分类不科学,内容不齐全,重形式,轻内容,重复归档,是分户管理还是分类管理,归档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致使资料归档、查阅很不方便。

三是征管资料管理流程不统一。没有统一、完善的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流程,或即使有统一完善的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流程,各征管单位对税收征管资料的采集、传递、接收、录入、归档管理仍各行其是。由于管理流程混乱,致使资料内容残缺不全,有的单位上年度的税收征管资料到下一年就丢失了,残缺的现象比较明显,影响了征管资料的系统性、真实性和连续性。

四是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较低。随着办公自动化、税收信息化为核心的的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地税征管档案明显滞后于税收工作的要求,信息不能共享,查阅不方便。绝大部分的征管资料都是人工归档,计算机在征管资料管理上的利用程度比较低,由于缺乏对档案资料及相关数据的综合分析、指导和应用,难以达到档案利用的最佳效果,档案管理不能适应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四、完善征管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3

档案工作作为国税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必须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和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发展需求,不断更新档案管理观念,转变税收征管资料收集观念,把运用和推广先进技术与税收征管改革相结合,把档案的实用效益与税收征管工作转变相结合,把简化工作流程与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相结合,全方位统筹考虑,减少纸质税收征管资料收集保存,注重电子数据档案的保存和运用。同时,档案人员应转变观念,由原来被动接收税收征管资料,变为主动深入到税收征管业务工作中,通过请教税收征管业务岗位人员,熟悉了解税收征管资料形成的各环节,真正懂得各类税收征管资料的形成过程、内涵关系和保存意义,使档案人员对各种税收征管资料做至“心中有数”。

转变思路,管理创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谋求档案管理新举措。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高度重视,将推行税收征管资料影像系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领导亲临办税现场,深入各部门、各岗位实地调查,多次组织召开税收征管资料收集归档专题调研会,研究分析推行网上税收申报、CA认证、影像信息系统等各项工作对档案工作管理的影响,确立信息部门为推行税收征管资料影像系统技术主管部门、档案室为操作指导部门、其他各部门协同配合的运行体制,确定税收征管资料收集归档转变方向,明确运用信息化管理工具管理税收征管档案,短期税收征管档案实行电子信息数据保存为主,永久税收征管档案实行电子信息数据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逐步实现无纸化办税,为推行税收征管资料影像系统提供保障。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档案管理改革全面实现。

实行影像与网上办税厅、CA认证相结合,逐步转变税收申报的电子数据和纸质税收申报资料的管理方式,从2010年开始,对纳税人的月度和季度税收申报的主表及年报表等纸质资料仍收集整理,保证持有纸质申报档案,取消附表申报资料收集归档。使用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信息软件后,2011年取消了月度和季度纸质主表申报资料收集整理保存。2011年岗位上直接产生的税收纸质资料直接由岗位进行影像扫描后装袋塑封后交档案部门。2011年已将建局以来的全部的纸质税务登记档案扫描存入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影像系统,岗位上新产生的税务登记资料先进行影像扫描,纸质资料按月交档案部门整理归档。此项工作,虽然增加影像扫描归档手续,工作量增加,但也体现对永久保存的税务登记档案高度重视,重点档案实行电子与纸质双重管理。另外,随着金税工程系统的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发票等全部纳入金税工程系统中,从2011年开始,取消对增值税抵扣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改革成效显著,推进税收事业发展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影像系统的实施,给税收档案工作注入新的血液,推进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再跨新台阶,增强了档案事业发展生机和活力。档案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展现新局面。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影像系统运行,致使税收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是简化了税收征管资料归档办法,省略了资料整理、装订时间。以往税收征管资料档案归案要经过收集、分类、整理、装订、写封面、加页码、归档号录入档案系统等多项工序,而影像系统则通过条码识别技术,资料只需要扫描一次,抽真空封存后即可完成传统档案管理的全部工作。2011年取消税收征管月度、季度申报资料和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收集,仅此两项资料,使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量减少了70%。二是压缩档案空间,档案保存时间更长。影像资料由于采用抽真空保存,将资料实物占据空间压缩到最小,并且档案与空气隔绝,档案损坏概率更小,对档案室的环境要求更低。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4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越来越成为一个单位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档案是一个单位发展历程的真实记录,而税务档案就是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以纸张为载体的图、文材料,是征、纳双方依法办税的法律文书,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因此,不断强化税务档案管理,保护档案资料,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无可替代的凭证作用,责任至关重大。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为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一、各级领导重视,是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

税务档案工作就是要围绕“规范管理、精细服务”这一中心开展,要重视档案信息利用,提高档案工作质效。各级领导要关注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常检查,定期加强硬件投入,如购置防潮防磁柜、加湿器、防光窗帘、报警器、电脑等,以设施设备更新,增强档案管理安全系数。各业务部门要重视档案规范化建设,要制定科学的税收业务档案整理方案,增强税收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的可操作性,提高税收业务档案建设的整体水平,实现税务系统业务档案资源共享。

二、提高综合素质,是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税务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服务质量的先决条件。随着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新型载体的出现,对税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由于税务档案管理工作行业的独特性,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需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必须懂得与档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把“德”放在首位,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遵守国家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税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以服务纳税人、方便于工作为主的工作,税务档案是征、纳双方之间的纽带,所以,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树立真心实意为纳税人服务和热情为单位税务工作奉献的思想,爱岗敬业,不计得失,在平凡岗位上勇于奉献。

(三)要有精湛的业务技能。要结合单位实际,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除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外,还要懂得文书学、档案管理学和税务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清楚上级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白自己的业务工作职责,通过“一专多能”的技能,把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才能高标准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

(四)要有强烈的岗位意识。一是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发扬敬业奉献精神,真正了解本职岗位的责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卷档案,从整体到细微,都要尊重客观,做到精益求精,严谨务实,一丝不苟,才能适应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二是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具有创新意识,当前信息发展较快,档案管理人员要发挥聪明才智,消除档案员就是保管员的思想,想方设法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三是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树立服务意识。税务档案不仅为单位决策提供服务,还是纳税人提供依法纳税的依据。因此,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档案使用者提供主动热情,及时准确,全面周到的服务。

三、坚持规章制度,是做好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

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是持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一是入档资料收集从实。税务档案主体有的是文字,但也有图像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材料,为了查找、索引方便快捷,在入档材料收集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档案卷宗整理,对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使用、鉴定、销毁等环节,都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不降档案收集标准,对制度落实不打折扣,确保档案收集充分、档案交接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内容完整、档案管理期限划分准确。二是日常档案管理从细。加强税务档案日常管理,规范档案借阅程序,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克拉玛依市地税局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档案工作保密制度》《档案材料归档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使档案管理人员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有据可依,做到交接有手续、借阅有审批、归还有记录、鉴定销毁有依据。三是定期检查考核从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考核,是促进税务档案管理和提高档案从业人员技能的有效方法。除上级业务部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外,本级档案主管部门也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在档案检查过程中,要专门建立详细的业务档案考核细则,通过实施推动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完善档案资源,是税务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的源泉

一是要不断拓宽税务档案工作服务领域。要持续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和稽查档案、专业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和设备档案以及各类专业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电子档案的著录工作。

二要加大档案信息化力度。加大电子文件接收力度,接收纸质文书档案和实物档案的同时,完成文书档案电子化,切实做好电子档案扫描工作,实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归档。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5

1、从税收档案资料管理的现状分析,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减轻国税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强度,节约档案管理成本,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现行税收资料管理过程中,整理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资料查找难、利用效率低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工作效率低。从收集整理到装订,全是手工操作,费时费力,消耗资财。后期调阅也以手工为主,劳动强度大,手工检索速度慢,调阅效率低。二是综合利用程度低。现行税收资料的档案管理在查询分析核对和执法责任检查落实等综合利用方面效果不佳。三是共享程度低。由于存档的纸质资料移动性能差,不能直接为国税机关各岗位、各环节提供信息来源和执法依据。四是存贮成本高。纸质资料存贮成本高,占用空间大。五是管理不规范。税收资料多头受理、重复归档,且归档标准不统一。

2、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角度考虑,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方便纳税人的重大改革。为了加强税收管理,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的各项证件和填报的涉税资料十分繁杂,同样的资料,在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时间要反复提供和查验,少一样都可能办不成事情,既增加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又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可以做到了一次采集归档,多环节、多层次的反复利用,可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也减少了国税机关内部资料传递的麻烦。

3、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出发,建立一户式纳税人电子档案成为必然趋势。近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在征管体制、征管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税收资料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征管基础工作,还停留于手工操作的状态,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还比较低。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征管软件不断应用升级,同时申报方式电子化以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国税系统基层“三化”建设三年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注重信息的深度开发,提高档案信息利用价值,创新档案管理电子化的新举措。

4、从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的客观需要,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强化执法责任和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从长远看,税收整个操作过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是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实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加强“两权”监督,减少执法随意性,增强税收执法责任的重要手段。要坚持依法治税,提高征管效率和水平,就必须对纳税人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认定、纳税申报情况、涉税事项变更和注销等各项涉税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而通过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不仅能做到注重结果的监督,而且实现了过程的跟踪管理,谁是责任人,一目了然。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规范化基础上的信息化

1、统一采集对象,资料种类规范到位。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以及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资料文书品种繁多,全部列入电子档案资料的采集对象,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因此,我们必须从有利于“明确纳税人纳税义务和落实税务机关执法责任”为原则,可以确定户籍管理类、减免退税类、调查执行类、登记备案类、税收处罚类和统计备查类等基础资料,作为我们电子化采集归档的对象。

2、明确资料来源,文书格式规范到位。为了确保采集资料的真实可靠,应当明确资料采集的来源。当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和防伪税控企业认定时所提供的各类资料原件;二是上级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申请事项进行审批、资格确认时形成的各类资料原件;三是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的各类调查执行和处罚资料原件;四是根据税务机关管理工作需要,按年度从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导出的统计备查表格(如纳税申报情况明细表、发票发售分户明细帐等)。

3、落实岗位职责,收集责任规范到位。档案利用价值的大小在于资料是否齐全,而档案齐全的关健环节在收集。因此,基层主管国税机关要有专门的档案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各项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落实情况,明确各责任区主岗人员为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凡规定实行电子化归档的资料,除由档案管理员从现有存档资料库中直接调取归档外,其他一律由主岗人员负责收集并形成电子文档,上传档案管理员,凡收集不全的,列入个人岗位考核扣分。

4、简化流转环节,资料传递规范到位。为了适应江苏省国税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要求,在实现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打破思维定式,在简化合并现有征管资料的基础上,作出硬性规定,凡是作为电子化收集归档的原始资料在国税机关内部不再作为附报资料进行纸质流转,一律由各岗位进入系统进行实时查核。如上级规定必须附报的资料,由最终上报审批的业务科室统一打印上报。

5、及时采集资料,归档办法规范到位。为了保证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在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及时的发挥作用,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对税收征管资料收集责任人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资料采集归档环节: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各类原始资料在调查环节由调查人负责在上报调查报告前采集归档;对上级税务机关审批核准的原始资料在主管国税机关登记分发前由档案管理岗直接采集归档;对纳税人涉税事项进行调查执行的原始资料在调查执行完毕后当日由执行人负责采集归档;对纳税人年度纳税情况明细表等统计备查表格由责任区主岗人员在年度终了后规定的时限内采集归档。

6、实行资源共享,档案利用规范到位。实行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让档案信息超越时空的限制,实现多岗位、多层次的资源共享。因此,我们应当利用现有国税系统统一的局域网为支持,使档案信息资源利用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在国税系统的内部办公网的任何一台工作站上都可以实时查询到相关的档案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使档案信息的增值利用成为现实。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推进税收征管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进程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6

多年来,靖江地税局为顺应税收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新形势,本照“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 的档案管理指导思想,始终将档案工作作为推动地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努力开拓创新,将服务发展、地税文化、 资源要素和信息化等具有时代特色的理念有机融入档案工作之中,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了现代档案管理文化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档案意识,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一直以来, 由于社会档案意识的淡薄, 档案部门被认为后勤服务部门, 档案工作的实际社会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档案工作长期被边缘化。但随着工作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时候意识到,档案工作是推动地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我局提出了“全员参与、全程覆盖”的“大档案观”,即所有领导都是档案分管领导,所有干部都是档案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中形成有价值资料都是档案。此外,我局在思想层面和行为层面上对档案工作人员提出了 没有责任心干不了 档案工作, 没有主动性干不好档案工作,没有服务意识于不了档案工作,没有创新精神干不好档案工作;在心理层面上提出“找事干,有韧性,不服输”; 在心理预期或目标层面上提出了让全局地税干部知道有个档案室, 让全局地税干部有事找档案室,让全局地税干部永远离不开档案室。实践证明,不但没有给我们局工作增加负担,而且还规范了我局的各项工作,提高了我们局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从而提升了全员的档案意识。

二、提升治档理念,建立治档机制,为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提供技术保证

其一是赋予档案工作以服务发展理念。 坚持以服务地税事业、服务纳税人, 面向社会、 面向税收征管、 面向决策管理进行需求研究,关注局情民意、社会热点和业务难点,充分挖掘有价值的编研资料,真正实现档案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同步推进。 其二是赋予档案工作以地税文化理念。 以档案工作展示地税文化, 以地税文化丰富档案内容。用档案管理的手段将地税特色工作和斐然成绩进行归类和整理, 真正实现档案工作与地税文化的最佳融合。 其三是赋予档案工作以资源要素理念。 坚持将档案资源作为跨越发展的基础资源而加以重视。其四是赋予档案工作以信息化理念。为适应时代要求,提高管理质效, 我局坚持走信息化发展之路。 配置各类信息化设备,初步实现了 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三、 创新治档形式,强化治档实效,实现档案工作切实推动地税工作开展

为了确保机关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与完整, 充分反映本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 更好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我局加大了对软、硬件设施的投入, 有组织按计划地稳步开展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确立了 “收集是档案管理第一要务”的理念,“整理尽可能简化”的理念、“变档案保存为保护” 的理念, 使收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 整理工作由繁琐变为简化, 档案保存变为保护,推动了基础业务的创新发展。在档案业务建设方面,重点加强了各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档案整理质量不断提高,使我们局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发展轨道。

我局档案工作任重而道远。经过了近几年的改革和创建,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有些方面需要改进。

(一)要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法规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应当遵 循的基本原则、公文格式、行文规则、收文程序、公文管 理要求及公文归档工作均已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全过程管理”的法律依据,全体从事档案工作人T和文秘人员应 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在精通的基础上贯彻执行。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7

当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传统的税务档案管理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税务档案工作者必须探索出一套新型的档案管理方法,而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税务档案管理是今后税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必然趋势。然而税务部门间的程序缺乏联系,难以做到信息共享,这给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带来了困难。

1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特点及意义

电子档案管理是指利用数字信息化的形式进行电子文件的记录。它相对于传统的纸质档案来说,具有连续不断复制的特性。电子档案管理操作较为方便,电子文件在形成档案之前,可以被任意修改、增删,并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从而保证了档案页面始终保持良好的整洁度和标准性。电子档案是依托于计算机系统完成的,它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快速的多方位组合。电子档案克服了纸质文件需要分类整理的弊端,它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进行自由组合分类,并且突破了纸质档案的时空限制,检索查询也更加方便快捷。此外,电子档案占据的空间很少,解决了无限增长的纸质档案文件与有限空间之间的矛盾,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把电子档案管理方法应用到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有效减轻了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促进了税务档案信息的流通与共享,使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服务一体化,同时也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务部门还能及时掌握税源动态,为税收计划的制订提供可靠依据,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降低了国家税收流失和征纳成本,从而使税收档案资源充分发挥出了其应有的价值。

2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来电子档案已广泛应用于我国各级税务机关之中,但是其效果并不理想。具体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阻碍了电子档案在税务部门中的应用效率。因此,必须总结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经验教训,并进行认真分析、探讨,找出相应的对策和方法,切实让税务档案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1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设施尚不完善

税务机关要想有效管理电子档案就必须有过硬的硬件配置和良好的软件系统支持。但是由于经费和技术的限制,我国多数基层税务部门税务档案设施还比较落后。电子档案管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和档案管理软件不足,现有的电脑、扫描仪等设备落后陈旧、功能不能满足目前电子档案管理的需求。这些都使税务档案数字化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脱节,严重影响了税务档案管理的性能。

2.2 税务电子档案的安全措施不到位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做好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措施是第一位的。在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中,保证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是提升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有效性及科学性的重要保证。当前税务电子档案的数字化建设还不够完善,网络安全措施还不到位。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有被黑客攻击和病毒侵袭的隐患。我国许多税务部门电子档案的使用尚在初级阶段,电子档案的数据系统滞后,如果受到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档案信息和数据就会丢失,并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电子档案网络系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 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改进对策

3.1 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研究

当前总局的“金税三期”工程已经在全国各级税务部门试点推行,这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助于对系统的流畅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改进、提升。此外,在对税务档案的六大系统模块管理、应用的基础上,要把每个模块功能加以细化,加强高拍仪采集、高速扫描、本地上传等功能建设,使纳税人的业务办理更加快捷方便。为了让电子档案的资源价值得以充分利用,税务部门还要拓展档案应用模块,把税务电子书、档案统计查询、电子文件展示等纳入档案应用模块中,做到档案资源共享,为需求者提供咨询、查阅服务。另外,税务部门要提高税务档案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努力使税务档案管理人员做到既懂计算机又精通税收知识,成为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税务部门还要对计算机专业人才加强税收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从事计算机的开发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税收干部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强化信息数字化技术在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要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加强信息化技术的相关研究,解决税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存储与压缩以及保密性、长期保存等技术问题,切实做好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3.2 规范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有效的税务档案管理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制定出一套规范、统一、切实可行的办公自动化流程,并根据当前各税务部门的工作软件实际情况,开发出能够综合各项税务工作的应用程序,使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提高税务信息系统的应用效率。税务部门要在规范和统一的征管流程下,依照数据一致、一次录入、平台统一、信息共享的原则,在保证行政管理信息和税收业务积累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努力实现税务系统软件开发的规范性、系统性、兼容性与全面性。另外,税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各省的税收征管及档案管理办法,构建税务部门的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制定出适合税务部门自身实际情况的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此外,税务部门应该完善税务电子档案管理的考核制度,让税务电子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税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确立电子档案管理负责人,由其负责电子档案校验、监督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的考核制度,结合税务系统的绩效考核模式,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制,对电子档案的采集、整理、归档、开发有明确的奖惩考核指标,激励档案管理工作者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3 完善税务档案安全系统,重视电子档案信息的保密工作

在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信息与载体是可以分开的,这就造成电子档案文件信息随时都可能被更改、盗取,甚至有被毁坏的危险。因此,保护电子档案资源信息的安全,是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当前能够保护电子档案资源信息数据安全的主要是防火墙和病毒查杀系统。它采用了数据加密法和存取权限控制法,以及数字时间印章法、数字水印法等安全保障措施。其中数字水印法是利用特殊技术把作者自己设置的花纹、印鉴等标志隐藏到电子档案文件中,在档案数据被复制、拷贝时,这些标志无法复制,这就保证了文件信息的唯一性。数字加密法是按照一定的加密变换规律,对没有加密的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让它成为无法识别的难读数据,以此来保护电子档案不被窃取。数字时间印章保证了电子档案信息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不会受到破坏。如果已经归档的文件信息被删除或修改,该文件在网上登记或生成的时间不可改变。然而一切安全保护措施都是相对而言的,当前的电子文件保密技术和解密技术都在不断地升级和发展。所以,电子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何时间都不能有半点松懈。另外,一些脱机方式保存的光盘对归档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条件要求较高。在保存光盘过程中,需要注意控制温度和湿度,以防光盘氧化。4 结语电子档案大大方便了群众的生活,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然而,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存在着税务电子档案管理设施尚不完善,税务电子档案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税务部门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规范税务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有效的税务档案管理模式,完善税务档案安全系统,从而使税务电子档案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亓海燕 . 浅谈税务档案电子化管理[J]. 档案与建设 ,2016(1).

[2]侯春花 . 浅谈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保存[J]. 科技资讯 ,2015(23).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8

以20__年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升”的发展思路,坚持做到“六个不动摇”,强化外籍个人档案管理,实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行政事务管理线的“综合、服务、协调、督察”四项职能,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水平,推进我市涉外税收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20__年国际税收管理科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局相关科室的工作联系,制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为加强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税收管理形成外部保障和业务支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籍个人“一人一档”源泉控管工作,全面详实准确地收集外籍个人有关档案,力争归档率100%;严格核查涉外经济合同内容,严格把握对外国企业“售付汇”的征免权限,防止税款流失;积极探索适应于我局实际情况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方法,深入研究国际间反避税工作技巧,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围绕收入中心,服务大局,协调科室间关系,当好参谋。

三、措施和要求

(一)外联工作

积极争取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部门和国税局的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工商局外籍管理科、市商务局等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定期交换信息,及时掌握我市外籍个人出入境、外汇支取和经营收入情况。

(二)外籍人员“一人一档”工作

根据湘地税发[20__]18号文件规定,制定《岳阳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做到“四个管理”,即:

1,台帐管理。对辖区内有外籍人员就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无论人数多少,也无论外籍人员是否居民纳税人,都要求该企业建立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姓名、国籍、职务、任职时间等信息;

2,档案管理。尽快设计出“一人一档”数据库软件,采用纸质和电子档案共存的方式记录登记情况。具体包括:外籍个人基本情况及变更资料、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资料、税务审计(检查)和纳税评估资料、情报交换和查资料等相关资料。

3,动态管理。根据外籍人员的增减变化、职务变动、居住时间、出入境时间、收入变化等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切实做到对外籍人员的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4,制度管理。建立外籍个人“一人一档”工作与考核相结合的制度,把外籍个人“一人一档”管理档案中的有关数据与涉外税务审计(检查)和审核评税结论进行对比,作为纳税单位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促进纳税单位自觉配合开展此项工作,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完善管理档案,保证“一人一档”工作自行完善。

(三)国际情报交换和反避税工作

逐步探索和建立非居民纳税人税收管理体系,结合近年来为企业办理售付汇凭证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将向境内涉外企业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利息、股息等费用的外国公司及为境内涉外企业提供承包工程、设计、检测等服务的外国企业作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重点,做好售付汇证明的审核与开具的同时,通过加强日常审核管理和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工作,不断提高对跨国税源的监管能力。

(四)开展对涉外纳税事项的纳税约谈工作

(五)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征管一线服务,为机关正常运转服务。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9

长芦盐务档案按照“组织机构分类法”分为16个大类:即长芦盐务管理局;华北盐业公司;长芦盐区各管理机关及工程单位;长芦盐运使公署;长芦各官运分局及官运经理分处;长芦官运总局及经理处;长芦芦台盐场;长芦丰财盐场;长芦各滩坨局场;河北省硝磺总局(炼硝厂)各硝磺分处(派出所)汉沽硝卤税总局;长芦盐务稽核分所;丰芦盐务稽核支所;长芦盐务稽核所税警局;长芦盐警队、训练所;长芦全区缉务管理委员会、缉私营、缉私局;长芦各掣验局、验放处、监视处、秤放处。

档案主要内容:

1、组织人事

主要有人事变动、人员配备、招雇工人、员司考核、任免、升降调迁、派补辞退、定级,工资待遇、补加薪、犒劳、奖励、职员就职、任命书、复命书、退职书、履历表、盐夫名单等文件以及组织机构系统表、设立和裁撤盐务管理机构、官员就职启用关防及交接等文件。

2、盐产运储销

盐业生产计划、生产日报、采运贮盐日报表、制盐销盐许可证、盐田工事日报、盐田及工厂修建、年度产销计划、产销概况、扩充坨垣、滩产限额、产盐驳坨、滩坨灶纠纷、坨盐转移、驳运滩盐、调整运价、筑放盐斤、仓储运盐、官仓运盐、借运盐斤、押运出口、食盐囤积、撤销各官盐仓、仓储管理、清理官商盐斤、场产收放销、新盐入坨、存盐数量、官盐售价、调整仓价、添设盐店、越境侵销、硝盐价款、出口手续、输日精盐、盐价月报、生盐加价、批卖粗盐、盐店售盐短斤、官盐加价等有关文件。

3、盐务管理

组织规程及各项规章、盐务管理局职能、盐务稽核所职掌、盐务组织章程、改革盐政、整理盐务、滩坨局行政领导会议记录、管理滩坨规则、坨务场务办事细则、盐区盐场滩坨图、滩坨场报表等。

4、财务

年度预决算各种表册、年度春晒概算、会计报表、帐务处理、工程概算、收支帐目表、各种费用细目表、各种费用账目清册、薪饷名册、月收支清册、坨工工程决算、官有房产表、财地产统计表、盐款月报等文件。

5、盐务缉私

缉私制度规则章程、缉私条例、缉获私盐充赏规则、盐警成立改组、盐警章则法规、税警章程、清查黑盐办法、私盐报表、防务检查私盐办法、缉私会议、整饬缉务、盐警人员任免、官佐考绩、官警训练名册、缉私月报、盐警月报、防务配置、缉私概况、税警防务、税警编制、官警履历、缉私报告、税警年报、私盐查禁、私盐处罚章程、缉获私盐、请领械弹服装等文件。

6、税收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全省国税系统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根据国家及系统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管理权,主要包括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审查等权限。第三条人事管理权监督制约工作应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的原则。其日常工作,在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第四条全省各级国家税务局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监督制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第一节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第五条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制约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管理和编制管理。第六条全省国税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垂直管理体制。第七条全省各级国税局的机构设置、变更和撤销,按下列权限管理:(一)省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及市局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由总局审批;(二)市局内设机构、直属(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及县局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由省局审批,报总局备案;(三)县局内设机构、直属(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由市局征求省局意见后审批。第八条全省各级国税局的人员编制,按下列权限管理:(一)全省国税系统及省局机关的人员编制,由总局核定下达;(二)市、县国税系统及市、县局机关的人员编制,由省局核定下达,报总局备案;(三)市、县局内设机构、直属(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由市局核定,报省局备案。第九条机构、编制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应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二)机构、编制调整,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各级国税局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增设机构;各级国税局的人员编制一经核定,不得自行扩大或者改变使用范围,不得超编制录用人员,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第二节公务员录用调配的监督第十条公务员录用调配监督制约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录用、调配、辞职、辞退等。第十一条公务员录用、调配实行编制总额控制下的计划管理。录用公务员,必须在上级审批的当年年度增人计划内,按照所需职位要求和程序进行。第十二条公务员录用,按照下列权限管理:(一)全省国税系统公务员录用工作由省局统一管理;(二)市、县国税局承担本单位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具体工作。第十三条公务员录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考试录用方案。包括录用人数、拟补充的空缺职位、招考对象、范围及考试方法等;(二)公告。利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录用人数、拟任职位、报名资格和条件等;(三)资格审查。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四)拟定考试试题。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五)组织考试。笔试应安排集中的考场,拟定和宣布考场纪律,并配备监考人员。对笔试合格者应组织面试,其具体内容、方法和组织由省局确定;(六)确定预录用人选。应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预录用人选与录用人数的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七)政治审查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八)体检。应在各级国税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及有关办法,由省局确定;(九)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确定后,经省局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十)公布录用结果。第十四条公务员调配,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调出、调入我省国税系统的公务员,以及系统内跨市调动的公务员,由省局审批;(二)在本市国税系统内流动的公务员,由市局审批。第十五条公务员调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由本人向调出单位提出调动申请;(二)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协商,双方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其中,调出系统外的由调出单位上报审批,在系统内调动的由调入单位上报审批。(三)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其中,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为其办理调动手续时,应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第十六条公务员辞职、辞退,均由任免机关审批。第十七条公务员辞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辞职的公务员。第十八条公务员辞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三)任免机关审批。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第十九条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二)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辞职或辞退情形的公务员,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其辞职或被辞退;(三)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转至有关机构;(四)公务员对辞职未被批准或被辞退不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三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第二十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任用原则、任免权限、考察对象的产生、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任免等。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七)在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原则。第二十二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由同级党组或上级人事部门主持,按照拟任的职位组织推荐,在此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第二十三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的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的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六)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人事部门汇报,经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组报告。第二十四条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党组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讨论;(三)进行表决,以党组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第二十六条党组研究形成决议后,属于国税部门和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自收到国税部门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国税部门决定。第二十七条对拟任职的干部,应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和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七天。公示期间,由人事部门受理群众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调查核实。第二十八条对经公示并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对新任职的干部,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年。第四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监督第二十九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权限和管理制度等。第三十条全省国税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省局和市局两级管理,省局人事处和市局人事科是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第三十一条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一)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查借阅档案,必须经过批准,履行登记手续。任何组织不得批准任何人查(借)阅本人及本人公务回避对象的档案。严禁查阅者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划圈、增删、折叠或损坏档案材料,并不得泄漏档案内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内容;(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按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材料;(三)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按规定判断材料是否属归档范围,未经鉴别和批准,不得擅自销毁干部档案材料;(四)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传递制度。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五)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档案应建立坚固的库房,符合“六防”要求。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干部档案毁损、丢失、散落、失密、泄密等事故发生;(六)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每年须对干部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在档案库房发生火灾、档案丢失、大批档案移交等特殊情况时,必须随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尽快加以解决。第五节出国(境)审查的监督第三十二条出国(境)审查监督制约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国(境)审查权限、因私出国(境)审查、因公出国(境)审查。第三十三条全省国税系统所有涉外公务活动,均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开展涉外公务活动。全省国税系统人员因私出国(境),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全省国税系统人员因公出国(境),由省局负责审查,报经总局批准后执行。第三十四条因公出国(境)团组以及随团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工作内容。对参加公司、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的挂靠单位免费邀请的出访团组,以及出访费用畸高、带有商业性质与税收业务无关的团组,市局一律不得上报省局。第三十五条因私出国(境)审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需由下一级国税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一级国税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三十六条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应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审查权限和下列程序进行审查:(一)由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二)省局人事处进行审核;(三)经省局同意后,上报总局审批。第三章监督制约的方法第一节日常监督第三十七条各级国税局应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人员录用、调配、辞职、辞退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出国(境)审查办法,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各级国税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在考察环节,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第三十八条各级国税局每年应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于年底前写出专题报告,报送上一级国税局党组。第三十九条各级国税局监察机构,可依据总局有关规定,开展人事管理执法监察,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监察建议或按规定作出监察决定。第二节上级对下级监督第四十条上级国税局人事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对下级国税局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其中,对下一级国税局一定时期内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进行全面检查;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某些重点环节,应根据群众反映和领导批示,随时开展重点检查。第四十一条上级国税局应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巡视组,对下级国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巡视检查。第三节群众监督第四十二条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在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人事工作中,应将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时限、结果和监督投诉途径等,以一定方式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第四十三条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各级国税局选拔任用干部,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暂行办法》。考察组在对考察对象实施考察前,应以公告的形式,预告考察组的组成人员、到达时间及考察期限、住地、联络方法等,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设立举报箱,受理群众对考察对象的检举。各级国税局在决定干部任用前,应对拟任职的干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四章责任追究及罚则第四十四条各级国税局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国税系统内制定的干部人事管理方面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认真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包括各级国税局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即具体经办人),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节机构编制管理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机构、编制调整的;(二)未按规定报送机构、编制调整应报送的材料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宣布擅自增设的机构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不予承认之外,应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一)违反机构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未经审批机关批准,超越权限擅自增设机构的;(二)违反编制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未经审批机关批准,自行扩大或者改变使用范围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第二节公务员录用调配第四十七条对不按指标限额、资格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录用公务员的,除宣布录用结果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外,对有关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考录工作岗位和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违反人事工作纪律,不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人员调配和辞职、辞退的,应立即中止办理;对已经办理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第五十条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用条件、任职资格、工作程序及其第六十三条所列十项纪律的,所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党内警告直至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第五十一条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收受贿赂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重处理。第五十二条人事干部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组织上用人失误的,情节较轻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五十三条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应受党纪处分,但能够主动纠正、挽回影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第五十四条对干部考察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对考察组成员素质把关不严,影响考察质量的;(二)确定的考察方案不科学,考察程序不规范,使考察人员难以操作而导致考察失误的;(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给考察组内定条条框框,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四)不认真听取考察组汇报,或对考察组反映的情况不认真分析,或对考察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不重视,影响正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意见或建议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考察组长的责任:(一)不遵循考察方案,不坚持群众路线,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导致考察工作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全面,影响考察质量的;(二)放松对考察人员的管理,致使考察人员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对考察人员提供的考察情况不认真分析,形成的考察材料不完备,不能反映考察对象真实情况的;(四)汇报考察工作时,隐瞒有关重要情况,或提供的考察情况不具体、不准确、不全面,影响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决定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考察人员责任:(一)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考察不深入、不细致,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二)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三)对群众反映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使用的有关问题不重视、不调查、不核实、不汇报,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四)在考察中暗示、诱导、庇护或打击考察对象,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五)泄露有关考察情况,对干部任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六)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馈赠或贿赂,或利用考察之机牟取私利的;(七)不主动向组织上说明自己与考察对象有回避关系的。提供考察对象有关情况的部门,有意扩大、缩小或隐瞒考察对象的问题,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导致组织上用人失误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上述需追究责任的人员,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四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第五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应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干部人事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干部人事档案的;(三)涂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的;(四)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干部人事档案的;(五)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干部人事档案的;(六)明知所保存的干部人事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第五节出国(境)审查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应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并限期纠正:(一)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查的;(二)越权审批因私出国(境)的;(三)上报出国(境)审查材料不全,影响审查工作的。第五十七条在出国(境)审查(批)工作中,由于违反外事工作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第五章附则第五十八条各市国税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第六十条本办法由安徽省国税局负责解释。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税务人事档案管理例11

以20*年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升”的发展思路,坚持做到“六个不动摇”,强化外籍个人档案管理,实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行政事务管理线的“综合、服务、协调、督察”四项职能,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水平,推进我市涉外税收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20*年国际税收管理科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局相关科室的工作联系,制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为加强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税收管理形成外部保障和业务支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籍个人“*”源泉控管工作,全面详实准确地收集外籍个人有关档案,力争归档率100%;严格核查涉外经济合同内容,严格把握对外国企业“售付汇”的征免权限,防止税款流失;积极探索适应于我局实际情况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方法,深入研究国际间反避税工作技巧,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围绕收入中心,服务大局,协调科室间关系,当好参谋。

三、措施和要求

(一)外联工作

积极争取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部门和国税局的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工商局外籍管理科、市商务局等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定期交换信息,及时掌握我市外籍个人出入境、外汇支取和经营收入情况。

(二)外籍人员“*”工作

根据湘地税发[20*]18号文件规定,制定《*市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做到“四个管理”,即:

1,台帐管理。对辖区内有外籍人员就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无论人数多少,也无论外籍人员是否居民纳税人,都要求该企业建立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姓名、国籍、职务、任职时间等信息;

2,档案管理。尽快设计出“*”数据库软件,采用纸质和电子档案共存的方式记录登记情况。具体包括:外籍个人基本情况及变更资料、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资料、税务审计(检查)和纳税评估资料、情报交换和查资料等相关资料。

3,动态管理。根据外籍人员的增减变化、职务变动、居住时间、出入境时间、收入变化等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切实做到对外籍人员的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4,制度管理。建立外籍个人“*”工作与考核相结合的制度,把外籍个人“*”管理档案中的有关数据与涉外税务审计(检查)和审核评税结论进行对比,作为纳税单位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促进纳税单位自觉配合开展此项工作,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完善管理档案,保证“*”工作自行完善。

(三)国际情报交换和反避税工作

逐步探索和建立非居民纳税人税收管理体系,结合近年来为企业办理售付汇凭证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将向境内涉外企业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利息、股息等费用的外国公司及为境内涉外企业提供承包工程、设计、检测等服务的外国企业作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重点,做好售付汇证明的审核与开具的同时,通过加强日常审核管理和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工作,不断提高对跨国税源的监管能力。

(四)开展对涉外纳税事项的纳税约谈工作

(五)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征管一线服务,为机关正常运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