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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1 08:33:29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1

现代科技的进步,力、热、电、光、原、生物化学等科学原理的临床医学应用,促进了医疗设备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医院诊断和治疗水平。医疗设备在临床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测量、输出数值,其计量单位的统一性、量值传递的准确性,已成为影响临床对疾患诊疗安全、可靠的重要因素,是医疗质量、医学科学的基本保证。假如医疗设备量值失准、误差过大,就很难保证临床诊断和治疗的正确性。

医疗设备具有量值输出和传递的功能,属于计量器具。其量值传递的准确性,来源于量值溯源的终点,即:国家计量基准。1986年,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进行统一分类、管理。并相继于1987年7月1日及7月7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将医疗系统所涉及的诸如电刀、呼吸机、监护仪、血压计等医疗器械及医用器具正式纳入到统一的管理标准中来。

计量管理是量值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传递的有效保证。医疗设备只有经过定期及不定期的计量测试、检定,才能保证医学量值的准确与单位的统一,提高医疗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疗设备的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始终是控制医疗设备质量的关键性问题,医学计量则是保证医疗设备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技术基础。2《计量法》部分概念

1986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简称《计量法》),其目的: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其中对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的检定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医院进行医疗设备计量管理的法律依据。

2.1《计量法》相关术语与定义

2.1.1计量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

2.1.2计量器具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测量的装置。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2.1.3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通常计量基准分为国家计量基准(主基准)、国家副计量基准和工作计量基准三类。国家计量基准是一个国家内量值溯源的终点,也是量值传递的起点,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

国家的副计量基准是用以代替国家计量基准的日常使用和验证国家计量基准的变化,一旦国家计量基准损坏,国家副计量基准可用来代替国家计量基准。

工作计量基准主要是用以代替国家副计量基准的日常使用。检定计量标准,以避免由于国家副计量基准使用频繁而丧失其应有的计量学特性或遭损坏。计量基准器具的地位,国家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

2.1.4计量器具的检定,简称计量检定或检定: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2.1.5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2.2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下简称法定单位)。

2.2.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长度:米;质量:千克(公斤);时间:秒;电流:安培;热力学温度:开尔文;物质的量:摩尔;发光强度:坎德拉。

2.2.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平面角:弧度;立体角:球面度。

2.2.3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频率:赫兹;力:牛顿;压强:帕斯卡;能量:千卡、卡;功:千焦、焦尔;功率:千瓦、瓦特;辐射通量:瓦特;电荷量:库仑;电位、电压、电动势:伏特;电容:法拉;电阻:欧姆;电导:西门子;磁通量:韦伯;磁通量密度;磁感应强度:特斯拉;电感:亨利;摄氏温度:摄氏度;光通量:流明;光照度:勒克斯;放射性活度:贝可勒尔;吸收剂量:戈瑞;剂量当量:希沃特。

2.2.4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略)。

2.2.5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2.2.6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略)医疗设备上的mmHg、H、psi、kg/cm2等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2.3从医疗设备应用管理角度对《计量法》总则的理解在使用计量医疗设备时,必须遵守《计量法》;使用计量医疗设备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计量法律关系,适用于《计量法》;计量医疗设备的量值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计量医疗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遵守与执行计量法律、法规的情况,要接受本行政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局的监督。目的是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等目标的实现。3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

3.1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局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局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的规定,在具体应用时,是指对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由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质监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质监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质监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1987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强检项目及种类共有55项111种,其中医学相关的有37项,73种。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不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的,都要负法律责任。

3.2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检定规程,是计量器具检定必须依据的技术规范。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家质监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可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在本部门内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监局可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在本行政区内施行。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须向国家质监局备案。4计量器具的管理

4.1前置许可管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局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医院购置或送修计量医疗设备,也要查验、复印、存档,服务方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

4.2质量保证管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是指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按计量检定规程执行“出厂检定”。

“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是指保证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

“出具产品合格证”,是指对制造的计量器具出具产品合格证或对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出具检定合格证。

医院购置或送修计量医疗设备,也要查验、复印、存档,出厂检定、性能、产品合格证。5计量监督、法律责任

5.1计量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局,根据需要设置计量监督员。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质监局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局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该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由质监局考核合格的专兼职计量员担任。

对医院实施计量监督、计量检定的人员,必需有相应的资质,方可进行,监督和检定工作。

5.2法律责任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2

2、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方法

2.1钻孔设计的标准

2.1.1结构孔的设计标准

旁板和第一排的结构孔之间的距离是根据板件结构与连接件来决定的。如结构为旁板盖顶板(面板)的类型,一般采用偏心连接件来连接。此时孔径应根据连接件的大小来决定,最下面一排的结构孔和旁板底端间隔会受到望板高度、连接方式以及底板厚度等的影响。

2.1.2系统孔的技术参数

系统孔一般采用纵向垂直坐标的排列方式,并分布于旁板前后沿。对于盖门结构,前轴线与旁板前段沿线的距离应保持在37mm,若嵌门结构则应在前轴线与旁板前段沿线的基础之上,再加嵌入的深度,即门板厚度。前后轴线与其它轴线间距离应设置成32mm的倍数,一般系统孔的直径是5mm,深度是10mm,其主要目的是设计装置抽屉、衣架的直排挂棍以及支撑隔板等五金件。这样的话,系统孔直径一般要求设置成5、8、10、15mm等或者其他。

2.1.3柜类家具设计选择的参考基准

拆装式的家具系统孔一般分布在旁板上。因此,设计时需注意旁板的设计,这就涉及到了结构布局参考基数,设计一般把底柜抽屉当成参考基准,抽屉数量及高度作为旁板长度与抽屉滑道的孔位参考的数据,这样可以高效利用柜中空间。

2.2拆装式家居设计孔位的确定

2.2.1结构孔的定位

旁板第一个结构孔位于地板和顶板之间,如顶板厚20mm,排第一个的结构孔应在顶板沿边10mm以上,其他结构孔可依此类推。

2.2.2系统空的定位

准确找到结构孔后:第一个系统孔的位置以期间隔32mm,如结构孔的深度为18mm,则结构孔应处在9mm处,系统孔和旁板边沿间隔应为41mm(9mm+32mm),抽屉滑道空间在23mm(41mm-18mm)范围内;另外,设计师还应对板材厚度、抽屉滑动范围以及五金件等进行综合考虑来确定系统孔的位置。

2.2.3确定其他的结构孔

上面讲述的两种钻孔能满足大多数柜类家具的设计,对于其他样式柜式的结构,然而对于柜底和地面相互分离情况,需在二者间设置相应的踢脚板,应在板上制定另外的钻孔,钻孔时应符合以下的原则,需要钻孔的位置应与结构空保持相同的垂直线,其间隔距离是顶板到底板的距离,并与旁板结构孔方位保持一致。

3、拆装式柜类家具的设计实践

3.1设计实践中拆装式柜类家具标准化设计理念

柜类家具设计理念的标准化随着家居产业的迅速发展,提高设计标准化的程度,才能促进家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应对板材材料进行规范化管理,家居行业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良好的材料来源。规范材料的管理可以减少材料运输、订购等工作流程,可进一步降低资金储备;对五金件进行规范也是柜类家具设计中重要的一部分,适用32mm的系统中的五金件,加工设备的标准化直接决定结构孔位与系统孔的精确度。工艺作为家具设计主要的轴线,它贯穿家具设计和生产的全过程,设计不仅要考虑家具的使用性能和外观,还应对相关资源最大化利用。

3.2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实践案例

实现拆装式家具设计理念和企业设计的实践的无缝对接,现引入两个实际的设计案例,以便读者对其设计实际操作的理解。系列化书柜设计的实践:两组并排的书柜的设计要求:

(1)每组柜体的高、宽、深、板厚依次为2200mm、1000mm、350-400mm;

(2)每组柜进行功能区分,书柜需配备柜门、搁板、抽屉等;

(3)设计步骤:画出三视图,接着画出标准旁板孔位图,并表标出铰链和滑梯道的位置;

(4)设计时要考虑到标准版协调性的变化尤其是标准版宽度和长度的方向的协调。具备多功能的可调节的衣柜的设计实践:柜类家具设计不仅要解决生产以及销售等问题,还应考虑市场化的需求。所以,家具设计力求以拆装实现多功能的组合,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空间的使用率达到最大化。这不仅能满足人们对家具个性化的要求,还可以让顾客体验拆装家具的乐趣。

3.3设计实践中设计布局应注意的要素

拆装式柜类家具的钻孔位置设计是整体设计的重要部分,系统孔和结构空是较为常见的钻孔类型,它们决定了拆装式柜类家具整体的质量。柜类家具很多结构部件需要旁板和五金件进行连接来形成基本架构,系统孔和结构孔之间的距离在32-33mm倍,系统钻孔深度和直径分别为10mm、5mm,结构孔的数值是不固定的,一般根据五金件的据图情况而定;盖门式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柜式结构,旁板竖排的第一排都边缘的距离应控制为37mm左右。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3

甜蜜的怪诞

――荒诞与美丽

设计师Vintent Gregolre所带来灵感手册第一部分的主题名为“Sweet Freaks”,其主题所要表现的是通过无限的想象力与夸张的表现手法进行家具演绎,力求表现“奇特的重叠,与独特和精致交织”的设计精髓。设计师通过将展品并置、堆积,颠覆传统的手法进行创作,利用鲜艳的颜色进行强烈的碰撞,或通过改变我们以往认知的家具大小,呈现出一副令人眩晕的家具风格。而通过如此天马星空的想象力,展品也焕发出独特的魅力,它不再是刻板地追求有序的变化,而是颠覆传统的手法进行设计装点。这样的家具作品,也令家突变成为充满奇迹的神秘场所。

艺术定位

――为艺术而癫狂

灵感手册的第二部分来自设计师FrancoisBernard的主题“Art'keting”,此项主题的设计风格定位是“为艺术而疯狂”,主题阐述了“超越个性化”的设计概念。这种混搭的风格是一种模糊的概念,以毫无章法的混搭风格进行演绎,其意味着一种优雅、随性,甚至混杂着讽刺意味的设计风格。这样的设计并不是使用一两件作品而突出室内的特色,而是将众多颜色、材料等综合因素加入设计,利用元素众多且没有固定_生的特点,使材料与颜色产生冲突,利用冲突使家具的外在得以升华,成为独一无二的艺术品,而其外在的奢华与舒适感却丝毫不受影响。家具成为艺术品,其完成者变成使用者本身,使用者也最终完成了“超级个性主义”的风格设定。这样的设计理念不仅为个人提供创造家具艺术价值的机会,同时也为时下最流行的个性居室风格设立标准。

梦中盒子

――温柔的狂野

设计师Elizabefh Leriche总能注意到人们更私密且隐蔽的地方,并以此作为设计理念,制定主题方向。续此前的“私密念头”之后,ElizabethLeriche在本届趋势会上带来以“Dream box”为主题设的计作品。设计师以私密的梦境作为设计素材,为人们呈现出妖娆、冷酷、迷幻以及超现实主义的奇幻梦境,通过室内的布置与物品摆放的设定,将空间反转、倒置,将人们的梦境一一呈现,千变万化,令人着迷。设计师想通过这组作品向人们传递着一个重要讯息,或许我们正处于一个令人不安且狂恐的年代,或许我们的美梦与噩梦不断交织平行,而当我们平静下来,欲望和恐惧却可以发生转变。设计的“疯狂”与偏执,是抛开一切欲望与惶恐归于平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回归到家的本质,那才是美梦的原点。

复刻,再现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4

1.1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的布局要素

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实际上是钻孔位置的定位设计,当板件的规格和钻孔位置确定之后,板件的设计也就完成了。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的关键是旁板的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在旁板上出现2种不同类型的孔:分别是结构孔(ConstructHole)与系统孔(SystemHole),结构孔就是形成柜类框架体所必不可少的结合孔;系统孔就是用于装配搁板、抽屉、柜门等所必须的孔。两类孔的布局合理与否,是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成败的关键。如图1所示为旁板孔位基本布局形式。由于旁板是柜类板式家具的核心部件,是设计的关键所在。顶板、面板、底板、搁板、隔板、门、抽屉等均通过可拆装式的五金件连接到柜体旁板上,这样方能形成柜体。旁板上系统孔、结构孔间的距离为32mm或是32mm的整数倍;系统孔的直径为5mm,孔深约为10mm,结构孔的孔径根据五金连接件的要求而定,一般常用的孔径为5、8、10、15、25mm等;旁板上第一列竖排系统孔中心到旁板前边缘之间的距离,盖门式结构时为37mm,嵌门式结构时为门的嵌入量加上37mm[3]。

1.1.1结构孔技术参数

旁板上沿的第一排结构孔与板端的距离及孔径根据板件的结构形式和选用的连接件而定,若结构形式为旁板盖顶板(面板),如图2(a)所示,采用偏心连接件连接,则结构孔到旁板端的距离A=S+d1/2,孔径根据所选用的偏心连接件的大小而定;若结构形式为顶板(面板)盖旁板,如图2(b)所示,则A应根据选用偏心件连接件吊杆的长度而定,一般A=24mm,孔径为15mm;下沿结构孔到旁板底端的距离B则和望板高度(h)、底板厚度(d2)及连接形式有关,如图2(c)所示,B=d2/2+h。

1.1.2系统孔技术参数

系统孔一般设在垂直方向坐标上,分别位于旁板前沿和后沿,若采用盖门,前轴线到旁板前沿的距离为37mm;若采用嵌门或嵌抽屉,则应为37mm加上门板的厚度。同时,前后轴线之间及其辅助线之间均应保持32mm的整数倍距离。通用系统孔孔径为5mm,孔深一般为10mm,用于安放抽屉滑道、搁板支撑、门铰链、挂衣棍等五金连接件。当系统孔用作结构孔时,其孔径根据选用的连接件要求而定,一般常为5、8、10、15、25mm等[4]。

1.1.3参考基准的选定系统孔仅仅出现在旁板上,在顶板和底板上只有为了与旁板接合相应的结构孔。这样,在进行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时,应把局部的要点放在旁板上,就需要考虑布局的参考基准。在实际设计中常以底柜为参考基准,这是因为底柜上经常带有抽屉,可以直接根据抽屉的数量和所需的垂直空间高度来决定相应的旁板高度和抽屉滑道的孔位,最大限度地利用底柜的内部空间。

1.1.4第一个系统孔和结构孔的孔位确定

1.1.4.1采用螺纹、螺杆式连接件

(1)结构孔旁板上第一个结构孔位于顶板或底板厚度的中间部位,例如:顶(或底)板厚度为19mm时,结构孔的中心将位于距旁板端沿的9.5mm处;如果厚度为20mm时,结构孔的中心将位于距旁板端沿的10mm处。(2)系统孔旁板上第一个系统孔距离结构孔之间的距离为32mm,如果顶(或底)板厚度按20mm计算,第一个系统孔距旁板端边沿的距离为42mm。那么用来安装抽屉滑道和其它连件的空间大小就是42mm减去20mm的板厚,等于22mm,一般来讲其空间越大,五金件的安装越方便,在大多数情况下,22mm的空间够用了。当然在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必须根据顶、底板厚度和抽屉滑道及其它五金件所需的空间来决定第一个系统孔的位置。从安装普通托底式滑道抽屉的角度来看,第一个系统孔的位置应不小于42mm。

1.1.4.2采用偏心式连接件

(1)结构孔如果采用偏心连接件,则旁板上结构孔的中心距板端沿的距离A值可按下式计算:A=S–X+8。(1)式中A为结构孔中心到板端边沿的距离;X为是变量,根据各种偏心件具体规格确定,最大值为9mm;S为顶或底板厚度。例如,如果设板厚S取最常见的20mm,代入公式可计算出A=19mm。(2)系统孔上面螺纹、螺杆连接件确定的42mm的值,也适用于偏心连接件。

1.1.5其他结构孔的确定

如果仅利用前面介绍旁板两端结构孔的位置和规格,能装配出图3(a)所示的柜类框架,要满足图3(b)所示的框架要求,例如柜体的底板一般不与地面接触,这样在柜体底板与地面之间的正立面方向可能要设计一块望板(或称为踢脚板、防尘板)。这样就必须要在旁板中间设计出其它的结构孔形式。这些结构孔与两端结构孔位于同一垂直线上,且距离取决于框架体中两水平板之间的距离。同时,水平板上相应的结构孔位置应与旁板上的结构孔位置相匹配。

1.2拆装式柜类家具标准板设计

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的关键在于旁板上的孔位设计,同时为尽可能确保板件具备标准化、通用性和互换性的优势,因此需进一步讨论标准板的尺寸与系统孔设计等问题。

1.2.1标准板的定义

标准板是指在一系列产品的板件中可以互换使用的板件,一般以旁板为主。对拆装式柜类家具中标准板的要求是自身要做到“左右协调”。这里所说的协调是指需要达到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在加工制造过程中,在打孔时,操作者把待加工的旁板放在工作台上,不用调整设备打完一边,将板件水平旋转180°就可以加工另一边;二是在装配过程中,顺手拿来同一系列的旁板,不分左右均能正确装配。

1.2.2标准旁板高度设计

标准旁板的高度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H=N×32+S。(2)式中H为旁板高,单位mm;N为旁板上结构孔和系统孔之间的总间隔数(总数-1);32为两孔之间中心距离为32mm;S为顶、底板厚度。下面举例说明这个公式的应用:假定在标准旁板高度方向上打20个孔,包括系统孔和板两端的结构孔,顶或底板的厚度为20mm,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则旁板高度为:H=(20-1)×32+20=628。在设计实践中还应该考虑到柜体的底板一般不会直接落地(如图2(b)所示),因此要考虑到柜体的脚高,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脚高设置为72mm,那么经过宽度协调,该标准旁板的总高为700mm。

1.2.3标准旁板宽度设计

标准旁板的宽度尺寸可按下列公式计算:W=N×32+74。(3)式中W为旁板宽,单位mm;N为标准旁板前后两排系统孔之间32mm的间隔数;74为系统孔距板的前沿或后沿各为37mm,加起来就是74mm。例如:取N=13可计算出标准旁板的协调宽度为:W=13×32+74=490mm。另外在旁板的后沿还要开柜背板槽,这也属于宽度协调的范围。下面举例说明这个公式的应用:假定在标准旁板宽度方向上前后两排系统孔之间32mm的间隔数为13,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则旁板宽度(W)为:W=13×32+74=490mm。在设计实践中还应该考虑到柜体旁板的后沿可能要开背板槽,一般采用裁口或槽榫嵌板形式,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设置背板开槽空间为10mm,那么经过宽度协调,该标准旁板的总宽为500mm。

1.2.4标准旁板的协调性变化

在拆装式柜类家具系统设计中,要运用整体性思维,整体和部分不能协调时,部分服从于整体的需要[5]。在设计过程中,有时要考虑标准板的整体协调性时,会失掉本身的一些协调性。这种协调性主要反映在柜体的整体设计上有三点必须注意。第一,相邻柜体的脚高要一致;第二,相邻柜体的门和抽屉应成一条直线;第三,相邻柜体的高度要协调。如图4所示为组合柜体的协调性变化,图中(a)相邻两柜不匹配,图中(b)是相邻两柜体经过协调性变化后的组合形式与效果。因此,为了满足这些整体的协调性,有时不得不打破标准板已建立的协调性。

2基于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实践

为了将拆装式柜类家具的设计理论与企业设计实践实现无缝对接,下面引入两个实际设计案例以丰富和加深读者对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的理解。

2.1系列化书柜设计实践

根据个性化定制的市场新需求,按照拆装式柜类家具设计的要求,设计两组并排摆放的书柜。设计要求:(1)每组柜体高2200mm,宽1000mm,深350~400mm,板厚为20mm;(2)每组书柜的功能分区不能相同,书柜应配备有抽屉、柜门、搁板等功能件;(3)设计步骤,首先画出三视图,接着画出标准旁板板的孔位图,并标注上抽屉滑道、铰链等的安装位置;(4)设计时应考虑标准板的协调性变化,特别是标准板长度和宽度方向的协调。设计方案见图5、6、7。

2.2多功能可调节衣柜设计实践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第二十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对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二十五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同时责令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对消防设计组织修改后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对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竣工验收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互联网上设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结合辖区内建设工程数量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统一确定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预设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对备案、抽查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实施备案抽查,不得擅自确定抽查对象。

第三十三条 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建设工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举报,应当在三日内组织人员核查,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时,不得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设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地区性准入条件。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指定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销售单位。不得参与或者干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三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许可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依法撤销许可意见:

(一)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的;

(二)建设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超出法定职责和权限作出的;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警告。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

(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

(三)经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工程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时间办理的;

(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

(四)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中的“三日”、“五日”、“七日”、“二十日”、“三十日”均指工作日。

第五十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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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6

1、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室的更新与面积的增大,以及消费文化品位的提升,对家具的形式与内涵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家具的功能和设计文化也有了新的发展。人们在选购家具时往往更加青睐于适合自己独特审美品位的家具。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和日益挑剔的消费者,关注消费者的心理因素的设计已成为时代的主题。具体到家具设计中就包括:不同的社会背景的消费者的心理特征;不同消费者对形态、色彩和材质的不同偏好;以及消费者在决策、购买过程中各种心理元素等,在充分了解消费者的相关心理元素的基础上。只有准确的把握消费者心理活动的规律和消费市场动向,根据消费者不同的特征细分市场,这样来进行家具设计,设计出来的家具才更加人性化,符合市场需求,适销对路,使企业也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家具设计战略层的心理元素

设计战略是指导家具设计全面展开的计划与策略,具有决定全局的作用。在这个时代,卖方市场已转化为买方市场,消费者已成为市场的主导者,他们愈加重视情感价值,因此在家具的人性化设计中,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设计战略已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重要部分。但是,目前很多企业仍然处于“以销定产”的模式中,使市场竞争处于“价格战”的恶性循环状态。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还没有把“消费者为中心”的目标作为企业定位和产品开发的一部分。事实上在设计战略层应该以消费者心理元素为依据,制定以人为本的设计流程,展开对消费者的需求、购买动机、价值观念、生活习惯、审美因素等方面的市场调查,对消费者进行细致定位,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需求设计出各种不同款式、不同功能、不同品味的产品,从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这才使企业和设计者都能获得很好的效益。

3、家具设计中的心理元素

如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日益提高,家具整体设计以及人居环境的营造日益成为消费者的主要购买因素,因而从消费者心理活动规律出发进行家具的人性化设计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一款成功的设计能给企业带来质的飞跃。

心理学上说,人们感知客观事物是听觉、触觉、嗅觉、味觉、视觉五种感官功能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视觉大约占60%,是感知事物最重要的器官,人们最容易通过视觉感知到产品造型的色彩、形态和材质工艺三个因素,这三个因素也最容易唤起人们的心理感受和审美体验。优秀的家具设计,应该通过这三个因素的完美融合使家具折射出隐藏在物质形态后面的产品精神价值,消费者通过联想与想象获得这种精神价值,与其内心的渴望达成共识,从而实现产品的情感价值。

3.1家具色彩设计中的心理元素

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往往色彩的诱视性甚至大于形态,如果家具色彩处理得好还可以协调和弥补造型中的某些不足扬长避短很容易博得消费者青睐,因此现在很多的家具企业甚至专门设立配色设计师这么一个职位,在不改变家具形态的情况下,通过色彩的配置,丰富家具产品的类别,可见色彩在家具设计中的重要性。

合理的家具配色不仅具有审美性和装饰性,而且还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色彩能够影响视觉感受和情绪状态,能够寄托消费者的理想,使消费者产生情感共鸣,具有重要的心理功能。另外不同色彩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还受时代、文化、 地域、习俗等方面的影响,因此,设计者在家具设计中,合理的选用及搭配色彩,使色彩能够充分的体现家具的设计特色,才能获得消费者的情感认知。

3.2家具形态设计中的心理元素

家具造型形态可以直接反映家具的功能以及使用方式,同时也是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重要因素,它能够激起消费者心理上的购买欲望。随着消费者对家具的使用功能追求上升为心理功能的追求,更多的消费者更加注重家具所表现的个人审美情趣、社会地位、文化水准以及体现个人的生活方式等。这就需要设计者在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认知、记忆等心理因素的基础上,在形态设计中针对不同消费者赋予产品不同的尺寸、比例分割、层次关系等,都可以使消费者对不同形态的家具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

同时如果我们从消费群体来看,儿童的家具设计追求的是简洁、稚嫩的造型,?整个造型体现出一种俏皮、可爱的卡通特征。中老年人的家具设计在造型上注重沉稳、端正,整个家具造型尽可能地呈现出一种安祥、静谧的环境特征。 青年人的家具设计在造型上崇尚的是前卫的、时尚的、张扬的、个性化的。

3.3家具材质工艺设计中的心理元素

如果说家具的形态设计刺激了消费者的视觉,那么家具材质设计则刺激了消费者的视觉和触觉,给消费者更加丰富和全方位的体验。在家具的人性化设计中合理的选用材质可以用最简约的方式产生更好的效果。面对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在选用材质时不仅要考虑材料的质感、加工工艺、耐磨性、强度等因素外,还需充分考虑材料与消费者的情感关系及情感联想。同样形态的家具采用不同的材质,会使消费者产生截然不同的心理感受。这就要求设计者根据消费者不同的心理需求,在对不同材质工艺的性能特征深入地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合理地加以选用,从而设计出具有不同情感价值的家具。

4、结语

家具设计以各种形式出现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填补着人们的精神和物质的需求,在未来的家具设计中,个性化、时尚化、身份化将成为家具设计的主题,以消费者心理元素为基础来展开家具设计的每个细节,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才能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从而获得消费者的心理共鸣。

参考文献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7

DOI:10.3969/j.issn.1672-8289.2010.10.063

近年来,我院全面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工程”,不仅针对已开设的23个高职专业展开教学改革,而且根据新疆建筑行业人才市场需求状况的变化积极拓宽专业面,不断深化内涵建设,努力探索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使专业建设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08年9月至2009 年7月期间,学院土木工程系组织了申报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的工作。申报工作先对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新疆喀什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新疆喀什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新疆伊犁州勘察设计院、伊宁市建设局、新疆广汇房屋地产开发公司、喀什吐满房屋地产开发公司等南北疆近十家企业进行了走访,主要针对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及能力需求做了广泛地调查研究,通过职业岗位能力分析确定了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申报工作历时一年做了大量细致的研究工作,2009年8月该专业被自治区教育厅批准通过,作为我院新专业将于2010年正式招生。本文将对调研成果作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从而确定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供同行参考。

1建筑行业及建筑设计企业现状

1.1行业背景

中国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已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一直作为拉动GDP的源头之一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我国传统的“出口”、“投资”、“消费”三驾马车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在顺序上进行了重新调整,国家财政政策由“稳建”转向“积极”;货币政策由“紧缩”转向“适度放宽”,实施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并重。2008年以来实行了政府主导性投资计划4万亿,用以扩大内需和推动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而4万亿投资计划中直接与建设行业相关的项目占总投资的70%以上。由此可见,投资计划的实施不仅带动我国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将改善住房条件作为重点的民生工程,这使得建筑业快速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也相继出台了与国家投资计划相配套的有关政策和措施,重点围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的目标,拉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2009年自治区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计划如下:

1.1.1改善民生全面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改善民生,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出台了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新农村村庄整治项目、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牧民安居工程、抗震安居危房改造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政策,喀什老城区抗震安居房改造投入6.6亿等大批建设项目将启动,全区中小学校舍全面改造工作等,都将对建设行业人员的就业提供极大机会。2009年自治区将以集中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住房为重点,加大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力度。目前,全区35万户建房任务已落实到户。

1.1.2 机场建设方面。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明年将建成,同时新疆将加快阿克苏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开工吐鲁番机场、库车机场迁建、伊宁机场改扩建和博乐机场建设。

1.1.3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核心区规划建设工作,新疆投资四亿元支持阿勒泰地区北屯建市工作。北屯西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路网基础设施的全面动工建设,供水工程的建设等项目等。

1.1.3 2009.3月开始,内地19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各地州、市、县工作的开展,建筑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内地19个省市每年,拿出财经输入的0.3~0.6,大约100亿)

1.2 自治区建筑企业及建筑设计企业现状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筑工程施工一线可以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产生高就业率的行业。但是,建筑工程在前期则需要大量高素质技能型建筑设计人才,来支撑行业技术的不断发展,面对当前国内外建筑设计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新型职业岗位的产生,为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带来了空间和机遇。自治区建筑企业及建筑设计企业现状分析如下:1.2.1 2001~2007年新疆建筑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变化情况见表1、图1、图2。

2001~2007年新疆建筑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变化情况统计表 表1

数据来源:2009统计年鉴

由2009年新疆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自2001年至2007年新疆建筑企业数量由594家增加到967家,增量为62.79%;从业人员数量由25.27万增加至37.02万,增量为46.5%;2009从业人员约为42.57万;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约为40万劳务大军。

967家建筑企业中房屋工程建筑企业345家,从业人员23.20万、土木工程建筑企业209家,从业人员8.79万人、建筑装饰业149家,从业人员4.444万人、其他建筑业90家从业人员0.6094万人。1.2.2 2006~2008年新疆有资质的建筑、规划、勘察及相关设计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变化情况见表2。

新疆建筑、规划、勘察设计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变化情况表 表2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1.2.3 建筑企业竣工房屋建筑面积

近三年建筑企业竣工房屋建筑面积统计表(单位:万平方米) 表3

2 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人才需求分析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自治区在册的建筑、规划、勘测及相关的设计院、所243家,其中还包含着500多个设计工作室实体,由于近年来建筑设计从业人员需求量及设计完成额度呈逐年上升趋势,按每年每个实体需0.5至1名建筑、规划、环境景观设计人才计算,这就意味着每年有近250~500个就业岗位。同时自治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数个、房地产开发公司849个、房地产中介公司176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企业,也需要0.2至0.5名建筑设计技术人员,据初步估算每年需求量不少于150~400人左右。据不完全统计自治区建筑设计技术类人才需求量每年在400~900个就业岗位。而目前自治区建筑设计类的高等教育每年仅能提供150至200人主要是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和部分外省高校毕业生,现有毕业生远远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单一的高校本科和研究生,使得设计人才层次结构显得不尽合理,这为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充足的就业空间。

3 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定位

根据人才市场调查统计资料初步分析,建筑设计从业人员职业岗位结构类型包括以下四种:

(1)政府建筑设计管理职能部门占从业人员总数5%;(2)大型设计院中承担大型公共建筑物设计工作的占从业人员15%;(3)中小型设计院中承担居住建筑及配套公共建筑物设计工作的占从业人员60%;(4)由于信息技术更新使得建筑设计技术手段远程化,设计成果电子化,设计周期快节奏化,各设计院(所)越来越需要配备以掌握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手段的、具体操作应用技能方面的专门人才,即建筑师设计助手,将占从业人员20%。建筑设计技术职业岗位群工作流程具体分析见图1。

图1 建筑设计职业岗位群工作流程分析图

通过对图1的分析,可以看出建筑设计技术人才市场需求以承担居住建筑及配套公共建筑物设计工作以及建筑师设计助手的从业人员为主,为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人才需求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4 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分析

4.1 建筑设计技术培养目标定位及职业岗位分析

根据建筑设计职业岗位群能力需求分析图,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对应于建筑师设计助手岗位,其执业范围和岗位能力见图2。

图2 建筑师设计助手执业范围及岗位能力示意图

通过以上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的执业范围和岗位能力分析,人才培养目标是能从事建筑设计一线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高职建筑设计技术专业面向的工作岗位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模型制作、居住区规划、建筑技术资料管理等工作,通过实际工作锻炼后,应具备建筑方案设计的能力,并经过适度拓展逐步达到二级建筑师的执业资格能力要求,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培养目标分析具体见图3。

4.2 建筑设计技术人才培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结构分析

根据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主要面向的职业岗位分析,确定了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4.2.l 知识结构。(1)基础知识:具有必备的政治、法律、心理、美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掌握专业必备的数学、外语等基本知识;具有计算机应用、操作、维护知识;掌握大学生必备的体育运动知识。(2)专业知识:具有典型职业岗位建筑设计助手、模型制作、规划、资料等实际工作岗位的基本知识;适度拓展并涵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所需的知识与能力结构、相关实践应用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新的应用科学理论知识和技能。

4.2.2能力结构。(1)基础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与他人沟通的能力;具有信息搜集、判断与处理的能力;具有清晰的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借助工具书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2)专业能力:具有建筑施工图设计技术应用能力;建筑方案设计技术基本能力;建筑施工图绘制能力;审核建筑施工图能力;建筑设计效果图绘制能力;具有建筑设计资料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二级注册建筑师可持续发展执业通用能力 (居住小区总图规划及相关中小型民用建筑的工程设计能力、房产项目策划与经济可行性分析能力、建筑设计技术管理能力)等8大职业能力。

4.2.3 综合素质。(1)适应社会竞争的能力:具有优良的品格、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2)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准确、生动地运用口头和书面形式对所学专业在设计方案、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表达;(3)团队合作与管理能力:辨别与假定各种角色而使个人才能得到高度发展,学会适应在不同环境下与他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具备一定的综合管理素质;(4)设计创作与技术服务能力:能运用设计原理、规范,综合各方面知识进行专业性方案和技术设计以及后期的技术;(5)熟练运用各种技巧绘图能力:能够使用恰当表现手段(包括计算机)绘制各式、各阶段与专业相关的设计图纸;(6)研究与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用市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把握行业形势,通过分析、研究,正确指导项目策划、设计理念及运作管理的全过程;(7)评价与政策把握能力:学会对建筑、城镇规划、城市环境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并能够根据有关的政策标准控制行业有机的运作;

结束语:申报高职高专新专业时,首先要深入研究行业背景、企业现状,调查分析人才需求量;然后通过校企合作方式确定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才能准确地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并对人才规格进行全面分析,最后制定出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

参考文献:

[1] 自治区高等学校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申请有关文件2009.3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8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有限元方法的产生及其在多个科技领域的广泛应用,业已成为产品性能分析与仿真分析的一种高效手段。由于其在产品结构分析中的显著优点,使其成为现代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这一科学而有效的方法也渐被家具设计人员接受并采用。从1966年,Eck-elman和Suddarth首先在家具结构分析中采用有限元方法开始,国外研究人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涵盖了家具的多种形式,包括柜类、椅凳类、桌类、沙发和楼梯等。柜类家具是研究较多的方面,采用有限元杆单元,将整体柜类看成框架结构,对柜体强度和刚度进行分析;采用有限元壳单元,精确计算柜体加载的变形量,同时研究了柜类家具的稳定性;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有限元模型,分析柜类家具角接合部位的强度,有限元非线性分析研究了螺栓连接柜体的受力情况,研究人员对椅子有用限元方法也进行了一些研究,包括椅子的侧框架强度和稳定性,椅腿和靠背接合处圆棒榫位置和数量对椅结构强度的影响及不同材质椅子的强度等。其它家具形式的研究有对沙发前望板离散为互相平行的桁架结构的有限元分析;对实木旋转楼梯进行有限元分析和全尺寸试验。国外研究人员对家具结构的有限元分析及优化设计,给出了较为精确的数据和更合理的结构形式,并将分析结构与试验相比,最大误差均在30%,说明仿真分析与试验结果比较符合,说明这种方法适用于适用于家具结构分析,且提高了分析的精度和效率,为生产高品质家具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家具设计和研究人员也开始运用有限元法进行家具设计。主要是对柜类和椅类家具进行了一定的研究。用有限元方法预测了柜类家具不同形式角接合部位的强度和刚度;并采用有限元优化方法对书柜隔板长度、位置和支撑件的位置进行了优化设计,与试验对比分析确定了有限元分析的正确性。研究人员给出了官帽椅和灯挂椅按国家家具力学检测标准进行了有限元仿真分析和优化设计的结果,未采用试验验证。尽管我国在家具设计上已采用有限元仿真分析,设计精度和质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无论从研究的深度还是广度上远不及国外。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以提高我国家具设计的效率、精度及质量。

2有限元法进行家具结构分析的步骤

有限元分析和优化设计技术在家具设计上的广泛应用,提供了一种有效而实用的方法。下面针对具体实例说明有限元分析和优化设计的主要步骤,以供我国家具设计和研究人员参考。曲面家具由于具有造型美观,结构和工艺简单,适合当代人的审美并能节约材料成为流行的家具样式。因此研究选用白蜡木层压弯曲木椅进行有限元分析。弯曲木椅实物如图1所示。层压弯曲木椅尺寸为:椅子高765mm,椅子正面宽,465mm,侧面宽460mm,座面高430mm,椅腿宽度为60mm,椅腿厚度为25mm。

2.1有限元模型的建立

曲木椅外载荷的选取是结构分析的前提和基础。此款曲木椅的主要为居家使用,因此参照国标家具力学检测标准GB/T10357.3—1989选取适当载荷及标准进行有限元分析。选用载荷主要包括座面静载荷、椅背静载荷、座面椅背静载荷及座面冲击载荷。(1)静载荷有限元模型建立。静载荷有限元分析选用ANSYS-Multiphysics静力分析程序。建立模型的材料特性经试验测定弹性模量为11.5GPa,泊松比为0.27,密度为0.67×103kg/m3。有限元建模选用SOLID187体单元,采用智能网格划分,经分析选用单元划分精度为4。椅腿部施加约束,建立静载荷模型如图2所示。(2)冲击载荷有限元模型建立。冲击载荷有限元分析选用ANSYS/LS-DYNA显式非线性动力分析程序。建立模型时曲木椅材料特性为性,弹性模量为11.5GPa;泊松比为0.27,密度为0.67×103kg/m3。冲击器材料属性为密度弹性模量为200GPa泊松比0.3,密度为7.8×103kg/m3。选用显示块单元SOLID164单元,采用智能网格划分,划分精度为4。椅腿部施加约束,建立冲击载荷模型如图3所示。

2.2有限元分析结果

座面静载荷国标最高5级水平载荷2000N加载时的运行结果果如图4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椅最大强度出现在椅腿上弯曲部分,图中标示MX处最大值为62.7MPa。加载座面静载荷椅背静载荷国标最高5级水平载荷2000/760N时的运行结果如图5所示,得其最大应力值为97.9MPa,位于椅腿下弯曲部位。冲击载荷国标5水平冲击高度300mm时,运行结果如图6所示,椅强度最大值为86.7MPa,位于椅椅上弯曲部位。经试验验证,仿真分析与试验结果最大误差在33%以内,此有限元分析结果可用。3种载荷状况的最大应力值为97.9MPa,且小于材料的破坏强度115MPa。曲木椅强度满足国家标准规定的最高5级水平。

3优化设计对家具结构设计方案的改进

通过前面对弯曲木椅的强度分析知道,其在标准规定的5级水平上均满足要求,小于材料的破坏强度。而此曲木椅为家庭使用,最高要求在3级水平,所以对于现在的结构来说,属于安全性过大,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考虑多种因素对椅强度的影响,选择4级水平对其框架结构进行优化。将优化结果进行圆整后得出的结构重新进行仿真分析,结果列于表1中。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9

那么,对于品牌而言,他们需要的设计是依照市场需求而制造的。这些产品,无论从造型、设计工艺、颜色、款式等方面,都遵循着时尚流行趋势设计,家具如同家居的时装一般,可随时更换。同时,品牌需平衡设计创意与大众对家具的喜好,一方面品牌需设计大量时尚大方的款式,以满足普通人对潮流更替的需求;另一方面,品牌需要为高端化、个性化人群进行定制服务,以满足家具个性化的需求。而高级定制与量化生产的产品,是依靠材料与工艺作为标准进行等级划分,且通过外型展示或优雅或张狂的风格。产品的质感则通过肌理展现,力求在第一时间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尽管品牌中包含着设计师们的个人设计精髓,但为了保证品牌定位的统一性,同时确保量化生产,强调个性化的部分将被削弱,取而代之的是充满商业化、市场化的设计,它代表着一种人们对物质与地位的心理需求。

本期将介绍的家具品牌都演绎着各自的独特气质,如Kenneth Cobonpue,线条优美,带有十足的民族风情;又如Established&Sons与and then design,用严谨的设计态度将时尚与创意融合,向人们展示着强大的设计力量;而MONTIS则致力于材料与技术的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加完备舒适的使用体验。透过他们的产品,将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品牌家具的魅力所在,这像是一场华丽的时装秀,用一股不可抵挡的力量将人们带入当代家具设计的潮流当中。

材料与性能

MONTIS成立于1974年,一直以设计现代风格的座椅为主要设计项目,设计团队包括Gijs Papavome等多位设计师。MONTIS的家具以颜色与材料的独特性为特点,擅长使用各类特殊皮革以及不同色调彰显品牌的独创性。他们的团队一直强烈地相信自己的思想与核心技术,所有设计都遵循严谨的人体工学。他们相信,只有坚持这样的设计理念,才能为笑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现在,MONTIS的设计团队还在不断地寻找新技术和新材料,力求设计出款式新颖、品质更高的家具作品,以满足新时代的需求,使他们的家具对更多家庭产生影响。

流动的曲线

菲律宾设计师Kennelh Cobonpue同名品牌的作品可谓是家具栏目的常客,产品数量之多,更新速度之快令人惊叹。最重要的是,新系列的作品总能为我们带来无限的惊喜,无论是产品的造型、质感,都为人们提供着一种舒畅的流线感。

Kenneth用质朴又华丽的设计语言,向人们展示着一个又一个让人们梦想成真的家具作品,无论何时何地,都提供着自然、清新的体感享受。

现代还以永恒

and then design在2008年于诺丁汉成立了设计工作室。以设计师Samuel Wright为首组建的设计团队,擅长工业设计风格,设计范围涉及家具、产品以及室内设计等多方面。现在,and then design已经从工作室变成一个令人为之着迷的现代设计品牌,他们的作品参照工业设计元素,利用“点线面”作为架构,以极简、硬朗、大胆的配色吸引大众的眼球。and thendesign用“现代还以永恒”为设计思路,Samuel与他的团队相信,只有将这种“现代”永久定格,才能设计出历久弥新的经典作品。

革新与卓越

Established&Sons成立于2005年4月,是一间英国的设计制造公司。他们的制造团队擅长高质量家具的设计及制作,由多位享誉盛名的设计师,如Michael Young、Barber Osgerby、新进设计师AlexanderTaylor与优秀的工匠组成。革新精神是他们的设计核心理念,卓越的品质则通过工匠们娴熟的技艺实现。Established&Sons的产品种类丰富,回顾过往作品亦不乏经典之作,如Jasper Morrison的The Crate等作品,都成为当代设计家具的经典作品,这与他们对设计师独特设计风格的保护与支持是分不开的。Established&Sons的原创家具作品,将英国设计带向国际设计领域,成为一股不可抵挡的力量引导当代设计潮流。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10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项目、政府融资项目和政府监管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第三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

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四条区审计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区发改、财政、监察、建设、基司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五条区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建设期预(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结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中已竣工单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对大型设备购置、土地及物业购置、工程招标评审等过程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六条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六)工程结算情况;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内容;

(二)竣工工程概况表、年度会计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性;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性;

(四)工程决算;

(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金的情况;

(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八)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八条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九条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预算,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条依法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结束,工程承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初步验收后承建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具备结算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工程结算审计,财政部门或资金管理单位依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承建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资金结算。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90日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竣工决算资料。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竣工决算资料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部门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需要作出处理、处罚的,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审计结果作为工程费用结算的依据、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决算的依据,未经审计,资金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对此予以列明。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加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列入项目建设工程预算,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拖延或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逾期不办的,区发改委、财政、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十五条审计核减资金,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财政资金直接投资部分,其核减工程价款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尚未支付的,停止支付。(二)财政资金投资和非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根据审计结果确认已超额支付的工程价款,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按期收回的,将追究建设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擅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的,按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纳。由审计部门重新审计,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经审计而擅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部门予以通报并进行审计,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建设项目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中介机构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结算进行审计(审核),同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中介组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有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审计机关。

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例1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项目、政府融资项目和政府监管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第三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

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四条区审计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区发改、财政、监察、建设、基司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五条区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建设期预(概)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结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中已竣工单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对大型设备购置、土地及物业购置、工程招标评审等过程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六条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六)工程结算情况;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内容;

(二)竣工工程概况表、年度会计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性;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性;

(四)工程决算;

(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金的情况;

(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八)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八条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九条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预算,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条依法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结束,工程承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书,送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初步验收后承建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具备结算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工程结算审计,财政部门或资金管理单位依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承建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资金结算。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90日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供竣工决算资料。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竣工决算资料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部门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需要作出处理、处罚的,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审计结果作为工程费用结算的依据、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决算的依据,未经审计,资金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对此予以列明。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加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列入项目建设工程预算,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拖延或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逾期不办的,区发改委、财政、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十五条审计核减资金,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财政资金直接投资部分,其核减工程价款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尚未支付的,停止支付。(二)财政资金投资和非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根据审计结果确认已超额支付的工程价款,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按期收回的,将追究建设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擅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的,按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纳。由审计部门重新审计,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经审计而擅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部门予以通报并进行审计,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建设项目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中介机构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结算进行审计(审核),同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中介组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有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审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