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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垄断性行业是对银行业长期以来的最突出描述。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业附属于政府,完全依靠行政计划设立、运行。政府也一直以国家信用作后盾,充当银行金融机构的保护人。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银行业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退出的问题,银行经营者和广大储蓄债权人也根本意识不到这个问题。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渐次展开,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也必将从我国政府为其制作的襁褓中走入市场竞争的大海中,以独立的法人主体身份自谋生存与发展。伴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机制必将导致一部分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银行被市场抛弃。纵观我国已有的银行退出历史,退出的路径有三种:
一是解散。它指已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其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该银行丧失了经营能力或经营必要,经批准撤销登记后,银行机构消灭的法律行为。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企业因下列事由可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在我国以第3种方式为主,吸收合并完成后,有问题银行应予以解散。
二是行政关闭或撤销。它是指运用行政手段对不可救助、股东无力注资、救助失败的银行依法关闭和组织清算,指定一家银行金融机构托管,在完成清算后宣布解散或撤销。在我国以对海南发展银行实施行政关闭,并由中国工商银行接管为代表。这是我国采取的一种行政清算程序,它是银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一种强制性清算程序。
三是破产。它是指支付风险严重、资不抵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股东放弃救助,或被银行监管机构行政关闭后发现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经银行监管机构同意,有问题银行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宣告其破产和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形。破产是银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司法程序,属于被动型市场退出。
这三种路径在我国现行的立法中已有所体现,比如《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三种终止方式是“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问题与反思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退出之路绝对不是一马平川的高速公路,而是断断续续衔接而成的有诸多崎岖之处的、正在逐步修建的高等级公路。由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是在转轨经济体制背景下在实践中通过摸索逐步形成的初步框架,是一种被动且有点逼迫意味下形成的制度,因此,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存在着诸多内在的缺陷,值得我们去深入剖析和反思。
政府对运作过程介入过深。行政干预色彩浓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退出本应是一种市场行为,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但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性质过于特殊,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因此其设立和退出就难免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准入由行政控制,退出就难以避免行政性。因此,“市场问题由市场解决”的原则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中难以体现。如现有退出管理机构一般是由地方政府牵头,组成风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停业整顿或撤销银行的风险处置,银行市场退出更多地体现了政府干预的色彩。
事实证明,银行机构退出成为政府行政职能的组成部分既不符合效率原则,又令政府不堪重负。一方面资产清收变现困难,效率不高,如海发行至今还没有清算完成,另一方面财政买单使广大民众无法形成风险意识,还令政府包袱沉重。因此在银行退出的制度设计中,就要明确市场的基本作用,由市场选择退出者和完成退出程序,这也符合我们整个经济改革的基本策略。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退出中就要明确法律调整的基础作用,由法律来规制银行市场退出的制度,而不是行政干预和政府主导。
法律体系缺位 虽然新破产法确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也同时适用《企业破产法》,但庞杂的法律体系仍缺乏系统健全的退出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企业破产法》、 《公司法》、《银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数量多,交叉混杂,但同时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方式、标准、范围、程序等都没有作出具体而系统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鉴于当前庞杂的银行业市场退出法律体系,应由国务院专门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破产法规。我们看到,在新破产法立法体例方面,我们已经确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也适用《企业破产法》,但又同时规定国务院可以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的实施办法,为国务院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破产法规提供了法律依据,而现在,这一实施办法就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中,笔者不久前参加的由银监会、国际金融公司、亚开行举办的研讨会可以说就是一次对此办法的研讨和预热。
关闭标准缺乏专业性根据国际经验,普通公司的破产标准有两个:“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不抵债”。而银行金融机构的破产标准还有第三个――“监管破产标准”。《企业破产法》没有针对银行金融机构规定这第三个破产标准,出于其调整主体广泛性的考虑,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在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中,都规定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撤销银行金融机构的权力,确立了商业银行破产和被撤销并行的市场退出体制。如果此种情况延续下去,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破产标准”在实践中将只能主要通过行政关闭撤销来确立和实施,在真正的主要市场退出制度――破产中,反而芳踪难觅了。
同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9条规定,“银行业银行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银行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该撤销的条件规定得过于原则,留下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空
间,不利于判断撤销行为是否妥当。建议参考《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第11条(c)款(5)项,对我国关闭银行金融机构的条件予以细化。这些条件包括:存款机构资不抵债:重大浪费:不安全和不合理经营;故意违反停止和终止命令:隐匿或拒绝向合法监管者、检查者提供其账簿、文件、档案、资产和有关事物;无力偿债;亏损,存款机构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亏损将耗尽其所有的或实际上的所有资本,如果没有联邦援助,其资本将不可能充足:违法:存款机构同意:被保险人资格参保资格的停止;资本不足未能改正:资本严重不足;犯有洗钱罪。注意,在此银行“关闭”、“破产”与“倒闭”语义相同。而这13项关闭条件中,不仅全部包含了银行破产的三种完整标准,还细化了其他一些专业条件。这样不仅解决了银行破产标准缺乏专业化的问题,而且在关闭条件中同时对监管机构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制。
制定专门的金融机构接管重组制度十分必要
出于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和维护银行金融体系稳定的考虑,世界范围内,当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存款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困境时,公共政策的首选必然是救助和重组,而不是破产清算。同样,出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持企业经营的考虑,《企业破产法》在规定上对企业重整非常重视,除规定破产清算程序外,还着重规定了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程序。但笔者认为目前《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对金融机构适用性不强。
首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接管、重组”程序,与破产重整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规定,银行监管机构有权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而这时就会出现问题,即当银行业监管机构已经对某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重组时,该商业银行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又同时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重整程序,两种程序如何协调,谁为优先?是把监管机构直接放前面,即直接规定在行政“接管、重组”期间,法院不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申请呢,还是让监管机构自己内部协调,即间接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也要像破产清算一样,按照《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其次,缺少救助、重整财务手段的法院很难作为主持协调金融机构重整的法律主体。试想连监管机构都不愿重组或重组失败而同意其进入破产程序的金融机构,法院作为一个门外汉主持重整的难度将有多大?金融机构重组,大量资金的投入和金融工具的使用通常是必不可少的。而资金救助、寻找购买方等重组手段是法院肯定相对缺乏的。显而易见,专门的“金融机构接管、重组”程序比法院主导的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更为有效。这也是美国多数金融机构,同时包括证券公司不适用美国《破产法》重整程序的原因。在美国,《破产法》除了不适用于银行外,美国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也由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主导,其虽然适用美国《破产法》的清算程序,但也不适用其中的重整程序。因此,司法权的主导性和终局性是值得肯定的,但特殊领域中,限于法院的特点,不能统而概之。具体就银行退出而言,就是必须建立处置问题银行的专业化接管、重整制度。
市场退出机制设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是银行金融体系的自动稳定器,市场机制发挥正常作用只能建立在其规范化基础之上。只有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才可以主动和积极引导我国银行业的顺利发展。
退出方式由被动型向主动型平稳过渡被动型退出只是在发生危机时为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被动之举,而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金融发达国家,却更加注重主动型市场退出。主动型的市场退出不仅可以提高国内法人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增强了本国银行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扩大了本国在全球金融市场上的份额。出于全球竞争和金融安全的考虑,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的注意力就不能仍停留在低层次上,只关注被动退出,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按市场竞争原则进行的商业收购兼并等主动型市场退出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将有利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发展和竞争的需要积极开展战略性重组,有利于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收购兼并迅速扩大规模和壮大实力。
建立预警机制,为风险处置提供依据 问题金融机构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机制的不完善。此外,预警机制的不完善还会加大对问题金融机构的识别难度以及市场退出的成本。为此,政府应在借鉴美国CAMEL评级系统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支付、清偿等各方面的能力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分为正常机构、有问题机构和危机机构,建立、健全我国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系统,依据评估结果确定问题金融机构和重点监控对象,并结合不同机构经营风险的特点,建立这些机构的风险管理档案,以此强化对金融体系的监管。
创新金融机构破产主导模式 世界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主要可归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法院主导,统一适用破产法;第二种是监管机关主导,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特别法,法院只对债权确认等程序中的个案纠纷保留有限的司法审查权。第一种模式为欧洲大陆多数国家,以及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所采用。第二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强调银行破产在破产申请人、破产标准、清偿顺序、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不同于普通公司破产的特殊性。在美国,银行并不像普通商事公司一样适用破产法典,而是适用《联邦存款保险渤。《联邦存款保险法》详细规定了资产清收、资产处置、清算程序和清偿债务的顺序。《联邦存款保险法》吸收了几乎所有国会制订的与银行破产有关的法案。其规定法院不主持银行清算,而是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持。我国的银行破产,从法律层面看,规定属于第一种模式,即法院主导银行破产;从法规层面和操作层面看,则属于第二种模式,即行政监管当局主导银行破产。特别是2001年颁布的《银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关闭撤销”与“清算”合一的机制。实践中债权人对行政主导的清算效率和公正性曾多有质疑,主要就是因为清算规则不够明确。
此次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在立法体例方面,确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也适用《企业破产法》,法院主导,可能也是对现有实践不满的一种回应。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确实有其特殊性,而新破产法第134条就规定国务院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的实施办法。而鉴于《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规定了金融监管机构享有撤销金融机构的行政权力,可以预测,上述两种模式的混合可能会成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模式。这种混合模式可以说是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一种创新,成功与否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对此,笔者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6-0080-04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机构之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经营管理不善,经多种措施救助无效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将不可避免。自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以来,金融机构资不抵债退出市场的事件不断增加,而我国现已建立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缺乏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目标定位、处理方式和相应的制度安排,在运作中带有明显的行政随意性。日益复杂、多样化的市场退出实际,呼唤有健全完善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相匹配,为此,构建基于市场原则之上的法律化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问题金融机构就是接近或已经丧失金融清偿能力的金融机构。一个金融机构由健康状态向问题状态蜕变,是内因(金融机构自身的人成本和交易基础)和外因(市场失灵、金融监管失灵)相互作用的结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涉及众多的利益主体、大量的市场资本,影响重大,问题金融机构安全有效退出市场,完善的法律体系不可或缺。
二、国外立法案例及其实践
(一)主要国家立法案例
1.美国。美国具有丰富的问题银行案例和长期的银行市场退出的实践,美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1)建立健全有关金融法律制度。1933年以后,美国建立健全了《银行合并法》、《存款保险公司法》和《处置信托公司法》等多方面的法律,以保障金融机构的顺利退出,保护个人债权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2008年9月,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2010年7月21日,奥巴马正式签署《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简称《多德一弗兰克法案》。这是自“大萧条”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赋予FDIC对问题银行的处置权力。1933年7月,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正式成立。FDIC是实现问题银行市场退出的核心机构,在全美境内为银行和存款机构提供存款保险。《多德一弗兰克法案》进一步强化了FDIC作为风险处置平台的作用。
2.欧盟国家。欧盟各成员国主要根据国内的金融法律和欧盟之相关规定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行为。如在英国,北岩银行的倒闭以及次贷危机的蔓延,促使英国政府决定大力改革金融监管体系。2009年2月出台的《银行法案》其主要内容是:设立特别处理机制(简称SRR),完善金融服务赔偿计划,强化稳定金融目标。
全球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部门的严重缺陷,欧盟委员积极推进G20多伦多峰会提倡的金融改革,正在致力于修改《资本要求指令》,计划于2010年完成并于2011年底前通过立法程序。
3.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该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制定并建立一套规范、标准并能被各国所接受的有效银行监管原则和制度,其中就包括有问题银行的处理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方面的内容。
2008年的金融危机暴露出国际银行业监管资本的缺陷,BCBS经过近两年的研究、讨论,已经基本完成了以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银行业监管改革方案(巴塞尔Ⅲ),并于2010年11月公开了《BCBS应对金融危机的监管改革方案一提交G20的报告》。
(二)主要立法启示
1.建立健全金融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往往需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各国金融实践证明:没有法律规范,就不会有良好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2.行政干预和金融机构主动性良性结合。由于金融市场的发达与完善,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往往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动性,恰如其分的考虑到启用金融市场的功能。同时,注重加强对政府金融监管权力的法律规制,通过制订完善详尽的法律,对金融监管机关在拯救问题金融机构和监督金融机构市场退出过程中的权力、权力行使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3.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中的一项重要风险补偿制度,通过法律形式建立了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
4.重视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救助与重组。当银行面临信用危机和倒闭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各国政府一般均选择先对问题机构加以救助,在救助无望的情况下才进入退出程序。即使在退出过程中,也要最大限度地避免金融震荡。
(三)次贷危机中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措施及特点
次贷危机爆发导致全球大量机构破产倒闭,国际金融领域动荡,美国、欧洲、英国政府分别通过直接注资、购买股份、购买不良资产等方式救助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
1.从实施的目标和效果来看,应对金融危机时的机构接管措施具有以下特点:(1)接管是政府对濒临破产或倒闭的大型金融机构的缓兵之计,即不是要立即彻底拯救金融机构,也不让它即刻倒闭。(2)接管的直接和主要目标是对整个国家经济的救援,而并非对某个金融机构的救援。(3)接管能够迅速控制和化解金融危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危机和破产风险,并最大可能避免市场波动。
2.从并购重组的主导者来看,政府在金融危机过程中对金融机构的并购重组发挥了重要作用,危机时却具有与正常市场不同的一些特点:(1)对金融机构的并购重组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提供资金等非直接方式对金融机构的救助。(2)并购会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原有股东的利益。
3.从救助模式和实施目标来看,金融危机下的破产保护具有以下特点:(1)是一种金融危机下的事先破产模式。(2)直接目标是最大化减少资产损失,最小化债权人的危机成本。(3)是金融危机下对资产规模较小、对金融体系影响有限的金融机构所采取维护存款人利益的有效手段。
三、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现状及制度缺陷
(一)我国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立法现状
我国的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金融风险逐渐叠加,问题金融机构逐渐退出市场。近年来我国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逐步走入规范化,使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在一定程度上有法可依。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商业银行法》第64
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证券法》第153条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接管规定。托管是近年来我国处理问题证券公司中最常用的手段,虽然2005年《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第2条规定了对保险公司股票资产进行托管的定义。但关于托管具体的法律性质、受托公司的条件,各方当事人的权力、义务等,我国法律目前仍未有明晰的界定。另外,我国法律也针对停业整顿、重组、并购做出了相关规定,金融市场上中也存在着大量实践。
自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对海南发展银行行政关闭后,撤销这种严厉的行政强制措施走入了我国的金融市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法》第70条规定、《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5条,《证券法》第211条、第219条,《保险法》第86条都对撤销的适用条件、撤销主体及撤销后的清算做出了相关规定。
我国的金融机构走市场化的破产之路,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立法还是十分滞后。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并实施了新《破产法》、《公司法》等也涉及了问题金融机构破产的内容,但是其仍然难以满足实践的需要,数量有限、内容单薄、可操作性也亟待完善。
(二)我国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制度缺陷
我国的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摸索,虽然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但处理问题金融机构时低效率、高成本的现状也折射出我国现行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的缺陷。
1.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缺陷
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缺乏统一协调、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法律条文过于简单、粗糙和分散,相互抵触和法律真空的情形并存。主要表现在:
(1)现有立法规范特别是《金融机构撤销条例》未能对撤销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存在较多的漏洞和空白点,法律适用性差。
(2)缺乏金融机构破产的专项法律。《企业破产法》未对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问题做出专门规定,依然适用过去那些散布在不同部门、不同效力层级的法律法规,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
(3)同法律法规之间适用条件极不统一,冲突明显,导致适法困难。如银行破产原因方面,内外资银行的破产原因不统一,城市信用合作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破产原因不统一。
2.处置成本分摊机制不健全,援助资金单一且具有“准财政补贴”性质。
如何分摊被救助机构的损失,我国法律没有做出任何规定。目前,解决兑付储蓄存款等个人债权所需的资金来源,一方面来自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所提供的救助资金,另一方面来自地方政府从人民银行的借款。从金融实践看,最后贷款人制度在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拯救标准不明确、程序不完善等制度问题,客观上助长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央银行救再贷款是在国家财力有限和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由中央银行独立承担了救助资金,具有“准财政补贴”性质。
3.行政干预过度,救助成本过高。由于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行政行为缺乏规制,金融市场主体的主动性没有发挥,加上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市场退出效率低下。
四、完善我国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体系
完善和发展我国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最根本的是要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目前需要迫切建立和完善有问题机构市场退出的配套法律法规。
(一)完善金融机构撤销法律制度
1.尽可能减少监管机构在撤销中的自由裁量权,明确被撤销金融机构权益的保障措施。首先应当细化金融机构撤销的启动条件、审批程序等内容,保证撤销程序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其次应赋予金融机构明确的抗辩权,保障其市场地位不会受到随意侵害。此外,强化监管机构失职、等所应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相统一。
2.完善托管制度,更好实现撤销目的。首先应将托管定性定位为民事委托关系,二者关系的确立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其次应明确托管机构应享有具体权利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后建立有偿托管机制,促进托管行为的合法有序开展。
3.明确债权人权益的保障措施。监管机构应定期公告清算的进展及资产处置状况,防止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妨害清算以及清算组成员。
(二)健全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
1.构建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不管是金融机构破产程序的诸多特殊事项,还是银行监管部门的职权定位,都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鉴于法律立法程序的复杂以及我国建立金融业破产制度已经刻不容缓,当前以行政法规形式建立相关制度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2.明确金融机构破产的立法目标。结合金融机构破产的立法和实践来看,其目标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其一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这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其二是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合理规范破产启动条件。首先是对金融机构破产原因在立法体例上可采用概括主义和列举主义并举,甚至可以确立量化标准,方便实践操作;其次,明确各类金融机构一律适用同一破产原因,不要人为造成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平等;最后,应将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自身及债权人同时列为破产申请人。
4.科学规范个人债权清偿制度。在金融机构破产清算中对个人债权的保护应区别对待:一是对于存款类个人债权通过建立存款保险等保障制度来对个人债权实行保护;二是对于人寿类保险和证券委托及投资基金等有委托性质的,采用转移办法。
(三)制定《存款保险条例》,建立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止个别银行挤兑而引起金融恐慌,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稳定运行。各国的实践经验证明: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防止银行的挤兑,维护公众对银行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的信心,使金融安全网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1.遵循有效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原则,加快推进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2009年6月,IADI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共同了《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强调建立一个普适性强的存款保险框架,并特别研究了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先决条件和具体设计,为各国推进存款保险改革提供了国际通行准则,我国应加快建立存款保险机构的步伐,尽快建立一部明确的《存款保险条例》。
2.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选择合适的存款保险模式,实现由隐性全额担保向显性限额担保平稳过渡。一是实行差别费率,以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二是建立强制性普遍参与原则,避免逆向选择,防范道德风险;三是在存款保险功能作用方面,应赋予我国存款保险机构部分监管职责,与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中央银行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协调机制。
3.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环境。我国应进一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和银行风险评级体系,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良好环境。
(四)改革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
1.确立明确的救助规则。在我国制定一个明确的救助规则是必要的。其一,防止紧急贷款救助的滥用;其二,明确的规则可以减少贷款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其三,紧急救助的透明度维护公众信心。至于中央银行救助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可以通过其他手段予以补救。
2.完善货币市场和公开市场操作,为中央银行最后贷款手段的及时、灵活、有效的运用创造条件。同时建立和完善再贷款中的抵押贷款制度,保证中央银行再贷款的安全。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竞争的必然结果,是金融制度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措施,对于提高金融制度效率、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在某种意义上还处于“制度真空”的状态,为了适应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我们应尽快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建立起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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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02
于2007年下半年突发的美国次贷危机愈演愈烈,从信贷危机到金融市场震荡,从虚拟经济到实体经济,从美国本土到发达世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演变为严重的全球金融危机。危机扩散的规模、演进的深度、造成的后果及影响以及美国政府和各国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都使得这场金融危机格外举世瞩目。作为危机的发源地和全球金融中心的美国,其政府的干预措施及其效果自然是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细数历次美国政府干预金融市场的行为,可以发现美国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包括美国总统、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证券投资委员会、外国投资委员会甚至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等都积极参与了干预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尤其是履行美国中央银行职能的美联储在美国政府直接干预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深入研究美联储在次贷危机不同阶段采取的直接干预措施的经验和做法,对世界其他国家如何应对危机的挑战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介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美联储)成立于1913年,是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是美国政府干预金融市场最主要的联邦政府机构。美联储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规定银行准备金比率、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要求的贴现率三种主要的手段来实现相关货币政策;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的预算及开支;行使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权利;负责保护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的实施;每年年初向国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需接受公众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预算报告(需接受美国审计总局的审计)。因此当美国的金融体系出现问题时,美联储将是美国政府干预金融市场的主力。
二、次贷危机中美联储的干预行为
从次贷危机的爆发到进一步深化以及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作为美国政府直接干预金融市场的主要机构,在次贷危机爆发至今的这一段时期,美联储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既采用了公开市场操作、注资、降息等常规的干预手段,也使用了定期拍卖工具(Term Auction Facility,TAF)和定期证券借贷工具(Term Securities Lending Facility,TSLF)等非常规的干预手段。美联储在2008年12月16日将联邦基金利率和贴现率降至历史最低点后指出:将使用“所有可用工具”来抑制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以及1/4个世纪以来维持时间最长的经济衰退。
1.降低联邦基金利率和贴现率。联邦基金利率(Federal funds Interest Rate)的调整一直是美联储干预美国金融市场最主要的常规武器,利率的升降代表着美联储对美国经济走势的判断。次贷危机的爆发造成了金融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美联储被迫放弃了实施两年之久的紧缩性货币政策,自2004年以来的“升息周期”也随之作古。2007年9月18日,美联储将联邦基金利率由5.25%降为4.75%,这是2003年9月以来的首次降息。2008年1月21日与22日,美国股市爆发“黑色星期一”和“黑色星期二”,迫使美联储10天内连续两次大幅度降息125个基本点。此后,联邦基金利率多次大幅下调,到2008年12月15日,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经降到了0.18的历史最低(见图1)。
美联储干预美国金融市场的另一个常规武器便是贴现率①。由于贴现窗口是美联储专门提供资金给金融机构的单位,而贴现率是美联储所收的利息,因此降低贴现率既可以帮助舒缓次贷危机中金融机构的资金压力,又不会像调整联邦基金利率一样对消费者和企业贷款造成直接影响。2007年8月17日,美联储决定将贴现率从6.25%下调至5.75%,并将贴现期限由通常的隔夜暂时延长到30天,还可以根据需要展期。2008年3月16日,美联储进一步将贴现率由3.5%下调至3.25%。至2008年12月,美联储已经先后十余次降低贴现率(见图2),2008年12月15日贴现率已经处于1.25%的历史地位,贴现贷款余额大幅上升,为银行业提供了大量流动性支持。
2.对金融市场紧急注资。对金融系统的紧急注资也是美联储在次贷危机初期的主要干预手段,也是美联储对金融体系最为直接的干预。美联储2008年10月9日最新公布的周报表明,②由于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了信贷市场的紧缩,美联储不得不通过加大注资力度来稳定金融市场的信心。截止10月8日,美联储向商业银行及券商发放的贷款总额达3606亿美元,已经超过2001年9.11事件时的水平。加上AIG集团已经提取的703亿美元额度,美联储自次贷危机以来发出的贷款总额已经达4309亿美元。③此外由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小组(The 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10月6日发表的声明指出,美联储将进一步增加对金融市场的注资力度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预计美联储的注资总规模在2008年底将增加到9000亿美元。④
在美联储为金融市场注入流动性的过程中,既有通过传统的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法实施注资,也通过一级经纪商信贷工具(Primary Dealer Credit Facility)、以资产为抵押的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流动性工具(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 money market mutual fund liquidity facility)等新方法实施注资;既有通过下属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提供贷款,也有与日本、欧洲、英国、加拿大、瑞士等的央行联手注资;既有对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贷款支持,也有专门针对单个金融机构如贝尔斯登、美国国际集团(AIG)的紧急贷款⑤(详见图3)。
3.建立贷款拍卖和国债拍卖机制。定期拍卖工具(TAF)是一种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向存款类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融资的政策工具。它融资额度固定,利率由拍卖过程决定,资金期限以28天居多,有些长达85天,从而可为金融机构提供较长期限的资金。从2007年12月17日至今,美联储每个月都操作2-3次,每次额度约300-1500亿美元,共计进行了定期贷款拍卖32次,累计拍卖金额达到25100亿美元。截至2008年12月11日,金融机构通过定期拍卖工具持有的贷款存量为4480亿美元,⑥同时美联储还于10月6日宣布,将定期拍卖工具的贷款上限提高至4500亿美元,并将开始为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支付利息。
定期证券借贷工具(TSLF)是一种通过招标方式向市场交易商卖出高流动性国债而买入其他抵押资产的融资方式,一级交易商可以提供联邦机构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以及其他一些非联邦机构债券资产。TSLF的期限一般为28天,可用于改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美联储下属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具体负责TSLF的运作工作。从2008年3月27日至今,美联储每周都操作1-2次TSLF拍卖,共计进行了国债拍卖46次,累计拍卖金额达到14432.5亿美元。
三、美联储直接干预金融市场的行为启示
与前几次金融危机相比,美联储在本次次贷危机中的直接干预行为,很多都创造了历史第一或历史首次。美联储前所未有地出资挽救单个金融机构,出台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救市方案,以及全球主要国家联合救市,所有这些行为都体现了金融全球化、金融证券化和金融自由化背景下政府直接干预金融市场的趋势,也为世界其他国家如何应对危机的挑战具有主要参考意义。
1.多机构的“完美”配合。美联储的每一次注资,都是由美国政府和财政部配合进行的。美联储每增加一笔对金融机构的注资行为,美国政府的负债表上就会多一笔债务,美联储的注资是将金融机构的“债务经济”转变为美国政府的“债务经济”;财政部通过接管“两房”,向“两房”注入了大量的资金以改善其资产负债状况,也是将“两房”的“债务经济”转变为美国政府的“债务经济”;美国政府通过实施7000亿美元的救市计划,将美国普通民众在购房时的“债务经济”、金融机构高杠杆操作导致的“债务经济”、银行的错误投资导致的“债务经济”都转变为美国政府的“债务经济”。以上这些干预行为都需要资金,财政部就加快发行国债。
2.将“债务经济”进行到底。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政府的负债规模迅速增加,2008年10月17日,美国政府的外债规模已经达到10.33万亿美元,比2007年7月份的8.87万亿快速增加了1.46万亿美元,一年多的时间内增加了近16.46%。从单月新增政府债务来看,自2007年7月以来,除了2008年4月的单月减少之外,其他月份均有增加,其中2008年9月份政府新增债务达到了3569亿美元的天文数字。
3.金融巨头联合起来。美国的金融业巨头在美国金融市场上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力,因此美联储在直接干预金融市场的同时,也通过借助金融巨头的力量来实施间接干预,以期取得双管齐下的效果。为了避免房地产贷款违约危机进一步恶化,美联储于2008年9月14日联合美国十大银行成立700亿美元基金,用来为存在破产风险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市场的流动性,以配合美国政府于当年2月12日联合美国银行、花旗银行、摩根大通等六家房贷巨头,推出的以帮助那些还不起房贷可能失去房屋的房主渡过危机的“生命线计划”(Project Lifeline)。同年美联储提供290 亿美元的担保,支持摩根大通收购次级按揭风暴中濒临破产的美国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
4.肥水不流外人田。与次贷危机初期财富基金大量进入处于流动性危机的美国金融机构相比,2008年财富基金在美国金融市场上毫无收获。之所以产生这一巨大反差,除了财富基金这身的原因外,美联储在干预金融市场中倚重本国金融机构、限制外国金融机构的意图比较明显。与次贷危机初期财富基金主要以提供资金、不参与管理的投资方式相比,2008年美国的大批金融机构处于破产边缘,财富基金的注资势必将涉及到这些美国金融机构的控制权和管理权,这是一向视金融业为敏感行业的美国政府无法承受和认同的,于是美联储通过为本国金融巨头提供担保等方式,尽力保证破产企业不被外资所吞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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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eannine Aversa,Fed will provide as much as $900bn in loans to banks,The China Post,October 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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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永定.美国次贷危机:背景、原因与发展,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Working Paper No.0817,2008-10-8.
[6]祁斌.从市场的自我演进到政府的制度设计——美国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特点及政府在危机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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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宝伟.经济虚拟化与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12.
注释:
①此处的贴现率主要是一级贴现窗口的贴现率(Discount window primary credit)。
②详见美联储统计数据FEDERAL RESERVE statistical release,October 9, 2008。http://federalreserve.gov/releases/h41/Current/
③其中通过Primary credit贴现窗口贷款981.07亿美元,通过Seasonal credit贴现窗口贷款0.33亿美元,通过一级券商和其他券商的贷款为1229.4亿美元,通过以资产为抵押的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流动性工具的贷款为1394.81亿美元,其他贷款(主要是AIG集团)为703.04亿美元。
1、《国际金融市场与投资》,作者:左连村主编 ,简介:本教材以国际金融市场为中心,从不同侧面研究了国际金融市场相关的理论问题;
2、《金融企业管理》,作者:马庆国,简介:本书内容包括货币与金融市场的基础知识、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与管理、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与管理等五部分;
3、《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危机》,作者:薛敬孝主编,简介:本书主要介绍了金融全球化的原因,金融全球化的表现形式,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危机的理论分析,金融全球化的挑战与中国的战略选择等内容;
4、《风雨洗礼:开放冲击下的金融深化》,作者:傅钧文,简介:本书包括全球化与开放型金融深化、开放型金融深化的形成、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金融开放的经济分析等内容。
(来源:文章屋网 )
《国际金融》作为研究货币资本在国际间流通与运动规律的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课程,其内容丰富而深刻,既要沿袭传统的理论,又要根据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充实。然而,目前人们对国际金融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仍放在金融专业方面,对非金融专业的探讨关注不够,这不适应当前所倡导的学科交叉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本文通过比较我校国际金融课程在两类专业所处地位的不同,指出非金融专业国际金融课程应讲授的教学内容的重点。
一、国际金融课程在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所处地位的比较
金融专业与非金融专业由于在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二者在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有所不同。为此,通过对我校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实际教学状况,对国际金融课程在这两类专业所处地位的现状进行分析。
(一)课程所处的专业地位不同
在我校,《国际金融》在金融专业中属于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学时设置54学时。在非金融专业中,《国际金融》一般作为专业必修或选修课,学时多为32学时。显然,国际金融课程在非金融专业中所处的地位相对靠后,学时设置相对较少,因此教学内容的选择必然将有所不同。
(二)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不同
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来看,金融专业的特色相对偏重于理论方面,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而且要对专业课程内在联系有较好的把握,专业性较强,就业导向更趋向于金融领域,而非金融专业相对偏重基础知识和实务应用,就业面较宽,就业导向更趋向于广大企业。因此,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各自的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的不同,决定了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内容上必须有所侧重,不能照搬照套。
(三)前开课程和后续课程不同
在金融专业中,国际金融的前开课程一般有西方经济学、货币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概论、计量经济学等,后续课程包括公司金融、金融市场学、金融工程学、财务报表分析、商业银行经营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等,金融课程体系完整,学时充足。而在非金融专业中,金融相关课程设置较少,主要有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等,而且课时有限,不具备金融专业完整的金融课程体系。
通过上述比较来看,非金融专业国际金融课程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都不能简单照搬金融专业的模式,应能体现非金融专业特点。
二、非金融专业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
从知识结构上看,《国际金融》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国际收支方面的问题。例如国民收入账户、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三大账户及其编制;国际收支口径及探求改善国际收支的各种理论等。二是汇率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汇率相关概念、理论、管制及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演变及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方向等内容。三是国际金融市场及国际资本流动问题。四是内外均衡的政策搭配问题。五是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货币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从一门课程的研究体系和内容来看,对任何专业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但授课内容应有所侧重。对于非金融专业来讲,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如下:
(一)国际金融基础知识
对非金融专业来说,由于开设的金融相关课程较少,对金融知识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在国际金融课程内容的理解往往存在不足,因此,教学课时的1/3多应放在基础知识的讲授中。包括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外汇汇率、外汇交易、国际金融市场等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这是整个国际金融课程的基础,在这部分教学中要注意把握基本概念的内涵。特别是对于国际收支的定义与汇率的基本概念要讲解清楚,对于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下买入与卖出汇率的表示要通过例题来分析,学会正确判断和运用。
(二)国际金融理论
国际金融理论包括国际收支的调节理论、汇率决定理论、开放经济的均衡和调控理论、国际储备理论、国际货币合作理论、债务危机和货币危机理论。由于课时的有限性,国际金融理论的重点放在国际收支调节理论和传统的汇率决定理论的学习上,并结合我国国际收支和汇率问题来理解。对于其他国际金融理论学习,通过现实中发生事件如欧盟货币领域的合作、英镑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美国次贷危机等,引导学生去了解和把握。
(三)国际金融制度与政策
包括外汇管制和货币自由兑换、汇率制度的选择、外汇市场干预、金融政策的国际协调、国际货币体系、区域国际货币一体化、国际金融组织等内容。在这部分教学过程中,重点放在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组织等内容的学习,对于其他的内容,一是引导学生关注我国的金融制度和政策,更好地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以利于对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二是为学生提供阅读资料,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国际金融市场
包括外汇市场、国际货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和欧洲货币市场等。由于本部分中的外汇市场、国际货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的基础知识在货币银行学课程中已经学习,所以重点放在欧洲货币市场的学习上。再者如今金融市场的交易量伴随金融衍生产品的迅猛发展而急剧扩大,同时也加大了交易的风险,从而导致了金融资产的极大损失。因此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产品也是学习的重点,让学生了解金融衍生品的“双刃”作用。
(五)国际金融实务
包括外汇交易、外汇风险管理等。由于非金融专业与金融专业在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非金融专业更偏重于实务应用,因此,国际金融实务是国际金融课程内容的重点。学习内容应突出各种外汇交易方式和各种外汇风险管理手段的应用,有条件的可以带领学生进行外汇模拟交易,将使学生真正感受外汇市场汇率变化带来的损失和收益,并形成风险控制理念。
在上述内容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教学内容体系应与时俱进。国际金融课程教师应将国际金融的教学置身于与世界金融体系接轨的国际化教学之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前沿动态,不断充实最新资讯,力争最大限度地使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其次,加强国际金融课程的实用性,这对于非金融专业的学生来说尤其重要。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国际金融课程是由国家教育部针对高等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所确定的一门核心专业基础课,它注重培养学生的金融基础知识和国际金融实务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综合性。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及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缺失,如何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国际金融人才成为高等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成为了国际金融课程改革的强劲动力。
一、国际金融课程教学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与经济发展不同步。教材是学生了解并掌握课程知识最直接最基本的渠道,目前,各大高校金融类专业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体系比较完整,但所使用的教材内容却不能及时更新。国际金融课程知识点包括国际收支、汇率制度、外汇储备、国际金融市场等,而这些内容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也需及时进行更新。当下各大高校所使用的教材在知识点的更新上比较缓慢,且大多数侧重于理论知识,缺少与实际社会需求相关的实务性知识,无法满足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实践训练的需要。
(二)教学模式理论与实践脱节。当下金融行业需要的人才是兼备较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但现今大部分高校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模式仍以理论教学为主,任课教师由于缺少在金融行业从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课程的讲授上只注重强调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备性,忽略了实际社会需求,教学模式上理论与实践脱节,在让学生在学习期间获取相应的岗位能力、职业技能上有所欠缺。
(三)教学方法单一乏味。现今,大部分高等院校的国际金融课程教学仍普遍采用从课本到课本,从理论到理论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只采取课堂教学这一种单一模式,课堂效果一般,教学内容乏味,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同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极其欠缺,不能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二、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的措施
(一)更新教材内容。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需尽可能多的向学生传授金融行业所需的知识与技术。教材应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变化,保持其时代性,将金融行业实际需要的理论与实务较好的融合,配合金融市场上不断发生的金融事件作为真实案例,做到理论与案例匹配,深入浅出,达到通俗易懂又有一定深度。
由于教材的修订需要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为了能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当下的金融市场现状,并及时更新知识储备,高校教师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随时编写校内辅助教材或讲义,进一步提高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缩短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对接距离。
(二)改革教学模式。高等院校的办学目标即为社会培养所需的专业人才,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核心专业基础课程,要求除了必须的理论内容外,还要有较强实践性。因此,教师应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改进、创新教学方法,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和实践相融合,让学生达到学与做的同步,实现毕业即能上岗,达到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
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能够胜任所学专业职业岗位的毕业生,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准确分析金融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将面临的职业岗位需要的国际金融知识,分析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能力,即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根据实际的岗位需求来确定课程的教学模式。
(三)丰富教学方法。1.实验室模拟教学。由于国际金融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的课程,因此,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借助金融教学软件模拟真实的金融交易环境,通过模拟交易系统使学生能将掌握的金融操作和市场运作等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在模拟系统中进行模拟交易等,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交易流程,在模拟实践中训练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工作能力。
2.社会实践教学。除了模拟实践教学,到社会单位中参加社会实践也是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任课教师可积极的联系一些与金融专业相关的单位,如证券公司、银行、期货交易所等,带领学生到以上单位进行认识实践,了解实际工作的具体业务流程、操作过程、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等,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的实际需求及工作单位的实际业务操作模式等。
3.网络教学。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第一时间将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最新信息通过图片、视频、评论等方式灌输给学生,使学生及时、全面的了解金融市场上的最近信息,既更新了教学内容,又使学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热点问题的产生有了全面的认识。较好的提高学生认识问题能力、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国际金融课程对实践性的高要求同时需要配备一支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这就要求各高校不断的提升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尽可能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很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鉴于教师的实践经验欠缺,可分批次的将自有教师送到金融类的关系单位进行实践,汲取实际的工作经验,以便于在教学中更好的指导学生。另外,还可聘请银行、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从业人员参与到教学中,可通过讲座、实践环节指导等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经验。
三、结语
鉴于国际金融课程在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中的重要性,无论从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材的时效性等方面都应不断的以实际社会需求进行改革创新,从而使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实现最优化。
参考文献:
[1]鲁桃珍.行动导向的教学观在高职国际金融教学中的尝试[J].科技信息,2007(10).
一、引言
《金融市场学》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及其主体行为规律的科学。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对《金融市场学》的教学进行了研究。王凤京等(2011)强调教学中应突出讲授定价方法,增加本土化的教学实例。易远宏等(2010)通过多样化的课堂教学形式,结合课程实践教学经验,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和模拟教学,探讨新教学模式在本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冯丽娜等(2010)就该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深入思考,并分析了案例教学中教师角色的定位。王斌(2009)根据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从教学实践经验出发,对该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了研究。
目前,独立学院的金融学专业以及经济管理类的其他一些专业均开设了《金融市场学》课程。201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金融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第一批立项建设项目,对其课程体系设置、授课内容、教学模式、授课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市场学》作为金融学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目的,探索其可操作性的教学模式意义重大。本文依托独立学院金融市场学课程教学现状,提出“三位一体”教学模式基本框架及其实施路径,旨在为本专业培养应用拓展型人才提供有益的探索。
二、独立学院《金融市场学》课程教学问题分析
1、以课堂讲授为主,实践教学重视不够
金融市场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经济应用学科,课程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通过“基础知识讲解―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的模式完成教学任务。独立学院受教学课时和教学设施的制约、教学评价方式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缺失等因素影响,很多实践教学均被忽略。教师担心学生忽视理论基础,注重原理部分的讲授;实务部分的教学,又因学生没有实际参与金融市场的经验,也把它当成理论在学习。这种单向的知识传播路线,不仅使课堂教学形式呆板,学生参与互动不足,学习热情逐渐降低,而且使师生都感到乏味,教学效果不佳。
2、案例教学更新不及时,金融热点和时事关注不够
《金融市场学》是一门与现实经济发展联系非常紧密的课程,近年来的金融市场动荡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教学案例。教师应关注金融市场的变动,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最新、最详细的信息传递给学生。目前的多数教材无法紧跟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成熟理论较多,现状和趋势介绍较少。教师在教学中如果不能将教学内容与金融热点和时事有机结合起来,而仅讲授教材中的案例,会使学生有时过境迁和照本宣科的感觉,有损学生的学习好奇心和老师的理论应用能力。
3、课程教学内容与相关课程存在部分交叉与重叠
笔者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现,在学习这门课之前,经济管理类专业一、二年级通常已经学过《金融学》、《货币银行学》或《保险学》等相关基础性课程,金融学专业高年级学生已经或正在学习《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课程,对本课程的部分内容已有掌握,若不适当处理,会引起学生厌烦情绪,影响教学效果。
三、“三位一体”教学模式
“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
在教学计划的课内指导学习过程中,“三位一体”教学模式通过多样化课堂教学完成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进入模拟化的金融实践操作平台实现对理论及技能的应用;在课外自主学习中,借助互动式的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学习工具、学习手段和学习内容,可对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温习、融合和升华。该模式要求教师紧紧围绕多样化课堂教学、模拟实践教学和网络平台教学三个环节(即“三位”),转变传统教学理念,整合课程资源,重新调整和组合教学内容,合理设计教学过程,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形式,完成这一课程培养合格人才的任务(即“一体”)。该模式同时也对独立学院的教学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位一体”教学模式功能实践的核心要求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提高学生课内理论学习和消化的满意度:多样化课堂教学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对学习过和正在学习本课程的学生做一个问卷设计与调查,获取学生对于课程资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授课过程等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理论主讲教师、业务实训教师的期望;听取他们对课程的教学和实践条件的要求,对网络学习平台的使用意向。学院和任课教师根据本院的教学实际,科学分析,合理借鉴或采纳调查问卷的中肯建议,对课堂理论教学进行全新设计,在教学内容上合理处理与其他课程的衔接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相关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将多媒体教学、交互式教学、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热点问题及其政策实践分析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实现多样化课堂教学,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热忱,提高学生理论学习满意度。
2、强化学生理论应用和实务技能:业务实践模拟
业务实践模拟教学的实现需要学院长远计划,建设金融学专业的综合实训室,使得本专业金融类课程的实务体验均可在实训室进行。《金融市场学》课程的业务实践模拟可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由理论讲授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统一设计,实践任务(如期货交易、外汇交易、股票交易等)在内容和时间上应具有逻辑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并编写课程实训大纲和实训指导手册,学生根据老师布置的实训任务,利用课程金融理论知识和技能,通过业务模拟,全面体验金融市场的主要实务工作,检验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此外,学院和专业老师应积极拓展与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的合作与交流,努力建立固定长久的校外观摩和实习基地,使学生进入现实的金融市场环境和交易氛围,实现模拟与实际的互补,感受现代金融市场对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通过业务实践模拟和基地观摩实习的有机结合,提升学生专业热爱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理论应用和实务技能。
3、培养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和提高能力:网络学习平台
网络学习平台的建设是一次投入,适时维护,长期受益的课外互动教学平台,它充分发挥了网络的时空优势,运用多媒体技术综合处理文本、图像、动画、音频和视频等课程相关的各类大量信息,营造出一个图文并茂、有声有色、生动逼真的教学互动环境。教育者和学习者成为平等的主体,实现在线交流,根据自己已有经验共同构建知识,形成全新的知识获取情境、途径和过程。教师既是友好学习环境和丰富学习资源的提供者,也是学习过程的引导者和帮助者。借助课程网络学习平台,学生不仅可以重温课堂理论与业务技能,还可延伸专业阅读视野,了解更新更广的信息;不仅可以上传下载自己感兴趣的资料,还可以交流讨论,有效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和提高的能力。
四、“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实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金融系教研室在《金融市场学》的教学过程中,对“三位一体”教学模式做了深入的思考,并在教学实施中不断探索、总结和优化,努力做到“三位”融合为“一体”。
1、多样化课堂教学:教与学的融合
实现多样化课堂教学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需要教师和学生角色的双重转变。对于教师而言,更注重其教学的主导作用,但其主导角色则更加丰富,是设计者、组织者、实施者、讲述者、倾听者、建议者的多重身份:设计和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内容和过程,处理好教学大纲、教材及与其他课堂的逻辑关系;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系统讲解课程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营造宽松、民主、活跃的课堂环境,引导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提出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辩论,鼓励学生设计从选择主题、制作PPT,到演讲、讨论的完整过程;建议学生进一步延展性学习和思考,并布置相应的实训任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金融系教研室通过教师之间的沟通协商,妥善处理了《金融市场学》与《金融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等相关课程之间的知识交叉与重叠问题,使各课程之间协调互补,提高了专业的综合授课效率。教学内容上,根据独立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重点介绍同业拆借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衍生市场、利率机制、风险机制和资产定价等内容。案例教学中,在分析经典案例的基础上,也注重发掘本土案例,如:针对资产定价理论中无套利方法的应用,金融大鳄索罗斯的套利行为告诉学生资产的理论价格与实际价格差异恰恰是套利行为产生动因;而国内A股上市公司武钢股份、宝钢股份、南方航空等认购或认股权证,也是极为典型的权证和正股套利交易行为。热点问题与专题讨论中,建议以班级为单位订阅权威财经类报纸杂志,及时关注和了解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鼓励学生上讲台分享自己的理解、分析与体会,引导学生互动与交流。
对学生而言,应实现被动倾听者到主动学习者的转变。只有认真聆听和思考了理论教学内容,才能有效参与到案例教学、热点问题专题讨论等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中,发表观点,实时交流,并将课堂学习成果用于认识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金融现象,激发学生参与实践、乐于操作的意愿,实现教与学的有机融合。
2、业务实践模拟:理论与实务的融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金融综合实训室,包括金融实验室和证券模拟交易中心,基本可完成本课程的理论应用与实务操作。学院组织的大规模炒股模拟大赛,由深圳市智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模拟炒股软件――智盛模拟交易委托系统进行证券投资模拟,主要包括期货、外汇和股票,每位同学初始资金为20万元;学生自主选择投资品种,在金融实训室、学校图书馆或者家里直接上网下单,交易时间、价位、费用、信息、规则与实盘完全相同,根据各技术指标,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模拟投资,期末确定投资成败;教师通过管理端查看学生的持仓情况、学习动态、投资策略、投资收益等,给予相应的评价和适当的建议,并提炼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在课堂或网络中组织学生讨论学习。
此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金融系也与多个城市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了培训、实习和就业协议,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实习基地(如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等)。从校内的教学与模拟到校外的观摩、培训与实习,努力实现课程理论与实务的有机融合。
3、网络学习平台:课内与课外的融合
本课程正在筹划建设网络学习平台,主要设计了理论测试模块(温习课堂理论学习)、实训任务模块(完成对实务操作的演练)、热点问题与专题讨论模块(利用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讨论典型案例、热点和专题)、知识拓展模块(通过相关网站链接、信息资料上传下载、课外知识介绍,延展学生知识广度和深度)和学习导航模块(引导学生合理利用平台、开展自主学习,提高学习的效果)。各模块均可实现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在线、短信和邮件交流与互动。
为了激励学生利用该平台,平台将实现课程网络学习的系统评分和教师评估,针对学生对各类功能模块的使用给出客观评价,得出综合成绩,占课程结业成绩的20%。在学生中努力营造课内、课外有机融合的自主学习氛围。针对“三位一体”的教学思路,将适当调整本课程考核结构:理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业务实践模拟评价占25%,网络学习成绩占10%,平时成绩(课堂和实践表现)占15%。并规定:业务实践模拟评价合格,方可参加理论笔试,且卷面成绩不低50分,才能获得课程结业的综合评分,否则将要求课程重修。通过三个融合实现一个目标:培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五、小结
“三位一体”教学模式是对传统教学的全面拓展,对学院教学资源、教师业务能力和学生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学院的教学建设与管理、老师的教学投入和学生的学习习惯都带来巨大挑战,在教学实践中需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结合学院、老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不断优化和创新。但它这种依托理论提倡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注重实务强调业务实践技能的锻炼、培养能力实现自主学习提高的教育理念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才塑造的逻辑。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人才需求层次越来越高,独立学院学生面临的严峻就业形势下,“三位一体”教学模式在独立学院课程教学中的探索与实施就显得尤为可贵。
【参考文献】
[1] 王凤京、朱平安:《金融市场学》课程的教学改革探索[J].金融教育研究,2011(3).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金融本科人才成为当今社会成为最重要也是最紧缺的人才之一,金融本科学生因其数量多在金融教育中受到格外的重视。因此,根据新时期金融本科教育面临的环境,在对其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的前提下研究改进金融本科教育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金融本科教育面临的理论与市场环境
(一)面临的理论环境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以银行活动为核心的金融格局,逐渐向以资本市场的融资活动为核心转化,由此以财务决策和金融市场的实际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微观金融理论逐渐被大家重视起来。由托宾和马克维茨创建的现资组合理论和资产定价理论形成了现代西方金融学的主流学派。
伴随西方金融理论向微观转化的潮流,西方金融教学开始日益重视资产定价、衍生金融工具、货币时间价值等金融经济学的内容。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的金融本科教育也应该适应这一世界金融理论引领的金融教学方向的趋势,使金融本科教育与金融理论的发展保持一致。
(二)面临的市场环境
1. 国内市场环境
从1994年实行新的金融体制以来,我国的金融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发生了较多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及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推进
市场经济改革之后,我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金融机构的“大一统”的金融模式解体,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体系:除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1994年又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而且出现了大量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此外,还有越来越多的外资和合资银行大量涌入,可以预见:随着入世带来的金融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机构多元化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伴随金融机构多元化的金融体系转变,中国的金融改革也在不断向前推进。除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做出界定、整顿同业拆借市场、规范货币市场外,当前改革的重点是国有商业银行公司化和上市以及利率的市场化。这些新变化无一不对金融学本科教育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越来越丰富,而且要求其要能够紧跟时代特征更新知识。
(2)金融市场趋于成熟
我国金融市场经过20多年的锤炼已经越来越趋于成熟:以银行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为核心的货币市场和以股票债券为主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而货币资本市场规模的发展壮大,又带来了筹资方式由间接为主转为直接为主,筹资方式多元化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工具的不断更新及金融风险的不断加剧。
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不仅使金融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且要求以往金融本科教育中忽视金融市场理论和实务的传统金融教育教学必须进行改革,加入与金融市场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知识及技术,以使金融本科教育的内容有多元知识的结构。
2. 面临的国际市场环境
当前,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伴随这种经济发展潮流,我国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进程明显在加快,经济领域中对单一性金融人才的需求必将减少,从而增加复合性金融人才,即既懂管理又懂金融的人才和既通英语又懂金融的人才的需求。这就要求高校的金融本科教育以最快的速度和方式不断培养出具有全球视野、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高素质金融人才。
二、新时期金融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
在我国金融学专业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曾根据不同的时代特点对人才培养目标做过几次大的调整。20世纪50年代主要强调培养金融战线的领导干部,60-70年代主要培养又红又专的财经工作者,改革开放以后强调为金融系统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目前,国内很多高校都设置了金融学专业,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普遍定位在“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这无疑对金融本科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面临新时期金融本科的人才市场需求,这个目标定位显然要加以调整。通过对近几年金融本科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分析,结合国内外金融业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当今金融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定位在“重点培养通才中的专才”较为合适。理由如下:
1. 以“通才”为主要的培养目标
过去我国的金融高等教育基本上属于“专才”教育,这种培养模式比较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当前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入世6年来金融业越来越开放,这就要求金融本科教育不能只注重某方面的知识传授,学生既要掌握银行的有关知识,也要掌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知识和理论,同时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下学生还必须掌握大量的国际金融知识,熟悉和了解国际金融的有关原理和规则。因此,金融本科教育必须以“通才”为主要的培养目标,打造宽厚的基础,强化综合素质的培养,锻炼学生全方位的能力。
2.市场需求状况要求必须强化“专才”教育
市场需求是我们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而当前各类企业的需求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我们的金融本科教育在“通才”的基础上必须强化“专才”教育。一个专业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就业率及就业的满意程度。当前金融本科生的就业问题存在一种矛盾,一方面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是相当一部分金融本科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当然这与个别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有关,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培养目标定位不够准确。各类企业的不同特点要求金融本科学生在具备丰富金融知识的同时,要根据本企业的业务特点强化某方面的技能。金融专科生较薄弱的金融基础知识使其不能满足这种需求,而更高级别的研究生又因过于侧重理论知识也不适合做具体的金融工作,大量的企业需要的是既有广博的金融知识又在某方面具备专业能力的人才。如金融市场决策,需要金融本科生在具备丰富的知识之后又把“专”的知识学会,在市场决策中专管某项业务,而且决策要正确。所以,我们的金融本科教育仅局限在“通才”培养上还不够,而应该是不论宏观方面还是微观方面都是“通才中的专才”。
三、新时期金融本科教育的思考
(一)改革并完善金融本科课程设置,以适应新的培养目标定位
无论是何种培养目标定位,都必须通过调整课程设置,强化或弱化某些教学环节来实现。“通才中的专才”这一金融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定位的课程设置,总体应以“淡化专业课,强化选修课”为思路。专业课可以保证学生掌握本科阶段必需的基础知识,满足本科阶段“通才”教育这一培养目标,选修课则可以保证学生根据自身需求满足“专才”这一目标定位。学生毕业后无非两大去向,一是就业,二是考研。基于这种实际,可在金融学专业上设定多个金融方向,并在各方向上设置不同的选修课群体,这样来保证所有本科学生在具备一定金融基础知识的“通才”基础上,既满足部分学生就业的“专才”需求,也满足部分考研学生的“专才”需求。
(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满足新的环境需要
1. 结合专业特点,采取多种教学方式
当前我国高校金融专业教学大都以课堂讲授为主,将知识灌输给学生。学生学起来没有兴趣,学后知识又掌握得不牢固,导致“上课记笔记,考前背笔记,考后全忘记”的弊端出现。因此,可尝试多种教学方式并用的形式教学,如采取课堂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知识传授。金融学的许多课程如《国际金融市场》、《银行会计》、《证券投资学》等实际上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可以在传授课堂知识的同时,运用案例教学加深学生的印象和激发兴趣,运用模拟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2.加强校企联系,建立“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在注重学历这一社会潮流下,各高校的教师队伍基本上由硕士或博士组成。他们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但自身的实践能力却不够丰富,具体到微观的业务操作可能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在教师传授理论知识之后加大学生校外实习的力度,让学生到实际的金融部门去实习,实现“走出去”的方式。这一方式的实现可通过教师与实际金融部门的课题研究,加强与金融企业的联系,以方便本校学生的实习。同时,还要运用“请进来”的方式,定期聘请金融实际部门的专业人士以办讲座、座谈等方式,让学生掌握最新的金融发展状况和简单的实际业务操作。
(三)在适宜的课程中推广双语教学,以强化金融本科学生的外语能力
中国入世带来的金融开放程度的扩大及金融全球化趋势都要求现代的金融本科人才既要掌握大量金融基础知识,又要强化英语和通晓国际金融惯例,满足这一要求的最佳途径就是在适宜的课程中推广双语教学。目前双语教学在很多高校都已经受到重视,但总体上还处于摸索阶段。在这一探索中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一定要根据课程本身的特点和课堂容量确定是否进行双语教学,一般来说,课程难易程度适中,学生人数较少的班级适宜推广双语教学;二是要注意加强双语授课教师本身的英语及金融理念的修养,某种程度上这是决定双语教学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三是要注意双语教学选择的教材应以最新的英文原版教材为主,这既有利于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跟踪金融理论的前沿,使学生掌握最新的金融理论知识。
(四)积极筹建金融实验室,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创造条件
为了达到“通才中的专才”这一目标,除了课程设置上在专业课之外加大选修课的份量来体现以外,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要有配套的金融实验室来体现。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的培养方向建立相应的金融实验室,如模拟银行、模拟股市等。又如在模拟银行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所学的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银行会计等理论知识,通过计算机谋求一个职位,模拟银行业务。在这种模拟环境中,学生通过进行业务模拟实践,可增强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李扬等.中国金融理论前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李洪梅等.关于新时期金融本科教育的思考.全国高等院校金融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优秀论文集,2006.4.
[3]王学武.金融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思考[J].吉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8).
[4]张亦春,蒋峰.中外金融学高等教育的比较及启示[J].高等教育研究,2000(5).
[5]曾康霖等.金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M].西南财大出版社,1998.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2-0095-03
一、引言
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国向金融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金融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竞争。刘桂梅(2011)指出,未来金融业将表现出国际化、信息化、个性化、特色化和混业化趋势,客观上对高校金融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高校要注重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联合培养。实验教学是一种适应新形势人才培养要求的创新教学模式,在国外金融教学中已得到一定应用。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AACSB International)的北美认证会员[1]有36%配置了金融实验室,提供金融市场、风险、分析和咨询等学习模块。
国外实践表明,实验教学有助于开展市场化和国际化背景下的金融学本科生通识教育。现代本科教育观念正经历培养业务型人才向全能型人才的转变,这要求本科教学通时化和基础化,而非过早专业化(王学武,2003)。过去二十年我国金融体系融合化大大拓宽了基础化教育的宽度和广度,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混业趋势明显,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加深,传统课堂式教学已经不能满足金融专业通才的培养需求,而实验教学可以通过系统平台集成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商品市场等基础知识和实时资讯,满足日益拓延的专业基础教学要求。此外,实验教学有助于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据王东升(2008)估算,我国各类金融机构每年新增人才需求在50 万左右,并呈现应用性、技术性、研发性和市场性等全新动态需求。伴随移动物联网发展和金融创新,现代金融业信息化趋势显著,对知识授予为主的传统课堂教学提出挑战,而实验教学可以通过模拟真实市场,针对性地培训学生动态数据分析能力,训练学生成为融汇金融、会计、财务、数学、信息、计算机等多学科知识,运用多种行业环境软件、专业分析软件和资讯数据库工具,处理各类实际金融问题的专业化人才。
二、货币银行学实验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货币银行学是金融学专业最重要的理论基础课程,随着现代金融体系的深化发展,现有课堂教学方式存在以下矛盾亟待解决:第一,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的稳定性与金融实践发展的动态性之间的矛盾。货币银行学是一门研究金融领域各要素及其基本关系与运行规律的课程,现代信用经济和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要求该课程教学保持一定先进性和动态性,这与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内容体系的稳定性存在内在冲突。第二,基础理论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的单一性和各层次学生需求多样性的矛盾。货币银行学课程内容有40%比重是自主性教学,需要根据不同专业、层次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特性确定教学侧重点、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内容以体现差异性。这与传统集中式课堂教学模式是不匹配的。第三,基础理论教学与金融人才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传统教育模式下过分强调理论基础知识传承,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学科本位导向的课程结构和教学模式也难以适应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要求,导致人才供给与需求的部分脱节。第四,传统集中式授课模式与互动式教学要求的矛盾。传统教学模式是“老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而互动式教学模式是“学生想学什么,学到了什么”,是建立在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的新型教学秩序上的,这一点在传统课堂式集中教学环境中是很难实现的。
针对上述矛盾,进行货币银行学课程实验辅助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它可以顺应金融活动市场化、国际化、融合化趋势,满足培养多层次应用人才的需要。这是由于:第一,实验教学可以满足课程内容动态变化的要求。随着金融活动市场化、国际化和金融课程微观化、学科交叉化趋势,货币银行学课程内容也需动态更新。金融实验教学通过专业资讯平台24小时不间断更新旧理论、知识、市场行情和资讯,并结合相关内容的实验项目设计,满足课程动态化的教学需求。第二,实验教学可以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多样性教学需求。针对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本科和硕博学生的不同培养要求,实验教学可以通过网络教学平台的灵活运用(如Blackboard系统),对不同专业学生“因材施教”,定制教学方案和课程侧重,采用多样考核方式,以培养“术有专攻,博采众长”的多层次高级人才。第三,实验教学可以提高资源效率,实现实验室优化利用。高校金融实验室的规模、结构、形式和设备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架构,因此需要增大实验室使用率来提高资源共享化,实现效率优化。课程实验教学可以试行和推广实验室开放制度,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实验教学可以满足复合型应用金融人才的培养要求。70年代以来,现代金融学科表现出了微观化、交叉融合化趋势,本科金融教育也开始强调“宽口径,重实践”培养要求,货币银行学课程也不例外。实验教学一方面可以加强微方向课程内容建设,如补充一些金融市场、公司金融、资本市场、投资银行、家庭理财、公司理财的前沿性理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软件和系统运用和实践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如引进教学软件,开展模拟银行、投资理财等实验教学活动;引进金融信息资讯交互系统,培养具备经济分析、财务会计、法律管理、数据处理、电子商务等多学科知识背景的应用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2-0150-02
一、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内涵与证券投资学课程培养目标
地方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国家人才培养战略调整的重要举措。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涵是强调人才既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应用性专业知识和技能,又具有转化和应用理论知识的实践能力。人才培养的定位突出实践应用与能力培养,所以教学内容既强调理论知识的基础性,又要重视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证券投资学是金融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内容涵盖证券投资的工具、市场运行、交易主体、投资组合理论、市场均衡理论、证券的分析与估值、投资组合管理等。课程的理论性强,同时又紧密结合实际市场,用市场去检验所学的理论。应用型本科证券投资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了解证券市场如何运行,知晓国内外市场上证券投资工具的特征,掌握证券投资的基础理论,能够用理论去指导证券投资实践行为,并能分析国内外证券投资领域的现象与事件,提出投资建议。
二、应用型本科《证券投资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学教材的更新跟不上我国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发展
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产品的创新有很多中国特色。但现有的教材显然跟不上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对本土证券市场存在疏离感。本科院校《证券投资学》课程教材的选择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国外的教材,常用的是滋维・博迪等著的《投资学》,该书以美国市场为背景,介绍了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理论与方法,核心内容是投资组合理论、市场均衡理论及证券分析。其理论与实证检验都是以美国发达资本市场为依据,没有涉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另外一种是国内的教材,一般包括以我国证券市场为背景的基础知识介绍,再加上国外成熟的投资组合理论、定价理论与方法、证券的技术分析与基本分析。教材对投资理论的阐述多,但跟实际市场结合的内容少,针对证券市场的实际案例分析也很少涉及;对证券投资工具的介绍仅仅限于基本的投资工具,没有涉及我国市场上日新月异的金融产品,比如分级基金、量化投资工具、证券化产品等。
(二)课堂理论知识传授占比多,学生实践操作环节薄弱
证券投资学涉及的理论多并且内容深,不容易掌握,比如市场均衡理论中就涉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理论、有效市场假定理论和行为金融理论,这些理论的创始者大多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可见其理论达到了很高的深度,要理解这些内容对本科生来说并非易事。所以,教师会在课堂占用很多的时间来阐述,这样留给学生实践操作环节的课时就不多,学生上实验课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课时。在这过程中,学生至少需要完成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证券分析这三个部分内容的相关实验操作,并撰写实验报告。但往往因为时间仓促,实验环节完成情况不是很理想。
(三)内容多,课时少,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深入透彻
完整的证券投资学的教材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的投资工具与环境、投资组合的优化选择、市场均衡理论及应用、市场有效性理论及检验、证券投资的技术分析、证券投资的基础分析以及投资绩效的评价等。特别是国外的教材内容篇幅巨大,教材会建议学习课时为一年。国内很多应用型本科证券投资学采用了国外的教材,但一般设置为48―51课时。在保证本课程体系完整讲授的情况下,只能降低课程的深度,很多内容只能停留在基础层面,不能深入展开。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也只能在浅显的层次。
三、应用型本科《证券投资学》课程改革的思考
(一)利用超星的泛雅平台,实现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美国新媒体联盟对翻转课堂的定义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生的学习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在这种教学模式下,课堂内学生能更专注于主动的基于项目(或问题)的学习,共同研究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从而获得更深层次的理解。在翻转课堂中,教师的角色从内容的呈现者转换为学习的教练,重点放在师生沟通、回答学生问题、启发并引导学生思考。利用超星公司开发的泛雅平台,给学生提供网络化教学手段,可以帮助实现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
首先,利用平台在课前进行视频课学习。网络化教学手段可以把很多教学内容转移到课堂外进行。授课教师在平台上预先录制好一些视频,学生可以在课外提前学习证券投资学中相关的知识,特别是教材中有一定难度并且比较重要的理论,比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模型、有效市场理论、股利贴现估值模型、市盈率估值模型等。这些理论一般涉及假设、推导、结论及应用或者检验,内容思想性及逻辑性强,有些还要借助高等数学的知识,学生单纯通过看教科书不是很容易弄明白。视频课可以帮助学生理解与掌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这样可以节省课堂的讲授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课程学时少但内容多的矛盾。学生在课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教师交流,师生互动,进行探究性学习。
其次,利用平台进行拓展阅读。平台内部有超星电子书库,可以指定学生进行课内外拓展阅读,比如其他的与证券投资学相关的图书,指定学生阅读哪些段落,并可以查看每个学生是否阅读。还可以收集公共财经类视频,比如第一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中跟证券有关的视频,放入平台,使得学生能够贴近金融市场,追踪证券市场热点,了解投资领域的事件,倾听专业人士的观点,并引发自己的思考。在课外有了这些准备,在课堂就可以针对一些专题展开讨论,比如2015年的股灾事件、光大乌龙指事件、2016年的股市熔断机制事件等,让学生试着用投资学的相关理论去解释。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会有观点的冲突,这样更能引发思考与学习。教师的角色从讲授者转变为辅导者、建议者,在课堂及网络平台上引导、启发学生,对各种观点进行点评和总结。通过拓展阅读与讨论,可以解决教材滞后于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并且培养了学生将投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金融市场与投资领域的意识与能力。
(二)利用国泰安的市场通金融分析软件和CSMAR数据库,进行有选择的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形成应用能力的重要环节。常用的证券投资学实验操作软件是国泰安公司开发的市场通金融分析软件和CSMAR数据库。通过实验手段进行模拟、分析及检验,促使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投资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该系统实验内容丰富,包括金融市场行情的揭示与观察、共同基金投资分析、投资组合构建与风险、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计算、证券的基本分析、证券的技术分析、金融衍生品及外汇分析等。
因为证券投资学课程的课时有限,分配给实验课的时间一般是10个课时左右,所以不能对上述所有的内容都进行实验教学,可以挑选核心的内容来进行。建议选择三个内容进行,具体包括投资组合构建与分析、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及应用、证券的基本面分析与估值。这三个内容既是证券投资学的核心又是难点,所以需要在实验课堂指导学生完成。其他的内容可以让学生在课后自主学习如何操作。实验课可以通过组成实验小组方式来完成实验任务,小组方式的好处是可以发挥各小组成员的优势、相互学习,来完成一个工作量大且有难度的作业。
(三)产学合作,引入证券、期货公司现场教学以及专业人士的专题讲座
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点是注重能力培养,而培养什么样的能力要与工作世界紧密结合。证券投资学课程对应的工作主要是证券、期货公司。带领学生进入这类公司进行现场教学,可以让学生直观了解金融机构的运作,比如岗位如何设置、对专业人员的技能及素质要求有哪些,然后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地培养一些专业技能。金融市场的专业人士接触金融市场的前沿,掌握最新的金融工具的开发应用。所以,专业人士的专题讲座可以让学生了解市场前沿的知识与信息。专业人士还可以传授投资中某个细分领域的实际操作,特别是证券投资学中创新型金融产品的投资操作,比如量化投资管理、阿尔法对冲基金的操作、分级产品的运作等等,使得学生对本课程有更直观的认知与感悟,激发对该领域的兴趣,从而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
(四)课程考核评估方法多样化
课程的考核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有引导作用。证券投资学现有的考核还是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作业完成及考勤情况,给出综合成绩。实践环节的成绩占比一般比较低,这样的考核方式没有突出对实践应用能力的评价,导致学生对于实验课不够重视。增加实验课考核的占比,可以改变学生对实验课的态度,提高其实践操作能力。课堂讨论与发言在考核成绩中的占比也很低,导致学生在课堂讨论中的积极主动性不够。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后,可以增加课程考核中课堂讨论的占比,注重考核学生在实际投资领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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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梁朝晖.关于《证券投资学》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0,(23):261-262.
二、在金融市场学教学中采用情景模拟法的优势
由于目前金融市场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传统教学方法无法改善的,其结果也很难达到本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虽然传统多媒体教学中也常采用金融模拟系统,让学生体验金融市场的操作,但是学生对于金融市场的成交过程仍然很难理解。因此要探寻一种更加科学、合理且操作性比较强、比较符合金融市场人才培养目标的现代教学方法。情景模拟法因其具有实践性、探索性、互动性、综合性等特点,所以是金融市场学课程教学中采用的一种较好的现代教学方法。所谓情景模拟法是指学生在教师所创设的模拟金融市场情境中担任不同的角色,运用所学知识在模拟的场景中开展各种相关金融市场业务的操作,并进行自我分析与相互评价,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只进行引导,并在最后作出分析与总结的一种教学方法。本学期的教学实践证明,在金融市场学教学中采用情景模拟法有很多优势,是可以解决传统金融市场学教学中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1.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在情景模拟法的课堂上,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充当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例如,在货币市场的章节中,带领学生模拟同业拆借市场。由于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有中央银行、各大商业银行以及证券机构,因此,将全班同学分成7组,其中一组充当中国人民银行,四组分别充当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另外两组充当证券中介机构。对四大商业银行每天的存贷款额进行了设计,连续七天每天都有变化。根据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四大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中的余额也每天变化。四大商业银行在央行账户中的存款准备金额是盈余还是短缺,由证券中介机构进行信息的搜集和供求的调节,并以双方均可接受的利率成交。在这样具体的情境下,由于每一个学生都是参与者,因此,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都自然而然的获得了提高,且课堂参与度的增加也更有助于学生理解理论知识。2.模拟金融市场、与现实结合紧密的教学方式,增强了学生实践能力。情景模拟法可以使学生置身于接近现实的模拟金融市场环境中,从而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度,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金融市场学知识解决市场操作中的具体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实践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例如,在衍生市场的章节中,带领学生用情景模拟法体验期货市场。期货市场的操作与现货市场不同,是双向的操作,相对难于理解。于是,教师可以设计一个期货合约,并公布现货市场上该期货合约标的物的走势与现价,在所有学生中挑出10名学生作为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接受期货合约的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并实时进行报价。挑出9名学生分成三组,一组作为综合证券商,另外两组作为经纪证券商,其他学生均作为投资者。每位投资者给予一定的虚拟资金,进行期货市场操作,并最终核算盈亏。这种模拟,既让学生了解了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又能与现实紧密结合,而且通过接近现实的模拟操作,也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3.实施手段多样化、应用灵活。情景模拟法有丰富多样的实施手段,可以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做出调整。如在同业拆借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的章节可以采用分角色模拟;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章节可以采用仿真系统模拟操作等多种实施手段,从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最终提高教学效果。由于情景模拟法实施手段的多样化,在金融市场学教学中应用该方法是非常灵活的。
三、情景模拟法在金融市场学教学中应用的具体步骤
根据教学实践经验,情景模拟法在金融市场学教学中的应用是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具体操作程序可分为教学准备、角色分配与任务下达、情景模拟、评价与总结四个步骤。1.教学前的准备。情景模拟教学法主要是通过创设一定的场景,在场景中设置角色,通过学生参与角色,体验过程,获得感性认识,并在模拟操作中发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情景模拟法的教学准备既要求学生积累和掌握基础知识,又要求教师对教学过程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股票交易市场为例,在进行情景模拟之前,首先通过4个学时的理论讲授以及必要的信息指导,让学生充分理解和掌握股票交易市场的理论知识,并了解本次情景模拟要达到的目的与各个角色的任务。根据股票市场的教学目的对整个情景模拟过程进行设计,对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进行预计,以便情景模拟顺利实施。对于股票交易市场的模拟,主要安排的是证券交易所内股票的交易。通过这次模拟可以让学生了解证券交易所内股票交易的各方当事人,掌握股票交易的过程,体会股票竞价的原则以及如何判断股票的买入与卖出时机。基于本次情景模拟的目的,将教室一分为二,教室前半部分包括讲台都为证券交易所内,教室后半部分为证券交易所外。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以及证券中介机构入市代表可以进入交易所内,证券中介机构的其他人员与投资者均在交易所外。投资者通过证券中介机构进行股票的买卖,且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均为限价委托。从业人员根据竞价的原则,在黑板上进行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的排序,并实时报价。投资者根据实时报价进行投资决策,最终对比投资收益。同时也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股票交易市场的理论知识,才能在情景模拟中将理论灵活运用。2.角色分配与任务下达。没有明确的角色分配与角色任务的下达,情景模拟将无从进行。同样以股票交易市场情景模拟为例,将全班学生分成7组,每组5人。一组为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一组为经纪证券商,一组为综合证券商,其余四组均为投资者。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接受证券商的委托,将各种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撮合成交,并实时报价。经纪证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并收取佣金。综合证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收取佣金以及自己买卖股票,所有投资者均可以以设定的虚拟资金通过经纪证券商或综合证券商进行股票的买卖,最终以小组为单位核算收益。明确的角色分配与任务下达有助于情景模拟环节的顺利进行。3.情景模拟。在角色分配与任务下达之后,进入情景模拟环节。根据情景模拟设计安排,模拟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交易。根据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与运行机制,模拟股票交易经历开盘前的集合竞价与开盘后的连续竞价。整个过程模拟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某一只股票某一个交易日的交易,以十分钟模拟现实中的一个小时,体验一个交易日从开盘到收盘的过程。一个交易日体验完毕,互换角色再次体验一次,目的是让所有学生对股票交易市场的各个参与者均有一定的体验。在整个情景模拟环节中,要求教师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并对整个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价,要求全体学生均充分参与、融入角色,充分体验并各自发挥智慧和才干,最终对各自情景模拟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4.评价与总结。在情景模拟结束之后,要及时对情景模拟全过程进行评价与总结。学生要对情景模拟中自己所担当的角色有更深刻的体验并进行综合性的总结。教师要对学生的情景模拟过程进行评价或总结,分析并指出优缺点,为下次情景模拟作铺垫。比如在股票交易市场情景模拟中,学生能迅速进入角色,并明确自己的职责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然而,担当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的学生对竞价的原则不能熟练掌握,以至于在模拟的过程中出现投资者新发出来了委托不能及时准确的撮合成交;投资者在发出委托时对于给出什么样的价位才能迅速成交没有较好把握等问题,均属于理论知识掌握不牢所造成的。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情景模拟环节进行之前需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