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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涉税风险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1 08:43:41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1

一、打折优惠

打折优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最为普遍的一种营销策略。在促销不见成效情况下,“降价”自然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突围的主要方法。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打折促销活动:“成本价开盘,本周认筹额外8.5折,送1500元/平方米豪装”、“精装公寓项目,一次性付款享受9.3折、按揭贷款享受9.4折”、“交5000元抵3万元,周末还有特价房”等。上述这些促销方式,实际上就是价格直降,最大限度地让利给购房人,却赢得了买房人的认可,对资金的快速回笼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垫付首付

在楼市低迷的时候,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出了“首付分期付款”、“一成首付”的方式促销。无论是“一成首付”还是“首付分期”,都是为了吸引顾客,加速回笼资金的促销手段。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垫付首付,为其提供一笔半年至一年期的“免息”房贷,以一般住宅市价120万元~150万元/套计算,垫款首付款约为40万元~50万元,期限为2个月~1年,购房者约可省1万元~2万元贷款利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预收资金时都具备纳税义务,均应该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以及预缴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三、买房送礼

在制定“买房送礼”类营销策略时,应关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

1.企业在活动答谢以及业务宣传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如在开盘活动时向所有前来的客户赠送的小礼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愿意承担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就不需要向客户收缴,但是这部分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买一送一”的促销手段,所赠送的自产开发产品(如买房送车库)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赠送的旅游项目,如欧洲10日游等,就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是赠送的空调、洗衣机或者是小汽车等实物就不是简单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了,这还会涉及到企业的“兼营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的附加税费,同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购房补贴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非普通住宅产品给予契税补贴,如针对别墅、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等,给予高于普通住宅部分的契税补贴;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购买人不同时间段的物业管理费补贴,如购房免3年物业管理费等。对这类营销策略,不如采取直接的折扣销售策略来得简单和实惠,不仅客户缴纳契税的纳税基数降低,而且,企业承担的应由个人缴纳的契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需承担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的个人所得税。

五、售后回购

在商业地产以及车库的销售过程中,一些房地产企业为了吸引客户,承诺客户购买后一段时间内,客户可以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其销售的产品。这种营销策略,虽然其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千差万别,但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种情形:一是销售方没有回购的选择权,且回购价格确定;二是卖方有回购选择权;三是买方有要求卖方回购的选择权。一般来说,第一种情形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并未真正转移给购买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仍对售出商品实施控制,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不能作为销售业务来处理,仅能作为融资业务进行处理。后两种情形,则应具体分析每项交易的实质,根据行使选择权的可能性大小,以及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与否,确定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如果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和客户就商业或者车库签订或者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尽管企业与客户签有回购协议,但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仍然需要分别按照销售和购进不动产两项业务处理,这样企业就会承担两次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所得税、印花税等。如果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虽将商铺卖给了客户,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尚未签证、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就可以视为一种融资业务,可以通过变更合同或者协议的方式解决。

六、售后返租

售后返租是一种特殊销售方式,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给客户的同时,与客户签订该房的租赁合同。在售后返租方式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客户之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是承租人,客户同时是出租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入驻商户之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又是出租人,商户则是承租人。简单地说,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铺、商品房、酒店、度假村等物业划分成小面积出售给购买者。随后与客户签订返租合同,让客户将物业返租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固定利率包租。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2

企业能否依法纳税申报,是企业诚信纳税与税局依法征税博弈的结果。就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项目而言,明确涉税风险与防范方法非常重要,与之相对应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收入项目涉税风险与防范》亦然,企业办税会计不能等闲视之。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特别事项

按规定区分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开发成本与销售成本的界限,是房地产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合理确认扣除成本费用范围的关键。因为,只有销售成本和符合税法规定期间的费用才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对开发产品(如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开发过程竣工结算前所实际发生的六项成本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各项支出)之和;期间费用是指房地产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销售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按当期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和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确认的成本,是已实现对外销售的土地、房屋等相应的开发成本。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涉税风险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用地单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为取得国家某一地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涉税风险点是: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有效;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和所支付的款项是否合理和获取了合法有效的凭证;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否与取得同期同类土地使用权价格相匹配;是否将同一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多个开发项目间明确分配比例和正确计算具体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含有关联方的费用;有无将期间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情形;有无预提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情形等。

(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除了发生土地买价外,还要向当地市政交纳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和管线铺设费等的大市政配套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费、契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拆迁补偿、安置及动迁支出等各项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涉税风险点是:企业是否据实列支大市政配套费,包括红线外“三通一平”等的建造费和管线铺设费;企业是否多报拆迁户数、虚增补偿标准,以虚列拆迁补偿费支出;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等实际支出是否存在明显的超计划现象;支付给自然人的拆迁补偿款所需的拆迁或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是否与相关账目一致;是否按规定扣除了发生的由政府或他人承担已征用和拆迁土地上的扣除项目。

(三)前期工程费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开发权之后,开发项目在正式开发前期发生的图书资料费、招募工人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书立公证费、工程咨询费,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三通一平”、临时设施费费,以及预算编审费和其他等都属于前期工程费用。前期工程费的涉税风险点在于:前期工程费的各项实际支出与概预算或计划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且有正当理由;是否虚列前期工程费或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土地开发费用是否未按税收规定扣除;该期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等,由于受扣除比例制约,企业是否依法纳税调整。

(四)基础设施费

开发产品在开发过程中,为建造与之相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和照明等设施),以及道路和园林环境工程(包括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等,必然发生一定数额的设备及安装费用。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房地产企业都应该在开发成本――房屋(基础设施费)项目中归集。基础设施费的涉税风险点在于:各项基础设施费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是否有开具金额明显不合理的各类凭证或含有其他企业的费用;是否将期间费用记入基础设施费或预提该费用;是否属于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小区红线以内的社区管网工程费和园林环境工程费。

(五)配套设施费

在开发项目中,与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设备、锅炉房(室)及设备、假山假水、水泵房(室、井)及设备、健身娱乐设施、公厕、消防用房及设备、公告牌、门卫室、会所、学校、商场、饭店等各种公共建筑所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都在开发成本――房屋(配套设施费)项目中归集。这里的配套设施是指企业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没有产权及其收益权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会所、文化站、学校、商场、饭店、医院、银行等,属于可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费的涉税风险点在于:各项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有多个开发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是否与基础设施费分项目、分明细核算;是否将期间费用记入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或预提;概预算费用与实际费用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且有正当理由;有偿转让或自用配套设施是否单独核算成本;是否混淆核算或不正确划分有偿转让(或自用)配套设施与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

(六)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包括甲供材料)支出,企业应该在开发成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中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涉税的风险点如下。若为自营方式,签订虚假单项合同,非法取得发票,虚增建安费用;出包工程完工后,决算工程成本与概预算工程成本是否存在明显异常;若存在,应当进一步审查相关账目与施工合同是否相符且理由正当、凭据合法;是否利用关联方承包或分包工程,增加或减少建安成本造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是否依合同约定支付;甲供材料是否供应到施工现场并向施工单位结算甲供材料价款、抵作工程进度款。若为自营方式: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支出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七)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是指房地产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管理和组织开发项目而实际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基金、质检费和其他等各项费用。对开发间接费的审核重点在于:各项费用是否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若有多个开发项目,是否分项目核算或是否将完工前实际发生的费用直接摊入相应的成本核算对象;是否将应记入其他项目的费用记入了清算项目或含有其他企业的费用或列支了期间费用;是否存在开具金额明显不合理的各类凭证;是否预提开发间接费用。

(八)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涉税风险点在于:未按配比原则结转各项期间费用,混淆了成本核算对象;各项期间费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扩大了期间费用列支范围及标准;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利息是多个开发项目应该承担的,但完工后未配比计入相关成本对象,而全额计入了当前收益;借款合同条款不符合有关规定;从非金融机构(包括向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预售收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多列管理费用。另外,广告业务宣传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未按规定纳税调整。

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风险防范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的风险防范就是除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并扣除工资薪酬、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外,对房地产企业特有的各种税前扣除项目或内容,需要特别注意纳税调整的个别事项的涉税风险的预防与规范。

一是对截至目前已经建造完工的开发产品(房屋或土地)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照自用开发产品(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库存开发产品和已销售开发产品进行分配。其中,应在当期纳税申报时扣除的,只是已销售开发产品负担的部分,而自用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规定通过折旧或摊销扣除;未出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应在企业实现对外销售的纳税期间依法申报扣除。

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应该与相同地段、同一期间、类似档次开发项目存在明显差异,否则必须有正当理由并取得合法有效凭据。

三是实际发生的前期工程费能分清成本对象的,应直接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前期工程费)”账户;应由两个及以上成本对象负担的该费用,应按一定标准将其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对象的“前期工程费”项目。

四是园林绿化费用不是公共配套设施费,年终不可以预提;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类似支出不得作为基础设施费;基础设施费负担的各项开发成本应按规定分摊和扣除。

五是对开发产品附属的地下室、车位等配套设施,是否摊入该开发产品成本项目,应当参照开发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法规对产权、收入归属情况的具体规定。如果企业打算将开发产品附属的地下室、车位等配套设施作为经营性项目,除对其独立核算外,还应按规定补充缴纳一定数额的地价差价款和人防工程费用。

六是根据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及其应付工程款,扣除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款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预留工程保修金后,再支付工程尾款给施工单位。

七是在计算加计扣除项目基数时,应剔除已计入开发成本的借款费用。

八是超规定标准列支的利息,超比例支付的广告业务宣传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业务招待费如实纳税调整。

九是对各项期间费用一定要依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利息必须配比计入相关成本对象,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是适时计入当前收益;各项借款合同条款一定符合有关规定;从非金融机构(包括向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要能够提供“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对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要依法纳税调整。另外,还要审核广告业务宣传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是否符合规定。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3

一、房地产企业完善税务内控体系的必要性

房地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其税收占整个国家税收总额的比重较大,为此国家也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宏观调控的力度。同时房地产企业又是高风险行业,这就有必要在房地产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税务内控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房地产企业起到约束的作用,促使其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的不足

(一)税务内控环境的问题

1.没有专门的涉税管理部门。我国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涉税业务均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不能对涉税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企业由财务部门来完成税务方面的工作,由于税务工作专业性很强,而财务人员又缺乏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实际工作中只对纳税申报工作进行处理,税务风险控制与管理工作被忽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税务风险控制意识淡薄。房地产企业由财务人员负责涉税事项,造成员工把税务风险控制工作单纯地认为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范畴,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关系,而且缺少事前控制的意识,被动地完成涉税工作。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一方面需要管理层的正确决策,另一方面还需要全体员工的紧密配合。

(二)税务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

1.在对税务风险的识别方面,有些房地产企业只注重企业的发展机会,对潜在的税务风险因素认识不足,忽视了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

2.在对税务风险的分析方面,有些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各项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依据企业先期制定的税务内控的指标来收集,整理及分析税务风险方面的相关资料,不利于企业日后的工作安排。

3.在对税务风险的应对方面,一些房地产企业由于对税务风险的严重程度考虑不周,导致企业在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的措施上没有针对性,没能及时地消除风险因素,影响企业的发展。

(三)税务内控活动中的问题

1.税务工作流程方面

企业发生了涉税业务,首先由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进而填制会计报表,没有对这些业务进行提前控制。在纳税环节,也是由财务部门负责申报纳税,缺少企业涉税管理部门对其工作的复核,导致差错不能及时被发现纠正。这样的税务工作流程,影响了企业税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重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2.税务资料管理方面

房地产企业税种多,涉税业务复杂,涉及很多的税务资料,企业在完成涉税业务时,只关注业务是否完成了,忽视了对相关税务资料的整理与保管,各部门在就一税务问题进行沟通时由于缺少相关资料作为依据,导致不能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税务风险自查方面

一些房地产企业不重视税务风险的自查工作,当涉税业务出现差错,被税务机关处理、处罚时,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由此给企业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税务信息沟通方面

房地产企业财务部门和涉税管理部门各自有其工作范畴,但税务信息应该是所有部门共享的,由于不能很好地共享税务信息,企业各部门对其理解掌握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别,导致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纠纷,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三、完善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的建议

(一)改善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的环境

1.设立专门的涉税管理部门

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与财务部门同级别的专门的涉税管理部门,将企业税务方面的工作从财务部门的管控中分离出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涉税业务,明确其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权限及岗位职责,包括对涉税业务的会计核算及定期申报的审查核对;对发票的领购、使用及保管的严格管理;对企业税务风险事项的权衡、评估及监督;对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的收集、整理及分析,通过一系列的涉税管理活动,规避企业在运营中隐藏的风险因素,完善税务管理。

2.提高全员税务风险控制意识

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房地产企业管理层要重税务内部控制,并通过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员工的税法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税务风险的控制意识,让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税务内部控制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更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二)加强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机制

1.完善税务风险识别机制

房地产企业发展越快,潜在的风险越大。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帮助企业完成对税务风险的把控。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应该建立相关的数据档案库,将识别的风险整理归纳,为企业今后的风险识别提供保障。与此同时,更应该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剖析、落实,从而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2.加强对税务风险的分析

企业还应对已识别的税务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根据其可能会造成的影响大小对其进行排列。在税务风险的处理中,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各有不同,但又互有优势,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依照实际情况将它们结合起来,而后对税务风险进行分析,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加容易的掌控风险。

3.强化税务风险应对机制

企业在对已识别风险进行归纳分析后,管理层就要迅速制定出应对风险的策略。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层应该根据企业被风险可能影响的强度制定出多套应急方案,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以企业的效益为出发点对风险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税务风险控制活动的管理

1.捋顺税务工作流程

房地产企业在日常账务处理上,如果涉及到税务方面的事项,应该提前向涉税管理部门备案,做到涉税工作事前控制。在业务处理完成后,财务部门要及时上报税务资料,由涉税管理部门审核监督财务部门涉税工作的效果。通过这样的工作流程,一方面大大提高了涉税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也能避免各部门之间责任不清的现象。

2.妥善保管税务资料

房地产企业如果设立了专门的涉税管理部门,那么,财务部门处理完的税务资料,涉税管理部门要及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防止出现财务资料、税务资料堆积混淆在一起的现象,需要用时很容易根据档案目录查找到,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3.及时进行税务风险自查

房地产企业要定期地对税务风险点进行自查工作。比如:涉税业务的处理是否真实可靠;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按时限要求完成等等。企业应当将这些风险点的自查结果整理,汇集成报表形式,统一上报,一方面可以督促可能引起风险点的员工通过改变工作方式来化解这一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在安排以后的工作时有针对性地避免风险的出现。

(四)加强税务信息的沟通

1.企业内部信息的沟通

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财税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财务人员和企业内部税务人员通过在信息平台上的交流,及时掌握企业税务方面的相关信息资料,便于相关人员能够从中学到更好的处理业务的方式,同时与企业有关的信息政策要及时在平台上,便于员工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更好的完成税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2.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房地产企业的运营离不开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规模较大,税种较多,涉税业务比较复杂,因此,企业更要加强同所属税务机关之间的联系,多沟通多交流,这样,企业不但可以顺利地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还可以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认真学习及领会,避免因企业自身方面理解政策偏差导致税务风险的出现。

(五)完善房地产企业内部监督与考评机制

1.完善税务内部监督机制

企业的税务内控机制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涉税工作哪些方面是做的好的,哪些方面是需要改进的,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为了保证企业税务内控得到有效的实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要完善税务内部监督机制,监督考核税务内控体系的执行情况。

2.强化税务内部绩效考评机制

房地产企业要强化税务内部绩效考评机制,将涉税工作的目标与企业对税务绩效的考评机制结合起来,依据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奖罚,要让涉税工作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企业要对涉工作人员设立激励机制,对于在涉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纰漏,给企业带来损失或影响企业信誉的涉税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只有激励与惩罚相结合,才有利于涉税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的积极性,更有利于涉税工作的顺利完成。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机制不健全,不仅影响本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完善房地产企业税务内控机制,通过改善税务内控环境、加强税务风险评估及完善内部监督与考评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从而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4

一、加强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税收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企业守法经营的重要评价标准就是依法纳税。房地产企业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诸多税目,税收已经成为众多房地产企业除营业成本之外负担最重的支出,在房地产行业形势波动频繁的现况下,控制税收成本也成为房地产企业保持合理利润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讲,充分进行纳税筹划的意义体现在这几点上:首先,纳税筹划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减少企业支出,增加企业利润,这些在筹划中避免的支出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实际是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帮助企业充分发掘出潜在的免税机会而不会多缴税;其次,纳税筹划也促进了房地产经营的更加合法化,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然要对企业所承担的税种特点、计税、减免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地了解,进而以此为基础产生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见解,促进企业守法前提下的税务减免;第三,纳税筹划作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其筹划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层次高低,因此必须加强纳税筹划管理。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

房地产企业与一般的商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存在诸多方面的差异,纳税上涉及的税种比较多,日常税收筹划管理工作较为繁琐。同时,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较高专业性的财务活动,而众多的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在纳税筹划管理的过程中体现出不同的水平。从当前诸多房地产企业的筹划情况来看,依然存在一些具有普遍共性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管理思想走不出错误的认识

所谓纳税筹划的错误认识无非是那些老生常谈的思想误区。其一是靠与税务征管部门搞关系争取减免税的错误思想,一些房地产企业以建立与税务部门的良好关系为日常工作,想方设法的与税务征管机构套近乎,甚至采用大大小小的行贿手段获取少缴税的机会,有的房地产企业也千方百计的寻找税收征管漏洞,以税务部门查不出为目的屡屡兜圈子,给税务征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和消极的影响,更是污染了社会的风气。其二是靠偷逃税获取税收利益的错误思想,某些房地产企业为达少缴税目的,采用税法不允许的多提折旧摊销费用、少记收入等方式从会计处理上隐匿真实账目,严重的扰乱财务核算的正常秩序,有些企业竟以合作建房为名来掩盖开发房地产的事实,将空置房屋的租赁收入不入账或计入往来款项,偷逃营业税、所得税等,面临巨大的法律制裁隐患。

(二)纳税筹划的思路与方法整体性较差

房地产企业财务部门开展纳税筹划在思路与方法上存在几个方面的利益协调难题。首先是税收最小化与税后利润最大化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少纳税严格来说不是纳税筹划的单一目的,房地产企业以少纳税为目的,从延迟预售款的入账、费用开支的足额记录等方面采取的会计政策也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应该得到的税收优惠,这种方式下费用开支等的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并不能得到很好地保证,产生纳税筹划与利润目标的矛盾。其次,单一税赋最小与企业整体税赋最小的利益协调问题。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有十几种之多,尽管涉税税目的计税基础并不相同,但其计税依据是同一项业务活动,在筹划时会出现结点,产生相互影响而削弱筹划方案的效果,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建立整体筹划的框架。第三,纳税筹划方法上,房地产企业也较为固守传统的节税方式,不同节税途径之间还不能很好的协调运用。

(三)纳税筹划风险的管控力弱

房地产企业容易出现涉税风险的方面包括税务稽查的风险、会计政策和处理方式与税法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税收法律变动的风险、纳税筹划人员职业风险等等,这些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而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有必要建立税收风险的管理机制体制。而很多房地产企业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到位,风险管理与控制比较薄弱。一是对各种涉税风险考虑不全面,缺少风险分析与评价的步骤,只是直接开展筹划工作,没有良好的准备;二是缺乏动态的涉税风险监测机制,对于涉税风险来源的主体行为的情况、动向不能及时的了解,无法形成风险的预警体系,增加了风险应对的难度;三是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纳税风险处理与应对措施不当,备选的处置措施和方案范围较狭窄,无法将风险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四)纳税筹划的人员素质不高

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还没有专业的部门和人才队伍,大部分筹划工作是由财务部门兼办的,而财务部门一方面要担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工作,业务繁琐,另一方面,税务筹划具有很强的税务专业性,大部分的财务或会计人员只是对纳税的会计处理较为在行,对于纳税筹划涉及的较细节性的问题根本不具备必要的了解,因此难以胜任筹划工作。

三、改进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现状的措施建议

(一)正确的纳税筹划思想是良好税务筹划的开端

纳税筹划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必须要从上至下形成一种正确的筹划态度与思想。首先来讲,房地产企业要理性对待与税务征管部门的关系与业务往来,税务征管部门代表着国家税收的一定法定权利,房地产企业与其之间是执行与被执行的关系,而不可能成为平等的关系,因此房地产企业不应当设法成为其朋友,而应当以服从合法管理为基本态度来开展税务往来。并且房地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税务征管程序,不能利用税务征管的漏洞来谋取税务利益,否则一旦查出必将是得不偿失的。其次,房地产企业要摆脱愚昧的纳税筹划心理,有句话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房地产企业要做纳税筹划的高者智者,而非逃税偷税的愚蠢者,要以税收法律与会计法规为纳税筹划的基础指引,对于预售房款、空置房租金收入等一些满足收入条件的收入及时入账,对发生的费用支出据实扣除,切勿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二)以整体纳税筹划为主,协调税务关系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合理来讲应该是企业最终的税后利润最大,为实现这个目标,房地产产企业一定要处理好各种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税收最小与税后利润最大的协调关系,房地产企业在努力增加扣除项目的同时,为保持税后利润的期望值,需要在费用支出的筹划上寻找最佳平衡点,或者从收入的角度来通过增加加项的方式减小减项的消极影响。二是处理好单一税目与其他多个税目之间的关系,企业纳税筹划要树立整体利益的思维,要分清各种税目之间的影响关系,从单一税目筹划方案的不同组合中来寻找使企业所获得的税收利益最大的方案执行。三是处理好同一税目不同纳税筹划方法之间的关系,企业纳税筹划时节税与避税是不同的方式,其细分下的方法也有多种,可以进行不同的组合,克服单一方法下的效果有限性。

(三)健全税务筹划涉税风险的管理与调控

涉税风险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必然主题,房地产企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健全纳税筹划风险的管控:一是强化企业纳税风险的自我检测与评估,建立一定的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可以从征管、税法与会计政策各个方面开展合理性分析,对可能的涉税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从而以此为基础,能确立一些标准或项目作为涉税风险的衡量标准,建立起可行的风险预警机制;二是健全涉税风险的动态监控机制,要充分对各种涉税风险实现源头监测与控制,对税收法律制度发展情况与变化动态进行实时的了解,对企业经营业务流程涉及的纳税环境进行充分的把握,对企业会计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新,以便将各种潜在的风险发生或发展的苗头控制在最低;三是增强涉税风险的处理与应对的灵活性,企业不仅要对发生概率较大的风险制定备用的风险处理与控制措施,而且要提高这些方案措施的变动性和可调整性,能根据风险的动态变化作出针对性的调节,以便可以采取最有效的方式来遏制住风险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四)加强纳税筹划人员队伍的建设

纳税筹划作为一项对业务知识全面性掌握要求较高的工作,需要对税收政策熟悉且能够融会贯通的运用的人员来执行,基于此,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要尽量为纳税筹划配备适当的人员,尽量将财务与纳税筹划分开,以便增强纳税筹划在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也是为了提高纳税筹划不受专业素质的限制可以达到最佳的结果。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要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其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趋势与动向,对其进行企业经营战略和业务流程开展的教育,使其可以紧密的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来制定最有利的税务筹划方案,推动企业经营业绩提高。

参考文献:

[1]李桂芬.浅谈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J].河北企业,2009;第10期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5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务风险 策略

房地产企业成立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存在税务风险。随着我国税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当前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中,也逐渐成为企业必须重视的部分。基于税务风险的本质来分析,主要是我国税收制度与企业纳税之间存在的差异,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税务风险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很多后果,直接体现在房地产企业会支付一大笔资金用于缴税与罚款,而这笔资金会一定程度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导致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比较紧张。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会让房地产企业失去享受某些指定政策的机会,较为常见的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发票开具资格、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等等,而这些资格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法务风险,无论什么企业一旦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就必然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最后,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影响到整个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与声誉,房地产企业必然会涉及到各大银行、供应商等等,而这些合作企业必然因为企业的信用问题而不愿继续合作。由此可见,税务风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基于这些影响度,房地产企业也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科学管理,对税务风险进行合理规避。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性提出房地产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一些策略,如下:

一、建立管理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多达十余项,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贯穿土地竞拍、前期准备、项目开发、房子销售、后期物业管理整个过程。难怪房地产行业流传着“房地产每个毛孔都含着税”。同时房地产交易金额比较大,缴纳税款的金额也很大,不同算法对税额的影响也很显著。根据相关统计报告显示,2010国民税收收入为77390亿,同年真正的房地产税收收入为17025.8亿元,占22%,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增长超过1/4是房地产行业增加的,说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税率偏高。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销售收入5%缴纳营业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率为30%到60%的。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管理、应对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而且还必须明文规定房地产旗下所有涉及到税务的工作都必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尽力为企业打造一个科学合理的涉税事务专业化处理流程,最大限度保障相关业务的实效性、准确性与客观性。税务管理机构的规模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实际业务规模与实际要求来进行规划,针对大企业来说,推荐设置税务管理部,而且需要配置专业能力与责任心都比较强的人才来进行管理与实施。房地产企业根据实际的需求,来确定其规模的大小,中小型可以设立税务管理科。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管理机构来有效管理税务风险,并且可以及时全面的获取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机构可以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这样便能帮助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更好的规避。

二、对税务风险控制活动进行规范

税务风险涉及到的控制活动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房地产企业相关经营活动能否正常稳定的开展,是由控制活动的质量来决定的,由此可见,对房地产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控制活动具体由一系列流程、授权、分权以及集权等等环节与制度构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也指出:企业需要在考虑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效益的基础上,来对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设计,主要从这些环节入手,例如:风险评估办法、应对策略、流程处理等等,进而制定出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应对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而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地产企业可能会面临的税务风险。

案例:青岛国际轻纺城拥有一块土地500亩,拟转让其中的400亩,另外100亩建写字楼自用。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其土地并为轻纺城建设写字楼。

税务风险管理措施要注意取得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和单据,作为税务处理的依据。土地储备中心、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轻纺城签署“拆迁补偿费协议”,同时,轻纺城与甲公司“委托代建协议”,写字楼以轻纺城名义立项、报建,所有与写字楼有关的建造成本单据抬头必须开给轻纺城,由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独装订凭证(先预计拆迁补偿费,支出时冲减),竣工决算后,整体移交给轻纺城,由轻纺城做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轻纺城给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凭政府收回土地文件、拆迁补偿合同、拆迁补偿费收据确认拆迁补偿费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税费共同构成400亩地的成本。根据财税[2004] 134号,为取得土地支付的全部对价,包括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农民安置费、青苗补偿、市政配套费,均作为契税税基,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土地证时要先预估这些费用。

三、重视建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房地产企业如要真正实现科学规避税务风险的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防线防范体系是重要的实施手段。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并且结合《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当中的一些规定,进而构建相关税务信息的传递渠道与沟通制度,要收集、处理、传递信息的责任真正明确到每一个岗位上,建立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将责任进行划分,不仅能保障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相关工作能够一一落实,其中相关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也能实现有岗可查,更重要的是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涉税信息反馈,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改善。例如: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利用这个优惠政策对土增税进行筹划,可以利用销售定价临界点筹划法,就是建立一个计算模型,计算出房屋定价,使得增值率控制在上述20%以内,这样也能很好的规避税务风险。

又可以做好营业税策划,例如:合作建房。一方提供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建造房屋的行为。合作建房有纯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营企业”两种方式。成立合营企业,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符合营业税法中“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规定,故不必缴纳营业税。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将营业税策划工作做好,有利于规避营业税务风险。

四、加强内部审计与自查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通常由内部审计与自查两个部分组成。通过内部审计与税负自查相关工作的开展,房地产企业能有效提升涉税事务的处理质量,能够合理保障房地产企业安全纳税,有助于降低税务风险率,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具体来讲,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房地产企业需要坚持定期对涉税业务进行审计与自查,若是发现有问题的环节要针对性进行改善与纠正。而针对一些阶段性涉税的工作。可以以统一检查或者专项审计等等方式,例如:一些专业性或者规模较大的涉税业务,可以请专业税务机构来进行指导,进而提升房地产企业管理税务风险的水平。例如:融资阶段。融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应该做好以下的风险管理: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意识到利息费用虽然有税遁的优势,但是过重的负债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利用税遁优势时应该考虑到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虽然现在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限制越来越多,但是为防止税务机构对于超额利息的剔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要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比如说向非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是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作为扣除项目的。

我国在 2009 年 5 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企业防范、评估、应对税务风险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和阐述。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当前税法体系还存在一些漏洞,很多办税环节还停留在比较粗略的条例框架之下,当然税法体系的不健全也会造成政策的真空地带与更大的弹性空间,而这种尺度不好把握,很容易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基于这样的背景,房地产企业要与当地税务机关加强沟通,要及时全面的了解相关税收政策,要善于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与提醒,这样才能保障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法的理解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进而更好的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6

一、引言

企业纳税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的遵守税收政策和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而就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其本身涉及的税种繁多,且税收制度较为复杂,因此,在纳税遵从、应纳税额核算以及纳税筹划等方面,就会比其他行业面临更大的纳税风险。同时,房地产企业存在着开发周期较长、投资额巨大和会计核算相对复杂的特殊性,尤其是在滚动开发时,其成本更加难以确定。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能够准备把握房地产业务核算并正确计算出纳税金额的财务人员也不多。而以上这些因素就导致了房地产企业成为中国纳税风险颇高的行业之一。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风险的具体表现

(一)税收政策遵从风险

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未能有效适用税收政策而导致未来利益的损失,大致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具体说来,一方面,由于企业未能及时更新最新可适用的税收政策系统,依然沿用原来的政策处理涉税事项,从而造成税收违法,例如,房地产企业在2002年之前,其土地来源是国家廉价的土地批租,但2002年之后国家规定土地的取得形式改为拍卖,这就导致企业涉税事项的大幅度更改调整,如果企业没有对这些政策法规进行精确的解读,那么就会使自身处于很大的涉税风险之中。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没有对自身内部发生的新变化做出适用税收政策的判断,这样也会同样导致纳税不遵从。比如,在将开发的产品用于出租和自用时,因对税收政策缺乏细致的了解,未能及时确认为税法上的视同销售,计算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样就构成了税收违法,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风险。

(二)纳税金额负担风险

纳税金额的负担风险,实际上就是税款负担风险,而这样的状况在我国现在的企业中普遍存在。由于很多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够健全,税务系统也没用发挥相应的作用,这样一来,就使得企业的纳税金额以“滚雪球”式的方式急速增长,导致很多纳税企业可能会因为过重的税收负担而陷入财务危机,甚至最终难逃破产的厄运。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纳税金额的负担风险突出表现为在企业会计经济业务中使用大量不符规定的票据进行结算,从而引起诸多本应该可以扣除的真实发生的费用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加重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例如,企业在采购汽油、办公用品之时,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不仅导致进项税额不能如实抵扣,且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列支也大打折扣。

(三)税收筹划风险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繁多,并且涉及的税收条文及相关规定较为复杂,这就给了房地产企业较为广阔的税收筹划空间。基于此,但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进行了各种各样的税收筹划。筹划并非不可,但一些财务人员因为过分追求纳税筹划本身而忽略了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等重要工作,舍本逐末的结果是,不仅税款没有节省多少,并且,每年因为盲目税收筹划造成了纳税违规问题,不得不补交金额不菲的罚款和滞纳金。

三、如何更好的防范纳税风险

(一)全面学习和把握税收法规政策

税收方面的法规政策本身就细致入微,条文繁多,并且更新速度很快,这就要求企业对这些政策法规进行与时俱进的学习,做到熟悉政策,理解其中含义,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正确的运用和计算,保证各项经济业务都能够正确的纳入税法的轨道中来。例如,房地产企业在解读这些政策法规之时,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着重把握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总体上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同时可以合理利用税法赋予企业的各种权利,包括免税、减税、延期纳税等有利于企业进行资金周转的关键点,减轻税负,增加税后利润。学习税收政策法规,不仅仅是加强企业纳税遵从的途径,也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有效前提,这个方面,笔者会在之后重点说明。

(二)有效利用扣除比率,减轻企业税负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之前税法中存在的税收漏洞,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增加了很多反避税的条款,使得我国税法在趋于完善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风险。于是,笔者认为,企业应该抛弃过去的理念,重点利用现行税法中的一些扣除比率控制企业整体税负,从而规避税款负担方面的风险。比如,我国税法规定,除了一部分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可以列入抵扣范围的成本费用之外,有些税前扣除项目是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的,即费用可以在发生时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企业有些费用虽然在该年度内没有实质性的支付行为,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应该属于该年度内负担,税法又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对这部分费用应该及时予以提取。比如,根据税法规定,以合理比率提取12月份工资、工会经费以及年度内应该分摊的租赁费用和按照应收账款合理比率提坏账准备等。又如,在企业的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中,业务招待费为一大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在税前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部分费用支出,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若能够做到让扣除费用最大化,则可以达到最佳的减轻纳税金额负担的效果。所有税法中这些类似的规定就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经营核算中,把握各项费用的扣除比率,对费用进行合理的分类,尽量保证应扣尽扣,使税前费用扣除最大化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三)依法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行业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营业税等。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一方面需要借助其所涉及税种的一般税收筹划方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利用房地产业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具有自身特色的税收筹划。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必须使得税收筹划的过程不违背相关的政策法规,不然,筹划就失去了其可行性。土地增值税可谓房地产行业的一大税种,现行税法中对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而交税与否的临界点则是增值率是否超过20%,于是,如何利用这一临界点进行筹划,是房地产企业控制纳税风险的一个关键点。又例如,在房产税方面,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时,税率为1.2%,而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时,税率变为12%,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税额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企业可以适当将出租业务转变为承包业务而避免采用依照租金计算房产税的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启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必要的。就房地产企业而言,笔者认为,实施全方位的税收精细化管理,将能够考虑到的筹划细节一一落到实处,必定能够带来节税效应,从而更好的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

(四)实施纳税风险的转嫁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税收中介机构也迅速的成长起来,成为一门新兴的行业。而房地产企业想要更好的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求助于税收专业机构是非常可行的。无论是税务师事务所,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集中了许多税务方面的精英和专家,纳税人可以请他们作为,全权处理企业的涉税事项,而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一种做法,在其他发达国家,税务中介非常发达,事实上,寻求不仅仅可以提高纳税申报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确保纳税人正确和全面地履行纳税义务,而且也是转嫁纳税风险的最好选择。因为,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如果税收机构在对纳税人实施税收时,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税务中介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弥补纳税人的损失,这就使得企业纳税风险转移到了中介机构。当然,请求税务中介帮助处理纳税事宜,也需要充分考虑税务的成本与收益的关系,综合权衡,做出最适合企业的决定。

参考文献:

[1] 胡俊坤,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风险及防范[J].中国房地产,2007 ,(05).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7

纳税筹划又叫纳税策划,是指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纳税人为了达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通常都根据税法对经营活动提前筹划和安排。房地产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服务、管理以及经营等相关活动,且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济组织。

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房地产企业经营模式主要分为销售物业模式和自持物业模式,两种模式虽然在税目、税基和税率方面各有不同,但因为房地产企业的业务范围本身就比较复杂,占用的资金量大,经营周期长,成本费用结构比较复杂,再加上房地产行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国家对房地产企业出台了很多的调控措施,这些都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客观风险。客观风险来自于业务的特殊性,来自于宏观的不可控,而纳税筹划工作面对这些客观的风险,如何主动的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显得非常重要。

一、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类型

实务中房地产企业涉及到的税收筹划风险的类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选择风险

房地产企业业务范围复杂,整个开发流程中涉及到的税种非常多,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几乎涉及到了所有的税种。以所得税为例,企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的确认,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开发成本与开发费用的扣除处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处理以及折旧的处理都会涉及到税收的筹划。再比如,房地产企业的建设周期长,在项目设立一开始,就应该准确找到投资切入点,然后等合同签完后房地产开发的方式也有很多选择性,是合作建房,还是项目整体转让,这其中不同的选择政策也不同。由于我国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不是相当完善,也存在时效性的不足。所以房地产企业在选择相应的税法时就有可能有失偏颇,本来初衷是纳税筹划,结果却成为避税,给企业带来损失。再加上,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对于纳税筹划人员如果对国家的新政不知晓,或者是把握不准,税收筹划也会出现相应的风险。

(二)政策运用风险

当工作人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系列的纳税筹划政策的时候,就会出现工作人员因为素质或水平的问题或是对政策错误理解或者理解上出现偏差,给税收筹划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这样的风险纯粹是主观性的风险。例如,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企业在开工之前必须合理确定成本对象,并将成本对象报税务机关备案的相关办法,目的是强化税收监管。在2014年1月份,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国家取消了这种事先备案的做法。相应的规定改成“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专项报送税务机关,并不得随意调整或混淆成本对象,确需调整的须出具专项报告。”这种政策的更改直接会影响到企业的做法。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类型比较多,有写字楼、公寓,还有门面房等,他们各自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差异比较大,影响企业上交的所得税就不同。筹划人员应该根据政策的变更,合理进行避税,如果工作人员对政策的变化不清楚,那就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对于每一个企业都是存在的。房地产企业也不例外。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范围广,经营过程复杂,所面对的市场环境变化快,这样都加大了本身的经营风险。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一个对未来纳税经济业务的一个预算,由于经营周期长,原来制定的筹划政策在一段时间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而不适用,这时就要做出相应的修改。如果对这方面的工作疏忽了就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防范措施

面对风险不是逃避,防范的根本是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发现和识别。并且只有提前做好风险的防范措施,当风险真正来时才能够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一)及时全面了解税法的变动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8

一、税务风险的特点

(一)难化解

税务风险一旦形成,如果企业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风险将会长期存在,不会自动化解。另外,税务风险还会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呈现出累积效应,从隐形的风险逐渐转化为显性的资金流失,在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后,将会给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行业内部竞争激烈,企业一旦出现税务风险,还会使商业信誉受到损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会一同下降,对未来的发展带来了阻力。

(二)多变性

税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其中即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重视不足,也包括外部税法不完善,以及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等。在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中,由于随时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不确定影响,导致税务风险也呈现出多变性的特点。例如,企业为了减少税费支出,会根据税法规定和自身经营需要,实施纳税筹划。一旦税法做出调整,内容发生变化,而企业有没有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就有可能导致纳税筹划方案从“不违法”变成“违法”,进而引起税务风险。

(三)可控性

虽然企业税务风险具有多变性和难化解的特点,但是税务风险的形成和爆发,也并不是无迹可寻的。企业可以结合以往的税务风险管理经验,一方面提高对税务风险防控和管理的重视,例如通过加强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减少税务工作中的失误,降低税务风险发生概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前制定一些应急方案,即便是出现税务风险,也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控制策略,避免风险损失的扩大化。因此,只要做到快速响应,就可以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这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内部原因引发的税务风险

1.财务核算水平不高。财务核算是对企业涉税进行处理的重要一环,它直接对企业的税务情况产生影响。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对企业的全部涉税行动产生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很多的税额都是要按照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进行计算。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水平,在很大范围内决定了房地产企业涉税行为处理的恰当程度。2.财务制度不健全。房地产企业制度的不完善是企业制度层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历史证明,制度在房地产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制度是否健全可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生死。目前,某些房地产企业内部规定的财务制度非常不合规范,且与国家的相关法制规定不相符,还有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内部没有确立有关的财务制度,以上状况均让房地产企业的涉税行为潜伏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房地产企业外部原因引发的税务风险

1.税法改变后没有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在合法前提下少缴纳税费的一种主要手段,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游走于税法边缘的经济活动,直接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利益。当税务机关对现行的税法法律进行补充和完善后,原来的纳税筹划方案中部分内容已经不再使用。但是从新税法的实施,到企业更改纳税筹划方案,中间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如果企业没有尽快结合当前的税法内容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也容易引发税务风险。另外,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许多房地产企业将工作中心都放在经营业务上,对于税法的变更缺乏足够的重视,这也会直接增加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2.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代替国家行使征税任务的行政机关和纳税人存在着一种行政管理人员与和被管理人员的关系,而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不对等性,这是税收法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现阶段的法制环境不良、文化传统因素等原因,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人,在相互关系中通常处于一个比较不利的位置。而且存在一些税务机关执法不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不恰当等现象。例如,一些省级的国家税务局自行地把企业正常申报且有能力缴纳的税款延期到下年征收。这反映了税务机关对税法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这些行为通常会损害到了纳税人的权益,让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问题加大了很多的不确定,同时也把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了。

三、房地产企业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1.推出税务风险评分评级机制。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税务风险虽然会带来损失,但是只要做好事前预防和管理,就可以做到风险可控,不会对房地产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以及经济效益造成大的损失。税务风险的评分评级制度,就是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立足于房地产企业当前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潜在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价,对其发生概率、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进行预测和分析。这样一来,就可以为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参考,便于企业集中人力进行税务风险的防控。2.做好日常税务活动的监督。在房地产企业的日常工作中,由于存在一些不良的习惯,引发税务风险。同时,企业内部没有开展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活动,也会导致税务风险进一步扩大,最终给企业造成损失。针对这一问题,就要去房地产企业关注细节,从日常税务活动着手,强化监督意识。例如,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及时处理死账、呆账。加强仓库存货管理,对于滞销的库存物资要及时采取处理办法,既可以减少库存,腾出空间,又可以防止资金呆滞,对增加房地产企业资金的流动效率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营造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环境

1.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意识。税务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要想提高管理能力,必须要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出发,采取有效的税务风险防控策略,以最大限度的避免税务风险。而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要具备强烈管理意识。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树立长远目光,能够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企业经营活动顺利开展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而为管理活动的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另一方面,作为直接负责税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也要具备忧患意识,切实从源头上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2.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中,一方面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和丰富的税务风险处理经验,另一方面还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能够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除了上文中提及的风险预警机制外,像合同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也都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工作的需要,尽快建立起来。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例,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房地产企业需要对合同中双方的责任、付款时间等做出明确说明,这样既可以方便后期税务机关的稽查,又可以避免法律纠纷和税务风险。

(三)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9

我国经济体制已经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但我国对纳税筹划的研究起步较晚,也没有构建其良好的纳税筹划管理体系,使得部分企业在纳税筹划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经常出现纳税筹划问题,限制了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对此展开研究。

一、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必要性

税收是国家财政来源,且带有强制性,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在于是否依法纳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主要税目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可见,房地产企业需要承受大量费用。之所以重视纳税筹划,原因在于,第一,做好纳税筹划可以控制支出,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在房地产纳税中有些支出是不必要的,这就需要企业挖掘免税机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减少赋税;第二,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实现合法经营,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可以了解到企业纳税特点以及减免税等,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第三,有利于调整企业管理水平。房地产企业管理者也可以实时了解企业在同行业中所处地位,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企业管理措施,优化企业管理能力。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现状

(一)思想上存在误区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中常见的思想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错误认为与税收部门搞好关系可以从中获得减免税。这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都存在的错误思想,所以,不少房地产企业一直在想方设法的与税收部门搞好关系,或是通过行贿手段,或是找征管漏洞,这样的方式不仅不会减少税收,还会给税收部门带来负面影响;第二,将希望寄托于偷逃税。一些房地产企业为少纳税,常会隐匿真实账目,以此影响财务核算,部分企业甚至通过合建的方式掩盖企业开发事实,这种方式根本起不到作用,一旦被揭露出来,还要接受法律制裁。

(二)现有纳税筹划方法缺乏整体性

第一,税收最小化与税后利润最大化存在矛盾,为减少纳税,经常会通过推迟预售款入账等方式获得税收优惠机会,但这样的方式会增加费用开支,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税收利润,进而导致纳税筹划与利润目标矛盾;第二,单一税赋最小与企业税赋最小矛盾。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需要纳税的税种有很多,虽然涉税税目不同,但其计税依据则多出自相同业务,使得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容易出现节点,进而影响到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此外,部分房地产企业还存在依然采用原有节税的方式,由于所使用的节税途径不同,也就导致无法协调。

(三)纳税筹划风险监管力不足

房地产企业经常会出现涉税风险,这些风险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很可能无法构建良好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再加上多数房地产企业工作不到位,没有将风险分析与评价作为重点,而是直接开展筹划,也会带来风险。同时,不少房地产企业没有采用动态涉税风险监测,不仅不了解风险来源,还无法及时构建良好的风险预警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风险应对难度。

(四)相关纳税筹划人员素质低

对于不少房地产企业来说,其纳税筹划工作中缺少合适的人才,现有工作人员素质较差,很多工作都需要财务部门见人,增加了财务部门工作负担。同时,税务筹划又是一项对税务专业要求较高的工作,很多财务人员与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只是从会计角度工作,很容易带来一系列问题。

三、完善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措施

(一)形成正确的纳税筹划思想

对于纳税筹划问题来说,是一项管理相对严格的工作,房地产企业要实现健康发展,就要端正筹划态度,形成正确的纳税筹划思想。首先,房地产企业应正视自己与税务征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能靠与其搞好关系作为减免税根本,房地产企业与税务征管部门属于执行与被执行关系,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筹划,避免触犯法律,一旦被发现将得不偿失;其次,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应对纳税筹划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及时收账,防止因小失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二)注重整体纳税筹划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纳税筹划是其重要工作,是企业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根本,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房地产企业应协调与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种方面入手,第一,重视税收最小与税后利润最大关系协调。房地产企业在选择扣除项目时,也要做好税后利润期望设置,在费用支出筹划上找出最优平衡点,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消极影响;第二,妥善处理好单一税目与多项税目之间的关系,从整体角度考虑问题,联系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方案;第三,协调与处理好同一税目与纳税筹划方案之间的关系,避免局限性。

(三)构建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是房地产纳税筹划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做好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做好纳税风险检测与评估。房地产企业应认识到税务风险发生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构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并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正确认识涉税风险识别与评估,同时以此为基础,构建良好的涉税风险衡量标准,避免风险扩大,危害到房地产企业利益;其次,重视涉税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建设(如图1所示),并做好风险监测与控制,加强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关注,实现全面了解与把握。同时,及时更新与调整会计政策,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在风险发生以前构建良好的风险防范机制,尽可能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最后,做好涉税风险处理,强化灵活性。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应加大对风险处理与控制,选择灵活性强的方法方案,保证方案可以应对多种风险,避免风险恶化。

(四)做好纳税筹划队伍构建

由于纳税筹划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所以,在实际利用的过程中,应做好纳税筹划队伍建设,提高对纳税筹划人员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应组建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聘请专业人员,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税收业务知识,还要熟悉各种税收政策与相关法律知识,保证纳税筹划工作与财务工作分开,并将纳税筹划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同时,房地产企业还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培训,请专业人士到企业为纳税筹划人员培训,不仅要强化他们的专业技能,还要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他们关注时事政策的能力,增强他们的业务观察能力与创新能力。此外,构建相应的奖罚机制与考核机制,确保所有人都可以认真工作,保证其综合实践能力能够得以显著提升,这也是为企业发展制定税务筹划的有效方案,相关工作人员也可以认识到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因此,应重视纳税筹划队伍建设。

四、结语

纳税筹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房地产行业经济状况,然而,不少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却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并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严重的还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企业应真正做好房地产纳税筹划,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卢贝.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外资,2012(24).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10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背景及税务管控特点

(一)大企业税务风险背景随着国地税合并推行大数据技术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重点是以大企业业务流程分解为起点,以企业纳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为抓手,有效整合第三方信息,进一步拓宽数据采集范围和渠道,依托“互联网+税务”新时代的海量数据运用,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识别模型和风险应对策略库的建设,强化了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控,有效满足区域内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特点(1)税务基础数据标准化:实现税务管理信息自动化,企业需要将生产经营中各经营要素(如人、财、物)和各流程环节(如研发、采购、生产、储运、销售等)形成的各种涉税数据,以及经营链条中实物流和资金流等形成的“信息流”,按照税收法规和内部管理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可用的涉税风险基础数据,为税务标准化信息建设系统打造良好基础。(2)涉税数据计算自动化:纳税申报信息和税负测算的自动化,是指通过信息系统自动采集、计算和生成各税种的定期、不定期申报和缴纳的过程,并为财务报表提供当期和有关应缴税额与已缴税额的比对结果信息;各税种税负的计算和申报信息的生成,与企业其他信息系统中有关的涉税数据的录入和输出有密切关联,比如企业所得税信息需要账务、生产、销售、投资、内部交易结算等多个系统的过程数据和不同信息来源确定;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税收法规还在不断变化完善中,企业尚不能很好地适应纳税人自我遵从的期望要求。(3)税务风险监控数据化:成员企业个体微观既有税务事项操作差错风险的动态监控,又有集团内部各成员间企业宏观税负指标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阈值及涉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实行日常税务事项自主管理模式下的总体税务风险管控的手段,就是监控和统计分析集团内各法人单位或纳税实体的宏观税负指标及选定的个别关键性涉税指标;对涉税指标的监控和分析,应集中在对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状况的动态监控、集团宏观税负,包括分业务板块的税务贡献(或负担)的统计和分析,这些统计和分析可以为总体税务风险管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4)使用大数据税务筹划:通常需要对历史经营成本费用,盈利水平,供应链条中地域划分和各项要素(如原材料、无形资产、市场、成本)单位贡献值等方面进行数据分析,进而对未来的营业利润和供应链环节成本等场景进行模拟和预测。税务数据化系统的建立,可以为大企业税务管理团队进行税务规划和决策提供了大数据分析的基础条件和可操作的工具。

二、大企业部分典型案例的分析

笔者曾参与XX省大企业管理局部分行业重点企业(千户企业)涉税风险检查,抽查样本为房地产行业的部分龙头企业,通过案头分析及实地调研后,发现部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具有较为显着的分行业特征,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地产行业的部分典型案例:

(1)背景情况:XX集团初创于1992年,总部设于中国上海,在中国A股实现整体上市,并控股多家中国香港上市公司,XX集团房地产开发经营作为XX地集团的核心主导产业,建设项目遍及上海、北京、天津、西安、武汉等全国24个省54个城市;商业地产、建筑、能源、金融、汽车服务等产业也已经具有了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2016年,XX集团实现2474亿元的营业收入、144亿元的利润总额、94亿元的净利润。

房地产业涉税风险例11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现状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以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而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主要有一下内容:避税、节税、转税等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内容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以及专业性等特点。根据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房地产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新兴经济增长点,同时也是我国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作为不动产的内容之一,房地产的价格昂贵是很容易受人们所理解的,而在石灰中常见的大宗房地产交易更是涉及了高额的税金,令交易双方的税收负担都比较重,久而久之,这种税收金额就成为了房地产企业的行业压力。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造、销售等整个经营周期内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是十分重要的。在达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税务筹划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真的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多,更是为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和完善空间。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不强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税务筹划是存在这一定的风险,极有可能会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所谓税务筹划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实际的税务筹划活动中,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税务筹划活动的实际收益与预想收益有所出入。一般的税务筹划风险有四种,分别是外部风险、内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和经营风险。许多房地产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人员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过程中,并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对税务筹划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并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导致企业在遇到税务筹划风险的时候,并未能够及实地采取相关的解决措施规避风险。

(二)税务筹划人员素质综合素质过低

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过低,将会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税务筹划人员对税务筹划都是纸上谈兵,实际的工作能力却未能够达到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法或者相关的税务规定不熟悉,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脱离实际,与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经营情况不符合。足以可见,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过低,将会令房地产企业出现税务筹划工作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等情况的出现。

(三)社会因素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影响

近几年来,我国针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税法也在不断完善整改中,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税法还是存在着部分不合理的地方,导致房地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遇到了一定的障碍。另一方面,我国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的反避税政策的经常发生变动,这一举动也会增加房地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风险,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措施

(一)增强房地产企业领导人和管理人员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种预测的行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加上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环境中,信息在每一刻每一秒都在发生变化。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这些外界的因素都会对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地产企业领导人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增强自身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预先做好风险预警工作,建立风险监督机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管理进行评估,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同时,房地产企业的领导人还应该以身作则,为企业内部的员工做好榜样,培养员工的税务筹划风险意识,才能够营造和谐的税务筹划工作氛围,顺利完成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 (二)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

税务筹划工作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将会直接影响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和成果。房地产企业在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的时候,要重视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并对企业的员工定期进行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税务筹划工作井水平,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思想。加强税法知识学习,增强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念。而税务抽换人员也应该在房地产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充分体现税务筹划节税意识。

(三)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要与时俱进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房地产企业需要学会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家政策的变动,随时调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与时俱进,才能减少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产生的风险。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紧紧跟随相关的法律政策作出调整,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灵活性,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扩大企业收益。

四、结言

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不仅仅是通过虚报成本、支出等犯法、违法的手段来进行偷税、漏税。更多的是,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是统筹各种税种,通过详细的研究和分析,采用多种的方法,在房地产企业不违反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法律规范的基础下,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并与此同时,提高房地产企业利润。总的来说,当房地产企业重视、并能够高效地开展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收益,甚至可以帮助普通的购房者降低购房的成本,达到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