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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2 09:12:39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1

1956年底,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实现,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指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在中国的正式确立。这一历史性的转变,给中国的经济、政治、人们的思想意识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转变的认识和评价不尽相同,尤其是在今天,当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世纪之后,当传统的“完全肯定”的基调被打破之后,出现了众说纷纭的局面。其中不乏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省视和反思。对于这些观点的见仁见智,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但是,无论人们对这一历史转变的得失对错如何评说,它所以发生的历史必然性,却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一、关于历史必然性之分析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即将胜利之际和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初,并没有打算马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1945年4月,在中共七大上的讲话,突出强调了中国需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断言在转向社会主义革命之前,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将“在一个长时期中”保持不变。这是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思想发展的表现。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其经济制度,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

但是,随着建国后头三年国民经济的奇迹般地恢复,一系列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条件和因素迅速生成,历史把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课题,提前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

第一,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的巨大成功,,新生的人民政权日益巩固和强大起来。人民民主的上层建筑,以其巨大的能动作用,影响了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并为这一改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先有上层建筑,而后有经济基础的。按照一般政治教科书的解释,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上层建筑同样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观点是否恰当,就当时的现实来看,这个社会上层建筑的变动对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其能动作用的巨大,的确是超乎寻常的。

既然新中国一开国即已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国体相一致的“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那么,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势必要求与其相匹配的根本经济制度迅速建立起来,以为其提供充分的物质支持。换言之,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产生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即人民民主(也即实质上的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一经确立,就必须着手建立、巩固并扩大自己所适应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否则,这个政权就不可能存在下去。

于是,在强大的政治力量驱动之下,新中国开始了经济制度的变革。这正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能动作用的突出表现。

第二,正是在上层建筑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之下,作为恢复经济的最重要的物质前提――对官僚资本的全面没收,使新生的人民政权顺利而迅速地建立起了坚实的国营经济基础,一开始便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具有了最现实的可能性。

在夺取革命胜利的同时,人民民主政权一方面坚决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收回长期被帝国主义盘踞的海关,管制对外贸易,实行外汇管理,用管制、征购、征用、代管等措施,接管了上千家帝国主义在华企业,使其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另一方面,采取“原封不动,完整接受”的办法,全面没收原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经营的一切工厂、矿山、商店、银行、仓库、铁路、码头、船舶、邮电及其他企业,把它们直接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其中包括2400多家银行,2858个工业企业,十几家垄断性商业贸易公司,2万多公里铁路等。这些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约占旧中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占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着全国的经济命脉。

对于这笔巨大的垄断资本的完整接收,使新中国的国营经济几乎在一夜之间迅速建立起来,并直接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一巨大成功,甚至超出了中国共产党人自己的意料之外。1949年,国营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已占到37.7%,而到经济恢复工作完成的1952年,这一比重增加到了56%。国营经济一开始就是标准的社会主义经济。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支配地位的确立和日益巩固,为整个国家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在经济恢复工作中,中央人民政府实行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空前统一,使国民经济开始走上计划经济的轨道。这一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因素。

1950年2月,为了制止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物价,根本扭转当时全国财政经济的混乱局面,中央人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主要实行“三个统一”:(1)统一全国财政收支,将国家收入中的主要部分统归国库,集中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以争取财政收支平衡;(2)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所有重要物资,如粮食、纱布、工业器材等集中由中央管理使用,以调节供求,控制市场价格,与投机资本进行有效斗争;(3)统一全国现金管理,所有企业、机关、部队的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以减少社会上货币流通量,增加国家能够使用的现金。

这“三个统一”,是为解决当时的现实问题所必须的。而且,它对经济恢复工作的成功,也切实地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这种由中央政府对全国财政经济实施高度统一的集中管理的做法,实际上是新中国经济对于“计划手段”的第一次尝试。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十分成功的尝试。由此,整个国民经济开始被逐步引向计划经济的轨道。而计划经济在当时被绝对地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标志。因此,这种高度统一的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道路的第一个路标。

第四,在恢复经济过程中,国家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帮助民族资本主义私营企业摆脱了停工歇业的困境,但同时也把它们初步纳入到了国家资本主义计划经济的轨道中来,使随后到来的社会主义改造具备了现实条件。

旧中国的民族资本在现代经济中力量十分薄弱。解放前夕,在官僚资本的巧取豪夺、肆意兼并之下,民族工商业日趋衰落,大多濒临破产或半破产的窘迫境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民主革命时期保护民族工商业的经济纲领,依照政协《共同纲领》所制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采取一系列调整政策,积极帮助私营工商业渡过难关。这些政策包括:扩大国家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促其恢复生产;协调企业中的劳资关系,保障企业的生产的正常秩序;统一制定各行业的产销计划,以销定产,指导经营。通过这些合理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从停工歇业的困境中解脱了出来,达到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同时,这种调整,也使得私营工商业与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必需的联系。国家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方式,对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管理与监督,其中还对部分私营工商业实行了公私合营。这使它们别无选择地被逐步纳入到国家资本主义计划经济的轨道中来。事实上,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序幕已由此拉开了。

第五,也正是在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一些资本家惟利是图、危害国家的各种非法行为暴露出来。使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尖锐对立,由此引发了“五反”运动。反对资产阶级的任务,被提上日程。

在调整工商业之初,多数资本家还是守法的,但是随着生产的恢复和经济的发展,他们惟利是图的本性逐渐暴露出来。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各种违法犯罪的经济活动,到1951年前后,私营工商界偷税漏税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其他诸如行贿欺诈、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等不法行为也屡见不鲜,严重危害了人民的利益。

为此,1951年底至1952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三反”、“五反”群众运动。把清理党政军机关内部的腐化现象和打击社会上资产阶级的不法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惩处了一批大“三害”(即贪污、浪费和)分子和有“五毒” 行为(即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不法资本家。

运动给了资产阶级一个沉重打击,同时,也反映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开始尖锐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中国共产党的决策。早在1951年7月,刘少奇在向中央党校学员作报告时即表示:实行工业国有化是一个严重的步骤,性质是开始破坏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方式现在不能决定,实行的时间和方式要看当时的情况才能决定。资产阶级的恶劣态度可能逼迫我们要早些,并采取激烈的方式来实行这一步。1952年6月,则明确提出:“在打到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由此,反对资产阶级、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任务,已经提上了日程。而与此相对应的社会现实,更加促成了这一任务的施行:经过“五反”运动,“很多资本家实际上丧失了或基本上丧失了控制企业的权力。”“民族资产阶级事实上不可能再照旧生存下去,除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已没有别的选择。”

第六,作为朝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即已开始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不仅存在现实的必要性,而且在最初阶段上,也确实是由中国农民自愿的互助合作要求所引发的。

作为经济恢复的一个主要条件,的完成,在我国广大农村,农民土地所有制取代了封建剥削制度。它一方面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个体经济的不稳定性,造成了新的两极分化的产生。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已经突显出来。

在当时,为了抗御天灾人祸和采用农业机械发展生产,以及集中人力兴修水利等,个体经营状态下的农民确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而且,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已经开始,初级形式的互助组,很好地体现了“自愿”、“互利”的精神,受到较普遍的欢迎。当然,后来的出现了“一刀切”现象的高级社阶段超出了农民的觉悟水平,情形就不同了。 应该说,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最初是农民自己发动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向来不肯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把这种落后形象地称之为“尾巴主义” )的中国共产党,便顺理成章地走到群众的前面去,领导中国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除了上述生成于中国国内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条件之外,从当时的国际环境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蓬勃兴起,持别是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及其对中国建设的支援,加之西方世界对处于社会主义阵营的中国的围攻,都成为影响中国向社会主义迅速转变的重要的外部因素。

总之,正是由于以上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了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一历史性转变,改变了和他的同志们在中国革命胜利之际所设想的新民主主义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保持不变的社会发展道路。但这个改变是历史的选择,并非个人对新民主主义道路的放弃。

二、几点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如果我们已经得出了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由新民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是历史的选择这一结论,那么,关于这一历史性转变是否“来得过早”的讨论,就显得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了。但是人们似乎仍不免对这一转变的“提前”到来感到遗憾,认为它不符合《共同纲领》所设计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发展轨道。而且认为,后来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曲折,也是由此而引发的。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历史的发展,不可能完全沿着某种事先设想好了的轨道一成不变地走下去。既使这种设想是现实的,是有确切的客观依据的。诚然,和他的同志们在中国革命胜利之际并没有打算马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他们设计了新民主义纲领几十年不变的社会发展道路。但是,当国民经济恢复任务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奇迹般地顺利完成之时,如前所述,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条件已然成熟并且非常现实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这时的,并不象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他果断决定改变新民主主义道路,向社会主义迈进,并不是对历史的误会,相反,是对历史要求的及时顺应。当然,在今天看来,如果按照最初的设计,新民主主义制度在新中国历史上存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使资本主义得到“广大的发展”,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打下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那么,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成长会更加稳健,或许会避免后来的曲折。但是,历史不能假设。当时的历史条件,已不允许推迟这一历史性转变启动的时间。所谓“历史的选择”,实际就是别无选择。

其次,回顾这一历史性转变的得失,我们看到,它的确既有成就,又存在问题。对于成就,我们不必重述,其问题主要表现在:转变过程太急,形式过于单一,公有化程度过高,相关因素协调不够,形成了排斥市场机制的高度计划经济,造成了长期集中控制的僵化经济体制……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本文无意分析它们的形成经过,但要强调说明的是,这些问题,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特别是在这一过程的后期,出现的各种失误造成的,而不是因为这个过程本身的“提前开始”所引起的。按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这个“过渡时期”、也即实现历史转变的过程,本应该更长一些(从1953年算起,要用三个五年计划或更长一点的时间来完成过渡)。结果,在急于求成的“左”倾思想指导于,这个长度被大大地缩短了(仅仅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过渡时期应该开始得更晚一些。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用比较形象的比喻来表述,可以说:经过三大改造所建立起来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并非不足月的“早产儿”,而只是由于接生过程的草率,才留下了我们已知的那些后遗症。

参考文献:

[1]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322页;选集(第二版),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1062页

[2]“新民主义社会论”一词,最早见于于光远先生《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一书(人民出版社,1996)。这一提法,在当前学术界已被大多数学者所认同

[3]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人民出版社,1980,17-22页。

[4]参见汤安中等著:《当代国情思辩录》.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39-40页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2

1956年底,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实现,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指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在中国的正式确立。这一历史性的转变,给中国的经济、政治、人们的思想意识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转变的认识和评价不尽相同,尤其是在今天,当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世纪之后,当传统的“完全肯定”的基调被打破之后,出现了众说纷纭的局面。其中不乏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省视和反思。对于这些观点的见仁见智,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但是,无论人们对这一历史转变的得失对错如何评说,它所以发生的历史必然性,却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一、关于历史必然性之分析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即将胜利之际和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初,并没有打算马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的讲话,突出强调了中国需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断言在转向社会主义革命之前,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将“在一个长时期中”保持不变。这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思想发展的表现。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其经济制度,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

但是,随着建国后头三年国民经济的奇迹般地恢复,一系列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条件和因素迅速生成,历史把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课题,提前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

第一,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的巨大成功,,新生的人民政权日益巩固和强大起来。人民民主专政的上层建筑,以其巨大的能动作用,影响了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并为这一改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先有上层建筑,而后有经济基础的。按照一般政治教科书的解释,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上层建筑同样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观点是否恰当,就当时的现实来看,这个社会上层建筑的变动对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其能动作用的巨大,的确是超乎寻常的。

既然新中国一开国即已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国体相一致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政治制度,那么,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势必要求与其相匹配的根本经济制度迅速建立起来,以为其提供充分的物质支持。换言之,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产生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即人民民主专政(也即实质上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一经确立,就必须着手建立、巩固并扩大自己所适应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否则,这个政权就不可能存在下去。

于是,在强大的政治力量驱动之下,新中国开始了经济制度的变革。这正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能动作用的突出表现。

第二,正是在上层建筑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之下,作为恢复经济的最重要的物质前提——对官僚资本的全面没收,使新生的人民政权顺利而迅速地建立起了坚实的国营经济基础,一开始便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具有了最现实的可能性。

在夺取革命胜利的同时,人民民主政权一方面坚决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收回长期被帝国主义盘踞的海关,管制对外贸易,实行外汇管理,用管制、征购、征用、代管等措施,接管了上千家帝国主义在华企业,使其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另一方面,采取“原封不动,完整接受”的办法,全面没收原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经营的一切工厂、矿山、商店、银行、仓库、铁路、码头、船舶、邮电及其他企业,把它们直接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其中包括2400多家银行,2858个工业企业,十几家垄断性商业贸易公司,2万多公里铁路等。这些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约占旧中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占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着全国的经济命脉。

对于这笔巨大的垄断资本的完整接收,使新中国的国营经济几乎在一夜之间迅速建立起来,并直接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一巨大成功,甚至超出了中国共产党人自己的意料之外。1949年,国营工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已占到37.7%,而到经济恢复工作完成的1952年,这一比重增加到了56%。国营经济一开始就是标准的社会主义经济。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支配地位的确立和日益巩固,为整个国家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在经济恢复工作中,中央人民政府实行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空前统一,使国民经济开始走上计划经济的轨道。这一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因素。

1950年2月,为了制止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物价,根本扭转当时全国财政经济的混乱局面,中央人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主要实行“三个统一”:(1)统一全国财政收支,将国家收入中的主要部分统归国库,集中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以争取财政收支平衡;(2)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所有重要物资,如粮食、纱布、工业器材等集中由中央管理使用,以调节供求,控制市场价格,与投机资本进行有效斗争;(3)统一全国现金管理,所有企业、机关、部队的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以减少社会上货币流通量,增加国家能够使用的现金。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3

我认为,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是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甚至可以说是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方面的情况,鉴于时间,我就不想多讲了。到1998年,我们国家主要农产品实现了供求平衡,丰年有余。当时中央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判断,就是说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国家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但是从1998年以后,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比如说粮食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农民权益保护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滞后的问题、农民素质问题,等等。应该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党和国家付出了极大的力量。经过这些年,应该说一些矛盾缓解了,而另外一些矛盾变得比较突出,主要是城乡差距太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太大。在1995年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到3000块钱,而到了2005年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超过了7000块钱。有些人说中国的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我觉得这个比喻也可能不是很恰当,但它是一种感觉,一种什么感觉呢?就是感觉到城乡差距太大。由于城乡差距太大,就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影响到我们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所以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同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它又是一个标志。它标志着我们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标志着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已经有能力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带动乡村的方针。

建国以后,我们曾经几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这个任务,和过去我们讲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背景上确实有很多不同。过去我们讲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上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下,是在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的情况下来讲新农村的建设。而我们现在提出新农村的建设,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统筹城乡经济的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可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大家都知道,在80年代初期,中央曾经连续下发过5个“一号文件”。现在回过头来看,这5个“一号文件”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同时,它基本上是在二元结构的体制下,解决农村内部的问题,主要是废除制度,建立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2004年以后到现在,中央又连续下发了3个“一号文件”,这3个“一号文件”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欢迎。这3个“一号文件”和前面5个“一号文件”的最大不同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来调整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就不是在农业内部来解决问题,而是调整农业何国民经济的关系,逐步地推动由农业向工业提供积累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这样一个转变。所以说,在现在这个时候又提出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全面推进转变的过程,具有非常深远和重大的意义。

我们在底下调查时,有个同志讲了两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我认为是不是也可以作为对第一个问题的总结。他们说了什么呢?他们说,从来没有哪一项部署,像这次这样,集中地整合了这么多部门的资源,这是第一句话。第二句话,就是从来没有哪一项部署,如此集中地、直接地惠及到广大的普通农民。所以基层同志们的这些感受,应该说是对这个问题一个很好的答复。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4

中国的革命,首先要弄清楚其性质、对象、动力、道路和前途等基本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革命之所以会犯“左”或右的错误,就是对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没有搞清楚。

中国社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呢?指出:“自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中国社会又逐渐地生长了资本主义因素以来,中国已经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现在的中国,在日本占领区,是殖民地社会;在统治区,基本上也还是一个半殖民社会;而不论在日本占领区和统治区,都是封建半封建制度占优势的社会。这就是现时中国社会的性质,这就是现时中国的国情。”(《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4-665页)这样的社会现实决定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社会性质和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和性质。革命的对象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革命的任务就是对外帝国主义的压迫,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对内封建主义的统治,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民主。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决定了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不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但随着1919年“”的发生,无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成为革命的领导阶级,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正在中国和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起来,我们称这种革命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同上,第647页)与之相对,以往的民族民主革命成为旧民主主义革命。

那么中国革命新在哪里呢?首先,随着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中国革命已经属于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畴。正如所指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自从一九一四年爆发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和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在地球上六分之一的土地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以来,起了一个变化。”“在这以前,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之内的,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在这以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却改变为属于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在革命阵线上说来,则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了。”(同上,第667页)其次,革命的领导阶级已经不是资产阶级,而是无产阶级。再次,革命的前途不是建立资产阶级的共和国,而是建立各革命阶级联合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而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区别。

在1948年4月,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对象、领导阶级和动力进行了集中概括:“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就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路线和总政策。”(《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16-1317页)

那么无产阶级建立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不是一下子就能实现呢?显然不是这样的,明确指出:“很清楚,中国现时社会的性质,既然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它就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使中国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中国现时的革命,是在走第一步。”(《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6页)

新民主主义社会有全新的政治、经济、文化

中国共产党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什么呢?明确告诉我们,是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他明确指出:“革命的第一步、第一阶段,决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同上,第672页)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是怎样的呢?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为我们勾画了一个蓝图。他说:“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一句话,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同上,第663页)在的心目中,这个社会有着全新的政治、经济、文化。

新民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即新民主主义的国体和政体。关于国体,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是旧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当时的苏联是无产阶级的共和国,在一定时期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同上,第675页)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的联合。

新民主主义的政体是什么呢?所谓政体,“那就是制度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同上,第677页)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了两个主要的观点。第一,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第二,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这样的经济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同上,第678-679页)1947年12月。完整地提出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即“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既然有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和经济,那么就一定会有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因为“一定的文化是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当时的中国,既有反映帝国主义在政治经济上统治或半统治中国的帝国主义文化,又有反映半封建政治和半封建经济的半封建文化。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不同于这两种文化形态的。“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在今日,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文化。这种文化,只能由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思想去领导,任何别的阶级的文化思想都不能领导了的。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一句话,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同上,第697页)并且这种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

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的有益借鉴

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的指导下,在中国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国营经济是领导力量。今天,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逐步走出了计划经济姓“社”,市场经济姓“资”的误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比较新民主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人说我们是绕了一个弯路。又回到了新民主主义的路上去了。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如果不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所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样的区别和联系呢?

新民主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建立的基础根本不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形态的经济形式,它建立在消除帝国主义在华经济侵略势力,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没收封建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基础上。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前途,早已经指明,是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此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过分注重经济成分的单一性,忽视了中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提出要改革生产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新民主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含的经济成分相似,但是其中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前途不同。在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整个经济的领导成分;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当时发展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而最终是要消灭这三种经济成分,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才是发展的方向。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处于主体地位,这种主体地位更多体现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而不是单纯数量上的优势。对个体、私营等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们肯定其对发展生产力、对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对其采取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5

    最近几年里,关于新民主主义以及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讨论很是热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高见纷呈,明显推进了中共党史和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深入。至于当时中国为什么会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开始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笔者感到对于这个不争的事实,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其内在的原因。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包含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认为它将取代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它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了物质基础之日,就是它完成历史使命之时。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消亡的方式和时间,在建国以前,由于中国的经济非常落后,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当务之急,这个问题尚十分遥远,党不可能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时间表。第一次比较具体的阐述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问题,是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受中央委托,专门谈了过渡问题。刘少奇说:“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最后还要严格地说一句,过早的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毛主席插话: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问题第一个关键就是要有清醒的头脑。有了清醒的头脑,就不会犯大的错误,加以十几年的准备,那就一定能够保证胜利。”。 毛泽东在13日为会议所作的“结论”中说:“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各位同志回到中央局后,对这一点可以作宣传。”“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苏联会帮助我们的,首先是帮助我们发展经济。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些观点是可以宣传的。”

    1949年7月4日,毛泽东在中央团校第一期毕业典礼上又讲: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进入社会主义。 1949年6月至8月,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访问苏联期间在给斯大林的报告中说:“从现在起到实行一般民族资本的国有化,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到底需要多久?这要看国际的和国内的各种条件来决定,我们估计或者需要十年到十五年。”

    1949年8月为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草讨论《共同纲领》草案的时候,有人提出《共同纲领》是否应写上社会主义前途,毛泽东对此在8月26提出:纲领中只说现阶段的任务,如果再说的远一点就变得空洞了。 周恩来对此则解释说:“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奋斗。”1952年6月,周恩来进一步解释:当时之所以没有将社会主义写入《共同纲领》,是为了避免急躁地把前途当作今天要实行的政策,避免发生“左”倾错误。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人仍然是这个思想。1951年5月,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10年。当然,作为理论和理想,我们做宣传工作还要讲,而作为实践的问题,10年建设之内社会主义是讲不到。10年以后建设得很好,那时我们看情况,就可以提一提这个问题: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但是还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答复这个问题。”

    建国以后至1952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关于过渡问题的认识,仍然是上述思路。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讲道:“只要战争关、土改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在1952年以前,中国共产党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即经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必须经历一个充分发展经济、为社会主义革命奠定生产社会化基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利用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然后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尽管按当时党的估计,新民主主义制度大概只是存在1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即根据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时间来决定转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时机。但是中国共产党仍然是按照《共同纲领》,致力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也是贯彻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方针政策。这一点还可以从毛泽东在1953年6月不点名批评刘少奇、周恩来等人停留在新民主主义上看出来。

    1952年上半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和下半年与苏联讨论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促成了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过渡方式认识的变化。这种变化不是发生在目标的选择或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而是发生在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方面。一方面,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提前完成、苏联允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力援助以及受苏联短时间实现工业化经验的影响,使中国共产党坚定了15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实现工业化的信心;另一方面,国营经济的较快发展、供销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效果较好、私营经济存在的问题,也使毛泽东感到用公有制逐步吸纳和改造个体和私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实际上已经发生并且效果甚好,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可以并且最好是这种随着工业化进展而采取渐进的方式。因此,按照毛泽东在1952年下半年的初步设想,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实际上从建国以后即已经开始,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日,即是它开始走向消亡之时。毛泽东的上述思想,集中表现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里。

    二、新民主主义的终结及其历史地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以新民主主义理论为建国理论基础的,这可以从《共同纲领》看出。同样,1949年至1952年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也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策的实施,基本上如预期的那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简单地说,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直接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指导中国共产党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完成民主革命,实现国家独立,扫除经济发展障碍。第二,为新中国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制度和基本经济政策依据。为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最佳的桥梁。第三,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分清了轻重缓急,保证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

    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新民主主义理论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和贡献。新民主主义所包含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所包含的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各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思想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思想,填补了马克思关于劳资对立、社会主义经济不能与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思想,并提出了可行的政策。这对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重大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可以与私营经济并存、劳资双方可以“两利”的思想,实际上为20世纪的社会主义发展打开了突破口,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和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所创造和实行过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多少是有些关系的,这也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获得成功的历史基础。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6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内涵

1943年抗战期间,毛泽东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科学概念,构筑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框架,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阐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开展什么样的革命、以及怎么开展革命的问题,解释了革命的性质、对象、前途等。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并不是建立资本主义共和国,而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指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只有经过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即相当长的而不是短暂的历史阶段,做许多的准备工作,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即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

(二)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意义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革命的实践中,科学地概括和总结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对中国共产党人寻找符合中国实际,有利于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新道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及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

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其内涵来说,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继承与发展,是集道路、理论、制度为一体的已付诸实践的一个新的社会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丰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其理论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党中央基于现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而作出的科学论断。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坚持、发展和继承、创新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又在当时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了主导作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引领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映了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特点和要求,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

三、新民主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联系

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阐述,涵盖了新民主主义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孕育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内容、奠定了理论基石。

(一)政治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行的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段联合专政。在国家的基本制度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两者都强调无产阶级及党的领导作用,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发展人民民主政治。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到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生态雏形。当时,中央还就代表的直接选举、间接选举、代表任期问题提出了建议,从中可以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历史发展脉络,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经济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是依据中国极端落后的经济状况,采取了与之相适应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经济。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占主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两者的经济制度在构成成分、性质等方面已有较大不同,但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思想是一样的。

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理论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先决条件的思想。马克思曾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二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即从纯粹的公有制经济退回到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其实质是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和方式。

探索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理论的来源,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现阶段,我国要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文化上的关联

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7

最近几年里,关于新民主主义以及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讨论很是热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高见纷呈,明显推进了中共党史和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深入。至于当时中国为什么会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开始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笔者感到对于这个不争的事实,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其内在的原因。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包含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认为它将取代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它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了物质基础之日,就是它完成历史使命之时。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消亡的方式和时间,在建国以前,由于中国的经济非常落后,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当务之急,这个问题尚十分遥远,党不可能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时间表。第一次比较具体的阐述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问题,是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受中央委托,专门谈了过渡问题。刘少奇说:“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最后还要严格地说一句,过早的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插话: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问题第一个关键就是要有清醒的头脑。有了清醒的头脑,就不会犯大的错误,加以十几年的准备,那就一定能够保证胜利。”。 在13日为会议所作的“结论”中说:“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各位同志回到中央局后,对这一点可以作宣传。”“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苏联会帮助我们的,首先是帮助我们发展经济。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些观点是可以宣传的。”

1949年7月4日,在中央团校第一期毕业典礼上又讲: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进入社会主义。 1949年6月至8月,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访问苏联期间在给斯大林的报告中说:“从现在起到实行一般民族资本的国有化,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到底需要多久?这要看国际的和国内的各种条件来决定,我们估计或者需要十年到十五年。”

1949年8月为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草讨论《共同纲领》草案的时候,有人提出《共同纲领》是否应写上社会主义前途,对此在8月26提出:纲领中只说现阶段的任务,如果再说的远一点就变得空洞了。 对此则解释说:“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奋斗。”1952年6月,进一步解释:当时之所以没有将社会主义写入《共同纲领》,是为了避免急躁地把前途当作今天要实行的政策,避免发生“左”倾错误。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人仍然是这个思想。1951年5月,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10年。当然,作为理论和理想,我们做宣传工作还要讲,而作为实践的问题,10年建设之内社会主义是讲不到。10年以后建设得很好,那时我们看情况,就可以提一提这个问题: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但是还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答复这个问题。”

建国以后至1952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关于过渡问题的认识,仍然是上述思路。1950年6月23日,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讲道:“只要战争关、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在1952年以前,中国共产党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即经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必须经历一个充分发展经济、为社会主义革命奠定生产社会化基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利用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然后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尽管按当时党的估计,新民主主义制度大概只是存在1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即根据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时间来决定转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时机。但是中国共产党仍然是按照《共同纲领》,致力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也是贯彻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方针政策。这一点还可以从在1953年6月不点名批评刘少奇、等人停留在新民主主义上看出来。

1952年上半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和下半年与苏联讨论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促成了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过渡方式认识的变化。这种变化不是发生在目标的选择或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而是发生在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方面。一方面,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提前完成、苏联允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力援助以及受苏联短时间实现工业化经验的影响,使中国共产党坚定了15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实现工业化的信心;另一方面,国营经济的较快发展、供销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效果较好、私营经济存在的问题,也使感到用公有制逐步吸纳和改造个体和私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实际上已经发生并且效果甚好,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可以并且最好是这种随着工业化进展而采取渐进的方式。因此,按照在1952年下半年的初步设想,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实际上从建国以后即已经开始,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日,即是它开始走向消亡之时。的上述思想,集中表现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里。

二、新民主主义的终结及其历史地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以新民主主义理论为建国理论基础的,这可以从《共同纲 领》看出。同样,1949年至1952年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也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策的实施,基本上如预期的那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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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直接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指导中国共产党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完成民主革命,实现国家独立,扫除经济发展障碍。第二,为新中国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制度和基本经济政策依据。为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最佳的桥梁。第三,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分清了轻重缓急,保证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

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新民主主义理论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和贡献。新民主主义所包含的“人民民主”的政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理论的重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所包含的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各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思想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思想,填补了马克思关于劳资对立、社会主义经济不能与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思想,并提出了可行的政策。这对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重大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可以与私营经济并存、劳资双方可以“两利”的思想,实际上为20世纪的社会主义发展打开了突破口,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和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所创造和实行过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多少是有些关系的,这也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获得成功的历史基础。

虽然新民主主义理论实际上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创造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新民主主义理论不仅成功地指导了民主革命走向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而且成功地指导了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和建设。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将新民主主义作为一种过渡办法和阶段,即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进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采取的过渡办法和途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民主革命任务基本完成(尽管农村和城市民主改革尚未结束)。虽然在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革命完成后中国社会的性质、经济结构、经济政策和发展目标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即通过一个较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来大力发展生产力,当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准备好后,再转入社会主义。当时理解的社会主义,就是按照马克思的初步设想并在苏联已经实现的社会主义制度,其经济方面的特征是建立在生产社会化基础之上的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是,作为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以列宁的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论断为理论前提),既然建立上述社会主义制度是坚定不移的目标,既然当时中国之所以不能在民主革命成功后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是因为不具备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条件,那么当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可能性和一定程度的必要性时,向社会主义过渡自然就被提上日程。

1952年9月24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在听取汇报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中国代表团与苏联商谈经济援助情况后,讲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15年以后才开始过渡。对于的上述新设想,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没有提出异议。同年10月刘少奇出席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受委托,在给斯大林的信中专门谈到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仍然是原来的设想,即对资本家的企业收归国有和消灭农村富农经济还是10年以后的事情。斯大林表示赞成中共中央的上述设想。但是到了1953年6月,在政治局会议上则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否定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相对稳定性,改变了10年以后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至此,即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就在实际工作中失去了指导作用。

  新民主主义社会虽然被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否定和取代,但是历史和逻辑的演绎都说明,恰恰是新民主主义为向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

首先,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为否定自己创造了两大基本条件:一是强化了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能力;二是找到了一条改造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道路和办法。例如在农业方面,总结出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逐步发展过渡的方法;在个体手工业方面,总结出从互助组到供销合作社,再到生产合作社的办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则总结出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改造方式。问题的关键是,在1953年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前,上述三种改造方式,不仅没有破坏生产和引起农民、个体工人和资本家的反抗,而且能够促进生产,提高生产的规模和技术水平。

第二,建国以后头三年党治理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经验,使感到中国共产党利用强大的政权力量和经济上的控制,可以和平与平稳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在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通过1951年关于农业合作社的争论,不仅认为找到了一种不必等到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后再改造小农经济的方法,而且看到了后农村的经济形势和发展趋势:即一方面广大农民因独立从事家庭经营困难而愿意开展互助合作;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发展,当农民能够独立从事家庭经营后,其固有的私有经济本性,将导致其对生产合作不感兴趣,更不用说富农经济了。按照当时划分富农的标准和农业经济恢复发展的速度,富农经济的大量出现要不了太久。由于农民占中国人口的80%以上,民主革命的成功就是靠农民的支持,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而社会主义革命,尽管拥有国家政权,但是在与资产阶级对垒时,如果大部分农民作为私有者不站在无产阶级一边,仍不可能胜利。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党已经提出建国以后农民的向背将决定社会主义革命的能否成功。是否可以说,早在1951年,即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一年前,已经在考虑和寻求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了。同样重要的是,1952年的“五反”运动,1953年6月中共中央统战部提出的可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改造私营工商业,也使看到了对城市私营经济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已经具备。

三、工业化战略选择是新民主主义提前终结的根本原因

从历史发展的轨迹看,中国共产党是先考虑工业化问题,随后才考虑向 社会主义过渡问题,即放弃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一五”计划和远景设想,是从1951年2月就开始起草,并于1952年8月由、陈云带到苏联征求意见。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酝酿则是在1952年9月,听取报告访苏情况以后,正式形成则是在1953年下半年了。可以说,关于工业化的设想,是导致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8

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毛泽东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性质、地位、任务及长期性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理论认识。这个理论经过了孕育、形成、发展和成熟的过程。  

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首次提出和使用了马列经典著作中所没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论证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历史地位,较全面、系统、深刻地阐明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从而初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他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国有为目的的革命。因此,这种革命又恰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629页。)。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阐明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政治、经济、文化前提,特别强调在新民主主义政治条件获得以后,大力发展经济事业、充分解放生产力的重要性。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和经济结构作了深入分析,比较充分地肯定了新民主主义阶段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意义,进一步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国家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的任务、意义和条件,更深刻地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历史必然的重要性。此时,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已经形成。  

1947年至建国前夕,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又进行了补充和发展。1947年12月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毛泽东从新的角度概括了新中国的经济结构,提出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发展并不危险的重要观点,并制定了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在1949年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着重分析了当时中国各种经济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完整地提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和理论命题。七届二中全会前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嬗变  

建国后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已全面实施,这时,毛泽东更多的是思考和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必然性,逐渐改变了原来的认识和设想,使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发生了嬗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期限的变化  

新中国建立后,社会经济发展仍十分落后,此状况非短时间内所能改变,社会主义社会所需的物质文化基础也非短时间内所能建立,这就从根本上要求新民主主义社会这种“真正适合中国人口中最大多数的要求的国家制度”(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957页。)不仅要存在,而且要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随着建国后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对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有了新的思考。在1952年9月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15年以后才开始过渡。毛泽东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的判断,改变了已为全党所接受并写入《共同纲领》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首先不再认为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与社会主义革命开始之前应有一个努力发展经济的相对稳定时期:其次是由10年到15年以后采取社会主义政策,实行向资产阶级全线进攻的突变,改变为从现在起就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和政策,使社会主义因素一年年增加,争取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完成这一过渡的渐变过程。但事实上,仅用3年时间就已完成了过渡。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心任务的变化  

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即发展生产力,完成资产阶级国家在资本主义阶段完成的工业经、商品化、社会化,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创造必要的物质文化条件,毛泽东是十分明确的。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又明确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外国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1372页。)。并规定城市中的其他工作都要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总之,在建立了人民政权和解决土地问题以后,党的“中心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这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所在”(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1319页。)。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在处理经济关系问题时,毛泽东却开始偏重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考虑问题,特别是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毛泽东则倾注全部精力搞“三改造”,而对“一化”却弃置不顾,为了急于消灭非社会主义经济,只注重向社会主义这一必然趋势的迅速发展,而忽视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必要准备。  

三、新民主主义社会资本主义作用的变化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组成部分。毛泽东在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论述中,从中国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发展落后的基本国情出发,把“大约百分之十左右的现代性的工业经济”和“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作为“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1320页。),强调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国初,毛泽东得出“我们的资本主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的结论。即使在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初,毛泽东也并非要把资本主义从根本上绝灭。但在国民经济恢复后,毛泽东对国内矛盾进行思考时却认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从而改变了原先认为的“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而有益的”看法,出现了从比较充分肯定广泛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变为视资本主义有害、否定利用资本主义的作用。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56年底我国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大陆上急促地消灭了资本主义。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9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人才不能缺少思想政治素质。高校的公共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对于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是普通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之一,它一方面要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另一方面要适当进行理论思维的教育。在基本的知识点教学方面,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是重点;但是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方面,理论思维的教学是重点。总体说来,基本知识点的教学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是同时进进的,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但是,在这门课程的具体教学中,有的章节偏重于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学,有的章节偏重于理论思维的教学。我认为,第四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当中的知识点“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的教学,应该偏重于理论思维的教学。在这个知识点的教学当中,“过渡性”是要重点把握的概念,要把“过渡性”解释清楚,“过渡性”具有辩证特性,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具有此消彼长的过程性特征。这个知识点的教学可以分为三个步骤来进行。

第一步,要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状况、阶级结构状况和文化结构状况讲清楚。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经济、政治和文化都是必不可少的构成部分,新民主主义社会也不例外。经济结构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五种经济成分必须讲到,它们就是: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既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又有个体经济,还有资本主义的经济。阶级结构是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中,主要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等。其中,工人阶级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民族资产阶级是走向资本主义的基本力量,而农民和手工业者既可以走向社会主义又可以走向资本主义。文化结构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反映,是受经济和政治制约的,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和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政治相适应,就应该有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文化,又有封建文化,还有资产阶级文化。其中,社会主义文化代表新文化,而封建文化和资产阶级文化代表旧文化。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的这些情况,初步看起来是静态的,但是它们却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动态发展准备了条件。没有静态的,也就无所谓动态的。只有在这一步骤的教学当中把这些基本的情况讲清楚了,才可以转入下一个步骤的教学。

第二步,要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各种经济成分和阶级成分及新旧文化之间的“过渡性”讲清楚。“过渡性”是非常关键的词,“过渡性”就是动态地发展变化的意思。既然是“过渡性”,就表明这些经济成分、阶级成分及新旧文化之间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历程之中。因而,新民主主义社会就不是一个相对独立和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出暂时性,各种经济成分和阶级成分及新旧文化都处于此消彼长的状态之中。从经济方面来说,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同非社会主义经济力量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使得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地位和作用在发生变化,即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之间总是处于此消彼长的过程之中。从政治方面来说,社会主义的政治力量同非社会主义的政治力量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使得各种阶级成分之间的地位和作用发生着变化,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之间总是处于此消彼长的过程之中。从文化方面来说,各种新旧文化之间存在着激烈的斗争,社会主义文化、封建文化和资产阶级文化处于此消彼长的过程之中。各种经济成分和阶级成分及新旧文化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就促使社会向前发展,但是,它既可以发展为资本主义社会,又可以发展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这些情况从本质上讲都是动态的,这一步骤把这些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讲清楚了,就可以转入第三步的教学。

第三步,要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各种经济成分、阶级成分和新旧文化之间斗争的结果讲清楚。由于各种经济成分、阶级成分和新旧文化都处于矛盾和斗争之中,各种经济成分、阶级成分和新旧文化都处于此消彼长的变化之中,最终必然会出现斗争的结果。在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的因素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是文化上都居于领导地位,但是非社会主义的因素仍有很大比重。由于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领导地位,加上当时的国际条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因素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都将不断增长并取得胜利,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在经济上,各种经济成分斗争的结果是,国有经济得到了发展,合作社经济发展为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得到改造也发展为集体经济,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就直接转变为国营经济。在政治上,各种阶级成分斗争的结果是,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农民阶级在得到改造后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阶级,而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经过改造后,已经不能构成一个阶级了,而是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社会主义文化战胜了封建文化和资产阶级文化,封建文化和资产阶级文化被消灭了,社会主义文化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成为主流文化。总之,是社会主义因素战胜了非社会主义的因素,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就顺理成章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必须注意的是,在对大学生的教育当中,既要有基本理论知识的教学,又要有基本理论思维的教学。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这个知识点的三个教学步骤当中,始终要贯穿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的教学。这里的理论思维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的教学,就可以培养学生独立观察和思考社会问题的能力。

其一,在这个知识点的教学中,要加强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的教育。发展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新民主主义社会各种经济成分和阶级成分及新旧文化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状况,这本身就是发展。要把发展的观点教给学生,培养他们用发展的眼光对待事物和社会的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之间总是处于彼此联系之中,他们之间既相适应又不适应。这种既相适应又不适应是由于相互之间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联系。联系本身就是一种现实状况。在教学当中,要引导学生用联系的观点观察和思考社会问题。任何社会,包括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由各个方面有机构成的,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这就要求我们用全面的观点观察和思考社会问题。同时,矛盾的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新民主主义社会各种经济成分、阶级成分和新旧文化之间始终存在着彼此间的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对待矛盾,要有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不能害怕矛盾,而是要冷静对待矛盾,并遵循一定的方法,促使矛盾得到合理的解决。矛盾得到合理的解决,其实就是社会在发展进步。在处理矛盾问题上,还要把“一分为二”的思维方法教给学生。对待各种经济成分、阶级成分和新旧文化,不能武断地认为它们是好的还是不好的,而是要根据历史的观点评判它们。只要是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就是革命的、进步的,相反,就是反动的、退步的。在一定历史阶段上起进步作用的,可能后来会变成阻碍作用,反之亦然。

其二,在这个知识点的教学当中,要加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教育。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的发展总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表现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是社会基本矛盾在推动社会发展。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及其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推动力量。在一个具体的社会当中,社会基本矛盾深深地内含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之中。虽然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但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依然存在着,正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历史的创造和发展,才形成了历史发展的合力。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向社会主义社会的演进是一个客观的历史现实,我们不能阻碍它的正常发展,要顺应历史发展的规律,主动发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我国的社会历史发展就会更加顺利,走向社会主义就更加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并更能激发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当然,我国经历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发展,是一种特殊的情况。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能排除特殊现象的存在,社会的特殊发展丰富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要教育学生正确看待我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及其合理性。

学习好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维,学生们就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举一反三,为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好了思想和理论的基础。

总之,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教学当中,既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学,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的教学,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10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4]国家将创造各种条件,采取多种办法,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样五种经济成分,使它们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促进国家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所构想的建国经济纲领。现在看来,这个经济纲领不仅在当时对于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进而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曾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初步探索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党的领导人就十分重视经济建设工作,探讨了新民主主义时期指导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就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内部经济关系作了原则性的概述,并对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构成作了初步的认识。

1945年4月,在党的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在阐述党的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时,重申了我党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构成“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1]

1947年12月,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明确地概括为三条,即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宋、孔、陈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在这个基础上构成的新中国的经济成分则为:“(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2]

1948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我们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包括国营经济、农村个体经济、城市经济三部分,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国营经济,尽管它量小,却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后面两种经济虽然量大,但不起决定作用。还说,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我们要利用它来发展生产。我们要努力发展国民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去。这时的对于民族资本与官僚资本的区别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并逐步地明晰起来。他说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原则就是在全国胜利后一定时期内都要没收大工业、大银行、大商业等官僚资本。只要没收,它们就属于社会主义的一部分。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性质的分析,请刘少奇继续考虑,并草拟文件,以待七届二中全会时讨论时用。

从以上表述可见,虽然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构成中没有把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写进去,但这时他已经认识到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在新民主主义经济领域中的可利用价值。

二、重新认识

同样,在九月会议上,在提出的三种经济成分构成的基础上,刘少奇在大会发言中对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构成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在发言中提到了四种经济成分。

刘少奇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构成应由国家经济、国家资本主义、合作社经济和私营经济几种经济形态。他这样解释:(一)“国家经济。银行、铁路、大企业等等,这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但是在数量上是比较很小的一部分,其工业生产是在全国胜利后,顶多占国民经济的10―20%。正因为这一部分数量很小,困难就来了,为什么不能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即由于此。但是这一部分又掌握着经济命脉,数量虽小质量很高,这种国家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经济就是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而整个国民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机关生产有许多可以归入合作社经济的范畴,又有许多是国营企业的组成部分,基本上机关生产可以属于国营经济一类的。”[3](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个名词不通俗,也可以讲。(三)合作社经济要分别看,系统地搞起来的合作社发展起来,有很大的财产,并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的领导下,甚至于有50%以上的资金是国家投资,其方向是照顾劳动人民的,这种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就多了。(四)“私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是最大量的。其中有的是资本家的,有的是小生产者的。资本家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小生产者在国家帮助的条件下,可以走向合作,走向集体化,走向社会主义;但另一方面,小生产者的发展,也可以走向资本主义,但小生产者本身不是资本主义,而是产生资本主义的基础。”刘少奇在会上还指出:“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3]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上述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

与提出的经济构成相比,刘少奇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的认识是比较具体系统的,他不仅明确指出“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3]而且分析了各种经济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发展方向。但在刘少奇的阐述中对国家资本主义这一经济构成没有做过多的描述。

三、全面设想

在中央九月政治局会议之前不久,中央东北局在8月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东北局常委兼组织部长在深入了解和研究了东北的实际情况与经济建设经验后,在会上总结发言中指出,东北在彻底消灭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帝国主义的经济特权之后,存在着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秋林经济等六种经济成分。会后,他根据大家的意见,将这部分加以充实,写成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把经济成分中的“公营经济”改成为“国营经济”,“秋林经济”改为“秋林式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

在这个《提纲》中比较全面、系统、深刻地分析了几种成分的性质、地位、发展方向及其相互关系,并且许多观点都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四、完整提出

当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经东北局通过后,于9月15日上报到在西柏坡的党中央时,恰恰中央九月政治局会议刚刚拉下帷幕。等中央领导人对此非常重视,并对文件进行了传阅。阅后作了多处修改,其中有:(1)由于有了多种经济成分,而且有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特别是私人商业资本主义经济,这使我们必须有无产阶级明确而周密的经济政策、经济计划与整套的经济组织去指导国民经济建设,绝不有任何的模糊和混乱。(2)不能过早地和过多地在国民经济中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不能超出实际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去机械地实行计划经济。(3)使合作制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必须经过长时期艰苦的组织工作与教育工作,才能一处一处和一步一步地做到。之后,刘少奇也作了详细修改。10月26日看后,在给刘少奇的信中称赞“此件修改得很好”,[3]并提议由中央批准这个提纲,作为党内的文件印发。信中,提出,将提纲内的“决不可采取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一句话,改为“决不可以过早地采取限制现时还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 原因是,“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常和企图脱出这条轨道的私人资本作斗争。而这些私人资本虽然已经纳入这条轨道。他们总是想脱出去的,所以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 [3]现在发表的就是经中央修改后的《提纲》,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明确地规定为5种,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小商品经济。

1949年1月,中央一月政治局会议在西柏坡召开,在会议上讲到五种经济成分和经济方针问题时,是同时肯定了中央九月会议和东北局文件的意见的。说:经济建设方针,去年九月会议讨论了一下,基本方针是决定了的。经济成分包括国营、合作社、国家资本主义(公私合营、租借)、私人资本、个体。东北有个文件,基本是对的,与九月会议讨论的精神相符。又说,合作社必须发展,少奇同志对这个问题很有研究。随着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不断丰富,他对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概念。同年3月,他吸收了提纲中的一些思想。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2]

五、现实意义

在西柏坡时期,以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依据中国经济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中五种经济构成的首次提出,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思想成为顺利地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的指导思想,加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并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在对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的分析上,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的思想。 他强调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6]因为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吸收外国资金,学到先进的技术和好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7]

总之,我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来审视过去发生和现在存在的实践和理论。西柏坡时期,我党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或过渡时期要实行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和五种经济成分都应发展的方针,同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发展的方针,它们在本质上之所以相同,是由我国国情和社会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或者说,其原因和基础就在于它们在社会生产力状况方面具有共同性。因此,40年代末我党提出的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和五种经济都应发展的方针,不仅适用于建国以后的过渡时期,而且对于后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具有很大的适用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同过渡时期的经济构成,在本质上并没有不同,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同一性和继承性。

[参考文献]

[1]选集(第三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4

[2]选集(第四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3]中央档案馆等编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 海天出版社1997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70

[5]《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3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例11

最近几年里,关于新民主主义以及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讨论很是热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高见纷呈,明显推进了中共党史和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深入。至于当时中国为什么会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开始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笔者感到对于这个不争的事实,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其内在的原因。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包含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认为它将取代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它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了物质基础之日,就是它完成历史使命之时。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消亡的方式和时间,在建国以前,由于中国的经济非常落后,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当务之急,这个问题尚十分遥远,党不可能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时间表。第一次比较具体的阐述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问题,是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受中央委托,专门谈了过渡问题。刘少奇说:“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最后还要严格地说一句,过早的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插话: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问题第一个关键就是要有清醒的头脑。有了清醒的头脑,就不会犯大的错误,加以十几年的准备,那就一定能够保证胜利。”。 在13日为会议所作的“结论”中说:“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问题,少奇同志的提纲分析得具体,很好,两个阶段的过渡也讲得很好,各位同志回到中央局后,对这一点可以作宣传。”“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苏联会帮助我们的,首先是帮助我们发展经济。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些观点是可以宣传的。”

1949年7月4日,在中央团校第一期毕业典礼上又讲: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进入社会主义。 1949年6月至8月,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访问苏联期间在给斯大林的报告中说:“从现在起到实行一般民族资本的国有化,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到底需要多久?这要看国际的和国内的各种条件来决定,我们估计或者需要十年到十五年。”

1949年8月为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草讨论《共同纲领》草案的时候,有人提出《共同纲领》是否应写上社会主义前途,对此在8月26提出:纲领中只说现阶段的任务,如果再说的远一点就变得空洞了。 对此则解释说:“应该经过解释,宣传,特别是实践来证明给全国人民看。只有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奋斗。”1952年6月,进一步解释:当时之所以没有将社会主义写入《共同纲领》,是为了避免急躁地把前途当作今天要实行的政策,避免发生“左”倾错误。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人仍然是这个思想。1951年5月,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10年。当然,作为理论和理想,我们做宣传工作还要讲,而作为实践的问题,10年建设之内社会主义是讲不到。10年以后建设得很好,那时我们看情况,就可以提一提这个问题: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但是还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答复这个问题。”

建国以后至1952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关于过渡问题的认识,仍然是上述思路。1950年6月23日,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讲道:“只要战争关、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在1952年以前,中国共产党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即经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必须经历一个充分发展经济、为社会主义革命奠定生产社会化基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必须利用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作用),然后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尽管按当时党的估计,新民主主义制度大概只是存在1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即根据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时间来决定转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时机。但是中国共产党仍然是按照《共同纲领》,致力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也是贯彻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方针政策。这一点还可以从在1953年6月不点名批评刘少奇、等人停留在新民主主义上看出来。

1952年上半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和下半年与苏联讨论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促成了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过渡方式认识的变化。这种变化不是发生在目标的选择或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而是发生在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方面。一方面,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提前完成、苏联允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力援助以及受苏联短时间实现工业化经验的影响,使中国共产党坚定了15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实现工业化的信心;另一方面,国营经济的较快发展、供销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效果较好、私营经济存在的问题,也使感到用公有制逐步吸纳和改造个体和私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实际上已经发生并且效果甚好,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可以并且最好是这种随着工业化进展而采取渐进的方式。因此,按照在1952年下半年的初步设想,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实际上从建国以后即已经开始,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日,即是它开始走向消亡之时。的上述思想,集中表现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里。

二、新民主主义的终结及其历史地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以新民主主义理论为建国理论基础的,这可以从《共同纲领》看出 。同样,1949年至1952年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也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策的实施,基本上如预期的那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简单地说,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直接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指导中国共产党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完成民主革命,实现国家独立,扫除经济发展障碍。第二,为新中国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制度和基本经济政策依据。为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最佳的桥梁。第三,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分清了轻重缓急,保证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

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新民主主义理论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和贡献。新民主主义所包含的“人民民主”的政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理论的重要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所包含的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各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思想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思想,填补了马克思关于劳资对立、社会主义经济不能与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思想,并提出了可行的政策。这对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重大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可以与私营经济并存、劳资双方可以“两利”的思想,实际上为20世纪的社会主义发展打开了突破口,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和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所创造和实行过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多少是有些关系的,这也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获得成功的历史基础。

虽然新民主主义理论实际上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创造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新民主主义理论不仅成功地指导了民主革命走向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而且成功地指导了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和建设。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将新民主主义作为一种过渡办法和阶段,即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进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采取的过渡办法和途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民主革命任务基本完成(尽管农村和城市民主改革尚未结束)。虽然在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革命完成后中国社会的性质、经济结构、经济政策和发展目标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即通过一个较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来大力发展生产力,当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准备好后,再转入社会主义。当时理解的社会主义,就是按照马克思的初步设想并在苏联已经实现的社会主义制度,其经济方面的特征是建立在生产社会化基础之上的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是,作为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以列宁的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论断为理论前提),既然建立上述社会主义制度是坚定不移的目标,既然当时中国之所以不能在民主革命成功后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是因为不具备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条件,那么当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可能性和一定程度的必要性时,向社会主义过渡自然就被提上日程。

1952年9月24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在听取汇报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中国代表团与苏联商谈经济援助情况后,讲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15年以后才开始过渡。对于的上述新设想,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没有提出异议。同年10月刘少奇出席苏>文秘站:企业收归国有和消灭农村富农经济还是10年以后的事情。斯大林表示赞成中共中央的上述设想。但是到了1953年6月,在政治局会议上则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否定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相对稳定性,改变了10年以后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至此,即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就在实际工作中失去了指导作用。

新民主主义社会虽然被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否定和取代,但是历史和逻辑的演绎都说明,恰恰是新民主主义为向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

首先,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为否定自己创造了两大基本条件:一是强化了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能力;二是找到了一条改造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道路和办法。例如在农业方面,总结出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逐步发展过渡的方法;在个体手工业方面,总结出从互助组到供销合作社,再到生产合作社的办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则总结出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改造方式。问题的关键是,在1953年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前,上述三种改造方式,不仅没有破坏生产和引起农民、个体工人和资本家的反抗,而且能够促进生产,提高生产的规模和技术水平。

第二,建国以后头三年党治理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经验,使感到中国共产党利用强大的政权力量和经济上的控制,可以和平与平稳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在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通过1951年关于农业合作社的争论,不仅认为找到了一种不必等到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后再改造小农经济的方法,而且看到了后农村的经济形势和发展趋势:即一方面广大农民因独立从事家庭经营困难而愿意开展互助合作;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发展,当农民能够独立从事家庭经营后,其固有的私有经济本性,将导致其对生产合作不感兴趣,更不用说富农经济了。按照当时划分富农的标准和农业经济恢复发展的速度,富农经济的大量出现要不了太久。由于农民占中国人口的80%以上,民主革命的成功就是靠农民的支持,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而社会主义革命,尽管拥有国家政权,但是在与资产阶级对垒时,如果大部分农民作为私有者不站在无产阶级一边,仍不可能胜利。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党已经提出建国以后农民的向背将决定社会主义革命的能否成功。是否可以说,早在1951年,即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一年前,已经在考虑和寻求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了。同样重要的是,1952年的“五反”运动,1953年6月中共中央统战部提出的可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改造私营工商业,也使看到了对城市私营经济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已经具备。

三、工业化战略选择是新民主主义提前终结的根本原因

从历史发展的轨迹看,中国共产党是先考虑工业化问题,随后才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即放弃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一五”计划和远景设想,是从1951年2月就开始起草,并于1952年8月由、陈云带到苏联征求意见。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酝酿则是在1952年9月,听取报告访苏情况以后,正式形成则是在1953年下半年了。可以说,关于工业化的设想,是导致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直接和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