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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原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5 0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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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原则

篇1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则外,皆按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则。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则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则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则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之规则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则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管理人员交接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则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则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管理规则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节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

2.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

1.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则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则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月日起到月日止,中途停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则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天工作时间外所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作;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则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则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发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个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并呈准。出差时亦同,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则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抑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之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认为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准,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案,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中请假办法规则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的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0;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资金60;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则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三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1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十三、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劢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在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计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之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之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之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汇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在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两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篇2

一、激励原则的涵义

众所周知人本原理是管理学四大原理之一。顾名思义,人本原则就是以人为本的原理。它要求人们在管理活动中坚持一切以人为核心,以人的权利为根本,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力求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其实质就是充分肯定人在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其实质就是充分肯定人在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通过激励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去实现预定的目标。

然而,任何管理理论的提出都有其阶级和时代背景,人本原理也不例外。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各个领域的管理哲学和管理实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本原理也被时代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依据新人本原理的内容,可以延伸出如下几条管理原则: 激励原则、行为原则、能级原则、动力原则、纪律原则。

本文要论及的是激励原则。激励原则即激励――保健因素理论是美国的行为科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Fredrick Herzberg)提出来的,又称双因素理论。这是激励原则的理论根源。他告诉我们,满足人类各种需求产生的效果通常是不一样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是必要的,没有它会导致不满,但是仅仅满足物质需求又是远远不够即使获得满足,它的作用往往是很有限的,不能持久。要调动人的积极性,不仅要注意物质利益和工作条件等外部因素,更重要的是要从精神上给予鼓励,使员工从内心情感上真正得到满足。作为人本管理学的第一原则,讨论激励的机制和作用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二、激励的机制与问题

就人类单个个体即自身而言,激励是有效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自我激励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十点:(1)树立远景,它应是你人生的目标。(2)离开舒适区,不断寻求挑战激励自己。(3)把握好情绪,人开心的时候,体内就会发生奇妙的变化,从而获得阵阵新的动力和力量。(4)调高目标,真正能激励自身奋发向上的是确立一个既宏伟又具体的目标。(5)加强紧迫感,20世纪作者AnaisNin(阿耐斯)曾写道:“沉溺生活的人没有死的恐惧”。自以为长命百岁无益于你享受人生。(6)撇开朋友,你所交往的人会改变你的生活。(7)迎接恐惧,对于恐惧最可怕的莫过于双眼一闭假装它们不存在。(8)做好调整计划,实现目标的道路绝不是坦途,有起也有落。要留给自己调整的机会。(9)直面困难,如果学会了把握困难带来的机遇,你自然会动力陡生。(10)内省,不要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应该经常自省并塑造自我。

从管理学或者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激励成为了一种管理艺术。当然,激励这个词更多地出现在一些管理学论著和企业的管理文件中,如各种励志书籍、员工激励、激励机制、激励政策、激励方案等等。的确,企业管理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活动,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利害,员工的性格、心理需求、爱好特点各不相同,各种状态胶合在一起,成了令管理者头疼的事情。不做激励,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能力强,工作努力的员工肯定不答应,凭什么自己干的多,干的好,却和其他人拿一样多的薪水,分一样多的奖金?市场经济也不会容忍平均主义存在,平均主义的后果只能是人才大量流失,企业面临人才瓶颈,闹人才荒的可怕局面。所以顺应潮流,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为了留住优秀人才和人才竞争的需要,各个企业都在搞激励政策,发展激励机制,想尽办法激励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但是由于企业的能力的差异和努力程度大小决定了企业间的激励政策各不相同,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

关于激励的方法,专家的观点各不相同,有的主张高薪激励,有的主张感情激励,有的主张发展机会激励,有的主张股权激励或利益共享,等等办法,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激励办法,选择一种或几种,但是这些办法的作用只是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上的,其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主要是覆盖面不够广,激励点单一,不具备长期性和持久性等。

三、什么样的激励才是有效的

在何种激励是行而有效的问题上,学术界可谓众说纷纭。笔者认为,人类心理学专家推崇的动机激励才是根本和有效的激励办法,因为动机激励是基于员工的需求,是完全发自人的内心,完全出于自愿,这也符合了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每个人的需求不同,所表现出的动机也就各不相同,针对不同人的不同动机进行激励更具针对性,更具效率和人性化。笔者比较赞同这种观点,这种激励机制乍看散乱无序,难于操作和管理,却是切中了激励的要害,只有出于动机的激励才是员工需要的,才会被员工接受,真正达到激励的目的。因此动机激励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激励办法。

笔者认为将动机激励转化为管理者帮助员工进行自我激励,将激励的主动权下放,培养员工的自我激励意识和自我激励的能力,帮助员工发现自己的需求并进行有效的评估和激励,帮助员工进行自我管理,实现管理的良性发展,此不失解决激励难题的一个方法。

帮助员工自我激励不代表企业就不搞激励政策,把所有的激励责任全部推给员工,不是,相反,企业需要更加重视这项工作,提到相当高的高度,建立更加开阔、更加广泛和平等的激励平台,让员工在这个平台上,在企业可以允许的范围内自由活动,充分发挥自主性,努力展现自我,激励自我。

所谓的激励平台就是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建设,涉及到企业怎么看待人力资源的问题,企业的用人哲学是什么、员工的职业生涯如何规划等。它需要企业管理者改变观念,重新认识管理者的角色和责任,将员工看成社会人、文化人,而不是简单的被管理的对象,更不是管理者赖以使用的工具,管理者也不仅仅是所谓的权利人,更多的是辅导员和教练的角色,作为员工的工作伙伴和支持者,帮助员工进步,帮助员工提高绩效,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它要求企业管理要以人为本,进行人性化管理,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企业的管理者不再是挥舞大棒的监督者和发号使令的指挥者的形象,而是更多地当起了啦啦队长、支持者、鼓励者,不是依靠权力管理,而是凭借着因与员工共同进步、对员工指导帮助和公平公正的形象而获得的威信来帮助员工工作,通过员工的进步实现自我的价值,并推动工作朝积极的方向发展,以此来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使公司价值得到提升。

这些都对管理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管理者不仅具备很高的个人修养,更要具备现代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巧,需要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不断学习提高,改善知识结构,改进管理技巧。

管理者需要进行充分的授权和沟通,并有责任唤起员工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激励的意识,让员工意识到企业给了自己发展的空间,员工自己要有意识地对自己的发展负责,独立工作承担责任的同时,也独立承担自我发展的责任,对自己进行激励和提高。管理者定期不定期和员工进行沟通,让员工知道管理者期望自己能够很好地进行自我激励,获得更大的发展动力。

企业集团或者社会组织不能因为组其自身的某些方面的因素造成了有些员工产生消极情绪,降低了工作绩效。只要建立积极的工作环境、领导风格和开放的沟通渠道,员工都愿意积极工作并追求进步,员工在发展方面的要求远远超越了对薪水福利的要求,仅仅将员工当作经济人看待是不全面和缺乏远见的。只有将员工看成社会人,认识到员工的被尊重、被认同和实现自我的需求,管理者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能,更直接地帮助员工进行自我激励。

篇3

城市园林建设的好坏以否是城市明信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等已经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城市的环境质量也严重下降,严重的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健康,并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来投资。因此加快城市环境建设是必要的。

1.2城市园林建设有利于美化环境

城市的污染日益加剧。工业化速度的加快、工厂的增多导致空气污染加重、有害气体的排放、已经影响了市容市貌,城市园林建设能够有效地减少污染、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有利于改善市容市貌。

1.3城市园林建设有利于人类健康

园林建设有利于改善环境,使得人们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并且各种花材和艺术造型有利于丰富人类的精神生活,使人感到心旷神怡,降低生活压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城市的园林建设使得城市的绿化做到合理的布局、设施不断得到完善。同时生态环境的和谐美丽,有利于改善人们的身心健康,保证精力的充沛,也有利于城市经济的繁荣与文明进步。

二、城市园林设计的原则

2.1因地制宜

要求明确在明确园林绿地的性质、功能、在规模上的要求、充分调查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以及技术条件水平、当地人们的生活习惯、根据用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具体如下:(1)要考虑的是植被的选择,如何选择达到最优,因地制宜,考虑植物的生长周期、生态习性,根据具体的环境区域来选择最适合的植被。比如街道周围的绿地建设,它要求植被具有吸尘、隔音、美化作用,因此可以选择对水、土、肥要求不高、易于修剪、并且抗性强、的树种。综合性公园则可以建立具有很多枝干,高大密集、能够庇荫的乔木以及可以休息的灌木或者草坪。工厂周围可以进行防护,美化环境。可以进行多元化的植被建设来进行合理的配置。(2)根据当地的城市风格建设,园林建设与城市建设是融合在一体的,不能与城市建设显得格格不入,需要根据当地城市的整体风格相联系。(3)根据当地人们的习惯进行建设,包括居民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户外活动的要求,选择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适合当地人们的风格进行城市园林建设。五是考虑到当地的空间时间限制,根据空间的大小,选择树木的种类多少,以及植被的组合美化和组织空间,协调城市建设,不影响正常的城市建设。

2.2讲求统一

进行任何一项工程建设需要做好规划建设,城市园林建设也是如此,城市园林建设并不是简单的栽种植被、或者说着进行开湖建设,而是应该应该遵循美的规律,讲求规划的统一,将园林建设放到整个城市规划中,做到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在建设设计之前,准确掌握各种学科知识,建设的时候综合运用美学、美术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做到科学建设规划,同时做到艺术性与发展性的统一,艺术性就是在城市园林建设的过程中要求能够满足人们的观赏活动需求的同时达到美的效果,发展性就是在园林建设中能够达到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或者提升人们的美学意识。只有做好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艺术性与发展性的统一,才能更好地进行园林设计。

2.3天人合一,和谐建设

城市园林建设最好能够做到最大程度的偏向自然的和谐,原始生态环境是最美的,要求在计划设计城市园林建设的时候,尽最大的努力达到人与自然的统一、天人合一。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景观进行生态建设,减少对自然的破坏。把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和谐运用到城市园林建设中,同时也要求园林绿地建设在具有实用性的基础上,总体上做到协调和谐,在做到不同的绿地、景点、建筑要体现不同的风格的同时也做到和谐配置。比如公园的、风景点的建设做到美观、色彩丰富。寺院或者古迹周围做到庄严、肃穆。植物的种植考虑整体的效果,包括形、色、味、声的和谐等等,体现不同且和谐的风格。

2.4经济实用

城市园林建设的过程中要求最大程度地降低投资,其中包括建筑材料、不同规格的苗木的选择、施工成本等方面的同时,做到事半功倍。具体如下:(1)具体运用乡土树种,乡土树种价格较低、独具特色并且适用性强,易于种植,可以进行充分利用,从而降低建设费用。(2)进行经济树种的种植,可以种植一些经济树种,比如柿子树、银杏、核桃等等,这样既可以美化环境也可以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3)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地面挖掘。也可以依附于城市的建筑进行设计,一定程度上减少成本的投入。

三、施工管理要求

3.1做好前期工作

首先应该明确园林建设的基本内容,做好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具体如下:(1)熟悉设计的图纸,按照要求设计,并且检查设计的图纸是否齐全、完整,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还有进行现场的勘察,勘察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施工现场的交通,是否有利于大型车辆的运行,是否妨碍了当地的交通安全。施工现场的地形是否符合建设要求,是否需要开挖,或者周围的居民是否需要搬迁等等。施工现场的水电方面是否能够保证供应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资源方面的情况,并且做好相应的预算。(2)绿化问题,按照图纸的要求进行绿化,并且与当地的环境、人文等各种因素做到有效地结合。并且了解勘察当地绿化的适合时间,种植适合的植物。(3)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对施工地区的垃圾、废弃物进行清除,并且铺设好相应的管道。

3.2有效地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部署

人员作为城市园林设计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施工管理的顺利进行离不开一个高效的施工组织,其中包括人员众多,比如说设计师、项目经理、技术质检、材料供应商、运输维修人员等等,合理分配工作,确定哪些人负责前期准备工作,那些人负责绿化装饰工作,哪些人负责植物的栽种工作,还有养护工作等等,保证施工队伍能够有效的进行工作,保证人员的充足,并且能够建立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等等。并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标准,充分了解设计图纸以便顺利进行施工。

3.3做好材料准备

在城市园林建设这一大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的充分的材料准备,包括基本的大型机械,还有中小型机械的引进等等,并且确保好完好率和出勤率,注重维修和包养,还有包装材料的质量安全,比如树种的选择,保证种类、数量的充足。

篇4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体员工都应身体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则。

(1)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 奉行"奉献精品、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 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指导。对工作职务报告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4) 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 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6) 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7) 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8) 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9) 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10) 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1) 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实施细则

1.1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1.2 凡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 聘用关系

2.1.1 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者;

(7) 未满16周岁者;

(8) 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本细则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 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 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 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 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 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 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1.6 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 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 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2.4 培训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 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 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 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 ISO9002质量体系的知识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企划部(人事)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2.5 调职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企划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2.6 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程序: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 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一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8 人事记录

2.8.1 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企划部(人事):

(1) 住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 身份证号码。

2.8.2 公司上岗证:

(1) 签发: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

(2) 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企划部,由企划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2.8.3 钥匙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企划部。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2.8.4 公物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分物清单进行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2.9 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业务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的____%时,员工发______元,中层干部发元,副总经理级发______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0 发薪日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____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顺延。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3.1 加班费

公司按法定假的__天假(春节__天、元旦__天、五一节__天、国庆节__天)发放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____元。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 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__天:

元旦 __天、春节 __天、劳动节__天、国庆节 __天

4.2 公司假

每年有__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通常情况公司假与春节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员工有宽裕的时间安排活动。

员工在享受公司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3 病假

4.3.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企划部(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3.2 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

(1) 工作年限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2) 工作年限满__年,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3) 工作年限满__年或__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计算公式: 月薪______%__病假天数__比例

4.3.3 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__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____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的____%.

4.4 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5 事假

4.5.1 员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5.2 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____天。超过____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5.3 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考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5.4 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5.5 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5.6 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__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__-__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企划部(人事)批准;请假__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6.绩效评估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每年的绩效评估在__月份实施。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4.7 考绩标准

A、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B、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C、胜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D、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E、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绩效评估,可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同步进行。

4.8 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 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 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 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 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 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 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4.9、安全与健康

4.9.1 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4.9.2 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4.9.3 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 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4.9.5 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4.9.6 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4.9.7 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4.9.8 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企划部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

4.9.9 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备注

(1) 本细则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 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3) 本细则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附录:

使用电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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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员工在面对责任承担时候,相互推诿。管理者希望通过建立一种完善的责任追求机制,来划清责任范围,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如公务员中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制定,希望通过建立归责原则,确定责任形式,建立评估机构,确定责任追究主体,进而完善责任追究程序;对于企业内部责任的追究,希望从被究责任对象、内部责任追究的依据与内容、内部责任追究实施的机构、内部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和程序以及方式上进行完善;还有建议通过建立员工责任管理体系、打造可持续的员工责任管理链来培养员工的责任意识,避免员工在责任承担方面的推诿。

然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会发现尽管制定了很多责任追究原则、体系、制度与实施方法,员工在责任承担方面还是存在较多的推诿现象。对于现有的这种责任追究机制,其可行性到底如何?其实,退一步考虑,员工在思考承担或不承担责任的同时,更多的在考虑承担责任后的结果会如何,如果现有的责任追究制度让其明白主动承担责任的机会成本很高,那么不可避免的员工会积极推诿责任,如果员工会主动去承担责任,那么也是由于这一责任承担的机会收益大于机会成本。因而如果只是单纯地进行责任追究,那么员工推诿责任的现象就会始终不能得到改善,始终是员工个体在责任承担方面的成本博弈。如果不进行具体责任的追究,那么事故的责任处理与警示作用就很难实现;如果进行具体责任的追究,那么员工就会尽力推卸自己的责任以保全相关利益。关于责任推诿的管理就会出现类似“剪不断,理还乱”这样一种困境。

二、责任相互推诿的形成原因

导致员工在责任承担方面相互推诿的原因很多,相关企业管理者提出很多观点。其中主要有:1.责任的相互推诿只是表面现象,根源来自于员工素质不高,如员工没有团队精神、责任心不强、没有面对错误的勇气、凡事归罪于他人等;2.利益的驱使促使责任的相互推诿,推诿责任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进而保障自己的利益,如金钱、地位、面子等;3.员工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由于事件或事故的处理超过了个人的应对能力,因而会出现这样的责任推诿;4.相关权责划分不清,导致问责之时,员工有漏洞可循,借以推诿责任。

探究责任相互推诿的原因,确实很多,综合来看可以概括为个人因素与企业内部环境因素。个人因素主要是员工个体关于承担责任的成本与收益博弈;企业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是企业的制度因素,涉及企业责任追究机制、领导权限界定模糊、制度的执行力等方面。

(1)个人因素

正如前文所述,员工在思考是否承担责任的同时更多的在考虑承担责任后的结果会如何,员工会综合考虑其承担责任的机会收益与机会成本。若机会收益高于机会成本,则员工会主动去承担相应责任,相反则会想方设法推诿这一责任。这种成本与收益的博弈一方面源自于个体的自我保护,由于面对未知就有风险,人的趋利避害本能会驱使他避开这一事件或事故,因而其存在是客观必然的,也具有其合理性;另一方面源自于社会人的理性利益导向,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社会人,其社会行为以经济利益分析结果为导向,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因而在利益的驱动下,员工对责任承担方面进行相互推诿是难以避免的。

(2)企业内部环境因素

企业的内部环境因素包括:①企业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就为了试图去理清关于事故或问题的责任人,进而进行惩罚。这一制度设置的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到员工对于机会成本的考量,不可避免的员工会设法推卸相关责任,保护个人不受相关追究制度的惩罚;②领导职责权限划分不明确:很多责任的相互推诿源自于领导或员工的职责划分不明晰,当某一事件或问题产生时,在原有的责任追究体系下,员工的潜在意识是将自己努力从责任区域内剥离开来,因而若之前的职责没有划分明确,那么必然为之后领导或员工推诿责任提供了空间与条件,助涨了责任推诿这一现象的产生;③制度的执行力不强:公司的制度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作业流程,当相关部门或员工没有按照作业流程来进行操作时,若公司不能够及时进行处理,那么必然会导致事故或问题的发生,带来的便是后期部门或员工对于责任问题的推卸,从执行力这一层面导致的责任推诿现象,公司的管理层具有很大的责任,且执行力的提升必须从公司高层向基层进行辐射加强,没有高层的身体力行,执行力是无法强化的。

从个体的自我保护与社会人的理上理解员工对于责任的推诿,可以发现这一现象的存在是相对客观与合理的。但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希望通过建立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来合理规避这一现象的发生,减少经济上的损失。企业内部制度与体系如果建立不完善,又会从企业内部导致这一现象的严重化。作为管理者,我们应当反思是否制度建立完善了,这一责任推诿现象就可以避免了呢?

三、避免相互推诿责任的管理机制的设计

公司为避免这种责任的推诿,会设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以期找出相关责任人,加以惩罚。当我们的制度能要求大家理清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往往显性的责任者很难逃脱,而隐性的责任者往往会逃之夭夭,且即使找出了责任人,这一事故与问题带来的损失已经很难挽回。

例如,当一个产品的退货事件发生,到底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还是由于交货期出了问题,抑或是客户因素。这个因素的确定,足以使员工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如果一定要处罚一个可以界定的责任者,毫无疑问,大家一定会指责他人是直接责任者,而自己没有责任。然而,很明显的是,不论是谁的责任,退货事件一旦发生,公司层面的损失就已经造成。因而,作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不能只考虑如何惩罚相关责任人,而是更多的考虑如何避免这一事故或问题的发生,避免这种责任相互推诿的出现。

究其根源,员工之所以会推卸责任,是因为他们在现有的责任追究体制下,认识到只要不是自己的责任,自己就可以轻松从这一事故或问题的责任追究中剥离开来,就不会受到惩罚。正是由于体制上设计是为了找出责任相关者,员工就会明白只要把自己推诿成“责任不相关”,那么自己就安然无事了。那么,实际上正是由于这样一个“责任不相关”角使员工进行责任推诿。因而,管理者应换种思维考虑,关于上述退货事件,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允许事故的发生,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这样,当事故尚未发生,员工会更加关注:现行生产方式会不会带来损失,技术如何达到要求,销售人员如何才能使产品销售得更好以减少因客户失误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如果,每一个环节中员工都考虑去更多地承担责任,那么其他环节的工作就易于开展,公司的损失就会更少。

但是,如何才能让各环节员工努力共同承担责任呢?在这其中,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把所有人都变成“利益相关者”,不再是想要把个人从事故或问题中剥离开来进而避免纳入责任承担行列。如果让某一流程的所有员工都成为“利益相关者”,那么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顾及周边,尽力避免事故或问题的发生,进而就不会出现后期推诿的事情了。

四、总结

建立“利益相关者”管理机制,进而避免责任推诿,并不是希望员工在面对事故发生后,都能积极主动去承担责任,而是让员工在事前尽力去避免事故的发生,共同承担事故发生的风险损失。因为制度上将他们设计为“利益相关者”,只要出现事故或发生问题,每一个相关者都毫无疑问地受到相关责罚。因而,在作业的每个流程中,领导与员工会尽个人能力去做好,而不再是“只要不是我这一环节的责任,其他都不关我事”的态度。

参考文献:

[1]张一鸣.领导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研究[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02):109-115.

[2]吴开全,李春森.基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J].法制与经济,2007(11):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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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公共行政

1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理论基础与以往的行政理论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2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一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一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规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公共服务理论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霍不斯至马克思,他们对于政府的产生与性质的论述有根本的差异,但是在政府为人而产生和存在这点是共同的。柏拉图将政府的产生和存在当作一种正义或者一种“善的实现”,是人类自觉地通过政府这种组织实践达至幸福的途径,人们“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就叫它做城邦。”亚里士多德进而指“出城邦是一个至高而广阔的社会团体,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发展到卢梭时,他提出政府是一种公意。有人们各自让渡一部分权利所订立的契约,本质也是为人民所拥有,为人的目的服务的。霍布斯把政府的本质定义为:“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而与上述不同的是,马克思对政府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历史的划分,发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私有制度下的政府和公有制度下的政府,后者是政府和人民的价值高度同一的政府,实现人与人的本质的完全同一。在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性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新理论。丹哈特夫妇提供了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比较的一个代表性范式,他们提出了对服务行政有相当指导意义的七个方面:(1)服务而非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止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夏书章先生对此有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之后,出现新公共服务运动,并非偶然,故不论它们之间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内容上的分歧和争议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和不容忽视,即强调或提醒公共管理主要是或者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的性质。”与新公共管理建立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观念之上截然不同的是,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超越主要体现在:①新公共服务呼吁维护公共利益,“当公民能够根据公共利益去行动时,社会的广泛利益才能从一个独立的、孤立的存在中脱离出来,并转变成一种美德和完整的存在,向社会奉献的过程最终使个人变得完整”,这种观念大大超越了建立在个人自利基础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论。②新公共服务强调尊重公民权利。新公共服务的倡导者坚持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不同于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的,“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的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新公共服务倡导者相信公共组织如果能在尊重公民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的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③新公共服务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新公共服务看到当今政治生活领域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政策制定方面的变化,政府不再是处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而只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更多的利益集团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新公共服务认为行政人员应该意识到,公共项目和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而不是企业家,他们是“公共资源的管家、公民权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街道层次的领导者”,将越来越多地扮演调解、协调甚至裁决的角色。

4启示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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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员工加班:

(1)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会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

(3)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得副总经理核准始能加班。

(4)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

2.科长级主管加班:

(1)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须打卡即可。

(二)加班考核:

1.一般员工:

(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按其加班工时,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现象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

(2)管理部门其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

2.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其职务加给。

(三)加班薪资:

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2.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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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则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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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多优秀的企业走出国门,树立了中国企业在世界的领导地位。但是,这一切并不能说明我国企业就已经国际化了。回顾我国企业的发展历程,我们清楚地发现,企业不仅业务上要实现国际化,更重要的是实现人力资源素质的全球化。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竞争。优秀的员工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如何去获取他们、激励与发展他们成为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优秀的企业不仅要拥有优秀的员工,更重要的是要拥有能够激发人的潜能、不断培养出优秀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员工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劳动合同对于双方是一种契约,人力资源管理的员工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提供工作岗位,支付符合员工所提供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动标准的报酬,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思想、不满和要求;与员工有冲突时应相互信任、协商解决;保护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由于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起步较晚,对员工责任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在实践中还亟待完善,下面就几个问题做初步的探讨。

1.一些企业存在着不同的雇佣员工制度

劳动合同是保障员工权益的法律武器,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具有重要意义,是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有些企业对一些临时性和季节性岗位,或者艰苦岗位所使用的是一些劳务派遣的员工,这些企业与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的员工则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些甚至与劳务派遣的机构也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容易产生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可见,当前一些企业存在着正式员工和劳务用工两种不同的用工制度。

2.员工工资及福利的差别

在这种不同的用工制度下,必然会导致员工之间的工资和福利差距的问题。有的正式员工虽然钱拿了不少,但对这份工作满意度却并不高,导致这些员工没有责任感和压力感,对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差别待遇,劳务员工一定程度上会产生不满情绪和不公正待遇感,从而影响劳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潜能的发挥,进而无法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作用。

3.忽视员工的健康安全

职业病、工伤已成为对员工伤害最大的健康安全问题,有些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和专人来负责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生产,甚至连相应的规章制度也没有。企业出于成本的考虑,不给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在职业病问题上,有些企业剥夺了员工的知情权,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并没有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产生的后果告知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从不组织相关员工进行体检,有些检查了,但对一些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员工没有进行跟踪处理,或者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给该员工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在员工换岗或离职时,也不告知员工该职业给员工带来的危害,对员工今后不适宜从事某些工作没有给予任何建议。

4.缺乏基于胜任力的培训机制

员工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优秀员工的获得无疑有两个途径,一是将更有能力的员工引入企业,二是提高企业当前员工的个人能力。企业应该以最少的培训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这就要求以员工胜任能力的提升作为培训的要求,应该对员工承担特定职位所需的关键胜任力进行培养,不仅提高个体的胜任力水平,同时提高企业整体的胜任力水平。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员工责任改善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逐步改变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报酬不仅是一种谋生手段,更是一种人们的自我满足和自尊需要。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想留住员工,发挥员工的潜能,就必须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而正式工和劳务用工两种不同的用工机制下,必然会导致员工在报酬方面的不同,如薪水福利、养老保险、公积金缴纳等。特别是当两种类型的员工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公正的待遇感尤其显得突出,从而达不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法律的不断完善,对劳务派遣的管理将会越来越规范化,作为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考核机制。淘汰表现不好的正式员工,对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工可转为正式员工或晋升,从而增强员工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让员工的潜能得到更大的开发,促进企业的发展。

2.进一步加强劳动安全生产

有些企业为了求生存、发展,为了完成目标,他们超时间、超负荷、超强度地工作,员工容易身心疲惫,在这种状态下,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作为企业应该减轻相关岗位的工作负荷,让员工能在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下工作,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企业不要只顾眼前的利益,减少劳动保护用品的投入,剥夺员工的知情权,以致一些员工在工作中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企业应该设立相关的劳动安全部门,让专人负责劳动安全生产,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劳动安全生产培训,让员工从观念上确实意识到安全生产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重要性,从而减少劳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注重人力资本的权利和地位激励

人的需求是多样的,除了物质上的需求,还有对社会地位、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作为企业的核心人才,这类员工对权利和地位的追求甚至超过经济层面。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对这类员工的激励。企业应该为其提供适合其要求的晋升通道,让员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的发展得到最好的结合。这样员工会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

4.建立基于心理契约的情感管理机制

了解员工的思想、不满和要求;与员工有冲突时应相互信任、协商解决,这就要求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是一种和谐的关系。这种关系能有效降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恶性冲突,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稳定的心理契约则是达到这种和谐关系的重要标志。当员工的心理契约得不到重视和满足时,员工就会对企业产生不满,从而影响员工的工作。当这种不满日益增加时,员工就会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员工会认为企业“破坏”了双方的心理契约。

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基于心理契约的情感管理机制,在员工和企业间形成良性的双方心理契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何获取人才、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是当今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员工责任管理的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中,从战略的角度出发,建立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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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薪酬管理公平性作为企业运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企业及其员工都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尤其是近几年来,人们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所以,应当提高薪酬管理的公平性,进而提升人资管理的效果,提升员工的满意度。

一、企业薪酬公平性的原则

(一)结果的公平性原则。企业薪酬管理中结果的公平性,主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企业员工对其劳动报酬以及福利方面的满意程度以及客观评价,这种结果往往是由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有复杂性和对比性的特点。企业员工通过对自身获得的劳动报酬与他人之间的对比,从而对结果做出个人化的判断以及评价。这个判断结果的依据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其一,在企业工作过程中,对于劳动结果的平均分配。其二,是企业通过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以及对企业的贡献程度,进行不平均的按劳分配。

(二)交往的公平性原则。长期的实践证明,企业员工对于公平性的重视方面,不仅仅局限于薪酬结果公平性方面,还有交往的公平性方面。这主要体现在,企业管理人员在对员工进行薪酬结算时候的态度问题,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员工的尊重程度。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虽然并非物质报酬,但是在影响员工的心理、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行为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信息的公平性原则。公平享受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息,是企业员工的基本需求。一方面,对于员工要求了解自身薪酬方面的信息,并对该方面信息中含有的公平性进行判断。另一方面,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决策、方案等方面的信息,企业员工也具有了解的心理需求。

二、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平均分配主义倾向。薪酬的公平性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话题,劳动者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合理的劳动报酬充分发挥出来,同时合理的报酬能够避免劳资纠纷的出现。在传统观念中,人们将公平和平均概念混淆,在薪酬分配中缺乏员工个人价值和共组岗位差异的分析,导致很多关键岗位员工的工资和普通员工不分上下,不公平的现象存在于员工当中。如果员工之间工资差距小,那么会缺乏激励作用,导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工作分析职位评价工作薄弱。很多公司在岗位界定和评价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公司行政级别或人员类别决定了员工的基本薪酬,并没有对岗位进行分析和评价,所以很多岗位中存在不公平现象。有的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上基本保持一致,公司没有考虑到不同岗位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任务和压力中存在的差异,导致中层管理人员内心认为公司的薪酬并不公平。

(三)对员工的薪酬定位没有标准。在很多公司中,招聘工作往往由总经理亲自担当,因此招聘时就能确定人员的薪酬。因为事先没有对岗位的薪资定位明确,而总经理心中只有一个大概的“谱”,从而造成往往同一岗位因为对面试的能力评价不同而开出不同的价码,最后导致同一岗位的人一比较,就产生问题。

(四)薪酬管理与企业战略脱节。企业薪酬战略必须与企业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相协调,但是很多公司把薪酬本身当成一种目的,而不是关注什么样的薪酬最有利于实现企业战略,应该与怎样的绩效管理系统相配合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与企业战略目标严重脱节。

三、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薪酬政策要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激励员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根据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员工在工作中,会追求一种公平感。为此,在内部方面,烟台泰鸿橡胶有限公司应当建立清晰明确的薪酬制度。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注重进行岗位分析,确定各岗位的相对价值;还应慎重选择岗位的计酬因素,从而高员工的公平感。在外部方面,应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执行具有竞争性的薪酬政策,以便在市场上争夺人才。

(二)调整薪酬中保健性因素与激励性因素。要调整薪酬中的保健性因素与激励性因素。首先把基本工资、固定津贴、法律规定的社会福利等纳入保健性因素范畴之中,以便对员工的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其次把绩效工资、奖金、股份、培训等纳入到激励性因素。从而更加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在薪酬的发放方面一定要按时,要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来执行,从而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厚的薪酬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而优秀的企业文化以及由此塑造出的优秀企业形象,可以使人才迸发出高度热情和创造性,甚至可以用中等竞争力的薪酬把第一流人才吸引来,留住,并积极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在企业发展过程不断概括、总结、提炼企业的核心精神,促使企业早日形成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用企业文化来提升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以便为公司的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让员工参与到薪酬管理的整个过程中。由于劳动者和企业组织所处的利益角度不同,所以两者对于薪酬的预期是相对的。为了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矛盾控制在可协调范围中,企业进行了薪酬管理活动,从而保证双方能够和谐共处。

四、结束语

企业的薪酬管理是和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定要从本企业的特点和实践情况出发,和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最大程度低发挥薪酬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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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是企业(或组织)对它的员工给企业(或组织)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时、技能、经验与创造所付给的相应的回报或答谢。其实质是一种公平的交易或交换。从市场角度来看,薪酬是人力资源价值的市场形式.或称“人力资源价格”;从分配角度看,薪酬是企业对员工人力资本要素贡献的回报,一般称作“劳动报酬”。

企业薪酬通常有下列三部分组成:(1)工资;(2)奖励;(3)福利。另外,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等的形式也在充实着企业的薪酬制度。

在现阶段,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也就是按贡献分配,其本身隐含着等价交换的内容。中央十六大报告提出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对企业的薪酬制度产生重大影响。

薪酬的功能实质上就是能吸引来、保留住和激励起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吸引、保留、激励三者是一致的,就是薪酬的激励功能,或者称为薪酬管理的目标——即吸引和留住组织需要的优秀员工,激发起员工的良好工作动机,提高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和能力,鼓励他们创造优秀绩效的热情。

一、合理健全的薪酬制度的要素

1.补偿性要求能够补偿员工恢复工作精力所必要的衣、食住、行费用,以及补偿员工为获得工作能力以及身体发育所先行付出的费用。

2.公平性企业员工对薪酬分配的公平感,也就是对薪酬发放是否公正的判断与认识,是设计薪酬制度和进行薪酬管理时的首要考虑,因为员工对企业薪酬分配是否公平的看法,将直接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3.竞争性竞争性是指在社会上和人才竞争中,企业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才足以战胜其他企业,招到所需人才。所需人才是否可以获得,要视本企业的财力。但要有竞争力,开价应该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4.激励性激励性是指要在内部各类、各级职务的薪酬水准上,适当拉开差距,真正体现按贡献分配的原则。

5.经济性即考虑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提高企业的薪酬水准,固然可以提高其竞争性和激励性,但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人力成本的上升。因此薪酬制度不能不受经济性的制约。

6.合法性即企业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

7.方便性要求薪酬制度内容结构简明、计算方法简单和管理手续简便。

二、薪酬管理的公平性

薪酬管理是指一个组织针对所有员工所提供的服务来确定他们应当得到的报酬总额以及报酬结构和报酬形式的一个过程。在大部分人的眼中.薪酬既是对其过去工作努力的肯定和补偿,也是对他们以未来努力工作得到报酬的预期。因而,薪酬不仅仅是他的劳动所得,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对其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了员工个人能力、品行和发展前景。

因此,薪酬的公平对员工的影响是巨大而又十分敏感的。薪酬管理中的公平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及其对员工的心理影响:

1.分配公平性的特征

(1)主观性只完全凭当事者主观判断,不存在统一的客观标准,与当事者的需要、动机、经历、个性、价值观等个人因素关联很大。

(2)相对性与别人的比较得出,通过纵向或横向的,自身不同状态间或人际的比较而产生。

(3)保健性指人们在对自己及参照者的收获与贡献之比作对照后得出的感受,或心安理得.或觉得吃亏了心中不满。

(4)扩散性与行为倾向性指若某人对某项分配产生了不平感,他便会气愤、焦虑、心理失衡、波及到他在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的情绪和态度。不仅如此,他还会产生要去改变他认为不公平的根源意向。

(5)内部公平性与外部公平性内部公平性指同一企业中不同职务所获薪酬应正比与各自的贡献。只要按贡献律,比值一致,便是公平。外部公平性是指统一行业或同一地区或等同规模的不同企业中类似职务的薪酬应当基本相同。因为员工的分配公平感不仅取决于企业内部的相互比较,还取决于同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比较。

(二)企业内部薪酬公平的特点

薪酬的内部公平,是指员工对自身工作在企业内部的相对价值认可。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员工将自己的付出、所得与企业内其他员工的付出、所得进行比较,进而判断自己所获薪酬是否具有内部公平性。当员工发现自己的“收入——付出比”与其他员工的“收入——付出比”相同时,他就会获得薪酬的内部公平感;反之,则产生内部不公平的感受。

企业在薪酬管理中能否做到公平地对待所有员工.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研究表明.从企业内部来讲,员工关心薪酬差别的程度高于关心薪酬水平。从企业服务价值链的角度看,如果薪酬没有体现内部公平,员工满意度会降低,必然影响由员工向客户提供的、决定客户满意度的服务价值,进而影响客户的忠诚度。因此,在薪酬管理中,内部公平是管理者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

1.薪酬的内部公平是员工的主观感受

作为员工的一种主观感受,内部公平具有明显的个性特色。个体的差异性决定了员工的公平观念不可能完全一致。员工是通过比较“收入——付出比”来判断企业的薪酬是否具有公平内部性的,但个人的收入和付出具体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对这二者应该如何衡量?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往往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多为员工的自我理解和判断,与个人密切相关。个体的多变性决定了员工的公平观念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即使是同二-员工对薪酬内部公平性的判断,也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发生改变。此外,员工在判断过程中,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有效付出和无效付出不加分辨,将无效付出纳入比较之中,并且存在高估、夸大自身付出、低估他人付出等倾向。

2.内部比较是产生不公平的方式

公平作为一种相对平衡的心理感受是通过衡量、比较产生的。员工对薪酬的内部公平感是通过内部比较获得的。在薪酬比较中,员工并不是仅仅将自己的收入与企业其他员工的收入进行比较,而是将自己的“收入——付出比”与他人进行比较。员工进行的不是简单的绝对收入比较,而是与个人付出紧密相关的复杂的相对收入比较,更多的体现的是个人的判断和分析结论。

3.追求内部公平的员工要求的是基于过程公平的结果公平。

在判断薪酬是否具有内部公平性的时候,员工之所以关注自己和他人的付出,实际上是要求薪酬体现出彼此在劳动付出方面的差异性,追求收入和付出正相关。具体而言,薪酬应该体现出各种工作不同的价值含量,体现出各个员工不同的个人劳动生产率。

三、实现薪酬的内部公平方法与途径

基于薪酬内部公平性特点分析,实现公平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薪酬内部公平观的建设

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宣传与薪酬制度公平一致的理念,帮助员工对公平的有正确认识。引导员工树立合理的评价标准,建立内部一致的薪酬公平观.避免由于不合理的公平标准引起的不合理的薪酬内部不公感。

通过规章制度、薪酬手册制定明确的薪酬标准,以此营造并强化内部一致的薪酬公平观.在公平观的建设和宣传中.企业应对“付出”与“有效付出”、“收入”与“部分收入”、“全部收入”等概念作明确地辨析,彤成统一的公平标准让员工明确:在工作中的一切努力是“付出”,但不等于“有效付出”。能够创造和提升企业价值的付出才是“有效付”.反之则为“无效付出”。薪酬鼓励的是“有效付出”。

2.薪酬制度设计应体现员工劳动的多样性和能动性

(1)薪酬制度设计的出发点要体现公平,同工酬,不同工则不同酬在制定薪酬的过程中要充分关注员工劳动的多样性.公平确定企业内部各职位的相对价值。不同职位的薪酬水平的排列形式必须保持公平性和一致性,在薪酬水平等级的多少、不同薪酬水平之间级差的大小以及确定薪酬级差的标准等方面体现出公平。

(2)关注个人绩效,按绩分配。区别同一职位的胜任者、合格并和不合格者,将这些差异在薪酬制度中加以体现,确保员工的薪酬与其绩效一致。

3.强调薪酬制度的有效执行

制度的执行与制度的建设同等重要。公正的薪酬制度唯有获得有效地执行,方能实现“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在某种程度上讲,强调有效执行就是强调程序的公正。制度是基石,程序则是保障。公正的执行程序保障着公正的薪酬制度的真正实现。健全的考核制度和措施.能使员工普遍感到公平与公正.从而增强工作满意感。

4.做好职位评价工作

职位评价是根据各职位对企业经营目标的贡献,对企业中的各个职位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决定企业中各个职位相对价值的大小,从而确立一个合理、系统、稳定的工作结构,开发一个工作价值的等级制度.在此基础上确定各职位的薪酬级别和职位待遇。职位评价将企业内所有职务的工资都按同一贡献律定薪,使员工相信公司每个职位的价值都反映了该职位对公司的贡献。由于它对薪酬的基础作了明确、清晰地限定,避免了由于薪酬基础限定模糊引起的员工不信任和对偏袒、歧视的怀疑。员工对各职位间的价值差的接受性相对较高,对绝对薪酬差距的心理承受能力也随之增强,易于获得薪酬的内部公平感。

5.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沟通机制

引入督机制,保障薪酬制度的有效执行。可以通过上级、同级实施监督。比如核定员工绩效薪酬时,可以采取上级建议、隔级核定的方法。这样既可避免由于下级矛盾或过度亲密引起的过高或过低的判断;同时.隔级核定也使得管理者可以从更高层次审视该员工的绩效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减少有限视野下对组织整体薪酬内部平衡的忽视。管理者要建立沟通机制,搭建高效的沟通平台,通过访谈、调查等方式与员工进行积极地薪酬沟通,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保障公正的薪酬制度得以公正地执行。

四、努力保障薪酬激励效能的最大化

1.在薪酬构成上增强激励性因素

从薪酬构成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保健性因素和激励性因素。真正能调动员工工作热情的,是激励性因素。因而薪酬的体系,不仅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期权期股,还包括如何给员工提供人成长、工作成就感、良好的职业预期和满意度的激励成分薪酬内容。

2.重视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