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跨境电商的风险

跨境电商的风险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10 09:24:53

跨境电商的风险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1

一、跨境电商的含义

跨境电商,通过其名字的表义便可了解其主要涉及跨境贸易。它指的是交易主体分别属于不同关境内,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买卖、支付结算,并借助跨境物流投递商品、完成买卖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国际商会对电商权威定义为:电商指的是电子化整个贸易活动。跨境电商是电商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可以从覆盖的交易范围、参与主体、电子通信方式等不同角度和层次去理解。

二、跨境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1993年国务院提出建立金关工程,旨在实现外贸电子信息网现代化,这一决策的下达,使跨境电商有了得以生存和发展的肥沃的土壤。在跨境电商产生之后的十年里,其发展呈现出凶猛的态势,因其快速、便捷、便宜等优点积累起雄厚的客户群,许多跨境电商创始人都因此积累了大笔财富。而到了如今,跨境电商逐渐增多,其发展态势也逐渐变缓,许多关于电商的问题呈现出来,其发展的风险与挑战也越来越大,正如中国著名企业家博所说:“如今,跨境电商是一个群雄争霸的战场。”[1]

(一)技术风险

国际电子商务以通信技术为基础,为此有必要建立必需的信息基础设施。要想达到真正实时的网上买卖,要求网络提供相当迅速的响应速度,这必然要求网络硬件的技术支持。然而,现如今大部分达不到这样的需要。另外,发展中国家信息终端设备仍不够普及。这些都从技术层面上给跨境电子商务带来了风险,制约了其发展速度。但是,随着电脑信息技术的迅速进步,当今跨境电商所面对的技术问题已越来越少,借助越来越优化的网络软件包括APP的开发,跨境电商的运行逐渐变得简单与方便。因此,跨境电商也由大公司向小零售商甚至是“草根”扩散,这也是得力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网络的普及。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出欣欣向荣之状,不可否认这个行业成为了当今的朝阳产业。

(二)安全风险

1.在跨境电商中,无法通过手写签名或印章鉴别贸易方,大量的敏感信息要通过互联网在交易各方之间频繁地传输。

2.随着信息技术的爆炸式发展,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支付安全亦是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瓶颈,如何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而不被黑客窃取也包括跨境电商平台本身的网络安全问题,如何确保支付安全让客户消费的方便且放心,这些都需要技术人员的不断努力,需要软件开发人员、黑客(以系统防御和安全为目的的)等专业工作者的勤劳与智慧,此时不得不感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论断的先见之明。故专门问题交给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在此不做无用的论述。

(三)法律风险

跨境交易往往涉及两国甚至多国之间的法律法规,如果企业不熟悉外国法律很容易出现违法行为。[2]例如,在跨境交易中,一些转运公司就可能采取违规操作,通过灰色地带来转运货物。如果海关认定为走私品,则货物将会被没收,给电商企业和消费者造成双重损失。另外,一些转运公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会铤而走险将商品层层转包。而一旦公司运营失败,这类公司就可能在收款后携款逃跑,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国际间的法律冲突也不利于企业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这为交易行为带来更大的阻力。而且有些国家禁止跨境买卖行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这无疑限制了跨境电商的销售市场。总之,根据当今国际、国内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制定远远滞后于跨境电商中信息工业商务要求。从宏观层面看主要有这几点:交易安全方面;电子支付方面;法律适用方面。从微观角度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涉及甚广。如: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电子商务合同承诺生效的时间与地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文件签字确认,等等。

(四)其他风险

1.物流费用占比较高。众所周知物流在电商贸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由于跨境贸易往往要通过层层关卡的检查,复杂了交易流程,延长了货物周转的时间,使得商品到达客户手中的时间大大延长。很多俄罗斯客户从中国购物网站上购买的商品甚至要1到2个月才能到达,这严重影响了客户的消费体验。如果物流不能更快速、便捷,将会导致客户大量丢失、失去企业竞争力。

2.消费者服务方面有很大问题。

正如现代营销学之父 Philip Kotler说的那样:“顾客就是上帝,若没有他们,企业就难以生存。”因此,企业所制定的所有计划都要以挽留顾客、满足顾客为出发点”。这要求跨境电商必须将消费者摆在很高的位置,为其提供相应满意的服务体验。而跨境电商面对的消费者来自国家不同,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购物习惯。例如美国的大部分消费者更看重商品的质量而不是价格,而中国的消费者更追求物美价廉的商品,俄罗斯消费者在保暖商品方面需求量巨大。这就要求跨境电商能够想顾客所想,提前预知针对不同的市场投放什么样的产品,避免产品的滞销以及从而导致的大量仓储费用。

三、规避跨境电商中出现的风险的相关措施

(一)技术措施

Internet的EDI技术由于具备EDI和Internet的共同优势,成为目前规避跨境电商风险的技术措施重点。有人提出了XML/EDI方案,以取代现有的基于HTML语言的网络浏览器模式。目前人们使用的数据交换技术有很多种,XML就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XML有着严格的语法规范,因此使用XML保存的数据格式都是一致的,从而能够很好地解决“信息孤岛”和信息异构问题。同时,在存入数据的时候,还能够依据XML的规范对数据进行判断,从而有效地避免数据的重复录入和数据不一致性问题。XML以其严格的标准和厉害的功效赢得了开发人员的青睐,并被认为是数据交换领域的重要标准。[3]

(二)监管措施

1.仓储管理实行智能化、规范化、定制化[4]

目前看来,仓储管理在跨境交易中需要重视。良好的仓储管理可以大量节约交易成本、交易时间,使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从而也为跨境电商赢的更好的市场。因此要实现4仓储管理的智能化、规范化、定制化。卓越亚马逊是这方面的代表商家,它实现了“预测试相应订单”,即可以根据长时间形成的数据资料库预测出某个产品的某种型号一天在某一个地区大概的订单量,从而提前在库房备好货,以便及时应对顾客的消费需求。这样不仅交易效率有所提升,而且也使发货成本降低。

2.简化支付手段

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来看,很多人认为支付手段复杂阻碍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由于跨境支付涉及到汇率、银行卡限定等问题,往往使消费者望而却步。[5]美国电商Pay Pal的支付方式由于简单方便,所以很值得借鉴。另外美国电子公司苹果开发了手机指纹支付功能,大大简化了交易流程,还能有效提高支付安全性,减少密码的泄露,这是未来移动支付的发展方向。

(三)法律措施

1.跨境电商与知识产权

跨境电商打破了传统国际贸易中买方下单卖家生产的模式,卖家有了更大的主动性,然而这对于众多中国跨境电商商家来说并非全是喜事。商家不得不把之前属于买家考虑的知识产权问题考虑到所销售的商品中1。

(1)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实体法

跨境电商属于电子商务的一种,跨境电商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在一般的电子商务中也十分严重,二者亦无实质差异,因此一般电子商务法的规则即可规范跨境电商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目前国内无统一完整的同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仅有2004年制定的《电子签名法》,相关立法情况比较混乱,因此制定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十分必要。早在2013年10月30日公布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68件)中需要提前审议的草案(21件)就包括电子商务法 ,近期2015年10月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尽快提请审议的法律中也包括电子商务法。我们希望电子商务法尽快出台,为解决跨境电商中知识产权纠纷提供解决纠纷的具体规则。

鉴于跨境电商的全球性,有关于此的知识产权的立法亦需要全球的共同努力。我国应加大同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和地区关于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签订更多的国际条约,逐步实现在各国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方面达成共识,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及保护知识产权打下良好的基础。以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WTO为框架,深入推进国际关于跨境电商与知识产权的合作,努力推进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立法国际一体化,施展我国在处理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的建设性作用。

(2)执法机关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力度

这是成立专门的行政机关或指定专门的行政机关如工商行政机关统一协动部署工作,形成联动协调、资源共享机制。目前我国的监管部门执法缺位现象严重,各部门相互推诿,这种情况体现在跨境电商的监管上更是严重,执法部门应不定期对跨境电商商家行商标、品牌进行检查,发现侵权、涉假等情况依法惩处。并与电商平台密切合作,增强对相关侵权行为的执法强度。

(3)强化跨境电商平台对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的准入审查义务

电商平台应加强审查卖家身份,尤其是涉及为某驰名品牌的商时,平台应规定卖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同时电商平添在接到对卖家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后应立即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处理,跨境电商平台在收到执法机关的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对侵权的卖家进行封号或者删除相关链接等处理手段。[6]

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中,如果电商平台不能提供侵权商家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的,电商平台对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电商平台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与准入信息登记机制。在此类诉讼的司法适用上关于电商平台的责任应做到承担连带责任的统一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出台相应解释或者在正在规划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中进行规定。

2.跨境电商与电子支付

在上文提到的“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中,于电子支付也应作出明确规定。然而相对于一般电子商务而言跨境电商因其跨境具有多变性、世界性因而电子支付也更加复杂。目前跨境电商的电子支付主要采用国际信用卡或者国际第三方支付平台。[7]

(四)其他措施

1.提高质量

如今人们生活水平上升,在寻求商品价廉同时更寻求物美。所以跨境电商若想获得长足且稳定的发展就必须提高自己所营商品的质量,给客户好的购物体验。因此,要成立专门的品控部门。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是一个最大的难题,正因如此,可在企业内部成立一个专门的品控部门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将质量好的产品投入市场运向海外,质量不好的产品留置退回重新制作,这样在短期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但从长期来看,能够提高企业声誉,为企业积累更多的客户源。此外,还要积极发展设计部门,进行创新。通过新的设计部门发展原创设计和定制化产品,这样不仅能够提高本企业的知名度,而且可以避免因抄袭其他企业原创设计而引起的诉讼风险。

2.注重营销策略

如何将自己的产品卖出去,这是每个商家都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也是跨境电商能够盈利的根本保证。而由于跨境电商针对的客户群分属不同的国家,那么营销策略就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定位目标市场。由于不同国家的顾客拥有不同文化生活背景,他们对产品的需求也有差异。(2)选取访问量高的网站投放广告,吸引买家进入。对于跨境电子商贸来说,广告的作用极其显著,它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而且直接增加了企业网站的流量,从而提高流量转化为订单的比率。在国际知名网站中,像Facebook、Google都是承载广告的不错的选择,这样的社交媒体营销也是提高企业销量的重要方式。

四、遭受诉讼时的应对办法

(一)背景介绍

最近,出现了大量中国跨境电商商户在国际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上的账户被冻结的事件。这都是遭遇诉讼的结果。在商户不应诉的情况下,他们的账户还将会处于被清零的境地。2

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出现商户在PayPal上的账户被冻结的情况。据调查,大部分都是外国买家通过和我国卖家聊天,表明需要购买仿冒货品。之后再利用聊天记录来在该国进行。由此,我国商户便需要在国外应诉,但是这种应诉成本往往很高昂,导致了众多商家在应诉方面很不积极。面对这种情况,PayPal平台表示已经通过邮件向中国商户发出了通知且表示可能会将其账户冻结乃至清零。“134人,1794511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149656元”,这是一个PayPal维权群的主管人对其群内被冻结商户及被冻结资金进行统计的结果 。可见,数额巨大。另外,我国也有3000多家的独立站被告。其中,主要是婚纱品类被诉。几年前,就有美国的公司联合向我国控告婚纱侵权。这在当时严重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婚纱行业的发展。面对这种账户因被控侵权而冻结的情形,不少中小企业难以支撑,有的表示会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侵权,有的表示自己因为诉讼困难会放弃诉讼,及时提现,减少损失并重新制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案。[8]

(二)诉讼应对建议

1.立即采取行动

(1)停止被指侵权的商品的生产与销售,这并不代表承认侵权,但是为了尽可能降低有可能的赔偿数额,出于谨慎起见,最好立即停止销售。

(2)立刻通过律师或者自行发送正式函件给国外受案法院及原告律师。准确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你是原告书中的哪家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信息。

第二,要求法院及方不可在发送法律文书时采用公告的手段。

第三,不同意在最终判决结果出来之前认证书中的任何违法事实。

通过这种方法,方必须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发送法律文书。在这期间,中国卖家可以挣得必须的应诉时间,甚至是一年以上,这样原告的诉讼成本会大大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率。另外,还要争取谈判的主动性。

(3)寄送律师函给PayPal公司,说明其依照新加坡法律和注册时的合同条目,不可以随意冻结我国商家的PayPal账户并进行保护,防止损失的扩大3。另外,要明确写明,一旦PayPal公司不这么做,中国商户将会提起集体诉讼。此外为了减少诉讼成本,也可以在我国PayPal公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4,我国对此案件有管辖权。

2.聘请合适的律师,积极应诉

(1)在遭受诉讼时,积极应诉以谋取自身利益是必不可少的。在选择律师角度需要注意以下原则:律师最好有个人办公室在商品商发讼地;律师具有相应技术背景并了解此项业务;律师对中国语言文化了解或配备了解的助理;律师执业经历丰富,有经验。

(2) 在美国,律师按照小时计费,不容易在案件初期就确定费用的多少。这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等来确定。为了减少过多的花费,中国商户一方面可以选择集体诉讼,另一方面可以规定一个费用范围,一旦超过,需要提前得到批准。或者也可以同时邀请多家美国律所,让这些律所同时竞争,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给出一个诉讼方案,然后再选取方案最优且价格低廉的律所。

(3)积极应诉,还可采用集体诉讼来“抱团”签约律师。这样会大大降低诉讼成本。如果是被诉商标侵权的情况,中国卖家可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实自己进货合法,产品不是伪劣产品。

3.尽力寻求诉讼期间的调解。由于诉讼成本的高昂,且繁杂的诉讼程序,为了不耗费双方当事人的金钱、时间、精力,多数案件符合商业利益的策略仍然是尽快调节,以继续集中精力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从实际来看,大多数案件也是在判决前已经和解,这对原被告双方而言都是较好的结果,实现和解也是符合双方利益的。因此,形成长、中、短期调解方案有助于节约费用,从而尽快达成最终方案,使得自己在PayPal内的资金有效运转,尽最大可能保护自身权益。[9]

五、展望电商之未来

科技的发展为人类社会谋求更多的福祉,“互联网+”时代和国际化贸易必然成为世界的潮流。跨境电商正是搭乘这两班车,高速向前发展,其规模也只会越来越大。同时,跨境电商企业也必须注意到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因此,跨境电商商家一定要时刻警惕遵守业务相关国家的规定,从而防止纠纷的频繁发生。

但不管怎样,跨境电商的前景仍然是一片光明的,抓住机遇,做好克服困难的准备,共享跨境电商发展带来的成果。

注释

1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大多是国外买家直接大批订货,国外商家会在交易之前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和风险防范,进行知识产权把关,因此国内卖家没有过多关注知识产权问题,也不会面临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群内的郑先生说明,他是在ebay购物平台上遇到美国买家的。该买家询问是否其卖眼睛。而郑先生主要售卖摩托车配件,因此表示并没有销售。之后,该美国卖家便自己提供了要购买的商品图片,要商家去寻找,并给出了很大的购买价。他指出,这里的商户都有这种情况,一旦两方有交易的意向,美国买家便会要求卖家提供PayPal账户,之后卖家便会遭遇诉讼。

3这次事件中冻结中国商家账户的是新加坡的PayPal公司,不是美国的PayPal公司.

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关于侵权纠纷管辖的规定,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参考文献

[1]翁晋阳.再战跨境电商[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2

[2]李国旗.电子商务法实务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06

[3]陈琦,秦进.基于XML的数据交换技术研究.Computer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J] Vol.l1, No.17, June 2015

[4]王晓琼.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

[5]博.揭秘跨境电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06

[6]薛源.跨境电子商务网上争议解决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10

[7]黄岩.走出电商困局[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3.7

[8]裴旭强.Paypal账户遭冻“劫”中国跨境电商迎大考[N]中国经营报,2015-02-02(C03)

[9]付金,明文.第三方支付阻击:跨境电商不可回避的一道槛[J].法庭内外,2015年07期,2-5页

作者简介

刘珊迪(1994-),女,汉族,河北,大学本科,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1120),法学。

苏杭(1994-),女,汉族,黑龙江,大学本科,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1120),法学。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2

中图分类号: F840.323

一、 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现状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hina Business Council)2015年底针对美国企业的调查发现,美国在华企业首要担心的事项是面对中国企业的竞争,而其次是投资限制、运营成本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外国企业制约中国企业的重要竞争手段之一。美国企业利用中国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对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熟悉以及不愿意投入法律成本等特点,频繁对中国企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使中国企业遭受巨大损失。

中国海关总署在2016年4月26日《201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015年中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2.5万余次,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2.3万余批,涉及货物7000余万件。其中进口环节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753批次,在出口环节查扣的侵权嫌疑货物2.2万批次,占查扣批次总量的96.76%。海关查扣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等,其中涉及侵犯商标权的货物高达6800余万件,占侵权嫌疑货物总量的98%。邮递渠道查扣侵权货物呈现批次多、数量少的特点,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近2万批,约占查扣批次总量的84%。

无论从国外形势还是从国内数据分析,都可以看出我国跨境电商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巨大,已成为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重要“短板”。我国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缺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侵权现象较为严重:域名与商标权、商号相冲突;店面装饰使用他人的版权;产品宣传使用他人的商标、外观设计;处理涉外侵权纠纷渠道不畅:语言障碍、不了解外国法律规范、司法程序。

二、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风险表现形式

(一)商标侵权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店铺名称或标识,并通过该店铺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商品交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二) 专利侵权

未经许可,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制造他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产品;未经许可,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制造依照他人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

(三)著作权侵权

在电商平台的网络上直接传播侵犯著作权的内容,如传播盗版视频、音乐、动画等;未直接在电商平台直接传播侵权内容,但侵权产品的信息,线下完成交易;为了实施商品交易,在开设的网络店铺中,使用盗版的图片、视频、文字等方式对店铺及商品进行宣传。

(四)不正当竞争

主要包括混淆行为及虚假宣传行为。

三、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产生的原因

与传统的外贸模式不同,跨境电子商务中,卖家以自然人和中小企业为主,由于缺乏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意识,知识产权问题变得十分突出。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已构成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问题。

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长足健康发展。本质上来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仍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共同属性,但在“跨境”的经营环境下,它又具有显著的独特性。这些共性和个性知识产权问题对平台商和卖家的知识产权能力和风险防控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通过人民法院受理的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来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又以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案件居多。其主要原因在于:1.众多知识产权权利人“试水”性质的诉讼,一旦获得成功,对于其他权利人而言具有重大的传导示范作用;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担心法院判决和态度会引发规模化、模式化诉讼,从而危及生存、影响发展;3.法院对网上商标侵权的判罚态度直接影响国际大品牌的“网店和实体店”经营策略;4.跨境电子商务不仅为中小企业带来了新活力、新契机,也为跨境电子商务自身注入了血液,但是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走向海外的短板。

四、跨境电商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

(一)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自主知识产权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而且发展迅速,但与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美国知识产权法赔偿额度较高,在专利诉讼中,美国法院经常会做出数百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的赔偿判决。尽管知识产权法保护主要为联邦法,但在美国某些地区如伊利诺伊州,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规定任何人不需要金钱上的损失,利润或意图欺骗损失的证据,就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举报和并获得赔偿。因此,国内企业在向美国出口、销售、许诺销售商品时,应当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避免售卖侵权产品,不可存侥幸心理。我国企业应当注重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之前,建议可以发展南美、非洲等知识产权竞争程度相对较低的国际市场,再行考虑进军欧美市场。

(二)知识产权先行,做好尽职调查与产品回避设计

国内企业在产品进军欧美市场之前,一定要知识产权先行,做好产品侵权尽职调查和回避设计,以降低侵权风险。美国的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对于故意侵权规定了法定的三倍赔偿额并附加律师费,因此国内企业其产品在美国销售之前,应对有关知识产权进行尽职调查,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产品做出不侵权法律意见书或竞争产品专利权无效的法律意见,则能有效避免或降低被指控承担三倍赔偿的法律风险。此外,有效的回避设计也能大大降低被提起知识产权侵权及败诉的法律风险。

(三)善用法律程序,争取维护最大权益

我国部分企业在国内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也缺少进行诉讼的经历和经验,再加上对美国法律制度不了解,在收到美国律师函或状后往往应对失措,导致最终遭遇损失。企业在收到律师函或状之后不应当置之不理,在美国如果缺席法院程序,法院往往会做出对缺席方不利的缺席判决,甚至不会进入到实质审理程序,通过简便程序即终止案件,最终导致中国电商败诉。美国的知识产权案件由于律师费等法律成本,绝大多数最终以和解告终,原被告双方不一定会走到最终判决。有些案件在被告积极应对后,原告甚至会主动撤诉。

(四)尽力寻求诉讼期间的调解

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在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都可以寻求调解。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案件在判决前都已经和解。对于中国商家而言,囿于诉讼成本的高昂,多数案件符合商业利益的策略仍是尽快调解。繁琐冗长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不仅耗费双方当事人的金钱,还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因此,制定短、中、长期的调解策略会节省很多费用,尽可能迅速达成调解方案。中国国内的跨境电商顺利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长远之策,还应当努力提升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跨境电商业务均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而互联网具有无国界、跨地域性等特点。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过程中,学习国外的相关法律并善于运用维护自身商业利益,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付金.跨境电商怎样规避法律风险[N].北京日报,2015-03-11.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3

一、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现状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交易双方为主体的一种支付结算手段,其伴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蓬勃发展而发展。近些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日益发展壮大,支付方式也随之多样化。而互联网的出现,为支付方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目前,PayPal作为世界第一的国际贸易支付工具,拥有巨大的市场份额。2010年,阿里巴巴和海外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联合宣布,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我国的跨境电子支付结算体系正处于发展阶段。

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的风险主要体现于信用风险、网络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方面。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方式的特殊性,使得交易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并且虚拟化的交易带来了一系列单据审核的困难。本文主要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风险进行相关的研究与分析。

(一)信用风险

由于跨境的货物贸易可能造成款项已付而货物未收,或者货物已发而款项未收等现象,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其监管也只是停留在虚拟的层面上,很难确定交易的实际情况,因此,对于交易双方而言,都存在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可能承担着对方违约的风险来进行交易。另外,在此引入第三方介入也是存在诸多困难的。比如PayPal在针对海外贸易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对其他国家有意偏袒,使得我国企业在面对海外贸易时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信用风险得不到保障。

(二)网络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来支付钱款的,因此在交易转账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比如遭受黑客攻击,数据系统遭到损害,使得大量内部数据被泄露或者篡改。另外,由于支付的虚拟化,会造成相关的交易单据审核产生困难。

(三)法律风险[2]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涉及多个国家,因此在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中会增加其跨境支付的法律风险。例如在跨境电子商务中退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各国的法律会偏向于保护本国的企业,可能会造成交易中的某一方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

跨境的支付结算会伴随着资金到账时间问题,一般资金不能立即到账,需要经过结算银行购汇或结汇支付,一般支付平成交易资金清算常需要7至10天,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比如,企业需要交易所得的货款来支付职工工资、生产产品、购买原材料等,但是由于资金在支付过程中停滞了一段时间,那么就会造成企业的经营周转出现问题,造成了企业经营的流动性风险。

三、风险的解决措施

针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一系列风险,企业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范风险:

第一,对于信用风险,可以建立信用机制,针对失信的交易方纳入信用黑名单中,限制其跨境交易范围。第二,对于网络风险,可以加强交易系统的维护,对交易数据加密,配置网络安全漏洞扫描系统,对关键的网络服务器采取容灭的技术手段。第三,对于法律风险,各国可以联合起来专门建立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法律,针对解决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中所产生的纠纷。第四,对于流动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向银行借款等,来抵御流动性风险。

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所带来的影响

一方面,在跨境的电子商务交易中,伴随着清算银行的购汇和结汇,使得在支付结算中人民币的使用次数增加,结算时使用的人民币也增多,因此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国际贸易的频繁往来,从而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另一方面,一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造成国家外汇管理的困难。因此,可以根据传统的国际贸易管理原则,将其外汇收支纳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范畴,并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3]

五、跨境电子商务与中国经济“新常态”

跨境电商对我国新常态下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贡献。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大大节省了中间成本,降低了社会资源的占用,有利于促进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就业,推动我国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跨境电商的诞生意味着贸易商无需到大城市做生意,减少人口的流动,这有利于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伴随着跨境电商带来的的生产,销售,交换,物流等业务,这些都将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拉动需求的增长,从而解决当地人民的就业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和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由于各国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这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在进行市场定位时,要做好相关市场研究工作;结合新常态下沿边开放和新丝绸之路等战略的开展,物流企业可与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合作,建立海外仓持基地,节约陈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为有效应对国内外市场的变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之间应加大合作协调的力度,避免恶性竞争,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谈判能力。

新常态下,要实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跨境电子支付结算、跨国资信调查与跨国物流体系三者缺一不可。但目前我国在这三大要素方面的发展比较有限,制约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的扩大。在新常态下,国家一直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希望能促进贸易增量不断扩大,同时也致力于从政策和法律规范层面对存在的各种支付风险进行防范。

参考文献:

[1]黄永江,韦继强,韦念妤.关于构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业务管理体系的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3(06):44-49.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4

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和普及,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逐渐加快,成为推动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跨境电商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体现,数字经济在此背景下不可避免地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为跨境贸易提供了新的窗口,扩大了国际市场份额,在发展跨境电商的前提下改变外贸发展方式和国际贸易规则。它兼具结构调整和整合世界资源的优势,即形成有效的跨国合作新渠道,提供发展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经过不断的发展和探索,中国跨境电商正在进入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阶段。随着数字化技术发展的不断成熟,跨境电商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对于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数字经济及其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1.1基本概念

数字经济是一个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石的全新经济形式,以大数据技术为发展导向,实现社会经济的高效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资源再生。数字经济将促进经济社会在各领域的相互渗透与融合,推动各领域与国际贸易合作的进程,推动社会经济成长,提升劳动生产率,培养新市场、新增长点。跨境电商,是指在全球商务活动中与世界各个国家的交易主体开展跨境交易,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结算和跨境物流配送完成交易。在国家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一带一路”政策倡议下,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量持续稳定增长。

1.2数字经济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在中国数字经济的带动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快,这也带动着中国外贸企业跨界融合的快速发展。自2016年数字经济成为我国创新发展战略提出以来,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庞大的市场需求和新型信息的广泛运用,都推动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随着数字科技的日益发达,无形商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流行。数字化服务主要通过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进行跨境服务,将原来有形的产品和服务,逐步地向无形的产品和服务转化。无形产品和服务的输出,已经彻底改变了中国以往的线下贸易流程,实现了线上即时交付,并由此大大提高了贸易效率。但如今,由于交易内容和贸易模式的改变,导致了中国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已经无法支撑中国现实发展的市场需求,因此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迫切需要弥补中国数字商品市场与服务领域的空缺。

2数字经济中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存在缺陷

跨境电商平台的综合业务能力定位,由于缺少对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深度认识,仅在经营策略上重视企业利益,而忽略了客户的现实业务需要,最后造成了资源投放走向偏离,企业服务质量无法提高,使基本业务功能难以实现,也难以实现整个企业综合业务能力的改善与提升。同时,因为没有跨境电商平台服务体系的策划与构建,在交易过程中就会存在着环境风险、流程风险与结果风险。目前,国内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仍然着眼于基本业务,而不是从企业需求的视角来思考问题,系统平台需要从结构、业务、系统、标准化、便利化等方面进行重新规划和重建。

2.2跨境电商物流系统有待完善

现有的物流运输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海铁联运作为跨境物流的主要运输方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联运不畅、松散等问题,这增加了运输成本,使使用环节更加复杂,也浪费了时间。根据跨境电商的业务运作,物流模式可分为商流和物流。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最重要的是建立跨境物流体系。由于交通枢纽和物流设施建设时间长、周期长,物流运输对跨境电商的帮助有限。同时,不同的物流模式有着不同的物流标准,往往无法顺利对接,影响跨境电商的有效开展。物流设施的不同标准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跨境电商的工作效率。这些成本最终会由跨境电商企业承担,不利于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

2.3海关流程仍旧处于模糊监管

由于货物种类繁多,不同的部门需要协同工作来协调和监督。由于中国各地海关的监管职责分工边界并不清楚,各监管部门任务目标的不同,工作重心也有所不同,监管流程和监管成本增加,从而造成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成本和商品价格增加,这也最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销售额的减少。同时,跨境电商是一个服务性的营销活动,需要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要。但国外顾客的需要无法精确预估,企业无法根据不确定的需求制定相应准确的运输计划。当货物到达顾客手中时,顾客经常会因为对货物不满意而退换货,因此他们不得不支付退货或换货所需的关税。虽然我国的保税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但其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复杂性,会增加跨境电子商务的时间和成本。

2.4跨境电商经营理念陈旧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生态系统中的核心点,其自身陈旧的经营理念,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首先,供应链的风险很大。跨境电商作为一个长产业链,其经营风险不易控制,上游商品供应出现虚假宣传的行为,下游服务出现退货流程繁琐、时效延长的现象。其次,资本流转风险较大。在资本流转中,最主要的条件是安全性和便捷性,但是目前的跨境支付方式面临着不少风险,比如由于现在的外汇管制制度,使人民币无法自主地兑换和在全球流动,使跨境出口的公司主要在境外采用第三方付款方式。这样,就可能会面临着帐号被盗、资金冻结乃至洗钱和套现的经营风险,不仅对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构成了威胁,也给跨境支付安全带来了挑战。最后,缺乏数字思维。在实际运行中,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通常较为简单,其管理主要集中在库存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使库存的预测与实际销售产生一定的差异,因此库存成本控制不科学。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是基于信息技术,而缺乏数字管理思想导致的静态库存管理和落后供应链管理能力问题,使其发展无法赶上数字经济发展速度。

2.5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不平衡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参与到全球数字商务中来。由于跨国电子商务公司的初始数字化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没有数字化人才和数字化管理理念,其数字化发展水平也和公司增长速度不相适应,从而造成了其抗经营风险能力相对薄弱,无法对抗因国际数字商业而产生的各类经营风险。跨国电子商务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际交易,能够更好地实现全球贸易,但是经营风险也会增加,比如中美贸易摩擦、数字贸易壁垒等。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水平落后,缺乏竞争优势,无法应对各种风险。数字经营中的跨国运营,对数字水平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同时跨国电子商务企业也必须向数字化经营转变,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风险。

3数字经济下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发展策略

3.1专注于平台服务

跨境电商平台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核心,应加强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特别是适合本土企业需求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大力支持本土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在发达国家和重要节点国家适时布局,沿着“一带一路”路径,加快跨境电商平台全球化覆盖的进程;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通关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提升各平台的协调服务能力,从而加快信息、资金、货物自由流通。同时跨境电商企业应通过国际合作或并购等方式扩大销售网络、物流网络和支付网络,并通过本地化经营提高对海外市场的认识和服务能力。

3.2完善物流体系

跨境电商应逐步按照核心和的方式适应数字经济环境。除了打造更完善的跨境电商平台外,也要重视跨境物流体系的完善。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进入每个家庭,这种信息和网络环境被应用到各个领域,这就为跨境物流运输业务流程的改进提供了保障。跨境电商存在着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如对消费者市场的认识不准确、消费者心理不一致等,提升了供应链管理的难度和退换货的风险。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更为完善,更加灵活的物流体系的支撑。外贸企业可以比较国内港口到世界各地的运价,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利润,帮助客户获得最高的性价比。“海外直销、本地配送”的新模式和仓储物流的进一步转型升级,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了新的机遇,通过投入资金和资源,创造更高效的国际贸易市场,建立更为高效的物流体系势在必行。商流与物流深度融合,并协调发展,共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3.3完善海关作业设备和流程

为了支持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海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业务流程部门应共同完善通关流程,解决如海关监管严格、流程复杂、等待时间长、用户需求大等问题。因此,海关监管部门应在不降低监管效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和设备,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不同信用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关监管部门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例如,对跨境电商进行分类监管,将不同诚信、信誉等级的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同时,还需要对海关管理系统方案进行修改设计,完善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明确职责,减少空白处和监管重叠,各部门要在监管管理范围内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使通关手续更加灵活,海关审批手续更加便利。此外,要加强各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管合作,提高进出口货物的质量,共同建立一个严格维护、协调、高效的通关环境。

3.4采用先进的经营理念

在发展过程中,跨境电商企业必须注意对数字技术的投资,确保数字技术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跨境电子商务公司要从模块经营转变为数字化管理,并高度重视经营中的数字化发展,把数字化发展融入到公司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如编制相关的数字化发展计划,制定相关预算,并设立年度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等。在数字技术的开发过程中,公司应重视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对取得的研究成果加以检测与评价,使得新的数字科技可以促进跨国电子商务公司的数字化发展。对跨国物流来说,打通环节不仅是宏观政策层面的,也是技术层面的。新一代信息系统的引入,显著提高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竞争力、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其中,区块链技术手段大大改善了传统底层的支付技术,显著提升了支付效率。另外,由于大数据分析、新一代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系统的运用,使以往许多非标准化问题转变为标准化问题,大大促进了企业管理过程规范化的进展。虚拟现实技术和增强现实产品与服务,极大地提升了使用体验。因此必须大力支持和引导创新,运用区块链技术手段,强化企业合作关系,保障跨境支付的安全性。要更加重视企业内外部数据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应用手段,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增强供应链管理的有效性,运用信息推动跨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3.5优化生态环境

首先,从政治制度与社会文化环境的视角,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特别是政府监管。政府部门要抓好政策保障工作,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采取税费优惠政策或政府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国家生态战略的落实,以宏观策略的视角引导中小企业规范运营;同相关国家开展政治沟通和文化交流,积极降低贸易壁垒与摩擦;推动各级、各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全面开通国际监管协作平台,建立全球信用风险监测系统。其次,从技术环境的视角,关注数字人才的培育,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数字人才培养已成为从根本上促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也应该更加重视对数字人才的培育。一方面,跨国电子商务公司应该主动吸纳优秀的数字人才,并利用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培养优秀的数字人才。此外,跨国电子商务企业还应该定期地对现有人才开展数字技术培训,并构建好数字人才发展评价系统,建立自己的数字人才团队。唯有如此,数字化管理思想才能代替传统的管理思想,而数字化人才的优势,也才能充分体现到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4总结

生态系统建设是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路径,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研究和发展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关人员需要结合现有条件进行探索和实践,依靠数字化信息技术为跨境电商开发新的商业模式和物流模式,以改进和加强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本文通过研究,指出数字经济时代下,跨境电商的生态系统建设应明确遵循核心原则,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时展的生态系统。同时,跨境电商应该以主营业务为方向,以相关产业为支柱,构建具有优势资源的核心业务生态集群。此外,跨境物流业务具有的独特复杂性和货物流通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跨境物流是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跨境物流应通过优化物流业务流程,提高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的融合程度,这有助于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中物流资源的高效利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通过对综合性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可以实现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高质量建设。

参考文献

[1]戴永辉等.基于广义生态群落的跨境电商软性供应链仿真分析[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

[2]曲维玺,王惠敏.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及创新发展策略研究[J].国际贸易,2021,(3).

[3]肖亮,柯彤萍.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演化动力与创新实现机制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20,(2).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5

(一)隐私风险

由于用户在进行商务交易的过程中,大多数的网络经验者都会要求消费者在交易的过程中登记个人信息资料。但是如果企业并没有对用户的私人信息进行保密而有所泄露,从一定程度上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情绪,造成消费者对企业产生不满情绪。同时在境外电子商务过程中,企业会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整理从而建立起消费者信息资料数据库,并且还会通过一种有价的形式向第三方出售,这就违反了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风险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销售书本和报刊已经被众多的企业所应用,从一定程度上就会隐藏着关于著作权的法律风险。由于传统的著作权法是以实物为著作载体,而境外电子商务开始出现一种电子文档和课件浏览的销售方式。在进行电子交易过程中,企业无法从根本上保证购买者对书本和报刊信息的随意传播,同时也无法保证对其他用户的复制和拷贝,极易对原作者的著作权造成一定的侵犯,从而引发著作权法律问题。

(三)商务交易风险

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在交易的过程中需进行电子支付,从一定程度上就会面临着巨大的虚拟诈骗风险。境外电子商务中的交易风险主要是一种国际性的非法交易活动,参与境外电子商务的企业,并没有按照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贸易交易,造成企业与用户之间经济利益的损害。根据实际数据资料显示,大约有1亿的境内在线消费者受到虚假信息的侵害,所骗取的金额也是相当的高。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上并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评判标准,从一定程度上给许多的不法企业以及个人提供了洗钱的可能性。由于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平台比较多,从而给个别机构提供了p骗和违法违规的机会,使得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跨境消费上存在较大的安全漏洞,导致境外电子商务交易存在法律风险。

(四)货物税收风险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在邮递物品的过程中会存在个体小,以及总量大和种类比较分散的现象。企业为了能够逃避税收问题,开始进行多次邮递以及蚂蚁搬家的形式进行运送大量的货物。而小型电商开始以混淆自用物品与代购物品的方式来逃避税收。从整体问题上来看使得海关征税难度系数变高,导致国家的征税问题存在较大的漏洞。针对规模较大的企业,为了能够减少生产成品,降低税费,不惜采取一种走私的方式来进行逃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安全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五)电子支付风险

一是不同国家之间风险监管法律制度冲突的风险以及国家法律与国际电子支付风险监管规则之间的冲突,跨境电子商务中适用哪个国家的监管法律体系还存在争议和模糊的地方。二是传统金融业务法律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发展的需要。在电子支付服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法律界定及范围,电子支付服务主体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服务活动的监管缺少技术性高、层次较高的法律规定等等。三是洗钱的风险,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活动具有更强的隐蔽性,这给电子支付造成法律上的连带风险。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

二、跨境电子商务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一)构建中国境外电商法律制度,细化防范对象

针对我国境外电子商务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必须要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需要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由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过程中,法律政策的制定具有滞后性,而且结构框架散落程度较高,从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国际发展步伐。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全球性的特色。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对世界电子经济的拉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法律的建立上也必须要顺应世界电子商务立法要求,尽最大可能的以经济的互动性来拉动法律法规的呼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的《电子商务模式规范》中的基础理论部分,针对国际电子商务中所存在的基本问题以及电子商务操作流程中相关规范进行了分析和概述,为我国境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4]。

(二)适时更新法律法规,统一规范行邮渠道流程

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是多变的,市场竞争比较的激励。为了能够尽最大可能的使法律法规适应境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就必须要适时进行变革和更新保证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监督性。针对跨境邮递问题,需根本包裹的大小制定相应精细化的完税价格表。同时也需对跨境电商主要经营的服饰以及母婴和化妆品制定明确的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对各类品牌进行有针对性的区别定价,从而使各项价格标准能够更加的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针对邮递问题一定要制定相关的法律统一规范行邮渠道流程,降低一线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利,从源头上制止恶意虚报和瞒报的逃避税款行为,从根本上降低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主观随意性,使我国境外电子商务各项流程能够更加的合理化和标准化,促进我国对外经济的增长。

(三)强化征税监管力度,建立电商企业信用评级系统

为了能够提高境外电商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可对经营跨境电子商务的各企业在行邮通关渠道上建立类似的信用分类评级制度,从而来设立相应的评价标准,科学有效的对电商企业进行公平公正的分类。海关单一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境外电商需求,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建立综合的监管模式。针对高资锌企业需提供一定程度的通关便利,提升整体的通关效率,是电商企业与海关之间实现双赢的局面。将境外电子商务企业纳入信息化通关管理系统从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的解决跨境电商小额贸易无法获取结汇的问题,有效的避免了境外洗钱的监管风险,提高了境外电商监督管理效率。

作者简介:张鑫(1981-),女,河北省安平县,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电子商务。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6

随着“互联网+”的时代来临,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B2B、B2C贸易形式成为外贸交易的主体形式,国际贸易进入到一个新纪元。我国的对外出口贸易也发生了巨大变革,除了大型成套机械电子设备等资本密集型产品以外,中小企业甚至自然人利用互联网的跨境电商形式正在逐渐成为其他种类产品的出口“主力军”。而相当比例的跨境电商交易都采用跨境电汇的方式来完成货款的结算。据中国海关统计,2015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4.59万亿元人民币,出口14.14万亿元人民币;而跨境电子商务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其中跨境出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跨境电商出易额就占我国出口贸易总额的31%。伴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跨境电汇结算方式在国际结算业务的比重也迅速提高,成为我国中小出口商贸易结算的主要形式。

近两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飞速发展,显著对冲了我国传统出口业务增长减缓的趋势,成为我国中小外贸出口商的主要形式。现实业务中,出口商广泛使用电汇结算的原因,除了其结算的速度快、手续简便、费用较低外,还有其他的影响因素,电汇业务是中小出口商普遍使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国内出口商竞争激烈的结果。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市场的需求下降明显,而我国出口产品种类大多集中在产能过剩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附加价值比较低,又面临着生产成本提高、人民币汇率上升等不利因素,出口商为了提高出口竞争力、降低进口商的进口成本,纷纷采取结算时间快、费用低的电汇方式来吸引进口商。一般来说,同样的结算金额,银行信用证业务费用能高出电汇业务费用的7―10倍。

(二)第三方跨境电汇支付平台服务质量好。伴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国际上出现了很多银行以外的第三方跨境电汇支付平台服务商来提供更为快捷和方便的跨境电汇业务,例如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速汇通(MoneyGram)、PayPal等。这些第三方跨境电汇支付平台不需要开立银行账户、没有中间行费用、钞汇同价,通常1万美元以下业务不需提供外汇监管部门审批文件,汇款在15 分钟之内就可以汇到;而普通银行境外汇款则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经常出现中间行费用、钞转汇手续费接近25%、3至7天才能到账。

(三)中小外贸出口商信用证项下制单能力不强。我国中小外贸出口商数量达到数十万之多,主要集中在出口纺织品、服装、箱包、鞋类、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方面,平均每年的出口价值占我国整体出口总额的25%左右。中小出口商缺少专业规范的外贸出口业务训练,在信用证项下制单业务上存在较多的缺点,常常形成不符点而增加收款成本。因此,中小出口商也愿意选择手续简便的汇款业务结算。

1.使用传统银行电汇业务。出口商利用传统银行T/T业务收取货款,根据汇款时间与发货时间的先后顺序划分,包括装运前T/T、到货后T/T、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T/T三种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出口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对进口方不利的装运前T/T在业务中较少使用;而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T/T,或者30%前T/T+70%后T/T等进出口商的风险分担比较均衡的电汇方式在实际业务中最经常使用。

2.使用新兴的第三方跨境电汇平台业务。跨境电汇平台业务是进口商将货款先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保管,然后出口商凭身份证明、取款密码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国国内设立的代办机构网点来领取电汇款项。此种国际快汇业务资金在十几分钟内就能到账,无需银行账户,手续费由汇款人一方承担,外汇管制手续松,很受出口商欢迎。因其到款快,业务中选择在货物装运前、货到后、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电汇都比较便捷。例如,西联汇款平台拥有全球最大最先进的电子汇兑金融网络,网点遍布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和等多家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西联汇款在我国的代办机构,我国出口商可以到这些银行网点办理西联汇款业务。

二、出口商使用银行传统电汇收款方式的风险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13年广州五金出口商A公司以FOB价格术语向印度进口商B公司出口五金工具6万美元,采用装运后见B/L传真件T/T方式支付货款。印度进口商B公司指定由印度承运人C公司负责运送货物,广州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发货,并及时传真B/L复印件给印度B公司。但是,2013年印度国内经济创十年内的新低,印度B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拖延电汇货款,并要求广州A公司给予降价渡过难关,双方往来函电沟通数次无果。A公司联系承运人C公司要求退运货物遭拒。根据印度法律规定,如果货物到港后进口商不付款提货,货物最多可以在海关仓库存管30天,若30天后进口商未清关提货且也未向海关提出延期清关申请的话,海关有权拍卖货物;而如果出口商想退运货物,必须要出具进口商签署的无异议证明信等文件原件。广州A公司考虑到退运难、滞港费增长等情况,并人民币汇率尚升值中,应尽快收回货款降低损失,最终同意印度B公司降价要求,方得到对方电汇付款。

(二)案例中相关风险分析

1.价格术语选择不当形成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的风险。本案例中因采用先发货后电汇付款的方式,同时又选择由进口商指定承运人的价格术语成交,进口商势必选择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承运人,为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出口商发运货物后,进出口双方一旦发生矛盾,承运人极易不配合出口商控制和处置货物,就有可能导致出口商钱货两空。即使是承运人配合出口商保全货物,往往也会要求出口商先行垫付目的港堆放费、仓库费、装卸费、退运运费等相关的高额费用后才能办理。

关于选择电汇结算方式的合同,出口商应坚持使用海运方式运送货物,并力争使用出口商负责办理整个运输手续的价格术语来降低风险程度并方便在风险发生时控制损失扩大,如CFR、CIF等。利用“海运+出口商指定承运人”的组合搭配,出口商可以充分发挥海运提单的物权凭证作用,将提单做成指示性抬头,约束进口商付款,并指定与自己关系较好的承运人或货代来承担货物的国际运输,能够对货物的运输状态实现良好的实时跟踪,以防进口商和承运人相互串通勾结导致钱货两空的结果,同时也方便委托货代处理货物在目的港的滞留、返运等意外情况。

(四)出口商应收妥货款后再指示承运人电放货物

在实际业务中,“装运后见提单传真件T/T+电放提单”方式使用比较常见,特别是在近洋运输和老客户的交易中使用较多。如果出口商过早指示承运人同意电放货物,将可能造成进口商凭提单传真件提货后不再电汇货款或要求降价支付的风险。因此,出口商应在确定收妥进口商电汇的货款后,再指示承运人电放货物,以避免货物损失。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在给客户发送提单传真件要求对方电汇货款时,不要直接提供提单的彩色扫描件,而是遮盖掉提单号、集装箱货柜号等重要信息,复印后再传真给进口商,这样既可以让进口商了解货物已经顺利运出,又可以防止其利用提单复印件提货。当收到银行的电汇到账通知单或从第三方跨境电汇平台的代办机构提取汇款后,出口商再致电指示承运人可以电放货物。

(五)出口商应注意做好目的地货物的处理

货物运抵目的港以后,为避免进口商故意拖延付款时间、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进口国海关拍卖滞留货物的现象出现,出口商要密切关注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的进展状况,在缮制提单时最好做成指示提单,确保货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旦发生进口商不支付货款或不清关的情况时,能够保证货代要及时按照我方指示做好货物的转运、回运或转售等后续工作;也确保在发生进口商不出具拒收货物证明文件时,出口商可以凭借目的港船代手中的关于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函电、相关提货凭证及要求回运的函电委托目的港船代直接向进口国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出口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服务规避风险

出口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服务规避风险属于事先防范和事后索赔的防范措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出口商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进口商资信调查服务。出口商可以利用这两项服务,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调查进口商的资信,评估进口商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并投保信用保险。一旦进口商恶意违约,不支付货款,出口商可以将70%-80%的损失转嫁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担,获得相应的赔偿。

(七)利用技术手段规避汇率风险

为防范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进出口商在电汇结算方式中可以利用多种方法来应对汇率风险。首先,出口商在交易磋商和报价阶段,就要考虑到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结合报价时间和支付时间之间的间隔长短,将结算货币的未来波动趋势考虑进去,通过适当提高或压低货物报价来抵消外汇风险。其次,在合同履行阶段,进出口双方还可以通过外汇市场汇率的变动来进行预测判断,在保证不改变货权风险的情况下,灵活调整支付或收取货款的时间,降低汇率变化引起的本币价值波动;例如,当结算货币呈下跌趋势的时候,进口商需要将支付日期尽可能延后;反之,当结算货币呈上升趋势的时候,则需要缩短支付日期。此外,对于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货币的兑换比率来固定汇率,规避汇率风险。

参考文献:

[1]苏宗祥;徐捷.国际结算(第五版)[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11.

[2]张文敬;张一欣.实例分析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下易于忽略的卖方风险[J]. 对外经贸实务,2016,03:73-75.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7

基金项目: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项目编号:201410240045)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26日

一、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不同国别或地区间的交易双方达成信息或商品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是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一种较为高级的形式。近年来电商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伴随着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以及电商人努力适应市场建造服务平台,都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积极健康地发展,并为它创造了一个成长的黄金时代。2016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预计将增至6.5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30%。

二、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一)指导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

1、海关通关。随着跨境电子商务潮流的愈演愈烈,通关速度在越来越多商家的营销战略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不仅是电商企业所面临的巨大挑战,也为海关通关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题。现如今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主要是小额进出口货物贸易,特点是品类多批量小,其中多数货物通过快件和邮递这两个渠道进境,这为传统的海关监管制度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2、关税税收。随着跨境电商的日益发展,现如今的出口征退税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其需求,繁琐的手续和较高的费用支出给卖家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经济负担,即使有些商家选择委托通关服务来降低通关成本,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只有从政府到媒体到企业都认识到跨境电商的发展潜能并支持和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才能从根本上促进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

(二)信用保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支付风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存在着较高的信用风险,交易双方若没有在完善的信用协调体系的监管下交易,一旦决策失误则很容易陷入资金清偿的困局之中,使自身资金的周转流通受阻。当然,这与银行的风险监管技术和规则是密不可分的,在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中,不论其是独立的或是公开的网络支付体系,都有一定技术风险的存在。

2、售后服务风险。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是存在着地域差异以及人文差异的交易,尽管经济发展已是全球化和信息化,但不同国家在相应的政策下有不同的行为标准,而跨境贸易的交易双方正是处在不同的国家或是地区,这样货物的自由流动仍然会受到国界的限制。因此,跨境电商是难以按现有的政策进行退税、结汇等事项的,尤其是通过快件和邮递这两个渠道进境的货物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至于中小型电商由于对成本的节制无力关注售后服务,所以在售后服务方面,消费者也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三)物流服务体系仍不健全

1、基础设施不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与国际物流的结合体,缺一不可。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主要是小额进出口货物贸易,主要通过快件和邮递这两个物流渠道,跨国界的交易本就受流程复杂的海关通关的制约,加以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达到现代化的全面覆盖,随着业务量的增大,而周转速度却没有提升,导致货物积压,物流网络瘫痪,这样不健全的物流服务体系是不能满足跨境电商的物流需求的,所以物流运输不仅无法为高效便捷的电子商务提供有力的后盾,反而阻碍了其发展。

2、复合型人才的欠缺。跨境电子商务的浪潮已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席卷整个世界,我国部分企业家与时俱进涌入这片广阔的市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但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毕竟是一个新兴产业,我国物流企业整体水平偏低,运行和发展这样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只有专业过硬、知识广泛的创造性人才进入这个市场,企业才能发展,行业才能发展。

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加强引导。针对跨境贸易在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出口征退税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政府应当积极学习借鉴他国成功的经验并基于我国跨境电商的需求制定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的相关政策,鼓励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并对商家进行正确的引导,从根本上给予跨境电商合法的保障,成为中国跨境电商的强大后盾。

(二)完善信用保障服务体系。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看到跨境电子商务广阔的市场和更丰厚的利润,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中存在的信用风险和售后服务风险进一步扩大,所以跨境电商行业内部有必要建立一些行业联盟组织和监管机构,进行自我监督和管理。另外,政府需要通过相关政策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信用中介体系,并加强对违法违规商家的打击力度,促进信息透明化,通过技术创新进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端化发展。

(三)健全物流服务体系。针对物流基础设施不健全以及复合型人才欠缺的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建设力度,加快跨境物流体系的建设,例如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区域和相应的快捷通道以及对国内物流业的发展创新提供相应的政策经济支持,并对国内整体的三方物流进行统一规划和全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相关产业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8

一、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不同国别或地区间的交易双方达成信息或商品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是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一种较为高级的形式。近年来电商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伴随着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以及电商人努力适应市场建造服务平台,都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积极健康地发展,并为它创造了一个成长的黄金时代。2016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预计将增至6.5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30%。

二、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一)指导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

1、海关通关。随着跨境电子商务潮流的愈演愈烈,通关速度在越来越多商家的营销战略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不仅是电商企业所面临的巨大挑战,也为海关通关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题。现如今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主要是小额进出口货物贸易,特点是品类多批量小,其中多数货物通过快件和邮递这两个渠道进境,这为传统的海关监管制度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2、关税税收。随着跨境电商的日益发展,现如今的出口征退税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其需求,繁琐的手续和较高的费用支出给卖家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经济负担,即使有些商家选择委托通关服务来降低通关成本,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只有从政府到媒体到企业都认识到跨境电商的发展潜能并支持和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才能从根本上促进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

(二)信用保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支付风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存在着较高的信用风险,交易双方若没有在完善的信用协调体系的监管下交易,一旦决策失误则很容易陷入资金清偿的困局之中,使自身资金的周转流通受阻。当然,这与银行的风险监管技术和规则是密不可分的,在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中,不论其是独立的或是公开的网络支付体系,都有一定技术风险的存在。

2、售后服务风险。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是存在着地域差异以及人文差异的交易,尽管经济发展已是全球化和信息化,但不同国家在相应的政策下有不同的行为标准,而跨境贸易的交易双方正是处在不同的国家或是地区,这样货物的自由流动仍然会受到国界的限制。因此,跨境电商是难以按现有的政策进行退税、结汇等事项的,尤其是通过快件和邮递这两个渠道进境的货物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至于中小型电商由于对成本的节制无力关注售后服务,所以在售后服务方面,消费者也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三)物流服务体系仍不健全

1、基础设施不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与国际物流的结合体,缺一不可。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主要是小额进出口货物贸易,主要通过快件和邮递这两个物流渠道,跨国界的交易本就受流程复杂的海关通关的制约,加以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达到现代化的全面覆盖,随着业务量的增大,而周转速度却没有提升,导致货物积压,物流网络瘫痪,这样不健全的物流服务体系是不能满足跨境电商的物流需求的,所以物流运输不仅无法为高效便捷的电子商务提供有力的后盾,反而阻碍了其发展。

2、复合型人才的欠缺。跨境电子商务的浪潮已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席卷整个世界,我国部分企业家与时俱进涌入这片广阔的市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但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毕竟是一个新兴产业,我国物流企业整体水平偏低,运行和发展这样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只有专业过硬、知识广泛的创造性人才进入这个市场,企业才能发展,行业才能发展。

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加强引导。针对跨境贸易在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出口征退税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政府应当积极学习借鉴他国成功的经验并基于我国跨境电商的需求制定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的相关政策,鼓励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并对商家进行正确的引导,从根本上给予跨境电商合法的保障,成为中国跨境电商的强大后盾。

(二)完善信用保障服务体系。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看到跨境电子商务广阔的市场和更丰厚的利润,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中存在的信用风险和售后服务风险进一步扩大,所以跨境电商行业内部有必要建立一些行业联盟组织和监管机构,进行自我监督和管理。另外,政府需要通过相关政策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信用中介体系,并加强对违法违规商家的打击力度,促进信息透明化,通过技术创新进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端化发展。

(三)健全物流服务体系。针对物流基础设施不健全以及复合型人才欠缺的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建设力度,加快跨境物流体系的建设,例如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区域和相应的快捷通道以及对国内物流业的发展创新提供相应的政策经济支持,并对国内整体的三方物流进行统一规划和全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相关产业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叶华.浅谈中国外贸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3.11.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9

[2]汪文进.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电子支付管理问题研究[J].华北金融,2013(01).

[3]朱林婷.第三方跨境支付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14(06).

作者简介:王 佳(1982-),女,管理学硕士,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10

5月7日,国务院明文下发的《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下称《意见》),不仅将中国电商发展目前所涉问题一一涵盖,还将电商发展推至国家重视并鼓励达到新高度的地位。其中涉及金融扶持、鼓励境内上市、对物流建设提出指导意见、研究跨境电商等问题。

跨境电商制度的不断完善,可以看出国家对电商发展的支持力度,但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跨境电商企业如何结合自身特点、利用这些利好政策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才是最核心的问题。

跨境电商监管逐步完善

《意见》明确了如何推进跨境电商加速发展。包括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电商的主要交易形式有几种,发展多年的B2B形式以及C类的进口方面,出口方面也有涉及C类的小额外贸由B类的演变成为C类的模式,即中国的商品直接卖到国外的消费者手中,国外的厂商通过亚马逊等平台卖到中国的消费者手中。

艾瑞咨询行业分析师张向丽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亦认为,目前我国电商进行跨境交易的具体方式包含B2B以及B2C等交易模式,就整体而言,B2B占整体90%以上的份额。

我国跨境电商之所以呈现这样的结构,与我国的一般贸易特点相关,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更加偏向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所以在跨境电商领域来看,虽然有一部分是跟着跨境零售走的,但整体上还是B2B模式。

从我国目前的进出口结构来看,出口大概占88%左右。从进出口贸易的类型来看,我国进口的商品大多是加工型的贸易方式,在国内经过一个流转程序之后,最终还是转变为出口。所以从我国的跨境电商来看,业务也是以出口为主的。

张周平同时认为,国内跨境电商的发展具备鲜明的新特点,与传统电商相比,跨境电商属于近两年刚刚爆发的领域,国内的消费者有强大的购物需求且还在不断壮大。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跨境物流,这对跨境电商的发展至关重要,是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

相对国内电商,国外跨境电商的物流时间会持续一个星期到十五天左右,这也将考验顾客的耐心和电商的服务水平。

此外,支付便利性也是跨境电商很重要的一个标准,尤其在出口上,因为各国的消费情况不同,在进入各国时,是不是能够满足目标国的支付习惯。

通关效率仍待提高

此外,就跨境电商的产业链而言,无论国内传统电商还是跨境电商,一开始都是从交易发展起来,此后才会出现物流配套等相应的服务性支撑产业。随着跨境电商前期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提供物流以及支付服务的企业得到发展,因此,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专业化的服务第三方。换言之,目前物流、仓储、推广等集一体的专业化第三方服务实体,是作为整个跨境电商生态体系的一部分出现的,共同促进整体衍生的支撑服务越来越完善。

另外从运营方式来看,可以看到早期跨境电商的发展借助的是中国制造大国优势,商品物美价兼的特点。而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企业开始走品牌化运营的道路,整个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只有通过品牌化的方式,才可以提升跨境电商的价值。

互联网法律专家、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意见》聚焦在通关效率上,表示要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这其中涉及的政府部门包括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

跨境电商是一个涉及众多中间环节的长链程序。相比于国内电商的次日达、甚至当日达的配送体验,目前跨境进口电商主要有保税和直邮两种模式,像2014年“双十一”,一些海外商家就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前将“爆品”备货至宁波等中国沿海的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的配送体验已经类似于在本土购买。

“因为跨境电商与国内电商最大的不同是:跨境电商要涉及到国与国之间跨境的交易,很容易受到政策的影响。国家的进出口、税收、通关等政策,都会对跨境电商的发展产生特别重要的影响。”张向丽对《法人》记者说。从整体来看,基于这样的一些条件,比如针对税负以及金融支撑的一些利好政策,国内的一些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政策红利进一步的发展,但是,更多还是要看国家对整个行业的政策导向。 《意见》中提出的提升跨境电商的通关效率,对跨境电商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在零售业,很多都是通过快件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通关。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这样进出口邮件、快件的量就会大幅度的增长,这对海关而言,是非常大的通关压力。而国家提出这样的政策,无论是采用目前分送集报还是将口岸、物流的数据进行对接及共享以实现数据共通来看,其目的都是为了提升通关效率。

“提升跨境电商的通关效率对跨境电商是有一定意义的。”张周平亦对《法人》记者表示,跨境电商跟国内电商最主要的不同在于配送时间较长,原因即是通关的效率较为烦琐,一旦通关效率提升,对跨境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都将是利好消息,平台商、服务商、贸易方才能够更好地与国外企业进行贸易。而只有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提升后,电商才能更好地去发展。

警惕跨境交易法律风险

跨境交易中不同地域的法律适用是不可避免的需要考虑的问题。董毅智认为,在跨境交易中现在主要容易出现如下法律问题:

一是面临逃税避税、涉嫌走私等合法性问题;二是部分跨境经销商真假掺卖、不提供售后,消费者维权困难;三是一些跨境卖家利用微信等私密社交通信工具进行营销,采用见面交易、第三方即时支付等方式进行交易,监管部门难以察觉,消费者一旦购买到假货或商品有质量问题难以维权;四是对于统一商业代码、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新问题,需与各国加强对话与合作。

董毅智同时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也可能是跨境电商遭遇的问题之一。他举例称,蓝牙标志大家都很熟悉,常见于3C产品的包装盒或者产品上,不过有蓝牙图标的产品今后可能要注意了,蓝牙标志不是想用就能用了。

董毅智介绍说,该蓝牙图标的注册人为布鲁特斯SIG有限公司、爱立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美国华盛顿州柯克兰350克套房,华盛顿胡大道5209号,组织为中国专利(香港)有限公司。使用商品范围包括自动和投币启动的娱乐机器、航海器械和仪器、传真机、电子检测器(计算机硬件)、计算机显示器、读出器(数据处理设备)、光学设备和仪器、衡器、测量装置和仪器、录/放等。早在2002年,该蓝牙图标就已被注册,截止日期为2022年。

“一位客户有一批出口到美国的耳机,在这批产品上印有‘Bluetooth’(蓝牙)的英文单词,因为权利人在海关备过案,所以这批货就被海关查扣了。”义乌知识产权服务联盟负责人、义乌市徐杰商标专利事务所主任徐杰也表示。

善用法律维权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避免在对外贸易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董毅智建议道:为规避外贸法律风险,企业应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完善各项合同条款。现实中,很多交易形式的发票或订单虽经双方签字后也具有合同效力,但规避外贸法律风险应注意了解外贸或投资对象所在国国家风险的变化。一国政策和法律的变动可能对外贸活动产生直接影响。比如,俄罗斯2008年上半年的央行政策就直接影响了俄罗斯银行对信用证的支付。而根据相关权威机构做出的国别风险报告,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的国别风险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变动,欧美一些国家风险升高,而非洲、拉丁美洲等一 些国家风险则有所下降。

至于一旦遭遇法律风险,如中企被诉,应如何进行维权的问题,董毅智以商标侵权为例称,收到跨国起诉后,中国企业应立即开展以下事项:

首先是立即停止销售被控侵权的商品。如果有买家满意的替代品,应当立即停止在境外销售被指控的侵权产品。这一举动并非承认侵权,而是尽可能降低有可能的赔偿数额。如果没有替代品又没有任何不侵权的法律意见,谨慎的做法仍然是停止销售。

其次是聘请合适的律师处理案件。由于跨国商标权诉讼是在境外应诉,聘任的律师必须是具有执业资格的当地律师。在聘选律师方面一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律师在品牌商提起诉讼地最好有办公室;律师深谙知识产权诉讼业务并具备相应技术背景;律师了解中国语言文化或配备相应技能的法律助手。

跨境电商的风险例11

(二)跨境电子商务在外汇管理层面需要界定的问题。正是基于与传统贸易商差异,电子商务在外汇管理政策层面存在三个突出问题需要予以明确界定:一是电子商务交易贸易性质的归属管理问题。从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上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在本质上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将其归入GATS规则,按服务贸易分类进行统计和管理。而对于仅仅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完成定购、签约、交易等,但要通过传统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达购买人的,则将被归入货物贸易范畴,属于GATT规则的管理范畴。由于我国尚未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及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法规,导致有关方面对跨境电子商务涉及到的外汇交易归属管理范畴的把握存在模糊。二是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机构相关外汇业务资格问题。跨境电子商务及其支付业务借助电子信息技术突破时空限制,将商务交易延伸到世界的各个角落,使交易资讯和资金链条汇集成大数据平台。交易主体一旦缺乏足够的支付能力或出现信用危机、违规经营、信息泄、露系统故障等问题,则会引发交易主体外汇资金风险。因此,对跨境电子商务及其支付机构进行外汇市场准入管理十分重要与迫切。三是跨境电子商业支付机构外汇管理与监管职责问题。如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提供的跨境外汇收支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与准确的职能定位,急需外汇管理部门在法规中加以明确,从而使其在制度框架下规范运行。

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发展给外汇管理带来的挑战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针对传统国际贸易的业务特点而设计的现行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已经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在交易形态和支付方式方面给外汇管理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

(一)交易的虚拟性和无纸化带来单证审核困难。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双方交易信息和契约要素均以电子形式予以记录和传递,而电子单证很容易被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和痕迹,导致传统的单证审核方式难以跟不上新的形势变化。而虚拟特性更为突出的虚拟游戏物品等交易产品,其交易的真实性和可测性则更是难以把握。目前,除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也日益活跃。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电子通讯、信息服务、无形资产等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业务,需要提供主管部门的批件或资质证明。如果按照传统服务贸易那样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贸易纸质单证,则难做到相应配套,同时也无法体现出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即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国际收支申报存在困难。一方面,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境内外电商的银行账户并不直接发生跨境资金流动,且支付平成实质交易资金清算常需要7至10天,因此由交易主体办理对外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较难实施。另一方,不同的交易方式下对国际收支申报主体也产生不同的影响。如,购汇支付方式实际购汇人为交易主体,应由交易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实施起来较为困难;线下统一购汇支付方式实际购汇人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此种申报方式难以体现每笔交易资金实质,增加了外汇审查和监管难度。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后,外汇管理部门通过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与传统货物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方式以快递为主,难以取得海关报关单据等合法凭证,同时也难以获得与资金流相匹配的货物流数据,进而增加了外汇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工作量。

(三)银行直接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真实性审核困难。跨境电子商务的无纸化、虚拟性导致外汇管理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性、支付资金的合法性难以审核,增大了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和反洗钱监管的难度。特别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介入,原本银行了如指掌的交易流程被割裂为难以看出关联的繁杂交易。由于缺乏对交易双方的资讯了解,外汇指定银行无法直接进行贸易真实性审核。如在境外收单业务中,客户的支付指令由支付机构掌握,银行按照支付机构的指令,将资金由客户账户划入人民币备付金账户,通过银行购汇入外汇备付金账户,再将资金由外汇备付金账户汇入目标账户。即便发生在同系统,银行也很难确定各项电子交易的因果关系。

(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困难。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机构的发展,机构外汇备付金管理问题日益突显,而我国当前对外汇备付金管理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如,外汇备付金是归属经常项目范畴还是资本项目范畴没有明确;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收支范围、收支数据如何报送没有明确;同一机构本外币备付金是否可以轧差结算等无统一管理标准,易使外汇备付金游离于外汇监管体系外。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三、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外汇管理政策改进

(一)坚持便利化和防风险相结合,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机构外汇管理政策。跨境电子商务与其支付机构不但为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了网上交易及支付的便利途径,又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信用中介功能,降低了国内企业进入国际新兴市场的信用风险,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国贸易便利化进程。但是,在我国对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实行较严格监管的背景下,跨境第三方支付从多个方面突破了现有的监管体系,产生资金流动的新风险。对此,应积极应对,努力平衡严控风险与促进发展的双重需求,在充分肯定跨境第三方支付发展积极意义的同时,出台支持政策和鼓励措施,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和支付机构平稳有序发展。同时,加强前沿研究,找准风险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的监管措施,有效防范跨境电子商务给国家经济安全管理带来的风险。

(二)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跨境第三方支付行业加快发展。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机构加快发展。一方面,允许具有一定规模、风险控制措施完备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由其对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结售汇或收结汇服务。积极做好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辅导工作,指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外汇监管框架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并根据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不断进行优化调整,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为跨境电子支付行业全面推广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坚持以业务监管为基本原则,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根据业务类型所涉及的资金跨境流动方式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由小额货物贸易和部分交易价格明确的服务贸易,逐步扩大到大额或价格波动较大的货物和服务贸易。